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 第三講

《大乘百法明門論本地分中略錄名數解》 。昨天我們把這個書的名講完了。「大乘」,什麼叫「大」,什麼叫「乘」,「百法」是哪一百個法,「明」是什麼,「門」是什麼,「論」又是什麼,「本地分」又是什麼,「略錄名數」。那麼,這個希望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問了。今天我們接下去。 正釋論文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這是本文了 。 《百法明門論》的原文是很少的,沒有幾句話。他根據,「如世尊言」,經上佛這麼說,就是說「一切法無我」。這個是引了這一句話。 如世尊言原為佛說,乃論主推尊法有所自。 論主就是世親菩薩,他就是說:我這個話,我現在著這本書,並不是自己創造的,是根據佛說的。所以第一句就引佛說的話,佛這麼說,佛經常說的「一切法無我」。那麼,這個就是說我這個本論,並不是自己編出來的,是根據佛說,再是推論,是總結下來的。 一切法等者,總標百法及二無我以為宗旨。乃一論之綱領也。 「一切法等者」,就是「一切法無我」。這個什麼呢?這個「一切法」就是標前面的百法;「無我」,有二個無我。這個是論的宗旨。這一部論的主要講什麼?就是講一切法沒有我。一切法是什麼?就是前面的一百個法,心王八,心所五十一……這一切法,就是包含整個宇宙的萬事萬法,也是從《瑜伽師地論》六百六十法裡邊把最要緊的略成一百個。那麼,《瑜伽師地論》雖然講了六百六,也是總括下來的。那麼,包含整個的一切萬法都在裡頭。那麼,這一切法,它有什麼特徵?就是沒有我的。不管你哪一個法,有為、無為、心法、心所法,什麼法,都是沒有我。這是一個論的宗旨、綱領。 那麼,無我,是二個無我。一個是補特伽羅無我,一個是法無我。假使我們說五蘊裡邊沒有一個我存在,沒有一個主宰的人我存在,這是人無我;五蘊自己本身沒有一個自性,那是法無我。 那麼,這是「乃一論之綱領也」。這一句話是整個一部《百法明門論》的總綱。 八宗 若究所宗,總一代聖教淺深為次分而為八。 那麼,他所講它的宗旨,那麼,把佛的一代時教,淺的、深的,按了次第,分了八宗。這個,他把佛的一代時教,所有分的部派,最後的瑜伽、中觀,全部把它分了八個宗,不是我們中國的八宗,那麼,這個八個宗,我們是研究《異部宗輪論》的時候去研究。現在是帶過去說一下就完了。 一我法俱有宗。此宗攝二十部五部之義,謂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或亦取經部根本一分之義。 第一是「我法俱有宗」,是最淺的,「我」也有、「法」也有。我們很奇怪的。佛法裡邊,都是講最起碼的是「人無我」,是要講的,沒有說「我」有的。但是,在佛法裡邊有個犢子部,它就是一個不可說的我。這個我,是他們承認是有的,這是佛教裡邊的一個最特殊的一宗,「我」也有、「法」也有,「我法俱有宗」。這個宗在二十部裡邊有五個部屬於這個,主要是「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都是犢子部等流下來的那些部派。「亦取經部根本一分之義。」經部裡邊有根本部,後來是末部,兩個。開始的就是根本部,根本部裡邊有一派,也是說有我的,這個是相近於犢子部的。那麼,這是從我們的佛的教派裡邊最淺的一種,也可以說是一般的都不承認的,在《俱舍論》後邊有專門一個無我品,就給犢子部辯論的,你說有「我」,他就說沒有「我」。 二法有我無宗。攝三部全,謂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更兼化地部末計一分之義。 第二種,「法有我無宗」,那就是《俱舍》之類的,法是有的,五蘊是有的,但是五蘊裡邊並沒有「我」這樣這個人——補特伽羅沒有,這是一般的,根本部裡邊有這麼一個 。「三部全」,哪三部?一是「一切有部」,一切有就是有部,有部的主張是這樣子,「雪山部」、「多聞部」都是這樣子,化地部裡邊末計,末計就是化地部後來的——不是根本部的——變化出來有一部分也說是這樣子,「法有我無」。 三法無去來宗。攝七全部,謂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兼取化地部根本一分之義。 第三,「法無來去」。 這個宗派,「七全部」,這是二十部來分,「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 兼取化地部根本一分」,這個七部裡邊加上化地部一部分,都是這麼主張的。那麼,法藏部就是我們的曇無德部,我們的四分律部,四分律就是法藏部,他也是說法無來去,這個比前面深了,它就是不來不去。 四現通假實宗。攝說假部全、末經部一分之義。 第四宗,「現通假實宗」,假的實的可以互相通,那麼,這個是也分幾部,「說假部」全部都是這樣子,經部裡邊「末經部」,就是說不是根本經部,後來演變出,經部裡邊有一部分,也採取這個教義。 此上四宗唯為小乘。 前面四個宗派,都是小乘,我們說根本乘,不要說小乘了。 五俗妄真實宗。即說出世部。 「五俗妄真實宗」,從世俗諦說是假有,是假的,這個勝義諦說是真的,這是真正的有,對這一個宗派就是包含出世部。 六諸法但名宗。即一說部。 第六宗,「諸法但名宗」。一切都是名言安立的,這個是一說部。 此二通於大小乘。 那麼,這兩個宗派,通於大小乘,就是接近於後來的瑜伽中觀的。 七勝義俱空宗。八應理圓實宗。後二唯大。 最後兩宗,就是瑜伽、中觀。 「勝義俱空宗」就是一切法沒有自性是中觀部。 第八,「應理圓實宗」,那就是說唯識宗的圓成實性了。 這兩派,在法相宗說起來,當然是最後一個最高,但是,我們的中觀宗說起來,當然第七個是最高的。那就是了不了義的問題了,他因為是法相宗,他推崇第八。 此論旨趣即第八宗。 我們這部論——《大乘百法明門論》的宗旨,就是根據第八宗來的。 於深密三時,乃第三時也。 第八宗,瑜伽派的這個宗派,他們依據的主要是《解深密經》 。《解深密經》把佛說的時教分成三個時候,「於深密三時,乃第三時」,屬於第三個,最後一個時候。 言三時者。初四阿含言有,第二時八部般若言空,第三時即《解深密經》空有雙彰中道教也。 那麼,《解深密經》說三個時候怎麼樣呢?我們天台宗說五時、八教。 《解深密經》判的是三時。三時:第一個,「初四阿含言有」,這是跟那個天台宗差不多,初時講《四阿含經》,說一切法是有的;第二部,第二個時間,「八部般若」,講《大般若經》,那麼,這裡講一切法空;那麼,到第三時,就是《解深密經》的時候,「空有雙彰」,就是非空非有,這是中道。 那麼,瑜伽部裡邊就是說《解深密經》是最究竟的,是中道義,但是,這個當然是宗派見了,從我們的格魯的教,這個觀點看,應成派中觀見是最了義的。當然,我們講這個的時候,他的見地這樣子,就順著他的見地說,我們自己心裡有數,這個並不是最究竟,最究竟的還是根據中觀。那麼,他這個宗旨說了,「一切法無我」。 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那麼,什麼叫一切法,什麼叫無我,這個兩個問題。「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馬上就提問。 問有五種,謂利樂有情問、不解問、愚痴問、試驗問、輕觸問。此即利樂有情問也。 「問有五種」,我們提問,一般說有五種提問。 「謂利樂有情問」,第一種是大乘心,為了利眾生的,為了利樂有情而發問的,那個我們經裡邊看了很多,《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無盡意菩薩就問佛,這位菩薩為什麼叫觀世音?這是為了利樂有情,這是利樂有情的問。 第二種,「不解問」,是不懂,提問。 第三種,「愚痴問」,他問的不對頭 ,從愚痴的心出發來問的。 第四種,「試驗問」,他考驗考驗你,你到底懂不懂,這個就不是誠心誠意地問了。愚痴問,他心還是誠的,但是他問的問題,他是本身愚痴,他問的方式有點不對頭,那個試驗問就是考驗的心了。 那麼,最後「輕觸問」,那就是有看人不起的問了,好像看你懂不懂,這個「輕」。這裡最後二個是不正規的,最好的是第一種,第二種、第三種,一個個等流下來。 那麼,這個問,是第一種,我們現在問:「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這是屬於第一種利樂有情而問的,因為一切眾生不知道什麼叫一切法、什麼叫無我。那麼,我們要利益他們,使他們了解這個道理,所以說故意這麼設問,問一下。 下邊,就是說,一個一個回答了。 總標百法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 那麼,先回答「何等一切法」。一切法,要略地說一共大概有五種,可以分五類。 此總標諸法也。 一切法的總標可以分成五大類。 稱理言之實有無量,以眾生性慾無量。 我們說一切法到底有多少呢?「稱理言之」,根據客觀的道理來說,實際上法是無量無邊的。因為什麼緣故?「眾生性慾無量」,眾生的根性,他的意樂是沒有邊的,那麼,佛說的話也是沒有邊的。那麼,這裡是約了一百個。 是以瑜伽始五識身歷至法界六百六十等法。 今言五位百法,豈非要略乎。故云略有五種。 「是以瑜伽始五識身歷至法界六百六十等法」,那麼,實際上是無量,那麼,《瑜伽師地論》,把它略成六百六十個,從五個識身——眼識、耳識、舌識、身識等等,一直到最後法處、法界,一共列了六百六十個法,那就是把宇宙的無量的法歸納成六百六。現在我們這裡「今言五位百法,豈非要略乎」,那麼從這裡比較下來,從無量無邊的法約成六百六,現在又把它略成五大類、一百個法,那不是說,這是非常之扼要的?「豈非要略乎。故云略有五種。」這就解釋「略」。為什麼說「略有五種」?無邊的法,《瑜伽師地論》把它(法)簡擇六百六十六,我們又把它歸納一百個,一百個又分了五大類(五種),所以要略的說有五種。 自此至「真如無為」,總答初問。 這裡開始一直到最後的無為法裡邊的最後一個真如無為,那全部是回答第一個問題,一百個法。 那麼第二個問題,那就很簡單的幾句話,「補特伽羅無我」,「法無我」,就二句話。整個論的結構就這麼樣子,先是打開說什麼叫一切法,那麼,每一種法詳細地說,最後,什麼叫無我,每一個無我,略略地解釋一下。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應行法。 五者無為法。 那麼,這裡起是開始了。五種、五大類的法,哪五大類?「一者心法」,一個是心王;第二「心所有法」,心所法;第三「色法」;第四「心不相應法」;第五是「無為法」。這個心法、心所有法都有交待,所以不要著急。 心法概述 心法者,總有六義。 什麼叫心法?這個心有六個意思。 一集起名心,唯屬第八,集諸種子起現行故。 「集起名心,唯屬第八。」我們說什麼叫心?集起來把它堆在一起,這個叫心。是這個意義來說。只有第八阿賴耶識是有這個特徵的。 什麼「集起」呢?「集諸種子起現行故。」「集起」二個字就是把種子集起來,產生現行。那麼,這個功能說,只有第八識。第八識是種子識,一切現行從種子裡邊顯出來的。等於說地下裡邊,種子下去了,一些稻穀就長出來了,現行是長的稻穀,播下的是種子。那麼,阿賴耶識一樣的,我們的種子、習氣藏在這個裡邊,到了因緣和合的時候就能產生現行。所以說,從習氣來說,這個叫心的,如果心叫集起的話,那麼,這個就第八識阿賴耶識有這個功能。 二積集名心,屬前七轉識,能熏積集諸法種故。或集起屬前七轉,現行共集熏起種故。或積集名心,屬於第八,含藏積集諸法種故。 第二,「積集名心」,這個心也可以叫積集。集起跟積集不一樣,如果積集的心叫心的話,那是前面七個識。 七轉識我們學過了,《五蘊論》裡邊,什麼叫「轉識」,「轉」有三個意思,總的說,這些識從根本的阿賴耶識裡邊生出來的,就是前面的眼、耳、鼻、舌、身、意跟末那識。這七個識,它們的功能:「能熏積集諸法種故。」那麼,它們又把一切法把它熏成種子。熏在哪裡?熏在阿賴耶識裡邊。能熏的就是前七識,所熏的就是阿賴耶識。那麼,這個從積集的能熏來說,前七識叫積集。 我們看,初學感到很繁複,大概地了解一下就行了。總的來說,我們等一下還要總結一下。 或者,「集起屬前……」,這個還會反過來說。集起前面說是阿賴耶識,集起也可以說前七識。「現行共集熏起種故。」「現行」,大家一起,七個識,一起集起來,都來熏這個種子,熏在阿賴耶識裡邊,那麼,這個「集起」,屬於前七識,所以「集起」二個字,看你怎麼解。當你集種子起現行,就阿賴耶識,假使「共集熏起種子」的話,屬於前七識。 那麼,這個「積集」,本來是前七識,也可以講阿賴耶識。「或積集名心,屬於第八,含藏積集諸法種故。」它把一切法的種子把它含藏起來,等於倉庫一樣把堆起來,那麼,這樣子的講積集,那就是第八識的功能了。所以說,總的來說集起叫心就完了,不一定要說這個能所,第七、第八互相比較了,這是因為細緻地分析,我們初學,只要是集起的,有集起功能的就叫心。 三緣慮名心,俱能緣慮自分境故。 「三緣慮名心」,心還有個功能——「緣慮」,能夠考慮問題,緣境作思慮的用。「俱能緣慮自分境故」,那麼,這幾個識都能緣慮。 四或名為識,了別義故。 識是了別義,我們在《五蘊論》學過了,把一切法能夠分別地知道的,了別它的差別的,這個叫識。那麼,這個八個識都叫識,都有了別的作用。 五或名為意,等無間故。 第五種,「或名為意,等無間故」,那就無間滅意了。心也可以叫意,因為等無間。什麼叫等無間?就是說前面的識滅掉了,可以生起後面的識,中間沒有隔開——等無間。「等」呢,前一個識滅掉生後邊一個,一個挨一個,相等的;無間,中間時間沒有隔開的,等無間。這個叫意。 六或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識,斯皆心分也。 那麼,第六是總的說法了,前面都是分析的比較繁瑣的。 第八是一般用的。第八個阿賴耶識,它的心的積集的意義特別大,所以叫心。 第七個末那識,叫意,它思慮、思量的意思特彆強,因為它總是緣阿賴耶識的見分,認為這是我,那麼,有我愛、我痴、我見、我慢來相應了,一天到晚考慮這些問題,所以它的思慮的、思量的意思比較強,第七個就叫意。 前六個,了別的作用強。前五識了別外境,第六識了別法境,就是內心的那些。 「斯皆心分也」,這一些,心也好、意也好、識也好,都是心的一分,都是心的這一類,心的這一分。那麼,就是心的作用不同,它的名字有的時候叫心,有的時叫意,有的時叫識。總的來說,體就是一個,所以屬於一個東西。我們在這個《俱舍論》裡邊有這麼一個話,「心意識體一」,心也好、意也好、識也好,這三個名字不同,體是一個。那麼,這個就是說,這個心,有的時候叫心,有的時候叫識,有的時候叫意。 集起名心,能夠集起三業的事情的。我們這個心裡可以造身口意三業,這個叫集起。集起的名字很多,唯識宗當然集起是種子的問題,積集種子叫集起。那麼,我們在根本部裡邊,它就是集起三業,一個心推動身口意造業,能夠去造善惡業的,那就是集起。思量名意,專門考慮問題的,這個叫意。了別的時候就叫識。那麼,心的這個識就是識蘊,就是大家要很簡單地把它知道,一共有三個名字,它可以叫心,也可以叫意,也可以叫識。從了別的作用說它叫識,從思量的作用說它叫意,從集起三業的功能說它叫心。那麼這裡唯識宗呢集起種子的這個功能叫心,思量還是意,那麼,了別還是識,一樣的。 那麼,這是心王,心的這一分講完了。管你識也好,心也好,意也好,都是心的那一分。屬於心王的。 心所有法概述 言心所有法者,具三義故。一恆依心起,二與心相應,三系屬於心。具此三義名為心所。 那麼,第二種心所法。它有什麼意思叫心所法?「具三義故」,所以叫心所法,有三個意義。一是「恆依心起」,它本身不獨立的,跟了心王起來的,叫心所,「所」就是它的部下了,就是屬於它的。第二,「與心相應」,它跟心總是相應的。什麼叫相應,我們還要說。第三,「系屬於心」,就是「屬」了,它屬於心的,屬於「心」所管屬的。那麼,於三個意義,叫心所。 所以說,我們說為什麼叫心所法?它以總的來說有三個意思。一個是它要依心而生起來的。一個生起之後,又跟心相應的,不會跟心獨立的,唱反調不會的。我們說有的人就不行了,你雖然是靠他長大的,但是他後來就又反起來了,跟你唱對台,父母把孩子養大,到文化大革命時候鬥起父母來了,師父把徒弟帶會,又把師父鬥倒了,這個又搞誹謗起來,這個心所法不會,心所法跟心總是相應的,總是順了一起的。那麼,第三種,「系屬於心」,它也屬於心的,所以叫心所。心所的意思有三個:「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具此三義叫心所。那麼,我們假使以後問,心所,為什麼叫心所?你要把這三個意思要拿出來,少一個就不完整。 要心為依方得起故。 那麼,第一,「要心為依方得起故」,這是解說「恆依心起」。怎麼叫恆依心起?它說要這個心所法,一定要心做它的所依,那麼才能生起。這個我們就是說複習一下,能依、所依的問題。能依是什麼?能依是心所,所依是心。所以說不要把能看成一定能比所大,能決定是大的,這個要看下邊是什麼——能依還是能做。那你說能行、所行,這個人是能行的,路是所行的,那個時候「能」是主要的。現在依的話,心所能依,是次要的,次要的依是心所。那麼,我們上一次講過的,孩子依父母,到底還是孩子大、父母大?當然是所依的父母大。那麼,徒弟依師父,當然是師父大。所以說,這個心(所)要心做它的所依,才能起來,如果沒有所依靠的,它就起不來的。所以說,這個心所要依心的。這是第一個「恆依心起」,它自己獨立不了的。 觸等恆與心相應故。 那麼,「觸」就是說,我們是心所法裡邊五個徧行,觸、作意、受、想、思。這「等」,就是說那些心所法,它經常跟心相應的。為什麼「觸等恆與心相應」?而不說五十一個心所法,恆與心相應呢?這個我們前面《五蘊論》學過了,應當知道了。徧行心所,對一切心都相應的;別境,在個別境相應的;那麼,善法,只有善心相應;煩惱法只能跟染污心相應。那麼,就是不是恆與心相應。我們這裡說經常跟心是一起的、不離開的,那就是徧行心所,所以「觸等」。那麼,其他的相應,當然也相應,善法跟善心相應,但是它有局限性了,不是一切心都相應,這裡舉的例,是徧的,一切心相應的,所以是「觸等」。 那麼,第二個就是與心相應,他這裡就不說恆與心相應,為什麼?就是說,徧行心(所)固然恆與心相應,但是其他的心(所),跟某些心相應,跟某些心並不相應。煩惱心跟善心、跟無漏心絕對不相應的。那麼,這個不能說跟心不相應,但是要某種心相應,某些心它又不相應的。所以說與心相應,這個裡邊沒有用「恆」,又是有意義的。他舉的例擺一個「恆」,也是有意義的,就告訴你徧行心所是恆的。那麼反過來,其他的心所就不恆了。所以題目裡邊「與心相應」,不說「恆」。 既雲與心相應,蓋心不與心自相應故,心非心所故。他性相應非自性故。 「既雲與心相應,蓋心不與心自相應故。」那麼,與心相應,什麼意思呢?心自己跟自己不能相應,我們說,經常舉這個例:手指只能指東西,不能指自己,手指指自己,指那個手指,就沒有辦法指;眼睛能看東西,不能看自己。所以說,相應相應,不能自己跟自己相應。我們說朋友同參要好,不能夠自己跟自己要好,這個是談不上了。結同參總是跟人家結同參,哪說跟自己結個同參,你結啥個同參,還不是一個人。所以心跟自己不能相應,要跟其他的心所法相應。 「心非心所故。」那麼,心跟心所法能相應,跟心自己不能相應,因為心王不是心所,不能相應。 「他性相應非自性故。」這個,說了半天,就是解釋一個問題,我們看了很簡單,但是他講了很多,相應要兩個東西,「他性」——跟其他的東西才能相應,自己給自己不能相應。所以「非自性故」。那麼這裡,把相應講了很多,主要是一個概念,像我們說,相應就是兩個東西相應,自己給自己,本身一個東西談不上相應不相應,所以這個相應這個字,僅僅是兩個東西以上的才可以說相應。 相應之義有四,謂時依所緣及事皆同,乃相應也。 「相應之義有四。」相應的意思有四個。什麼叫相應,我們這裡就拿出來了。 「謂時依所緣及事皆同,乃相應也。」時同、依同、所緣同、事同,這個四個事情同,那麼叫相應。 觸等看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等故。 下邊舉例。「觸等看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等故。」「觸等」這些心所法,看它跟什麼心生的時候。假使它跟眼識生,他就屬於眼識的觸;屬於跟那個耳識生,就跟屬於耳識的觸;屬於第六意識的生,就歸屬於第六意識的觸。 如次為三義也。 所以說,它是「如次為三義也」。那就是說——他說得還不仔細,我們給你再把它分析一下。 「時」等,心王什麼時候生起,心所法也在這個時候、同一時候。 心所法依什麼心王,那麼,其他的心所法也依這個。假使觸跟作意,這兩個心所法它是相應的,它——觸,依的是第六識,那麼,作意也是依的第六識,這個兩個才相應。如果觸依的是眼識,這個作意心所依的是第六識,那這個不能相應,要同一個依。所以說時間相同不算,要所依的心王也是一個。 那麼,所緣的境也一個。假使說同時依意根——依意識,意識心王,但是你這個心所法想的是這個事情,那個心所法如果想的是那個事情,就不相應了,都要緣同一個境。假使我們想的是昨天的我們講經的一個裡邊的內涵,那麼,作意也好、觸也好,這些心所法同時緣昨天那個境,這些心所法叫相應。如果各了各的境也不相應了。 「事」要同,心所法跟心所法在一個心王的相應的情況之下,只能一個,一個跟一個相應,不能說一個跟多個相應,事就是體,體也是要相同的。一個心王,它一個作意、觸、受、想,不能有二個受。一個心王,假使第六意識,一個觸心所、一個想心所等等它相應的,但是受心所相應了,只能一個受,假使說你苦受就是苦受,樂受就是樂受,不能是又苦樂受靠在一起相應,這不相應的,苦跟樂怎麼相應呢?所以說,那個想也一樣的,你想這個事情跟想那個事情不能相應。所以說,事也是一個,一個心王,一個心所,其他的心所都是一個,才相應。 那麼,在《俱舍論》裡邊,要五個相、五個義才相應,這裡就四個義,《俱舍》裡邊還要補充一個。補充一個就是說「行相」同。 行相,所緣跟行相這二個是相對的。我們說所緣的是境,那麼行相,就是說,我們在我們識裡邊浮起的那個影子。我們假使看的是這個一塊地,前面種的,種的地,綠綠的一塊地,那麼,地是所緣境,行相——我們心裡就浮起一個綠顏色的方塊塊的一個東西,這就是行相。那就是說,外境在我們見分裡邊所顯的那個樣子叫行相。 那麼這個行相也相同,你雖然緣的境一樣的,但是你行相就是跟我們以前講的掉舉,一個境多解,它意思是它緣這個境的時候是一個境,但是心所法,有的是看綠的顏色,有的看它的方塊塊,有的看它是泥土做的,有的它是分辯它裡邊的長的東西還是稻還是麥還是菜,這個各了各的行相,那就不相應。要同一行相。你看的這塊地,緣的都……心裡行相——這是菜,一樣的,那麼才相應。所以說在《俱舍論》裡邊要五義相應,有五個意思:心王心所,要五義平等,故說相應。 《俱舍論》裡面有個頌:「心意識體一,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 8 1 相應的意思有五個。那麼,這是批註。說心王心所,假使要相應的要五個義,五個意思都是平等的,都是同的就是說,那麼叫相應。什麼同的呢?一是所依,都依一個心王。第二所緣,都緣一個境。三是行相,心裡都採取的一個行相。那麼,第四,時間是一個,不能是昨天的心跟現在的心所相應。那個不能相應,時間是一個,差一分鐘也不行,這一剎那,同時在這一剎那生起的。第五個,事相平等。什麼叫事?體。一個心王,一個心所,每一個心所法都是一個體,不能是兩個體同時生起。那就是說在相應的心所裡邊,心不能有兩個受、兩個想、兩個思心所,都不行,只能每一個心所法當中的一個,心王也是一個,體要相等,這五個意思都是相等的話,這個叫相應,如果少一個就不相應。 那麼,為什麼這裡四個,這裡五個?說了所緣決定有行相,行相、所緣是一對,就像我們昨天講的,因果、能所,業性,這是一對的,說這個就映射到那個,還有那個東西。你說什麼為性,決定還有什麼為業。那麼,這裡說有什麼所緣,決定有所行相,所緣是對境來說的,行相是對心上的見分上說的,那麼,這個兩東西是一內一外,相對的,有這個必定有它。所以在唯識裡邊就說四個,在《俱舍》裡邊則立五個,加一個行相。這個五個東西都同的,才叫相應。那麼,所以我們前面說的心相應法——心跟心所法相應,心不相應行,相應這兩個字就是這個五個意思。那麼,心不相應行,就是說那些法沒有這個五意思,這個五意思合不上的,叫不相應。 「觸等看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這個觸如果跟眼識生起來的,這屬於眼識的觸,如果跟意識生起出的,這個屬意識的觸。那就是第三個意思「系屬於心」。 我們說心所法有三個意思,一個是「恆依心起」,一個是「與心相應」,一個是「系屬於心」。這裡把三個都講了。「要心為依方得起故」,這是講第一個意思。「觸等恆與心相應故」,一直到,「所緣及事皆同乃相應也」,這是講第二個意思「與心相應」。最後,「觸等看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等故」,這是講第三個「系屬於心」。 那麼,我們說,心所法的意思有三個。這個都要記的,不記的話,你以後法相還是糊里胡塗的。什麼叫心所法,搞了一個倒知不知的,叫你嚴格的界線拿出來,拿不出的,這個學法相的人要避免這些。我們說不要馬馬虎虎。馬馬虎虎,我們以前就小孩子時候就學過一個寓言。一個叫差不多先生,他這個人什麼都馬馬虎虎,差不多就可以了,他有的時候做事情,總是吃飯吃得好一點、吃得壞一點,「啊呀」,他說:「差不多。」這個倒好的,差不多,這個沒有什麼。結果,後來他病了,去看醫生,人家看了個牛醫生把他請來,他說牛醫生不能看人的,人家說你這個不要給他看。「啊呀」,他說:「醫生麼都是醫生了,牛,人,都是醫生,都差不多。」又看了,結果還吃了他的藥。藥當然吃不好,最後,他病得快死了,人家說:「啊呀,你怎麼可惜了,你把醫生搞錯了。」「死跟活也差不多。」就死掉了。這樣子的人做胡塗蛋了。 當然從我們的佛教里說,「生死涅盤纖毫自性無」,是一樣的。但是他根本不是佛教的,空性沒有證到,他這個糊里胡塗的,什麼都差不多,叫你學東西,好的、壞的差不多,高的、矮的差不多,刀鈍的、利的差不多,人笨的、還聰明的也差不多。這樣子個人是世界上沒有用的人,那麼,我們學法也不能差不多。你說如果差不多的話,你這個法學了,拿出去沒有用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啦?問,再一追理,沒有了。 那麼,這裡我們是說心所法,一定要記住三個意思:「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那麼,再什麼叫相應?還要追。那麼,就要說,所依、所緣、行相、事體、時都要相同、平等,這個才叫相應。這些道理一定要記住的,不記住的話,你法相白白學了。 那麼,再下邊,「如次為三義也」。把心所法的三個意思講完了。 色法概述 色法者,識之所依、所緣。 色法有兩類,一個是識的所依,識依它而生的;一個是識之所緣,識是緣它為境的。 乃五根五境質礙之色,亦名有對色。 那麼,依它而生的是「五根」,緣之為境的是「五境」。這個有質礙的色也叫「有對色」。那下邊就要講無對色了。這是說五根、五境都是有質礙的色,那就是說它是有物質的體的,不管你怎麼細。 我們說中陰是很細的,他從鐵圍山可以穿過去,他的物質是極細,但是我們說他有質礙,畢竟是物質的東西,不能說是精神的,靈魂之類的,沒有物質的,不能這麼說的。我們的佛教的中陰還是五蘊為體,不過這個色蘊是極細的色蘊,不能說他是一個靈魂,很多人就是要把外道的靈魂拿到這個佛教的中陰上來,這個概念混淆。我記得有一次,一個大居士,寫了一篇文章,目的是弘揚佛教的,但是裡邊寫了很多靈魂,結果後來受了批判,登了《法音》雜誌上。靈魂,這個概念是外道的概念,怎麼拿到佛教里來呢? 這個因為質礙的,叫有對色。這個「對」就是質礙的意思,有質礙的色叫有對色。 以能所造八法而成,乃十有色也。 能造、所造一共有八個。哪八個呢?能造四個,大家知道,地、水、火、風,所造,色、香、味、觸。 這也是《俱舍》裡邊的一個頌。他就是說,一切物質,它最少的話要包含八個東西,不能再少了,地水火風決定有,那麼,色香味觸也決定有。它總有它的這個顯色、形色,你這個顏色是白的、或者是黑的、或者是藍的、或者是青的,形色是圓的、長的、方的或者是一顆一顆的不正規的,色是一定有的。氣味總有一點的,什麼東西,物質你總有一點氣味的,你說它沒有氣味的,沒有氣味,你的嗅覺太鈍了,如果你嗅覺好一點話,總是有氣味。那麼,這個味道,嘗一嘗看,有的東西嘗了是鹹的,有的嘗的是辣的,有的嘗的是淡的,總是味道是有。觸,碰上去,濕的或滑的還是麤糙的等等,重的輕的總會有。 所以說,一切物質最起碼,包含八個東西。如果它有聲音的,還有九個。如果它屬於有情的,最起碼還有一個根,要加,一個一個加上去。那麼再少再少,減下去的話,起碼是八個。就是這裡所說的,有對色,「能所造八法而成」,那是最簡單的物質,能造四個,所造四個。那麼,你們要寫一下,能造四個是地、水、風、火,所造的色、香、味、觸。聲音沒有,聲音是有的東西有聲音,有的東西沒有聲音,所以不是最簡單的。那麼,這裡說最簡單的物質,色香味觸是決定有的。沒有一個東西說沒有顏色的,也沒有味道的,也沒有氣味的,也沒有碰上去碰不到的。不會的。凡是物質都會有這個東西,色香味觸。色香味觸四個,地水火風四個,一共八個。能所造合攏來八個,這是最簡單的有對色。「乃十有色也」,那就是十個有色,就是我們的五蘊裡邊的五根五境。這個都是有,這個就是色了。 無對色即法處色也。 那麼,無對色就是無表色,「即法處色也」。這個色不是我們眼睛的對象,是意識的對象,心裡邊緣的境,所以叫法處色。不屬於色處的,不是有色,是法處裡邊的色。 那麼,色法就講完了。我們在五蘊裡邊十一個色法——五根、五境、無表色。五根、五境是有對色,是合攏來,都叫十個有色,這是有物質的。那麼,無對色就是無表色,這個不屬於有質礙的,它是法處裡邊的。 那麼,這是色法。 心不相應行法概述 言不相應行法者。行蘊有二。一相應行,即心所法。二不相應行,即始自得終至不和合性,二十四法是也。 第四個,不相應行法。什麼叫不相應行法?先說行。「行蘊有二」,我們說行蘊裡邊有兩種。一種是相應行(就是心所法),一種是不相應行,「即始自得終至不和合性,二十四法是也」。那麼,不相應行法裡邊,第一個是「得」,最後一個是「不和合性」。從「得」開始一直到「不和合性」,這二十四個都叫不相應行法。那麼,這裡我們為什麼相應行,不相應行好像很簡單,就說過去了呢?那前面講過了,心所法是相應行,它有五個相應的意思在裡頭,五義叫相(應),或者四個義叫相應。這個已經解釋了。那不相行,反過來,沒有這個五義的,或者沒有四義的,就是不相應行。所以這裡不要重新再講了。 無為法概述 言無為法者。即不生不滅,無去無來,非彼非此,絕得絕失。簡異有為,無造作故。名曰無為也。 最後,「無為法」。什麼叫無為法?「不生不滅,無去無來,非彼非此,絕得絕失。」那就是《心經》,「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是他,也不是這個,也不是那個,也無智也無得,也沒有什麼得、也沒有失,「絕得絕失」,得也談不上、失也談不上。這些特徵,「簡異有為」,都是差別於有為法的。有為法是有生有滅,有來有去,有此有彼,有得有失。無為法就反過來,不生不滅,無來無去,非彼無此,絕得絕失。將剛才的 9 反過來,所以一個是有為,一個是無為。那麼,再說,什麼叫無為?為是造作,沒有造作的叫無為。那麼,反過來,有造作的就叫有為了,所以說無為、有為的意思這裡也講完了,講得很清楚了。 總的法應該是五種。哪五種?心、心所、色法、不相應行、無為法,這個五大類講完了。那麼下邊就分開講了。這個就是一個網一樣的,一個提綱下邊很多的科,這個科做綱的話,它下邊又分了好多科。我們開始的時候,「一切法無我」,是什麼叫一切法?一切法五種。哪五種?心、心所、色法、心不相應行、無為。那麼,什麼叫心法?要分了。為什麼按這個次第排? 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 「一切最勝故。」這是心王,一切法裡邊它是最勝的,最殊勝的是心王,就一切唯心造,整個的三界都是心所造的,當然它最殊勝。 「與此相應故。」跟最勝的,兩個相應的,當然挨了第二。 「二所現影故。」心王心所,所現的影像,那是擺在第三。 「三位差別故。」就是心王心所跟色法,它們三種互的差別所產生的東西,擺了第四。 最後「所顯示故」,它所現的真理,是無為法,擺在最後。 那麼,下邊我們看他的解釋。 言初心法八種。造善造惡,五趣輪轉乃至成佛,皆此心也。有為法中此最勝故, 所以先言。 「言初心法八種。造善造惡,五趣輪轉乃至成佛,皆此心也。」心是最殊勝了,我們說造善的事情靠心,造惡也是靠心,它的能力最大,最有能耐。那麼,五趣輪轉,也是它的作用,乃至反過來——這是流轉——還滅,成阿羅漢、成佛都是心的作用。所以說一切法中,心的作用是最大、最殊勝,那麼,這個當然擺第一,我們說排一二三的,都是最能幹的是擺在第一,總不見得擺個飯桶擺在第一。這個心王的力量最大、最殊勝,擺了第一。「有為法中此最勝故」,因為有為法裡邊,它是最殊勝,「所以先言」,所以擺第一,這是第一位就擺好了。 言與此相應故者。謂此心所與其心王常相應故。望於心王此即為劣。先勝後劣,所以次明。 第二「言與此相應故者」,這是心所法,「謂此心所與其心王常相應故」,它跟了它心王后頭的,沾光了,心王是最殊勝的,它了沾個光,第二。所以說,你們經常跟善知識一起的話,你們也沾了光了,我看到有些人他跟上師一起要拍照的時候,他一定要坐在上師旁邊,為什麼?爭取第二,「我是上師旁邊的一個人」,爭,要爭取鏡頭,(師笑),我們看這個心不太好,但是這個意思是一樣的,他就是說跟了上師旁邊的,一般就是說挨第二,他將來就是作接班人了,有這個意思在裡頭,所以要搶鏡頭。 那麼,這樣子,是因為跟心王經常相應,所以它排第二。「望於心王此即為劣。」跟心王比,它當然差一點,那麼,「先勝後劣,所以次明」,它是相應的,就兩個是一起的,一起的應當平等了?不平等,它比心王,兩個比比看它差一點,它是依心的,心是它的主,所以說,它跟心比要差一點,既然它差一點,不能平起擺了,只好排第二。「所以次明」,擺了第二。 所現影故者,即前色法。謂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變現故。 「所現影故」,這是色法。「所現影故者,即前色法」,第三位。這個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變現故」,他這裡講得很多,我們也不要把他——因為他的思惟是比較深,把我們引入一個其他的心裡邊去了,我們就把這個意思抓住就是了。我們的心王心所給唯識宗來講,它是有「見分」、「相分」。「見分」當然是心的能見的那個功能,「相分」就是它變現的那個相,就是說「所變現故」。在唯識宗裡邊,假使說我們看,假使我們看一面面鼓,我們看到的是不是鼓?並沒有看到鼓,我們是看到我們眼識裡邊現的鼓的樣子,那就是照現在的這個東西說,就是照相鏡裡邊鏡頭上的鼓,那個並不是客觀的鼓,那麼,我們看到的,眼睛的「見分」所直接緣到的這個「相分」,就是鼓的影像反射到我的眼識裡邊的,現一個鼓的樣子,所以直接緣緣不到的,間接地緣的。 那麼,這個變現的東西,就是它所緣的境,就是色法,所以色法是識變的。那麼,這個阿賴耶識的話,它見分執為我了,它的相分就是我們的根身世界,也是變出來的。我們這個要變幾層了,阿賴耶識根本的變,阿賴耶識變了色法,根身器界之後,我們緣的客觀的根身器界,又是一個識,又變一道,所以說我們緣的東西是隔的幾層的,眼睛緣它的時候是眼識的相分,根本阿賴耶識也碰不到,只看到的眼識的相分,那麼,這個東西就是變現的關係了。這個色法要前面的心王心所所變出來的。 那麼,它正因為一個識有四分,自證分、證自證分、見分、相分。 自證雖變不能親緣,故置影言,簡其見分亦自證變,則非是影。 「自證分雖變不能親緣」,自證分也是變的,但是,不是它的影子,「故置影言」,是簡別,「簡其見分亦自證變」,就是說我們的一個識的見分也是自證分變的,但是,不是影,是能緣的見分。所以,這個影是指相分,直接講是相分就完了。 或與自證通為本質故。或簡受所引色非識變影。 它有幾個原因要來個「影」的,自證分它可以作本質,但是它不是影子,不是,只有相分才是影,所以要用「影」。「受所引色」,受所引色就是我們的無表色,也不是影子變的,要簡別,也不是,受所引色,那就是相分。 第六緣時,以彼為質,質從影攝。前二能變,此為所變。先能後所,故次言之。 那麼,我們說色法,我們緣的是本質,這個本質我們並不能緣到,而能緣到的是識變的相分,所以說,這些相分是所變的,所變的,能變的是心王心所,所變的色法是相分,那麼,當然能在先、所在後,所以說,第三就是安一個是色法,「故次言之」,把色法放在第三。 分位差別者,謂此不相應行不能自起,藉前三位差別假立。前三是實,此一為假,所以第四明之。 那麼,不相應行的分位差別,以前不是很多人「分位差別」、「分位差別」搞了半天就搞不清楚,什麼忿,恚,什麼又差起別來了,這個東西是太麻煩。他就給你簡單地講一下。 「謂此不相應行不能自起」,這個不相應行自己生不來的,它根本沒有東西的,就是前面三個的差別假立,前面三個就心王、心所、色,它們互相地按它們的差別的情況之下,就是各式各樣不同情況之下假安立的東西,它本身沒有體的,都是它們的一分、一部分,根據它的這個三位起什麼差別作用的時候就安立個什麼。假使我們的勢速是速度,當一個物體在運動的時候,它產生個速度,這個速度你看離開物體還有什麼東西?沒有了。所以說,在物體運動的時候,這個差別位的時候就叫這個速度。那麼,一個生住異滅,在物體從沒有到生出來的時候,它叫生,就是那個物體在變化的時候叫異,它能夠安住一段,能夠相對地安定一段時間叫住,最後它消滅了,叫滅。它都是沒有自己本體的,就是前面的心也好,色也好,或者是心所也好,他們中間的一些變化的一些,產生一些作用,就是二十四個不相應行。所以說「藉前三位差別假立」,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色法它們各式各樣的差別的部位,假安立這個二十四個不相應行。 「前三是實,此一為假。」前面三個是實在有的法,這個沒有體的,是假法。「所以第四明之」,當然有實體的擺前頭,假安立的擺後頭,所以擺在第四。 言所顯示者,此第五無為之法,乃有六種。謂此無為體性甚深,若不約事以明,無由彰顯,故藉前四斷染成淨之所顯示。前四有為,此即無為。先有後無,所以最後明也。 那麼,最後,「所顯示者」,無為法了。「此第五無為之法,乃有六種。謂此無為體性甚深,若不約事以明,無由彰顯,故藉前四斷染成淨之所顯示。」無為法是隱在後頭的,假使事情不明了,你就不能知道無為法,所以說「若不約事以明」,不把事情講清楚,那麼沒有東西來顯示它的無為法,要靠前面講清楚了,「前四斷染成淨之所顯示」,當前面四個染污的東西斷掉了,清淨的顯出來了,所顯示的就是無為法,所以說一定要約前面四個事情,才能夠襯托出無為法來。「此即無為。先有後無,所以最後明也。」這個就是無為,先就是講有的,就是四個位,就是心王、心所、色法,還有不相應行,有的講完了,最後它所顯示的道理,擺了最後講,所以「最後明也」。 那麼,這裡我們又回顧一下《心經》: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一切法空」,就是一切苦都沒有了,好了,你一切苦,空什麼東西呢?「不要學的,只要空就可以了」,什麼都不要學,你空什麼呢?「照見五蘊皆空」,先要把五蘊什麼東西知道,然後它隱在裡邊的無為法才能顯出來,你五蘊都不知道,你空啥東西?一切法都空,這個,哪個都會說的,結果你空了沒有呢?打你一下,哇叫起來了,你空什麼了?說你兩句,嘔氣了,空什麼了?所以這個東西,學法一定要從有到無的,這是說佛說的次第,哪一部經,哪一部論都顯這個道理。龍樹菩薩說的,先得法住智,後得涅盤智,也是這個道理,先要知道一切法的安立的道理,就是說把百法、六百六十法,這個智慧,緣起的法的智慧有了,認識到了,然後才得到法空的涅盤智,你前面智不知道,你怎麼得涅盤智呢? 我們的《菩提道次第》,先跟你講下士道、中士道,講那麼多,都是講有的東西,還要依止善知識,聽聞正法,並沒有講你空,最後空才擺後頭毗缽舍那,給你講空了,你沒有前頭的,你空怎麼來呢?我記得《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邊,要得空性智的話,先要持戒,聽聞正法,依止善知識,等等等等,都是有的事情,這些都跟空相應的清淨法,然後,到後來空的智慧才出現,如果你說我只要空好了,這些有的東西都不要,那麼,你持戒也不持,聽聞正法也不聽,善知識也不依止,什麼都沒有,你空哪裡來?沒有根的樹,沒有源的水,不會有的,那是憑空而來的東西,是沒有的。佛教是很科學的,有因有緣的,一切法沒有無緣無故生,是沒有的。那麼,你這個不學法的人就是一個胡塗,你空是要的,但是空的方法是不要的,那麼,你永遠得不到空性,永遠度不了苦厄,所以說,一定要把這些次第弄清楚,你耐得煩,要學,你不學你怎麼空得了? 如是次第。 「如是次第」,這個就是說我們無為法,要那個次第來排,這個也是講次第,為什麼要排,心王在先,心所在二,色法在三,不相應在四,最後無為法,這個次第如此。那麼,講過了,不要講過就算了,這個耳朵進,那個耳朵出去了,要問的,可能明天就問了,問哪個人?每一個人都有希望,都有可能性。 此結答也。由上如是勝劣、能所、實假、有無,故云如是次第。此略結上文,總標五位章門,下乃備列百法名數也。 「此結答也」,這是總的結論、回答,就這麼五個次第。「由上如是勝劣、能所、實假、有無,故云如是次第。」這個「如是」就是前面的道理: 「勝劣」,心王、心所,一個勝一個劣,所以心王擺在前頭。 「能所」,心王心所是能,色法是所,所現的影子,所以色法擺在第三。 「實假」,心王、心所、色法是實法,不相應行是假法,所以不相應行擺在後頭,第四。 「有無」,前面四個都是有為法,後頭那個是有為法所現的,所以擺後頭。 這個就是它的次第,是這麼安排的,有道理的,不是亂擺的,不是亂排的。「故云如是」以這樣子的次第排,要這麼。「此略結上文,總標五位章門,下乃備列百法名數也。」這是總結上面的五位,這一章的「門」,就是這一個科題。 這個五位的次第給你總結好,總的給你講完了,五位的事情講完了,下邊五位分講了,一個一個講。第一位心王,心王有多少,一個一個要講,那麼,下邊就開了,「乃備列百法名數」,依五個位把一百個法全部把它講完。 心法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 那麼,第一位就是心,心王。從心王來說,我們要略地說有八種。 此總標,下別列。 「此總標」,下邊分開來講。哪八種呢? 前六識 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 先講六個識,這是通根本部的,根本教跟瑜伽的教派是相同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我們《心經》里也講到這裡為止,沒有末那識、阿賴耶識,沒有提出來。 隨根立名,具五義故。謂依、發、屬、助、如。 「隨根立名,具五義故。」這個六個識,依它的根來安立名字的。為什麼依根立名呢?有五個道理,「謂依、發、屬、助、如。」那麼,這個「隨根立名」,我們在講《五蘊論》的時候已經講過了,為什麼眼識叫眼識,不叫色識呢?同樣是一個根一個境生出來的,眼根是根,色境是境,為什麼生的識不叫色識,叫眼識?這道理我們講過了。這裡也是要依五個原因來講識的名字要跟了根來安的。 哪五個?就是「依」,是依靠它來的;「發」,從它發出來的;「屬」,是屬於它的;「助」,是幫助它的;「如」,跟它是同一個性質的。 那麼,這五個他沒有給你仔細講,但是以六離合釋來辨別依主依士的事情,那麼,還沒有學六離合釋,又是一個天書來了,那麼,念過再說,以後六離合釋的講義來了之後,講好之後,你們再回過來看一看就會知道。 除根發之識,餘四皆依根之識等,依主也。根發依士也。 這個五個意義裡邊,「除根發之識,餘四皆依根之識」,前面,除了根發(就是第二個「發」),根發那個識,是發了,那麼,這個,把它除外,其餘的都是依主釋,根發——依士釋。因為根發,就是根為主,那麼,識是次,根能夠發了。那麼,這個識依眼這個東西,那就是說能依的是主要,所依次要,叫依士釋——依的是次要的東西。依主釋,依的是主要的東西。假使是眼識,這個識是依眼根來的,那麼,根就是主要,那你眼根發的識,識是主要的,那麼,依的根發是次要的,所以叫依士釋,依主依士的,他給你辨了一下,其餘的沒有跟你說,這個意思一般就是幾乎是差不多的,依他生出來的識,從這根發出來的識,屬於根的識,助了根起作用的識,跟根是同一類的識,這個是不要強辨了,不要一個個仔細地辨,大概意思都會得到就完了。他就是把依士依主給你簡別一下。 雖六識身皆依意轉,此隨不共意識名依發等,故五識無相濫矣。 「雖六識身皆依意轉,此隨不共意識名依發等。」那麼,這裡要簡別另外一個道理,我們說六個識,眼耳鼻舌身都依意轉——就無間滅意。前五識依兩個根:一個是心法的根,無間滅意——意根;一個是色法的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那麼,這個意識,它沒有身根的,沒有物質的根,只有意根,所以,「此隨不共意識名依發等」,這個意根據它不共的意思,前面的眼耳鼻舌身共的,它都可以,可以有兩個依(一個是色根的依,一個是心法的依),而第六意識,它是專門一個依的,不共的,沒有其他的依的,所以依這個意思說依它來發這個識的道理。 「故五識無相濫矣。」這個就是跟前面五識沒有相濫的地方。這個就是說什麼呢?意識是依意根來的,前五識也依意根生出來的,但是前五識有其他的色根,而意識是不共的,只有這麼一個根,所以說叫意識。那麼,前五識不能叫意識,因為它依還有其他的根,眼識雖然依意了,但是它還有一個眼根,它叫眼識,這不會混淆了。那麼,這個就是解釋意識跟前五識不混淆的道理。 蓋兼未自在位言之爾。 這樣的說法就是說,還是凡夫的,沒有得到自在的時候說這麼說的,得了自在位了之後,我們知道,六根清淨位的時候,六個識都可以互用,眼睛能聽,耳朵能看,等等,那個時候根就不是那麼死板板的。現在我們的說依凡夫位,沒有得到自在的時候這麼說。 或唯依意故名意識,辨識得名,心意非例。 我們說,為什麼叫意識?這些也是講意識跟前五識所以不同的地方。或者,就是說「唯依意故名意識」,這個意思也差不多了,這個意識,它只依一個意根,沒有其他的色根,其他的根,眼根,它固然也依意,但是它也有一個眼根,所以這個意識叫意識了,它依意根而來的,叫意識。他主要要把這個前五識跟意識不要混淆,因為都是依意根來的。為什麼它叫意識,其他不叫意識,就是這個意思。這裡還有一句話,「辨識得名」,一個識,安這個名字講完了,「心意非例」,講心講意的時候,不是這麼說的,不是,不可以此為例的。 末那識 七末那識。 華言意識。如藏識名識即意故。 那麼,第七講意了,就是說,第八是心,那麼這個講法就不一樣。第七末那識,「華言意識」,末那識是印度話,我們漢地就叫意識。這個意識跟前面的第六意識不能是一樣講,所以說「心意非例」。 「如藏識名識即意故」,末那識這個意識,因為它末那識根本就是一個印度話,翻了我們中國漢話就是意識。那麼,這個意識跟前面第六意識是不是一樣的呢?不一樣,這個意識好像是第八識的名字一樣的,這個識就是意,並不是依意的識,前第六識依意而發的識,依靠意根產生的識、生的識,叫意識,這個,當下意就是識,持業釋,前面是依主釋,這個兩個不一樣。同樣一個意識,含義截然不同,它的識就是意,不能說它是依意來產生的識。 第六意識如眼識名識異意故。 第六意識跟眼識一樣的,依意根而產生的識,就像依眼根產生的識叫眼識,依意根產生的識叫意識,而末那意識,這個識就是意,並不是依意而產生的識,所以這兩個名字不能混淆。前面的第六意識,識跟意是兩個東西,從意根一個東西產生的第六意識,識跟意是兩個東西,識與意是相異的,不是同的。那麼,第七末那識,識就是意,這兩個不一樣。 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於第七但立意名。 在我們佛教裡邊,畢竟這個意識,你說它是意就是識,跟這個第六意識根本兩個字一模一樣的,所以我們在經教裡邊乾脆叫它個意,識就略掉了。所以第七個識——末那識,只叫意,不叫識,也就怕給第六意識混淆。 又以簡心之與識,以積集了別劣余識故。 那麼,這個裡邊一方面是恐怕跟意識混淆,叫意,另外一個,不是心王有三個名字?心、意、識,它,安它個意,也有特殊的一個情況。因為末那識是思量的作用最大,心是積集,識是了別,末那識對積集的意義差於其他的識,了別的這個方面的功能也差於其他的識,所以「積集了別劣余識故」。這個第七末那識它積集的功能、了別的功能差於其他的識,積集差於第八識,了別差於前六識,而這個意卻特彆強,所以說它就安「意」。 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立意名爾。 或者,還有一個意思,這個意識,它要一個根,最近的那個根,就是這個末那識,所以說,它安一個「意」,就是表示是第六意識的根。那麼,如果它安一個「意識」的話,這個「意識」它的根跟它所生的識是一個東西,都是意識,人家看不清楚了。 那麼,有幾個原因,安第七末那識,不叫意識,叫意。原來是意識,但是,我們經教上就翻成意了。那麼,三個原因:一個是恐怕跟第六意識混淆,雖然它的講法是不一樣,一個意就是識,一個是依意根而產生的識,但是畢竟兩個字數一模一樣的,怕混淆,第七個「識」就略掉了;第二個原因,心、意、識這個三個功能,第七末那識它的這個「意」的功能最大,所以叫它意,它這個了別的、積集的心跟那個識的功能差於其他的識,強調它叫意;再一個,它給這個意識作根的,做最近所依,就是最近的依靠的就是根了,那麼,它也叫個意,否則的話,所依的也是意識,能依的也是意識,人家又搞不清楚了。 那麼,這裡我們把第七意——末那識講了。第八識,應當講完,把它略念了,明天再補充可以了,那就把第一個心王都講一個段落了。 阿賴耶識 八阿賴耶識。 華言藏識。能含藏諸種故。 第八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印度話,「華言藏識」,「阿賴耶」就是藏。這個藏就是多方面的,能藏,所藏,執藏,三個意思。它「能藏諸種故」,一切色、心的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裡邊。 又具三藏義故,謂能藏所藏執藏也。 「又具三藏義」,它這個藏,有三個意思,就是能藏、所藏、執藏,能夠藏,也是所藏,那些種子是藏在它上邊的,那麼,執藏,執阿賴耶識是「我」的,被這個末那識執了是成「我」的。這個叫能藏、所藏、執藏。這些在唯識裡邊廣講了,這裡是標一個名就完了。 與雜染互為緣故。 「與雜染互為緣故」,這個阿賴耶識是染污的,與煩惱那些法互為因緣,煩惱法從阿賴耶識生起,阿賴耶識又積集煩惱的種子,這些互相為緣、互相生起。互為所緣就是能藏、所藏,阿賴耶識既能生起雜染法,雜染法又把它的種子藏在阿賴耶識裡邊——能藏、所藏。 有情執為自內我故。 執藏執為「自內我」,執為就是內邊還有這麼一個我在裡邊,就是執藏。 由斯三義,而得藏名。藏即識也。 因為由能藏、所藏、執藏的三個意思,叫藏。藏就是識,這個跟意識——末那識,意就是識,一樣的。不要說是:藏的識,藏跟識是兩個東西。當下這個識就是能藏、所藏、執藏,識就是這個藏,這是持業釋,藏是功能,識是它的體。 那麼,這就把八個識講完了。明天我們要問了,前幾天都沒有問,明天要複習一下,請大家準備,明天搞好了,我們要開始複習,複習之後,宗大師生日之後就展開我們的考試的活動,口試、筆試什麼試都來。那麼今天就講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