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傳 · 僖公(元年~三十三年)

穀梁赤 《春秋穀梁傳》
【題解】 魯僖公(?—公元前627年在世,公元前659年—前627年在位),姬姓,名申,諡僖,魯國第十八代國君,魯莊公之子,生母為魯莊公妾成風。據《史記·魯世家》,他是閔公姬啟的弟弟,而《漢書·五行志》則認為他是閔公的庶兄。閔公被殺害後,由公子季友擁立為國君。 僖公即位時年幼,由季友執政,季友去世後僖公逐漸掌握魯國國政,時正值齊桓、晉文先後稱霸時期,楚國也逐漸強大,先後發生了晉楚城濮之戰、秦晉韓原之戰、宋楚泓之戰、秦晉殽之戰等關鍵戰役以及召陵之盟這樣的重大事件。魯僖公在位期間先後經歷齊桓、晉文稱霸,同時又要面對宋襄、楚成等強敵環伺的局面,魯國先依附於齊,晉文公稱霸之後長期依附於最強大的晉國。 元年 【經】元年,春,王正月。 【傳】繼弒君不言即位,正也。 【譯文】 【經】僖公元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傳】繼承被殺害的君主的君位不說「即位」,是合於正道的。 【經】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1],救邢[2]。 【傳】救不言次,言次非救也。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齊侯之意也[3]。是齊侯與[4]?齊侯也。何用見其是齊侯也?曹無師[5],曹師者,曹伯也。其不言曹伯,何也?以其不言齊侯,不可言曹伯也。其不言齊侯,何也?以其不足乎揚[6],不言齊侯也。 【注釋】 [1]聶北:春秋時邢地,在今山東茌(chí)平博平鎮西洪官屯鄉南五里的郭攝莊。據《左傳》,此時邢國被狄人入侵,所以諸侯去救。 [2]邢:邢國,西周早期所封五十三個姬姓國之一,侯爵,故都在今河北邢台,後遷到今山東聊城附近。 [3]遂:成就,成全。 [4]是:代詞,這。 [5]曹無師:曹國沒有軍隊。《穀梁傳》認為曹國這樣的小國家是沒有軍隊的。 [6]揚:稱揚,稱說。 【譯文】 【經】齊軍、宋軍、曹軍駐紮在聶北,救援邢國。 【傳】救援就不應說駐紮,說駐紮就不是救援了。不是救援卻又說救援,為什麼呢?是為了成全齊桓公的心意。這是齊國國君嗎?是齊國國君。從哪裡看出來他是齊國國君呢?曹國沒有軍隊,曹軍,就是曹國國君。經文不說曹國國君,為什麼呢?因為經文沒有說齊國國君,就不可以說曹國國君。經文不說齊國國君,為什麼呢?因為這件事不值得讚揚,就不說齊國國君了。 【經】夏,六月,邢遷於夷儀[7]。 【傳】遷者,猶得其國家以往者也[8]。其地,邢復見也。 【注釋】 [7]夷儀:邢國地名,在今山東聊城西南。 [8]猶得其國家以往者也:見莊公十年「猶未失其國家以往者也」。 【譯文】 【經】夏天,六月,邢國遷到夷儀。 【傳】遷,就好像是他們的國家還在而離開了一樣。經文記載地點,因為邢國又出現了。 【經】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傳】是向之師也,使之如改事然[9],美齊侯之功也。 【注釋】 [9]改事:換了一件事。因為是之前救刑的軍隊,按照慣例應該說「遂」,而不必再說一遍「齊師、宋師、曹師」,再重複一遍就顯得像是另一件事情了,《穀梁傳》認為這是為了讚美齊桓公所採用的寫法。 【譯文】 【經】齊軍、宋軍、曹軍幫助修築邢國城牆。 【傳】這是之前的軍隊,經文重寫使它像換了一件事一樣,是為了讚美齊桓公的功績。 【經】秋,七月,戊辰[10],夫人姜氏薨於夷[11]。 【傳】夫人薨不地。地,故也。 【注釋】 [10]戊辰:當為該年七月的二十六日。 [11]夫人姜氏:哀姜。她與慶父合謀殺害閔公之後逃亡邾國,被齊人抓住,在夷地將其殺死。諸侯夫人死也可稱薨。夷:齊國地名,今不詳。 【譯文】 【經】秋天,七月,戊辰(二十六)日,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 【傳】夫人去世是不記載地點的。記載地點,說明有變故。 【經】齊人以歸。 【傳】不言以喪歸[12],非以喪歸也。加喪焉[13],諱以夫人歸也[14],其以歸,薨之也[15]。 【注釋】 [12]喪:名詞,遺體。 [13]加喪:指哀姜是被殺死的。喪,動詞,死亡。焉:語氣助詞,表示肯定語氣。 [14]諱以夫人歸也:意思是說因為哀姜是被殺死的,所以也避諱說「以夫人歸」,直接說「以歸」。 [15]薨(hōng):作動詞,使……死亡,也就是殺害的意思。 【譯文】 【經】齊人把她帶回國。 【傳】不說把遺體帶回國,因為不是帶遺體回國的。哀姜是被殺死的,避諱說齊人帶著夫人回國,齊人把她帶回國,殺了她。 【經】楚人伐鄭[16]。 【注釋】 [16]伐鄭:據《左傳》,是因為鄭國與齊國走得比較近。 【譯文】 【經】楚國人討伐鄭國。 【經】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於檉[17]。 【注釋】 [17]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齊桓公姜小白、宋桓公子御說、鄭文公姬踕、曹昭公姬班、邾文公籧篨(qúchú)。檉(chēng):宋邑,在今河南淮陽西南。 【譯文】 【經】八月,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鄭文公、曹昭公、邾文公在檉地會盟。 【經】九月,公敗邾師於偃[18]。 【傳】不日,疑戰也[19]。疑戰而曰敗,勝內也。 【注釋】 [18]偃:邾地,在今山東費縣南。 [19]疑戰:設假象搞突襲。 【譯文】 【經】九月,魯僖公在偃地打敗了邾國軍隊。 【傳】不記載日期,因為是突然襲擊。突襲而又說擊敗,因為是魯國取得勝利。 【經】冬,十月,壬午[20],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麗[21],獲莒挐[22]。 【傳】莒無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獲之,目之也[23]。內不言獲,此其言獲,何也?惡公子之紿[24]。紿者奈何?公子友謂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處下,左右曰:「孟勞!」孟勞者,魯之寶刀也。公子友以殺之。然則何以惡乎紿也?曰,棄師之道也[25]。 【注釋】 [20]壬午:當為該年十月的十二日。 [21]麗:魯地名,地址不詳。 [22]莒挐(jǔrú):莒挐是莒國國君的弟弟。 [23]目:稱說。 [24]紿(dài):欺騙。 [25]棄師之道:拋棄軍隊的做法。《穀梁傳》認為公子友身為將領而隻身獨斗,忘記了自己的職責,置軍隊安危於不顧,是拋棄軍隊的做法。雖僥倖獲勝,但這種作法不足取。 【譯文】 【經】冬天,十月,壬午(十二)日,魯公子季友率軍在麗地打敗莒軍,俘獲了莒挐。 【傳】莒國沒有天子任命的大夫,經文說莒挐,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俘獲了他,所以稱他的名字。魯國是不說俘獲的,這裡經文說俘獲,為什麼呢?是因為憎惡魯公子季友使詐。欺詐是怎麼回事?公子季友對莒挐說:「我們二人之間彼此不愉快,士兵們有什麼罪過呢?」讓左右退下兩人徒手相互搏鬥,公子季友處於下風。左右喊:「孟勞!」孟勞,是魯國的寶刀。公子季友用孟勞殺了莒挐。既然這樣,那麼為什麼憎惡欺詐呢?回答說:「這是拋棄軍隊的做法。」 【經】十有二月,丁巳[26],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傳】其不言姜,以其殺二子[27],貶之也。或曰,為齊桓諱殺同姓也。 【注釋】 [26]丁巳: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十二日。 [27]殺二子:指哀姜與慶父合謀殺死了子般和魯閔公,這兩人從名義上都是她的兒子。 【譯文】 【經】十二月,丁巳(十二)日,莊公夫人氏哀姜的遺體從齊國運回。 【傳】經文不說「哀姜」,因為她殺死了自己的兩個孩子,是在貶斥她。有人說:「這是為齊桓公避諱說他殺了同姓的族人。」 二年 【經】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28]。 【傳】楚丘者何?衛邑也。國而曰城[29],此邑也,其曰城,何也?封衛也。則其不言城衛,何也?衛未遷也[30]。其不言衛之遷焉,何也?不與齊侯專封也[31]。其言城之者,專辭也[32]。故非天子不得專封諸侯。諸侯不得專封諸侯,雖通其仁[33],以義而不與也。故曰,仁不勝道。 【注釋】 [28]楚丘:衛邑,在今河南滑縣東。閔公二年,狄人滅衛,這裡是諸侯幫助衛國復國的地方。 [29]國:國都。 [30]衛未遷:此時衛國人尚在曹國避難,還沒有遷到楚丘。 [31]專:表示專獨,擅自、獨自。齊桓公帶領諸侯城楚丘,實際就是重新分封衛國於楚丘。《春秋》這麼只記載「城楚丘」就是不贊同齊桓公擅自分封諸侯。 [32]專辭:指專限魯國使用的說辭,這裡本是諸侯共同幫助衛國築城,《春秋》這樣記載顯得只有魯國在築城。 [33]通:通達,明了。 【譯文】 【經】僖公二年,春天,周王的正月,修築楚丘的城牆。 【傳】楚丘是哪裡?是衛國的小城。只有國都才說「城」,這裡是小城,經文說「城」,為什麼呢?這是在分封衛國。那麼經文不說修築衛國國都城牆,為什麼呢?因為衛國還沒有遷徙到這裡。經文不說衛國遷徙,為什麼呢?不贊同齊國國君擅自分封諸侯。經文說「城」某個地方,是專門的說法。所以不是天子不能分封諸侯。諸侯不能擅自分封諸侯,即使明了他的仁義,但是按照道義卻不贊同。所以說,仁義不能勝過道義。 【經】夏,五月,辛巳[34],葬我小君哀姜[35]。 【注釋】 [34]辛巳:當為該年五月的十四日。 [35]小君:對諸侯夫人的稱呼。 【譯文】 【經】夏天,五月,辛巳(十四)日,安葬了魯莊公的夫人哀姜。 【經】虞師、晉師滅夏陽[36]。 【傳】非國而曰滅,重夏陽也。虞無師,其曰師,何也?以其先晉,不可以不言師也。其先晉,何也?為主乎滅夏陽也[37]。夏陽者,虞、虢之塞邑也[38]。滅夏陽,而虞、虢舉矣[39]。虞之為主乎滅夏陽,何也?晉獻公欲伐虢[40],荀息曰[41]:「君何不以屈產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42]?」公曰:「此晉國之寶也,如受吾幣而不借吾道[43],則如之何?」荀息曰:「此小國之所以事大國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吾幣。如受吾幣而借吾道,則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廄而置之外廄也。」公曰:「宮之奇存焉[44],必不使受之也。」荀息曰:「宮之奇之為人也,達心而懦[45],又少長於君[46],達心則其言略,懦則不能強諫,少長於君,則君輕之。且夫玩好在耳目之前,而患在一國之後,此中知以上乃能慮之,臣料虞君,中知以下也。」公遂借道而伐虢。宮之奇諫曰:「晉國之使者,其辭卑而幣重,必不便於虞[47]。」虞公弗聽,遂受其幣而借之道。宮之奇諫曰:「語曰:『唇亡則齒寒。』其斯之謂與!」挈其妻子以奔曹。獻公亡虢,五年而後舉虞。荀息牽馬操璧而前曰[48]:「璧則猶是也,而馬齒加長矣。」 【注釋】 [36]虞:國名,姬姓,故都在今山西平陸東北。據《史記·吳太伯世家》,周太王三子季歷賢能,太王欲立季歷,於是季歷的兩個哥哥太伯和仲雍出逃到荊蠻之地,斷髮文身,以使季歷即位。後來季歷即位,傳姬昌(周文王),又傳姬發(周武王),武王滅殷之後尋找太伯、仲雍的後人,找到周章,已為吳君,因而封之,又封周章之弟虞仲為侯,遂有虞國。晉:國名,姬姓,周武王少子唐叔虞之後。周成王封弟叔虞於唐,叔虞子變父改國號為晉,始為晉侯。夏陽:虢(guó)國地名,是虞、虢邊界的要地,在今山西平陸東北。 [37]主:主要作用。 [38]虢(guó):國名,姬姓,有西虢、東虢、北虢,此處的是北虢,開國君主是西周季歷子虢仲之後,國都上陽,在今河南三門峽東。塞:關塞、邊界險要之處。 [39]舉:被攻克,被占領。 [40]晉獻公:晉國國君姬詭諸,晉文公重耳的父親,公元前677年—前651年在位。 [41]荀息:晉國大夫。 [42]屈:晉國地名,產良馬。在今山西吉縣北。垂棘:晉國地名,盛產碧玉。在今山西潞城北。借道乎虞:向虞國借道。虞在晉南,虢在虞南,所以晉國要攻打虢國,需要向虞國借道。此條就是成語「假道滅虢」「唇亡齒寒」的出處。 [43]幣:玉帛之類的禮品,這裡指晉國要送給虞國的禮品。 [44]宮之奇:虞國大夫,賢能。 [45]達心:心智通達,明白事理。懦:懦弱。 [46]少長於君:意思是從小與國君一起長大。一說年齡稍微比國君大些。 [47]便:有利。 [48]操:持。 【譯文】 【經】虞國軍隊、晉國軍隊滅亡了虢國要地夏陽。 【傳】不是國家而說滅亡,是重視夏陽。虞國沒有軍隊,經文說「師」,為什麼呢?因為把它放在晉國之前說,不可以不說「師」。經文把它放在晉國之前,為什麼呢?因為它在滅亡夏陽這件事中起主要作用。夏陽,是虞、虢之間險要的關塞。滅亡了夏陽,那虞、虢就要被攻克了。虞國在滅夏陽這件事中起主要作用,為什麼呢?晉獻公想要攻打虢,荀息說:「國君您為什麼不用屈地出產的駿馬、垂棘出產的玉璧向虞國借道呢?」晉獻公說:「這是晉國的寶物,如果他們接受了我們的禮物卻不借道給我們,那麼怎麼辦呢?」荀息說:「這些禮品是小國用來供奉給大國的東西。他們不借道給我們,一定不敢接受我們的禮物。如果接受了我們的禮物之後借道給我們,那就是我們把玉從內部的庫房取出來,而放到外部的庫房,把馬從內部的馬廄牽出來,而放到外部的馬廄。」晉獻公說:「虞國大夫宮之奇還在,一定不會讓虞國國君接受禮物的。」荀息說:「宮之奇為人處世,心智通達但是懦弱,小時候又和國君一起長大。心智通達就說話簡略,懦弱就不會極力勸諫,與國君一起長大,國君就會輕視他的意見。況且供玩賞的奇珍異寶就在眼前,而禍患還在另一個國家後面,這是中等智慧以上的人才能考慮到的,我估計虞國國君,是在中等智慧以下的。」晉獻公於是借道來討伐虢國。宮之奇勸說道:「晉國的使者,言辭謙卑但是禮物貴重,一定不利於我虞國。」虞國國君不聽,於是接受了晉國的禮物然後借道路給他們。宮之奇勸說道:「常言道:『嘴唇沒了牙齒就寒冷。』說的就是這樣的事啊。」帶上他的妻子和孩子逃到曹國。晉獻公滅亡了虢國,五年之後攻克了虞國。荀息牽著駿馬拿著玉璧來到晉獻公面前說:「玉璧還是那個樣子,而駿馬長了歲數而已。」 【經】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於貫[49]。 【傳】貫之盟,不期而至者,江人、黃人也。江人、黃人者,遠國之辭也。中國稱齊、宋,遠國稱江、黃,以為諸侯皆來至也。 【注釋】 [49]齊侯、宋公:齊桓公、宋桓公。江:國名,嬴姓,位於今河南息縣以西。黃:國名,嬴姓,在今河南潢川西。貫:宋國地名,在今山東曹縣南。 【譯文】 【經】秋天,九月,齊桓公、宋桓公、江國國君、黃國國君在宋國貫地會盟。 【傳】貫地的會盟,沒有事先約定而到來的,是江國國君、黃國國君。「江人、黃人」,是表示遙遠的國家的說法。中原的國家說了齊國、宋國,遙遠的國家說了江國、黃國,用來表示諸侯們都來會盟了。 【經】冬,十月,不雨[50]。 【傳】不雨者,勤雨也[51]。 【注釋】 [50]雨(yù):下雨。 [51]勤:殷切盼望。 【譯文】 【經】冬天,十月,沒有下雨。 【傳】說「沒有下雨」,就是殷切盼望下雨的意思。 【經】楚人侵鄭。 【譯文】 【經】楚國人入侵鄭國。 三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傳】不雨者,勤雨也。 【譯文】 【經】僖公三年,春天,周王的正月,沒有下雨。 【傳】說「沒有下雨」,就是殷切盼望下雨的意思。 【經】夏,四月,不雨。 【傳】一時言不雨者[52],閔雨也[53]。閔雨者,有志乎民者也。 【注釋】 [52]時:季節。 [53]閔(mǐn):憂慮,擔心。 【譯文】 【經】夏天,四月,沒有下雨。 【傳】一個季節都說「沒有下雨」,是為不下雨感到憂慮。為不下雨感到憂慮,是心繫百姓。 【經】徐人取舒[54]。 【注釋】 [54]徐:國名,先祖為東夷的一支,分布在今淮河中下游一帶,稱徐方、徐夷。周初在今安徽泗縣一帶建立徐國。舒:國名,偃姓。故地在今安徽舒城。 【譯文】 【經】徐國人攻克舒國。 【經】六月,雨。 【傳】雨雲者,喜雨也[55]。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 【注釋】 [55]喜:為……感到高興。 【譯文】 【經】六月,下雨了。 【傳】說「下雨了」,是為下雨感到高興。為下雨感到高興,是心繫百姓。 【經】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於陽穀[56]。 【傳】陽穀之會,桓公委、端、搢笏而朝諸侯[57],諸侯皆諭乎桓公之志。 【注釋】 [56]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指齊桓公(春秋五霸之首)、宋桓公、江國國君、黃國國君。陽穀:齊地,在今山東陽穀北三里。 [57]委:戴著委貌之冠。委,即委貌,國君在隆重儀式上所帶的一種黑色絲織品製成的禮帽。夏朝時叫母追,商朝時叫章甫,周朝時叫委貌。端:穿著禮服。搢(jìn):插。笏(hù):君臣朝會時所執的手板。將所議之事書寫於上,以備遺忘。這裡「委、端、搢笏」就是所謂的衣裳之會。朝:專指諸侯相見或朝拜天子。 【譯文】 【經】秋天,齊桓公、宋桓公、江國國君、黃國國君在齊國陽穀會盟。 【傳】陽穀的會盟,齊桓公戴著禮帽、穿著禮服、插著笏板來和諸侯會面,諸侯們都明白齊桓公的想法了。 【經】冬,公子季友如齊蒞盟[58]。 【傳】蒞者,位也[59]。其不日,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60]。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也。 【注釋】 [58]蒞(lì)盟:到會結盟。 [59]位(lì):到……位置去。 [60]與(yù):參與,參加。 【譯文】 【經】冬天,魯公子季友去齊國到會結盟。 【傳】蒞,就是到……去的意思。經文不記載日期,因為是之前約定的。不說「及」,因為是以國家的名義參與的。不說和誰,因為也是以國家的名義參加的。 【經】楚人伐鄭。 【譯文】 【經】楚國人攻打鄭國。 四年 【經】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61],蔡潰[62]。 【傳】潰之為言上下不相得也[63]。侵,淺事也[64]。侵蔡而蔡潰,以桓公為知所侵也。不土其地[65],不分其民[66],明正也[67]。 【注釋】 [61]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指齊僖公姬申、齊桓公姜小白、宋桓公子御說、陳宣公媯(guī)杵臼(chǔjiù)、衛文公姬辟疆(姬毀)、鄭文公姬踕(jié)、許穆公姜新臣、曹昭公姬班。蔡:蔡國,姬姓,侯爵。轄今河南上蔡一帶。 [62]潰:敗,亂。 [63]之為言:相當於「之言」,訓詁術語。得:契合,和諧,合適。 [64]淺事:小規模軍事行動。 [65]土:占領土地。 [66]分:分割。 [67]明:表明。 【譯文】 【經】僖公四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文公、鄭文公、許穆公、曹昭公入侵蔡國,蔡國潰敗。 【傳】「潰」是君臣心意不合的意思。入侵,是小規模軍事行動。入侵蔡國然後蔡國潰敗了,因為齊桓公了解他所入侵的對象。不占領蔡國的土地,不分割蔡國的百姓,表明這是合於正道的。 【經】遂伐楚,次於陘[68]。 【傳】遂,繼事也。次,止也。 【注釋】 [68]陘(xíng):楚國地名,在今河南漯河郾城區南。 【譯文】 【經】接著就討伐楚國,在楚國陘地駐紮。 【傳】遂,表示後一件事接著前一件事。次,停止的意思。 【經】夏,許男新臣卒[69]。 【傳】諸侯死於國,不地。死於外,地。死於師,何為不地?內桓師也[70]。 【注釋】 [69]許男新臣:許國國君,男等爵位,名新臣,諡穆,即許穆公。 [70]內桓師:以齊桓公的軍隊為自己國家的。 【譯文】 【經】夏天,許穆公姜新臣去世。 【傳】諸侯在國內去世,不記載地點。在國外去世,記載地點。在軍隊里去世,為什麼不記載地點呢?是以齊桓公的軍隊為自己國家的。 【經】楚屈完來盟於師[71],盟於召陵[72]。 【傳】楚無大夫,其曰屈完,何也?以其來會桓,成之為大夫也[73]。其不言使,權在屈完也[74]。則是正乎?曰,非正也。以其來會諸侯,重之也。來者何?內桓師也。於師,前定也。於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為僅矣[75]。屈完曰:「大國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76],菁茅之貢不至[77],故周室不祭。」屈完曰:「菁茅之貢不至,則諾[78]。昭王南征不反,我將問諸江。」 【注釋】 [71]屈完:楚國大夫。 [72]召陵:楚國地名,在今河南漯河郾城區東。 [73]成:成全,成就。 [74]權在屈完:決定權在屈完手裡。 [75]僅:少。 [76]昭王南征不反:指西周前期周昭王姬瑕到楚國南巡被淹死之事。周昭王荒淫不理朝政,他到楚國視察,百姓給他一艘用膠粘在一起的船,行至江中船毀人亡。此事已過去幾百年,這是齊桓公為討伐楚國找藉口。 [77]菁茅之貢不至:菁茅是一種香草,楚地特產。將其捆成捆,祭祀時,將酒倒到其上滲下去,象徵神喝了酒,叫做縮酒。楚國不上貢菁茅,周王室無縮酒之物。 [78]諾:答應,應允。這是承認過錯並答應送去。 【譯文】 【經】楚國的屈完來到諸侯聯軍駐地中盟會,在楚地召陵結成盟約。 【傳】楚國沒有大夫,經文稱屈完,為什麼呢?因為他來和齊桓公會盟,所以讓他具有大夫的身份。經文不說「使」,因為決定權在屈完手裡。那麼這樣合於正道嗎?回答說,不合正道。因為他來和諸侯會盟,所以尊重他。為什麼說「來」呢?因為把齊桓公的軍隊當做自己國家的。說在軍隊里,表明是提前約定的。說在召陵,表明他在齊桓公這裡達到了目的。屈完達到了目的,就是齊桓公沒有達到目的。因為桓公只是達到了很少的目的。屈完說:「各大國對楚使用武力,為什麼呢?」齊桓公說:「周昭王到南方巡視而沒有回去,菁茅草的進獻沒有到達,所以周王室不能祭祀了。」屈完說:「菁茅草的進獻沒有送到,那麼我們答應進獻。周昭王到南方巡視沒有返回,我去問問江水。」 【經】齊人執陳袁濤塗[79]。 【傳】齊人者,齊侯也。其人之,何也?於是哆然外齊侯也[80],不正其逾國而執也。 【注釋】 [79]袁濤塗:陳國大夫。據《左傳》,諸侯聯軍與楚國定下盟約之後準備退兵,會途經陳、鄭,袁濤塗為了避免陳國供給軍隊糧食,建議齊桓公取道東邊而觸怒了桓公。 [80]哆(chǐ)然:哆然的意思是眾人指責的樣子。外:排斥。 【譯文】 【經】齊國人抓了陳國的袁濤塗。 【傳】「齊人」,就是齊桓公。經文用「人」稱呼他,為什麼呢?因為在這件事上眾人紛紛指責和排斥齊桓公,認為他越過別國而抓人是不合正道的。 【經】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傳】不言其人及之者何?內師也。 【譯文】 【經】秋天,和江國人、黃國人討伐陳國。 【傳】不說是誰和江人、黃人一起,為什麼呢?因為是魯國的軍隊。 【經】八月,公至自伐楚。 【傳】有二事偶[81],則以後事致。後事小,則以先事致。其以伐楚致,大伐楚也。 【注釋】 [81]偶:對等,等同。這裡指伐楚和伐陳兩件事。 【譯文】 【經】八月,魯僖公討伐楚國歸來舉行告祭祖廟的儀式。 【傳】有兩件事對等,那麼用後面那件事告祭祖廟。後一件事小,那麼用前一件事告祭祖廟。魯僖公用伐楚這件事告祭,是認為伐楚是大事。 【經】葬許穆公。 【譯文】 【經】安葬許穆公。 【經】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82]。 【注釋】 [82]公孫茲:魯國大夫,姬叔牙之子叔孫戴伯。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魯國大夫公孫茲率軍會同齊國人、宋國人、衛國人、鄭國人、許國人、曹國人入侵陳國。 五年 【經】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83]。 【傳】目晉侯[84],斥殺,惡晉侯也。 【注釋】 [83]晉侯:晉獻公姬詭諸。殺其世子申生:申生是晉獻公夫人齊姜之子,立為太子。後齊姜去世,獻公立驪姬為夫人,生奚齊,驪姬欲以奚齊為太子,遂設計陷害申生,申生自殺,公子夷吾和公子重耳分別出奔。世子,立為儲君的那個兒子。 [84]目:稱。 【譯文】 【經】僖公五年,春天,晉獻公殺了太子申生。 【傳】稱「晉侯」,是貶斥殺太子,是憎惡晉獻公。 【經】杞伯姬來朝其子[85]。 【傳】婦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諸侯相見曰朝,伯姬為志乎朝其子也[86]。伯姬為志乎朝其子,則是杞伯失夫之道矣。諸侯相見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非正也。故曰杞伯姬來朝其子,參譏也[87]。 【注釋】 [85]杞伯姬:魯女,莊公二十五年出嫁到杞國,為杞成公夫人。朝:使……朝見。 [86]為:有。志:心愿,願望。 [87]參(sān):指被譏刺的三件事,一是杞伯姬越境回魯,二是杞伯失夫之道,三是魯僖公以待杞伯的禮儀接待其子。 【譯文】 【經】嫁到杞國的魯女伯姬回國,讓她的兒子來朝見。 【傳】女子已經出嫁就不能越過國界了,越過國界,不合正道。諸侯之間見面才說「朝」,伯姬是希望讓她的兒子來朝見。伯姬想要讓她的兒子來朝見,那麼就是杞伯沒有做到丈夫應盡的職責。諸侯相互見面才說「朝」。用接待他父親的禮儀接待他的兒子,不合正道。所以說經文記「杞伯姬來朝其子」,是同時譏諷了三件事。 【經】夏,公孫茲如牟[88]。 【注釋】 [88]公孫茲:魯國大夫,姬叔牙之子叔孫戴伯。牟(móu):國名,與魯國鄰近,在今山東萊蕪東。 【譯文】 【經】夏天,公孫茲去了牟國。 【經】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戴[89]。 【傳】及以會,尊之也。何尊焉?王世子云者,唯王之貳也[90]。雲可以重之[91],存焉,尊之也。何重焉?天子世子,世天下也[92]。 【注釋】 [89]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姜業(公元前658年—前621年在位)、曹昭公。王世子:周天子的太子,此處為周惠王姬閬的太子姬鄭,後來的周襄王。太子鄭的母親惠後寵愛小兒子姬叔帶,於是惠王有廢太子之意,齊桓公作此會,尊太子鄭以使周王室安定。首戴:衛地,在今河南睢縣東南。 [90]唯:表示強調、肯定的語氣。貳:第二個,指繼承者。 [91]云:說。 [92]世:繼承。 【譯文】 【經】魯僖公及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曹昭公與周惠王的太子姬鄭在首戴會面。 【傳】先說「及」再說「會」,表示尊重他。為什麼尊重呢?所謂周天子的太子,是天子的繼承人。說可以因此重視他,顯示他的存在,是尊重他。為什麼尊重他呢?因為周天子的太子,是要繼承天下的。 【經】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戴。 【傳】無中事而復舉諸侯[93],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與盟也[94]。尊則其不敢與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謹信也[95],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桓,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塊然受諸侯之尊己而立乎其位[96],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則其所善焉何也?是則變之正也[97]。天子微,諸侯不享覲[98],桓控大國,扶小國,統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99],尊王世子於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會齊桓[100],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受之可乎?是亦變之正也。天子微,諸侯不享覲,世子受諸侯之尊己,而天王尊矣,世子受之可也。 【注釋】 [93]中事:指某時期中重要的事情,這裡指先會見、後結盟,這中間沒有記載其他事。復舉諸侯:指又稱了「諸侯」,《穀梁傳》認為先會見、後結盟,如果中間沒有記載重要的事,則不舉「諸侯」,直接記載「盟於首戴」即可。 [94]不敢與盟:不敢與太子結盟約,指上一條經文記載會見提到了王世子,如果此條經文不提「諸侯」直接說「盟於首戴」,會讓人覺得是諸侯與王世子締結盟約。 [95]盟者,不相信也,故謹信也:意為結盟是因為相互不信任,所以通過這種方式來使各方謹守信義。 [96]塊然:安然自得的樣子。 [97]變之正:變通常規禮儀,使其合乎正道。《穀梁傳》認為特殊情況下不必拘泥禮儀規定,可以有所變通。 [98]享:進獻,把東西獻給天子。覲(jìn):諸侯在秋季朝見天子。 [99]致:招致。 [100]含:奉,領受。 【譯文】 【經】秋天,八月,諸侯們在首戴締結盟約。 【傳】中間沒有重要的事情但又稱了「諸侯」,為什麼呢?是尊重周天子的太子而不敢跟他締結盟約。尊重他就不敢與他締結盟約,為什麼呢?結盟,是因為互相不信任,所以通過這種方式來使各方謹守信義,不敢用不信任的態度對待尊貴的人。齊桓公,是諸侯,不去朝見天子,這是不合人臣之道的。周天子的太子,是兒子,安然自得地接受諸侯尊奉自己而處在尊位,這是不合人子之道的。齊桓公不合人臣之道,周天子的太子也不合人子之道,那麼經文所稱讚的是什麼呢?這就是變通常規禮儀使其合乎正道的做法。周天子衰微,諸侯不進獻不朝見,齊桓公控制大國,扶助小國,統領諸侯,不能帶領他們去朝見周天子,也不敢請周天子來相見,在首戴尊奉周天子的太子,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尊重周天子的命令。太子領受了天子的命令與齊桓公會面,也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尊重周天子的命令。太子接受尊奉可以嗎?這也是變通常禮使其合於正道。天子式微,諸侯不進獻不朝見,太子接受諸侯尊奉自己,那麼天子就受到尊重了,太子接受尊奉是可以的。 【經】鄭伯逃歸不盟[101]。 【傳】以其去諸侯[102],故逃之也。 【注釋】 [101]鄭伯逃歸不盟:據《左傳》,首戴之會不合周惠王之意,於是他挑撥鄭文公使他不參與會盟。鄭伯,鄭文公姬辟疆(姬毀)。 [102]去:離開。 【譯文】 【經】鄭文公逃回鄭國不參與結盟。 【傳】因為他離開諸侯,所以說他逃跑。 【經】楚人滅弦[103],弦子奔黃[104]。 【傳】弦,國也。其不日,微國也。 【注釋】 [103]弦:國名,小國,姬姓,一說隗姓,子爵,其地在今河南潢川西北息縣南,一說在今湖北浠水西。 [104]弦子:弦國國君。黃:國名,小國,嬴姓,故地在今河南潢川西,公元前648年為楚所滅。 【譯文】 【經】楚國人滅亡了弦國,弦國國君姬弦子逃到了黃國。 【傳】弦,是國家。經文不記載日期,因為它是一個小國家。 【經】九月,戊申,朔[105],日有食之。 【注釋】 [105]戊申,朔:依今曆法推算當為公元前655年八月十九日。 【譯文】 【經】九月,戊申日,朔日,發生日食。 【經】冬,晉人執虞公。 【傳】執不言所於地,縕於晉也[106]。其曰公,何也?猶曰其下執之之辭也。其猶下執之之辭,何也?晉命行乎虞民矣。虞虢之相救,非相為賜也[107]。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 【注釋】 [106]縕:包含,這裡指虞國已經被包含在晉國國土以內了。 [107]賜:給予恩惠,賞賜。 【譯文】 【經】冬天,晉國人抓獲了虞國國君。 【傳】抓獲了卻不說抓獲的地點,因為虞國國土已經被晉國包含在內了。經文稱公,為什麼呢?就相當於是說他的下臣抓住了他的說法。這就相當於是他的下臣把他抓住的說法,為什麼呢?因為是晉國命令虞人抓的。虞國和虢國之間是相互用來救助的關係,不是相互利用來獲得好處的關係。今天滅亡了虢國,接下來第二天就滅亡了虞國。 六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僖公六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108],圍新城[109]。 【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病鄭也[110],著鄭伯之罪也[111]。 【注釋】 [108]伐鄭:討伐鄭國,諸侯伐鄭是因為之前鄭國逃離首戴之盟。 [109]新城:鄭國地名,在今河南新密東南。 [110]病:指責。 [111]著:使……顯現。 【譯文】 【經】夏天,魯僖公會同齊桓公、宋桓公、陳宣公、衛文公、曹昭公討伐鄭國,包圍了新城。 【傳】討伐國家不說包圍城邑,這裡說了包圍,為什麼呢?是指責鄭國,彰顯鄭文公逃離首戴結盟的罪過。 【經】秋,楚人圍許[112],諸侯遂救許。 【傳】善救許也。 【注釋】 [112]圍許:據《左傳》,楚人圍許是為了救鄭。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包圍了許國,諸侯們於是救援許國。 【傳】這是褒揚救援許國的行為。 【經】冬,公至自伐鄭。 【傳】其不以救許致,何也?大伐鄭也。 【譯文】 【經】冬天,魯僖公伐鄭歸來告祭祖廟。 【傳】魯僖公不用救援許國的事來告祭祖廟,為什麼呢?因為他認為討伐鄭國的事情更重大。 七年 【經】七年,春,齊人伐鄭[113]。 【注釋】 [113]齊人伐鄭:上次伐鄭因救許未成,此時齊桓公再次伐鄭。 【譯文】 【經】僖公七年,春天,齊國人再次討伐鄭國。 【經】夏,小邾子來朝[114]。 【注釋】 [114]小邾子:小邾國國君,乃是魯莊公五年之郳(ní)黎來。據楊伯峻,邾國國君曹夷父封其小子肥於郳(今山東滕州東),黎來是肥的曾孫,附從齊國尊周室,周室命之為小邾子。 【譯文】 【經】夏天,小邾子來魯國訪問。 【經】鄭殺其大夫申侯[115]。 【傳】稱國以殺大夫,殺無罪也。 【注釋】 [115]申侯:鄭國大夫,僖公四年陳國大夫袁塗濤觸怒齊桓公即是因為申侯的出賣,後袁塗濤也在鄭伯面前詆毀他。據《左傳》,此時齊國伐鄭,鄭文公殺他,一方面是為了取悅齊國,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袁塗濤的詆毀。 【譯文】 【經】鄭國殺害了它的大夫申侯。 【傳】以國家的名義殺害大夫,是殺害無罪的人。 【經】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116],盟於寧母[117]。 【傳】衣裳之會也[118]。 【注釋】 [116]陳世子款:陳國太子,姓媯(guī),名款。鄭世子華:鄭國太子,姓姬,名華。 [117]寧母:魯地,在今山東魚台境內。 [118]衣裳之會:指國與國之間以禮交好的盟會。 【譯文】 【經】秋天,七月,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陳國太子媯款、鄭國太子姬華會面,在寧母結盟。 【傳】這是國與國之間以禮交好的盟會。 【經】曹伯班卒[119]。 【注釋】 [119]曹伯班:曹國國君,姓姬,名班,諡昭,即曹昭公。 【譯文】 【經】曹昭公姬班去世。 【經】公子友如齊。 【譯文】 【經】魯公子季友到齊國去。 【經】冬,葬曹昭公。 【譯文】 【經】冬天,安葬曹昭公。 八年 【經】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120],盟於洮[121]。 【傳】王人之先諸侯,何也?貴王命也。朝服雖敝,必加於上;弁冕雖舊[122],必加於首;周室雖衰,必先諸侯。兵車之會也[123]。 【注釋】 [120]王人:周王室地位低下的小官。曹伯:指新即位的曹共公姬襄,公元前653年—前618年在位。 [121]洮:曹地,在今山東鄄(juàn)城西。 [122]弁(biàn)冕:弁冕都是冠名,通常禮服用弁,而吉禮之服用冕。 [123]兵車之會:謂諸侯帶領軍隊來協商戰事的盟會。據《左傳》,僖公七年末,周惠王駕崩,太子姬鄭擔憂姬叔帶爭位,秘不發喪,先向齊國告難,此時諸侯會盟,是為了謀定周室,立太子鄭,是為周襄王。 【譯文】 【經】僖公八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魯僖公和周王室的小官、齊桓公、宋桓公、衛文公、許僖公、曹共公姬襄、陳國太子媯款會盟,在洮結盟。 【傳】把周王室的小官放在諸侯前面,為什麼呢?是尊重周天子的命令。朝服雖然破舊,一定要穿在外面;弁冕雖然陳舊,一定要戴在頭上;周王室雖然衰微,一定要放在諸侯之前。這次是兵車之會。 【經】鄭伯乞盟[124]。 【傳】以向之逃歸乞之也。乞者,重辭也[125],重是盟也[126]。乞者,處其所而請與也[127],蓋汋之也[128]。 【注釋】 [124]乞:祈求。 [125]重:份量重。 [126]重:看重,重視。 [127]處其所:待在他的處所。指鄭文公沒有親自前來請求,而是派人前來,先試探一下齊桓公的態度。 [128]汋:通「酌」,斟酌求取,此處指試探。 【譯文】 【經】鄭文公祈求參與盟會。 【傳】因為之前逃跑回國所以用了「乞」字。乞,是分量很重的說法,表明看重這次盟會。乞,是待在他的處所而派人前往請求允許,大概是為了試探一下。 【經】夏,狄伐晉[129]。 【注釋】 [129]狄伐晉:據《左傳》,去年這個時候晉軍在採桑打敗狄人,此時狄人前來報復。狄是牧獵民族,周代的時候活動於齊、魯、晉、衛各國之間,後世子孫以族名為姓氏,又是以國為氏的姓氏。 【譯文】 【經】夏天,狄人攻打晉國。 【經】秋,七月,禘於大廟[130],用致夫人[131]。 【傳】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辭也,非正也。夫人之[132],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133],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焉。 【注釋】 [130]禘(dì):宗廟五年一次的大祭。大廟:太廟,魯國始祖周公的廟寢。 [131]用:為了,因為,表示原因。致:達到。按照《穀梁傳》的說法魯僖公之母是魯莊公的妾,這裡僖公在禘祭時告祖,將其立為夫人。《左傳》和《公羊傳》對此條經文的解釋各不同,可參看。 [132]夫人:這裡用作動詞,指僖公將其立為夫人。 [133]臨:置,加於其上。這裡指將宗廟在夫人之前說,並且之後不稱她的姓氏,以此來表明經文對她的批判態度。 【譯文】 【經】秋天,七月,魯僖公在太廟舉行禘祭,是為了達到(將其母親)立為夫人的目的。 【傳】為了,是不該為此的意思;達到,是不該達到的意思。說到夫人,一定用她的姓氏。說到夫人而沒有用她的姓氏,就不是夫人,是立妾為夫人的說辭,不合正道。國君將其立為夫人,我可以不稱夫人嗎?去世了以夫人之禮安葬她,我可以不按夫人之禮記載她的喪事嗎?一方面是把祖廟寫在她的前面然後貶低她,一方面是用外國不把她看做夫人來表明正道。 【經】冬,十有二月,丁未[134],天王崩[135]。 【注釋】 [134]丁未: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十八日。 [135]天王崩:這裡指周惠王姬閬,公元前673—至前653年在位,周惠王其實是在魯僖公七年末去世的,但當時的太子姬鄭秘不發喪,此時才發喪,故經文此時才記載此事。依禮:天子去世稱「崩」,寓有如山崩地裂的聲響一樣巨大的震盪。諸侯去世稱「薨(hōng)」,則寓聲響相對小些。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丁未(十八)日,周惠王駕崩。 九年 【經】九年,春,王三月,丁丑[136],宋公御說卒[137]。 【注釋】 [136]丁丑:當為該年三月的十九日。 [137]宋公御說:宋國國君,姓子,名御說(yuè),諡桓,即宋桓公。 【譯文】 【經】僖公九年,春天,周王的三月,丁丑(十九)日,宋桓公子御說去世。 【經】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葵丘[138]。 【傳】天子之宰,通於四海[139]。宋其稱子,何也?未葬之辭也。禮:柩在堂上[140],孤無外事[141]。今背殯而出會[142],以宋子為無哀矣。 【注釋】 [138]宰周公:即周王室的太宰,食邑於周,故稱宰周公。宰,官名,掌管天子事務,傳達天子命令。宋子:新即位的宋國國君,即宋襄公子茲甫,公元前650年—前637年在位。據《左傳》:「凡在喪,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葵丘:宋國地名,在今河南蘭考東。 [139]通:往來。 [140]柩(jiù):已裝殮屍體的棺材。 [141]孤:喪父未葬的新即位的國君。 [142]背:離棄。 【譯文】 【經】夏天,魯僖公和周天子的太宰、齊桓公、宋襄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曹共公在葵丘會盟。 【傳】周天子的宰官,可以和四海的諸侯交往。稱宋國國君為子,為什麼呢?是表示前代國君還沒有安葬的說法。按禮:靈柩還放在堂上,遺孤沒有外交上的事情。現在離開殯葬之事而出國會盟,認為宋國新國君沒有哀痛。 【經】秋,七月,乙酉[143],伯姬卒[144]。 【傳】內女也,未適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許嫁,笄而字之[145],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146]。 【注釋】 [143]乙酉:當為該年七月的二十九日。 [144]伯姬:魯僖公的女兒。 [145]笄(jī):簪子,女子到十五歲可以束髮成髻,插簪子,舉行笄禮,以示成人。 [146]治:辦理。 【譯文】 【經】秋天,七月,乙酉(二十九)日,伯姬去世。 【傳】是魯國國君的女兒,還沒有嫁人,不記載去世,這裡為什麼記載了去世呢?因為已經訂婚了,舉行了笄禮就稱她的表字了,去世了就按成年人的喪禮來治喪。 【經】九月,戊辰[147],諸侯盟於葵丘。 【傳】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148],為見天子之禁[149],故備之也[150]。葵丘之會,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151],壹明天子之禁[152],曰,毋雍泉[153],毋訖糴[154],毋易樹子[155],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注釋】 [147]戊辰:當為該年九月的十三日。 [148]美:褒揚,讚美。 [149]為:表示原因。見:顯示,體現。天子之禁:周天子的禁令。 [150]備:詳細記載,使完備。 [151]書:指盟書。 [152]壹:表示範圍,完全。 [153]雍泉:堵塞水源。 [154]訖(qì)糴(dí):就是不賣糧食給別國。訖,阻止,制止。 [155]樹子:已立為世子的嫡長子。據何休,樹立本正辭,無易本正當立之子。 【譯文】 【經】九月,戊辰(十三)日,諸侯在葵丘結盟。 【傳】齊桓公的盟會不記載日期,這裡為什麼記載了呢?是為了褒揚他,因為他宣布了周天子的禁令,所以要詳細地記載。葵丘的會盟,只把祭祀的家畜捆起來而不殺,宣讀了盟書放在家畜身上,完全表明了天子的禁令,說,不要堵塞水源,不要阻礙購買糧食,不要更換太子,不要把妾立為妻,不要讓婦女參與國事。 【經】甲子[156],晉侯詭諸卒[157]。 【注釋】 [156]甲子:史官漏記月,當指周曆的十一月甲子日,即當年十一月的十日。 [157]晉侯詭諸:晉國國君,姓姬名詭諸,諡獻,即晉獻公。 【譯文】 【經】十一月甲子(初十)日,晉獻公姬詭諸去世。 【經】冬,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158]。 【傳】其君之子云者,國人不子也[159]。國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殺世子申生而立之也。 【注釋】 [158]里克:晉國大夫。奚齊:晉獻公之子,獻公寵姬麗姬所生,麗姬欲立之,設計害死太子申生,逼走公子夷吾和重耳。詳見前文,亦可參看《左傳》。 [159]子:在喪期間,國君稱子。 【譯文】 【經】冬天,晉國大夫里克殺死了國君晉獻公的兒子奚齊。 【傳】經文說奚齊是國君的兒子,因為晉國人不把他當做國君。晉國人不把他當做國君,為什麼呢?認為晉獻公殺害了太子申生而立他為君是不合正道的。 十年 【經】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譯文】 【經】僖公十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魯僖公到齊國去。 【經】狄滅溫[160],溫子奔衛。 【注釋】 [160]溫:周王畿內小國,在今河南溫縣南。 【譯文】 【經】狄人滅亡了溫國,溫國國君逃到衛國。 【經】晉里克弒其君卓[161],及其大夫荀息[162]。 【傳】以尊及卑也,荀息閒也[163]。 【注釋】 [161]里克:晉國大夫。卓:晉獻公和所寵愛的麗姬所生幼子,名姬卓子。一說是麗姬妹妹所生。 [162]荀息:晉國大夫,晉獻公去世前將奚齊託孤給他。據《左傳》,里克殺奚齊時荀息欲自盡,被人勸說又立卓子為君,此時卓子亦被殺,荀息自殺。此事發生在魯僖公九年末,記載於僖公十年當是此時方收到訃告。 [163]閒:護衛,保護。 【譯文】 【經】晉國的里克殺害了晉國國君姬卓子,和晉國大夫荀息。 【傳】從地位尊的寫到地位卑的,荀息是保護姬卓子的。 【經】夏,齊侯、許男伐北戎。 【譯文】 【經】夏天,齊桓公、許僖公討伐北戎。 【經】晉殺其大夫里克。 【傳】稱國以殺,罪累上也[164]。里克弒二君與一大夫,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其殺之不以其罪也。其殺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為殺者,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將殺我乎?」故殺之不以其罪也。其為重耳弒奈何?晉獻公伐虢,得麗姬,獻公私之[165]。有二子,長曰奚齊,稚曰卓子[166]。麗姬欲為亂,故謂君曰:「吾夜者夢夫人趨而來曰[167]:『吾苦畏[168]。』胡不使大夫將衛士而衛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於世子,則世子可。」故君謂世子曰:「麗姬夢夫人趨而來曰:『吾苦畏。』女其將衛士而往衛冢乎。」世子曰:「敬諾[169]。」築宮[170],宮成。麗姬又曰:「吾夜者夢夫人趨而來曰:『吾苦飢。』世子之宮已成,則何為不使祠也[171]?」故獻公謂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172]。君田而不在。麗姬以酖為酒[173],藥脯以毒[174]。獻公田來,麗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於君。」君將食,麗姬跪曰:「食自外來者,不可不試也。」覆酒於地而地賁[175]。以脯與犬,犬死。麗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國,子之國也,子何遲於為君?」君喟然嘆曰:「吾與女未有過切,是何與我之深也[176]?」使人謂世子曰:「爾其圖之。」世子之傅里克謂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則可以生,不入自明則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則麗姬必死。麗姬死,則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寧自殺以安吾君,以重耳為寄矣[177]。」刎脰而死[178]。故里克所為弒者,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將殺我也。」 【注釋】 [164]罪:罪行,惡行。累:連累,牽涉。上:國君,此時晉國在位的為晉惠公夷吾。 [165]私:個人占有。 [166]稚曰卓子:據《左傳》是麗姬的妹妹生的卓子,闕疑。 [167]夫人:指晉獻公已去世的夫人齊姜,為太子申生的生母。 [168]苦畏:以畏為苦。畏是害怕的意思。 [169]敬諾:恭敬應答之辭,猶言遵命。 [170]宮:指太子守墓住的宮室。 [171]祠(sì):祭祀,祈禱。 [172]致福於君:福是祭祀用的酒肉,意為奉獻祭祀用的酒肉。祭祀後的酒肉獻給國君,以示為君主添福。 [173]酖(zhèn):鴆的異體字,毒酒的意思。 [174]藥:下毒藥。 [175]賁(fèn):隆起。 [176]深:狠毒,過分。 [177]寄:託付。 [178]脰(dòu):頸項。 【譯文】 【經】晉國殺掉了它的大夫里克。 【傳】以國家的名義殺害,是罪行牽涉到國君。里克殺了兩位國君與一位大夫,經文用牽涉到國君的言辭說這件事,為什麼呢?因為國君殺里克不是因為里克的罪行。為什麼國君殺里克不是因為里克的罪行?里克之所以被殺,是因為重耳。夷吾說:「這個人又將要殺死我嗎?」所以不是因為他的罪過殺死他。他為什麼因為重耳被殺呢?晉獻公討伐虢國的時候,得到了麗姬,獻公私下娶為妾,生了兩個兒子,大的叫奚齊,小的叫卓子。麗姬想要作亂,因此對獻公說:「我晚上夢見夫人疾走來說:『我很害怕。』為什麼不派大夫率領衛士去守衛陵墓呢?」獻公說:「可以派遣誰呢?」麗姬說:「沒有比太子更尊貴的大臣,那麼可以派太子去。」因此獻公對太子說:「麗姬夢到夫人疾走來說:『我很害怕。』你帶領衛士去守衛陵墓吧。」太子說:「遵命。」修築守墓住的宮室,修好了。麗姬又說:「我晚上夢到夫人疾走來說:『我很飢餓。』太子的宮室已經修好,那為什麼不祭祀呢?」因此獻公對太子說:「祭祀吧。」太子於是祭祀。已經祭祀了,奉獻祭祀用的酒肉給獻公。獻公外出打獵而不在。麗姬往酒里下毒酒,往肉里加毒藥。獻公打獵歸來,麗姬說:「太子已經祭祀過了,所以獻祭祀用的酒肉給您。」獻公將要吃,麗姬下跪說:「食物是從外邊來的,不可以不試毒。」把酒倒在地上,地就隆起。把肉給狗吃,狗就死了。麗姬走下廳堂大哭道:「天啊!天啊!國家,遲早是你的國家,你為什麼還覺得做國君太晚了呢?」獻公長嘆道:「我對你沒有過失,這是為什麼對我這麼狠毒呢?」派人對太子說:「你自己考慮吧。」太子的老師里克對太子說:「進宮去自己說明白。進宮去自己說明白了就可以活,不進宮去自己說明白就不可以活。」太子說:「我的國君已經老了,已經糊塗了。我如果像這樣進宮自己說明白,那麼麗姬就一定會死,麗姬死了,那麼我的國君就不能安寧。假如要讓我的國君不得安寧,我不如自己死去,我寧願自殺來讓我的國君安寧,重耳託付給你了。」於是自刎而死。所以里克殺害新國君,為的是重耳。夷吾說:「這個人又將要殺我了。」 【經】秋,七月。 【譯文】 【經】秋天,七月。 【經】冬,大雨雪。 【譯文】 【經】冬天,下大雪。 十一年 【經】十有一年,春,晉殺其大夫丕鄭父[179]。 【傳】稱國以殺,罪累上也。 【注釋】 [179]丕(pī)鄭父:晉國大夫。 【譯文】 【經】僖公十一年,春天,晉國殺害了它的大夫丕鄭父。 【傳】以國家的名義殺害,表明罪行牽涉到國君。 【經】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180]。 【注釋】 [180]陽穀:齊地,在今山東陽穀北。 【譯文】 【經】夏天,魯僖公和夫人姜氏在陽穀與齊桓公會面。 【經】秋,八月,大雩[181]。 【傳】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注釋】 [181]雩(yú):求雨的祭祀稱作雩,這裡用作動詞。 【譯文】 【經】秋天,八月,魯國舉行求雨的祭祀。 【傳】舉行求雨儀式要記載月份,是符合正道的。求雨而下雨了稱作雩,不下雨稱作旱。 【經】冬,楚人伐黃[182]。 【注釋】 [182]楚人伐黃:據《左傳》,是因為黃國跟齊國親近,而不向楚國納貢。黃,當時的小國,嬴姓,在今河南潢川西。 【譯文】 【經】冬天,楚國人討伐黃國。 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庚午,日有食之[183]。 【注釋】 [183]庚午,日有食之:據專家研究,此處所記日食的月份有誤。 【譯文】 【經】僖公十二年,春天,周王的正月,庚午日,發生日食。 【經】夏,楚人滅黃。 【傳】貫之盟[184],管仲曰:「江、黃遠齊而近楚,楚,為利之國也。若伐而不能救,則無以宗諸侯矣[185]。」桓公不聽,遂與之盟。管仲死[186],楚伐江滅黃,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閔之也[187]。 【注釋】 [184]貫之盟:見僖公二年,以齊國為首的多個諸侯國在貫地訂立了盟約,當時遠離齊國的小國江國和黃國都參加了。「貫」是宋地,在今山東曹縣境內。 [185]宗:成為宗主國,作宗主國。 [186]管仲死:《穀梁傳》認為管仲是死在楚滅黃之前,據《史記》,管仲去世當在僖公十五年,是在滅黃之後。 [187]閔:憐憫,哀傷。 【譯文】 【經】夏天,楚國人滅亡了黃國。 【傳】在貫地結盟時,管仲說:「江國、黃國距離齊國遙遠但是與楚國接近,楚國,是貪利的國家。如果楚國討伐江、黃而我們不能救援,那麼就沒有辦法讓諸侯以我們為宗主國。」齊桓公不聽從他的意見,接著就與江、黃結盟。管仲死後,楚國討伐江國滅亡黃國,齊桓公不能去救援,所以君子為此感到哀傷。 【經】秋,七月。 【譯文】 【經】秋天,七月。 【經】冬,十有二月,丁丑[188],陳侯杵臼卒[189]。 【注釋】 [188]丁丑:當為該年的十二月十一日。 [189]陳侯杵臼:陳國國君,姓媯,名杵臼,諡宣,即陳宣公。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丁丑(十一)日,陳宣公媯杵臼去世。 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狄侵衛。 【譯文】 【經】僖公十三年,春天,狄人入侵衛國。 【經】夏,四月,葬陳宣公。 【譯文】 【經】夏天,四月,安葬了陳宣公媯杵臼。 【經】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鹹[190]。 【傳】兵車之會也[191]。 【注釋】 [190]陳侯:指新即位的陳穆公媯款,陳宣公媯杵臼之子,公元前647年至前632年在位。鹹(xián):衛國地名,在今河南濮陽東南。 [191]兵車之會:指諸侯帶領軍隊來協商戰事的盟會。據《左傳》,此次會盟一方面是因為淮夷威脅杞國,另一方面是為了安定周王室。 【譯文】 【經】魯僖公和齊桓公、宋襄公、陳穆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曹共公在鹹地會盟。 【傳】這次是兵車之會。 【經】秋,九月,大雩。 【譯文】 【經】秋天,九月,舉行隆重的祈雨儀式。 【經】冬,公子友如齊。 【譯文】 【經】冬天,魯公子季友去齊國。 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諸侯城緣陵[192]。 【傳】其曰諸侯,散辭也[193]。聚而曰散,何也?諸侯城,有散辭也,桓德衰矣。 【注釋】 [192]緣陵:杞國國都,在今山東昌樂東南。杞國國都初在雍丘(今河南杞縣),於杞成公時遷緣陵,後杞文公遷淳于(今山東安丘東北)。 [193]散:渙散,分散。 【譯文】 【經】僖公十四年,春天,諸侯修築緣陵杞國國都的城牆。 【傳】經文說諸侯,是表示渙散的言辭。聚集在一起卻說渙散,為什麼呢?諸侯修築城牆,是出現渙散的言辭,表明齊桓公的德行衰微了。 【經】夏,六月,季姬及繒子遇於防[194],使繒子來朝。 【傳】遇者,同謀也。來朝者,來請己也[195]。朝不言使[196],言使,非正也。以病繒子也。 【注釋】 [194]季姬:魯僖公的女兒,嫁給繒國國君。繒子:繒國國君。繒國為姒姓,傳為大禹後裔,故城在今山東棗莊東。防:魯國地名,在今山東費縣東北。 [195]請己:請僖公讓自己回家。據《左傳》,季姬歸寧,繒子未同行,僖公怒,於是留下了季姬,後來繒子來請僖公讓季姬回繒。 [196]朝不言使:朝見不能稱派遣。 【譯文】 【經】夏天,六月,魯僖公之女季姬和繒國國君在防地相會,讓繒國國君前來訪問。 【傳】遇,就是共同策劃的意思。來訪問,是來請僖公讓自己回家。訪問不能稱派遣,稱派遣,不合正道。用這種方法來指責繒國國君。 【經】秋,八月,辛卯[197],沙鹿崩[198]。 【傳】林屬於山為鹿[199]。沙,山名也。無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變也。 【注釋】 [197]辛卯:當為該年八月的初五日。 [198]沙鹿:杜預認為沙鹿是山的名字,《公羊傳》認為是河邊的城邑。鹿,同「麓」,山腳。崩:倒塌。 [199]屬:連接。 【譯文】 【經】秋天,八月,辛卯(初五)日,沙山的山腳崩塌了。 【傳】樹林和山連接的地方是山腳。沙,是山的名字。沒有崩塌的道理卻崩塌了,所以記載這件事。經文記載日期,是表示重視這種變故。 【經】狄侵鄭。 【譯文】 【經】狄人侵入鄭國。 【經】冬,蔡侯肸卒[200]。 【傳】諸侯時卒,惡之也。 【注釋】 [200]蔡侯肸(xī):蔡國國君,姓姬,名肸,侯爵,諡穆,即蔡穆侯。 【譯文】 【經】冬天,蔡穆侯姬肸去世。 【傳】諸侯記載去世的季節,是厭惡他。 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譯文】 【經】僖公十五年,春天,周王的正月,魯僖公到齊國去。 【經】楚人伐徐[201]。 【注釋】 [201]伐徐:據《左傳》,是因為徐國跟中原國家走得比較近。徐國為當時小國,故城在今江蘇泗洪一帶。 【譯文】 【經】楚國人討伐徐國。 【經】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牡丘[202]。 【傳】兵車之會也[203]。 【注釋】 [202]牡丘:齊地,在今山東聊城東。 [203]兵車之會:謂諸侯帶領軍隊來協商戰事的盟會。據《左傳》,此次會盟是因為楚人伐徐。 【譯文】 【經】三月,魯僖公和齊桓公、宋襄公、陳穆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曹共公會盟,在牡丘訂立盟約。 【傳】這次是兵車之會。 【經】遂次於匡[204]。 【傳】遂,繼事也。次,止也,有畏也。 【注釋】 [204]匡:宋地,在今河南睢縣東。 【譯文】 【經】接著就在匡地駐紮。 【傳】遂,表示後一件事接著前一件事。次,是停止的意思,表示有所畏懼。 【經】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205]。 【傳】善救徐也。 【注釋】 [205]公孫敖:魯國大夫,魯公子慶父之子。 【譯文】 【經】魯國大夫公孫敖率領軍隊和諸侯國的大夫們救援徐國。 【傳】褒揚救援徐國的行為。 【經】夏,五月,日有食之。 【譯文】 【經】夏天,五月,發生日食。 【經】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206]。 【注釋】 [206]厲:國名,今在何處有兩說,一說在湖北隨縣,一說在河南鹿邑。 【譯文】 【經】秋天,七月,齊軍、曹軍討伐厲國。 【經】八月,螽[207]。 【傳】螽,蟲災也。甚則月,不甚則時。 【注釋】 [207]螽(zhōng):屬蝗蟲科,食農作物。 【譯文】 【經】八月,螽蟲成災。 【傳】螽,是害蟲泛濫成災。嚴重就記載月份,不是很嚴重就記載季節。 【經】九月,公至自會。 【譯文】 【經】九月,魯僖公從會盟地回國,舉行了告祭祖廟的儀式。 【經】季姬歸於繒。 【譯文】 【經】魯僖公之女季姬回到繒國。 【經】己卯[208],晦[209],震夷伯之廟[210]。 【傳】晦,冥也[211]。震,雷也。夷伯,魯大夫也。因此以見天子至於士皆有廟。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212]。故德厚者流光[213],德薄者流卑[214]。是以貴始,德之本也[215]。始封必為祖[216]。 【注釋】 [208]己卯:當為該年九月的三十日。 [209]晦:每月最後一日。《穀梁傳》和《公羊傳》都認為是昏暗的意思,誤。 [210]震:雷擊。夷伯:《穀梁傳》認為是魯國大夫,然未指明是誰;《左傳》認為是展氏之祖;《公羊傳》認為是季氏的家臣。此處闕疑。 [211]冥:昏暗。 [212]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指天子有七廟,祭祀父、祖父、曾祖、高祖、高祖的父和祖父、始祖七人。諸侯五廟,祭祀父、祖父、曾祖、高祖、始祖五人。大夫三廟,祭祀父、祖父、曾祖。士二廟,祭祀父、祖父。 [213]流:流傳。光:遠。 [214]卑:近。 [215]德:這裡指德的恩澤。 [216]祖:祖廟,宗廟。指始祖的宗廟要永遠祭祀。 【譯文】 【經】己卯(九月三十)日,月末一天,雷電擊中了夷伯的廟寢。 【傳】晦,是昏暗的意思。震,是打雷的意思。夷伯,是魯國的大夫。由此可以見得從天子到士都有宗廟。天子有七代先人的廟,諸侯有五代先人的廟,大夫有三代先人的廟,士有兩代先人的廟。所以德行深厚的人恩澤流傳久遠,德行淺薄的人恩澤流傳短暫。因此尊重始祖,因為他是恩澤的根本。第一個受封的一定有宗廟。 【經】冬,宋人伐曹[217]。 【注釋】 [217]伐曹:據《左傳》,宋國此次伐曹是為了報復莊公十四年時曹國伐宋之事。 【譯文】 【經】冬天,宋國人討伐曹國。 【經】楚人敗徐於婁林[218]。 【傳】夷狄相敗,志也。 【注釋】 [218]婁林:徐地,在今安徽泗縣北。 【譯文】 【經】楚國人在婁林擊敗徐國。 【傳】蠻族之間相互擊敗,記載下來了。 【經】十有一月,壬戌[219],晉侯及秦伯戰於韓[220]。獲晉侯[221]。 【傳】韓之戰,晉侯失民矣[222],以其民未敗,而君獲也。 【注釋】 [219]壬戌:當為該年十一月的十四日。 [220]晉侯:指晉惠公姬夷吾,公元前650年—前637年在位。秦伯:指秦穆公嬴任好,春秋五霸之一,公元前659年—前621年在位。韓:晉地,在今山西芮(ruì)城附近。 [221]獲:據《公羊傳》,「君生得曰獲,大夫生死皆曰獲」。 [222]失民:失去民心。 【譯文】 【經】十一月,壬戌(十四)日,晉惠公和秦穆公在晉國的韓地交戰。秦生擒晉惠公。 【傳】韓地的戰鬥,表明晉惠公失去民心了,因為晉國的人民沒有被擊敗,但是國君卻被生擒了。 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223],朔,隕石於宋五。 【傳】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於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224]。耳治也[225]。 【注釋】 [223]戊申:不詳,依後面「朔」推測,當為該年正月的第一天,存疑。 [224]散辭:分散。 [225]耳治:聽說,聽到。治,通「志」,記載。 【譯文】 【經】僖公十六年,春天,周王的正月,戊申日,月初的第一天,天上落下了石頭在宋國,有五塊。 【傳】先說落下再說是石頭,為什麼呢?因為落下來之後才知道是石頭。在宋國四面的邊境之內就叫做宋國。後說數目,是表示散落各地的意思。也表示是根據聽聞記載的。 【經】是月,六鷁退飛[226],過宋都[227]。 【傳】是月也,決不日而月也[228]。六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229]。子曰:石,無知之物;,微有知之物。石無知,故日之;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230]。石、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故五石六鷁之辭不設[231],則王道不亢矣[232]。民所聚曰都。 【注釋】 [226]鷁(yì):一種水鳥,能高飛。退飛:倒退著飛。 [227]宋都:宋國的都城為商丘,在今河南商丘睢陽區西南。 [228]決:區分,確定。指鳥飛過的時間和隕石的時間不是同一天,只是在這個月而已。 [229]目治:用眼記下。治,通「志」。 [230]苟:馬虎,草率。 [231]設:指記載。 [232]亢:高亢,指弘揚。 【譯文】 【經】這個周王的正月,六隻鷁鳥倒退著飛,飛過宋國的都城。 【傳】這個月的意思,是確定與隕石不是同一天而只是同一月。六隻鳥倒退著飛,經過宋國的都城,先說數目,表示是聚集在一起的,是憑目視記下的。老師說:石頭,是沒有知覺的事物;鳥,是有一點知覺的事物。石頭沒有知覺,所以記載日期;鳥是有一點知覺的事物,所以記載月份。君子對於事物,沒有草率的。石頭、鳥尚且有詳盡的文辭,何況對於人呢?所以五塊石頭六隻鷁鳥的記載不出現,那麼天子治理天下的大道就不能弘揚了。百姓聚集的地方叫做都城。 【經】三月,壬申[233],公子季友卒[234]。 【傳】大夫日卒,正也。稱公弟叔、仲,賢也。大夫不言公子、公孫,疏之也。 【注釋】 [233]壬申:當為該年三月的二十五日。 [234]公子季友:魯莊公的弟弟姬子友。 【譯文】 【經】三月,壬申(二十五)日,公子季友去世。 【傳】大夫記載去世的日期,是合於正道的。以「叔」「仲」稱魯公的弟弟,是表示此人是賢能的。對大夫如果不稱「公子」、「公孫」,就表示疏遠他。 【經】夏,四月,丙申[235],繒季姬卒[236]。 【注釋】 [235]丙申:當為該年四月的二十日。 [236]繒:春秋小國,姒姓,傳為禹的後裔,公元前566年為莒國所滅。故城在山東棗莊東。一說在今山東蘭陵向鎮西。 【譯文】 【經】夏天,四月,丙申(二十)日,嫁到繒國的季姬去世。 【經】秋,七月,甲子[237],公孫茲卒[238]。 【傳】大夫日卒,正也。 【注釋】 [237]甲子:當為該年七月的十九日。 [238]公孫茲:魯國大夫,公子叔牙的兒子。 【譯文】 【經】秋天,七月,甲子(十九)日,公孫茲去世。 【傳】大夫記載去世的日期,合於正道。 【經】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於淮[239]。 【傳】兵車之會也。 【注釋】 [239]公、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魯僖公姬申,齊桓公姜小白,宋襄公子茲甫,陳穆公媯(guī)款,衛文公姬辟疆(姬毀),鄭文公姬踕,許僖公姜業,邢國國君,曹共公姬襄。淮:淮夷地。在今江蘇盱眙(xūyí)附近。據《左傳》,本次諸侯會面是因為淮夷侵擾繒國。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魯僖公與齊桓公、宋襄公、陳穆公、衛文公、鄭文公、許僖公、邢國國君、曹共公在淮地會面。 【傳】這次是兵車之會。 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240]。 【注釋】 [240]英氏:國名,楚的附庸國,也稱英,偃姓,無爵,始祖為皋陶之後。故地在今安徽金寨東南,湖北英山東北。 【譯文】 【經】僖公十七年,春天,齊國人、徐國人討伐英國。 【經】夏,滅項[241]。 【傳】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注釋】 [241]項:春秋小國,姬姓,子爵,又稱項子國,在今河南項城與沈丘之間。故城當在沈丘槐店回族鎮西郊。 【譯文】 【經】夏天,滅亡項國。 【傳】誰滅亡了它?是齊桓公。為什麼不說出齊桓公呢?是為賢明的人避諱。項,是國家,是不應該滅亡卻滅亡了它嗎?齊桓公知道項是可以滅亡的,但是不知道自己不可以滅亡它。已經滅亡了別人的國家,哪裡還稱得上賢能呢?君子憎恨罪惡,從一開始就憎惡;褒揚善行,直到最後也樂於褒揚。齊桓公曾經有保存滅亡的國家、延續斷絕的世系的功勞,所以君子為他避諱。 【經】秋,夫人姜氏會齊侯於卞[242]。 【注釋】 [242]卞(biàn):魯邑名,在今山東泗水東。 【譯文】 【經】秋天,魯僖公夫人姜氏和齊桓公在卞邑會面。 【經】九月,公至自會。 【譯文】 【經】九月,魯僖公從會盟的淮地回國告祭祖廟。 【經】冬,十有二月,乙亥[243],齊侯小白卒[244]。 【傳】此不正[245],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246]。其不正之前見何也?以不正入虛國[247],故稱嫌焉爾。 【注釋】 [243]乙亥: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初八日。 [244]齊侯小白:齊國國君,姓姜,名小白,諡桓,即齊桓公。 [245]不正:指齊桓公繼承君位的方式不合禮制。《穀梁傳》認為齊桓公是通過不合法的方式繼承君位的。 [246]前見:指莊公九年稱「齊小白」而不稱「公子小白」。 [247]虛國:指沒有君主的國家。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乙亥(初八)日,齊桓公姜小白去世。 【傳】齊桓公繼承君位不合禮制,經文記載了去世的日期,為什麼呢?他的不合禮制前文已經顯現了。為什麼他不合禮制的地方之前已經顯現了呢?因為他以不合禮制的方式進入沒有君主的國家,所以說是不正當的即位。 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248]。 【傳】非伐喪也[249]。 【注釋】 [248]宋公、曹伯:宋襄公子茲甫、曹共公姬襄。伐齊:據《左傳》,齊桓公死後,齊太子姜昭出奔宋國,易牙、寺人貂立公子無虧,此時宋襄公集合諸侯伐齊是為了立太子昭,後來齊人殺無虧,公子昭得立,為齊孝公。 [249]非:責備。 【譯文】 【經】僖公十八年,春天,周王的正月,宋襄公、曹共公、衛國人、邾國人討伐齊國。 【傳】這是責備討伐正在辦理喪事的國家。 【經】夏,師救齊。 【傳】善救齊也。 【譯文】 【經】夏天,魯軍救援齊國。 【傳】這是褒揚魯國救援齊國的行為。 【經】五月,戊寅[250],宋師及齊師戰於甗[251]。齊師敗績。 【傳】戰不言伐[252],客不言及。言及,惡宋也。 【注釋】 [250]戊寅:當為該年五月的十四日。 [251]甗(yǎn):齊地,在今山東濟南歷城境內。據《左傳》,齊人殺無虧之後,齊國其他公子的勢力不願公子昭即位,於是與諸侯軍隊作戰,被打敗,公子昭入國即位。 [252]戰不言伐:用了交戰,就不說討伐。即「伐」「戰」不並舉。 【譯文】 【經】五月,戊寅(十四)日,宋軍和齊軍在齊境甗地交戰。齊軍戰敗。 【傳】說了交戰就不說討伐,對外軍不說「及」。說了「及」,表示憎惡宋國。 【經】狄救齊。 【傳】善救齊也。 【譯文】 【經】狄人救援齊國。 【傳】褒揚狄救援齊國的行為。 【經】秋,八月,丁亥[253],葬齊桓公。 【注釋】 [253]丁亥:依曆法推算,該年八月無丁亥,疑誤。 【譯文】 【經】秋天,八月,丁亥日,安葬齊桓公。 【經】冬,邢人、狄人伐衛[254]。 【傳】狄,其稱人,何也?善累而後進之。伐衛,所以救齊也,功近而德遠矣。 【注釋】 [254]邢:邢國為商周古國,姬姓,侯爵,為西周早期分封的五十三個姬姓國之一。故城在今河北邢台。 【譯文】 【經】冬天,邢國人、狄人討伐衛國。 【傳】狄,經文用「人」稱呼它,為什麼呢?善行有所積累然後褒獎他。討伐衛國,是為了救援齊國,功績近在眼前而美德卻流傳久遠。 十九年 【經】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255]。 【注釋】 [255]滕子嬰齊:滕國國君,此為滕宣公,名嬰齊。 【譯文】 【經】僖公十九年,春天,周王的三月,宋國人抓捕了滕國國君嬰齊。 【經】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於曹南[256]。 【注釋】 [256]曹南:曹國南部邊境。 【譯文】 【經】夏天,六月,宋襄公、曹國人、邾國人在曹國南部邊境盟會。 【經】繒子會盟於邾。己酉[257],邾人執繒子[258],用之[259]。 【傳】微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之[260]。惡之,故謹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261]。 【注釋】 [257]己酉:當為該年六月的二十一日。 [258]繒子:繒國國君。 [259]用:指殺人或殺牲以祭。 [260]迎:迎擊。 [261]叩:敲擊。這裡是指打破繒子的鼻子,用他的鼻血來祭祀。衈(èr):指祭禮中取血塗祭社器。 【譯文】 【經】繒國國君參與在邾地的會盟。六月己酉(二十一)日,邾國人抓捕了繒國國君,用他來祭祀社神。 【傳】小國的國君,想通過邾國來請求參與這次盟會。別人想依靠自己來請求參與這個盟會,自己卻迎擊而且抓捕了他。憎惡這種行為,所以慎重地記載這件事的日期。用他祭祀社神,就是打破他的鼻子用他的血來祭祀土地神。 【經】秋,宋人圍曹。 【譯文】 【經】秋天,宋國人包圍了曹國。 【經】衛人伐邢。 【譯文】 【經】衛國人討伐邢國。 【經】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於齊。 【譯文】 【經】冬天,魯國和陳國、蔡國、楚國、鄭國在齊國盟會。 【經】梁亡[262]。 【傳】自亡也。湎於酒[263],淫於色[264],心昏,耳目塞[265]。上無正長之治[266],大臣背叛,民為寇盜[267]。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268],湎不足道也。梁亡,鄭棄其師,我無加損焉[269],正名而已矣[270]。梁亡,出惡正也[271]。鄭棄其師,惡其長也。 【注釋】 [262]梁:國名,嬴姓,國土在今陝西韓城南,據《左傳》是為秦所滅。 [263]湎:沉迷。 [264]淫:放縱,沉湎。 [265]耳目塞:耳目閉塞,指聽不進意見。 [266]正:指合乎春秋之義。長:尊長,長官。這裡正長就是指行為處事或治理方式合乎正道的統治者。 [267]寇盜:寇匪,盜賊。 [268]力役:指武力征伐。這裡是說如果指明了梁國是由於外國武力入侵才滅亡的,那梁國自取滅亡的行為就得不到揭露了。 [269]加損:添加或減少,指在這兩件事的敘述上是沒有增刪,如實記載的。 [270]正:辨正,確定。 [271]出:出於,來源於。正:政權,政治。 【譯文】 【經】梁國滅亡。 【傳】梁國是自取滅亡的。國君沉迷於宴飲,放縱於女色,頭腦昏聵,耳目閉塞。在高位的沒有合乎正道的尊長應有的治理方式,大臣們背叛他,百姓稱他為寇匪、盜賊。梁國滅亡,是自取滅亡。如果添加上武力征伐,那麼國君的沉湎荒淫就不值得說了。梁國滅亡,鄭國拋棄他們的軍隊,我們沒有增刪,只是辨別清楚了它們的責任罷了。梁國滅亡,是源於不好的政權。鄭國拋棄他們的軍隊,是因為厭惡軍隊的統帥。 二十年 【經】二十年,春,新作南門[272]。 【傳】作,為也,有加其度也[273]。言新,有故也,非作也。南門者,法門也[274]。 【注釋】 [272]作:修建,建造。南門:都城的正門。 [273]度:規模。 [274]法門:據《春秋穀梁傳註疏》:「法門,謂天子諸侯皆南面而治,法令之所出入,故謂之法門。」 【譯文】 【經】僖公二十年,春天,魯都新修建了南門。 【傳】作,是修建的意思,是增加它的規模。說新建,因為有舊的,是指責這次修建。南門,是發布法令的門。 【經】夏,郜子來朝[275]。 【注釋】 [275]郜(gào)子:郜國國君。郜國早已滅亡,此處何以出現郜子,眾說紛紜,闕疑。郜國故城在今山東成武東南。 【譯文】 【經】夏天,郜國國君前來訪問。 【經】五月,己巳[276],西宮災[277]。 【傳】謂之新宮,則近為禰宮[278]。以諡言之,則如疏之然,以是為閔宮也。 【注釋】 [276]己巳:當為該年五月的二十三日。 [277]西宮:這裡是指供奉魯閔公牌位的廟寢。 [278]近:似乎,好像。禰(nǐ)宮:父廟。 【譯文】 【經】五月,己巳(二十三)日,西邊的廟寢發生火災。 【傳】如果稱作新宮,就好像是在說父親的廟寢。如果用諡號來稱呼它,就好像是在疏遠它的樣子,因此這是閔公的廟寢。 【經】鄭人入滑[279]。 【注釋】 [279]入滑:據《左傳》,滑國叛鄭親衛,所以鄭國伐之。滑國為姬姓伯爵之國,都城原在今河南滑縣,後遷至今河南偃師府店鎮。 【譯文】 【經】鄭國人侵入滑國。 【經】秋,齊人、狄人盟於邢。 【傳】邢為主焉爾。邢小,其為主何也?其為主乎救齊[280]。 【注釋】 [280]救齊:據《左傳》,本次會盟是因為去年衛國伐邢,故此謀劃對策。齊桓公死後,宋襄公想稱霸,聯合衛國與齊國為敵,狄、邢、齊則想削弱宋國勢力,故與之為敵,數年間兩方爭鬥不斷。 【譯文】 【經】秋天,齊國人、狄人在邢國盟會。 【傳】邢國是這次會盟的主持國。邢國是小國,它來主持是為什麼呢?因為它在救援齊國的行動中起主要作用。 【經】冬,楚人伐隨[281]。 【傳】隨,國也。 【注釋】 [281]隨:姬姓諸侯國,侯爵,封隨,故城在今湖北隨州。 【譯文】 【經】冬天,楚國人討伐隨國。 【傳】隨,是一個國家。 二十一年 【經】二十有一年,春,狄侵衛。 【譯文】 【經】僖公二十一年,春天,狄人侵入衛國。 【經】宋人、齊人、楚人盟於鹿上[282]。 【注釋】 [282]鹿上:宋地,在今山東巨野西南曹縣東北。 【譯文】 【經】宋國、齊國、楚國在鹿上締結盟約。 【經】夏,大旱。 【傳】旱時,正也。 【譯文】 【經】夏天,發生大旱災。 【傳】記載發生旱災的季節,是合乎義理的。 【經】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於雩[283]。執宋公以伐宋[284]。 【傳】以,重辭也[285]。 【注釋】 [283]楚子:楚成王,羋(mǐ)姓,熊氏,名惲,故可稱羋惲,亦可稱熊惲,子爵,公元前671年—前626年在位,楚國國君均可稱羋某某或熊某某。蔡侯:蔡莊公姬甲午,侯爵,公元前645年—前612年在位。雩(yú):宋地,在今河南睢縣境內。 [284]執:拘押。以:連詞,表示連貫關係,就,而後。 [285]重辭:份量很重的說法。表明經文對這件事的重視。 【譯文】 【經】秋天,宋襄公、楚成王、陳穆公、蔡莊公、鄭文公、許僖公、曹共公在雩會盟。拘押了宋襄公而後討伐宋國。 【傳】以,是份量很重的說法。 【經】冬,公伐邾[286]。 【注釋】 [286]邾(zhū):魯國的附屬國,曹姓,故城在今山東鄒城。 【譯文】 【經】冬天,魯僖公討伐邾國。 【經】楚人使宜申來獻捷[287]。 【傳】捷,軍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不與楚捷於宋也。 【注釋】 [287]宜申:楚國大夫。 【譯文】 【經】楚國人派宜申為使者來魯國送上戰利品。 【傳】戰利品,是軍事行動中獲得的。經文不說這是來自宋國的戰利品,為什麼呢?因為不贊同楚國從宋國獲得戰利品。 【經】十有二月,癸丑[288],公會諸侯盟於薄[289]。 【傳】會者,外為主焉爾。 【注釋】 [288]癸丑: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初十日。 [289]薄:地名,即亳,宋地,在今河南商丘北。 【譯文】 【經】十二月,癸丑(初十)日,魯僖公和諸侯在薄地會面,締結盟約。 【傳】「會」的意思,是外國主持的這次會盟。 【經】釋宋公。 【傳】外釋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公之與之盟目之也。不言楚,不與楚專釋也。 【譯文】 【經】釋放了宋襄公。 【傳】外國釋放囚禁之人是不記載的,這裡為什麼記載了呢?因為魯僖公參與了會盟所以記載了。不說楚國,是不贊同楚國獨占釋放宋襄公的權力。 二十二年 【經】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290]。 【注釋】 [290]須句:國名,風姓,在今山東東平東南。 【譯文】 【經】僖公二十二年,春天,魯僖公討伐邾國,攻取須句國。 【經】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291]。 【注釋】 [291]宋公、衛侯、許男:宋襄公、衛文公、許僖公。伐鄭:據《左傳》,宋襄公伐鄭是因為鄭國與楚國關係親近。 【譯文】 【經】夏天,宋襄公、衛文公、許僖公、滕國國君討伐鄭國。 【經】秋,八月,丁未[292],及邾人戰於升陘[293]。 【傳】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不言及之者,為內諱也。 【注釋】 [292]丁未:當為該年八月的初八日。 [293]升陘(xíng):魯國地名,今在何處不詳。 【譯文】 【經】秋天,八月,丁未(初八)日,和邾國人在升陘交戰。 【傳】為魯國避諱戰敗的事,只說可以說的事。不說對方統帥,因為我們戰敗了。不說是誰與對方交戰,是為魯國隱諱。 【經】冬,十有一月,己巳[294],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295]。宋師敗績。 【傳】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戰,未有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者也。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則驕其敵[296]。襄公以師敗乎人,而不驕其敵,何也?責之也。泓之戰,以為復雩之恥也[297]。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之。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298],成王怒而執之。故曰:禮人而不答,則反其敬[299]。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其知。過而不改,又之,是謂之過。襄公之謂也。古者被甲嬰胄[300],非以興國也,則以征無道也,豈曰以報其恥哉!宋公與楚人戰於泓水之上。司馬子反曰[301]:「楚眾我少,鼓險而擊之[302],勝無幸焉[303]。」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須其出[304]。」既出,旌亂於上,陳亂於下[305]。子反曰:「楚眾我少,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須其成列而後擊之,則眾敗而身傷焉。七月而死。倍則攻,敵則戰[306],少則守。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信之所以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為道?道之貴者時,其行勢也。 【注釋】 [294]己巳:依後面「朔」字測知,當為該年十一月的初一日。 [295]泓:宋國境內,水名,在今河南柘城西北。 [296]驕:輕視。 [297]雩(yú)之恥:指上年楚聯合幾國在宋的雩地盟會上抓捕宋襄公並討伐宋國一事。 [298]致:招致。 [299]反:反省。 [300]被甲嬰胄:穿上鎧甲戴上頭盔。 [301]司馬子反:宋國司馬,名子反。 [302]鼓:鳴鼓攻擊。 [303]幸:僥倖。 [304]須:等待。 [305]陳:用同「陣」,陣勢,行陣。 [306]敵:匹配,對等。 【譯文】 【經】冬天,十一月,己巳(初一)日,月初的第一天,宋襄公和楚國人在泓水交戰。宋軍被擊敗。 【傳】記載事件逢初一就稱「朔」。《春秋》記載了三十四次戰事,沒有稱呼尊貴的敗給稱呼卑微的,沒有稱「師」的敗給稱「人」的。稱呼尊貴的敗給稱呼卑微的,稱「師」的敗給稱「人」的,是因為輕視他的敵人。宋襄公以稱「師」敗給稱「人」的,但不是輕視他的敵人,為什麼呢?是責備他。泓水之戰,是為了報復雩之會的恥辱。雩之會的恥辱,是宋襄公咎由自取。討伐喪事中的齊國、抓滕國國君、圍攻曹國、舉行雩地的會盟,不考慮他的實力不夠,去招楚成王來,楚成王發怒就拘押了他。所以說,以禮待人,別人卻不回應,就要反思自身是否恭敬。關愛別人,別人卻不與自己親近,就要反思自己是否仁愛。治理民眾而得不到治理,就要反思自己的智慧。有過錯卻不改,再次犯錯,這就叫做過錯。說的就是宋襄公。古時候的人穿上鎧甲帶上頭盔,不是為了振興國家,就是為了征討不講道義的,豈是說為了刷雪自己的恥辱的!宋襄公與楚國人在泓水邊上作戰,司馬子反說:「楚軍人多我軍人少,擊鼓攻擊處在險境的敵人,一定能夠獲勝。」宋襄公說:「道德高尚的人不把危難推給別人,不攻擊處在困境的人。等他們爬上岸來。」楚軍已經上岸了,旌旗凌亂,陣勢散亂。子反說:「楚軍人多我軍人少,攻擊他們,一定能夠獲勝。」宋襄公說:「不擊鼓攻擊沒有列好陣勢的軍隊。」等到楚軍列好陣勢之後攻擊宋軍,結果宋軍潰敗而襄公自己也受傷了。過了七個月就去世了。兩軍交戰,兵力雙倍於敵人就發起攻勢,兵力對等就可以交戰,兵力偏少就採取守勢。人之所以是人,在於可以說話。作為人卻不能說話,還怎麼稱為人呢?話之所以成為話,在於守信用。說話卻不守信用,還怎麼說話呢?信用所以成為信用,是因為講道義。講信用卻不講道義,還怎麼講道義呢?講道義的可貴之處在於合乎時宜,就是順應形勢地發展。 二十三年 【經】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307],圍閔[308]。 【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不正其以惡報惡也。 【注釋】 [307]齊侯:姜昭,齊桓公姜小白之子,公元前642年—前633年在位。 [308]閔(mǐn):宋邑,在今山東金鄉東北。 【譯文】 【經】僖公二十三年,春天,齊孝公討伐宋國,圍攻閔邑。 【傳】討伐國家不說圍攻城邑,這裡經文說了圍攻,為什麼呢?因為認為齊以惡行報復惡行是不合正道的。 【經】夏,五月,庚寅[309],宋公茲父卒[310]。 【傳】茲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其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戰[311],則是棄其師也。為人君而棄其師,其民孰以為君哉[312]? 【注釋】 [309]庚寅:當為該年五月的二十五日。 [310]宋公茲父:宋國國君,姓子,名茲父,一作茲甫,諡襄,即宋襄公。 [311]教:訓練。 [312]孰:代詞,誰。 【譯文】 【經】夏天,五月,庚寅(二十五)日,宋襄公子茲父去世。 【傳】不記載茲父的下葬,為什麼呢?因為他失去了民心。他為什麼失去了民心呢?因為他不訓練民眾作戰,那這是拋棄他的軍隊。作為國君卻拋棄了他的軍隊,民眾誰還把他當做國君呢? 【經】秋,楚人伐陳。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討伐陳國。 【經】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譯文】 【經】冬天,十一月,杞國國君去世。 二十四年 【經】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僖公二十四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狄伐鄭。 【譯文】 【經】夏天,狄人討伐鄭國。 【經】秋,七月。 【譯文】 【經】秋天,七月。 【經】冬,天王出居於鄭[313]。 【傳】天子無出。出,失天下也。居者,居其所也。雖失天下,莫敢有也。 【注釋】 [313]出居於鄭:指周襄王姬鄭出逃到鄭國。周襄王有一異母弟名子帶,當初與周襄王爭王位失敗逃到齊國,襄王即位後念兄弟之情將其召回。後襄王娶狄人女子隗氏為後,子帶與隗氏私通,襄王廢隗氏。子帶引狄人兵攻襄王,襄王不敵,出奔鄭國,求救於魯、秦、晉。 【譯文】 【經】冬天,周襄王姬鄭出逃到鄭國居住。 【傳】天子不存在「出逃」的說法。說「出逃」,就是失去了天下。「居住」,就是居住在他的處所。即使失去了天下,也沒有人敢占有天下。 【經】晉侯夷吾卒[314]。 【注釋】 [314]晉侯夷吾:晉國國君,姓姬,名夷吾,諡惠,即晉惠公。 【譯文】 【經】晉惠公姬夷吾去世。 二十五年 【經】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315],衛侯毀滅邢[316]。 【傳】毀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317]。 【注釋】 [315]丙午:當為該年正月的二十日。 [316]毀(huǐ):衛文公的名。 [317]本:有血緣關係的宗族。同姓:邢國和衛國都是姬姓國,都是兩周最早分封的五十三個姬姓國之一。邢國始封君為周公旦之子,衛國始封君為周武王和周公旦之弟。 【譯文】 【經】僖公二十五年,春天,周王的正月,丙午(二十)日,衛國國君姬毀滅亡了邢國。 【傳】稱了毀的名字,為什麼呢?因為認為他討伐同宗滅亡同姓的行為不合正道。 【經】夏,四月,癸酉[318],衛侯毀卒[319]。 【注釋】 [318]癸酉(yǒu):當為該年四月的十九日。 [319]衛侯毀:衛國國君,姓姬,名毀,諡文,即衛文公。 【譯文】 【經】夏天,四月,癸酉(十九)日,衛文公姬毀去世。 【經】宋盪伯姬來逆婦[320]。 【傳】婦人既嫁不逾竟,宋盪伯姬來逆婦,非正也。其曰婦,何也?緣姑言之之辭也[321]。 【注釋】 [320]盪伯姬:此為魯女嫁予宋國大夫盪氏為妻者。宋桓公生公子盪,其後人以盪為氏。盪伯姬此時前來是為其子迎娶女子。 [321]姑:婆婆。 【譯文】 【經】宋國的盪伯姬來迎娶兒媳婦。 【傳】婦女已經出嫁就不能越過國境,宋國的盪伯姬來迎娶兒媳婦,不合正道。經文稱「婦」,為什麼呢?因為是從婆婆的身份來說的話。 【經】宋殺其大夫。 【傳】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之位[322],尊之也。 【注釋】 [322]祖:祖先,祖宗。位:位次,輩份。這裡《穀梁傳》認為宋國殺的是孔子的祖輩,所以孔子不稱其名。 【譯文】 【經】宋國殺了他們的大夫。 【傳】經文不稱被殺大夫的名字和姓氏,因為他是孔子的祖輩,要尊重他。 【經】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323]。 【傳】納者,內弗受也。圍,一事也;納,一事也,而遂言之。蓋納頓子者陳也。 【注釋】 [323]頓:國名,姬姓,故城在今河南項城西。頓子迫於陳而奔楚。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包圍陳國,送頓國國君進入頓國。 【傳】納,就是頓城人不接受的意思。包圍,是一件事;送回國,是一件事,卻前後相連地說。原來送頓國國君回國的是陳國。 【經】葬衛文公。 【譯文】 【經】安葬衛文公。 【經】冬,十有二月,癸亥[324],公會衛子、莒慶[325],盟於洮[326]。 【傳】莒無大夫,其曰莒慶,何也?以公之會目之也[327]。 【注釋】 [324]癸亥: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十二日。 [325]衛子:新即位的衛國國君衛成公,姓姬,名鄭,衛是侯爵,本應稱衛侯,因其父衛文公去世未超過一年,故稱衛子,公元前634年—前633年在位。莒(jǔ)慶:莒國大夫名慶。 [326]洮(táo):魯地,在今山東泗水境內,一說在曹地,在今山東鄄城西。 [327]之:前一個「之」是「去、往」的意思。後一個「之」是代詞,指莒慶,因為魯僖公親自去會盟,所以對莒慶也採用高規格的稱呼方式,以表示對僖公的尊重。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癸亥(十二)日,魯僖公和衛成公、莒國的慶會盟,在洮地結成盟約。 【傳】莒國沒有周天子冊封的大夫,經文說莒慶,為什麼呢?因為魯僖公參加了會盟,所以稱慶的名字。 二十六年 【經】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328],公會莒子、衛寧速盟於向[329]。 【傳】公不會大夫,其曰寧速,何也?以其隨莒子,可以言會也。 【注釋】 [328]己未:當為該年正月的初九日。 [329]衛寧速:衛國大夫。向:莒國地名,在今山東莒縣南七十里。 【譯文】 【經】僖公二十六年,春天,周王的正月,己未(初九)日,魯僖公和莒國國君、衛國的寧速會面,在向地結成盟約。 【傳】諸侯不與大夫會面,經文說到了寧速,為什麼呢?因為他和莒國國君一起參加會面的,所以可以說他參與會面。 【經】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巂[330],弗及。 【傳】人,微者也[331]。侵,淺事也。公之追之,非正也。至巂,急辭也。弗及者,弗與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師,以公之弗及,大之也[332]。弗及,內辭也。 【注釋】 [330]巂(juàn):齊國地名,在今山東東阿西部一帶。 [331]微:地位低。 [332]大之:使齊軍顯得強大。因為魯國可以追上而不敢追上,所以經文稱「師」,誇大齊的力量。 【譯文】 【經】齊國人入侵我國西部邊境。魯僖公追擊齊軍到了巂地,沒有追上。 【傳】稱「人」,是地位低的人。說侵,是小事。僖公追擊齊軍,不合正道。到了巂地,是表示急促的說法。沒有追上,是表明沒有交戰,可以追上但是不敢追上。經文對於入侵的時候稱「人」,對於追擊的時候稱「師」,因為魯僖公沒有追上,所以這樣說顯得齊軍強大。沒有追上,是為魯國避諱的說法。 【經】夏,齊人伐我北鄙。 【譯文】 【經】夏天,齊國人討伐我國的北部邊境。 【經】衛人伐齊。 【譯文】 【經】衛國人討伐齊國。 【經】公子遂如楚乞師[333]。 【傳】乞,重辭也[334]。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師出不必反,戰不必勝,故重之也。 【注釋】 [333]公子遂:魯國大夫。乞:祈求,求禱。 [334]重:看重,重視。 【譯文】 【經】魯大夫公子遂到楚國請求出兵。 【傳】乞,是表示很重視的說法。重視什麼呢?重視人的死亡,批評去乞求出兵。軍隊派出去不一定能返回,交戰不一定能獲勝,所以重視死亡。 【經】秋,楚人滅夔[335],以夔子歸。 【傳】夔,國也。不日,微國也。以歸,猶愈乎執也。 【注釋】 [335]夔(kuí):國名,羋(mǐ)姓,在今湖北秭(zǐ)歸東。 【譯文】 【經】秋天,楚國人滅亡夔國,把夔國國君帶回國。 【傳】夔,是國家。不記載日期,因為它是小國。說「以歸」,尚且比說「執」要委婉一些。 【經】冬,楚人伐宋,圍閔[336]。 【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以吾用其師,目其事也,非道用師也[337]。 【注釋】 [336]閔(mǐn):宋邑,在今山東金鄉東北。 [337]道:道路,指魯借楚軍,楚軍中途去伐了宋。 【譯文】 【經】冬天,楚國人討伐宋國,圍攻宋國閔邑。 【傳】討伐國家不說圍攻城邑,這裡說了圍攻,為什麼呢?因為我國要借用楚國的軍隊,所以要記載這件事,批評楚國軍隊中途動用武力圍攻宋邑。 【經】公以楚師伐齊,取谷[338]。 【傳】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 【注釋】 [338]谷:齊地,在今山東東阿境內。 【譯文】 【經】魯僖公借用楚軍討伐齊國,攻取齊國谷地。 【傳】借用,就是不應該借用的意思。民眾,是作為國君的根本。驅使民眾讓他們死亡,不是做國君的正道。 【經】公至自伐齊。 【傳】惡事不致[339],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340]。 【注釋】 [339]致:通「志」,記載。 [340]危:憂懼,擔心。 【譯文】 【經】魯僖公從伐齊前線回來告祭祖廟。 【傳】不好的事情不記載告祭祖廟,這裡經文記載了告祭祖廟,為什麼呢?是為魯僖公感到擔憂。 二十七年 【經】二十有七年,春,杞子來朝。 【譯文】 【經】僖公二十七年,春天,杞國國君來訪問。 【經】夏,六月,庚寅[341],齊侯昭卒[342]。 【注釋】 [341]庚寅:當為該年六月的十八日。 [342]齊侯昭:齊國國君,姓姜,名昭,諡孝,即齊孝公。 【譯文】 【經】夏天,六月,庚寅(十八)日,齊孝公姜昭去世。 【經】秋,八月,乙未[343],葬齊孝公。 【注釋】 [343]乙未:當為該年八月的二十四日。 【譯文】 【經】秋天,八月,乙未(二十四)日,安葬齊孝公。 【經】乙巳[344],公子遂帥師入杞[345]。 【注釋】 [344]乙巳:指當年的九月十四日。 [345]入杞:據《左傳》,年初杞子來朝時,用夷禮,魯國不滿,此時魯公子姬遂入杞,是責其無禮。 【譯文】 【經】乙巳(九月十四)日,公子姬遂率軍進入杞國。 【經】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346]。 【傳】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諸侯也。其人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國也。 【注釋】 [346]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指楚成王羋(mǐ)惲,公元前671年—前626年在位;陳穆公媯(guī)款,侯爵,公元前647年—前632年在位;蔡莊公姬甲午,侯爵,公元前645年—前612年在位;鄭文公姬踕,伯爵,公元前672年—前628年在位;許僖公姜業,男爵,公元前658年—前621年在位。 【譯文】 【經】冬天,楚國人、陳國國君、蔡國國君、鄭國國君、許國國君圍攻宋國。 【傳】楚國人,是楚成王。經文稱「人」,為什麼呢?用「人」稱楚成王,相當於用「人」稱諸侯們。經文用「人」稱諸侯,為什麼呢?因為認為他們相信野蠻的人而討伐中原國家不合正道。 【經】十有二月,甲戌[347],公會諸侯盟於宋。 【注釋】 [347]甲戌: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初五日。 【譯文】 【經】十二月,甲戌(初五)日,魯僖公和諸侯會盟,在宋地結成盟約。 二十八年 【經】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348]。 【傳】再稱晉侯,忌也[349]。 【注釋】 [348]晉侯:指晉文公姬重耳,侯爵,春秋五霸之一,公元前636年—前628年在位。侵曹、伐衛:據《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圍宋,此時晉伐曹、衛為解宋圍,同時晉文公重耳在流亡時期,衛國和曹國沒有以禮待之,故此時伐之。先是與衛國借道伐曹,衛國不予,於是伐曹之後直接伐衛。 [349]忌:憎惡。 【譯文】 【經】僖公二十八年,春天,晉文公重耳入侵曹國、晉文公重耳討伐衛國。 【傳】稱兩次晉侯,是憎惡他。 【經】公子買戍衛[350]。不卒戍[351],刺之[352]。 【傳】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353]:「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 【注釋】 [350]公子買:魯國大夫,字子叢。 [351]卒:完成,完畢。 [352]刺:殺。據《左傳》,公子買去守衛衛國,楚人也前去救援,然而依然不能戰勝晉國,魯害怕晉國,於是殺公子買以取悅於晉,對楚國則說公子買沒有完成守衛任務。 [353]公子啟:羋(mǐ)啟,字子閭,楚平王之子,楚昭王之兄。 【譯文】 【經】魯大夫公子買守衛衛國。沒有完成守衛任務,殺了他。 【傳】先說名字再說殺,是殺有罪的人。楚公子啟說:「不完成守衛任務的意思,是本來可以完成的。可以完成而未完成,是在譴責公子買,殺了他是可以的。」 【經】楚人救衛。 【譯文】 【經】楚國人救援衛國。 【經】三月,丙午[354],晉侯入曹,執曹伯[355],畀宋人[356]。 【傳】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以晉侯而斥執曹伯,惡晉侯也。畀,與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晉侯畀宋公也[357]。 【注釋】 [354]丙午:當為該年三月的初八日。 [355]曹伯:曹共公姬襄,公元前653年—前618年在位。 [356]畀(bì):給予。據《左傳》:「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送人。」則執曹伯、畀宋人當為兩件事。但是《穀梁傳》似乎理解為將曹伯交給宋國,或有誤。 [357]不以晉侯畀宋公:不讓晉侯給宋公。因為「畀」有上給予下的意思,而宋公與晉侯是同級的,所以不能說晉侯畀宋公。 【譯文】 【經】三月,丙午(初八)日,晉文公進入曹國,抓了曹共公,交給宋國人。 【傳】進入的意思,就是當地人不接受。記載進入的日期,是厭惡進入的人。稱「晉文公」來斥責俘虜曹共公,是厭惡晉文公。畀,是給予的意思。經文說「人」,為什麼呢?是不能說晉侯給宋公。 【經】夏,四月,己巳[358],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於城濮[359]。楚師敗績。 【注釋】 [358]己巳:當為該年四月的初二日。 [359]戰於城濮:城濮之戰,緣起於魯僖公二十七年楚圍宋,此時晉伐曹、衛以解宋圍,楚王退回申地。楚將子玉不遵王命撤退,反而請戰,楚王又予之少量援兵,加上其原有圍攻宋國的軍隊與晉作戰。一開始晉退避三舍,子玉則冒進追擊。後來交戰之時,晉國將領胥臣以虎皮蒙馬,率先擊潰由陳、蔡組成的楚國右軍。之後欒枝讓戰車拖著柴草佯裝逃跑,誘楚軍追擊,晉中軍攔腰截擊楚國追兵,與晉上軍夾擊擊潰楚國左軍,楚軍僅子玉所率中軍免於潰敗。至此晉國大獲城濮之戰全勝,不久之後晉文公即稱霸於諸侯。 【譯文】 【經】夏天,四月,己巳(初二)日,晉文公、齊軍、宋軍、秦軍和楚國人在城濮交戰。楚軍戰敗。 【經】楚殺其大夫得臣[360]。 【注釋】 [360]得臣:成得臣,即子玉。據《左傳》,城濮戰敗後,楚王派人跟子玉說:「你如果回來,如何面對申、息之地的父老鄉親?」(申、息二邑的子弟都隨子玉在城濮戰死)於是子玉在回到楚境內的連谷時自殺。後來楚王又派人赦免他,可惜趕到的時候為時已晚。 【譯文】 【經】楚國殺死了他們的大夫成得臣(子玉)。 【經】衛侯出奔楚[361]。 【注釋】 [361]衛侯:衛成公姬鄭。據《左傳》,衛成公聽說楚國在城濮之戰戰敗,感到害怕,遂出奔到楚,後來就到了陳國。 【譯文】 【經】衛成公出奔到楚國。 【經】五月,癸丑[362],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363],盟於踐土[364]。 【傳】諱會天王也[365]。 【注釋】 [362]癸丑:當為該年五月的十六日。 [363]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晉文公姬重耳、齊昭公姜潘(前633年—前613年在位)、宋成公子王臣(前636年—前620年在位)、蔡莊公姬甲午、鄭文公姬踕、衛成公姬鄭、莒紀公己庶其。此時衛成公出奔在外,前來赴會的其實是其弟姬叔武。 [364]踐土:春秋鄭地,在今河南原陽西南。 [365]會天王:據《左傳》,踐土之會周襄王姬鄭赴會,在會盟中封晉文公重耳為諸侯之伯,晉文公於此稱霸諸侯。 【譯文】 【經】五月,癸丑(十六)日,魯僖公和晉文公、齊昭公、宋成公、蔡莊公、鄭文公、衛成公、莒紀公會面,在踐土締結盟約。 【傳】避諱說與周天子會面。 【經】陳侯如會[366]。 【傳】如會,外乎會也[367],於會受命也。 【注釋】 [366]陳侯:陳穆公媯(guī)款。如:到,往。陳國本是和楚國關係緊密,楚敗之後想與晉國搞好關係,遂來踐土參會。 [367]外:排斥,疏遠。 【譯文】 【經】陳穆公到會盟的地方。 【傳】說「如會」,是排斥他在會盟之外,只是在會盟上接受命令而已。 【經】公朝於王所。 【傳】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368]。 【注釋】 [368]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諸侯朝見周天子都是在宗廟裡,因此在說到諸侯朝見周天子時不必說在什麼地方,如果說出朝見的地點,那就違反常規了。 【譯文】 【經】魯僖公在周天子的處所朝見周天子。 【傳】朝見周天子不說「所」字,說了「所」,就表明那原本不是天子的處所。 【經】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於衛[369]。 【傳】自楚,楚有奉焉爾[370]。復者,復中國也[371]。歸者,歸其所也。鄭之名,失國也。 【注釋】 [369]復歸:衛叔武接受踐土之盟後,晉國准許衛成公姬鄭回國。衛侯鄭即衛成公,鄭是其名。據《左傳》:「凡去其位,復歸其位曰復歸。」 [370]奉:給予,幫助。 [371]中國:據《春秋穀梁傳註疏》:「中國,猶國中也。」 【譯文】 【經】六月,衛成公姬鄭從楚國回到衛國。 【傳】說「從楚國」,表明楚國對衛成公有幫助。「復」,就是回到國中的意思。「歸」,就是回到他的處所。稱他的名字「鄭」,因為他曾失去國家。 【經】衛元咺出奔晉[372]。 【注釋】 [372]元咺(xuān):衛國大夫,受衛成公之命幫叔武守國,後衛成公疑心他欲擁立叔武為君,先殺了他的兒子角,後來又殺了叔武,元咺被迫出奔晉國。 【譯文】 【經】衛大夫元咺出逃到晉國。 【經】陳侯款卒[373]。 【注釋】 [373]陳侯款:陳國國君,姓媯(guī),名款,諡穆,即陳穆公。 【譯文】 【經】陳穆公媯款去世。 【經】秋,杞伯姬來[374]。 【注釋】 [374]杞伯姬:據楊伯峻:「伯姬,魯莊公女,杞成公夫人,於莊公二十五年歸杞,至是三十八年,已老。」 【譯文】 【經】秋天,嫁到杞國去的伯姬回來。 【經】公子遂如齊。 【譯文】 【經】魯公子姬遂到齊國去。 【經】冬,公會晉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於溫[375]。 【傳】諱會天王也。 【注釋】 [375]晉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晉文公、宋成公、蔡莊公、鄭文公、陳共公、莒紀公、邾文公、秦穆公。溫:溫國都城,在今河南溫縣境內。陳子:指新即位的陳共公媯(guī)朔,侯爵,因其父陳穆公媯款去世不足一年,故稱「子」。公元前631年—前614年在位。莒子:按在位時間推算當為莒紀公己庶其。邾(zhū)子:按在位時間推算當為邾文公籧篨(qúchú)。據《左傳》,此次溫之會,是為了「討不服」,指下文執衛侯、討許。 【譯文】 【經】冬天,魯僖公和晉文公、宋成公、蔡莊公、鄭文公、陳共公、莒紀公、邾文公、秦穆公在溫地會面。 【傳】避諱說與周天子會面。 【經】天王守於河陽[376]。 【傳】全天王之行也[377],為若將守而遇諸侯之朝也,為天王諱也。水北為陽,山南為陽。溫,河陽也。 【注釋】 [376]守:同「狩」,冬日田獵之名。這裡是為周天子避諱,據《左傳》,溫之會,「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據《史記·晉世家》:「冬,晉侯會諸侯於文,欲率之朝周,力未能,恐其有畔者,乃使人言周襄王狩於河陽。」河陽:黃河北岸,水北為陽。 [377]全:保全,指保全周天子襄王姬鄭此次出行的名譽。 【譯文】 【經】周襄王姬鄭在黃河北岸打獵。 【傳】這是保全周天子的出行,看起來就好像是將要打獵而遇到諸侯來朝見,這是為周天子避諱。河的北邊稱作陽,山的南邊稱作陽。溫地,在黃河的北邊。 【經】壬申[378],公朝於王所。 【傳】朝於廟,禮也。於外,非禮也。獨公朝與?諸侯盡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379],故謹而日之。主善以內,目惡以外[380]。言曰公朝,逆辭也[381],而尊天子。會於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子也。日繫於月,月繫於時。壬申,公朝於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382]。 【注釋】 [378]壬申:當為該年的十月十七日。 [379]致:招致。這是晉文公第二次召天子前來參加會盟了,前一次是踐土之會。 [380]主善以內,目惡以外:記載善行以魯國為主,記載惡事以其他諸侯國為主。這裡的善指魯僖公朝天子,因為主善以內,所以只說魯僖公朝見。惡則是指諸侯再見天子。 [381]逆辭:違反常規的說法。這裡是指雖然這種記載表明已經違反常規了,但是說了魯僖公去朝見天子,仍是表示了他對天子的尊重。 [382]傎:同「顛」,顛倒。 【譯文】 【經】壬申(十月十七)日,魯僖公在周天子的處所朝見周天子。 【傳】在廟堂之上朝見,是符合禮制的。在廟堂之外,是不合禮制的。只有魯僖公去朝見了嗎?諸侯們都去朝見了。經文記載日期,是因為第二次見天子了,所以慎重地記載日期。記載善行以魯國為主,記載惡事以其他諸侯國為主。說魯僖公去朝拜,是違反常規的說法,但仍是尊重了周天子。說在溫地會面,是以諸侯為小。溫地,在黃河北岸,所以用黃河以北來稱呼他,是以天子為大。日期系聯在月份之下,月份系聯在季節之下。「壬申,公朝於王所。」經文不記載月份,是表明失掉了他所依附的啊。這是經文認為晉文公的所作所為,已經顛倒了。 【經】晉人執衛侯[383],歸之於京師[384]。 【傳】此入而執,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衛也。歸之於京師,緩辭也[385],斷在京師也[386]。 【注釋】 [383]執衛侯:據《左傳》,此前出奔晉國的衛國大夫元咺(xuān)與衛成公在晉文公面前對質,結果衛侯不勝,於是晉文公抓捕衛成公將其囚禁在京師。元咺回到衛國,立公子瑕。 [384]京師:周王都,今河南洛陽。 [385]緩:緩慢。《穀梁傳》認為一個「之」字表明了將衛侯送往京師太緩慢了,因為要由周天子做決斷,所以應該儘快送往京師,故此處隱有責備之意。另可見成公十五年「晉侯執曹伯,歸於京師」,《穀梁傳》釋為「不言之,急辭也,斷在晉侯也」。 [386]斷:決斷,判斷。 【譯文】 【經】晉國人抓捕了衛國國君衛成公姬鄭,把他帶到京師。 【傳】這是進入衛國去抓捕,經文不說進入,為什麼呢?不把衛置於周天子的命令之外。說「歸之於京師」,是表示緩慢的說法,因為是在京師由周天子做決斷的。 【經】衛元咺自晉復歸於衛。 【傳】自晉,晉有奉焉爾。復者,復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 【譯文】 【經】衛國大夫元咺從晉國回到衛國。 【傳】從晉國,表明晉國對他有幫助。「復」的意思,是回到國中。「歸」的意思,是回到他的處所。 【經】諸侯遂圍許[387]。 【傳】遂,繼事也。 【注釋】 [387]圍許:圍攻許國。據楊伯峻,許國本從楚,楚敗之後,與楚交好的國家紛紛與晉交好,獨許不與。且周襄王姬鄭在踐土、河陽,許也不來朝見。 【譯文】 【經】各諸侯國接著圍攻許國。 【傳】遂,表示後一件事接著前一件事。 【經】曹伯襄復歸於曹[388]。 【傳】復者,復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389]。其曰復,通王命也[390]。 【注釋】 [388]復歸於曹:城濮之戰前,晉文公抓了曹共公,此時放回。據《左傳》,晉文公生病,曹共公的侍從賄賂了晉國的筮史,讓他為曹共公說好話,使晉文公放了曹共公。《穀梁傳》則認為晉文公是在執行周天子的命令。 [389]因:表示承接,於是。指接下來曹國參與圍許。 [390]通:顯示。 【譯文】 【經】曹共公姬襄回到曹國。 【傳】「復」,是回到國中。周天子赦免了他,於是參與會面。經文說「復」,是顯示這是周天子的命令。 【經】遂會諸侯圍許。 【傳】遂,繼事也。 【譯文】 【經】接著曹共公會合諸侯圍攻許國。 【傳】遂,是表示後一件事接著前一件事。 二十九年 【經】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391]。 【傳】介,國。葛盧,微國之君未爵者也。其曰來,卑也。 【注釋】 [391]介:國名,爵、姓不詳,其地大約位於今安徽蕭縣以北。葛盧:介國國君的名字。 【譯文】 【經】魯僖公二十九年,春天,介國國君葛盧來魯國。 【傳】介,是一個國家。葛盧,小國的國君沒有被授予爵位的。經文說「來」,因為他的地位低。 【經】公至自圍許。 【譯文】 【經】僖公圍攻許國回來告祭祖廟。 【經】夏,六月,公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於翟泉[392]。 【傳】 【注釋】 [392]翟泉:水名,在周天子王城之外,在今河南洛陽城中。 【譯文】 【經】夏天,六月,魯僖公和周襄王的大夫、晉國大夫、宋國大夫、齊國大夫、陳國大夫、蔡國大夫、秦國大夫會面,在翟泉締結盟約。 【經】秋,大雨雹[393]。 【注釋】 [393]雨(yù):落下。 【譯文】 【經】秋天,下了很大的冰雹。 【經】冬,介葛盧來[394]。 【注釋】 [394]介葛盧來:據《左傳》,葛盧年初來時未能見到魯僖公,於是年末再來。 【譯文】 【經】冬天,介國的國君葛盧來魯國。 三十年 【經】三十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僖公三十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狄侵齊。 【譯文】 【經】夏天,狄人入侵齊國。 【經】秋,衛殺其大夫元咺[395]。 【傳】稱國以殺,罪累上也,以是為訟君也[396]。衛侯在外,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待其殺而後入也。 【注釋】 [395]殺其大夫元咺(xuān):衛成公被囚於京師之後買通各種關係,教唆衛國大臣殺死了元咺、公子瑕、公子瑕的弟弟。 [396]訟:狀告,控告。 【譯文】 【經】秋天,衛國殺死了他們的大夫元咺。 【傳】以國家的名義殺害,表明罪行涉及國君,是用這樣的說法來控訴國君。衛國國君在國外,經文用涉及國君的說法來說這件事,為什麼呢?因為他在等待殺害元咺之後就進入衛國。 【經】及公子瑕。 【傳】公子瑕,累也,以尊及卑也。 【譯文】 【經】和公子瑕。 【傳】公子瑕,是受連累的,從身份尊貴的說到身份低的。 【經】衛侯鄭歸於衛。 【譯文】 【經】衛國國君姬鄭回到衛國。 【經】晉人、秦人圍鄭[397]。 【注釋】 [397]圍鄭:據《左傳》:「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無禮指晉文公流亡之時,鄭文公對其無禮。貳於楚則是指城濮之戰時,鄭是楚國陣營的。 【譯文】 【經】晉國人、秦國人圍攻鄭國。 【經】介人侵蕭[398]。 【注釋】 [398]蕭:宋附庸國,子姓,本為宋邑,因叔大心討伐南宮萬有功,宋封為附庸,在今安徽蕭縣境。 【譯文】 【經】介國人入侵蕭地。 【經】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399]。 【傳】天子之宰,通於四海[400]。 【注釋】 [399]宰:官職名,掌管天子事務,傳達天子命令。周公:周王室的太宰稱周公,據《左傳》,此時的周公是閱。 [400]通:交往,往來。 【譯文】 【經】冬天,周襄王派宰周公來魯國訪問。 【傳】天子的太宰,可以與天下的諸侯往來。 【經】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傳】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師也[401]。 【注釋】 [401]叛:背叛,反叛。 【譯文】 【經】公子姬遂到京師去,接著去了晉國。 【傳】從尊貴的到地位低的,這是說魯國不敢反叛周王朝。 三十一年 【經】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402]。 【注釋】 [402]濟西田:濟水以西的田地。據《左傳》,是僖公二十八年晉伐曹分其地,現在分給諸侯。據《公羊》,則是此田本屬魯,曹侵之,此時晉將其歸於魯。 【譯文】 【經】僖公三十一年,春天,魯獲得濟水以西的田地。 【經】公子遂如晉[403]。 【注釋】 [403]如晉:到晉國去。據《左傳》,公子遂是去感謝晉國的。 【譯文】 【經】公子遂到晉國去。 【經】夏,四月,四卜郊[404],不從[405],乃免牲[406],猶三望[407]。 【傳】夏,四月,不時也。四卜,非禮也[408]。免牲者,為之緇衣熏裳[409],有司玄端[410],奉送至於南郊。免牛亦然[411]。乃者,亡乎人之辭也[412]。猶者,可以已之辭也。 【注釋】 [404]四卜:四次占卜,這裡指四次占卜是否舉行郊祭。郊:祭祀名。郊祭有兩種,一是冬至日祭祀天地的儀式,因為過了這一天白天漸漸變長,這種郊祭是天子之祭,時間固定在每年冬至,所以是常規祭祀,不需要占卜日期。另一種郊祭是在春天祈求一年農事順利的儀式,祭祀之後開始一年的耕種勞作,時間約在每年正月的辛日,取「新」的諧音,每月有三個辛日,稱上辛日、次辛日、下辛日,需占卜在哪個辛日進行農事之郊祭比較吉利。若三卜都不吉利,則可以四卜,但郊祭的日期不能晚於春分。通常三卜不從,剩下的日期就過了時限了,那麼今年就不能再舉行郊祭了。這裡魯國舉行的當是祈谷之祭,周曆的四月是夏曆的二月,正是初春。郊祭之前要先占卜某頭牛用作祭品是否吉利,若是吉利,則將其善養以備郊祭,且改稱為「牲」,若不吉利。則更換一頭牛再占卜,此為卜牛。然後要占卜在哪一天舉行郊祭。 [405]不從:不順,不吉利,即指占卜結果不利於舉行郊祭。 [406]免牲:免除宰殺供祭祀用的牛。祭祀之前,要先占卜篩選出來的牛是否適合用於祭祀,若適合,則再占卜祭日,祭日定後,則將備祭之牛改稱「牲」。祭祀前有變故,就應免除殺牲。後文認為這時就要為牲穿上黑色上衣,淺紅色的下裙,飼牛人穿上黑色的禮服,把它送到南郊去。 [407]望:望祭,祭祀山川,魯之三望為東海、泰山、淮水。望祭當附於郊祭,這裡郊祭已經取消,則望祭也應取消。 [408]非禮也:《穀梁傳》認為占卜四次是不合禮制的。另據《左傳》,郊祭是常規的祭祀,不需要占卜其是否舉行,只需要占卜某牛用於祭祀是否吉利和具體在某一天祭祀是否吉利。《左傳》似乎誤將此郊祭認為是天子之祭了。 [409]緇:黑色。熏:淺紅色。 [410]有司:有關部門的官員,這裡指負責養牛的官員。玄端:黑色禮服,祭祀時穿。 [411]牛:沒有被定為祭品的牛便還是稱作「牛」。 [412]亡乎人:與人無關,就是說這不是人力能及的。 【譯文】 【經】夏天,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吉利,就放了用於祭祀的家畜,還是舉行瞭望祭。 【傳】夏天,四月,不是合適的季節。四次占卜,不合禮制。所謂「免牲」,就是要為用作祭祀的牛穿上黑色上衣,淺紅色的下裙,飼牛人穿上黑色的禮服,把它送到南郊去。所謂「免牛」也是這樣。「乃」,就是表示與人無關的說法。「猶」,是可以停止了的意思。 【經】秋,七月。 【譯文】 【經】秋天,七月。 【經】冬,杞伯姬來求婦[413]。 【傳】婦人既嫁不逾竟,杞伯姬來求婦,非正也。 【注釋】 [413]來求婦:指杞伯姬來為自己的兒子杞桓公求娶妻子。自僖公二十七年魯、杞關係緊張以來,杞伯姬兩次回魯,或是為了示好魯國,緩和關係。 【譯文】 【經】冬天,嫁到杞國去的伯姬前來求娶兒媳。 【傳】婦女已經出嫁就不能越過國境回娘家,嫁到杞國的伯姬來為杞國國君求娶妻子,不合正道。 【經】狄圍衛。 【譯文】 【經】狄人圍攻衛國。 【經】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414]。 【注釋】 [414]帝丘:衛國地名,在今河南濮陽縣城西南。魯僖公二年「城楚丘」之後再次遷都。 【譯文】 【經】十二月,衛國遷都到帝丘。 三十二年 【經】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僖公三十二年,春天,周王的正月。 【經】夏,四月,己丑[415],鄭伯捷卒[416]。 【注釋】 [415]己丑:當為該年四月的十五日。 [416]鄭伯捷:鄭國國君,姓姬,名捷(或作「踕」),諡文,即鄭文公。 【譯文】 【經】夏天,四月,己丑(十五)日,鄭文公姬捷去世。 【經】衛人侵狄。 【譯文】 【經】衛人入侵狄人。 【經】秋,衛人及狄盟。 【譯文】 【經】秋天,衛人和狄人締結盟約。 【經】冬,十有二月,己卯[417],晉侯重耳卒[418]。 【注釋】 [417]己卯: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初九日。 [418]晉侯重耳:晉國國君,姓姬,名重耳,諡文,即晉文公。 【譯文】 【經】冬天,十二月,己卯(初九)日,晉文公姬重耳去世。 三十三年 【經】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419]。 【傳】滑,國也。 【注釋】 [419]滑:國名,姬姓,伯爵,故地在今河南偃師東南。秦國本欲伐鄭,行軍途中得知泄露了消息,遂班師回國,在回國途中順道滅滑。 【譯文】 【經】僖公三十三年,春天,周王的二月,秦國人進入滑國。 【傳】滑,是一個國家。 【經】齊侯使國歸父來聘[420]。 【注釋】 [420]齊侯:齊昭公姜潘,公元前633年—前613年在位。國歸父:人名,齊國大夫。 【譯文】 【經】齊昭公派國歸父為使者來魯訪問。 【經】夏,四月,辛巳[421],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殽[422]。 【傳】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423]。秦伯將襲鄭,百里子與蹇叔子諫曰[424]:「千里而襲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冢木已拱矣[425],何知!」師行,百里子與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426],必於殽之岩唫之下[427]。我將屍女於是[428]。」師行,百里子與蹇叔子隨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為哭吾師也?」二子曰:「非敢哭師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則我死矣。」晉人與姜戎要而擊之殽[429],匹馬倚輪無反者[430]。晉人者,晉子也[431]。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不正其釋殯而主乎戰也。 【注釋】 [421]辛巳:當為該年四月的十三日。 [422]殽(yáo):山名,崤山,在今陝西潼關至河南新安一帶。秦晉殽之戰,據《左傳》,魯僖公三十二年,秦發兵欲偷襲鄭國,三十三年二月到達滑國邊界,鄭國商人弦高冒充鄭國使臣,求見孟明視並犒勞秦軍,私下裡派人回鄭通風報信,秦軍統帥見鄭已有防備,遂取消了襲鄭計劃,滅滑國而回軍。然秦軍向東襲鄭,經過晉國境內而不借道,晉對此不滿,遂聯合姜戎在殽山設下埋伏。四月,秦軍滅滑回師到達殽山谷地,晉和姜戎聯軍突然發起進攻,秦軍全軍覆滅,孟明視等三將被擒。 [423]自殽之戰始也:《穀梁傳》認為,秦本非夷狄,但在殽之戰中,越千里之險,攻入無備之滑國,滅滑不能守之,退兵又被晉軍打敗。入滑之時,放縱暴亂,「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因而自此被視為夷狄。 [424]百里子:秦國大夫百里奚。原為虞國大夫,晉滅虞後,拒絕為晉做官,被充作秦穆公夫人的陪嫁之臣。百里奚以為恥,出逃至宛,被楚人捕獲。秦穆公聞知他賢能,用五羖(gǔ)羊皮贖回,以國政相委,世稱五羖大夫。蹇叔子:蹇叔,秦大夫,早年游於宋國,由百里奚舉薦給秦穆公,任上大夫。 [425]拱:雙手合抱。據《左傳》,秦穆公派人對他說:「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中壽當在六十至八十之間,意思是說如果你中壽而亡,你墳墓上的樹木已經有合抱之粗了。謂其老邁無用。 [426]女:同「汝」,你。 [427]岩唫(yín):指高峻險要的山崖。 [428]屍女:為你收屍。 [429]要:攔阻,截擊。 [430]倚:同「奇」,單個。 [431]晉子:指新即位的晉襄公姬歡,晉文公重耳之子,公元前627—前621年在位,因此時距晉文公去世不滿一年,故稱晉襄公為晉子而不稱晉侯。 【譯文】 【經】夏天,四月,辛巳(十三)日,晉國人和姜戎在殽山擊敗秦軍。 【傳】不說「戰」而說「敗」,為什麼呢?是把秦國看做夷狄。為什麼把秦國看做夷狄呢?因為秦國跨越千里的險地,入侵沒有防備的國家,進入了滑國又不能守衛它,退兵了又被打敗,只擾亂了滑的教化,放縱荒淫沒有男女的區別。把秦視作夷狄,是從殽之戰開始的。秦穆公將要偷襲鄭國,百里奚與蹇叔勸諫說:「跨越千里去偷襲別人,沒有不失敗的。」秦穆公說:「你們墓上的樹已經有合抱之粗了,你們知道什麼?」軍隊出發,百里奚和蹇叔送他們的兒子並且告誡他們,說:「你一定會死在殽山險要的山崖之下,我將要到那兒去替你收屍。」軍隊出發,百里奚和蹇叔跟隨他們的兒子而哭泣。秦穆公生氣地說:「為什麼哭我們的軍隊?」他倆說:「不敢哭軍隊,是為兒子哭泣。我老了,他不死我也要死了。」晉國人與姜戎在殽截擊了秦軍,沒有一匹馬一個車輪迴到秦國。「晉人」,是晉襄公姬歡。經文說「人」是為什麼呢?是輕視他。為什麼輕視晉襄公呢?因為認為他不顧父喪而領兵出戰是不合正道的。 【經】癸巳[432],葬晉文公。 【傳】日葬,危不得葬也[433]。 【注釋】 [432]癸巳:當為該年四月的二十五日。 [433]危:有危難。 【譯文】 【經】癸巳(四月二十五)日,安葬晉文公。 【傳】記載下葬的日期,是因為有危難沒有及時下葬。 【經】狄侵齊。 【譯文】 【經】狄人入侵齊國。 【經】公伐邾,取訾樓[434]。 【注釋】 [434]訾(zī)樓:邾邑,在今山東濟寧境內。 【譯文】 【經】魯僖公討伐邾國,攻取了訾樓。 【經】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譯文】 【經】秋天,魯公子遂率軍討伐邾國。 【經】晉人敗狄於箕[435]。 【注釋】 [435]箕:晉地,在今山西蒲縣東北。 【譯文】 【經】晉國人在箕地打敗了狄人。 【經】冬,十月,公如齊。 【譯文】 【經】冬天,十月,魯僖公到齊國去。 【經】十有二月,公至自齊。 【譯文】 【經】十二月,魯僖公從齊國回來告祭祖廟。 【經】乙巳[436],公薨於小寢[437]。 【傳】小寢,非正也。 【注釋】 [436]乙巳:當為該年十二月的十一日。 [437]小寢:天子、諸侯所居住的宮室名。古代天子有六寢,正寢一,小寢五;諸侯有三寢,正寢一,燕寢二。正寢又叫路寢、大寢,燕寢叫小寢、內寢。其中正寢居中,以聽政治事,燕寢在東西兩旁,以時燕息。《穀梁傳》認為薨於小寢為不正,譏其近女色。當時以為諸侯或夫人死於路寢為得其正。 【譯文】 【經】乙巳(十二月十一)日,魯僖公在小寢去世。 【傳】在小寢去世,不合正道。 【經】隕霜不殺草[438]。 【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439]。可殺而不殺,舉輕也[440]。 【注釋】 [438]隕:降落,降下。殺:傷害。 [439]重:重要的。參見定公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條。 [440]輕:次要的。 【譯文】 【經】降霜了卻沒有傷害草木。 【傳】可以不傷害而傷害了的,就列舉重要的事物。可以傷害而沒有傷害到,就列舉次要的事物。 【經】李、梅實[441]。 【傳】實之為言,猶實也。 【注釋】 [441]實:結果實。 【譯文】 【經】李樹、梅樹結果實。 【傳】「實」的意思,就是果實的意思。 【經】晉人、陳人、鄭人伐許[442]。 【注釋】 [442]伐許:據《左傳》,是「討其貳於楚也」。 【譯文】 【經】晉國人、陳國人、鄭國人討伐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