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今注今譯 · 卷一
隱公
隱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
傳 惠公1元妃2孟子3。孟子卒4,繼室5以聲子6生隱公7 。宋8武公9生仲子10,仲子生而有文11在其手12,曰為魯夫人13,故仲子歸14於我15。生桓公而惠公薨16,是以隱公立而奉之17。
今注
1 魯惠公:魯為周文王第四子周公旦之子伯禽所封,初封在今河南省魯山縣;及成王滅武庚踐奄以後,遂改封於今山東省曲阜縣,國名仍舊曰魯不改,以上皆見傅斯年先生《大東小東說》。伯禽至惠公凡十二君。惠公為孝公子,名弗皇(此據杜注,《史記·魯世家》作「弗湟」),諡法「愛人好與曰惠」。
2 元妃:嫡夫人。
3 孟子:宋國,子姓,長女為孟子。
4 卒:死亡。
5 繼室:古者貴族娶夫人時,以姪或娣從嫁,名曰媵。姪是兄的女兒,娣是女弟。及夫人卒後,則以媵治內室曰繼室。
6 聲子:孟子之妹或姪,諡法「不生其國曰聲」。
7 隱公:惠公與聲子所生之子,名息姑,諡法「不屍其位曰隱」。
8 宋:子姓,周公成王滅武庚以後,封殷帝乙之子微子啟為宋公,在今河南省商丘縣。
9 武公:為微子九世孫。
10 仲子:孟子之妹。
11 文:手紋亦曰文。
12 手:手掌。
13 魯夫人:按《石經》古文魯作 ,魯夫人作「 夫人」,手紋或有近似之者。
14 歸:女子謂嫁人為歸。
15 我:指魯而言。
16 生桓公而惠公薨:生桓公以後而惠公死,非同年的事。諸侯死曰薨。
17 立而奉之:隱公攝政而奉敬桓公。
今譯
魯惠公的嫡夫人叫孟子。孟子死後,以聲子為繼室,聲子生了隱公。宋武公生次女仲子,仲子生來手中就有手紋。手紋上說「為魯夫人」,所以仲子嫁到我魯國。仲子生了桓公。惠公薨以後,隱公雖嗣立,但出於攝政的緣故,仍奉敬桓公。
經 元年,春王正月。
傳 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春王周正月1不書即位2攝也3。
今注
1 周正月:杜注,言周以別夏、殷。所以說周正月者,因為春秋的時代,各國各用自己的正朔。比如,晉國就是用的夏正,以正月為歲首。宋國是用的殷正,以十二月為歲首;而只有遵守周正者,方用周正,以十一月為歲首。這些我們皆是根據《左傳》本身就可以考察明白的。
2 不書即位:不修即位之禮,故史不書於策。
3 攝也:鄭玄《周禮》註:攝,訓為代,或云:攝,假也。洪亮吉說,杜預本此。
今譯
元年,春,王周的正月,經上不記載魯隱公即位,是因為他攝政。
經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
傳 三月,公及邾1儀父2盟於蔑3,邾子克4也。未王命,故不書爵5,曰「儀父」,貴之6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今注
1 邾:曹姓,祝融八姓之一,周武王封邾俠為附庸。今為山東省鄒城縣。
2 儀父:是邾子克的字。
3 蔑:魯地,據《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說,今泗水縣東北四十五里有姑蔑故城。
4 邾子克:是儀父的名。
5 爵:是周王所封的爵位。
6 貴之:是尊敬他。
今譯
三月,隱公及邾儀父結盟於蔑。邾儀父就是邾子,名字叫克。因他尚未受周王的賜命,所以不記他的爵位,稱他的字儀父,是尊敬他。隱公攝位,想要尋求和好於邾國,所以和邾國締結蔑之盟。
傳 夏,四月,費伯1帥師城郎2,不書,非公命也3。
今注
1 費伯:魯大夫。費庈夫食邑於費,讀如字,與季氏費邑讀曰祕者有別,在今山東省魚台縣西南。
2 城郎:魯邑,在今山東省魚台縣東北九十里。《說文》:郎,魯亭也。洪亮吉說,杜預本此。
3 非公命也:不寫在策上,因這不是遵守魯侯的命令。
今譯
夏,四月,費伯率領軍隊去築郎城,經上不記載,因為這不是出於隱公的命令,不記於策書上。
經 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傳 初,鄭1武公2娶於申3,曰武姜4,生莊公及共叔段5。莊公寤生6,驚7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8。愛共叔段欲立9之,亟10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11,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12,佗邑唯命13。」請京14。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15曰:「都城過百雉16,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17,中五之一18,小九之一19,今京不度20,非制21也,君將不堪22。」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23?」對曰:「姜氏何厭24之有,不如早為之所25。無使滋蔓26,蔓難圖也27。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28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29,子姑30待之。」既而大叔命西鄙31、北鄙貳32於己。公子呂33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34。」公曰:「無庸35,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36,至於廩延37。子封38曰:「可矣!厚39將得眾40。」公曰:「不義不昵41,厚將崩42。」大叔完聚43,繕44甲兵45,具46卒乘47,將襲鄭48,夫人將啟49之,公聞其期50,曰:「可矣51!」命子封帥車二百乘52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53。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54。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55,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56,稱鄭伯57譏失教58也。謂之鄭志59,不言60齣奔難之61也。」遂寘62姜氏於城潁63,而誓之曰:「不及黃泉64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65為潁穀66封人67。聞之有獻68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69。公問之。對曰:「小人70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71,請以遺72之。」公曰:「爾有母遺,繄73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74焉?若闕75地及泉,隧76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77:「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78!」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79。」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80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81,永錫82爾類83。』其是之謂乎84。」
今注
1 鄭:在今河南省新鄭縣。最初是周宣王封他的弟弟桓公友於鄭,在今陝西的華縣,至幽王時周亂,桓公遂寄孥於虢、檜,他的兒子武公與平王一齊東遷,遂住於其地,所以名為新鄭。
2 武公:桓公友之子。
3 申: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陽縣北二十里。
4 武姜:因為申氏出於伯夷,見於《國語》,所以他是屬於姜姓。
5 共叔段:共叔並非諡法,因為他失敗以後出奔共國,所以稱為共叔。
6 寤生:應劭《風俗通》曰:「兒墮地能開目視者為寤生。」又一說:《說文》:「寤,逆也。」凡婦人產子,首先出者為順,足先出者為逆。
7 驚:使她害怕。
8 故名曰寤生,遂惡之:就給他取個名字叫寤生,因此就不喜歡他。
9 立:立為太子。
10 亟:屢次。
11 制:岩邑也。今河南省汜水縣。
12 虢叔死焉:杜注,虢叔是東虢君也。恃制岩險而不修德,鄭滅之。
13 佗邑唯命:隨便你找其他的城皆可以。
14 京:在今河南省滎陽縣東南二十里。
15 祭仲:祭音同寨,是鄭國大夫。
16 雉:據孔疏:賈逵、馬融、鄭玄、王肅之徒,為古學者,皆雲雉長三丈。據《禮記疏》:古《春秋左氏》說:百雉當長三百丈,方五百步。《左氏春秋》說:「一丈為板,板廣二尺,五板為堵,一堵之牆,長丈高丈。三堵為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以度其長者用其長,以度其高者用其高也。」孔疏是引《五經異義》,按諸說不同,杜預本賈說。
17 大都不過參國之一:最大的城不能超過都城的三分之一。
18 中五之一:中等的城不超過都城的五分之一。
19 小九之一:小城不超過都城的九分之一。
20 不度:不合法度。
21 非制:非先王的制度。
22 不堪:不能忍受。
23 焉辟害:安能躲避禍害。
24 厭:滿足。
25 早為之所:顧炎武說「言及今制之」。
26 無使滋蔓:服虔說:「滋是益也。蔓是延也。」謂無使其益延長也。
27 蔓難圖也:延長以後,就很難解決。
28 寵弟:喜愛的弟弟,指共叔段。
29 斃:韋昭《國語注》,斃,踣也,亦即前覆。杜注本此。
30 姑:姑且。
31 鄙:指鄭國的邊邑。
32 貳:有二心。
33 公子呂:字子封,鄭大夫。
34 無生民心:不要使人民發生禍心。
35 無庸:不用。
36 己邑:自己的屬邑。
37 廩延:鄭地名,在今河南省延津縣北十五里。
38 子封:公子呂。
39 厚:土地廣大。
40 得眾:收得民眾。
41 不義不昵:不義於君,不親於兄。
42 崩:敗壞的意思。
43 完聚:服虔注以聚為聚禾黍也。按:完聚以服說為長。完指修城郭,聚指聚糧食。
44 繕:修整。
45 甲兵:盔甲與武器。
46 具:預備。
47 卒乘:步兵及車輛。
48 襲鄭:暗中攻鄭都城。
49 啟:開城門。
50 期:日期。
51 可矣:時間到了。
52 二百乘:司馬法,兵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杜注本此。二百乘共一萬五千人。
53 鄢:在今河南省鄢陵縣西南四十里。
54 共:在今河南省輝縣。
55 弟:音同悌。
56 克:甲國戰勝乙國之稱。
57 鄭伯:所以稱莊公為鄭伯亦同此意。
58 教:教誨之道。
59 鄭志:鄭伯的本志。
60 不言:不書。
61 難之:很難說明。
62 寘:同置。
63 城潁:鄭地,在今河南省臨潁縣西北十五里。
64 黃泉:地中之泉。
65 潁考叔:潁是氏,考叔是名字。
66 潁穀:在今河南省登封縣。
67 封人:典封疆的小官。
68 獻:貢獻。
69 舍肉:置肉不吃。
70 小人:潁考叔自稱。
71 羹:羹湯。
72 遺:同饋,贈送。
73 繄:語首助詞。
74 患:憂慮。
75 闕:同掘。
76 隧:隧道。
77 賦:賦詩。
78 融融:和樂相得貌。
79 洩洩:舒散貌。
80 純:篤厚。
81 不匱:不缺乏,不斷絕。
82 錫:賞賜給。
83 爾類:你的族類。
84 其是之謂乎:指此而說。
今譯
起初,鄭武公娶夫人於申國,名叫武姜,生了莊公及共叔段。莊公生時足先首而出(或說墮地而能開目視物),因此驚嚇了姜氏,就給他取個名字叫寤生,因此就不喜歡他,而喜愛共叔段。想立共叔段為太子,屢次向武公請求,武公不允許。等到莊公即位,武姜便為共叔段請求封於制邑。莊公說:「制是岩險的地方,從前虢叔恃險而死在那裡。若是請求別的城邑,一定聽命。」於是請求京城,便令共叔段去住在那裡,稱為京城大叔。鄭大夫祭仲說:「一個都城的城牆超過百雉,是國家的禍害。先王的制度,大都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都不超過五分之一,小都不超過九分之一。現在京城不合法度,不是先王的制度。君將要不能忍受了。」莊公說:「姜氏要這樣,我怎能躲過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有什麼能使她滿足的呢?不如早一點處置共叔段,不要讓他的勢力滋長蔓延,蔓延以後就很難解決了。蔓草都還不容易斬除,何況君所寵愛的弟弟呢?」莊公說:「他做了許多不義的事,必定自取滅亡,你姑且等著看吧!」過了不久,大叔命令西鄙、北鄙兩個地方一面服從於莊公,一面服從於自己。鄭大夫公子呂就向莊公說:「一國不能有兩個君,您打算怎麼辦呢?若要把君位給大叔,臣請求去服侍於他;若不要給他,那麼請立刻除掉他,不要使人民生髮禍心。」莊公說:「不必除掉他,禍患將自己降臨到他身上。」大叔又收兩屬的地方作為自己的城邑,並且延伸到廩延。子封(公子呂)又說:「時機到了,他的土地日漸廣大以後,將會得到眾多的人民。」莊公說:「他不義於國君,又不親愛兄長,土地廣大正是自取毀滅。」大叔整頓城郭,聚集禾黍,修整盔甲和武器,配備步兵和車輛,準備去偷襲鄭國都城。姜氏將為他開啟城門。莊公聽到了他舉事的日期,說:「時機到了!」命子封率領戰車二百輛去討伐京城。京城人民背叛大叔段,大叔段逃入鄢,莊公又向鄢進兵。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到共國。經上記載說:「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守做弟弟的本分,故不說他是莊公的弟弟。他們兩兄弟就像兩個國君一樣,故說是「克」。稱莊公為鄭伯,是譏刺他失教誨之道。共叔段明明是出奔,但不書「出奔」,而書「克」,是表明鄭伯的本志,所以很難直說。於是鄭莊公把姜氏安置在城潁,並發誓說:「不到黃泉,不再相見!」不久他就後悔了。潁考叔是典守潁穀的封人,聽到了這件事,就借著貢獻的機會來見莊公。莊公賜他飲食,他舍肉不吃,莊公問他原因。他回答說:「小人有母親,只曾嘗過小人奉養的食物,不曾嘗過君所賜的羹湯。請讓我把它帶回贈送母親。」莊公說:「你有母親讓你贈送,啊!我卻沒有!」潁考叔說:「敢問你的話是什麼意思?」莊公把緣由告訴他,並且把自己的悔意告訴他。潁考叔回答說:「您有什麼憂慮的呢?若是掘開地面而達到地下的泉水,在隧道中相見,有誰說不可以呢?」莊公便照他的話去做。莊公走入隧道賦詩說:「在大隧道裡面,我感到其樂融融。」姜氏走出隧道而賦詩說:「在大隧道外面,我感到其樂洩洩。」於是又恢復了從前母子的感情。君子說:「潁考叔真是純篤的孝子。他愛自己的母親,又把孝心推及莊公。有一句詩說:『孝子的心不匱乏,甚至於把孝心賜給你的族類。』就是指潁考叔而說的吧!」
經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傳 秋,七月,天王1使宰2咺3來歸惠公4仲子5之賵6,緩7,且子氏8未薨9,故名10。天子七月而葬,同軌11畢至,諸侯五月12,同盟13至,大夫三月,同位至14,士逾月,外姻15至。贈死不及屍16,吊生不及哀17,豫凶事18非禮也19。
今注
1 天王:指周天子,是時為平王四十九年。
2 宰:天子的太宰。
3 咺:宰之名。
4 惠公:隱公之父。
5 仲子:桓公之母。
6 賵:音鳳,助喪的物品。
7 緩:時間甚遲緩。
8 子氏:仲子。
9 未薨:未死。
10 故名:所以稱他的名字。
11 同軌:鄭玄、服虔皆以軌為車轍,同軌以表示別於四夷國家。
12 五月:指五月而葬,下三月及逾月皆同。
13 同盟:曾同會盟者。
14 同位至:同爵位者。
15 外姻:親戚。
16 屍:未葬以前為屍。
17 哀:孝子哭泣的時候。
18 豫凶事:人未死而贈賵是預料凶事。
19 非禮也:不合於常禮。
今譯
秋七月,周天子使太宰咺來贈送惠公及仲子的助喪物品,時間甚遲緩,並且仲子未死,所以稱他的名字。天子死後七月下葬,車同軌道的全都到;諸侯死後五月下葬,曾同過會盟的全都到;大夫死後三月下葬,同等官位的全都到;士死後一個月下葬,親戚全都到。未葬以前不能有所贈,生者哭哀的時候不加以吊,事先預備凶事不合禮。
傳 八月,紀1人伐夷2,夷不告3,故不書4。有蜚5不為災,亦不書。
今注
1 紀:在今山東省壽光縣。至莊公四年,為齊所滅。
2 夷:在今山東省即墨縣西。
3 不告:不通知魯國。
4 不書:史官不記錄在《春秋》上。
5 蜚:《廣雅》謂之 ,小蟲也,形圓而薄,氣臭,每緣稻莖上,食稻花,令不成實。
今譯
八月,紀國侵伐夷國,但夷國不通知魯國,故魯國史官不記錄在《春秋》上。有蜚但不成災害,也不寫在竹簡上。
經 九月,及宋人盟於宿。
傳 惠公之季年1敗宋師於黃2,公立而求成3焉。九月,及宋人盟於宿4始通5也。
今注
1 季年:末年。
2 黃:宋邑,在今河南省考城縣西三十六里。
3 成:和平。
4 宿:在今山東省東平縣東二十里。
5 始通:始通和好。
今譯
在惠公末年的時候,曾打敗宋國的軍隊於黃,隱公即位後就請求和好。九月,盟會於宿,兩國始通和好。
傳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1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2,太子少,葬故有闕3,是以改葬。
今注
1 弗臨:不親往葬地。
2 宋師:服虔以為宋師即黃之師也。是時宋來伐魯,公自與戰。
3 有闕:葬禮缺乏。
今譯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隱公沒有親往葬地,所以也不寫在《春秋》上。惠公死的時候,恰遇到與宋人打仗,太子又年少,葬禮甚有缺,所以改行葬禮。
傳 衛侯1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
今注
1 衛侯:衛始封於武王弟康叔。衛都在今河南省汲縣東北。
今譯
衛侯來魯國參加惠公的葬禮,不會見隱公,故史官也不寫在《春秋》上。
傳 鄭共叔之亂,公孫滑1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2,鄭人以王師3虢師4,伐衛南鄙5。請師於邾,邾子使私6於公子豫7。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8人鄭人盟於翼9,不書非公命也。
今注
1 公孫滑:共叔段之子。
2 廩延:在今河南省延津縣北十五里。
3 王師:周王師。
4 虢師:虢自東遷以後,在今山西平陸縣東五十里。
5 南鄙:南境。
6 私:私自請求。
7 公子豫:魯大夫。
8 邾:邾地,在今山東省費縣西南。
9 翼:在今山東省費縣西南。
今譯
鄭國共叔段叛亂的時候,他的兒子公孫滑逃奔衛國,衛人就為他攻伐鄭國,占據了廩延。鄭國的人用周王的軍隊及虢國的軍隊攻伐衛國南境,鄭國又向邾國請求軍隊幫助,邾國的君私求魯大夫公子豫。豫請率軍隊前往,但隱公不允許,可是公子豫自己就去了,與邾人、鄭人會盟於翼。因為隱公未曾命令他,所以史官不寫在《春秋》上。
傳 新作南門1,不書亦非公命也。
今注
1 南門:魯都城之門,亦曰稷門,至僖公二十五年更高而大之,故亦曰高門。
今譯
新作魯都城的南門,這件事不寫在竹簡上,也因為這不是出自隱公的命令。
經 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傳 十二月,祭伯1來非王命也。
今注
1 祭伯:周公子舊封於祭,在今河北省長垣之祭城,為周王卿士,東遷後,遂遷於河南省之管城,在今河南省鄭縣左近。
今譯
十二月,周王的太宰祭伯來,這不是出自周王的命令。
經 公子益師卒。
傳 眾父1卒,公不與小斂2故不書日。
今注
1 眾父:公子益師字。
2 小斂:以衣冠為斂為小斂,然後置於棺中為大斂。
今譯
公子益師,字為眾父,死了,隱公不參加他的小斂,所以史官不寫他死的日期。
隱公二年(公元前七二一年)
經 二年春,公會戎於潛。
傳 二年春,公會戎1於潛2,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3,公辭4。
今注
1 戎:今山東省曹縣故戎城,春秋時稱非夏族皆曰戎、狄、夷或蠻。
2 潛:魯地,蓋近戎者,當在魯國之西南境。
3 盟:盟需有禮節及誓詞。
4 辭:只許修好而辭謝其盟。
今譯
二年春,隱公在潛與戎人會見,這是為了重修惠公時代友好的關係。但戎人請求結盟,隱公推辭不許。
經 夏五月,莒人入向。
傳 莒子娶於向1,向姜2不安莒3而歸。夏,莒人4入5向。以姜氏還。
今注
1 向:據《世本》,「向,姜姓」。孔疏所引。江永《春秋地理考實》說:「向地在山東者二,《寰宇志》莒州南七十里有向城……以近莒言之此是也。」
2 向姜:向國之女。
3 莒:據《世本》,「莒巳姓」,同為孔疏所引。在今山東省莒縣。
4 人:將爵位低而所率軍隊少則稱人。
5 入:襄公十三年孔疏說:「人謂入其都邑,制其人民。」
今譯
莒子娶妻於向國,向姜不安於莒國而回到向國。夏,莒人攻入向國,把姜氏帶回。
經 無駭帥師入極。
傳 司空1無駭2入極3,費4庈父5勝之。
今注
1 司空:魯國共有三卿,即司徒、司馬、司空。
2 無駭:魯卿。
3 極:魯附庸小國。今山東省魚台縣西有極亭。
4 費:魯邑,在今山東省魚台縣西南,與季孫氏所封之費,不同地。
5 庈父:庈音琴。魯大夫,食邑於費者。
今譯
魯國的司空無駭攻入極城,費庈父(費伯)把他打敗。
經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於唐。
傳 戎請盟,秋,盟於唐1,復修戎好也。
今注
1 唐:魯地,在今山東省魚台縣東十二里。
今譯
戎人請求締結盟約。秋,結盟於唐。這是再度與戎人修好。
經 九月,紀裂 來逆女。
傳 九月,紀1裂 2來逆女,卿為君逆3也。
今注
1 紀:姜姓,侯爵,今山東省壽光縣東南有紀城。
2 裂 :是紀卿名。
3 逆:迎接。
今譯
九月,紀大夫裂 來迎接魯隱公的女兒,這是大夫迎娶國君女兒的例子。
經 冬十月,伯姬1歸於紀。
今注
1 伯姬:是隱公的長女。
今譯
冬,十月,魯隱公的長女伯姬嫁到紀國。
經 紀子帛、莒子盟於密。
傳冬,紀子帛1、莒子盟於密2,魯故也3。
今注
1 子帛:是紀裂 的字。《公羊》《穀梁》兩傳皆作子伯。
2 密:今山東省昌邑縣東南十五里有密鄉故城。
3 魯故也:因為魯與莒不太和好,故紀與盟,以便調停。
今譯
冬,紀大夫子帛(裂 )與莒子結盟於密。這是為了讓魯國與莒國和好的緣故。
經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1薨2。
今注
1 子氏:桓公之母仲子。
2 薨:小君得從君例,故亦曰薨。
今譯
十二月,乙卯,魯桓公的母親子氏薨。
經 鄭人伐衛。
傳 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1。
今注
1 衛人為公孫滑伐鄭取廩延,見隱公元年。
今譯
鄭國人討伐衛國,這是為了討伐公孫滑伐鄭取廩延。
隱公三年(公元前七二○年)
經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1。
今注
1 日有食之:現在所謂的日食。此經無傳。
今譯
三年,春,周王歷二月己巳,有日食現象。
經 三月庚戌,天王崩。
傳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1,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今注
1 壬戌:庚戌是比壬戌早十二天。因為周室希望諸侯趕緊來,所以赴告將它提早十二天。
今譯
三年,春,周王歷的三月,壬戌,周平王駕崩。以庚戌赴告,所以經上就記為庚戌。
經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傳 夏,君氏1卒,聲子也。不赴2於諸侯。不反哭於寢3,不祔於姑4,故不曰薨5,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6,為公故曰君氏7。
今注
1 君氏:《公羊》《穀梁》皆看見段缺損的《春秋·經》,誤作尹氏。
2 赴:照例應該寫到竹簡上送往各諸侯國。
3 不反哭於寢:葬後不回到正寢去哭。
4 不祔於姑:因為最初的禮節,並非合葬,所以《禮記·檀弓》篇說:「合葬非古也。」按最古為二部制,互通婚姻,下代的妻恰與其姑同姓,故必須祔於姑而不能祔於夫。
5 薨:夫人等於諸侯亦曰薨。
6 不書姓:以避免為正夫人。
7 君氏:因為隱公現在為君,所以稱她為君氏。
今譯
夏,隱公的母親聲子死了。不赴告於諸侯各國;葬後從墓地回來,不到正寢哭祭;並且不祔祭於祖姑。聲子的喪禮缺少了這三種禮節,故不說是薨,並且因為不稱她夫人,故經上不說是葬。不寫她的姓,然而為了隱公的緣故,稱她為君氏。
傳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1,王貳於虢2,鄭伯怨王,王曰無之3,故周鄭交質4,王子狐5為質於鄭,鄭公子忽6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7虢公政。四月,鄭祭足8帥師取溫9之麥,秋又取成周10之禾,周鄭交惡11。君子曰:「信不由中12,質無益13也?明恕14而行,要之以禮15,雖無有質,誰能間16之,苟有明信17,澗、溪、沼、沚18之毛19,蘋、蘩、蘊、藻20之菜,筐、筥、錡、釜21之器,潢、汙、行、潦22之水,可薦23於鬼神,可羞24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25用質?《風》26有《采蘩》《采蘋》27,《雅》28有《行葦》《泂酌》29,昭30忠信也。」
今注
1 卿士:就是六卿。
2 貳於虢:在今河南陝縣東南有虢城。王欲分政於虢,不復專任鄭伯。
3 無之:沒有分政的事。
4 交質:交換人質。
5 王子狐:平王之子。
6 公子忽:鄭伯之子。
7 畀:給予。
8 祭足:鄭大夫。
9 溫:周地,在今河南省溫縣西南三十里。
10 成周:今之洛陽。
11 交惡:互相怨惡。
12 中:心中。
13 無益:沒用處。
14 明恕:明察寬大。
15 要之以禮:加之以合禮。
16 間:離間。
17 明信:明定的誠信。
18 澗、溪、沼、沚:山夾水曰澗,山瀆無所通曰溪,沼池曰沼,小渚曰沚。
19 毛:毛草。
20 蘋、蘩、蘊、藻:蘋音頻,大蓱也。蘩音煩,皤蒿也。藻,水草。顧炎武曰「蘊亦水草」。
21 筐、筥、錡、釜:《詩毛傳》:「方曰筐,員曰筥,有足曰錡,無足曰釜。」洪亮吉說:「杜注本此。」
22 潢、汙、行、潦:服虔說:「畜小水謂之潢;水不流謂之汙;行潦,道路之水是也。」
23 薦:備品物。
24 羞:致滋味。
25 焉:安。
26 《風》:《詩經·國風》。
27 《采蘩》《采蘋》:《國風》篇名,意取於不嫌薄物。
28 《雅》:《詩經·大雅》。
29 《行葦》《泂酌》:《大雅》篇名,《行葦》篇意在取忠厚;《泂酌》篇意取雖行潦亦可以共祭祀。
30 昭:表示。
今譯
鄭武公和莊公父子兩人皆做過周平王的卿士。平王想把政權分給西虢公。因此鄭伯怨恨平王。平王說:「沒這回事。」因此周室與鄭國互相交換人質。王子狐到鄭國做人質,鄭公子忽到周室做人質。平王駕崩後,周人將政權給予虢公。四月,鄭大夫祭足率領軍隊去踐踏溫地的麥田;秋天,又去踐踏成周的禾田。於是周室與鄭國互相怨惡。君子說:「誠信若不是出於心中,交換人質也是沒有用處的。只要明察寬大,並且以禮節約束,雖然沒有人質,誰又能夠離間他們呢?假使有明定的誠信,水澗、山溪、池沼、小渚里生長的毛草;蘋、蘩、蘊、藻一類的水草;方的筐,圓的筥,有足的錡,無足的釜,無論哪一種器物;潢汙的止水,或行潦的流水,都可以上薦於鬼神,進獻給王公。何況君子締結兩國的信約,只要照禮去做,又何必用人質呢?《詩經·國風》有《采蘩》《采蘋》兩篇,《大雅》有《行葦》《泂酌》兩篇,都是表明只要有忠信的行為,微薄的禮物也是可用的。」
經 秋,武氏子來求賻。
傳 武氏子1來求賻2,王未葬也3。
今注
1 武氏子:平王崩,桓王未即位,不能命爵,故稱武氏。
2 賻:音付,助葬的物品。
3 王未葬也:平王尚未下葬。
今譯
周大夫武氏的兒子來魯國求取平王助葬的禮物,因平王尚未下葬,新王還不能行爵命,所以只稱武氏,並且不稱王使。
經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傳 宋穆公1疾,召大司馬2孔父3而屬4殤公5焉,曰:「先君6舍7與夷而立寡人8,寡人弗9敢忘,若以大夫10之靈11,得保首領以沒12,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13,寡人雖死,亦無悔14焉。」對曰:「群臣願奉馮15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16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17先君之令德18,可不務19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20。」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21矣!立穆公,其子饗22之,命以義夫23!《商頌》24曰:『殷受命咸宜25,百祿是荷26!』其是之謂乎!」
今注
1 穆公:名和,宣公力之弟。
2 大司馬:宋官名。
3 孔父:名嘉,是孔子六代祖。見昭公七年杜注,茲附世系表於下:宋閔公—(宋厲公)—弗父何—宋父周—世子勝—正考父—孔父嘉—木金父—皋夷父—宋厲公,防叔—伯夏—叔梁紇—孔子。
4 屬:託付。
5 殤公:宣公子,名與夷。
6 先君:指宣公。
7 舍:放棄。
8 寡人:諸侯自稱。
9 弗:不也。
10 大夫:指孔父。
11 靈:《廣雅》:「靈,福也。」蓋蒙人的恩寵,猶如得神靈的保佑。
12 沒:善終。
13 社稷:社是土神,稷是穀神,古人連稱為社稷。社稷代表國家。
14 悔:後悔。
15 馮:音憑。是穆公子莊公。
16 棄:廢棄。
17 光昭:光大昭明。
18 令德:美德。
19 務:專力。
20 功:功勞。
21 知人:知人能任。
22 饗:享受。
23 命以義夫:這是由義來命令的。
24 《商頌》:《詩經》的一篇。
25 咸宜:皆合適。
26 百祿是荷:所以可以擔任百祿。
今譯
宋穆公病危了,召見大司馬孔父,把殤公託付給他,對他說:「先君捨去與夷而立我為國君,我不敢忘記先君的恩惠。若是托大夫的福,我能夠保全首領而死,先君若是問起與夷,我要怎樣回答他呢?請你尊奉與夷,使他主持國家,我雖死,也就不後悔了。」孔父回答說:「大臣們願意尊奉莊公為國君。」穆公說:「不可以。先君以為我賢明,故令我主持國家,若是我拋棄賢德而不退讓,就是白費了先君的推舉,怎能說是賢明呢?為了光耀昭明先君的美德,可以不努力嗎?我的先生,請不要廢棄了先君的功勞。」於是叫公子馮(莊公)離國去住在鄭國。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說:「宋宣公可以說是知人善任的了!立了穆公,而他自己的兒子享受君位,這是由義而命令的!《詩經·商頌》說:『殷代的湯和武丁受命都是合於正道,所以承受了天下的百祿!』這句詩就是指此而說的!」
經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傳 冬,齊、鄭盟於石門1尋盧2之盟也,庚戌3,鄭伯之車僨4於濟5。
今注
1 石門:齊地,在今山東省長清縣西南。
2 盧:齊地,在今山東省長清縣西南二十五里。
3 庚戌:杜注,十二月無庚戌日,誤。
4 僨:翻。
5 濟:濟水,在山東。
今譯
冬,齊國與鄭國結盟於石門。這是重修盧的盟約。庚戌,鄭伯的車子在濟水翻車。
經 癸未,葬宋穆公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癸未這天,給宋穆公行葬禮。
傳 衛莊公1娶於齊東宮2得臣3之妹曰莊姜4。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5也。又娶於陳6,曰厲媯7,生孝伯,早死。其娣8戴 生桓公9,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10之子也。有寵而好兵11,公弗禁12,莊姜惡之,石碏13諫曰:「臣聞愛之,教之以義方14,弗納15於邪16。驕、奢、淫、泆17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18過也,將立19州吁,乃定20之矣,若猶未21也,階之為禍22。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23,降而不憾24,憾而能眕25者鮮矣26。且夫賤妨27貴,少陵28長,遠間29親,新間舊,小加大30,淫破31義,所謂六逆32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33順效34逆,所以速35禍也。君人者36,將禍是務去37,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38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39。
今注
1 衛莊公:名揚。
2 東宮:太子所住的宮曰東宮。
3 得臣:齊太子名。
4 莊姜:孔疏謂為齊莊公之女。春秋時的習慣,女子用母家的姓,所以稱為莊姜。
5 《碩人》:《詩經》篇名。
6 陳:在今河南省陳縣,虞舜之後。
7 媯:陳姓,武王女大姬適胡公滿,封於陳。
8 娣:從嫁女子。
9 桓公:名完。
10 嬖人:賤而為君所寵幸者。
11 好兵:喜戰鬥。
12 弗禁:不加以禁止。
13 石碏:衛大夫。
14 義方:方正。
15 弗納:不入。
16 邪:非正曰邪。
17 驕、奢、淫、泆:驕傲、奢侈、淫亂、放縱。
18 寵祿:寵愛厚祿。
19 立:立為太子。
20 定:決定。
21 猶未:尚未定。
22 階之為禍:由此下去不至於禍患不止。
23 降:降心,抑制。
24 憾:恨。
25 眕:按:《爾雅·釋言》:「眕,重也。」
26 鮮矣:很少。
27 妨:妨害。
28 陵:欺凌。
29 間:離間。
30 小加大:小國加兵於大國。
31 破:毀壞。
32 逆:與順相反,謂之逆。
33 去:離開。
34 效:仿效。
35 速:加快。
36 君人者:為人君者。
37 務去:努力去掉。
38 厚:石碏之子。
39 老:退休。
今譯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為妻,她名叫莊姜,長得很美但沒有生子,衛國人為她賦了一首《碩人》的詩。衛莊公又娶於陳國,名叫厲媯,生了孝伯,而孝伯早死。厲媯從嫁的女子戴媯生了桓公,莊姜把桓公當作自己的兒子一般看待。公子州吁是莊公寵幸的嬖人所生,他恃有莊公的寵愛而非常喜愛戰鬥。莊公不禁止他,但莊姜厭惡他。衛大夫石碏進諫說:「臣聽說愛護自己的兒子,要教導他方正的行為,不要使他陷入邪道。驕傲、奢侈、淫亂、泆盪就是邪道所以發生的原因。這四種行為的發生就是因為寵愛和厚祿太過分。若是將要立州吁為太子,就請趕快決定;若還不決定,等於是給了他攀緣的階梯,以至於禍患不止。受寵而不驕傲,驕傲而能抑制,抑制而不恨,雖恨而能自重,這種人是很少的。況且卑賤的人妨害高貴的人,年少的人欺凌年長的人,疏遠的人離間親密的人,新人離間舊人,小國而加兵於大國,淫亂而毀壞了正義,這就是所謂六種悖逆的行為。國君有義,臣子行義,父親慈愛,兒子孝順,哥哥友愛,弟弟敬愛,這就是所謂六種和順的行為。摒棄和順而效法悖逆,就是加速禍患的發生。做國君的人,應該把禍患努力除掉,反而去加速它,不是不可以嗎?」衛莊公不聽他的話。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吁同游,石碏不能禁止他。等到衛桓公嗣位以後,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隱公四年(公元前七一九年)
經 四年,春,王二月,莒1人伐杞2,取3牟婁4。
今注
1 莒:己姓,在今山東省莒縣。
2 杞:姒姓,武王克殷,求禹之後東樓公封於杞,在今河南省杞縣。
3 取:取得,表示甚容易。
4 牟婁:在今山東省諸城縣。此經無傳。
今譯
四年,春,周王歷的二月,莒國人攻伐杞國,取得牟婁。
經 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傳 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1而立2,公與宋公為會,將尋3宿之盟4,未及期5,衛人來告亂。
今注
1 桓公:名完。
2 而立:州吁遂自立為君。
3 尋:重申。
4 宿之盟:在隱公元年。
5 未及期:未到預約的日期。
今譯
四年,春,衛國的州吁弒衛桓公而自立。魯隱公與宋殤公相會,將要重申過去的盟約,還沒有到預約的日期,衛國人就來報告亂事。
經 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傳 夏,公及宋公遇1於清2。
今注
1 遇:未預約曰遇。
2 清:衛地,今山東省東阿縣有清亭。
今譯
夏,魯隱公及宋殤公在清相遇。
經 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傳 宋殤公之即位1也,公子馮2出奔鄭,鄭人慾納3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4於鄭,而求寵5於諸侯6,以和7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8,君為主,敝邑9以賦10與陳11、蔡12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13於衛,故宋公14、陳侯15、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16,五日而還。公17問於眾仲18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19和民,不聞以亂20。以亂,猶治絲21而棼22之也。夫州吁阻兵23而安忍24,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25矣;夫兵猶火也,弗戢26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27,而虐用28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29,而欲以亂成30,必不免31矣!」
今注
1 即位:為君。
2 馮:音憑。
3 納:納入宋為君。
4 將修先君之怨:這指隱公二年,鄭莊公伐衛的仇怨。
5 寵:會盟。
6 諸侯:各國。
7 和:安定。
8 君害:指公子馮。
9 敝邑:對諸侯自稱。
10 賦:是賦稅,但暗中指的是軍隊。
11 陳:媯姓。在今河南省陳縣。
12 蔡:姬姓。為文王子蔡叔度之後,蔡仲所封。在今河南省上蔡縣。
13 睦:和好。
14 宋公:指宋殤公。
15 陳侯:指陳桓公。
16 東門:鄭國都城的東門。
17 公:魯隱公。
18 眾仲:魯大夫。
19 德:德行。
20 亂:紛亂。
21 治絲:整理亂絲。
22 棼:更加亂。
23 阻兵:憑恃武力。
24 安忍:安於殘忍。
25 濟:成功。
26 戢:收斂也。
27 其君:指衛桓公。
28 虐用:虐待。
29 不務令德:不致力於美德的進修。
30 成:成功。
31 不免:不免於禍害。
今譯
宋殤公即位的時候,公子馮出奔到鄭國,鄭國人想要接納他,使他為宋君。等到衛國州吁自立為君,將要重提先君時鄭莊公伐衛的仇怨,藉以尋求各國的會盟,藉以安定他的人民。於是便派人去告訴宋國說:「你若是討伐鄭國,可順便除去你的禍害公子馮,你做主國,敝邑以全國的賦稅,與陳國、蔡國做從國,這是衛國所願意的。」宋國人答應了他。於是陳國、蔡國進而與衛國和好。因此,宋殤公、陳桓公、蔡國人、衛國人一同去攻伐鄭國,包圍了鄭國都城的東門,圍了五天才退兵回去。魯隱公問大夫眾仲說:「衛國的州吁他能夠成功嗎?」眾仲回答說:「臣只聽說以德行來安定人民,不曾聽說以紛亂的辦法。以紛亂的辦法就好像整理亂絲而更加弄亂它。那個州吁,憑恃武力而安於殘忍。恃著兵威則將失去民眾,安於殘忍則將失去親人,民眾背叛而親人離心是難以成功的;兵事就好像火一樣,不收斂就會燒到自己。那個州吁弒了他的國君,而虐待他的人民,像這樣不致力於修養美德,而妄想以紛亂成事,必定不免於禍患敗亡的。」
經 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傳 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1師。公辭2之,羽父3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4而行,故書曰:「翬帥師。」疾5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6,取其禾7而還。
今注
1 乞:請求。
2 辭:不允。
3 羽父:公子翬。
4 固請:堅持請求。
5 疾:貶責。
6 徒兵:步兵。
7 禾:莊稼。
今譯
秋,各國再去攻伐鄭國,宋殤公派使者來魯國請求派遣軍隊協助,隱公推辭不允。羽父(公子翬)請求以軍隊去會戰,隱公不許。他堅持請求,而終於去了,所以經上記載:「翬帥師。」以責備他。各國的軍隊打敗鄭國的步兵,掠取鄭國的莊稼而回。
經 九月,衛人殺州吁於濮。
傳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1問定君2於石子3,石子曰:「王覲4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5於王6,陳,衛方睦,若朝7陳使請8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9陳。石碏使10告於陳曰:「衛國褊小11,老夫耄12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13之。」陳人執14之,而請蒞15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丑16蒞殺州吁於濮17。石碏使其宰18獳羊肩19蒞殺石厚於陳。君子曰:「石碏,純臣20也。惡州吁而厚與21焉,大義滅親22,其是之謂乎?」
今注
1 厚:石碏之子。
2 定君:安定君位。
3 石子:石碏。
4 王覲:朝見天子為覲。
5 寵:寵愛。
6 王:周桓王。
7 朝:往其他諸侯國為朝。
8 使請:請其為衛請覲王。
9 如:往。
10 使:派人。
11 褊小:狹隘。
12 耄:八十歲曰耄。
13 圖:想辦法。
14 執:捕獲。
15 請蒞:請派人來處置。
16 右宰丑:右宰是官名,丑是人名。
17 濮:陳地。
18 宰:石碏家宰。
19 獳羊肩:人名。
20 純臣:正直的臣。
21 與:波及。
22 大義滅親:為國家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親人。
今譯
州吁不能夠安定他的人民,石厚向他的父親石碏請問安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說:「只有覲見周天子才可以安定君位。」石厚說:「怎樣才得覲見?」石碏說:「陳桓公正受周天子的寵信,而陳國與衛國正互相交好。若是朝見陳國的國君,求他為衛國請求覲見,必定可以得見。」石厚隨從州吁到陳國。石碏暗中派人告訴陳國說:「衛國領土狹隘,而老夫年紀老耄,不能有所作為。這兩個人實在是弒殺了我們的國君,敢請立刻想辦法處置他們。」陳國人捉住了他們,而請求衛國人自己來處置。九月,衛國派右宰丑來把州吁殺死於濮。石碏派他的家宰獳羊肩來殺石厚於陳。君子說:「石碏真是一位純篤正直的大臣。因厭惡州吁而波及自己的兒子石厚,為了國家大義而犧牲自己的親人,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經 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 衛人逆1公子晉2於邢3。冬十二月,宣公4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5也。
今注
1 逆:迎接。
2 公子晉:宣公。
3 邢:周公之子所封。今河北省邢台縣。
4 宣公:公子晉。
5 眾:是眾人的意思。
今譯
衛國人迎接公子晉於邢國。冬,十二月,衛宣公即位。經上記載說:「衛人立晉。」表示衛宣公是眾人所立的。
隱公五年(公元前七一八年)
經 五年,春,公矢魚於棠。
傳 五年春,公將如棠1觀魚者2。臧僖伯3諫4曰:「凡物5不足以講大事6,其材不足以備器用7,則君不舉8焉。君將納9民於軌10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11。亂政亟行,所以敗12也!故春蒐13夏苗14秋獮15冬狩16。皆於農隙17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18入而振旅19,歸而飲至20以數軍實21,昭文章22,明貴賤23,辨等列24,順少長25,習威儀26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27,皮革、齒牙28,骨角毛羽29不登於器30,則公不射31,古之制也32。若夫山林川澤之實33,器用之資,皂隸之事34,官司之守35,非君所及也36。」公曰:「吾將略地37焉!」遂往陳魚而觀之38,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39,且言遠地40也。
今注
1 棠:魯邑,在今山東省魚台縣北十三里。《水經注》說:有高台二丈許,下臨菏水。
2 觀魚者:宋代孫覺、葉夢得、朱熹等皆討論過矢魚的問題,直到最近1936年陳槃發表了「春秋公矢魚於棠說」,方才解決了「矢魚」是「射魚」。並且他又引用了朱起鳳《辭通》說:「射」字,古文作「 」。《左氏春秋》脫其左旁,遂訛為「矢」字。本來矢就是射,周禮「矢其魚鱉而食之」即同此意。
3 臧僖伯:是孝公之子,名 。僖伯是諡法。
4 諫:諫諍。
5 物:傅斯年在陳槃文跋中說:「物為圖騰標識,更顯而易見。」在我所著的《中國古代社會史》中說明,我國所謂姓就是圖騰,又所有物也是圖騰,皆與此意相合。
6 大事:在《左傳》的另條中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是祭祀,戎是戰爭。
7 器用:器用者是為大事之用。
8 則君不舉:人君就不親自舉行。
9 納:歸納。
10 軌:軌道。
11 亂政:政治被擾亂。
12 敗:失敗。
13 春蒐:《爾雅》,春獵為蒐。
14 夏苗:《爾雅》,夏獵為苗。
15 秋獮:《爾雅》,秋獵為獮。
16 冬狩:《爾雅》,冬獵為狩。
17 農隙:不種田的時候。
18 治兵:整治軍隊。
19 振旅:鼓舞眾軍。
20 飲至:飲酒。
21 數軍實:數軍隊所獲的食物。
22 昭文章:服虔引司馬法「文章是旌旗所建用」。
23 明貴賤:軍隊中亦以貴賤為分。
24 辨等列:等列等於行伍。
25 順少長:出師少者在前,還師少者在後。
26 習威儀:練習威儀。
27 俎:是祭宗廟所用器。
28 皮革、齒牙:皮革是獸皮;齒牙是就廣義而言。狹義而言,頷上大齒謂之為牙。
29 骨角毛羽:骨、角、毛皆屬獸類。羽屬鳥類。
30 器:亦是祭宗廟的器物。
31 公不射:公不自己射。
32 古之制也:古代的制度。
33 若夫山林川澤之實:《正義》說:「山林之實謂材木樵薪之類;川澤之實謂蔆茨魚蟹之屬。」若夫即至於。
34 皂隸之事:是奴隸的事情。
35 官司之守:官司是小臣。此指小臣的職務。
36 非君所及也:不是人君所親自管理的。
37 略地:巡行邊境。
38 觀之:觀魚。
39 非禮也:不合於古禮。
40 遠地:不在魯國都城左近。
今譯
五年,春,魯隱公將往棠邑射魚。臧僖伯諫諍說:「凡是一種圖騰標識不能用於講習祭祀和戰爭,一種材料不能用於裝備祭祀和戰爭的器用,那麼國君就不舉行。國君是要把人民納入軌道和圖騰的人,所以講習大事而合於軌道法度就叫作上軌道,取用適當的材料以彰明圖騰的特色就叫作認識圖騰。不上軌道不認識圖騰,就是紛亂政事。屢次舉行亂政的事,因此才會失敗。所以,春、夏、秋、冬各有合時的田獵,都要在農閒時舉行。三年舉行一次大演習以整治軍隊。演習完畢,整理隊伍回宗廟舉行飲酒禮,同時計算軍隊所獲的食物。標明旌旗,分明貴賤,辨明行伍,調順少長,以練習威儀。鳥獸的肉不放在祭祀宗廟的器物上面,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用於裝飾祭祀的器物。那麼,公自己不射獵是古代的制度。至於那些山林川澤里的實物,取來作為器用,則是奴隸的事情,是小官所掌管的職務,不是國君所要親自管理的。」隱公說:「我將要到邊地去巡行哩!」於是就動身前往,陳列了設備來射魚。僖伯假託生病,沒有隨同前往。經上記載說:「公矢魚於棠。」表示這件事不合於禮,並且暗示棠邑是邊境的地方。
傳 曲沃1莊伯2以鄭人邢人3伐翼4,王使尹氏武氏5助之,翼侯奔隨6。
今注
1 曲沃:在今山西省聞喜縣。
2 莊伯:成師之子。
3 邢人:邢是姬姓,周公之子所封。在今河北省邢台縣西南。
4 翼: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南有古翼城。
5 尹氏武氏:二人皆周大夫。
6 隨:今山西省介休縣有古隨城,後為晉士會食邑。
今譯
晉國的曲沃莊伯借著鄭人和邢人去攻伐翼都,而周桓王派了尹氏及武氏去幫助他,結果翼侯逃奔到隨邑。
經 夏四月,葬衛桓公。
傳 夏,葬衛桓公1,衛亂2,是以緩3。
今注
1 衛桓公:是宣公之父。
2 衛亂:指州吁之亂。
3 緩:衛桓公死後,經過十四月乃葬。
今譯
夏,下葬衛桓公,因衛國有州吁之亂,故此延遲下葬。
傳 四月,鄭人侵衛牧1,以報東門之役2,衛人以燕師3伐鄭。鄭祭足、原繁4、洩駕5以三軍軍6其前,使曼伯7與子元8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9,六月,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於北制10。君子曰:「不備不虞11,不可以師12。」
今注
1 衛牧:牧是衛邑,在今河南省汲縣。按:即武王伐紂之牧野。
2 東門之役:東門之役在隱公四年。
3 燕師:燕有南燕、北燕。北燕為姬姓,南燕為姞姓。今河南省汲縣西有古燕城。
4 原繁:是鄭大夫。
5 洩駕:亦鄭大夫。
6 軍:是動詞,即駐軍。
7 曼伯:鄭大夫。曼音萬。
8 子元:顧炎武疑即鄭厲公之字。
9 不虞制人:虞是畏懼,制人是北制。所指不畏懼制人的軍隊。
10 北制:制人。
11 不備不虞:不準備也不畏懼。
12 不可以師:不可以打仗。
今譯
四月,鄭人侵入衛國的牧邑,為了報復東門之役。衛人借著燕國軍隊去討伐鄭國。鄭國的祭足、原繁、洩駕率領三軍攻擊燕軍的前面,又派曼伯與子元帶領軍隊駐紮在燕軍的後面。燕國人雖畏懼鄭國的三軍,但不畏懼鄭國制邑的人民。六月,鄭國的曼伯與子元兩位公子利用制邑的軍隊,把燕軍打敗於北制。君子說:「既不戒備又不畏懼,是不可以打仗的。」
傳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1於翼。
今注
1 哀侯:晉之君。
今譯
曲沃莊伯背叛了周桓王。秋天,桓王命令虢公討伐曲沃,扶立哀侯於翼都。
經 秋,衛師入郕。
傳 衛之亂也1,郕2人侵衛,故衛師入郕。
今注
1 衛之亂也:州吁之亂。
2 郕:音成,文王子郕叔武始封,為伯爵。今山東寧陽縣北有盛鄉城。
今譯
衛國州吁之亂時,郕國人曾侵入衛國,故現在衛師侵入郕國。
經 九月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
傳 九月,考1仲子2之宮3將萬4焉。公問羽5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6,諸侯用六7,大夫四8,士二9。夫舞所以節八音10,而行八風11,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12,始用六佾13也。
今注
1 考:行落成禮。
2 仲子:是桓公之母,惠公之妃。
3 宮:廟。
4 萬:大舞。
5 羽:舞者所執的羽毛。
6 天子用八:天子用八八等於六十四人。
7 諸侯用六:諸侯用六八等於四十八人。
8 大夫四:大夫用四八等於三十二人。
9 士二:士用二八等於十六人。此用服虔說及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說。
10 八音:指金、石、絲、竹、匏、土、革、木而言。
11 八風:指閶闔風、不周風、廣莫風、融風、明庶風、清明風、景風、涼風而言。本賈逵說。
12 六羽:舞時執用六羽,為四十八羽毛。
13 六佾:四十八人。
今譯
九月,仲子的廟舉行落成典禮,將進獻萬舞。隱公問眾仲跳舞執羽的人數,眾仲說:「天子用八八等於六十四人,諸侯用六八等於四十八人,大夫用四八等於三十二人,士用二八等於十六人。跳舞的目的是要協調八種音調而表現八方的風情,所以數目從八以下。」隱公聽從他的話。於是第一次進獻六羽,這是魯國宗廟採用六佾的開始。
經 邾人鄭人伐宋。
傳 宋人取邾田1,邾人告於鄭曰:「請君2釋憾3於宋,敝邑4為道5。」鄭人以王師6會之,伐宋入其郛7,以報東門之役8。宋人使來告命9。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10。問於使者曰:「師何及11?」對曰:「未及國12。」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13,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14也!」
今注
1 邾田:邾音朱,邾國的田地。
2 君:指鄭君。
3 釋憾:釋四年再見伐之恨。
4 敝邑:邾國自稱。
5 道:導引或嚮導。
6 王師:周王的軍隊。
7 郛:是郭。
8 東門之役:東門之役在隱公四年。
9 告命:請求幫助。
10 將救之:將去救宋國。
11 師何及:敵軍已到何處?
12 未及國:沒到國都。
13 同恤社稷之難:共同救助國家的患難。
14 敢知:敢知道。
今譯
宋人奪取了邾國的田地,邾國派人去鄭國請求幫助說:「您鄭君若去攻宋國以消釋您的仇恨,我國願做您的嚮導。」鄭人便以周王的軍隊去會合邾國的軍隊,攻伐宋國,攻進了宋國都的城郭,以報復東門之役。宋國派人到魯國請求幫助,隱公早聽說軍隊攻入宋國都的城郭,將要派兵去援救。他便問使者說:「敵軍已到達什麼地方?」使者故意說:「還沒有到達國都。」隱公很生氣,就停止派兵,辭退使者說:「你來請求我同去救助國家的危難,現在我問你,你反而說:『敵軍尚未到達國都。』這就不是我敢知道的了。」
經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 卒。
傳 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1有憾2於寡人,寡人弗敢忘3。」葬之加一等4。
今注
1 叔父:《曲禮》說:諸侯稱同姓曰伯父、叔父。這種現象與近代初民社會頗相仿佛,我曾細加以研究,所謂伯父、叔父者皆指始封的大夫,視當時諸侯的長或幼而定稱為伯父或叔父。如長者的大夫,其後代永遠是伯父,而幼者則永遠是叔父。並且臧氏出自孝公,恰是隱公的叔父。
2 有憾:指諫矢魚而言。
3 弗敢忘:不敢忘記。
4 葬之加一等:葬禮加命服一等。
今譯
冬,十二月,辛巳,魯大夫臧僖伯死了。隱公說:「叔父曾規勸我不要去觀棠射魚,我沒有聽從,他對我有遺恨,我也不敢忘記。」於是就用加一等的命服來葬他。
經 宋人伐鄭,圍長葛。
傳 宋人伐鄭,圍長葛1,以報入郛之役也。
今注
1 長葛:鄭邑。在今河南省長葛縣北十二里。
今譯
宋人攻伐鄭國,包圍了長葛,用以報復其前次入郭的戰役。
隱公六年(公元前七一七年)
經 六年春,鄭人來渝平。
傳 六年春,鄭人來渝平1,更成2也。
今注
1 渝平:服虔曰:公為鄭所獲,釋而不結平,於是更為約束以結之,故曰渝平。
2 更成:重新恢復以前的和平。
今譯
六年,春,鄭人來魯國「渝平」,就是重新恢復兩國和好的關係。
傳 翼1九宗2五正3頃父之子嘉父4,逆晉侯於隨5,納諸6鄂7,晉人謂之鄂侯8。
今注
1 翼:晉舊都也,周武王子,唐叔始封。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南十五里。
2 九宗:成王封唐叔時,以唐之餘民懷姓九宗。
3 五正:並以職官五正,蓋為五官之長。「懷姓九宗,職官五正。」亦見《左傳·定公四年》。
4 頃父之子嘉父:晉國的大夫。
5 隨:晉地。在今山西省介休縣東。
6 納諸:入於。
7 鄂:晉地。在今山西省吉縣的東南,近黃河。
8 鄂侯:以別於從前所稱的翼侯。
今譯
晉國翼都的懷姓九宗、五官之長及頃父的兒子嘉父到隨去迎接晉侯,把他安置在鄂邑,晉人便稱他為鄂侯。
經 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於艾。
傳 夏,盟於艾1,始平2於齊3也。
今注
1 艾:在今山東省蒙陰縣西北。
2 平:講和。
3 齊:太公之後,初封於河南省呂縣,及成王滅武庚以後,始封於齊。在今山東省臨淄縣,見傅斯年先生「大東小東說」。
今譯
夏,魯國與齊國結盟於艾,開始與齊國和好。
傳 五月庚申,鄭伯1侵陳,大獲2。往歲3,鄭伯請成4於陳,陳侯5不許6。五父7諫曰:「親仁善鄰8,國之寶9也。君其許鄭10。」陳侯曰:「宋、衛實難11,鄭何能為12?」遂不許。君子曰:「善不可失13,惡不可長14,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15,從自及16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17?《商書》18曰:『惡之易也19,如火之燎於原20,不可鄉邇21,其猶可撲滅22。』周任23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24如農夫之務去草25焉。芟26夷27蘊28崇29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30,則善者信31矣。』」
今注
1 鄭伯:鄭莊公。
2 大獲:全勝。
3 往歲:指前年陳與諸侯同伐鄭的舊怨。
4 請成:請求和平。
5 陳侯:陳桓公。
6 不許:不允許。
7 五父:陳公子佗,桓公之弟。
8 親仁善鄰:親近仁者,陳與鄭為鄰國,應當親善。
9 寶:原則。
10 君其許鄭:應當允許鄭國的要求。
11 實難:實在為陳國的禍患。
12 鄭何能為:鄭為小國,不足為患。
13 善不可失:善德不可以失掉。
14 惡不可長:過失、錯誤不可聽任其生長。
15 悛:音詮,止也。
16 從自及:將自臨於禍害。
17 其將能乎:安能有辦法。
18 《商書》:指《尚書·盤庚》篇。
19 惡之易也:惡事的蔓延。王念孫說:「按:易者延也,謂惡之蔓延也。」杜謂為難易非。
20 燎於原:平原中起火。
21 鄉邇:離近。
22 其猶可撲滅:還可以撲滅。按:《莊公十五年》傳亦同,引《商書》皆有「惡之易也」,但今本《尚書·盤庚》篇無此句。
23 周任:周大夫。
24 見惡:看見惡事。
25 務去草:努力去掉野草。
26 芟:除草曰芟。音衫。
27 夷:滅,平。
28 蘊:積累。
29 崇:聚在一起。
30 殖:生長。
31 信:等於伸張。
今譯
五月,庚申,鄭莊公侵入陳國,獲得全勝。前年,鄭莊公曾向陳國要求講和,陳侯不答應,陳大夫五父曾進諫說:「親近仁者,友善鄰國,是國家的原則,您還是允許鄭國的請求吧!」陳侯說:「宋、衛兩國才是陳國的禍患,鄭國能有什麼作為呢?」於是不肯答應。君子說:「善德不可失去,惡事不可滋長,這是針對陳桓公而說的吧?滋長惡事而不知停止,若是自臨於禍害,雖想要挽救,還能有辦法嗎?《商書》說:『惡事的蔓延,正如火在原野上焚燒,不可以接近,不容易撲滅。』周任也有話說:『為國謀事的人,見了惡事要像農夫見了莠草必要努力除掉一樣,把它們割斷除掉,堆積起來,斷絕它們的本根,不要使它們再繁殖,然後善事才能伸張。』」
經 秋七月1。
今注
1 秋七月:杜註:雖無事而書首月,具四時以成歲。
今譯
秋天,七月。
經 冬,宋人取長葛1。
傳 秋,宋人取長葛。
今注
1 長葛:今河南省長葛縣北十二里有故城。
今譯
秋,宋國人取得了長葛。
傳 冬,京師來告飢1,公為之請糴2於宋、衛、齊、鄭,禮也3。
今注
1 告飢:無食曰飢。來告無食。
2 請糴:糴音笛,是買谷。請求買谷。
3 禮也:《左傳》中所記禮也或非禮也在昭公以前皆常有,但是到了昭公以後,可以說是等於零,無論是禮或非禮,史官全都不加以批評。可以說到了春秋的末代,對於傳統的尊重漸漸地愈來愈少,這我在《史官制度——附論對傳統之尊重》一文中已經詳細地說過,這是《中國上古史》(待定稿)第一篇,亦見於「台大」《文史哲學報》第十四期,讀者可以參考。
今譯
冬,京師有人來魯國報告發生饑荒。隱公為此向宋、衛、齊、鄭四國請求糴谷。這是合於禮的。
傳 鄭伯如1周,始朝桓王2也。王不禮3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4。善鄭5以勸來者6,猶懼不蔇7,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今注
1 如:往。
2 桓王:周平王之子。
3 不禮:不以禮敬。
4 晉鄭焉依:唯依靠晉及鄭兩國。
5 善鄭:善與鄭交誼。
6 勸來者:獎勸將來的人。
7 猶懼不蔇:蔇(音既)等於至。猶恐怕他不來。
今譯
鄭伯到周,第一次朝見周桓王。周桓王不以禮敬接待他。周桓公就對桓王說:「我們周王室的東遷,是依靠了晉、鄭兩國。對鄭國友善以便獎勵以後來朝見的人,這樣都還怕各國不肯來,何況對他不禮貌呢?鄭國將從此不再來朝見了。」
隱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
經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1。
今注
1 叔姬歸於紀:叔姬是伯姬之娣。幼時女弟從姐同嫁,但女弟年過幼的時候,就在母國等候,所謂「待年於國」。等至年齡及時,就獨自嫁過去,叔姬就是遵行此禮。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周王歷三月,魯國的叔姬嫁到紀國。
經 滕侯卒。
傳 七年春,滕侯1卒。不書名2,未同盟3也。凡4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5以名,告終稱嗣6也。以繼好7息民8,謂之《禮經》9。
今注
1 滕侯:文王子叔繡所封,今山東省滕縣西南十五里有古滕城。後至戰國為田齊所滅。
2 不書名:只寫滕侯而不寫其名。
3 盟:劉熙釋名:「盟,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因告神必須用名,且必須歃血為誓言。
4 凡:凡者以為例,《左傳》中言凡者前後共五十見,以後不再贅注。
5 赴:用竹簡記其事以送往各國曰赴。
6 告終稱嗣:通知君之終及嗣君之立,宋刊本及相台岳刻本皆作「告終稱嗣」,後刊本作「告終嗣」,非,可見兩事雖相連但仍宜分為兩件。
7 繼好:繼續兩國的和好。
8 息民:和好則兩國人民皆得安息。
9 《禮經》:杜注以為「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禮經》」。或有人疑之,以為非是。然細思之,魯為極保守的國家,雖然在昭公之時已漸變化(顧炎武《日知錄》周末風俗條下引李康運命論云:「文薄之弊漸於靈景。」景王正與魯昭公同時),但在《左傳·昭公二年》中尚載有:「晉韓宣子來(魯)聘,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可見在對傳統尊重漸衰的時候,仍然「周禮盡在魯」。因為吾人不可忘記,在伯禽初封之時,分以「祝、宗、卜、史,備物典策」(皆見《左傳·定公四年》),史所以記事,而典策為「春秋之制」,即此節所謂「禮經」就是。
今譯
七年,春,滕侯死了。只寫滕侯而不寫他的名字,因為滕國沒有和魯國締結同盟。凡是諸侯各國同盟,就稱名以告於神。因此國君薨也就以名赴告,一面赴告死者之終,一面稱嗣位君主的名,以便繼續兩國的和好,從而安定兩國的人民,這是緣於周公所制定的《禮經》。
經 夏城中丘。
傳 夏,城中丘1,書不時也2。
今注
1 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里有中丘城。
2 書不時也:因不合農時故寫在《春秋》上。
今譯
夏,修築中丘的城牆,因為不合農時所以把這件事寫在《春秋》上。
經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傳 齊侯使夷仲年1來聘2,結艾之盟3也。
今注
1 夷仲年:齊僖公的母弟,名年,夷仲是諡法。
2 來聘:來魯國聘問。
3 艾之盟:在隱公六年。
今譯
齊侯派夷仲年來魯國聘問,因兩國已經締結艾的同盟。
經 秋,公伐邾。
傳 秋,宋及鄭平1。七月庚申,盟於宿2。公伐邾,為宋討3也。
今注
1 平:和平。
2 宿:在今山東省東平縣東二十里。
3 為宋討:邾人導鄭伐宋在隱公五年,現宋鄭既盟,魯乃為宋討邾以示好於宋。
今譯
秋,宋國與鄭國講和。七月庚申,宋鄭兩國結盟於宿。魯隱公討伐邾國,這是為了示好於宋的緣故。
經 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
傳 初,戎1朝於周,發幣2於公卿3,凡伯4弗賓5。冬,王使凡伯來聘6,還7,戎伐之於楚丘8以歸。
今注
1 戎:在今山東省曹縣附近。
2 發幣:獻布幣。
3 公卿:周之公卿。
4 凡伯:周公之子,始封於凡,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二十里。
5 弗賓:不用對賓客的禮節招待他。
6 來聘:來魯國聘問。
7 還:回去洛陽。
8 楚丘:戎邑,在今山東省曹縣東南五十里,與衛文公所遷之楚丘同名而異地。
今譯
起初,戎人朝見周桓王,獻布幣給公卿做禮物。凡伯不用對賓客的禮招待他。這一年冬天,周桓王派凡伯來魯國聘問。他回洛陽的途中,戎人在楚丘攻擊他,把他捉了回去。
傳 陳及鄭平1,十二月,陳五父2如鄭蒞盟3。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4。洩伯5曰:「五父必不免6,不賴盟7矣!」鄭良佐8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今注
1 陳及鄭平:平是講和。六年,鄭侵陳大獲,今始談和。
2 陳五父:陳公子佗。
3 蒞盟:蒞臨盟會。
4 歃如忘:歃血的時候,意不在盟,如忘卻此事。
5 洩伯:鄭大夫洩駕。
6 不免:不免於難。
7 不賴盟:對盟事不仰仗。
8 良佐:鄭大夫。
今譯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公子佗到鄭國去蒞臨盟會。壬申,與鄭伯盟誓,歃血的時候,五父不專心。鄭大夫洩伯說:「五父必定不免於禍患,他對盟事毫不仰賴!」鄭大夫良佐到陳國去蒞臨盟會,辛巳,與陳侯盟誓,他也看出陳國將發生亂事。
傳 鄭公子忽在王所1,故陳侯請妻之2,鄭伯許之,乃成昏3。
今注
1 王所:隱公三年,周、鄭交質,鄭公子忽曾為質於周王都城。
2 陳侯請妻之:陳侯誤以為鄭得王寵,故請成婚姻。
3 成昏:古代成婚於夜晚,故用昏以名禮。
今譯
鄭公子忽在周桓王那裡做人質,陳侯誤以為他得周王的寵信,就請求把女兒嫁給他。鄭伯允許了,於是就成婚了。
隱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
經 八年春,宋公衛侯遇於垂。
傳 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1,有會期2。宋公以幣3請於衛,請先相見4,衛侯許之,故遇5於犬丘6。
今注
1 平宋衛:使宋、衛兩國與鄭國講和。
2 有會期:已有會盟的日期。
3 幣:布幣。
4 請先相見:在會期以前見面。
5 遇:相會。
6 犬丘:犬丘即垂,一地有兩名。在今山東省曹縣北句陽店。
今譯
八年,春,齊侯將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已有了會盟的日期。宋殤公用布幣請求衛侯先期相會,衛侯答應了,所以宋公與衛侯相遇於犬丘。
經 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庚寅,我入祊。
傳 鄭伯請釋1泰山之祀2,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3易許田4。三月,鄭伯使宛5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今注
1 請釋:請求免除。
2 泰山之祀:鄭桓公初封時,有助祭泰山之儀在祊,鄭以天子現在不能夠東巡到泰山,所以請求免除泰山之祀。
3 祊:在今山東省費縣故祊城。
4 許田:近許昌之田。《寰宇志》謂在許昌城南四十里。《魯頌》所謂「居常與許,復周公之宇」即此。
5 宛:鄭大夫。
今譯
鄭伯請求免除泰山的祭祀,而改為祭祀周公,便把祭泰山的祊田來交換許昌附近的田。三月,鄭伯派大夫宛來歸還祊田,因為他不再祭泰山了。
傳 夏,虢公忌父1始作卿士於周。
今注
1 忌父:虢公之名。
今譯
夏,虢公忌父開始做周王的卿士。
傳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1。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鍼子2送女,先配而後祖3。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4!非禮也5,何以能育6。」
今注
1 婦媯:公子忽之夫人,陳女媯姓。
2 陳鍼子:陳大夫。
3 先配而後祖:迎接夫人者,必先告於祖廟而後行婚禮。如楚公子圍曾告於莊王、共王之廟。
4 誣其祖矣:對祖先不恭敬。
5 非禮也:不合於正禮。
6 何以能育:如何能養育子孫。
今譯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往陳國去迎娶他的夫人媯氏。辛亥,帶著媯氏歸國。甲寅,進入鄭國國都。陳國的大夫鍼子給媯氏送嫁。因為先行婚禮再回鄭國去告祖廟,所以鍼子說:「這是不成夫婦的。對祖先不恭敬!是非禮的,怎能養育子孫呢!」
經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1卒。辛亥,宿男2卒。
今注
1 蔡侯考父:蔡為祭仲所封,曾為周公卿士,在今河南省新蔡縣。考父即蔡叔名。
2 宿男:隱公元年,宋、魯大夫盟於宿,宿亦必參與盟。宿為男國故稱宿男。此經無傳。
今譯
夏六月,己亥,蔡叔考父死了。辛亥,宿國的男爵死了。
經 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
傳 齊人卒1平宋衛於鄭。秋,會2於溫3,盟4於瓦屋5,以釋東門之役,禮也6。
今注
1 卒:終於。
2 會:會見。
3 溫:今河南省溫縣西南三十里有古溫城。
4 盟:盟誓。
5 瓦屋:鄭地。在今河南省洧川縣南二十里。
6 禮也:鄭國未來與盟,所以三國自己盟誓,以表示三國的原意,所以說是合於禮。
今譯
齊人終於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秋,會見於溫,盟誓於瓦屋,從此放棄東門之役的仇恨,這是合於禮的。
經 八月,葬蔡宣公。1
今注
1 此經無傳。
今譯
八月,下葬蔡宣公。
傳 八月丙戌1,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2。
今注
1 丙戌:杜注謂七月庚午、九月有辛卯,故八月不得有丙戌,似有誤。
2 禮也:鄭伯雖以虢公得政,而反以齊人朝王,故稱為合於禮。
今譯
八月,丙戌,鄭伯陪著齊人朝見周桓王,這是合於禮的。
經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於浮來。
傳 公及莒人盟於浮來1,以成紀好2也。
今注
1 浮來:今山東省莒縣西二十里有浮來,但是浮來為莒邑。杜注說是紀邑為誤。
2 成紀好:為的是完成魯與紀的和好。
今譯
魯隱公與莒國人結盟於浮來,為的是完成魯國與紀國的和好。
經 螟1。
今注
1 螟:食谷之蟲,有災故寫於簡上。此經無傳。
今譯
發生螟蟲的災害。
傳 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1。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2,以鳩其民3,君之惠4也,寡君聞命5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6。」
今注
1 告成三國:使宋、衛、鄭三國和平相處。
2 釋三國之圖:解釋三國的圖謀。
3 以鳩其民:使三國人民能夠安居。
4 惠:恩惠。
5 聞命:從命。
6 明德:聰明的德惠。
今譯
冬,齊國派人來魯國報告調和了宋、衛、鄭三國。隱公派眾仲對他說:「您齊君和解了三國的圖謀,安居了他們的人民,這是您齊君的恩惠。我國國君當要從命的,豈敢不承受您齊君的賢明德惠呢?」
經 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傳 無駭1卒,羽父請諡與族2。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3,胙之土而命之氏4,諸侯以字為諡5,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6,邑亦如之7。」公命以字為展氏8。
今注
1 無駭:為魯卿,是公子展之孫。
2 族:諸侯之子稱公子,再次一輩稱公孫,再次一輩則須賜族。
3 因生以賜姓:因所生如禹的母親,吞薏苡而生禹,故姓姒。商因吞玄鳥卵而生,故姓子。
4 胙之土而命之氏:周語說:「胙四岳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
5 諡:孫志祖說:「《禮記·檀弓》魯哀公誄孔子。鄭注云:『誄其行以為諡也,尼父因其字以為之諡。』明用《左傳》此語。」
6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比如晉的士氏。
7 邑亦如之:比如韓、趙、衛,皆由於他們的封邑。
8 展氏:因為他是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所以用其祖的字,而不用其父者,因祖孫同昭穆而父子異昭穆。
今譯
魯大夫無駭死了。羽父請求賜給他諡號及族氏。隱公問眾仲賜族氏的原則,眾仲回答說:「天子立有德的人為諸侯,因他所由生而賜他的姓;分給他土地而命他的氏。諸侯的臣子則以他的字做諡號,並且用來賜給他的孫子做族氏。若是做官有世代的功勞,則可用官名為族氏,也可用舊有封邑的名為族氏。」於是,隱公便以無駭的祖父公子展的字,命他的族為展氏。
隱公九年(公元前七一四年)
經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1來聘。
今注
1 南季:天子的大夫。南是氏,季是字。此經無傳。
今譯
九年,春,周桓王派大夫南季來魯國聘問。
經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傳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1,以震2書始3也。庚辰,大雨雪4,亦如之5,書時失6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7,平地尺為大雪8。
今注
1 霖:《爾雅》云:「久雨謂之淫,淫雨謂之霖。」
2 以震:震是打雷。有雷震。
3 書始:記載雷的開始。
4 雨雪:雪落如雨。
5 亦如之:也記其開始。
6 書時失:言曆法之錯誤。
7 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這是解釋寫明霖雨的用意。
8 平地尺為大雪:落雪地上高一尺以上稱為大雪。
今譯
九年,春,周王歷三月,癸酉,淫雨成霖並有雷電。經上記載了開始下雨的日子。庚辰,下大雪,也是一樣記載了開始的日子。這是說曆法有錯誤之處。凡是下雨,三天以上就叫作霖,下雪而地上積雪一尺以上就叫作大雪。
經 挾1卒。
今注
1 挾:魯大夫。此經無傳。
今譯
魯大夫挾死了。
經 夏,城郎。
傳 夏,城郎1書不時2也。
今注
1 郎:此郎非隱公元年之郎。此郎與曲阜相近,所謂近郊之地。
2 書不時:不合農時。
今譯
夏,修築郎城,記這件事表示築城不合農時。
經 秋七月1。
今注
1 《左氏春秋》之經與《公羊》《穀梁》兩傳不同,《左氏春秋》雖無事可記,仍須四時皆備,並非有深文大義存在。
今譯
秋,七月。(這一條經文下無記事,因《左氏春秋》每年必使四時全備,雖無事只寫四時。)
傳 宋公不王1,鄭伯為王左卿士2,以王命3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4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今注
1 不王:王念孫說:「猶言宋公不朝。」
2 左卿士:王有左右二卿士。
3 以王命:用王的命令。
4 入郛之役:在隱公五年。
今譯
宋殤公不往周朝朝見王,鄭伯做周王的左卿士,便借著周王的命令聲討他,而攻伐宋國。宋國因為入郛那次戰役而怨恨魯隱公,便不來通告。隱公很生氣,謝絕了宋國派來的使者。
傳 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1。
今注
1 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鄭人伐宋沒能戰勝,所以又派人往告魯國。
今譯
秋,鄭人用周王的命令來魯國通告討伐宋國。
經 冬,公會齊侯於防。
傳 冬,公會齊侯於防1,謀2伐宋也。
今注
1 防:《公羊傳》,防作邴。
2 謀:討論。
今譯
冬,魯隱公在防會見了齊侯,謀劃討伐宋國。
傳 北戎1侵鄭,鄭伯御之,患2戎師。曰:「彼徒我車3,懼其侵軼4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5而速去之。君為三覆6以待之。戎輕而不整7,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8,進而遇覆9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10矣!乃可以逞11。」從之12,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13逐之14,衷戎師15,前後擊之,盡殪16,戎師大奔17。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18。
今注
1 北戎:大約在今河北省。
2 患:憂慮。
3 彼徒我車:戎人用步兵,而鄭人用戰車。
4 侵軼:侵略突襲。
5 嘗寇:引誘戎兵。
6 三覆:三批埋伏。
7 戎輕而不整:戎人性格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
8 務進:服虔以為「各自務進,言其貪利」。
9 遇覆:碰見伏兵。
10 無繼:沒有後援。
11 逞:戰役可勝。
12 從之:照公子突的話去做。
13 祝聃:鄭大夫。
14 逐之:追逐。
15 衷戎師:將戎師切為兩段。
16 盡殪:全殺死。
17 戎師大奔:所余戎師皆大逃奔。
18 鄭人大敗戎師:至此戎師遂完全為鄭師所敗。
今譯
北戎侵略鄭國,鄭伯出兵抵禦。他很憂慮戎人的軍隊,因而說:「他們用徒兵,我們用戰車,我恐怕他們會侵略突襲我們。」公子突說:「先派那些勇敢而不剛毅的人為前鋒,引誘戎人入寇,就迅速退後。您準備三批伏兵等待戎人深入。戎人性情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貪婪而不互相親愛,勝利不相退讓,失敗不相援救,前面的戎人看到有所獲,必定努力前進,前進而碰見伏兵,必定迅速逃奔,後面的戎人又不肯援救,就不再有後援了!於是我們就可以得勝。」鄭伯聽從了他的話。果然,戎人的前鋒遇到伏兵就奔逃,鄭大夫祝聃帶兵從後追趕,把戎師從中切為兩段,然後前後夾擊,全部殲滅。所余的戎師就都趕緊逃奔。十一月,甲寅,鄭國人打敗了戎人的軍隊。
隱公十年(公元前七一三年)
經 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
傳 十年春王正月1,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2。癸丑,盟於鄧3為師期4。
今注
1 正月:經作二月,疑誤。
2 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里有中丘城。
3 鄧:魯地。
4 為師期: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今譯
十年,春,周王歷的正月,隱公與齊侯、鄭伯會見於中丘。癸丑,結盟於鄧,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經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傳 夏五月,羽父1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今注
1 羽父:魯大夫公子翬。
今譯
夏,五月,魯大夫羽父在約定的日期以前先會合齊侯、鄭伯攻伐宋國。
經 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傳 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於老桃1。壬戌,公敗宋師於菅2。庚午,鄭師入郜3。辛未,歸於我4。庚辰,鄭師入防5,辛巳,歸於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6,不貪其土7以勞王爵8,正之體也。」
今注
1 老桃:杜注為宋地,但《彙纂》以為既在濟寧縣北六十里,當在齊、魯邊境上。今山東省濟寧縣北有桃鄉城。
2 菅:音堅,當在山東省單縣北。
3 郜:為文王子所封,在山東城武縣東南二十里。
4 歸於我:鄭國將郜歸給魯國。
5 防:宋地,在今山東省金鄉縣西六十里,後入魯,謂之西防。
6 王命討不庭:因為鄭伯彼時方任王卿士,故以王的命令討不服王命者。
7 不貪其土:鄭國自身並不貪婪他的土地。
8 勞王爵:因為魯國的爵位長於鄭國的伯爵,所以鄭國將他得的土地全贈給魯國。
今譯
六月,戊申,隱公會見齊侯、鄭伯於老桃。壬戌,隱公打敗宋國的軍隊於菅。庚午,鄭國軍隊進入郜邑,辛未,鄭國把郜邑歸給魯國。庚辰,鄭國軍隊攻入防邑,辛巳,鄭國又把防邑歸給魯國。君子說:「鄭莊公這樣就可以說是方正的了!用周王的命令去討伐不服王命的宋國,然而自己並不貪婪所得的土地,而用以贈給爵位較尊的魯國,這是方正的本體。」
傳 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1。
今注
1 不會王命:不遵從王命,去會同伐宋。
今譯
蔡人、衛人、郕人沒有遵從周王的命令去會同討伐宋國。
經 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傳 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1,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2。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3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4,故不和而敗5。
今注
1 郊:鄭都的郊外。
2 戴:在今河南省考城縣東南五里有考城故城。
3 取三師:取得宋、衛、蔡三國的軍隊。
4 怒:不滿意。
5 不和而敗:因蔡與宋、衛兩國不和,而為鄭所擊敗。
今譯
秋,七月,庚寅,鄭國軍隊剛回到國都的遠郊,當他們還在郊外,宋人和衛人就乘虛侵入鄭國。蔡人則隨從宋、衛兩國去攻伐戴國。八月,壬戌,鄭伯帶兵包圍戴國,癸亥,攻克戴國,取得宋、衛、蔡三國的軍隊。宋、衛兩國的軍隊既已侵入鄭國,而又為了攻伐戴國才召集蔡人,蔡人因此很不滿意,所以三國失和而為鄭國所敗。
傳 九月戊寅1,鄭伯入宋2。
今注
1 戊寅:據長曆推算,九月無戊寅,恐日期有錯誤。
2 鄭伯入宋:以報宋入鄭的仇恨。
今譯
九月,戊寅,鄭伯攻入宋國。
經 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傳 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1也。
今注
1 討違王命:討伐違反王命不參與伐宋的郕國。
今譯
冬,齊人及鄭人攻入郕國,以討伐郕國違反周王的命令。
隱公十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
經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傳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1來朝2,爭長3。薛侯曰:「我先封4。」滕侯曰:「我,周之卜正5也。薛,庶姓6也,我不可以後之7。」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8。周諺9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10。賓有禮11,主則擇之12。』周之宗盟13,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14,不敢與諸任齒15。君若辱貺16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17。」薛侯許之18,乃長19滕侯。
今注
1 薛侯:薛是任姓,為黃帝之後。在今山東省滕縣南四十里。
2 來朝:朝覲魯隱公。
3 爭長:爭執行禮的先後。
4 我先封:薛祖奚仲為夏代所封,所以說我封在先。
5 卜正:卜官之長。
6 庶姓:不是同姓。
7 不可以後之:不可在他後行禮。
8 辱在寡人:以到寡人處存問為羞辱。王引之說:「在,存也;存問之也。」
9 周諺:周代的諺語。
10 工則度之:工匠就去度量它。
11 賓有禮:賓客的舉止合度。
12 主則擇之:主人則選擇所宜而行使。
13 宗盟:定公四年,祝佗所引踐土之盟的載書中說:晉重、魯申一直到鄭捷共五人皆同姓,然後方有齊、宋、莒,皆庶姓,可以證明。可見同姓在前,而異姓在後。
14 若朝於薛:若往薛國朝見。
15 不敢與諸任齒:因為魯隱公是異姓,所以不敢與任姓爭行禮的先後。
16 辱貺:以相賜為羞辱。
17 以滕君為請:請滕君先行禮。
18 許之:答應。
19 乃長:於是先請滕侯行禮。
今譯
十一年,春,滕侯與薛侯來朝見魯隱公,兩人爭執行禮的先後。薛侯說:「我受封在先。」滕侯說:「我是周的卜正。而且薛是庶姓,我不可以在他的後面行禮。」隱公派羽父請來薛侯說:「您和滕君屈辱自己來存問寡人。周代的諺語說:『山裡有木材,則由工匠去度量;賓客有合宜的禮節,則由主人加以選擇。』周的同姓盟國應在先,異姓的應在後。寡人若是朝見於薛國,必定不敢與各任姓的國家爭執行禮的先後,您若是屈辱自己賜惠給寡人,那麼願意向您請求由滕君先行禮。」薛侯允許了。於是就先請滕侯行禮。
經 夏,公會鄭伯於時來。
傳 夏,公會鄭伯於郲1,謀伐許2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3於大宮4。公孫閼5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6以走。子都7拔棘8以逐之,及大逵9,弗及10,子都怒。
今注
1 郲:經作時來,鄭地,在今河南省滎陽縣東四十里有故厘城。
2 許:姜姓,周武王封其苗裔文叔於許。在今河南省石樑縣東三十里。
3 授兵:出征之前交兵器予軍隊。
4 大宮:是鄭國的祖廟。大音泰。
5 公孫閼:鄭大夫。
6 挾輈:輈音舟,是車轅。用兩手拉著車轅。
7 子都:公孫閼的字。
8 拔棘:棘就是戟。拔出戟。
9 大逵:路寬能容九輛車並走。
10 弗及:沒有趕上。
今譯
夏,隱公會見鄭伯於郲,謀劃討伐許國。鄭伯將討伐許國,五月甲辰,先在大宮授兵器給軍隊。公孫閼與潁考叔爭一輛車子,潁考叔用手挾著車轅而走,子都拔出戟來追趕他,追到大路上都沒有趕上,子都很憤怒。
經 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傳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1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2以先登3,子都自下射之,顛4。瑕叔盈5又以蝥弧登,周麾6而呼曰:「君登矣7!」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8,公曰:「君謂許不共9,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10矣,雖君有命11,寡人弗敢與聞12。」乃與鄭人13。鄭伯使許大夫百里14奉許叔15以居許東偏16,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17於許君,而假手於我18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19,不能共億20,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21,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22,其況能23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24也,吾將使獲25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26,天其以禮悔禍27於許,無寧茲28許公復奉其社稷29,唯我鄭國之有請謁30焉,如舊昏媾31,其能降以相從32也,無滋他族33,實偪處此34,以與我鄭國爭此土35也。吾子孫其覆亡36之不暇,而況能禋祀37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38,亦聊以固吾圉39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40,曰:「凡而器用41財賄42,無置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43,王室而既卑44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45,夫許,大岳之胤46也。天而既厭周德47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48,定社稷49,序民人50,利後嗣51者也。許無刑而伐之52,服而舍之53,度德而處之54,量力而行之55,相時而動56,無累後人57,可謂知禮矣。」
今注
1 傅:軍隊附著於城牆邊。
2 蝥弧:鄭伯所使用旗的名。蝥音毛,弧音胡。
3 先登:第一個人上城。
4 顛:由城上墜下而死。
5 瑕叔盈:鄭大夫。
6 周麾:遍揮旗而呼。
7 君登矣:因為這是鄭伯的旗,所以表示鄭伯已經登城。
8 齊侯以許讓公:齊侯將許國讓給隱公。
9 不共:不共職貢。
10 伏其罪:許君已逃,等於受到處罰。
11 雖君有命:你雖然有命令給我。
12 弗敢與聞:不敢接受。
13 乃與鄭人:乃將許國給予鄭莊公。
14 百里:許大夫的名字。
15 許叔:是許莊公弟。
16 東偏:許國的東鄙。
17 不逞:不滿意。
18 假手於我:假借我的力量。
19 父兄:同姓群臣。
20 共億:相安。王念孫說:「共字當讀去聲,猶今人言相安也。」
21 寡人有弟:指共叔段。
22 糊其口於四方:在他國尋求飲食。
23 其況能:怎麼能夠。
24 撫柔此民:安撫懷柔許國的人民。
25 獲:鄭大夫公孫獲。
26 得沒於地:壽終。
27 悔禍:後悔之前的加禍。
28 無寧茲:不但如此。
29 復奉其社稷:重新治理國家。
30 請謁:請求謁見。
31 舊昏媾:等於是舊親戚。
32 降以相從:降心往來。
33 無滋他族:不要滋聚他族。
34 實偪處此:除此沒有旁的辦法。
35 此土:指許國。
36 覆亡:亡國。
37 禋祀:絜節齋戒以祭祀謂為禋祀。
38 不唯許國之為:不只是為的許國。
39 圉:邊陲。
40 西偏:許的舊西鄙。
41 器用:用具。
42 財賄:錢財。
43 先君新邑於此:先君指鄭武公,與平王同時東遷,居於鄭國的新都。
44 王室而既卑:周室現已漸漸地趨於卑下。
45 周之子孫,日失其序:於是周的子孫,日漸失掉他的行列。
46 大岳之胤:大音泰。大岳的後嗣。
47 厭周德:厭是厭煩。雖然鄒衍的五德相代之說是較後的說法,但是恐怕在春秋時代已經有了新德代舊德之說,所以方有「天既厭煩周德」的說法,這種思想與前面的幾句「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相互呼應。所以晉文公請隧,周王就回答說:「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可見是同樣的思想。
48 經國家:經理國家。
49 定社稷:安定社稷。
50 序民人:使人民貴賤有次序。
51 利後嗣:對後嗣有利。
52 無刑而伐之:鄭征伐許,因為許沒有法度。
53 服而舍之:他服從就赦免他。
54 度德而處之:鄭莊公知道天的既厭周德,而知所以自處。
55 量力而行之:因此他不行極端而滅許國。
56 相時而動:相度情形而動作。
57 無累後人:是他對公孫獲說:「我死乃亟去之。」故謂無累後。
今譯
秋,七月,隱公會合齊侯及鄭伯攻伐許國。庚辰,軍隊附著在許國都城的牆邊。潁考叔取了鄭伯的旗幟蝥弧首先登城,子都從下面射他,潁考叔從城上墜下而死。瑕叔盈又拿著蝥弧登城,四向揮動著旗幟而呼喊道:「國君登城了!」鄭國的軍隊便都登城。壬午,大軍就進入許國都城,許莊公逃奔到衛國。齊侯把許國讓給魯隱公。隱公說:「您說許國不供職貢,所以我隨您來討伐他。現在許國既已接受了責罰,雖然您有命令給我,我也不敢接受。」於是把許國給了鄭莊公。鄭莊公派許國大夫百里尊奉許叔去住在許國的東鄙,說:「天降禍於許國,鬼神實不滿意許君的作為,因而借著我的力量來討伐許國。但是我連一兩位同姓的臣子都不能相安,怎麼敢以討伐許國作為自己的功勞呢?我有一個弟弟,但不能同心協力,而讓他在別國尋求飲食,像這樣能夠永久保有許國嗎?請你尊奉許叔以安撫懷柔許國的人民。我將派公孫獲輔佐你。若是我能夠以壽終,天或要以禮對待許國而後悔從前的加禍,不但如此,還會使許公重新治理他的國家。到那時若是我鄭國有所請求謁見,好像舊親戚一樣,希望您許國能降心來往,不要滋聚他族,我不能讓他族來與我爭許國土地。我的子孫為了挽救自己的傾覆敗亡都怕來不及了,怎麼還能祭祀許國的山川呢?我所以要把你安置在這裡,不僅是為了許國,還是為了想鞏固我鄭國的邊陲哩!」於是派公孫獲居住在許國的西邊,對他說:「凡是你的器具和錢財,不要放在許國。我死後,就要立刻離開許國。我的先君武公在這新鄭地方設立新都,周王室既已卑微,周王的子孫也日漸失掉他們的行列。許國是大岳的後嗣,天既然已厭倦周德,我還能夠與許國爭勝嗎?」君子說:「鄭莊公這樣做是有禮的。禮,是用以經理國家,安定社稷,序列人民,造福後嗣的。因為許國沒有法度而討伐他,一旦服罪就赦免他。度量自己的德行而自處,估量自己的力量而施行,相度時機而行動,不牽累後人,可以說是知禮的了。」
傳 鄭伯使卒1出豭2,行3出犬雞4,以詛5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6,刑以正邪7,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今注
1 卒:司馬法說:百人為卒。
2 豭:音加。《說文》:豭:牡豕也。《廣雅》:豭:豕也。
3 行:韋昭《國語注》:行,行列也。
4 犬雞:用犬或用雞。
5 詛:鄭玄《周禮》註:詛,謂祝之使詛敗也。
6 政以治民:用政以治理人民。
7 刑以正邪:用刑法以正邪惡。
今譯
鄭伯命令每一卒出一頭豬,每一行出一條犬或出一隻雞,以詛咒射死潁考叔的人。君子說:「鄭莊公錯失了政治和刑法。政治是要治理人民的,刑法是要規正邪惡的。既沒有德惠的政治,又沒有威嚴的刑法,所以才會招致邪惡。邪惡不正而反用詛咒,將有什麼益處呢?」
傳 王取鄔1、劉2、 3、邘4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5之田溫、原6、 7、樊8、隰郕9、 茅10、向11、盟12、州13、陘14、 15、懷16。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17,德之則也18,禮之經也19,己弗能有,而以與人20,人之不至21,不亦宜乎!
今注
1 鄔:在今河南省偃師縣西南五十里。
2 劉:在今河南省偃師縣南十五里。
3 :在今河南省偃師縣與孟縣之間。
4 邘:在今河南省河內縣西北三十里。
5 蘇忿生:在武王時為周司寇,《尚書·立政》篇所謂「司寇蘇公」即此人。
6 原:在今河南省濟源縣西北十五里原鄉。
7 :在今河南省河內縣西南三十二里。
8 樊:亦名陽樊,在今河南省濟源縣西南十五里。
9 隰郕:在今河南省河內縣西三十里。亦名隰城。
10 茅:在今河南省修武縣西北二十里的大陸村。
11 向:在今河南省濟源縣西南向城。
12 盟:在今河南省孟津縣西南三十里。
13 州:在今河南省河內縣東南五十里。
14 陘:音刑。在今河南省河內縣西北三十里。
15 :在今河南省修武縣西北故 城。
16 懷:今河南省武陟縣西南十一里有懷鄉故城。
17 恕而行之:以寬恕之道來行。
18 德之則也:進德的規則。
19 禮之經也:禮所經的道路。
20 己弗能有,而以與人:蘇忿生的田非周王所有,而周王反以與鄭人。
21 人之不至:鄭伯不肯來朝覲見周王。
今譯
周王向鄭國取得鄔、劉、 、邘四邑的田,而把蘇忿生的溫、原、 、樊、隰郕、 茅、向、盟、州、陘、 、懷十二邑的田給鄭國。君子由此知道周桓王失去鄭國的原因:以恕道行動,是進德的準則,禮節的規則。把自己不能保有的地方給予他人,人家不再來朝見,不是應該的嗎?
傳 鄭息1有違言2,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3,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4,不量力5,不親親6,不征辭7,不察有罪8,犯五不韙9,而以伐人,其喪師10也,不亦宜乎!
今注
1 息:姬姓國,侯爵。在今河南省新息縣。
2 違言:言語之間有違忤處。
3 竟:鄭國境內。
4 不度德:不忖度鄭莊公之德。
5 不量力:息國小無力。
6 不親親:息與鄭是同姓之國。
7 不征辭:言語雖相恨,但應當證明話的真假。
8 不察有罪:不考察鄭國是否有罪。
9 不韙:不對的事。
10 喪師:喪滅軍力。
今譯
鄭、息兩國言語之間有互相違忤的地方,因此息侯去伐鄭伯,鄭伯和他交戰於境內,息國軍隊大敗而回。君子由此知道息國將要滅亡:因他不量度鄭莊公的賢德,不估量自己的力量,不親愛親戚,不證明言辭的真假,不察明罪惡的曲直,自己犯了五種不對的事,反而去討伐別人,喪失了軍力,不也是應該的嗎?
傳 冬十月,鄭伯以虢師1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2也。宋不告命3,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4。師出臧否亦如之5。雖及滅國6,滅不告敗,勝不告克7,不書於策8。
今注
1 以虢師:用虢國的軍隊。
2 以報其入鄭:入鄭之役在隱公十年。
3 宋不告命:勝敗是國家的大事,而宋不以相告魯國。
4 不然則否:不告則不書在竹簡上。
5 師出臧否亦如之:出兵的得或失也照這樣辦。
6 雖及滅國:就是到了國家被滅。
7 滅不告敗,勝不告克:被滅的國不以戰敗相告,勝利的國家亦不以戰勝相告。
8 不書於策:不寫在竹簡上。
今譯
冬,十月,鄭伯以虢國軍隊討伐宋國。壬戌,打敗了宋國軍隊,藉此報復宋國侵入鄭國的恨事。宋國不派人來魯國通告,故不把這件事寫在竹簡上。凡是諸侯國家有大事和政令,來通告的就記載,不然就不記載。出兵不論勝敗也是一樣,就是到了國家被滅,被滅的國家不以失敗相告,勝利的國家不以勝利相告,也就不記在竹簡上。
經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傳 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1。公曰:「為其少故也2,吾將授之矣3。使營菟裘4,吾將老焉5。」羽父懼,反譖6公於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7,止焉8。鄭人囚諸尹氏9,賂10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11,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12。十一月,公祭鍾巫,齊於社圃13,館於 氏14。壬辰,羽父使賊15弒公於 氏,立桓公,而討 氏,有死者16,不書葬17,不成喪18也。
今注
1 大宰:大音太。按《左傳·昭公四年》稱「季孫為司徒,叔孫為司馬,孟孫為司寇」,可見魯只有三卿,並無大宰。可能就是由於羽父請求太宰的官而發生隱公被弒的事件,因此魯國始終未設此官。
2 為其少故也:因為他太年輕。
3 吾將授之矣:我將以君位授給桓公。
4 使營菟裘:菟裘,《公羊傳》作塗裘,在今山東省泗水縣西北。派人營造菟裘的宮室。
5 吾將老焉:以為退休之地。
6 反譖:反過來向桓公說隱公的壞話。
7 狐壤:鄭地。在今河南省。
8 止焉:因為魯國諱言被擒,所以稱為止。
9 尹氏:鄭大夫。
10 賂:以錢財相賄賂。
11 其主鍾巫:主是尹氏所主祭的。鍾巫是其主之名。
12 而立其主:立鍾巫之祭於魯國。
13 齊於社圃:齊同齋。社圃是園名。
14 氏:魯大夫。
15 使賊:羽父使其黨羽。
16 有死者:因為隱公是死在 氏家裡,故誣賴 氏為弒君,遂殺了 氏幾個人。
17 不書葬:經只書公薨,而不書葬,可見是未行葬禮。
18 不成喪:沒能正式舉行喪禮。
今譯
羽父請求殺死桓公,藉以請求做大宰。隱公說:「因為桓公年紀太輕我才攝政。我將把君位授給桓公。派人去營造菟裘的宮室,我將要告老退休了。」羽父很恐懼,反過來向桓公說隱公的壞話,請求弒殺隱公。隱公從前做公子的時候,曾和鄭人交戰於狐壤,在那裡被俘而停戰。鄭人把他囚在尹氏家裡。隱公用錢財做賄賂而祈禱於尹氏所祭的神鍾巫,於是隱公便帶著尹氏回國,而立鍾巫的神主於魯國。十一月,隱公要祭祀鍾巫,齋戒於社圃,而住在大夫 氏家裡。壬辰,羽父派他的黨羽弒隱公於 氏家,立桓公為魯君,而討伐 氏,有幾個人被殺死。經上不記載這件事,因為沒有正式為隱公舉行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