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七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
洪武二十四年春正月己丑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
烏思藏必力公尚師輦卜闍搠思吉結卜遣使堅敦真等以所獲故元雲南行省銀印來獻,及黑勝等寺僧吉剌思巴星吉等遣喃哥等來貢馬及方物,詔賜使者文綺衣各一襲、鈔二十五錠。
賜西天尼八剌國王及烏思藏灌頂國師十四部使者扎撒巴魯等文綺帛衣各一襲,鈔有差。使還,詔賜西天尼八剌國王馬達納羅摩等綺、帛各六匹,復命禮部加賜馬達納羅摩玉圖書、紅羅傘各一。
定國子監官品秩員數:祭酒一人,從四品;司業一人,正六品;監丞一人,正八品;典簿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從八品;學正十人,正九品;學錄七人,典籍一人,從九品;掌饌二人,雜職。中都國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饌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秩與在京同。
庚寅,命戶部儲糧十六萬石於臨清,以給訓練騎兵。
永順宣慰使司宣慰使彭添保遣其子木答踵來朝,金築安撫司土官德弟遣把事貢馬,保靖宣慰使司宣慰使彭萬里貢方物,俱賜文綺、鈔有差。
辛卯,刑部尚書楊靖奏:「朝廷設置勘合,所以稽考庶務,使無留滯。今天下諸司乃有累年稽緩者,致使案牘山積,庶務不清,請逮問之。」詔免問,更為限期督之。
癸巳,賜高麗使臣密直副使姜隱、門下評理金南德鈔有差。
賜山東諸城縣民徐成兒鈔十錠。初,成兒之母年八十,嘗侵疾幾死,成兒焚香籲天,請以身代之,後三日,母病癒。耆民呂興等舉其孝行以聞,徵至京,賜鈔遣還。
詔發蘇州府長洲常熟吳縣民丁三萬八千餘人修築通州並海圩岸。
甲午,置四川龍州軍民千戶所。
乙未,築紹興上虞縣海堤四千丈及改造石閘,計工萬六千一百六十。
上命五軍都督府及兵部臣曰:「往者,軍官有犯法當死者,朝廷嘗貸之,謫徙雲南。今已久,必知改過,可歲以半俸給之。」
升蕪湖知縣李行素為刑部左侍郎。行素在官多政績,故有是命。
以後軍都督府僉事袁洪為左軍都督僉事。
己亥,賜思明府署府事故知府黃忽都子黃廣平及安平、萬承、全茗、羅陽各土官文綺有差。
庚子,上諭戶部免山東青、兗、登、萊、濟南五府魚課,聽民采魚,以濟饑饉。
癸卯,大祀天地於南郊。
丙午,山東平度、博興、福山、寧陽、長山五州縣水,賑其民戶五千一百四十三。
丁未,享太廟。
戊申,敕潁國公傅友德佩征虜將軍印,充總兵官,定遠侯王弼充左副將軍,武定侯郭英充右副將軍,於邳、徐、滕、兗、濟南、平山、德州、樂安及北平都司屬衛遴選精銳軍士訓練,以備邊。越三日,陛辭,賜友德等白金各二百兩、鈔二百錠。
戶部尚書趙勉言:「右軍都督僉事張銓已封永定侯,頒賜誥券,其食祿千五百石未曾賜予。」詔以松江府官田給之。
沙州王子阿魯哥失里等遣國公抹台、阿巴赤、司徒苦兒蘭等貢馬及璞玉。
以四川都指揮同知吳英為燕山左護衛指揮使。
己酉,賜耆民酒肉絮帛:四川巴縣民廖文倉、鄒奎、江西寧縣民張煥俱年九十餘,月給酒各三斗、肉五斤,歲加帛一匹、絮一斤;江西寧縣民翁明壽、新建縣民鄒原善、湖廣湘源縣民黃思理俱年八十餘,月給酒各三斗、肉五斤,俱復其家,所在有司以時給之。
庚戌,宋國公馮勝、涼國公藍玉、東川侯胡海、懷遠侯曹興、江夏侯周德興、鶴慶侯張翼、靖寧侯葉昇、會寧侯張溫、江陰侯吳高來朝正旦節,辭歸,各賜鈔,公一百錠、侯五十錠。
辛亥,北平布政使司左參議周倬言:「大寧、會州、山海三衛所屬驛馬皆屯田軍士牧養,有丁產者衣食僅足,芻菽可供,其貧窶者家且不給,何有於馬?以故歲多損瘠,宜令官核之。凡貧者仍發為軍,而於大寧各衛選軍士之稍富者充之,庶兩便焉。通州白河北接太山諸河水道,東南至直古海口,每霖雨時降,水澇泛漲,橋樑頹圯,修築勞民,其通州舊有糧船六十餘艘,罷運已久,宜改為浮梁於白河之上,以便經行。北平之遵化、石門、灤陽三驛北接大寧要道,使客絡繹,置馬十匹,而永平府榆關、遷安、盧峰口三驛惟往遼東一路,驛置馬十七匹,多寡不均,臣以為宜令榆關等三驛止存馬十匹,余馬撥置遵化等驛為便。北平府鄭村、常度、深溝三壩比因通州里河漕運,故設官管領,人夫遞送,今河道淤塞,舟舡不通,三壩所置官夫亦當裁減。」書奏,命廷臣議行之。
賜海運軍士萬三千八百餘人胡椒、蘇木、銅錢有差。
壬子,賜四川石柱宣撫司土官同知陳興潮及其子文義白金百兩,以從征散毛洞有功故也。
刑部言:「兗州曲阜世襲知縣孔希文境內水患不報,請逮問之。」上曰:「闕里世職,先聖之後,非他有司比,勿問,被水人民令戶部賑之。」
甲寅,前軍都督府奏發福建汀州衛卒余丁往涼州補伍,上以西涼去福建萬餘里,且閩人不耐寒,但令在京居住,給糧贍之。
蘇州府崇明縣民趙以禮奏:「本縣地居海中,四望皆洪濤巨浪,全倚圩岸捍潮汐以耕稼。日者,颶風暴作,堤防就圯,人民墊溺,歲用不登,幸垂軫念,以全民生。」上覽奏,惻然曰:「生民盪析而復艱食,甚可憫也。」即命戶部運京倉糧三萬石至崇明賑之,仍命蘇州府修其圩岸。
丙辰,禮部試左侍郎張智實授右侍郎,復以張衡為左侍郎,遷試右侍郎王起東為太常司丞。
四川會川、建昌二府土官遣其子王保等七人入國子監,詔賜鈔錠、衣衾、靴襪。
丁巳夜,有大星青白色,光燭地,自梗河東西至近濁沒。
免山東登、萊、青、兗、濟南五府民糧。上諭戶部臣曰:「聞山東之民舊歲被水災,粟麥不收,衣食窘乏,其登、萊等府秋糧宜悉免之。」
二月戊午朔,西域哈梅里王兀納失遣使請於延安、綏德、平涼、寧夏以馬互市,陝西都指揮使司以聞。上曰:「夷狄黠而多詐,今求互市,安知其不覘我中國乎?利其馬而不虞其害,所喪必多,宜勿聽,自今至者悉送京師。」
己未,遣陝西西安右衛及華陽諸衛官軍八千餘人往甘肅屯田,官給農器、谷種。
庚申,芒部軍民府知府速感、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敬嚴、建安州知州也先帖木兒子達失卜花、建昌府闊州知州普古子祿舍、禮州知州普德子阿白、中縣知縣祿舍及廣西鎮安府東蘭、郍地二州土官、建昌府故女土官師堯夫弟安伯、柏興州知州西天卜、烏撒軍民府知府卜穆、會川府知府王春及德昌府土官、永昌州知州王若、隆州知州洪文、姜州知州普德、武安州知州王山、黎溪州知州自保、會理州知州普祐、威龍州知州普習、昌州知州吉七、里州知州普只、普濟州知州及碧舍縣知縣趙士賢、麻龍縣知縣盧右等來朝,貢馬及方物,各賜綺帛、鈔錠。
賜國子監雲南生楊仕賢等十一人衣鈔。
辛酉,北平府吏民有坐收秋糧受賄者,論當死。上宥之,令輸粟於邊。
壬戌,賑山東高密、棲霞、莒州被水患民萬五千九百餘戶,男女年十五以上者鈔一錠,十歲以上者三貫,五歲以上者二貫,仍命他處被患者視例賑之。
擢河間府景州儒學正胡季安試國子祭酒。
癸亥,賜永定侯張銓鈔八千錠,令創造居第。
以王興、王中、李德成為太常司贊禮郎,俱以孝行選授。
甲子,置廣西柳州衛中左、中右、中前三千戶所,南寧衛所屬武緣千戶所、福建都指揮使司武平千戶所、西安中衛中右千戶所及京城外十六門並置千戶所,各鑄印給之。
四川都指揮使徐玉來朝,賜白金二百兩、鈔三百錠。
丙寅,上閱《漢書》「賜民爵」之令,謂侍臣曰:「漢高祖立社稷,施恩惠,賜民之爵,子孫相承以為法,或遇有事,輙賜民爵至二級、三級者,又聽民轉移與子,甚無謂也。夫爵所以命有德。禮曰:『以賢制爵。』爵豈可濫及乎?且天下之人無賢、不肖,概賜以爵,則賢人、君子何以為勸?高帝詒謀若此,誠未盡善。」
丁卯,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戊辰,祭大社、大稷。
庚午,賜岳州、歸州、太平、荊州、武昌、安慶馬船夫五百餘人鈔各三錠。
壬申,躬耕籍田,遣官享先農。
癸酉,上念將校有犯者雖宥罪復職而罷其廩祿,貧者無以為養,乃詔戶部:「凡武臣得死罪而宥者給半祿,笞杖徒流而宥者全給,既死而有子孫者亦給之,其祖父致仕見給祿者不復給。」
左軍都督馮誠自雲南來朝,賜白金五百兩、鈔千錠。
命種桐棕漆樹於朝陽門外鐘山之麓。時以朝陽門外多隙地,故有是命,凡種桐棕漆樹五十餘萬株,歲收桐油棕漆,以資工用。
以麗江府知府木德男木初襲父職,其弟虧為千夫長,守石門關。初,西平侯沐英奏:「土官知府木德已死,其子初當襲,而初守巨津州石門關,與西番接境,既襲職無守之者,請以其弟虧為千夫長戍守。」從之。
甲戌,徐州沛縣民陳才興言:「民飢,采草實為食。」上命戶部令徐州即發倉廩以賑之,凡戶三千六百八十,口二萬三千九十。
丙子夜,太陰犯星宿。
己卯,琉球國中山王察度及其子武寧遣其臣亞蘭匏、嵬谷致等奉表,貢馬及方物。
賜留守中衛指揮使乃兒不花白金三百兩、鈔二百錠,燕山中護衛指揮使阿魯帖木兒白金二百兩、鈔百錠。
宥澧州石門縣官吏十四人罪。先是,縣官言:「蠻寇作耗,焚掠縣治,案牘皆為所毀。」耆民上言:「寇止焚其半,余皆官吏故毀,以滅其為弊之跡。」遣御史廉問得狀,詞連學官趙用彬等,用彬子訴於京師。上曰:「案牘既毀,余雖存,亦難稽考,不必窮治,並釋勿問。」
丁亥,賜國子生張睿等五十三人冬衣、衾稠。初,有命賜監生衣物,睿等出使於外,至是始還。禮部言:「今時已春,宜罷給。」上曰:「監生一也,居者既給,行者不與,非宜,況居者逸而行者勞乎?皆如例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