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二 洪武十七年五月戊戌朔。 己亥,散毛沿邊安撫司安撫覃野旺之子起剌什用來朝,命以為本司僉事,賜冠帶、鈔錠。 賜潁國公傅友德、鄭國公常茂、永昌侯藍玉、榮陽侯鄭遇春、宣寧侯曹泰、鳳翔侯張龍、安慶侯仇成、普定侯陳桓、東川侯胡海文綺、鈔有差。 辛丑,復以平越衛指揮使孫恪為後軍都督府僉事。恪,鳳陽人,都督興祖子也。洪武三年,興祖以北征戰歿,追封燕山侯。四年,恪襲武德衛指揮使。十一年,升都督僉事。十六年,出為平越衛指揮使。至是,召還,復為都督僉事。 割雲南東川府隸四川布政使司,改烏撒、烏蒙、芒部為軍民府而定其賦稅:烏撒歲輸二萬石、氊衫一千五百領,烏蒙、東川、芒部皆歲輸糧八千石、氊衫八百領。又定茶鹽布匹易馬之數:烏撒歲易馬六千五百匹,烏蒙、東川、芒部皆四千匹。凡馬一匹,給布三十匹或茶一百斤,鹽如之。 四川永寧宣撫使祿照貢馬,詔賜以綺、鈔。 甲辰,賜開平王、岐陽王二家及公、侯、駙馬、指揮羊各有差。 命故元梁王司馬脫脫不花等七家居通州。 己酉,置雲南施甸長官司,以土酋阿干為副長官,賜以冠帶。 庚戌,雲南左布政使吳印等言:「新置鹽課提舉司三,曰白鹽井,曰安寧,曰黑鹽井。白鹽井之地,其人號生蠻,未易拘以鹽額,宜設正、副提舉二人,聽從其便;其安寧鹽井月課鹽六萬三千斤,宜設提舉一人、同提舉一人、副提舉一人、吏目一人;黑鹽井月課鹽二萬九千四百斤,宜設提舉一人、同提舉一人、吏目一人。」從之。 辛亥,重鑄京城禁鍾,重二萬斤。 壬子,思州宣慰使田弘正、思南宣慰使田大雅貢馬及方物,賜以文綺、鈔錠。 定武臣襲職例。凡武臣卒,其子襲職,子幼者給以半祿,三年則以全祿給之,年二十則任以事。著為令。 癸丑,以茶賜勛戚之家。 安南陳煒遣其中大夫黎宗徹、朝儀大夫裴鑋奉表,貢象,賜宗徹、鑋冠帶,其從人鈔有差。 甲寅,上諭禮部臣曰:「近者,海運軍士溺死者幾二百人,朕聞之愴然於懷。夫死生固有定數,然骨肉分離,遂至永隔,子之思父,妻之念夫,父母之憶子,悲痛之情何堪?爾禮部即下所司,令各厚恤其家。」 丁巳,詔發岷州衛所獲番寇二百四十一人戍昌國。 己未,廣西北流縣民李從周以妖術惑眾,謀為亂,鎮撫周貴捕送京師,斬之。 庚申,賜鳳陽大龍興寺米二百石。 辛酉,命江陰侯吳良子高、靖海侯吳禎子忠俱襲父爵。諭之曰:「昔爾父兄弟為朕百戰,以取天下,功在國家,朕弗能忘,故封爵之報,及於子孫。爾當思前人立功之不易,各勵乃志,毋驕毋怠,以延福慶。」 割湖廣思南宣慰使司所屬溶溪、芝麻、子坪長官司隸四川布政使司。 壬戌,修治鎮海衛城隍。 丙寅,命涼州衛指揮使宋晟等率師討西番叛酋。兵至亦集乃路,擒故元海道千戶也先帖木兒、國公吳伯都剌赤、平章阿來等及其部屬一萬八千七百餘人,收其壯士九百八十人,余悉放還。 以張文通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阮仲志為試右僉都御史,皆以明經舉也。 諫議大夫唐鐸坐事降為監察御史。 召祥符縣丞鄒俊為大理寺卿。俊,湖州歸安人,在職以廉能稱,故召用之。 升黃州衛千戶孫齡為天策衛指揮僉事。齡自乙未歲從上渡江,取江西、浙江,繼從大將軍徐達下河南、山東,皆與有功。洪武十二年,授虎賁衛千戶,命守黃州。善撫輯其軍民,以年勞,特升用之。 是月,諭遼東守將唐勝宗等絕高麗。敕曰:「舊歲今春,高麗之使水陸兩至,皆非臣禮,暗行侮慢,明彰褻瀆,於是稽古典,知此夷自古至今未嘗不侮慢中國而構兵禍者也。驗古事跡,可以絕交,不可暫交,況深交者乎?曩古侮漢,漢伐四次,絕滅其國族;魏伐二次,屠其所都;晉伐一次,焚其宮室,俘其男女五萬口;隋伐二次,城困將亡,幸降而免;唐伐四次,斬首五萬級,牛、馬八萬餘,夷王臧等戮於市;遼伐五次,焚其宮室,斬亂臣康肇,拔十餘城;金伐一次;元伐五次,夷王竄耽羅,捕殺之,元以耽羅為牧馬之野。今爾勝宗等出鎮遼左,高麗必數有使至,其至者送來,勿令其還,以絕彼奸計。若納其使而禮待之,歲貢如約則可,人亦不可久留遼東,或朝或歸,速遣其行。」 六月丁卯朔,罷大理寺司獄司。 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遣其臣阿不耶等上表,貢方物,賜阿不耶等文綺、鈔錠有差。 戊辰,築海南衛城。 瞿塘、施州二衛奏:「歲用軍糧七萬五千九百六十六石而州縣歲徵之租不及,請以他稅足之。」於是戶部言:「成都、永寧、貴州各衛軍士月給米十之七,鹽十之三,今二衛之糧,宜准此例。」從之。 詔天下諸司官吏來朝明年正旦者,各書其事功於冊,仍繪《土地人民圖》來上,且計道里遠近,俱期以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京。其服色各以品級為差,惟雲南遠在邊鄙,特免其來。 遼東都指揮使潘敬卒,其子剛奏請軍士二十四人護喪,歸葬於宿州。從之。 己巳,築荊州城,周一千一百一十二丈九尺。 置親王博士,命禮部定議王與博士相見之禮。禮官取唐、宋皇太子與師傅相見之禮,參酌以進。博士西序,東向行四拜禮;王東序,西向答再拜。其常見:博士肅揖,王答揖,若講授時,則王中坐,博士侍坐於右。從之。 庚午,上御奉天門,諭群臣曰:「治天下之道,禮、樂二者而已。若通於禮而不通於樂,非所以淑人心而出治道,達於樂而不達於禮,非所以振紀綱而立大中,必禮、樂並行,然後治化醇一。或者曰:『有禮、樂,不可無政、刑。』朕觀刑、政二者,不過輔禮、樂為治耳。苟為治徒務刑、政而遺禮、樂,在上者雖有威嚴之政,必無和平之風,在下者雖存苟免之心,終無格非之誠。大抵禮樂者治平之膏梁,刑、政者救弊之藥石,卿等於政事之間,宜加此意,毋徒以禮、樂為虛文也。」 癸酉,定遠侯王弼征南還,賜文綺、鈔錠。 甲戌,播州宣慰使楊鏗子震以疾卒於京,命有司歸其柩於播州。 乙亥,普定軍民府知府者額遣其子吉隆及其營長之子阿黑子等十六人入太學,命賜襲衣、靴襪。 丙子,杭州衛指揮僉事脫列伯、堅城衛指揮僉事吳輔皆以征南戰歿,遣官諭祭,優給其家。懷遠衛千戶柏郁亦被創而歿,加贈其官,以米、布給之。 以儒士藍子貞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張伯益為右副都御史。 丁丑,以播州土酋宋思義為草塘安撫使。 命天下府、州、縣修治橋樑、道路。 戶部言:「潼關衛見儲軍餉可給三年,其餘米五十二萬四千二百二十七石,宜運貯西安府倉;鳳翔衛見儲軍餉可給三年,其餘米一十四萬六十四石,宜運貯鞏昌府倉。」從之。 戊寅,高麗遣其臣司仆正崔涓、禮儀判書金進宜貢馬二千匹,至遼東,訴言「金非其地所產」,願以馬代輸,其餘皆如約。延安侯唐勝宗為之奏請,上許之。 辛巳,兀者野人酋長王忽顏哥等十五人自遼東來歸,賜綺帛、布鈔有差。 命禮部制大成樂器,以頒天下儒學。敕曰:「天下學校通祀先師孔子,而樂器未備,無以昭其聲客,感乎神明,實典禮之缺也。爾禮部其同工部,命曉音律之人集工制之,然禮、樂,國之盛典,必貴協和,毋圖速成,有乖製作。」 壬午,上以北平府東安、宛平、大興三縣去年雨雹傷稼,詔免其今年田租。 癸未,以播州土酋謝德軒等二十三人為蠻夷長官。 甲申,置廣東新會守御千戶所。初,新會縣民岑德才言其地倚山瀕海,宜置兵戍守,下廣東都司定議,至是從其言,置千戶所。 置府、州、縣醫學、陰陽學。府置醫學正科一人,陰陽正術一人,秩從九品;州置醫學典科一人,陰陽典術一人;縣置醫學訓科一人,陰陽訓術一人,皆雜職。 乙酉,詔免吉安府龍泉等縣今年田租,以山寇初平,民未復業故也。 丙戌曉,歲星、填星、大白聚於參宿。 戊子,遣使賜長河西千戶若剌等九十七人綿布各二匹。 賜思南宣慰使司僉事黨宗仁等五十人綺、鈔有差,以征南有功也。 潁川衛指揮僉事姜信征南戰歿,遣官諭祭,優給其家。 己丑,以戶部試尚書栗恕為福建布政使司左參政。 禮部言:「應天衛千戶王興、飛熊衛千戶張德、祥符衛千戶田茂、金吾衛千戶張勇皆以征雲南戰歿,宜循例贍給其家。「從之,仍詔加贈其官。 河南府宜陽縣民吳軍兒作亂,縣耆民崔鵬舉率眾擒之。事聞,而鵬舉以疾卒,乃擢其子忠為黑石渡巡檢,賜冠帶、襲衣、鞍馬、鈔錠。 增設翰林院《尚書》博士二人,秩從八品,以儒士饒仲恭、張庸為之,命仲恭於潭王府說書,庸於魯王府說書。 庚寅伏日,祭孝慈皇后陵。 命制國子監祭服。 上諭禮部臣曰:「曩者,發兵征雲南,朕憫其勞,若出師臨陣,皆有賞賚。比者,將士還京,論功行賞,士卒已令五軍十衛驗名給之。近聞有賞不及格者,或所司有欺蔽者,致使竊議於外,爾禮部即榜諭諸軍,或受賞不及格與有勞而不及賞者,皆許陳訴,驗實賞之。」 甲午,上諭禮部臣曰:「近命制大成樂器,將以頒天下學校,俾諸生習之,以祀孔子。朕思古人之樂所以防民欲,後世之樂所以縱民欲,其故何也?古樂之詩章和而正,後世之歌詞淫以夸,古之律呂協天地自然之氣,後之律呂出人為智巧之私。天時與地氣不審,人聲與樂音不比,故雖以古之詩章用古之器數,亦乖戾而不合,陵犯而不倫矣。手擊之而不得於心,口歌之而非出於志,人與樂判然為二,而欲以格天地、感鬼神,豈不難哉?然其流已久,救之甚難,卿等宜究心於此,俾樂成而頒之,諸生得以肄習,庶幾可以復古人之意。」 乙未,睢州巴河決。 是月,升岳州衛指揮僉事曹奉為黃州衛指揮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