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蕾斯·拉甘 · 十八
戴蕾斯在這興奮的一夜,也被格彌爾的幻影訪問了。
經過一年多的冷淡,羅朗忽然很熱烈地要求幽會,提議同睡,不免出其不意地刺激了她的神經。當她一個人睡下,想到不久就要舉行婚禮時,她的肉體就開始燃燒起來。於是,受到了失眠的驚擾,看見被溺死的丈夫站在她面前。她也像羅朗一樣,在情慾和恐怖中掙扎;也像他一樣,對自己說,如她有情人在自己懷裡,就絕不會害怕,絕不會受到這樣難受的痛苦。
在同一時間,這個女人和這個男人發生了同一種神經的紛擾,使他們喘著氣,驚駭地追求他們可怕的愛情。他們中間已有血和情慾的連帶關係,他們產生同樣的震顫,兩顆心在一種猛烈的同感中,為著相同的原因,陷入恐怖的煩擾。他們從此對於苦和樂的感受,簡直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靈魂了。這種共同的震動,這種相互的關係是生理和心理的事實,凡彼此經過神經極大刺激之後的人們,往往會有類似的現象。
經過一年多的時間,戴蕾斯和羅朗又悄悄戴上了釘在他們四肢上、要他們合為一體的鐐銬。在殺人之後的倦怠中,在劇烈刺激之後的厭惡中,在彼此需要鎮定和忘掉的時期內,這兩個罪犯可能相信他們是自由的,並沒有鐵鏈鎖系他們,鬆弛的鐵鏈散在地上,他們自己則在旁邊休息,仿佛被一種幸福的麻木侵襲。他們設法在別處找愛,並依靠理性的平衡過活。但是,一旦由事實促使,他們便重新交換熱烈的話語,鐵鏈便突然張開,在受到一陣猛烈的震動之後,他們覺得此後是永遠被鎖在一起了。
從第二天起,戴蕾斯就開始行動,暗暗促成她與羅朗的結合。這是一種困難的、充滿危險的努力。他們戰慄,害怕自己不謹慎地輕舉妄動,會引起外人的疑心,會太明顯地表現出格彌爾的死亡對他們有著特別的好處。他們知道不能談到結婚,他們就定下相當聰明的計劃,要讓拉甘太太自己或星期四晚上的客人們,自動提出他們不敢要求的東西,也就是把戴蕾斯再嫁的意思灌輸進這些好心人的腦筋中,尤其要讓他們相信,這意思是由他們想出,完全屬於他們的。
喜劇是漫長的,而且很難扮演。戴蕾斯和羅朗各自擔任著適合於他們本性的角色,他們以極端的謹慎前進,估計細微的動作,當心最少的談話。而他們的內心,確實被緊張的神經、刺激神經的急躁和不耐煩所咬齧。他們生活在連續不斷的激怒中,要有極大的忍耐,才能勉強使他們保持微笑和平靜。
他們之所以要趕快成功,為的是不再單獨和分離地生活下去。每夜溺死者的黑影都來訪問他們,使他們睡在火熱的床上,像被火鉗夾著,不能入睡。他們所處的萎靡狀態,還有每夜激動的熱血,讓可怕的幻象矗立在他們的面前。當薄暮到來時,戴蕾斯再也不敢上樓到她的房間裡去,一想到要自閉於這寬敞的、由奇怪的暗光映著、燈光一熄就滿是可怕的陰影的房間,她就直到天明始終感到劇烈的紛擾。由於不願意睡覺,時常要睜開眼睛,她便始終讓蠟燭點著。有時疲倦使她閉合了眼皮,就立刻看見格彌爾在黑暗中,便又驚怕得再睜開眼睛。上午,疲倦極了,她拖著腳步走路,只能在白天打幾個小時的瞌睡。至於羅朗,從那一夜經過地窖門前突然害怕以後,的確變成了膽小的懦夫。從前,他像畜生那樣安心地生活著;現在,聽到極小的聲音他就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臉色立刻變得蒼白,一種恐怖的戰慄突然震動他的肢體,且不再離開他。夜間的他比戴蕾斯還要受苦,恐懼在他高大而軟弱的身軀中,引出深深的不安,他往往懷著殘酷的懼怕等候黃昏的到來。有好幾次,他不願回寓所,寧可整夜在無人的街道上行走,一次下著大雨,他在一堵牆下一直待到天亮。他冷冰地蹲在那裡,不敢起來爬到碼頭上,只是注視著骯髒的河水在淡白的陰暗中流過,竟這樣經過了六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有時,恐怖使他平臥在潮濕的地上,好像看見橋洞底下有一長列溺死者順水流了下去。當疲倦促使他回到寓所後,他即雙重地反鎖房門,讓自己幽閉在室內,在發作的熱病和恐怖中,一直掙扎到曙光初現。同樣的噩夢又固執地到來,總是自己從戴蕾斯的熱烈、興奮的懷裡,落入格彌爾的冷冰的胳臂中。他先夢見情婦狂熱地抱吻他,簡直要他喘不過氣來;接著又夢見溺死者把他緊摟在腐爛的胸口,讓他受著冰冷的擁抱。這些突然的、忽而淫樂忽而厭惡的感覺,這些愛的熱烈抱吻與粘滿泥濘的冰冷屍體的接觸,忽而激發他的快感,忽而惹起他的戰慄,終於使他充滿了喘不過氣來的恐懼。
情人們的恐怖每天增長,噩夢每天壓迫著他們,使他們更加瘋狂,只有依賴想像的抱吻來消滅失眠。由於謹慎,他們不敢約定幽會,而是像盼望得救的日子一樣,等待著結婚的佳期。他們以為結婚以後,幸福的夜晚一定會隨著到來。
他們就這樣懷著竭力想安靜地睡覺的全部願望,要求他們的結合。在冷淡的時候,他們猶豫,彼此都忘了當初所以要殺人的狂熱和自私的理由,好像它早已消逝了。可是現在熱病又重新襲擊他們,在狂熱和自私的深處,又找回了他們決定殺害格彌爾的動機,他們那時的意思是殺人之後合法結婚,一定會保證他們嘗到預期的快樂。再則,由於模糊的失望,他們才做出公開結合的最高決定。他們內心實實在在隱藏著極大的憂懼。他們的欲望在顫抖。他們互相俯視,好像傾身在充滿恐怖的深淵之上。他們彼此抓住,一言不發,互相猜測著彼此的心思,焦灼的情慾和暈眩感,仍然使他們的肢體疲勞,使他們產生立刻要跌下去的瘋狂感覺。於是,在現實面前,在憂慮的期待和恐怖的渴望中,他們寧願盲目地夢想未來相愛的幸福和安靜的享樂,感受這急迫的需要。面對面時,他們越是害怕得顫抖,越是想到他們投入深淵的可怕,就越給自己以幸福的預想,越想把無可推翻的、必然要導致他們結婚的理由,擺在自己面前。
戴蕾斯渴望結婚的唯一理由是,晚上太害怕,她的身體要求羅朗的暴烈撫摸。她正忍受著神經發作的威脅。她簡直要瘋狂了。說實在的,她並不怎麼思考。她投入熱情的旋渦,精神已被她所讀過的小說攪亂,肉體已被幾個禮拜以來始終不能睡眠的折磨搞得十分激動。
羅朗的性格比較遲鈍,他雖然對他的恐怖和情慾讓步,卻還想再推敲一下他的決定,以充分證明他的結婚是必要的,目的是最後去享受徹底的幸福,驅散時常侵襲自己的模糊恐懼。他重做了一遍過去做過的一切估計:他的父親,一個宣福斯的農民,仍然固執地不肯去世,自己要繼承遺產還必須等很久的時間,他甚至擔心這筆遺產會逃出他的手掌,落入一個堂兄弟的腰包里,因為那人是一個果敢的大個子,整日在家種田,深得老羅朗的歡心。他呢,他將永遠貧困,將沒有妻子,單獨一個人生活在這樓頂室內,睡得不好,吃得更不好。此外,他打算終生不做事,對在寫字間工作已經開始非常煩悶,即使交給他辦的極輕的工作,對他的懶惰也已成為難忍的重壓。他反覆考慮的結果總是:一點事都不做才是人生的無上幸福。於是他想到自己所以謀殺格彌爾,為的正是同戴蕾斯結婚,可以不再做任何事情。真的,把情婦占為己有的願望,在他犯罪的思想中,的確是很重要的因素。可是,希望取代格彌爾的位置,像他一樣受到寵愛,並時時刻刻享受安逸生活的真正幸福,這個想法或許是更有力地促使他去殺人的主要原因。如果只有熱烈的感情縱容他,他絕不會表現出那樣多的思考、那樣細心的謹慎。事實是他想以殺人保證他安逸的生活,以及他的欲望的持久滿足。這一切明明白白的認識或潛意識重新回到他的腦中。為了鼓勵自己,他反覆地說,現在是利用格彌爾之死的時候了,他不應該再放棄當初夢寐以求的好處。他把未來生活的利益和幸福都展示在自己面前:他將離開他的寫字間,生活在甜美的安逸中;將自在地吃飯、喝酒和酣睡;將不斷有熱烈的女人在他身邊,能夠使他衝動的血液和神經恢復平衡;並將繼承到拉甘太太的四萬幾千法郎遺產,因為這可憐的老婦人每日都向著死亡更進一步。最後,他將為自己創造一種畜生的舒適生活,將忘掉一切。從他決定與戴蕾斯結婚以後,羅朗每一小時都自言自語地說到這些事情,並尋找更多的優點。每當他在與溺死者的寡婦結婚的自私打算中發現一種新的論據時,他就覺得很快活。但是,他徒然地強迫自己充滿希望,徒然夢想懶惰和淫樂的將來時,還時常感到突然的寒噤掠過皮膚,有時仍然覺得一種強烈的憂慮,把他的快樂窒塞在他的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