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三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三
洪武十七年秋七月丁酉朔。
戊戌,敕內官毋預外事,凡諸司毋與內官監文移往來。上謂侍臣曰:「為政必先謹內外之防,絕黨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紀綱振肅。前代人君不鑒於此,縱宦寺與外臣交通,覘視動靜,夤緣為奸,假竊威權,以亂國家,其為害非細故也,間有發奮欲去之者,勢不得行,反受其禍,延及善類。漢、唐之事,深可嘆也。夫仁者治於未亂,知者見於未形,朕為此禁,所以戒未然耳。」
命賜京衛士卒柴薪,人月給一百斤。
建朝天宮。其地即吳治城、晉西州故址,南宋時始置總明觀,唐建紫極宮,宋真宗大中祥符間改祥符宮,尋改天慶觀,元元貞時改玄妙觀,文宗時又改永壽宮。至是重建,賜名朝天宮,設道錄司於內。
上御東閣,翰林待詔朱善等侍。上曰:人「君能以天下之好惡為好惡則公,以天下之智識為智識則明。」又曰:「人之常情,多矜己能,好言人過,君子則不然,揚人之善,不矜己之善,貸人之過,不貸己之過。」又曰:「萬事不可以耳目察,惟虛心以應之;萬方不可以智力服,惟誠心以待之。」善等頓首稱善。
以國子生唐伯敬等六十三人為給事中,郭恭等三人為承敕郎,淩允等四人為中書舍人。
己亥,以徐允恭署左軍都督府事,月給祿米二十石。允恭,太傅魏國公達之長子也。
癸卯曉,太白犯天樽。
詔追贈神策衛副千戶周安為明威將軍指揮僉事,安以從征雲南,溺死於東川故也。
甲辰夜,太陰犯氐宿。
乙巳,詔賜征南將校米:公侯人一千五百石,都督人一千石,指揮人五百石,千戶衛鎮撫人三百石,百戶所鎮撫人二百石,已故而有子孫承襲及有父母妻女者皆給之。
詔贈故西安中護衛指揮僉事羅晟官。先是,晟以致仕受命署曲靖府事,蠻寇攻城,晟率眾力戰死之,乃詔加三等追贈,厚給其家。
丙午,上諭吏部臣曰:「近郡縣薦舉多冒濫,諸司考課,殿最亦多失實。其申諭之:凡賢才必由鄉舉里選擇其德行著稱、眾論所推者貢之,考核官員稱職與否,務從至公,歲終來朝,具實以聞,違者罪之。」
制欽天監觀星盤。
丁未,河南吏人上書言利民事,所言卑陋,又多摭拾陳言。上謂群臣曰:「謀國之道,習於舊聞者當適時宜,狃於近俗者當計遠患,苟泥古而不通今,溺近而忘於遠者,皆非也。故凡政事設施,必欲有利於天下,可貽於後世,不可苟且惟事目前,蓋國家之事所系非小,一令之善為四海之福,一令不善有無窮之患,不可不慎也。」
戊申,享太廟。
己酉,命留守衛軍士甃後湖城垣,凡四百四十三丈。
以貴州金石番長官石保子昌襲父職。先是,石保卒,子昌幼,以其侄良玉襲職。至是,良玉謂昌年已長,請歸其職,詔從之。
庚戌,改雲南霑益衛為千戶所。
夜,有大星起自外屏,西北行至霹靂沒。
辛亥,以東川土酋寧隆之、毋勝古為其府知府。
壬子,置雲南、楚雄二府儒學。
吏部奏考滿官二員績最,當遷。上曰:「任官之法,考課為重,唐、虞、成周之時所以野無遺賢,庶績咸熙者,用此道也。若百司之職賢否混淆,無所懲勸,則何以為治?故鑒物必資於明鏡,考人當定以銓衡,爾等考核,務存至公,分別臧否,必循名責實。其政績有異者,即超擢之,庶幾賢者在位而人有所勸矣。」
給陝西、山西、北平邊衛將士皮襖。
癸丑,北平稅課司大使熊斯銘言:「仕者得祿養親,此人子之所願也。然有道遠而不得養其父母者,乞令有司給以舟車,俾得迎養,庶盡人子之情。」廷議以雲南、兩廣、四川、福建官員家屬赴任所者,官為給舟車,已有定例。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之外者,宜依例給之,若任所迎養者,宜自備。上曰:「此勉孝勸廉之道,亦宜給之。」
詔建滁陽王墳享堂。
儋州宜倫縣黎民唐那虎等作亂,海南衛發兵討之。
甲寅,遣國子助教楊盤等使安南,征糧餉,助雲南兵食。先是,上謂戶部臣曰:「曩為雲南數生邊釁,命將討之,今其地已平,悉入編籍,然兵多民少,糧餉不給。朕思安南壤地去臨安甚邇,彼能堅事大之心,當助糧餉以佐兵食。」戶部如上旨咨諭安南,復命盤等往使。盤至,陳煒即以糧五千石運至臨安界之水尾,且遺盤以金帛,盤卻不受。
命吏部以天下朝覲官所舉屬官之廉能及儒士人才之堪用者簿錄舉主姓名,俟任滿考其當否,並為黜陟。其所舉倉庫官,即除人代之。
乙卯,會川府土官同知馮成遣永昌府判朱成,烏蒙軍民府知府實哲遣其把事亦馬來朝,貢馬,詔賜成等文綺、鈔布有差。
上諭戶部臣曰:「今天下郡縣民戶以百一十戶為里,里有長,然一里之內貧富異等,牧民之官苟非其人,則賦役不均而貧弱者受害。爾戶部其以朕意諭各府、州、縣官,凡賦役必驗民之丁糧多寡,產業厚薄,以均其力賦役,均則民無怨嗟矣。有不奉行,役民致貧富不均者,罪之。」
民有與妻忿爭而裂其鈔者,事覺,法司以棄毀制書律罪之。事聞,上曰:「彼夫婦一時私忿耳,非有意於毀鈔也,宥之。」
丙辰,遼東都指揮使司送高麗所進馬二千匹至京師。
皮作局大使許士哲言治道之急者十有四,其目曰:「明賞罰以清官吏,問疾苦以安生民,均賦役以蘇民力,嚴銓選以擇賢材,揀精卒以杜妄費,興武舉以羅英才,崇節義以厚風俗,明禮樂以教萬民,立平準以利商賈,置常平以惠農民,用直臣以任彈紏,開言路以通民情,滅亡胡之餘燼以絕後禍,監前代之興亡以壽國脈。伏願陛下以此數者時時省察,乾乾惕厲,慎終如始,則天下治安,為萬世子孫無窮之福矣。」上善其言。
命北平降卒已編入京衛者,悉放為民屯田。
兵部言金吾等衛銀牌先鋒朱真等十八人皆戰沒雲南,上命厚恤其家,官其子以百戶,子幼者俟年長授職。
丁巳,升重慶衛指揮僉事王獻為安陸衛指揮同知,賜鈔六十錠、文綺三匹,以從征雲南有功也。
免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府及廣德、滁、和州今年官民田租之半,尋又免應天等四府及廣德、浙西馬草。
命蘇、松、嘉、湖四府以黃金代輸今年田租。
雲南平里軍民府知府刀砍遣其子刀思拂來朝,貢方物,詔賜刀砍等文綺、鈔錠、冠帶。
詔戶部以綿布往貴州,命宣慰靄翠易馬,得馬一千三百匹。
戊午,命廷臣詳定合奏事目,其瑣細者勿以聞。時內外諸司多以細務入奏,故有是命。
己未,敕諭延安侯唐勝宗、靖寧侯葉昇曰:「爾等名世之臣,前者遣鎮遼左,朕嘗備諭高麗必數有使至,今果然矣,然勿為善說所誘,勿為華麗所惑,豈不見曹魏之將田豫者為護烏丸校尉卻賄之故?況高麗今春使至,賄賂京官甚重,內有一單雲上等人若干,中等人若干,下等人若干,以此觀之,甚無禮也。設使受其賂者少有所知,豈不赧哉?今爾等知誘而能奏,田豫不得獨名千古矣!遼壞東界鴨綠,北接曠塞,非多筭不能以御未然,爾能筭有餘則名彰矣。」
監察御史唐鐸言:「致治在於任官,任官在於得賢,宜選德行廉能京官編歷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又於見任官內遴選歷練老成兼通儒吏、名望隆重者,俾居布政、按察之職,庶能鎮靜一方,民安盜息而治化有成矣。」從之。
庚申,命刑部慮囚,諭之曰:「今秋暑方盛,獄囚不以時決,或致疾病阽於死亡,輕者誤戕其生,重者幸以逃法,非所以明刑慎獄也。其以時決遣,毋更淹滯。」
壬戌,盱眙縣民有偽造天書獻者,命誅之。
定遼衛卒田帖木兒女佐兒有美色,未嫁,軍中惡少謀私之。一日,闞其父出,紿以達寇來,夜,導其母子竄荒野中,持女欲污之。女義不從,急呼其母,母來護。惡少手刃其母死,復以言恐女曰:「汝從我則生,不從即死。」女罵曰:「汝殺吾母,又欲污我,我寧死耳!」惡少怒,乃揮刃傷其頰及身,血流滿衣,終不受辱,昏絕仆地。鄉鄰同竄者覺之,惡少懼而逃。黎明,鄉鄰求得其母屍,視女漸蘇,乃訴於官,捕惡少,寘於法。
景川侯曹震言:「容美、管勾、沿邊、大旺、散毛等洞蠻寇時出劫掠為民害,已令施州衛及施南宣撫覃大勝招之,如負固不服,請於今秋發兵討之。」又言:「西番有名朵甘思曩日族者,去松州計程八日約,其眾三千餘人、馬二千餘匹,牛羊以萬計,屯於劄八草地、洮河之西。又有思曩日大族,其人馬尤盛,請於來春二三月水冷、草木未生、牛馬飢瘦之時,發兵擊之,可盡獲也。」上遣使諭震曰:「以利而動,非兵之善,宜鎮靜以俟,無輕舉也。若其不服,則以兵討之。」
癸亥,興化衛請修理城垣。上曰:「方秋成,未可興工,俟農隙修之。」
乙丑,以孝慈皇后大祥將及,詔制祔廟冊寶,以檀香為之冊文,填之以金。
秦、晉、今上、周、楚、齊六王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