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史 · 第二章 從西周到春秋時的經濟和社會情形
經濟是歷史的重心 無論哪種社會組織,都逃不了被經濟狀況所決定。「經濟是歷史的重心」這個原則,是近代東西史家已經證明了的,所以我們要講社會的情形便不得不先講經濟的情形。
農業的發明 農業的發明便是文化的曙光。當人類在過漁獵的生活時,他們的行動是和禽獸沒有多大的區別的。自從有了畜牧和農業,人類漸漸定居,才有餘暇來做別的工作,所以高等文化是隨定居的生活而產生的。
種植的發明並不是很晚的事,據近代考古學家和社會學家的考究,歐洲等處在新石器時代已有很幼稚的農業了。在中國的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仰韶村里,也發掘出石制的耕器來,這證明了東西人類古代文化進展的速度並沒有多大的差異。
殷虛出土的商代甲骨文字里已有「農、嗇、癒、圃、謖、禾、黍、麥、米、稷、糠」等字,又有卜禱年歲豐凶的記載,這證明了那時農業與畜牧是並盛的;何況我們更知道商氏族是因沉酗於農產品所製成的酒而亡國的。
周人的農業 周人更是以發展農業而強盛的氏族,他們認了農神后稷為始祖。從國王起「卑服即康功田功」,就因這樣才得滅商而有天下。要明白周人的社會組織,必得先明白他們的農業狀況。
農具和農產物 周人所用的農具,據記載有「耒」(歧頭的木器)、「耜」(耒下半圓形的刀頭)、「錢」(刀形物,與耜相類)、「镼」(去草的農器)、「?」(鐮刀之類)等,大多是金屬物制的。農產物重要的有「黍」(黃米)、「稷」(不粘的黍)、「稻」(米)、「粱」、「菽」(豆)、「麥」、「麻」、「瓜」等。種樹最重要的是桑。績麻養蠶和織布織帛,是女子的專業。
耕種的方法 他們耕種的方法,第一步是刈草伐木,開草原為耕地,疏鑿溝洫,以利灌溉。耕時用兩人推耜以翻土,謂之「耦耕」。草除土翻以後,便按節候去播種和除蟲,然後去莠壅土,謂之「耘」和「耔」。成熟之時便去收穫。到了收穫時期,「築場圃」,「納禾稼」,再將穀類加以舂治,入倉收藏。這便是他們耕稼的整個工作。
土地的分配 《詩經》中歌詠農事的詩很多,較詳細的如《大田篇》說:「廣大的田畝可以種出很多的禾稼。揀好了種,修好了農具;事事完畢,就用我鋒利的耜,開始工作,到向南的田畝上去;播了種子,種出的禾子,又直又大,順了田主人的意思,田主人高興得笑哈哈。」(原文:「大田多稼,既種既戒,既備乃事。以我覃耜,?載南畝。播厥百穀,既庭且碩,曾孫是若。」)「禾子開始長起來了,谷實漸漸硬起來了,好起來了;害草和害蟲都不能傷害我的禾子了;田祖(田神)有靈,把他們一把把都投到火里去了。」(原文:「既方既皂,既堅既好,不稂不莠。去其螟,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田祖有神,秉畀炎火。」)「雲布起來了,雨落下來了,落在我們的『公田』里,順便滋潤滋潤我們的私田。到了收成的時候,他有來不及收穫的禾子,你也有來不及收斂的禾束;他有遺下的禾把,你也有漏下的禾穗:這都是寡婦們的好處。」(原文:「有萋萋,興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獲穉,此有不斂;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田主人來了,帶著他的女人和小孩到『南畝』來送飯了;田官也帶著喜色的來了。他們是來祭祀『方神』的:用了紅色黑色的犧牲和黍稷,祭呀祀呀,求得很大的福了。」(原文:「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田?至喜。來方?祀,以其騂黑,與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這類「農夫」是替主人耕種的,他們之上有田主人,又有督田的專官,受盡了壓迫。他們所耕種的,有「公田」、「私田」的區別。所謂「公田」和「私田」,解釋紛紜,照我們的意思,「公田」似是指公室的田,「私田」大約是指貴族們和自由農民的田(西周和春秋時似乎也有自由農民。又當時已有隱士,似是貴族退居田間的)。我們以為,西周和春秋時土地大部分在國君和貴族的手裡,所謂「公食貢(似指『公田』的收入),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士以上都是貴族,他們是有土地的階級;庶人是平民,他們大部分沒有土地,只是替貴族們耕田,食他們自己的力氣;所謂「倬彼甫田,歲取十千;我取其陳,食我農人」,「我田既臧,農夫之慶」,可見土地上的收入全部歸田主所有,田主是不耕田的。
他們雖有「如茨(屋蓋)如梁(車梁)」的「稼」,「如坻(水中高地)如京(高丘)」的庾(露積穀),「千斯倉」、「萬斯箱」的糧食,而代他們耕田的「農人」所食的只不過是些陳舊的糧食罷了。一個田主屬下的「農人」實在不少,所謂「駿發爾私,終三十里;亦服爾耕,十千維耦」,「私」便指田主屬下「服耕」的「農人」,亦即所謂「附庸」(「私」字解為「私田」亦可),他們以萬數計,可以布滿幾十里的路。金文載「田七田」,與「人五夫」相配;又記有一次周王賜給臣下:「邦四伯,人鬲自至於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屍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所謂「人鬲」即是《書經》中的「民獻」,疑是農奴之稱,所以說「自(馭)至於庶人」。
農民的生活 又有一篇號稱周公所作,而實際似是春秋時代的詩《七月》里,記載當時農民的生活情形很是詳盡。據它說,農民們一到正月便修好農器,到了二月就下田耕種,一直忙到八月,開始收穫,九月里修築場圃,預備把農作物送進去,十月里獲了稻子,釀製明春給貴人們上壽的酒。等到把農作物統統收好,便忙著去替公家修築宮室,白天去揉茅,晚上絞繩;剛把公家的宮室蓋完,便又到開始播谷的時候了。在冬天,還要去打獵。打到狐狸,就替公子們做皮袍;打到野豬,便把大的獻給貴人們,自己只敢偷藏了小的。除了耕田、蓋屋、打獵以外,還要替貴人們去鑿冰,鑿下了冰就收進冰室,預備給貴人們夏天去涼快。
以上是男人們的工作。至於女人們呢,在春天陽光溫和黃鸝歌叫的時候,她們手裡提著籃子,循著小路去採桑葉來養蠶;八月里織麻布和收得的蠶絲,染成黑的、黃的和紅色的,替公子們做衣裳。偶然遇到公子們高興,她們還要含著一泡眼淚,跟著公子們回去,給他們去玩弄。
至於農民自己的生活是怎樣的呢?他們一年四季勞苦得像牛馬一樣,結果仍是「無衣無褐」,凍得只是發抖。吃的是苦菜,燒的是爛柴。屋子被耗子咬得東穿西洞,只好拿些爛泥去塗塗,又燒些草料去薰薰,嘆口氣道:「老婆孩子們,你們就在這裡住著過年罷!」到快過年的時候,他們殺了羔羊,也要獻給貴人們;他們走到貴人的堂上去,用大杯捧上美酒,高聲說著「萬壽無疆!」(原文:「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子,饁彼南畝,田?至喜。……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蠶月條桑,取彼斧窹,以伐遠揚,猗彼女桑。七月鳴,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八月其獲,十月隕蘀。一之日於貉,取彼狐狸,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獻?於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觤戶;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農夫。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瞤,禾麻菽麥;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晝爾於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凌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
農民與戰爭 《七月》詩里所講,還是農民的平居生活;到了有起事來,他們更是遭殃:築城,打仗,哪一件不是農民的事。他們雖然高喊著「王事靡?,不能踨稷黍,父母何怙?」也絕無人垂憐。《詩經》里還有一首《東山》詩,大約也是春秋時代的作品。這首詩里敘述一個戰士打過仗後在下雨天中回家時的情形:他回到那「可畏」和「可懷」的家門外,看見屋子被蔓草羅絡著了,小蜘蛛在門上結網,菜園已變成鹿兒的遊戲場,螢火蟲在閃閃地飛舞,鸛鳥在土堆上鳴叫;走進屋子,土老鼠盡在屋裡跑。當他的夢魂顛倒的她,正在長吁短嘆著灑掃修理房屋的時候,他恰巧回來了!他能回來,還是極可慶幸的事哩,不然,戰場上已埋著他的骨頭了!(原文:「我徂東山,蝕蝕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果飣之實,亦施於宇;伊威在室,馸蛸在戶;町?鹿場,熠鐀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懷也。……鸛鳴於垤,婦嘆於室,灑掃穹窒,我征聿至……」)
商業 農業維持了西周和春秋時代的基本經濟(這並不僅西周和春秋時代如此,就是一直到了現在,這種情形也還未完全改變),同時商業在這時也稍發達了:「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這是西周王室勉勵商國遺民的話。「如賈三倍,君子是識」(像做生意,利息三倍,貴人們也懂得),也是西周末年的情形。又鄭國在東遷開國的時候,政府曾與商人立有盟誓:商人不能背叛國君,國君們也不強買強奪商人的貨物;商人們有利市寶貨,國君們也不得預聞。商人有了這種特定的保障,事業自然更容易發展。他們在那時已能守不二價的道德,所謂「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便是說百姓用貨物掉換資財的,不求過豐,明定出價格來。
商人的地位 商人和工人一樣,在那時與庶民(農民)是分立的。大部分的工商隸屬於官府,生活卻至少半由自己維持,私人經營工商業的,在那時,即便已有,人數也必不多。工商也和農民一般以不改業為貴。商人們受命於官府,往來各城邑,販運貨物,很能獲得利益。但那時的商業似乎還不曾深入普遍於廣大的下層社會中,商人們差不多只是替貴族當差。他們所販買的貨物,雖然也有絲、布、谷、米、畜牲、木料等類,可供一般人的應用,但他們多注意於珠、玉、皮幣等較珍貴的物品,以專供貴族們的需求。商人在貴族階級的眼光里,已被看成不可少的社會成員,因之有「商不出則三寶絕」的話。那時的君主們是很注意於「通商」的事情的。
市場 商人的聚集地喚做「市」。當時的所謂「市」大約只是人民在城市中或鄉下的大道旁按定時聚集買賣的空地。那時似乎只有「市」,或許有些小規模的商場;至於固定的大規模的商店,那時似是沒有的。
貨幣 在西周和春秋的時候,人民的買賣大部分只是「以貨易貨」的,所以可以抱了布去貿絲,握些粟出去問卜。這就是所謂「以其所有,易其所無」。但貨幣並不是絕對沒有的:在商代和西周時已用貝殼做交易的媒介物,後來更有用銅仿製的貝幣;而且普通的銅也已用作交易物了。每一貨幣的單位喚做「爰」或「寽」(《易經》里有「資斧」的名稱,或許古代又用斧斤為貨幣)。至少到春秋時已有用銅製的錢(本農器之名)幣,在記載上,如管仲和周景王等都有製造錢幣的事。然而貨幣在西周和春秋時畢竟通用未遍,尤其是平民階級,恐怕所受到的影響是極微的。
工業 西周和春秋時代的工業情形,記載太嫌缺乏,我們只能知道工人的聚集地在「肆」(工場),他們造成好的工藝品獻給貴族,造成次的工藝品賣給人民,如當時精細的彝器和兵器之類,恐怕非有專門的工人是不能製造的。工人可以當做國際的賄賂品,可見數量必不很多。據《考工記》的記載:制木器的工人有七種,制金屬器的工人有六種,制皮器和設色、刮摩的工人都有五種,制土器、陶器等的工人有兩種;更詳細的情形雖不能確知,但工業進步的狀況不難推想而得。後來南方吳越一帶也都有著名的鑄劍。又當時國君們曾有所謂「惠工」的舉動(工人在西周時與仆牧臣妾並列,地位甚低,在春秋時地位似稍高)。
西周和春秋前期的經濟程度 從西周到春秋前期,一般經濟情形大致是自給自足的:普通平民,穿的是自己妻女織出的布,吃的是自己種出的谷,既無餘物,也無多需;農業的幼稚,使人民收入有限,生計困難,當然無餘力從事於奢侈。則工商業的不能十分發達,貨幣的不能十分流通,自是極自然的事了。
封建社會的組織 在自給自足的幼稚農業經濟的條件之下所產生的是什麼樣的社會組織呢?這便是歷史上有名的「封建社會」。「封建社會」這個名詞的正確定義,就是名義上在一個王室的統治下,而實際上土地權和政治權卻被無限制的分割:每方土地上都有它的大大小小的世襲主人,支配著一切經濟和政治上的權利,形成一種地主與附屬土地的農奴對立的現象(在封建社會中也有自由農民的,但為數不多)。由這定義看來,則中國從西周一直到春秋前期是「封建社會」的全盛時期。關於中國封建社會的組織,我們在第一章里已經約略講過,它是以一種叫做「宗法」的制度維持著封建的關係的。在這裡,我們不必詳細複述,請大家參看前文。我們在這裡只補充幾條證據和幾點前文所未及的地方。
宗法制度的證明 關於「宗法」的詳細制度,最古的書上是沒有的;但也有幾條零碎的材料,如西周也稱為「宗周」,這證明了周天子確為當時諸侯的大宗。《詩經》說:「大宗維翰……宗子維城。」毛傳說:「王者天下之大宗。」鄭箋說:「宗子謂王之適子。」並可為證。《詩經》歌頌公劉立國於豳說:「君之宗之。」毛傳說:「為之君,為之大宗也。」《左傳》載魯哀公時公山不狃諫叔孫輒說:「今子以小惡而欲覆宗國,不亦難乎!」《國語》也載晉陽畢說:「欒書實覆宗,弒厲公以厚其家。」韋注說:「宗,大宗也;謂殺厲立悼。」這證明了國君也為一國的大宗。《左傳》又載晉國的梗陽人有獄,其大宗以女樂賂魏獻子。又說:「天子建國(封建諸侯),諸侯立家(封建卿大夫),卿置側室(封建眾子,即為小宗),大夫有貳宗(與小宗略同),士有隸子弟(似指小宗或貳宗所隸屬的宗人)。」又記魯公伯禽受封時,周王分給他殷民六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唐叔受封,周王也分給他「懷姓九宗」;又載楚人滅蠻氏時:「司馬致邑,立宗焉,以誘其遺民。」春秋時銅器陳逆?的銘文里也有「宗家」、「大宗」的字樣。這些都可證明周代確有「大宗」、「小宗」的「宗法」制度,而所謂「宗法」在制度上是行於卿大夫以下的。卿大夫為一族的大宗,大夫士為一族的小宗或貳宗宗人,其詳細的制席雖不甚可考,但其組織卻確是存在的(《左傳》說:「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鈞擇賢,義鈞則卜,古之道也。」這是一種救濟嫡庶制之窮的制度。又嫡庶制在古代有時也不甚遵行,如弟繼兄位,廢嫡立庶,廢長立幼的事也時有所聞;但其原則仍一般被遵認罷了。再春秋時不甚遵行嫡長承繼制的據現在所知有三國:楚國初年多行少子承繼制,秦國初年多行兄終弟繼制,他們到春秋中期以後才改遵嫡長承繼制;吳國在闔廬以前也還常行兄終弟及制的。在這些國家內,「宗法」和「封建」的勢力當較為薄弱,所以除吳國後來竭力依附周親終致滅亡外,楚、秦兩國終因封建勢力較弱而臻於強盛)。
封建制度的證明 西周和春秋時實行封建制度的證據,那更多到不可勝計,只要稍微去翻翻古書,便可見出。上面所舉「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差」的話和「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的記載,便是天子把土地分封給諸侯,諸侯把土地分封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分封給他的子孫和家臣,士以上為有土地的貴族,庶人為無土地的農奴之說的明證。我們不必再多舉別的證據了。(案:《國語》說:「猶隸農也,雖獲沃田而勤易〔耕〕之,將不克饗,為人而已。」這是古代有農奴制度的確證。但既有「隸農」,相對的必有自由農可知。不過《國語》的記載較晚,或許自由農與隸農並立乃是戰國時的情形。)
奴隸制略說 至於平民之下的奴隸階級,是封建社會裡的剩餘物。他們是貴族階級的私產,沒有獨立的人格的。他們以家為單位。在春秋時候,一個大貴族所有的奴隸可以多至幾百家,甚至於千家以上。奴隸的來源,大半是征伐所得的俘虜,一部分是罪犯,他們的頭銜也是世襲罔替的。奴隸的職務是替貴族服勞苦工作。他們的種類很多,有僕豎、閽人、寺人(男的)、婢、妾(女的)等等。據記載,庶民和奴隸中還分六層等級(庶民和奴隸的地位實在相差不多:在銅器銘文上,他們是並列的),那便是(一)皂,(二)輿(以上庶民階級?),(三)隸,(四)僚,(五)仆,(六)台(以上奴隸階級?),他們也互相統屬著。至於詳細的情形怎樣,我們仍不敢亂道。貴族對於奴隸,可以盡力使用,可以隨便送人,可以抵押,可以買賣,可以殉葬,可以隨意處置他們的生死,像處置牛馬器物一般。他們不堪虐待,遇機會便要逃走。但奴隸遇到特殊的機會,可以解放為平民。國君和大貴族的奴隸有時因得寵而至於做官執政,可見奴隸的解放實在比庶民還要容易。這是因為庶民是經常階級,不可輕易變動,而奴隸卻是一種特別的階級,可有可無,而且他們比較接近於政權者,所以更容易得到翻身。
武士制度 歐洲封建時代有一種「武士制度」,武士是諸侯們的屬臣和陪臣,做諸侯或其他貴族的衛士的。凡能自備戰馬戰具,有微田可以自活的人都可以做武士。武士在歐洲差不多是封建制度的維繫者。在中國封建時代的「士」便很像這種「武士」階級(「士」的名詞有廣狹義的兩種:狹義的「士」是指大夫士的「士」,便是武士階級;廣義的「士」是泛指一切的男子,便是士女的「士」。案:獄官也稱為「士」,古代兵刑不分,可證「士」即武士階級)。本來封建時代的教育制度是文武並重的,凡是貴族階級的人都要受過射御的訓練,所以武士制度在封建時代便很容易起來。武士階級是貴族階級的底層,他們雖沒有大封邑,但也有食田或俸祿可以維持生活,是一種地位較高的團體(春秋時的下等武士生活並不富裕,甚至有幾於餓死的人)。他們也分為幾層等級:有的當官吏,有的當大貴族的衛士,有的當軍隊里的高級兵士。他們很講究技藝和禮節,會行俠尚義,同時又會講自由戀愛。最典型的武士,把榮譽看得重過安全,把信用責任看得重過生命;但同時他們又是不拘小節的。如孔聖人的高足弟子子路和漆雕開,便是這階級里的代表人物。
世族與世官制度 從割據各地的大小封君到「公侯腹心」的武士構成了這表面秩然有序的封建社會的上層。在這上層社會裡,地位最重要而人數也較多的是卿大夫階級,這一階級所操實權最大,根深蒂固,頂不容易剷除;他們所依賴以維持他們地位的便是所謂「世官」制度,而「世官」制度又是依附於「世族」制度而存在的。所謂「世族」,就是卿大夫的氏族,他們有細密的宗族組織,世世代代擁有土地和勢力,所以喚做「世族」。世族實在就是列國內部的小國家,這種世族制自然是起源於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宗法是統馭家族的原則,封建是擴充家族系統為統治系統的原動力,世族便是混合家族和政治的系統而用宗法來支配的一種特殊團體。貴族階級既有固定的封土,又有固定的政權,所以能收聚族眾,成為一種半政治式的宗族組織。我們既知道那時的大夫就是小國君,國君的地位和土地是世襲的,所以大夫的地位和土地也是世襲著的(不但大夫,就是家臣的地位也是世襲著的。又據後世的記載,只有楚國的制度,世族再傳,君主就把祿地收回,但未知確否)。世族的大夫在他們的封土內,可以自由築城,可以自由設置軍隊。春秋時大國的大世族,封土可以多至幾十邑以至於百邑以上,兵力也可以從幾千人以至於萬人以上。他們實力最大的足以與一個大國交戰。他們地位之高,有時要勝過一個次等國家的君主。他們也有宗親和家臣們襄助著治理封土和族內的政事,族內的人稱大夫為「主」或「宗」。他們憑藉著偉大的權勢,世執國政,上挾王侯,下治庶民,在當時各國的實力差不多都是寄存在世族之上的。春秋時各世族的封土和勢力也同列國一樣,有大小強弱的分別。他們起初似乎是以官爵為等差的;但也有嚴格的限制,春秋時有實權的大夫的封土和勢力盡可以比卿還大還強。在世族團體中,全族的人休戚相關:一人好了,一族便跟著好;一人失去了勢或犯了罪,甚至於全族覆滅。那時的宗族差不多有生死個人的力量,所以那時的貴族階級受著兩層統制:在君統以外,他們還戴著一個宗統。宗族的觀念籠罩了個人的人格,同時也掩蔽了國家的觀念。世族階級的人肯犧牲自己或近支的親屬去維持整個的宗族;也有因維持家族的地位而立時反叛國家的。
春秋列國的大世族,如周有周、召、單、劉、尹等氏;魯有仲(孟)、叔、季三家和臧、東門等氏;晉有欒、郤、狐、趙、韓、魏、知、中行、范、羊舌、祁、先、胥、伯等氏;齊有高(文公後)、國、崔、慶、欒、高(惠公後)、陳、鮑等氏;宋有華、樂、皇、魚、盪、向等氏;衛有孫、寧、孔等氏;鄭有良、游、國、罕、駟、印、豐等七穆之族;楚有斗、成、、屈等氏。此外秦和吳、越等國的世族,則不甚可考了。世族中以同姓公族的地位較為穩固,如周的周氏因作亂而被殺及出奔,但其後裔仍得世世在位;魯的仲、叔、東門、臧諸氏,齊的國氏,宋的向氏,楚的斗氏等也是如此。而魯衛的公族勢力尤為強健,甚至於隨意的驅逐國君,使他們終身不得復國。此外宋、鄭的公族勢力也極大,異姓都不強盛。魯、衛、宋、鄭四國真稱得起是當時盛行親親主義的模範國家了。只有晉國因懲曲沃等亂,削損公族勢力不遺餘力,到後來異姓代為公族,卻變成了異姓貴族的天下。
跟著世族制度而產生的是世官制度。世官制度,就是世襲的貴族用了特殊階級的地位世世做官,執掌國政。但在這裡有一點應當特別聲明的:便是世官並不就是世職。——戰國以前,因具有專門知識和技術而世襲一種官職的貴族固然很多,但也有世官而不世職的。各國的非專門性質的大官職,大致是由世族們以聲望和資格禪代著擔任。又如大夫士的地位雖可由各世族世襲著,而卿的地位就比較的要以聲望和資格薦升了。
在世族的眼光里只有「守其官職,保族宜家」二事,他們以為這樣才能使「上下相固」。如果棄了官則族便「無所庇」,上下的制度就要紊亂。因之世族制度便與世官制度聯結而不可分了。
世族制度下的選舉制度 那時也有一種選舉制度,選舉的方法是從貴族中揀取有勞資和才幹的人來擔任重要的官職。用那時的話來說,便是「賞功勞」、「明賢良」和「內姓選於親,外姓選於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所以他們既主張「擇善而舉」,卻又同時主張「舉不逾等」。在宗法社會和封建社會裡最重要的觀念,是「親親」和「貴貴」,決沒有一個庶人可以突躍而為卿大夫的。那時的貴族都以宗法的身份和門第互相標榜著。他們的口號是「親不在外,羈不在內」。國君們倘若「棄親用羈」,便要被世族排擠掉。所謂「昭舊族,愛親戚,尊貴寵」,是與「明賢良」、「賞功勞」並舉的主義。他們以「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為禮;如果有「賤妨貴,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的情形,那便是逆禮了。
姓氏制度 說到這裡,我們得把姓氏制度說一說了:原來「姓」和「氏」兩個名詞在古代是有分別的。姓大約是母系社會裡的遺留物,凡屬一系血統下的男女共戴著一姓。後來人口繁殖了,姓之下又分出氏,氏就是小姓,是一姓中的分支。但「氏」似乎只是男系社會裡貴族階級特有的標幟。據古書的記載:諸侯以國名為氏,是天子所賜給的;大夫以受封的始祖的別字為氏,或以官名為氏,又或以邑名為氏,是諸侯所賜給的。氏或稱為「族」:「族」是「氏」的實體,「氏」是「族」的標幟。大約以字為氏族的大夫多是公族,他們的定例是這樣的: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的兒子就把他的祖的字為氏族。但也偶有例外:有以祖的名為氏的,有以父的名字為氏的,又有以伯仲叔季等為氏的。至於以「官」或「邑」為氏族的則大致是異姓的大夫,但也有同姓的公族摹仿這種例子的。又大夫的小宗也別有氏,大概也是用祖父的名字或官職、地名等為氏的。他們的例子非常紛繁,不易細說:當時的大夫又有以國名為氏的,如陳氏;有以爵名為氏的,如王氏、侯氏。
姓氏制度與婚姻制度 在周代:男子稱氏不稱姓,女子稱姓不稱氏。因為周人是「同姓不婚」的,所以婦人系姓非常重要(買妾不知其姓,則用卜來解決)。他們以為同姓結婚生育便不蕃殖。雖然那時的國家或氏族也偶有破壞同姓不婚的規律的,但例子畢竟不多。
婚禮 周代的婚姻制度,貴族階級似乎是比較嚴密的。戰國人所傳的《禮經》中有一篇《士昏(婚)禮》,記載著「士」階級的婚禮很是詳細,參考別種記載說起來,大致是先由男家派人到女家求婚,是為「納采」,亦稱「下達」。女家許了婚,男家的使人再問許婚的是哪一位姑娘,是為「問名」。男家得女家允許的回音後,到廟裡去問卜,得到吉卜,派人去報告女家,是為「納吉」。「納吉」後男家派人去女家去送定婚的禮物,是為「納徵」,亦稱「納幣」(幣用五匹玄?色的帛和兩方鹿皮)。納幣之後,男家揀擇吉日,向女家請求定期,女家不肯定,然後告之,是為「請期」。到了吉期,新郎親自到女家去迎接新娘回家成婚,是為「親迎」。從「納采」到「親迎」,謂之「六禮」。這「六禮」或許只是說說而已,未見得古人普遍遵行;據我們的考證,周代的婚禮是相當野蠻而草率的。
周初的一等史料《易經》中有這樣的記載:「乘馬班如,匪(非)寇昏媾」,「白馬翰如,匪寇昏媾」,「先張之弧,後說(脫)之弧,匪寇昏媾」。照這些話看來,似乎周初尚有「掠奪婚」制遺蹟的存在。《左傳》上記著:當魯昭公的時候,鄭國大夫徐吾犯有個妹子長得很美,鄭君的宗室公孫楚已聘為妻,不料另一宗室公孫黑又叫人去強納聘禮。徐吾犯為了這件事很著急,就去報告執政子產。子產道:「聽你妹子的意思,隨便嫁給哪個都可以。」徐吾犯就去請了公孫楚和公孫黑兩人前來聽他妹子的選擇。公孫黑打扮得很漂亮進門,陳列了禮物然後出去,公孫楚穿著武裝進門,向左右拉把射箭,射完箭,跳上車子就走了。徐吾犯的妹子在房裡看了,說道:「子皙(公孫黑)固然長得好,但子南(公孫楚)卻是個丈夫的樣子。」於是她就嫁給公孫楚。在這件故事裡,我們看出當時女兒是可以自由選擇丈夫的,她們眼光中的標準丈夫是要糾糾武夫的樣子的。我們知道鄭國最著名的美男子是子都,他就是一位能與勇夫爭車的力士。再看當時人做的詩,對於一位名叫「叔」的稱頌,也是歌詠他的「善射」、「良御」和「袒裼暴虎」,他膺得了「洵美且武」的稱號;而「將叔無狃,戒其傷女」,似乎還代表著當時女兒們對於這位「叔」的一種輕憐密愛呢?(那時人稱為「美人」的乃是「頎而長」的「碩人」,所謂「有美一人,碩大且儼」,這種話在後人看來,是何等的可駭異!)
貴族階級的婚姻習慣 從國君以下到大夫等的貴族的婚禮,一樣也用媒人,一樣也由父母之命決定。國君們的妻子大致是從外國娶來的(國君的正妻稱為「夫人」,或稱「元妃」;「元妃」以下有「二妃」、「下妃」及「庶妾」等)。他們尋常的嫁娶,是派臣下送迎。他們娶一個妻子,或嫁一個女兒,照例有許多媵女跟隨著(媵女除外,還用男子做媵臣);這種媵女的制度似乎通行於各級貴族之間。她們大致是正妻的姊妹或侄女等以及底下人(周代人雖然嚴守「同姓不婚」的習慣,但只要不是同姓,世代層是可以輕忽的,如侄女可以從姑母同嫁一夫,或繼姑母為後妻,舅舅也可以納甥女為妻妾),也有些是友好的國家送來的陪嫁。至於卿大夫們的婚姻也很講究門第:他們所娶所嫁,往往是他們的敵體的人家,這國的貴族和那國的貴族常常借了通婚姻以結外援。他們也有時上娶嫁於國君,或下娶嫁於士民,但這似乎只是例外。他們除了正妻(他們的正妻稱為「內子」)之外(極少的例外:諸侯與大夫的正妻也可以有兩個以上),還有許多妾,多妻主義在貴族社會裡差不多人人實行著。他們的正妻需要正式媒聘,至於妾,則有些是正妻的媵女,有些是奴婢升上的,有些是買來的,有些是他人贈送的,有些是淫奔來的,有些甚至於是搶奪來的。不好的妻可以「出」掉,不好的妾自然也可以趕掉,送掉,甚至於殺掉。被「出」掉的妻和妾,同寡婦一樣可以隨意改嫁。卿大夫們娶再嫁的女子為妻,是絲毫不以為恥辱的。
貞節觀念 貴族的女子再嫁在當時人看來真是平淡無奇的事,例如鄭執政祭仲的妻曾教導她的女兒道:「凡男子都可以做女人的丈夫,丈夫哪裡及得父親只有一個的可親。」魯國的宗室大臣聲伯把他已嫁的外妹(同父異母的妹)從施氏奪回來嫁給晉國的郤韜。這證明了當時對於女子的貞節是不大注重的,在這裡我們再來說一個故事。
當魯宣公的時候,陳國有一個大夫叫夏徵舒。他的母親夏姬是鄭國的宗女,一位著名的美人。她的美名引得陳國的君臣爭著與她發生關係,結果弄得君死國亡。夏姬被擄到楚國,楚莊王想納她做妾,只為聽了大夫申公巫臣的諫勸而作罷。執政子反也想要她,仍被巫臣勸止。莊王把她賜給臣下連尹襄老,連尹襄老戰死,她又與襄老的兒子通姦了。不料巫臣早想占有這朵鮮花,就暗地派人勸她回到娘家鄭國去,說自己願意正式聘娶她為妻。他用盡了心計,才把夏姬送回鄭國。夏姬剛回到娘家,巫臣就派人去提親,鄭君答應了。後來巫臣就乘楚共王派他到齊國去的機會,帶了全家動身,一到鄭國,就叫副使帶了聘物回報楚王,自己卻接了夏姬一同逃奔晉國去了。像夏姬這樣淫濫的女子,堂堂大國的大夫竟至丟棄了身家去謀娶她,當時也沒有什麼人批評巫臣的下賤,可見那時人對於女子的貞節觀念是怎樣的與後世不同了。
但是事情也不可執一而論,我們試再說一個故事。當魯定公的時候,吳人攻入楚的國都,楚昭王帶了妹子季羋等逃走,半路遇盜,險些送掉性命。幸運落在他的一個從臣鍾建身上:他把季羋救出,背起來跟著楚王一起跑。後來楚王復國,要替季羋找丈夫,她謝絕道:「處女是親近不得男子的,鍾建已背過我了!」楚王會意,便把她嫁給鍾建。在這段故事裡,又可見貴族間男女的禮教究竟是比較謹嚴的。又如有一次宋國失火,共公的夫人伯姬(魯女)因等待女師未來,守禮不肯出堂,竟被火燒死,這也可以證明當時貴族女子已有守禮的觀念了。
貴族間的非禮的男女關係 從較可靠的史籍里看,貴族的女子有師傅等跟著,似乎不能輕易自由行動。又據後世的傳說,周公已定下了「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的禮制。但是在事實上,春秋時貴族男女非禮姦淫的事卻多到不可勝計:有嫂子私通小叔的,有哥哥姦淫弟婦的,有嬸母私通侄兒的,有伯叔父姦淫侄媳的,有君妻私通臣下的,有君主姦淫臣妻的,甚至有子通庶母,父奪兒媳,祖母通孫兒,朋友互換妻子等令人咋舌的事發現。至於貴族男女間自由戀愛的例子也很多,如魯莊公與孟任私訂終身,?陽封人的女兒私奔楚平王,斗伯比私通子的女兒等都是。這可見在春秋時代,非禮的男女關係和婚姻,在貴族之間也都是盛行著的。
中下階級的自由戀愛 中等以下階級的男女間的關係,在《詩經》中最可看出:號稱周初的詩而實際上大半是西周以後的作品《召南》里有一首《野有死麕》,它敘述一位武士向一位閨女求愛的情形:他用白茅包了一隻死鹿,當作禮品,送給懷春而如玉的她。她接受了他的愛,輕輕對他說道:「慢慢地來呀!不要拉我的手帕呀!狗在那裡叫了!」(原文:「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林有朴賦,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舒而脫脫兮!無感我緌兮,無使祌也吠!」)這首詩證明了那時的男子可以直接向女子求愛,女子也可直接接受男子的愛。男女們又有約期私會的,如《邶風》的《靜女》的作者說:「美好的女兒在城角里等候我,我愛她,但找不見她,使我搔著頭好沒主意。她送我一根紅色的管子,又送我一束荑草,這些東西是何等的好——唉,我哪裡是愛的這些,只是它們是美人的贈品!」(原文:「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又如《睟風》的《桑中》,記著一位孟姜在桑中的地方等候她的情人,又在上宮迎接他;相會過之後,就到淇水上送他回去。我們看那時女子們的行動是何等的自由!她們可以帶了酒出去「以敖(遨)以游」,她們可以同男朋友坐在一輛車上或並肩行走:這些都還是貴族的女子哩!(《國語》也載晉大夫里克與優施飲酒,優施起舞,對里克的妻說話,這也可見古代貴族男女交際的自由)
據說鄭、衛兩國的風俗是最淫亂的。在衛國的詩《邶風》里有一首《新台》,這首詩從前的經學家說是衛國人做了諷刺衛宣公當扒灰老的,這實在是笑話!我們看看這首詩里說些什麼話:「新台下面河水漫漫地流著,我們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恨只見了許多醜漢!魚網本為打魚設的,不料投進了一頭鴻鳥。我們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惱得到了一個駝背老。」(原文:「新台有,河水;燕婉之求,騝郬不鮮。……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這原是一首女子們自由求配偶的戲謔詩歌。大家如果不信,我們可以再舉一首《鄭風》里的《山有扶蘇》:「山上有的是扶蘇(一種小樹),水邊有的是荷華,看不見那美麗的子都,只見到了一個無賴漢!」(原文:「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不也是這麼一套嗎?在《鄭風》里又有一首《溱洧》,裡面記述的更是熱鬧:「溱水與洧水正在慢慢地流呀,男的和女的手裡拿著蘭花正在玩呀。她說:『我們一同到那邊去玩玩罷?』他答道:『那邊已經去過了。』她又說:『再去玩玩也何妨!』他就和她來到洧水之外,這真是快樂的地方呀!男人們和女人們盡說著笑話,采了芍藥花,他送了她,她又送他。」(原文:「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鱅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洧之外,洵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這是怎樣美麗的一幅仕女遊春圖的寫真!
但是她們也有時被家長們監視著,《鄭風》里就有一首詩記著一位閨女被拘禁的呼聲。她嚷著:「仲子啊!你不要跳過我的牆!你不要折了我家種的桑!並不是我愛惜這些東西,只因怕我的父母哥哥們說閒話呀。你固然是可愛的,但是父母哥哥們的閒話也是可怕的呀。」(原文:「將仲子兮!無逾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父母,人之多言〕;仲可懷也,諸兄〔父母〕之言〔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他們和她們固然「邂逅相遇」就可以「適我願」,但是這樣容易的結合,自然有許多流弊出來。《鄭風》里還有兩首詩記著:「她循著大路,牽著他的衣袖,對他央告道:『你不要討厭我呀!舊好是不該輕易忘記的呀!』」(原文:「遵大路兮,摻執子之苮兮,無我惡兮,不肔故也!」)這是一位柔弱的女子被男子遺棄時的悲聲。「你如還愛我,我就牽了衣裳涉過溱水來會你;你如不愛我,難道我就找不到別人?無賴漢呀你好無賴也!」(原文:「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這是一位潑辣婦對她的無情男子的痛罵。
父母之命與媒妁之言 大家讀了上面的敘述,不免感到當時中下層社會男女間只有自由的結合而沒有較嚴格的婚姻制度。你們如果有了這種觀念,我又要告訴你們:這是錯的!他們的確也有較嚴格的婚姻制度存在著:「怎樣種麻?先須把田畝橫直耕耘好!怎樣娶妻?先須稟告自己的父母!」「怎樣砍柴?非用斧子不可!怎樣娶妻?非請媒人不得!」(原文:「踨麻如之何?衡從(橫縱)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在這兩段話里,證明了那時的正式婚姻已需要「父母之命」和「謀妁之言」了。請不到好的媒人,婚姻是要「愆期」的。得不到「父母之命」便怎樣呢?《睟風》里載著一位叛逆的女性的呼聲道:「柏樹做成的舟,正在河中飄流;那位頭髮披向兩面的他,才是我的好配偶。我立誓至死也不變心。呵,那像天帝一般威嚴的母親!你真太不原諒人了!」(原文:「?彼柏舟,在彼中河;豜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她甘心殉情了。
當時有勢力的男子為了得不到女子的愛,甚至拿打官司去壓迫對方,《召南》里又有一首詩記著一個女子反抗強暴的男子的說話:「誰說鼠子沒有牙?它已經把我的牆壁咬穿了。誰說你沒有財產?竟至於拿打官司來壓迫我了。但是無論怎樣,我是決不和你同居的!」(原文:「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但是有時女子們也很需待男子來求婚,她們嚷著:「梅樹的葉子落完了,梅果兒已裝滿一籃子了。求我的男子們呀,你們可以來提親了!」(原文:「詄有梅,頃筐?之,求我庶士,迨其謂之!」)看她這樣的迫不及待!
私訂終身的婚姻 正式的婚姻雖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結合,但也有先期由男女雙方自己私訂終身的。例如《邶風》的《擊鼓》記著一位戰士和他的愛人在「死生契闊」的當兒訂成了婚約:手攙著手,甘心偕老。(原文:「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又如《衛風》的《氓》詩記著一個女子自述半生的經過道:「呆蠢的他抱著布來買絲;他並不是真來買絲,實在是來和我商量訂婚的事。我送他涉過淇水,一直來到頓丘,對他說:『並不是我故意愆期,只因你沒有請得好媒人來。請你不要憤怒,我們就在這個秋天訂了婚期罷。』」(原文:「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在這段話里,使我們知道男女的婚姻可以由雙方自己談判,但是其間也缺少不了媒人。
這種半自由戀愛的婚姻也會收到壞結果的。《氓》詩的作者敘述他們訂婚之後的情形:「我站在缺牆上遠遠盼望那從復關里出來的他;看不見他的時候,哭得眼淚汪汪。好容易見到了他,又喜笑,又談話;據他說:『在卜筮里得到的卦象也不差。』他就用一部車來,把我和我的積蓄一同帶到了他家。我在他家裡整整做了三年的主婦,吃了不知多少的辛苦;早起晚睡,一刻不得閒工夫,這也算對得住他了;卻不料,他如願之後,漸漸變起心來了,把我遺棄掉。我的兄弟們不知細情,背地裡只管冷笑。靜靜想起來,自己一個人又悔又懊!想起從前,我們小的時候,說說笑笑,海誓山盟,何等要好。萬想不到:會有變卦的今朝;我自己懊悔也來不及了。奉勸天下做女兒的,你們不要再與男子們相好了!男子們的心真是永遠不可靠。」(原文:「乘彼篞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於嗟鳩兮,無食桑葚;於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娼妓制度的猜測 從西周末年到春秋時商業已相當的發達,娼妓制度恐怕也已有了(娼妓制度照例是隨商業的發達而興起的)。如後世傳說「齊桓公宮中七市,女閭七百」;戰國時商鞅曾「令軍市無有女子,輕惰之民不游軍市,則農民不淫」;後人說「女閭」和「軍市女子」就是一種娼妓。也有人不承認這種說法。但我們仍可承認「女閭」等為娼妓之始,因為在《詩經》里已有這樣的文句:「如賈三倍,君子是識;婦無公事,休其蠶織。」「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縞衣綦中,聊樂我員(雲)。」「東門之竔,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谷(佳)旦(日)於差(擇),南方之原;不績其麻,市也婆娑。穀旦於逝,越以?(眾)邁(行),視而如罺(草名),貽我握椒。」這類記載中都隱約有娼妓制度的存在:女人們沒有公事而休其蠶織,她們在那裡幹些什麼事?東門(「東門」這個地點也可注意,凡《詩》中提到東門的多與男女之事有關)外為何會有如雲的游女?女子們揀了佳日,不績麻而到南方之原的市上去婆娑作舞,男子們也在「穀旦」聚眾的前往,他們和她們懷著什麼目標,也就可想而知了。——不過娼妓制度在戰國以前,我們畢竟還不曾覓到一種確實的存在證據!
巫兒與贅婿 據後世的記載,齊國有一種特異的風俗:民家的長女不得出嫁,稱為「巫兒」,主持家中的祭祀。凡把長女出嫁的,其家不利(案《詩經》中說「有齊季女」,「齊」就是齋字,是敬的意思;是古人普通以季女主祭事,只有齊國是用長女主祭的)。齊國因有這種風俗,所以又盛行「贅婿」制度:後世相傳太公望為齊之「出夫」,淳于?也為「齊贅婿」,皆可作證(其他各國自然也有贅婿制,但似不如齊國之盛)。
結婚年齡 最後我們還得研究研究古人的結婚年齡。據後世的記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其說未必十分可信。《左傳》稱「國君十五而生子」,又稱「冠而生子,禮也」;古人二十而冠,大約普通男子的結婚年齡總在二十歲以後,女子也似在十五歲加笄以後。而大貴族的結婚年齡似乎要比較的早些。
禮制 在從前私塾教育的時代,我們做小孩子時初讀《左傳》、《禮記》,那威嚴如天帝的老師,一手拿著戒尺,一手指指劃劃,嘴裡天花亂墜似的講說那古代的禮制,那時我們真忘了頭上栗鑿的痛苦,而深深羨慕這揖讓莊嚴的禮教社會,仿佛親自在玉帛俎豆間周旋著似的。這種有趣的印象,一直到現在還刻在我們的頭腦里,無怪乎二千年來的孔夫子要說一句「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的話了!但是我們現在知道那「鬱郁乎文哉」的禮教社會,只是當時的貴族階級的領域;他們有農奴替他們勞動,吃飽了飯,一天到晚沒事做,所以盡鬧著種種的空場面,留下痕跡來,給後人玩想追吊。可憐當時的平民哪裡領略得到禮儀的趣味呢!據記載,周公制禮:「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它的細密的情形,在現存的《儀禮》這部書中還可以想像出來。重要的儀制,除了婚、祭二禮我們另有專論外,現在再揀那略可考據的敘述如下:
冠禮 (一)冠禮。古代貴族階級的男子到二十歲開始算做成人,由父母替他請賓加冠(在未加冠的時候,或把頭髮剪短,披向兩面,叫做「兩髦」;或把頭髮打成小結,叫做「總角」),在宗廟裡行禮。加冠共分三次:初次加緇布冠(黑色的布製成的),次加皮弁(白鹿皮製成的),又次加爵弁(紅黑色的布製成的)。加冠以後,又由賓替他取字(如孔丘字仲尼,卜商字子夏;字和名在意義上總是有聯帶關係的,不管是正是反),此後便算成人,可以出來與社會交際了。女子到十五歲也要加笄(安發的簪),加笄以後便算成人。
相見禮 (二)相見禮。古人初次相見,必須請第三者介紹。去見人的人必須向所見的人行贄禮,「贄」就是見面時贈送的禮品:大贄用玉帛,小贄用禽獸果脯等物(男贄用玉帛禽鳥,女贄用果脯之類)。見面時,賓主揖讓,禮節頗繁。相見後又有主人拜賓還贄之禮。
鄉飲酒禮 (三)鄉飲酒禮。這是居鄉聚會之禮。行禮時,有主,有賓,有介(副賓)。由年紀最老的人做大賓,飲酒奏樂,揖讓周旋。據說這是表明「尊長養老」的意思。由國君召集大夫士開宴會叫做「燕禮」,據說燕禮是明「君臣之義」的。
鄉射禮 (四)鄉射禮。鄉飲酒之後多行此禮。射鵠設在堂下,比射的人一對對的揖讓升堂,揖讓下堂;在堂上比射,比輸的人在堂下飲罰酒。周旋禮儀也很可觀。孔聖人對射禮曾批評過一句「其爭也君子」的話。由國君召集大夫士比射的禮,叫做「大射」,典禮格外隆重。射禮之外,還有一種「投壺」禮,是賓主用箭投射壺中,中者為勝:這些都是古人尚武的遺習。
聘禮 (五)聘禮。諸侯派使臣到友邦去問好,叫做「聘禮」(天子有時也派使臣聘問諸侯,諸侯也派使臣聘問天子)。聘禮與朝禮一般,必有貢獻,大致用玉帛之類。聘使在本國君主前受了隆重的任使的禮命;到了所聘的國,先受那國君主的慰勞,然後在那國的宗廟裡獻幣行禮。聘後又有賓主宴會與主君贈賄之禮。
朝覲禮 (六)朝覲禮。諸侯朝見天子,叫做「朝覲禮」。據說行朝禮時,天子朝服依屏南面受禮,諸侯北面拜見。朝後也行賓主享禮。春秋時,小國諸侯對大國諸侯也行朝禮,其制度不可詳考,大致禮數較為平等。晉文、襄二公做盟主的時候,曾定下「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的制度。此外天子諸侯間又有盟會之禮:「盟」是相會結盟;「會」是以時相會而不結盟。盟會都有主持其事的盟長,大抵是上國和大邦充任的。
喪葬禮 (七)喪葬禮。喪禮是古人所最重視的禮,記載最多,雖然不可靠的居大部分,但是大致的情形還可以想像出來。據說凡有病將死的人必須睡在正屋的北牆下,死後移到牖下。剛死時,由一個人拿著死者的衣服上屋向北面招魂三次,下屋時由另一個人把這衣服蓋在死人的身上(這衣服是不用以襲斂的)。於是設奠,赴告,受吊,男女聚守按時哭泣,和後世的喪禮差不多。小斂在戶外,大斂在阼階。小斂後移屍堂前,大斂後入棺過若干天,筮擇壙地;營築之後,卜期葬埋。
殉葬用的器物有「明器」,明器是一種只具式樣而不能實用的東西。明器以外也用其他的日用的器物殉葬(死人口中含著珠玉叫做「含」)。高等的貴族有時甚至於拿活人活物去殉葬;也用草木之類製成的假人做從葬的儀衛,這叫做「芻靈」(草人)和「俑」(木偶)。古時棺之外又有槨,槨是棺的外套;據說貴族的棺槨有好幾重的。又古時只有平葬的「墓」而沒有高葬的「墳」;墳是後起的制度。孔子曾因自己是四方奔波的人,恐怕過了多年回來要忘記,所以替他父母築了高墳作為標記。
喪服的制度,據後世的記載也是非常的細密,但十之八九是不足信的!真實的情形,需待詳細的考證,現在不能亂說。大抵古時也和後世一樣居喪穿著素服。喪服用粗麻布或葛布等製成,制度有輕有重。當時各地各階級的制度都不相同:有的地方喪服較重,喪期較長,有的地方較輕、較短,並無一定。後來的儒、墨等家派各據一時一地一階級的制度,加以附會,自以為是古先聖王的通制,後人上了大當。二千年來,喪服的制度越說越亂,到現在還理不清楚。(《左傳》中記齊晏桓子死,他的兒子晏嬰穿著不緝邊的粗麻布衣和草鞋,束著粗麻袋,手裡拿著喪杖,吃著稀粥,住著倚牆的廬屋,睡著草編的蓆子,枕著草:據說這是士的居喪的禮節,但不知可信否?)
奇怪得很:記禮的書雖多,古時的禮俗竟不可詳考。除了上述的幾件大禮以外(上面所敘的也未必完全可靠),古時人平日居家還有許多的儀節。但這類儀節,既瑣碎,又真偽雜糅,恕我們不加贅述了。又古時庶民階級的禮俗的詳情,我們也已無法知道,只好暫時闕疑。好在那時人是說過「禮不下庶人」的。我們現在且先說說那時人的衣、食、住、行和娛樂:
衣服 古時人穿衣,上面是衣,下面是裙,裙叫做「裳」。據說只有一種「深衣」(簡便之服)是上下衣裳相連的。衣裳之間有帶(大帶用絲叫做「靋」,革帶用皮),以資束縛。禮服的前面又有皮製的蔽膝,叫做「」或「」或「」,大貴族的韍是紅色的。又有包束足脛至膝的「邪幅」,叫做「翨」。內短衣叫做「襦」,長衣內塞綿的叫做「袍」,不加綿的叫做「衫」。下體近身的叫做「褌」,有袴的叫做「袴」(不縫襠),也叫做「褰」,雨衣叫做「制」。男子頭上有冠,女子頭上有笄(冠笄外又有巾)。貴族的男子身上佩有玉器和刀劍等(玉是寶器,當時人非常珍重,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可見一個平民〔匹夫〕連藏一塊玉的權利都沒有的)。頭上有摘發的「」(象骨所制),耳旁有當耳的「調」(玉石所制),懸於冠上。貴族的女子除佩玉和「」、「調」之外,又有「副」(祭服的首飾,用發編成的),「珈」(玉制的首飾,加在笄上的),「鱬」(假髮)等首飾。那時人的衣裳和現在人一樣,是用布帛做成的。布帛的質地最普通的便是麻絲。貴族們的衣裳上,繪有彩畫,織有文繡(所畫所繡的是日、月、星辰、山、龍、藻、火之類,最有名的是「黼黻」:白黑相間的叫做「黼」,青黑相間叫做「黻」)。他們的禮服最是講究,普通的禮服喚做「端委」,最大的禮服叫做「袞」,其制度一時也說不完。平民們所穿的衣只是粗毛布所制,叫做「褐」。最貧賤的人甚至於「無衣無褐」。人們冬天所穿的有綿(絲綿)衣和皮衣,皮衣是用狐、貉、羊、鹿、熊、羆等皮製成的。(古裘衣皆如今之反著,外加衣以掩之謂之「襲」,開衣露其裘謂之「裼」)大貴族穿著「錦衣狐裘」。睡時有「寢衣」和「衾」(被)、「」(帳)、「枕」等。齋戒時又有「明衣」(是布制的)。冠也用布帛或鹿皮等製造,冠上下垂的有「纓」有「」,兩條絲線結於頤下叫做「纓」;有餘垂之為飾,叫做「」。有蓋板的帽叫做「冕」,以木為質,外加布套,上玄下朱,前俯後仰,這是大貴族所戴的禮冠;冕上懸有珠玉小顆,叫做「旒」。據記載:帽大致有冕、弁、冠三等,其制度之詳也已不甚可考。平民種田放牧時御雨蔽日戴的有「笠」(貴族有時也戴笠),大抵是竹做的。穿的有「蓑」,大抵是草做的。鞋料普通用葛布,冬天有穿皮毛的鞋的。大貴族的鞋也用紅色,有的以「金」為飾,叫做「金舃」。平民們大致穿著草鞋或木屐。鞋是用在戶外的,進戶時把鞋脫在戶外,出戶時才再著上。那時人也穿襪子(用皮製的),但見君時要把它脫去。男子們打仗時所穿戴的有甲冑等。甲冑是用犀兕等皮製的,外塗丹漆。女子們講打扮的是「綠衣黃里,綠衣黃裳」和「縞(白色)衣綦(綠黑色)巾」;用膏沐發以求光澤;或把鬢旁的短髮向上捲起,以求美觀。至於粉、黛和胭脂等等,那時候還沒有盛行。奇異的服飾是那時人所禁忌的,如鄭公子臧好聚鷸冠(鷸鳥的羽毛所作的冠)為鄭君所惡,派人把他殺了。
飲食 古人的食料,和現在人所吃的也差不多,他們通常所吃的飯,是麥米和菽豆等(當時以粱米為貴食,所謂「食必粱肉」,是很奢侈的事)。吃的菜:葷的有牛、羊、豬、狗、兔、雞、魚、鱉等肉(牛最貴,羊次之,豬、狗、雞等又次之,魚、鱉為下),最著名的美食是熊掌;素的也有各種菜蔬。平民們尋常吃素,貴族和老人們才得吃肉。貴族平民都以羹為常食。鹽、醬、醋等在那時也已發明。另外還有一種糖漿,叫做「飴」。鹽醋等之外,又用梅子作調羹的作料。姜、蔥、韭等也是那時人日常必用的食物。喝茶的風氣還不曾有,他們所喝的:冬天是熱湯,夏天是涼水。娛樂交際的食品則有酒和果脯等。
居住 最古的人穴居住在山洞裡,或巢居在樹木上,到後來漸漸知道建造房屋。較早的屋子是用茅草或木板蓋成的。至遲到周代,已經有了瓦屋。周代貴族階級的屋子,大致分為兩種:一種叫做「路寢」,一種叫做「小寢」(庶人只有一寢);又有所謂「高寢」,其制度之詳我們不知道。據近人所考,「寢」的制度,似是前「堂」後「室」,「堂」的左右有「廂」,「室」的左右有「房」,堂後和堂前有庭,和現在的屋子也差不多。室里有牖(穿壁以木為交窗叫做「牖」),室外有門戶,屋外有檐,有牆,有大門。堂下有兩道階:在東邊的叫做「阼階」,在西邊的叫做「賓階」;賓客進門時,主人迎入,自己從阼階走上去,賓客從賓階走上去,互相揖讓行禮。屋內布席和几筵(「筵」就是席之長大者)。屋外又有園囿之類。娛樂的地方更有各種台榭。又當時行大家族制度,所以築起室來,常常是「百堵」。貧賤的人所住的屋子,是「篳門圭竇」(柴門小戶)的。打仗時人們所住的則有營幕。西周以來,貴族們已有「如翬(雉鳥)斯飛」的飛檐式的房屋,春秋時的諸侯更有了長「數里」的宮館。但雕牆畫棟之類,仍被視為奢侈之事的。又當時席地而坐,用幾憑依,睡時則用「床」。
交通 古時的交通不方便,道路的修築自然很簡陋。大概城中必有大道,城外也有通路。水上有橋(有時搭船為橋)。在要道上設有旅舍。路旁有表道的樹。周室為當時天下的共主,在西周的時候,已建築有像砥(磨刀石)一般平,像射出的箭一般直的「周道」,那是給貴族們走的,平民們只有望望的份兒而已。交通的工具,大致陸地用車(有服牛、乘馬、人挽三種),水道用船或筏。有要事時有驛車,喚做「傳」或「馹」。據記載:大禹「陸行乘車,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形如木箕),山行乘(大致是一種木製的轎)」,那末古代的交通工具種類也很多了。但庶人出外是步行,而且要自己帶了糧食。又北方水淺,少有橋樑,人們過小河的時候,往往用牽衣涉渡的方法。
娛樂 古人娛樂的事情不多,大致飲酒奏樂,就是唯一的大娛樂了。如鄭伯有好酒,造了一所「窟室」(地下室),全夜飲酒奏樂,結果竟致喪身之禍。男女們駕車出遊,也是一種消遣的方法。貴族階級特殊的娛樂有所謂「女樂」,是女子的歌舞隊。又有「優戲」,多用於祭祀時。貴族們在幽美的園榭里,喝著老酒,聽著音樂,左擁右抱,其樂無極。有時在家裡玩厭了,又可以出外游散,打獵,以解煩悶。平民們一年到頭忙碌著,只有在農閒的時候才偶有喝酒吃肉歡呼聚樂的機會。演戲和娼妓,戰國以前雖似乎也已有了,但行用還不普遍。又當時已有博弈的事,孔子曾貶斥「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人還不如「博弈者」好。
各地風俗 古時各地方的風俗,也略有可說的。據後世的記載:秦地的人好稼穡,務本業;又以氣力為上,以射獵為先。河內殷虛一帶的人性質剛強,多豪傑;喜相侵奪,薄於恩禮。晉地的人深思儉陋。周地的人巧偽趨利,喜為商賈。鄭地的人男女聚會,風俗淫亂。陳地的人尊貴婦女,喜歡祭祀。晉北戎、狄等地的人悲歌慷慨,好作奸巧。齊地的人舒緩迂闊,奢侈夸詐。魯地的人長幼相讓,上禮義,重廉恥。宋地的人性質重厚,多君子;好稼穡,喜儲蓄。衛地的人性質剛武,風俗淫亂。楚地的人懦弱偷生而無積蓄;信巫鬼,重淫祀。汝南一帶的人性格急劇,有氣勢。吳越的人好勇輕死。這些話雖是漢朝人所記,其中似包有戰國以至秦漢時的情形,但戰國以前的民俗也可於此見其大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