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灌頂疏 · 首楞嚴經灌頂疏卷第二上

清浙水西陵慈雲寺教觀沙門 灌頂續法 集並注 龍山東皋崇福寺旭洳沙門 心蓮證文 較編定 北京宛平潭柘優婆塞半悟老人魯心齋重校獨力捐刊 △寅三。顯見無滅四。卯初。會眾領悟通請。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 先悟妙示。兩番顯見曰示誨。離怖得樂曰泰然。 念無始來。失卻本心。妄認緣塵分別影事。 念下。次悔昔迷。不動見性名本心。前塵識想名緣影。遺如來藏心。如背自生母。逐六塵影事。如認賊為兒。此責往昔之失。別領破妄益也。 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今下。三喻今喜。本覺心喻母。應前圓覺父也。法性水喻乳。始覺智喻生兒。初心背覺認妄。法身慧命乖危。如兒之舍父失母。今始悟本覺心。得佛法性理味。如兒遇母。身命成長。此慶現今之得。別領顯見益也。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真妄虛實。現前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 合掌下。四請現證。初句謝前。願下。請後。中有二。先決身心。雖悟身境是動。見性無動。然心依身覺。見托眼觀。身眼既虛妄。心見豈真實。前佛責雲。性心失真。認物為己。疑猶在念。故意言願決身心二者之中。誰虛誰實。何妄何真耶。 現下。次求現證。雖悟現前頭手動合。見性無移。然眼見隨頭。心徧身手。頭手既生滅。心見豈常存。現今尚爾。追緣過去。逆慮未來。身心亦然。況前責雲。從始洎終。念念生滅。惑又連翩。故默念求請發明現在身心眼見之中。此是生滅性。此是不生滅性耶。佛若的指顯出。從今為始。盡未來際。自不認物遺真。輪迴顛倒也。 △卯二。匿王斷疑別問。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勅。見迦旃延毘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湼槃。我雖值佛。今猶狐疑。 先請除斷見疑。域中四大。道為第一。人法王中。出世法勝。今問法道於佛。禮須起立而白。迦旃延。此雲剪髮。姓也。毘羅胝。此雲不作。亦云空城。連母名故。六師中二。說道雖別。斷見為宗。梵語湼槃。此雲滅度。滅五住惱。度二死海故。亦云寂滅。法性本寂滅故。或雲不滅不生。佛性無生滅故。又雲圓寂。障無不盡稱寂。德無不備稱圓。凡夫性淨湼槃。二乘有餘無餘。相宗分教無住處。空宗始教滅度相。性宗終教究竟。頓教寂滅。圓教入不思議大般湼槃。安住三德祕密藏故。今外道妄計。人死靈隨氣散。命終智逐身灰為湼槃。真可謂邪說誣世矣。此則未遇教前。被邪惑也。值佛者。佛說身死。神明不滅。氣銷。心性非盡為湼槃。此則已遇教後。仍愚迷也。猶狐疑者。外道邪說。佛法正說。二疑在懷。如狐猶豫。 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云何下。二願證常心益。此心見性也。不生滅。常德也。即湼槃心真常淨樂。云何等者。如何此身雖死。此心不滅。現前發揮。令我證知。親承法益。得佛正信也。 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今此下。後明眾意志同。除斷見粗惑。則界內凡夫。二乘學人。諸有漏者。固皆樂聞。顯見性真常。雖小乘四果。權教三賢。一切大眾。亦咸願聽也。(此假匿王發起者有三意。一藉王世智。能信身妄心真。二就王老相。易明身虛心實。三顯王至貴。難免身滅心常。王之至此。問亦三意。一由聞身境是動。請示虛妄的實。二由聞見性無動。乞顯不滅明證。三由聞遺失真性。懇除身後性即斷疑。故起立白為斷三迷。挾貴而問。佛亦不答。) △卯三。如來征顯不滅二。辰初。開顯二。巳初。顯身有遷變二。午初。略論變相。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今復問汝。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先問答於變。現在句。標法體。一意。眾請現前發明二性。故就王之現身詰也。二意。王疑死後斷滅。云何證知。故就王之生身征也。今復下。問真妄。金剛不壞之體。真也。泡影危脆之身。妄也。維摩詳明。世下。答定滅。血肉之軀。從父母生。有為有漏。安得不壞。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佛言下。次征釋所由。先征難也。身現存而預知終滅者。何所以焉。 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曾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世下。次答釋。我此二句。牒未滅。我觀下。釋知滅。智論。無常有二。一相續滅。二念念滅。今先釋念念壞相。日新增。夜新減。時刻不住。如火燒薪以漸銷。前念生。後念滅。剎那遷謝。如炭成灰而漸殞。殞亡下。後結終身壞相。灰漸殞。塵漸亡。雲不息。終歸於空。雲當盡。驗過現。識當來。何待死而後知滅哉。淨名雲。是身如電。念念不住。是身虛偽。必歸磨滅。 佛言如是。 佛言下。後印許其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故應其略變之答。實合俗諦理也。 △午二。詳較變相二。未初。問答老幼盛衰。 大王。汝今生齡已從衰老。顏貌何如童子之時。 先問遞相。恭敬故稱大王。年齒曰齡。十五歲曰童。老少二時。貌較若何。 世尊。我昔孩孺。膚腠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 世下。次答。有三時。加中年長成時也。先敘釋。始生曰孩。始行曰孺。肌皮布表曰膚。文理光美曰腠。滋軟曰潤。細滑曰澤。幼時相也。長大成人。身力強壯。名為長成。二十已後。血氣方剛。名為克滿。壯時相也。朽敗曰頹。歲至艾耆。年臨晚暮。稱頹齡也。廹。逼近也。七十曰衰老。亦曰?。八十曰耋。九十曰耄。百歲曰期頤。又廹。急促也。衰耄總表凋殘惛倦之意。老時相也。 形色枯悴。精神昏昧。發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後結答。枯槁悴憔釋衰。昏沉昧暗釋耄。白絲皺紋釋頹。逮。及也。不久死期將至也。如何者。答上何如。老壯不同。云何見比。況欲齊於嬰孩時耶。 △未二。問答時年遷易。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先問。上征童耄消長之貌。此審日月頓漸之變。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 王下。次答。有二。初總明漸變。初二句。約業運化理不住。運運密移。即汝諸行。莊生喻夜壑負舟。寒暑句。約時節日夜相代。曾無覺悟。名幽隱想。孔子謂不知老至。 何以故。我年二十。雖號年少。顏貌已老初十歲時。三十之年。又衰二十。於今六十又過於二。觀五十時宛然強壯。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何下。二別敘變相。能令變壞名老苦。有三。一增長壞。何故。征。我下。釋。開三。初長不如幼。二壯不如長。三耆不如艾。三十名壯。四十名強仕。五十曰艾。六十曰耆。內含四十強仕不如三十壯年。五十之艾不如四十強仕。今六十二。較五十歲。宛如三四十時強壯。非比今之頹朽不堪也。因果經。釋迦譜。並明匿王。與佛同日而生。則楞嚴說當佛六十二矣。屬般若時。非余會攝。判釋佛經。是可違也。孰不可違也。世尊下。結。壯色日去曰殂。老相日遷曰落。輪轉曰流。更改曰易。粗推且限十年也。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惟一紀二紀。實惟年變。豈惟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若復下。二念念壞。細推乃至剎那也。於中四。一年變。以一年為限也。十二年曰紀。非唯十年有變。理實年年更變也。二月化。以一月為限也。月月運化。不啻一載。三日遷。以一日為限也。直。但也。唯也。日日遷改。豈但一月。四念轉。年月日時尚非粗心能覺。況剎那之變。故須沉諦。俱舍雲。時之極長名劫波。時之極短名剎那。壯士一彈指頃。經六十五剎那。安般經雲。一彈指頃。心有九百六十轉。仁王雲。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處胎經雲。一彈指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念成形。形形有識。是則刻刻衰老。心心變易。眾生壽命復速堅疾。何待一瞬。始明四百生滅相耶。 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故知下。三滅盡壞。湼槃雲。一增長老。二滅壞老。今即次變滅也。蓮花女經雲。人有四事。不可恃怙。謂親聚會當別離。財積會當分散。少壯會當衰老。強健會當死喪。淨名亦云。是身為災。百一病惱。是身如井。為老所逼。是身無定。為要當死。故知終滅。 △巳二。顯見無生滅三。午初。牒定許示。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 先牒問。汝見三句。牒悟也。見者。能見性變化。所見相。年月日念四變。故曰不停。知者。心也。汝滅。身也。增長念滅三壞。故曰悟滅。人命在呼吸間。汝已見知其道矣。亦於三句。指問也。身中。終滅者。不滅。見性也。汝知。直指令知也。就在生滅身中。指出不生滅見性。此即世俗內。開示第一義諦也。將欲顯觀河見性真常不變。以明根身無常遷變。故於此雙標。令依斷滅身中。頓悟不斷滅見性也。 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波下。次答定。王之世智。俗諦能知。勝義叵測。前雲我見密移。豈非生滅身中不生滅性。今不知者。遺此本明久矣。雖終日行。而不自覺。又權小尚迷真常見性。厭世無常。取灰斷果。求變易身。況於王乎。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佛言下。後許示。悟無生者。方見剎那。故復於虛妄身。現前直示真實見性。 △午二。引昔觀河。(敘事也。) 大王。汝年幾時。見恆河水。王言。我生三歲。慈母攜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恆河水。 先問。見。心也。理性。水。境也。事相。恆河。梵語殑伽。此雲天堂來。見從高處來故。香山南。雪山北。有一阿耨達池。東面銀牛口。流出恆河。繞池一匝。入東南海。 王言下。次答。提攜曰攜。朝禮曰謁。耆婆。此雲長命。祠之得長壽故。佛法六念中。有一念天。今母冀子。得那羅延堅固之身。隨俗過河。覲謁天神也。 △午三。詳彰不滅。(顯法也。)中分二。未初。彰所見不變。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於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先牒前四變也。則汝下。次令較所見也。所見。即恆河中水。王言下。後直答不變也。謂十三歲時見水。與三歲時見水。一如無異也。欲因所見之水不異。引顯能見之性不變耳。故先舉為問答。 △未二。顯能見不變。 佛言。汝今自傷發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恆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 初躡前身變也。則汝下。二令較能見也。能見。即眼根中見性。謂今六十二歲觀河之見。與昔十五歲時觀河之見性有異不。王言下。三直答不變也。發麵雖童耄。見性未曾虧。難曰。老有眼花昏暗。觀河不辨清濁如何。釋曰。此屬眼暗。非關見性。若但論眼。少而昏瞢者頗多。何待老來。前明盲人矚暗。無損見體。況昏花乎。故此就見精。顯如如不動。非取肉眼能不變也。斯亦因能觀眼見之無異。始顯所觀河水之無殊。蓋河之水浪凝瀑。同眼之清昏明暗。水濕同乎見精。性相毫無別也。 △辰二。合顯二。巳初。三顯二性滅不滅。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 一因面見以分皺與不皺。面。相也。眼則童而了。老而毦。面則童而潤。老而皺。見。性也。觀河童耄二見。精真之體一同。此顯現前身心之妄真也。二因皺以分變與不變。上皺約顏貌。今變約時年。三遷四易。面眼相變也。靈光獨耀。見精性不變也。此發現前身心之虛實也。三因變以分滅與不滅。滅。朽敗壞亡也。上變約住在更移。今滅約泯去斷絕。知身終從滅盡。見性常然無滅。此出現前身心生滅與不生滅也。 如是三番合顯。即變壞相中。的顯不變壞性。如指窮子衣珠。輪王藏寶。法華開佛知見。維摩觀身實相。楞伽自覺境智。觀經是心是佛。湼槃佛性。梵網心地。馬鳴從生滅入真如。肇公以萬物即不遷。義意同此。 △巳二。單斥二師見非見。 云何於中受汝生死。而猶引彼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初尅指見性真常。於中。身中也。受汝。同汝身之受生死也。有為有生死。無為不變遷。見性於汝身中。既無皺變滅壞。云何一同汝身受生死耶。 而下。二責留邪師非見。末伽黎。此雲不見道。謂罪福苦樂。不由行得。等者。指余邪師外道。不唯旃延二人也。都者。楞伽雲。陰入滅。如燈盡種敗。名湼槃。或不見能所覺。名湼槃。或無相。或無物。或計福非福盡。為湼槃等。皆屬斷見說也。全滅者。謂身與性悉銷滅也。孰知身滅性不滅焉。而猶引者。王既因身之衰變。而預知身之必滅。何不因見之不變。而預知此見性。死後必不滅乎。若知此見性不生滅地。即證如來大湼槃矣。何為引彼全滅言哉。 △卯四。王眾慶喜法益。 王聞是言。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踴躍歡喜。得未曾有。 先消文。是言者。指變者受滅。不變無滅。信知有二義。一信現後身面眼變滅。捨生也。知現後見精性不變滅。趣生也。二信現前身眼有生滅。見性無生滅。知終後身根實有無盡捨生趣生。見性元常。住不生不滅。見性不受不生。真是湼槃心性。由前義故。王與大眾躍喜。由後義故。王與大眾得有。 次出意。含二。一約合。是顯密正兼結。又二。先正顯匿王凡外人益。觀現面變。見不變。見不變故。面皺捨生何傷。解死後身滅。性不滅。性不滅故。身隨趣生無礙。故云信知。信有身有捨生趣生。不唯破斷見。抑且破常見。故躍喜。知性常無生無滅。不唯證生死身妄。抑且證湼槃心真。故得有。次兼顯眾中權小人益。觀面眼皺變。見精不皺變。解身境是虛妄生滅。心性是真實不生滅。故云信知。信身相苦空無常。作幻化觀。不唯盡我執。抑且盡法執。故躍喜。知見性常樂我淨。修楞嚴定。不唯圓斷果。抑且圓智果。故得有。請中既有顯密之殊。今此文末亦當攝密歸顯結也。 二論開。作凡聖邪正結。亦二。一結凡外破斷常邪見益。王聞外道死後斷滅。求證此心不生滅地。今聽觀河見後。信知生前有生有滅。身後捨生趣生。見無生滅。不受生死。名湼槃性。則斷常邪見瓦解水消矣。二結權小得真常湼槃益。權小大眾。雖知身是無常。一向迷見即眼。則眼與見同身壞滅。今明眼見各別。身眼生滅。見性不滅。即湼槃心真淨常樂。則常計無常倒亦雪淨。以故踴躍。喜得未有。又王知趣生。藏性隨緣義。眾喜未有。藏性不變義。隨緣。如羣器異空。不變。如空無一異。今文王眾各半。故對開顯影以結釋也。(又文就王結者。王顯請故。王代眾咨決故。顯此法益。並尊勝故。文雲。信者。內具四信。一信佛。雲聞。二信法。是言也。三信僧。與眾。四信理。知見也。如起信論。舍趣者。約教釋。有多義。出一苦輪。入一苦輪。四惡舍趣也。從此方人間。投他土天上。人天舍趣也。退凡夫分段。進聖人變易。二乘小教舍趣也。唯識雲。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相宗分教舍趣也。宗鏡雲。從死有相續。至生有時。如鏡像。如空響。水影夢境等。空宗始教舍趣也。楞伽雲。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性宗終教舍趣也。又楞伽雲。如幻人生。如幻人滅。諸法亦爾。離於生滅。唯是自心所見。大乘頓教舍趣也。華嚴雲。因前五陰故。後陰相續起。於此性了知。佛法難思議。一乘圓教舍趣也。今就王判。不唯轉邪成正。轉凡成聖。且同舍小趣大。舍權趣實。仁王佛贊王言。龍光佛時。為四住士。今於我前。大師子吼。得真義說。不可思議。則王之信知喜得。實為高遠。非淺近也。) △寅四。顯見不失二。卯初。阿難悟今疑昔。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沉垢。 見聞不滅。上雲。彼不變者。元無生滅。悟今也。 遺失二句。前卷末文。疑昔也。失有二義。一因顛倒而說失。如演若達之照鏡。怖頭狂走。二因斷滅而說失。如憍底迦之思退。斷頸無生。今是初義。疑謂王雲不滅。於我雲遺失。二意莫辯。故願洗垢。而雲沉者。前普告中。先示頭自搖動。見無所動。次說念念生滅。遺失真性。即生疑欲問矣。而今更聞性未曾皺。迷上倍焉。誰知認物為己。顛倒謂失哉。 △卯二。如來因倒說失二。辰初。喻中以臂倒無失為譬三。巳初。定臂之倒相。 實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即下。雙征問。墜落曰垂。下指。指下也。母陀羅。此雲印。具印紋故。手相好也。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阿下。順答。此為倒者。是悟倒非正。非迷倒為正也。誰者。亦有凡愚以下垂為正。其實臂無一定。由利鈍之是非。分倒分正。今但順世智答而已矣。以此正明不失。非取顛倒。蓋臂之雖倒不失。人所易明。而身心之雖倒不失。人所難曉。以易例難也。倒喻下性顛倒身。昏擾心。正喻下正偏知身。妙明心。身無一定染淨。由凡聖之順逆。稱淨稱染。心亦無定妄真。由佛生之悟迷。立真立妄。既有真妄之界。難脫正倒之名。若知相換。不懼遺失。 △巳二。定臂之正相。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先審問。佛出世間。亦隨世法。以臂正倒元無定準。世智將何為正。即以為正也。 阿難言。如來豎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阿下。次答定。陞舉曰豎。上指。指上也。名為正者。亦悟正非倒。非迷正為倒也。問。上答下垂為倒。例知上豎為正。佛又重審正相。何也。答。一者。亦有凡愚以豎臂為倒。此即迷正為倒者也。二者。由其不知誰正誰倒。故再覈實。 △巳三。明倒換非失。 佛即豎臂。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頓速曰即。翻下垂之倒。轉為上豎之正。曰豎臂。若此顛倒一句。依義應雲。若此豎臂名正真。垂手名顛倒。亦首尾相換。上豎曰首。下垂曰尾。物相二。謂之倍。一切曰諸。若此垂手名倒。不過換首作尾。世間諸人第一番瞻。何減一毫。有所失也。此豎臂名正。亦是換尾成首。世間諸人第二番視。不增一絲。有所得也。得失雖無。正倒具在。又前文見。今文瞻視。皆能見性。前文手。今文首尾。皆所見相。智者應喻。即明於法。以如來一臂首尾相換。手未曾失而無增減。當了如來藏心。染淨隨緣。性常不變而無滅。生所見相有正倒一倍。能見性無來去損益。故此總名顯見不失。 若依染緣倒相。遂名遺失心性。顛性人也。鈍根不了。故下又以法詳顯。又若法喻合明。相換一倍者通二意。一者。初時換首為尾稱倒。一番瞻者。喻依真起妄。倒佛知見。成眾生知見也。次時換尾為首稱正。二番視者。喻反妄歸真。正眾生知見。成佛知見也。此則眾生之迷。合下如我垂手名倒無失。諸佛之悟。合下如我豎臂名正無得。等無差別。二者。換首作尾。下垂手時。性倒棄正取倒。喻遺真認妄。迷己身為物身。即換首作尾。一番瞻。性顛迷倒為正。喻以妄為真。認物身為己身。即換尾作首。倍番視也。合下迷中倍人。換尾作首。上豎臂時。正知悟正非倒。喻心包萬法。悟己身非物身。即喚首為首。一番瞻。徧知了倒非正。喻萬法唯心。悟物身非己身。即喚尾為尾。倍番視也。合下悟中倍人。對前後文思之。 △辰二。法上以心倒無失為合三。巳初。定身之正倒三。午初。標定。(合喻中臂之倒正。)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 先標起類明。合後垂手無別。汝身。雜染色身也。法身。功德法身也。類明者。將臂之正倒。明身之淨染也。謂於一法界身。背覺合塵。流轉五道。為眾生身。比金色臂。換首作尾。垂下之倒。滅塵合覺。不墮諸數。為諸佛身。類臂換尾作首。豎上之正。如是彼此相例。事理無不明也。 如來之身。名正徧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次出名配定。合後迷中倍人。正徧知。智身也。達心包萬法為正知。萬法唯心為徧知。如輪手雖非新得。但上指於空。則頭是頭。尾是尾。一倍瞻視。皆以為正。此乃悟中倍人也。性顛倒。即顛倒性業身也。執色身包心為倒性。心外有法為顛性。如輪手雖非真失。但下垂於地。則頭作尾。尾作頭。一倍瞻視。皆以為倒。此即迷中倍人也。 △午二。征處。(合喻中倒換非失。)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初二句。勅令諦觀。欲換顛倒性。成正徧知者。應觀汝身及佛身也。次顯無定處。文中補三句雲。稱正徧者。名字何處號正徧知。一法界身。無正倒名。由向背別。遂立知性。如一金臂無豎垂號。首尾相換。便成正倒。正知倒性之假名。雖有殊。總一身臂之實體。從無失。 △午三。迷在。 於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瞪。直視也。瞢。昏悶也。瞬。動目也。臂之顛倒不失。易明者。身心顛倒不失。難見者。故云不知。然有二意。一不在當體可見。義乃從心觀察。二首尾相換成名。實無顛倒處所。由舍迷中悟。如背臂之倒中正。身心倒處名也。認悟中迷。如向臂之正中倒。身心顛處名也。由取迷中悟。如向臂之倒中正。身心正處名也。棄悟中迷。如昔臂之正中倒。身心徧處名也。則性顛倒。正徧知號。皆無定實所在矣。今約倒意說也。倒處雖不知。無失與佛等。 △巳二。定心之正倒二。午初。標示。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發海潮音。徧告同會。 與心正樂。慈哀也。拔心倒苦。悲愍也。應不失時。名海潮音。湼槃明海八不思議。第四潮不過限。如佛赴感。無差違也。佛音圓滿。故云徧告。 △午二。詳釋二。未初。引昔教以明正相二。申初。萬法唯心。(重在現字。) 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常說者。大乘深密等經也。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識心王。諸緣者。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長也。心所即五十一心所法也。所緣即二十四種不相應行及六種無為法也。廣如唯識百法論等。唯。獨也。心。現前見聞覺知心也。亦名此為法界真如藏心。現。變起也。凡小業造。權乘識造。實教藏心徧興。頓教真如心現。圓教法界性起。今屬後三。如大海水。舉體成波。如鏡現像。不離於鏡。此即上指中喚尾是尾。棄倒認正之徧知也。問。前五無為。名體俱假。可同前法如影。真如名假體實。為諸法性。何亦無體。答。相宗真如猶對妄立。下雲。妄真同二妄。無為如空華。圓覺雲。圓覺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湼槃等。則彼五位百法皆唯心現。同影像矣。 △申二。心包萬法。(重在中字。)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身。即六根。心。即八識。爍羣昏而獨照。曰妙明。混萬物而獨露。曰真精。即身心而離身心。曰妙心。心如海。物如影。心包太虛而無外。如森羅萬物皆含里于海中。此即上指內喚首是首。了正非倒之正知。總則換尾為首一倍瞻視。豈非悟中倍人耶。若望下文。此當補雲。諸佛即是悟中倍人耶。如我豎手。等無差別。汝等稱為真希有者。 △未二。責遺認以明倒相二。申初。舉法二。酉初。遺真認妄。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 前問遺失。故此責斥云何。然有二意。一棄真棄悟名遺。二認妄認迷名失。先責遺真。不假修成曰本。解脫自在曰妙。空不空藏心也。如鏡用照現。本來自妙。具足無缺曰圓。心則從妙起明。不空藏心也。如鏡相光彩。圓明妙色。澄虛含美曰寶。性則即明而妙。空藏心也。如鏡體寂湛。百寶鮮明。此三藏是汝等常住本心。天真自性。云何遺失也哉。 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次責認妄。悟即本覺。真心性也。迷即不覺。妄身心也。不覺處。覺如像在鏡。虛實可辨。今棄如鏡本悟之心性。而執似像迷妄之身心。不辨虛實。故云認悟中迷。此之棄悟認迷。名為倒性。例下垂中。喚首作尾一番瞻也。若敵體相翻。佛悟萬法唯心。心外無法。生迷一切非心。心外有法。雖如此迷。真心萬法實不曾倒。如人迷東為西。方實不轉。於不倒中妄計倒相。故責斥為遺失。汝問云何名我等輩遺失真性。此即遺失之因緣也。 △酉二。以妄為真。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為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 前問顛倒。故此結責雲。迷惑不知。亦有二意。一取妄執迷。二為真作悟。先認妄。不覺曰晦。無明曰昧。轉真性空而為頑空。下雲。迷理為咎。故有空性。頌曰。迷妄有虛空。頑虛曰空。不顯曰晦。昏黑曰暗。凝積曰結。指堅濕煖動四想。色指地水火風四大。下雲。痴(堅地)愛(潤水。瞋火。慢風)發生。有世界起。頌曰。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色。四大。色陰。相也。想。受想行識四陰。心也。雜者。水火風土。旋令覺知也。想相。即心色二法。為者。見聞覺知。壅令留礙也。身謂五陰。圓覺雲。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妄認四大為自身相。下雲。知覺乃眾生。聚緣者。積聚攀緣妄想。諸法習氣種也。屬第八藏識。心能含藏積集諸法種故。內搖者。人我見愛。在內思量不斷也。屬第七意識。意能恆審思量。我相隨故。趣奔者。趣向六塵外境。奔馳流逸。各無暫息也。屬前六轉識。識能各各了別諸塵境故。總則諸心心所。皆能聚緣而內搖。趣境而外奔也。聚趣不明曰昏。搖奔不定曰擾。認此昏擾相。以為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誤也甚矣。圓覺雲。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是則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一迷下。次為真。又二。一迷身中妄心為真一。從迷此昏擾擾相。為自心性之後。旋復惑此心性。決定居在色身之內。為我自己真實本體也。(問。與前阿難計心在內。為同為異。答。前局六識。今通八識。彼此稍異。)二惑包空真心為妄。迷惑曰不知。是顛倒妄見也。迷身心。名別業妄見。惑空界。名同分妄見。不獨內識心根身。是真心中物。即外之山河器界。乃至虛空。咸是現前知見心中所包物也。此之認迷為悟。名為顛性。例下垂中。喚尾作首倍番視也。敵體相翻。佛悟心包太虛。法在心內。生迷萬法包心。心墮法中。迷雖如此。而無邊大心。實不曾顛轉入身中。故廣大心仍舊包於空外。而虛空世界依舊在於心內。如演若心狂怖頭。頭本不失。於不顛中妄成顛相。故結責為顛倒。汝問云何名我等輩顛倒行事。此即顛倒之因緣也。 △申二。合喻。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先喻合遺真認妄。百千海。喻無盡法界真如藏心。非徧而徧。上曰遺失妙明心性。故此雲棄。一浮漚。喻一點昏擾妄想心。非局而局。上曰認悟中迷。故此雲認。次喻合以妄為真。全潮。瀛渤。皆海名也。徧海湧起波浪。名曰全潮。依相立也。目為者。如認身中昏擾妄心。以為妙明真心。上雲。一迷為心惑為身內也。廣大無邊曰瀛。依體立也。四海通謂裨海。外復有大瀛海環之。汎溢洶湧曰渤。依用立也。東海共稱。窮盡者。如認空中。詳彰身器色心體用。上雲。晦空暗色。相身想心也。正脈問。身中寸心能包虛空。如說一漚全包大海。何異一毛孔中包剎海耶。答。彼達諸法。性全法界。故一毛稱性。即包無餘。此迷諸法唯心。但將昏擾妄想。謬計身中能包空界。自尚無體。將何包廣。徧計倒執安可同耶。 △巳三。合倒喻非失。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 先結法合喻。迷真身心而認妄想身心。如棄大海而取小漚。例喻前之垂手。喚首作尾。棄正取倒。號為倒性。已為一番迷矣。復執妄想身心為真身心。如說一漚為四大海。例喻前之垂手。喚尾作首。執倒為正。號曰顛性。更加一倍迷矣。故云迷中倍人。若約生佛對揀四句。一迷中悟。萬法唯心。雖眾生所迷。為諸佛悟境。悟物身非己身。例前垂手。知倒是倒。喚尾為尾。喻如了漚是漚。棄漚認海。徧知也。二悟中迷。心外無法。雖諸佛所悟。是眾生迷失。迷己身為物身。例前垂手。棄正取倒。喚首作尾。喻遺真認妄。如迷海為漚。棄海認漚。倒性也。三悟中悟。諸佛又能悟心包萬法。悟己身非物身。例前垂手。知倒非正。喚尾非首。豎手知正非倒。喚首是首。如了海是海。認海非漚。唯海能現漚故。正知也。故佛名為悟中倍人。正而又徧知故。四迷中迷。眾生又復迷心居身內。迷物身為己身。例前垂手取倒為正。喚尾作首。喻以妄為真。如迷漚為海。認漚作海。漚中窮瀛渤故。顛性也。故生名為迷中倍人。顛而又倒性故。等無別者。於一藏性中。初遺真迷海。次認妄取漚。兩番顛倒。名為遺失。性本不失。不過轉真成妄而已。如我一手指地時。有喚頭作尾。或喚尾作頭。一倍瞻視。說名顛倒。手未嘗失。不過換首為尾而已。設反妄歸真。換尾作首。亦何曾增一絲毫。有所得哉。 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如來句。次總申矜嘆。本不失而常如遺失。似懷珠受窘。一可嘆也。不認真而反認妄想。如蒸砂作飯。二可嘆也。不知身心正倒所在。似狂醉昏迷。三可嘆也。佛得無得。認真知正。宜為天人師。受魔梵供矣。 △寅五。顯見無還二。卯初。阿難求決取捨。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 先述聞法。始得本心。悲救者。拔顛倒流轉苦也。深誨者。與正徧知覺樂也。敘悟領前意。垂泣者。感舊惑始除。哀新疑數起也。掌合而指對豎。名曰叉手。決本心可舍。求緣心可取也。迷疑起後意。雖者。疑而未極領也。不擾昏曰妙明。徧包含曰圓滿。即上萬法唯心。心包萬法。領不失也。不變遷曰常住。領不滅不動也。如是妙音。通指上三章意旨言。 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 而我下。次明悟法難捨緣心。佛法。所悟聞也。緣心。能悟聞也。即六識緣想心耳。現以者。現有用也。允。誠信也。瞻仰。不舍也。聞佛領法。全藉緣心。若非分別。何由解悟。 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徒獲下。三疑無益安用本心。虛得無用。名曰徒獲此心。見聞真精妙明心也。本心無分別領悟。揀非緣心。有分別承聽。故未敢認。願佛下。四求如來與決取捨。隨類得解。名曰圓音。真心緣心。兩持不決曰疑。覺道苦道取捨一回。曰歸。 △卯二。如來正與破顯二。辰初。破緣心有還二。巳初。破所緣之法。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先法說。緣心。攀緣心也。以聞聽即耳識。若帶名言。便歸意識。既不悟圓妙明心。而迷昏昏為心者。非得真心實體。墮於能。有往還。故妄。法緣。塵緣法也。以法音即聲塵。若落影像。便入法塵。既不了寶明妙性。而惑擾擾為性者。非得法界自性。墮於所。有生滅。是假。孰知真如藏心離能所。絕對待哉。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如下。次譬喻。開四。一因法觀心喻。初人字。喻說法者。次二人。喻聽法者。指。喻法。教也。月。喻心。理也。示。喻開顯看。喻觀行。指月示者。喻說法。以顯當人心也。直指人心。心即佛故。當看月者。喻聞法。合觀自己心也。見心成佛。佛即心故。圓覺雲。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楞伽雲。我及諸佛隨宜說法。令知諸法自心所見。無外境界。指如圓音妙教。月如圓明妙心。應當現量真智。自覺親證。若不反觀本心。自己見性。負於如來說法意矣。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若復下。二執法忘心喻。上應補雲。不因人指。看天上月。喻不隨佛教。看性天月。而反分別法音。以為自己見精明心者。誤矣。此以比觀妄識。緣塵分別也。 此人豈惟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此人下。三心忘法失喻。汝等豈惟不達自心。亦復不解說法教意。以他聲教為己見心故。自他既不分。教理豈能辯。 豈惟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豈惟下。四法忘相迷喻。豈惟不知教意。兼亦不了心教體相。心以靈知為體。本有覺照為相。明者也。教以聲塵為體。自無覺照為相。暗者也。今以無知之聲塵。為有知之心性。則覺與不覺。二皆不了故。亦可補雲。豈惟亡指亡月而已。亦復不識指之背面。月之明暗。何以故。即以指體背面。為月明暗性故。指之背面。喻教中遮表。遮者。談性內道理。多分離言以會顯也。表者。談法上事相。多分依言以開示也。月之明暗。喻心中照寂。照則破煩惱妄想之昏。寂則破生死塵勞之擾。即八九夜月。半顯半隱。藏心中空不空相如之。 汝亦如是。 汝句。後合定。汝之迷心(一)教(二)相(三)。如彼亡月(一)指(二)性(三)。無以異也。楞伽雲。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兒觀指。不觀於物。凡愚亦然。隨言說指。而生執著。終不能取第一義性。 宗鏡合雲。三乘十二分教。如標月指。若因教明心。從言見性。則知言教如指。心性如月。真悟道者。終不滯言。實見月人。更不存指(合初節)。或看經聽法。不一一消歸自己。但逐名句文聲而轉。即是觀指為月(合次節)。豈惟不見自性。亦且不辨教文。教觀俱失。指月雙迷(合三節)。非惟不了自心之真妄。亦乃不識教相之表遮。例亡月指。且迷明暗(合四節)。錯亂顛倒。莫辯方隅。鼠喞鳥空。豈合宗旨。 △巳二。破能緣之心。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先別明緣塵無性。有二。初破緣聲塵心無性。又三。一法說。若以句。牒定。分別汝心。並能也。我說法音。屬所也。謂以分別法音之分別性。為汝自心者。此下。縱破。音。所分別。性。能分別。離聲有性。即真汝心。離聲無性。非真汝心。分別心是妄矣。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譬下。二喻明。先正以客揀。客喻緣塵分別心。附托根塵。喻寄旅亭。初念緣色等實境。喻食。次念緣長短等假相。喻宿。又起現行識。喻食。落種子識。喻宿。依事攀緣。喻暫止。離塵無性。喻便去。逐念生滅。喻不常。隨境往來。喻不住。而下。次反以主顯。主喻常住見聞心。聚見於眼。喻名掌亭。見性不動。喻無所去。五根性同。喻都。本覺常住。喻曰亭主。既不住名客。住名主人。則緣心是妄。覺心真常也。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此下。三合定。初句。總。若下。別。先合主喻。以難破。若分別性是真汝心。當如亭主自無攸往。雲下。次合客喻。以奪破。離聲無性。斯則前塵分別影事。但如行客。不遑安住。 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斯則下。二破緣余塵心無性。初句。結前。離聲無心也。分下。舉後。離色無心也。容色。佛相好也。離色無性。與聲心同。如是下。離法無心也。初句。超略三塵。香味觸三。離塵無性。與色聲同。故曰乃至。分別下。單明法塵。都無者。能緣心也。法中生相上一切分別都盡。而滅相微細流注猶存也。非色空。所緣境也。生中色空。清濁。香臭。甜苦。違順。法相固盡。而滅中非色非空。無清濁。不香臭。離甜苦。絕違絕順。幽閒境界猶未除也。拘舍離。翻牛舍。生處也。即末伽黎異稱。等。指數論師。不了妄立曰昧。杳冥莫辯曰冥。假稱真實曰諦。二十五中冥諦居初。神我居末。中間變異二十三法。我思勝境。冥性即變。為我受用。我若不思。冥不變諦。我便解脫。名為湼槃。又劫毘羅。計冥諦為常。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合三德故。能生諸法。便名勝性。今屬自性。冥不變諦。例如八萬劫外冥無所觀。然此杳冥莫辨諦境。猶為滅塵分別影事。若離所緣法塵境界。亦無能別覺觀性矣。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則汝下。次總結緣心有還。六識心性。隨六塵還。分別聲者。還之於聲。別冥諦者。還於冥諦。如客寄宿。暫止便去。豈如見聞真精妙心。靈光獨耀。迥脫根塵。猶如亭主。始終常住。故責云何為主。都無所去也。 △辰二。顯見性無還二。巳初。求示。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惟垂哀愍。為我宣說。 眼分別識。緣色還色。眼精見色。亦應還色。何得識心別性有還。見精明心無還。客主之義。惟垂揀顯。 △巳二。與顯三。午初。指示許與。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先揀顯。見別名相極微細。曰精。用常靈徹。曰明。體本自然。曰元。心。總名。性本相知。合開自在。曰妙。體也。銷磨六門。沙德瑩然。曰精。相也。內外通徹。互用清淨。曰明。用也。又精明心。總也。體也。元依一精明。性中相知。曰妙。同一藏心。故曰心。如天上一真月。精明見。別也。用也。分成六和合。用中相背。故非妙。元無異性。故稱元。如第二揑目月。非體非影也。若六用不行。返見自性。即精明見。成妙精心。如不捏目而望。袛一天上月矣。至於緣塵分別影事。識想。如第三水中月影。其與真月。下上虛實。故揀非也。又此三法喻。一。真月喻妙心。圓成性。二。二月喻見元。依他性。三。月影喻六識。徧計性。如法思之。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汝應下。次許與。真心。如大富長者。見精。如分掌亭主。下雲。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故無還也。緣心。如往來商客。下雲。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文殊等。故有還也。分別識心。鍮石一般。上已揀破。精明見心。真正鑛金。下與顯也。 △午二。正明性相二。未初。備彰八相皆還二。申初。具列八相。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耀。中夜黑月。雲霧晦暝。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牆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徧是空性。郁?之象。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淨。 明暗通塞。色空染淨。八種並有體相。日月戶墻。別空塵霽。體也。明暗通壅。緣虛郁清。相也。咸是眼家所對之境。仗因托緣而生。各有所還者也。此唯空虛塵郁。體相顛倒。下文還處自了。洞開東者。西土堂舍。向必東故。分別。指物體。如松棘鵠烏及色聲等。緣者。指異相。如直曲白玄。青黃清濁等。頑虛。全無諸物處也。徧空。迥然一空而已。空屬同色。緣屬異色。下雲。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同異對也。塵起曰郁。土飛曰?。纏結曰紆。風吹雨砂曰昏霾。鹿行揚土曰塵坌。晴明曰澄。雲開雨止曰霽。聚收曰斂。雲氣散漫曰氳氛。若以喻之。大講堂喻圓覺性境。明喻智慧。暗喻愚痴。通喻處處洞脫。塞喻頭頭縛礙。分別喻喧動。頑虛喻寂靜。郁?喻昏迷。澄霽喻覺悟。謂智愚脫縛。動寂迷悟。對待法相。在於圓覺性內。並屬影響幻化物也。 △申二。各還本因。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先標指。相。即明暗等八相。變化。一異有無。遷流不定故。因。即日夜等八體。處者。依因生處也。相從體出。故云本耳。 云何本因。 云何句。次征起。 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牆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郁?還塵。清明還霽。 阿下。三釋明。有二。先舉一明相以示諸變八相也。明下。且以明相辨之。明以日為本因。既從日來。還隨日去也。暗下。次列餘七類而推。 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則諸下。四結該。一切。該盡眼家所對色也。約類收之。不出此八。八既仗因往還。余亦托緣生滅矣。 △未二。獨顯見性無還。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先舉問為顯。見精。能見性也。八種。所見相也。八相隨因而生。故各還。八見性非從緣。故還誰。 何以故。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何下。次征釋以明。先征。若下。後釋。初三句。約俱見明無還。還明則不見暗。還暗則不見明。明暗俱見。見不還矣。雖明三句。約不別明無還。八相於眼見中變相千差。故有還。眼見於八相中一性無別。故無還。 △午三。結判嘆愍。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先判決取捨。諸心可還。指六識緣心。皆與塵俱還。如明暗八相。如月影。如客。如漚。自然非汝本元心地。決當舍。不可執也。不容汝還。指見精明性。不與塵俱還。如日夜八體。如月光。如主。如海。非汝本心。是誰心耶。決當取。不可疑也。 問。眼識明暗並緣。意識生滅盡慮。與見精同。何有還耶。答。見性與眼意識有三差別。見性離根塵。無分別。非生滅。故無還。眼識意識。依根塵有分別。是生滅。故有還。如眼見日明時。眼識意識依見。然後分別是日。計諸明相。日不明時。眼意二識即無分別。眼意識性歸還明矣。日不明時。見亦能見。則明暗等因見分析。明暗相亡。見無生滅。非眼意識依見然後分別黑夜。計暗相也。夜不暗時。眼意識性又無分別。復還暗矣。下雲。於妙圓中。粘湛發見。但如鏡中。無別分析。識性無源。因根塵出。識於見中。次第標指。又雲。識動見澄。豈非見性無還。識心有還之證也哉。 問。下雲。見覺無知。因色空有。云何無還。答。經謂見覺性中。本無知見用相。因外色空塵境。顯出見色見空德用。故下又雲。明暗虛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似有還矣。又雲。明暗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何不見。又雲。見暗見明。性非遷改。分空分見。本無邊畔。則見性體用有何還哉。下經又雲。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識體無矣。彼相尚無。識從何發。識用無矣。識心縱有體用。上不還歸見相也哉。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則知下。次嘆愍自溺。見精明心。即汝本心也。離七分別。不為塵緣心變遷。名本妙。徹見八相。不為塵緣心障蔽。名本明。迥脫六緣。不為塵緣心混染。名本淨。晦昧曰迷。昏煩曰悶。惑也。不取見性。名喪本。隨緣心轉。名受輪。業也。乘想波之出升。曰漂。逐識浪之墜入。曰溺。又上激於愛河浪里。曰漂。下沉於苦海波間。曰溺。苦也。皆汝自招。故可憐愍。 △寅六。顯見不雜二。卯初。以物見混雜疑自性為問。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識此。牒定也。云何。呈疑也。有二。一雖知無還。然見與諸法混雜不分。不識何者是彼物相。何者是我見性。二雖知無還。然佛指如二月。非是妙精明心。不識云何此見即我真妙性耶。下雲。諸物有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是決初疑也。末雲。見性周徧。非汝而誰。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是決次疑也。前後細審之。 △卯二。以物見分明。顯自性為答二。辰初。列能所差別二。巳初。列能見之性。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今汝未得無漏清淨。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見有五。一初果見。見斷思存。故未無漏。借通令見。初禪無礙也。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二羅漢見。阿那律。此雲無貧。稱天眼第一。菴摩羅。翻難分別。桃李相似故。閻浮提。通二釋。一筆誤。恐是娑婆界三字。二者該攝。舉一以該百億閻浮。維摩經。那律答嚴淨梵王雲。吾見此三千世界。如觀掌果。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三菩薩見。諸。謂三賢十地。等。指辟支佛言。大論雲。支佛見百佛界。心地觀雲。初地見百佛土。二地千佛土。三地萬土。十地無量土等。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四如來見。謂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悉皆窮盡。而雲清淨者。佛眼所矚。大小淨穢皆同真淨故。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五凡夫見。肉眼近視障內。不能遠視障外。故云分寸。內含二意。一對勝說劣意。自佛至生。從聖及凡。較量不過分寸故。二收盡眾生意。六道凡夫。三行蜎蝡。則分寸見亦攝盡故。 見量五殊。體性實一。如星火與劫火。等無別耳。又初二見。天眼。支佛。慧眼。小乘教。三菩薩法眼。大乘始終頓教。第三見攝。四佛眼。一乘圓教。第四見也。五凡夫肉眼。人天乘。第五見攝。五乘眼別。見性不二也。 △巳二。列所見之物。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王天所住宮殿。中間徧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 先別列三處。上中下。分三。一。四王宮。東名持國。居黃金埵。南名增長。居瑠璃埵。西名廣目。居白銀埵。北名多聞。居水精埵。其殿皆是眾寶所成。二。三行處。水則江河海魚。陸則山林樹獸。空則煙霞雲鳥。三。八形像。昏則塵霧晦?。明則日月照耀。種種。指色空通塞染淨六種。 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次總結諸物。此皆目前諸色塵境。停住曰留。障隔曰礙。分別者。謂眼有分別。被前塵留礙。又前塵色境能留礙於眼家分別也。此約境言。上雲。分別之處。則復見緣。下雲。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辰二。揀物見分明二。巳初。正示三。午初。總揀。 汝應於此分別自他。今吾將汝擇於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先令自揀。此。能所見中也。自。見性。他。物相。智辯決擇曰分別。下雲。覺觀出思惟。今下。次與代擇。將。與也。代也。見中。爾我能所見中也。誰。何也。何者是我門見體。何者為前塵物象也。 △午二。別顯二。未初。正明物不是見。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徧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極見者。盡汝所見眼力分量也。一上至二宮。四萬二千由旬之高。與四王天同在須彌山腰。二中間七山。而雲七金者。謂持雙。持軸。擔木。喜見。馬耳。象鼻。魚嘴也。皆以金為體故。須彌山外。環七金山。金色光耀。雲種種光。三下際二報。風塵雲鳥。空處依正也。樹林山人。陸處依正也。川澤草畜。水處依正也。三皆所見物象。非汝能見之性。 △未二。正明見不是物。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 物可單指。見獨難陳。故仍於諸物之中揀出見性。以顯非物。先分能所。揀見非物。諸物羅列於見性之中。有近遠之異。依正之雜。明暗之色。此是所見物性。汝向所知。不須為汝擇也。見性徧了於諸物之上。一同而無高下。精純而無彼此。心明而無空塞(成上有三對。一同異。二純雜。三色心)。此乃能見真精。汝猶未了。故今為汝揀也。 次分內外。揀見非物。外而物象千差萬別。多也。此是物。不是見。何待擇耶。內而見精。朗照不二。二也(即成一多對)。此是見。不是物。應當識也。物是塵而有差。見是根而無差。分明無混。汝何不知。待我擇耶。處眾境而不擾曰清。在諸塵而獨露曰淨。 △午三。結答。 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不雜染曰精。不混亂曰妙。不昏惑曰明。揀非物之類。殊變異無知也。物是相。有差別。屬他。非精妙明。見是性。無差別。屬自。元妙精明。此即汝之真性。上疑物見相混。今雲物類有別。見性無差。則此眼見即汝真性也。此疑見如二月。非精妙明。今雲。是諸近遠諸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下雲。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妙見元。則此精妙明之見性。即汝真妙精明心也。故此二句總答二問。決二疑也。 △巳二。反辯二。午初。別顯二。未初。反辯見不是物。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先訓字。見。能見性。物。所見相。吾。如來自指。同見。阿難與佛同見也。不見。閉目收視反觀也。處有二釋。一物有方所曰處。二本元心地之處。彼不見之相者。謂彼前塵形像。是吾閉目已後所不見之物相也。地。處所也。與上不見之處義同。 次消文。分二。先縱許成物。轉難可見為破。承上文雲。物有殊而見無殊。明知見不是物。是汝真性。若使此見不是汝性。而是彼物者。汝之見精。成物可見。吾佛之見亦成彼物。則汝亦可見吾佛之見矣。又汝若謂。爾我同見一物之時。遂名見吾佛之見者。吾開眼見物時。既見吾佛所見之處。吾閉眼不見物時。何不亦見吾佛不見之處乎。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次躡開兩途。俱證非物是見。又二。先辯定非物。又若妄謂已見吾佛不見之處。則汝見我不見之處者。自然非彼諸物所不見之相。決定是此見性。能不見之真體矣。若汝實不能見吾佛不見之地。佛之不見地者。自然是我見性。非彼諸物。兩番辨之。見非是物。明矣。 云何句。次結成自性。我之見。既非物。是我性。汝之見。亦非物。非汝真性而謂誰歟。況見性與物相。根塵內外。自他覺蠢。各不同故。豈有混雜難辯哉。 △未二。反辯物不是見。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並諸世間。不成安立。 先物混例成人混。初明物混。有情無情不可分故。見物之時。下補句雲。若物是見。物無情。人有情。紛雜者。依正不分。色心無別故。謂汝今見物時。物若是見。則汝今既見山河物。彼山河物亦能見汝。如此則無情物體。與有情見性。頑靈紛亂。晦明混雜。莫能分也。 則汝下。次明人混。汝見我見難可辯故。世間。通三。今約情覺。情即六凡。覺即四聖。不成安立者。自他罔揀。能所不立故。謂有情無情尚不能分。則有情與有情亦不可辯。如汝見我之時。反成我見於汝。汝我既爾。對世諸人。情世間爾。覺世間然。一切世間凡聖彼我之相。皆悉破壞。豈成俗諦安立法耶。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阿難下。二人分例成物分。謂若汝今見我及諸世間物時。定是汝見。而非我見。何者。汝能見心。屬自。彼所見境。屬他。心能有見。境是無見。自他能所顯然可辯。是故汝見我時。但成汝見。不成我見也。彼我分明。人不混矣。有情與有情尚不混濫。有情與無情益加可別。以物類遠近各有差別者。自然非汝。見性一同周圓徧覽者。非汝心性。屬誰性耶。依正色心。成敵兩立。云何將汝見性混成諸物相耶。此文隱略。具應補雲。若我見時。是我非汝(補)。若汝見時。是汝非我。物相不徧。自然非汝(補)。見性周徧。非汝而誰。今文是汝非我句。人分也。見性雖同。各有受用。一室千燈。光各朗照也。見性二句。物分也。周徧者。真心本徧。依心而起見聞覺知六根之性。一一皆徧。今為顯見。且論見性徧耳。揀非諸物之不徧也。非汝而誰者。生佛見性。各自周徧。亦如千燈。各自攝入。此是性宗各各唯心唯性。亦如相宗各各唯識義也。又是汝非我。隨自他意語。自他各有故。周徧句。隨自意語。自證覺境故。非汝句。隨他意語。他所證境故。 △午二。總答。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上雲。若見不見。自然非物。云何非汝。則知物見各分。決初疑也。又雲。若汝見時。見性周徧。則此周徧見性即汝妙精明心。決次疑也。上來兩番辨見非物。答問決疑明矣。云何將自見性。疑混於物。此責迷惑之甚也。見精真性在汝。不自信以為真。反取我言。以求其實。此訶疑難之枉也。又上二句是答初問。物見既各有別。此見即汝真性。決初疑也。下二句是答二問。且汝見我。見精明元之性。實在汝體。即汝妙精明心。不自信真。反來問我。云何得知此見是我真妙心性。決次疑也。疑已決。問已答。云何知我真性之難。畢矣。 △寅七。顯見無礙二。卯初。阿難疑見不定有礙。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 初躡前法。前雲。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後雲。見性周徧。非汝而誰。故牒非余。見性下。補一句雲。本來周徧。則真性真我。二疑始全。且與下文照應。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徧娑婆國。退歸精舍。祇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檐廡。 我與下。二舉二見。周圓徧國。明見量之廣大圓徧也。袛見但瞻。明見量之狹小不徧也。勝藏者。殿具眾寶。如珍藏故。日月宮者。日宮縱廣五十一由旬。月宮縱廣四十九由旬。皆摩尼寶成。天人充滿其中。佛與阿難游居於此。共觀覽也。周。謂周徧。廣大無際也。圓。謂圓融。無礙自在也。娑婆。此雲堪忍。大千界之都名。據欲界初天。惟見一四天下。今舉總顯別。是徧娑婆三千界中一世界也。精舍。祇桓也。退歸。回還也。伽藍。眾園也。清心堂者。祇園內之一講堂也。因教清心。無雜念妄想故。檐廡者。屋檐廊廡也。依文。見量分三。娑婆大。伽藍中。檐廡小。大則周徧圓滿。中小狹窄不廣也。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 世尊下。三陳所疑。如是句。牒定。此見圓徧不圓徧。差別不定。如上所舉。是也。其下。疑擬。有二。先疑徧不徧之不定。在天本徧一界。歸園唯滿一室。前何廣遠。後何狹近。如此不定。豈稱常徧。 為復下。次疑礙不礙之不同。一界之見原大。移作一室之見甚小。想是此見。在界通豁無礙。則大。為舍局礙。縮大成小。如過單門。身則鞠脊。又一天之見原長。遷作一檐之見甚短。想是此見。在天空虛無礙則長。為墻隔礙。絕長成短。如落高峰。風日半掩。通局不同。非圓無礙。 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我下。四請決斷。斯義所在者。謂徧不徧。礙不礙。四義之中定在何所也。願演者。求為斷定也。 △卯二。如來顯見隨緣無礙二。辰初。總示大略。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一切。三世間也。外大內小。指天殿日宮。舍堂墻廡。此即人天所作諸事業也。作為曰事。已成曰業。前塵者。謂遠近色空。通塞明暗種種形像。各屬眼前所覽色塵境也。謂於一切世間中。或見天宮之大而無礙。或見講堂之小而有礙。或遠見世界之外而周徧。或近見精舍之內而不徧。此皆爾我遊覽事業也。然有遠近大小內外者。各屬前塵色境。名為所觀。若無遠近大小內外者。唯是自心見性。名為能觀。審此。但可說言。塵境事相有廣狹長短。不應說言。能見心性有舒縮斷續也。經中一切四句。明見量隨緣。不應二句。顯見性不變。 △辰二。別為詳釋二。巳初。喻明不定三。午初。正喻不定隨緣。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 先略舉一喻。空喻見性。器喻塵相。方器空。喻一室之見狹小。圓器空。喻一界之見廣大。 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吾下。次開途兩問。喻一室之見。為定不徧耶。為不定不徧耶。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若下。後二義俱非。喻室中見。定不徧者。出界見。應不圓徧而廣大矣。若不定者。入室見。不應不圓徧而狹小矣。明知方圓在器。空無方圓。廣狹隨前塵緣。見性實無廣狹也。 △午二。答顯義性無在。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汝句。牒難。前四義也。義句。合顯。義謂事義理義。性謂事體事相。理體理性。界室大小。盤盒方圓。此是事之體相。宜然當然。一定如是也。見性具有體用二義。空性亦然。見體以一真靈虛不變為義。用以隨緣無礙圓通為義。空體以一盪頑虛不壞為義。用以無相徧現自在為義。入界室。見量隨其有小大。是見隨緣用相義。如在盤盒空相。隨彼有方圓。亦空徧現用相義。出界室。見性絕無有大小。是見不變體性義。如離盤盒。空性毫無有方圓。亦空不壞體性義。此乃見空二性理之體用。天然自然。而有一定不定。法爾如是也。 云何句。責破。界室盤盒若存。自有大小方圓。何有一定不定所在。界室盤盒若除。本無大小方圓。又何有定不定。事體之義如是。汝今疑難。皆非事之宜也。至於見空論之。隨其界室盤盒境緣。見量空相。亦有大小方圓。云何問定不定所在。除去界室盤盒。見性空體。全無大小方圓。又何問定不定所在。理體之義如是。汝今疑難。皆非理性義也。 △午三。重喻離緣自徧。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了達證會曰入。行為修斷曰除。喻欲入無大小。但除界室大小。見無大小。不應更除見性大小。以大小緣塵而有。見無大小定在故。下以空器同異。喻根有一六。性無一六。此喻塵有大小。見無大小。文言雖殊。義無異也。若以此喻性修顯之。前譬器見方空。迷真起妄也。是阿難疑難。今令入無方圓。返妄歸真也。除器無方。破妄顯真也。不應更除。純真無妄也。佛以如是法喻顯示。親切極矣。 △巳二。直示無礙二。午初。斥其謬難。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 若下。先反難。二。初以舒難縮。挽。如布舒放。面。邊也。入室既可縮大見為小見。觀日定能舉低見為高見也。若築下。二以續難斷。穿。如刀鑿開。竇。孔也。跡。痕也。築墻既可夾連見為斷見。穿竇定能接短見為長見也。 是義不然。 是句。次斥謬。觀日既不能引之令高遠。入室安可卷之令低小。穿竇又不能捧之令續長。砌墻安可夾之令斷短。故云不然。應知遠近長短。由乎日室竇墻。與見性無干涉。汝問不知斯義所在。可謂不達事理義矣。 △午二。示礙無礙。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先成礙由為物轉。開四。一迷物。二失心。三被轉。四成礙。謂迷己見。轉為界室之物。遺失本徧圓心。物為能轉。心為所轉。心逐境遷。故於界中見大。妄謂舒小為大。室中見小。妄謂縮大為小也。當知物本是心。迷之為物則礙心。亦如冰元是水。結之為冰則礙水。楞伽雲。未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 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若能下。次無礙由能轉物。略三。一轉物。悟得諸物唯心。心為能轉。物為所轉。境隨心改。故不唯轉一室一界。而且轉塵沙界外依正物也。楞伽雲。達境唯心己。分別即不生。同如來者。佛眼之見。超前四眼。故能小大徧容。一多攝入。十重玄門莫不究竟也。 身下。二明心。即生死報身成法性身。法身圓滿也。即無明妄心。成妙覺心。真心精明也。寂照含空。萬物皆在身心中矣。 不動下。三無礙。道場。依中小者。毛端。正中小者。十方。即十法界眾生。正中大者。國土。依中大者。四皆事也。不動一場而徧十方。一為無量也。徧十方土在一場內。無量為一也。一毛而含十方佛土。小中現大也。十方佛土攝一毛端。大中現小也。非以妙見覺明合如來藏。其何能證事事無礙法界性耶。若翻前四。轉物翻被轉。同佛翻迷物。明心翻失心。無礙翻成礙。 △寅八。顯見不分二。卯初。執身見各體。而疑見在前。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 先牒領意。見必我性者。領五六所說。非汝而誰。此性現前者。領第七見性徧周界室。湛然盈滿於身眼之前也。 見必我真。我今身心復是何物。而今身心分別有實。彼見無別分辨我身。若實我心。令我今見。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見必下。次舉疑情。有三。一認外棄內疑。外現前見。必我真性。認取為實。我今現用內之色身識心。又作何物而反棄耶。二有用無用疑。而今內之身心。實有分別彼見作用。彼外現在我前見性。別無分辯我身功能。三向疎背親疑。外現前見。新領疎者。內之身心。日用親者。若彼見性。果然實為我心。應當時時現前。令我現今可見。認彼見性實我。而我內之親自身心有分別者。反非是我。如此舍親就疎。向背豈不成失耶。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何殊下。三躡語難。若彼見性。既在身心之前。外物之上。反能見我內身。則不應說我能見物。與佛所說物能見我之難無殊。前如來雲者。若見是物。物亦見汝。豈不自語相違難耶。 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惟垂下。四求開悟。棄內。有用。背親。三疑。非佛不能釋通也。 △卯二。約萬法一體而破無前相二。辰初。正辨無是非見三。巳初。辨無是非二見二。午初。無是見二。未初。如來問。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先斥妄令其指示。汝言。牒也。非實。斥也。實見。縱也。有方。詰也。前雲見性周徧。應知內徧身心。外周法界。何謂見實汝前。實見則有相。方所則有處。有相有處。豈成周徧之真見。即一切離一切乎。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徧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恆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且今下。次別開物見令推。又二。一令觀物象。徧觀。橫盡方隅也。上前。豎極上下也。汝今下。上總標。此列指。明暗塞通。可知。大者。山樹剎身。小者。草芥塵毛。有形。世界也。揀無形虛空。 若必下。次令指見精。見若在前。同物可見。汝不能指。何有前相。 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阿難下。後總合物見令察。亦二。先即物須不壞相。物空。舉諸法之總所見也。空物既成能見之性。何者還為空物相耶。 汝可下。次離物須顯自體。離萬象而別出見精。同諸物而分明示我。始許見性現前。若不離物指出。見非眼前明矣。問。前何佛雲。誰是我體。誰為物象耶。答。佛豈不雲。物類差別。見性無殊。見既無殊。豈能指出令人見乎。以即物。物。相也。見。性也。不能指。以離物。物有方見。無方不能指。但前不雜。此之不分。指與不指。並將方相二義會通之。 △未二。阿難答。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恆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 先決答。有二。初即物無是見。手指自觀。即物是見固不能。 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世下。二離物無是見。微剖細析。離物有見亦不能。佛說。指析出見元。分明無惑。初學。初果有學也。及至。超過無學羅漢支佛。 佛言。如是如是。 佛下。次印許。雙許即離。皆無是見。以見性離一切相故。 △午二。無非見二。未初。如來問。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見精。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先牒定其言。如汝等。牒離物。則汝等。牒即物。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今復下。次審問非見。汝與等。再審定。汝又等。問非見。謂又令萬象中。指出何者非是汝之見性也。 △未二。阿難答。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佛言。如是如是。 初標起。萬物皆見。欲出其非。不我知也。何下。二征意。若下。三釋明。樹空非見。何見樹空。樹空即見。何名樹空。色空既爾。明暗例知。我又下。四結成。於萬物中朗見不遺。發明非見。決不能也。佛下。五印許。雙許即物中無非無是二見也。以見性徧一切法故。 問。前佛示雲。近遠萬物自有差殊。同汝見精所矚無殊。已知諸物是象。屬外塵境。見精是心。依內根身。云何物中。難指非見。答。物雖有形。外象。見實無形。內心。諸物不能徧見。見性周徧諸物。既見內外圓徧。豈能物上獨指。前之不雜。與此不分。亦在有徧無徧間耳。宜當沉思會之。 問。此顯不分。正明一體不離。今無非見。似合一體。上於萬物皆無是見。不成一體。何佛亦印許耶。答。說是說非。皆不成乎一體。如天真月。中間自無是月非月。總則不分而徧。別則離物無是見。不分為內外。成一多。即無物非見。不分為彼此。成有無。故不分即離是非。真一體也。 △巳二。學眾惶悚失守。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非無學者。指小乘有學。權漸初心。茫然。智障盲瞑也。此言。兩番印許言也。是義。無是無非二見義也。由來曰始。歸趣曰終。初聞印其無一物而是見。不知義之始也。後聞印其無一物而非見。不知義之終也。惶悚。恐懼貌。新證未獲。故心已忘。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故惶悚。無是見。則見性斷滅。無非見。則物亦是見。是非莫決。故失守。(下答文殊。本是妙明真心。妄為色空聞見。正顯是義之所始。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正顯是義之所終。又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則是非始矣。由是真精妙覺明性。則是非終矣。細推經意。無不豁通。) △巳三。如來憐愍安慰。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安慰阿難。及諸大眾。 先敘意。魂。心魂。八識也。慮。識慮。六識也。變慴。變動慴懼也。知其惶悚。愍其失守。慰其茫然。 諸善男子。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誑不妄。 諸下。次正慰。超過三乘曰無上。法中自在名法王。無偽名真語。無虛名實語。稱理名如語。無欺名不誑語。無妄名不異語。前三表德為名。後二遮非立號。今此無是見印。不誑妄也。無非見印。如真實也。 非末伽黎四種不死矯亂論議。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非下。後垂愍。揀異曰非。四種。謂亦變亦恆。亦生亦滅。亦有亦無。亦增亦減。不死者。此一外道妄計有不死天。一生不亂答者。當生彼天也。矯亂論者。凡所答語。皆持兩可。終無一定也。辜負曰忝。哀謂求佛哀祐。慕謂希佛委明。謂宜諦觀其心。默思其理。必不辜負汝等慕佛哀祐之誠。前印無是見。語不誑妄。是見既無。非同末伽亦恆增生有論所比。詎辜汝之哀哉。後印無非見。語如真實。非見亦無。揀異末伽亦變減滅無論所並。又何負汝之慕哉。佛之憐慰。望發悟也。切矣。 問。前來廣破思惟。今何教耶。答。阿難向來認識為心。緣塵分別。從真起妄。名邪思惟。為生死本。故破之。如來今已指見是心。如理思修。會妄歸真。名諦思惟。為槃湼本。故教之。又無是見。遣其是也。當依真諦理思。無非見。遣其非也。當依俗諦理思。是非雙遣。二俱不立。當依中道第一義諦理思。起信論雲。此真如理。無有可遣。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真如故。即此無是無非二見印意。故教誨曰汝諦思惟。當善思惟。正是教發聞思修慧。豈同阿難六識妄想思惟也哉。 △辰二。重明一真無二二。巳初。文殊述問。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先敘儀。文殊。代問人也。如所如說。非有學小智可及。必須如來真子。大智慧人。方可諦思請問。愍諸句。代問意也。見眾聞言。惶悚失守。故生慈心。無忝其哀。彌勒起疑。仗文殊決。諸佛因地。尚須師利教令發心。況今會耶。在大下。代問儀。眾皆茫然。不知所措。故三業虔請。無忝其慕。 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非是疇昔善根輕鮮。 世下。次述問。三。一標眾疑。不悟二義疑也。 世下。二述眾意。若色空是見。應有指。何又不能指出其見耶。若色空非見。應無矚。何又無物不是其見耶。是義。二義也。始起終歸。皆悉迷昧。故驚疑怖畏以失守耳。 非下。三檢眾過。疇昔。往日也。輕鮮。薄少也。法義深遠。難會情真。非比淺根。疑佛矯亂。 惟願如來大慈發明。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惟下。後求示。色象與見精。元是何物。而在兩番之間。既無是。又無非耶。佛若發明。二義緣顯。 △巳二。如來委答二。午初。示一真絕待二。未初。正明一真無是非。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先舉聖住真定。大菩薩者。圓頓實地位上機也。自有三義。一獨也。唯獨自己。不共凡外權小地前人故。二從也。自從發心。至佛地故。三本也。本自天真。不由修造故。常在曰住。非單取坐。有入出也。三摩。楞嚴王定。地。即真如藏心。性本自具。非強制成。諸佛得悟。故常住此真際。眾生迷昧。似乎出而不住也。中者。空有不住。寂照雙融故。此即空不空藏心。無障礙法界中也。 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見與下。二了真本無妄。見精。攝六根性。見緣。指內六根身。外六塵境。想。中間六識分別心也。相者。外緣六塵分別影也。觀相元妄。無可指陳。故如空花。非作故無。本性無故。名本無有。此即空藏心。無為法界性也。 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 此下。三達妄即是真。見緣想相。俱攝緣內。體。性也。根塵識三。其性元真。唯妙覺明。是菩提體。此即不空藏心。有為法界性也。 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云何句。四結無是無非。心曲不偏謂之中。相如空花。中不容他之是。真空也。體本菩提。中不容他非是。妙有也。唯即與離。二無所著。絕待中也。豈非空不空藏心。圓融無障礙一真法界性中歟。 問。佛前顯見為性。不與身心萬物為侶。似見獨真而余皆妄。令人專依見性也。今論妄。則降見性。同是空花。論真。則升諸法。同為真體。理固極談。奈人用心將何適從乎。答。取下月喻釋雲。天月。名真月。喻藏性。菩提妙體真心。二月。名是月。喻見精。見及見聞。水月。名非月。喻根塵識。見緣想相色空。再取一喻。一真覺性如海水。見精如水光。根塵想相如水影。愚者。迷影忘水。且令認光。故斥影妄。贊光為真。彼執光影。又起是非。故復明其光影二皆無體。惟一水實。是非自泯。雖光影皆虛。然以光較影。光實自體所發。圓徧無去來。影是外境所暎。偏局有生滅。故取影有淪溺之危。認光有得水之益。三月例知。若合法雲。眾生認妄遺真。欲令舍妄求真。奈一真無相。姑就見精指示。故破識妄以顯見真。欲其即見精以明真心也。彼又將見精與根塵識相。橫起是非。故佛復將見精識想塵相。同泯歸於一真之海。更有何是何非者哉。故此論妄。則見亦是妄。論真。則塵識亦真。雖見精與緣想。同妄同真。而究其得失易難優劣。仍霄壤判然矣。宜如法思之。 △未二。例喻釋成其絕待三。申初。指人引例。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先問。如汝。第一問。舉一文殊真身。以例本無是非一真之心體也。更有是者。第二問。為復更別有他文殊。是名為文殊者耶。此則索是。以例萬物是見也。為無。第三問。為別無文殊耶。此則索非。以例萬物非見也。無即非意。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 次答。如是者。誠如所問。以是實答也。義有四。初答惟一真。真文殊者。謂惟我一真本體而已。答第一義。例立唯一菩提妙明心體也。無是下。次答無是相。先斷定既唯一身。更無他人說名是文殊者。次。何故。征起。若下。後釋成。此外若更有一說名是文殊者。則有兩文殊矣。今唯一身。對誰說是。此答二義。例破色空是見也。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 然下。三答無非相。然今我一真文殊者。固不容說無是文殊。亦不容說無非文殊。此答三義。例破色空非見也。 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於下。四結無二相。於中。當體中也。若更有副體。可說自為是。他為非。若全無本體。可說此元無。彼假有。今唯一當體。於中何容二。故無是非有無相也。此還結歸一真。本無是非可得。(若欲有明。將問答中。第一。一真體。第二。是見精。第三。非色空物等。配對可知。) △申二。合前起後。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 先合前。此見空塵。與妙明心。元一體性。如汝文殊。但一本體。實無二相。故云亦如是也。 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本下。次起後。自來元有曰本。方便名妙。實智是明。真性稱無上。菩提。徹果體也。空藏名淨。不空藏曰圓。空不空藏稱真心。該因體也。菩提真心。本唯一體。由不覺故。於藏心中轉現見相。妄分聞見色空。如一真月。由捏目故。遂成二月也。 △申三。以月喻顯。 如第二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 先明二月起是非。揑目所成二輪。名第二月。對天上第一真月名也。前單喻真精。此兼通空色。須知見聞。如帶揑月之本體。色空。如揑出月之旁輪。與前不還中。見精如第二日月。空色如第三水月。義不同也。謂如更有副體文殊。喻此聞見。故名帶揑為是月也。旁輪月影。名第三月。猶如假體文殊。喻諸空塵。故名旁輪為非月也。誰是誰非。迷者擬度之詞。無上真心。迷妄為見精色相。發明是非是義。喻如揑目所見二輪。迷者不知妄為。執此是真月。彼非真月。於其中間生是生非矣。 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文下。次明一月離是非。第一天上真月。但惟一體。既無揑目月影二輪。自無是非。如真文殊絕無二相。以喻妙明見空。元無二體。云何於中有是非是。則上起妄。雖為對待。而此歸真。還成絕待也。(前後對釋。妙明心。合真文殊。天上月。出實相也。見聞。合是文殊。第二帶體月。色空。合非文殊。旁輪月影。明妄相也。本從一真。詐現二分。聞見。見分攝。色空。相分攝。) △午二。明迷悟得矢。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為妄想。不能於中出是非是。 先明迷者之失。是以。承上月喻而來。觀。照察也。見。即見精。塵。即色空。種種想者。約身心。謂見在我前。約萬物。謂是見非見。並屬虛妄亂想也。依他見塵之法。而起是非是之徧計。正猶觀二月影。妄恣擬度。終不能超是月非月之戲論也。 由是真精妙覺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由下。次明悟者之得。尅其實體曰真精。約其照用曰妙覺。總其體用曰明性。圓成實也。指者。謂可指也。前雲。析出見元。指陳示我。非指者。謂不可指也。前雲。必無見精受汝所指。由此見與見緣想相。即是妙覺圓成實性。惟一真體。本來周徧。定不現於身心之前。令汝可指。亦不混於色空之內。令汝不可指。其猶觀一天上真月。離一切而徧照一切。於中何能有是月之可指。無是月之非可指耶。 △寅九。顯見超情二。卯初。別遣情計二。辰初。遣自然二。巳初。約外道而疑自然。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先領明常徧。覺緣者。覺。謂菩提真性。緣。謂塵緣萬法(就文殊章釋)。又覺謂見性。緣謂色空。見能徧緣一切境故(依顯見釋)。徧十方者。上雲。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見性周徧。徧含國土。此領徧義。湛下。上雲。本是菩提真心。妄為色空聞見。見無所動。元無生滅。是領常義也。 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與下。二濫同外計。梵志。或淨行。志行白淨故。亦云淨裔。梵天苗裔。婆羅門種。先者。六師祖先也。冥諦者。二十五諦中第一諦也。智論雲。外道通力。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諦。娑毘迦羅。翻黃頭。數論師也。唯識雲。數論者。執薩埵刺闍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是實非假。現量所得。此計常也。投灰等者。裸形拔髮。臥刺炙身。熏鼻等類。苦行外道也。清涼雲。塗灰外道。並諸婆羅門。共計自在天是萬物因。唯識雲。有執大自在天。體實徧常。能生諸法。真我徧滿者。識論。外道計我相。有三。一大。二小。三不定。今屬大我。下雲。若計十二類生。皆我身中流出。摩醯首羅成其伴侶。生大慢天。我徧圓種。此之神我受用。二十五中後一。是計徧也。有何別者。謂冥諦杳冥。體非生滅。與性非生滅。湛然常住何差。真我滿方。與覺緣徧界。又何別耶。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世下。三違昔宗說。楞伽。此雲不可住。城名也。山名摩羅耶。翻勝。亦云最上。在彼山城說楞伽經。大慧。彼會當機也。等。指摩帝菩薩(摩帝翻慧)。斯義。外道自然。內說因緣。二種義也。自然者。清涼雲。無因論師。計一切物無因無緣。自然生。自然滅。如烏色非染。鶴色非白。誰開河海堆山嶽。誰削棘荊畫禽獸。世無一切能生者。是故諸法常自然。斯則撥無因果。不立修證。因緣者。因謂親種。緣謂疎助。楞伽雲。因緣有二。一外。謂泥團水杖輪縄人工等緣。和合成瓶縷疊草蓆。種芽酪酥悉亦如是。是名外緣。前後轉生。二內。謂無明愛業等。生蘊處界法。是名為內緣。起世出世法。皆從因緣。中論雲。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釋曰。器世間言。泥團因。陶師緣。而成瓶。種子因。水土緣。而生芽。情世間言。無明因。行支緣。生識等。覺世間言。一本覺內熏因。師教外熏緣。始覺三乘得生。二始覺觀智因。施等五度緣。妙覺佛果究竟得成。三如來大悲因。眾生機感緣。而應化得興。前二世間法。後一出世法。故云世出世法皆因緣也。非彼境者。楞伽雲。諸佛說法。以諦緣起。滅道。解脫而為其首。非與勝性。自在。宿作。自然。時。微塵等而共相應。頌曰。我說唯鉤鎖。離諸外道過。若離緣鉤鎖。別有生法者。是則無因論。彼壞鉤鎖義。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鉤鎖。無明與愛業。是則內鉤鎖。種子泥輪等。如是名為外。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 我今下。上敘昔說。此明今違。初二句判定。自來本然。不假他有。故曰自然。次二句出故。從來不遺。故非生。究竟不壞。故非滅。不為二取動轉。故遠虛妄。不為四相遷流。故離顛倒。末二句疑違。相像曰似。不同曰非。類合曰與。今明性非生滅。湛然常住。似不同乎昔說因緣。而反合外自然計矣。 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云何下。四求佛開示。上雲。元是菩提。何是非是。本是真心。出指非指。則佛覺性自然。同外無因自然。將何方便。示其別相。令我舍邪妄想。而獲真心性也。楞伽雲。大慧白言。如來藏性無有變易。在一切眾生身中。外道說我。是常作者。離於求那(此雲作者。或雲功德)。自在無滅。則如來藏豈不同外道我耶。佛言。諸佛說如來藏。不同外道之我。頌曰。士夫相續蘊。眾緣及微塵。勝自在作者。此但心分別。又雲。外說作者不生不滅。佛說虛空湼槃及非數滅。不生不滅。又外說言。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時。方。虛。空。四大種。梵天。合成九)等九物。不生不滅。佛亦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是故佛法同於外道。佛言我之不生不滅。不同外道。外道所說。有實性相。不生不變。我不如是。墮有無品。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故我說一切法唯是自心所見。住於自性。分別不生(二)。又雲。佛說緣起。是由作起非自體起。外說勝性自在時我微塵。生於諸法。又外說作者故。從無生有。佛說以十二因緣故。諸法本無而生。生已歸滅。是故異名。非義有別。佛言。我了諸法唯心所現。無能取所取。說此有故彼有。非是無因(三)。此皆廣演內外不同義也。 今再分辯之。冥諦與藏性有三各別。謂諦。是相是塵。頑冥無知。性。是性是心。虛靈不昧。真我與覺緣亦三各異。我。是我執。妄想。有漏有為。覺。是本性真心。無漏無為。又合冥諦真我與藏性覺緣。有四不同。一覺性非常無常。諦我局常無常。謂冥我為能生。是常。萬物為所生。是無常。二覺性是圓成實。冥我是徧計執。三覺性則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冥我則無因邪因。有種無種。四覺性緣起無生。相妄性真。即理實緣起。一真無障礙法界。外道謬稱冥性常住。作諸法本。但伏六識現行。種子全迷。末那具在。況八識耶。殊不知阿賴耶識為界趣本。含藏種子。惑業潤生。所以佛說唯識所變。似境而現。今經色心諸緣。唯心所現。阿難迷此法性無性之理。而起身見之執。將外邪計。混內佛法耶。 △巳二。用隨緣以破妄計。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 先總斥。約事喻曰方便。二月文殊等。稱理境曰真實。相妄性真等。如是者。如。真如理。破妄心。顯見性。如所如說也。是。俗諦事。觀天象。垂指光。是不誑妄也。又是方便。隨緣意告。如真實。不變意告。故云。如是方便真實告汝。此總示。汝猶下。直斥。此覺性體。非屬自然。不守自性。能隨緣變。故斥其惑。 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阿難下。次別破。先索其體。妙覺體上安容自然性相。況妄計自然。實無其體。故此約自。離相破也。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 汝且下。次破其非。初詰問。迥出萬象之表。顯現百物之內。名妙明見。何為自者。以能見中。何法為彼自然體也。 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此見下。次標列。約能見四境以定在者。顯其無自然不變體也。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阿下。後詳破。自體本然。不隨境變。如見明時。明為自體。及至暗來。應不見暗。方成自然。今既暗來見暗。明來見明。隨變隨見。何成自然。則見覺性非自然矣。此對他。即相破也。自他即離。推見自體既不可得。何惑為自然哉。至於外計冥諦。以暗塞為自然體。計神我。以通明為自然體。望佛計意。大不同矣。 慤公問(玄贊)。慶喜所疑。唯約真體。如來何故約相破耶。答。一體凝然。理無能所。既興能計(自然執也)。必有所緣。緣則約相方生。離相必無緣理。假緣推自不成。邪計是以永祛。 △辰二。遣因緣二。巳初。對世諦而疑因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初二句躡定。次二句轉計。後四句請明。資始為因。助發為緣。因緣之法。無常生滅。豈同覺性湛然常住。故曰未明。云何合耶。此則雖得隨緣徧義。而失不變常也。又前自然中。常內兼徧。謂本然常。自來徧也。今因緣中。徧內兼常。謂互發徧。相續常也。故問因緣云何與徧常之義相合。殊不知妙明見。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何可計因緣耶。 △巳二。約不變以破轉計。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 先總牒。汝句。牒也。吾下。探也。汝以因緣見明暗等。而復現見性耶。問。前雲。若空非見。云何見空。亦顯見覺因色空有。何雲不因緣境而有見耶。答。若空即見。復云何空。八還辨見。早已明矣。故此見性。正隨緣時。仍自舉體不變。非藉明暗塞空而為親因助緣也。 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此見下。次別破。因親緣疎。故先破因。有二。初標列。因。親因種子也。因明等有見。見以境為因。於四境中因何出耶。 阿下。二逐破。若以明為種子而生見者。應不見暗。暗來代明。如沙易谷。苗不生者。違其因故。今又見暗。則體性不變。不隨因生矣。暗等例知。 複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複次下。次破緣。亦二。初標征。緣。助緣資發也。見之緣在境。還以境征緣。 阿下。二推破。若以空為見之增上緣也。遇塞之時。應不見塞。如火易水。蓮不能發。違其緣也。今則見空。而又見塞。體性不隨緣轉變矣。如是下。例破。 問。因緣皆對境破。不對根破。何也。答。境有明暗塞空。推破為易。根無此相。故不論耳。又由前塵而生轉計。故並從境說。破根顯見。待下第十番。併入界處中明。又前盲人矚暗已辨。 △卯二。總與迭拂。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 先正與迭拂。初舉體顯用。精覺。不變真體也。妙明。隨緣靈用也。 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 非下。二拂跡遣相。小乘執因緣者。不知不變。其實精覺體常不變。故曰非正因緣也。外道執自然者。不知隨緣。其實妙明用徧隨緣。故曰非邪自然也。此第一遣。名曰單非。拂已說者。此下應補非不因緣。恐聞非因緣。非自然。遂謂不因緣。不自然。故重拂曰。非不因緣。非不自然。此第二遣。名曰雙非。又恐落於雙非不中。故曰無非因緣。非自然。亦無非不因緣。非不自然。此第三躡跡遣。名曰泯盡。以一無字總遣前二重也。後恐落於雙是不中。故曰無是因緣是自然。亦無非是因緣。非是自然。此第四對待遣。名曰俱離。亦一無字還遣三之無二非也。統上三義。皆是拂未說者。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離下。三情盡法真。相。謂上一切情計之相。揀非法之自相。以藏性雖隨緣而不變故。法。謂一真如心性之法。揀非生滅之法。以藏性雖不變而隨緣故。是知精覺妙明。別無體用。但能離徧計相。即成一切法性。唯識曰。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起信曰。離心緣相。便名真如。圓覺雲。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又相謂見精等相。幻妄稱相故。法謂法界藏性。體即真性故。上雲。見與見緣。如虛空花。是離相也。此見及緣。元菩提體。是即法也。又會四科雲。眼見虛妄。非因緣。非自然等。皆離相也。唯本性二字。是即法也。又七大雲。性色真空。清淨本然。乃至性見覺明。皆離相也。性空真色。周徧法界。乃至覺精明見等。皆即法也。又離相是真空法界觀。即法是理事觀。事事觀。以一法字通理通事。論雲。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出世法。豈非即四法界。及一真無障礙法界心性乎。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 汝今下。後更責滯情。又二。先責用情想。於中。覺明中也。措心。作意念也。自然。外計。即非學者世間論名。因緣。權宗。即學者世間戲相。分別。妄執有無也。覺明性中擬心即錯。云何將自然因緣名相。測度如來妙覺耶。 如以手掌撮摩虛空。祇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如下。次喻明無益。手。喻因緣相。掌。喻自然相。撮摩。喻措心。虛空。喻覺明。勞。喻生死業苦。執捉。喻分別。緣手撮捉於虛明。自掌摩執於覺空。徒成輪轉狂勞。於己有何益哉。佛昔在楞伽時。為破外道不了業種薰習。感外增上。遂即妄計烏自然黑。鵠自然白。故說因緣。約世間相緣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豈同因緣隨他意語。故此自然因緣。二皆遣拂。 首楞嚴經灌頂疏卷第二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