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 第八講
《大乘百法明門論本地分中略錄名數解 》。昨天,我們講到色法,色法裡邊眼、耳講了。今天講「鼻」。
鼻根
三鼻者,能嗅之義。梵雲伽羅尼羯羅拏,此雲能嗅。嗅香臭故,數數由此能嗅香臭故。翻為鼻者,體用兼之,依唐言也。
這個,都是翻譯的話,我們念一下也可以,不念也無所謂,它是梵雲是什麼,那麼,印度的原來意思是什麼,那我們翻就翻這個,翻的跟它是不是一個絕對相同的名詞,但是體用都相當的,有它的體、有它的用,那麼就用我們漢地的通俗的名字來翻過來,那麼,大家能夠理解了,如果翻了個能嗅,他就是一下子是不能體會到是什麼東西。
鼻,印度話就是能嗅的意思。嗅什麼?嗅香臭。「數數由此能嗅香臭故。」那麼,就是用這個東西來聞香、臭的味道,那麼,就是什麼?就是鼻子。所以說,我們漢地,唐朝,就是唐言,就是唐朝的話,就翻一個鼻。「體用兼之」,它的體也有、用也有了,跟「能嗅」兩個是沒有什麼矛盾,但是,我們漢地的聽起個鼻子,馬上就理解是什麼東西,說個「能嗅」呢,要轉個彎彎,不能直接地知道這個什麼東西。
所以翻譯裡邊不能死翻,那麼,死翻了之後,你這本書,人家看了看不懂,「能嗅」,「行盡」,這麼你翻出來的話,人家就不知所云,你說什麼東西也不知道。那麼,我們翻呢,就我們漢地的通用的話翻過來,意思是一樣的,那當然用我們的話了,所以,翻譯不是死板板地翻的。
舌根
四舌者,能嘗義。梵雲舓若時吃縛,此雲能嘗。瑜伽論雲,能除饑渴,數發言論,表彰呼召,謂之舌也,通於勝義世俗二義。翻為舌者,亦兼體用,依唐言也。
那麼,第四「舌」。「能嘗義」,能夠嘗東西的叫舌。「梵雲」,這個話,梵語這個字,我們也認不到,也沒有功夫去查字典,它是梵語是這麼一個字。那麼,它意思什麼呢?能嘗。能嘗是什麼東西呢?那就舌頭。
「瑜伽論雲」,我們的《瑜伽師地論》說,「能除饑渴數發言論,表彰呼召謂之舌也。」什麼舌頭,是什麼意思?「能除饑渴」,我們吃東西,靠舌頭;那麼,「數發言論」,我們說話,發表言論,也要靠舌頭,「表彰呼召」,喊一個人、表什麼意思都要靠舌頭,舌頭的功能就是這個東西。「通於勝義世俗二義。翻為舌者,亦兼體用,依唐言也。」這個發表的言論之類的,它也通於世俗的,就是勝義的就是說無漏的,也通世俗的有漏的,這兩種都有。
那麼,我們翻就翻一個舌頭,舌頭這些作用都有了,所以我們就翻成舌頭。如果你翻一個「能嘗」,那只能我們的理解只是嘗東西,能不能說話就不知道了,那麼,翻舌頭,我們漢人都知道了,既能吃東西,又能發表言論,也能喊人,舌頭的功能都在了。所以翻舌頭,反而意思還明,豐富一些。
身根
五身者,積聚、依止二義名身。謂積聚大造諸根依止。梵雲迦耶,此翻為積聚。身根為彼多法依止。諸根所隨,周徧積聚,故名為身。翻為身者,體義相當,依唐言也。體即是根。
第五,「身」。「積聚、依止二義名身。」身的意思有兩個。一個「積聚」,很多種堆攏來就叫身,我們記得以前叫名身,句身,兩個名堆攏來叫身,兩個以上的,三個以上的叫多名身,身就是積聚的意思。那麼,依止,也是我們的眼耳鼻舌都依靠了身的,身也是個依止的意思。所以說,我們說到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積聚的意思,一個是依止的意思。
「謂積聚大造諸根依止。」什麼積聚呢?把「大」——四大,「造」——所造色,把四大種、所造色,把它撈在一堆,積聚起來就叫身。「諸根依止」,我們的五根前面四個根,眼耳鼻舌,都依止在身上的。那它離開身根,一個眼睛長在其他地方的,那個,沒有這個事情。眼睛、耳朵、鼻子都在身上,身是其他的根的依止地方。
「梵雲迦耶,此翻為積聚。」那麼,印度話(梵文)就是迦耶,這個我們翻的是「積聚」。「身根為彼多法依止。」這裡標點是沒有的,有的時候要亂點的,我們只好根據我們自己點了。這個「迦耶」這個事情,就翻了我們唐言(就是漢話)——「積聚」。
那麼,什麼叫積聚呢?「身根為彼多法依止」,身根是很多的法都依止身根的,叫積聚的意思,都依止它的。「諸根所隨,周徧積聚」,諸根就是眼耳鼻舌,這些,它在身上,都在它身上,都在身根上;「周徧積聚」,各式各樣東西堆攏來了,就是這個身,「故名為身」。
那麼,「翻為身者,體義相當,依唐言也。」也是這樣子,它本來是積聚,如果你一本書,你說「我這個積聚上很舒服」,你個人家不知道你說啥東西,你身上很舒服就對了。所以說,我們翻這個身,對我們來說,就意思比較明了。那麼,如果我們前面五根翻行盡、能聞、能嗅、能嘗、積聚,那就是這本書寫下來,人家就看不懂了。
那麼,此言「體即是根」,它的體就是根,身就本身就是個根,這積聚一個堆堆,就是一個根,這是身根。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乃識所依之根也。
「此五言根者,皆有出生增上義故。」這五個眼耳鼻舌(身)叫根的話,都有出生的意思。「出生」什麼?出生識。「增上」,就是識的增上緣。那麼,都有「出生增上」的意思。這個,前面我們講《五蘊論》的時候,把根的意思講了很多了,這不重複了,自己回去,去參考一下。
那麼,它的體是什麼?「則以能造所造八法為體。」這個也講過的,身根,它就是能造的四大、所造的色香味觸這個八個法——它的體性。那麼,「乃識所依之根也。」根就是識依它而生的,依止這個根而生的識。不管你是眼根也好、耳根也好,都是能造所造八個法所成的。那麼,它是識所依止的,眼根是眼識所依,耳根是耳識所依,乃至身根,身識所依,都是識所依的。那麼,解釋這個根了。
那麼,五個根、六個色,那麼,一共加起十一個法,是色蘊,就是色法。那麼,五個根講完了,講六個色(六個境)。
五境
色境
言六色者,眼所取故。有二十五種。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此皆方處示現義,顏色之色也,對眼識故。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耳。
「色者,眼所取故。有二十五種。」這個就比《五蘊論》廣了,眼所取的境界,有二十五種。哪二十五呢?「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低,正不正,光影明闇,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等等,有二十五種。「此皆方處示現義,顏色之色也。」我們前面說的,這麼多青黃赤白乃至到空一顯色,「空一顯色」就是說我們看天空,什麼東西也沒有,就看到一個藍色,天的藍色,那麼,這些都是方處示現,有方向、有處所的示現的色。什麼色呢?顏色的色,對眼識來說的,眼睛所見的是顏色的色,而質礙的那個色,那身上碰到了才知道,不是對眼根的。所以我們前面說的色有兩種——顏色的色、質障的色。這是我們說的眼根所對的境,二十五種,都是「方處示現」,是顏色的色。
「質礙名色,乃色之總名。」質礙叫色,那是所有的色的總名字,不但是眼的所對的境,那就是說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些都是質礙的,這是總的色。一個是狹義的色,一個是泛義的色,這個,在《俱舍》里是辯了的,這裡沒有辯,但是給你分開來了。那我們看眼睛所對的色是狹義的色,顏色的色,那麼,質礙的色,就包括這十一個法,當然無表色是有爭論的,無表色沒有質礙的,它是法處所攝的色,那就沒有什麼質礙可說,也是假安立的,後邊就要講的。
那麼,這個質礙的色是色法的總名,那就色蘊的色,一個是色處的色,這個兩個是不一樣。所以說,假使我問你:什麼叫色,或者色有幾種。那你要反問一下,你問我這個色還是蘊色還是處色,是五蘊的色,那就是十一個色,「變礙為性」,如果你處色就是眼睛所對的處,色處的色,那就這個二十五種,顏色的色,沒有質礙的。那麼就是說,你問問題你要把對方的要點問到。如果你不問的話,你說二十五種,青黃赤白,明明對的,他說 「錯了」。為什麼?「我問你是色蘊的色,應當是十一種」。如果你說了十一種,他就說「你又錯了,我說的是顏色的色,那個二十五種」,那就總是要輸的了,那你怎麼辦呢?先要問一下,你到底問是什麼色。你問的是處色,那是色處的色,那可以說二十五種,你說蘊色,那麼,是十一種,是質礙的色,變礙為色。所以說在辯論的時候,這個要注意的,人家提一個問題,不要冒冒然地回答,你要問他是什麼,就是他的概念要明確才好回答,因為這個色有兩個含義,一個色處的色,一個是色蘊的色。
色蘊的色(質礙的色)(泛義)十一種
色處的色(顏色的色)(狹義)二十五種
聲境
言七聲者,四大種所造,耳根所取義故。
那麼,下邊是「聲」。第七個聲,這個第七個聲,什麼呢?「四大種所造,耳根所取義故。」四大所造的,這個聲音,聲音是耳根的境,也是四大所造。那麼,我們說聲音怎麼有地水火風了?我們聲音看不到,聽不到,但科學裡就證明有東西的,它四大所造,所以佛教很科學,它四大所造的,耳根所取的境,那麼叫聲。
總有五因,攝十二種聲。五因者。
因又分了五大類,這五大類,有十二種差別。哪五個因呢(就是五個類)?
一相故即耳根所取義。此一為總,餘四為別。
聲的相,什麼?耳根所取的境,就是聲,這是總的,耳根所取的境叫聲,總的,是「相故」。那麼,下邊四個是差別,「餘四為別」。
二損益故者,立初三種聲。雲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
第二種,「損益故」,它還是耳根所取的,但是從它對人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壞處的,有損有益的關係來說,分了三個,「損益故者,立初三種聲。」哪三種聲呢?「雲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三種聲。「可意聲」,聽了舒服,那麼,人家是身心都感到舒服;「不可意聲」聽了是不好、不舒服,身也不舒服、心也不舒服;「俱相違」,既不可意,也不是不可意,那麼,聽了之後沒關係,淡淡的。那麼,這是把第一種,從對人的損益來說,來分了三種。
三因差別故者,攝次三種。謂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俱大種聲。
下邊,第三個,「因差別故」。這個聲音,它從什麼原因生出來的,分了三種,哪幾個我們前面都講過的。
「因執受大種聲」,那天,我們辯論,有情大種跟無情大種是不是一樣的?就不一樣了,執受大種聲,有情身上的,拍掌了什麼東西,吹口哨,等等,說話,執受大種發的聲。
「因不執受大種聲」,這個聲音的原因,是不執受大種,風吹、樹搖、水流,那些是沒有執受的大種,無情身上的聲音。
「因俱大種聲」,兩種都有。那麼,什麼呢?打鼓,你拿個手去敲鼓,這個鼓是非執受大種,你的手是有執受的,那麼,兩個合攏來,還有我們吹莽筒,吹莽筒,你個嘴是有執受的,但是一個莽筒它沒執受的,那合攏來的聲音。
四說差別攝三者。有世所共成聲,謂世俗語所攝成。所引聲者,謂諸聖所說。徧計所執聲者,外道所說。
第四種,「四說差別攝」,也是三種。「有世所共成聲」,什麼意思?「謂世俗語所攝」,世間一般的語所包含的聲音,就是世間上說的話,就說的聲音了,這是第一種。「成所引聲」,是聖者所說的,證果證道的人,他說的話,又是另外一種聲音。「徧計所執聲」,外道說的。
我們把世間的一般凡夫說的聲音,說的話,他的聲音,跟聖者(我們有修證的聖者)所說的聲音,跟外道說的,分了三類,那就是說外道,是專門給他開了一類當然不是聖者,也不是一般的世間的,就是另外一種,邪的東西。
五言差別攝三者。聖言量所攝聲,即八種聖語。聖,正也。
第五種,「言差別攝」,從說的話裡邊差別有攝三個聲音。
「聖言量所攝聲」,「聖言量」,聖者說的話,他裡邊的聲音。那麼,什麼「聖言量」呢?「八種聖語」。什麼叫聖?「聖,正也」。他什麼話都給解釋了。什麼叫聖語,就是正的語,不是顛倒的語。
此八種語不出見聞覺知,該於六根,以鼻舌身皆覺故。
那麼,這八種語,總從見聞覺知四個變出來的,而眼叫見,耳叫聞,那麼,意識的叫知,那麼,鼻舌身都叫覺。那麼,所以見聞覺知就包含六根,六根裡邊它所發的話,根據六根說的話有八種。哪八種,下邊就要說了。
如應答於人,第一見則言見,乃至第四知則言知。若不見言不見,乃至第八不知言不知。斯聖語矣。
「如應答於人,第一見則言見。」根據這些見聞覺知,如其所應,回答人家話的話,如果你回答人家話,第一種,人家問你「看到沒有」,你說,「我看到的」,我說「我看到了」,這是如實的說法。「乃至第四」,「你看了,見到沒有?」「見到了」,是見到的,叫見,就是說我看到的叫見,我聽到的叫我聞,我感覺到的就是鼻舌身所對的境,你是確實是親自經歷的,你叫覺,你心裡是這樣知道的,你說我是知,這個是如實的回答。
那麼,反過來,你不知道的,沒有看到的,你說「我沒有看到」,沒有聽到的,說「我沒有聽到」,沒有覺到的,說「我沒有覺到」,沒有知道就說「我不知道」,這個都屬於「聖言」,正的話,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了,見就說見,不見就說不見,這是沒有顛倒的說法了,叫聖言,這八種。
那麼,「斯聖語矣」,這些八種是聖的話,就是正的話了,沒有錯的。
若第一見言不見,不見言見,乃至第八不知言知,此亦八種非聖言矣。
「若第一見言不見」,假使說,反過來,第一種看到了,人家問你看到沒有,「沒有看到」,那是不是正語,是不正的,「不見言見」,你沒有看到,問你看到沒有,你說看到了,那也是個不正的,乃至不知言知,知言不知,這個八種,「非聖言矣」,這個八種,就反過來了,不是聖言。
《華嚴鈔》唯十一種,以《唯識》加響,以成十二,更俟參考。
「《華嚴鈔》唯十一種」,《華嚴疏鈔》裡邊就放了十一種聲音,「以《唯識》加響以成十二」。那麼,我們這裡只十一種,那麼,《唯識》裡邊加了響,成十二種。再麼,「更俟參考」,這個東西,你可以以後去參考。那麼,聲就講完了。
香境
言八香者,乃鼻之所取,可嗅義故。總有六種,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易香也。
下邊是「香」。香有八種,「乃鼻之所取,可嗅義故,總有六種。」香,是鼻子所取,鼻所取的境,鼻子聞的東西。那麼,聞到的分別有哪幾種味道呢?
「總有六種,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易香也。」一共六種。前三種是對人來說的,好的聞了是舒服的,惡香聞了臭的,那麼,平等香,不香不臭的;下邊是它的香的種類,一種是俱生的,本來是天然的,一種是和合的,幾種東西兜攏來的,有種是變易的,它經過變化了,或者化學變化之後才產生的。假使講酒,本來是米,沒有酒味道的,你經過發酵之後,這個酒的味道就出來了,變易香了。那麼,這些是分了六種。那麼,這是香。
味境
九味者,舌之所取,可嘗義故。有十二種,謂苦、酸、甘、辛、醎、淡、可意、不可意、俱相違、俱生、和合、變異也。
第九個是「味」。第九個是味,味是什麼呢?「舌之所取」,舌頭所取的境,「可嘗義故」,這是可以嘗的,這個味就是舌頭所嘗的東西,能嘗是舌,所嘗就是味,有十二種,我們前面講的是少一點,他這裡給你多加了幾個。
「苦、酸、甘、辛、醎、淡」,這個前面有的,我們前講過的,六種,三德六味了。那麼,下邊,「可意、不可意、俱相違」,就是對人來說,這個味道嘗起來很好,那個味道嘗了不好吃,「俱相違」,既不好吃也不難吃,這個吃了沒有什麼感覺。那麼,還有這個,「俱生、和合、變異」,俱生的,天生有的,天然生出來的;和合的,合攏來的;第三種變異的。
那麼,這個裡邊,我們就回憶到,我們以前講《五字真言》,「行相三色金剛女」,這個它可以講三個色——顯色、形色、表色。 「行相三聲金剛女」三個聲——可意、不可意、俱相違,這個就不大好說了。那麼,要說不可意的,怎麼供養呢,當然不可以供養的。那麼,要說是執受大聲,因為執受大種的聲音,不執受大種的聲音,俱執受大種聲音,都選好的供養,這個勉強也可以說。那麼,香是三香金剛女,這什麼三個香呢?我們說香是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當然可以供養,惡香你怎麼供養呢?那麼,只能取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裡邊有些好的。那麼,像味也是,「行相三味金剛女」,也只能說俱生、和合、變異。
那我們以前講《五字真言》,就感到一點兒困擾,他筆記上,「行相三色金剛女」,說了一個顯色、形色、表色。但是,聲就沒有,聲音又沒有顯聲、形聲、表聲的。那麼,聲、香、味、觸都沒有的,這個很難處理。你說是三種——好的、不好的、平等的,那你把好的供養是很對了,不好的怎麼好供養呢?就是一般性的、平等的,就是不好不壞的,也不能供養,這個勉強供養也可以,但是不好的無論如何不能供養了。所以說,我們在這裡,只好引俱生的、和合的、變易的,這個三個香、三個味、三個觸,這個比較可以講得通。這是《五字真言》裡邊的供養裡邊的留下的一個疑難問題。你這樣子解釋,基本上也可以講得通的。
觸境
言十觸者,身之所取,可觸之義,故名為觸。有二十六種,謂地、水、火、風、輕、重、澀、滑、緩、急、冷、暖、硬、軟、飢、渴、飽、力、劣、悶、癢、粘、老、病、死、瘦是也。
第十個是觸。「觸者身之所取,可觸之義。」身所取的境,那就是可觸的意思,身取境就是觸了,能觸是身,所觸是那個境,「故名為觸」。
我們以前觸十一種,現在是二十六種。「地、水、火、風、輕、重、澀、滑、冷、飢、渴」,我們是那個十一種,現在,加了很多。「地、水、火、風」一樣的,「輕、重、澀、滑」一樣的,加個「緩、急」,一個緩,一個急,以前沒有的,「冷」,它是饑渴了,它是冷跟暖相對,既然有「冷」當然有「暖」,有「硬」的、「軟」的,有「飢、渴」呢,有「飽」了,這個「飢、渴」就是相對於「飽」,就加了一個「飽」,「力、劣」,那就是說碰它有力的,「劣」就碰它沒有力的、沒有勁的,「悶、癢」感到悶的、感到癢的,「粘」,粘的,「老、病、死、瘦」還是老的,碰上去是老的,病的、死的、瘦的,這是加了那麼多種,一共是二十六,以前是十一,那就是把那個開得廣一點了,胖的,瘦的,這些東西都加進去。
初四乃實,余皆依四大假立。
那麼,前面四個,一樣的,都是能造,是實際的,是實在有的,「余皆依四大假立」,其餘的所造觸,都是根據四大所假安立的,都是離不開這個四大。
或曰,余既是假,身識何緣。
這個推出問題來了,你說四大種是實在的,那麼,身識是可以緣它,堅、濕、暖、動,那麼,其餘的都假的,假的東西,身識怎麼取呢?它緣這個假的境怎麼緣呢?我們說空花,是沒有的東西,那你怎麼去緣,身怎麼去碰到它,感有什麼感覺呢?他問這個問題,假的東西,身識怎麼去緣呢?
曰,即實緣故。
他說,你所緣的東西是實在的了並沒有假的。
既即實緣,何知輕等。
格麼,他問了,既然你說的緣的是實在的,你們怎麼知道它是輕重,等等。
五俱意識分別之也。
你緣的是實在的地水火風,但是你這個五俱意識,就是說你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它起分別的時候,就分別到這種輕、重、滑、澀這些感覺,並不是它碰到有這個輕重,碰到的就是四大——地水火風,但是這個感覺,輕、重、澀、滑那些觸的感覺,是意識的分別而來的,所以說沒有矛盾,緣的是假也可以緣,因為它的緣的實際上是真的東西,但是你感覺又感覺那個假的相,假安立的相。
這個色聲香味觸都講完了。
法處所攝色
法,講法的時候,就是要講法處所攝色了。
我們講無表色,以前講是法處所攝色,那麼,這裡就廣開地講,法處所攝色到底有幾種,以前我們抄過了,也就抄這裡的,數據就在這裡,我們也不要太遠的數據,其他的數據也有,我們這現成的。
這裡就是說什麼叫法處所攝色,因為我們講的是色法,當然是不能說法處所攝裡邊還有很多的法,心王、心所、不相應行,等等,還有無為法,都不要說了,我們要法處裡邊的色,這麼是我們所對的、對口的。我們講色就是取法處裡邊所包含那個色。那麼,這個法處所攝色是什麼東西?
言法處所攝色者,謂過去無體之法,可緣之義。此有五種。
「謂過去無體之法。」或者是過去的,沒有體的法。「可緣之義」,但是你可以緣它,意識可以緣它,過去的事情,我們昨天事情,意識還是可以緣了,昨天什麼人來了,他是怎麼樣子,說什麼話,都可以緣的,意識是不一定選現量境的了,可以緣過去的境。
那麼,這個法處所攝色,就是法處裡邊所包含的色法,一共有五種,我們以前只知道無表色,這裡給你加了四個。
極迥色
謂極逈色,依假想觀,析所礙色,至極微故,名極逈色。又雲,上見虛空青黃等色,乃是顯色,若下望之,則此顯色至遠,而為難見,故名極逈色也。
「謂極迥色」,第一種,極迥色。什麼叫極迥色?「依假想觀,析所礙色,至極微故,名極迥色。」有質礙的色,我們要分析的辦法,並不是真的拿刀去分了,我們假想,就是用心,把它分,什麼東西都是有體積的,把這個東西分成兩個,一分二,二又分四,四又分八,這樣子不斷地分下去,分到無可再分,這個時候,極微,就是最小的了,再不能分了,叫極微,那麼,分到最小最小的那個東西叫極迥色。
「又雲」,這是一種解釋,另外一種解釋。「上見虛空青黃等色,乃是顯色。若下望之,則此顯色至遠,而為難見,故名極迥色也。」我們朝上邊看,這個天空,晴天是青的,假使有太陽呢,有黃的顏色,那麼,這個顏色,顯色,青黃赤白是顯色,不叫極迥色,但是,從下看,就是講不要從天上看,地面上看,這個顯色,極遠的時候就看不到了,天上因為是我們說這個須彌山的顏色反映上去的,有這個顯色了,我們南洲是吠琉璃寶 13 ,是青色,所以顯出青顏色來了,太陽光一照顯黃顏色,但平地,下面看,看得最遠的時候就看不到什麼顏色了,這個就叫極迥色,跟前面的不一樣,前面是分析,這裡是看得最遠的色。
極略色
言極略色者。亦假想觀,析須彌俱礙之色,至極微處故。又雲,於色上分析長短形相麤細,以至極微故。言俱礙者,乃根色等,明闇等色,乃所礙也。
那麼,第二種,「極略色」,「亦假想觀,析須彌俱礙之色,至極微處。」用假想觀,就心來分了,須彌那就是跟須彌山那麼大,「俱礙之色」這個色是俱礙的,下面什麼叫俱礙要說,「至極微處」分到它最小,再不能分了,這個叫極略色,這是第一個說法。
第二個說法,「又雲,於色上分析長短形相麤細,以至極微」,把一個色,它本來是長的短的了,這個長的又分分分,麤的細的把它又分,分到最小的,不能再分,這個叫極略色。極迥色、極略色都有兩種說法,這是書上有這二種,他把它集攏來的。
那麼,前面說俱礙色,什麼叫俱礙色呢?「乃根色等,明闇等色,乃所礙也。」就是俱礙色,有能礙、所礙的。那麼,為什麼要說俱礙呢?因為揀別只有所礙的,明闇等色它沒有能礙,它不能去障礙人家,但是人家來了,所礙,它要讓開,那麼,這個叫所礙色。俱礙色,能礙所礙都有的,這是一種極略色。
定果色
定果色謂解脫定,亦魚米肉山威儀身等。亦名定自在所生色。定即禪定。自在所生色,謂菩薩入定所現光明,及見一切色像境界。如入火光定,則有火光發現等。
下邊是「定果色」,定果修定的時候,定中現的色。「謂解脫定」,解脫,八解脫裡邊,它有些觀想的東西,現出來的色法。定——禪定,我們修禪定,四禪裡邊,定的裡邊要現出一些色法出來。
我們大家看過《楞嚴經》,有一個大善知識,他入定了,入水定,他的一個徒弟往他窗里一看,只看見滿屋子的水,他就是這個定果色,不但自己觀想的水,觀成功了,而且其他的人也能看到整個一個房間水,那個徒弟——小孩子,好玩,這個真的水假的水了?試試看,拿個石頭「嘭」一記掉進去,「嘭嗵」是有水聲音,這是真的水,他丟石頭,丟好就算了,他跑去玩去了,後來師父出了定之後,感到心裡很難過,他就問他徒弟了。
師父說:「我入定的時候有沒有什麼人來過?」
徒弟說:「沒有人來過。」
師父說:「那有沒有什麼事發生呢?」
徒弟說:「有,我看你房間的水,我看真水假水,我拿個石頭拋進來看看是不是有水聲,一拋進來果然,『哐哐』,有水的聲音了。」
師父說:「就是你掉的,你趕快等一下再來看,看房子裡的這個水裡邊這個石頭你把撿起走。」
那麼,徒弟說:「好好,我等一下來撿。」
師父,又入定,入了定後,徒弟一看,果然這個水裡邊有個石頭還在,他撿起走了,好,他師父出定,就沒有了。那就是說定中有色,不但自己觀出來看得到,更深的禪定,可以人家也看到。這個就是解脫定裡邊的。
這個「亦魚米肉山威儀身等」。這個「亦」恐怕是錯的,我也沒有功夫去翻《大藏經》,在我的想法,可能是變,就是「變」,下邊再加個東西了,再加個兩個腳就是個變了,這是簡體字的變了。那麼,我們暫且當它變,等我空了之後去查一下藏經 14 ,到底這個是什麼字。這個「亦」是講不通的,肯定是錯了的,要「變」是講得通的。在解脫或者是禪定裡邊所變出來的,這個魚,米,肉,山,威儀身,等等,可以變人,行住坐臥的威儀等等,這些是「定自在所生色」,定裡邊有這個自在,能夠產生的色。定什麼呢?就是禪定了,四禪。
「自在所生色,謂菩薩入定所現光明。」什麼叫自在所生色呢?菩薩,那是聖者了,入定的時候他現的光明,可以看到一切色相的境界。打個比喻,「入火光定」,那就有火光出現,火的光真的會出現,這個是定中所現的那些東西。
我們在這個裡邊可以補充一個《雜集論》的,或者寫一下吧。本來這些定中的一些境界,我們因為很不大碰到的,比較陌生,那麼把這個寫一下也好了,看不看得清楚?那個東西沒有洗乾淨,黑黑的,我念一道,根據《雜集論》。
依《雜集論》 15 ,它這個定果色,依解脫靜慮所行的境界色為體,就是說在修解脫,八解脫裡邊,或者四靜慮,它們裡邊,在定中的那些現的境,裡邊的色,就是定果色。「由殊勝的定力,於一切境色,皆得自在。」因為這個定非常殊勝,它所觀的一切境,這個色,有自在。什麼叫自在呢?隨意轉變,可以根據這個定的力量,可以變出,隨你怎麼想,你要變什麼就變什麼。「變色聲香味觸,境色生起。」色聲香味觸,隨你要變什麼就能變。就是我們講的,剛才他入水定,他要變水,這個就變出來了,那麼,色聲香味觸都能變,這個境色能夠生起來,「定通無壅滯障礙」,這個定的通,力量,神通力量,沒有壅滯障礙,就是自在的,沒有阻塞,沒有障礙的,那麼,叫自在。這個自在就是定裡邊的力量是自在的。
「果色從彼定起」,這個色呢,定是因,因為有定的這個自在,就產生個果,這個就是變的顏色,變的這個色法了。這個果的色法呢,「從彼定起」,從那個定生出來的,叫所生,就是叫自在所生了,定自在所生色,就是這個意思。
那麼,大概的意思,就是根據這個看法,就是說解脫定「亦魚米肉」,這個「亦」當然是「變」的意思了,但是我們還沒有查藏經,還沒有去查,這個我們保留,等到藏經看了之後,到底是「變」、不是「變」,或者藏經也是這個字,那麼,估計他們寫的時候古代就寫錯的,總之「亦」是講不通的。那麼,這個是「定自在所生色」。
受所引色
受所引色者,謂律不律儀殊勝思種所立無表色也。又受即領受,引即引取。如受諸戒品,戒是色法,所受之戒即受所引色也。
下邊「受所引色」,就是無表色,「謂律不律儀殊勝思種所立無表色也」,這就是根據唯識、經部的說法了,有部的無表色是色法,那麼,這個經部里開始就以為是思心所的種子了,唯識也就採取,唯識跟經部是有一定的聯繫。那麼,經部也可以說是有部發展到唯識的一個跳板,經部是從有部里發展出來的,但是它很多的教義對有部是不一樣的,而恰恰地很多跟唯識是很符合的,也可以說唯識是從經部再發展出來的,當然這些看法是現代的發展的學說的看法,不一定是能夠用到這個佛教的教義上去,但是有這個痕跡在裡邊,不能說就是那麼回事。
他們現在有的地方研究佛教,以教授式的用科學哲學方式地去研究佛教,他們就是四川有人寫信給我們,他們某地就有這麼個佛學院,講的呢,都是教授之類的在家人,他們研究的方式就是日本式的方式,以哲學的、科學的方式研究佛教。這個好不好呢?對弘揚佛教,對吸引知識分子,倒是很好;但是真正進了佛教內部之後,單是這樣子的研究,那個佛教就變了日本化了,只是講教義沒有行持,而且這個教義,走了一個極端去了,就是根據考證了什麼東西了,以現代的各式各樣方式,結果會弄到懷疑,懷疑主義了。
他們是日本的,他們以前支那內院跟梁啓超他們因為接受日本的影響,就說什麼《楞嚴經》是假的,《大乘起信論》也是假的,等等,那些東西都來了,這個是研究到鑽牛角尖去了。所以這樣子的研究方式,我們是不採取,這是教授佛學了,不是佛教了,是佛學了,而且不一定是符合佛教的原義的佛學。
那麼,這個,我們說根據唯識或者是經部,這個無表色是思心所的種子,就在這個思心所種子上,安立一個叫無表色。那麼,它另外一個名字叫受所引色,受什麼?「受即領受,引即引取」,領受而引生出來的一個色。
那麼,怎麼引受,什麼東西呢?「如受諸戒品,戒是色法,所受之戒即受所引色也。」那麼,你說假使我們受戒,受戒的時候,你受戒、頂禮、磕頭、白羯磨,這些都是色法,但是這個色法是表色,這個表色就產生一個,你在做表色的時候,有一個心裡邊思心所這個種子,它就叫無表色,留下的思心所種子,這個又叫受所引色,受戒的時候所引取的那個、引生出來的那個色法,這個色法,實際上是思心所的種子,並不是色法,但是一貫叫它無表色,無表色就是色了。
徧計所執色
徧計所執色者,謂第六識虛妄計度所變根塵,無實作用,故立此名。
那麼,再是第五種,「徧計所執色」。「第六識虛妄計度所變根塵,無實作用。」那是看錯了的東西,徧計所執色,第六意識它自己虛妄計度,搞錯了,所變的根、所變的塵,「無實作用」,沒有實際作用的。那麼,這個書上舉的例呢,鏡花水月這一類東西。你看到是月亮吧?不是,是自己搞錯了,井裡邊並沒有月亮,花也不在鏡子上,水裡邊也沒有月亮,那麼,第六意識的看錯了的一個徧計所執的一個色法。那麼,完全是假的。一共是五種。
或謂餘四名色有可擬議,受之所引何亦名色?
這是提問題,這五個色法,極迥色,極略色,定所引色,還有這個徧計所執色,都是色法的一類,那麼,他們叫色呢,「有可擬議」,那可以想得通,就是我們可以比方來講,有色的意義在裡邊,但是受所引色呢,它明明是思的種子,你怎麼說它是色呢?這個好像講不通了。
蓋從所防發善惡之色,以立名耳。
這是因立果名了,它所防止的惡,要發的善,你受了戒之後要防止造惡,受了菩薩戒你要做善,那麼,你所防止的惡、所發的善,這些都是色法——表色。那麼,它所防的、所發的那些色,它是色,那麼,它這個能防的思種子也叫它色,這是六離合釋的一種——因立果名,那麼,也可以叫色,所以這個色是這個意義來的,所以說,本身它跟色就毫無關係,從因果上說,它可以防止造惡,造惡是惡的表色。可以發動善業,善業是善的表色,那麼,從這個所發的色法來說,它也叫色,「受所引色」。那麼,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五個東西都叫色,有這個意義在裡邊。
此四全。一少分是假,一分乃實。
下邊一句話是說,這個裡邊哪些是有體的、實在的,哪些是不實在的,那麼,這句話它的標點是夠費勁的,我們去看一看。
「此四全。一少分是假。」他分假、實兩個,這句是一句。這五個裡邊,四個是全的,是假的,一個裡邊呢,一部分是假的。
哪四個呢?就是極迥色、極略色都是我們的用假的想觀分析出來的東西,到最後不能再分了,這個實際上是沒有這個東西的,所以說這個是假的,極迥、極略是假的;那麼,這個受所引色當然是思心種子了,哪有色呢,也是假的,那麼,徧計所執色當然是假的了,徧計所執本來是虛妄的,哪有什麼東西的?這沒有真的體的。那麼,這些色都是假的。
那一分,定果色裡邊一分是假的,就是說修定裡邊,我們現的色法有一部分是假的,一部分是實的。哪些是假的呢?凡夫修定,他也可以觀出色來,甚至於也可以給他看,人家也看到他有這個,假使他入定,火光定,那麼,人家看到他是一團火,但是這個火不起作用,你拿去燒飯不燙的,只是看看的,那麼,聖者的火光定,一入定以後呢,起作用的,這個火是暖暖的。
那麼,我們經常說,有很多人歡喜要學,要拙火定,什麼東西,一開始才學佛,「我要學拙火定」,拙火定是很高的,他們以前西藏,他們是要拙火定——衣服不穿起去修這個定的。入了這個定之後,衣服不穿,不但不凍死,周圍的雪可以全部化掉,有的定力強的,一里內化完掉,有的幾尺都化掉了,那就是說修這個定有實際作用的,那麼,跟凡夫修定不一樣,凡夫修的不起作用的,單是看了有那個影像的,這是定果色是假的,那麼,這個沒有實體的,聖者修的那一部分能起實際作用的,所變的色是有實體的。
那就是說,這五種法處所攝色,四種全部是假的,有一個定果色,凡夫修的那一些觀出來的是假的,聖者所觀的是真的,所以這些話這樣子一看是很簡單了,如果你不去這樣子看,從它「此四全。一少分是假,一分乃實。」不曉得它說啥東西,這個設標點的問題呢,古代的標點是簡略了一點,或者古代的人聰明,他一看就都知道了,現在的人,你要把現在標點標一下,這句話也好懂。你沒有這個標點是不好懂的。
那麼,這就是把我們《百法》裡邊,第三個——色法講完了。色法是什麼呢?就是心王、心所所現的影像,也就是說心王、心所它的見分、它的相分所現的那個東西,並不是離開心另外有這麼客觀的色法,這是我們講唯識的觀點。講唯識的觀點,客觀存在的色法是沒有的,都是心王心所的影像所變的。那麼,你說我眼睛看的東西,我們眼睛看的,眼睛的相分就像照相機那樣的一個,像個眼珠里倒影那個東西,固然是假的,沒有東西的,是一個光,但是客觀存在那個東西,我眼睛不看它還存在的,它該是真的了?也是假的。這個就不可思議了,怎麼有假的呢?第八識的相分,第八識的相分變的,也是個色法,第八識是了別為性了,心法了,並不是物質性的東西,但是它的相分又現出物質的樣子來,所以萬法唯識了,這個是唯識的觀點了,外境都是假的,所以跟唯物論是不一樣的,但是又不是唯心論。因為我們這個第八識裡邊有色法種子,並不是說絕對的色法都沒有的,第八識的種子裡邊,心法種子固然有,色法種子也有,固然有見分,也有相分,但是相分、見分是一個體的,(10A)並不是說先有物質,再產生精神,這個是不一樣的。那麼,這個我們將來研究到唯識就可以知道,但是這個是不是「了義」呢?根據中觀來說還不「了義」,要一切法沒有自性才是真正的「了義」。這些我們就以後再說了。
總的一句話,我們是佛教,既不是一元論者(一切是物質所派生的,第一性是物質),這個我們沒有這個說法,因為即使是唯識宗的觀點,物質跟精神也不是兩個截然分開的,不是「精神是物質派生的」,沒有這個。那麼,是說唯心論者,先有精神後有物質呢?更不是那回事情,物質跟精神,就第八識來說,都是混在一起的,沒有哪個前、哪個後的。那麼,真正的,要怎麼說呢?緣起論者,是因緣合和而生的。這個緣,色法、心法,什麼法都有。那麼,沒有一個「唯」,「唯」是沒有的,就是一切和合了就產生了。「唯」那個東西,最先的、第一性是什麼東西,沒有的。如果有那個東西的話,這個東西之前又是什麼,那就不好說了。那就是「上帝」的這些理論了,上帝創造一切,那麼,唯上帝了,他是絕對精神之類的東西了。但是,你上帝哪個造的呢?沒有人造的,這個就不「平等義」。為什麼他能造一切,他自己卻不為一切所造?一切科學裡邊要找這個同樣的東西,沒有這個先例,這個就不能成立的了。這個,我們在講因明的時候,就是漢地的《因明入正理門論》,對這些問題也辯論了。
心不相應行
下面我們是要講第四種——心不相應行。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
在《俱舍》裡邊,十四種,那麼,在《五蘊論》裡邊,也是十四種,但是,一個不一樣,《俱舍》裡邊,「得」、「非得」,它只一個「得」,而加了一個「異生性」。那麼,這裡卻是更加了十個,二十四個了。
此乃色心分位。蓋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得等之名。以行法有二。此簡非心所,以立其名。
「此乃色心分位」,色、心(心王、心所),它們的分位。我們上次講了,它們的變化,根據它們的時間、空間的變化而產生一些特殊的一些作用,把這個作用就安一個名字,叫什麼什麼什麼。那麼,就是說,這個色、心的分位就是依跟了前面的三個法(心王、心所跟色法),它們的一分、一位,在它一個時間、一個空間中假安立它有這些名字,「得」、「非得」等等。
「以行法有二」,那麼,這是講它的分位,那麼,它是不相應行了,什麼叫不相應行呢?行,這個就是行蘊的法了,「有二」,兩種:一種是相應的行,那就是心所法;「此簡非心所,以立其名」,那麼,這個呢,簡別,它不是心所法,心所法是相應行,它是叫不相應行,那就是說,行蘊裡邊還有一部分跟心王不相應的,那麼,就是這個,叫不相應行。這個總的我們前面都講過了,現在再重複一道了。
此總標章,下乃別列。
這麼標一個章了,下邊是一個個名字列出來了。哪二十四個呢?
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時,二十一、方,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那麼,一共列了二十四個。那麼,下邊就分開講了。
得
言得者,包獲、成就不失之義。乃色、心生起未滅壞來,此不失之相也。
批註,就是說,什麼叫「得」?「得」包括是兩個意思——獲、成就,我們講過了,才開始得到的——獲,得了之後沒有失去的都叫成就,「不失之義」,這是很簡單了,不像我們講得以前的仔細了。以前的意思,大家回顧複習一下,我們就不重複了。那麼,這個「得」包含兩個意思,一個是獲、成就。
總的來說——沒有失掉。「乃色心生起未滅壞來,此不失之相也。」它就是說,總的來說,色法也好、心法也好,它生起來了,生起來而還沒有壞掉,「未滅壞來」就是到現在還沒有壞掉,這個,沒有失掉的那個相就叫「得」。
假使你得了禪定了,得了禪定之後,開始得禪定,第一次得到是「獲」,那麼,第二次,「獲」以後的,一直到現在還沒有失掉呢叫成就。你只要不要失掉好了,你得到禪定了,「我得了四禪了、得了初禪了」,「得」。那麼,一旦你失去了,那就不能叫「得」了,就是你起了煩惱了,這個禪定失掉了,那麼,就在《俱舍》叫「非得」,這裡就是沒有「得」了,「得」就沒有了。生起,沒有壞、沒有失掉,這個就叫得。得了禪定也好,得初果也好,或者你得了一個什麼手藝也好,你學會一個什麼東西,都是得了,有所得了。
命根
命根者,依業所引,第八種上,連持色心不斷功能,假立命根耳。
這個是完全唯識的解釋了。它說依你所造的業,引生第八識上的一個種子,你過去造了業,在第八識留下種子了,這個所引出的種子,這個種子有個功能,它能夠連續地使你的這個一期的色、心不斷、不中斷,有這個功能,這個功能我們就安一個名字叫命根。實際上它沒有體的,就是第八識的種子,就是心法了。那麼,這個叫命根,分位安立了。
眾同分
眾同分者,類相似故,有人法之別。人同分者,如天同分、人同分。法同分者,如心同分、色同分等。
「眾同分」,我們講過了,「類相似故」,它與同類相似的那個叫眾同分。那麼,這個裡邊,就是我們以前講的眾同分從有情講的,這裡包括法的眾同分。什麼叫「人法之別」?同分裡邊,有人的眾同分,有法的眾同分。
那麼,舉個例,什麼叫人的眾同分呢?天與天,天上的人、有情,都叫天同分,都是同類的,身上有光明,他能飛行,有天眼通等等,天的同分。人與人之間都是同樣的,兩個手、兩個眼,兩個腳站起走路的,有同樣的意樂心,有同樣的志願等等,這是人的眾同分。
那麼,法的眾同分,什麼呢?是「心同分、色同分」:心法跟心法它們有相同之處,心同分;色法與色法有相同之處,叫色同分,等。
那麼,就把同分分了兩種,一種有情的——人同分,一種是非情的——法同分。這個《俱舍》里也講了的,但是一般眾同分都是講有情同分多一些。
三乘五性依人法類,假立此名。
同分,我們是應用在哪裡呢?像我們一般講的三乘、五個種性,這都是根據人、法的同分,假安立的。三乘是聲聞、緣覺、菩薩三乘。
那麼,這個五種性那就是說定性的聲聞乘,他將來是決定證果是證羅漢——聲聞的果的,定性的緣覺乘,將來是證到獨覺果的,定性的菩薩乘,那將來就證佛果的,這是三個。還有個不定性,他碰到哪個,可以轉移到哪一個,本來是修聲聞乘的,碰到了大乘的人,一教化,他就修大乘去了——菩薩乘,將來就證佛果,如果沒有人勸化,他就證聲聞果,如果有碰到這個緣覺乘的,他跟他兩個相合了,他也可以轉到緣覺乘。就是三乘的一個定性的、不定性的有四個。還有一個無性的,一闡提,他沒有無漏種子的,他不能進入哪一乘,都不能進的,那麼,只好是最多是人天福報了,他不能達到,無漏解脫是沒有的。那麼,一共五個種性了,這些都是根據人、法的同分來安立的。
那麼,這個五個種性,有辯論的:相宗裡邊,五個種性是絕對不可混淆的,就嚴格分界限的;那麼,性宗裡邊,就說只有一個種性,都有佛性,一切有情都有佛性,什麼闡提種什麼東西都是暫時的性,暫時他沒有善根的時候叫闡提(無種性),如果他以後積集了無漏法的種子有了,他也可以轉成這個佛性。那麼,聲聞乘,我們說《法華經》,講的聲聞,他經過佛的教化,到法華的會上都轉成一乘,三乘還是回歸一乘了,這是性宗這麼說,只有一個乘。但是相宗來說,他就說,你說的這個《法華經》的三乘會歸一乘,是那些不定種性的,不定種性的那些,你給他勸化他可以改了這個,聲聞乘、緣覺乘改到佛乘了,定性聲聞是改不了的,那麼,無性的人也轉不過來的。那麼,這個辯論,你說引經據典,都有他的解釋,那麼,到底哪個對?玄奘法師就是為了這個問題才到印度去的,他到印度去之後,他就是說,我們漢地的佛法說法不一樣,那麼,要得到一個定解,只有到印度——佛的發源地去探討這個問題了,結果跑到印度之後,親近的是戒賢論師,相宗的,他是主張五種性的。他(玄奘法師)回去之前,他是表示過,他想回去宣傳不要立五種性,結果給戒賢論師罵了一頓,他說:「你說什麼。漢地人你懂什麼了,你怎麼好這樣子,五個種性怎麼可以抹殺呢?」他堅持要講五種性。那麼,這個問題就是性宗、相宗的一個辯論的一個焦點問題之一了。那麼,這個也是說了義不了義的問題了,到底哪個了義、哪個不了義呢?各有他的說法。那麼,這裡我們就不辯那麼多了。
異生性
異生性者,二障種上一分功能,令趣類差別不同,雲異生性也。
什麼叫異生性?「二障種上一分功能。」「二障」——煩惱障、所知障,它們的種子上邊有一部分的功能,「令趣類差別不同」,叫異生性。
這個「異生」兩個字解釋很多,這裡我們只講一個,它就是說「令趣類差別不同」,因為凡夫就是沒有證聖道,他煩惱障、所知障都在,種子沒有斷掉,那麼,這個種子,就有一部分的功能,就可以使這些有情「趣類差別」,在五趣裡邊到處投生,也是五趣都有了,都有這個異生了,只是各個地方不同,或者天或者人或者地獄、餓鬼、畜生,這個「異」。
那麼,聖者,聖者五趣就不異了,聖者決定是人天。我們說在四加行的時候,到忍,暖頂忍的忍的時候,惡趣的可能性已經沒有了,再也不墮惡趣了,所以說,三惡道呢,五趣裡邊三惡道不會去了,聖者當然不去了,聖者決定是人天,不會到處投生的,五趣不會亂投的。
那麼,異生性,就是五個趣都會有。這是什麼原因?「二障種上」,煩惱、所知障裡邊它的一個功能,它使他到處投生去,不能說像聖者一樣,惡道就不去了,那沒有。那麼,這個叫「異生」。這個簡單地說,我們在《五蘊論》里這句話反而好懂一些,沒有得到聖者的人叫「異生性」,就是凡夫,沒有得到聖性,沒有得到的。那麼,這個我們去參照《五蘊論 》、 《廣五蘊論》看一下,兩方面一看,為什麼得不到?就是說二障種子在作怪。這二障的種子就使我們不能證到聖者,就要到處投生,如果證到聖者的話,那這個三惡道就不去了。我們很多人都害怕三惡道,那你趕快證聖者,證了聖者之後,除非你要度眾生,你就示現,進去可以,那你如果是業報的給你投這個三惡道是不會去了。所以說,你真正怕三惡道呢,最可靠的辦法就是證那個聖者了,見一個道了,見道之後就再也不會去了。
那麼,異生性我們在這個《廣五蘊論》里它怎麼說呢?「云何異生性,謂於聖法不得為性。」聖者的法,沒有得到,就是沒有見道,見道以上就是聖法了,聖法一點也沒有得到,道也沒有見。那麼,你到惡道的可能性是有的。
所以說,我們現在的人,當然你持五戒能夠持、如法地持,不犯的話,佛是保證你不會墮惡道的。但是我們說,這個持戒,能夠一毫都不犯的有幾個人?佛在世的阿羅漢有,他就是佛授了戒之後,就持了,不犯,絲毫不犯。末法的時期,你舉一個,不要說二百五十條,你就是五條,你哪一條絕對不犯的有沒有?都不敢說。那麼,你墮惡道的因素是沒有斷掉的。當然,看了,你犯得很小,而持戒的功德很大,那惡道是不會去了。假使你是犯得比較多,那個持戒的功德比較小的話,像天平秤一樣了,那邊是高的話,那你惡道還不敢說一定不去了。那麼,如果犯了戒了,根本戒一犯,那是沒有話說,地獄來等你,已經登記好了,某某人將來要來了,登記好了,那你眼睛一閉馬上就去了,夜叉、羅剎就把你鐵的繩子一套的話,不去也得去了,強不了了。這個就可以說,惡道的因素是很難避免的。
以前有這麼公案:有一個人他念佛的,也每天念佛,打引磬、叮叮叮念佛,念到後來,死掉了,死掉之後,他臨終的時候,因為這個心還沒有得到這個——念佛三昧,也沒有得到,死的時候,竟然忘,沒有好好念佛,結果,就是藥叉,那個獄卒把他拉起來了,拿鐵索子把他都套住了,拿了鋼叉把他拉起走,拉起走了,他著急得很,他著急得很,他又是大概念佛不太用功,想不起來念佛,這下子著急了,干著急,正在著急的時候,那些藥叉他這個鋼叉子振了一下,噹啷一響,它跟引磬聲音差不多,他就念阿彌陀佛來了,這一念,好了,馬上就這個藥叉也不見了,跑掉了。那就是說,念佛的人不要說,「我是肯定不下惡道了,至少人天好得到了。」這個公案一看,還不一定呢。如果當時他的鋼叉不振一下,他沒有想起念阿彌陀佛的話,就去了,去了之後再出來是不可能了。
所以說,我們還是要提高警惕,這個事情,不要說「我現在受過三皈五戒了,保險了」,不敢說,除非你持戒持得很好,那麼,當然有保障了,這個佛也不是跟你打妄語,就怕持得不太好,更怕的你犯了很大的戒。
無想定
無想定者,想等不行,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什麼叫無想定?「想等不行」,就是想心所,「等」,等其他的心王心所,「不行」,不現行了,就是息下去了,滅掉了。這個不行是一個無想了。怎麼叫定呢?「令身安和故亦名定。」得定的人、得了定的人,他決定是身上是滋潤的,有輕安,輕安的樂徧身的。那麼,這個無想定,心都沒有了,它怎麼叫定呢?定是心一境性,他是心都沒有了,你怎麼叫定呢?但是定的效果有,因為他進入無想定的時候,以四禪的基礎進去的,入無想定之後,身上的安和的那個感覺還在,所以說,從這一點看也叫定。
或雲,此定想等心聚悉皆不行,而雲無想者,想滅為首。
這是講為什麼叫無想定。這個定裡邊,心王心所,就是包括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這六識的心王、所有的心所法全部滅掉了。又問,為什麼不說滅心王心所而只說一個滅想呢?沒有想呢?那就是好像是有偏向、偏見了——他不但是沒有想,也沒有心王,也沒有心所,什麼都沒有,那麼又為什麼叫無想定?問這個問題。它說這個叫無想定的原因,「想滅為首」,因為他最願意的、發願是滅想的。
謂此外道厭想如病,忻求無想,以為微妙,立此定名。
外道修的,外道就想到這個流轉生死,他們認為是想在作怪,因為有這個想,就會促動一些思來造業,有了造了業就要流轉生死,他就要把想滅掉了,那麼,思心所也不動了、不造業了,那不是得涅盤了嗎?
所以說,那一次,有人就到《五蘊論》裡邊,「受者我」,提出一個「受」,那麼,在《俱舍》里有這個概念的,一個想、一個受是我們流轉生死的根本因。那麼,所以說是特殊的一個,把它們立了兩個蘊,本來一個想心所、一個受心所,為什麼單獨立一個蘊呢?因為它們的作用特別厲害了。那麼,想就是流轉生死的一個因之一。外道以為這個把想滅掉了,生死就滅掉了,當然是不是這麼簡單了,想滅掉了之後,你不見得煩惱就不造了,這僅僅是把第六意識的暫時息滅一下而已,並沒有把煩惱根子斷完,這不是真正解脫的。
而外道以為想滅掉了就解脫了。那麼,他們的簡單的思想,他們從這個出發,他要修那個定,把滅想為首,要把想滅掉它,當然,你要滅想把兼帶的這個心王心所都一起滅掉了。但是叫「無想定」,因為他的目的是滅想的,外道「厭想如病」,感到想就是個生死大病了,「忻求無想」,他要追求那個無想,「以為微妙」,能夠證解脫。所以這個定叫無想定。
好,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