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藝術 · 八 覺悟
一般來說,「覺悟」「知曉」「意識」被認為是同義詞。然而,「覺悟」的詞根和其他兩個詞有差異。「覺悟」(德語為「gewahr」)的詞根在英語和德語中的意思是「集中」或「正念」(德語「Aufmerksamkeit」)。它通常解釋為「開始醒悟到什麼東西」——不僅僅是簡單的意識或知識,而是發現一些不太為人所知的東西,甚至是意料之外的東西。換句話說,「覺悟」是指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知曉或感知狀態。
我們再來思考一下「覺悟」的不同含義。它可以指一個人的身體或心靈狀態(即一個人的感覺和情緒)。
身體「覺悟」的一個簡單例子就是意識到自己的呼吸。當然,我們知道我們在呼吸,這是一種知識,可以從觀察一呼一吸或腹部運動得到證明。呼吸知識完全不同於「覺悟」呼吸行為本身。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一個簡單的實驗來發現其中的差別:坐下,全身放鬆,保持既不懶散也不僵直的姿勢,閉上眼睛,試著什麼都不想,只感覺自己的呼吸。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很多雜念會侵入,尤其是在開始的時候,人感覺自己的呼吸不過幾秒鐘,就開始想其他事情了。能成功地將注意力集中於自己的呼吸,才能「覺悟」自己的呼吸過程。不用強迫或者控制它,不用有任何目標,只是關注自己的呼吸。人們會發現,這種呼吸「覺悟」跟想著呼吸完全不同。事實上,兩者相互排斥。一旦我開始想著我的呼吸,我就無法同時做到覺悟呼吸。
另一個例子也很簡單[13],任何人都可以嘗試,它是這樣做的:同樣以放鬆的姿勢坐下,閉眼。兩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就是阿布辛貝神廟法老雕像的坐姿),將一隻手臂舉起至四十五度角。我們這麼做的時候通常是睜著眼,神經系統會發出信號,相應的肌肉做出反應,於是我們舉起手臂。我們瞬時舉起手臂,立刻就可以看到結果;命令完成了,我們又可以命令手臂放下,恢復原來的姿勢。我們感覺到手臂的運動了嗎?當然沒有:手臂像一件工具,這和我們按下按鈕,舉起人工手臂幾乎沒有什麼差別。我們關注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如果與通常做法不同,我們需要專注於運動過程本身,必須學會忘記結果,緩慢移動手臂,慢得可以感覺手臂是如何移動的——手掌慢慢抬起,抬至空中,慢慢地到達預定高度,再緩緩放下,直到完全靜止。如果你真的做了這個小練習,你會意識到自己經歷了手臂運動的過程,而不是旁觀「運動」,而且是如此專注,不會另外思索;在練習之前或之後可能會思索,但在移動手臂的過程中則不會。
同樣的原理也存在於「運動的藝術」,以及古老的中國太極拳。(後者尤其值得推薦,因為它把感官覺悟和注意力集中的冥想狀態結合在一起)[14]。
在感覺和情緒上也存在同樣的差異。如果我意識到自己感覺到了喜悅、愛戀、悲傷、恐懼或憎恨,這意味著我的確感覺到了,感受沒被壓抑;不意味著我在思考自己的感覺。我也可以說:「我注意到」(「I am conscious」)自己感覺到了什麼。「conscious」是由拉丁詞根「con」(意為「with」)和「scire」(意為「to know」)組成,即「思考知識」或「腦力清醒」。其中包含著積極主動,相當於德語詞「Bewusstsein」(更具表現力)。(直到十八世紀,「bewusst Sein」仍是哲學用語)。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討論了「覺悟」到並非隱藏的東西。另一種「覺悟」是意識到隱藏之物,即意識到潛意識(被壓抑的),一般來說這需要積極的努力。我們把這種過程又稱為「揭示式覺悟」或「發掘式覺悟」。
工業社會發展至新階段,馬克思和弗洛伊德提出了具有深遠影響的批判理論。馬克思揭示了歷史的推動力以及社會歷史演進中的衝突,而弗洛伊德則揭露了人的內心衝突。二人均致力於人類的解放,儘管馬克思的理論比弗洛伊德的更全面,不那麼受時代限制。兩種理論均很快失去了最重要的特徵,即不再是批判的因而是自由的思想,而是成了信條,連作者也成為偶像。
弗洛伊德和馬克思的批判性分析是一種觀念在兩個不同方面的表達,這種判斷是基於以下關鍵考慮。
「覺悟」不僅僅是指揭示內心衝突,也指揭示社會生活中被遮蔽的衝突。由於個人是社會的一部分,也就不能設想他獨立於社會結構之外,有關社會現實的錯覺會影響他進行清晰思考,因此也會阻礙他擺脫有關自己的錯覺。所謂看的能力,也意味著有看不到的地方。人類的思維是單向的:相信自己可以窺視內心,對外部世界卻很盲目,這就好像燭光只能照亮一個方向,而不是所有方向。燭光就是可以透過表面、揭示內里的批判力。
由此引出兩個問題:「覺悟」是否能夠給人自由?如果可能,又要怎麼做?而且「覺悟」非有不可嗎?
毫無疑問,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人類歷史上有很多事例可以說明人是能夠掙脫錯覺的枷鎖,從而透過現象看清本質。我這裡指的不僅是「偉人」,更指普通人,可以驀然間抖落蒙蔽雙眼的錯覺,並開始觀察世界。關於這一點,我在隨後的精神分析章節會詳細談論。
我們可以這樣回答「覺悟」為何能給人自由:一個人能否在世界上牢牢立足,取決於他認識現實的準確度。對現實的認識越不準確,人越會感到喪失方向,越沒有安全感,因此需要尋求偶像,通過依賴偶像來找到安全感。相反,如果認識越準確,他就越獨立,越能自主。人就像安泰,通過接觸大地母親獲得能量,他的敵人唯有把他舉到空中,妨礙他補充體力,才能把他殺死。
第二個問題較難回答。有不少人認為如果能夠洞察潛在衝突的能力也可提出建設性的對策,從而獲得更高福祉,那麼「覺悟」是有用的。馬克思就是這樣,認為如果工人階級能意識到自身處境,如果他們能擺脫幻想,就可能會建立一個不需要任何幻想來維繫的社會(是能夠的,因為歷史條件已經成熟)。弗洛伊德相信洞悉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潛藏衝突可以治療神經疾病。
但是,如果衝突不能得到解決呢?如果得知真相令人痛苦,又無助於改變現實,繼續生活在錯覺中是不是更好呢?如果正如馬克思和弗洛伊德所說,宗教教義只是一種幻想,那麼它是否是人類生存所必需的?如果他放棄了這種幻想,卻深感絕望:發現社會秩序難以更人性化,難以取得真正的個人幸福,那將會發生什麼呢?或者,如果一個虐待狂意識他痛苦的根源,因一些可能的理由,他也知道自己無法改變,那麼是不是不如不知道真相,繼續相信自己再正常不過?
誰勇於回答這些問題呢?乍一看,任何人都沒必要受苦,這是個充足的理由,支持不必把人從其種種錯覺中解放出來的觀點。然而,我仍不禁對這個答案有一些疑慮。這和是否應該告訴病人他得了絕症不是很像嗎?難道應該剝奪他最後一次面對生命的機會?難道不該告訴他真相,讓他集聚所有他還沒有調動的內在力量,克服恐懼,讓內心寧靜、充滿力量?這是人們一直在討論的問題,在我看來,最用心的觀察者將拒絕教條地選擇某種解決方案。他們會認為解決方案的選擇取決於病人的個性,只有首先嘗試衡量該病人內心實際和潛在的力量,並了解他最深的、往往不曾表達出來的願望以後才能加以判斷。對我來說,把任何教條式的話強加於他,並理所當然認為那必然是對他「最有益」,未免不太人道。
說到衝突和幻想,一個類似的推理似乎很有道理。首先,問題本身有純抽象的一部分,因此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對於那些無法接受幻想破滅也無積極對策的大多數個體以及社會階層來說,他們不會傾聽和理解,即便批判式思想家以天使般的聲音說話也無效用。這樣的例子很多,無需詳細列舉。但是畢竟還有願意試著接受真相的人。他們保持幻想就一定能生存得更好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記住了解真相有一種解放的作用;它能釋放能量,去除思維迷霧。如此的結果是一個人更加獨立,更加自主,更加具有生命力。一個人也許充分意識到現實沒有什麼可以改變,但他努力活了一世,作為人死去——而不是羊。如果迴避痛苦和追求舒適是最高價值,那麼錯覺的確比真相更可取。但是,從另一角度看,如果我們認為在任何時候,每個人都生來具有成為一個健全人的潛力,而且機會只有一次,死亡會終止一切,那麼擺脫錯覺就極為關鍵,那關係到是否能夠真正實現自我。此外,真相了解越多,越有可能儘早做出改變——在社會層面以及個人生活層面,而不是像通常那樣,一味等待,等得思維、勇氣和意志都萎縮了,錯失改變的機會。
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想真正實現自我,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提升覺悟力,以及批判式、置疑式思維。這無關智力高低、教育程度或年齡大小,而是品格問題,更確切地說,是面對各路無理權威和偶像,個人能夠取得何種程度的獨立。
如何實現更大的獨立?在這裡只能簡要論述。一旦一個人意識到不服從(是指內心的不服從,不一定是挑釁、教條式的不服從)的重要性,他將會對服從的細小跡象非常敏感,會看穿進行粉飾的理由,會去實踐他的勇氣,他將會發現,一旦意識到問題及其重要意義,自己就會去嘗試回答,尋求方方面面的解答。這和其他事情是相同的:只有當一個人感到問題之迫切,關乎生死存亡時,才能尋求問題的答案。如果一切都無關緊要,一個人的推理以及批判能力處於低水平的活躍狀態,觀察能力也得不到發展。
持完全懷疑的態度也是有益的。既然我們聽到的大部分信息要麼虛假,要么半真實半扭曲,既然我們在報紙上讀到大量被當成事實的曲解,那麼最好是持懷疑態度,先假設我們聽到的是謊言或對事實的歪曲。如果這聽起來太冷酷、太憤世嫉俗,我可以做些補充,不能僅從字面上理解,我想強調的是這種做法比一開始就相信人們說的是真話,最後證明是假話更有益。
換言之,我關注的是話語的真假,而不是在強調誰是騙子,這樣我的建議聽起來可能就沒有那麼厭世。如果大多數人承認自己在說謊,形勢就簡單了,儘管人們難以接受,事實卻是,那些說假話或半真半假話的人相信自己說的是真話,或者至少在說話時說服自己相信這一點。
關於自我覺悟的練習步驟,我將在心理分析和自我分析的章節中討論。接下來我想討論關於學習存在的藝術的一些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