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論 · 卷七
春秋通論卷七
新安首源姚際恆
僖公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衛。
為邢故。
宋人、齊人、楚人盟於鹿上。
鹿上,宋地。宋襄前為諸侯所叛,諸侯與楚盟於齊而謀之,今宋襄復要楚於境內而與之盟,且儼然以伯主自命,其秋之見執宜哉!
夏,大旱。
記內災也。
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於盂。執宋公以伐宋。
執宋公者,眾諸侯也,非獨楚子也。眾諸侯藉楚子之力而為之,或楚子本謀而眾諸侯從之,而楚子恃強,乃居其功,故下來獻捷也。若經之所書,本承上諸侯之文,初無屬楚子意,蓋陳、蔡、鄭、許皆黨於楚,而曹又宋之讎也,安得不共執宋公以一快乎,觀下公會諸侯釋宋公,兩皆不特言楚子,其義可見矣。聖人據事直書,豈故不言楚子,如所謂「不與夷狄之執中國」與「分惡於諸侯」之邪說哉?楚始稱「子」,因上下與「宋公」、「陳侯」等連言,故亦稱爵,便文也,不然,楚方肆惡於中國,聖人胡為反進之乎,余見下「楚人使宜申來獻捷」下。
冬,公伐邾。
杜氏謂為邾滅須句故,非也。黃東發曰:「邾嘗從宋伐齊,魯救之,不克。又鄫,魯之親也,而邾執而用之,故怨邾,特以邾與宋盟,故未敢伐。今宋為楚所伐,故乘間伐之。」此說較得事情。
楚人○取○義使宜申來獻捷。
鹿上與盂之盟,魯皆不與,故楚獻捷於魯,欲以脅魯耳。然公不懼楚,即往會諸侯以釋宋公矣。此楚子使也。何為復稱「人」?於此見上因連文之故,故稱「子」耳,此與前稱「狄」、稱「人」之義同,亦聖人之取義也。故以前亦不標識,今標識於稱「楚子」之下,而其謂「稱『子』為進,稱『人』為貶」之邪說,不待辨矣。自文公以後,始多稱「楚子」而間稱「楚人」。間稱「楚人」者,習熟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於薄,釋宋公。
「諸侯」,即承前會盂之諸侯也。言「諸侯」者,可見執之非獨楚子矣,紛紛妄定褒譏,殊可恨。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
須句,邾邑,劉原父、趙鵬飛氏、子廉氏、黃東發、季明德之說皆同。今總括其意曰:左氏曰須句,風姓,邾人滅之,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公伐邾,取須句而反其君焉。據此,則須句乃子爵,奔因成風,為魯事矣。國滅而興,君奔而反,皆事之大者,且有關於魯故,經何以不書耶?杜氏曰:「須句,在東平須昌縣西北。」須昌即今東平縣,晉東北郡治,距邾二百六十里,當僖公時,東平之東南皆為魯有,西北皆為齊有,邾人豈能越魯境滅須句以有其地乎?魯人慾取須句,直伐須句足矣,又何必東伐邾而後西取須句耶?況此年公既伐邾取須句矣,至文七年,公又伐邾而取之,則須句不服魯而服邾者也,非密邇於邾而服習其治,魯又何煩再伐哉?經書「伐邾,取須句」與莒人「伐杞,取牟婁」同。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宋公復帥諸侯伐鄭者,盂之見執,必鄭為主謀也,不然,何以不伐楚而伐鄭乎?是非特以其朝楚之故可知也。第許方附楚於盂以執宋公者,而旋亦附宋以伐同盟之鄭,反覆似波瀾,其春秋諸侯之謂乎?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
公屢伐邾且取其地,故邾報之。但書「及」、「戰」,勝負敵也,謂「魯敗」者,邪說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泓」,二本原皆闕末筆作「泓」。)宋師敗績。
楚之伐宋,雖憾於宋之伐鄭,然伐鄭在夏而楚來伐在冬,豈復能救鄭乎?左氏謂「救鄭」,非也。第其謂宋公傷服,以下年五月宋公卒觀之,或是。劉原父辨不稱「宋公敗績」而稱「宋師」,以傳為非,謬矣!應稱「師」,安有稱「公」者哉?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乘宋之敝,報其伐喪也。
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秋,楚人伐陳。
左氏謂「討其貳於宋」,非也。按:頓本屬陳,以畏楚故,叛陳奔楚,二十五年,楚圍陳以納頓,則此之伐陳為頓明矣。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杞稱「子」,說見前。不名,史闕。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左氏謂鄭人入滑,王為滑請,鄭不聽命,王怒,使頹叔出狄師伐鄭,取櫟。按:鄭人入滑在二十年夏,今二十四年,安有閱四年之久,謂「鄭不聽命,王怒使頹叔出狄師伐鄭」乎?且經止書「狄」、「鄭」,未見有王,而是冬天王出居於鄭,又安有方讎鄭而伐之,出居於鄭者耶?其為附會無疑。意者夏狄自伐鄭,與十四年狄侵鄭同,是冬頹叔以狄師伐周,王敗出居於鄭耳。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取○義○於鄭。
此出奔而書「出居」,為天王諱也。
晉侯夷吾卒。
不月日,史闕。左氏謂去年九月晉惠公卒,而經在今年之冬,杜氏謂文公定位而後告喪,經從赴告而書。夫惠公卒,懷公立,其時國無內亂及外難,安得預知明年文公入而閟其喪,以待文公之告乎?未可信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諸侯卒名,此「毀」字因下卒名而誤連上也。
夏四月癸酉,衛侯毀卒。宋盪伯姬來逆婦。
直書其事,而姑逆婦之非禮自見。劉氏謂「公下主大夫之昏為失禮」,何以知之?謬論也。
宋殺其大夫。
大夫不名,闕也,義在於殺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
前二年楚人伐陳亦以此。
葬衛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於洮。
衛,齊讎也。衛懼齊難,故修好於魯,為莒求平,魯為之會,且挾二國以從楚也。莒慶,莒大夫名,下稱「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會莒子、衛寧速盟於向。
尋洮之盟。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酅,弗及。
夏,齊人伐我北鄙。
齊春、夏兩伐魯,討洮、向二盟也。
衛人伐齊。
助魯也。
公子遂如楚乞師。
敵齊也。
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
以歸之君,名不名無例。遠而微,故闕,則不名。
冬,楚人伐宋,圍緡。
時楚以師與魯,中道乘間伐宋。左氏謂楚以宋即晉,故伐。此時晉之強未著,未然。
公以楚師伐齊,取谷。
魯以楚師伐齊,而取谷者楚也,何為哉?公至自伐齊。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來朝。
杞稱「子」,說見前。
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
桓三年秋,杞侯來朝,九月入杞,今春來朝,秋入杞,大扺魯因其朝,反苛這其禮不遂,必伐之,其侮弱如此。
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有二月甲戌,公會諸侯,盟於宋。
楚方圖伯而魯與陳、蔡、鄭、許、曹、衛皆從之,而宋獨不與,此楚之所以急圖宋也。魯又往會諸侯而盟於宋,以諸侯在宋地也,其助楚謀宋至矣。楚居首,故稱「人」,不嫌,惟知文者可與道,可見可以稱「人」則順稱之,聖人不欲定稱「楚子」也,乃謂「稱子進之」,何心哉?
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晉文欲救宋、伐楚以圖伯業,然猶持重,未敢輕加楚兵,乃以曹近於宋,弱而易攻,為之聲援以解宋圍,而衛又魯所與盟而致之楚者,伐衛則楚必救衛,故先侵伐此二國,所以解宋之圍,而候齊、秦之兵,圖大舉也。左氏皆謂晉文報怨於此二國,未然。此兩事同在於春,故如此書,鄙儒以兩稱「晉侯」,遂生議論,其可厭如此。
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劉原父曰:「左氏曰:『公懼於晉,殺子叢即買。以說焉。』然則魯公妄以罪惡殺買耳,非買之實不戍也。春秋曷為遂從其誣辭,真以不戍罪買哉?疑買見機設權,不卒戍事,而公貪與楚歡,遂以不卒戍罪買,不復計其行權也。」按:此經殺公子買畢,楚人乃救衛,而傳雲楚人救衛不克,公乃殺子叢,與經義相背,其言詎可信哉?權衡中此說辨左最合,錄之。殺書「刺」,為內諱也。
楚人救衛。
楚人舍宋而救衛,中晉文之計矣。
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
此時齊、秦之師將至,故執曹伯畀宋人以怒楚,使戰也。左氏謂畀曹田,非。
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於城濮,楚師敗績。
其先,晉以孤軍東攻西擊,示弱以疑誤於楚,楚亦以恃強玩忽,晉軍自此而伏齊、宋、秦三國之師以共擊楚。宋者,楚方伐之國,憤兵也;齊者,二十六年魯糾合楚而伐之,亦憤兵也;若秦,則車鄰駟鐵,多猛士之風者也。合此三國精銳之師,而城濮,衛地,此即楚救衛之師方疲於奔走,又出其不意,其不一戰而敗也得乎!自經書「晉侯侵曹」以來,皆詳著晉文致楚與戰,所由定伯之業,而所謂「譎而不正」者,亦具見於此矣。
楚殺其大夫得臣。
敗由得臣也。
衛侯出奔楚。
衛侯之奔,大抵因楚敗而懼晉也。左氏謂衛侯欲與楚,國人不說,故出其君以說晉,此左氏言君奔之習套,然非國人,即元咺也,故後衛侯歸,元咺出奔矣,因知叔武之立,亦元咺為之也。君出奔或名、或不名,無例。
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
序晉侯於上,晉文一戰勝楚而伯也。衛侯出奔,其弟叔武攝位,故如在喪。未踰年之君稱「子」,此書法也。天王在鄭,時既敗楚,諸侯於踐土會盟,將謀王復辟也,故盟訖乃往朝王焉。左氏謂「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庭」,又有「天王下勞晉侯」之說,若然,則是盟時王已來矣,豈有先盟而後朝王者哉?前人多疑左氏,是也。
陳侯如會。
後至不及盟,故如此書。陳侯本楚黨,今以楚敗而亦屬晉矣。
公朝書△法△王所書△法△。
「王所」,王在鄭地也,王在朝,則曰「朝於京師」,王巡守,則朝於方岳之下,亦當曰「王所」也。穀梁謂「朝,不言所」,此不通之論也。書「公朝」,豈諸侯皆不朝乎?下壬申又書「公朝」,豈有公再朝,而諸侯不一朝者乎?故前儒有謂「言公朝,以?諸侯」,是也,然謂「言公朝,以?諸侯」,此亦未知春秋之書法也。春秋凡會盟必首書「公」,所以尊內,此一定不移也。今若如會盟首書「公」,則當書「公帥諸侯」矣,公不可言帥也,若統書曰「諸侯朝王」,則不見公之朝王,春秋,魯史,朝王大事,不可以沒公也,故書曰「公朝於王所」,則既可以見公之朝,而諸侯之朝亦自見矣。
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於衛。衛元咺出奔晉。
衛侯出奔而弟叔武立,必元咺主之,使與踐土之盟,則將絕衛侯矣,故衛侯入而元咺出也。然叔武之殺,經無明文,若果衛侯殺之,當書「殺其弟」矣。故據左氏謂殺叔武,衛侯不知其情,則與經文之不書似合,然元咺奔晉,將以愬其君之殺弟也。意者衛侯歸而叔武見殺,其罪必歸之君耳。君歸或名、或不名,無例。歸,或書「自某」,或不書「自某」,及書「歸」與「復歸」,皆無例。
陳侯款卒。秋,杞伯姬來。
伯姬,莊公女,杞成公妻,適杞三十有六年,當亦老矣。上年杞子來朝,而公遽伐之,伯姬此來,亦必為僖公所迫,求修好而謝過耳。
公子遂如齊。
前魯以楚師伐齊取谷,及楚敗,晉伯,魯失楚而畏晉,故使遂聘齊,自是齊、魯復通好。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於溫。天王狩於河○取○義○陽○。
左氏謂「會於溫,討不服也」,蓋為後執衛君及圍許也。然非也。諸侯會溫與天王狩河陽蓋一事也。盟踐土之後,王已歸京師,溫,周地,晉侯將以覲王,而王因出於溫以就見之也。左氏謂「晉侯召王」,亦未可信,文元年晉襄公亦朝王於溫矣,豈亦召王乎?惟以天王之尊就見諸侯,則是君下於臣,不可以訓,故孔子特書曰「天王狩於河陽」,假巡狩之名,而河陽即溫地,變溫地言河陽,亦所以殊天子,此孔子取義之大者也。而左氏又謂晉侯「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其說益非,明是因經文「狩」字而妄生此議論也。夫晉侯果使王狩,而王因以狩焉,則是實事矣,何以又引此仲尼之言乎?既引仲尼之言,則狩非實事,特假借之辭耳,何以又雲「使王狩」乎?其周章兩端如此,故知其說不可信,而其召王之說,亦因是以知其誣也。又如引仲尼之言,是仲尼作春秋自作批註也,其可笑如此。
壬申,公朝於王所。
說見上。壬申承上冬,[不](「不」,二本原無,今據文義補入。)言其月,史闕。自是王歸京師矣。
晉人執衛侯,歸之京師。
此後乃會溫之餘事。晉侯因其臣而執其君,失理殊甚,歸獄於王,所謂「假之」是矣。「歸之於」與「歸之」同。
衛元咺自晉復歸於衛。
君歸京師而元咺歸國,元咺之罪顯然矣。
諸侯遂圍許。
許久從楚,踐土與溫二盟皆不與也。
曹伯襄復歸於曹,遂會諸侯圍許。
曹伯自宋歸也。諸侯歸國,名、不名,無例。「歸」與「復歸」,無例。書「自某」、不書「自某」,無例。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取○義。
狄不言「朝」、「聘」,而言「來」,不足為朝、聘,卑之也;王臣來朝,亦書曰「來」,尊之也,書同而義異。
公至自圍許
致圍許者,以近事言也。
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於翟泉。
內不書主名,外書「人」,皆大夫也。
左氏謂「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未盡然。王人與盟,或襄王之結諸侯、晉文之定王室,未可知也,又謂王人為王子虎、王子不當稱「人」,尤非。
秋,大雨雹。冬,介葛盧來。
春,公在會,未見,故復來。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侵齊。
二十年,齊、狄盟於邢,至是而狄背盟,狼子野心,豈可與之同盟哉?
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左氏謂元咺立公子瑕,則是公子瑕已為君,不當稱「公子」,又瑕立,為咺之君,尤不當先臣後君以「及」書也,故前人多疑之。然則公子瑕何為者也?意者咺暫使攝位,既未成乎君,而為咺所累,故書「及」與?稱國以殺君與臣之辭也,無例。殺大夫,必稱爵,若不稱,知其為何如人哉?
衛侯鄭歸於衛。
諸侯歸,名、不名,無例。書「歸」與「復歸」,無例。
晉人、秦人圍鄭。
翟泉之盟,鄭不與,有從楚之意,故晉伐之,左氏謂昔晉文過鄭,鄭不禮焉,豈有歷久而後報乎?左氏言晉文初年之列國事皆類此,不悉辨。秦、晉之爭亦始此矣。
介人侵蕭。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報周公之聘也。「遂」者,繼事之辭,無褒貶,先書「如京師」,而以如晉書「遂」,此亦書法也。魯使卿如京師始此,而如他國者屢見焉,亦直書之而義自見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
左氏謂「分曹地」,此誤連前經「執曹伯畀宋人」而為言者也。夫執曹伯在二十八年,今三十一年,豈經四年之久而始分其地乎?公羊亦知其難通,謂晉候「頒所侵地於諸侯」。夫魯強曹弱,曹安得侵魯之地,且有何證乎?蓋濟西田者,齊、魯所爭之田也。濟西地在齊、魯界,故彼此互爭,不系之國,此取濟西田,我取之齊也;宣元年,「齊人取濟西田」,齊取之我也;十年,「齊人歸我濟西田」,齊向取之我,而今歸之我也,合經文前後觀之,其義明矣。若此時,則齊方弱而魯恃晉以強,故取之齊,而齊無能難焉爾。
公子遂如晉。
魯方恃晉,故汲汲以通好,去年往而今年又往也。左氏謂「拜曹田」,然則去年之往為何事哉?
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
郊有二,有祭天之郊,有祈谷之郊,魯之郊皆祈谷之郊也。祈谷之郊,諸侯皆得行之,祭天之郊在冬至,經書魯卜郊多在四月可驗夏之二月,故謂「啟蟄而郊」。,豈有四月而祭天者乎?故公羊謂魯郊為非禮,謬也;穀梁謂「不時」,亦謬也。若明堂位乃漢人邪說,不可據,且彼言「孟春」而此言「四月」,又絕不相通也。三傳皆謂四卜為非禮,以非禮,故書,此「常事不書」之謬義也。襄七年,「三卜郊,不從,乃免牲。」經書之何與?蓋經書「卜郊者,以其為大事也,而其卜之從違、牲之用免,往往不同,因得備書之爾。左氏謂「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按:經凡言「卜郊」者,正為卜此郊日之吉否也,非卜郊之可否也,卜牛其前此矣,不書也。左氏之意,似謂牛既卜矣,日又卜矣,故牛改名曰「牲」,則是既得吉日,牛已稱牲,方復卜郊,以卜郊為卜郊之可否,非也。或稱「牲」,或稱「牛」,一也。左氏謂「牛卜日曰牲」,公羊謂傷者為牛,亦皆非詩、書、禮言祭天者多曰「牛」矣,豈皆傷者乎?「三望」,公羊謂「泰山、河、海」,賈逵、服虔謂「分野之星及境內山川」,鄭玄「玄」,二本原皆闕末筆作「玄」。謂「海、岱、淮」,其說稍近,然終不敢定也。若三傳皆以「猶」字為譏,則非。不曰「望」而曰「三望」,正是諸侯之禮,何譏之有?此亦「常事不書」之謬義也。矯之者以為幸辭,又過矣。聖人據事直書,何幸之有!以上因三傳言禮之謬,故詳辨之。
秋七月。冬,杞伯姬來求婦。
前五年伯姬來朝,其子即杞桓公也,自後來朝而我伐之,伯姬二十八年又來,似為謝過,今為桓公求婦又來,惟因杞弱,為魯所凌,欲求庇其子耳。伯姬之苦衷如此,議論者何這之過乎?所求者,僖公次女叔姬也,其歸杞不見於經,後為杞所出,則屢書之,魯以凌杞,而杞亦卒待魯女之薄如此。
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
衛為狄滅而遷,今三十餘年無事,亦齊桓之力也,至是狄又圍之,遷帝丘,說者以是這晉文。晉文耄矣,明年即世,豈能救之哉?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夏四月己丑,鄭伯捷卒。衛人侵狄。秋,衛人及狄盟。
衛侵狄,宜也,及狄盟何哉!
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
論事功,齊桓不及晉文,論心術,晉文不及齊桓,然齊伯止於當身,而晉文子孫相繼而伯,此天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經書「入」,左氏謂「滅」,非。
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報公子遂也。
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殽。
晉文之興,秦有力焉,自晉連秦伐鄭而鄭間之,秦、晉始相貳。然晉文已老,雖怨秦而不及發,襄公新立,即伐而勝之,其克承父志與?經文本明順如常,而妄者謂有譏刺,又有謂「及」字衍者,皆不可解。
癸巳,葬晉文公。
狄侵齊。
左氏謂「因晉喪」,非也,下「晉人敗狄」,乃是矣。
公伐邾,取訾婁。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公伐邾,報升陘之役也。秋,又使卿伐之,甚矣。
晉人敗狄於箕。
狄連年伐鄭、伐齊,今賴晉襄敗之,自此稍息焉。
冬十月,公如齊。
是時伯無定主,魯因齊聘而猶朝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齊。乙巳,公薨於小寢。
左氏謂「即安也」。
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此恆燠若之咎徵。
晉人、陳人、鄭人伐許。
溫之會,晉文以諸侯圍許,許恃楚而終不服,是以晉襄亦繼父之志而伐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