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學通論 · 第三章 論韻
詞之有韻,所以諧節奏,調起畢也。是以多取同音,弗畔宮律,吐字開閉,畛域綦嚴。古昔作者,嚴於律度,尋聲按譜,不逾分刌。其時詞韻,初無專書,而操觚者出入陰陽,動中竅奧,蓋深知韻理,方詣此境,非可望諸後人也。韻書最初莫如朱希真作《應制詞韻》十六條,其後張輯釋之,馮取洽增之。至元陶宗儀,曾譏其混淆,欲為更定,而其書久佚,無從揚榷矣。紹興間,刻《菉斐軒詞林要韻菉》一冊,樊榭曾見之。其論詞絕句,有「欲呼南渡諸公起,韻本重雕菉斐軒」之句,後果為江都秦氏刻入《詞學全書》中,即今通行之本。詞韻之書,此為最古矣。惟近人皆疑此書為北曲而設,又有謂元明之季偽托者,今不備論。自是而沈謙之《詞韻略》,趙鑰之《詞韻》,李漁之《詞韻》,胡文煥之《文會堂詞韻》,許昂霄之《詞韻考略》,吳烺之《學宋齋詞韻》,純駁不一,殊難全璧。至戈載《詞林正韻》出,作者始有所依據。雖其中牴牾之處,或未能免,而近世詞家,皆奉為令典,信而不疑也。夫填詞用韻,大氐平聲獨押,上去通押。故凡作詞韻者,俱總合三聲分部,而中又明分平仄。至於入聲,無與乎上去統押之理,故入聲須另立部目,不得如曲韻之例。分配三聲以外,不再專立韻目,如《中原音韻》、《中州全韻》諸書也。
今先論諸韻。收聲字音,不轉收別韻,並不受別韻轉收者,支時、家麻、歌羅是也。轉收別韻,不受別韻轉收者,皆來轉齊微,蕭豪轉魚模,幽尤轉魚模是也。不轉收別韻,但受別韻轉收者,齊微受皆來轉,魚模受蕭豪轉是也。收鼻音者,東同、江陽、庚亭三韻是也。收閉口音者,侵尋、監咸、纖廉三韻是也。收音時舌諤相抵,而略似鼻音,略似閉口者,真文、寒山、先田三韻是也。韻之與音,其關係如此。昔人謂皆來收齊微處,音如衣;蕭豪收魚模處,音如烏;東同收鼻音處,音如翁;江陽、庚亭二韻收鼻音處,又與東同小異。此說最精。惟所論不備,因詳述如右。次論分韻標目。詞韻與曲韻。須知有不同之處。曲中如寒山、桓歡分為兩部,家麻、車遮亦分為二。詞則通用,不相分別。且四聲缺入聲,而詞則明明有必須用入之調。故曲韻不可用為詞韻也。至標目,則參酌戈載《正韻》、沈謙《韻略》二書,並列其目。(韻目用《廣韻》)
第一部:平一東 二冬 三鍾
上一董 二腫
去一送 二宋 三用
第二部:平四江 十陽 十一唐
上三講 二十六養 三十七盪
去四絳 四十一漾 四十二宕
第三部:平三支 六脂 七之 八微 十二齊 十五灰
上四紙 五旨 六止 七尾 十一薺 十四賄
去五寅 六至 七志 八未 十二霽 十三祭 十四太半 十八隊 二十廢
第四部:平九魚 十虞 十一模
上八語 九噳 十姥
去九御 十遇 十一暮
第五部:平十三佳半 十四皆 十六咍
上十二蟹 十三駭 十五海
去十四太半 十五卦半 十六怪 十七夬 十九代
第六部:平十七真 十八諄 十九臻 二十文 二十一欣 二十三魂 二十四痕
上十六軫 十七准 十八吻 十九隱 二十一混 二十二很
去二十一震 二十二稕 二十三問 二十四焮 二十六圂 二十七恨
第七部:平二十二元 二十五寒 二十六桓 二十七刪 二十八山 一先 二仙
上二十阮 二十三旱 二十四緩 二十五潸 二十六產 二十七銑 二十八獼
去二十五願 二十八翰 二十九換 三十諫 三十一襉 三十二霰 三十三線
第八部:平三蕭 四宵 五餚
上二十九篠 三十小 三十一巧 三十二皓
去三十四嘯 三十五笑 三十六效 三十七號
第九部:平七歌 八戈
上三十三哿 三十四果
去三十八箇 三十九過
第十部:平十三佳半 九麻
上三十五馬
去十五卦半 四十禡
第十一部:平十二庚 十三耕 十四清 十五青 十六蒸 十七登
上三十八梗 三十九耿 四十靜 四十一迥 四十二拯 四十三等
去四十三映 四十四諍 四十五勁 四十六徑 四十七證 四十八澄
第十二部:平十八尤 十九侯 二十幽
上四十四有 四十五厚 四十六黝
去四十九宥 五十候 五十一幼
第十三部:平二十一侵
上四十七寢
去五十二沁
第十四部:平二十二覃 二十三談 二十四鹽 二十五添 二十六咸 二十七銜 二十八嚴 二十九凡
上四十八感 四十九敢 五十琰 五十一忝 五十二儼 五十三豏 五十四檻 五十五范
去五十三勘 五十四闞 五十五艷 五十六柡 五十七釅 五十八陷 五十九鑒 六十梵
第十五部:入一屋 二沃 三燭
第十六部:四覺 十八藥 十九鐸
第十七部:五質 七櫛 九迄 二十二昔 二十三錫 二十四職 二十五德 二十六緝
第十八部:六術 八物
第十九部:二十陌 二十一麥
第二十部:十一沒 十二曷 十三末
第二十一部:十月 十四黠 十五牽 十六屑 十七薛 二十九葉 三十帖
第二十二部:二十七合 二十八盍 三十一洽 三十二狎 三十三業 三十四乏
右韻二十二部,不守高安舊例,大氐仍用戈氏分部。而入聲則分八部,蓋術、物二韻,與平上去之魚、模、語、噳等,未便與質櫛等同列。陌、麥又隸屬於皆來,沒、曷、末亦屬於歌羅,故陌、麥不能與昔、櫛同葉,沒、曷、末不能與黠、屑同葉。戈氏合之,未免過寬,余故重為訂核焉。
夫詞中叶韻,惟上去通用,平入二聲,絕不相混。有必用平韻者,有必用入韻者,《菉斐》無入,故疑為曲韻。沈去矜、李笠翁輩,分列入韻,妄以鄉音分析,尤為不經,且以二字標目,實襲曲韻之舊。夫曲韻之以二字標目,蓋一陰一陽也。今沈韻中之屋、沃,李韻中之支、紙、實,圍、委、未,奇、起、氣,此何理也?高安所列東、鍾,支、思等目,後人且有議之者矣。今不用《廣韻》舊目,任取韻中一二字標題,而又不盡合陰陽之理,好奇炫異,又何為也?當戈韻未出以前,詞家奉為金科玉律者,莫如吳烺、程名世等所著之《學宋齋詞韻》。是書以學宋為名,宜其是矣。乃所學者,皆宋人誤處。真、諄、臻、文、欣、魂、痕、庚、耕、清、青、蒸、登、侵皆同用。元、寒、桓、刪、山、先、仙、覃、談、監、沾、嚴、咸、銜、凡又皆並用。入聲則術、物入質、櫛韻,合、盍、洽、乏入月、屑韻。此皆濫通無緒,不可為法。且字數太略,音切又無分合,半通之韻,則臆斷之,去上兩見之字,則偏收之。種種疏繆,不可殫述,貽誤後學,莫此為甚,遠不及戈韻多矣。余故仍守戈氏之例,而於入聲則較嚴雲。
韻有開口閉口之分。第二部之江、陽,第七部之元、寒,此開口音也。第十三部之侵,第十四部之覃、談,此閉口音也。最為顯露,作者不致淆亂。所易混者,第六部之真、諄,第十一部之庚、耕,第十三部之侵,即宋詞中亦有牽連混合者。張玉田《山中白雲》詞,至多此病。如《瑣窗寒》之「亂雨敲春」,《摸魚子》之「憑高露飲」,《鳳凰台上憶吹簫》之「水國浮家」,《滿庭芳》之「晴卷霜花」,《憶舊遊》之「問蓬萊何處」,皆混合不分。於是學者謂名手如玉田,猶不齗齗於此,不妨通融統葉,以寬韻腳。不知此三韻本非窄韻,即就本韻選字,已有餘裕,何必強學古人誤處,且為之文過飾非也。即以詩論,此三韻亦無通押之理,何況拘守音律之長短句哉!其他第七部與第十四部韻,詞中亦有通假者,此皆不明開閉口之道,而復自以為是,避難就易也。韻學之弊有四。淺學之士,妄選韻書,重誤古人,貽誤來學,其弊一也。次則蹇於牙吻,囿於偏方,雖稍窺古法,而吐咳不明,音注之間,毫釐千里,其弊二也。又有妄作之徒,不知稽古,孟浪押韻,其弊三也。才劣而口給者,操觚之際,利趁口而畏引繩,故樂就三弊,且為之張幟,其弊四也。余故嚴別町畦,為學者導,能不越此韻式,庶可言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