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二十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庚戌朔,都察院右都御史袁泰卒。泰,蒲州萬泉人。洪武四年,舉進士為酃縣丞,改羅山縣。十八年正月,升都察院試右僉都御史。十九年十一月,轉左僉都御史。二十三年閏四月,遷左副都御史。二十四年十二月,拜右都御史。為人材辨明於法律,有能名,然頗深刻。為副都御史時,嘗鞫經歷王爵受賕,更罪人姓名,鍜成其獄。爵已誣服,爵屬吏薛希勝當連坐,詣大理寺辨訴。乃改讞於河南道考驗,爵等實無私弊。泰欲掩己罪,又嗾河南道復寘之法。事聞,上命廷臣會鞫之事,果冤。於是御史夏長文等劾泰苛刻面欺,並其家違法數事,罪當死。上責泰曰:「國家治天下者法,而持法平者御史也。今若此,欲人無冤,得乎?」泰免冠叩頭,泣謝。上以其老,宥之。至是,卒。 壬子,詔河南等都指揮使司選善戰將士萬一千人赴京訓練。 山東德州等衛千百戶陳祥等二十四人赴京,陳年老,請以嫡長子襲職。上命兵部臣曰:「祥等昔從征討,歷任年久。今皆老,許其致仕,各令其子襲職。凡流官皆俾世襲,因念大小將校從軍歲久,功勞夙著者,皆命升之。」 癸丑。詔代王桂之國大同,賜其從官鈔有差。 乙卯,命徐膺緒為大同護衛世襲指揮僉事。膺緒,中山武寧王次子也。 夜,太陰犯房宿。 丁巳,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戊午,祭大社、大稷。 皇第三十四孫悅燿生,蜀王椿第二子也。 西寧衛所屬西番土酋亦令真奔言:「諸番族皆野居散聚,射獵為食,請歲輸馬二百匹為常賦。」從之。 杭州府大風雷雨,倉廒災者八十餘間。 己未,江夏侯周德興以帷薄不修,伏誅,命收其公田。 庚申,祔葬皇太子於孝陵之東。諡冊曰:「朕惟先王之典,生既有名,歿必有諡,名所以彰德,諡所以表行,故行有大小,則諡有重輕。此古今通議,雖在至親,不敢廢也。爾皇太子標,居儲位者二十有五年,分理庶政,禆贊弘多,今焉永逝,特遵古典,從公議賜爾諡曰懿文。嗚呼!德以名彰,行因諡顯,公論所在,朕何敢私?」 總兵官都指揮使周興遣人送所俘胡兵至京。先是,興率師至斡難河,轉至兀古兒札河,按視安達納哈出之地,見車馬跡,遂追至兀者河,得空車百餘輛。將還,適永平衛百戶汪廣報言哨遇胡兵,與戰敗之,追奔八十餘里,胡兵棄輜重潰去。興乃遣燕山左護衛指揮謝禮率輕騎疾追之,至徹徹兒山,又大敗之,生擒五百餘人,獲馬、駝、牛、羊及銀印、圖書、銀字鐵牌等物,悉送京師。上令擇胡兵有可用者卯罕、阿魯溫沙二人齎櫓北還,招諭虜將阿札失等。 徵湖廣、江西二都指揮使司致仕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赴京。昇平山等衛正千戶胡鳳、副千戶范正、潘勇、鄭義、錢保、莫祥、顧銘、所鎮撫楚義俱為世襲指揮僉事,副千戶蘇慶、黃忠、匡德、百戶支琳、周成、宮宣、蔡麟、孫興、陸凱俱為世襲正千戶,百戶王用、汪貴、歸雄、周貴、李懋、陳觀道、許賢、殷聰、胡永、魏庸俱為世襲副千戶,皆令在京訓練。 置營州後屯衛,命指揮郭麟守之。 賜錦衣衛校尉三千三百餘人鈔各五錠。 癸亥,遣官祀歷代帝王。 罷周、秦二府所屬稅課司,歲給米千石。 甲子,祭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山川、月將、城隍諸神,遣官祭旗纛。 乙丑,以安順等三州、西堡等六長官司隸普定軍民指揮使司。 丙寅,命國子監辟射圃,賜諸生弓矢。 丁卯,上以山西大同等處宜立軍衛,屯田守御。乃諭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等曰:「屯田守邊,今之良法,而寓兵於農,亦古之令制。與其餋兵以困民,曷若使民力耕而自衛?爾等宜往山西布政司,集有司、耆老,諭以朕意。」乃分命開國公常昇、定遠侯王弼、全寧侯孫恪、鳳翔侯張龍、永平侯謝成、江陰侯吳高、會寧侯張溫、宣寧侯曹泰、徽先伯桑敬、都督陳俊、蔣義、李勝、馬鑒往平陽府,安慶侯仇正、懷遠侯曹興、安陸侯吳傑、西涼侯濮璵、都督孫彥、謝熊、袁洪、商暠、徐禮、劉德、指揮李茂之往太原等府,閱民戶四丁以上者,籍其一為軍,蠲其徭役,分隸各衛,赴大同等處開耕屯田。東勝立五衛,大同在城立五衛,大同迤東立六衛,衛五千六百人,仍戒其各慎乃事,毋擾於民。 賜琉球生日孜每、闊八馬等羅衣各一襲及靴襪、衾褥。 戊辰,前軍都督僉事楊春率兵從道州寧遠縣攻粗石等洞及富川諸處蠻寇,平之。 己巳,山東寧海州莒島民劉興等詣闕,訴舊所居地平衍,有田千五百餘畝、民七十餘戶,以耕漁為業,近因倭寇擾邊,邊將徙興等於島外,給與山地磽瘠,不堪耕種,且去海甚遠,漁無所得,不能自給,又無以供賦稅,願復居莒島為便。詔許之。 詔各衛軍士老疾有代者聽其還鄉,以罪謫為軍者不許。 庚午夜,辰星犯上將。 辛未,今上及湘王柏來朝,賜其從官、侍衛鈔有差。 甘肅塔灘里長史馬哈沙怯失迭力迷失等來朝,貢方物。上以其道里遼遠,往來跋涉,不欲遽遣其還,乃命錦衣衛指揮使張政諭以恩意,俾留京師休息,豊其廩餼,以優待之。 癸酉,旌表徽州府歙縣民江來甫妻葉氏、寧國府寧國縣民楊仲庸妻胡氏、應天府句容縣民孔士傑妻許氏、朱仲謙妻石氏、萬壽春妻王氏、張德清妻周氏、廣德州民陳乙妻蔡氏貞節,及旌表孝子姚觀壽之門。觀壽,廣德人,事其父明克盡孝道,有司以聞,故表之。 改建宗人府、五府、六部、太常司官署。上諭廷臣曰:「南方為離明之位,人君南面,以聽天下之治,故殿廷皆南向,人臣則左文右武,北面而朝,禮也。五府、六部官署宜東、西並列,其建六部於廣敬門之東,皆西向,建五府於廣敬門之西,皆東向。惟刑部掌邦刑,已置於西北太平門之外。」於是以宗人府、吏、戶、禮、兵、工五部列於廣敬門之東,中、左、右、前、後五府、太常司列於廣敬門之西,悉改造,令規摹宏壯,命主事高有常董其役。 給山西民兵十萬人鈔各三十錠,令買牛屯田。 甲戌,命仍歲給公侯之祿,魏國公、宋國公、曹國公、信國公、江陰侯、靖海侯、永平侯、蘄春侯各歸舊賜田於官。 乙亥,賞淮安、大河、揚州三衛海運軍士八千餘人鈔四萬六百餘錠。 夜,有星青白色,起自天垣,東南行至近濁沒。 丙子,靖寧侯葉昇坐交通胡惟庸,事覺,伏誅。 詔武職官謫戍大寧者皆復其官。兵部言:「都督僉事沐春嘗奉旨以大寧謫戍軍官未入隊伍者給馬,從征有功者贖其罪,無功則編伍為軍。今奉詔旨,則此等皆宜復職,然已令出征,難以定議。」上曰:「悉令隨從寧王所,給馬就令乘之,期以十月俱赴太原總兵官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處,定議復職,仍令從征。」 丁丑,置龍江右衛。 詔致仕武官自指揮而下,俱往東勝、大同等處置衛,人賜鈔百伍十錠。 戊寅,賜建昌鹽井衛戍卒妻孥三百餘戶鈔各十錠。 是月,頒《醒貪簡要錄》於內外諸司。先是,上諭廷臣曰:「四民之中,士最為貴,農最為勞。士之最貴者,何讀聖賢之書,明聖賢之道,出為君用,坐享天祿?農之最勞者,何當春之時,雞鳴而起,驅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種,又須耘薅,炎天赤日,形體憔悴,及至秋成,輸官之外,所余能幾?一或水旱,蟲蝗則舉,家遑遑無所望矣。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艱,至有刻剝而虐害之,無仁心甚矣。」於是命戶部臣備錄文武大小官品歲給俸米之數,以米計其用谷之數,又計其田畝出榖之數與其用力多寡而為之書。至是編成,賜名曰《醒貪簡要錄》,頒布中外,俾食祿者知所以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