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史 · 第一章 西周史略附註
傳說中的古史述略 周代以前的中國歷史,我們實在已不能詳確知道。據書本上說:最古有盤古氏,他是一位天地開闢時的神人[1]。盤古氏之後有三皇,三皇之後有五帝;這三皇五帝是哪些人,異說紛紜[2]。最古的說法:三皇是天皇、地皇、泰皇[3]。五帝是黃帝、顓頊、帝嚳、堯、舜[4]。最普通的說法:三皇是天皇、地皇、人皇[5]。五帝是伏羲、神農、黃帝、唐堯、虞舜[6]。三皇五帝之中,最出名的是黃帝、堯、舜三個人。黃帝據說是中國民族的始祖,中國國家的建立者;他曾打敗苗族[7],創製中國最早的文化[8]。堯、舜是上古最偉大的聖人,他們能把「天下」看做不是一家的私產,主張應該讓頂有道德的人占居天子的高位。據說堯曾把天子的位子讓給舜,舜也曾把天子的位子讓給禹,這就是所謂「禪讓」之制。三皇五帝之後有「三代」,三代是夏、商和周。夏代的第一朝君主便是禹,他所以有受舜的禪讓的資格,是因為他曾治平當時「滔天」的洪水,有大功德於民的緣故。禹也曾想把天子之位讓給他的臣下益,但因為他的兒子啟很是賢能,受臣民的擁戴,繼位為天子,因之「公天下」之制就一變而成「家天下」之制了。從啟三傳到帝相,因累代嗣位的天子都不賢明,夏朝的天下就被另外一個國家有窮氏奪了去[9]。有窮氏的國君喚做后羿,他打倒了夏朝之後,因荒于田獵,又被他的臣下寒浞所謀殺。寒浞殺羿之後並滅夏帝相,夏朝從此中絕。夏帝相的兒子喚做少康,寄寓在諸侯之國有虞氏,收集夏朝的餘眾,攻滅有窮氏,恢復夏朝的天下,這就是所謂「少康中興」。
以上這些傳說,經近代史家的考證,已知其完全不確[10]。大約夏代以前(包括夏代)的歷史大部分只是些神話的變相,而少康以前尤不可信[11]。就是少康以後的夏代帝王,究竟有無其人,也不可知[12]。據傳說:少康十一傳到桀,因為虐待百姓,被商國的國君成湯所敗,夏朝就滅亡了。
夏氏族的推測 夏代的真相究竟怎樣,我們雖不得而知,但似乎也有些可以推測的地方:第一,「夏」這個氏族一定發展在黃河中游,就是現在河南省的西部和山西省的西南部一帶地方。據古書的記載:後來晉國的所在就是「夏虛」[13],晉國初封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部翼城縣一帶。又今河南省的西部伊、洛兩水流域也傳為夏人的故居[14]。從種種方面考察,河洛一帶確是夏氏族建國的根據地,雖然他們或許是從西北方的「塞外」地方遷來的[15]。第二,夏氏族的文化一定是相當野蠻的。據現在考古學家考古的成績,有文字可以確實證明的夏代遺物一件還沒有,雖說或許隱藏在地下,但何以至今還不曾出現一件呢?所以我們假定:夏代或許還沒有文字,即有文字,一定很幼稚而通用未廣,這似乎不是很武斷的結論!
商代的傳說 商代,雖已有遺物和遺文發現,但其歷史仍是相當的茫昧難明。據傳說:商人的始祖喚做契,他的母親喚做簡狄,吞了燕鳥的卵,產生出他來。契住在殷的地方,武力很盛,許多國家都來歸附,於是他便建立了商國[16]。契再傳到相土,武功更盛,遷居到商丘地方(今河南商丘縣)[17]。相土四傳到振,亦稱王亥,被有易國所殺。他的兒子上甲微攻滅有易,是商初的一位中興之主[18]。上甲微六傳到成湯,建都於亳(在今山東曹縣附近),任用賢相伊尹,國勢大興,連滅韋、顧、昆吾等國,進兵滅夏,於是成為共主。湯三傳到他的孫子太甲[19],被伊尹所放,後來又復天子之位。太甲十五傳到盤庚,其間有興有衰,遷都凡有五次。盤庚遷到黃河北岸的殷地(今河南安陽縣)定居,直至商亡不再遷都[20]。盤庚三傳到武丁,任用賢臣傅說、甘盤,國勢復興,曾征伐鬼方,稱殷中葉中興之主。武丁八傳到紂,沈迷酒色,行為暴虐,任用小人,民心離散,西方新興的周國就起來把商國滅了。
商人的文化 商人的建國根據地大致是黃河的下游,就是現今的河南、山東、河北等省交界一帶地方[21]。他的文化,據近今考古家的考究,已相當的高尚,農業已經發明,畜牧漁獵的事業還很興盛。重要的食物是穀類和肉類;喝酒的風俗最為盛行[22],據說商朝人喝醉了酒,成夜呼叫,甚至拿白天當作晚上,同現在吸鴉片煙的人差不多,這當是商族亡國的一個重要原因[23]。商人穿衣已知用絲織品等[24]。居住似有穴居、室居兩種[25],用器有石器、陶器、骨器、銅器等,製造和雕刻都相當的精細[26],貨幣用貝(?)。大約殷代已由石器時代進為銅器時代,畜牧時代進至農業時代,穴居時代進至室居時代了。
周氏族的起源 言歸正題,現在要談到周人的歷史了:周人姬姓,是起於西方的。據傳說:周王室的始祖喚做后稷,他的母親喚做姜?,她因為沒有兒子,去祭祀禱告,在野地上看見一個大人(上帝)的腳跡,有意踐踏上去,若被感動,便懷了孕,生出來的兒子就是后稷[27]。后稷出世之後,有許多靈異的事跡;在幼小的時候,就懂得種植的方法,長大後教導人民耕種,在有邰(今陝西武功縣附近)地方建立了國家[28]。
關於后稷的故事,自然全是神話,但有幾點我們應該注意:第一,「姜?」似是擬名,從這名字上可以知道周人推其種源於姜姓,姜即是羌[29],是周人和羌人必有血統關係。第二,「后稷」乃是農神或農官之稱[30],周人推他為祖,則周氏族必是以農業興起的。第三,后稷建國於有邰,有邰地在西方,無甚異說,足見周人是西方的氏族。據近人的考究,他們或許與夏族是一大族下的兩派分支[31]。
周氏族的發展 周王室真正的始祖大概是不窋。不窋據說是后稷的兒子,也有人主張是后稷的裔孫[32]。他當夏衰的時候,雜居於戎狄之間,沒有什麼事跡可以稱道。不窋的兒子喚做鞠。鞠的兒子喚做公劉。公劉遷居豳地(在今陝西豳縣附近),國勢漸大[33]。公劉子慶節。慶節子皇仆。皇仆子差弗。差弗子毀隃。毀隃子公非。公非子高圉。高圉子亞圉。亞圉子公叔祖類。公叔祖類子太王[34]。據傳說:太王一稱古公亶父,他因避狄人的侵略,離開豳地,跨過梁山,遷居岐山下面的周原。休養生息,國力日強,就有「翦商」之志了。
看上面的敘述,可見周人原起於戎狄之間,立國似是很晚的。據古書的記載,從他們的始祖后稷算起,到代商而興的文武兩王,還只有十幾代,比了商國從湯到紂已有三十王左右的還要減少一半,這是很可懷疑的事[35]!所以我們假定周氏族立國的時代就在夏末或商初[36]。至於周國的興盛,我們以為始自太王。太王與古公亶父是否真是一個人也頗成疑問:因為據《詩經》說,古公亶父的初年還是住在窯洞裡的[37],而公劉遷豳時已經服用皆備,絕不像穴居的情形了[38]。而且《詩經》上說太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豈有在其遷岐之前還住在窯洞裡的道理?我們以為:避狄遷岐自是古公亶父事。太王時周勢已強,只有「翦商」的野心,而無「避狄」的怯志了。
周人東侵的開始 太王有三個兒子:長子喚做太伯,次子喚做虞仲,少子喚做季歷。太王想把君位傳給季歷,太伯和虞仲避居吳地[39]。太王死,季歷嗣位,是為王季。王季的時候,周國更加開發[40]。王季起兵伐西落鬼戎,俘虜了二十個「翟王」。又伐燕京之戎,周兵大敗。又攻克余無、始乎、翳徒等戎族。與商國開始發生了關係[41]。大約那時商王看見周國日盛,心存猜忌,據說王季是被商王文丁殺死的[42]。王季死後,子昌嗣位,是為文王。文王時周國已成為西方的伯主[43]。文王修治國內政事非常勤勞,並親自耕田,以倡農業[44]。國內既富庶,就向外用兵,先後征伐昆夷、密須等國。虞(在今山西平陸縣)、芮(在今陝西大荔縣)兩國先來歸附,文王便渡河東征,攻克黎國(在今山西黎城縣)和邘國(在今河南沁陽縣),進逼商國的王畿,商人頗為震動。此後又攻滅崇國(在今陝西鄠縣),遷都豐邑[45](即崇國所在。至武王時又定鎬京,鎬京在今陝西長安縣附近),勢力日漸東進了。
大約王季的時候和文王的初年,周人正在統一西方,所謂西落鬼戎和燕京、余無、始乎、翳徒等戎以及昆夷、密須、虞、芮等國都在西方,東不過汾水流域(這是我的意見)。及到文王「戡黎」、「伐邘」,周人的勢力才發展到商國王畿的附近。到文王滅崇遷豐後,周人的勢力已不可遏止,而商國的危機也就漸漸臨頭了。傳說有文王被商紂拘於羑里的故事,似乎不甚可信[46],如果可信,那末恐怕和「文丁殺季歷」的事是出於同一的作用的。
周人的滅商 文王時周的國力已大盛,古書稱他「三分天下有其二」,本可一舉滅掉商國[47],但大功未成而死。子發嗣位,是為武王。武王先東征「觀兵」於盟津(在今河南孟縣),不久就率領西方諸侯大舉伐商,從盟津渡河,與商軍在牧野(在今河南淇縣附近)地方開戰,勇將師尚父奮力戰鬥,就把商國滅了[48]。
武王雖一戰勝商,但商人似乎尚未完全屈服,所以他仍封商紂的兒子武庚於殷故地,命自己的兄弟管叔鮮、蔡叔度和霍叔處監視著他。不久武王去世,他的兒子成王誦年幼,便由成王的叔父周公旦攝政[49]。在這個時候,周室的內部忽然發生變亂,原因是管叔、蔡叔們妒忌周公攝政,造出謠言,說周公要想自己坐天下,引得全國起了猜疑。於是紂子武庚就乘機聯絡管叔、蔡叔和商的與國淮夷、徐、奄等舉兵反周,聲勢很是浩大。周公親自率領大兵東征,打了好幾年的仗,結果把敵人完全撲滅,東方也因此而平定;周人的王業這才算完成了[50]。
周人的東方封建 周公東征勝利以後,就在東方大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以鎮壓商民[51]。其中最大的封國,在今山東省境內的有魯和齊:魯是周公的兒子伯禽的封國,都今曲阜縣[52]。齊是周室功臣師尚父的封國,都今臨淄縣[53]。在今河南省內的有宋和衛:宋是降周的殷宗室微子啟的封國,都今商丘縣。衛是周公的弟弟康叔封的封國,都今淇縣。此外周人又滅了在今山西省西南部的唐國,封給武王或成王的弟弟叔虞,後世改號晉國,都今翼城縣[54]。以上五國中,宋、衛兩國所占的都是殷商的舊地;宋國所封的是河南的殷虛;衛國所封的是河北的殷虛(便是從盤庚到紂時殷都附近的地方)。魯、齊兩國所占的都是殷商與國徐、奄等的舊地:魯國所封的是徐、奄的故虛[55];齊國所封的是奄的同族蒲姑氏的故虛[56]。宋、衛、魯、齊四國占據了殷商、徐、奄的舊土,服屬東人和淮夷,於是周人東方之患才告平息。至於唐叔所封的晉國乃是河東的故夏虛,晉國的建立似是用以鎮服戎狄的(戎狄的一部似是夏國的遺民)[57]。還有河南的故夏虛,周公在東征以後,把一部分頑抗的殷民遷了過來,叫他們在那裡建築洛邑(在今河南洛陽縣),作為周室的東都,稱為「成周」,以與武王所定的西都鎬京又稱「宗周」的相對[58]。東都既定,就由周公留守[59]。終西周一代,洛邑常為會諸侯發政令的處所[60],這大約是因為鎬京太偏於西,不易管轄東方,洛邑正居中土,容易統屬諸侯的緣故。
宗法與封建制度的確立 傳說周公建立東都後,曾制禮作樂,其事雖不甚可信,但周國的文化本很低下,滅商以後文化始大興,則確是事實[61]。周代禮制中最重要的是宗法和封建的制度,據近人的考究,「宗法」制度大略是這樣的:譬如天子世世相傳,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戴始祖,是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包括嫡長子的諸母弟與庶子)封為諸侯,為小宗。每世的諸侯也是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封為卿大夫,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以嫡長子的資格繼承父位,奉始祖為大宗;他們的眾子各有食地為小宗。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裔,而小宗則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對大宗則都稱為庶。諸侯對天子為小宗,但在本國則為大宗;卿大夫對諸侯為小宗,但在本族則也為大宗。據後世禮家的記載,宗法系統僅限於大夫以下,諸侯以上宗統與君統合,並不以宗法名[62]。在宗法系統中,「大宗百世不遷,小宗五世則遷」[63]。至於他們的詳細情形究竟怎樣,我們卻不敢隨意亂說。
據近人的研究,宗法制是從嫡庶制來的。商代以前沒有嫡庶制。周人創立嫡庶之制,本為天子諸侯等繼統法而設;從繼統法推到分封法,就產生出宗法制來[64]。在宗法制之下,從天子起到士為止,可以合成一個大家族。這個大家族中的成員各以其對宗主的親疏關係而定其地位的高低。封建制度以分封同姓為原則,天子的封諸侯,諸侯的封大夫,都依宗法系統而定;所以封建制度是由家族系統擴充而成政治系統。封建制度的繼續是靠宗法制度維繫的[65]!(庶民以下似乎不在宗法系統的範圍以內[66]。雖然庶民在當時也有聚族而居的現象,但他們的宗族制大概是與貴族階級兩樣的。據記載,庶人工商也有所謂「分親」[67],至於他們的「分親」制度怎樣,沒有一點材料,我們也不敢亂說)
中國真正的封建社會在時間上是限於周代。那時候所謂全天下的土地,在名義上都是「王土」;住在土地上的人民,在名義上都是「王臣」[68]。但是實際上當時的天下卻是被分割成無數塊的經濟和政治上的單位。周天子高高在上,把他勢力所及的土地分封給他的親族和姻戚,這就是所謂「諸侯」(小諸侯附屬於大諸侯)。至於先朝的殘餘和本來獨立的國家與部落,在名義上都被承認為周室統治下的諸侯。只有偏遠和少數的野蠻部落,被鄙視為夷狄,而擯除於這個系統以外[69]。
諸侯以下有卿大夫士,也各有領土受諸侯的封予。卿大夫的家裡又有所謂「家臣」(大貴族的家臣下還有家臣的家臣)[70],受卿大夫的封予;他們或有食地,或無食地,大概都屬於「士」階層[71]。士以下有庶民工商:庶民是附屬於土地的農民,也有在官府服役的低級人員[72]。據說農民和庶人的在官者之所得也分為好幾層等級呢[73]。至於工商,大部分也是附屬於官府的執事人員,他們的地位似乎稍高[74]。也有私人從事於工商業的[75]。士以上是貴族階級,大致為有土有權的階級;庶民工商為平民階級,大致是無土無權的階級。貴族與平民大致是世世代代繼襲地位而不變的。平民以下還有奴隸階級。關於奴隸階級的情形,傳下的史料不多,我們不能詳細知道了[76]。
成康的治績 當周公建定東都時,就把政權奉還了成王[77]。據說周公從攝政到歸政,首尾共歷七年[78],周室的基業也就在這時期內確立了。成王親政後,也很能盡心勤勞國事,周國大定[79]。成王死,子康王釗嗣位,克守先訓,天下安寧[80]。據說,成、康兩王之際,刑罰停止了四十多年[81],這話雖然過甚,但那時是周室的太平時期,則確是事實。
昭穆的南征 成、康兩王時似是周室開國後休養生息的時代。康王以後,周室富強達於極點,於是就有南征的舉動了。康王死,子昭王瑕嗣位。昭王親自領兵南征荊楚,回軍渡漢水時死在水中[82]。關於這件事史料太少,已無從知其詳細,據我們的推測,大約昭王伐楚,離開根據地太遠,深入蠻荒境內,遭了敵人的暗算,致不得善終而死。《左傳》載齊桓公伐楚時拿「昭王南征而不復」的事責問楚人,楚人答覆道:「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83]。可見「昭王南征不復」的事必與楚國有關,而楚人所用以打擊昭王的必是一種陰謀,所以能把這件事賴給漢水而自己不負責。出土的銅器有《宗周寶鍾》,它的銘文說:「南國的人蹂躪我們的土地,王起兵去迎擊討伐,南人就派『間』來迎『邵王』,南夷東夷來見的有廿六國。」(原文:「南國孳敢陷虐我土。王伐其至,伐厥都。孳乃遣間來逆『邵王』,南夷東夷具見,廿又六邦。」)這銘文里的「邵王」有人解釋為昭王,也有人解「邵」為「相導」的意思[84]。如「邵王」確為昭王,那末昭王這次南征是很有成績的。又銘文中的「間」字,如解為間諜,那末昭王的「不復」確是遭了南人的暗算。不過這銘文所指究竟是否昭王時事,還不能確定罷了。
昭王子穆王滿嗣位,更大舉征伐四夷。據記載:他曾征犬戎,得到四頭白狼和白鹿[85]。又曾遠巡西方,東方的徐戎作亂,穆王回軍把他打破[86]。又有書說:那時徐戎的君主叫做偃王,能行仁義之道,割地往朝的有三十六國,犯了楚文王的忌,所以把他滅掉[87]。這件事是很可懷疑的[88]。我們至多只能承認周穆王有破徐的事罷了。《左傳》說:「穆有塗山之會。」[89]塗山在今安徽省的壽縣,這似是破徐後的舉動,所以威服東南夷的。《左傳》又說:「穆王周行天下。」[90]大約穆王確是一位勤於徵伐巡狩的雄主。春秋時的管仲還說:「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跡以成名。」[91]可見不但穆王是雄主,就是昭王也是一位能法文武而成名的令主。《尚書·呂刑篇》舊說為穆王訓告四方刑法的話。《史記》又說穆王命令伯臩「申誡太僕國之政」[92]。如果可信,那末穆王不但有武功,並且有相當的文治了。
周室的中衰 穆王傳子共王繄扈。共王傳子懿王囏。懿王時據說王室衰弱戎狄交侵[93],曾遷都犬丘[94](在今陝西興平縣)。懿王傳弟孝王辟方,孝王時和睦西戎,西方暫告安定[95]。孝王傳懿王子夷王燮。夷王有惡疾,行為暴虐,周室更衰[96]。傳到厲王胡,周室就起大亂了。
厲王失位與共和行政 厲王是夷王的兒子,秉性暴虐專制。此時周室財政上似發生困難,厲王任用榮夷公為卿士,實行專利政策,弄得民怨沸騰,謗語大起。厲王得到一個「衛巫」,命他「監謗」,凡有謗王的人,即加刑殺,逼得國人不敢出言,在道路上大家以目示意。三年之後,國人作亂,厲王出奔彘地[97](在今山西霍縣)。於是造成所謂「共和行政」的局面。「共和行政」有兩說。一說大臣召公、周公行政,號為「共和」[98]。一說諸侯中有個喚做「共伯和」的攝行王政,故稱「共和行政」[99]。兩說均有問題,我們不能偏信[100]。《左傳》上只說:「諸侯釋位以間王政。」[101]所以我們也只能承認厲王失位後由諸侯代行王政,至於究竟是周召二公,還是共伯和,我們便不敢武斷了。據說,「共和行政」共十四年,厲王在彘地去世,太子靜即位,是為宣王[102]。
厲王或是一位很有作為的君主。據說楚熊渠曾因怕懼厲王的征伐而去王號不敢稱,熊渠時楚國的勢力已很強盛,尚且樣樣怕懼周室,可見那時周室之強[103];如厲王沒有本領,楚人何至這樣懼怕?我們以為,周厲王時實是王權和霸權交替的關鍵,正和晉厲公時是君權和卿權交替的關鍵一樣。厲王厲行專制政治,厲公也厲行專制政治;厲公時晉勢極盛,厲公之後尚有悼公的一度興盛,厲王之後也尚有宣王的一度興盛;厲王失位而「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厲公被弒而晉卿族遂強;前後的史跡正是如出一轍的。又國人作亂,驅逐天王,這似是以前不曾有過的事。自從有了周厲王被「流」的先例,於是列國間逐君的事便不斷的發生,這又是封建制度崩潰的先聲了。
宣王中興 周宣王號稱中興之主,其實並不見得有多大的了不得。古書上稱述宣王失德的事情很多,例如:(一)不修親耕之禮[104],(二)殺無辜之臣杜伯[105],(三)以私愛立魯武公少子,以致魯國內亂,王出師平亂,「諸侯從是而不睦」[106]。《國語》又稱「厲、宣、幽、平而貪天禍」[107],可見宣王未必能遠勝其他三王,或竟尚不及厲王的英斷,也未可知。《詩經》中《出車》、《六月》、《采芑》諸篇歌詠征伐狁、荊蠻的事,《江漢》、《常武》諸篇歌詠征伐淮夷、徐方的事,舊說多指為宣王時候的詩[108],但詩中並無宣王時作的確證,並且《史記·周本紀》中也不記載。我們所可確知的,只有宣王命秦仲為大夫,征伐西戎,秦仲戰敗被戎所殺;宣王又命秦仲之子莊公等伐破西戎[109]。又宣王曾與姜氏之戎戰於千畝,王師敗績[110],「伐太原戎,不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111]。又曾「喪南國之師,料民(計數人民)於太原」[112]。大約宣王時西戎已很強盛,大為周室之患,周室抵禦他們已很吃力了。所謂「宣王中興」,最初似只不過指他能恢復王政[113]。至於宣王的武功,雖不見得完全沒有,但至多也不過如晉悼公般,表現強弩之末的余勢罷了。
西周的滅亡 宣王死,子幽王宮涅嗣位,周室的危機就漸漸臨頭了。查西周的滅亡原因很多,可以考知的,大約有四:(一)黷武以致國力衰弱。周宣王時連年用兵,末年常遭失敗,國家和人民的損失必很重大,以致戎狄猖狂,諸侯離散[114]。幽王時的詩人曾說「今也日蹙國百里」[115],可見周室衰弱時受戎狄侵陵的厲害[116]。(二)天災的流行。《詩經》上說幽王時有「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的情形[117],這當是指一種大地震之災。又說:「天篤降喪,瘨我饑饉,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118]接連而來的天災,使得人民流亡,邊疆空虛,於是戎狄乘機而起,遂致「周余黎民,靡有孑遺」了。(三)社會的動搖和政治的腐敗。《詩經》上說:「人有土田,女(汝)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奪之;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說(赦)之。」[119]可見西周末年,貴族間已有兼併土地人民的事情發生,這是封建社會動搖的第一聲。又刑罰不中更使人民無所措手足了。(四)君主的昏庸。幽王任用匪人[120],寵信內妾,《詩經》上說:「艷妻煽方處。」[121]又說:「婦有長舌,維厲之階;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匪教匪誨,時維婦寺。」[122]又說:「赫赫宗周,褒姒烕(滅)之。」[123]可見幽王信任婦寺們的讒言,以致發生內亂引起外患而亡國。
據古書上說,西周滅亡的經過是這樣的:幽王寵愛庶妾褒姒,褒姒生子伯服,王廢原來的申後和太子宜臼,而立褒姒為王后,伯服為太子。太子宜臼逃奔舅家申國,申國的國君申侯就聯合繒國和西夷犬戎攻周,幽王被殺於酈山下,西周就此滅亡[124]。這種記載,雖未必完全荒誕,但可疑之處甚多[125]。此外還有許多傳奇式的故事,那更不可信了。我們以為西周的滅亡大約兼有內亂外患的成分。《左傳》上說:「至於幽王,天下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即東都)。」[126]或許酈山之禍也同春秋時王子帶之亂差不多,由周室內部發生變亂而召來外寇的。最奇怪的:繒是姒姓之國,本應幫助褒姒的,為何也去與幫助太子的申國聯合?這是很難解釋的。我們現在姑且假定:褒姒與所謂「攜王」是一黨,他們作亂召來外寇繒人和犬戎,幽王實在是失敗於攜王和褒姒的。申侯輔助太子,乘機收拾周室,所以他與諸侯共立平王(太子宜臼)於申;而平王的黨晉文侯更殺死攜王,周室重告統一[127]。到諸侯擁平王立國於東都,周室就此東遷而在諸侯卵翼之下了。
西周史結論 統看西周史的大略,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結論:(一)周人武力是極強的,所以能以一個後起的小部落戰勝為共主數百年的文化大邦,但其吸收文化的力量也很不弱,所謂「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連孔子也不得不「從周」[128]。從近代出土的西周器物上看,西周的文化確已勝過殷人,而其宗法和封建的制度,尤為中國數千年來立國的基礎。要了解中國,不能不先求了解周代的文化制度。(二)西周時代王室的統治力確不甚弱。終西周一代,除武庚、管、蔡等外,不聞有甚諸侯叛亂的事,且職責不缺,王室終臻於富裕[129]。又如周夷王的殺齊哀公,周厲王的威止楚人稱王,周宣王的伐魯更立魯君而魯人和諸侯都不敢抗,皆足表征西周王室統治力之強。(三)西周是西力東漸和北力南漸的時代。武王、周公的東征,「滅國者五十」[130],不必說了。就是昭、穆二王的東南征,和《詩經》中《江漢》、《常武》等篇所敘說的平定徐方、淮夷的功績「於疆於理,至於南海」[131],西力的東南侵也就很可驚人了。古書上又載:「周幽為太室(即嵩山)之盟,戎狄畔之。」[132]是到幽王時還曾經營東方的。不但周人的勢力東南侵,就是當時的蠻夷戎狄,也是向東南兩方發展的:楚人本居今河南省西南部地方,西周中年以後,已漸向江漢流域發展去了[133]。徐戎和淮夷似乎本居今山東南部和淮水上游的,其後也漸竄向今江蘇省北部淮水下游等地去[134]。至西戎姜戎、狁、犬戎(二者為一族)等族的屢次東侵,也是表示著這種趨勢。結果,西周滅亡,王室東遷,仍是這種趨勢的餘波:民族的東遷[135]和文化的西漸,正是整個周代歷史的使命。
[1] 盤古之說最早見於三國時吳人徐整之《三五歷記》,文云:「天地混沌如雞子,盤古生其中,萬八千歲,天地開闢,陽清為天,陰濁為地。盤古在其中,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日長一丈。如此萬八千歲,天數極高,地數極深,盤古極長。」(《繹史》卷一引)此外《述異記》、《五運歷年記》(《繹史》卷一引)等書均有盤古之記載,云:「首生盤古,垂死化身,氣成風雲,聲為雷霆,左眼為日,右眼為月,四肢五體為四極五嶽,血液為江河,筋脈為地理,肌肉為田土,發髭為星辰,皮毛為草木,齒骨為金石,精髓為珠玉,汗流為雨澤,身之諸蟲,因風所感,化為黎甿。」(《五運歷年記》)。《述異記》並有類此之文字。是盤古又為萬物之祖矣。
[2] 三皇之說有七:(一)天、地、泰三皇(《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天地、人三皇(《春秋緯·命歷序》等書)。(三)燧人、伏羲、神農(《尚書大傳》、《禮緯·含文嘉》等書)。(四)伏羲、女媧、神農(《春秋緯·元命苞》等書)。(五)伏羲、神農、祝融(《白虎通義》等書)。(六)伏羲、神農、共工(《通鑑外紀》)。(七)伏羲、神農、黃帝(《偽古文尚書·孔安國序》、《帝王世紀》等書)。五帝之說有五:(一)黃帝、顓頊、帝嚳、堯、舜(《大戴禮記·五帝德》、《史記·五帝本紀》等書)。(二)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呂氏春秋·十二紀》、《禮記·月令》等書)。(三)黃帝、金天氏、高陽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鄭玄以為「德合五帝座星者稱帝,實六人而稱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四)少昊、顓頊、高辛、陶唐、有虞(《偽古文尚書·孔安國序》、《帝王世紀》等書)。(五)伏羲、神農、黃帝、唐堯、虞舜(《皇王大紀》)。
[3] 《史 記 ·秦 始 皇 本 紀 》:「古 有 天 皇 ,有 地 皇 ,有 泰 皇 ,泰 皇 最 貴 。」
[4] 《大戴禮記·五帝德》以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史記》承之,其說蓋本於《國語》及《呂氏春秋》,詳繆贊虞先生(鳳林)《三皇五帝說探源》(《三皇考》附錄)。
[5] 《春秋緯·命歷序》等書以天皇、地皇、人皇為「三皇」,易泰皇為人皇。司馬貞《補三皇本紀》承之。
[6] 以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為「五帝」之說始於宋胡宏之《皇王大紀》,蓋本於《易傳》。《「」易傳》雖無五帝之名,但於敘述包羲氏、神農氏後接敘黃帝、堯、舜。《戰國策·趙策》亦稱:「宓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
[7]《史記·五帝本紀》:「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而蚩尤最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凌諸侯,諸侯咸歸軒轅,軒轅乃修德振兵,……教熊羆貔貅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征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擒殺蚩尤,而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呂誠之先生(思勉)云:「既雲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弗能征矣,又雲炎帝欲侵凌諸侯,其事弗類。《史記》此文略同《大戴禮記·五帝德》,而《五帝德》只有與炎帝戰於阪泉之文,更無與蚩尤戰於涿鹿之事。《賈子·益壤》云:『炎帝無道,黃帝伐之涿鹿之野。』《制不定》曰:『黃帝行道而炎帝不聽故戰涿鹿之野,,。』然則蚩尤炎帝殆即一、人,涿鹿、阪泉亦即一役。《史記》自『炎帝欲侵凌諸侯』,至『』三戰然後得其志,凡五十六字,殆別采一說,而奪『」一曰』二字;抑後人記識,與元文相?也。(案:此說並非呂先生首創,但以呂說為最精詳,故引之)《「尚書·呂刑》云: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上,。……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據崔適氏說,皇帝」即「黃帝」(見《史記探源》)。是蚩尤即苗民之酋長,黃帝征蚩尤,即征苗民也。
[8] 據《世本》等書,衣裳、宮室、舟車、文字、歷數、音律等皆黃帝及其臣下所創作。世又傳有《黃帝內經》等書,為醫學上最古典籍。
[9]《潛夫論·五德志》云:「啟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須洛禭,是為『五觀』。」《左傳》襄公四年云:「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后羿之代夏究在太康、仲康或帝相時,較古之書無明文,惟《偽古文尚書》以為在太康、仲康時。
[10] 盤古之說,起於南蠻神話之始祖盤瓠(詳夏曾佑《中國古代史》)。盤瓠之說又起於犬戎之神話(詳楊寬正〔寬〕先生《中國上古史導論》,《古史辨》第七冊)。「三皇」之說起於三才(詳拙作《三皇五帝說探源跋》,《三皇考》附錄)。天皇、地皇出於皇天后土(詳顧頡剛師及楊拱辰先生合作之《三皇考》)及天主地主之神(詳拙作《三皇考序》)。泰皇出於泰一之神(詳《三皇考》)。天、地、人三皇起於天地人三統之說(同上)。「五帝」之說起於五行(詳繆贊虞先生《三皇五帝說探源》及拙跋)。黃帝出於皇天上帝(詳《中國上古史導論》)。顓頊、帝嚳、堯、舜,亦皆出於上帝神話(同上)。黃帝征苗族之事出於「皇帝(上帝)遏絕苗民」之說(同上)。黃帝制器等說皆為杜撰(詳齊思和先生《黃帝制器之故事》,《古史辨》第七冊)。堯舜禪讓之事起於墨家尚賢尚同之說(詳顧頡剛師《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考》,《古史辨》第七冊)或上帝之神話(詳楊寬正先生《讀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考》,同上)。舜禹禪讓之事則為更後人所杜撰(詳《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考》所引拙說)。禹出於社神神話,本為西羌民族之宗神(詳顧頡剛師及余合作之《鯀禹的傳說》,《古史辨》第七冊)。禹治水之說亦本為神話(詳顧頡剛師《古史辨》第一冊及《鯀禹的傳說》)。益、啟、三康、相、后羿、寒浞等故事亦皆出神話傳說(詳顧頡剛師及余合作之《夏史三論》及呂誠之先生《唐虞夏史考》,均載《古史辨》第七冊)。
[11] 少康以前之古史,事跡甚為詳盡,皆出神話傳說,不可信據,已詳拙編《古史辨》第七冊。少康以後之古史較近有史時代,或事跡簡略,或說近情理,只可暫列之於存疑。
[12] 《史記 ·夏本紀》:「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為帝孔甲。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孔甲崩,子帝皋立。帝皋崩,子帝發立。帝發崩,子帝履癸立,是為桀。」除孔甲與桀外,少康以後之夏朝帝王幾均只存留個名字,其人之有無雖不可知,但單造幾個名字,似乎無此需要。
[13] 《左傳》昭公元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及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故參為晉星。」據楊寬正先生考證,閼伯即商祖昭明,實沈即夏祖鯀,而高辛氏即上帝(均詳《中國上古史導論》)。此實是氏族起源論之神話。晉虛即唐虛,亦即夏虛。定公四年《左傳》亦云:「分唐叔以大路……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此亦夏虛即晉國之證。(《史記 ·吳世家》又稱:「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虛。」是春秋時虞國之地亦在夏虛中也。)
[14] 《逸周書 ·度邑篇》:「自洛禭延於伊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國語 ·周語》:「昔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嵩山)。」韋註:「夏居陽城,崇高所近。」又:「昔伊洛竭而夏亡。」韋註:「禹都陽城,伊洛所近。」《史記 ·吳起傳》:「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今山西壺關附近)在其北。」
[15]《呂氏春秋·古樂篇》:「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崑崙)之陰。」《穆天子傳》:「自宗周鏶水以西,至於河宗之邦,陽紆之山,三千又四百里。自陽紆西至於西夏氏,二千又五百里。自西夏至於珠余氏及河首,千又五百里。自河首、襄山以西南至於舂山、珠澤、崑崙之丘,七百里。」《逸周書·王會篇》:「禺氏,大夏茲白牛,犬戎文馬。」又:「正北空桐,大夏,莎車。」《淮南子·墬形篇》「西北方曰大夏,曰海澤。」《史記·封禪書》:「(齊桓公)西伐大夏,涉流沙。」《山海經·海內東經》:「國在流沙外者,大夏,……月支之國。西胡白玉山在大夏東。」案:據《呂氏春秋》,古大夏本在崑崙之東。據《穆天子傳》,自宗周(指東都雒邑)至西夏五千九百里,自西夏至崑崙之丘二千二百里,西夏似即大夏,當在今甘肅西部或新疆東部。《逸周書》之「禺氏」當即月氏,與大夏相近,月氏本居今甘肅西部。空桐亦在近塞之地。流沙即西北大沙漠,伐大夏而涉流沙,亦大夏在甘、新境內之證。漢有大夏縣,在今甘肅臨夏縣;又有大夏川,亦在今甘肅境;或大夏之人曾居於此。《唐書·西域傳》稱:大夏即吐火羅。吐火羅國本在於闐附近;今塔哈爾馬乾沙磧,即吐火羅磧之訛變(王國維先生《西胡考》說,見《觀堂集林》);則大夏或在今和闐附近。案夏虛亦稱大夏(見昭元年《左傳》),漢時中亞之大夏國有媯水,媯為虞舜之姓,虞夏同稱,則大夏、西夏或與夏有關係;或大夏之人東遷而建夏國,或夏人西遷而為大夏,均未可知也。
[16] 《詩 ·商頌 ·玄鳥》:「天命玄鳥(燕),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長發》:「玄王桓(武)撥,受小國是達;受大國是達;率履不越,遂視既發。」《史記 ·殷本紀》:「殷契母曰簡狄,有篲氏之女,……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案:《世本》雲「契居蕃」(《水經 ·渭水注》引),王國維氏以為即《漢志》魯國蕃縣,在今山東滕縣,是契所宅之殷在今山東南部也。
[17] 《詩 ·長發》:「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左傳》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案:《荀子 ·成相篇》云:「契玄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楊寬正先生謂昭明即閼伯,是商自昭明時已遷居商丘矣。
[18] 甲骨卜辭中有「高祖王亥」。《史記 ·殷本紀》:「冥卒,子振立(《索隱》:「《系本》作『核』。」),振卒,子微立。」據王國維氏考證,振即王亥(詳《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山海經 ·大荒東經》:「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仆牛。」郭注引《竹書》:「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於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緜臣也。」《國語 ·魯語》:「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
[19] []《孟子》:「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萬章》)《史記 ·殷本紀》:「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崔述云:「外丙、仲壬二王,自《孟子》、《史記》逮《帝王世紀》皆同,無異詞者。至《偽孔傳》及唐孔氏《正義》因《書序》有『成湯既沒,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之文,遂謂湯沒之歲即太甲之元年,並無外丙、仲壬兩代。怕是唐宋諸儒皆叛孟子而信其說。……然《偽孔傳》所言亦初非《書序》意,何者?《序》言『成湯既沒』,但為太甲失教伊尹作書張本,非謂必沒於作書之年也。……古人於文,不過大概言之,烏得以詞害其志乎?遂以此為太甲繼湯之據,誤矣。」(《商考信錄》卷一)。
[20] []《太平御覽》八十三引古本《竹書紀年》:「仲丁即位之年,自亳遷於囂。」「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於相。」「祖乙滕即位,是為中宗,居庇。」「南庚更自庇遷於奄。」「盤庚旬自奄遷於北蒙,曰殷。」《書序》:「仲丁遷於囂,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圯於耿,作《祖乙》。盤庚五遷,將治亳(宅)殷,民咨胥怨,作《盤庚》三篇。」「囂」《史記》作「隞」,「庇」、「耿」《史記》作「邢」。(《史記》云:「遷於邢。」)《史記》又云:「帝盤庚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之故居。乃五遷無定處,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從。盤庚乃告諭諸侯大臣。……乃遂涉河南,治亳。……帝武乙立,殷復去亳,徙河北。」案:《史記正義》引《竹書紀年》云:「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王國維氏云:「今龜甲獸骨出土皆在此地,蓋即盤庚以來殷之舊都。……盤庚遷殷,經無『亳』字;武丁徂亳,先入於河;垣水之虛,存於秦世;此三事已足正《書序》及《史記》之誤。而殷虛卜辭中所祀帝王訖於康祖丁、武祖乙、文祖丁,……則帝乙之世尚宅殷虛,《史記正義》所引《竹書》,獨得其實。如是,則商居殷最久,故亦稱殷……」(《觀堂集林 ·說殷》)
[21]商契居蕃,在今山東南部滕縣一帶,昭明相土居商丘,在今河南東部商丘縣,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據孫之說:有易當在大河之北,或在易水左右;今本《竹書紀年》稱帝芒三十三年,「商侯遷於殷」,其時商侯即王亥;《山海經注》引古本《紀年》亦稱王亥為「殷王子亥」,殷亦當在河北之地(或即盤庚所遷之殷)。湯居亳,在今山東曹縣附近。仲丁遷囂,《尚書正義》引李顒雲「囂在陳留浚儀縣」,在今河南開封縣附近;又引皇甫謐云:「仲丁自亳徙囂,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二說未知孰是也?」敖倉在今河南滎澤縣附近。河亶甲遷相,在今河南安陽縣附近(呂誠之先生引《呂史春秋·音初篇》「殷整甲徙宅西河」,云:「相正後世之相州也。」詳《先秦史》)。祖乙遷邢,邢有二地:一在今河北邢台縣,一在今河南溫縣附近。南庚遷奄,似即古奄國地,在今山東曲阜縣附近。盤庚遷殷,又在今安陽縣。
[22]郭沫若氏云:「卜辭中記田獵的事項極多,羅輯卜辭一一六九條,分作祭祀、卜告、卜享、出入、漁獵、征伐、卜年、風雨、雜卜等九項。除五三八條的祭祀占最大多數外,一九七條的漁獵占次多數。這很可以知道當時的一個大概的情形。……當時的漁獵,確已成為遊樂的行事,即是當時的生產狀況,確已超過了漁獵時代。」「和田獵成反比例的,是卜辭中極少專為畜牧貞卜的事項。羅《釋》僅列出『芻牧』四條,附在六一一條的征伐之後,因為都是往芻或來牧之類戰爭開釁的原因。……假使單從數字的多少來作判斷,好像當時的牧畜還不甚發達的一樣,但這卻是大錯!當時牧畜發達的程度,真真有可以令人驚愕的地方,從文字上來說,後人所有的馬牛羊雞犬豕的六畜,在當時都已經成為了家畜,而在這六種普通的家畜之外,還有後人所沒有的象。……六畜乃至七畜均已存在,其應用也很繁夥,例如服御田獵。……用作食物者,有羞(從羊)、豚(從豕)、鑊(從隹,隹者禽也)諸字,可以證明。服御食用而外,六畜用途的繁夥,其令人驚愕的,便是用作犧牲。羅《釋》卜祭的五三八條,差不多每條都有用牲的記錄。……六畜均用作犧牲,且一次確實有用到三百四百的時候,這不是牧畜最盛的時代是決難辦到。」(《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三篇)徐中舒氏云:「日本小島祜馬《殷代之產業》一文,曾就羅氏《考釋》一書統計甲骨文中關於農事的記載,有卜年歲凶豐的二二次,卜風雨的數次(共七七次,內中大部分與出入田獵有關)。關於農事的文字,有『農』、『嗇』、『圃』、『』、『禾』、『黍』、『麥』、『米』、『糠』、『桑』、『年』諸字,今再檢甲骨文,還有『謖』、『麗』、『男』、『』、疆、『』、『』、『季』、『秦』、『稷』諸字,可補小島所不及。此諸字自一二見至數十見不等。還有偏旁與農事有關而字不可識者,尚未寫入。從數量上看,都足以表示殷代農業之盛。王國維說殷代飲酒之風極盛,傳世酒器尊、卣、爵之類,十之七八為殷代物。武庚既滅,周公以殷遺民封康叔於衛,作《酒誥》,以殷為戒。微子也說:『我用沈酗於酒。』又說:『殷邦方興,沈酗於酒。』他們飲酒的風氣甚至於亡國。即此一點,已可以證明其農產物的豐富了。」(據朱芳圃《甲骨學商史編》轉引)
[23] 《詩 ·大雅 ·盪》:「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
[24] 董作賓氏云:「甲骨文字中有從『系』之字及『帛』、『巾』等物,又有蠶祇之祀,『桑』字之出現,更是不用說了。古代農桑耕織並重,蠶桑事業早已盛行於商代,故特藉此最有用之桑木為春日樹木之代表,因以造為春字。」(據《甲骨學商史編》轉引)
[25] 這樣的宮室固然簡陋,但古人並無宮室怎樣宏大之說。地下挖了一個洞,地邊一堵牆,上加遮蓋以蔽風雨,人居其中,冬溫夏涼。這並非憑臆懸想的,《詩》說『陶復陶穴』,大概就是這個意思。」錢寶鈞氏云:「殷人居室狀況,確有居穴及宮室兩種。換言之,即殷之末世確為由穴居進而為宮室居住之過渡時期則無疑問也。」(《安陽發掘報告》第四期)
[26] 陳恭祿氏《中國史》第一冊第四編:「據李濟六次工作之總估計所發表之器物,可分為六類:(一)陶器,殷虛出土者,以陶類為最多。……陶質可別為五:一,灰色粗陶;二,紅色粗陶;三,黑色細陶;四,白色細陶;五,釉陶。……陶上文飾,則粗陶簡單,黑陶白陶最為複雜,有動物飾與幾何形,亦有介於二者間之動物形。(二)動物骨,其多將占第二位置。……骨多用以制器,其所造者可別為三:一,用器,……皆刻有富麗之花紋;二,武器;三,裝飾品,滿刻花紋。(三)石器,出土之多不亞骨器,用途較之為廣。……並有琢刻之飾品。……有類玉者,但未發現真正之和闐玉。(四)金屬品,殷虛發現者,有黃金塊,小片金葉,錫塊,及製成器物之合金類之青銅器。……有作禮器之大批銅範,尚有精製之飾品,上塗硃砂。(五)貝殼,出土者,有琢成之飾品,亦有用為貨幣者。貨幣多鹹水貝,裝飾品則用淡水貝。(六)占卜之甲骨,出土者以無文字者為多,刻有文字者不過十分之一。」(原註:《安陽發掘報告》第四期第五七二至五七五頁)
[27] 《詩 ·大雅 ·生民》:「厥初生民,時(是)維姜 ?。生民如何,克 ?克祀,以弗(祓)無子,履帝武(足跡)敏(拇)歆(動),攸介(居)攸止,載震(娠)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魯頌 ·閟宮》:「赫赫姜 ?,其德不回(違),上帝是依,無災無害,彌月不遲,是生后稷。」《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悅),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初欲棄之,因名曰『棄』。」
[28] 《詩 ·生民》:「誕實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踨之荏菽,荏菽旆旆,禾役 ??,麻麥鉛鉛,瓜瓞唪唪。誕后稷之穡,有相之道,絈厥豐草,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實種實躑,實發實秀,實堅實好,實穎實栗,即有邰家室。」《閟宮》:「奄有下國,俾民稼穡。」《史記 ·周本紀》:「棄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遊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封棄於邰。」
[29] 《國語 ·鄭語》:「姜,伯夷之後也。」《周語》:「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申、呂雖衰,齊、許猶在。」《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姜,太岳(即四岳)之後也。」《山海經 ·海內經》:「伯夷父生西嶽,西嶽生先龍,先龍是始生氐羌。」近人如章太炎、傅孟真諸氏皆謂「姜」、「羌」於字同源,在姓為「姜」,在種為「羌」(傅氏說詳所著《姜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其說甚是!傅氏更謂「羌」、「姜」與鬼方之「鬼」在殷虛文字從人或從女者相同。又案:春秋時有姜戎,自稱四岳之後,當即羌之一種。顧頡剛師云:「姜戎雖未完全華化,與齊、許諸國異,而其為四岳之裔胄,則與齊、許諸國同。然則申、呂、齊、許者,戎之進於中國者也;姜戎者,停滯於戎之原始狀態者也。抑申、呂、齊、許者,於西周之世東遷者也;姜戎者,於東周之世東遷者也;由其入居中國之先後,遂有華戎之判別,是則後遷者之不幸耳。」(《九州之戎與戎禹》,《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
[30]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國語 ·魯語》:「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案此已為神話之人話化者,其實「后土」本社神之稱:「土」即是社(《詩·大雅·緜》:「乃立冢土」,《毛傳》:「冢土,大社也。」甲骨文「社」均作「土」),「後」者神稱(詳楊寬正先生《中國上古史導論》)。「后稷」與「后土」同。「后土」與「后稷」,即是「社」、「稷」。句龍及棄皆本神而非人(詳拙作《鯀禹的傳說》,《古史辨》第七冊)。稷神即農神也。又《周語》:「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稷為大官……農師一之,農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師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是「后稷」又為農官之稱。但其說不見金文及較古之書,恐屬後起。如可信,則或是古代假神名為官名也。
[31] 參看第四章。
[32] 《史記 ·周本紀》:「后稷卒,子不窋立。」《索隱》引譙周云:「《國語》雲『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數也。若不窋親棄之子,至文王千餘歲,唯十四代,亦不合事情。」《詩 ·大雅 ·公劉篇正義》亦云:「《外傳》稱后稷勤周十五世而興,《周本紀》亦以稷至文王為十五世,計虞及夏、殷、周有千二百歲,每世在位皆八十許年,乃可充其數耳。命之短長今古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許載,子必將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實難據信。」戴震云:「周自公劉始居豳,書傳闕逸,莫能詳其時世。考《國語》、《史記》所錄祭公謀父諫穆王曰:『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蓋不窋已上世為后稷之官,不知凡幾,傳至不窋,然後失其官也。……《周本紀》曰:『……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后稷卒,子不窋立。……』《史記》不曰棄卒而曰后稷卒,且上承『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此書法也。世次中闕,莫知其名,繼棄而為后稷,謹修其官守,以至不窋,是不一人,故曰『皆有令德』。及最後為后稷者卒,其子不窋立,末年而失其世世守官。微竄之際,殆不絕如縷,典文諜記,一切蕩然。雖公劉復立國於豳,後已無舊人能追先世之代系,故《國語》稱十五王,不數其皆有令德而世后稷者。漢劉敬對高帝曰:『周之先自后稷,堯封之邰,積德累善十有餘世,公劉避桀居豳。』所謂『積德累善十有餘世』,與《本紀》『皆有令德』之文,是漢初相傳咸知不窋已上代系中隔矣。」(《毛鄭詩考正》)案:周人稱「后稷」,如《詩》、《書》(《周書》)所載,皆指其始祖。如棄之後果尚有所謂「繼棄而為后稷」者,則此名稱似嫌混淆。《周語》明謂:「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興。」世數與《史記》略合。其間雖不無缺代,然戰國西漢之正統說法自以不窋為棄之親子也。楊拱辰先生云:「年代與世數之不相合,非由不窋以上失官難考,乃由說棄為虞廷之官也。……棄乃商稷,以三十年一代計,彼正當湯後百年。……太史公一面據其他典籍錄周世系,乃一面又承《堯典》之謬誤,謂棄為虞官,致有此失。」(《夏民族起於東方考》,《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其說近是!至所謂「昔我先王世后稷」及「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積德累善十有餘世,公劉避桀居豳」等文,似皆儒家彌縫古史之語,不足信據。折衷於《詩》、《書》,當以楊說為是!
[33] 《詩 ·大雅 ·公劉》:「篤公劉,於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順乃宣,而無永嘆。」「篤公劉,於豳斯館,涉渭為亂,取厲取鍛。止基乃理,爰眾爰有,夾其皇澗,溯其過澗,止旅乃密,芮鞫之即。」《史記 ·周本紀》:「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從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
[34] 《史記索隱》云:「《世本》作『公非辟方』。皇甫謐云:『公非字辟方也。』」「《世本》云:『高圉侯侔。』」《集解》云:「《系本》云:『亞圉雲都。』皇甫謐云:『雲都,亞圉字。』」《索隱》云:「《漢書 ·古今表》曰:『雲都,亞圉弟。』按如此說,則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實未能詳。」「《世本》云:『太公組紺諸銩。』《三代世表》稱叔類,凡四名。皇甫謐云:『公祖一名組紺諸銩,字叔類,號曰太公也。』」案:「辟方」、「侯侔」、「雲都」、「太公組紺諸銩」,或是另有其人,或即公非、高圉、亞圉、公叔祖類之別字,均未能定。要之周人世系多缺誤,《史記》之文亦未可盡據也。
[35] 商多兄弟相傳,周多父子相傳,故商世較周大多。然商代共六百年,分之三十王,每王約占時二十年,雖短於三十年為一世之說;但將六百年分之十五王,每王約占時四十年,仍未免占時太長。
[36] 如假定《史記》所載周人世系有缺脫,則可推至夏末,因《禮記 ·祭法》云:「夏之衰也,周棄繼之。」《國語 ·周語》:「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如《史記》所傳周人世系不缺,則周國決建立於商代,因據三十年為一世推之,十五王僅得四百五十年也。
[37] 《詩 ·大雅 ·緜》:「民之初生,自土(杜)沮(徂)漆,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毛傳》:「陶其土而復之,陶其壤而穴之。」陳奐《毛氏傳疏》云:「復,《說文》引詩作『覆』。《玉篇》同。段注云:土謂堅者,堅則不患崩壓,故旁穿之,使上有覆蓋;陶其土,旁穿之也。壤謂柔者,柔則恐崩,故正鑿之;陶其壤,正鑿之也。《毛傳》讀陶為掏。案《淮南子 ·氾論篇》:『古者民澤處復穴。』高注云:『復穴,重窟。』毛析言之,高則渾言之也。」
[38] 《詩 ·公劉》:「篤公劉,匪居匪康,乃埸乃疆,乃積乃倉,乃裹餱糧,於橐於囊,思輯用光。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爰方啟行。」「何以舟(帶)之,維玉及瑤,鞞 ?容刀。」「京師之野,於時(是)處處,於時廬旅。」「蹌蹌濟濟,俾筵俾幾,既登乃依,乃造其曹,執豕於牢,酌之用匏。」
[39] 《左傳》僖公五年云:「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虞)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宮之奇)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杜註:「大伯、虞仲,皆大王之子,不從父命,俱讓適吳。仲雍支子別封西吳,虞公其後也。」《史記 ·吳世家》云:「吳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歷之兄也。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太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立。季簡卒,子叔達立。叔達卒,子周章立。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周章。周章已君吳,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虛,是為虞仲,列為諸侯。」案:據《左傳》,虞仲為太伯之弟,據《史記》,太伯之弟僅號仲雍,而仲雍曾孫亦號「虞仲」,似無祖孫同號之理,此必有誤。崔述云:「《傳》所稱虞仲乃大王之子,非周章之弟也。若至仲之曾孫始遷於虞,則《傳》不得稱為『虞仲』。太伯君吳而稱『吳太伯』,仲君吳而稱『虞仲』,有是理邪?且《論語》以虞仲為逸民,若嗣太伯而有國,豈容復謂之『逸』?然則哀七年之《傳》仲雍,非太王之子;太王之子自號虞仲,非《傳》之仲雍矣。疑《史記》因見哀七年《傳》仲雍嗣太伯之文,遂誤以仲雍為太伯之弟,因以《傳》之虞仲別屬之周章之弟也。大抵《史記》之言皆難取信。」(《豐鎬考信錄》卷八)崔氏以虞仲為太王之子太伯之弟而君虞,甚是!但以為太伯別君於吳,則仍被舊說所誤,「吳」即「虞」也(「吳」、「虞」二字通用,古籍證據甚多)。虞仲為逸民之說亦不可信(為逸民之虞仲或是另一人)。蓋太伯、虞仲皆山西虞國之祖,故宮之奇以為言。太伯時周人決無遠至江東之理。呂誠之先生云:「觀虞仲封於夏虛,則泰伯、仲雍所逃,去周必不甚遠。」(《先秦史》)其實太伯、仲雍所逃夏虛也。太伯、仲雍為吳祖之說,本不足信,詳第四章。至崔氏以為仲雍非太王之子,則臆說無據矣!
[40] 《詩 ·大雅 ·皇矣》:「帝省其山,柞蒶斯拔,松柏斯兌,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慶。」又《緜》:「柞蒶拔矣,行道兌(通)矣。」朱熹《集傳》云:「言帝省其山,而見其木拔道通,則知民之歸之者益眾矣。」崔述云:「《詩》云:『柞蒶斯拔,松柏斯兌,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似太伯已嘗君周,而復讓之王季也者。」(《豐鎬考信錄》卷八)
[41] 《太平御覽》八十三引《竹書紀年》:「(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歷來朝,王賜地三十里,玉十珏,馬八匹。」《後漢書 ·西羌傳注》引《竹書紀年》:「(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大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四年,周人伐余無之戎,克之,周王季命為殷牧師。」「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西落鬼戎當在西方。燕京之戎,錢賓四先生云:「燕京者,《淮南子 ·地形訓》:『汾出燕京。』高誘曰:『燕京山在太原汾陽縣。』《水經 ·汾水注》:『汾水出太原汾陽縣北管涔山。《十三州志》曰:出武州之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水道提綱注》:『山最高大,蜿蜒數百里,為山西諸山之祖。其東北水皆北入桑乾,其東水皆東入滹沱,其西水皆西入黃河,而汾水其南水也。』然則當王季時,汾水上游有燕京之戎,其勢盛於西落鬼戎。」余無之戎,錢先生云:「徐文靖《竹書統箋》云:『《左傳》閔公二年,晉申生伐東山皋落氏,《上黨記》東山在壺關縣城東南,今名無皋。成公八年,劉康公敗績於徐吾氏,《上黨記》純留縣有餘吾城,在縣西北三十里。余無之戎當即是余吾及無皋二戎也。』今案:《水經·河水注》:『清水出清廉山,東流徑皋落城北,服虔曰:赤翟之都也。』《方輿紀要》:『皋落城在絳州垣曲縣西北六十里。』徐氏據《上黨記》蓋誤。沈欽韓《左傳地名補註》亦有辨。若余無之戎洵為余吾、無皋二戎,則族盤據太行南山沁涑之間,蓋與燕京之戎一氣相承。」始呼翳徒之戎,錢先生云:「《周官·職方氏》,正北曰并州,其山鎮曰恆山,其澤藪曰昭余祁,其川芼池漚夷,其浸淶易。芼池即滹沱,王季所伐始呼、翳徒二戎,疑即在此。其族踞地,當尚在燕京迤北。」(《周初地理考》,《燕京學報》第十期)案:周自王季以前,似與殷無甚關係,至王季經營諸戎,勢力東漸,始朝殷受殷命為「牧師」而與殷發生關係也。
[42] 《晉書 ·束皙傳》等書引《竹書紀年》:「文丁殺季歷。」
[43] 《史記周本紀·》:「公季卒子昌立是為西伯,,。」案:「」西伯之稱已見《商書》。《周書·康誥》云:「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蓋文王已為西土之伯主矣。
[44] 《書·無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
[45] 《詩 ·大雅 ·緜》:「混(昆)夷脫矣,維其喙矣。」「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書 ·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於王。」《詩 ·皇矣》:「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 ?援,與爾臨沖,以伐崇墉。」《文王有聲》:「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於崇,作邑於豐。」《史記 ·周本紀》:「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明年伐犬戎(即昆夷)。明年伐密須(即密)。明年敗耆國(即黎國)。……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詩·大雅·文王·序疏》引《書傳》,則謂一年斷虞芮之訟,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與《史記》不同。呂誠之先生云:「蓋當以《史記》為是!犬戎、密須皆近患,故先伐之;耆在上黨,邘有野王,則所以圖紂。崇蓋紂黨最大者,故最後伐之。用兵先後,次序井然,不得如《書傳》所云。殷、周《本紀》多據《書傳》,此事亦不得有異同;蓋《書傳》本同《史記》,後乃倒亂失次也。」(《先秦史》)
[46] 崔述云:「文王之事,《詩》、《書》言之詳矣。與國若虞芮,仇國若崇密,下至昆夷,亦得附見焉。紂果文王之君,不應《詩》、《書》反無一言及之。況羑里之囚,乃文王之大厄;斧鉞之賜,乃周王業之所自始;較之虞芮之質,崇密之伐,其事尤巨,尤當鄭重言之,何以反不之及,若文王與紂初不相涉者,……豈非文王原未嘗立於紂之朝哉!紂囚文王之事,始見於《春秋傳》,《傳》雲『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之』(在襄二十一年);固已失於誕矣。然初未言文王立於紂之朝也。其後《戰國策》衍之,始以文王為紂三公,而有竊嘆九鄂脯醢之事,然尚未有美女善馬之獻也。《尚書大傳》再衍之,始謂散宜生、閎夭等取美馬怪獸美女大貝以賂紂而後得歸;亦尚未有弓矢斧鉞之賜也。逮至《史記》,遂合《國策》、《大傳》之文而兼載之,復益之以為西伯專征伐之語。豈非去聖益遠,則其誣亦益多;其說愈傳,則其真亦愈失乎!……古者天子有德,則諸侯皆歸之,無則諸侯去之。……周介戎狄之間,去商尤遠,是以太王侵於獯鬻,商之方伯州牧不聞有救之者也。事以皮幣珠玉,不聞有責之者也。去而遷於岐山,亦不聞有安集之者也。蓋當是時,商之號令已不行於河關以西。周自立國於岐,與商固無涉也。自廩辛至紂六世,商日以衰,而紂又暴,故諸侯叛者益多,特近畿諸侯或服屬之耳。是以文王滅密則取之,滅崇則取之,商不問,文王亦不讓也。……由是言之,文王蓋未嘗立商之朝,紂焉得囚之羑里,而賜之斧鉞也哉?」(《豐鎬考信錄》卷二)
[47] 《書 ·康誥》:「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逸周書 ·祭公》:「皇天改大殷之命,維文王受之,維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功。」《墨子 ·非攻下》:「赤烏銜皀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太平御覽》八十三引《竹書紀年》「(帝乙)二年,周人伐商」(此時周君為文王)。可見文王已有「受命」之實及戡殷之志矣。
[48]李濟氏云:「在殷虛第四、五、六三次的發掘,……對於殷代宗廟明堂宮室的建築方式,我們可以想像成型。……坂築的土基,大都作長方形;四圍多有大石卵,石卵與石卵之間,雖不十分正確相對,總保持相當的距離,我們可以想像石卵是柱磉,上面安柱。由此可以想像門在何處,內室在何處了。再進一步,想像彼時的上面建築,既無磚,又無瓦,想必用茅草編成的。古人所謂『茅茨土階』,大概是近於真實的。……我們又於坑土之下層,發見了長方坎,有十公尺大小,有階級可上下;其間發見了破陶片、牛骨、狗骨之類;足證在坂築以前,還有穴居的遺蹟。究竟那是殷代的遺蹟,還是殷代以前的遺蹟,現在還無法證明。這種坎穴,面積很大,和上海里巷廂房相上下;坎的周圍用硬土築成,鐵一般的堅固。也有幾個套成的坎穴,一個套一個。甲骨文中的『宮』字作下式:
《詩·大雅·大明》:「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陳)於牧野,維予侯興。……牧野洋洋,檀車煌煌,駟彭彭,維師尚父,時維鷹揚(如鷹之飛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史記·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孟津,……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挑戰),以大卒馳帝紂師,……紂兵皆崩畔紂。」是武王東征,先後凡兩次,而牧野之戰,以師尚父為最著武勇之功也。
[49] 《史記·周本紀》:「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崔述云:「《金鄊篇》並無周公攝政之文。唯《戴記·文王世子篇》云:『成王幼,不能蒞阼,周公相,踐阼而治。』《明堂位》云:『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由是《史記》、《漢書》及諸說《尚書》、《禮記》者,並謂周公居天子位,南面以朝諸侯,而以《洛誥》之『復子明辟』為復政成王之據。……以余考之,周公不但無南面之事,並所稱成王幼而攝政者,亦妄也!古者男子不踰三十而娶,況君之世子乎?邑姜者,武王之元妃;成王者,邑姜之長子;而唐叔其母弟也。武王之娶邑姜,邑姜之生成王,皆當在少壯時明甚!而今《文王世子篇》乃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成王幼不能蒞阼。』則是武王年八十餘而始生成王,六十餘而始娶邑姜也,此豈近於情理哉?……由是言之,凡《記》所載武王、成王之年,皆不足信!況周公之東也,唐叔實往歸禾,則成王之不幼明矣!蓋古者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然則武王崩時周公蓋以冢宰攝政,不幸群叔流言,周公東辟,遂不得終其攝。及成王崩,召公鑒前之禍,遽奉子釗以朝諸侯,由是此禮遂廢。後之人但聞有周公攝政之事,而不知有冢宰總已之禮,遂誤以成王為幼。又見《洛誥》之末有『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之文,遂誤以為攝政之年數。正不思周公居東二年,東征三年,七年之中,周公之在外者四五年,此時何人踐阼,何人聽政?成王之自臨朝視政明矣!何故能踐阼聽政於四五年,而獨此二三年中必待周公之攝之也?」(《豐鎬考信錄》卷四)案:崔氏之說雖辨,然實未是!《周書·大誥》云:「王若曰:『猷!大誥爾多邦,越爾御事:弗吊,天降割於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沖人,嗣無疆大曆服。……義爾邦君,越爾多士尹氏御事綏予曰,無毖於恤,不可不成乃寧考圖功。』」舊以《大誥篇》中之「寧王」為武王,據吳大贗說,「寧」、「文」古文形近,「寧王」即「文王」之誤。《大誥篇》中之王既稱文王為「寧考」,則為文王之子,既非武王,必為周公無疑。是周公稱「王」之強證一。又康叔封衛之命詞《康誥》云:「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康叔乃周公所封(康叔所封即故殷虛,殷虛在武王時尚為武庚所有,故康叔封衛必當如《史記》等書所說在周公時),則此「王」自是周公。是周公稱「王」之強證二。又除《禮記·文王世子》、《禮記·明堂位》、《史記·周本紀》等外,《荀子·儒效》、《韓非子·難二》、《尸子》、《淮南子·齊俗》、《尚書大傳》、《韓詩外傳》、《史記·魯周公世家》、《史記·燕召公世家》等亦均有周公攝政之說,則周公踐阼攝政似有其事,不必多疑。至武王崩時成王幼少,亦似是事實。呂誠之先生云:「若將《無逸》之『厥享國五十年』解作年五十歲,則文王崩時,武王當三十左右,周公當更少也。」(《先秦史》)「《無逸》歷敘長壽之君:殷王中宗、高宗、祖甲、文王,獨不及武王,如武王年壽甚長,周公何以不數?武王為成王之父,舉父誡子,正極現成;周公不述者,疑武王之壽本不長也。」(據呂先生口述)案:《無逸》云:「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三十三歲不可雲長壽,即文王之「厥享國五十年」,五十歲亦中壽而已,何足稱述?疑所謂「享國」確為享國之年,而非「年五十歲」。但呂先生第二說則極是,武王享年必不永,故周公東征時所作之《大誥》,一則曰「洪惟我幼沖人」,再則曰「予惟小子」;則周公其時年歲亦必尚少。即以《大誥》為成王之書,亦可證成王之「幼沖」也。又《召誥》云:「今沖子嗣」,又云:「有王雖小,元子哉!」皆指成王;則成王之幼沖可以無疑!崔氏雖能辨「『孺子』之稱不必其皆嬰兒」(同上),但於「有王雖小」及「沖子」之稱,則亦不能辨矣。至唐叔,或是武王之弟,非成王弟,別詳第四章,故唐叔歸禾事並不足證成王之年長。周公東征之時,攝王朝之政者自另有其人。古國君出征者多矣,豈國中不得攝政之人邪?
[50] 《書 ·金鄊》:「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大誥》:「殷小腆,誕敢紀其敘,天降威,知我國有疵,民不康,曰:『予復!』反鄙我周邦。……爾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艱大,民不靜,亦惟在王宮邦君室。」《逸周書 ·作雒》:「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略(畔),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二年,又作師旅,臨衛政(征)殷,殷大震潰,降辟(誅)三叔,王子祿父北奔,管叔經而卒,乃囚蔡叔於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俘殷獻民,遷於九畢。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東。」以上三節為較古之周公東征史料,最可信據者為《大誥》,《作雒篇》次之,《金鄊篇》只可節取而已。
[51]《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崔述云:「按周之封同姓,成以為武王,富辰以為周公。以經傳考之:衛封於武王世,魯與晉封於成王世,二子之言皆不盡合。……蓋古人之文多舉其大略,以克商自武王,故多推本武王言之。富辰以與召公對舉,則稱周公焉。其實乃陸續所封,不可概謂之武王,尤不得專屬之周公也。」(《豐鎬考信別錄》卷二)案:崔說固近理,然衛亦封於成王世,非武王世,崔氏誤從宋儒之臆說耳。武王克商大功未集,即有封建,數必不多;周公東征,東土大定,諸侯之封,大半當在此時,故以僖二十四年《傳》所言為近是!定公四年《左傳》亦云:「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並足為證!《史記 ·齊太公世家》:「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案:武王時東土尚未平定,安得封太公於營丘,太公封齊當亦在成王世。傅斯年氏云:「『齊』者,『濟』也,濟水之域也。其先有有濟,其裔在春秋為風姓;而營丘又在濟水之東。武王之世,殷未大定,能越之而就國乎?尚父、侯?兩世歷為周輔,能遠就國於如此之東國乎?」(《大東小東說》,《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其疑是也!
[52] 《孟子 ·告子篇》:「周公之封於魯,為方百里也。」《史記 ·魯周公世家》:「武王……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虛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於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魯。」案:《詩 ·魯頌 ·閟宮》云:「王曰叔父,建爾元子,俾侯於魯,大啟爾宇,為周室輔。乃命魯公,俾侯於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左傳》定公四年云:「分魯公以大路大 ?,……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則封於魯者非周公,實是伯禽;且其封在成王之世,非在武王世也。周公封周,故曰「周公」;伯禽封魯,故曰「魯公」。《史記》以周公亦為「魯公」,其說極謬!崔述云:「周公既受祿於周矣,何事又封於魯?……周衰,王室東遷,內諸侯漸微,而外諸侯之勢盛,由是後人不復知周公之先已受采於周,而但疑周、召之受封不當在蔡、衛、曹、滕之後,遂以為武王之世齊魯同時而封,誤矣。」(《豐鎬考信別錄》卷二)
[53] 《史記 ·齊太公世家》:「封師尚父於齊營丘。」呂誠之先生云:「《正義》:『營丘在青州臨淄北百步外城中。』又引《括地誌》云:『薄姑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案唐臨淄即今山東臨淄縣。博昌今山東博興縣也。《漢書 ·地理志》:『齊郡臨淄縣,師尚父所封。』應劭曰:『獻公自營丘徙此。』臣瓚謂:『臨淄即營丘。』《詩齊譜疏》引孫炎說同。《烝民》毛傳亦謂:『齊去薄姑徙臨淄。』則應劭說非也!《左氏》昭公二十年晏子云:『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大公因之。』又以營丘與薄姑為一,蓋城邑雖殊,區域是一,故古人渾言之也。」(《先秦史》)
[54] 唐叔或為武王之弟,詳第四章。《史記 ·晉世家》:「唐叔子燮,是為晉侯。」《正義》云:「《宗國都城記》:『唐叔虞之子燮父徙居晉水傍。』今並理故唐城。唐者,即燮父初徙之處也。《毛詩譜》云:『叔虞子燮父以堯墟南有晉水,改曰晉侯。」案:古唐國實在今山西西南部。《晉世家》:「唐有亂。」《正義》引《括地誌》云:「故唐城在絳州翼城縣西二十里。」唐翼城縣治在今治東南三十五里,是晉國故都當今翼城縣治附近。晉水或即澮水也。惟錢賓四先生以為:「晉之始封,唐之故居,或當在河東蒲州一帶,故虞鄉有晉陽,而班氏有晉自晉陽遷之說。其居翼居鄂已非其初。顧炎武、王世家辨晉初居翼,其論猶為未盡也。」(《周初地理考》)案:錢說甚辨,可備參考。
[55]《左傳》定公四年:「分魯公以大路大 ?,……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丑,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說文》謂在魯。《書 ·費誓》云:「徂茲淮夷、徐戎並興。」鄭玄云:「奄蓋淮夷之地。」《史記 ·魯世家》:「(伯禽)遂平徐戎,定魯。」又「(頃公)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則魯國實兼徐、奄之地也。
[56] 《左傳》昭公二十年:「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大公因之。」是齊地本蒲姑氏之居。杜注云:「蒲姑氏,殷周之間代逢公者。」案今本《書序》云:「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將蒲姑》。」「爽鳩」、「蒲姑」皆鳥名,淮夷甲骨文作「隹夷」(詳陳夢家先生《隹夷考》,《禹貢半月刊》第五卷第十期),「隹」亦鳥也;蓋淮夷之族皆以鳥為其圖騰(參看拙作《鳥夷》,《齊魯學報》第一期)。奄與爽鳩、蒲姑當皆淮夷分族,故成王(當作周公)踐奄後遷其君於蒲姑也。又案:《尚書大傳》云:「奄君蒲姑謂祿父曰……」鄭玄注云:「玄或疑焉:蒲姑齊地,非奄君也。」或蒲姑之地即因奄君遷此而名,則太公之封齊端在周公東征後矣!
[57] 《左傳》定公四年:「分唐叔以大路,……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杜註:「大原近戎而寒,不與中國同,故自以戎法。」案「懷」即「隗」(王國維等說),狄之姓也。夏本西北種族,或與戎狄有血統上之關係。
[58] 「成周」者,表周業之成;「宗周」者,表周室為天下之宗主也。
[59] 《書 ·洛誥》:「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於周,命公後。』……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其後。……王命周公後,作冊逸誥。」蔡沈《集傳》云:「謂之『後』者,先成王之辭;猶後世留守留後之義。先儒謂封伯禽以為魯後者非是!……下文『惟告周公其後』,『其』字之義,益可見其為周公,不為伯禽也。」案:蔡說甚是!
[60]《逸周書》有《王會篇》,云:「成周之會。」孔晁註:「王城既成,大會諸侯及四夷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令彝銘》:「佳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於成周,(出)令,舍三事令,眔(及)族(士)寮,眔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諸侯:侯,田,男,舍四方令。」可見成周在西周時本為糾合諸侯發號施令之所。(成周為東都大名,說詳拙作《春秋王都辨疑》,《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
[61]《左傳》文公十八年:「先君周公制周禮。」昭公二年:「晉侯使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孟子 ·離婁》:「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禮記 ·明堂位》:「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尚書大傳》:「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史記 ·周本紀》:「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崔述云:「記多稱周公制禮,而《春秋傳》亦嘗及之,必非無故而妄言者。但經未有明文,而傳亦不多見,兩漢傳注之儒遇有古書莫知其出自何人者,輒目之為周公所作,往往互相乖剌,遂致聖人之制淆亂而不可稽,而釋經亦多失其旨,學者惑焉,而莫適從也。」「古《禮經》十七篇(今謂之《儀禮》),世皆以為周公所作。余案:……周公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於享。』孔子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然則聖人所貴在誠意,不在備物。周初之制猶存忠質之遺,不尚繁縟之節明矣。今《禮經》所記者,其文繁,其物奢,與周公、孔子之意判然相背而馳,蓋即所謂後進之禮樂者,非周公所制也。且古者公侯僅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今聘食之禮,牲牢籩豆之屬,多而無用,費而無當;度其禮,每歲不下十餘,竭一國之民力,猶恐不勝。……此必春秋以降,諸侯吞併之餘,地廣國富,而大夫士邑亦多,祿亦厚,是以如此其備,非先王之制也。襄王賜齊侯胙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齊侯曰:『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下拜登受。是古禮臣拜君於堂下,雖君有命,仍俟拜畢乃升,未有升而成拜者也。……秦穆公享晉公子重耳,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是古禮君自行君之謙,臣自循臣之節;辭者自辭,拜者自拜,不因其辭而遂不成拜於下也。……故孔子曰:『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今《禮經》臣初拜於堂下,君辭之,遂升而成拜;是孔子所謂拜上矣。齊桓、晉文所不敢出,而此書乃如是,然則其為春秋以降沿襲之禮,而非周公之制明矣!……吳、楚之僭王也,《春秋》書之曰子,慎其名也。……王之下不得復有王,即公之下不得復有公明矣。今《禮經》諸侯之臣有所謂諸公者,此何以稱焉?……蓋自春秋之末,大夫浸以上僭,齊有棠公,鄭伯有之臣稱伯有曰:『公焉在此。』卿大夫僭稱公之始也。其後晉韓、趙、魏氏滅知伯,亦僭稱諸侯,而仍朝事晉君。……而魯三桓作僭稱公,《孟子》所謂費惠公,《史記年表》所謂三桓勝魯如小侯者是也。竊疑宋、衛諸邦亦當類是。……然則此書乃春秋戰國間學者所記,所謂『諸公』,即晉三家,魯三桓之屬;周公時固無此制也。覲禮諸侯朝於天子,天下之大禮也;聘禮諸侯使大夫聘於諸侯,禮之小焉者耳。覲禮之詳,雖百聘禮不為過,而今聘禮之詳反十倍於覲禮,此何故哉?此無他,春秋以降,王室微弱,諸侯莫朝,覲禮久失其傳矣。但學士大夫聞於前哲者大概如此,因而記之。若聘禮,乃當世所通行,是以極其詳備。然則此書之作在春秋以後明甚!……鄭世子忽取於陳,陳子送女,先配而後祖。子曰:『是不謂夫婦,誣其祖矣。』今《昏禮篇》正先配而後祖。然則鄭人昏禮先配後祖,陳人昏禮先祖後配也。果周公所制之禮,頒行天下,不應陳人獨不知,即不知,亦不當反以此為譏也!王穆後崩,太子壽卒,晉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今《喪服篇》為妻期年。叔向博通古今,楚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果周公所制之禮,叔向何容不知?……《記》曰:『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學士喪禮於孔子,士喪禮於是乎書。』是《士喪禮》之文窻於孔子也。以一反三,則他篇亦必非周公之筆。……然今《士喪禮篇》,亦未必即孔子之所書。……猶不敢必為孔子之書,況欲篤信其為周公之書乎?」(《豐鎬考信錄》卷五)案:崔說至辨!《周官》為後世擬作,人多知之,惟一般人尚多信《儀禮》為周公書,辨以為出後世者,以崔說為最精詳,故刪錄其文如上。然周公制禮之事,亦不能斷其必無,《論語·述而篇》云:「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泰伯篇》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書·金鄊篇》載周公祝辭云:「予仁若(而)考(巧),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此皆較早之記載,則周公確為多材多藝之人,其能制禮樂,亦意中事也。崔述云:「凡傳記所稱周公制禮雲者,亦止制其大綱而已」(同上)。其說近矣!徐中舒氏云:「現在我們依據銅器的研究,更得一種消極的論證,就是從沒有發見一件周初大王至武王時的銅器。……假使他們那時文化與殷人沒有什麼差別,為什麼沒有一件銘功的彝器留傳到現在呢?……銅器中既無確可證明為武王以前之物,及成王時遺物的寥寥,我們因此斷定周初文化的幼稚,這也似非過論。」(《殷周文化之蠡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案:據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所列西周器:武王時凡二器,其第二器是否屬武王時,尚未可定(郭氏定此器為武王時器之證據惟「克商」二字,然周公成王時亦有克商之事,未為強證。且本器又有「在成」語,「成」似即成周,則仍為成王時器也)。成王時凡二十七器,確否雖亦未可盡定,然大部固周公東征後所作也。蓋周人文化承自殷人,故至周公東征後,與東土關係大密,周國文化乃亦大興也。此時周人而有制禮作樂之事,亦固其所。
[62] 王國維氏《殷周制度論》云:「周初宗法雖不可考,其見於七十子後學所述者,則《喪服小記》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大傳》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是故有繼別之大宗,有繼高祖之宗,有繼曾祖之宗,有繼祖之宗,有繼禰之宗,是為五宗。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此制為大夫以下設,而不上及天子諸侯。鄭康成於《喪服小記》注曰:別子,『諸侯之庶子,別為後世為始祖者也。謂之別子者,公子不得禰先君也』。又於《大傳》注曰:『公子不得宗君。』是天子諸侯雖本世嫡,於事實當統無數之大宗,然以尊故無宗名。其庶子不得禰先君,又不得宗今君,故自為別子,而其子乃為繼別之大宗。言禮者嫌別子之世近於無宗也,故《大傳》說之曰:『有小宗而無大宗者,有大宗而無小宗者,有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適者。』《注》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為之宗,使之宗之。』此《傳》所謂有大宗而無小宗也。又若無嫡昆弟,則使庶昆弟一人為之宗,而諸庶兄弟事之如小宗,此《傳》所謂有小宗而無大宗也。《大傳》此說頗與《小記》及其自說違異:蓋宗必有所繼,我之所以宗之者,以其繼別,若繼高祖以下故也。吾之嫡昆弟、庶昆弟皆不得繼先君,又何所據以為眾兄弟之至宗乎?或云:立此宗子者,所以合族也。若然,則所合者一公之子耳,至此公之子與先公之子若孫間,仍無合之之道。是大夫士以下皆有族,而天子諸侯之子,於其族曾祖父母,從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以下,服之所及者,乃無綴屬之法:是非先王教人親親之意也。故由尊之統言,則天子諸侯絕宗,王子公子無宗可也。由親之統言,則天子諸侯之子身為別子,而其後世為大宗者,無不奉天子諸侯以為最大之大宗,特以尊卑既殊,不敢加以宗名,而其實則仍在也。故《大傳》曰:『君有合族之道。』……惟在天子諸侯,則宗統與君統合,故不必以宗名;大夫士以下皆以賢才進,不必身是嫡子(書業案:此說不盡然),故宗法乃成一獨立之統系。……是故大夫以下,君統之外,復戴宗統,此由嫡庶之制自然而生者也。」(《觀堂集林》卷十)案:天子諸侯實亦有「宗」名,詳第二章。《禮記》出於後世儒家所述,亦未必盡可據也!
[63] 《禮記大傳》:「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鄭註:「遷猶變易也。繼別子,別子之世適也。繼高祖者,亦小宗也。……以高祖與禰皆有繼者,則曾祖亦有也。則小宗四,與大宗凡五。」「蓋別子之世適,謂之大宗,百世不遷。世適而外,是為小宗:其子繼之,時曰繼禰小宗;其孫繼之,時曰繼祖小宗;其曾孫繼之,時曰繼曾祖小宗;其玄孫繼之,時曰繼高祖小宗。繼禰者,親弟宗之;繼祖者,從父昆弟宗之;繼曾祖者,從祖昆弟宗之;繼高祖者,從曾祖昆弟宗之;更一世絕服,則不復來事,而自事其五服內繼高祖已下者,所謂五世則遷也。然則一人之身,當宗與我同高、曾、祖、父四代之正適,及大宗之宗子,故曰『小宗四,與大宗凡五』也。」(呂誠之先生《先秦史》)
[64] 《殷周制度論》:「殷以前無嫡庶之制。……特如商之繼統法,以弟及為主,而以子繼輔之,無弟然後傳子。自成湯至於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繼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繼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為弟之子。惟沃甲崩,祖辛之子祖丁立;祖丁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南庚崩,祖丁之子陽甲立;此三事獨與商人繼統法不合。此蓋《史記·殷本紀》所謂中丁以後,九世之亂,其間當有爭立之事而不可考矣。故商人祀其先王兄弟同禮,即先王兄弟之未立者,其禮亦同;是未嘗有嫡庶之別也。此不獨王朝之制,諸侯以下亦然。近保定南鄉出句兵三,皆有銘,其一曰:『大祖日己,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己。』其二曰:『祖日乙,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其三曰:『大兄日乙,兄日戊,兄日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此當是殷時北方侯國勒祖父兄之名於兵器以紀功者,而三世兄弟之名先後駢列,無上下貴賤之別。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繼武王而攝政稱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舍弟傳子之法實自周始。當武王之崩,天下未定,國賴長君,周公既相武王,克殷勝紂,勳勞最高,以德以長,以歷代之制,則繼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乃立成王而己攝之,後又反政焉。攝政者,所以濟變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後,子繼之法遂為百王不易之制矣。」「由傳子之制而嫡庶之制生焉。……此制實自周公定之,是周人改制之最大者,可由殷制比較得之。有周一代禮制,大抵由是出也。」「商人無嫡庶之制,故不能有宗法。藉曰有之,不過合一族之人,奉其族之貴且賢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小宗也。周人嫡庶之制本為天子諸侯繼統法而設,復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則不為君統而為宗統,於是宗法生焉。」
[65] 《殷周制度論》:「又與嫡庶之制相輔者,分封子弟之制是也。商人兄弟相及,凡一帝之子無嫡庶長幼,皆為未來之儲貳,故自開國之初,已無封建之事,矧在後世。惟商末之微子、箕子,先儒以微、箕為二國名,然比干亦王子而無封,則微、箕之為國名亦未可遽定也。是以殷之亡僅有一微子以存商祀,而中原除宋以外更無一子姓之國。以商人兄弟相及之制推之,其效固應如是也。周人即立嫡長,則天位素定,其餘嫡子庶子,皆視其貴賤賢否,疇以國邑,開國之初建兄弟之國十五,姬姓之國四十,大抵在邦畿之外。後王之子弟,亦皆使食畿內之邑。故殷之諸侯皆異姓,而周則同姓異姓各半,此與政治文物之施行甚有關係,而天子諸侯君臣之分亦由是而確定者也。」案:周人之封建制實由宗法制脫化而出,宗法者其名分,而封建者其事實,乃一事之兩面耳。王氏之論猶嫌未晰。
[66] 呂誠之先生云:「《喪服傳》曰:『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孟子曰:『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滕文公》上)一有宗法,一無宗法,顯然可見。」(《先秦史》)
[67] 《左傳》桓公二年:「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杜註:「庶人無復尊卑,以親疏為分別也。」所謂「庶人工商各有分親」,雖或亦為一種宗族制度,然不可詳考矣。
[68] 《詩 ·小雅 ·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69] 《左傳》閔公元年:「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國語·周語》載富辰曰:「狄無列於王室。」韋註:「列,位次也。」《史記·楚世家》:「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可見夷狄不受周人宗法與封建系統之支配。
[70] 《左傳》昭公十四年:「南蒯之將叛也,盟費人。司徒老祁、慮癸偽廢疾,使請於南蒯曰:『臣願受盟而疾興,若以君靈不死,請待間而盟。』」杜注謂司徒老祁、慮癸二人為南蒯家臣。案南蒯已為季氏家臣,今復有家臣,是大家臣之下尚有家臣也。
[71] 大夫以上無為家臣者,庶民階級亦難得為貴族之家臣。為卿大夫之家臣者,多屬士階層中人,如孔子之門弟子仲弓、季路、冉有等皆嘗為季氏家臣,諸人皆士也。
[72] 參看第二章及考證。《孟子 ·萬章篇》:「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
[73] 《孟子 ·萬章篇》:「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74] 《國語 ·晉語》:「工商食官。」韋註:「工,百工;商,官賈也。」案:此所謂「工商」即庶人在官者之一種,其地位自當較高於普通農民。《左傳》定公八年:「衛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公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為質。』……將行,王孫賈曰:『苟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皆行而後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據此,工商之地位僅次於國君及大夫之子。此雖春秋末年之情形,然工商地位本來較高,亦可想見也。
[75] 參看第二章及考證。
[76] 參看第二章及考證。
[77] 《史記 ·周本紀》云:「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據此,是周公還政在營雒邑之前也。然《魯周公世家》則云:「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豐,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營成周雒邑,卜居焉,曰:『吉。』遂國之。成王長能聽政,於是周公乃還政於成王。」據此,是周公還政又在營雒邑之後也。《史記》前後兩說矛盾。案之其他古傳記,亦異說紛紜,莫衷一是。今考之《尚書·洛誥》云:「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子明辟。』」漢儒以此為周公復政成王之據,宋儒非之,以為:「復如逆復之復,復命於王也。」(蔡沈《書集傳》)然《洛誥》下文又云:「厥若彝及撫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使)向即有僚,明作有功,?大成裕,汝永有辭。」此周公告戒成王親政當如己也。又云:「汝惟沖子,惟終。」「乃惟孺子,頒朕不暇,……篤敘乃正父,罔不若予,不敢廢乃命,汝往敬哉!茲予其明農哉。」此周公訓誡成王親政後當永終天祿也。「茲予其明農哉」一語,更似周公退休之辭矣。又云:「予小子其退,即辟於周,命公後。」則成王仍以東都事委周公而自西還即位於宗周也。《洛誥》既有明文,則吾人可斷言周公還政成王在既定東都之後矣。《逸周書·作雒篇》亦云:「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其說與《洛誥》合。
[78]《洛誥》:「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尚書大傳》、《禮記 ·明堂位》等書皆云:「七年致政於成王。」宋以前儒者多謂此《洛誥》末句為周公攝政踐阼之年數。蔡沈《書集傳》則云:「吳氏曰:周公自留洛之後,凡七年而薨也。成王之留公也,言『誕保文武受命』,公之復成王也,亦言『承保乃文祖受命民,越乃光烈考武王』,故史臣於其終,計其年曰:『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蓋始終公之辭雲。」案:此實為古代紀年之法:《卣銘》云:「佳明保殷成周年。」《中銘》云:「佳王令南宮伐反虎方之年。」《旅鼎銘》云:「佳公大保來伐反屍(夷)年,在十又一月庚申。」《臣辰銘》云:「佳王大龠於宗周,京年,在五月既望辛酉。」所謂「佳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猶言「惟明保殷周年」也。又考甲骨卜辭紀年之法先日次月後年,如:「癸未王卜貞:肜日,自上甲至於多後,衣,亡自。在四月,佳王二祀。」「癸丑卜,易貞,王旬亡畎。在六月。甲寅上甲。王廿祀。」「癸未卜,在上貞:王甸亡。在□月,王廿司(祀)。」「□翌日,自上甲至多後,□自 畎 。在九月,佳王五祀。」案《洛誥》篇末云:「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其後。王賓殺?咸格,王入太室衳。王命周公後,作冊逸誥。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此與卜辭紀年月日之例何等相似,足見《洛誥》篇末一語實為紀年而非指周公在洛之年也,據此考證,則周公受命先後凡七年,可無疑問矣!
[79] 《書 ·顧命》:「(成)王曰:『……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殷集大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訓,無敢昏逾。』」《詩 ·周頌 ·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緝熙,單(盡)厥心,肆其靖之。」足徵成王為一守成之令主。
[80] 《詩 ·周頌 ·執競》:「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國語 ·周語》:「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足徵康王亦為守成之令主。
[81] 《史記 ·周本紀》:「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太平御覽》八十四引《竹書紀年》文同)
[82] 《史記 ·周本紀》:「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案:古本《竹書紀年》云:「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涉漢,遇大兕。」「十九年,……喪六師於漢。」(《初學記》七引)「昭王末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覽》八百七十四引)是昭王之「南巡狩」為伐楚也。其「不返」則因「喪六師於漢」也。《呂氏春秋 ·音初篇》云:「周昭王親將征荊,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反,涉漢,梁敗,王及蔡公 ?(隕)於漢中。辛餘靡振(救)王,北濟,又反振蔡公。」則昭王確因征楚而遇難也。《史記正義》引《帝王世紀》云:「昭王德衰,南征濟於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於水中而崩。其右卒游(辛餘)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諱之。」其說亦與《呂子》相應,但略加增飾耳。
[83] 見《左傳》僖公四年。
[84]郭沫若氏《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云:「此鍾(宗周寶鍾)余以為乃昭王所作,銘中之『乃遣間來逆邵王』即昭王,『邵』乃生號非死諡。又其『其萬年保四或』之『』亦即昭王名『瑕』之本字,字當從害聲,與瑕同紐。惟此有異說:孫詒讓有《紹我周王見休義》(《籀稿述林》三),解《孟子·滕文公》下篇所出此語(鄭玄《禹貢注》引此語以為《胤征》文,「紹」作「昭」),以『紹』為《爾雅·釋詁》『詔相亮左右,相導也』之『詔』,其說至確!文末徵及本銘云:『近時所出《宗周鐘銘》記王伐服子事云:乃遣間來逆邵王,南屍(夷通)東屍具見廿有六邦,彼正是征伐有功,蕃國來歸之事,邵王與紹我周王之紹聲義亦正同。」近時唐蘭亦主此說,並云:「周初無鍾,本銘字體亦不甚古,疑是厲王時器,厲王名胡,胡音亦近轉。」(據來簡)今案:孫、唐二氏說均有至理,而尤以唐說為進步:蓋孫解在諡法舊說未破以前,唐說在諡法舊說既破以後,更有確可成為問題之三證也。惟本銘乃有韻律之文,如「邵」字解為動詞,則「來逆邵」三動詞相疊,此下單系一「王」字,音節欠諧,「邵」下必當安一字,如「乃」如「周」之類,方能和協。以文字言,字體雖不及《盂鼎》等之雄厚,然較之恭懿時器文之散漫,已有雲泥之感。而如南字作,百字作,除畫有粗細而外,與《大盂鼎》文全同。又如首語「王肇?眚文、武,堇瞗疆土」,與《大盂鼎》「我其先王,受民受瞗土」,辭例亦無二致。再以器制言,周鍾乃由殷鐸演化而成,殷鐸有柄,執而鳴之,周鍾則倒懸,然備斡旋之甬,實鐸柄之孑遺也。本器乃有甬,枚長,銑侈,於上剜。文在甬斡上為饕餮,在篆上為兩首之譑與武英殿《史簋》之腹紋作饕餮,緣帶及足帶之作兩首譑形者相同;凡此均不失為古鐘之典型。周初雖未見有鍾,然周鍾必有其原時,以此當之或不無突兀之感,恐前此者尚有之,尚待發掘耳。
[85] 《國語 ·周語》:「穆王將征犬戎,……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後漢書 ·西羌傳》云:「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於太原。」其說當出古本《竹書紀年》。
[86]《史記·秦本紀》:「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驊騮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趙世家》:「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
[87]韓非子·五蠹篇》:「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淮南子·人間篇》說略同,「荊文王」作「楚莊王」。《後漢書·東夷傳》則作:「徐夷僭號,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穆王后得驥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於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
[88] 《史記正義》引譙周云:「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崔述云:「前乎穆王者,有魯公之《費誓》,曰: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後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驚徐方,徐方來庭。則是徐本戎也,與淮夷相倚為邊患,叛服無常,其來久矣。非能行仁義以服諸侯,亦非因穆王遠遊而始為亂也。且楚文王立於周莊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餘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與之共伐徐乎?」錢賓四先生云:「謂荊文王伐徐者,韓非也;謂楚莊者,淮南也;謂周繆王者,《史記 ·秦本紀》也;混《韓子》、《史記》為一談者,《後漢書 ·東夷傳》也。繆王之事不載於《周紀》,而見諸《秦本紀》,此自秦人稱其祖造父,欲神其技,大其功,因附會於偃王之事。《趙世家》又載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此本以著異聞,非以為信史,故滅之於《周紀》,而存之於兩《家》,史公之意,至慎至顯也!至楚文王時,考之《春秋傳》及《楚世家》,均無徐偃王事,此韓說之妄,然稱徐偃王以仁義滅國:則三說皆同。余疑徐偃王即宋王偃,其見滅時惟淮南楚莊王之說得之。宋稱徐者,戰國時宋都蓋遷彭城。《韓世家》:『文侯二年伐宋,到彭城,執宋君。』年表亦載此語。其時宋當休公世,蓋已遷彭城而史闕不載。……故宋亦稱徐,即指新都彭城而言,如韓稱鄭,魏稱梁是也(彭城晉立徐州,至今猶稱。淮夷、徐戎素屬商,故商、宋亦得徐稱也)。……《韓非 ·五蠹》稱徐偃王處漢東,疑淮東字訛,淮東即淮北也。《後漢 ·東夷傳》稱偃王處潢池東,《水經·濟水篇》有黃水、黃溝,其東為沛,秦之泗水郡,劉備徐州治此。又南為彭城,東為武原徐山,此即偃王之國矣。雲其地方五百里者,《宋策》墨子說楚,亦言宋方五百里也。偃王者,疑乃『王偃』之倒,考諡法無『偃』。《秦本紀集解》引《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駰謂號偃由此。』此語無稽,而可以證『偃』之非諡。《志疑》云:『偃身死國亡,未必有諡。然《國策》、《墨子》、《呂覽》、《新序》諸書俱以偃諡康王,而《荀子·王霸篇》稱為宋獻。楊絫注曰:國滅之後,其臣子各私為諡,故不同。』則是王偃諡康諡獻,本非通行於當時,故野人小民遂乃倒王之名以為稱。《莊子·列禦寇》:『曹商為宋王使秦。』《釋文》:『司馬云:偃王也。』則王偃後人固亦稱之『偃王』矣。謂其見滅惟《淮南》楚莊王之時得之者,楚兩莊王,一在春秋時,一在戰國時,頃襄王又稱莊王,《六國表》宋滅當楚頃襄十二年,故《淮南》以為莊王也。宋亡於齊,其後楚得其淮北徐地。當時盛毀之者擬之桀紂,蓋出諸列國之君卿,而宋之小民,則日道仁義不能忘。凡今先秦書記宋偃之不道者,皆本列國史記,而宋以國亡無史,其仁義之設施,已不足自傳於後世。惟野民小人之所稱譽,謂徐偃王行仁義而亡國者,其流傳失真,乃誤以為春秋之徐,或乃以謂在楚文王時,或乃以為當周繆王之世,傳者弗深考,乃不知其即宋王偃矣。古事流傳,其漫迤流衍如此者多,不足怪也。」(《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卷三)案:錢說近是!《孟子·滕文公篇》云:「萬章問曰:『宋,小國也,今將行王政,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朱熹《集注》:「宋王偃嘗滅滕伐薛,敗齊、楚、魏之兵,欲霸天下,疑即此時也。」則王偃實有「行王政」之事,所謂「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確有為宋王偃事傳訛之可能也。
[89] 見《左傳》昭公四年。
[90] 《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沒於祗宮。」
[91] 見《國語 ·齊語》及《管子 ·小匡篇》。
[92] 見《周本紀》。
[93] 《史記 ·周本紀》:「懿王之時,王室遂衰。」《漢書 ·匈奴傳》:「懿王時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國,中國被其苦。」
[94] []《史記集解》:「宋忠曰:懿王自鎬徙都犬丘一,曰廢丘,今槐里是也。」《漢書·地理志》:「左扶風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
[95] []《史記·秦本紀》:「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於禥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贑,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柏(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
[96]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於夷王,王愆於厥身,諸侯莫不並走其望,以祈王身。」杜註:「愆,惡疾也。」《史記正義》引《竹書紀年》:「(夷王)三年。致諸侯,翦齊哀公昴。」《太平御覽》八十四引《紀年》作:「王致諸侯,烹齊哀公於鼎。」又《後漢書 ·西羌傳》云:「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獲馬千匹。」《注》:「見《竹書紀年》。」是夷王時周勢雖較衰,仍能威服諸侯及征伐戎狄也。
[97]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於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於彘。」《國語 ·周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今王學專利,其可乎?……』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於彘。」「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於彘。」《史記 ·周本紀》:「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
[98] 《史記 ·周本紀》:「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正義》引韋昭云:「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修政事,號曰『共和』也。」
[99] 《史記索隱》引《汲冢紀年》:「共伯和干王位。」釋之云:「共,國;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攝王政,故云干王位也。」《正義》引《魯連子》:「衛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於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號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復歸國於衛也。」《呂氏春秋 ·慎人篇》:「古之得道者,窮亦樂,達亦樂,所樂非窮達也。道得於此,則窮達一也;為寒暑風雨之序矣。故許由虞乎潁陽,而共伯得乎共首。」《開春論》:「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以來為稽矣。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莊子 ·讓王篇》:「故許由娛於潁陽,而共伯得乎共首。」《太平御覽》八百九十七引《史記》:「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其年周厲王死,宣王立。」
[100]第一說不見於較古之書,疑出史公想像。梁玉繩云:「周、召本王朝卿士,儻果攝天子之事,不可言釋位;別立名稱若後世之年號,古亦無此法;故顏師古以史公之說為無據也。」(《史記志疑》卷三)第二說疑竇亦甚多。崔述云:「人君在外,大臣代之出政,常也。襄公之執,子魚攝宋;昭公之奔,季孫攝魯。厲王既出,周、召共攝周政事,固當然不足異也。若以諸侯而行天子之事,則天下之大變也。《傳》曰:『干王之位,禍孰大焉!』又曰:『周德雖衰,天命未改。』共伯果賢諸侯,詎應如是?春秋至閔、僖以後,天下之不知有王久矣,然齊桓、晉文猶藉天子之命以服諸侯,不敢公然攝天子事也。況西周之世烏得有此事?且夫召穆公,周之賢相也。能諫厲王之虐,能佐宣王以興,夫豈不能代理天下事,而諸侯必別宗一共伯和乎?齊桓、晉文之霸,傳記之紀述稱論者,指不勝屈,況攝天子之事,尤為震動天下,而經傳反泯然無一語稱之,亦無是理也。」(《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史記正義》云:「共伯(指衛共伯)不得立,而和立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年歲又不相當;《年表》亦同;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蓋張守節疑共伯和即衛武公,其故以《衛世家》云:「矨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矨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矨侯羨自殺。衛人因葬之矨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衛武公之兄曰「共伯」,而武公名「和」,適合「共伯和」之稱,故張氏以為「共伯和」即指衛武公。然難解者為年代問題:衛武公之立,據《史記》在宣王時,厲王時和尚為衛庶子,安得有「干王位」之事?惟考《毛詩序》云:「《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則武公之立或當厲王之世,可以有攝行王政之事矣。崔述亦云:「《大雅》篇次無顛倒者,而《抑》在《桑柔》、《雲漢》之前,故《序》以為厲王時詩。若武公於厲王時已為諸侯,則非立於宣王之世;而犬戎之亂,不當武公世矣;恐《史記》有誤也!觀《史記》於齊威、宣二王,皆移前數十年,則此年世寧可深信。」(同上卷八)考《毛詩序》又云:「《柏舟》共姜自誓也。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故作是詩以絕之。」《柏舟》雖未必為共姜之詩,然衛世子共伯蚤死之說,理或可信。胡承珙云:「若雲(武公)立於宣王十五年,則武公即位年已四十,共伯更長於武公,共姜應老,父母何為欲嫁之?則史遷所謂僖公之卒,武公之立,其年皆不足據。蓋共伯早喪在僖侯卒之前,而武公以英年嗣位,當厲王之世,恐忠言不足信,故托為父兄師傅訓己之辭。……此雖與《箋》有異同,然於經義似較協也。」(《毛詩後箋》)又衛共伯之「共」實亦國名而非諡,春秋時鄭有共叔段,「共叔」猶「共伯」也。古共國在今河南輝縣,衛初都朝歌,在今淇縣,蓋鄰邑耳。故太叔奔共,其子公孫滑遂奔衛也。衛君之稱「共伯」,猶晉君之稱「鄂侯」,周王之稱「汾王」,以所處之地名。衛本諸侯之長,稱伯,《毛詩序》云:「《旄丘》,責衛伯也。」周公封康叔於衛,本為牧伯,故《康誥》稱「孟侯」,亦猶言諸侯之長耳。《史記·衛世家》自頃侯以前六世皆稱「伯」,惟云:「頃侯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則以「伯」為伯爵之「伯」,似誤!《魯連子》明雲「共伯復歸國於衛」,可見「共伯」即「衛伯」也。衛武公本西周末期之顯諸侯,又為東方諸侯之伯,而較齊、魯諸國為近於王室,入為王官與問王政,本極可能之事也。謂為「干位」,或傳聞之過耳。共伯和為賢君,衛武公亦為賢君,其國與爵與名又相同,似非偶然之事。惟確證尚少,姑備一說,不敢以入正文也。(又《師銘》有白〔伯〕騄父,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以為即共伯和,其說無甚確據。)
[101] 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02] 《國語 ·周語》:「彘之亂,宣王在邵公之宮,國人圍之。邵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是以及此難,今殺王子,王其以我為懟而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長而立之。」《史記 ·周本紀》:「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
[103] 《史記 ·楚世家》:「熊渠生子三人。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於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104] 《國語 ·周語》:「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王不聽。」《史記集解》:「瓚曰:『籍,蹈籍也。』按宣王不修親耕之禮也。」
[105] 《墨子 ·明鬼下》:「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
[106] 《國語 ·周語》:「魯武公以括(長子)與戲(少子)見王,王立戲。樊仲山父諫曰:『不可立也……』王卒立之。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戲)而立伯御(括子)。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
[107] []《周語》:「太子晉諫曰:……『自我先王厲、宣、幽、平而貪天禍,至於今未弭。』」
[108] []《毛詩序》:「《採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將率,遣戎役,以守衛中國,故歌《採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禞杜》以勤歸也。」是以《採薇》、《出車》等為文王時詩也。《史記》以《出車》、《六月》為周襄王時作。《漢書》以《採薇》為刺懿王詩,《出車》、《六月》為美宣王詩。《毛詩序》:「《六月》,宣王北伐也。」「《采芑》,宣王南征也。」「《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常武》,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崔述云:「經傳記文王之臣多矣,未有稱南仲者;而《常武》宣王之時詩有南仲。太王時有獯鬻,文王時有昆夷,未有稱狁者;而《六月》、《采芑》宣王時詩,稱狁。然則此(《出車》)當為宣王時詩,非文王時詩矣。不特此也,《六月》稱『侵鎬及方』,此詩稱『往城於方』,其地同。《六月》稱『六月棲棲,戎車既飭』,此詩稱『昔我往矣,黍稷方華』,其時又同。然則此二詩乃一時之事,其文正相表里。蓋因鎬、方皆為狁所侵,故分道以伐之。吉甫經略鎬,而南仲經略方耳。故《漢書》以《出車》、《六月》同為宣王時詩,《古今人表》,宣王時有南仲,而文王時無之。而馬融上書亦稱狁侵鎬及方,宣王立中興之功,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然則是齊、魯、韓三家皆以此為宣王詩矣。」(《豐鎬考信錄》卷七)案:《採薇》、《出車》、《六月》、《采芑》、《江漢》、《常武》諸篇,事皆相應,其為一時之詩,可以無疑。惟徑以為宣王時作,尚有可疑耳。余別有辨。
[109] 《史記 ·秦本紀》:「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110] 《國語 ·周語》:「(宣王)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案:《後漢書 ·西羌傳》引《竹書紀年》:「王征申戎,破之。」申國姜姓,申戎殆即姜氏之戎,是姜戎亦嘗為周人所勝也。
[111] 均見《後漢書 ·西羌傳》引《竹書紀年》。
[112] 見《國語 ·周語》。韋註:「喪,亡也,敗於姜戎氏時所亡也。南國,江、漢之間也。」吳曾祺《補正》:「案:汪曰:此喪南國之師事闕。……姜戎即西戎也,與江、漢無涉。」
[113]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史記 ·周本紀》:「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二書所述,已有夸語,蓋「諸侯復宗周」一語,即所謂「宣王中興」之實也。
[114] 《詩 ·小雅 ·雨無正》:「邦君諸侯,莫肯朝夕。」《毛詩序》:「《雨無正》,大夫刺幽王也。」案:此詩有云:「竁天疾威,弗慮弗圖。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無罪,淪胥以鋪。周宗既滅,靡所止戾。……戎成不退,飢成不遂。……謂爾遷於王都,曰予未有室家。」似東遷時詩。然「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其來有漸,必非一朝一夕故,蓋幽王時已有此情形矣。
[115] 見《大雅 ·召竁》。《毛詩序》:「《召竁》,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116] []《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史記·秦本紀》:「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余復歸世父。」崔述云:「按犬丘之圍即,《傳》所稱『戎狄畔之』者。」(《豐鎬考信錄》卷七)
[117] []見《小雅·十月之交》。《毛詩序》:「《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118] 見《大雅 ·召竁》。
[119] 見《大雅 ·瞻 ?》。《毛詩序》:「《瞻 ?》,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120] 《國語 ·鄭語》:「今王(幽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虢石父,讒諂巧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史記 ·周本紀》:「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腴好利,王用之。」
[121] 見《小雅 ·十月之交》。
[122] 見《大雅 ·瞻 ?》。
[123] 見《小雅 ·正月》。
[124] 見《國語》、《史記》等書。
[125] 崔述云:「申在周之東南千數百里,西戎在周西北,相距遼遠,申侯何緣越周而附於戎,……申與戎相距數千里,而中隔之以周,申安能啟戎?戎之力果能滅周,亦何藉於申之召乎?申之南,荊也;當宣王時,荊已強盛為患,故封申伯於申,以塞其沖。周衰,申益微弱,觀《揚水》之篇,申且仰王師以戍之。當幽王時,申畏荊,自保之不暇,何暇反謀王室?且申何不近附於荊以抗周,而乃遠附於戎也?……宜臼之於王,父子也;申侯之於王,君臣也。王逐宜臼,聽之而已,申侯亦不應必欲助其甥,以傾覆王室也!……晉文侯、衛武公,當日之賢侯也,而鄭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弒王而滅周,其罪通於天矣。此數賢侯者當聲大義討之。即不然,亦不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無君之申,而共立無父之宜臼哉?西周之亡,《詩》、《書》無言及者,於經無可徵矣。然《春秋傳》往往及東遷時事,而不言此。自《周語》述西周事眾矣,而亦未有此。此君臣父子之大變,動心駭目,不應皆無一言紀之,而反旁見於晉、鄭之《語》,史蘇、史伯追述逆料之言?且所載二人之言,荒謬亦多矣。……吾聞以一隅反三隅者,未聞三隅不足以反一隅者。此言之非實亦明矣。若之何《史記》遂據追述逆料之語,而記之為實事也?」(《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崔說甚為明辨,惟首段所言略有誤會:申有西東之別,《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云:「平王奔西申。」蓋申國本支之在西者。《後漢書·西羌傳》雲「王征申戎」,當即此西申。其邑謝之申,則申人之東遷者,固無與於亡周之事也。西申之國似近驪山,《史記·秦本紀》云:「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驪山之女,為戎胥軒妻。』」可證。《鄭語》云:「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繒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徵以《周本紀》「遂殺幽王驪山下」之語,則似幽王伐申戎於驪山下,繒與犬戎遂因而斃之也。
[126] 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27] 昭公二十六年《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伯盤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餘臣於攜,周二王並立。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侯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攜王』。」案:《國語 ·晉語》云:「褒姒……與虢石甫比。」虢公翰似即虢石甫,二文相核,知褒姒與攜王及虢石甫蓋一黨也。又攜王之「攜」疑非地名,《逸周書 ·諡法篇》云:「息政外交曰『攜』。」謂之「外交」,則攜王豈非叔帶之流;攜王之立,殆亦託庇於戎人乎?
[128] 語見《論語 ·八佾篇》。
[129] 《詩 ·小雅 ·大東》:「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鄭箋:「職,主也。東人勞苦而不見謂勤,京師人衣服鮮潔而逸預,言王政偏甚也。」《毛詩序》:「《大東》,刺亂也;東國困於役而傷於財,譚大夫作是詩以告病焉。」是可見周人榨取東方人之甚。《十月之交》:「四方有羨,我獨居憂。」鄭箋:「四方之人盡有饒余,我獨居此而憂。」此時周室蓋尚富裕也。
[130] 《孟子 ·滕文公》:「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崔述云:「案:伐紂為武王時事,伐奄為成王時事,經傳皆有明文,而此數語未有確據,無由決其時世。竊意滅國至五十之多,必非一時之事。疑此數語皆兼武、成兩世言之。」
[131] 語見《大雅·江漢》。
[132] 見《左傳》昭公四年。
[133] 參看第四章及考證。
[134] 同上。
[135] 參看蒙文通先生《中國古代民族移徙考》,《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