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 · 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左丘明 《春秋左傳》
元年經 【原文】 元年春季,王正月。 三月,夫人[1]孫[2]於齊。 夏,單伯送王姬[3]。 秋,築王姬之館於外。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於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注釋】 [1]夫人:即文姜,是莊公的母親。 [2]孫:同「遜」。當時談及國君或夫人出奔,不稱「奔」,而稱「遜」,「遜」是「奔」的委婉之辭。 [3]王姬:周王之女的通稱。 【譯文】 元年春,周曆正月。 三月,魯桓公的夫人出奔到齊國。 夏季,周王的卿士單伯送王姬出嫁。 秋季,在宮外為王姬修築別館。 冬季十月乙亥日,陳莊公林去世。 周王派榮叔去魯國賞賜桓公。 王姬嫁到齊國。 齊國的軍隊遷移到紀地、郱地、鄑地、郚地。 元年傳 【原文】 元年春,不稱即位[1],文姜出故也。 三月,夫人孫於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為外,禮也。 【注釋】 [1]不稱即位:沒有行即位禮。 【譯文】 元年春季,魯莊公即位沒有舉辦即位典禮,這是因為他的母親文姜外出沒有回國的緣故。 三月,魯桓公的夫人出奔到齊國。《春秋》只稱夫人,不稱姜氏,表示斷絕了親屬關係,這是合於禮的。 秋季,在宮牆之外為王姬修築別館。在外修築別館,是因為魯桓公的喪事還沒有完畢,所以採取例外的禮節,這是合於禮的。 二年經 【原文】 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夏,公子慶父[1]帥師伐於余丘。 秋七月,齊王姬卒。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 乙酉,宋公[2]馮卒。 【注釋】 [1]公子慶父:即魯桓公的庶子,魯莊公的庶兄。 [2]宋公:宋莊公。 【譯文】 二年春季,周曆二月,安葬陳莊公。 夏季,公子慶父率領軍隊攻打余丘國。 秋季七月,嫁到齊國的王姬去世。 冬季十二月,魯桓公的夫人姜氏與齊襄公在禚地幽會。 乙酉日,宋莊公馮去世。 二年傳 【原文】 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書奸也[1]。 【注釋】 [1]書奸也:記錄文姜與齊襄公幽會,證明了文姜與齊襄公之間有姦情。 【譯文】 二年冬季,魯桓公的夫人姜氏和齊襄公在禚地幽會。《春秋》記載這件事,證明了文姜與齊襄公之間有姦情。 三年經 【原文】 三年春,王正月,溺[1]會齊師伐衛。 夏四月,葬宋莊公。 五月,葬桓王。 秋,紀季[2]以酅入於齊。 冬,公次於滑。 【注釋】 [1]溺:魯國的大夫。 [2]紀季:紀侯的弟弟。史例,諸侯的弟弟都以仲、叔、季稱之。 【譯文】 三年春季,周曆正月,魯國大夫溺會同齊國軍隊討伐衛國。 夏季四月,安葬宋莊公。 五月,安葬桓王。 秋季,紀侯的弟弟紀季把酅地併入齊國。 冬季,魯莊公把軍隊駐紮在滑地多夜。 三年傳 【原文】 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1]也。 夏五月,葬桓王,緩也[2]。 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 冬,公次於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 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注釋】 [1]疾之:因為溺沒有請命就私自行動,就去掉他的氏,來表示嫌惡。 [2]緩也:桓王在魯桓公十五年三月去世,到此時才安葬,所以說葬得遲緩。 【譯文】 三年春季,魯國大夫溺會同齊國的軍隊討伐衛國,因為他專命,《春秋》記載時不稱他的姓氏,來表示嫌惡。 夏季五月,安葬周桓王,安葬得太遲緩了。 秋季,紀侯的弟弟紀季把酅地併入齊國,紀國從此開始分裂。 冬季,魯莊公把軍隊駐紮在滑地多夜,即將會見鄭伯,這是要謀劃紀國之事的緣故。鄭伯以困難為由推辭了。 凡是軍隊駐紮在一個地方,住宿一夜稱為「舍」,住宿兩夜稱為「信」,超過兩夜稱為「次」。 四年經 【原文】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1]齊侯於祝丘。 三月,紀伯姬卒。 夏,齊侯、陳侯、鄭伯遇於垂。 紀侯大去其國[2]。 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秋七月。 冬,公及齊人狩於禚。 【注釋】 [1]享:諸侯之間設享十分常見,而《春秋》中記載宴享只見於此處,足見夫人宴享齊襄公非常不合於禮。 [2]大去其國:離開國都後不再返回。 【譯文】 四年春季,周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設宴款待齊襄公。 三月,紀伯姬去世。 夏季,齊侯、陳侯、鄭伯相聚在垂地。 紀侯離開國都,不再返回。 六月乙丑日,齊侯為紀伯姬舉辦葬禮。 秋季七月。 冬季,魯莊公與齊人在禚地狩獵。 四年傳 【原文】 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屍[1],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2],入告夫人鄧曼曰:「余心蕩[3]。」鄧曼嘆曰:「王祿盡矣。盈而盪,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盪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4]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5]。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 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注釋】 [1]荊屍:楚國陳列軍隊的方式。 [2]齊:同「齋」,齋戒。 [3]盪:動搖不安。 [4]樠木:古書上說的一種樹,形同松木。 [5]行成:商議求和。 【譯文】 四年春季,周曆三月,楚武王運用新的陣形「荊屍」陳列軍陣,把戟頒發給士兵,準備攻打隨國。即將齋戒時,入宮對夫人鄧曼說:「我的心神動搖不安。」鄧曼嘆氣說:「大王的壽命就要竭盡了。盈滿就會動搖,這是自然的道理。楚國的先君大概已經知道了,所以在準備作戰,即將發布征伐命令時使大王的心動搖。如果軍隊沒有什麼損失,大王死於途中,這將是國家的福祉。」楚武王於是出發了,死在樠樹之下。令尹斗祁和莫敖屈重修了一條新的道路,架橋樑渡過溠水,率領軍隊逼近隨國。隨國人恐懼,商議求和。莫敖就以楚武王的命令進入隨國的國都,與隨侯訂立盟約,並且請隨侯在漢汭會盟,這才率領軍隊返回。等到渡過漢水之後才發布楚武王的死訊,辦理喪事。 紀侯不能委屈自己事奉齊國,就把齊國交給弟弟紀季。 夏季,紀侯離開國都,表示不再返回,躲避齊國給予紀國的壓迫。 五年經 【原文】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秋,郳[1]犁來[2]來朝。 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注釋】 [1]郳:國名。魯國的附庸國。 [2]犁來:郳國國君的名字。 【譯文】 五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齊軍。 秋季,郳國國君犁來前來朝見。 冬季,魯莊公會同齊人、宋人、陳人、蔡人攻打衛國。 五年傳 【原文】 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1],未王命也。 冬,伐衛,納惠公也。 【注釋】 [1]名:只把他的名字寫在竹簡上。 【譯文】 五年秋季,郳犁來魯國朝見,因為他沒有周王授予的爵命,所以只寫他的名字。 冬季,魯莊公會同齊人、宋人、陳人、蔡人攻打衛國,是為了護送衛惠公回國。 六年經 【原文】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1]子突救衛。 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 秋,公至自伐衛。 螟。 冬,齊人來歸衛俘。 【注釋】 [1]王人:周王室的使臣。 【譯文】 六年春季,周曆正月,王室的使臣子突率軍救援衛國。 夏季六月,衛惠公朔進入衛國國都。 秋季,魯莊公從自地攻打衛國。 發生蟲災。 冬季,齊國人前來歸還衛國的俘虜。 六年傳 【原文】 六年春,王人救衛。 夏,衛侯入,放[1]公子黔牟於周,放寧跪於秦,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乃即位。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末而後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 冬,齊人來歸衛寶[2],文姜請之也。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3]。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余。」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余?」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注釋】 [1]放:赦免死刑,驅逐到遙遠的國家稱為「放」。 [2]衛寶:經作「衛俘」。《穀梁》、《公羊》兩傳都作「衛寶」。 [3]噬齊:自齧肚臍。由於人不能咬到自己肚臍,比喻後悔不及。齊,通「臍」。 【譯文】 六年春季,王人子突率領軍隊救援衛國。 夏季,衛侯進入國都,把公子黔牟放逐到成周,把寧跪放逐到秦國,殺死左公子洩和右公子職,然後即位。 君子認為左右二公子立黔牟為國君是有欠考慮的。能夠鞏固地位的人,一定要事先考慮好根本和枝末,然後順著形勢做出適當的處理。不知道他的根本,就立他,就是不懂得謀略。知道他的根本無法支撐他的枝末,就不強大。《詩經》說:「本枝繁盛,繁榮百世。」 冬季,齊國人送來伐衛的珍寶,這是文姜的請求。 楚文王討伐申國,經過鄧國。鄧祁侯說:「他是我的外甥。」於是讓他在鄧國停頓,設宴招待他。騅甥、聃甥、養甥請求鄧祁侯殺死楚文王,鄧祁侯沒有同意。三位外甥就說:「滅亡鄧國的,一定是此人。如果不趁早圖謀他,日後您一定後悔莫及。請及時圖謀他!圖謀他,此時正是時候。」鄧侯說:「我如果這樣做,旁人將不再吃我所剩餘的肉食。」三位外甥說:「如果不聽我的話,就連社神和穀神都將得不到祭祀,您將如何得到祭祀剩餘的肉食呢?」鄧侯仍然不聽。等到楚文王攻打申國後回國的這一年,就攻打鄧國。魯莊公十六年,楚國再次攻打鄧國,終於把鄧國消滅。 七年經 【原文】 七年春,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防。 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秋,大水。無麥苗。 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穀[1]。 【注釋】 [1]穀:齊地,姬姓,後為齊國所滅。 【譯文】 七年春季,夫人姜氏在防地與齊侯相會。 夏季四月辛卯日夜明,不能看見星宿。半夜的時候,星星隕落如雨。 秋季,發生大水災。麥苗不能生長。 冬季,夫人姜氏在穀地與齊侯相會。 七年傳 【原文】 七年春,文姜會齊侯於防,齊志也。 夏,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譯文】 七年春季,文姜在防地與齊侯相會,是出於齊侯的意志。 夏季,不能看到星宿,是因為天不夠黑的緣故。星星像雨一樣隕落,與雨一起落下。 秋季,因為水災,麥苗沒有收穫,還可以種黍稷,並不妨害嘉穀的收穫。 八年經 【原文】 八年春,王正月,師次於郎,以俟陳人、蔡人。 甲午,治兵。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 秋,師還。 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1]。 【注釋】 [1]諸兒:齊襄公的名。 【譯文】 八年春季,周曆正月,魯國的軍隊駐紮在郎地,來等候陳國人、蔡國人。 甲午日,練習軍隊的號令。 夏季,魯國的軍隊與齊國的軍隊包圍郕國。郕國向齊國軍隊投降。 秋季,軍隊返回。 冬季十一月癸未日,齊國人無知殺死國君諸兒。 八年傳 【原文】 八年春,治兵於廟,禮也。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 秋,師還。君子是以善魯莊公。 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1]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2],公問不至。請代,弗許。故謀作亂。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3],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4]為夫人。」 冬十二月,齊侯游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隊[5]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斗死於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 初,襄公立,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初,公孫無知虐於雍廩。 【注釋】 [1]瓜時:瓜成熟的時候。 [2]期戍:戍守滿一年。 [3]適:同「嫡」。 [4]女:同「汝」,你。 [5]隊:同「墜」,墜落。 【譯文】 八年春季,莊公在太廟前訓練軍隊,這是合乎禮制的。 夏季,魯國的軍隊與齊國的軍隊包圍郕國,郕國向齊軍投降。魯國的仲慶父請求攻打齊軍。魯莊公說:「不能這樣!我實在沒有德行,齊軍有什麼罪?罪是由我引起的。《夏書》說:『皋陶努力樹立德行,具備了德行,別人自然降服。』我們還是姑且培養德行,等待別人降服的時機。」 秋季,魯軍回國。君子由此而讚美魯莊公。 齊襄公派連稱、管至父駐守葵丘,他們是瓜熟時節去的。齊襄公當時說:「到明年瓜熟的時候派人去替換你們。」防守了一年,齊襄公的命令還不見傳來。他們請求派人來代替,也未獲得批准。所以連稱、管至父兩人就策劃叛亂。 齊僖公的同母兄弟叫夷仲年,生下公孫無知,很得僖公的寵愛,服飾禮儀的等級都如同嫡子。齊襄公即位後降低了公孫無知的待遇。於是連稱、管至父二人便利用公孫無知的不滿,依靠著他發動叛亂。連稱有個堂妹,在齊襄公的後宮,沒有得到寵幸,就讓她去刺探襄公的情況。公孫無知告訴她說:「事情成功,我就立你為君夫人。」 冬季十二月,齊襄公在姑棼巡視,並順便在貝丘打獵。看見一頭大野豬,侍從說:「這是公子彭生。」襄公很生氣說:「彭生豈敢來見我!」便用箭射它。野豬竟像人一樣地站起來號叫。齊襄公感到害怕,從車上摔了下來,傷了腳,丟了鞋。回去以後,向徒人費要鞋。費找不到鞋子,齊襄公就鞭打他,打得流血。費從宮中出來,在宮門口遇上叛賊,叛賊把他劫持並捆了起來。費說:「我剛才被鞭打,怎麼會抵抗你們!」解開衣服,讓他們看背傷,叛賊相信了他的話。費請求先進宮去,進宮後把齊襄公隱藏了起來,接著便出宮和叛賊搏鬥,戰死在宮門裡。石之紛如死在台階下。叛賊衝進宮中,在床上殺了襄公的替身孟陽,說:「不是國君,相貌不像。」他們發現齊襄公的腳露在門板下面,就把他殺了。擁立公孫無知為國君。 起初,齊襄公當上國君之後,行動沒有準則。鮑叔牙說:「國君的行動如不合常理,百姓自然輕慢放縱,禍亂必將發生!」便護衛公子小白逃到莒國。不久禍亂發生,管夷吾、召忽二人便護衛公子糾來到魯國。 起初,公孫無知對待大夫雍廩十分暴虐。 九年經 【原文】 九年春,齊人殺無知。 公及齊大夫盟於蔇。 夏,公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於齊。 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干時,我師敗績。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冬,浚洙。 【譯文】 九年春季,齊國人誅殺公孫無知。 莊公與齊國的大夫在蔇地會盟。 夏季,莊公討伐齊國,護送公子糾回國。齊公子小白進入齊國。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齊襄公。 八月庚申日,魯國軍隊與齊國軍隊在干時交戰,我國的軍隊被打敗。 九月,齊國人帶走公子糾,把他殺了。 冬季,疏浚洙水。 九年傳 【原文】 九年春,雍廩殺無知。 公及齊大夫盟於蔇,齊無君也。 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秋,師及齊師戰於干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1],傳乘而歸。秦子、梁子[2]以公旗辟[3]於下道,是以皆止。 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4]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乃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注釋】 [1]戎路:作戰的兵車。 [2]秦子、梁子:秦子是莊公的車夫,梁子是莊公的戎右。 [3]辟:同「避」。 [4]討:誅殺。 【譯文】 九年春季,雍廩殺死公孫無知。 魯莊公和齊國的大夫在蔇地會盟,這是因為當時齊國沒有國君。 夏季,莊公討伐齊國,護送公子糾回國即位。齊桓公從莒國搶先回到齊國。 秋季,我軍和齊軍在干時交戰,我軍大敗。莊公捨棄他的戰車,就乘坐別的車回國。莊公的車夫秦子、戎右梁子拿著莊公的旗幟躲在下道上誘騙齊軍,都被齊軍抓獲。 鮑叔率領軍隊來魯國說:「公子糾是我國君的親人,請您代表齊國誅殺他。管仲、召忽,是我國君的仇人,請把他們交給我國,我國才甘心。」於是就在生竇把公子糾殺死,召忽也自殺了。管仲請求把自己囚禁起來押回齊國,鮑叔接受了他的請求,到了齊國的堂阜就把他釋放了。回國後,鮑叔報告齊桓公說:「管仲治國的才能比高傒強,可以讓他輔佐您。」齊桓公同意了。 十年經 【原文】 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於長勺。 二月,公侵宋。 三月,宋人遷宿。 夏,六月,齊師、宋師次於郎。 公敗宋師於乘丘。 秋,九月,荊[1]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 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莒。 【注釋】 [1]荊:荊是楚國的本號,魯莊公時期,經都稱荊,到僖公元年開始稱楚。 【譯文】 十年春季,周曆正月,莊公在長勺打敗齊國軍隊。 二月,莊公侵犯宋國。 三月,宋國人遷移到宿地。 夏季六月,齊國軍隊、宋國軍隊駐紮在郎地。 莊公在乘丘打敗宋國軍隊。 秋季九月,楚國在莘打敗蔡國軍隊,俘虜了蔡侯獻舞回國。 十年傳 【原文】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1]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徧[2],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3],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夏,六月,齊師、宋師次於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4]而先犯之。公從之,大敗宋師於乘丘。齊師乃還。 蔡哀侯娶於陳,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5]。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秋九月,楚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 齊侯之出也,過譚,譚不禮焉。及其入也,諸侯皆賀,譚又不至。冬,齊師滅譚,譚無禮也。譚子奔莒,同盟故也。 【注釋】 [1]肉食者:大夫以上之人每日必吃肉,用肉食者比喻位高者。 [2]徧:同「遍」。 [3]孚:借為「覆」,覆蓋、遍及的意思。 [4]皋比:虎皮。 [5]弗賓:不以賓客的禮節接待,有輕佻之舉。 【譯文】 十年春季,齊國的軍隊攻打魯國。莊公準備迎戰,曹劌請求進見。他的同鄉人說:「那些在高位的人在那裡謀劃,你又何必參與其間!」曹劌說:「在高位的人鄙陋不通,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宮進見。曹劌問莊公:「憑藉什麼來作戰?」莊公說:「暖衣飽食,不敢獨自享受,一定分給別人。」曹劌回答說:「小恩小惠不能遍及所有人,百姓不會全體服從。」莊公說:「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不敢擅自增加,祝史的禱告一定如實相告。」曹劌回答說:「這種小誠信不能遍及,神明不會降福。」莊公說:「大大小小的案件,雖然不能完全洞察,但必定以情理來推斷。」曹劌回答說:「這是忠信愛民的表現,可以憑藉這個一戰。雙方交戰,請讓我跟著去。」 莊公和曹劌同乘一輛兵車,與齊軍在長勺展開戰鬥。莊公準備擊鼓,曹劌說:「還不行。」齊人敲過三次戰鼓,曹劌說:「可以了。」齊軍大敗。莊公準備追上去,曹劌說:「還不行。」下車仔細觀察齊軍的車轍,然後登上車前橫板遠望,說:「行了。」就追擊齊軍。 戰勝以後,莊公問曹劌取勝的原因。曹劌回答:「作戰全憑勇氣。第一通鼓振奮勇氣,第二通鼓勇氣就少了一些,第三通鼓勇氣就沒有了。他們的勇氣沒有了,而我們的勇氣剛剛振奮,所以戰勝了他們。大國難以捉摸,恐有埋伏。我細看他們的車轍已經亂了,遠望他們的旗子已經倒下,所以才追擊他們。」 夏季六月,齊國軍隊和宋國軍隊駐紮在郎地。公子偃說:「宋軍的軍容不整齊,可以打敗他。宋軍敗了,齊軍一定回國,請您攻擊宋軍。」莊公不同意。公子偃從雩門私自出擊,把馬蒙上老虎皮先攻宋軍。莊公領兵跟著進擊,在乘丘把宋軍打得大敗。齊軍也就回國了。 蔡哀侯在陳國娶妻,息侯也在陳國娶妻。息媯出嫁時路過蔡國。蔡侯說:「她是我的小姨。」把她留下來見面,很不禮敬。息侯聽到這件事,很生氣,派人對楚文王說:「你來攻打我國,我向蔡國求援,您就趁機攻打它。」楚文王同意了。秋季九月,楚國在莘地打敗蔡軍,俘虜了蔡侯獻舞回國。 齊侯逃亡在外時,經過譚國,譚國不加禮遇。等到他回國,諸侯都去祝賀,譚國又沒有去。冬季,齊軍消滅了譚國,因為譚國無禮。譚子逃亡到莒國,這是因為兩國是同盟國家。 十一年經 【原文】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於鄑。 秋,宋大水。 冬,王姬歸於齊。 【譯文】 十一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五月戊寅日,莊公在鄑地打敗宋國軍隊。 秋季,宋國發生大水。 冬季,王姬嫁到齊國。 十一年傳 【原文】 十一年夏,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御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 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曰敗績,得儁曰克[1],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曰王師敗績於某。 秋,宋大水。公使吊[2]焉,曰:「天作淫雨,害於粢盛[3],若之何不吊?」對曰:「孤[4]實不敬,天降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5]。」臧文仲曰:「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悖[6]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 【注釋】 [1]得儁:得儁者,戰勝其師,獲得其軍中雄俊將士。儁,同「俊」。 [2]吊:弔慰,以吊禮哀悼災禍。 [3]粢盛:供祭祀用的黍稷,這裡實指百穀。 [4]孤:諸侯與民言一般自稱「寡人」,遇凶災改稱「孤」。 [5]拜命之辱:敬語。相當於後世的「承蒙關注,實在不敢當」。 [6]悖:同「勃」,興起蓬勃的樣子。 【譯文】 十一年夏季,宋國因為乘丘之役的緣故,侵犯魯國。莊公率領軍隊抵禦,宋國軍隊沒有陳列好陣勢就開始逼近,魯國軍隊在鄑地把他們大敗。 凡是兵戎相見,敵方還沒有陳列好陣勢就把他們打敗,稱為「打敗某師」;敵我雙方都陳列好陣勢,稱為「交戰」;把敵方打得完全崩潰,稱為「敗績」;戰勝並獲得敵方軍中的雄俊將士,稱為「克」;戰勝並使敵軍全部覆滅,稱為「取某師」;周王的軍隊戰敗,稱為「王師敗績於某」。 秋季,宋國發生大水災。莊公派人去弔慰,說:「上天降下大雨,不利於於百穀,怎能不加以弔慰呢?」宋侯回答說:「我實在不敬重上天,上天因此降下災禍,又令你憂勞,派人前來弔慰,實在不敢當。」臧文仲說:「宋國將要興盛起來啊!禹和湯把罪歸於自己,他們的興起多麼蓬勃!桀和紂把罪過歸於別人,他們的滅亡多麼迅速!國家有了凶災,國君自稱為孤,是合於禮的。語言有所戒懼,自稱合於禮節,他或許可以興盛啊!」不久聽說這是宋莊公的兒子公子御說的話。臧孫達就說:「他適合當國君,有體恤百姓的心意。」 【原文】 冬,齊侯來逆[1]共姬。 乘丘之役,公之金僕姑[2]射南宮長萬,公右歂孫生搏[3]之。宋人請之,宋公靳[4]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魯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 【注釋】 [1]逆:迎娶。 [2]金僕姑:箭名。 [3]搏:生擒。 [4]靳:奚落使其懺愧。 【譯文】 冬季,齊侯來魯國迎娶共姬。 在乘丘之役中,莊公用金僕姑射殺南宮長萬,莊公的戎右歂生把他生擒回來。宋國人請求把他放回去,宋閔公奚落他,使他感到慚愧,說:「我從前敬重你,如今你是魯國的囚犯,我不再敬重你了。」南宮長萬卻不認為是戲言,視為真正的恥辱。 十二年經 【原文】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紀叔姬歸於酅。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萬[1]弒其君捷[2]及其大夫仇牧。 十月,宋萬出奔陳。 【注釋】 [1]宋萬:即南宮長萬。 [2]捷:宋閔公的名字。 【譯文】 十二年春季,周曆三月,嫁給紀侯的叔姬回到酅地。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甲午日,宋萬弒殺他的國君捷與宋國的大夫仇牧。 十月,宋萬逃奔陳國。 十二年傳 【原文】 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於蒙澤。遇仇牧於門,批[1]而殺之。遇大宰督於東宮之西,又殺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蕭。公子御說奔亳。南宮牛[2]、猛獲帥師圍亳。 冬十月,蕭叔大心[3]及戴、武、宣、穆、莊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於師,殺子游於宋,立桓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 【注釋】 [1]批:用手擊打。 [2]南宮牛:南宮長萬的兒子。 [3]蕭叔大心:蕭邑大夫。叔,是他的排行。大心,是他的名字。 【譯文】 十二年秋季,宋萬在蒙澤弒殺宋閔公。在城門遇到大夫仇牧,用手擊打他,把他殺死。在東宮之西遇到太宰華督,又把他殺了。立子游為國君。其他幾位公子逃奔到蕭地。公子御說逃奔到亳地。南宮牛、猛獲率領軍隊圍攻亳地。 冬季十月,蕭地的大夫大心以及宋國戴公、武公、宣公、穆公、莊公的族人借曹國的軍隊討伐南宮長萬他們。在軍隊陣前把南宮牛殺死,在宋國國都把子游殺死,立桓公為國君。孟獲逃奔到衛國。南宮萬逃奔到陳國,南宮萬用乘車載著他的母親,一天就趕到陳國。 【原文】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慾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於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1]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宋人皆醢[2]之。 【注釋】 [1]犀革:犀牛皮。 [2]醢:剁成肉醬。 【譯文】 宋國人向衛國索要孟獲,衛國人不想交出,大夫石祁子說:「不可以不交出去。天下人所厭惡的是一樣的,這個人既然為宋人所厭惡,卻要求我國保護,我們保護他有什麼補益呢?保全了一個人而失去了一個國家,同惡人來往而棄絕一個國家的友好,不是好計謀。」衛國人於是把孟獲送回宋國。宋國人又向陳國索要南宮萬,進行賄賂。陳國人派女人陪南宮萬飲酒,然後用犀牛皮把他包裹起來。等到到達宋國時,他的手和腳都露出來了。宋國人把孟獲和南宮萬都剁成了肉醬。 十三年經 【原文】 十有三年春,齊侯[1]、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2]。 夏六月,齊人滅遂[3]。 秋七月。 冬,公會齊侯盟於柯[4]。 【注釋】 [1]齊侯:齊桓公。 [2]北杏:齊地,在今山東省東阿縣。 [3]遂:國名,嬀姓,在今山東省寧陽縣西北。 [4]柯:齊地,在今山東省陽穀縣東北。 【譯文】 十三年春季,齊侯與宋國人、陳國人、蔡國人、邾國人在北杏會盟。 夏季六月,齊國人消滅遂國。 秋季七月。 冬季,莊公與齊侯在柯地會盟。 十三年傳 【原文】 十三年春,會於北杏,以平宋亂。遂人不至。 夏,齊人滅遂而戍之。 冬,盟於柯,始及齊平也。 宋人背北杏之會。 【譯文】 十三年春季,齊侯與宋國人、陳國人、蔡國人、邾國人在北杏會盟,目的是平定宋國的內亂。遂國沒有人到來。 夏季,齊國人消滅了遂國,並且派軍隊去戍守。 冬季,莊公與齊侯在柯地會盟,魯國才開始與齊國建立和平關係。 宋國人違背北杏盟會的約定。 十四年經 【原文】 十有四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 夏,單伯[1]會伐宋。 秋七月,荊入蔡。 冬,單伯會齊侯、宋公[2]、衛侯[3]、鄭伯[4]於鄄[5]。 【注釋】 [1]單伯:周大夫。 [2]宋公:宋桓公。 [3]衛侯:衛惠公。 [4]鄭伯:鄭厲公。 [5]鄄:衛邑,在今山東省鄄城縣西北。 【譯文】 十四年春季,齊國人、陳國人、曹國人共同討伐宋國。 夏季,單伯會同齊國、陳國、曹國討伐宋國。 秋季七月,楚國攻入蔡國。 冬季,單伯與齊侯、宋公、衛侯、鄭伯在鄄地會盟。 十四年傳 【原文】 十四年春,諸侯伐宋,齊請師於周。夏,單伯會之,取成[1]於宋而還。 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2]及其二子而納厲公。 初,內蛇與外蛇斗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焰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3]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願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里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4]。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者,庸非貳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 【注釋】 [1]取成:使宋國取得和平。 [2]鄭子:莊公的兒子子儀。 [3]釁:間隙,裂縫。這裡指人有毛病、缺點。 [4]宗祏:宗廟中藏神主的石室。 【譯文】 十四年春季,諸侯討伐宋國,齊國向周王請求軍隊。夏季,單伯率領軍隊與諸侯會合,使宋國取得和平後返回。 鄭厲公從櫟地入侵鄭國都城,到了大陵,俘獲了鄭國大夫傅瑕。傅瑕說:「如果你舍我不殺,我就幫助你回國做國君。」鄭厲公同他訂立盟約後赦免了他。六月甲子日,傅瑕殺死子儀以及他的兩個兒子,接納鄭厲公回國。 起初,鄭國南門中間一條城裡的蛇與城外的蛇相鬥,城裡的蛇被咬死。六年之後,鄭厲公回國。莊公聽聞了這件事,問申繻道:「厲公復位的事與妖孽有關嗎?」申繻回答說:「一個人有所畏懼,他的氣息所發出的火焰就會引起妖孽,所以妖孽是由人興起的。人如果沒有毛病,妖孽不會自己發生。人離棄了常道,妖孽就會興起,所以有妖孽存在。」鄭厲公進入國都後,就殺死傅瑕。又派人對原繁說:「傅瑕對國君懷有二心,周朝規定了對這樣的奸臣的刑罰,如今傅瑕已經得到懲處。幫助我回國而不懷有二心的人,我都允許他們擔任上大夫的職位,我願意同你一起商量。而且從前我離開國都在外,伯父沒有告訴我國都的情況;回國以後,你又不親附我,我對此感到不快。」原繁回答說:「你的先君桓公命令我家世代守護宗廟的石室,國家有君主而自己的心卻向著外邊,還有比這更嚴重的外心嗎?如果主持國家,國內的百姓,有哪一個不是他的臣子呢?臣子不應該有二心,這是上天所確立的制度。子儀處於國君的位置已經十四年了,現在策劃召你回國的人,難道不是懷有二心嗎?莊公的兒子還有八個,如果他們都用官爵賄賂來勸說別人反叛而又可能取得成功,君王又該怎麼辦呢?我接受您的命令。」原繁說完就自縊而死。 【原文】 蔡哀侯為莘故,繩[1]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2],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君子曰:「《商書》所謂『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3],其猶可撲滅』者,其如蔡哀侯乎!」 冬,會於鄄,宋服故也。 【注釋】 [1]繩:讚譽,誇獎。 [2]以食入享:設享禮款待。 [3]鄉邇:接近。鄉,通「向」。 【譯文】 蔡哀侯因為莘之役戰敗被俘的緣故,就在楚文王的面前稱讚息媯貌美。楚文王到了息國,設享禮款待息侯,並趁機滅了息國,把息媯帶回楚國,息媯在楚國生下堵敖和成王,卻從不開口說一句話。楚文王向她詢問原因,她回答說:「我一個婦人,卻嫁給了兩個丈夫,縱然不能赴死明志,又能說什麼呢?」楚文王因為聽了蔡哀侯的話滅了息國,為了取悅息媯,就討伐蔡國。秋季七月,楚國攻入蔡國。 君子說:「《商書》所說的『罪惡之事蔓延時,就像原野上燃起了大火,不可以向它靠近』,說的正是像蔡哀侯這樣的人啊!」 冬季,單伯與齊侯、宋公、衛侯、鄭伯在鄄地會盟,正是宋國順服的緣故。 息夫人 息夫人是陳莊公之女,因嫁給息國國君,故亦稱息媯,後被楚文王強娶。 十五年經 【原文】 十有五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於鄄。 夏,夫人姜氏[1]如齊。 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鄭人侵宋。 冬十月。 【注釋】 [1]夫人姜氏:齊僖公的女兒文姜。 【譯文】 十五年春季,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惠公、鄭厲公在鄄地會盟。 夏季,夫人姜氏回齊國。 秋季,宋國人、齊國人、邾國人討伐郳國。鄭國侵犯宋國。 冬季十月。 十五年傳 【原文】 十五年春,復會焉[1],齊始霸也。 秋,諸侯為宋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 【注釋】 [1]復會焉:齊、宋、陳、衛、鄭在莊公十四年在鄄地會盟,今年又在該地會盟,所以稱「復」。 【譯文】 十五年春季,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惠公、鄭厲公再次在鄄地會盟,齊國開始稱霸。 秋季,諸侯為了宋國攻打郳國。鄭國人趁間隙侵犯宋國。 十六年經 【原文】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 秋,荊伐鄭。 冬十有二月,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1]、滑伯、滕子同盟於幽。 邾子克[2]卒。 【注釋】 [1]許男:許穆公。 [2]邾子克:即邾儀父,名克。 【譯文】 十六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宋國人、齊國人、衛國人討伐鄭國。 秋季,楚國討伐鄭國。 冬季十二月,魯莊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惠公、鄭厲公、許穆公、滑伯、滕子在幽地結成同盟。 邾儀父去世。 十六年傳 【原文】 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宋故也。 鄭伯自櫟入[1],緩告於楚。秋,楚伐鄭,及櫟,為不禮故也。 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2]者。九月,殺公子閼[3],刖[4]強鉏。公父定叔[5]出奔衛。三年而復之,曰:「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使以十月入,曰:「良月[6]也,就盈數[7]焉。」 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 【注釋】 [1]鄭伯自櫟入:指莊公十四年鄭厲公從櫟地進入鄭國都城一事。 [2]雍糾之亂:事見魯桓公十五年。 [3]公子閼:或當作「公孫閼」,與下文中的強鉏都是祭仲的黨羽。 [4]刖:斷足的酷刑。 [5]公父定叔:共叔段的孫子。定為諡號。 [6]良月:古代以奇數之月為忌,以偶數之月為良。 [7]盈數:滿數,以十為滿,所以稱十月為良月。 【譯文】 十六年夏季,諸侯討伐鄭國,是因為鄭國侵犯宋國的緣故。 鄭厲公從櫟地回到鄭國國都,過了很長時間才通知楚國。秋季,楚國討伐鄭國,一直打到櫟地,因為鄭國不按禮行事的緣故。 鄭厲公又追究參與雍糾之亂的人,九月,誅殺公子閼,把強鉏的腳砍斷了。公父定叔逃到衛國。三年以後,鄭厲公又讓公父定叔返回鄭國,說:「不能讓共叔在鄭國無後。」鄭厲公讓公父定叔在十月回國,說:「十月是個好月份,是一個滿數。」 君子說:「強鉏連自己的腳都保不住。」 【原文】 冬,同盟於幽,鄭成[1]也。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2]以一軍[3]為晉侯。 初,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4]。蔿國請而免之。既而弗報。故子國[5]作亂,謂晉人曰:「與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晉師伐夷,殺夷詭諸。周公忌父[6]出奔虢。惠王立而復之。 【注釋】 [1]成:要求和平。 [2]曲沃伯:曲沃武公、晉武公。完全吞併晉國後,僖王授命他為晉侯。 [3]一軍:周制,有一萬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4]夷詭諸:周大夫。 [5]子國:即蔿國。 [6]周公忌父:周王的卿士。 【譯文】 冬季,魯莊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惠公、鄭厲公、許穆公、滑伯、滕子在幽地結成同盟,是因為鄭國請求和平。 周僖王派虢公授命曲沃伯設立一軍,成為晉國國君。 起初,晉武公討伐夷地,逮捕周大夫夷詭諸。蔿國替他求情,因此赦免了他。而夷詭諸後來卻不回報蔿國的恩情。所以蔿國因此作亂,對晉國人說:「為我去討伐夷地並奪取他的土地。」於是借晉國的軍隊去討伐夷地,殺死夷詭諸。周公忌父為了躲避戰亂逃到虢國。後來周惠王即位之後才讓他回國復位。 十七年經 【原文】 十有七年春,齊人執鄭詹。 夏,齊人殲於遂。 秋,鄭詹[1]自齊逃來。 冬,多麋[2]。 【注釋】 [1]鄭詹:鄭國大夫叔詹,是當時鄭國的執政大臣。 [2]麋:麋鹿。麋鹿多則有害莊稼,所以作為災害現象記載。 【譯文】 十七年春季,齊國人逮捕鄭國大夫鄭詹。 夏季,齊國人把遂國人全部殺光。 秋季,鄭詹從齊國逃到魯國。 冬季,因為麋鹿很多而造成災害。 十七年傳 【原文】 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1]也。 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2]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注釋】 [1]不朝:指不到齊國朝見。 [2]饗:以酒食宴饗。 【譯文】 十七年春季,齊國人抓住鄭詹,是因為鄭國不到齊國朝見的緣故。 夏季,遂國的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用就食款待齊國的戍守士兵,把他們灌醉後殺死,齊國人就把遂國人全部殺光了。 十八年經 【原文】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於濟西。 秋,有■(或蟲)[1]。 冬十月。 【注釋】 [1]■(或蟲):吃稻葉的害蟲。 【譯文】 十八年春季,周曆三月,出現日食。 夏季,莊公在濟水之西追擊戎人。 秋季,發現■(或蟲)蟲。 冬季十月。 十八年傳 【原文】 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1],命之宥,皆賜玉五瑴[2],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 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3]逆王后於陳。陳媯歸於京師,實惠後。 夏,公追戎於濟西。不言其來,諱之[4]也。 秋,有■(或蟲),為災也。 初,楚武王克權[5],使斗緡[6]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7],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於楚[8],閻敖游涌[9]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 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注釋】 [1]醴:甜酒。 [2]瑴:雙玉稱「瑴」。 [3]原莊公:周卿士。 [4]諱之:因為戎襲擊魯國,而魯國不知,所以諱言其來。 [5]權:國名,子姓,商武丁的後裔,在今湖北省當陽市東南。 [6]斗緡:楚大夫。 [7]那處:楚地,在今湖北省荊門市東南。 [8]門於楚:攻打楚國的城門。 [9]涌:水名,在湖北省監利縣南。 【譯文】 十八年春季,虢公、晉侯朝見周王,周王用甜酒設享禮招待他們,並命令他們回敬自己,都賞賜他們玉五對、馬三匹,這是不合於禮的。周王策命諸侯,名稱、地位各不相同,禮節也應有所差異,不能隨意將禮節違例給人。 虢公、晉侯、鄭厲公派遣原莊公去陳國迎接王后陳媯。陳媯嫁到京師,就是惠王后。 夏季,莊公在濟水之西追擊戎人。不記載戎人來襲,是由於戎人來襲而魯國不知,因此有所避諱。 秋季,發現■(或蟲)蟲,之所以記載,是因為造成了災害。 起初,楚武王征服了權國,派大夫斗緡去權地做縣尹,治理權地,斗緡卻占領權地,背叛楚國,楚國就包圍權地,把斗緡殺了,將權地的百姓遷移到那處,並派閻敖去做縣尹,治理那處。等到楚文王即位,與巴國人一起攻打申國,楚國軍隊卻驚擾了巴國軍隊,巴國人背叛楚國,攻打那處,占領了那處,於是攻打楚國的都門,閻敖從湧水游泳逃逸。楚文王殺死閻敖,閻敖的族人就起來作亂。 冬季,巴國人趁這個機會攻打楚國。 十九年經 【原文】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結[1]媵[2]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夫人姜氏如莒。 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3]。 【注釋】 [1]公子結:魯國大夫。 [2]媵:陪嫁。諸侯娶於一國,二國以庶女陪嫁稱為「媵」。 [3]西鄙:西方的邊境。 【譯文】 十九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公子結護送給陳國女子做陪嫁的魯國女子到了鄄地,於是與齊桓公、宋桓公結盟。夫人姜氏前往莒國。 冬季,齊國人、宋國人、陳國人攻打魯國西邊邊境。 十九年傳 【原文】 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敗於津。還,鬻拳[1]弗納。遂伐黃[2],敗黃師於碏陵[3]。還,及湫[4],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5],亦自殺也,而葬於絰皇[6]。 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7],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注釋】 [1]鬻拳:楚國當時把守城門的人。 [2]黃:國名,贏姓,在今河南省潢川縣西。 [3]碏陵:黃國地名。 [4]湫:楚國地名。在今湖北省鍾祥市北。 [5]夕室:杜注以為地名;後人補註認為楚國君主冢墓所在地稱「夕室」。 [6]絰皇:一說,殿前之庭。一說,墓門內庭中的通道道。 [7]閽:守門的官吏。 【譯文】 十九年春季,楚文王率領軍隊抵禦,在津地被打得大敗。楚文王率領軍隊回國,鬻拳不肯打開城門接納他。楚文王就率領軍隊攻打黃國,在碏陵打敗黃國軍隊。班師回國,走到湫地時,生病了。夏季六月庚申日,楚文王去世,鬻拳把他安葬在夕室,然後自殺了,人們把他葬在楚文王地宮的前庭絰。 起初,鬻拳堅決勸諫阻止楚文王,楚文王不聽,鬻拳只好拿著兵器威脅他,楚文王畏懼,只好聽從。鬻拳說:「我手持兵器威脅君王,沒有比這更大的罪惡了。」於是自己砍斷雙腳。楚國人讓他擔任大閽,稱呼他為太伯,並讓他的後人世代掌管此職。君子說:「鬻拳可以稱得上敬愛君王了,因為諫阻君王,就自己砍斷雙腳,受了刑罰仍然不忘促使君王走上正路。」 【原文】 初,王姚[1]嬖於莊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蔿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蔿國之圃[2]以為囿[3],邊伯[4]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5]與詹父田,而收膳夫[6]之秩。故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7]。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 【注釋】 [1]王姚:莊王的妾,姚姓。王的妻妾通常以王字與其母家姓連稱。 [2]圃:種蔬菜、瓜果的園子。 [3]囿:蓄養禽獸的園子。囿比圃大。 [4]邊伯:周大夫。 [5]子禽祝跪:周大夫。 [6]膳夫:管理飲食的官吏。 [7]蘇氏:蘇忿生家人。隱公十一年,周桓王奪取蘇忿生十二邑之田給鄭國,蘇氏因此不滿。 【譯文】 起初,周莊王的妾姚氏受到周莊王的寵愛,生下子頹。子頹受到寵愛,派蔿國做子頹的老師。等到周惠王即位,奪取蔿國的菜園子,做自己蓄養禽獸的地方,邊伯的房子靠近王宮,周惠王就把邊伯的房子奪了過來。周惠王還奪取子禽祝跪與詹父的田地,收回膳夫石速的俸祿。所以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發動叛亂,依靠蘇氏。秋季,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等五位大夫事奉子頹攻打周惠王,沒有取勝,逃奔到溫地。蘇子事奉子頹逃到衛國。衛國的軍隊和燕國的軍隊攻打周朝。冬季,立子頹為君王。 二十年經 【原文】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夏,齊大災[1]。 秋七月。 冬,齊人伐戎。 【注釋】 [1]大災:大火。《春秋》中的「災」,都指火災。 【譯文】 二十年春季,周曆二月,夫人姜氏去莒國。 夏季,齊國發生大火災。 秋季七月。 冬季,齊國人攻打戎人。 二十年傳 【原文】 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不克[1]。執燕仲父[2]。夏,鄭伯遂以王歸,王處於櫟。秋,王及鄭伯入於鄔[3],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 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徧舞[4]。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5]行戮,君為之不舉[6],而況敢樂禍乎!奸[7]王之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憂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 【注釋】 [1]不克:不能。這裡指調停不果。 [2]燕仲父:南燕君主。 [3]鄔:鄭地。據隱公十一年傳,鄔為周王所奪取的鄭邑。 [4]樂及徧舞:舞六代之樂。六代之樂指黃帝之《雲門》、《大卷》,堯之《大咸》,舜之《大韶》,禹之《大夏》,湯之《大濩》,周武王之《大武》。 [5]司寇:掌管司法和糾察的官吏。 [6]不舉:貶損膳食,撤除音樂。舉,盛饌,以樂助食。 [7]奸:同「干」,犯。 【譯文】 二十年春季,鄭厲公調和周王室內部的爭鬥,沒有成功。抓住燕仲父。夏季,鄭厲公就帶著周惠王回國,讓周惠王住在櫟地。秋季,周惠王與鄭厲公到了鄔地,於是直接進入成周,取得了成周的寶器之後返回。 冬季,王子頹設享禮款待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等五位大夫,把六代之樂全部舞蹈了一遍。鄭厲公聽說了這件事,去見虢叔,對他說:「我聽說,悲哀和快樂不合於適當的時候,災殃、禍害一定降臨。如今王子頹欣賞歌舞不知疲倦,把禍患視為快樂。司寇執行刑罰殺人,國君為此要貶損膳食,撤除音樂,何況竟敢以禍患為快樂呢!篡奪王位,還有比這更加嚴重的禍患嗎?禍患眼看降臨卻忘記憂患,憂患一定會到來。為什麼不迎接惠王復位呢?」虢公說:「這正是我的願望。」 二十一年經 【原文】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 【譯文】 二十一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五月辛酉日,鄭厲公突然去世。 秋季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季十二月,安葬鄭厲公。 二十一年傳 【原文】 二十一年春,胥命[1]於弭。夏,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門[2]入,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頹及五大夫。鄭伯享王於闕西辟[3],樂[4]備。王與之武公之略[5],自虎牢以東。原伯[6]曰:「鄭伯效尤,其亦將有咎。」五月,鄭厲公卒。 王巡虢守[7]。虢公為王宮於玤[8],王與之酒泉。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後之鞶鑒[9]予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鄭伯[10]由是始惡於王。 冬,王歸自虢。 【注釋】 [1]胥命:諸侯相見,約定卻不歃血。 [2]圉門:周都城的南門。 [3]闕西辟:雙闕之中的西闕。闕,天子諸侯宮門前皆築台,台上起屋,稱為台門,台門兩旁再起的比門屋高的屋,稱為「雙闕」。辟,同「僻」。 [4]樂:指六代之樂,見前注。 [5]略:經略的土地,即周平王給鄭武公的地界。 [6]原伯:即原莊公,周大夫。 [7]巡虢守:天子巡視虢國。天子到諸侯的國都稱為「巡守」。 [8]玤:虢地,在今河南省澠池縣境內。 [9]鞶鑒:裝飾有銅鏡的革帶。 [10]鄭伯:鄭厲公的兒子鄭文公。 【譯文】 二十一年春季,鄭厲公與虢叔在弭地相見,商定好計劃,卻沒有歃血。夏季,一起攻打王城。鄭厲公帶領周惠王從南門進入,虢叔從北門進入,殺死王子頹與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等五位大夫。鄭厲公在王城正門西闕上的宮殿里設享禮款待周惠王,讓樂工演奏六代之樂。周惠王賞賜給他當年周平王賞賜給鄭武公自虎牢以東的土地。周惠王的大夫原伯說:「鄭厲公效仿王子頹演奏六代之樂,一定有災殃降臨。」五月,鄭厲公突然去世。 周惠王到虢國巡視。虢公為周惠王在玤地修建行宮,周惠王把酒泉賜給他。在鄭厲公設享禮款待周惠王的時候,周惠王賞賜給他鞶鑒。虢公請求賞賜器物,周惠王卻賜給他爵。因為爵是禮器,比鞶鑒珍貴,鄭厲公的兒子鄭文公由此開始和周惠王交惡。 冬即,周惠王從虢國回國。 二十二年經 【原文】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1]。 癸丑,葬我小君[2]文姜。 陳人殺其公子禦寇。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於防。 冬,公如齊納幣[3]。 【注釋】 [1]肆大眚:赦免有罪之人。肆,同「赦」。眚,罪過。 [2]小君:因為反哭於寢,完成喪禮,故稱。 [3]納幣:即納聘禮,婚禮的六禮之一。 【譯文】 二十二年春季,周曆正月,大赦有罪之人。 癸丑日,安葬魯國先君桓公的夫人文姜。 陳國人殺死陳國公子禦寇。 夏季五月。 秋季七月丙申日,魯國與齊國的卿士高傒在防地結盟。 冬季,莊公到齊國送聘禮。 二十二年傳 【原文】 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1]禦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 齊侯使敬仲[2]為卿,辭曰:「羈旅[3]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閒[4]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5]官謗[6]?請以死告。《詩》云:『翹翹[7]車乘,招我以弓[8],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9]。 【注釋】 [1]大子:太子。經稱公子,傳稱大子,禦寇確實是太子。 [2]敬仲:即陳公子完。 [3]羈旅:客居在外。 [4]閒:同「嫻」,嫻熟。 [5]速:招來。 [6]官謗:因為不稱職而受到官員的誹謗。 [7]翹翹:遙遠的樣子。 [8]招我以弓:古代聘士以弓為禮。 [9]工正:管理百工的長官。 【譯文】 二十二年春季,陳國人殺了他們的太子禦寇。陳公子完和顓孫逃亡到齊國。顓孫又從齊國逃亡到魯國。 齊桓公想讓敬仲做卿,他辭謝說:「寄居在外的人,如果有幸獲得寬恕,能在齊國寬厚的政治之下,赦免我不由於熟悉教訓而導致的出奔之罪,使我不必背著行禮到處奔走,這是君王的恩惠,我所得的已經很多了。哪裡敢再占據高位而很快地招來官員們的誹謗呢?謹冒死上告。《詩》說:『車子遠遠地來,帶著弓聘請我,難道我不願意前去?但心中害怕我的朋友譏諷。』」齊桓公就讓他擔任工正。 【原文】 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1]。」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2],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 初,懿氏[3]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4],和鳴鏘鏘。有媯[5]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6]』。」 【注釋】 [1]以火繼之:點上燈,夜裡接著飲酒。 [2]淫:過分。這裡指夜飲。 [3]懿氏:陳大夫。 [4]于飛:飛。於,語氣助詞。 [5]媯:陳為舜後,媯姓。 [6]京:大。 【譯文】 敬仲招待齊桓公飲酒,桓公很高興。天晚了,桓公說:「點上燈火繼續喝。」敬仲辭謝說:「臣只知道白天招待您,不知道晚上陪飲,不敢遵命!」君子說:「酒用來完成禮儀,不能飲用無度,這是義;與國君飲酒完成了禮儀,不使他過度,這是仁。」 當初,懿氏要把女兒嫁給敬仲而占卜吉凶。他的妻子占卜,說:「吉利。這叫做『鳳凰將飛翔,鳴叫聲響亮。有陳國的後人,將生長在齊國。第五代就要昌盛,地位和正卿一樣。第八代以後,沒有誰比他更大了』。」 【原文】 陳厲公,蔡出[1]也,故蔡人殺五父[2]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ぢ之否お。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庭實[3]旅[4]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及陳之初亡[5]也,陳桓子[6]始大於齊。其後亡[7]成,成子[8]得政。 【注釋】 [1]蔡出:蔡女所生。 [2]五父:陳佗。在魯桓公六年被殺。 [3]庭實:諸侯朝見天子,或互相聘問,必將禮物陳列在庭前,稱「庭實」。 [4]旅:陳列。 [5]初亡:指昭公八年楚滅陳。 [6]陳桓子:敬仲的五世孫陳無宇宙。 [7]後亡:指哀公十七年楚再滅陳。 [8]成子:陳常,也稱田常,敬仲八世孫,在齊國專政。 【譯文】 陳厲公是蔡女所生,所以蔡人殺了五父而擁立他,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少的時候,有一個成周的太史帶著《周易》去見陳厲公,陳厲公讓他用筮草占卜敬仲的際遇,占得觀卦ぢ變為否卦お。周太史說:「這就叫做『觀仰國家的光輝,能做君王的貴賓』。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享有國家了吧!但不在本國,而在別國,不在本身,而在他的子孫身上。光是從遠方照耀而來的。坤是土,巽是風,乾是天。風起於天而行於土上,這就是山。有了山上的物產,又有天光照射,這就是居於土地上,因此說『觀光出聘,利於做上賓於君王』。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另外進貢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美好的東西都具備了,因此說『利於做上賓於君王』。還有等著觀看,所以說『他的昌盛在於後代吧』!風行走最後落在土地上,所以說『他的昌盛在別國吧』!若在別國,必定是姜姓之國。姜是太岳的後代。山嶽高大,足以與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兩者一般大。陳國衰亡,那麼他的後代就要昌盛吧!」 等到陳國第一次滅亡,敬仲的五世孫陳桓子才在齊國做大官。後來楚國再次滅亡陳國,陳成子擁有了齊國政權。 二十三年經 【原文】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 祭叔[1]來聘。 夏,公如齊觀社[2]。 公至自齊。 荊人來聘。 公及齊侯遇於穀。 蕭叔[3]朝公。 秋,丹桓宮[4]楹[5]。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於扈[6]。 【注釋】 [1]祭叔:周大夫。 [2]社:祭祀社神。 [3]蕭叔:蕭,蕭國,是宋國的附屬國。叔,是名字。 [4]桓宮:桓公的廟。 [5]楹:柱子。 [6]扈:鄭地。在今河南省原陽縣西北。 【譯文】 二十三年春季,莊公從齊國回來。祭叔來魯國聘問。 夏季,莊公到齊國觀看祭祀社神。 莊公從齊國返回。 楚人來魯國聘問。 莊公與齊桓公在穀地相見。 蕭叔朝見莊公。 秋季,用朱漆漆桓公廟的柱子。 冬季十一月,曹莊公射姑去世。 十二月甲寅日,莊公與齊桓公在扈地會盟。 二十三年傳 【原文】 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1]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2];朝以正班爵之義,帥[3]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4],王有巡守,以大習之[5]。非是[6],君不舉[7]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晉桓、莊[8]之族偪[9],獻公患之。士蔿曰:「去富子[10],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蔿與群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宮之楹。 【注釋】 [1]整:整治。 [2]節:多少,標準。 [3]帥:同「率」,遵循。 [4]有王:朝聘於天子。 [5]以大習之:習會朝會的教命。 [6]是:指會、朝、征伐、有王、巡守五者。 [7]舉:出行。 [8]桓、莊:恆指恆叔,莊指莊伯,他們是曲沃武公的父親與祖父。 [9]偪:同「逼」。指晉室強盛而壓迫其公室。 [10]富子:指恆、莊之族中多智謀而能為他們謀劃的人。 【譯文】 二十三年夏季,莊公到齊國觀看祭祀社神,這是與禮不合的。曹劌諫阻說:「不能去。禮,是用來整治百姓的。因此諸侯會盟是用來訓示上下之間的等級觀念,制訂節用財賦的標準;朝見是用來申明爵位的排列順序,爵位相同的就遵循長幼次序;征伐來用來聲討那些對上不尊敬的諸侯;諸侯朝聘天子,天子到各國巡視,以熟悉會見和朝見的禮制。不是以上五種情況,國君是不能出行的。國君出行,史官一定要記載下來,記載下來的事不合於法,怎麼給後代子孫做榜樣呢?」 晉國的桓叔與莊伯的子孫勢力強盛,壓迫晉國的公室,晉獻公十分憂慮。士蔿說:「先把桓叔、莊伯家族中足智多謀的人除掉,其他公子就有辦法對付了。」晉獻公說:「你試著去做這件事。」士蔿就在公子們中間污衊那些足智多謀的人,然後和公子們設法除掉他們。 秋季,莊公用朱漆漆桓公廟的柱子。 二十四年經 【原文】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1]。 葬曹莊公。 夏,公如齊逆女。 秋,公至自齊。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婦[2]覿[3],用幣[4]。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羈出奔陳。 赤[5]歸於曹。 郭公。 【注釋】 [1]桷:椽子。 [2]大夫宗婦:同姓大夫之婦。 [3]覿:相見。 [4]幣:玉帛一類的東西。羈:杜注為曹國太子。 [5]赤:曹僖公。 【譯文】 二十四年春季,周曆三月,在桓公廟的椽子上雕鏤。 安葬曹莊公。 夏季,莊公到齊國迎娶夫人。 秋季,莊公從齊國返回。 八月丁丑日,夫人哀姜到了魯國。 戊寅日,大夫宗婦覲見夫人,以玉帛作為禮物。 發大水。 冬季,戎人進攻曹國。 曹羈逃奔陳國。 赤回到曹國。 郭公。 二十四年傳 【原文】 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1]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2]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3]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4],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蔿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 【注釋】 [1]御孫:魯大夫。 [2]共:大。 [3]贄:古人相見,手必執物,以表恭敬,所執之物稱為「贄」。公、侯、伯、子、男諸侯執玉,諸侯太子及小國國君執帛,卿執羔,大夫執羊,庶人執雉,工商執雞。 [4]脩:干肉。 【譯文】 二十四年春季,莊公又在桓公廟的椽子上雕鏤,這種做法同去年在柱上塗紅漆一樣,都不合於禮。御孫諫阻說:「下臣聽說:『節儉,是德行中的大德;奢侈,是惡行中的大惡。』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卻把他放入大惡之中,恐怕不太好吧!」 秋季,莊公的夫人哀姜來到魯國,莊公令同姓大夫的夫人來見夫人,以玉帛作為禮物,這是不合於禮的。御孫說:「男子相見,地位高的手執玉帛,地位低的手執禽鳥,用所執的東西來表明身份等級。女子相見,不超過榛子、栗子、棗子、干肉,以表示誠敬罷了。如今男女用相同的禮物,這表明男女之間沒有區別了。男女有別,是國家的重大禮法;卻由於夫人導致混亂,恐怕不太好吧!」 晉國的士蔿又同公子們策劃,讓他們殺死游氏的兩個兒子。士蔿對晉獻公說:「可以了。不超過兩年,您就一定沒有憂患了。」 二十五年經 【原文】 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1]來聘。 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伯姬[2]歸於杞。 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 冬,公子友[3]如陳。 【注釋】 [1]女叔:陳卿士。女是氏,叔是字。 [2]伯姬:魯莊公的長女。 [3]公子友:即季友,莊公的弟弟。 【譯文】 二十五年春季,陳宣公派女叔來魯國聘問。 夏季五月癸丑日,衛惠公去世。 六月辛未朔日,發生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 伯姬嫁到杞國。 秋季,發大水。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與城門門神。 冬季,公子友去陳國報聘。 二十五年傳 【原文】 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常[1]也。唯正月[2]之朔,慝[3]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 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乃城聚[4]而處之。 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 【注釋】 [1]非常:非禮。 [2]正月:正陽之月,即夏曆四月,周曆六月。 [3]慝:陰氣。 [4]聚:晉邑。在今山東絳縣東南。 【譯文】 二十五年春季,陳國的卿士女叔來魯國聘問,魯國從此開始同陳國交好。《春秋》嘉許此事,因此不記載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辛未朔日,發生了日食。魯國人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這麼做不合於常禮。只有夏曆四月朔日,陰氣沒有發作,卻發生了日食,才用玉帛祭祀社神,並擊鼓於朝廷之上。 秋季,發大水。魯國人又擊鼓,並用犧牲祭祀社神和城門門神,同樣不合於禮。凡是遇到天災,祭祀時用玉帛,而不用犧牲。沒有發生日食、月蝕,不能擊鼓。 晉國的士蔿讓公子們殺光了游氏族人,於是在聚地修築城牆,讓公子們住在裡面。 冬季,晉獻公包圍了聚城,把這些公子們全部殺死。 二十六年經 【原文】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殺其大夫。 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1]。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注釋】 [1]徐:諸侯國名,嬴姓。在今安徽省泗縣西北。 【譯文】 二十六年春季,莊公攻打戎國。 夏季,莊公攻打戎國後回國。 曹國殺死它的一個大夫。 秋季,莊公會同宋國人、齊國人攻打徐國。 冬季十二月癸亥朔日,發生日食。 二十六年傳 【原文】 二十六年春,晉士蔿為大司空。 夏,士蔿城絳[1],以深其宮[2]。 秋,虢人侵晉。 冬,虢人又侵晉。 【注釋】 [1]城絳:加固絳城的城牆。降,本為晉國都城,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 [2]宮:牆垣。 【譯文】 二十六年春季,晉國的士蔿因功升任大司空。 夏季,士蔿加固晉國國都絳城的城牆,並且加高牆垣。 秋季,虢國人入侵晉國。 冬季,虢國人再次入侵晉國 二十七年經 【原文】 二十有七年春,公會杞伯姬[1]於洮。 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於幽。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冬,杞伯姬來[2]。 莒慶[3]來逆叔姬[4]。 杞伯來朝。 公會齊侯於城濮[5]。 【注釋】 [1]杞伯姬:即嫁到杞國的莊公的長女。 [2]來:指出嫁的女子回娘家省親。 [3]莒慶:莒國大夫。 [4]叔姬:莊公的女兒。 [5]城濮:衛地。在今山東省范縣南。 【譯文】 二十七年春季,莊公與杞伯姬在洮地相見。 夏季六月,莊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鄭文公在幽地會盟。 秋季,公子友去陳國,參加原仲的葬禮。 冬季,杞伯姬回魯國探親。 莒國大夫慶來魯國迎娶叔姬。 杞惠公來魯國朝見。 莊公與齊桓公在城濮會面。 二十七年傳 【原文】 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於洮,非事[1]也。天子非展義[2]不巡守,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3]。 夏,同盟於幽,陳、鄭服也。 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 冬,杞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4]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於某。 晉侯將伐虢,士蔿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御我誰與[5]?夫禮樂慈愛,戰所畜[6]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飢[7]。」 王使召伯廖[8]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注釋】 [1]非事:莊公與女兒相會,與民事無關。 [2]展義:宣揚德義。 [3]竟:同「境」。 [4]出:女子被夫家休棄。 [5]與:跟從。 [6]畜:具備。 [7]飢:此處不是針對肚腹而言,而是指士民沒有士氣。 [8]召伯廖:周惠王卿士。 【譯文】 二十七年春季,莊公在洮地會見他的女兒杞伯姬,這次出行與民事無關。天子不是因為宣揚德義就不外出巡視,諸侯不是因為百姓的事情就不能出行,卿不是因為國君的命令就不能越過國境。 夏季,莊公與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鄭文公在幽地會盟,是因為陳國、鄭國都順服的緣故。 秋季,公子友去陳國參加原仲的葬禮,這麼做不合於禮。原仲,只是公子友私下的朋友。 冬季,杞伯姬來魯國,這是回娘家探親。凡是諸侯的女兒,回娘家稱為「來」,被夫家休棄稱為「來歸」。本國國君的夫人回娘家稱為「去某地」,被休棄稱為「歸某地」。 晉獻公將要攻打虢國,士蔿說:「不行。虢公驕傲,倘若突然同我國交戰而得勝,就必然會拋棄他的百姓。他失去百姓了,然後我們再去攻打,即使他想要抵禦我們,有誰會跟從他呢?禮、樂、慈、愛,是作戰事先應該具備的。百姓謙讓、和睦、愛護親屬、哀悼死者,然後才可以使用。如今虢國不具備這些,屢次對外作戰,百姓將缺乏士氣。」 周惠王派遣召伯廖賜命齊桓公為侯伯,並要求他攻打衛國,因為衛國曾扶立子頹做周天子。 二十八年經 【原文】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夏四月丁未,邾子瑣卒。 秋,荊伐鄭。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冬,築郿。 大無麥、禾。 臧孫辰[1]告糴[2]於齊。 【注釋】 [1]臧孫辰:即臧文仲,魯國大夫。 [2]告糴:請求買糧。糴,買進糧食。 【譯文】 二十八年春季,周曆三月甲寅日,齊國人攻打衛國。衛國人與齊國人交戰,衛國人被打得大敗。 夏季四月丁未日,邾子瑣去世。 秋季,楚國攻打鄭國。莊公會同齊國人、宋國人救援鄭國。 冬季,修築郿邑的城牆。 麥子、稻穀嚴重歉收。 臧孫辰到齊國請求購買糧食。 二十八年傳 【原文】 二十八年春,齊侯伐衛。戰,敗衛師。數之以王命,取賂而還。 晉獻公娶於賈[1],無子。烝[2]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3]生重耳,小戎子[4]生夷吾。晉伐驪戎[5],驪戎男女[6]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7]生卓子。驪姬嬖,欲立其子,賂外嬖[8]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於公曰:「曲沃,君之宗[9]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埸[10]無主,則啟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國之患也。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11]。」使俱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晉之啟土,不亦宜乎?」晉侯說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12],唯二姬之子在絳。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晉人謂之「二五耦[13]」。 【注釋】 [1]賈:國名,姬姓,侯爵,在今山西省臨汾市。 [2]烝:以下淫上。這裡指納父之妾。 [3]大戎狐姬:唐叔後代居於戎狄者,姬姓,以狐為氏。 [4]小戎子:晉世家認為大戎狐姬與小戎子為姐妹。杜注認為大戎狐姬與小戎子為兩國之女。 [5]驪戎:國名,姬姓,男爵,在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 [6]女:作動詞,嫁女。 [7]娣:古代姐妹共嫁一夫,妹為娣,姐為姒。 [8]外嬖:相對於內嬖而言,女寵為內嬖,外嬖則為男寵。 [9]宗:宗邑。曲沃是晉獻公的始祖桓叔所封,晉宗廟所在,所以是宗邑。 [10]埸:疆界。 [11]伐:功勳。 [12]鄙:邊陲。 [13]二五耦:指梁五、關東嬖五狼狽為奸。古代兩人共耕稱「耦」。 【譯文】 二十八年春季,齊桓公討伐衛國。同衛國軍隊交戰,打敗了衛國軍隊,用周天子的名義責備衛國,取得了財貨後回國。 晉獻公娶賈國女子為夫人,沒有生下兒子。他就納了父親的妾齊姜,生了秦穆夫人和太子申生。又娶了兩個戎國娶女子,大戎狐姬生了重耳,小戎子生了夷吾。晉國攻打驪戎,驪戎君主把驪姬獻給晉獻公,回國後生了奚齊。她的妹妹生了卓子。驪姬受到寵愛,想立自己的兒子為太子,賄賂男寵梁五和東關嬖五,讓他們對晉獻公說:「曲沃是君王的宗邑,蒲地和二屈是君王的邊疆重邑,不能沒有強大的地方官主管。宗邑缺乏有力的主管,百姓就不懂得畏懼;邊疆沒有有力的主管,就會使戎狄產生侵犯的念頭。戎狄有侵犯的念頭,百姓就會不重視政令,這是國家的禍患。如果讓太子主管曲沃,又讓重耳、夷吾主管蒲地和二屈,就可以使百姓畏懼、戎狄害怕,而且可以表彰君王的功勞。」又讓這兩個人一起對晉獻公說:「狄人廣漠的土地,如果歸屬晉國,可以在那裡建立城市。晉國開疆闢土,不也是很好的事嗎?」晉獻公聽了很高興。夏季,讓太子住在曲沃,重耳住在蒲地,夷吾住在屈地。別的公子也都住在邊境上,只有驪姬和她妹妹的兒子在絳城。梁五和東關嬖五最終和驪姬誣陷了公子們而立了奚齊為太子,晉國人稱他們為「二五耦」。 【原文】 楚令尹子元[1]欲蠱[2]文夫人[3],為館於其宮側,而振《萬》[4]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5]諸仇讎,而於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御人[6]以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反忘之!」 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於桔柣之門。子元、斗御疆、斗梧、耿之不比為旆[7],斗班、王孫游、王孫喜殿。眾車入自純門,及逵市。縣門[8]不發。楚言而出,子元曰:「鄭有人焉。」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注釋】 [1]子元:楚武王的兒子,楚文王的弟弟。 [2]蠱:蠱惑,誘姦。 [3]文夫人:楚文王夫人息媯。 [4]振《萬》:《萬》為武舞名,舞時振鐸為節拍,故稱振《萬》。 [5]尋:用。 [6]御人:夫人的侍者。 [7]旆:前軍。 [8]縣門:閘門。縣,同「懸」。 【譯文】 楚國的令尹子元企圖蠱惑誘姦文王夫人,在她的宮旁造了房舍,在裡面邊搖鈴邊跳《萬》舞。夫人聽到了,哭著說:「先君讓人跳這個舞蹈,是用來演習備戰的。現在令尹不用於仇敵而用於未亡人的旁邊,不令人感到驚異嗎!」侍者把這話告訴了子元。子元說:「女人不忘記襲擊仇敵,我反倒忘了!」 秋季,子元帶領六百輛戰車進攻鄭國,進入桔柣之門。子元、斗御疆、斗梧、耿之不比為前軍,斗班、王孫游、王孫喜為後軍。車隊從純門進去,到達大路上的市場。內城的閘門沒有放下。楚國人用楚國方言說了一陣就退出去了,子元說:「鄭國有人才。」諸侯救援鄭國,楚軍就在夜裡溜走了。鄭國人將要逃往桐丘,間諜報告說:「楚軍的帳篷上有烏鴉,說明已無人居住。」於是就停止逃跑。 【原文】 冬,飢。臧孫辰告糴於齊,禮也。 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 【譯文】 冬季,發生饑荒。魯國的大夫臧孫辰到齊國請求購買糧食,這是合於禮的。 魯國修築郿邑的城牆,之所以稱「築」,是因為郿城不是都城。凡是城邑,有宗廟和先君神主的叫做「都」,沒有的叫做「邑」。修建邑叫做「築」,修建都叫做「城」。 二十九年經 【原文】 二十有九年春,新[1]延廄[2]。 夏,鄭人侵許。 秋,有蜚。 冬十有二月,紀叔姬卒。 城諸[3]及防。 【注釋】 [1]新:更造,重建。 [2]延廄:廄,馬棚。延是馬棚之名。 [3]諸:魯地。在今山東省諸城市西南。 【譯文】 二十九年春季,重建延廄。 夏季,鄭國人侵襲許國。 秋季,發現蜚蟲。 冬季十二月,紀叔姬去世。 修築諸邑與防邑的城牆。 二十九年傳 【原文】 二十九年春,新作延廄。書,不時也。凡馬,日中[1]而出,日中而入。 夏,鄭人侵許。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2]曰襲。 秋,有蜚,為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 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凡土功[3],龍[4]見而畢務[5],戒事[6]也。火[7]見而致用,水[8]昏正而栽[9],日至[10]而畢。 樊皮叛王。 【注釋】 [1]日中:春分、秋分。在春分、秋分的那天,白天的長短與夜晚的長短一樣,所以稱「日中」。 [2]輕:輕裝快速攻擊。 [3]土功:土木工程。 [4]龍:蒼龍七宿的的總稱。 [5]畢務:指夏收、秋收都已完畢。 [6]戒事:就土木工程而言,指土木工程準備開工。 [7]火:大火,心宿。夏正十月初出現在東方。 [8]水:大水,定星。十月黃昏出現在南方。 [9]栽:築土,打夯。 [10]日至:冬至。 【譯文】 二十九年春季,新建延廄。《春秋》記載這件事,是因為不合於時令。凡是馬,春分時節放牧,秋分時節入廄。 夏季,鄭國人侵襲許國。凡是出兵,擊鼓撞鐘叫做「伐」,不擊鼓撞鐘叫做「侵」,輕裝快速進攻叫做「襲」。 秋季,發現蜚蟲,《春秋》記載這件事,是因為造成了災害。凡是事物沒有造成災害,《春秋》就不加記載。 冬季十二月,修築諸邑和防邑的城牆。《春秋》記載這件事,是因為合乎時令。凡是土木工程,蒼龍星出現,此時農事結束,就要做好開工的準備。大火星出現,就要把全部工具搬到場地上,大水星在黃昏出現在南方,就要夯土築牆,冬至以後完工。 周大夫樊皮背叛周惠王。 三十年經 【原文】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次於成[1]。 秋七月,齊人降鄣[2]。 八月癸亥,葬紀叔姬。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冬,公及齊侯遇於魯濟[3]。 齊人伐山戎。 【注釋】 [1]成:魯地。在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 [2]鄣:紀邑,在今江蘇省贛榆縣。 [3]魯濟:濟水流經魯地的那段。 【譯文】 三十年春季,周曆正月。 夏季,魯國軍隊駐紮在成地。 秋季七月,齊國人使鄣邑降服。 八月癸亥日,安葬紀叔姬。 九月庚午朔日,發生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社神。 冬季,莊公與齊桓公在魯國境內的濟水邊相遇。 齊國人攻打山戎。 三十年傳 【原文】 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討樊皮。 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執樊仲皮[1],歸於京師。 楚公子元歸自伐鄭,而處王宮。斗射師[2]諫,則執而梏[3]之。 秋,申公[4]斗班殺子元,斗穀於菟[5]為令尹,自毀其家,以紓[6]楚國之難。 冬,遇於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注釋】 [1]樊仲皮:即樊皮。皮是名,仲是排行。 [2]斗射師:杜注認為斗射師即斗廉;服虔認為是斗班。 [3]梏:手銬。這裡用作動詞。 [4]申公:申邑縣尹。楚子自稱王,稱其縣尹為公。 [5]斗穀於菟:即令尹子文。 [6]紓:緩和。 【譯文】 三十年春季,周惠王命令虢公攻打樊皮。 夏季四月丙辰日,虢公進入樊國,抓住了樊皮,把他帶回京師。 楚國的公子元攻打鄭國返回,住在王宮裡。斗射師勸諫他,就把他抓起來,給他帶上手銬。 秋季,申公斗班殺死子元,斗穀於菟做令尹,拿出自己的家財,來緩和楚國的危難。 冬季,莊公與齊桓公在魯國境內的濟水非正式會面,謀劃攻打山戎,因為山戎危害北燕的緣故。 三十一年經 【原文】 三十有一年春,築台於郎。 夏四月,薛伯卒。 築台於薛。 六月,齊侯來獻[1]戎捷[2]。 秋,築台於秦[3]。 冬,不雨。 【注釋】 [1]獻:致物於人,尊之則稱「獻」;通行則稱「饋」。 [2]捷:戰勝而有所獲,獻其所獲稱為「獻捷」。 [3]秦:在今山東省范縣。 【譯文】 三十一年春季,在郎地築太。 夏季四月,薛伯去世。 在薛地築台。 六月,齊桓公來魯國獻上攻打山戎之所獲。 秋季,在秦地築台。 冬季,沒有降雨。 三十一年傳 【原文】 三十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1]之功,則獻於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注釋】 [1]四夷:對華夏以外四方部落的總稱,即東夷、西戎、南蠻、北狄。 【譯文】 三十一年夏季六月,齊桓公來魯國獻上討伐山戎之所獲,這是與禮不合的。凡是諸侯討伐四方夷狄取得勝利,有所俘獲,就應該把戰利品奉獻給周天子,周天子用來警戒四方夷狄。在中原作戰就不用獻捷。諸侯之間不能相互贈送俘虜。 三十二年經 【原文】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1]。 夏,宋公、齊侯遇於梁丘[2]。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3]卒。 八月癸亥,公薨於路寢[4]。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5]。 公子慶父[6]如齊。 狄伐邢[7]。 【注釋】 [1]小穀:即穀地,齊邑,管仲的采邑。 [2]梁丘:宋邑。在今山東省成武縣東北。 [3]公子牙:莊公的弟弟,即叔牙,一名僖叔。 [4]路寢:諸侯有三寢,一正寢,二燕寢。正寢又名路寢。齋戒或患病時居路寢,平時居於燕寢。 [5]子般卒:莊公太子去世。因為他還沒有即位,所以言「卒」而不言「薨」。 [6]公子慶父:莊公長弟。 [7]邢:國名,姬姓。在今河北省邢台市。 【譯文】 三十二年春季,修築小穀的城牆。 夏季,宋桓公、齊桓公在梁丘非正式會面。 秋季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八月癸亥日,莊公在路寢去世。 冬季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 公子慶父前往齊國。 狄人攻打邢國。 三十二年傳 【原文】 三十二年春,城小穀,為管仲也。 齊侯為楚伐鄭[1]之故,請會於諸侯。宋公請先見於齊侯。夏,遇於梁丘。 【注釋】 [1]楚伐鄭:事見莊公二十八年。 【譯文】 三十二年春季,齊國修築小穀的城牆,是為了管仲。 齊桓公由於楚國進攻鄭國的緣故,請求和諸侯會面。宋桓公請求和齊桓公先行會面。夏季,在梁丘非正式會面。 【原文】 秋七月,有神降於莘[1]。惠王問諸內史過[2]曰:「是何故也?」對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3]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對曰:「以其物[4]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5]。」王從之。內史過往,聞虢請命[6],反曰:「虢必亡矣,虐而聽於神。」 【注釋】 [1]莘:虢地。在今河南省三門峽市。 [2]內史過:周大夫。 [3]監:臨下視察。 [4]物:祭物,祭服。 [5]其至之日,亦其物也:古代祭神有一定的制度,如果祀典沒有記載,則根據神所降臨的干支日祭祀,每個日子祭神有相應的祭品。 [6]請命:根據下文,指請神賜土田。 【譯文】 秋季七月,有神明降臨在莘地。周惠王向內史過詢問說:「這是什麼緣故?」內史過回答說:「國家將要興起,神明降臨,觀察它的德行;將要滅亡,神明也會降臨,觀察它的邪惡。所以有的國家得到神明而興起,也有的國家因為得到神明而滅亡。虞、夏、商、周都有過這種情況。」周惠王說:「應該怎麼辦呢?」內史過回答說:「用相應的物品來祭祀。依他來到的日子,就取那天相應的祭品祭祀。」周惠王便聽從了。內史過前去祭祀,聽到虢國請求神明賜田,回國後說:「虢國必定要滅亡了,暴虐而服從於神明。」 【原文】 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應、宗區、史嚚[1]享焉。神賜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2]者也,依人而行[3]。虢多涼德,其何土之能得?」 初,公築台,臨黨氏[4],見孟任,從之。閟[5],而以夫人言許之,割臂[6]盟公。生子般焉。雩[7],講於梁氏,女公子[8]觀之。圉人[9]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殺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10]於稷門。」 【注釋】 [1]祝應、宗區、史嚚:分別指名為應的太祝、名為區的宗人、名為嚚的太史。 [2]壹:專一。 [3]依人而行:謂善則賜福,惡則賜禍。 [4]黨氏:党家,其女兒叫孟任,因此是任姓。 [5]閟:關門。 [6]割臂:割破手臂,滴血歃盟。 [7]雩:一種求雨的祭祀。 [8]女公子:子般的妹妹。 [9]圉人:掌管養馬放牧的官吏。 [10]蓋:指稷門的門扇。 【譯文】 神明在莘地住了六個月。虢公派遣太祝應、宗人區、太史嚚去設享禮祭祀他。神明答應賜給他疆土田地。史嚚說:「虢國恐怕要滅亡了吧!我聽說:國家將要興起,聽從於百姓;將要滅亡,聽從於神明。神明,是聰明正直而專一的,按照人的不同來賜福賜禍。虢國多的是虐民之政,又怎麼能夠得到土田?」 當初,莊公修築高台,靠近党家,在台上見到孟任,就跟著她走。孟任閉門拒絕,莊公答應立她為夫人,她割破手臂和莊公盟誓。後來就生了子般。一次正當雩祭,事先在梁家演習,莊公的女兒觀看演習,圉人犖從牆外調戲她。子般發怒,叫人鞭打犖。莊公說:「不如殺掉他,這個人不能鞭打。他很有力氣,可以舉起稷門的門扇扔出去。」 【原文】 公疾,問後於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1],對曰:「臣以死奉般。」公曰:「鄉者[2]牙曰『慶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於鍼巫[3]氏,使鍼季酖[4]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 八月癸亥,公薨於路寢。子般即位,次於黨氏。冬十月己未,共仲[5]使圉人犖賊子般於黨氏。成季奔陳。立閔公。 【注釋】 [1]季友:即公子友,莊公的弟弟,也稱成季。 [2]鄉者:以前。鄉,通「向」。 [3]鍼巫:魯大夫鍼季。鍼是姓。巫是職位或名。 [4]酖:同「鴆」。鳥名,它的羽毛有毒,古人用來做毒酒殺人。 [5]共仲:即慶父。 【譯文】 莊公得病,向叔牙詢問繼承人,叔牙回答說:「慶父有才能。」向季友詢問,季友回答說:「臣用死來侍奉子般。」莊公說:「剛才叔牙說『慶父有才能』。」成季就派人以國君的名義讓叔牙等待在鍼巫家裡,讓鍼巫用毒酒毒死叔牙,說:「喝了這酒,你的後代在魯國還可以享有祿位;不喝的話,你死了,後代就沒有祿位了。」叔牙喝了毒酒,回去,走到逵泉就死去了。魯莊公立他的後代為叔孫氏。 八月癸亥日,莊公死在正寢里。子般即位,住在黨氏家裡。冬季十月己未日,共仲派圉人犖在党家刺死子般。成季逃跑到陳國。立閔公為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