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十二 洪武二十四年九月乙酉朔,高麗權國事王瑤遣門下贊成事趙俊等,琉球國山南王叔汪英紫氏遣使耶師姑及壽禮給智等,各奉表,貢馬及方物,賀天壽聖節。 詔禮部:「今後科舉歲貢,於大誥內出題,或策論判語參試之。」 遣主事寬徹、監察御史韓敬、大理評事唐鉦使西域,以書諭別失八里王黑的兒火者曰:「朕觀普天之下,后土之上,有國者莫知其幾,雖限山隔海,風殊俗異,然好惡之情、血氣之類未嘗異也。皇天眷佑,惟一視之,故受天命為天下大君者,上奉天道,一視同仁,使巨細諸國,殊方異類之民,咸躋乎仁壽,而友邦遠國順天事大,以保國安民,皇天監之,亦克昌焉。曩者,我中國宋君奢縱怠荒,奸臣亂政,天監否德,於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統華夏,生民賴以安靜,七十餘年,至於後嗣不修國政,大臣非人,紀綱盡弛,致使在野者強凌弱,眾暴寡,民生嗟怨,上達於天,簡在帝心,以革命新民。朕當大命,躬握乾符,以主黔黎,凡諸亂雄擅聲教,違朕命者兵偃之,順朕命者撫存之,是以華夏奠安。惟元臣蠻子、哈喇章等尚率殘兵於近塞,生釁寇邊,為生民之巨害,遣兵致討,勢不容已。兵至捕魚兒海,故元諸王、駙馬及其部屬悉來降附,其間有稱自撒馬兒罕等處來貿易者,凡數百人,遣使送歸本國,今三年矣。使者歸,爾別失八里王即遣使來貢,朕甚嘉焉。王其益堅事大之誠,通好往來,使命不絕,豈不保封國於悠久乎?特遣使嘉勞,其悉朕意。」 丙戌,寧波府有僧稱白蓮宗者,男女淆聚燒香,捕至京,伏誅。 壬辰,宋國公馮勝子諒與家奴同謀殺人,囑縣官勿舉。事覺,法司論當死,連坐當徒者二十一人。上以諒功臣子,特免死,餘論如律。 禮部言:「朝廷之禮貴於嚴肅,而近者文武官入朝,往往爭趨競進,品級紊亂,高下失倫,甚非所以明禮法,振朝綱也。請自今朝參之時,將軍先入,近侍官員次之,公、侯、附馬、伯又次之,五府、六部又次之,有應天府及在京雜職官員又次之。有不如儀,從監察御史及儀禮司糾核。」從之。 癸巳,皇太子至西安,百官及耆民郊迎,皇太子慰勞之,賜秦民白金及鈔。 甲午,太原府代州五台縣民飢,流移者眾,田土荒棄,復有霜災。上詔戶部免其民今年對給振武衞軍糧,其軍士別以糧給之。 丙申夜,太陰犯壘璧陣。 丁酉,賜國子監生孟弼等一千四百八十七人冬衣、衾褥。 庚子,詔建寧歲貢上供茶,聽茶戶采進,有司勿與。天下產茶去處歲貢皆有定額,而建寧茶品為上,其所進者必碾而揉之,壓以銀板,大小龍團。上以重勞民力,罷造龍團,惟採茶芽以進,其品有四,曰探春、屯春、次春、紫筍,置茶戶五百,免其徭役,俾專事采植。既而有司恐其後時,常遣人督之,茶戶畏其逼迫,往往納賂。上聞之,故有是命。 壬寅天壽聖節,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 癸卯,置廣寧左屯、中屯二衛。先是,舳艫侯朱壽督餉遼東領新編士卒至牛莊馬頭屯守。至是,於遼河西置左屯衛,錦州置中屯衛,命鉄領衛指揮僉事任典、俞機往左屯衛,海州衞指揮僉事陳鍾往中屯衛,分統士卒戍守。 罷合門使,改合門使尤良、徐日莊等為禮部祠部等部主事。 乙巳,嘉興府通判龐安獲私鬻鹽徒,送京師,而以塩賞其獲者。戶部以其違例,罰償塩入官,且責取罪狀。安上言:「律者,萬世之常法;例者,一時之旨意。豈可以一時之例壞萬世之法?昔唐太宗以選人多詐冐,自今不首者死,未幾有詐冐者,命殺之。大理少卿戴胄奏:『據法應流。』太宗怒曰:『卿言守法,而使朕失信。』胄曰:敕者,出於一時之喜怒;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也。陛下忿選人之多詐,故欲殺之,既而知其不可復之以法,此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今之律,即古所謂法,國家布大信於天下者也;例者,即古所謂出於一時之命也。今欲依例而行,則於律內非應捕人給賞之言,自相違背,是失信於天下也。」上然其言,詔論如律。 丙午,冊中山武寧王徐達第二女為代王桂妃。 調山西都指揮使周房為山東都指揮使。 丁未,舳艫侯朱壽、左軍都督僉事黃輅督海運糧儲還自遼東,人賜鈔百五十錠。 己酉,浙江臨海縣民湯紹文奏:「乞修浚橫山嶺河道水牐,以便灌溉民田。」詔從之。 復以吏部考功主事周舟為新化縣丞。舟,溫之永嘉人,性明敏有治才。初由進士授新化縣丞,在官以廉勤稱之,門無私謁,吏卒不敢欺,驗民貧富及丁稅多寡,第為上、中、下籍之,遇有賦役,隨輕重使之,故民不擾而事易集,至於獄訟、文牘之務,皆躬理之,吏胥不得為奸,罷諸役作,民晏然安業,由是流民之歸者益眾,滿課考最,陞考功主事。既而縣民蕭俊等詣闕言:「自本官去職,縣政復擾,民不安業,乞令再任。」上命吏部俾復為縣丞,仍命禮部宴賞而遣之。 庚戌夜,太陰犯左執法。 壬子,穎國公傅友德等還京師,奏:「訓練北平等都指揮使司軍士凡八萬二千零五十六人、馬二萬六千二百四十疋。」 是月,倭夷寇雷州遂溪縣,雷州衛百戶李玉、鎮撫陶鼎等御之,賊勢猖獗而官軍寡弱不敵,玉等皆戰死。上憐之,廼以玉子真為德慶千戶所鎮撫,鼎子貴為潮州衛所鎮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