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傳 · 文公(元年~十八年)
【題解】
魯文公(?—公元前609年在世,公元前626年—前609年在位),姬姓,名興,諡文,魯國第十九代國君,魯僖公之子,生母為魯僖公夫人聲姜,在魯僖公去世後即位為國君。魯文公在位期間,晉國仍是春秋的霸主,魯國對外附晉抗齊,於文公二年、三年、十三年三次至晉朝見晉君,以兵擊敗狄人於鹹,擒殺其首領長狄喬如。在魯國內部,公室逐漸走向衰退,此時執政大夫為公子遂,魯國從此出現大夫專政的局面,政治權力進一步下移,開始進入了「政在大夫」的時期。
元年
【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傳】繼正即位[1],正也。
【注釋】
[1]繼正即位:繼承正常死亡的國君的君位。從隱公自此五位魯君均是繼故,文公始繼正。
【譯文】
【經】文公元年,春天,周王的正月,文公登上君位。
【傳】繼承正常死亡的國君的君位,合於正道。
【經】二月,癸亥[2],日有食之。
【注釋】
[2]癸亥:此處指當年二月的最末一天。
【譯文】
【經】二月,癸亥(月末)日,發生日食。
【經】天王使叔服來會葬[3]。
【傳】葬曰會,其志,重天子之禮也。
【注釋】
[3]叔服:人名,據《左傳》,是周王的內史。
【譯文】
【經】周天子派叔服作為使者來參加魯僖公葬禮。
【傳】用「會」來稱參加葬禮,經文這樣記載,是重視天子的禮節。
【經】夏,四月,丁巳[4],葬我君僖公。
【傳】薨稱公,舉上也。葬我君,接上下也。僖公葬而後舉諡,諡所以成德也,於卒事乎加之矣。
【注釋】
[4]丁巳:當為該年四月的二十六日。
【譯文】
【經】夏天,四月,丁巳(二十六)日,安葬我們的國君魯僖公。
【傳】去世了稱「公」,是列舉最高等爵位。說「葬我君」,是連接舉國上下。僖公下葬了才稱諡號,確定諡號是為了成全他的功業德行,在喪事後加封於他。
【經】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5]。
【傳】禮:有受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
【注釋】
[5]毛伯:周王朝的卿,名衛,毛是其采邑,常奉王命出使諸侯。錫:賜,賜給。按周禮,諸侯新君即位,須朝見周天子,天子賜給衣冠,稱「受命」。此時新君即位卻不朝見天子,周天子也只好派人將冊命送去,即稱「錫命」。
【譯文】
【經】周天子派毛伯作為使者來賜給魯文公冊命。
【傳】按照禮制:只有諸侯「受命」,沒有天子「錫命」,錫命不合正道。
【經】晉侯伐衛[6]。
【注釋】
[6]伐衛:據《左傳》,晉文公晚年,衛國不朝,且伐鄭,晉襄公此時遂伐衛。
【譯文】
【經】晉襄公討伐衛國。
【經】叔孫得臣如京師[7]。
【注釋】
[7]叔孫得臣:魯大夫,是魯桓公之子公子叔牙的孫子。如京師:到京師去。據《左傳》,是去答謝周王賜命。
【譯文】
【經】叔孫得臣到京師去。
【經】衛人伐晉[8]。
【注釋】
[8]伐晉:是對晉伐衛的報復。
【譯文】
【經】衛國人討伐晉國。
【經】秋,公孫敖會晉侯於戚[9]。
【注釋】
[9]公孫敖:魯國大夫,是魯桓公之子公子慶父的兒子。戚:衛邑,在今河南濮陽市區內。
【譯文】
【經】秋天,魯大夫公孫敖在戚地會見晉襄公姬歡。
【經】冬,十月,丁未[10],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髡[11]。
【傳】日髡之卒,所以謹商臣之弒也。夷狄不言正不正。
【注釋】
[10]丁未:當為該年十月的十八日。
[11]髡(kūn):楚成王名。據《左傳》,楚成王羋(mǐ)髡早年不聽大臣勸諫而立商臣為太子,如今想改立王子羋職為太子,商臣得知消息之後,聽從自己老師潘崇的計謀,殺死了父親楚成王。
【譯文】
【經】冬天,十月,丁未(十八)日,楚國的太子羋商臣殺死了他的父親國君羋髡。
【傳】記載羋髡去世的日期,是慎重地對待羋商臣殺害國君的行為。對於夷狄之國不說合不合正道。
【經】公孫敖如齊。
【譯文】
【經】魯國公孫姬敖到齊國去。
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甲子[12],晉侯及秦師戰於彭衙[13]。秦師敗績[14]。
【注釋】
[12]甲子:當為該年二月的初七日。
[13]彭衙:秦邑,即今陝西渭南白水東北四十里之彭衙堡。
[14]秦師敗績:據《左傳》,彭衙之戰本是秦為報三年前殽之戰失利之仇,不料此次又敗。
【譯文】
【經】文公二年,春天,周王的二月,甲子(初七)日,晉襄公和秦軍在彭衙作戰。秦軍打了敗仗。
【經】丁丑[15],作僖公主[16]。
【傳】作,為也。為僖公主也。立主,喪主於虞[17],吉主於練[18]。作僖公主,譏其後也。作主、壞廟有時日[19],於練焉壞廟。壞廟之道,易檐可也,改塗可也。
【注釋】
[15]丁丑:當為該年二月的二十日。
[16]主:為死者立的牌位。
[17]喪主:指虞祭時用的牌位,據《春秋穀梁傳註疏》,用桑木製成。虞:虞祭,祭祀名,安葬了靈柩之後回來再舉行的祭祀名。
[18]吉主:指練祭時用的牌位,據《春秋穀梁傳註疏》,用栗木製成。練:本義是指提純絲帛使它們成為潔白柔軟的熟絲,這裡是祭祀名,指父母去世第十一個月祭於家廟,可穿練過的布帛,故以為名。
[19]壞廟:古代宗廟制度之一,親過高祖者,撤除神主,移於太廟之中,稱為毀廟,又稱壞廟。
【譯文】
【經】丁丑(二月二十)日,製作魯僖公的牌位。
【傳】作,是製作的意思。製作僖公的牌位。設立牌位,在虞祭時用喪主,在練祭時用吉主。經文說「作僖公主」,是諷刺立得晚了。立牌位、毀祖廟是要按照規定的時間來的,在練祭的時候毀祖廟。毀祖廟的辦法,可以更換屋檐,也可以改換粉飾。
【經】三月,乙巳[20],及晉處父盟[21]。
【傳】不言公,處父伉也[22],為公諱也。何以知其與公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晉?所恥也。出不書,反不致也。
【注釋】
[20]乙巳:當為該年三月的十九日。
[21]處父:晉國大夫陽處父。據《左傳》是:「晉人以公不朝來討,公如晉。」晉國派陽處父與魯文公盟會,以此來羞辱魯文公。
[22]伉:匹敵,對等。意思是說晉國派來的是大夫,不言「公及晉處父盟」是為了不讓大夫與魯文公對等,也是為魯文公避諱恥辱的事情。
【譯文】
【經】三月,乙巳(十九)日,和晉國的處父盟會。
【傳】不說「公」,因為是與處父對等,替魯文公避諱。為什麼知道處父是與魯文公盟會呢?因為經文記載了日期。為什麼不說魯文公去了晉國呢?因為為此感到恥辱。出國不記載,回國也不記載其告祭祖廟。
【經】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士谷[23],盟於垂斂[24]。
【傳】內大夫可以會外諸侯。
【注釋】
[23]鄭伯:指新即位的鄭穆公姬蘭,鄭文公庶子,母燕姞,公元前627年—前606年在位。士谷:晉卿,士蔿子,先為大司空,後為中軍將。
[24]垂斂:鄭地,在今河南滎陽東北。據《左傳》,此次會盟是為了討伐衛國,後來陳國為衛求和,抓了去年率領衛軍伐晉的主帥。
【譯文】
【經】夏天,六月,魯公孫姬敖和宋成公、陳共公、鄭穆公、晉國的士谷會面,在垂斂締結盟約。
【傳】魯國的大夫可以和外國的諸侯會面。
【經】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傳】歷時而言不雨[25],文不憂雨也[26]。不憂雨者,無志乎民也。
【注釋】
[25]歷:越過。時:季節。
[26]文:指魯文公。
【譯文】
【經】從去年十二月開始沒有下雨,到了現在是今年秋天七月了。
【傳】過了幾個季節才說沒有下過雨,表明文公不擔憂不下雨。不擔憂雨水,是不關心百姓。
【經】八月,丁卯[27],大事於大廟[28],躋僖公[29]。
【傳】大事者何?大是事也,著祫、嘗[30]。祫祭者,毀廟之主,陳於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於大祖。躋,升也,先親而後祖也[31],逆祀也。逆祀,則是無昭穆也[32]。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故曰:文無天。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此《春秋》之義也。
【注釋】
[27]丁卯:當為該年八月的十三日。
[28]大廟:太廟,周公之廟。
[29]躋(jī):晉升。
[30]著:完成。祫(xiá):祭祀名,按宗法,祖先的序位超過了高祖,就應將其牌位移至太廟之中,這叫做「毀廟」。將毀廟的祖先牌位和未毀廟的祖先牌位同時移到太廟中進行大合祭,稱為祫祭。祫祭原在天子諸侯喪事完畢時舉行,後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嘗:秋祭名。
[31]親:父親,這裡指魯僖公。祖:祖父,這裡指魯閔公,以君位繼承順序論,閔公是文公祖父輩的。
[32]昭穆:宗廟或墓地的輩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於始祖的左方,稱為昭;三世、五世、七世位於右方,稱為穆。而諸侯五廟,供奉五人,始祖居中,兩旁各二,以魯文公言,其五廟供奉五人當為周公居中,桓公為昭、莊公為穆,閔公為昭、僖公為穆。據《左傳》,這次祭祀的時候置魯僖公於昭位而置閔公於穆位,閔公、僖公本為兄弟,然作為君主排位當依繼承君位的先後序昭穆。
【譯文】
【經】八月,丁卯(十三)日,在太廟舉行大祭,提升了魯僖公的牌位。
【傳】大事是什麼?是認為這件事重大,完成了祫祭和嘗祭。祫祭,已經毀掉廟寢的牌位,放到太廟去;沒有毀掉廟寢的牌位,都提升位置,一起在太廟祭祀。躋,就是提升,把父親輩放到前面把祖父輩放到後面,是顛倒順序祭祀。顛倒順序祭祀,那這就是不講昭穆順序。沒有昭穆順序,也就沒有祖宗了。沒有祖宗,也就沒有天道了。所以說:「魯文公沒有天道。」沒有天道,就是不顧天道而做事。君子不因為熱愛親人妨害崇敬尊長,這是《春秋》大的道義。
【經】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33]。
【注釋】
[33]伐秦:據《左傳》,晉等伐秦是報復秦挑起彭衙之戰。
【譯文】
【經】冬天,晉國人、宋國人、陳國人、鄭國人討伐秦國。
【經】公子遂如齊納幣[34]。
【注釋】
[34]納幣:上門求親,下聘禮。這是魯公子姬遂到齊國為魯文公姬興求親。
【譯文】
【經】魯公子姬遂到齊國下聘禮。
三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35],沈潰[36]。
【注釋】
[35]叔孫得臣:公子叔牙之孫。沈:姬姓小國,始封君為周公之孫。其故地約在今安徽阜陽西北一百二十里沈丘集。據《左傳》,此次伐沈是因為它「服於楚也」。
[36]潰:據《左傳》:「凡民逃其上曰潰。」
【譯文】
【經】文公三年,春天,周王的正月,叔孫得臣會同晉國人、宋國人、陳國人、衛國人、鄭國人討伐沈國,沈國百姓紛紛逃跑。
【經】夏,五月,王子虎卒[37]。
【傳】叔服也。此不卒者也,何以卒之?以其來會葬,我卒之也。或曰,以其嘗執重以守也[38]。
【注釋】
[37]王子虎:《穀梁》、《公羊》都認為王子虎即叔服,恐非。《左傳》中記載為王叔文公,則王叔為氏,文是諡號。《周語》稱之為太宰文公,則其官為太宰。
[38]執重以守:指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鄭的時候,叔服守衛京師。執,承擔,擔當。
【譯文】
【經】夏天,五月,王子虎去世。
【傳】是叔服。這是不應該記載去世的人,為什麼記載了他的去世呢?因為他來參加過我國的葬禮,所以我國記載他的去世。有人說,是因為他曾經承擔了守衛京師的重任。
【經】秦人伐晉[39]。
【注釋】
[39]伐晉:據《左傳》,此次秦伐晉,渡過黃河之後焚毀船隻,占領了王官和郊兩個地方,晉軍只守城不敢出來與之交戰,於是秦軍到了殽之戰故地,祭拜當年陣亡的將士之後回國。自此秦國稱霸西戎。
【譯文】
【經】秦國人討伐晉國。
【經】秋,楚人圍江[40]。
【注釋】
[40]江:國名,江姓,夾於楚、宋、齊大國之間的小國。故城在今河南正陽。一說在今河南息縣西南。依後文晉伐楚「江遠楚近」推測,似「息縣」說為勝。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圍攻江國。
【經】雨螽於宋[41]。
【傳】外災不志,此何以志也?曰,災甚也。其甚奈何?茅茨盡矣[42]。著於上見於下謂之雨。
【注釋】
[41]螽(zhōng):蟲名,蝗蟲科,食害農作物。
[42]茅:茅草。茨:蒺藜。
【譯文】
【經】天上落下螽蟲在宋國。
【傳】外國的災害不記載,這裡為什麼記載了呢?回答說,災害太重了。是怎樣太重了呢?茅草和蒺藜都被吃光了。在天上顯現在地上被看見就叫做「雨」。
【經】冬,公如晉。
【譯文】
【經】冬天,魯文公姬興到晉國去。
【經】十有二月,己巳[43],公及晉侯盟。
【注釋】
[43]己巳:當為該年十二月的二十二日。
【譯文】
【經】十二月,己巳(二十二)日,魯文公和晉襄公締結盟約。
【經】晉陽處父帥師伐楚[44],救江。
【傳】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遠楚近,伐楚所以救江也。
【注釋】
[44]陽處父:晉國大夫,因封邑於陽地,遂以陽為氏。
【譯文】
【經】晉國的陽處父率軍討伐楚國,救援江國。
【傳】這是討伐楚國,經文說救援江國,為什麼呢?江國遙遠而楚國相近,討伐楚國是為了救援江國。
四年
【經】四年,春,公至自晉。
【譯文】
【經】文公四年,春天,魯文公姬興從晉國回來告祭祖廟。
【經】夏,逆婦姜於齊[45]。
【傳】其曰婦姜,為其禮成乎齊也。其逆者誰也?親逆而稱婦,或者公與?何其速婦之也[46]?曰,公也[47]。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禮於齊也。曰婦,有姑之辭也。其不言氏何也[48]?貶之也。何為貶之也?夫人與有貶也。
【注釋】
[45]婦:妻子。
[46]婦:使……成為妻子。
[47]曰,公也:這是回答「其逆者誰」這個問題的。
[48]不言氏:指不說「姜氏」而只說「姜」。
【譯文】
【經】夏天,到齊國迎娶妻子姜。
【傳】經文說「婦姜」,因為婚禮在齊國就舉行了。是誰去迎娶的呢?親自去迎娶才稱「婦」,或許就是魯文公?為什麼這麼快就稱她為婦?回答說,因為是魯文公去迎娶的。經文不稱「公」,為什麼呢?是指責在齊國完成婚禮。稱「婦」,是表明有婆婆的言辭。經文為什麼只說「姜」不說「氏」呢?是為了貶低她。為什麼貶低她呢?作為夫人要與國君一起被貶低。
【經】狄侵齊。
【譯文】
【經】狄人入侵齊國。
【經】秋,楚人滅江。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滅亡江國。
【經】晉侯伐秦[49]。
【注釋】
[49]伐秦:據《左傳》,「晉侯伐秦」,「以報王官之役」。
【譯文】
【經】晉襄公討伐秦國。
【經】衛侯使寧俞來聘[50]。
【注釋】
[50]衛侯:衛成公姬鄭。寧俞:即寧武子,衛國賢大夫,曾被孔子推崇為「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譯文】
【經】衛國國君派寧俞作為使者來魯國訪問。
【經】冬,十有一月,壬寅[51],夫人風氏薨[52]。
【注釋】
[51]壬寅:朔日,為當年十一月的第一天。
[52]夫人風氏:魯僖公之母成風。
【譯文】
【經】冬天,十一月,壬寅(初一)日,夫人風氏去世。
五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53]。
【傳】含,一事也。賵,一事也。兼歸之,非正也。其曰且,志兼也。其不言來,不周事之用也[54]。賵以早[55],而含以晚[56]。
【注釋】
[53]王:指周襄王姬鄭。榮叔:周襄王近臣。含(hàn):死者大殮時含在口中的珠、玉等物。賵(fèng):助喪的物品。
[54]周:適合,合適。
[55]賵以早:據《春秋穀梁傳註疏》,是因為「成風未葬,故書早」。
[56]含以晚:據《春秋穀梁傳註疏》,是因為「已殯,故言晚」。
【譯文】
【經】文公五年,春天,周王的正月,周襄王派榮叔作為使者贈送含和賵。
【傳】贈送含,是一件事。贈送賵,是一件事。一起送來,不合正道。經文說「且」,是記載一起送來的。經文不說「來」,是不適合喪事的時間的原因,賵送來得早了,而含送來得晚了。
【經】三月,辛亥[57],葬我小君成風。
【注釋】
[57]辛亥:當為該年三月的十二日。小君:對國君夫人的稱呼。
【譯文】
【經】三月,辛亥(十二)日,安葬我們的夫人成風。
【經】王使毛伯來會葬。
【傳】會葬之禮於鄙上[58]。
【注釋】
[58]會葬之禮於鄙上:據《春秋穀梁傳註疏》,參加葬禮的使者一到達魯國邊境就要直奔墓地,這樣顯示出是專為葬禮而來。鄙,邊境。
【譯文】
【經】周襄王派毛伯作為使者來參加葬禮。
【傳】參加葬禮的禮節從進入該國邊境就開始。
【經】夏,公孫敖如晉。
【譯文】
【經】夏天,魯國公孫姬敖到晉國去。
【經】秦人入鄀[59]。
【注釋】
[59]鄀(ruò):國名,允姓,處秦、楚之間。上鄀在今湖北宜城東南,後為楚滅,為楚都;下鄀都商密,在今河南內鄉與陝西商洛商州區之間。此處當指後者。據《左傳》,秦入鄀是因為鄀與楚國親近。
【譯文】
【經】秦國人進入鄀國。
【經】秋,楚人滅六[60]。
【注釋】
[60]六:國名,偃姓,在今安徽六安一帶。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滅亡六國。
【經】冬,十月,甲申[61],許男業卒[62]。
【注釋】
[61]甲申:當為該年十月的十八日。
[62]許男業:許國國君,男爵,姓姜,名業,諡僖,即許僖公。
【譯文】
【經】冬天,十月,甲申(十八)日,許僖公姜業去世。
六年
【經】六年,春,葬許僖公。
【譯文】
【經】文公六年,春天,安葬了許僖公。
【經】夏,季孫行父如陳[63]。
【注釋】
[63]季孫行父:季孫氏姬行父,公子季友之孫。據《左傳》,魯國想跟陳國搞好關係,所以派季孫行父出使陳國,並且娶陳國女子為妻。
【譯文】
【經】夏天,季孫行父到陳國去。
【經】秋,季孫行父如晉。
【譯文】
【經】秋天,季孫行父到晉國去。
【經】八月,乙亥[64],晉侯卒[65]。
【注釋】
[64]乙亥:當為該年八月的十四日。
[65]晉侯:晉國國君,姓姬,名(huān),諡襄,即晉襄公。
【譯文】
【經】八月,乙亥(十四)日,晉襄公姬去世。
【經】冬,十月,公子遂如晉。
【譯文】
【經】冬天,十月,魯國公子姬遂到晉國去。
【經】葬晉襄公。
【譯文】
【經】安葬晉襄公。
【經】晉殺其大夫陽處父。
【傳】稱國以殺,罪累上也。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君漏言也[66]。上泄則下暗,下暗則上聾。且暗且聾[67],無以相通。夜姑殺者也[68]。夜姑之殺奈何?曰:晉將與狄戰,使狐夜姑為將軍,趙盾佐之。陽處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賢者,不使賢者佐仁者。今趙盾賢,夜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諾。」謂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夜姑曰:「敬諾。」襄公死,處父主竟上事[69],夜姑使人殺之。君漏言也。故士造辟而言[70],詭辭而出[71],曰:用我則可,不用我則無亂其德[72]。
【注釋】
[66]漏:泄漏。
[67]且……且……:一邊……一邊……,表示並列關係。
[68]夜姑:即狐夜姑,狐偃之子,字季佗,因食邑於賈,又叫賈季。
[69]主竟上事:就是指在邊境接待前來參加襄公葬禮的諸侯使節。竟,邊境。
[70]造:去,往。辟:國君,君主。
[71]詭辭:不實之言辭。
[72]無亂其德:指要求國君不要對別人泄漏話,要替臣下保密。
【譯文】
【經】晉國殺了他們的大夫陽處父。
【傳】以國家的名義來殺他,是表明罪行連累到國君。晉襄公已經下葬,經文為什麼用連累到國君的言辭來說呢?因為國君泄漏了話。國君泄漏了臣下的話,臣下就會閉口不言;臣下閉口不言,國君就成聾子了。一邊閉口不言,一邊成了聾子,君臣上下就無法相互溝通。是夜姑殺的陽處父。夜姑為什麼要殺他呢?回答說:晉國將與狄人作戰,派狐夜姑為將軍,派趙盾為副手。陽處父說:「不可以,古時國君任用大臣,是讓有仁德的人為賢能的人當副手,不讓賢能的人為有仁德的人當副手。現在趙盾賢能,夜姑有仁德,這樣大概不行吧?」晉襄公說:「好的。」便對夜姑說:「我一開始讓趙盾給你當副手,現在你給趙盾當副手吧。」夜姑說:「遵命。」晉襄公去世,陽處父主持邊境上的接待事務,夜姑派人殺了他。是因為國君泄露了話。所以士去國君那裡進言,出來之後就不告訴別人實話,說:如果用我的建議則可以,若不用我的言辭,也不要擾亂自己的德行。
【經】晉狐夜姑出奔狄。
【譯文】
【經】晉國的狐夜姑出奔到狄。
【經】閏月不告月[73],猶朝於廟。
【傳】不告月者何也?不告朔也。不告朔則何為不言朔也?閏月者,附月之餘日也,積分而成於月者也。天子不以告朔,而喪事不數也。猶之為言,可以已也。
【注釋】
[73]告月:告月即告朔,每年秋冬之際,天子把來年的曆書頒給諸侯。曆書包括有無閏月、每月初一為哪天等。諸侯藏曆書於祖廟,逢每月初一殺羊祭廟,告而受行之。告朔之後,聽治朔日之政事,是為聽朔,亦稱視朔。聽朔之後祭祀諸廟,謂之朝廟。
【譯文】
【經】閏月沒有舉行告月的儀式,仍然舉行了朝廟的儀式。
【傳】「不告月」是什麼?就是不舉行告朔儀式。不舉行告朔儀式為什麼也不說「朔日」呢?因為閏月,是依附於月份剩餘的日子,積攢分散的日子而湊成一個月的。天子不在閏月舉行告朔儀式,而且喪葬之事也不計算閏月。「猶」的意思,是可以停止了的意思。
七年
【經】七年,春,公伐邾[74]。
【注釋】
[74]公伐邾:據《左傳》,此時晉襄公剛去世,晉國內部正在為王位更替爭鬥,魯國趁此機會攻打邾國。
【譯文】
【經】文公七年,春天,魯文公討伐邾國。
【經】三月,甲戌[75],取須句[76]。
【傳】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再取,故謹而日之也。
【注釋】
[75]甲戌(xū):當為該年三月的十七日。
[76]須句:國名,風姓,子爵,《穀梁》認為是城邑,誤。在今山東東平東南。僖公二十二年曾取須句。
【譯文】
【經】三月,甲戌(十七)日,攻取須句。
【傳】攻取城邑不記載日期,這裡經文記載了日期是為什麼呢?是認為第二次攻取須句不合正道,所以慎重地記載這件事的日期。
【經】遂城郚[77]。
【傳】遂,繼事也。
【注釋】
[77]郚(wú):魯地,在今山東泗水東南,非魯莊公元年之郚地。
【譯文】
【經】接著修築郚地的城牆。
【傳】遂,是表示後一件事接著前一件事。
【經】夏,四月,宋公壬臣卒[78]。
【注釋】
[78]宋公壬臣:宋國國君,姓子,名壬臣,諡成,即宋成公。
【譯文】
【經】夏天,四月,宋成公子壬臣去世。
【經】宋人殺其大夫[79]。
【傳】稱人以殺,誅有罪也[80]。
【注釋】
[79]宋人殺其大夫:據《左傳》,宋成公去世時,宋國重要職務都由公族諸公子擔任,新即位的宋昭公欲削弱諸公子勢力,結果宋穆公、宋襄公的族人與昭公交戰,其時公孫固、公孫鄭在王宮中,被殺。
[80]誅有罪:誅殺有罪的人。據《左傳》,不記載殺人的人和被殺害的人是因為人數眾多。
【譯文】
【經】宋國人殺了他們的大夫。
【傳】用「人」來稱殺,是誅殺有罪的人。
【經】戊子[81],晉人及秦人戰於令狐[82]。
【注釋】
[81]戊(wù)子:當為該年四月朔日,即四月的第一天。
[82]令狐:晉地,在今山西臨猗西。據《左傳》,晉襄公去世,太子夷皋尚在襁褓之中,趙盾遂計劃迎立在秦國的公子雍。在公子雍回國途中,趙盾等大臣迫於襄公夫人穆嬴的威逼,決定仍立太子夷皋,並且率軍抵擋送公子雍回國的秦軍,兩軍在令狐交戰。此戰之後先蔑出奔到秦,因為他是迎接公子雍回國的使者,先公子雍回到晉國,此時公子雍不立,先蔑也出奔。
【譯文】
【經】戊子(四月初一)日,晉國人和秦國人在令狐交戰。
【經】晉先蔑奔秦。
【傳】不言出,在外也。輟戰而奔秦[83],以是為逃軍也。
【注釋】
[83]輟:停止。據《左傳》,先蔑當是先公子雍回到晉國,趙盾改變主意後,率軍阻擊秦軍,任命先蔑為下軍將領。
【譯文】
【經】晉國的先蔑出奔到秦。
【傳】不說「出」,因為是在外國。停止作戰而逃到秦國,認為這是從軍隊逃離的。
【經】狄侵我西鄙。
【譯文】
【經】狄人入侵我魯國西部邊境。
【經】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於扈[84]。
【傳】其曰諸侯,略之也[85]。
【注釋】
[84]扈(hù):鄭地,在今河南原陽西。
[85]略:簡省地記載。
【譯文】
【經】秋天,八月,魯文公會同諸侯、晉國的大夫在扈締結盟約。
【傳】經文說「諸侯」,是簡省的記載。
【經】冬,徐伐莒。
【譯文】
【經】冬天,徐國討伐莒國。
【經】公孫敖如莒蒞盟[86]。
【傳】蒞,位也[87]。其曰位,何也?前定也。其不日,前定之盟不日也。
【注釋】
[86]公孫敖:魯國公孫姬敖,公子慶父之子,魯桓公之孫。蒞(lì)盟:到會結盟。
[87]位:用同「蒞」,到……位置去。
【譯文】
【經】魯國公孫姬敖去莒國到會結盟。
【傳】蒞,就是到……位置去的意思。說到……位置去,為什麼呢?因為會盟之前定好的。經文不記載日期,是因為之前定好的盟會不記載日期。
八年
【經】八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文公八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四月。
【譯文】
【經】夏天,四月。
【經】秋,八月,戊申[88],天王崩[89]。
【注釋】
[88]戊申:當為該年八月二十八日。
[89]天王:周天子,這裡指周襄王姬鄭(公元前652年—前619年)。
【譯文】
【經】秋天,八月,戊申(二十八)日,周天子駕崩。
【經】冬,十月,壬午[90],公子遂會晉趙盾[91],盟于衡雍[92]。
【注釋】
[90]壬午:當為該年十月的初三日。
[91]趙盾(前655—前601):即趙宣子,名盾,時人尊稱趙孟,晉國的執政大臣,歷仕三朝,維護了晉文公重耳開創的霸業。
[92]衡雍:鄭地,在今河南原陽西。
【譯文】
【經】冬天,十月,壬午(初三)日,魯公子姬遂和晉國的卿大夫趙盾會面,在衡雍締結盟約。
【經】乙酉[93],公子遂會雒戎[94],盟於暴[95]。
【注釋】
[93]乙酉:當為該年十月的初六日。
[94]雒(luò)戎:居於河南洛陽附近,伊水、雒水之間的戎人。
[95]暴:鄭地,在今河南原陽西舊原武境內,與衡雍相距不遠。
【譯文】
【經】乙酉(十月初六)日,魯公子姬遂和雒戎會面,在暴締結盟約。
【經】公孫敖如京師[96],不至而復。丙戌[97],奔莒[98]。
【傳】不言所至,未如也。未如則未復也。未如而曰如,不廢君命也。未復而曰復,不專君命也。其如非如也,其復非復也。唯奔莒之為信,故謹而日之也。
【注釋】
[96]京師:東周首都,在今河南洛陽。
[97]丙戌:當為該年十月的初七日。
[98]莒(jǔ):國名,己姓,一說曹姓,此時莒國都城在今山東莒縣。
【譯文】
【經】魯公孫姬敖到京師去,沒有到就返回了。丙戌(十月初七)日,逃往莒國。
【傳】不說他所到的地方,因為沒有去。沒有去也就沒有返回。沒有去而說去了,是不能廢棄國君的命令。沒有返回而說返回了,是不能擅自改變國君的命令。說去了並不是真的去了,說返回不是真的返回了。只有逃往莒國是確實的,所以慎重地記載這件事的日期。
【經】螽[99]。
【注釋】
[99]螽(zhōng):植物害蟲。
【譯文】
【經】發生蟲災。
【經】宋人殺其大夫司馬[100]。
【傳】司馬,官也。其以官稱,無君之辭也[101]。
【注釋】
[100]司馬:官職,掌管軍政。據《左傳》,宋襄公原配夫人去世後,宋襄公續娶了夫人,此時宋昭公即位,沒有以禮待她,於是她通過戴氏族人殺了昭公的黨羽。此處的司馬即是其中之一。而司城則出奔魯國。
[101]無君之辭:沒有國君的說法。指宋國政治混亂,大夫接連被殺,好像沒有國君一樣。
【譯文】
【經】宋國人殺害了他們的大夫司馬。
【傳】司馬,是官職名。經文用官職來稱呼,是國家混亂好像沒有國君一樣的表述。
【經】宋司城來奔[102]。
【傳】司城,官也。其以官稱,無君之辭也。來奔者不言出,舉其接我也[103]。
【注釋】
[102]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所以宋國的司空改稱司城,掌管工程製造等事。
[103]接:交往,交接。這裡突出他是投奔我們國家的。
【譯文】
【經】宋國的司城出逃到魯國來。
【傳】司城,是官職名。經文用官職來稱呼,是國家混亂好像沒有國君一樣的表述。逃來魯國的人不說「出逃」,突顯出他是投奔我國的。
九年
【經】九年,春,毛伯來求金[104]。
【傳】求車猶可,求金甚矣。
【注釋】
[104]毛伯:周頃王姬壬臣的大夫,名衛,毛是其采邑。求金:即隱公三年的求賻,求取助喪的錢財。
【譯文】
【經】文公九年,春天,周頃王大夫毛伯來魯國求取助葬的錢財。
【傳】求取車輛尚且可以,求取錢財就過分了。
【經】夫人姜氏如齊[105]。
【注釋】
[105]如齊:到齊國去。據《春秋穀梁傳註疏》,是魯文公姬興的夫人回齊國探親。
【譯文】
【經】魯文公夫人姜氏到齊國去。
【經】二月,叔孫得臣如京師[106]。
【傳】京,大也。師,眾也。言周必以眾與大言之也。
【注釋】
[106]叔孫得臣:叔孫氏姬得臣,公子叔牙之孫。
【譯文】
【經】二月,叔孫氏姬得臣到京師去。
【傳】京,是大的意思。師,是眾多的意思。說到周就一定要用表示多和大的話來說它。
【經】辛丑[107],葬襄王。
【傳】天子志崩不志葬。舉天下而葬一人,其道不疑也。志葬,危不得葬也。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辭也[108]。
【注釋】
[107]辛丑:當為該年二月的二十四日。
[108]不葬之辭:指沒有依禮而葬,即沒有「舉天下而葬一人」。
【譯文】
【經】辛丑(二月二十四)日,安葬周襄王姬鄭。
【傳】對於天子只記載去世不記載安葬。全天下來為天子舉行葬禮,這個道理是不用質疑的。記載安葬,是擔憂不能安葬。記載日期,是沒有依禮而葬的說法。
【經】晉人殺其大夫先都[109]。
【注釋】
[109]先都:晉國大夫。據《左傳》,六年春,晉襄公欲提拔箕鄭父、先都、士縠(gǔ)、梁益耳,先克進諫說不能忘了狐氏和趙氏的功勞,於是襄公任命了趙盾和狐夜姑統率中軍。先克又侵占了荊得的田地,於是箕鄭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荊得作亂,於九年春殺害了先克。晉人殺此五人,經文只記載了三人,大約是因為梁益耳、荊得非卿。
【譯文】
【經】晉國人殺害了他們的大夫先都。
【經】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齊。
【傳】卑以尊致[110],病文公也。
【注釋】
[110]卑以尊致:夫人出行歸來是不舉行致禮的,因為這是國君的規格待遇。
【譯文】
【經】三月,魯文公夫人姜氏從齊國回來告祭祖廟。
【傳】身份低微的用了尊貴的致禮,是在指責魯文公。
【經】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
【傳】稱人以殺,誅有罪也。鄭父,累也。
【譯文】
【經】晉國人殺了他們的大夫士縠和箕鄭父。
【傳】以「人」的名義殺,是誅殺有罪的人。鄭父,是被連累的。
【經】楚人伐鄭。
【譯文】
【經】楚國人討伐鄭國。
【經】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
【譯文】
【經】魯公子姬遂會同晉國人、宋國人、衛國人、許國人,救援鄭國。
【經】夏,狄侵齊。
【譯文】
【經】夏天,狄人入侵齊國。
【經】秋,八月,曹伯襄卒[111]。
【注釋】
[111]曹伯襄:曹國國君,姓姬,名襄,諡共,即曹共公。
【譯文】
【經】秋天,八月,曹共公姬襄去世。
【經】九月,癸酉[112],地震。
【傳】震,動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謹而日之也。
【注釋】
[112]癸酉:當年九月無癸酉,疑誤。
【譯文】
【經】九月,癸酉日,發生地震。
【傳】震,是搖動。地,是不搖動的。搖動了,所以慎重地記載它的日期。
【經】冬,楚子使萩來聘[113]。
【傳】楚無大夫,其曰荻何也?以其來,我褒之也。
【注釋】
[113]楚子:指楚穆王羋(mǐ)商臣(公元前625年—前614年在位),子爵,故稱。萩(jiāo):楚國大夫。
【譯文】
【經】冬天,楚穆王派萩作為使者來魯國訪問。
【傳】楚國沒有大夫,經文稱「萩」的名字是為什麼呢?因為他來我們魯國,所以我們要褒揚他。
【經】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114]。
【傳】秦人弗夫人也,即外之弗夫人而見正焉。
【注釋】
[114]襚(suì):送給死者的衣服被褥。此時僖公去世十年,僖公的母親成風去世也六年了,秦國來送襚,並非為喪禮,只是藉此來與魯國搞好關係。
【譯文】
【經】秦國人送來魯僖公及其母親成風的助喪衣物。
【傳】秦國人不把成風當做夫人,通過外國不把她當做夫人而體現正道。
【經】葬曹共公。
【譯文】
【經】安葬曹共公姬襄。
十年
【經】十年,春,王三月,辛卯[115],臧孫辰卒[116]。
【注釋】
[115]辛卯:當為該年三月的二十一日。
[116]臧孫辰:即臧文仲,魯國大夫。
【譯文】
【經】文公十年,春天,周王的三月,辛卯(二十一)日,魯大夫臧孫辰去世。
【經】夏,秦伐晉[117]。
【注釋】
[117]伐晉:據《左傳》,這是因為這年春天的時候晉伐秦。
【譯文】
【經】夏天,秦國討伐晉國。
【經】楚殺其大夫宜申[118]。
【注釋】
[118]宜申:楚國大夫,姓斗,字子西,城濮之戰戰敗欲自縊,被楚成王遣使制止,封為商公,又改任工尹。後成王遭太子商臣殺害,商臣為楚穆王,宜申密謀殺害穆王,泄密被害。
【譯文】
【經】楚國殺死了他們的大夫宜申。
【經】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傳】歷時而言不雨,文不閔雨也[119]。不閔雨者,無志乎民也。
【注釋】
[119]閔:通「憫」,惦記,憐念。
【譯文】
【經】從正月開始沒有下雨,一直到秋天的七月還沒有下。
【傳】經過了幾個季節說不下雨,魯文公不惦記雨水。不惦記雨水,是心裡沒有百姓。
【經】及蘇子盟於女栗[120]。
【注釋】
[120]蘇子:據杜預:「蘇子,周卿士。」女栗:今不詳何地。
【譯文】
【經】魯國和周卿士蘇子在女栗締結盟約。
【經】冬,狄侵宋。
【譯文】
【經】冬天,狄人入侵宋國。
【經】楚子、蔡侯次於厥貉[121]。
【注釋】
[121]蔡侯:蔡莊公姬甲午,公元前645年—前612年在位。厥貉(háo):宋地,在今河南項城境內。據《左傳》,楚、蔡這是準備攻打宋國。
【譯文】
【經】楚穆王、蔡莊公在厥貉駐紮軍隊。
十一年
【經】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122]。
【注釋】
[122]麇(jūn):國名,在今湖北十堰鄖陽區。據《左傳》,楚子伐麇是因為去年厥貉之會的時候麇國國君逃跑了。
【譯文】
【經】文公十一年,春天,楚穆王討伐麇國。
【經】夏,叔彭生會晉郄缺於承匡[123]。
【注釋】
[123]叔彭生:人名,魯國宗族成員。郄(xì)缺:晉國大夫,郄克父,名缺。承匡:宋地名,在今河南睢縣西。
【譯文】
【經】夏天,魯宗室叔彭生和晉國的郄缺在承匡會面。
【經】秋,曹伯來朝[124]。
【注釋】
[124]曹伯:曹文公姬壽,曹共公姬襄子,公元前618年—前595年在位。據《左傳》:是「即位而來見也。」
【譯文】
【經】秋天,曹文公來訪問。
【經】公子遂如宋[125]。
【注釋】
[125]如宋:到宋國去。據《左傳》,此次公子遂到宋國去是為了讓宋國國君接納之前逃到魯國的宋國司城,也是順便祝賀其未遭楚國之害。
【譯文】
【經】魯公子姬遂到宋國去。
【經】狄侵齊[126]。
【注釋】
[126]侵齊:據《左傳》,這是狄人的鄋(sōu)瞞部侵齊,隨後侵魯,魯叔孫得臣敗之。
【譯文】
【經】狄人入侵齊國。
【經】冬,十月,甲午[127],叔孫得臣敗狄於鹹[128]。
【傳】不言帥師而言敗,何也?直敗一人之辭也。一人而曰敗,何也[129]?以眾焉言之也[130]。傳曰:長狄也[131],弟兄三人[132],佚宕中國[133],瓦石不能害。叔孫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134]。然則何為不言獲也?曰:古者不重創[135],不禽二毛[136],故不言獲[137],為內諱也。其之齊者[138],王子成父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
【注釋】
[127]甲午:當為該年十月的初三日。
[128]鹹(xián):魯地,在今山東巨野南,一說在今山東曹縣。據《左傳》,此戰當中魯軍俘獲並殺死了鄋瞞的首領僑如。並且叔孫得臣將「僑如」作為自己兒子宣伯的名,以示功績。
[129]「不言」五句:這兩個問句的意思是說「帥師」和「敗」都是表示擊敗人數眾多的軍隊的說辭,這裡為什麼用在擊敗一個人身上。
[130]以眾焉言之:以眾人的說法說的,意思是這個人可以以一敵眾。
[131]長狄:狄族的一支,傳說其人身材較高,故稱。
[132]弟兄三人:據《左傳》,僑如有三個弟弟曰焚如、榮如、簡如。其中焚如被晉國殺死,榮如死於齊人王子成父之手,簡如死於衛國。
[133]佚宕(diédàng):表示交替發生、更替、輪流、更迭為害的意思。
[134]軾:車廂前面的橫木。
[135]重(chóng)創:兩次創傷敵人。重,兩次。
[136]二毛:人老頭髮斑白,故以此稱老人。
[137]不言獲:不說擒獲。《穀梁傳》認為不重創、不禽二毛是仁愛的表現,不言獲亦是仁愛的表現。
[138]之:去,往。
【譯文】
【經】冬天,十月,甲午(初三)日,魯國叔孫氏姬得臣在鹹地打敗了狄人。
【傳】不說「帥師」卻說了「敗」,為什麼呢?這只是打敗了一個人的說法。打敗一個人卻說「敗」,為什麼呢?因為要以眾人的說法來說。《傳》說:長狄部,有弟兄三人,輪流危害中原各國,瓦片石頭都不能傷害到他們。叔孫得臣,是最善於射箭的人。射中了他的眼睛,倒下來身子橫占了九畝地,割下他的頭載車上,眉毛從車前橫木露了出來。那麼為什麼不說「獲」呢?回答說:古時候戰場上不兩次創傷敵人,不擒獲年老的人,所以不說俘獲,是為魯國避諱。長狄兄弟中去了齊國的那個,王子成父殺了他。不知道去晉國的是什麼情況。
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來奔[139]。
【注釋】
[139]郕(chéng)伯:郕國國君,姬姓。據《左傳》,此為郕國太子朱儒,他自安於郕邑夫鍾,國人不順之,郕國國君去世後,郕人另立國君,於是朱儒逃到魯國,魯文公以諸侯之禮相待,故經文稱「郕伯」。
【譯文】
【經】文公十二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郕國國君逃來魯國。
【經】杞伯來朝[140]。
【注釋】
[140]杞伯:杞國國君,這裡是杞桓公姒姑容。據《左傳》,杞桓公前來訪問是請求休了其娶於魯的夫人叔姬,而另娶一位魯國女子,文公答應了他的請求。
【譯文】
【經】杞桓公來魯國訪問。
【經】二月,庚子[141],子叔姬卒[142]。
【傳】其曰子叔姬,貴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傳曰:許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
【注釋】
[141]庚子:當為該年二月的十一日。
[142]子叔姬:據《左傳》,此叔姬即杞桓公夫人,因為已經被休,所以不稱「杞」而稱「子」,因已嫁,所以稱「叔姬」。此說與《穀梁傳》異,闕疑。
【譯文】
【經】二月,庚子(十一)日,子叔姬去世。
【傳】經文說「子叔姬」,表明她身份尊貴,是魯文公同母的姊妹。另一種說法說:已經許嫁給別人了所以記載她的去世。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舉行了冠禮就算成人了,三十歲就娶妻。女子十五歲就可以許嫁,二十歲嫁過去。
【經】夏,楚人圍巢[143]。
【注釋】
[143]巢:國名,偃姓,屬群舒國之一。故地在今安徽巢湖附近,據《左傳》,群舒叛楚,楚國於是伐之。群舒之國即魯僖公三年「徐人取舒」之「舒」,彼時大約數個同宗小國,統稱群舒。
【譯文】
【經】夏天,楚國人圍攻巢國。
【經】秋,滕子來朝[144]。
【注釋】
[144]滕(téng)子:滕國國君,姬姓,子爵,此是滕昭公姬元(又叫姬壽)。
【譯文】
【經】秋天,滕昭公來訪問。
【經】秦伯使術來聘[145]。
【注釋】
[145]秦伯:秦康公嬴罃,晉文公重耳的外甥,公元前621年—前609年在位。術:秦國大夫西乞術。據《左傳》,這是秦國將要攻打晉國,希望拉攏魯國,魯國婉拒。
【譯文】
【經】秦康公派西乞術作為使者來訪問。
【經】冬,十有二月,戊午[146],晉人、秦人戰於河曲[147]。
【傳】不言及,秦、晉之戰已亟[148],故略之也。
【注釋】
[146]戊午: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初四日。
[147]河曲:晉地,黃河至山西永濟以南折而向東流,故名此地為河曲。
[148]亟(jí):多次。據《左傳》,河曲之役由秦挑起,是為了報復令狐之役的失利。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戊午(初四)日,晉國人、秦國人在河曲交戰。
【傳】不說「及」,因為秦、晉之戰已經很多次了,所以簡略記載了。
【經】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149]。
【傳】稱帥師,言有難也。
【注釋】
[149]季孫行父:季孫氏姬行父,公子季友之孫。諸:魯邑,在今山東諸城西南。鄆(yùn):魯有東、西兩鄆,此為東鄆,在今山東沂水東北。此鄆常年為魯、莒所爭奪,這裡率軍城鄆即是擔心莒國來奪,邊疆有事,所以說有難。
【譯文】
【經】魯國季孫氏姬行父率軍修築諸邑和鄆邑的城牆。
【傳】說率軍,是說魯國有危難了。
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文公十三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五月,壬午[150],陳侯朔卒[151]。
【注釋】
[150]壬午:學界有人推算當年五月無壬午,稱在四月最後一天;有人則以為當年五月有壬午,未定何日。
[151]陳侯朔:陳國國君,姓媯(guī),名朔,諡共,即陳共公。
【譯文】
【經】夏天,五月,壬午日,陳共公媯朔去世。
【經】邾子籧篨卒[152]。
【注釋】
[152]邾子籧篨(qúchú):邾國國君,姓曹,名籧篨,諡文,即邾文公。
【譯文】
【經】邾文公曹籧篨去世。
【經】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譯文】
【經】從正月開始沒有下雨,一直到秋天的七月也沒有下。
【經】大室屋壞[153]。
【傳】大室屋壞者,有壞道也[154],譏不修也。大室猶世室也[155]。周公曰大廟。伯禽曰大室[156]。群公曰宮。禮:宗廟之事,君親割,夫人親舂[157],敬之至也。為社稷之主,而先君之廟壞,極稱之,志不敬也。
【注釋】
[153]大(tài)室:魯始祖姬伯禽之廟。
[154]有壞道也:指房屋損壞有自己規律,但是這裡專門記載了,就表明長期未修繕。
[155]世室:即「明堂」。天子或諸侯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會、祭祀、慶賞、選士、養老、教學等大典,均在此舉行。
[156]伯禽:姬伯禽,周公長子。周公旦被封到魯,但是他要留在京師輔佐周成王,於是派伯禽代替自己赴魯。
[157]宗廟之事,君親割,夫人親舂:指天子諸侯祭祀祖先之事,這是一國的大事。據本傳載,一年四季田獵所獲,主要為了祭祀之用。按照禮的要求,為準備祭品諸侯要親自割牲,夫人親自舂米,以示敬重。
【譯文】
【經】大室的屋頂壞了。
【傳】大室的屋頂壞了,它的損壞有自己的規律,這裡記載是譏諷不修繕。大室就是世室。周公的廟叫做大廟。伯禽的廟叫做大室。其他國君的廟叫做宮。按禮:天子諸侯祭祀祖先之事,國君要親自分割祭祀用的肉,夫人要親自舂好祭祀用的米,是對祖先尊重到了極點。作為國家的君主,卻讓先王的廟寢損壞了,極力地說這件事,是記載對先王的不敬。
【經】冬,公如晉[158]。
【注釋】
[158]如晉:到晉國去。據《左傳》,魯文公訪問晉國是尋求與晉國結盟。
【譯文】
【經】冬天,魯文公到晉國去。
【經】衛侯會公於沓[159]。
【注釋】
[159]衛侯:衛成公姬鄭。沓(tà):衛地,今在何處不詳。鄭、衛在魯、晉之間,故魯文公訪晉要經過鄭、衛,所以先後與鄭、衛國君會面。據《左傳》,此處衛國是希望魯國代為向晉國求和。
【譯文】
【經】衛成公和文公在沓會面。
【經】狄侵衛。
【譯文】
【經】狄人入侵衛國。
【經】十有二月,己丑[160],公及晉侯盟[161]。還自晉。
【傳】還者,事未畢也[162]。自晉,事畢也[163]。
【注釋】
[160]己丑:當年十二月沒有己丑,可能是「乙丑」之誤,若然,則為十六日。
[161]晉侯:晉靈公姬夷皐(gāo),晉文公重耳之孫,襄公幼子,公元前620年—607年在位。
[162]事未畢:指尚未回到國內告祭祖廟。
[163]事畢:指已經結盟。
【譯文】
【經】十二月,己丑(十六)日,魯文公和晉靈公締結盟約。從晉國返回。
【傳】「還」,是事情還沒有做完的意思。「自晉」,是事情已經做完了的意思。
【經】鄭伯會公於棐[164]。
【注釋】
[164]鄭伯:鄭穆公姬蘭,鄭文公庶子,母燕姞。公元前627年—前606年在位。棐(fěi):鄭地,在今河南新鄭東。據《左傳》,這是在魯文公回國的路上,鄭穆公宴請文公,也希望魯文公能夠替鄭國向晉國講和,魯文公答應,於是折返回晉國。
【譯文】
【經】鄭穆公和魯文公在棐會面。
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晉。
【譯文】
【經】文公十四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魯文公從晉國回來告祭祖廟。
【經】邾人伐我南鄙[165]。
【注釋】
[165]伐我南鄙:據《左傳》,邾國伐魯是因為邾文公去世時,魯國前去弔喪的使者不夠恭敬。
【譯文】
【經】邾國人攻擊我國的南部邊境。
【經】叔彭生帥師伐邾[166]。
【注釋】
[166]叔彭生:魯國公室,魯桓公庶子公子叔牙之孫。
【譯文】
【經】魯公室叔彭生率軍討伐邾國。
【經】夏,五月,乙亥[167],齊侯潘卒[168]。
【注釋】
[167]乙亥:當年五月無乙亥,可能是「己亥」之誤,若然,當為二十三日。
[168]齊侯潘:齊國國君,姓姜,名潘,諡昭,即齊昭公。
【譯文】
【經】夏天,五月,乙亥(二十三)日,齊昭公姜潘去世。
【經】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晉趙盾[169]。癸酉[170],同盟於新城[171]。
【傳】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172]。
【注釋】
[169]公、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魯文公姬興,侯爵,公元前626年—前609年在位;宋昭公子杵臼,公爵,公元前619年—前611年在位;陳靈公媯(guī)平國,侯爵,公元前613年—前559年在位;衛成公姬鄭,侯爵,公元前634年—前633年、公元前631年—前600年在位;許昭公姜錫我,伯爵,公元前620年—前582年在位;曹文公姬壽,伯爵,公元前618年—前595年在位。
[170]癸酉:當為該年六月的二十七日。
[171]新城:鄭國、宋國都有地名叫新城,鄭國的新城在今河南新密東南,宋國的新城在今河南商丘西南。此處鄭、宋都參與了盟會,不知此新城是宋地還是鄭地,闕疑。
[172]外楚:排斥楚國。
【譯文】
【經】六月,魯文公和宋昭公、陳靈公、衛成公、鄭穆公、許昭公、曹文公、晉國的執政大臣趙盾會盟。癸酉(二十七)日,在新城締結盟約。
【傳】同,就是有共同之處的意思,是共同排斥楚國。
【經】秋,七月,有星孛入北斗[173]。
【傳】孛之為言猶茀[174]。其曰入北斗,斗有環域也[175]。
【注釋】
[173]孛(bèi):彗星光芒四射的樣子。古人謂光芒四出為孛,光芒偏指曰彗。
[174]茀(fú):也指彗星。
[175]環域:北斗的界域,指北斗有四顆星星圍起來一片區域。
【譯文】
【經】秋天,七月,有彗星進入北斗星中間。
【傳】孛就相當於茀。經文說進入北斗星,因為北斗星有界域。
【經】晉人納捷菑於邾[176]。弗克納[177]。
【傳】是郄克也[178]。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也?長轂五百乘[179],綿地千里,過宋、鄭、滕、薛[180],敻入千乘之國[181],欲變人之主。至城下,然後知,何知之晚也。弗克納,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義也[182]。捷菑,晉出也。貜且[183],齊出也。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
【注釋】
[176]捷菑(zī):邾文公之子。據《左傳》:「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此時晉國出兵護送捷菑回國,然被邾人拒絕,晉自知理虧,引兵而還。邾(zhū):國名,曹姓,為魯國的附屬國。故址在今山東鄒城市區。
[177]克:完成,攻克。
[178]郄克:晉國大夫。《左傳》說是趙盾領兵,《公羊傳》說是郄缺領兵,闕疑。
[179]長轂(gǔ):指兵車。轂,車輪中心,有洞可以插軸的部分。乘(shèng):一車四馬叫乘,春秋時一車四馬配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180]滕(téng):國名,姬姓,西周早期封國之一。故址在今山東滕州市區。薛:國名,姬姓,西周早期封國之一。故址在今山東滕州東南。
[181]敻(xiòng):遠。千乘之國:這裡指邾國,邾國是小國,這裡稱它為千乘之國是誇張的說法,是為了表明晉國行為的不正當。
[182]弗克其義也:指不是軍事力量不夠,而是道義上理虧。
[183]貜且(juéjū):即剛即位的邾國國君邾定公。
【譯文】
【經】晉國人護送邾文公庶子捷菑回邾國。沒有完成讓邾國人接納捷菑做國君的計劃。
【傳】這是郄克去的。經文說「人」,為什麼呢?是貶低他。為什麼貶低他呢?率領五百乘戰車,綿延占地千里,經過宋國、鄭國、滕國、薛國,進入遙遠的邾國,想要更換別人的君主。到了國都城下,才知道理虧,知道的太晚了。「弗克納」,沒有攻打卻說「弗克」,為什麼呢?是道義上做不到。捷菑,是晉國女子生的。貜且,是齊國女子生的。貜且,是嫡長子。捷菑,是庶子。
【經】九月,甲申[184],公孫敖卒於齊[185]。
【傳】奔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為受其喪,不可不卒也。其地,於外也。
【注釋】
[184]甲申:依曆法推測,甲申在十月而不在九月,疑誤。
[185]卒於齊:公孫敖出奔莒國,後請求回國,魯國此時同意,他在回國途經齊國時死亡。
【譯文】
【經】九月,甲申日,公孫敖在齊國去世。
【傳】對出逃的大夫不記載他的去世,但是為什麼記載了公孫敖去世呢?因為接受了他的遺體回來安葬,不能不記載他的去世。記載地點,因為是在外國。
【經】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186]。
【傳】舍未逾年[187],其曰君何也?成舍之為君,所以重商人之弒也。商人其不以國氏何也?不以嫌代嫌也[188]。舍之不日,何也?未成為君也。
【注釋】
[186]商人:齊桓公姜小白之子,名商人,生母為密姬。舍:齊昭公之子,生母為昭公之妃叔姬,叔姬不得寵,舍也無威信,同時姜商人又是齊昭公姜潘的弟弟、姜舍的叔叔,故被殺。
[187]逾年:過年頭,新君即位要到第二年才舉行即位大典,改元稱君。
[188]以嫌代嫌:《穀梁傳》認為商人和舍都不是合適的君位繼承人,故有此說。
【譯文】
【經】齊國公子姜商人殺害了他的新國君姜舍。
【傳】姜舍即位不到一年,經文稱他為君是為什麼呢?把他看做國君,是用來加重姜商人弒君的罪過。姜商人前面不用國號作為他的氏是為什麼呢?是為了不讓一個有嫌疑的人取代另一個有嫌疑的人。不記載姜舍被弒的日期,為什麼呢?因為他沒有成為國君。
【經】宋子哀來奔[189]。
【傳】其曰子哀,失之也。
【注釋】
[189]子哀:宋國卿大夫,又稱高哀,因不滿宋昭公不義,出奔魯國。
【譯文】
【經】宋國的大夫子哀出奔來魯國。
【傳】經文說「子哀」,沒有說氏族。
【經】冬,單伯如齊[190]。
【注釋】
[190]單伯:周天子所命的魯國大夫。據《左傳》,姜舍之母叔姬為魯女,舍被殺之後,魯國向周王請求將叔姬接回國。周頃王同意,並且派單伯前去齊國接叔姬。
【譯文】
【經】冬天,魯大夫單伯到齊國去。
【經】齊人執單伯。
【傳】私罪也。單伯淫於齊,齊人執之。
【譯文】
【經】齊國人抓捕了單伯。
【傳】是私通之罪。單伯在齊國淫亂,所以齊國人抓捕了他。
【經】齊人執子叔姬[191]。
【傳】叔姬同罪也。
【注釋】
[191]子叔姬:即叔姬,「子」為尊稱,姜舍的生母,魯女,不知是哪位魯國國君之女。
【譯文】
【經】齊國人抓捕了子叔姬。
【傳】叔姬和單伯犯了同樣的罪行。
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192]。
【注釋】
[192]季孫行父:史稱季文子,魯桓公曾孫,魯國正卿,執政大臣,魯國「三桓政治」的奠基者。如晉:到晉國去。據《左傳》,季孫行父到晉國去是為了單伯和子叔姬之事,大約希望晉國代為與齊交涉。
【譯文】
【經】文公十五年,春天,季孫行父到晉國去。
【經】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193]。
【傳】司馬,官也。其以官稱,無君之辭也[194]。來盟者何?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
【注釋】
[193]司馬華孫:宋國人,華氏,名耦。此時為宋國司馬。
[194]無君之辭:目無國君的稱呼。《穀梁傳》認為此處司馬華孫是擅權專國,並無君命就來訪問,所以說他目無國君。
【譯文】
【經】三月,宋國的司馬華孫來魯國結盟。
【傳】司馬,是官名。經文用官名來稱呼他,是對目無國君的稱呼。為什麼說「來盟」呢?因為是之前定好的。不說是誰去與他結盟,因為是以國家的名義結盟的。
【經】夏,曹伯來朝[195]。
【注釋】
[195]曹伯:曹文公姬壽。
【譯文】
今
夏天,曹文公前來訪問。
【經】齊人歸公孫敖之喪[196]。
【注釋】
[196]喪:遺體,靈柩。
【譯文】
【經】齊國人歸還了公孫敖的遺體。
【經】六月,辛丑[197],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注釋】
[197]辛丑:依後面「朔」字,當為該年六月的第一天,但依曆法推算,其日食時間為該年的四月二十一日。
【譯文】
【經】六月,辛丑日,初一日,發生日食。擊鼓,在祭祀土地神的廟裡殺牲祭神。
【經】單伯至自齊。
【傳】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譯文】
【經】魯大夫單伯從齊國回來告祭祖廟。
【傳】魯國大夫被抓了,回來就要告祭祖廟,告祭祖廟就要稱名,這裡經文不稱名是為什麼呢?因為他是天子任命的大夫。
【經】晉郄缺帥師伐蔡[198]。戊申[199],入蔡。
【注釋】
[198]伐蔡:討伐蔡國,據《左傳》,是因為蔡國沒有參加去年的新城之盟。
[199]戊申:當為該年六月的初八日。
【譯文】
【經】晉國的大夫郄缺率軍討伐蔡國。戊申(六月初八)日,進入蔡國。
【經】秋,齊人侵我西鄙。
【傳】其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介我國也[200]。
【注釋】
[200]介:接近,逼近。國:國都。
【譯文】
【經】秋天,齊國人入侵我魯國的西部邊境。
【傳】經文說「鄙」,是表示在遠處,為什麼要表示在遠處呢?不讓危難接近我們的國都。
【經】季孫行父如晉[201]。
【注釋】
[201]如晉:據《左傳》,季孫行父去晉國是因為上文提到的齊國的入侵。
【譯文】
【經】季孫行父到晉國去。
【經】冬,十有一月,諸侯盟於扈[202]。
【注釋】
[202]扈(hù):鄭地,在今河南原陽西。據《左傳》,此次扈之會有晉、宋、衛、蔡、鄭、許、曹諸國參與,魯國因齊國入侵,未到會。本次盟會諸侯本欲伐齊救魯,齊國向晉國行賄,遂半道而止,後來齊國又侵魯。
【譯文】
【經】冬天,十一月,諸侯在扈地盟會。
【經】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傳】其曰子叔姬,貴之也。其言來歸,何也?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譯文】
【經】十二月,齊國人將子叔姬送還魯國。
【傳】經文說「子叔姬」,是認為她很尊貴。經文說「來歸」,為什麼呢?做父母的對於自己的孩子,雖然孩子有罪過,父母仍然希望能夠免除處罰。
【經】齊侯侵我西鄙[203],遂伐曹,入其郛[204]。
【注釋】
[203]齊侯:新即位的齊懿公姜商人。春秋五霸之首齊桓公之子,齊昭公姜潘之弟,靠政變殺昭公之子新君姜舍上台,荒淫無道而被殺。公元前613年—前609年在位。
[204]郛(fú):外城。
【譯文】
【經】齊懿公入侵我魯國的西部邊境,接著去討伐曹國,進入了曹國的外城。
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205]。齊侯弗及盟[206]。
【傳】弗及者,內辭也[207]。行父失命矣,齊得內辭也。
【注釋】
[205]季孫行父:魯國執政大臣。齊侯:齊懿公姜商人。陽穀:齊地,在今山東陽穀城北三十里。
[206]弗及盟:不與之結盟。據《左傳》,魯文公生病了,所以派大夫執政大臣前去會盟,齊懿公認為魯國失禮,不肯與盟。
[207]內辭:為本國諱飾之辭。
【譯文】
【經】文公十六年,春天,魯執政大臣季孫行父和齊懿公在陽穀會面。齊國國君不與之結盟。
【傳】「不及」,是為魯諱飾之辭。是季孫行父未完成使命,齊國得以找到藉口。
【經】夏,五月,公四不視朔[208]。
【傳】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乎禰廟[209],禮也。公四不視朔,公不臣也,以公為厭政以甚矣。
【注釋】
[208]視朔:諸侯藏曆書於祖廟,逢每月初一殺羊祭廟,告而受行之。告朔之後,上朝聽政,是為聽朔,亦稱視朔。聽朔之後祭祀諸廟,謂之朝廟。
[209]禰(nǐ)廟:父廟,這裡代指祖廟。
【譯文】
【經】夏天,五月,魯文公有四個月沒有舉行視朔的儀式了。
【傳】天子頒布朔政給諸侯,諸侯在祖廟接受,這是禮制。魯文公四個月不視朔了,文公不行人臣之道,因為文公厭倦政事太過分了。
【經】六月,戊辰[210],公子遂及齊侯盟於師丘[211]。
【傳】復行父之盟也[212]。
【注釋】
[210]戊辰:當為該年六月的初四日。
[211]公子遂:魯莊公之子,又稱襄仲、仲遂,仲為字,襄為諡,魯大夫。師丘:齊地,在齊國國都臨淄附近,今山東淄博一帶。
[212]復:恢復。
【譯文】
【經】六月,戊辰(初四)日,魯大夫公子遂和齊懿公在師丘締結盟約。
【傳】恢復季孫行父與齊侯的盟約。
【經】秋,八月,辛未[213],夫人姜氏薨[214]。
【注釋】
[213]辛未:當為該年八月的初八日。
[214]夫人姜氏:這裡是魯僖公夫人,魯文公之母,名聲姜。
【譯文】
【經】秋天,八月,辛未(初八)日,魯僖公夫人姜氏去世。
【經】毀泉台[215]。
【傳】喪不貳事[216],貳事,緩喪也。以文為多失道矣。自古為之,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
【注釋】
[215]泉台:在魯國國都近郊,《左傳》認為是泉宮之台,《公羊傳》認為是魯莊公三十一年所築之朗台。
[216]貳事:兩件事,指又辦喪事又毀泉台。
【譯文】
【經】魯拆毀泉台。
【傳】治喪期間不應該做第二件事,同時做兩件事,治喪就要延緩了。認為魯文公做了很多不合道義的事情。在古時修築了泉台,現在拆毀它,不如不讓人住在裡面就行了。
【經】楚人、秦人、巴滅庸[217]。
【注釋】
[217]巴:國名,姬姓,其時當在楚之西北,約在今湖北襄陽附近。庸:國名,伯爵,曾隨武王伐紂,春秋時介於巴、秦、楚三國間。據《左傳》,楚人伐庸是因為庸率群蠻叛楚。故城在今湖北十堰竹山西南,稱上庸故城。
【譯文】
【經】楚國人、秦國人、巴國滅亡庸國。
【經】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218]。
【注釋】
[218]弒(shì):臣殺君、子殺父的專稱。杵臼(chǔjiù):宋昭公的名,據《左傳》,宋昭公不得人心,而其庶弟公子鮑頗得人心,宋襄公夫人亦支持公子鮑,後來襄公夫人派人在宋昭公打獵時殺死了他。
【譯文】
【經】冬天,十一月,宋國人殺害了他們的國君子杵臼。
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219]。
【注釋】
[219]伐宋:據《左傳》,宋國發生弒君之亂,於是晉國荀林父、衛國孔達、陳國公孫寧、鄭國石楚率軍討伐,結果卻立了公子鮑為君,是為宋文公。
【譯文】
【經】文公十七年,春天,晉國人、衛國人、陳國人、鄭國人討伐宋國。
【經】夏,四月,癸亥[220],葬我小君聲姜。
【注釋】
[220]癸亥:當為該年四月的初四日。
【譯文】
【經】夏天,四月,癸亥(初四)日,安葬我們的國君夫人聲姜。
【經】齊侯伐我西鄙。
【譯文】
【經】齊懿公侵犯我魯國的西部邊境。
【經】六月,癸未[221],公及齊侯盟於谷[222]。
【注釋】
[221]癸未:當為該年六月的二十五日。
[222]谷:齊國地名,在今山東東阿。
【譯文】
【經】六月,癸未(二十五)日,魯文公和齊懿公在谷地締結盟約。
【經】諸侯會於扈[223]。
【注釋】
[223]會於扈(hù):在扈地會盟。據《左傳》,晉國召集諸侯在扈地會盟是為了平定宋亂,魯文公由於齊國入侵而沒有赴會。
【譯文】
【經】諸侯在扈地會盟。
【經】秋,公至自谷。
【譯文】
【經】秋天,魯文公從谷地回來告祭祖廟。
【經】冬,公子遂如齊。
【譯文】
【經】冬天,魯國公子遂到齊國去。
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224],公薨於台下[225]。
【傳】台下,非正也。
【注釋】
[224]丁丑:當為該年二月的二十三日。
[225]薨:諸侯去世專稱。台:可能是宮中之台,因國都近郊的泉台已拆。
【譯文】
【經】文公十八年,春天,周王的二月,丁丑(二十三)日,魯文公死於宮中台下。
【傳】經文稱「死於台下」,屬於非正常死亡。
【經】秦伯罃卒[226]。
【注釋】
[226]秦伯罃(yīng):秦國國君,姓嬴,名罃,諡康,為秦康公。
【譯文】
【經】秦國國君嬴罃去世。
【經】夏,五月,戊戌[227],齊人弒其君商人[228]。
【注釋】
[227]戊戌(wùxū):當為該年五月的十五日。
[228]商人:姜商人,齊君之名,諡懿,即齊懿公。據《左傳》,齊懿公是被仇家雇用自己的車夫所殺。
【譯文】
【經】夏天,五月,戊戌(十五)日,齊國人殺了他們的國君姜商人。
【經】六月,癸酉[229],葬我君文公。
【注釋】
[229]癸酉:當為該年六月的二十一日。
【譯文】
【經】六月,癸酉(二十一)日,安葬我們的國君魯文公。
【經】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
【傳】使,舉上客而不稱介[230],不正其同倫而相介[231],故列而數之也。
【注釋】
[230]上客:指主事之人,主使。介:副手,副使。
[231]同倫:指二者同為魯卿。
【譯文】
【經】秋天,魯大夫公子遂、叔孫得臣到齊國去。
【傳】出使的人,稱主使而不稱副使,認為他們同等地位而互為副手不合正道,所以並列舉出來。
【經】冬,十月,子卒[232]。
【傳】子卒不日,故也。
【注釋】
[232]子:魯文公的太子姬惡,稱「子」是因為尚在文公喪期,在喪稱子。據《左傳》,魯文公夫人哀姜生二子,長子名惡,次子名視。次夫人敬嬴生一子,名俀(tuǐ),敬嬴與公子遂暗中勾結,在文公死後殺死了惡和視,立俀為君,是為魯宣公。
【譯文】
【經】冬天,十月,魯文公的太子姬惡去世。
【傳】太子去世不記載日期,是因變故而亡。
【經】夫人姜氏歸於齊[233]。
【傳】惡宣公也,有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234],有待貶絕而惡從之者。侄娣者[235],不孤子之意也[236],一人有子,三人緩帶[237]。一曰就賢也[238]。
【注釋】
[233]夫人姜氏:指魯文公夫人哀姜,齊國是其娘家。歸於齊:這是夫人哀姜,因太子被殺,於是回齊國去,再也不返回魯國。據《左傳》,將要回齊的時候,她哭著經過集市,說:「天哪,襄仲無道,殺死嫡子而立了庶子。」集市上的人都跟著哭泣,於是魯國人稱她為哀姜。
[234]見:顯現。
[235]侄娣:諸侯之女出嫁,侄女和妹妹中陪同她一起出嫁的人。
[236]不孤子:指一人有子,三人共養。
[237]緩帶:衣帶寬緩,悠遊之態,指一人得子,三人共樂。
[238]就賢:指諸侯之子,若太子死了,太子有母弟則立母弟,沒有母弟,則立其餘公子,其餘公子年齡相似,則立賢者。這裡魯文公夫人二子均死,以「不孤子」和「就賢」而論,宣公都當立,這是在諷刺魯宣公即位的正當性是靠弒君而獲得的。
【譯文】
【經】魯文公夫人哀姜永遠地回到齊國去了。
【傳】這是厭惡魯宣公,有的罪惡不用等到貶低就顯現出來,有的罪惡要等到貶低才顯現出來。所謂侄娣,就是不獨自撫養孩子的意思,一個人有了孩子,三個人都感到寬慰。另一種說法是培養賢能的孩子。
【經】季孫行父如齊。
【譯文】
【經】季孫行父到齊國去。
【經】莒弒其君庶其[239]。
【注釋】
[239]庶其:莒國國君名,姓己。據《左傳》,此為莒紀公,因無道而被殺害。
【譯文】
【經】莒國人殺死了他們的國君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