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今注今譯 · 卷二

桓公 桓公元年(公元前七一一年) 經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傳 元年春,公1即位2,修好於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3,公許之。 今注 1 公:指桓公;名軌,為惠公的兒子,隱公的弟弟,母仲子。諡法,闢土服遠曰桓。《史記·魯世家》說他名允。 2 即位:行即位的典禮。 3 卒易祊田:此事已見隱公八年。 今譯 元年,春,桓公行即位典禮。桓公即位後,修治魯國與鄭國的和好,鄭人請求恢復周公的祭祀,完成祊田的交換,桓公允許了。 經 三月,公會鄭伯於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傳 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1,為周公祊故也。 今注 1 以璧假許田:璧是玉璧。用璧來假借許田。 今譯 三月,鄭伯用玉璧來假借許田,為的是交換祭周公的祊田。 經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傳 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1,結祊成也2。盟曰:「渝盟無享國3。」 今注 1 越:經所云之垂,一名犬邱,在今山東省曹縣北三十里。而越在垂左近。 2 結祊成也:為的是完結用許田與祊相換的事件。 3 渝盟無享國:這是盟辭。若變易此盟,就不許享有國家。 今譯 夏,四月,丁未,桓公與鄭伯盟誓于越,以完成許田與祊田交換的事件。盟辭說:「若是變易了這個盟誓,就不能享有國家。」 經 秋,大水。 傳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1。 今注 1 凡平原出水為大水:廣平之地出水,並非泉水湧出,則為大水。 今譯 秋,發生大水。凡是廣平的地上出水瀰漫,就叫作「大水」。 經 冬十月1。 今注 1 此經只剩三字,後人遂有種種的忖測之辭,我則以為這竹簡因年久而朽爛,遂餘下三個字,並無特別的說法。 傳 冬,鄭伯拜盟1。 今注 1 拜盟:拜謝越之盟。 今譯 冬,鄭伯來拜謝越的盟約。 傳 宋華父督1見孔父之妻於路2,目逆而送之3曰:「美而艷4。」 今注 1 華父督:是宋國的卿,為宋戴公之孫。 2 於路:在路上。 3 目逆而送之:先看見,一直用眼送她到遠處。 4 美而艷:貌美而姿色鮮艷。 今譯 宋國的華父督在路上碰見孔父的妻子,眼看著她走近又一直目送她走遠,說:「貌美而姿色鮮艷。」 桓公二年(公元前七一○年) 經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傳 二年春,宋督1攻孔氏2,殺孔父而取其妻3。公怒4,督懼,遂弒殤公5。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6,會於稷7,以成宋亂8,為賂故,立華氏9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10,民不堪命11,孔父嘉為司馬12,督為大宰13,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14於鄭,而立之以親鄭15,以郜大鼎16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17。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18,非禮也。臧哀伯19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20,以臨照百官21,猶懼或失之22,故昭令德23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24,大路越席25,大羹不致26,粢食不鑿27,昭其儉28也。袞29冕30黻31珽32,帶33裳34幅35舄36,衡37383940,昭其度41也。藻42率43鞞44鞛45,鞶46厲47游48纓49,昭其數50也。火51龍52黼黻53,昭其文54也。五色比象55,昭其物56也。鍚57鸞58和59鈴60,昭其聲61也。三辰旂旗62,昭其明63也。夫德儉而有度64,登降有數65,文物以紀之66,聲明以發之67,以臨照百官68,百官於是乎戒懼69,而不敢易紀律70。今滅德立違71,而置其賂器72於大廟,以明示73百官,百官象之74,其又何誅75焉?國家之敗由官邪76也,官之失德寵賂章77也。郜鼎在廟,章孰甚78焉?武王克商,遷九鼎79於雒邑80,義士81猶或非之82,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83?」公不聽,周內史84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85乎?君違86不忘諫之以德。」 今注 1 宋督:指華父督。 2 攻孔氏:古代各族皆有軍隊,故華父督用他的軍隊攻孔氏。 3 殺孔父而取其妻:故先殺孔父而目的在娶其妻。 4 公怒:宋殤公因此發怒。 5 督懼,遂弒殤公:華父督因殤公發怒,遂有所懼,而弒殤公。 6 先書弒其君:事實上殺孔父在先,殺殤公在後,但因他先有無君之心,故先書弒其君。 7 稷:在今河南省商丘左近。 8 以成宋亂:以平定宋國的亂。 9 為賂故,立華氏:因為華父督對各國皆有賄賂,所以才立華父督主持宋政。 10 十年十一戰:殤公以隱公四年立,十一戰皆在隱公的時代。 11 民不堪命:人民不能忍受。 12 司馬:是主兵之卿。 13 大宰:宋卿名。大音泰。 14 莊公:是公子馮。 15 立之以親鄭:因為在隱公三年,公子馮出居於鄭。 16 以郜大鼎:郜為文王子所封,今山東省城武縣東南有北郜城。用郜國所造的銅器。 17 遂相宋公:春秋時代,「相」字最初為臨時的名稱,如孔子在夾谷相禮,是用的原義。至戰國時代方有宰相的名稱。「相宋公」這種字樣是頭一次見於春秋時代。 18 納於大廟:大音泰。安置在魯國的祖廟內。 19 臧哀伯:魯大夫,是臧僖伯之子。 20 昭德塞違:昭明德行,閉塞違邪。 21 臨照百官:專門做給百官看,作為榜樣。 22 猶懼或失之:仍然害怕不能成功。 23 昭令德:昭明好的德行。 24 清廟茅屋:清廟就是祖先的廟。其屋上以茅草覆蓋,以示節儉。 25 大路越席:大路是祀天的玉路。以結草為席,也以示儉。 26 大羹不致:大羹是宗廟祭祀時所用,只用肉汁,不加五味。 27 粢食不鑿:祭祀所用的谷皆不精鑿。 28 昭其儉:以上四類皆是表示儉省。 29 袞:是用玄色而畫以龍。 30 冕:是禮帽。 31 黻:音弗,是用皮所做,為蔽膝之用。 32 珽:音挺,用玉所做的笏板。 33 帶:皮帶。 34 裳:古人謂衣以下為裳,等於現在的裙子。 35 幅:音逼,若晉朝人所謂的行縢。 36 舄:音細,等於現在的鞋。 37 衡:以玉做成,是用來維持冠冕與發的。 38 :以線織成,垂於冠下。 39 :從下而上的纓。 40 :以木為干,上面蓋以玄色的布,稱為 。 41 昭其度:因為尊卑各有制度,所以表示。 42 藻:畫藻,以皮做成。 43 率:音律,即刷巾。據傅遜說,率帶諸侯大夫皆五彩,士二彩。 44 鞞:《詩毛傳》說佩刀鞘下的裝飾曰鞞。 45 鞛:音北,《詩毛傳》說佩刀鞘上的裝飾曰鞛。 46 鞶:音盤,是紳帶。 47 厲:是大帶之垂者。 48 游:是旌旗的穗子。 49 纓:是馬胸前的五彩裝飾物。 50 昭其數:表示尊卑各有等級。 51 火:畫有火形。 52 龍:畫有龍形。 53 黼:音斧,白與黑名謂黼,形若斧頭。黻:音浮,黑青名謂黻,它是兩兩相背的形狀。 54 昭其文:以表示他的文章貴賤。 55 五色比象:《考工記》說「東青、南赤、西白、北黑、天玄、地黃是其比象」。此是六色,而稱為五色,因為玄色是在赤色與黑色之間。 56 昭其物:以昭明器物的不虛設。 57 鍚:音揚,安在馬面上,有聲響。 58 鸞:是在馬口兩邊所系的鈴鐺。 59 和:附在車軾上的鈴鐺。 60 鈴:是在旌旗上的鈴鐺。 61 昭其聲:昭示它的聲音。 62 三辰旂旗:將日、月、星畫在旗子上面。 63 昭其明:所以昭示天的光明。 64 儉而有度:儉省而有制度。 65 登降有數:王引之說:「登謂增其數,降謂減其數。」杜注為上下尊卑,不對。 66 文物以紀之:文物所以記載它。 67 聲明以發之:聲音與顏色來發展它。 68 臨照百官:用以訓示所有的官吏。 69 戒懼:警惕遂害怕。 70 易紀律:改易紀律。 71 滅德立違:王念孫說:「違,邪也。與回邪之回聲近而義同。」按:上文昭德塞違;下文又說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違」全作為「邪」字講。 72 賂器:指郜鼎。 73 明示:明白地告示。 74 百官象之:百官以它為表象。 75 何誅:如何懲罰。 76 官邪:官的行為不正。 77 寵賂章:所得的恩寵及賄賂很彰顯。 78 章孰甚:何事再比它更彰明顯著。 79 九鼎:為夏人所鑄。 80 雒邑:雒音洛。雒邑是周公所營,後謂之王城,在今河南省洛陽縣。 81 義士:守正義的人士。 82 猶或非之:不以為然。 83 其若之何:又怎麼辦。 84 周內史:周國的史官。 85 有後於魯:他的後人必可以維持住職位於魯國。 86 君違:君若有邪政。 今譯 二年,春,宋華父督攻擊孔氏,殺死孔父而奪取他的妻子。宋殤公很生氣,華父督很恐懼,於是就弒殤公。君子以為華父督先存有「無君」的心,然後才動弒君的惡念,所以經上先寫「弒其君」。魯桓公與齊侯及陳侯會見於稷邑,商量平定宋國的亂事。因為接受了華父督的賄賂,而立華氏主持宋政。宋殤公在位十年發生十一次戰爭,宋國的人民不能忍受。孔父嘉為司馬,華父督為大宰,所以他利用人民不能忍受的心理,先公開宣布說:「這些戰爭實在都是由司馬造成的。」既已殺了孔父而又弒殤公,從鄭國召回宋莊公而立為國君。藉此親於鄭國,用郜國的大鼎賄賂魯桓公,齊、陳、鄭三國也都有賄賂,所以華父督就做了宋莊公時掌政權的人。夏,四月,魯國從宋國取來郜國的大鼎。戊申,安置在太廟裡面,這是不合禮的。臧哀伯諫諍說:「做國君的人,要昭明德行閉塞違邪,以便作為百官的榜樣來影響他們。仍然害怕不能成功,所以要昭明良好的德行以告示子孫。這就是祖先的廟只用茅草蓋屋頂,祀天的玉路只結草做席,肉汁不加五味,祭祀用的黍稷都不用精鑿,以這四種方法來表示他的儉省。畫著龍的上衣、禮帽、蔽膝、玉笏、皮帶、裙子、纏腿、鞋子,以及禮帽上的衡、 、 、 ,都有一定的規則,以表示他的制度。襯玉的畫藻、刷巾、佩刀的裝飾、紳帶和垂下的大帶、旌旗的穗子、馬胸前的纓索,也都有一定的規則,以表示合於尊卑的數目。用火、龍、黼、黻等花紋圖案做裝飾,以表示他的文章貴賤。車服器械用五色來象徵,以表示器物的實體。用馬額上的錫,馬口兩邊的鸞,車軾上的和,以及旌旗上的鈴,以表示他的聲音。用畫有日、月、星的旗幟,以表示他的明德如天的光明一樣。所謂德,就是要能做到儉省而有制度,增加或減少有一定的數目,用文章與器物來記載,用聲音和光明來發揮,這樣來訓示百官,百官就能警戒畏懼,而不敢改變紀律。現在滅了有德的人而立了違邪的人,並且把他所賄賂的器物安置在大廟,公開展示給百官,百官若是仿效了這種行為,又怎能處罰他們呢?國家的敗亡,是由於官員行為不正,官員的喪失德行,是由於寵愛賄賂彰明顯著。現在郜國的大鼎放在大廟裡,有比這個更明顯的嗎?周武王克服商朝以後,把九鼎遷移到洛邑,守正義的人士都還不以為然,何況把表示邪惡亂政的賂器放在大廟,又怎麼辦呢?」桓公不聽他的話。周的內史聽到了這件事,說:「臧孫達的後人必可以維持住他們的職位於魯國。國君有邪政,不忘用德行諫諍。」 經 滕子來朝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滕子來魯國朝見。 經 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於稷,以成宋亂1。 今注 1 此經之傳見前文。 今譯 三月,魯桓公會見齊侯、陳侯及鄭伯於稷邑,以平定宋國的亂事。 經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1。 今注 1 此經之傳亦見前文。 今譯 四月,魯國從宋國取來郜國的大鼎。戊申,安置在大廟裡。(見前文。) 經 秋七月,杞侯來朝。 傳 秋七月,杞侯1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今注 1 杞侯:杞是姒姓,周武王伐紂求禹之後得東樓公,而封於杞。在今河南省杞縣。 今譯 秋,七月,杞侯來魯國朝見,杞侯不敬。杞侯歸國,魯國就謀劃要討伐他。 經 蔡侯、鄭伯會於鄧。 傳 蔡侯、鄭伯會於鄧1,始懼楚也。 今注 1 鄧:在今河南省郾城縣東南三十五里有鄧城。 今譯 蔡侯與鄭伯會見於鄧,開始畏懼楚國的勢力。 經 九月,入杞。 傳 九月,入杞,討不敬1也。 今注 1 討不敬:因為杞侯來朝不敬。 今譯 九月,攻入杞國,討伐杞侯的不敬。 經 公及戎盟於唐,冬,公至自唐。 傳 公及戎盟於唐,修舊好1也。 今注 1 修舊好:指惠公與隱公的舊盟誓。 今譯 魯桓公及戎人會盟於唐,以修治舊時的和好。 傳 冬,公至自唐,告於廟1也。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2舍爵策勛3焉,禮也。特相會,往來稱地4,讓事5也。自參以上6,則往稱地7,來稱會8,成事9也。 今注 1 告於廟:告於祖廟。 2 行飲至:行飲至的禮節。 3 舍爵策勛:爵是飲酒所用的器皿。既飲之後,放下酒杯,則將隨從的人的勳勞寫到竹簡上。 4 往來稱地:寫上會盟的地方。 5 讓事:因為兩國相會,莫肯為主人,互相謙讓,所以只寫會盟的地方。 6 自參以上:由三國以上會盟。 7 則往稱地:去時稱所往的地名。 8 來稱會:回來時就稱會盟。 9 成事:表示會盟已經成功。 今譯 冬,魯桓公從唐回國,告於祖廟。凡是公出國,要告於祖廟,回國,舉行飲至禮,放下酒杯,就將隨從人員的功勞記在竹簡上,這是合於禮的。只有兩國會盟,去時回時都寫上會盟的地名,因為兩國會盟,彼此謙讓,不肯做主,會盟不成,所以只寫會盟的地方;由三國以上會盟,則去時稱所要去的地名,回時就稱會盟,表示會盟成功。 傳 初,晉穆侯1之夫人姜氏,以條2之役生大子3,命之曰仇4。其弟以千畝之戰5生,命之曰成師。師服6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7,義以出禮8,禮以體政9,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10。嘉耦曰妃11,怨耦曰仇12,古之命也13。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14矣。兄其替15乎!」惠16之二十四年,晉始亂17,故封桓叔18於曲沃19。靖侯20之孫欒賓傅之21。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22,是以能固23。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24,大夫有貳宗25,士有隸子弟26,庶人、工、商,各有分親27,皆有等衰28,是以民服事其上29,而下無覬覦30。今晉,甸侯31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晉潘父32弒昭侯33,而納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34。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35伐翼36,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37,哀侯侵陘庭38之田,陘庭南鄙39,啟40曲沃伐翼。 今注 1 晉穆侯:為晉獻侯之子,他為成王封其弟叔虞於唐的第九君。晉是姬姓。 2 條:在今山西省安邑縣北三十里鳴條岡。 3 大子:大音太,即後之晉文侯。 4 命之曰仇:命等於名。命之曰仇即名之曰仇。 5 千畝之戰:千畝在今山西省界休縣。據《國語》說:「宣王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據《史記·周本紀》也說:宣王三十九年有千畝之戰。 6 師服:晉大夫。 7 名以制義:名以制定義法。 8 義以出禮:禮自義而來。 9 禮以體政:政由禮而成。 10 易則生亂:變易禮及義,亂就生出來。 11 嘉耦曰妃:好的配偶就叫作妃。 12 怨耦曰仇:相怨的配偶就叫作仇。 13 古之命也:這是古人用的名稱。 14 兆亂:亂的預兆。 15 兄其替:替即廢。兄將來被廢。 16 惠:魯惠公。 17 晉始亂:指晉文侯卒。 18 桓叔:成師諡法。 19 曲沃:在今山西省聞喜縣。 20 靖侯:桓叔的高祖父。 21 欒賓傅之:欒賓為公孫,任桓叔的師傅。 22 本大而末小:根本粗大而末枝細小。 23 是以能固:所以能牢固。 24 卿置側室:側室所出為庶子。 25 大夫有貳宗:大夫的嫡子為小宗。貳宗是庶子的後人。 26 士有隸子弟:士低於大夫,以他的子弟為仆隸。 27 庶人、工、商,各有分親:在春秋時士與庶人尚不並稱,自孟子時,方才開始士與庶人連稱,由此可看出春秋與戰國的分野。庶人與工商皆在貴族與小人之間。 28 皆有等衰:皆有等級高下。 29 民服事其上:百姓聽從上面的命令。 30 覬覦:下希望占有上的位置。 31 甸侯:其爵位為侯,而封的地位為甸服。 32 潘父:晉大夫。 33 昭侯:晉文侯子。 34 孝侯:昭侯之子。 35 莊伯:桓叔子。 36 翼: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南十五里。 37 哀侯:鄂侯之子。 38 陘庭:《史記·晉世家》庭作廷。陘庭即熒庭,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南七十五里。 39 南鄙:南郊。 40 啟:開啟。 今譯 起初,晉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條之役時生下了太子,命名叫作仇,仇的弟弟在千畝之戰時出生,命名叫作成師。晉大夫師服說:「奇怪呀!國君竟這樣給他的兒子起名字。命名以制定義法,從義法而生出禮節,用禮節以完成政治,用政治以匡正人民,所以政治才有成效而人民聽命服從。變易禮節和義法就要發生亂事。好的配偶叫作妃,相怨的配偶叫作仇,這是古人用的名稱。現在國君叫他的太子作仇,太子的弟弟叫成師,這就開始預兆亂事的發生。做哥哥的將來豈不被廢嗎?」在魯惠公二十四年,晉國開始發生亂事,所以封桓叔於曲沃,由靖侯的孫子欒賓做他的師傅。師服說:「我聽說一個國家的成立,根本大而末枝小,才能夠鞏固。所以天子封建諸侯,諸侯封建卿大夫,卿設置側室,大夫除嫡子外另立貳宗,士有他的子弟做仆隸,庶人及工商各有分別的親戚,親疏都有等差,這樣人民才服從他的長上,而下面的人不敢覬覦上位。現在晉國只是甸侯的國家,而封建另一個侯國,根本既已衰弱了,還能長久存在嗎?」在魯惠公三十年,晉大夫潘父弒昭侯而接納桓叔,沒有成功。晉國人立孝侯為國君。在魯惠公四十五年,曲沃莊伯攻伐翼都,弒孝侯,翼都的人立他的弟弟鄂侯為國君。鄂侯生哀侯,哀侯侵占陘庭地方的田,陘庭就是翼都的南鄙。這件事開啟了曲沃攻擊翼都的事端。 桓公三年(公元前七○九年) 傳 三年春,曲沃武公1伐翼,次2於陘庭,韓萬3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於汾隰4,驂 而止5,夜獲之及欒共叔6。 今注 1 曲沃武公:是曲沃莊伯之子。 2 次:久留,據莊公三年傳說:「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3 韓萬:莊伯之弟。 4 汾隰:在汾水邊上。 5 驂 而止:驂是駕車的第三匹馬。 :馬遇到樹。此指全車都被停止了。 6 欒共叔:桓公的叔父,欒賓的兒子。 今譯 三年,春,曲沃武公攻伐翼都,久留在陘庭。韓萬駕戎車,梁弘做車右,追逐翼侯於汾水邊,直到驂馬被絆住,戎車不能前進才停止。到了夜裡,他們俘獲了翼侯及欒共叔。 經 三年春正月,公會齊侯於嬴。 傳 會於嬴1,成昏2於齊也。 今注 1 嬴:在今山東省泰安縣東南五十里。 2 成昏:聘娶齊女為桓公夫人。 今譯 魯桓公與齊侯會見於嬴,和齊侯訂成婚約。 經 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 傳 夏,齊侯、衛侯胥命1於蒲2,不盟也。 今注 1 胥命:只是申明約言,而不歃血。 2 蒲:是衛地,在今河南省長垣縣故蒲城。 今譯 夏,齊侯與衛侯在蒲互申約言,沒有歃血盟誓。 經 六月,公會杞侯於郕。 傳 公會杞侯於郕,杞求成1也。 今注 1 求成:求和平。 今譯 魯桓公會見杞侯於郕,因杞侯請求和平。 經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1。 今注 1 既:完全看不到。此經無傳。 今譯 秋,七月,壬辰朔,日食,太陽完全看不到。 經 公子翬如齊逆女。九月,齊侯送姜氏於 ,公會齊侯於 ,夫人姜氏至自齊。 傳 秋,公子翬如齊逆女1,修先君之好2,故曰公子。齊侯送姜氏於 ,非禮也。凡公女嫁於敵國3,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4;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5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今注 1 逆女:迎接來嫁之女。 2 修先君之好:《禮記·昏儀》說:「合二姓之好。」先君遂代表女姓,故曰「修先君之好」。 3 敵國:同等的國家。 4 禮於先君:尊禮姐妹的父親。 5 諸卿:各卿士。 今譯 秋,魯大夫公子翬到齊國迎接來嫁的小姐。名義上是修先君的和好,所以稱說「公子」。齊侯送姜氏出嫁,是不合禮的。凡是公國的女兒嫁到同等的國家,公的姊妹則由上卿送嫁,以表示尊禮於她們的父親,公的女兒則由下卿送嫁。對於大國,雖是公的女兒,也由上卿送嫁。對於天子,則各位卿士都出動,公不自己送嫁。對於小國,則由上大夫送嫁。 經 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傳 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1也。 今注 1 致夫人:為的是表示送至文姜。 今譯 冬,齊侯的弟弟仲年來魯國聘問,為了桓公夫人的緣故來致殷勤的問候。 經 有年1。 今注 1 有年:五穀皆熟為有年。此經無傳。 今譯 今年五穀都熟。 傳 芮伯萬1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2也,故逐之,出居於魏3。 今注 1 芮伯萬:芮是姬姓,在今陝西省朝邑縣有芮故城,在黃河西岸。伯是伯爵,名萬。 2 多寵人:很多寵愛的人。 3 魏:姬姓,在今山西省芮城縣河北故城。 今譯 芮伯萬的母親芮姜,不喜歡芮伯有很多寵愛的人,所以驅逐他。芮伯只好離開,去住在魏國。 桓公四年(公元前七○八年) 經 四年春正月,公狩於郎。 傳 四年春正月,公狩於郎,書時禮1也。 今注 1 書時禮:周之春天等於夏曆的冬天,這種狩獵不妨害農時,所以稱為合禮。 今譯 四年,春,正月,魯桓公狩獵於郎,記載狩獵的時間,是合於禮的。 經 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傳 夏,周宰渠伯糾1來聘,父在,故名2。 今注 1 渠伯糾:渠是氏,伯糾是名,其父為宰而以其子攝位出聘,所以書於竹簡,以示譏諷。 2 父在故名:因為他是攝父位,所以竹簡稱他的名字。 今譯 夏,周王的宰渠伯糾來魯國聘問。因他的父親尚在,所以寫了他的名字。 傳 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1也。 今注 1 小之:秦以芮軍隊為少,故輕之,遂為芮所敗。 今譯 秋,秦國軍隊侵略芮國,結果失敗,因為秦國小看了芮國的力量。 傳 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1。 今注 1 執芮伯以歸:蓋欲納芮伯於其國。 今譯 冬,周王的軍隊及秦國的軍隊包圍魏國,捉著芮伯而回。 別注 按:《臧琳經義雜記》之《公》《穀》不具四時條下:「初學記文部引劉歆《七略》曰:『春秋兩家文,或具四時,或不於古文無事不必具四時。』按:春秋兩家,謂今文《公羊》《穀梁》也,古文謂《左氏春秋》也。或不當句,不讀為否,不必具四時,不衍字也。謂《公》《穀》之經,或有不具四時,《左氏春秋》雖無事必具也。」 桓公五年(公元前七○七年) 經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 傳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1,陳侯鮑2卒,再赴3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4殺大子免5而代之。公疾病6,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今注 1 甲戌己丑:甲戌是首次赴的日期,己丑是再赴的日期。 2 陳侯鮑:魯侯未予同盟,照例不寫名字,而這次寫名者,因為陳國的兩次赴告皆稱名字。 3 再赴:所以有兩個日期。 4 公子佗:是桓公之弟五父。 5 大子免:桓公太子。 6 疾病:鄭元《論語》注,病謂疾困也。按:《白虎通·巡狩》篇:傳曰:「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而得有狂易之病蜚亡而死由不絕也。」 今譯 五年,春,正月,甲戌和己丑,陳國兩次來赴告陳侯鮑死了。於是,陳國發生內亂,陳桓公的弟弟文公子佗殺死太子免而自己代為國君。陳桓公病危而亂事發生,陳國人分散,所以再來赴告一次。 經 夏,齊侯、鄭伯如紀。 傳 夏,齊侯、鄭伯朝於紀,欲以襲之1,紀人知之2。 今注 1 欲以襲之:不明著宣戰曰襲。 2 紀人知之:紀人已經暗中知道,所以戒備來告魯國。此乃魯國史書所書齊鄭襲紀的緣故。 今譯 夏,齊侯與鄭侯到紀國朝見,想乘機偷襲紀國。紀國人暗中知道了,而求援於魯國,所以魯國的史書記載了這件事。 經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 今譯 周桓王派仍叔的兒子來魯國聘問。此經無傳。 經 葬陳桓公1。 今注 1 陳桓公:陳侯鮑。此經無傳。 今譯 安葬陳桓公。 經 城祝丘1。 今注 1 祝丘:在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南五十里,即邱城。此經無傳。 今譯 修築祝丘的城牆。 傳 王奪鄭伯政1,鄭伯不朝。 今注 1 王奪鄭伯政:自從鄭武公、莊公為周平王卿士,鄭國時常參與周王的政策,後來周王又分鄭權予虢公林父,所以說王奪鄭伯政。按:周自立國以後,就始是兄弟共權制度,如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見於定公四年的記載,皆為王室的卿士。又如,《尚書·顧命》篇列舉「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皆足證。 今譯 周桓王奪掉鄭莊公參與王政的權力,所以鄭莊公不朝見周王。 經 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傳 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王為中軍1,虢公林父將2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3,陳人屬焉。鄭子元4請為左拒5,以當6蔡人衛人;為右拒7,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8,必奔;王卒顧之9,必亂;蔡衛不枝10,固將先奔。既而萃11於王卒,可以集事12。」從之。曼伯13為右拒,祭仲足14為左拒,原繁、高渠彌15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16,先偏後伍,伍承彌縫17,戰於 葛18。命二拒曰:「旝動而鼓19。」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20,王卒大敗,祝聃21射王中肩,王亦能軍22,祝聃請從之23。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24,況敢陵25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26!」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27。 今注 1 王為中軍:王親率領中軍。 2 將:率領。 3 周公黑肩將左軍:周公黑肩即周桓公,為王卿士,率領左軍。 4 子元:杜注為鄭公子。顧炎武則謂為鄭厲公。 5 左拒:等於左軍,專以抵抗周王的右拒。 6 當:同擋。 7 右拒:等於右軍,以抵抗周王的左軍。 8 若先犯之:要先去攻打他。 9 王卒顧之:王率領的軍隊看見。 10 不枝:中軍及左軍既敗,右軍也沒辦法支持。 11 萃:聚。 12 集事:成事。 13 曼伯:鄭大夫檀伯。曼音萬。 14 祭仲足:祭仲,鄭大夫。 15 原繁、高渠彌:二人皆鄭大夫。 16 魚麗之陳:陳音陣。陣名。 17 先偏後伍,伍承彌縫:司馬法,二十五乘為偏,五人為伍。車居前而步卒居後,步兵當車的空隙之處,使兩車中間無缺縫。 18 葛:鄭地,今河南省長葛縣北十二里有故城。 19 旝動而鼓:賈逵以旝為發石,一曰飛石。鼓即鳴鼓。 20 鄭師合以攻之:鄭軍全體進攻。 21 祝聃:鄭大夫。 22 王亦能軍:王引之說:「亦當為不字,形相似而誤,此言王之餘師不復能成軍耳。」 23 請從之:請求追逐。 24 君子不欲多上人:君子不願意多在人上。 25 陵:欺凌。 26 社稷無隕,多矣:不使社稷墜落,就甚滿意了。 27 左右:周王的群臣。 今譯 秋天,周桓王用諸侯的軍隊討伐鄭國。鄭莊公抵禦。周桓王親自率領中軍,虢公林父率領右軍,蔡國人及衛國人隸屬於他。周公黑肩率領左軍,陳國人隸屬於他。鄭國的子元請求組成左拒以抵擋蔡人和衛人,組成右拒以抵擋陳人,他說:「陳國剛發生亂事,人民沒有戰鬥的心意,若是先攻擊他們,他們必定逃奔;周王率領的軍隊看見了,必定發生紛亂;蔡人和衛人不能互相支持,固然將會先逃奔。然後我們集中力量攻擊周王率領的軍隊,這樣便可以成功。」鄭莊公依照他的話去做。由曼伯率領右拒,祭仲足率領左拒,原繁和高渠彌奉鄭莊公率領中軍,排成魚麗的陣式。前面安排二十五輛戰車,接著是步卒,五人一排,排在兩車間空隙的地方,形成不能中斷的陣式。交戰於 葛。命令二拒說:「飛石一動就打起戰鼓。」蔡、衛、陳三國人都逃奔。周王的軍隊大亂,鄭國軍隊合力攻擊,周王的軍隊大敗。祝聃射中周王的肩部,周王的余軍不再能成軍。祝聃請求追逐,鄭莊公說:「君子不願意多在人之上,何況敢欺凌天子嗎?假如能夠自救,不使社稷墜落,已經很夠了。」夜裡,鄭莊公派祭足慰勞周王,並且慰問他左右的人。 傳 仍叔1之子,弱也。 今注 1 仍叔:天子之大夫。其經見第三。 今譯 仍叔的兒子,還是一位幼弱的童子。 經 大雩。 傳 秋,大雩1,書不時2也。凡祀,啟蟄而郊3,龍見而雩4,始殺而嘗5,閉蟄而烝6,過則書7。 今注 1 大雩:雩音於,一種祭祀的名稱。 2 書不時:書寫以表示祭祀的不是時候。 3 啟蟄而郊:啟蟄是夏正建寅之月。郊是祭天。 4 龍見而雩:龍見是建巳之月。雩是求雨。 5 始殺而嘗:始殺是建酉之月,谷方熟,嘗以祭祖先。 6 閉蟄而烝:閉蟄是建亥之月。烝亦祭祖先之名。 7 過則書:時間不對,就寫在竹簡上。 今譯 秋,舉行大雩的祭典。經上記載這件事的不合時宜。凡是祭祀,啟蟄時舉行郊祭,龍見時舉行雩祭,始殺時舉行嘗祭,閉蟄時舉行烝祭。過時舉行就記載,表示時間不對。 經 螽1。 今注 1 螽:音終。蝗蟲類,因為為災,所以寫到竹簡上。 今譯 發生螽災。 經 冬,州公如曹。 傳 冬,淳于公1如曹,度其國危2,遂不復3。 今注 1 淳于公:淳于即州國。州是姜姓。在今山東省安邱縣東北三十里有淳于城。 2 度其國危:測度他的國很危險。 3 遂不復:就不再回到本國。 今譯 冬,淳于公到曹國,測度他的國將有危難,就不再回國。 桓公六年(公元前七○六年) 經 六年春正月,寔來。 傳 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寔來1」,不復其國2也。 今注 1 寔來:寔等於實,就住在魯國。 2 不復其國:不再回到州國。 今譯 六年,春,淳于公從曹國到魯國來朝見。經上記載「寔來」,表示他實在是來住在魯國,不再回到他的國家。 傳 楚1武王侵隨2,使薳章3求成4焉。軍於瑕5以待之6,隨人使少師7董成8。鬬伯比9言於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10也,我則使然11。我張吾三軍而被12吾甲兵,以武臨之13。彼則懼而協以謀我14,故難間15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16。小國離17,楚之利也;少師侈18,請羸師以張之19。」熊率且比20曰:「季梁21在,何益?」鬬伯比曰:「以為後圖,少師得其君22。」王毀軍而納少師23,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24,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25。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26也,祝史正辭信27也。今民餒28而君逞欲29,祝史矯舉以祭30,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31,粢盛豐備32;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33,而後致力於神34,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35。』謂民力之普存36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37也,謂其不疾瘯蠡38也;謂其備腯咸有39也。奉盛40以告曰:『絜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41,而民和年豐42也。奉酒醴43以告曰:『嘉栗旨酒44。』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45也;所謂馨香無讒慝46也,故務其三時47,修其五教48,親其九族49,以致其禋祀50,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51,今民各有心52,而鬼神乏主53,君雖獨豐54,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55,庶免於難56。」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今注 1 楚:是羋姓,春秋稱為子爵,但楚自己稱王,他是祝融八姓之一。最初據丹陽,在今湖北省秭歸縣東七里。至楚文王時,遷都於郢,在今湖北省江陵縣北十里紀南城。 2 隨:姬姓,後為楚所滅,在今湖北省隨縣南有古隨城。 3 薳章:楚大夫。 4 求成:求和平。 5 瑕:隨地。 6 以待之:以等候薳章。 7 少師:隨大夫。 8 董成:辦理和平的交涉。 9 鬬伯比:楚大夫,是令尹子文的父親。 10 漢東:漢水以東。 11 我則使然:是我的政策使其如此。 12 被:裝備。 13 以武臨之:用武力來威脅他們。 14 協以謀我:聯合起來算計我。 15 故難間:所以不易離間他們。 16 隨張,必棄小國:隨國自己以為侈大,必定捨棄四圍小國。 17 小國離:小國要離棄。 18 少師侈:少師很侈大。 19 請羸師以張之:請削弱我們的軍隊,以使少師自我張大其心。 20 熊率且比:楚大夫。率音律。 21 季梁:隨賢臣。 22 少師得其君:少師很得隨侯的信任。 23 王毀軍而納少師:王削減軍隊然後迎接少師。 24 天方授楚:天正授楚以天命。 25 小道大淫:小國很合道理而大國卻淫亂。 26 上思利民忠:在上的人想使民有利,就合於忠道。 27 祝史正辭信:廟祝及史官祝告的辭很合於正派,就叫作誠信。 28 民餒:民飢餓。 29 君逞欲:人君逞快他的私慾。 30 矯舉以祭:虛言辭在祭祀的時候。 31 牲牷肥腯:牲牷(音全)是純顏色的牛羊豕。腯同肥。 32 粢盛豐備:盛在祭器中的糧食完備而豐盛。 33 先成民:先造福他的人民。 34 致力於神:專力對神。 35 博碩肥腯:廣大而肥壯。 36 民力之普存:人民的力量普遍地存在。 37 碩大蕃滋:壯大並且生產很茂盛。 38 不疾瘯蠡:皮毛並沒有皮膚病。 39 備腯咸有:各種條件都具備了。 40 奉盛:裝著食品的祭器。 41 三時不害:三時即春、夏、秋。不害是對食物皆沒有妨害。 42 民和年豐:人民和善,因此各種穀類也豐收。 43 奉酒醴:奉音捧。酒醴即酒。 44 嘉栗旨酒:恭敬地敬獻美酒。 45 無違心:不存有邪心。 46 馨香無讒慝:酒味可遠聞,足證人心並無邪僻。 47 務其三時:在春、夏、秋三時皆盡力。 48 修其五教:修即修整。五教即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49 親其九族:親近他的九族。九族是由高祖到玄孫各成一族,此據鄭康成說法,與杜預釋九族不同。 50 禋祀:禋音因。潔淨的祭祀為禋祀。 51 動則有成:凡有舉動皆能成功。 52 民各有心:因為饑饉,所以人各有心。 53 鬼神乏主:因為民是神的主,所以鬼神就沒有主人。 54 雖獨豐:雖然獨自豐足。 55 親兄弟之國:所謂親近九族。 56 庶免於難:庶幾可以免於患難。 今譯 楚武王侵略隨國,楚國大夫派薳章去要求隨軍投降,親自駐軍在瑕等待。隨國派少師辦理和平的交涉。楚大夫鬬伯比對楚王說:「我國不能得志於漢水以東,是我的政策使其如此。我擴張我國的三軍,而裝備我國的甲兵,用武力威臨他們,他們因為畏懼而聯合起來算計我,所以不容易離間他們。漢水以東的國家,以隨國最大,隨國誇張自己的力量,必定捨棄其他小國,小國離心,符合楚國的利益。隨國的少師很自大,請削弱我們的軍隊,以使少師張大他的野心。」熊率且比說:「隨國有賢臣季梁在,這樣做有什麼益處呢?」鬬伯比說:「季梁的意見隨侯總認為是末後的不急之務,而少師正得著他國君的信任哩!」楚王削弱了軍隊,然後迎接少師。少師回到隨國,請求追逐楚國的軍隊,隨侯將要准許他,季梁阻止說:「天正要把命授給楚國,楚國的羸弱,是他誘騙我國的,您為什麼這樣著急呢?臣聽說小國所以能敵得過大國,是因為小國有道而大國淫亂。所謂道,就是忠於人民而信於神。在上的人想造福人民,就是忠;廟祝史官的言辭正直,就是信。現在人民飢餓而國君只想逞他的私慾,廟祝和史官用虛偽的言辭祭祀,臣不知道像這種情形是可以成功的。」隨侯說:「我的牲畜毛色純而身體肥,盛在祭器里的黍稷豐美而完備,為什麼不算誠信呢?」季梁回答說:「人民是鬼神的主人,因此聖王先造福人民然後專力對神。所以奉獻牲畜而祝告說:『廣大而肥壯。』這表示人民的財力普遍存在,表示他的牲畜壯大而生產蕃滋,表示他的牲畜皮毛沒有癬疥,表示他各種條件都具備了。奉獻裝著黍稷的祭器而祝告說:『黍稷潔淨而豐盛。』這表示春夏秋三時都沒有災害,而人民和洽,年歲豐收。奉獻酒醴而祝告說:『恭敬地敬獻美酒。』這表示他的國家上下都有嘉善的德行,而不存邪心。所謂酒香可以遠聞,足證人心沒有邪僻。所以,春夏秋三時都勤力工作,修整五教,親愛九族,以致獻潔淨的祭祀。像這樣,人民和洽而神祇降福給他,因此有所行動則能成功。現在人民各懷異心,而鬼神沒有主人,國君雖然自己很豐足,他有什麼幸福呢?您姑且修明政治,而親近兄弟之國,庶幾可以免於患難。」隨侯畏懼而修明政治,楚國便不敢攻伐。 經 夏,四月,公會紀侯於成。 傳 夏,會於成1,紀來諮謀齊難2也。 今注 1 成:魯地。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九十里有故城址,就是古成城。 2 來諮謀齊難:紀被齊威脅,有被齊滅的可能,故與魯商議。 今譯 夏,魯桓公會見紀侯於成邑。紀侯來諮詢謀劃應付齊國的威脅。 傳 北戎1伐齊,齊使乞師於鄭2,鄭大子3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4,甲首三百5,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6,使魯為其班7,後鄭8。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9。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10,齊大非吾耦11也。《詩》云:『自求多福12。』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13。」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14;今以君命奔齊之急15,而受室以歸16,是以師昏17也,民其謂我何18?」遂辭諸鄭伯19。 今注 1 北戎:春秋時候齊國的邊界,北到河北省無棣縣,更以北皆為北戎地。 2 使乞師於鄭:派人去要求鄭國的軍隊幫助。 3 大子:大音太。太子。 4 大良、少良:戎國二帥的名字。 5 甲首三百:披甲的軍隊,被割下來的首級有三百個。 6 饋之餼:未煮熟的食物。饋是贈送。 7 使魯為其班:使魯國戍齊的大夫為送餼的班次。 8 後鄭:把鄭國列在最後。 9 郎之師:在桓公十年十二月。 10 人各有耦:每人各有合適的配偶。 11 齊大非吾耦:齊是大國,不適合做我的配偶。 12 自求多福:《詩經·大雅·文王》篇句。 13 善自為謀:自己謀算的甚好。 14 無事於齊,吾猶不敢:對齊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 15 奔齊之急:齊國有急難,而跑去奔救。 16 受室以歸:接受夫人歸國。 17 師昏:借著軍隊來成婚。 18 民其謂我何:人民對我將如何批評。 19 遂辭諸鄭伯:於是假託鄭伯之名而辭謝。 今譯 北戎攻伐齊國,齊國派使者向鄭國乞求援軍。鄭太子忽率領軍隊去救齊國。六月,大敗北戎的軍隊,把俘獲的兩位將領大良和少良,以及披甲的軍隊被割下的首級三百個,獻給齊國。當時諸侯各國的大夫戍守齊國,齊國人用生的食物贈送他們,派魯國大夫負責分送,把鄭國列在最後,鄭太子忽因自己有功勞,因此很生氣,所以魯桓公十年有郎的戰役。當魯桓公還沒有成婚於齊國以前,齊侯想把文姜嫁給鄭太子忽,太子忽拒絕了。人家問他拒絕的理由,太子說:「每個人各有合適的配偶,齊是大國,不適合做我的配偶。《詩經·大雅》說:『自求多福。』追求幸福靠我自己罷了,大國有什麼好處呢?」君子說:「太子忽很會替自己打算。」等到他打敗北戎的軍隊,齊侯又請求把別的女兒嫁給他,他堅持推辭,人家又問他理由,太子說:「對齊國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接受。現在為了國君的命令奔援齊國的急難,因而接受妻室才回國,是仗著軍隊而結婚,人民將怎樣批評我呢?」於是假託鄭伯的名義而辭謝。 經 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 傳 秋,大閱1,簡車馬2也。 今注 1 大閱:檢閱軍隊。 2 簡車馬:檢閱車馬的數目。因為鄭太子忽怒魯國班後鄭,所以魯人懼而備戰,故檢閱軍隊。又按:經曰:蔡人殺陳佗。陳佗立未會諸侯,故不稱爵位。 今譯 秋,舉行大檢閱,為的是檢閱車馬。 經 九月丁卯,子同生。 傳 九月丁卯,子同1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2,接以大牢3,卜士負之4,士妻食之5,公與文姜宗婦命之6。公問名於申 7,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8,以德命為義9,以類命為象10,取於物為假11,取於父為類12。不以國13,不以官14,不以山川15,不以隱疾16,不以畜牲17,不以器幣18。周人以諱事神19,名終將諱之20。故以國則廢名21,以官則廢職22,以山川則廢主23,以畜牲則廢祀24,以器幣則廢禮25,晉以僖侯廢司徒26,宋以武公廢司空27,先君獻武廢二山28,是以大物不可以命29。」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30,命之31曰同。」 今注 1 子同:莊公名。 2 以大子生之禮舉之:大音太。舉之是接待的意思。 3 大牢:大音太。指牛、羊、豕。 4 卜士負之:《禮記·內則》篇說:卜士扶著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 5 士妻食之:卜士的妻也以乳餵他。 6 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宗婦是同宗的夫人。命之是取名字的意思。 7 申 : 音須,魯大夫。 8 以名生為信:比如唐叔虞、魯公子友及鄭穆公蘭。 9 以德命為義:比如文王名昌,武王名發。 10 以類命為象:比如孔子首像尼丘,故名丘,字仲尼。 11 取於物為假:比如孔子之子叫孔鯉,字伯魚。生時遇人恰好送來鯉魚,故名鯉,字伯魚。 12 取於父為類:比如子與他的父親同一天生,故名叫子同。 13 不以國:不能拿本國的名字為名。 14 不以官:不能拿職官為名。 15 不以山川:不拿山或河流的名為名。 16 不以隱疾:不拿隱痛疾患為名。 17 不以畜牲:不以馬、牛、羊、豕、犬、雞六畜的名字為名。 18 不以器幣:不拿銅器玉幣為名字。 19 周人以諱事神:周人對於祖先的名字避諱。 20 名終將諱之:對於新死者的名字將避諱。 21 故以國則廢名:所以要用本國的名字,只好更易國名。 22 以官則廢職:用官為名,只好把這個職務去掉。 23 以山川則廢主:每個山水皆有它的主神。 24 以畜牲則廢祀:若以六畜為名,則當用的畜牲祭禮時不能用,如名豬則廢豬,名羊則廢羊。 25 以器幣則廢禮:祭祀或者盟誓所用的器物及玉幣要以為名,皆不能用,所以說是廢禮。 26 晉以僖侯廢司徒:晉僖侯名司徒,改為中軍。 27 宋以武公廢司空:宋武公名司空,改為司城。 28 先君獻武廢二山:魯獻公名具,武公名敖,就將具山同敖山改名。 29 大物不可以命:大物就指以上所說的國、官、山川、畜牲及器幣。不可以命是不可以給人起名。 30 同物:《史記·魯世家》也作同日。 31 命之:給他起名。 今譯 九月,丁卯,子同出生。用太子出生的禮迎接他的誕生,準備了牛羊豕的太牢來迎接。出生三天,由卜士背負著他,由卜士的妻子以乳餵他。出生三月,桓公與文姜以及同宗的夫人給太子取名。桓公向申 問取名的原則,申 回答說:「取名有五種原則:信、義、象、假、類。以出生時身上的字紋取名,就是信;以他的德行取名,就是義;以他身體的特殊形狀取名,就是像;取物品的名做他的名,就是假;取和他父親有關的事為名,就是類。不用國名為名,不用官名為名,不用山川的名為名,不用隱痛疾病的名為名,不用牲畜的名為名,不用銅器玉帛的名為名。周人對於祀奉祖先避諱而不稱名,一個人的名字,終究將要避諱。所以用國名為名就要廢去國名,用官名為名就要廢去職官,用山川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山川的主神,用牲畜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祭祀,用銅器玉帛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禮節。晉國為了僖侯名司徒的緣故,而廢去司徒的官名,宋國為了武公名司空的緣故,而廢去司空的官名,我們魯國為了先君獻公和武公的名字而廢去二山的名字,所以重大的事物不能拿來取名。」桓公說:「那麼他出生和我同一天,就叫他同。」 經 冬,紀侯來朝。 傳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1,以求成於齊2,公告不能。 今注 1 請王命:請魯國代求王的命令。 2 求成於齊:求與齊國講和。 今譯 冬,紀侯來魯國朝見,請魯國代他求得周王的命令,以便求和於齊國。桓公告訴他不能辦到。 桓公七年(公元前七○五年) 經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1。 今注 1 焚咸丘:焚即燒。咸丘:魯地,在今山東省巨野縣南有咸亭。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二月己亥,在咸丘地方打獵,用火焚燒原野。 經 夏,穀伯綏來朝。 經 鄧侯吾離來朝。 傳 七年春,穀伯1、鄧侯2來朝,名賤之也3。 今注 1 穀伯:伯爵,在今湖北省穀城縣北。 2 鄧侯:侯爵,在今河南省鄧縣。 3 名賤之也:稱他們的名字是輕視他們兩國。 今譯 七年,春,穀國的伯爵、鄧國的侯爵來魯國朝見。經上稱呼他們的名字,是賤視他們。 傳 夏,盟1向求成於鄭,既而背之2。 今注 1 盟:音孟。 2 既而背之:後來又反悔。 今譯 夏,盟邑和向邑求和於鄭國,後來又反悔。 傳 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於郟1。 今注 1 郟:又名王城,在今河南省洛陽縣西的郟鄏陌,也稱作郟山。 今譯 秋,鄭人、齊人和衛人討伐盟邑和向邑。周王把盟邑和向邑的人民遷徙到郟。 傳 冬,曲沃伯1誘晉小子侯2殺之。 今注 1 曲沃伯:曲沃武公。 2 小子侯:是哀侯子。 今譯 冬,曲沃武公誘騙晉國的小子侯而把他殺死。 桓公八年(公元前七○四年) 經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1。 今注 1 烝:是冬天祭祀。此經無傳。 今譯 八年,春,正月己卯,舉行烝祭。 經 天王使家父1來聘。 今注 1 家父:是周天子的大夫。此經無傳。 今譯 周桓王派家父來魯國聘問。 傳 八年春,滅翼1。 今注 1 滅翼:實在是被曲沃武公所滅。 今譯 八年,春,曲沃武公消滅翼都。 經 夏五月丁丑,烝1。 今注 1 烝:烝祭。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丁丑,舉行烝祭。 經 秋,伐邾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國討伐邾國。 傳 隨少師有寵,楚鬬伯比曰:「可矣,仇有釁,不可失1也。」夏,楚子合諸侯於沈鹿2,黃3隨不會,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於漢淮4之間。季梁請下之5,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6也。少師謂隨侯曰:「必速戰,不然將失楚師。」隨侯御之,望楚師7。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8,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9焉,必敗,偏敗10,眾乃攜11矣。」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弗從12。戰於速杞13,隨師敗績14,隨侯逸15。鬬丹16獲其戎車17與其戎右18少師。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鬬伯比曰:「天去其疾19矣!隨未可克也。」乃盟而還。 今注 1 仇有釁,不可失:仇國有間隙,機會不可丟掉。 2 沈鹿:楚地。在今湖北省鍾祥縣東六十里有鹿湖,池深不可測。 3 黃:國名,在今河南省潢川縣西潢城。 4 漢淮:指漢水、淮水。 5 請下之:請先服從。 6 怒我而怠寇:這為的是使我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懈怠。 7 望楚師:遙望楚師。 8 君必左:楚君必在左面。 9 右無良:楚君既在左邊,他的右邊必定沒有良好的軍隊。 10 偏敗:右邊一偏敗了。 11 眾乃攜:眾軍必定四散。 12 弗從:不從梁的計謀。 13 速杞:隨地,在今湖北省應山縣境。 14 敗績:全軍覆沒。 15 逸:逃遁。 16 鬬丹:楚大夫。 17 戎車:是隨侯所乘的兵車。 18 戎右:古代兵車上共有甲士三人,一是將,一是御者,一是戎右。 19 天去其疾:這是指隨國少師被擒獲而死。 今譯 隨國的少師得隨侯的寵信。楚國鬬伯比說:「可以了,我們的敵國內部有了間隙,機會不可失去。」夏天,楚子會合諸侯於沈鹿。黃國與隨國沒有到會。楚子便派薳章去責問黃國,而親自討伐隨國。駐軍在漢水與淮水間的地方。季梁請求隨侯先向楚國表示服從,若不允許然後才戰,這樣做為的是使我國的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的軍隊懈怠。但是少師對隨侯說:「必定要速戰,不然,將會失去打敗楚軍的機會。」隨侯聽了少師的話,率兵抵禦。遙望楚國軍隊。季梁說:「楚國人以左邊為上位,國君必定在左邊。我們不要與楚王正面衝突,姑且攻擊他的右邊,右邊沒有精良的軍隊,必定要敗,右邊一偏敗了,眾軍就會四散。」少師說:「不正面對付楚王,不算是對付敵人。」隨侯不聽季梁的話。兩軍交戰於速杞,隨軍敗績,隨侯逃走。楚大夫鬬丹獲得了隨侯的戎車和他的戎右少師。秋天,隨國與楚國講和,楚子將不答應,鬬伯比說:「天已經除去了他的禍患,隨國還是不可以被克服的。」於是才會盟而回。 經 冬十月,雨雪1。 今注 1 十月,雨雪:周正的十月,就是夏正的八月。此經無傳。 今譯 冬,十月,下雪。 傳 冬,王命虢仲1立晉哀侯之弟緡2於晉。 今注 1 虢仲:是王卿士虢公林父。 2 緡:是哀侯之弟的名字。 今譯 冬,周桓王命令虢仲到晉國,立晉哀侯的弟弟緡為國君。 經 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 傳 祭公1來,遂逆2王后3於紀,禮也4。 今注 1 祭公:祭是周天子所封,現為天子的三公,因為周王要求魯國為他主婚,所以祭公來受命於魯。 2 逆:迎接。 3 王后:桓王的後。 4 禮也:這樣做法,甚為合禮。 今譯 祭公到魯國來受命,然後到紀國迎接王后,這是合於禮的。 桓公九年(公元前七○三年) 經 九年春,紀季姜歸於京師。 傳 九年春,紀季姜歸於京師1,凡諸侯之女行2,唯王后書3。 今注 1 歸於京師:嫁與周王為後。 2 諸侯之女行:諸侯的女兒出嫁。 3 唯王后書:只有關於王后的方寫在竹簡上。 今譯 九年,春,紀國的季姜嫁到京師為周王之後。凡是諸侯的女兒出嫁,只有關於王后的才記載在竹簡上。 經 夏四月。 經 秋七月。 今注 經二與經三,《左氏春秋》照例,凡無事只書時間,例見桓公元年冬十月注。 今譯 經二與經三,皆無記事。 傳 巴子1使韓服2告於楚,請與鄧為好3。楚子使道朔4將巴客5以聘於鄧,鄧南鄙6鄾7人,攻而奪之幣8,殺道朔及巴行人9,楚子使薳章讓10於鄧,鄧人弗受11。夏,楚使鬬廉12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13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14。鬬廉衡陳其師15於巴師之中,以戰而北16,鄧人逐之17,背巴師而夾攻之18,鄧師大敗,鄾人宵潰19。 今注 1 巴子:巴是姬姓國、子爵,在今四川省巴縣。 2 韓服:是巴國的行人官。 3 為好:相為和好。 4 道朔:楚大夫。 5 將巴客:率領著衛國客人。 6 南鄙:南郊。 7 鄾:在今河南省襄城縣東北十二里。 8 攻而奪之幣:攻擊他們,奪到他們所拿的貨幣。 9 巴行人:韓服。 10 讓:責讓。 11 鄧人弗受:鄧人不承認是鄾人所奪。 12 廉:楚大夫。 13 養甥、聃甥:皆是鄭大夫。 14 三逐巴師不克:三次驅逐巴國的軍隊未能成功。 15 衡陳其師:將他的軍隊橫著排列在巴國的軍隊中。 16 以戰而北:作戰中偽裝戰敗。 17 鄧人逐之:鄧人追逐楚國軍隊。 18 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在其中,遂為巴師及楚師兩面夾攻。 19 宵潰:在夜中崩潰。 今譯 巴國子爵派外交官韓服通告楚國,請求幫助巴國與鄧國相為和好。楚子派道朔率領著巴國的客人去鄧國聘問。鄧國南部邊境的鄾人攻擊他們,奪取他們的幣帛,殺死道朔和巴國的外交官。楚子派薳章責讓鄧國。鄧國人不肯承認。夏天,楚國派鬬廉率領軍隊,同巴國的軍隊圍攻鄾人。鄧大夫養甥及聃甥率領軍隊援救鄾人,三次驅逐巴軍而不能成功。鬬廉把他的軍隊橫陳在巴國軍隊的中間,與鄧軍交戰而佯裝失敗,鄧人追逐楚軍,而背對巴軍,於是楚軍與巴軍兩面夾攻,鄧國軍隊大敗。到了夜裡,鄾人終於崩潰。 傳 秋,虢仲、芮伯、梁1伯、荀2侯、賈3伯伐曲沃。 今注 1 梁:梁國嬴姓,在今陝西省韓城縣南二十里,古少梁城。 2 荀:荀據《世本》說是姬姓,在今山西省絳縣西十五里。 3 賈:亦是姬姓,今山西省臨汾縣有賈鄉。 今譯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及賈伯一起討伐曲沃。 經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 冬,曹大子1來朝,賓之以上卿2,禮也3。享曹大子,初獻4,樂奏而嘆。施父5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嘆所也6。」 今注 1 大子:大音泰,名射姑。 2 賓之以上卿:以上卿之禮來對待他。 3 禮也:這很合於禮。 4 初獻:開始獻酒。 5 施父:魯大夫。 6 非嘆所也:這不是嘆息的地方。 今譯 冬,曹國太子來魯國朝見,用上卿的禮接待他,是合於禮的。饗宴曹太子,開始獻酒,奏起音樂,而曹太子嘆息。施父說:「曹太子他難道將有憂患嗎?這不是該嘆息的所在啊!」 桓公十年(公元前七○二年) 經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傳 十年春,曹桓公1卒。 今注 1 曹桓公:就是曹伯終生。 今譯 十年,春,曹桓公逝世。 經 夏五月,葬曹桓公1。 今注 1 曹桓公:曹伯終生的諡號。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安葬曹桓公。 傳 虢仲譖1其大夫詹父2於王,詹父有辭3,以王師伐虢。夏,虢公出奔虞4。 今注 1 譖:以讒誣的話告發他人。 2 詹父:虢仲所屬下的周大夫。 3 詹父有辭:詹父有理由可以訴說。 4 虞:姬姓,周武王封太王之子仲雍之後於虞。在今山西省解縣東北四十里古虞城。 今譯 虢仲向周王譖害他的大夫詹父。詹父有理由可以解釋,就用周王的軍隊討伐虢國。夏,虢公出奔到虞國。 經 秋,公會衛侯於桃丘1弗遇2。 今注 1 桃丘:在今山東省東阿縣西五十里桃城鋪,旁有一丘,高可數仞,即桃丘。 2 弗遇:先有約會相會,但未能遇見。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桓公依照約定到桃丘會衛侯,結果沒有遇到。 傳 秋,秦1人納芮伯萬2於芮。 今注 1 秦:嬴姓,伯爵,出自顓頊裔孫女修。其後人非子為周孝王養馬,周人封為附庸。 2 納芮伯萬:見《左傳·桓公四年》,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所執的君就是芮伯萬,現在方將他納歸到芮國。 今譯 秋,秦人把芮伯萬納歸芮國。 傳 初,虞叔1有玉,虞公求旃2,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3有之:『匹夫無罪4,懷璧其罪5。』吾焉用此6,其以賈害7也。」乃獻之8,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9。」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10 。 今注 1 虞叔:虞公之弟。 2 求旃:旃代表玉。 3 周諺:周國習用的諺語。 4 匹夫無罪:匹夫等於平民。無罪指本來沒有罪過。 5 懷璧其罪:只因為他有玉就有了罪過。 6 吾焉用此:我何必保存這塊玉。焉等於安,此是指玉。 7 賈害:買來禍害。 8 乃獻之:就將玉獻給虞公。 9 無厭將及我:如此不滿足,就將殺我。 10 共池:杜預注地名闕,但《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說:共池在今山西省平陸縣西。共音洪,一音恭。 今譯 起初,虞叔有一塊玉,虞公向他要那塊玉,他不肯獻出來。不久就後悔了,說:「周國的諺語有一句話說:『一個人原本沒有罪,只因他懷有玉璧就有了罪。』我何必保有這塊玉,豈不是用它買來禍害嗎?」就將玉獻給虞公。虞公又向他要他的寶劍。虞叔說:「這簡直是不知道滿足。如此不滿足,就將會殺我。」於是他就攻伐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 經 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郎。 傳 冬,齊、衛、鄭來戰於郎,我有辭也1。初,北戎病齊2,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3之,魯以周班後鄭4,鄭人怒,請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故不稱侵伐5,先書齊、衛,王爵也6。 今注 1 我有辭也:我有理由可說。 2 北戎病齊:北戎侵伐齊國,見桓公六年。 3 次:為班鄭餼的次序。 4 周班後鄭:鄭只是伯爵,論爵位的班次,在各侯爵的下面。 5 不稱侵伐:只言戰,而不言侵略。 6 先書齊、衛,王爵也:雖然主持軍隊的是鄭人,但因為齊、衛皆是侯爵,所以竹簡上以王爵為高下,只寫齊、衛。 今譯 冬,齊國、衛國和鄭國來與魯國交戰於郎的地方。我們魯國有理由可以說明他們來戰的原因。起初,北戎侵伐齊國,諸侯派兵援救他,鄭公子忽最有功勞。當齊國人把食物贈送給諸侯時,派魯國大夫負責排定分送的次序,他按照諸侯爵位的班次,把鄭國排在後面。鄭國人很生氣,所以就向齊國請求出兵,齊人又以衛國軍隊幫助他。所以經上不說是侵伐,並且鄭國主戰,而先寫齊、衛,是依照王爵為高下的緣故。 桓公十一年(公元前七○一年) 經 十有一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盟於惡曹。 傳 十一年春,齊、衛、鄭、宋盟於惡曹1。 今注 1 惡曹:服虔說:經不書宋,因為宋後盟。杜預註:惡曹地闕,不知今何地名。 今譯 十一年,春,齊國、衛國、鄭國和宋國會盟於惡曹。 傳 楚屈瑕1將盟貳、軫2,鄖3人軍於蒲騷4,將與隨、絞5、州6、蓼7,伐楚師,莫敖患之8。鬬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9,且日虞四邑之至10也,君11次於郊郢12,以御四邑,我以銳師宵加13於鄖,鄖有虞心14而恃其城15,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16。」莫敖曰:「盍17請濟師18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19,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20,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21。」對曰:「卜以決疑22,不疑何卜23?」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24而還。 今注 1 屈瑕:屈姓為楚大姓,楚武王生子瑕封於屈,因以為氏。 2 貳、軫:皆匽姓國,在今湖北省應山縣境。 3 鄖:音雲,是國名,鄖姓。在今湖北省雲夢湖旁。 4 蒲騷:在今湖北省應城縣北三十里。 5 絞:國名,在今湖北省鄖陽縣西北。 6 州:國名,在今湖北省監利縣東三十里有州陵城。 7 蓼:音了,國名,在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八十里。 8 莫敖患之:莫敖是楚官名,就是屈瑕。患之指以鄖人這種做法為憂患。 9 必不誡:必然沒有防備。 10 日虞四邑之至:王念孫說:「《方言》及《廣雅》皆曰:『言日望四邑之至也。』」較杜注謂虞為度為優。 11 君:謂屈瑕。 12 郊郢:楚地,在今湖北省安陸縣有故郢城。 13 銳師宵加:精銳的軍隊夜中進兵。 14 鄖有虞心:鄖國有希望四邑來救的心。 15 而恃其城:而仗恃他的城近能守。 16 離:分離。 17 盍:何不。 18 濟師:增益軍隊。 19 商周之不敵:商指紂,周指武王,這是根據《尚書·泰誓》篇「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20 成軍以出:將軍隊組織好出發。 21 卜之:占卜。 22 卜以決疑:占卜是為了解決疑難。 23 不疑何卜:沒有疑難又何必占卜。 24 卒盟:終於與貳、軫兩國盟誓。 今譯 楚國的屈瑕將要與貳國及軫國會盟。這時,鄖國人駐軍在蒲騷,將要與隨國、絞國、州國、蓼國一起攻伐楚國軍隊。莫敖屈瑕為此很發愁。鬬廉向他說:「鄖國人駐軍在他們的都城的郊外,必然沒有戒備,並且每天盼望四國軍隊的來臨。你去駐軍在郊郢以抵禦四國的軍隊,我用精銳的部隊趁夜向鄖國進兵。鄖國人的心裡希望著四國來救,而且仗恃著靠近自己的都城,因此不會有戰鬥的意志。若是擊敗了鄖國軍隊,四國必生離心。」莫敖說:「何不向國王請求援軍呢?」鬬廉回答說:「軍隊的勝利在於協作,不在於人數眾多。商紂和周武王兩人的軍隊數目相差很遠,是你所知道的。將軍隊組織好才前進,又為何要增兵呢?」莫敖說:「用占卜來決定吧!」鬬廉回答說:「占卜是為了解除疑慮,既沒有疑慮,何必要占卜?」於是,鬬廉擊敗了鄖國軍隊於蒲騷。莫敖完成了與貳國及軫國的會盟而後才回國。 傳 鄭昭公之敗北戎也1,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2,子無大援3,將不立4,三公子5皆君也。」弗從。 今注 1 鄭昭公之敗北戎也:已見桓公六年。 2 內寵:鄭莊公內寵的夫人甚多。 3 子無大援:沒有大國的援助。 4 將不立:因此不能繼立為君。 5 三公子:指子突、子亹、子儀。 今譯 當年鄭昭公擊敗北戎以後,齊國將把女兒嫁給他,鄭昭公推辭。祭仲對他說:「必要娶了才好。我們的國君有很多的內寵,您若沒有大國的援助,恐怕將不能繼立為國君。三位公子都是和您競爭君位的人。」但鄭昭公沒有聽他的話。 經 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 傳 夏,鄭莊公1卒。初,祭封人仲足2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3,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4女5於鄭莊公,曰:雍姞6,生厲公。雍氏宗7有寵於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8。曰:「不立突9,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10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 今注 1 鄭莊公:鄭伯寤生。 2 祭封人仲足:祭在今河南省中牟縣。封人是管封疆的小吏。 3 鄧曼:曼音萬,曼為鄧姓。 4 雍氏:姞姓,宋國的大夫。 5 女:以女嫁人曰女,是動詞。 6 雍姞:因為她是姞姓的女孩,女子稱姓不稱氏。姞音吉。 7 雍氏宗:雍氏的宗祖。 8 故誘祭仲而執之:所以引誘祭仲往宋國而將他擒獲。 9 突:厲公名。 10 求賂:要求賄賂。 今譯 夏天,鄭莊公逝世。起初,祭地的封人仲足得到莊公的寵信,莊公派他做卿,代表莊公迎娶鄧曼,生了昭公,所以祭仲立昭公為國君。而宋國大夫雍氏也曾把女兒雍姞嫁給鄭莊公,生了厲公。雍氏的宗人得到宋莊公的寵信,所以誘騙祭仲到宋國,然後把他抓起來,對他說:「不立公子突(厲公),就要你的性命。」同時也挾執厲公藉以求取賄賂。祭仲只好與宋人盟誓,然後帶著厲公回到鄭國,立他為國君。 經 秋七月,葬鄭莊公1。 今注 1 葬鄭莊公:鄭莊公卒方才三個月,就予以埋葬,可見甚速。此經無傳。 今譯 秋,七月,安葬鄭莊公。 經 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突歸於鄭,鄭忽出奔衛。 傳 秋九月丁亥,昭公1奔衛。己亥,厲公立。 今注 1 昭公:公子忽。 今譯 秋,九月丁亥,鄭昭公出奔到衛國。己亥,鄭厲公立為國君。 經 柔1會宋公、陳侯、蔡叔,盟於折2。 今注 1 柔:魯大夫。 2 折:魯地,今地名闕。此經無傳。 今譯 魯大夫柔會見宋公、陳侯及蔡叔,與他們盟誓於折。 經 公會宋公於夫鍾1。 今注 1 夫鍾:郕地,在今山東省寧陽縣盛鄉城北有夫鍾里。夫音扶。此經無傳。 今譯 魯桓公會見宋公於夫鍾。 經 冬十有二月,公會宋公於闞1。 今注 1 闞:在今山東省汶上縣西有闞亭在南旺湖中。此經無傳。 今譯 冬,十二月,魯桓公會見宋公於闞。 桓公十二年(公元前七○○年) 經 十有二年春正月1。 今注 1 《左氏春秋》每年必完備事實,此條仍沿此例,以後不再注。此經無傳。 今譯 十二年,春,正月。 經 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於曲池。 傳 十二年夏,盟於曲池1,平杞莒2也。 今注 1 曲池:魯地,在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有曲水亭。 2 平杞莒:自從隱公四年莒人伐杞,自是遂由魯國出面為講和平。 今譯 十二年,夏,會盟於曲池,為的是使杞國與莒國講和。 經 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於穀丘。 今譯 秋,七月丁亥,魯桓公會見宋公和燕人,盟誓於穀丘。 經 八月壬辰,陳侯躍1卒。 今注 1 陳侯躍:陳厲公,名躍。此經無傳。 今譯 八月,壬辰,陳侯躍逝世。 經 公會宋公於虛。 今譯 魯桓公會見宋公於虛。 經 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於龜。 今譯 冬,十一月,魯桓公會見宋公於龜。 經 丙戌,公會鄭伯,盟於武父。 今譯 丙戌,魯桓公會見鄭伯,盟誓於武父。 經 丙戌,衛侯晉卒。 今譯 丙戌,衛侯晉逝世。此經無傳。 經 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今譯 十二月,魯國和鄭國軍隊討伐宋國。丁未,交戰於宋。 傳 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1,宋成2,未可知也,故又會於虛3。冬,又會於龜4,宋公辭平5,故與鄭伯盟於武父6,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7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8。』無信也。」 今注 1 句瀆之丘:句音勾,瀆音豆,杜預與應劭皆謂穀丘,宋地。在今山東省曹縣北三十里,今其地名句羊店。 2 宋成:和宋國的和平。 3 虛:宋地,據《欽定春秋傳說彙纂》疑在今河南省睢縣境。 4 龜:宋地,《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亦疑在今河南省睢縣境。 5 辭平:拒絕講和。 6 武父:鄭地,在今山東省東明縣西南。 7 苟信不繼,盟無益:假使信用不能持久,會盟也沒用處。 8 君子屢盟,亂是用長:君子屢次會盟,而亂禍仍舊生長。此據《詩經·小雅》。 今譯 魯桓公想要促成宋國和鄭國和好。秋天,桓公與宋公會盟於句瀆之丘。因為宋國和平的誠意還不能確知,所以桓公又和宋公會盟於虛。到了冬天,桓公與宋公再會盟於龜。而宋公終於拒絕講和,所以桓公與鄭伯會盟於武父。於是就率領軍隊討伐宋國,與宋國交戰,因為宋國不講信用。君子說:「假使信用不能持久,會盟也沒有用處。《詩經·小雅》說:『君子屢次會盟,而亂事仍舊滋長。』這是不講信用的緣故。」 傳 楚伐絞1,軍其南門2。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3,請無 采樵者以誘之4 。」從之,絞人獲5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6,驅楚役徒7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8,而覆諸山下9,大敗之,為城下之盟10而還。伐絞之役11,楚師分涉於彭12,羅13人慾伐之,使伯嘉14諜之15,三巡數之16。 今注 1 絞:國名,在今湖北省鄖陽縣西北。 2 軍其南門:列軍在絞國都城的南門。 3 絞小而輕,輕則寡謀:絞國很小,而又輕敵,就寡少計策。 4 無 采樵者以誘之:不要派軍隊保衛楚國採薪的人,來引誘絞人。 音汗。 5 獲:捕獲楚人。 6 絞人爭出:絞人受了引誘,爭相出來。 7 驅楚役徒:驅逐楚國採薪的人。役徒是採薪的人。 8 坐其北門:看守都城的北門。 9 覆諸山下:設伏兵在山下。 10 城下之盟:不退兵而盟誓之謂,因為春秋時代,城下之盟是各國深以為恥的。 11 伐絞之役:役是戰役。 12 分涉於彭:彭是水名,《後漢書·地理志》:「房陵有築水。」築水就是彭水,房陵即今之湖北房縣。分涉指分批渡過。 13 羅:熊姓,在今之湖北省宜城縣西二十里羅川城。 14 伯嘉:是羅大夫。 15 諜之:暗中來窺伺。 16 三巡數之:分三次才數清楚國軍隊的數目。 今譯 楚國攻伐絞國,列軍在絞國都城的南門。莫敖屈瑕說:「絞國弱小而輕薄,輕薄就少有計謀。請不要派軍隊保衛我國採薪的人,以引誘絞國人。」就照他的話辦,絞國人捕獲了三十個楚國人。第二天,絞國人爭相出城,到山中去追逐楚國的採薪人。楚國人就守住絞國的北門,而把軍隊埋伏在山下,終於大敗絞國人,訂立了城下之盟而回。在這次攻伐絞國的戰役中,楚國軍隊分批渡過彭水,羅國人想乘機攻擊他們,便派伯嘉去暗中窺伺,分三次才數清楚國軍隊的數目。 桓公十三年(公元前六九九年) 傳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鬬伯比送之,還,謂其御1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2。」遂見楚子曰:「必濟師3。」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4。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5,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6以德,而威莫敖以刑7也。莫敖狃8於蒲騷之役9,將自用也10,必小羅,君若不鎮撫11,其不設備12乎?夫13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14,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15,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16也!不然,夫17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18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19於師曰:「諫者有刑20。」及鄢21,亂次以濟22,遂無次,且不設備23。及羅,羅與盧戎24兩軍之25,大敗之。莫敖縊26於荒穀27,群帥囚於冶父28,以聽刑。楚子曰:「孤29之罪也,皆免之30。」 今注 1 其御:鬬伯比的車夫。 2 舉趾高心不固矣:腳抬得很高,證明他的心不定。 3 必濟師:必須增加軍隊。 4 鄧曼:是楚武王的夫人,鄧國之女,曼姓。 5 大夫其非眾之謂:大夫指鬬伯比。他所說並非指增加軍隊。 6 諸司:指百官而言。 7 威莫敖以刑:用刑罰來威嚇莫敖。 8 狃:習慣而不以為意。 9 蒲騷之役:在桓公十一年。 10 將自用也:自以為上次蒲騷之役的勝利,而信用自己。 11 鎮撫:鎮壓撫綏之謂,此有戒飭莫敖之意。 12 其不設備:將不備戰。 13 夫:指第三者,即鬬伯比而言。 14 訓眾而好鎮撫之:訓誡眾人而善於鎮壓撫綏他們。 15 勸之以令德:用美善的德行來規勸他。 16 天之不假易:王念孫說:「假易,猶寬縱也。天不假易謂天道之不相寬縱也。」 17 夫:仍指鬬伯比。 18 賴:據《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賴國在今河南省商城縣南名賴亭。 19 徇:遍布命令。 20 諫者有刑:凡諫諍者即處以極刑。 21 鄢:現在湖北省宜城縣南有宜城故城即古鄢國。今按《水經注》,鄢水亦名宜水,此即洪亮吉所謂淇水。 22 亂次以濟:過河的時候,不按著軍隊的行列。 23 且不設備:並且不預為戒備。 24 盧戎:盧在今湖北省南漳縣東五十里。 25 兩軍之:兩邊軍隊來攻擊莫敖。 26 縊:初民社會相信身體若在生時受有傷害,其痕跡必帶在死後,英人弗來則(H.G.Frazer)對此有專文研究。所以春秋時,人仍不欲以劍器自殺,而必自縊,以保存屍體。這種思想一直至清代新刑律以前,歷代斬頭皆重於絞刑,即由於此。 27 荒穀:在今湖北省江陵縣東,據《荊州記》,州東三里,有三湖,湖東有水,名荒穀。 28 冶父:今湖北省江陵縣東。《水經注》:「荒穀東岸有冶父城。」 29 孤:楚稱王,故自稱曰孤。 30 皆免之:赦免諸將領的罪。 今譯 十三年,春,楚國的屈瑕將去攻伐羅國。鬬伯比為他送行,回來以後,對他的車夫說:「莫敖必定要失敗的。他的腳抬得很高,證明他的心不定。」於是就去見楚子,對楚子說:「必要增加軍隊支援屈瑕才好。」楚子拒絕。楚子進到室內,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夫人鄧曼。鄧曼說:「他所說的並不是指增加軍隊,而是說您安撫小百姓要用誠信,訓示諸位官員要用德行,而威臨莫敖要用刑罰。莫敖習慣於蒲騷之役的勝利,而信用自己的才幹,必定小看了羅國。您若不加以鎮壓撫綏,豈不是等於不備戰嗎?他的意思當然是說,您應該訓誡眾人而好好地鎮壓撫綏他們,召集諸位官員而用美德規勸他們,親見莫敖而告訴他天道的不相寬縱。不然,他難道不知道楚國軍隊已經都動員了嗎?」楚子就派賴國人去追莫敖屈瑕,沒有追到。莫敖派人在軍中發布命令說:「凡諍諫的人就處以極刑。」軍隊到達鄢水邊,渡河的時候,行列大亂,於是全軍就不再有秩序,並且毫無戒備。到達羅國,羅國與盧戎的軍隊兩面合攻莫敖,完全把他擊敗。莫敖上吊自殺於荒穀,其他諸位將領被囚在冶父,以聽候判罪。楚子說:「這是我的罪,把他們都赦免了吧!」 經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傳 宋多責賂於鄭1,鄭不堪命2,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3,後也4。 今注 1 宋多責賂於鄭:桓公十一年,宋執厲公而求賂,現在他要求的賂增加了。 2 鄭不堪命:鄭人不能夠忍受。 3 不書所戰:不把作戰的地方寫出來。 4 後也:因為魯桓公到的時候甚晚。 今譯 宋國向鄭國要求增加賄賂,鄭國人不能忍受他的要求,所以就借著紀國與魯國的軍隊和齊國、宋國、衛國、燕國的軍隊作戰。沒有記載會戰的地方,是因為魯桓公到得太遲。 經 三月,葬衛宣公1。 今注 1 衛宣公:名晉。此經無傳。 今譯 三月,安葬衛宣公。 經 夏大水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夏,發生大水災。 經 秋七月。 今譯 秋,七月。 經 冬十月。 今譯 冬,十月。 傳 鄭人來請修好1。 今注 1 來請修好:因為魯國幫助伐宋,所以要求重新修好。 今譯 鄭國人來魯國請求重新修訂兩國的和約。 桓公十四年(公元前六九八年) 經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會鄭伯於曹。 傳 十四年春,會於曹,曹人致餼1,禮也2。 今注 1 致餼:餼是未熟的食物;因為魯國與鄭公會於曹,曹伯當然與會。 2 禮也:因為曹是地主,其贈送食物,這是合於道理的。 今譯 十四年,春,魯桓公與曹伯會見於曹。曹國人贈送生的食物,這是合於禮的。 經 無冰1。 今注 1 無冰:表示不合於季節。此經無傳。 今譯 沒有冰雪。 經 夏五1。 今注 1 夏五:竹簡因年久損壞,並非不書月,含有深文大義。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 經 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傳 夏,鄭子人1來尋盟2,且修曹之會3。 今注 1 子人:弟語。 2 尋盟:重申以前的舊盟。 3 且修曹之會:並且修好最近與曹的盟會。 今譯 夏,鄭伯的弟弟子人來魯國重申以前的舊盟,並且修訂最近在曹國的會盟。 經 秋八月壬申,御廩災。乙亥,嘗。 傳 秋八月壬申,御廩1災2。乙亥,嘗3,書不害也4。 今注 1 御廩:魯侯親耕所得的食糧,儲藏的倉庫。 2 災:為火所焚。 3 嘗:祭祖先的意思。 4 書不害也:谷被災,而能祭祀祖先,可見御廩是未受災害的。 今譯 秋,八月壬申,天火焚燒魯國的御廩。乙亥,祭祀祖先。記載這件事表示天火併未損害祭祀用的穀物。 經 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1卒。 今注 1 祿父:齊僖公,隱公六年曾與魯國盟於艾。齊僖公的時候,齊國已經相當地強盛,所以《國語·齊語》稱他為「小霸」。 今譯 冬,十二月丁巳,齊僖公祿父逝世。 經 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 冬,宋人以1諸侯2伐鄭,報宋之戰3也。焚渠門4,入及大逵5,伐東郊6,取牛首7,以大宮8之椽9歸為盧門10之椽。 今注 1 以:借。 2 諸侯:經所說的齊、蔡、衛、陳各國的軍隊。 3 報宋之戰:宋之戰在桓公十二年。 4 渠門:是鄭國都城的城門。 5 大逵:是鄭國的大路,路寬度能容九輛車並行。 6 東郊:鄭國都城的郊外。 7 牛首:在今河南省陳留縣西南十一里有牛首城。今按《水經注》說:「敘沙水所逕有牛首亭。」 8 大宮:大音泰。大宮是鄭祖廟。 9 椽:音船。上承屋瓦的圓木。 10 盧門:宋城門。 今譯 冬,宋國人借著諸侯的軍隊攻伐鄭國,用以報復桓公十二年的宋之戰。諸侯的軍隊焚燒鄭國都城的渠門,進軍到達寬大的車道,攻伐鄭國都城的東郊,占領牛首,並帶回鄭國大宮的椽木做宋國盧門的椽木。桓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九七年) 經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傳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10來求車,非禮2也。諸侯不貢車服3,天子不私求財4。 今注 1 家父:是周天王的大夫。 2 非禮:不合於禮。 3 不貢車服:因為車及服皆由天子所賜,而不是諸侯可以上貢於天子的。 4 不私求財:諸侯有定規並經常貢獻,除此以外,天子不能向他們索取。 今譯 十五年,春,周桓王派他的大夫家父來魯國要求貢車,這是不合禮的。因為諸侯不能向天子進貢車輛和衣服,天子不能自己向諸侯索取財物。 經 三月乙未,天王崩1。 今注 1 天王崩:天王即周桓王,共在位二十三年。此經無傳。 今譯 三月乙未,周桓王崩逝。 經 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四月己巳,安葬齊僖公。 傳 祭仲專1,鄭伯患之2,使其婿雍糾3殺之,將享諸郊4,雍姬5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6?」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7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8,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9。」祭仲殺雍糾,屍諸周氏之汪10。公載以出11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12。」 今注 1 祭仲專:鄭大夫祭仲很專權。 2 鄭伯患之:鄭伯是厲公;患之是以祭仲專權為患。 3 雍糾:是祭仲女婿的名字。 4 將享諸郊:在鄭都城郊外,享宴祭仲。 5 雍姬:祭仲之女,雍糾之妻。祭國是周公之後,故姬姓。 6 父與夫孰親:父親與丈夫誰比較與我親近。 7 胡可比:胡即何。何能相比較。 8 雍氏舍其室:雍氏指雍糾;舍其室指不在他的家中設宴。 9 吾惑之以告:我對這件事很疑心,所以將這件事告訴你。 10 屍諸周氏之汪:汪是水池,在鄭國都城中;周氏是鄭大夫;屍是動詞,將雍糾被殺的屍首陳列出來以示眾。 11 公載以出:厲公將雍糾的屍體擱在車上,同離鄭國。 12 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假若與婦人相計謀,他的死也是應當的。 今譯 鄭國的大夫祭仲專權,鄭厲公憂患他的專權,便派祭仲的女婿雍糾去殺他。雍糾將要在都城的郊外享宴祭仲,雍糾的妻子知道了這件事,便去問她的母親說:「父親與丈夫誰跟我關係比較親近?」她的母親說:「任何男子都可能成為一個婦人的丈夫,但父親卻只有一個而已,怎麼可以相比呢?」於是她告訴祭仲說:「雍糾不在家裡設宴請您,而將要在郊外設宴請您,我很疑惑,所以把它告訴您。」祭仲便殺死雍糾,把他的屍體暴露在周氏的水池邊。鄭厲公用車子載了雍糾的屍體離開鄭國,說:「與婦人相計謀,他的死是應該的。」 經 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傳 夏,厲公1出奔蔡。 今注 1 厲公:鄭伯突。 今譯 夏,鄭厲公出奔到蔡國。 經 鄭世子忽復歸於鄭。 傳 六月乙亥,昭公1入。 今注 1 昭公:經所言之鄭世子忽。 今譯 六月乙亥,鄭昭公進入鄭國,恢復他的君位。 經 許叔入於許。 傳 許叔1入於許。 今注 1 許叔:許莊公弟。隱公十一年,鄭莊公所說:「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所以鄭莊公一死,許叔就入於許都城。 今譯 許叔進入許國都城。 經 公會齊侯於艾。 傳 公會齊侯於艾,謀定許1也。 今注 1 謀定許:因為許叔進入許都,所以魯齊兩公想安定許國。 今譯 魯桓公會見齊侯於艾,謀劃安定許國的辦法。 經 邾人、牟1人、葛2人來朝。 今注 1 牟:在今山東萊蕪縣東二十里。 2 葛:在今河南省寧陵縣葛城,在汴水之南。 今譯 邾人、牟人和葛人來魯國朝見。 經 秋九月,鄭伯突入於櫟。 傳 秋,鄭伯因櫟1人殺檀伯2,而遂居櫟。 今注 1 櫟:在今河南省禹縣,在新鄭縣西南九十里。 2 檀伯:鄭國守櫟的大夫。 今譯 秋,鄭厲公利用櫟人殺死檀伯,因而就居住在櫟。 經 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於袲,伐鄭。 傳 冬,會於袲1,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2。 今注 1 袲:音移。宋地,在今安徽省宿縣。《後漢志》註:「袲一名犖。」 2 弗克而還:仗不能打勝,就各自回國。 今譯 冬,魯桓公與宋公、衛侯、陳侯會見於袲,謀劃討伐鄭國,目的是要把鄭厲公納歸鄭國。但是戰事沒有成功而各自回國。 桓公十六年(公元前六九六年) 經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於曹。 傳 十六年春正月,會於曹,謀伐鄭1也。 今注 1 謀伐鄭:因為去年冬,曾謀伐鄭,納厲公,但是不能成功,所以現在又討論這件事。 今譯 十六年,春,正月,魯桓公會見宋公、蔡侯、衛侯於曹,謀劃討伐鄭國。 經 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傳 夏,伐鄭1。 今注 1 夏,伐鄭:夏天各諸侯方實行伐鄭。 今譯 夏,魯桓公會合宋公、衛侯、陳侯、蔡侯,共同討伐鄭國。 經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 傳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1也。 今注 1 以飲至之禮:《左傳·桓公二年》說:「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飲至的禮節亦應當在廟,所以史官就記載在竹簡上。 今譯 秋,七月,魯桓公討伐鄭國以後回到魯國,舉行飲至的典禮。 經 冬,城向。 傳 冬,城向,書時1也。 今注 1 書時:因為不妨害農時,所以書時。 今譯 冬,修築向邑的城牆,記載這件事表示它合於時宜。 經 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 初,衛宣公烝於夷姜1,生急子。屬諸2右公子3,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4,夷姜縊5。宣姜6與公子朔構7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8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9。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10,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11,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12,此何罪13?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14,立公子黔牟15,惠公16奔齊。 今注 1 烝於夷姜:在初民社會的時代,貴族是多妻制度,所以有媵娣制,由此而又發生了烝報制,這是兩件相連的制度。烝是在父親死後,除其生母外,皆可娶為己妻,所生的兒子,其地位亦同嫡子相等。至春秋時代,這種制度仍舊通行,但見於《左傳》所記載者只有六、七條,皆出於政治原因而有所記載,其餘不發生政治問題的,而不見於記載的,想必不可勝數,其詳見我所著《中國古代社會史》。夷姜是宣公的庶母。 2 屬諸:託付給。 3 右公子:是右媵所生的兒子。 4 左公子:左媵所生的兒子。 5 夷姜縊:縊就是上吊自殺,是因為失寵。縊亦見桓公十三年「莫敖縊於荒穀」注。 6 宣姜:宣公先為急子所娶,而後又自娶的齊國女子。 7 構:用言語陷害。 8 莘:衛地,在今山東省莘縣北莘田故城。《水經注》說:「莘亭道阨限蹊要。自衛適齊之道也。」 9 使行:使他趕緊離開衛國。 10 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惡即安能。捨棄父親的命令,這種兒子做何用處? 11 載其旌以先:旌是急子所用的旌旗,旗上繪有他所代表的標幟,就驅車先走。 12 我之求也:這是我所求的。 13 此何罪:此是指壽子:他有什麼罪要被殺? 14 左公子洩,右公子職:左公子名洩,右公子名職。 15 黔牟:是宣公所庶出的公子。 16 惠公:經所寫的衛侯朔。 今譯 起初,衛宣公娶他的庶母夷姜,生急子,把急子託付給右公子。後來衛宣公為急子娶一位齊國的女子,因為她長得美,宣公便自己娶了她,生壽及朔兩人。把壽託付給左公子。夷姜因為失寵上吊自殺了。宣姜和公子朔陷害急子,宣公就派急子到齊國去。另外派一名惡盜在莘的地方等候,要把急子殺害。壽子知道這個陰謀,就告訴急子,要他趕緊離開衛國。急子不肯那麼做,說:「捨棄父親的命令,這種兒子做何用處?若是世界上有無父的國家,才可以那麼做呢!」等到他要出發去齊國時,壽子用酒為他餞行,讓急子喝醉,自己載著急子的旌旗先走,惡盜就把他殺了。等到急子趕到說:「要死的是我呀!他有什麼罪呢?請殺了我吧!」惡盜便又把他殺死。因此左、右兩公子怨恨衛惠公(公子朔)。十一月,左公子洩和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為國君,惠公出奔到齊國。 桓公十七年(公元前六九五年) 經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於黃。 傳 十七年春,盟於黃1,平齊、紀,且謀衛2,故也。 今注 1 黃:《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說:博興左近有黃山,黃阜,黃大約在附近。 2 謀衛:因為衛國把惠公驅逐出來。 今譯 十七年,春,魯桓公與齊侯及紀侯會盟於黃,使齊國與紀國講和,並且為了謀劃衛國的事。 經 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於趡。 傳 及邾儀父盟於趡1,尋蔑之盟2也。 今注 1 趡:魯地,在今山東省泗水縣與鄒縣之間。 2 蔑之盟:在隱公元年。 今譯 魯桓公及邾儀父會盟於趡,為的是重申隱公元年在蔑地的盟約。 經 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於奚。 傳 夏,及齊師戰於奚1,疆事2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3來告。公曰:「疆埸之事4,慎守其一5,而備其不虞6,姑盡所備7焉。事至而戰8,又何謁9焉?」 今注 1 奚:魯地,在今山東省滕縣南、奚公山下有奚水。《水經注》:「夏車正,奚仲之國也。山下有奚仲冡。」 2 疆事:爭疆界的事。 3 疆吏:守疆界的官吏。 4 疆埸之事:指疆界的事情。 5 慎守其一:對於一國的事情要謹慎守備,無使人來侵我。 6 不虞:不是意料中的事。 7 姑盡所備:暫且盡己力以防備。 8 事至而戰:意外的事發生,立刻就作戰。 9 又何謁:又何必來見我請命。 今譯 夏,魯國軍隊與齊國軍隊交戰於奚,為了爭疆界的緣故。在那時,齊國人侵略魯國的邊疆,守疆的官吏來報告,魯桓公對他說:「疆界的事情,是你所要謹慎守備的,不要使人來侵犯,而且要時時防備意外的事故。平時暫且盡你所能去防備,一旦意外的事故發生了,就要為保衛邊疆而戰,又何必來謁見請命呢?」 經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傳 蔡桓侯1卒,蔡人召蔡季2於陳。 今注 1 蔡桓侯:經說的蔡侯封人。 2 蔡季:是桓侯的弟弟。桓侯無子,故蔡人歡迎蔡季而立之。 今譯 蔡桓侯逝世。蔡國人召請在陳國的蔡季回國。 經 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 傳 秋,蔡季自陳歸於蔡,蔡人嘉之1也。 今注 1 蔡人嘉之:因為蔡人歡迎他,所以以字告魯國。 今譯 秋,蔡季從陳國回到蔡國,蔡國人很歡迎他。 經經癸巳,葬蔡桓侯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癸巳,安葬蔡桓侯。 經 及宋人、衛人伐邾。 傳 伐邾,宋志1也。 今注 1 宋志:因為邾與宋兩國爭疆界,而魯國聽從宋國的要求,遂違背趡之盟而伐邾。 今譯 魯國違背盟約討伐邾國,這是因為聽從了宋國的請求。 經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1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2,日官居卿3以 日4,禮也。日御不失日5,以授百官於朝6。 今注 1 官失之:是官記載的錯誤。 2 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與日御這兩種官,皆是管理天象的。 3 居卿:等於卿的地位。 4 日: 音底,等於平。 日即平歷數。 5 日御不失日:諸侯的日御也不失落曆書。 6 授百官於朝:交給諸侯的百官,公布於朝廷。 今譯 冬,十月朔日,發生日食,沒有記載日子的干支,因為官員的記載錯失。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雖不是六卿之一但地位等於卿,用這個職位平制歷數,是合於禮的。諸侯的日御不失落日官所制的曆書,用以授給百官,公布於朝廷。 傳 初,鄭伯1將以高渠彌2為卿,昭公惡之3,固諫不聽4,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5,君子謂昭公知所惡6矣。公子達7曰:「高伯8其為戮乎?復惡已甚9矣!」 今注 1 鄭伯:新近卒的鄭莊公。 2 高渠彌:鄭大夫。 3 昭公惡之:昭公是公子忽。惡之是厭惡高渠彌。 4 固諫不聽:堅持諫諍,不為接受。 5 公子亹:昭公弟,亹音尾。 6 君子謂昭公知所惡:此言亦見《韓非子》。所以劉師培遂據此力駁《左傳》中所有「君子曰」皆為劉歆所加的說法。 7 公子達:魯大夫,《韓非子》作公子圉。 8 高伯:高渠彌。 9 復惡已甚:復是報復。此指高渠彌報復的手段太過分。 今譯 起初,鄭莊公將以高渠彌做卿,鄭昭公厭惡高渠彌,堅持諫諍,莊公不肯聽從。等到昭公立為國君,高渠彌畏懼昭公會殺他,就在辛卯那天,弒昭公,而立公子亹為國君。君子說,昭公深知自己所厭惡的人。魯國大夫公子達說:「高渠彌將來被殺是應該的。他報復昭公對他的厭惡實已太過分了。」 桓公十八年(公元前六九四年) 經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傳 十八年春,公將有行1,遂與姜氏如齊2。申 3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4也,謂之有禮5,易此必敗。」公會齊侯於濼6,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7,公謫之8,以告9。 今注 1 公將有行:桓公將出國。 2 如齊:如是往。往齊國的意思。 3 申 :魯大夫。 4 無相瀆:不要相互違背。 5 謂之有禮:如此則很合於傳統。 6 濼:音洛。濼水在今山東省歷城縣西北入濟水。 7 齊侯通焉:服虔說:旁淫曰通。 8 公謫之:桓公譴責她。 9 以告:文姜告訴齊襄公。 今譯 十八年,春,魯桓公將出國,於是與夫人姜氏一起往齊國去。申 說:「女子有夫家,男子有妻室,不互相違背,才叫作有禮。若改變了這個原則,必定要失敗的。」桓公與齊侯會見於濼水,然後就與文姜一起到齊國都城。齊侯與文姜通姦,桓公譴責她,她就告訴齊侯。 經 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 傳 夏四月丙子,享公1,使公子彭生2乘公3,公薨於車4。 今注 1 享公:齊襄公為魯桓公設享宴的禮。 2 彭生:齊大夫。 3 乘公:為魯侯御車。 4 公薨於車:彭生多力,拉公幹(脅也),而殺桓公。 今譯 夏,四月丙子,齊侯設宴款待桓公,派公子彭生為桓公駕車,桓公薨逝在車上。 經 丁酉,公之喪至自齊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丁酉,桓公的靈柩被從齊國送回魯國。 傳 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1,不敢寧居2,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3,惡於諸侯4,請以彭生除之5。」齊人殺彭生6。 今注 1 寡君畏君之威:我們的國君畏懼齊國國君的威嚴。 2 不敢寧居:不敢安寧地居住在魯國。 3 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他已經到了齊國行禮,而不回到魯國,不知道應當歸罪何人。 4 惡於諸侯:這種恥辱的壞聲名,使各國諸侯全知道。 5 請以彭生除之:請用彭生除去恥辱的壞聲名。 6 齊人殺彭生:魯史沒有寫在竹簡上,第一是因為彭生只是齊大夫,照例大夫被殺,不書在竹簡上;第二是因為魯國認為牽連到桓公之死。 今譯 魯國人通告齊國說:「我國的國君畏懼您齊君的威望,不敢安寧地居住在我國內,而來齊國修續兩國舊有的和好,行禮完畢而不能返魯國。我們不知道應該歸罪於誰,這種恥辱的壞聲名,諸侯全都知道了。請用彭生來雪除我國這種恥辱。」齊國人就殺了彭生。 經 秋七月。 傳 秋,齊侯師1於首止2,子亹會之,高渠彌相3。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 4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5,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6。人曰:「祭仲以知免7。」仲曰:「信也8。」 今注 1 師:率領軍隊。 2 首止:衛地,在今河南省睢縣東南首鄉。《欽定春秋傳說彙纂》以為此地屬宋,而非如杜預所說的屬衛。 3 相:相禮。 4 :是車裂,為刑罰的一種。 5 逆鄭子於陳:鄭子是昭公之弟子儀。往陳國去迎接昭公的弟弟子儀。 6 稱疾不往:自稱有病,不往相禮。 7 以知免:知音智,與祭仲「知之」的知音不同。用聰明而免除了殺身的禍害。 8 信也:說得很對。 今譯 秋,齊侯率領軍隊駐在首止。鄭國的子亹與齊侯會見,高渠彌同去相禮。七月戊戌,齊國人殺死了子亹,而車裂高渠彌。鄭大夫祭仲到陳國迎接昭公的弟弟子儀,而立他為國君。這次子亹去會齊侯,祭仲知道齊侯的目的,所以自稱有病,不肯同往相禮。有人說:「祭仲因他的聰明而免除了殺身之禍。」祭仲說:「說得很對。」 經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1。 今注 1 葬我君桓公:距離桓公之被害,已經九個月,葬得甚為遲緩。此經無傳。 今譯 冬,十二月己丑,安葬我魯國的國君桓公。 經 周公1欲弒莊王2而立王子克3,辛伯4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5。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6周公。辛伯諫曰:「並後7,匹嫡8,兩政9,耦國10,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11。 今注 1 周公:名黑肩,是王卿士。 2 莊王:是桓王太子。 3 王子克:是莊王弟子儀。 4 辛伯:周大夫。 5 燕:是姬姓伯爵,周武王封召公奭於燕,在今北京市。 6 屬諸:託付給。 7 並後:妾如後。 8 匹嫡:庶同嫡一樣。 9 兩政:王引之說:「正與政相通,兩政者,寵臣之權與正卿相敵也。」而認為杜注的兩政為臣擅命是不對的。 10 耦國:大都與都城相同。 11 故及:所以及於禍難被殺。 今譯 周公黑肩想弒周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把消息告訴莊王,於是就與莊王殺死周公黑肩,而王子克出奔到燕國。起初,子儀(王子克)得到周桓王的寵愛,把他託付給周公,辛伯曾勸諫周公說:「妾與後並位,庶子與嫡子匹敵,權臣與卿士爭政權,大都與國都一般大,這都是亂事的本源。」周公不聽他的話,所以及難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