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八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 洪武二十四年三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周世子有燉受冊寶,上表謝。 遣魏國公徐輝祖、曹國公李景隆、涼國公藍玉、徽先伯桑敬、都督馬鑒、指揮嚴麟、朱銘、徐質、陳義、勛衛、徐增壽往陝西等處防邊,賜鈔有差。 己丑,詔於高麗市馬一萬匹,並索閹人二百人。 庚寅,旌表龍江衛卒丁歪頭孝行。歪頭事母孝,母疾幾死,歪頭割肝,和粥食之,母疾遂瘉。事聞,詔旌表之。 辛卯,置雲南永平、通海、鶴慶三衛。時西平侯沐英言:「臨安、大理二衛並金齒軍民指揮使司所集軍士,宜於金齒置永平千戶所,臨安置通海千戶所,大理置鶴慶千戶所,所置百戶十人,今每所軍士二千,當置百戶二十人。」上命皆置為衛,調臨安等衛軍士益之。 甲午,上謂廷臣曰:「朕嘗命寺人發庫藏中古鏡十餘,以鑒容貌,多失真,召冶工數人而問之,莫能答。最後一人言曰:『范模不正,故鏡體偏邪,照人失真。』朕聞之惕然感悟,夫鏡一物耳,略有偏邪,則不可鑑形,人君主宰天下,辨別邪正,審察是非,皆原於心,心有不正,百度乖矣,正心之功,其可忽乎?」 乙未,命靖寧侯葉昇練兵於甘肅,賜鈔百三十錠。 丙申,禮部言:「品官棺槨,舊制俱以朱紅為飾,今定製禁用朱,請更之。」詔文武官二品以上許用紅朱,余以髹漆。 丁酉,上御奉天殿策試禮部會試中式舉人。制策曰:「昔列聖之相繼,大一統而馭宇,立綱陳紀,禮樂昭明,當垂衣以治,何自弗寧?少壯盡行,內騷華夏,外戍八荒,牝馬胎駒於行伍,旌旗連歲於邊陲,此果好殺而有此歟?抑蠻貊欲窺而若是歟?觀之往事亦甚艱矣,今欲罷,乘機絕遠戍,垂衣以治,又恐蠻貊生齒之繁,不數十年後,為中國患,當此之際,似乎失今可乘之機,豈不為限?今興止未判,其於乘機絕孰可、孰不可。爾諸文士論之,以妥內外,朕將親覽焉。」時廷對者三十一人,擢許觀為第一,賜觀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己亥,以成都府萬年池及南瀆廟池租給蜀府歲用。 以蔚州衛指揮同知陳弼為振武衛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蔣興、朔州衛指揮僉事夏成並為振武衛指揮僉事,大同右衛副千戶李忠宋義為鴈門千戶所副千戶。 太陰入太微垣,犯左執法。 庚子,長興侯耿炳文還自陝西。先是,奉詔往陝西訓練馬步士卒。至是還,奏上簡閱兵士之數,凡二十三萬餘人。 辛丑,置錦衣衛所屬馴象、屯田、馬軍左、右千戶所。 命故誠意伯劉基孫廌襲爵。誥曰:「昔者,元運既隳,豪雄鼎峙,海內瓜分。當是時,士大夫甚眾,然泛泛從人者亦多,所以賢智之士必擇人而歸,以樹勳業,奠安生民,豈易從人而輕滅姓氏者邪?又若非義之從,雖死節不移。噫!雖死名彰矣!朕曩與群雄並驅,數年之間,異聲教而擅征伐者不可勝數,孰辨真偽?爾祖誠意伯劉基,乃括蒼之士,居勍敵之陲,密爾山寨,一聞朕命,乃間道兼程,星馳來歸,陳歷數之有在,議戡定之先機,及措安黎庶之道,其為人也義氣凜然,人莫敢犯,所以父子相機,歿於奸邪,紊政之時,可謂不移其節矣。初授伯爵以終身,因其節不移,今特以前爵授爾廌為誠意伯,增祿二百六十石,共食祿五百石,子孫世襲,爾其敬哉!」 癸卯,賜左軍都督李勝鈔一千錠,令造居第。 上諭皇太子、諸王曰:「人君之有天下者,當法天之德也,天之德剛健中正,故運行不息,人君體天之德,孜孜不倦,則庶事日修,若怠惰侈肆,則政衰教弛,虧損天德,而欲長保天位者,未之有也。昔元世祖東征西討,混一華夏,是能勤於政事,至順帝偷惰荒淫,天厭人離,遂至喪滅。詩曰:『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爾等當克勤克慎,他日庶可永保基業。」 以太僕寺少卿陳龔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鹽運使。 丁未,山東耆民張偉等四十六人詣闕謝免糧恩,命計日給道里費遣之。 壬子夜,西安府地震。 丙辰,命齊王槫率護衛騎兵於開平近地圍獵。諭之曰:「山東都司各衛騎士,皆從總兵官潁國公傅友德調發,爾毋相參,遇有戰鬥,可自為隊,或在總兵之左,或在其右,有膽略則當先,無膽略則繼後,若奏凱之時,寧使諸將言功,勿自矜伐。八月終秋高水冷,人馬入關,爾亦回京。」 丁巳,賜致仕武臣年深者鈔,人二十錠,年淺者半之。 夏四月戊午朔,享太廟。 暹羅斛國遣使臣李奈名等進象牙四十、生玳瑁二,賜奈名等衣鈔有差。 己未,上謂後軍都督僉事沐春曰:「曩者,胡虜近塞,兵衛未立,所以設兵守關。今虜人遠遁,塞外清寧,已置大寧都司及廣寧諸衛,足以守邊,其守關士卒上命撤之。而山海等處猶循故事,其七站軍士雖名守關,實廢屯田養馬。自今一片石等關每處止存軍士十餘人,譏察逋逃,余悉令屯田。」 辛酉,靈璧縣丞周榮以事逮系刑部,父老赴闕,舉榮善政。上嘉之,命宥其罪,賜鈔八十錠、文綺羅衣各一襲,仍命禮部宴榮及父老,遣還。 壬戌,廣東興寧縣奏:「自洪武十九年以來,凡編民戶絕者百餘戶,田土荒蕪者五百餘頃。」廣西興城縣奏:「蠻民作耗,所逋賦千四百二十八石無徵。」命俱免之。 癸亥,太原府代州繁峙縣奏:「逃民三百餘戶,累歲招撫不還,乞令衛所追捕之。」上諭戶部臣曰:「民窘於衣食,或迫於苛政則逃,使衣食給足,官司無擾,雖驅之使去,豈肯輕遠其鄉土?今逃移之民不出吾疆域之外,但使有田可耕,足以自贍,是亦國家之民也,即聽其隨地占籍,令有司善撫之。若有不務耕種,專事末作者,是為遊民,則逮捕之。」 甲子,賑給山東、山西流民五十六人,米鈔,其鰥寡孤獨四十五人俾在養濟院給贍。 乙丑,河南河水暴溢。時開封府陳留、睢州、歸德、夏邑、寧陵被水患民千三百七十四戶,詔遣官循例賑之。未幾,陳州項城縣亦奏河溢,民被水患,仍遣官往賑之。 戊辰,鑄渾天儀成。 命遣軍士三百人從唐哈散往江北捕虎,人給鈔一錠。哈散者,京衛老卒也,善捕虎,時江北虎多為害,故命哈散率軍士往捕之。 辛未,冊封皇子栴為慶王,權為寧王,楩為岷王,橞為谷王,松為韓王,模為沈王,楹為安王,桱為唐王,棟為郢王,木彝為伊王。 罷承敕郎,改張斌、梅福、楊禮為四川等道試監察御史。 應天府江寧縣沙州鄉修築土城,侵蘄春侯唐鐸、左軍都督僉事沈鏞公田及民田二十餘頃,詔增蘄春侯祿米三百餘石,沈鏞及民撥官田地償之。 詔更定侍班官員。禮部奏定:今後文武官除分詣文華殿啟事外,凡遇升殿,各用禮鞋,照依品級侍班,如有違越失儀者,從監察御史、儀禮司紏劾。東班則六部堂上官、各子部掌印官、都察院堂上官、十二道掌印御史、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司、應天府正佐官、翰林院學士、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春坊學士、光祿司、欽天監正佐官、尚寶司、太醫院官、五軍斷事官及京縣正佐官,西班則五軍都督及首領官、錦衣衛指揮、各衛掌印指揮、給事中、中書舍人。 壬申,旌表應天府上元縣徐真童孝行。真童事父母至孝,是年正月,父母俱病,醫不能愈,真童夜焚香祝天,割肝以食之,皆得愈。有司以聞,故旌表之。 癸酉,詔凡外衛軍官調京衛者,皆給道里費,俾挈其妻子家於京師。 甲戌,命禮部置百官侍朝班序牌,大書品級,列丹墀左右木柵之上,令文武百官照品序立侍班,違越者罰之。 乙亥,給賜種苜蓿軍士鈔錠。先是,上命戶部釋淮南北及江南、京畿間曠地,遣軍士種苜蓿飼馬。至是,各以鈔錠賜之。 丙子夜,慧星二:一入紫微垣閶闔門,犯天宋;一犯六甲,掃五帝座。 戊寅,刑部尚書楊靖奏:「在京諸司應用皂隸以民充之,恆不及數,宜將罪稍輕者罰役,少舒民力,且以懲創犯者。」可其奏命,以杖罪者充役一年,滿日釋之。 庚辰,詔修泗州祖陵及揚王、太原長公主享堂。 辛巳,修築浙江寧海、奉化二縣海堤成。寧海築堤三千九百餘丈,用工凡七萬六千;奉化築堤四百四十丈,用工凡五千六百。 癸未,湖廣布政使司奏故潭王府官門棟宇損壞。上命工部遣官閱視撤之,唯宗廟、社稷及齋房有損漏者修葺之。 遣使命今上督潁國公傅友德收捕番將阿失里等,且諭之曰:「今上:天垂象甚切,須體天心,凡北平護衛及都司各衛隘口,必當整備士馬,勵精器械,嚴為守御,不可怠肆。」 乙酉,齊東知縣鄭敏以事逮至京,縣民孟德等詣闕言敏廉勤有守,民受其惠,命復其官,仍賜鈔百錠、衣三襲。 以南雄府同知吉原為本府知府,賜鈔百錠,命禮部宴遣之。原,淮安山陽人,初由老人授南雄同知。時郡民有陳、曾二人互訟軍役,原與差來鎮撫陳藝會理其獄,鎮撫受陳賄,欲獨坐曾,原不肯署案,鎮撫反誣執原,赴京訴之,其後事得直。上以其執法無私,故升擢之。 五月丁亥朔,上諭兵部試尚書茹瑺曰:「禮莫大於別貴賤,明等威。今在外布政司、按察司皆方面重臣,府、州、縣官,民之師帥,聞初到任多無馬乘,有跨驢出入者,非所以示民也,或假借於人,因被浸潤不能舉職者有之,甚乖治體。其官為市馬,布政司、按察司二十疋,府減其半,州、縣又減府之半,一馬率十戶飼之,歲終則更其役。」 置雲南樂平長官司。 己丑,復停造寶鈔。 詔內外軍衛:「凡總旗歷年多而升百戶者,咸賜文綺、帛四匹,高麗布一匹。」 辛卯端午,宴群臣於奉天門。 是日,上幸龍光山,閱公侯子弟及將校射柳,中者賞彩帛。 詔定文武官封贈。兵部試尚書茹瑺等奏曰:「文武官員封贈舊制:一品封贈三代,二品、三品封贈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贈一代。」上命翰林院考古制,學士劉三吾奏宋制與今例同。詔從舊制。瑺又奏:「庶子襲父職,例止封贈嫡母,所生庶母無封贈。」復命禮部翰林同考古制,三吾奏:「宋制:母以子貴,庶母亦依所生子之秩封贈。」詔從宋制。 甲午,置留守後衛中右千戶所、大河衛中前千戶所,置富峪衛及左、右千戶所。 戊戌,命漢、衛、谷、慶、寧、岷六王往臨清訓練軍士,各置護衛。漢王甘州中護衛衛王,廣寧中護衛,谷王興州中護衛,慶王寧夏中護衛,寧王營州中護衛,岷王西河中護衛。仍敕中軍都督府:「凡各王所過處所,軍民官不必進見,隨侍將士務其約束,毋使擾民,違者罪之。」 癸卯,命戶部申明鈔法。上御華蓋殿,謂六部臣曰:「天下事體皆有至當之理,但人識見不同,決斷之頃,各執一偏,故難盡善。惟揆之於理,則無此弊。自今凡有政令,必會官詳議,所論僉可,然後施行,欲事皆善,必當如此。卿等其各盡乃心,毋阿比以為同,毋矯訐以為異,允執厥中,以副朕所託。」 甲辰,寧波府鄞縣民陳進詣闕言:「定海鄞縣之境有民田百萬餘頃,皆資東錢湖水灌溉,湖周回八十里,岸有七堰,年久湮塞不通,乞疏浚之。」上命工部遣官相度於農隙時修之。 己巳,以國子監生滕祐壽為觀察使。祐壽,日本國人。 命國子監生解奎等四十三人於在京各衛講說武臣大誥。 丙午,遣使齎敕勞涼國公藍玉。時玉往西塞防邊,至蘭州墜馬,損右肱。上聞,故遣使敕勞之曰:「朕昔率師渡江,諸將為朕股肱者,獨中山武寧王、開平忠武王材勇謀略出諸將上,凡受命征討,未嘗挫衄。二王繼逝,求其統御三軍如二王者,蓋亦少矣。往歲,嘗命爾副潁川侯率師討不庭於黔南,不數月而捷報,黔南既定,命爾副宋國公北取金山,遂掩襲虜庭,大捷而還,方之二王,亦庶幾焉。今年,又命爾整兵燉煌、酒泉,使者至,言爾中途墜馬,右臂微恙,故特遣使往勞。爾其善自調護,以稱朕委任之意。」 戊申,袁州分宜縣民以左道惑眾,捕至京誅之。 庚戌,賜合門使徐日莊、尤良、觀察使錢智、潘庸夏衣一襲。 甲寅,北平通州、武清等縣霖雨,河水溢,漂民田稼,命戶部遣官核實,以賑給之。 賜致任中軍都督僉事高銘半俸終身。 乙卯,敕禮部侍郎張智等曰:「古之儒者務學以明體適用,窮則忠信篤敬以淑諸人,達則忠君愛國而澤被天下。朕自御宇以來,擢用儒士,布列百司,思得其人,以稱其任,而卒少見,其故何也?良由師道不立,故成材罕聞。爾禮部宜以朕言諭天下,俾凡為儒者必恪遵先聖賢之道,以修己教人,毋徒尚文藝雲。」 賜國子監生僧保等五十四人夏衣各一襲。僧保等,皆雲南建昌土官子也。 詔歸附韃軍及邊民為軍無丁男者除其役。 自三月至是月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