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 · 宣公(元年~十八年)
元年經
【原文】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婦姜[1]至自齊。
夏,季孫行父如齊。
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
公會齊侯[2]於平州[3]。
公子遂如齊。
六月,齊人取濟西田[4]。
秋,邾子來朝。
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
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於棐林[5],伐鄭。
冬,晉趙穿帥師侵崇[6]。
晉人、宋人伐鄭。
【注釋】
[1]婦姜:因為婆婆尚在,故稱婦。
[2]齊侯:齊惠公。
[3]平州:在今山東省萊蕪市西。
[4]濟西田:本曹國土地,時賄賂給齊國。
[5]棐林:在今河南省新鄭市東。
[6]崇:國名,所在地不詳,或在今渭水以北黃河邊。
【譯文】
元年春季,周曆正月,宣公即位。
公子遂去齊國娶妻。
三月,遂與夫人姜氏從齊國回來。
夏季,季孫行父去齊國。
晉國把它的大夫胥甲父流放到衛國。
宣公在平州與齊惠公相會。
公子遂去齊國。
六月,齊國人取走濟水之西的土地。
秋季,邾子來我國朝見。
楚子、鄭國人侵犯陳國,又侵犯宋國。晉趙盾率領軍隊救援陳國。
宋公、陳侯、衛侯、曹伯在棐林與晉國軍隊會合,攻打鄭國。
冬季,晉趙穿率領軍隊侵犯崇國。
晉國人、宋國人攻打鄭國。
元年傳
【原文】
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人也。
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
晉人討不用命[1]者,放胥甲父於衛,而立胥克[2]。先辛[3]奔齊。
【注釋】
[1]不用命:指文公十二年河曲之役,趙穿與胥甲父不肯追擊秦軍一事。
[2]胥克:胥甲父之子。
[3]先辛:胥甲父屬下大夫。
【譯文】
元年春,周曆正月,公子遂去齊國迎接國君的新娘。《春秋》所以稱之為「公子遂」,是因為尊重國君的命令。三月,遂和夫人婦姜從齊國回到魯國。《春秋》所以又稱之為「遂」,是因為尊重夫人。
夏季,季文子到齊國,進獻財禮,目的是請求參加會見。
晉國人懲罰不肯賣命的人,把胥甲父放逐到衛國,而立了胥克。先辛逃到齊國。
【原文】
會於平州,以定公位[1]。東門襄仲如齊拜成。
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公故,以賂齊也。
宋人之弒昭公也,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2],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於晉。又會諸侯於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穆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於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禮焉。陳靈公受盟於晉。
【注釋】
[1]定公位:指獲得諸侯承認。
[2]伐宋:此事發生在文公十六年。這裡是補敘當時之事。
【譯文】
宣公和齊惠公在平州會見,以穩定宣公的君位。東門襄仲去齊國,拜謝宣公能夠參加盟會。
六月,齊國人拿去了濟水以西的土田,這是因為齊國幫助宣公成為國君,因而用此作為對齊國的謝禮。
宋國人殺死昭公的時候,晉國的荀林父帶領諸侯的軍隊攻打宋國,宋國和晉國講和。宋文公在晉國接受盟約,又在扈地會合諸侯,準備為魯國討伐齊國,兩次都取得了財貨而回國。鄭穆公說:「晉國是不值得親附的。」就在楚國接受盟約。陳共公死的時候,楚國不行諸侯弔喪的禮儀。陳靈公在晉國接受盟約。
【原文】
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會於棐林,以伐鄭也。楚蔿賈救鄭,遇於北林[1],囚晉解揚,晉人乃還。
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晉人伐鄭,以報北林之役。於是晉侯侈,趙宣子為政,驟諫而不入,故不競[2]於楚。
【注釋】
[1]北林:在今河南省鄭州市東南。
[2]競:同「爭」。
【譯文】
秋季,楚莊王侵襲陳國,乘機又攻打宋國。晉國趙盾率兵救援陳、宋。宋文公、陳靈公、衛成公、曹文公和晉軍在棐林會合,以攻打鄭國。楚國蔿賈去救援鄭國,在北林和晉軍相遇,俘虜並囚禁了晉國的解揚,晉軍就退兵了。
晉國想要和秦國議和,趙穿說:「我們侵襲崇國,秦國為崇國著急,一定會去救崇國。我們就以此要求講和。」冬季,趙穿侵襲崇國,秦國不肯和晉國講和。晉軍攻打鄭國,以報復北林的那次戰役。當時,晉靈公奢侈,趙宣子執政,多次勸諫而不聽,所以不能和楚國相爭。
二年經
【原文】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於大棘[1],宋師敗績,獲宋華元。
秦師伐晉。
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
冬十月乙亥,天王[2]崩。
【注釋】
[1]大棘:在今河南睢縣南。
[2]天王:指周匡王。
【譯文】
二年春季,周曆二月壬子日,宋華元率領軍隊與鄭公子歸生率領的軍隊在大棘交戰,宋軍大敗,俘獲了宋華元。
秦國軍隊攻打晉國。
夏季,晉國人、宋國人、衛國人、陳國人侵襲鄭國。
秋季九月乙丑日,晉趙盾殺死他的國君夷皋。
冬季十月乙亥日,周天子去世。
二年傳
【原文】
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1]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2]輅[3]鄭人,鄭人入於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4],戮也。」
【注釋】
[1]獲:有生擒和死獲二義,參照上文「囚」,應為獲得樂呂的屍體。
[2]狂狡:宋大夫。
[3]輅:迎戰。
[4]易之:相反。
【譯文】
二年春季,鄭國公子歸生接受楚國命令攻打宋國。宋國華元、樂呂帶兵抵禦。二月王子日,在大棘相戰,宋軍被打敗。鄭國囚禁了華元,得到樂呂的屍首和戰車四百六十輛,俘虜二百五十人,割了被打死的敵人的一百個耳朵。狂狡迎戰鄭軍,有個鄭國人逃進井裡。狂狡把戟柄放下井去拉他上來,那個人出井以後卻俘虜了狂狡。君子說:「丟掉禮而違背命令,他的被俘就是活該了。戰爭,發揚果敢剛毅的精神以服從命令叫做禮。殺死敵人就是果敢,達到果敢就是剛毅。若反過來,就要被誅戮。」
【原文】
將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1]不與。及戰,曰:「疇昔[2]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3]鄭師,故敗。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敗國殄民[4],於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其羊斟之謂乎!殘民以逞。」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5]百駟以贖華元於鄭。半入,華元逃歸。立於門外,告而入。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6]而來奔。
【注釋】
[1]羊斟:即叔牂,一作羊羹。
[2]疇昔:從前。
[3]與入:驅入。
[4]殄民:殘民,使百姓受到傷害。
[5]文馬:馬鬣加文飾的馬,或指毛色有文彩的馬。
[6]合:對答。
【譯文】
準備開戰之時,華元殺羊犒賞士兵,他的車夫羊斟沒有吃上。等到打起仗來,羊斟說:「前天的羊,是你作主;今天的打仗,是我作主。」驅車進入鄭軍,因此宋軍失敗。君子認為:「羊斟不像個人,由於私怨,使國家戰敗、百姓受害,還有比這應當受到更重的刑罰嗎?《詩》所謂『人中間的壞人』,羊斟就是這種人吧!他殘害百姓以使自己快意。」
宋國人用兵車一百輛、毛色漂亮的馬四百匹,從鄭國贖取華元。才送去一半,華元就逃回來了。華元站在城門外,告訴守門人自己的身份,接著進城。見到羊斟說:「您的馬不受駕御才會這樣吧?」羊斟回答說:「不在於馬,在於人。」回答完就逃到魯國來。
【原文】
宋城,華元為植[1],巡功[2]。城者謳曰:「睅[3]其目,皤[4]其腹,棄甲而復。于思[5]于思,棄甲復來。」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6]?」役人曰:「從[7]其有皮,丹漆[8]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
秦師伐晉,以報崇也,遂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楚斗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於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9]競[10]於楚,殆將斃矣。姑益其疾。」乃去之。
【注釋】
[1]植:版築時所立的木柱,這裡指監督工程的官員。
[2]巡功:巡視工程。
[3]睅:眼睛鼓出。
[4]皤:大腹。
[5]于思:大鬍子。
[6]那:奈何。
[7]從:同「縱」。
[8]丹漆:塗甲用的原料。
[9]彼宗:指斗椒所屬若敖氏。該宗自子文以來,時代為令尹。
[10]競:強。
【譯文】
宋國築城,華元擔任監工,巡視工程。築城的人唱歌說:「鼓著眼睛挺著肚,丟了皮甲往迴轉。連鬢鬍子長滿腮,丟盔卸甲逃回來。」華元讓他的驂乘對他們說:「有牛就有皮,犀牛多的是,丟了皮甲又有什麼了不起?」做工的人說:「即使有牛皮,到哪裡去找紅漆?」華元說:「走開吧!他們的嘴多,我們的嘴少。」
秦國軍隊打晉國,以報復晉軍入侵崇地的那次戰役,所以包圍焦地。夏季,晉國趙盾救援焦地,於是從陰地會同諸侯的軍隊襲擊鄭國,以報復鄭國攻打大棘的那次戰役。楚國斗椒救援鄭國,說:「難道想得到諸侯的擁護,而又害怕困難嗎?」楚軍就駐紮在鄭國,等待晉軍。趙盾說:「他那個宗族在楚國爭權奪利,大概要完蛋了。姑且示弱,使他驕縱,加速滅亡。」於是就離開鄭國。
【原文】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1]牆;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2]胹[3]熊蹯[4]不熟,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5],及溜[6],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群臣賴之。又曰:『袞職[7]有闕,惟仲山甫[8]補之。』能補過也。君能補過,兗不廢矣。」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9]賊之。晨往,寢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注釋】
[1]雕:用彩畫裝飾。
[2]宰夫:專管國君膳食的廚師。
[3]胹:煮。
[4]熊蹯:熊掌。
[5]三進:指進門、入庭、上階。
[6]溜:謂檐下水溜之處。
[7]袞職:天子的職責。
[8]仲山甫:周宣王卿士,輔佐周宣王中興。
[9]鉏麑:晉勇士。
【譯文】
晉靈公做事違反為君之道:重重地徵稅用來彩畫牆壁;從高台上用彈丸打人而看他們躲避彈丸的形狀;廚子燒煮熊掌不熟,靈公殺死他,放在畚箕里,讓女人用頭頂著走過朝廷。趙盾和士會看到死屍的手,問起殺人的原因,感到擔心,準備進諫。士會對趙盾說:「你勸諫他如果聽不進去,就沒有人接著勸諫了。請讓士會先去,不聽,你再接著勸諫。」士會前進三次,到達屋檐下,晉靈公才轉眼看他,說:「我知道錯了,打算改正。」士會叩頭回答說:「一個人誰沒有錯?有了過錯能夠改正,就沒有比這再好的事情了。《詩》說:『事情無不有個好開始,很少能有個好結果。』像你這樣,知錯即改的人就很少了。君王能夠有好結果,那就是國家的保障了,豈只僅僅臣下們依靠它。《詩》又說:『周宣王有了過失,只有仲山甫來彌補。』這說的是君王能夠彌補錯失,禮服就不會丟棄了。」晉靈公儘管口頭上說要改錯,行動上還是不改正。趙盾屢次進諫,晉靈公很討厭,派遣鉏麑去刺殺他。一天清早鉏麑前去刺殺趙盾,趙盾的臥室門已經開了,穿得整整齊齊,準備入朝。時間還早,趙盾正坐著打瞌睡。鉏麑退出來,嘆氣說:「不忘記恭敬,真是百姓的主人。刺殺百姓的主人,就是不忠;放棄國君的使命,就是不信。兩件事情如果有了一件,不如死了好。」於是他撞在槐樹上死去了。
【原文】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1]夫獒[2]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
初,宣子田於首山[3],舍於翳桑[4],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5]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置諸橐[6]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7],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注釋】
[1]嗾:指使狗的聲音。
[2]獒:猛犬。
[3]首山:一名首陽山,在今山西省永濟縣東南。
[4]翳桑:桑蔭。一說為地名。
[5]宦:學仕宦。
[6]橐:袋子。
[7]介:甲士。
【譯文】
秋季九月,晉靈公請趙盾喝酒,埋伏下甲士,打算殺死越盾。趙盾的車右提彌明察覺了,快步登上殿堂,說:「臣下侍奉國君飲酒,超過三杯,就不合乎禮了。」於是就扶了趙盾下殿。晉靈公叫惡狗撲過去,提彌明上前搏鬥,把狗殺了。趙盾說:「丟開人而利用狗,雖然兇猛,又有什麼用!」趙盾一邊搏鬥一邊退了出去,提彌明被殺死在裡邊。
當初,趙盾在首陽山打獵,住在翳桑,看見靈輒餓得厲害,問他有什麼病。靈輒說:「已經三天沒吃東西了。」趙盾給他食物,他留下一半。問他原因,他說:「在外學習做官三年了,不知道母親還在不在,現在快到家了,請讓我把這個留給她。」趙盾讓他吃完,並且又給他準備了一筐飯和一些肉,放在袋子裡給了他。後來靈輒做了晉靈公的衛兵,在這次事件中倒過戟來抵禦晉靈公的其他衛兵,使趙盾免於禍難。趙盾問他為何這樣做,他回答說:「我就是翳桑那個餓倒的人。」問他的姓名住處,他不回答就退了出去,逃走了。
【原文】
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1]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詩》曰:『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孤[2],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3]於周而立之。壬申,朝於武宮。
【注釋】
[1]山:指晉邊境的山。或指河南溫山。
[2]董孤:晉太史。
[3]黑臀:襄公弟,後即位為成公。
【譯文】
九月乙丑日,趙穿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趙盾未走出晉國國境就回來再度做卿。太史記載說:「趙盾殺死他的國君」,在朝廷上公布。趙盾說:「不是這樣。」太史回答說:「您是正卿,逃亡而沒有走出國境,回來不懲罰兇手,弒君的人不是您還是誰?」趙盾說:「哎呀!《詩》說:『因為我的懷戀,給自己帶來了憂傷。』恐怕就是說的我了。」孔子說:「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據事直書而不加隱諱。趙宣子,是古代的好大夫,為了法度而蒙受惡名。太可惜了,若走出了國境,就可以免於殺死國君的罪名了。」
趙盾派遣趙穿去成周邊接公子黑臀而立他為國君。十月初三,公子黑臀到武宮廟朝祭。
【原文】
初,麗姬[1]之亂,詛[2]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子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又宦其餘子[3],亦為餘子,其庶子為公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
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公許之。
冬,趙盾為旄車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
【注釋】
[1]麗姬:即驪姬。
[2]詛:祭神使之絳禍於某人之禮。
[3]餘子:嫡子的同母弟。
【譯文】
當初,麗姬作亂的時候,在神前詛咒,不允許收容公子們,從此晉國沒有公族這個官職。等到晉成公即位,就把官職授給卿的嫡子,並且給他們土田,讓他們做公族大夫。又把官職授給卿的其他兒子,也讓他們擔任餘子,還讓他們的庶子擔任公行。晉國從此開始有了公族、餘子、公行三種官職。
趙盾請求讓趙括擔任公族大夫,說:「他是君姬氏的愛子。若沒有君姬氏,那麼下臣就是狄人了。」晉成公同意了。
冬季,趙盾掌管旄車之族,讓趙括統率他的舊族,做公族大夫。
三年經
【原文】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1]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
葬匡王。
楚子伐陸渾之戎。
夏,楚人侵鄭。
秋,赤狄侵齊。
宋師圍曹。
冬十月丙戌。鄭伯蘭卒。
葬鄭穆公。
【注釋】
[1]牛:指用作犧牲的牛,還沒有卜日,故不稱「牲」。
【譯文】
三年春季,周曆正月,郊祀用的牛口受傷,改卜其他牛,牛死了,於是不舉行郊祀,仍然舉行望祭。
安葬周匡王。
楚莊王攻打陸渾之戎。
夏季,楚國人侵襲鄭國。
秋季,赤狄侵犯齊國。
宋國軍隊包圍曹國。
冬季十月丙戌日。鄭伯蘭去世。
安葬鄭穆公。
三年傳
【原文】
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禮也。望,郊之屬也。不郊,亦無望可也。
晉侯伐鄭,及郔[1]。鄭及晉平,士會入盟。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2]於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3],貢金[4]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5]。螭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於上下,以承天休[6]。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7]六百。商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8],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9]。成王定鼎於郟鄏[10],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夏,楚人侵鄭,鄭即晉故也。
【注釋】
[1]郔:鄭地,在今河南省滑縣,一說在鄭州。
[2]觀兵:檢閱軍隊。
[3]圖物:把事物畫成圖像。
[4]貢金:貢銅。
[5]不若:不順,有危害。
[6]天休:上天賜予的福份。
[7]載祀:年代。載、祀均為年的意思。
[8]休明:美好光明。
[9]厎止:終,限。
[10]郟鄏:周王城,即今河南省洛陽市。
【譯文】
三年春季,未舉行郊祭而舉行望祭,這都不合乎禮。望祭,是屬於郊祭的一種。不舉郊祭,也無須舉行望祭了。
晉成公發兵攻打鄭國,到達郔地。鄭國和晉國議和,士會到鄭國締結和約。
楚莊王發兵攻打陸渾的戎人,到達雒水,在周朝境內陳兵示威。周定王派遣王孫滿慰勞楚莊王。楚莊王問起九鼎的大小、輕重。王孫滿回答說:「鼎的大小輕重在於德而不在於鼎本身。從前夏朝正是有德的時候,把遠方的東西畫成圖像,讓九州的長官進貢青銅,鑄造九鼎並且把圖像鑄在鼎上,所有的圖像都鑄在上面了,讓百姓知道神物和怪物。所以百姓進入川澤山林,就不會碰上不利於自己的東西。螭魅魍魎這些鬼怪都不會碰上,因而能夠使上下和協,以承受上天的福佑。夏桀昏亂,鼎遷到了商朝,前後六百年。商紂暴虐,鼎又遷到了周朝。德行如果美善光明,鼎雖然小,也是重的。若奸邪昏亂,鼎雖然大,也是輕的。上天賜福給明德的人,是有一定期限的。成王把九鼎固定在郟鄏,占卜的結果是傳世三十代,享國七百年,這是上天所命令的。周朝的德行雖然衰減,天命未改變。鼎的輕重,是不能詢問的。」
夏季,楚國人進攻鄭國,這是因為鄭國靠攏晉國。
【原文】
宋文公即位三年,殺母弟須及昭公子,武氏之謀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盡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師伐宋。秋,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也。
冬,鄭穆公卒。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夢天使與己蘭,曰:「余為伯鯈[1]。余,而祖也,以是為而子。以蘭有國香,人服媚[2]之如是。」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辭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將不信,敢征蘭[3]乎?」公曰:「諾。」生穆公,名之曰蘭。
【注釋】
[1]伯鯈:南燕之祖,姞姓。
[2]服媚:喜愛佩帶。
[3]征蘭:以蘭為信物。
【譯文】
宋文公即位的第三年,殺了同胞弟弟須和昭公的兒子,這是出於武氏的謀劃。於是就讓戴公、桓公的族人在司馬子伯的客館裡攻打武氏,把武公、穆公的族人全部驅趕出國。武公、穆公的族人用曹國的軍隊攻打宋國。秋季,宋國軍隊包圍曹國,來報復武氏的叛亂。
冬季,鄭穆公死了。當初,鄭文公有一個賤妾名叫燕姞,夢見天使給她一支蘭花,說:「我是伯鯈。我,是你的祖先,把蘭作為你的兒子。因為蘭花的香味全國數第一,佩帶著它,別人就會像愛它一樣地愛你。」不久以後,文公見到燕姞,給她一支蘭花而讓她侍寢。燕姞告訴文公說:「妾地位低賤,僥倖懷了孩子。如果別人不相信,敢問能以蘭花為信物嗎?」文公說:「好。」生了穆公,取名為蘭。
【原文】
文公報[1]鄭子[2]之妃曰陳媯,生子華、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使盜殺子臧於陳、宋之間。又娶於江,生公子士。朝於楚,楚人酖之,及葉[3]而死。又娶於蘇[4],生子瑕、子俞彌。俞彌早卒。洩駕惡瑕,文公亦惡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蘭奔晉,從晉文公伐鄭。石癸曰:「吾聞姬、姞耦,其子孫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蘭,姞甥也,天或啟之,必將為君,其後必蕃。先納之,可以亢寵[5]。」與孔將鉏、侯宣多納之,盟於大宮而立之,以與晉平。
穆公有疾,曰:「蘭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蘭而卒。
【注釋】
[1]報:淫季父之妻曰報。
[2]鄭子:文公的叔父子儀。
[3]葉:楚地,在今河南省葉縣南。
[4]蘇:古國名,在今河南省溫縣。
[5]亢寵:極度寵幸,長久不衰。
【譯文】
鄭文公姦淫了鄭子的妃子陳媯,生了子華、子臧。子臧因罪而離開了鄭國。鄭文公將子華誘騙到南里並殺死了他,又派壞人把子臧殺死在陳、宋兩國之間。又在江國娶妻,生了公子士。公子士到楚國朝見,楚國人給他喝了毒酒,到葉地就死了。又在蘇國娶妻,生了子瑕、子俞彌。俞彌早死。洩駕討厭子暇,鄭文公也討厭他,所以沒有立為太子。鄭文公趕走公子們,公子蘭逃亡到晉國,跟隨晉文公攻打鄭國。石癸說:「我聽說姬、姞兩姓宜於成為配偶,他們的子孫必定繁衍。姞,就是吉人的意思,是后稷的嫡妻。現在公子蘭是姞氏的外甥,上天或許要使他光大,必然會做國君,他的後代必然繁衍。如果先接納他為國君,就可以長久保持他的寵信。」於是石癸就和孔將鉏、侯宜多接納了公子蘭,在大宮裡盟誓以後而立了公子蘭為國君,藉此與晉國講和。
鄭穆公有病,說:「蘭花死了,我就要死了吧!我是靠著它出生的。」割掉了蘭花,鄭穆公就死了。
四年經
【原文】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1],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2]。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
赤狄侵齊。
秋,公如齊。
公至自齊。
冬,楚子伐鄭。
【注釋】
[1]郯:國名,己姓,在今山東省郯城縣。
[2]向:在今山東省莒縣南。
【譯文】
四年春季,周曆正月,宣公與齊侯讓莒國與郯國講和,莒國人不同意。宣公攻打莒國,奪取了向地。
秦伯稻去世。
夏季六月乙酉日,鄭公子歸生殺死他的國君夷。
赤狄侵襲齊國。
秋季,宣公到齊國。
宣公從齊國返回。
冬季,楚子討伐鄭國。
四年傳
【原文】
四年春,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禮也。平國以禮,不以亂[1],伐而不治,亂也。以亂平亂,何治之有?無治,何以行禮?
【注釋】
[1]亂:指用兵。
【譯文】
四年春季,魯宣公和齊惠公讓莒國和郯國講和,莒人不應允。宣公攻打莒國,奪取向地,這是不合於禮的。和別國講和應該用禮不應該用兵,攻打就不能得到安定,就造成戰亂。用戰亂去平定戰亂,還有什麼安定?如果沒有安定,用什麼來施行禮?
【原文】
楚人獻黿[1]於鄭靈公。公子宋[2]與子家[3]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公問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子公怒,梁指於鼎,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子家曰:「畜老,猶憚殺之,而況君乎?」反譖子家。子家懼而從之。夏,弒靈公。書曰「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權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無能達也。」「凡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
【注釋】
[1]黿:大鱉。
[2]公子宋:字子公。
[3]子家:公子歸生。
【譯文】
楚國人獻給鄭靈公一隻大甲魚。公子宋和子家將要進見,走在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擺動,就把它給子家看,說:「先前我遇到這種情況一定可以嘗到佳肴。」等到進去後,廚師正準備切甲魚,兩人互相看著而笑起來。鄭靈公問他們為什麼笑,子家就把剛才的情況告訴鄭靈公。等到鄭靈公把甲魚賜給大夫們吃的時候,也把公子宋召來但偏不給他吃。公子宋發怒,用手指在鼎里蘸了蘸,嘗嘗味道後就退出去了。鄭靈公發怒,要殺死公子宋。公子宋和子家策劃先下手。子家說:「牲口老了,尚且怕殺,何況國君?」公子宋就反過來誣陷子家。子家害怕只好依從他。夏季,殺死了鄭靈公。《春秋》記載說:「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這是因為子家的權力不足的緣故。君子說:「仁愛而不勇武,總是行不通的。」凡是殺死國君,如果只記載國君的名字,這是因為國君無道;記載臣下的名字,是因為臣下有罪過。
【原文】
鄭人立子良[1],辭曰:「以賢,則去疾不足;以順,則公子堅[2]長。」乃立襄公。襄公將去穆氏,而舍子良。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則固願也。若將亡之,則亦皆亡,去疾何為?」乃舍之,皆為大夫。
【注釋】
[1]子良:公子去疾,穆公庶子。
[2]公子堅:靈公庶弟,去疾之兄,後立為襄公。
【譯文】
鄭國人要立子良為國君,子良辭謝說:「以賢明而論,去疾是不夠的;以順序而論,公子堅年長。」就立了鄭襄公。襄公準備驅逐其兄弟們,僅赦免了子良。子良不同意,說:「穆公的兒子如果合適留下來,去疾本來就有這樣的願望。若要離開鄭國,那就都離開,為什麼單獨留下去疾?」於是赦免了他們,讓他們都做大夫。
【原文】
初,楚司馬子良[1]生子越椒[2]。子文曰:「必殺之!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矣。諺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為大戚。及將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無及於難。」且泣曰:「鬼猶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3]餒而!」及令尹子文卒,斗般[4]為令尹,子越為司馬。蔿賈為工正,譖子揚而殺之,子越為令尹,己為司馬。子越又惡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5]伯嬴[6]於轑陽[7]而殺之,遂處烝野,將攻王。王以三王[8]之子為質焉,弗受。師於漳澨[9]。
秋七月戊戌,楚子與若敖氏戰於皋滸[10]。伯棼[11]射王,汏[12]輈[13],及鼓跗[14],著於丁寧[15]。又射,汏輈,以貫笠轂。師懼,退。王使巡師曰:「吾先君文王克息,獲三矢焉,伯棼竊其二,盡於是矣。」鼓而進之,遂滅若敖氏。
【注釋】
[1]子良:斗伯比之子,令尹子文之弟。
[2]子越椒:即斗椒。
[3]其:將。
[4]斗般:子文之子。字子揚。
[5]圄:囚禁。
[6]伯嬴:即賈蔿。
[7]轑陽:楚地,在今湖北江陵縣。
[8]三王:指文王、成王、穆王。
[9]漳澨:漳水邊。澨,水邊地。
[10]皋滸:在今湖北省襄陽市西。
[11]伯棼:即子越椒。
[12]汏:過。
[13]輈:車轅。
[14]鼓跗:鼓架的四足,借指鼓架。
[15]丁寧:鉦,形似鍾而狹長,有長柄可執,口向上,在行軍時敲打。
【譯文】
先前,楚國的司馬子良生了子越椒。子文說:「一定要殺死他!這個孩子,有熊虎的形狀、豹狼的聲音,不殺,必然會滅亡若敖氏了。俗話說:『狼子野心。』這孩子是一條狼,難道能夠養著嗎?」子良不同意,子文把這件事當成很大的一件心事,到他臨死的時候,聚集了他的族人,說:「如果越椒一旦執政,就快點走吧,不要遭到禍難。」同時哭著說:「鬼尚且要求吃東西,若敖氏的鬼不是要挨餓了嗎!」等到令尹子文死去,斗般擔任令尹,子越擔任司馬。蔿賈出任工正,誣陷子揚並且殺了他,子越就做了令尹,他自己做了司馬。子越討厭他,就帶領了若敖氏的族人把伯嬴囚禁在轑陽並且殺死了他,於是就住在烝野地方,準備進攻楚莊王。楚莊王用三代國王的子孫作為人質,子越不接受。楚莊正在漳澨發兵。
秋七月初九日,楚莊王和若敖氏在皋滸作戰。子越椒用箭射楚莊王,力量強而箭鏃鋒利,箭飛過車轅,穿過鼓架,射在銅鉦上。又射一箭,飛過車轅,透過車蓋。士兵害怕,開始退卻。楚莊王派人在軍隊里到處喊著說:「我們的先君文王攻克息國,得到三枝利箭,子越椒偷去兩枝,已經都用完了。」於是楚莊王下令擊鼓進軍,就消滅了若敖氏。
【原文】
初,若敖娶於■(雲阝)[1],生斗伯比。若敖卒,從其母畜於■(雲阝),淫於■(雲阝)子之女,生子文焉。■(雲阝)夫人使棄諸夢中,虎乳之。■(雲阝)子田,見之,懼而歸。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謂乳穀,謂虎於菟,故命之曰斗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實為令尹子文。其孫箴尹[2]克黃[3]使於齊,還及宋,聞亂。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棄君之命,獨誰受之?尹,天也,天可逃乎?」遂歸,復命,而自拘於司敗[4]。王思子文之治楚國也,曰:「子文無後,何以勸善?」使復其所,改命曰生。
冬,楚子伐鄭,鄭未服也。
【注釋】
[1]■(雲阝):國名,在今湖北省安陸市一帶。
[2]箴尹:官名,主規諫。
[3]克黃:子揚之子。
[4]司敗:官名,主司法。
【譯文】
先前,若敖在■(雲阝)國娶妻,生了斗伯比。若敖死後,跟著他的母親養在■(雲阝)國,和■(雲阝)子的女兒私通,生了子文。■(雲阝)夫人讓人把子文丟在雲夢澤里,有老虎給他餵奶。■(雲阝)子打獵,看到這場面,害怕而回來。夫人把女兒私生子的情況告訴■(雲阝)子,■(雲阝)子就讓人收養了子文。楚國人把奶叫做「穀」,把老虎叫做「於菟」,所以就把這個孩子叫做斗穀於菟。■(雲阝)子把他的女兒嫁給斗伯比做妻子。斗穀於菟就是令尹子文。子文的孫子箴尹克黃出使齊國,回來時到宋國,聽到叛亂消息。有人說:「不能回去。」箴尹說:「丟掉國君的命令還有誰來接受我?國君,就是上天,上天難道可以逃避嗎?」就回到楚國復命,並且自動到法官那裡請求囚禁。楚莊王想起子文治理楚國的功績,說:「子文若沒有後代,還用什麼來勸人為善?」就讓克黃恢復原來的官職,把他的名字改為「生」。
冬季,楚莊王進攻鄭國,這是因為鄭國沒有順服。
五年經
【原文】
五年春,公如齊。
夏,公至自齊。
秋九月,齊高固[1]來逆叔姬。
叔孫得臣卒。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
楚人伐鄭。
【注釋】
[1]高固:齊大夫,即高宣子。
【譯文】
五年春季,宣公到齊國。
夏季,宣公從齊國返回。
秋季九月,齊高固來我國迎接叔姬。
叔孫得臣去世。
冬季,齊高固與子叔姬來我國。
楚國人攻打鄭國。
五年傳
【原文】
五年,春,公如齊。高固使齊侯止[1]公,請叔姬焉。
夏,公至自齊。書,過也。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自為也。故書曰:「逆叔姬。」卿自逆也。
冬,來,反馬也。
楚子伐鄭。陳及楚平。晉荀林父救鄭,伐陳。
【注釋】
[1]止:留。
【譯文】
五年春季,魯宣公去齊國。齊大夫高固使齊侯留住宣公,請求娶叔姬做自己的妻子。
夏季,宣公由齊國回來。《春秋》記載這件事,是由於宣公有過失。
秋季九月,齊國高固來魯國迎娶叔姬,這是為了自己。所以《春秋》記載說:「逆叔姬。」這是因為卿親自迎娶的緣故。
冬季,高固和叔姬前來魯國,這是為了送還叔姬出嫁時所乘的馬。
楚莊王攻伐鄭國。陳國同楚國議和。晉荀林父救援鄭國,攻打陳國。
六年經
【原文】
六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
夏四月。
秋八月,螽。
冬十月。
【譯文】
六年春季,晉趙盾、衛孫免侵襲陳國。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發生蝗災。
冬季十月。
六年傳
【原文】
六年春,晉、衛侵陳,陳即楚故也。
夏,定王使子服[1]求後於齊。
秋,赤狄伐晉,圍懷[2]及邢丘[3]。晉侯欲伐之。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貫。將可殪[4]也。《周書》曰『殪戎殷』,此類之謂也。」
【注釋】
[1]子服:周大夫。
[2]懷:在今河南省武涉縣南。
[3]邢丘:在今河南省溫縣東。
[4]殪:殺盡。
【譯文】
六年春季,晉國和衛國入侵陳國,這是因為陳國親近楚國。
夏季,周定王派子服到齊國求娶齊女做王后。
秋季,赤狄攻打晉國,包圍懷邑,到達邢丘。晉侯準備出兵回擊。中行桓子說:「讓赤狄危害他的百姓,使他達到惡貫滿盈的程度。到時候就可以殲滅了。《周書》說『殲滅大國殷商』,說的就是這一類情況。」
【原文】
冬,召桓公[1]逆王后於齊。
楚人伐鄭,取成而還。
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注釋】
[1]召桓公:周卿士。
【譯文】
冬季,周卿士召桓公到齊國迎娶王后。
楚國攻打鄭國,議和後回去了。
鄭公子曼滿向王子伯廖說,他想要做卿士。伯廖告訴別人說:「沒有德行而又很貪婪,此人是屬於《周易》豐卦變成離卦這一卦象所預示的情況,不會超過期限了。」隔了一年,鄭國人殺了公子曼滿。
七年經
【原文】
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
夏,公會齊侯伐萊[1]。
秋,公至自伐萊。
大旱。
冬,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於黑壤[2]。
【注釋】
[1]萊:國名。在今山東省昌邑市東南。
[2]黑壤:又名黃父,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北。
【譯文】
七年春季,衛侯派孫良夫來我國結盟。
夏季,宣公與齊侯攻打萊國。
秋季,宣公從攻打萊國的前線返回。
大旱。
冬季,宣公與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在黑壤相會。
七年傳
【原文】
七年春,衛孫桓子[1]來盟,始通,且謀會晉也。
夏,公會齊侯伐萊,不與謀也。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
赤狄侵晉,取向陰[2]之禾。
【注釋】
[1]孫桓子:即孫良夫。
[2]向陰:或指向邑,在今河南省濟源縣。
【譯文】
七年春季,衛國的孫桓子來魯國締結盟約,兩國開始建立友好關係,同時商討和晉國會見的事。
夏季,宣公會同齊侯攻打萊國,這是因為魯國事先沒有參與策劃的緣故。凡是一國出兵遠征他國,事先參加過策劃叫做「及」,沒有參加過策劃叫做「會」。
赤狄入侵晉國,割走了向陰地方的穀子。
【原文】
鄭及晉平,公子宋之謀也,故相[1]鄭伯以會。冬,盟於黑壤。王叔桓公[2]臨之,以謀不睦。
晉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晉人止公於會。盟於黃父,公不與盟。以賂免。故黑壤之盟不書,諱之也。
【注釋】
[1]相:為相禮。
[2]王叔桓公:周卿士。
【譯文】
鄭國和晉國議和,這是公子宋的計謀,因此他作為鄭伯的相禮人參加了盟會。冬季,諸侯在黑壤會盟。周卿士王叔桓公奉命親臨監盟,以商討諸侯不睦於晉的問題。
晉成公即位的時候,魯宣公沒有去朝見,也沒有派大夫前往聘問。晉國人在會見時拘禁了魯宣公。黃父會盟時,宣公沒有參加盟會。由於向晉國送了賄賂,才獲釋回國。因此《春秋》不記載黑壤的盟會,這是為了隱諱國恥的緣故。
八年經
【原文】
八年春,公至自會。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1]乃復。
辛巳,有事[2]於大廟。仲遂卒於垂[3]。
壬午,猶繹[4]。萬[5]入,去籥[6]。
戊子,夫人贏氏[7]薨。
晉師、白狄伐秦。
楚人滅舒蓼。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贏。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城平陽[8]。
楚師伐陳。
【注釋】
[1]黃:齊邑,在今山東省淄川縣。
[2]有事:舉行禘祭。
[3]垂:齊地,今在何地不詳。
[4]猶繹:仍然舉行祭祀。
[5]萬:指萬舞。
[6]籥:吹樂器,形狀如笛。萬舞中有籥舞。
[7]贏氏:宣公母親。
[8]平陽:山東省新泰市北。
【譯文】
八年春季,宣公從黑壤會議返回。
夏季六月,公子遂去齊國,到了黃地後就返回。
辛巳日,在太廟舉行禘祭。公子遂在垂地去世。
壬午日,再次舉行祭祀。用萬舞,去掉籥。
戊子日,夫人贏氏去世。
晉國軍隊、白狄攻打秦國。
楚國人滅亡了舒蓼。
秋季七月甲子日,發生日食,是日全食。
冬季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國小君敬贏。下雨,沒能安葬。庚寅日,中午完成安葬。
修築平陽城。
楚國軍隊攻打陳國。
八年傳
【原文】
八年春,白狄及晉平。夏,會晉伐秦。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
有事於大廟,襄仲卒而繹,非禮也。
楚為眾舒叛,故伐舒蓼,滅之。楚子疆[1]之。及滑汭[2],盟吳、越而還。
【注釋】
[1]疆:作動詞用,劃定疆界。
[2]滑汭:滑水之曲。滑水今在何地不詳。
【譯文】
八年春季,白狄和晉國講和。夏季,白狄會同晉國攻伐秦國。晉國人俘虜了一個秦國奸細,把他殺死在絳邑的集市上,過了六天又復活了過來。
在太廟舉行祭祀,襄仲死了,接連兩天舉行祭祀,這是不合於禮的。
楚國由於群舒背叛,所以出兵攻打舒蓼,把它滅了。楚子親自去劃定它的疆界,到達滑水的彎曲處為止,同吳、越兩國結盟後回到楚國。
【原文】
晉胥克有蠱疾[1],郤缺為政。秋,廢胥克,使趙朔[2]佐下軍。
冬,葬敬嬴。旱,無麻,始用葛茀。雨,不克葬,禮也。禮:卜葬,先遠日[3],辟不懷也。
城平陽,書,時也。
陳及晉平。楚師伐陳,取成而還。
【注釋】
[1]蠱疾:神志錯亂之病。
[2]趙朔:趙盾之子。
[3]遠日:十天以外的日子。
【譯文】
晉國的胥克患了蠱疾,郤缺主持國政。秋季,廢掉了胥克,由趙朔擔任下軍的副職。
冬季,安葬敬嬴。因為大旱,沒有麻,開始用葛做引棺的繩索。在出殯那天,由於下雨,不能安葬,這是合於禮的。禮:占卜安葬日期時,先占卜較遠的日子,是為了避免出現不懷念死者的誤解。
魯國在平陽築城,《春秋》加以記載,是因為合於時令。
陳國和晉國議和。楚國的軍隊攻打陳國,達成和議後回國。
九年經
【原文】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公至自齊。
夏,仲孫蔑[1]如京師。
齊侯伐萊。
秋,取根牟[2]。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於扈。
晉荀林父帥師伐陳。
辛酉,晉侯黑臀卒於扈。
冬十月癸酉,衛侯鄭卒。
宋人圍滕。
楚子伐鄭。
晉郤缺帥師救鄭。
陳殺其大夫洩冶。
【注釋】
[1]仲孫蔑:公孫敖之孫孟獻子。
[2]根牟:國名,在今山東省沂水縣南。
【譯文】
九年春季,周曆正月,宣公去齊國。
宣公從齊國返回。
夏季,仲孫蔑去京師。
齊侯攻打萊國。
秋季,奪取根牟。
八月,滕子去世。
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在扈地相會。
晉荀林父率領軍隊攻打陳國。
辛酉日,晉侯黑臀在扈地去世。
冬季十月癸酉日,衛侯鄭去世。
宋國人包圍滕國。
楚子攻打鄭國。
晉郤缺率領軍隊救援鄭國。
陳國殺死它的大夫洩冶。
九年傳
【原文】
九年春,王使來徵聘[1]。夏,孟獻於聘於周。王以為有禮,厚賄之。
秋,取根牟,言易也。
滕昭公卒。
會於扈,討不睦也。陳侯不會。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陳。晉侯卒於扈,乃還。
【注釋】
[1]徵聘:示意魯國派遣使者前往周聘問。
【譯文】
九年春季,周天子的使者來魯國要求魯國派使者到周王室聘問。這年夏季,孟獻子去成周聘問。周天子認為有禮,贈給孟獻子豐厚的財物。
秋季,魯國占領根牟,《春秋》之所以這樣記載,是說占領行動輕而易舉。
滕昭公死了。
諸侯在扈邑會見,這是為了商討攻打不服從晉國的諸侯國。陳靈公未參加會見。晉國的荀林父帶領各諸侯軍攻打陳國。晉成公死在扈地,他們就撤兵回國了。
【原文】
冬,宋人圍滕,因其喪也。
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於夏姬[1],皆衷其衵服[2],以戲於朝。洩冶諫曰:「公卿宣淫,民無效焉,且聞[3]不令。君其納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請殺之。公弗禁,遂殺洩冶。孔子曰:「《詩》云:『民之多辟[4],無自立辟[5]。』其洩冶之謂乎!」
【注釋】
[1]夏姬:鄭穆公女,陳大夫御叔之妻。
[2]衵服:內衣。
[3]聞:名聲。
[4]辟:邪僻。
[5]辟:法度。
【譯文】
冬季,宋軍包圍滕國,這是乘他們忙於為滕昭公辦喪事的緣故。
陳靈公和大夫孔寧、儀行父同時與夏姬通姦,都貼身穿著夏姬的汗衫在朝廷上開玩笑。大夫洩冶勸諫說:「國君和卿公開宣揚淫亂,百姓就沒有效法的了,況且名聲也不好。君王還是把夏姬的汗衫藏起來吧!」陳靈公說:「我能夠改過。」陳靈公告訴了孔寧和儀行父兩個人,他們請求殺掉洩冶。陳靈公沒有反對,於是就將他殺了。孔子說:「《詩》說:『如果百姓多做邪惡不正的事,自己就不要再去立法度了。』這恐怕說的就是洩冶吧!」
【原文】
楚子為厲之役[1]故,伐鄭。
晉郤缺救鄭。鄭伯敗楚師於柳棼[2]。國人皆喜,唯子良憂曰:「是國之災也,吾死無日矣。」
【注釋】
[1]厲之役:宣公六年楚伐鄭之役。
[2]柳棼:鄭地,今在何地不詳。
【譯文】
楚莊王由於厲地之戰的緣故,攻打鄭國。
晉國的郤缺出兵救援鄭國。鄭伯在柳棼打敗了楚軍。國內的人都為此感到興奮,只有公子良為此擔心說:「這是國家的災難,我離死期大概不會太久了!」
十年經
【原文】
十年春,公如齊。
公至自齊。
齊人歸我濟西田。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齊侯元卒。
齊崔氏[1]出奔衛。
公如齊。
五月,公至自齊。
癸巳,陳夏徵舒[2]弒其君平國。
六月,宋師伐滕。
公孫歸父如齊,葬齊惠公。
晉人、宋人、衛人、曹人伐鄭。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
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繹。
大水。
季孫行父如齊。
冬,公孫歸父如齊。
齊侯使國佐[3]來聘。
飢。
楚子伐鄭。
【注釋】
[1]崔氏:崔杼,齊大夫。
[2]夏徵舒:陳大夫,御叔之子。
[3]國佐:國歸父之子,一稱國武子。
【譯文】
十年春季,宣公去齊國。
宣公從齊國返回。
齊國人歸還我國濟水之西的土地。
夏季四月丙辰日,發生日食。
己巳日,齊侯元去世。
齊崔氏逃奔到衛國。
宣公去齊國。
五月,宣公從齊國返回。
癸巳日,陳國夏徵舒殺死他的國君平國。
六月,宋國軍隊攻打滕國。
公孫歸父去齊國,參加齊惠公的葬禮。
晉國人、宋國人、衛國人、曹國人攻打鄭國。
秋季,周天子派王季子來我國聘問。
公孫歸父率領軍隊攻打邾國,奪取繹邑。
發大水。
季孫行父去齊國。
冬季,公孫歸父去齊國。
齊侯派國佐來我國聘問。
發生饑荒。
楚子攻打鄭國。
十年傳
【原文】
十年春,公如齊。齊侯以我服故,歸濟西之田。
夏,齊惠公卒。崔杼有寵於惠公;高、國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衛。書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凡諸侯之大夫違[1],告於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廟,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不然,則否。
公如齊奔喪。
【注釋】
[1]違:離開國家。
【譯文】
十年春季,宣公前往齊國。齊侯由於魯國服從的原因,將濟水以西的田地歸還了。
夏季,齊惠公死了。崔杼受到齊惠公的寵信;高、國兩族害怕他的逼迫,等惠公一死,就把他趕出了國境。崔杼逃到衛國。《春秋》記載說「崔氏」,這是因為不是他的罪過;而且在通告諸侯時也只稱族,而不稱他個人的名字。凡是諸侯的大夫離開本國,就通告諸侯說:「某氏的守臣某,不能奉守宗廟,謹此通告。」凡是有友好往來的諸侯國,就發通告;不是這種情況,就不發通告。
宣公到齊國奔齊惠公的喪事。
【原文】
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於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廄射而殺之。二子[1]奔楚。
滕人恃晉而不事宋。六月,宋師伐滕。
鄭及楚平。諸侯之師伐鄭,取成而還。
秋,劉康公[2]來報聘[3]。
師伐邾,取繹。
【注釋】
[1]二子:指孔寧、儀行父。
[2]劉康公:即王季子,食邑於劉,諡號康公。
[3]報聘:回報孟獻子之聘。
【譯文】
陳靈公和孔寧、儀行父在夏徵舒家喝酒。陳靈公對儀行父說:「徵舒長得像你。」儀行父回答說:「也像你。」徵舒對此很生氣。靈公出來後,徵舒從馬房裡用箭把他射死了。孔寧、儀行父二人逃奔到楚國。
滕國依靠晉國的保護,不侍奉宋國。六月,宋軍侵襲滕國。
鄭國和楚國講和。諸侯軍攻打鄭國,講和以後回國。
秋季,劉康公前來魯國答謝孟獻子去年的聘問。
魯軍攻打邾國,攻取繹地。
【原文】
季文子初聘於齊。
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
國武子來報聘。
楚子伐鄭。晉士會救鄭,逐楚師於潁北[1]。諸侯之師戍鄭。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改葬幽公,諡之曰「靈」。
【注釋】
[1]潁北:潁水之北。
【譯文】
季文子第一次到齊國聘問。
冬季,魯國的子家到齊國,這是因為魯國攻打了邾國的緣故。
國武子前來魯國回聘。
楚莊王攻伐鄭國。晉國的士會領兵救援鄭國,在潁水北面趕走了楚軍。諸侯軍留駐鄭國進行防守。鄭國的子家死。鄭國人為了討伐殺害幽公的那次叛亂,打開子家的棺材,並驅逐了他的家族。同時改葬幽公,把他的諡號改為「靈」。
十一年經
【原文】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陳侯、鄭伯盟於辰陵[1]。
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秋,晉侯會狄於欑函[2]。
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
丁亥,楚子入陳。
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
【注釋】
[1]辰陵:陳地。在今河南省淮陽縣西。
[2]欑函:杜注謂狄地,今在何地不詳。
【譯文】
十一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楚子、陳侯、鄭伯在辰陵結盟。
公孫歸父會同齊國人攻打莒國。
秋季,晉侯在欑函與狄人相會。
冬季十月,楚國人殺死陳夏徵舒。
丁亥日,楚子進入陳國。
送公孫寧、儀行父回陳國。
十一年傳
【原文】
十一年春,楚子伐鄭,及櫟。子良[1]曰:「晉、楚不務德而兵爭,與其來者可也。晉、楚無信,我焉得有信?」乃從楚。夏,楚盟於辰陵,陳、鄭服也。
【注釋】
[1]子良:公子去疾。
【譯文】
十一年春季,楚王攻打鄭國,到達櫟地。子良說:「晉、楚兩國都不講德行,而依靠武力爭奪,那我們就靠近先打進來的國家好了。晉國、楚國既然不講信用,我們又怎麼能夠講信用?」於是順從了楚國。夏季,楚國在陳地辰陵主持盟會,這是因為陳、鄭兩國都順服了楚國。
【原文】
楚左尹子重[1]侵宋。王待諸郔[2]。令尹蔿艾獵[3]城沂[3],使封人[4]慮事,以授司徒。量功[5]命日[6],分財用,平板榦[7],稱畚築,程土物,議遠邇,略[8]基趾,具餱糧[9],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於素。
晉郤成子求成於眾狄。眾狄疾赤狄之役,遂服於晉。秋,會於欑函,眾狄服也。
【注釋】
[1]子重:即公子嬰齊,莊王弟。
[2]郔:楚地,在今河南省項城市。
[3]蔿艾獵:即孫叔敖。
[3]沂:楚邑,在今河南省正陽縣。
[4]封人:主管築成的官員。
[5]量功:估算要多少人工。
[6]命日:估算要多長時間。
[7]榦:築牆時豎立兩頭的支柱。
[8]略:巡視。
[9]餱糧:乾糧。
【譯文】
楚左尹子重侵襲宋國。楚莊正在郔地等候消息。楚令尹蔿艾獵在沂地築城,派掌管建築城郭的官員考慮工程計劃,報告給司徒。計量工程,預定日期,分配材料和用具,鋸平築牆夾板和支柱,平衡運土和築土的勞力,規定土方和使用器材的多少,討論取材和工程的遠近,考察各處城基,備辦築城人員的糧食,審核監工的官員。工程只用三十天就完成了,未超過預定的期限。
晉國的郤成子向眾狄謀求議和。眾狄怨恨赤狄經常役使他們,於是都歸順了晉國。秋季,晉侯在欑函同眾狄會見,這是由於眾狄順服了晉國。
【原文】
是行也,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聞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繼[1]。其從[2]之也。《詩》曰:『文王既勤止[3]。』文王猶勤,況寡德乎?」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4]。」遂入陳,殺夏徵舒,轘[5]諸栗門[6]。因縣陳。陳侯[7]在晉。
【注釋】
[1]有繼:勤則有功繼之。
[2]從:就。指去狄人那裡。
[3]止:語氣詞。
[4]少西氏:夏徵舒的祖父名少西,所以稱夏家為少西氏。
[5]轘:車裂的酷刑。
[6]栗門:陳國城門名。
[7]陳侯:指靈公太子午。
【譯文】
在這次欑函會見之行以前,晉國的大夫們想召集狄人前來。郤成子說:「我聽說:若沒有德行,就只有靠勤勞;沒有勤勞,憑什麼去要求別人呢?能夠勤勞,就有好的結果。還是去會見狄人吧!《詩》說:『文王已經做到勤勞了。』文王尚且勤勞,更何況缺少德行的人呢?」
冬季,楚莊王由於陳國夏氏作亂的緣故,攻打陳國。對陳國人說:「不要驚慌,我將要討伐少西氏。」於是進入陳國,殺死夏徵舒,將其車裂在栗門。因而滅掉陳國,把它改為一個縣。當時陳成公正在晉國。
【原文】
申叔時[1]使於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2]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3]」。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書有禮也。
厲之役,鄭伯逃歸,自是楚未得志焉。鄭既受盟於辰陵,又徼事於晉。
【注釋】
[1]申叔時:楚大夫。
[2]蹊:踐踏。
[3]夏州:討夏氏鄉,取一人以歸楚,而成一州,故謂夏州。在今湖北漢陽。
【譯文】
楚大夫審叔時出使齊國,回國,復命後就回去了。楚王派人責備說:「夏徵舒做大逆不道的事,殺死他的國君,我率領各諸侯前去討伐,把他殺了,諸侯和縣大夫都來祝賀,惟獨你一人不祝賀,是何原因?」申叔時回答說:「還可以陳述理由嗎?」楚王說:「可以呀!」申叔時說:「夏徵舒殺害自己的國君,當然是罪大惡極了。出兵討伐殺了他,這是君王應該做的。不過人們有句話說道:『牽牛踐踏別人的田地,就把他的牛強奪過來。』牽牛踐踏田地的人,當然是有過錯了;可是強奪走他的牛,懲罰就太重了。諸侯跟從君王出兵,說的是討伐有罪的人。現在把陳國改成一個縣,這就是貪愛它的財富了。以伐罪的名義號召諸侯,而以貪婪結束,恐怕不可以吧?」楚王說:「好啊!我沒聽說過這樣的意見。歸還陳國的土地,可以嗎?」申叔時回答說:「可以啊!這就是我們這班小人所說的『從別人懷裡拿來的東西取出來還給他』呀。」楚王於是重新封立陳國。從陳國的每個鄉帶一個人回楚國,集中在一個地方,稱為「夏州」。因此《春秋》記載說:「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這是表示楚王這一舉動合於禮。
厲地這一戰,鄭伯逃回國,由此楚國就沒有得志。鄭國既在辰陵接受楚國的盟約,又要求侍奉晉國。
十二年經
【原文】
十有二年春,葬陳靈公。
楚子圍鄭。
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1]。
晉人、宋人、衛人、曹人同盟於清丘[2]。
宋師伐陳。衛人救陳。
【注釋】
[1]蕭:宋附庸國。
[2]清丘:衛地,在今河南省濮陽縣西南。
【譯文】
十二年春季,安葬陳靈公。
楚子包圍鄭國。
夏季六月乙卯日,晉荀林父率領軍隊與楚子在邲地交戰,晉國軍隊大敗。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子滅亡了蕭國。
晉國人、宋國人、衛國人、曹國人在清丘結盟。
宋國軍隊攻打陳國。衛國人救援陳國。
十二年傳
【原文】
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1]於大宮,且巷出車[2],吉。國人大臨,守陴[3]者皆哭。楚子退師。鄭人修城。進復圍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門[4],至於逵路[5]。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其剪以賜諸侯,使臣妾[6]之,亦唯命。若惠顧前好,徼福於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7]於九縣[8],君之惠也,孤之願之,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9]可幾[10]乎!」退三十里,而許之平。潘尪[11]入盟,子良出質。
【注釋】
[1]臨:哭。
[2]巷出車:在街巷陳列兵車。
[3]陴:城牆上的女牆。這裡代指城牆。
[4]皇門:鄭國都城門名。
[5]逵路:四通八達的大道。
[6]臣妾:作動詞用,做奴僕。
[7]夷:等同。
[8]九縣:指很多縣。
[9]庸:或許。
[10]幾:同「冀」,希望。
[11]潘尪:楚大夫,師叔。
【譯文】
十二年春季,楚莊王包圍鄭國,圍困十七天,鄭國為求和而進行占卜,不吉利;為在太廟號哭和陳車於街巷而進行占卜,吉利。於是城裡的人在祖廟裡大哭,守城的將士也都在城上大哭。楚王退兵。鄭國人修築城牆。楚軍再次包圍鄭國,經過三個月,占領鄭國。楚軍從皇門進城,到達四通八達的大道。鄭伯脫去上衣,牽著羊迎接楚王,說:「孤不能為天意所佑,不能侍奉君王,致使君王心懷怒氣來到敝邑,這是孤的罪過。豈敢不惟命是聽?如果將孤俘虜到江南,放逐在海邊,也惟命是聽。如果滅掉鄭國瓜分土地賞賜給諸侯,使鄭國人作為他們的臣妾,也惟命是聽。假如承蒙君王念及以往的友好,托周厲王、周宣王、鄭桓公、鄭武公的福,不滅亡我國,讓孤轉過來侍奉君王,等同於楚國諸縣的地位,這是君王的恩惠、我的願望,但又不是孤敢於奢望的事。謹陳說心愿,請君王考慮。」楚王的左右侍臣說:「不能答應,滅亡了一個國家沒有再赦免的。」楚王說:「鄭國的國君能夠謙卑,必定能夠取信和使用他的百姓,或許還是很有希望的吧!」楚莊王退兵三十里而答應鄭國議和。楚大夫潘尪入城結盟,子良到楚國做人質。
【原文】
夏六月,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先縠[1]佐之。士會將上軍,郤克[2]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3]佐之。趙括、趙嬰齊[4]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5]、趙同[6]為下軍大夫,韓厥為司馬。
及河[7],聞鄭既及楚平,桓子[8]欲還,曰:「無及於鄭而剿民[9],焉用之?楚歸而動,不後。」
【注釋】
[1]先縠:先軫後代,又稱原縠。食邑於彘,又稱彘子。
[2]郤克:郤缺之子。
[3]欒書:欒書盾之子。
[4]趙括、趙嬰齊:即屏括、樓嬰,趙盾異母弟。
[5]荀首:荀林父之弟。
[6]趙同:即原同,趙括之兄。
[7]河:指黃河。
[8]桓子:即荀林父。
[9]剿民:勞民。
【譯文】
夏季六月,晉國的軍隊援助鄭國。荀林父率領中軍,先縠作為副手。士會率領上軍,郤克作為副手。趙朔率領下軍,欒書作為副手。趙括、趙嬰齊擔任中軍大夫,鞏朔、韓穿擔任上軍大夫,荀首、趙同擔任下軍大夫,韓厥擔任司馬。
晉軍到達黃河時,聞知鄭國已經跟楚國議和,桓子想領兵回國,說:「援鄭國已經晚了,卻勞動百姓,這又有什麼用?等到撤軍。走後再出兵攻鄭,也不算晚。」
【原文】
隨武子曰:「善!會聞用師,觀釁而動。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楚君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1],德也,二者立矣。昔歲入陳,今茲入鄭,民不罷勞,君無怨讟[2],政有經矣。荊屍[3]而舉,商[4]、農、工、賈[5]不敗其業,而卒乘[6]輯睦,事不奸矣。蔿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7],前茅[8]慮無,中權[9]後勁[10]。百官象物[11]而動,軍政不戒而備,能用典矣。其君之舉也,內娃選於親,外姓選於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旅有施捨;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禮不逆矣。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子姑整軍而經武乎!猶有弱而昧者,何必楚?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兼弱也。《汋》曰『於[12]鑠[13]王師!遵養時晦。』耆昧[14]也。《武》曰:『無競惟烈。』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
【注釋】
[1]柔服:安撫順服者。
[2]怨讟:怨恨。
[3]荊屍:楚國的陣法名。屍,陳。
[4]商:行商。
[5]賈:坐商。
[6]卒乘:步兵與車兵。
[7]追蓐:行軍部隊徵集草蓐供休息用。
[8]茅:茅旌,即旄旌,飾以牛尾的旌旗。
[9]中權:中軍制謀。
[10]後勁:精兵殿後。
[11]物:指旌旗。
[12]於:發語詞。
[13]鑠:美。
[14]耆昧:致昧,使其至於昏亂。
【譯文】
士會說:「好!我聽說用兵之意,要善於觀察敵方的空子,伺機而動。德行、刑罰、政令、事務、典則、禮儀沒有改變常道,是不可抵擋的,不能征討這樣的國家。楚國的國君討伐鄭國,怨恨它的離心離德而哀憐它的謙恭卑下,背叛就去討伐,順服就予以赦免,德行、刑罰都完成了。討伐叛逆,這是刑罰;懷柔順服,這是德行,這兩件事已經樹立起來了。去年進入陳國,今年進入鄭國,百姓不感到疲勞,國君沒有受到怨恨,政令就是常法了。排成荊屍之陣而後出發,商人、農民、工匠、店主都不廢棄他們的工作,步兵、車兵協調配合,事務就不互相干擾了。蔿敖做令尹,挑選楚國好的法典加以實施。軍隊出動,右軍跟隨主將的車轅,左軍尋找乾草備宿營之用,先頭部隊以旄旌開路,觀察有無異常,中軍策劃戰略戰術,殿軍用精兵押陣。各級軍官依據旌旗所表示的地位與職權分別行動,軍事政教不必等待號令已經完備,這就是能夠運用典則了。楚國國君選拔人才,同姓中選用支系中最親近的,異姓中選用世代舊臣。選拔不疏漏有德行的人,賞賜不漏掉有功勞的人。對老人有加恩,對旅客有賜予;君子和小人,各有一定的衣服色彩;對尊貴的有一定的禮儀制度以示尊重,對低賤的有一定的等級區別以示威嚴,這就說明禮儀沒有不順的了。德行樹立,刑罰實施,政令修明,事務合宜,典章照舊,禮儀順當,怎麼能抵擋它呢?看到可戰就前進,遇到困難就後退,這是軍事上的好謀略。兼併弱小,進攻昏昧,這是用兵的好法則。您暫且整頓軍隊、研究戰略戰術吧!還有弱小而且昏亂的國家,為什麼一定要攻打楚國?仲虺有話說道:『攻取動亂的國家,欺凌將亡的國家。』這說的就是兼併弱小。《汋》篇說:『啊!美哉,武王的軍隊!率領它們去奪取昏昧的國家。』說的就是進攻昏昧。《武》篇說:『武王的功業無比強盛。』安撫弱小進攻昏昧,以致力於武王的功業,這便可以了。」
【原文】
彘子曰:「不可。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今失諸侯,不可謂力;有敵而不從,不可謂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師以出,聞敵強而退,非夫也。命為軍帥,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為也。」以中軍佐濟。
【譯文】
彘子說:「不可。晉國所以能稱霸諸侯,是由於軍隊勇敢、臣下盡力。現在救鄭而不敢作戰,失去諸侯的信賴,不能說是盡力;大敵當前而不去迎擊,不能說是勇猛。由我們手裡喪失霸主的地位,還不如去死!況且整頓好軍隊出來作戰,聽說敵人強大就要退卻,這不算大丈夫。接受君命做軍隊的統帥,卻以不是大丈夫告終,只有你們能這樣做,我是不會幹的。」於是領著中軍副手所屬軍隊渡過黃河。
【原文】
知莊子[1]曰:「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坎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2],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謂之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屍[3]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韓獻子謂桓子曰:「彘子以偏師陷,子罪大矣!子為元帥,師不用命,誰之罪也?失屬亡師,為罪已重,不如進也。事之不捷,惡有所分。與其專罪,六人同之,不猶愈乎?」師遂濟。
【注釋】
[1]知莊子:即荀首,又稱知季。
[2]否臧:不好。
[3]屍:主。
【譯文】
知莊子說:「這支軍隊危險了!《周易》有這樣的卦象,從師卦變成臨卦的爻辭說:『出兵須依法治理。逆臧行事,不吉利。』做事順其道而取得成功就是臧,反其道就是否。大眾離散便是柔弱,流水堵塞成為湖澤,有軍法號令,就好像指揮自己一樣,所以叫做依法治理。做事不順其道而行,那麼依法治理也就窮盡無用了。由充滿到窮盡,阻塞而且不整,所以是凶象。水不流動叫做『臨』。軍隊有統帥而不服從命令,還有比這更為嚴重的『臨』嗎?說的就是這種行為。若和楚軍交戰,必然失敗,彘子要負主要責任。即使免於戰死返回晉國,最終一定有大禍。」韓厥對桓子說:「彘子率領一部分軍隊失陷,您的罪過就大了!作為元帥,軍隊不聽從命令,這是誰的罪過呢?喪失屬國,丟掉軍隊,罪過就太重了,不如揮師前進。萬一作戰不能取勝,罪責可以有大家分擔。與其由您一人承擔罪過,倒不如六個人共同擔當,這不是還好一點嗎?」於是晉軍就渡過了黃河。
【原文】
楚子北師次於郔。沈尹[1]將中軍,子重[2]將左,子反[3]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4]欲戰。令尹孫叔敖弗欲,曰:「昔歲入陳,今茲入鄭,不無事矣。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參曰:「若事之捷,孫叔為無謀矣。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令尹南轅、反旆。伍參言於王曰:「晉之從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剛愎不仁,未肯用命。其三帥者,專行不獲。聽而無上,眾誰適從?此行也,晉師必敗。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於管[5]以待之。
【注釋】
[1]沈尹:沈縣之尹。
[2]子重:即嬰齊,楚卿士,莊王之弟。
[3]子反:公子側,楚卿士,後為大司馬。
[4]伍參:武奢的祖父。
[5]管:鄭地,在今河南省鄭州市。
【譯文】
楚莊王率軍北進,駐紮在郔地。沈尹率領中軍,子重率領左軍,子反率領右軍,準備在黃河飲馬以後就回國。聞知晉國已經渡過黃河,楚王想要回去,寵臣伍參想要打仗。令尹孫叔敖不支持,說:「去年進入陳國,今年進入鄭國,不是沒有戰爭。交戰不能取勝,伍參的肉夠大家吃嗎?」伍參說:「如果作戰取得勝利,就是孫叔敖沒有謀略。不能取勝,我伍參的肉將會落在晉軍手中,你們怎麼吃得上呢?」令尹回車向南,倒轉旌旗。伍參對楚王說:「晉國執政的新人,不能行使命令。他的副手先縠剛愎不仁,不願聽從命令。他們的三個統帥,想要集中權力行事而辦不到。想要服從命令卻沒有上級,士兵聽從誰的命令?這次戰爭,晉軍一定失敗。況且國君逃避臣下,這種恥辱國家怎麼受得了?」楚莊王聽了不高興,下令孫叔敖改變行車方向往北走,自己駐軍在管地等待令尹。
【原文】
晉師在敖、鄗[1]之間。鄭皇戌[2]使如晉師,曰:「鄭之從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楚師驟勝而驕,其師老矣,而不設備。子擊之,鄭師為承,楚師必敗。」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許之。」欒武子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於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在軍,無日不討軍實[3]而申儆之,於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之以若敖、蚡冒篳路藍縷[4]以啟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不可謂驕。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直為壯,曲為老。』我則不德,而徼怨於楚。我曲楚直,不可謂老。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廣有一卒,卒偏之兩。右廣初駕,數[5]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於昏。內官[6]序當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謂無備。子良,鄭之良也;師叔,楚之崇也。師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來勸我戰,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鄭不可從。」趙括、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克敵、得屬,又何俟?必從彘子。」知季曰:「原、屏,咎之徒[7]也。」趙莊子曰:「欒伯善哉!實其言,必長晉國。」
【注釋】
[1]敖、鄗:二山名,在河南省滎陽市北。
[2]皇戌:鄭卿士。
[3]軍實:軍中官兵。
[4]篳路藍縷:篳路,柴車。藍縷,敝衣。比喻開創艱難。
[5]數:漏刻之數。這裡指時間。
[6]內官:王左右親近的臣子。
[7]徒:同「途」。
【譯文】
晉軍駐紮在敖、鄗二山之間。鄭國的皇戌出使前往晉軍,說:「鄭國所以歸順楚國,是為了保存國家,其實對晉國並無二心。楚軍屢次獲勝而驕傲自負,他們的軍隊在外很久,士氣衰落,又不設防。您攻擊他們,鄭軍作為後續力量,楚軍一定失敗。」彘子說:「擊敗楚國,征服鄭國,就在這一戰了。一定得答應他!」欒書說:「楚國自從滅亡庸國以來,他們的國君沒有一天不這樣治理國內的人們:用百姓生計的艱難、禍患隨時會到來、加強戒備不可稍有懈怠來訓導他們。在軍隊里,沒有一天不這樣管理軍官兵士:用勝利的不能長久保持、商紂百戰百勝終究身死國亡來再三告誡他們,用先君若敖、蚡冒乘柴車、著破衣開闢山林的事跡來訓導他們。用箴言告誡大家說:『百姓生計的關鍵在於勤勞,勤勞就不會匱乏。』因此不能說楚國驕傲。先大夫子犯說過:『出師的理由正確就是氣壯,理由不正確就是氣衰。』我們做的不合於德義,卻跟楚國結仇。我們缺理,楚國理正,因此不能說楚軍氣衰。他們國君的戰車,分為左右二廣,每廣有戰車三十輛,即一卒,每卒又分作左右兩偏。右廣先駕起戰車,計算時間到中午;左廣再換班接替,一直到晚上。親近侍臣依次輪班值夜,以防發生不測。所以不能說楚軍沒有防備。子良,是鄭國的突出人物;師叔,是楚國地位崇高的人物。師叔到鄭國結盟,子良作為人質留在楚國,楚、鄭兩國是親近的。如今鄭國派人來勸我們交戰,我們取勝就來歸服,不勝就去投靠楚國,這是拿我們的勝負作為占卜。鄭國的建議不能聽從。」趙括、趙同說:「帶兵前來,就是為了尋求敵人。戰勝敵人,得到屬國,還等待什麼?一定要聽從先縠的話!」荀首說:「趙括、趙同的主意,是一條自取禍亂的道路。」趙莊子說:「欒書說得好哇!照他的話去做,一定可以使晉國長久。」
【原文】
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凶,不能文[1]。聞二先君[2]之出入此行也,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於晉?二三子無淹久!」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今鄭不率,寡君使群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3]?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從而更之,曰:「行人失辭。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4]於鄭,曰:『無辟敵!』群臣無所逃命。」
【注釋】
[1]不能文:不善辭令。謙詞。
[2]二先君:指成王、穆王。
[3]候人:迎來送往之官。
[4]遷大國之跡:外交辭令,意為趕走你們。
【譯文】
楚國的少宰到晉軍中說:「寡君年輕時遭逢憂患,不善辭令。聽說我們的兩位先君以前出入在這條路上,只是準備教訓和安定鄭國,豈敢與晉相爭?各位不要呆得太久了!」士會回答說:「從前周平王命令我們的先君文侯說:『和鄭國一同輔佐周室,不要違背天子的命令!』如今鄭國不遵守天子的命令,寡君派下臣們質問鄭國,豈敢勞駕候人的迎送?謹拜謝君王的命令!」先縠認為士會的話奉承了楚國,讓趙括接上去更正說:「行人的話不恰當。寡君派下臣們前來把楚國的足跡遷出鄭國,說:『不要避開敵人!』下臣們無法逃避命令!」
【原文】
楚子又使求成於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1]。許伯曰:「吾聞致師者,御靡旌[2]摩[3]壘而還。」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菆[4],代御執轡,御下,兩[5]馬、掉鞅[6]而還。」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7]。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晉人逐之,左右角之。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矢一而已。麋興於前,射麋麗[8]龜[9]。晉鮑癸當其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敢膳諸從者。」鮑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既免。
【注釋】
[1]致晉師:古代交戰之前,先令勇士犯敵,稱致師,即單車挑戰。
[2]靡旌:車速快則旗必斜披,比喻快速駕車。
[3]摩:迫近。
[4]菆:好的箭矢。
[5]兩:整理。
[6]掉鞅:撥正馬頸上的皮帶。
[7]折馘:殺死敵人,割下左耳。
[8]麗:射中。
[9]龜:背之隆高當心者。
【譯文】
楚莊王又派使者到晉國求和,晉國同意了,就約定了盟期。楚國的許伯為樂伯駕車,攝叔擔任車右,向晉軍單車挑戰。許伯說:「我聽說單車挑戰,飛快地駕車使車上的旌旗傾斜,迫近敵人的營壘後回來。」樂伯說:「我聽說單車挑戰,車左用利箭射敵,代替駕車的人握住馬韁,駕車的人下車,調整好馬匹,整理好馬頸上的皮帶,然後回來。」攝叔說:「我聽說單車挑戰,車右沖入敵軍營壘,殺掉敵人割取左耳,生俘敵軍然後回來。」他們三人都按照自己所聽說的完成了任務,返回軍營。晉國人追趕他們,從左右兩邊夾攻。樂伯從左邊射馬,右邊射人,使得兩邊的人不能前進。箭只剩下一支。有麋鹿出現在前方,樂伯一箭射中麋背。晉國的鮑癸正在他後面追趕,樂伯讓攝叔獻糜給鮑癸,說:「因為時令還不到,應該奉獻的禽獸尚未到來,謹把這隻麋奉獻給您的隨從作為膳食吧。」鮑叔阻止部下不再追逐他們,說:「他們的車左善射箭,車右善文辭,都是君子啊!」所以三人都免於被俘。
【原文】
晉魏錡[1]求公族,未得而怒,欲敗晉師。請致師,弗許。請使,許之。遂往,請戰而還。楚潘黨逐之。及熒澤[2],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有軍事,獸人[3]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從者。」叔黨[4]命去之。趙旃[5]求卿未得,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請挑戰,弗許。請召盟,許之。與魏錡皆命[6]而往。郤獻子曰:「二憾往矣,弗備,必敗。」彘子曰:「鄭人勸戰,弗敢從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師無成命,多備何為?」士季曰:「備之善。若二子怒楚,楚人乘[7]我,喪師無日矣。不如備之。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若以惡來,有備不敗。且雖諸侯相見,軍衛不徹,警也。」彘子不可。
【注釋】
[1]魏錡:一說即魏犨,一說為魏犨之孫。又稱廚武子,食邑於廚。
[2]熒澤:即滎澤,在今河南省滎陽市東。
[3]獸人:掌管打獵的官。
[4]叔黨:潘黨,潘尪之子。
[5]趙旃:即趙穿子。
[6]皆命:一起受命。
[7]乘:乘勢掩殺。
【譯文】
晉國的魏錡請求做公族大夫,未成,因此發怒,想要使晉軍失敗。請求單車挑戰,沒有獲得同意。請求出使楚軍,同意了。於是前往,請戰以後返回。楚國的潘黨追逐他。到達熒澤,魏錡看見有六隻麋鹿,射死一隻,回車獻給潘黨,說:「您有軍務在身,打獵的人大概不能供給足夠的新鮮禽獸吧?謹把它奉獻給您的隨從。」潘黨下令部下不再追逐魏錡。趙旃請求做卿沒有當成,而且惱怒沒有活捉楚國單車挑戰的人。他請求去楚軍挑戰,未獲得同意。請求前往召請楚國來議和,同意了。於是他和魏錡一同奉命去楚國。郤克說:「兩個心懷怨恨的人去了,如果我們不加防備,必然失敗。」先縠說:「鄭國人勸我們作戰,不敢聽從;楚國人要求講和,又不能同他們真正友好。用兵沒有固定的策略,多做防備做什麼?」士季說:「還是提防他們好。如果這兩個人激怒楚國,楚國人乘機偷襲,很快就會丟掉軍隊。不如防備他們。假如楚國人沒有惡意,解除戒備締結盟約,哪裡會有損兩國的友好呢?如果他們懷著惡意前來,有了準備,就不會失敗。況且即使是諸侯相見,軍隊的護衛不加撤除,這是為了警戒的緣故。」先縠不同意。
【原文】
士季使鞏朔、韓穿帥七覆[1]於敖前,故上軍不敗。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於河,故敗而先濟。
潘黨既逐魏錡,趙旃夜至於楚軍,席[2]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3];左則受之,日入而說。許偃御右廣,養由基為右;彭名御左廣,屈盪為右。乙卯,王乘左廣以逐趙旃。趙旃棄車而走林,屈盪搏之,得其甲裳。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使軘車[4]逆之。潘黨望其塵,使聘而告曰:「晉師至矣!」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遂出陳。孫叔曰:「進之!寧我薄人,無人薄我。《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先人也。《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遂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
【注釋】
[1]七覆:埋伏七處。
[2]席:席地而坐。
[3]說:同「稅」,卸車。
[4]軘車:專用於屯兵的兵車。
【譯文】
士季派鞏朔、韓穿埋伏七處伏兵在敖山前面,所以使得上軍沒有失敗。趙嬰齊派他的部下先在黃河備好船隻,所以在戰敗之後能搶先渡河。
潘黨已經趕跑了魏錡,趙旃又在夜間來到楚軍那裡,鋪著草蓆坐在軍營門外,派他的部屬先進去。楚王編的戰車一廣三十輛,分為左右兩廣。右廣清早雞叫時駕車,中午卸車;左廣接替它,日落時卸車。許偃駕御右廣的指揮車,養由基擔任車右;彭名駕御左廣的指揮車,屈盪擔任車右。乙卯日,楚莊正乘著左廣的指揮車,追趕趙旃。趙旃丟下車子跑進樹林中,屈盪和他搏鬥,獲得了趙旃的鎧甲和下衣。晉國人害怕魏錡、趙旃二人激怒楚軍,派駐守的士兵去接他們。潘黨從遠處看到揚起來的塵土,派人回去報告說:「晉國的軍隊來了!」楚國人也擔心楚王陷入晉軍,便出兵迎戰。孫叔敖說:「進軍!寧肯我們逼近敵人,不要讓敵人逼近我們。《詩》說:『兵車十輛,沖在前面打開敵人的隊列。』這是說要搶在敵人前面。《軍志》說:『先發制人可以奪去敵人的鬥志。』這是說要採取主動逼近敵人。」於是快速進軍,戰車奔馳,士卒奔跑,突襲晉軍。
【原文】
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
晉師右移,上軍未動。工尹齊[1]將右拒[2]卒以逐下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不穀不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使潘黨率游闕[3]四十乘,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
【注釋】
[1]工尹齊:楚大夫。工尹為官名。
[2]右拒:右邊的方陣。
[3]游闕:機動作戰的兵車。
【譯文】
中行桓子不知怎麼辦,在軍中擊鼓,下令說:「先渡過黃河的有賞!」中軍、下軍互相爭奪船隻,爭先恐後,先上船的人砍斷後來者攀著船舷的手指,船中的斷指多得可以捧起來。
晉軍向右轉移,上軍沒有動。工尹齊率領右方陣的士兵追擊晉國的下軍。這時楚莊王派唐狡和蔡鳩居報告唐惠侯說:「我無德而且貪功,以致遇上強敵,這是我的罪過。若楚國不能取勝,這也是君王的羞恥。謹憑藉君王的威靈,來幫助楚軍取得成功!」派潘黨率領機動的戰車四十輛,從屬唐侯編為左方陣,以迎擊晉國的上軍。
【原文】
駒伯[1]曰:「待諸乎?」隨季曰:「楚師方壯,若萃於我,吾師必盡,不如收而去之。分謗生民[2],不亦可乎?」殿其卒而退,不敗。
王見右廣,將從之乘。屈盪戶[3]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終。」自是楚之乘廣先左。
晉人或以廣[4]隊[5]不能進,楚人惎[6]之脫扃[7]。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注釋】
[1]駒伯:郤錡,郤克之子。
[2]分謗生民:同奔為分謗,不戰為生民。
[3]戶:諸本「戶」字都作「屍」,今從漢書注、文選注及各宋本訂正。是「止」的意思。
[4]廣:兵車。
[5]隊:同「墜」。
[6]惎:教。
[7]扃:車前橫木。
【譯文】
駒伯說:「抵抗他們嗎?」士會說:「現在楚軍士氣正旺,若集中兵力來攻打我們,我軍必然會被消滅,不如收兵離開。分擔作戰失敗的責任,保全士兵的生命,不是也可以嗎?」就親自以上軍帥身份作為全軍的後殿撤退,結果沒有被打敗。
楚莊王看見右廣,準備坐上去。屈盪阻止說:「君王乘左廣開始作戰,也一定要乘它到戰鬥告終。」從此以後楚國的兵車就以左廣為上。
晉國人有戰車陷在坑中不能前進,楚國人教他們抽掉車前橫木以便出坑。未走多遠,馬又盤旋不前,楚國人又教他們拔去大旗,抽掉轅前橫木,這樣才算走了出來。晉軍回頭說:「我們不像大國經常逃奔那樣有經驗啊。」
【原文】
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棄車而走林。逢大夫與其二子乘,謂其二子無顧。顧曰:「趙傁[1]在後。」怒之,使下,指木曰:「屍[2]女於是!」授趙旃綏以免。明日,以表屍之,皆重獲在木下。
楚熊負羈[3]囚知[4]。知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御,下軍之士多從之。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5]。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董澤[6]之蒲,可勝既[7]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屍;射公子穀臣[8],囚之。以二者還。
【注釋】
[1]傁:同「叟」。
[2]屍:作動詞用,收屍。
[3]熊負羈:楚大夫。
[4]知:知莊子之子,字子羽。
[5]房:箭房,即箭袋。
[6]董澤:在今山西省聞喜縣東北,有董池坡。
[7]既:取。
[8]公子穀臣:楚王之子。
【譯文】
趙旃用他的好馬幫助他哥哥和叔父駕車逃跑,用別的馬駕車回來。遇上敵人不能逃離,就丟下戰車跑進樹林。逢大夫和他的兩個兒子同乘一輛車,告訴他的兩個兒子千萬不要回頭看。兒子回頭看望說:「趙老頭在後面。」逢大夫很生氣,讓他們下車,指著樹說:「在這裡收你們的屍首!」給趙旃登車的繩子,讓他坐車逃跑,因此沒有被俘。第二天,依照所作標誌前往收屍,在樹下得到他們兩人的屍體。
楚國的熊負羈囚禁了知。知莊子率領他的部屬追了回來,魏錡駕御戰車,下軍的士兵多數都跟他回來。知莊子每次發射抽箭,就把好箭放在魏錡的箭袋裡。魏錡發怒說:「不尋找兒子,卻愛惜蒲柳,董澤的蒲柳,難道可以用完嗎?」知莊子說:「不用別人的兒子作把柄,我的兒子難道可以得到嗎?好箭不是不射,我是不想隨便射出去罷了。」他射殺了楚連尹襄老,得到屍首,裝在自己的戰車上;又射中公子谷臣,把他囚禁起來。知莊子帶了這兩個人回到軍營中。
【原文】
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
丙辰,楚重[1]至於邲,遂次于衡雍[2]。潘黨曰:「君盍築武軍[3]而收晉屍以為京觀[4]?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5]干戈,載櫜[6]弓矢。我求懿德,肆[7]於時夏[8],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9]時繹[10]思[11],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12],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13]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14]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何以為京觀乎?」祀於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注釋】
[1]重:輜重。
[2]衡雍:在今河南省原陽縣。
[3]武軍:一說謂軍營,一說謂墳墓。
[4]京觀:收集敵人屍首,封土而成的高冢。
[5]戢:收斂,收藏。
[6]櫜:用袋子裝。
[7]肆:陳設。
[8]夏:樂歌名。
[9]鋪:今《詩》作「敷」,布。
[10]繹:陳。
[11]思:語末助詞。
[12]幾:危。
[13]成事:戰勝。
[14]鯨鯢:大魚名,即鯨,雄曰鯨,雌曰鯢。比喻不義之人吞噬小國。
【譯文】
到了傍晚,楚軍駐紮在鄭地邲。晉國的殘兵敗將已經潰不成軍,夜間渡河,通宵可以聽到喧嚷的聲音。
丙辰日,楚軍的輜重車隊也開到了邲地,軍隊便移駐在衡雍。潘黨說:「君王何不埋葬晉軍的屍首來建立京觀呢?下臣聽說,戰勝了敵人一定要把表示戰果的紀念物展示給子孫看,使他們不忘記先君的武功。」楚莊王說:「這不是你所知道的事情。說到文字,止、戈合起來成為一個武字。武王戰勝商朝以後,作《頌》說:『收起干戈,藏起弓箭。我追求美德,記載在這《夏》樂之中,一定能成就王業而長久保有它!』又作《武》篇,它的最後一章說:『得以鞏固你的功業。』它的第三章說:『記載勤勞的美德而加以發揚,我往後只求天下的安定。』它的第六章說:『安定萬國,常有豐年。』武功,就是用來禁止強暴、消除戰爭、保住天下、鞏固功業、安定百姓、協和萬邦、增加財富的。因此要使子孫不要忘記他的大功。如今我讓楚、晉兩國士兵橫屍遍野,這是強暴了;顯示武力來使諸侯畏懼,這是沒消除戰爭。強暴而不消除戰爭,怎麼能夠保住天下?還有晉國存在,如何能夠鞏固功業?違背百姓願望的事還很多,百姓哪裡能夠安定?沒有德行而勉強與諸侯相爭,用什麼去調和萬邦?以他人之危為利,以他人之亂為安,並以此謀求自己的美譽,用什麼來增加財富?武功具有七種德行,我一種都沒有,用什麼展示給子孫看?還是修建先君神廟,向先君報告戰爭勝利就行了。武功不是我的功業。古代聖明的君王討伐不尊敬的國家,殺掉它的首惡分子,掩埋起來堆成大墳,作為一次大的殺戮舉動。這樣才有了京觀,用它來懲戒不尊王命的罪惡行為。如今晉國的罪過無法確指在哪裡,士兵都盡忠為執行君命而戰死,我又憑什麼建造京觀來懲戒呢?」於是在黃河上祭祀河神,修建先君廟,向先君報告勝利後回國。
【原文】
是役也,鄭石制[1]實入楚師,將以分鄭,而立公子魚臣[2]。辛未,鄭殺仆叔及子服。君子曰:「史佚所謂『毋怙亂』者,謂是類也。《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歸於怙亂者也夫!」
鄭伯、許男如楚。
【注釋】
[1]石制:鄭大夫,字子服。
[2]公子魚臣:字仆叔。
【譯文】
邲這次戰役中,鄭國的石制把楚軍引進來,準備分割鄭國,立公子魚臣為鄭君。辛未日,鄭國殺死了公子魚臣和石制。君子說:「史佚所謂『不要恃憑動亂來謀求私利』,說的就是這類人。《詩》說:『動亂那麼厲害,哪裡才是最適合的歸宿?』歸罪於恃人之亂來謀求私利的人吧!」
鄭襄公、許昭公前去楚國。
【原文】
秋,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1]諫曰:「不可。城濮之役,晉師三日谷,文公猶有憂色。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困獸猶鬥,況國相乎?』及楚殺子玉,公喜而後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2]不競。今天或者大警晉也,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若之何殺之?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
【注釋】
[1]士貞子:士渥濁,晉大夫。
[2]再世:兩世,指成王、穆王兩世。
【譯文】
秋季,晉軍回國。荀林父由於戰爭失敗請求處死。晉景公準備答應他,士貞子勸諫說:「不行。當年城濮戰役,晉軍三天吃著楚軍留下的糧食,文公還面帶憂色。左右的人說:『有了喜事卻表現出憂愁,如果有了憂事反而喜歡嗎?』文公說:『得臣還在世,憂愁尚未完結。被逼得走投無路的野獸還要和人爭鬥一下,何況是一國的宰相呢?』等到楚國殺了子玉,大家才看出文公喜形於色,說:『沒有人來害我們了!』這是晉國的再次勝利,也是楚國的再次失敗,楚國從此有兩代之久沒能強盛起來。如今上天或許是要大大地警戒晉國,卻又要殺荀林父以加重楚國的勝利,恐怕今後會很久無法強盛起來吧?荀林父侍奉君王,進,考慮得竭盡忠誠,退,考慮著彌補過失,是捍衛國家的人啊,怎麼能夠殺他呢?他這次戰敗,好像日食、月食一樣,哪裡有損它的光明?」晉景公就讓他恢復以前的官位。
【原文】
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圍蕭。蕭潰。申公巫臣[1]曰:「師人多寒。」王巡三軍,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2]。遂傅於蕭。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叔展曰:「有麥麴[3]乎?」曰:「無。」「有山鞠窮乎?」曰:「無。」「河魚腹疾[4]奈何?」曰:「目於眢井而拯之。」「若為茅絰,哭井則己[5]。」明日,蕭潰。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
【注釋】
[1]申公巫臣:申縣地方長官巫臣,屈氏,故又稱屈巫,字子靈。
[2]纊:棉。
[3]麥麴:釀酒用的酒母。
[4]河魚腹疾:當時習語,比喻因水濕而得病。暗示無社逃到低濕處。
[5]己:同「已」。
【譯文】
冬季,楚莊王攻打蕭國,宋國華椒帶著蔡軍救援蕭國。蕭軍囚禁了楚大夫熊相宜僚和公子丙。楚王說:「請不要殺他們,我退兵。」蕭國人殺了他們。楚王發怒,就圍攻蕭國。蕭國崩潰。申公巫臣說:「軍隊的將士大多寒冷。」楚莊王巡視三軍,慰勉他們,三軍將士感到溫暖,如同披上了絲棉一般。楚軍於是迅速逼近蕭國的城牆。蕭大夫還無社和楚大夫司馬卯說話時喊申叔展出來。申叔展說:「你有酒藥嗎?」還無社說:「我沒有。」「有山鞠窮嗎?」還無社說:「我沒有。」「黃河裡的魚得了腸胃病怎麼辦?」還無社說:「你見有枯井就可以救我。」申叔展說:「你在枯井上面放一根草繩,在井上哭的人就是我。」第二天,蕭國崩潰。申叔展看到枯井上有根草繩在那裡,就放聲號哭,把還無社從井中救了上來。
【原文】
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於清丘,曰:「恤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1]有約言焉。若大國[2]討,我則死之。」
【注釋】
[1]先君:指衛成公。衛成公與陳共公約好。
[2]大國:指晉國。
【譯文】
晉國的原縠、宋國的華椒、衛國的孔達、曹人在清丘會盟,說:「救濟有困難的國家,討伐三心二意的國家。」《春秋》對這次盟會沒記載卿的姓名,是因為未實行盟約的緣故。宋國為盟約的原因,攻打陳國。衛軍救援陳國。孔達說:「先君有約在此。如果大國進攻我們,我願意為此死去。」
十三年經
【原文】
十有三年春,齊師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冬,晉殺其大夫先縠。
【譯文】
十三年春季,齊國軍隊攻打莒國。
夏季,楚子攻打宋國。
秋季,發生蝗災。
冬季,晉國殺死它的大夫先縠。
十三年傳
【原文】
十三年春,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蕭也。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秋,赤狄伐晉,及清[1],先縠召之也。
冬,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君子曰:「『惡之來也,己則取之。』其先縠之謂乎!」
清丘之盟,晉以衛之救陳也,討焉。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2]師。」孔達曰:「苟利社稷,請以我說[3]。罪我之由。我則為政而亢大國之討,將以誰任?我則死之。」
【注釋】
[1]清:指清原。
[2]而:同「爾」。
[3]請以我說:請用我來解說。
【譯文】
十三年春季,齊國出兵攻打莒國,是因為莒國仗恃晉國而不事齊國的緣故。
夏季,楚王攻打宋國,因為它救援了蕭國。君子說:「清丘的盟會,只有宋國遵守盟約,可以免除譏議。」
秋季,赤狄攻打晉國,到達清地,這是先縠召引來的。
冬季,晉國追究邲地失敗和發生清地戰役的責任,歸罪於先縠而把他殺了,滅了他的全族。君子說:「『禍患的到來,是自己找的。』這說的就是先縠吧!」
按照清丘的盟約,晉國因為衛國救援陳國的事,加以責備。派去的使者不肯立即離開,警告衛國說:「如果沒有承擔罪責的人,將要以兵戎相見。」孔達說:「如果有利於國家,請拿我作為解說吧,罪由我而起。我是執行官,面對大國的責備,還能把責任推給誰?我願意為此而死!」
十四年經
【原文】
十有四年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
晉侯伐鄭。
秋九月,楚子圍宋。
葬曹文公。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穀。
【譯文】
十四年春季,衛國殺死他的大夫孔達。
夏季五月壬申日,曹伯壽去世。
晉侯攻打鄭國。
秋季九月,楚子包圍宋國。
安葬曹文公。
冬季,公孫歸父在穀地與齊侯相會。
十四年傳
【原文】
十四年春,孔達縊而死。衛人以說於晉而免。遂告於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構我敝邑於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衛人以為成勞,復室其子,使復其位。
夏,晉侯伐鄭,為邲故也。告於諸侯,蒐[1]焉而還。中行桓子之謀也,曰:「示之以整,使謀而來。」鄭人懼,使子張代子良於楚。鄭伯如楚,謀晉故也。鄭以子良為有禮,故召之。
【注釋】
[1]蒐:簡約車馬。
【譯文】
十四年春季,孔達上吊自殺了。衛國人以此向晉國求情而免於被征伐。於是向各諸侯國通告說:「寡君有一個不好的臣子孔達,離間敝邑和大國之間的親善關係,已經伏罪了,謹此奉告。」衛國人認為孔達有幫助衛成公復國的功勳,就為他兒子娶妻,讓他接任父親的官位。
夏季,晉景公討伐鄭國,是由於邲地之戰的緣故。通告諸侯,舉行閱兵活動後回國。這是中行桓子的計謀,他說:「對他們展示我軍隊伍整齊,讓他們自己決定前來順從我們。」鄭國害怕,派子張代替子良到楚國做人質。鄭伯也前往楚國商討對付晉國。鄭國認為子良有禮讓君主的美德,所以召他回國。
【原文】
楚子使申舟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亦使公子馮聘於晉,不假道於鄭。申舟以孟諸之役[1]惡宋,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殺女,我伐之。」見犀[2]而行。及宋,宋人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3]而起,屨及於窒皇[4],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注釋】
[1]孟諸之役:文公十年,宋公引導楚穆王在孟諸打獵,宋公違命,申舟鞭打他的僕人。
[2]犀:申舟之子。
[3]投袂:甩衣袖。
[4]窒皇:今之擁道。
【譯文】
楚莊王派申舟到齊國聘問,行前說:「不要向宋國借路。」同時又派公子馮到晉國聘問,不經過鄭國。申舟在孟諸之戰中得罪了宋國,對楚王說:「鄭國明白,宋國糊塗,去晉國的使者將平安無事,我將一定會被殺害。」楚王說:「如果殺了你,我出兵攻打他們。」申舟把兒子引見給楚王然後出發。到達宋國,宋國人不讓他走。華元說:「經過我國卻不請求借路,是視我國為楚國邊境縣邑的做法。把我國當作縣邑,這等於是亡國。殺掉它的使者,它必然會討伐我國;討伐我國也是亡國。反正都是一樣的亡國。」於是就殺了申舟。楚王聞知這個消息後,甩開袖子站起來,侍者趕到庭院才送上鞋子,追到寢宮門口才送上佩劍,跑到蒲胥街市才讓他坐上車子。秋季,九月,楚莊王圍攻宋國。
【原文】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穀。見晏桓子[1],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2]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孟獻子[3]言於公曰:「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物,於是有庭實旅百。朝而獻功,於是有容貌、采章[4],嘉淑[5]而有加貨[6],謀其不免也。誅而薦賄,則無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圖之!」公說。
【注釋】
[1]晏桓子:名弱,齊大夫,晏嬰之父。
[2]高宣子:齊卿高固。
[3]孟獻子:仲孫蔑。
[4]容貌、采章:指玄纁璣組,羽毛齒革等用作衣服、旌旗的裝飾。
[5]嘉淑:美好。
[6]加貨:常額之外的禮物。
【譯文】
冬季,公孫歸父在穀地會見齊襄公。見到晏嬰的父親晏桓子,與他談到魯國,很高興。晏桓子告訴齊國的高宣子說:「子家大概要逃亡吧?他已經懷戀魯國了。懷戀必然產生貪心,有貪心必然算計別人。算計別人,別人也會算計他。一個國家算計他,他怎麼會不逃奔呢!」
孟獻子對魯宣公說:「下臣聽說,小國要免除大國加罪於己,就要前去聘問,進獻財物,因此小國的庭中就有陳列的各種禮品上百件。為了去朝見而進獻治國或征伐的功勞,因此小國就備有各色各樣的裝飾品,美好的物品另加額外的財禮,其目的都是為了謀求免除罪過。一旦大國進行責備再進獻財物,就來不及了。現在楚國正駐兵在宋國,君王應該考慮一下!」魯宣公聽了很高興。
十五年經
【原文】
十有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1]氏,以潞子[2]嬰兒歸。
秦人伐晉。
王札子[3]殺召伯、毛伯。
秋,螽。
仲孫蔑會齊高固於無婁。
初稅畝。
冬,蝝[4]生。
飢。
【注釋】
[1]潞:國名。赤狄的別種,故稱氏。
[2]子:對夷狄之君的統稱。
[3]王札子:即王子捷。
[4]蝝:還沒長翅膀的蝗蟲幼蟲。
【譯文】
十五年春季,公孫歸父與楚子在宋國相會。
夏即五月,宋國人與楚國人講和。
六月癸卯日,晉國軍隊滅亡赤狄潞氏,俘獲潞子嬰兒回國。
秦國人攻打晉國。
王札子殺死召伯、毛伯。
秋季,發生蝗災。
仲孫蔑與齊高固在無婁相會。
開始按田畝多少收稅。
冬季,蝝蟲遍生。
發生饑荒。
十五年傳
【原文】
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於晉。晉侯欲救之,伯宗[1]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強,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2]。』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3],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注釋】
[1]伯宗:晉大夫。
[2]高下在心:處理事情高下屈伸,都在於心中有數。這裡是勸晉侯慎重。
[3]含垢:這裡指忍受恥辱。
【譯文】
十五年春季,公孫歸父在宋國會見楚莊王。
宋國人派樂嬰齊向晉國告急。晉侯準備救援宋國,伯宗說:「不行。古人有話說:『鞭子雖然長,卻打不到馬肚子。』上天正在幫助楚國,不能和它相爭。晉國雖然強盛,能夠違背上天的意願嗎?俗話說:『或高或低,全在心裡。』河流湖澤容納污泥濁水,山林草叢躲藏猛獸毒蟲,美玉藏匿著瑕疵,國君也得忍受恥辱,這是天定的常道。君王還是等待著吧!」晉侯停止發兵救宋。
【原文】
使解揚[1]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2],使呼宋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3],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4],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注釋】
[1]解揚:晉壯士,字子虎。
[2]樓車:裝有望敵樓的兵車。
[3]霣:同「隕」,毀棄。
[4]考死:完成命令而死,即死得其所。考,成。
【譯文】
晉侯派解揚到宋國,讓它不要降服楚國,說:「晉國的援軍都已經出發,快要到達了。」解揚經過鄭國時,鄭人把他抓了起來獻給楚國。楚王重重賄賂他,讓他說晉國沒有出兵。解揚不答應,經過三次說服才答應了。楚王讓他登上樓車,按照楚國人的意思向宋國人喊話。解揚便乘機傳達了晉君的命令。楚王準備殺掉他,先派人對他說:「你已經答應了我,現在又後悔,是什麼原因?不是我沒有信用,是你拋棄了它,快去接受你的刑罰吧!」解揚回答說:「下臣聽說,國君能夠制定和發布命令就是道義,臣下能夠接受和執行命令就是信用,信用依據道義去做就是利益。謀劃不失去利益,以保衛國家,就是萬民的主人。道義不可能有兩種信用,信用不能接受兩種命令。君王賄賂下臣,就是不了解命令的道理。接受國君的命令出使他國,寧可去死也不能廢棄國君的命令,難道可以用賄賂收買嗎?下臣所以答應君王,那是為了藉機會完成君命。即使死了而能完成使命,這是下臣的福分。寡君用守信的下臣,下臣死得其所,還追求什麼別的呢?」楚王赦免了他放他回國。
【原文】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1]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仆[2],曰:「築室,反耕者[3],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注釋】
[1]毋畏:申毋畏,即申舟。
[2]仆:駕車。
[3]反耕者:讓耕田的農民返回,表示楚國將長期留在此地。
【譯文】
夏季五月,楚軍打算離開宋國。申犀在楚王的馬前叩頭說:「毋畏甘冒殺身之禍而不敢廢棄君王的命令,君王放棄了以前的諾言嗎?」楚王不能回答。當時申叔時為楚王駕車,說:「修建房子,讓種田的人回去,宋國必然會聽從命令。」楚王接受了。宋人感到害怕,派華元在夜間進入楚軍,直接登上令尹子反的床,把他叫起來,說:「我國君派我前來把困難情況告訴你,說:『城裡已經斷糧,敝國人民交換子女殺了來吃,把屍骨拆開當柴燒做飯。儘管如此,城下之盟,寧可讓國家喪亡,也是不會接受的。貴國退兵三十里,宋國將遵命辦理。』」子反感到害怕,便和華元盟誓,然後把實情報告給楚王。下令退兵三十里,宋國和楚國議和。華元作為人質,盟誓說:「我不騙你,你不欺我。」
【原文】
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1]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儁才[2],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儁才雖多,何補焉?不祀,一也;耆[3]酒,二也;棄仲章[4]而奪黎氏[5]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儁才,而不以茂德,茲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眾,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故文[6]反正為乏,盡在狄矣。」晉侯從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於曲梁[7];辛亥,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注釋】
[1]酆舒:潞國大臣。
[2]儁才:才藝勝人者。
[3]耆:同「嗜」。
[4]仲章:杜預謂潞國的賢人。
[5]黎氏:黎國,故地在今山西省長治市西南,後來遷徙到黎城縣。
[6]文:文字。
[7]曲梁:今山西省潞城市。
【譯文】
潞子嬰兒的夫人,是晉景公的姐姐。酆舒執政時把她殺了,又弄壞了潞子的眼睛。晉景公打算攻打他,朝中大夫都說:「不行。酆舒有三項突出的才幹,不如等到他繼任後再去攻打。」伯宗說:「一定要攻打他!狄人有五條罪狀,突出的才幹儘管多,有什麼補益?酆舒不祭禮,這是一;特愛喝酒,這是二;廢棄仲章而奪取黎氏的土地,這是三;殺害我們的伯姬,這是四;傷了他自己國君的眼睛,這是五。憑仗自己突出的才幹而不用美德,這是罪上加罪。接替他的人也許會奉行道義,推行德政,敬事神靈,從而鞏固國家的命運,到那時,我們又如何對待呢?不攻打有罪的人,卻說『要等待以後再去攻打』,這恐怕不行吧!依仗個人的才幹和人多,那是亡國之路。商紂王走的是這條路,所以亡了國。上天違反四時常態就是災害,大地違反萬物本性就是妖異,百姓違反德義準則就是禍亂。有禍亂就會有妖異和災害發生。因此在文字上,『正』字反過來就是『乏』字,所有這些反常的事都已發生在狄人那裡了。」晉景公聽從了。六月癸卯那天,晉國的荀林父在曲梁打敗赤狄;辛亥日,滅亡潞國。酆舒逃亡到衛國,衛國人將他送交晉國,晉國人處死了他。
【原文】
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1]。壬午,晉侯治兵於稷,以略[2]狄土,立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3]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4],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5]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6]杜回,杜回躓[7]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8]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
【注釋】
[1]輔氏:晉地,在今陝西省大荔縣東。
[2]略:強取。
[3]魏武子:魏犨,魏顆之父。
[4]疾病:病危。
[5]治:這裡指神志清醒。
[6]亢:御,攔截。
[7]躓:被東西絆倒。
[8]而:你。
【譯文】
王孫蘇和召氏、毛氏爭奪執政,王子捷殺了召戴公和毛伯衛,最後立了召襄為執政卿士。
秋季七月,秦桓公攻打晉國,駐軍在輔氏。二十七日,晉景公在稷地舉行軍事演習,來侵占狄人的土地,立了黎侯後回國。至雒水時,魏顆在輔氏擊敗了秦軍,俘虜了杜回--這個秦國的大力士。
當初,魏武子有個愛妾,沒生兒子。魏武子生了病,叮囑魏顆說:「我死後一定讓她改嫁!」病重時,又說:「我死後一定讓她殉葬!」等到魏武子死後,魏顆嫁了她,說:「病重了就神志不清,我依父親清醒時候的話。」到了輔氏這次交戰,魏顆看見一個老人把草打成結攔住杜回,杜回絆倒在地,因此俘獲了他。夜裡夢見老人說:「我,是你所嫁人的父親。你依從你父親神志清醒時的遺言,我以此作為報答。」
【原文】
晉侯賞桓子狄臣[1]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2]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羊舌職[3]說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故《詩》曰『陳錫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濟!」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不敬。劉康公[4]曰:「不及十年,原叔[5]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冬,蝝生,飢。幸之也。
【注釋】
[1]狄臣:狄人的奴隸。
[2]瓜衍:在今山西省孝義市。
[3]羊舌職:晉大夫,叔向之父。
[4]劉康公:王季子。
[5]原叔:即趙同。
【譯文】
晉景公賞給荀林父一千家狄人的奴隸,也同時把瓜衍的縣邑賞給士伯,說:「我獲得狄人的土地,是您的功勞。若沒有您,我就損失荀林父子。」大夫羊舌職說:「《周書》所謂『用其所用,敬其所敬』,說的就是這一類情況吧!士伯認為荀林父可以任用,國君相信他,也認為士伯可以任用,這就叫做明德了。文王所以能創立周朝,也沒超過這個啊。所以《詩》說『布施恩惠,創立周朝』,這是說文王能施恩於百姓。遵循這個道理去做,有什麼事不成功!」
晉侯派趙同到周室進獻俘獲的狄人,獻禮時不恭敬。劉康公說:「出不了十年,原叔必定有大災難。上天已經奪去了他的魂魄!」
魯國首次按田畝徵稅,這是不合乎禮的。魯國以往徵稅所征的稻穀數量不超過井田法的規定,這是用來增加財物的方法。
冬季,蝗的幼蟲孵化,造成饑荒。《春秋》記載這件事,是由於慶幸沒有造成大災的緣故。
十六年經
【原文】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
夏,成周宣榭[1]火。
秋,郯伯姬來歸。
冬,大有年。
【注釋】
[1]宣榭:周台榭名。
【譯文】
十六年春季,周曆正月,晉國人滅亡了赤狄甲氏與留吁。
夏季,成周宣榭發生火災。
秋季,郯伯姬回到國內。
冬季,大豐收。
十六年傳
【原文】
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1]。
三月,獻狄俘。晉侯請於王,戊申,以黻冕[2]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3]。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秦,羊舌職曰:「吾聞之:『禹稱善人,不善人遠。』此之謂也夫。《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4]。諺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是無善人之謂也。」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注釋】
[1]鐸辰:留吁之屬,居今山西省潞城市、屯留縣一帶。
[2]黻冕:命卿之服。黻,古代禮服上黑與青相間的花紋,這裡借指禮服。
[3]大傅:太傅,主刑禮之官。
[4]幸民:寄希望僥倖躲避刑法的人。
【譯文】
十六年春季,晉國的士會帶領軍隊滅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鐸辰。
三月,晉國給周天子獻赤狄的俘虜。晉侯向周天子請求,戊申日,把禮服賜給士會任命他做中軍帥,並且兼任太傅。於是晉國的盜賊都逃往秦國,羊舌職說:「我聽說:『夏禹任用善人,惡人就逃離了。』說的就是這種情況。《詩》說:『心中謹慎敬畏,好像面臨深淵,如同踩著薄冰。』這是因為有好人在上位的原因。好人居上位,國家就沒有心存僥倖的百姓。俗話說:『百姓多存僥倖,就是國家的不幸。』這說的就是沒有好人在上位的緣故。」
夏季,周王都城的宣榭著火,這是人放火燒的。凡是著火,人放的火叫做「火」,天降的火叫做「災」。
【原文】
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為毛、召之難故,王室復亂。王孫蘇奔晉,晉人復之。
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1]相禮[2]。殽烝[3]。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4]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5],宴有折俎[6]。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注釋】
[1]原襄公:周大夫。
[2]相禮:襄助禮儀。古代舉行朝聘、盟會、祭祀等禮儀,都有人為相。
[3]殽烝:祭祀、宴會時殺牲置於俎叫烝,肢解之後連肉帶骨呈上稱殽烝。
[4]武子:即士會,字季,武為諡號。
[5]體薦:指祭祀、宴會時將半個牲體置於俎。
[6]折俎:即殽烝。
【譯文】
秋季,郯伯姬回到魯國,這是因為被棄而遣回的緣故。
由於毛氏、召氏禍難的原因,周王室又發生動亂。王孫蘇逃往晉國,晉國人讓他官復原位。
冬季,晉景公派士會調停周王室諸卿間的糾紛。周定王設宴禮招待他,原襄公主持典禮。把肢解的牲體放在俎上。士會私下問這是什麼緣故。周定王知道後,召見士會說:「季氏,你不曾聽說嗎?天子的享禮是將半個牲體擺在俎上,宴禮則把肢解的牲體連肉帶骨擺在俎上。諸侯應當設享禮招待,卿應當設宴禮招待,這是王室的禮節。」士會回國後就講求典禮,以修明晉國的法度。
十七年經
【原文】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許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於斷道[1]。
秋,公至自會。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注釋】
[1]斷道:晉地。今在何地不詳。
【譯文】
十七年春季,周曆正月庚子日,許男錫我去世。
丁未日,蔡侯申去世。
夏季,安葬許昭公。
安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發生日食。
己未日,宣公與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在斷道結盟。
秋季,宣公從盟會返回。
冬季十一月壬午日,宣公弟叔肸去世。
十七年傳
【原文】
十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征[1]會於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2]笑於房。獻子怒,出而誓曰:「所[3]不此報,無能涉河!」獻子先歸,使欒京廬待命於齊,曰:「不得齊事,無復命矣。」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
齊侯使高固[4]、晏弱[5]、蔡朝、南郭偃會。及斂盂[6],高固逃歸。夏,會於斷道,討貳也。盟於卷楚[7],辭齊人。晉人執晏弱於野王[8],執蔡朝於原,執南郭偃於溫。
【注釋】
[1]征:召。
[2]婦人:指齊頃公母蕭同叔子。
[3]所:如果。
[4]高固:即高宣子。
[5]晏弱:即晏桓子。
[6]斂盂:衛地,在今河南省濮陽縣東。
[7]卷楚:杜預謂即斷道。
[8]野王:在今河南省沁陽縣。
【譯文】
十七年春季,晉景公派郤克前往齊國徵召它參加盟會。齊頃公用帷幔遮住婦人,讓她偷看。郤子登上台階,婦人在房裡笑出聲來。郤克發怒,出來發誓說:「若不報復這次侮辱,決不再東渡黃河!」郤克先回國,讓欒京廬留在齊國待命,說:「不完成讓齊國參加盟會的使命,就不要回國復命了。」郤克回到晉國後,請求出兵攻打齊國,晉侯不答應。請求帶領家族去攻打,晉侯也不答應。
齊候派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參加盟會。到達斂盂時,高固逃了回去。夏季,諸侯在晉地斷道會見,目的是為了商量討伐有貳心的國家。又在卷楚會盟,拒絕齊國參加。晉國人在野王逮捕了晏弱,在原地逮捕了蔡朝,在溫地逮捕了南郭偃。
【原文】
苗賁皇使,見晏桓子。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舉[1]言群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齊君恐不得禮,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2]善逆彼,以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而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3]。
秋八月,晉師還。
【注釋】
[1]舉:皆。
[2]若:應該。
[3]逸:逃歸。
【譯文】
苗賁皇出使途經野王時,見到晏桓子。回國後,對晉侯說:「晏子有何罪?過去各諸侯侍奉我們的先君,都爭先恐後生怕趕不上的樣子。可是如今都說我國群臣不守信用,所以諸侯都懷著貳心。齊國的國君擔心得不到禮遇,所以不出國而派這四個人前來。左右侍臣就有人勸阻他,說:『君王不出國,一定會抓住我們的使臣。』所以高子到達斂盂就逃走了。這三個人卻一致表示說:『若因為我們斷絕了國君的修好機會,寧肯死在晉國,也要赴會!』為此他們才甘冒危險前來。我們應該好好迎接他們,以便使前來晉國的人有懷念之情。可是我們卻逮捕了他們,從而使齊國當時的勸阻得以證實,我們不是很錯誤嗎?錯了不加改正,而且久久不肯釋放,以招致齊國的後悔,這有什麼益處呢?使中途回去的人獲得逃走的託詞,而傷害前來的人,從而使諸侯恐懼,這有何用?」晉人於是放鬆了對他們的看守,他們就逃回去了。
秋季八月,晉軍回國。
【原文】
范武子[1]將老[2],召文子[3]曰:「燮乎!吾聞之,喜怒以類[4]者鮮,易者[5]實多。《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6];君子如祉[7],亂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亂也;弗已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不然,余懼其益之也。余將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8]乎!爾從二三子,唯敬。」乃請老,郤獻子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稱「弟」,皆母弟也。
【注釋】
[1]范武子:即士會,初封於隨,後封於范。
[2]老:致仕。
[3]文子:士燮,士會之子。
[4]類:合乎禮法。
[5]易者:反其道者。
[6]遄沮:速止。
[7]祉:福。
[8]豸:解決。
【譯文】
士會打算告老還鄉,把兒子士燮叫過來說:「燮啊!我聽說,喜怒合乎禮法的情況是很少的,亂用喜怒的倒是很多。《詩》說:『君子如果發怒,亂子可能就很快阻住;君子如果高興,亂子可能就很快停止。』君子的一喜一怒,是用來結束亂子的;如果不能阻止亂子,亂子一定就會增長。郤克也許是想要在齊國阻住亂子吧?如果不是這樣,我擔心他會增長亂子。我將要告老了,讓郤子去滿足他的心愿吧,齊國的亂子可能會解決的!你跟從諸位卿大夫,一定要恭敬從事。」士會便告老辭職,郤克執掌晉國政權。
冬季,魯宣公的弟弟叔肸卒,他是宣公的同胞兄弟。凡是太子的同母兄弟,國君在世叫做「公子」,不在世叫做「弟」。凡是稱「弟」的,都指同母弟。
十八年經
【原文】
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1]鄫子於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孫歸父如晉。
冬十月壬戌,公薨於路寢。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注釋】
[1]戕:弒、戕皆有殺的意思,用來區別內外之名。弒者,積微而起所以相測量,非一朝一夕之漸。戕者,卒暴之名。
【譯文】
十八年春季,晉侯、衛世子臧攻打齊國。
宣公攻打杞國。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邾國人在鄫國殺死鄫子。
甲戌日,楚子旅去世。
公孫歸父去晉國。
冬季十月壬戌日,宣公在路寢去世。
歸父從晉國返回,到達笙地,於是逃奔到齊國。
十八年傳
【原文】
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於陽穀。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彊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於鄫。凡自虐[1]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2]。
【注釋】
[1]虐:殺。
[2]蜀之役:發生在成公二年冬。蜀,魯地,或在今山東省泰安市西。
【譯文】
十八年春季,晉景公、衛太子臧聯合攻打齊國,逃達陽穀。齊侯和晉侯在繒地訂立盟約,派公子彊到晉國做人質。晉軍回國。蔡朝、南郭偃從晉國逃了回來。
夏季,宣公的使者到楚國請求救兵,準備去攻打齊國。
秋季,邾國人在鄫國殺死鄫子。凡是由國內的人殺死自己的國君叫做「弒」,由別國人殺死的叫做「戕」。
楚莊王去世,楚軍不能出兵。不久魯國利用晉軍攻打齊國,所以沒有後來楚國同魯國的蜀地之戰。
【原文】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1],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
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2]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3]。
子家還,及笙,壇帷[4],復命於介[5]。既復命,袒、括髮[6],即位哭,三踴[7]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注釋】
[1]三桓:魯大夫孟孫、叔孫、季孫,都是桓公之後,故稱三桓。
[2]臧宣叔:臧孫許,魯大夫。
[3]東門氏:即襄仲之族。
[4]壇帷:築土為壇,設置帷幕。
[5]介:副手。
[6]括髮:以麻束髮。
[7]踴:頓足跳躍,遇喪事表示哀痛。
【譯文】
公孫歸父因為父親襄仲立了魯宣公,受到寵信。他想剷除三桓以擴張公室的權力。他跟宣公策劃後就去晉國訪問,打算借晉國的力量剷除三桓。
冬季,宣公薨。季文子在朝廷上說:「當年叫我殺死嫡子擁立庶子以致使我國失去強大的援助的,就是襄仲啊!」臧宣叔發怒說:「當時不能治襄仲的罪,他的後人有什麼罪?您打算要除掉他,我是掌管刑罰的,還是由我臧孫許除掉他吧!」於是就把襄仲的家族東門氏趕出了魯國。
公孫歸父從晉國回來,抵達笙地,也解了國內發生的事情,用帷幕遮住祭壇,向他的副手行復命的禮節。復命完畢,脫掉上衣,用麻紮起頭髮,到祭壇上號哭,頓腳三次後退出來。於是逃奔到齊國。《春秋》記載說:「歸父還自晉。」這是表示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