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心理學 · 第八章 存在性認知的一些危險
這一章的目的是糾正普遍存在的誤解,即自我實現是一種靜態的、不真實的、「完美」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人類所有的問題都得到了超越,人們「從此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種超人類的寧靜或狂喜的狀態中。正如我在前文指出的那樣,從經驗上來說,情況並非如此。
為了讓這一事實更加清楚,我可以把自我實現描述為一種人格的發展,它使人擺脫了青年時期的匱乏性問題和神經官能症(或幼稚、幻想、庸人自擾、「虛幻」)。因此,他能夠面對、忍受並解決生活中的「真實」問題(這是人內在的終極問題,不可避免的、迄今還沒有完美解決方案的「存在性」問題)。也就是說,它不是沒有問題,而是從暫時或不真實的問題過渡到真正的問題。出於震懾的目的,我甚至可以講自我實現者稱為自我認可和頓悟的精神病患者。因為,這個詞或許可以解釋為「理解和接受人的本來面目」,比如勇於面對或承認,甚至對人性的「不足」自嘲,而不是一概否認。
這些實際問題,即便(尤其是)最成熟的人類,也會在未來面對,例如,真正的內疚,真正的悲傷,真正的孤獨,健康的自私,勇氣,責任,對他人的責任,等等。
當然,除了看到真相而不是欺騙自己的內在滿足感之外,還有隨著更高的人格進化而來的量(以及性質)上的改善。從統計學上講,大多數人的罪惡感,與其說是真正的罪惡感,不如說是神經性的。從神經性罪惡感中解脫出來意味著,即使真正的罪惡感仍然存在,但罪惡感會減少。
不僅如此,高度發展的人格也有更多的高峰體驗,而且這些體驗是更加深刻的(即使這一點可能不大符合「執念」或阿巴頓式的自我實現)。也就是說,雖然作為更完整的人意味著仍然會有問題和痛苦(即使是一種「更高」的種類),但事實上,這些問題和痛苦在數量上會變少,而快樂在數量上和質量上會變大。總而言之,一個人達到了更高的個人發展水平,他在主觀上就會過得更好。
我們發現自我實現者在一種特定的認知能力上比一般人更強,我稱之為存在認知。這在第六章已經被描述為對事物、人或一切的本質、存在性、內在結構和動態以及當前存在的潛力的認識。存在性認知與匱乏性認知或以人為中心和以自我為中心的認知形成了對比。正如自我實現並不意味著沒有問題一樣,作為自我實現的一個方面的存在性認知也存在一定的危險。
存在性認知的危險
1.存在性認知的主要危險是不去行動,或者至少說是猶豫不決。存在性認知沒有判斷、比較、指責或評估。同時,存在性認知缺少決定,因為決定意味著準備付諸實踐,而存在性認知是被動的沉思、欣賞和不干涉,也就是「順其自然」。只要一個人凝視著癌症或細菌,對其心存敬畏、欣賞、好奇,或是被動地陶醉在這種豐富認知帶來的喜悅之中,那麼,他就會無所作為。憤怒、恐懼、改善現狀的願望、破壞或扼殺、譴責、以人為本的結論(「這對我不好」或「這是我的敵人,會傷害我」)都被擱置了。錯與對,善與惡,過去與未來,都與存在性認知無關,同時對它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在存在主義的意義上,它不在世界中。這甚至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性;它趨於神性,慈悲,不動,不干涉,無為。在以人為中心的意義上,它無關敵友。只有當認知轉向匱乏性認知時,行動、決定、判斷、懲罰、譴責、計劃未來才成為可能。
那麼,主要的危險在於存在性認知與行動在此時是不相容的。[13]但是由於我們大多數時候生活在現實世界中,行動是必要的(防禦或進攻的行動,或以旁觀者的角度而不是以旁觀者的角度看的自私為中心的行動)。從「存在」本身的角度來看,老虎(蒼蠅、蚊蟲或細菌)都有生存的權利;人也是如此。這就是一個無法避免的衝突。儘管在存在性認知上一個人是反對殺死老虎的,但出於自我實現的需要,必須要殺死老虎。也就是說,即使按照存在主義的觀點,自我實現這一概念的內在性和必要性,也會存在一定的自私和自我保護意識,並且允許一定的暴力甚至是殘暴。因此,自我實現不僅需要存在性認知,也需要匱乏性認知作為自身的一個必要方面。這意味著在自我實現的概念中必然涉及衝突、實際的決斷和選擇。因此,抗爭、掙扎、爭奪、不確定、愧疚和悔恨也是自我實現的必然帶來的副產品。這意味著自我實現必須既要包括沉思也要包含行動。
現在,社會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勞動分工。如果他人採取行動的話,靜觀者的確可以不去行動。我們不必一切親力親為就像我們不用為了吃牛排親自去殺牛。戈德斯坦已廣義地概括了這一點。這就像是他那些大腦受損的患者能夠無憂無慮地生活,是因為有其他人在保護他們,代替病患做那些他們無法完成的事。對於一般的自我實現也是如此,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別人的默許和幫助。(我的同事沃爾特·托曼在談話中也強調,在一個專業化的社會中,全面的自我實現變得越來越不可能。)愛因斯坦,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是一個非常專業的人,他的自我實現得益於他的妻子、普林斯頓大學、朋友等等。也許,獨自一人在一座荒島上,他會有戈德斯坦所定義的自我實現(「在環境允許的情況下發揮自己的才能」),但不是專門化的自我實現。但也許他獨自一人根本無法自我實現,也就是說,他可能已經死了,或者變得焦慮和自卑,或者他可能退回到匱乏性需要層面。
2.存在性認知和沉思式理解的另一個危險是,它可能使我們不那麼負責任,尤其是在幫助別人的時候。最極端的情況是對嬰兒的不負責。對嬰兒的「順其自然」其實是阻礙了他的發展甚至是毀掉了它。我們也對非嬰兒、成人、動物、土壤、樹木、花朵負有責任。外科醫生對著一個大腫瘤過於迷戀,可能會置患者於死地。如果我們欣賞洪水,就不建大壩。不僅深受「無為」之害的人,連靜觀者自己都認同這一點。因為他一定會為自己的靜觀和無為給別人帶來的不良影響感到內疚(他一定感到內疚,因為他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愛」他們;他愛他的「兄弟們」,這意味著關心他們的自我實現、他們的死或遭難卻中止了他們的自我實現)。
這種困境的最好例子是老師對學生的態度,家長對孩子的態度,治療師對病人的態度。我們從中很容易看出這種關係是屬於其類別的關係。但我們也必須面對來自老師(家長、治療師)所擔負的促進成長的責任,也就是說他們會給我們帶來很多難題,例如樹立界限、紀律、懲罰,令我們不滿,故意引起沮喪,喚起和讓人忍受敵意,等等。
3.行動的抑制和責任的喪失會導致宿命論,也就是說,「未來是什麼樣子的就會是什麼樣的。世界就是這樣。它是確定的。我對此無能為力。」這是唯意志論和自由意志的淪喪,是一個壞的決定論理論,肯定對每個人的成長和自我實現都有害。
4.不活動的靜觀幾乎必然會被他人所誤解。他們會認為這樣是缺乏愛、關心和同情的。這不僅會阻止他們向自我實現的方向發展,而且可能會讓他們在成長的斜坡上倒退,因為這可以「教」他們世事兇險、人心險惡。因此,他們對別人的愛、尊重和信任會消失。這意味著使世界惡化,對兒童、青少年和虛弱的成年人的影響尤其大。他們把「順其自然」解釋為忽視,或缺乏愛,甚至是蔑視。
5.作為上述的一個特例,純粹的靜觀包含不寫作,不幫助,不教導。佛教徒們將修行之人與菩薩區別開來,前者只為自己達到開悟的警戒,而不管他人;後者雖已開悟,卻覺得只要還有人沒有開悟,自己的超度就不完美。為了實現自我,我們可以說,為了幫助和教導他人,他必須遠離存在性認知的極樂世界。
佛陀的開悟純粹是個人和私有的麼?還是它也必須屬於別人,屬於世界?的確,寫作和教育常常(不是始終)要放下極樂或狂喜。它意味著自己放棄天堂去幫助別人上天堂。禪宗教徒或道教徒是對的嗎?《道德經》中有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就是說,既然體驗它的唯一方式就是體驗它,而且無論如何,語言永遠無法描述它,因為它是不可言說的。)是這樣麼?
當然,雙方都有正確的地方。(這就是為什麼它是一個永恆存在、無法解決的困境。)如果我找到一片可以共享的綠洲,我是自己享受呢,還是帶別人過去從而挽救他們呢?如果我發現約塞米蒂這個美麗的地方,它之所以美麗,部分原因是因為它安靜,沒有人煙。我是應該保留它,還是把它變成一個國家公園,讓數以百萬計的人前去遊玩?由於人數眾多,這麼做會改變它的面貌,甚至毀了它。我是否應該和他人分享我的私人海灘,從而使它不私密?印度人尊重生命不願殺生,他們把牛養肥,卻放任嬰兒大量死亡,這樣做到底是對是錯呢?在一個貧困的國家,一群飢腸轆轆的孩子看著我,我應該允許自己與他們分享多少食物呢?我也該忍飢挨餓嗎?在這些問題上,沒有一個好的、無瑕疵的、理論上的先驗答案。無論給出什麼答案,都會多少有些許遺憾。自我實現必須是自私的,也必須是無私的。因此,必須有選擇、衝突和後悔的可能性。
也許,勞動分工原則(與個人體質差異原則相關聯)能幫助我們找到一個更好的答案(但給不了圓滿的答案)。在各種宗教的使命中,有些人感覺到這是「自私的自我實現」的召喚,有些人感覺到「從善的自我實現」的召喚,或許社會可以要求一些人成為「自私的自我實現者」,或純粹的靜觀者,以作為支持(因而減輕內疚)。社會可能認為,這樣的人是值得支持的,這樣可以為他人樹立良好的榜樣,啟示他人,證明世間的確存在真正的超脫塵世的靜觀者。我們支持那些偉大的科學家、藝術家、作家和哲學家,免除他們的教學、寫作和社會責任等任務,這不僅是為了追求這種「純粹」,也是在賭他們能否帶給我們回報。
這樣兩難的困境反而將「真正的內疚」搞複雜了(弗洛姆所說的「人道主義的內疚」),我之所以稱為「真正的內疚」,是為了與神經官能性內疚相區別。真正的內疚源自無法坦誠地對待自己、人生的宿命以及自我的內在本質。請參考莫勒和林德的著作。
但是,這時就會再面對一個問題,「在對自己坦誠,而不坦誠對待他人時,會產生什麼樣的內疚呢?」選擇既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但是只有極少數的選擇會讓人滿意。如果按照戈德斯坦教授所說的,你必須對他人坦誠相待;或者像阿德勒所言,社會利益是心理健康的一個內在的、決定性的方面,那麼,當自我實現的人犧牲自己的一部分來拯救他人時,這個世界一定會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如果你必須首先對自己誠實,那麼這個世界一定會為那些未寫的手稿、被丟棄的畫作、以及那些我們本可以從那些不願幫助我們的純粹(自私)的冥想者那裡學到的教訓而感到遺憾。
6.存在性認知可能會導致不加甄別地接受、普遍價值的模糊、鑑別能力的喪失和過分容忍。僅從每個人自身存在的角度看,所有人都認為自己是完美無缺的。評估、指責、評價、否認、鑑定、比較,這些全都對他們不適用而且與其無關。對心理醫生、愛人、教師、父母、朋友來說,無條件地接受是必要條件,但對法官、警察或官員來說,僅有無條件接受是不充分的。
這裡,我們已經認識到了這兩種人際態度上隱含的兩種必然矛盾。大多數心理醫生都會拒絕管教和懲罰病人。對於那些被開除或者受到懲罰的人,很多總裁、管理者和將軍也不願意對其矯正或者承擔人事責任。
對於所有人,他們都面臨著這樣的困境,那就是他們必須在不同時期切換其作為「治療師」和「警察」的角色。我們也可能會認為,越是充滿「人性」的人就越能認真地對待這兩種角色,相較於普通人,他們會更深地受到這一困境的影響。對普通人而言,他們甚至都意識不到這一困境的存在。
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又也許是其他原因,在目前的研究中,自我實現者一般都能通過同情和理解把兩種功能結合起來。而且,比普通人更有正當義憤的能力。有數據表明,相比普通人,自我實現者與心智更健康的大學生都能更真誠、毫不遲疑地表達他們的正當義憤。
除非用憤怒、指責、憤慨來補充人的理解同情,否則結果會讓人變得冷漠,對人冷淡,無義憤能力,對真正的能力、技能、優勢美德無法鑑別。對於那些專業的存在性認知者來說,這對其職業是有害的。如果,我們只淺顯地從表面上判斷這一普遍印象,那麼很多心理治療師在我們看來都過於中庸、消極、冷漠、冷靜地處理社會關係。
7.對另一個人的存在性認知相當於在某種意義上認為他是「完美的」,這很容易被他誤解。我們知道,被無條件地接受,被完全地愛,被完全地認可,可以很好地增強和促進成長,具有很高的治療和心理治療作用。然而,我們現在必須意識到,這種態度也可能被誤解為一種無法忍受的要求,以實現不真實和完美的期望。他越覺得自己不值得擁有和覺得自己不完美,就越會曲解「完美」和「接受」這兩個詞,他就越覺得這種態度是一種負擔。
當然,「完美」這個詞其實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屬於存在範疇,另一種是匱乏範疇,在於奮鬥和形成。在存在性認知中,「完美」的意思是真實地感知並接受一個人的全部。在匱乏性認知中,「完美」則意味著必然的錯誤的感知和錯覺。在第一種意義上,每個活著的人都是完美的;在第二種意義上,沒有人是完美的,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把一個人視為存在性完美,但他或許以為我們認為他不完美,因此他當然會感到不安、自卑、愧疚,就好像他在騙我們。
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出這一點:一個人的存在性認知能力越強,他就越能夠接受和享受被存在性認知的過程。我們還可以希望,這種誤解可能常常會在完全理解和接受另一個認知者上帶來微妙的策略問題。
8.可能的超美主義是存在性認知所引發的最後一個策略問題,在這裡我也想要談一談這個問題。對生活的審美反應,往往與現實以及對生活的道德反應之間存在著內在矛盾(形式與內容之間的早就存在的矛盾)。一種可能是把醜陋的事情描繪得很美。另一種是將真、善甚至美呈現得拙劣且毫無美感。(我們暫且不論把真善美用外在形式呈現出來是否有問題。)由於這種兩難困境是一直以來爭論不休的問題,我這裡只想要指出,它還涉及成熟的人的社會責任問題,而不成熟的人可能會混淆存在性接受與匱乏性認可。由於深刻理解而產生的關於同性戀、犯罪或不負責任的感人而唯美的表述,可能會被誤解為鼓勵他人效仿。對於生活在一個充滿恐懼和容易被誤導的世界中的存在性認知者來說,這是一個需要承擔的額外責任。
經驗主義的發現
在我那些完成自我實現的研究對象身上,存在性認知與匱乏性認知之間到底存在一種什麼關係?他們是如何將靜觀與行動聯繫起來的呢?雖然我當初沒有用這種形式來思考這些問題,但是我可以回顧一下我的印象。首先,如一開始所述,這些被試者的存在性認知能力和純粹的靜觀和理解能力遠遠高於一般人群。這似乎是一個程度的問題,因為每個人似乎都有偶然的存在性認知、完全靜觀和經歷高峰體驗。其次,他們同樣更能付諸有效行動,進行匱乏性認知。必須承認,這可能是在美國選擇研究對象的一種附帶現象;甚至,這可能是選美國人作為研究對象這一事實的副產品。總之,我必須說在我的搜尋過程中,我沒有遇到像佛教僧侶那樣的人。第三,在我的印象中,絕大多數的「最完整的人」在大量的時間裡,過著我們所謂的普通人的生活,他們也去購物,吃飯,保持優雅,看牙醫,思考金錢,為買黑色皮鞋還是棕色皮鞋糾結,看無聊的電影,讀通俗文學。他們通常也會被無聊的事情惹惱,被錯誤的行為震驚,等等,儘管這種反應可能不那麼強烈,或者更多地帶有同情心。高峰體驗、存在性認知、純粹的靜觀,無論它們的相對頻率如何,從絕對數量上看,似乎都是非常特殊的經歷,即使對於自我實現者也是如此。這似乎是真實情況,儘管更成熟的人在所有或大部分時間都生活在更高的層次上,例如,更清楚地區分手段和目的,深刻和膚淺;他們通常更清楚,更自然,更有表現力,與他們所愛的人有更深刻的聯繫,等等。
因此,這裡提出的問題與其說是一個現實問題,不如說是一個終極問題;與其說是一個實際問題,不如說是一個理論問題。但這種困境之所以重要,不僅僅是因為理論上努力定義人性的可能性和限度。因為它們也滋生了真正的負罪感,真正的衝突,我們也可以稱之為「真正的存在主義精神病理學」,我們必須繼續與它們還有個人問題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