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傳 · 定公第十一
【題解】
定公,為魯昭公之子。昭公被季氏所逐,身死國外,定公受國於季氏,在位共十五年。
定公篇主要的義理有:「元年,春,王」條、「(六月)戊辰,公即位」條,見定公受國於季氏,當被誅絕,又見《春秋》「定哀多微辭」之旨。元年「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條,見「大夫不得專執」之義。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伯莒,楚師敗績」條,見「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之義。六年「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運」條,見《春秋》「譏二名」之旨。八年「盜竊寶玉大弓」條,見陪臣之執國政。十二年「叔孫州仇帥師墮郈」、「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條,見孔子之「墮三都」。
【經】元年,春,王。
【傳】定何以無正月[1]?正月者,正即位也[2]。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3]。即位何以後?昭公在外[4],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曷為未可知?在季氏也。定、哀多微辭[5],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己之有罪焉爾[6]。
【注釋】
[1]定何以無正月:定,魯定公,昭公之子。無正月,即定公元年未書「正月」二字。
[2]正月者,正即位也:此處據「大一統」言「正月」之意義。案「大一統」之義,「正月」是王者政教的開端,《春秋》書「王正月,公即位」,是以王之「正月」正諸侯之「即位」。故元年之「正月」,是表示諸侯即位的合法性,與是否真的在正月行即位之禮無關。
[3]定無正月者,即位後也:即位後,指定公即位在六月。這是為定公避諱之辭。案《春秋》之義,「誅君之子不立」,魯昭公失眾出奔,則當誅絕,其子定公無即位之資格,故從《春秋》從「大一統」的角度,不書「正月」。此處為定公避諱,好像不書「正月」表面的意思,是因定公即位的時間在正月之後。
[4]昭公在外:魯昭公薨於晉國的乾侯邑,靈柩尚在國外。季氏若不將昭公之喪迎回,則不以國君之禮葬昭公,而定公亦無即位之資格。
[5]微辭:孔廣森云:「微辭者,意有所託,而辭不顯,唯察其微者,乃能知之。」如此處不書「正月」,表面意思是即位時間在後,實際意思是誅君之子不立,惟有細察「正月」的含義,才能知道實際的意思。
[6]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己之有罪焉爾:主人,微辭所指的對象,此處為定公。即假設主人看到微辭而詢問,也僅知道表面的意思,不知道自己有罪。之所以如此,因為定、哀時期,是孔子自己生活的年代,多有微辭者,「上以諱尊隆恩,下以避禍容身」。
【譯文】
【經】元年,春,王。
【傳】定公為何沒有「正月」?正月在「大一統」的意義上,是用來正即位的。定公沒有正月,字面的意思是即位之禮在正月之後。為何在正月之後即位?昭公的靈柩尚在國外,能不能迎回國內,還不得而知。為何不得而知?因為決定權在季氏。定公、哀公之篇,多有微辭。假設主人閱讀記錄他們的經文,而詢問解釋,也不知道自己在其中有罪。
【經】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
【傳】仲幾之罪何?不蓑城也[7]。其言於京師何?伯討也[8]。伯討則其稱人何[9]?貶。曷為貶?不與大夫專執也。曷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大夫之義,不得專執也[10]。
【注釋】
[7]不蓑城也:「蓑」,當作「衰」,依次遞減之意。此處指案國力大小,依次承擔修築城池的任務。昭公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邾婁人、薛人、杞人、小邾婁人,城成周」,是為天子修築之事。宋仲幾不願承擔任務,故被晉國大夫韓不信拘捕。
[8]伯討也:案《春秋》之例,諸侯有罪,方伯討之,歸於京師,使天子治其罪。故書「於京師」,得伯討之義。
[9]伯討則其稱人何:案《春秋》之例,諸侯行伯討之事,稱爵以執,如「晉侯執曹伯,歸之於京師」;若非伯討,則稱人以執,如「晉人執莒子、邾婁子以歸」。《公羊傳》參照諸侯之例,嫌大夫執人,亦當區分伯討、非伯討,伯討則書名氏,非伯討則書人,故而發問。
[10]大夫之義,不得專執也:專執,指大夫行伯討之事。案伯討是諸侯之事,若大夫以王事執人,則是僭越諸侯之職,顛倒尊卑。此處韓不信雖因王事而執宋仲幾,並由天子治罪,事件本身符合伯討之義,然韓不信非行伯討之人,因而《春秋》實際上讚許(書「於京師」),而在文辭上不讚許(將韓不信貶稱人)。
【譯文】
【經】三月,晉人在京師拘捕了宋仲幾。
【傳】仲幾有什麼罪行?沒有完成應該承擔的修築成周城牆的任務。經言「於京師」是為何?表明得伯討之義。是伯討那麼為何稱晉韓不信為晉人?是貶抑他。為何貶抑?不贊同大夫專執。為何不讚許大夫專執?實際上讚許,而文辭上不讚許。文辭上為何不讚許?大夫的道義,不能專執,否則就僭越諸侯。
【經】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
【譯文】
【經】夏,六月,癸亥,昭公的靈柩從乾侯送回。
【經】戊辰,公即位。
【傳】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則曷為以戊辰之日,然後即位?正棺於兩楹之間,然後即位[11]。子沈子曰:「定君乎國[12],然後即位。」即位不日,此何以日?錄乎內也[13]。
【注釋】
[11]正棺於兩楹之間,然後即位:案喪禮,小斂時,將屍體穿好衣服,移到堂上的床笫上,床笫位於兩根楹柱之間。此處「正棺於兩楹之間」,是象小斂之後夷於堂之禮,此為癸亥日(六月二十三日)所行之事。之所以要「正棺於兩楹間」,因魯昭公之喪自外而至,臣子未行始死居喪之禮,故以「正棺於兩楹間」,代替始死之時。「然後即位」,指戊辰日(六月二十八日)定公行即位之禮。案禮制,諸侯死後五日大斂,大斂之後成服(即穿上完整的喪服),嗣君方能即位。定公以「正棺於兩楹間」,象始死之時,又過五日即位,象大斂後嗣君即位,得禮之變。
[12]定君乎國:何休云:「定昭公之喪禮於國。」
[13]錄乎內也:何休云:「內事詳錄,善得五日變禮。或說:危不得以逾年正月即位,故日。」
【譯文】
【經】六月戊辰日,定公即君位。
【傳】癸亥日,昭公的靈柩從乾侯送回,那麼為何定公以戊辰之日即君位?先將昭公靈柩移到堂上兩根楹柱之間,然後定公即君位。子沈子說:「在國中安定好了昭公的喪禮,然後即君位。」即位不記錄日期,此處為何記錄日期?是詳錄魯國之事。
【經】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譯文】
【經】秋,七月,癸巳,安葬我們的國君昭公。
【經】九月,大雩。
【譯文】
【經】九月,舉行大雩祭。
【經】立煬宮[14]。
【傳】煬宮者何?煬公之宮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立煬宮,非禮也。
【注釋】
[14]立煬宮:煬宮,魯煬公之廟。煬公為春秋前的魯國國君,屬於毀廟之主,不宜復為之立廟。故下文雲「立者不宜立也,立煬宮,非禮也。」值得注意的是,案時月日例,失禮宗廟例日,此處立煬宮不書日者,因此處是所見世,世愈近而諱愈深。
【譯文】
【經】立煬宮。
【傳】煬宮是什麼?是煬公之廟。「立」是什麼意思?書「立」表明不宜立。立煬宮,是非禮的。
【經】冬,十月,霣霜殺菽[15]。
【傳】何以書?記異也[16]。此災菽也,曷為以異書?異大乎災也[17]。
【注釋】
[15]菽:大豆。
[16]記異也:降霜獨唯獨殺菽,未殺他物,故為異象。何休云:「周十月,夏八月,微霜用事,未可殺菽。菽者,少類,為稼強,季氏象也。是時定公喜於得位,而不念父黜逐之恥,反為淫祀立煬宮,故天示以當早誅季氏。」
[17]異大乎災也:何休云:「災者,有害於人物,隨事而至者。異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異大乎災,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國家有失,則天先降災以譴告之;譴告而不變,則降怪異之象以驚駭之。第二,災有傷於物,異無傷於物,《春秋》重異不重災,是貴教化,而賤刑罰。
【譯文】
【經】冬,十月,下霜,凍死了大豆。
【傳】為何記錄此事?是記錄異象。此處只凍死了大豆,為何用異象記錄?因為異象比災害更嚴重。
【經】二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二年,春,王正月。
【經】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18]。
【傳】其言雉門及兩觀災何?兩觀微也[19]。然則曷為不言雉門災及兩觀?主災者,兩觀也[20]。主災者兩觀,則曷為後言之?不以微及大也[21]。何以書?記災也[22]。
【注釋】
[18]雉門及兩觀災:案禮制,諸侯都城有三門,從外至內,分別是雉門、庫門、路門;在雉門邊上設有瞭望台,這就是觀;諸侯只有一座觀。此處魯國雉門立兩觀,是僭越了天子的制度,未言設兩觀者,「僭天子不可言也」。
[19]兩觀微也:觀是門旁的裝飾,故云「兩觀微也」。案《春秋》之例,書「及」字區別尊卑,故經雲「雉門及兩觀」。
[20]主災者,兩觀也:何休云:「時災從兩觀起。」若言「雉門災及兩觀」,則是雉門先起火,再波及兩觀,與事實不符。
[21]不以微及大也:微,指兩觀。大,指雉門。「不以微及大也」,即不書「兩觀災及雉門」。
[22]記災也:案雉門設立兩觀,是僭越天子的制度。昭公二十五年,子家駒勸諫昭公,已提及此事,認為昭公當先自正,然後正人。昭公不聽,反被季氏所逐,身死他國。定公作為昭公之子,當據前車之鑑,除去僭制,故上天降災警示之。
【譯文】
【經】夏,五月,壬辰,雉門以及兩觀發生了火災。
【傳】經言「雉門及兩觀災」是為何?因為兩觀比雉門低微。然則為何不言「雉門災及兩觀」?因為是火災起自兩觀。火災起自兩觀,那麼為何後言兩觀?不以微者居「及」字之前,大者居「及」字之後。為何記錄此事?是記錄災害。
【經】秋,楚人伐吳。
【譯文】
【經】秋,楚人伐擊吳國。
【經】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
【傳】其言新作之何?修大也[23]。修舊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24]。
【注釋】
[23]修大也:上文天降災害,以為當恢復諸侯之制,雉門一觀,此處仍按天子之制,修復雉門及兩觀,故言「修大」。
[24]不務乎公室也:務,勉也。公室,指魯國國君。雉門之內,為魯國外朝所在,五月遭火災,至十月才修葺,故「不務公室」字面意思,是譏刺久不修。實際上,也可指三家專政,許久未行朝見公室之禮。此為微辭之實例。
【譯文】
【經】冬,十月,新建雉門以及兩觀。
【傳】經言「新作雉門及兩觀」是為何?重修仍超出了諸侯之制。修葺舊有建築,例所不書,此處為何記錄?是譏刺。譏刺什麼?譏刺不勤勉於公室。
【經】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晉,至河乃復。
【譯文】
【經】三年,春,王正月,公去晉國,行至黃河邊,乃折返回國。
【經】三月,辛卯,邾婁子穿卒。
【譯文】
【經】三月,辛卯,邾婁子穿去世了。
【經】夏,四月。
【譯文】
【經】夏,四月。
【經】秋,葬邾婁莊公。
【譯文】
【經】秋,安葬邾婁莊公。
【經】冬,仲孫何忌及邾婁子盟於枝[25]。
【注釋】
[25]冬,仲孫何忌及邾婁子盟於枝:案時月日例,盟立日,小信月,大信時。此處邾婁子尚在喪中,未逾年,而魯國強會之,是薄於父子之恩;又派遣大夫,尊卑不等。如此則魯國有大惡,故《春秋》為之避諱,書時,好像枝之盟是「義結善事」,如此魯國之惡就減輕了。
【譯文】
【經】冬,仲孫何忌與邾婁子在枝地結盟。
【經】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卒。
【譯文】
【經】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去世了。
【經】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婁子、頓子、鬍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齊國夏於召陵[26],侵楚。
【注釋】
[26]召陵:先前蔡昭公去楚國,楚國大夫囊瓦向他索要一美裘,昭公不與。楚國為此將蔡昭公拘執了數年,然後才放他回國。此處諸侯會於召陵,即為此事侵責楚國。
【譯文】
【經】三月,公與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婁子、頓子、鬍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齊國夏在召陵相會,侵責楚國。
【經】夏,四月,庚辰,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27],以沈子嘉歸,殺之。
【注釋】
[27]滅沈:沈國因未參加召陵之會,故而被滅。
【譯文】
【經】夏,四月,庚辰,蔡公孫歸姓帥師滅亡了沈國,把沈子嘉俘獲了回去,將其殺害。
【經】五月,公及諸侯盟於浩油。杞伯戊卒於會。
【譯文】
【經】五月,公與諸侯在浩油結盟。杞伯戊在會上去世。
【經】六月,葬陳惠公[28]。
【注釋】
[28]葬陳惠公:陳惠公,即陳侯吳。昭公十三年,「陳侯吳歸於陳」,是接受楚國的專封,屬於篡位。《春秋》之例,篡明則書其葬。
【譯文】
【經】六月,安葬陳惠公。
【經】許遷於容城。
【譯文】
【經】許國遷都到了容城。
【經】秋,七月[29],公至自會。
【經】劉卷卒[30]。
【傳】劉卷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我主之也[31]。
【注釋】
[29]七月:案時月日例,公致例時,此處之「七月」,是為下文「劉卷卒」而出。
[30]劉卷卒:劉卷,即上文召陵之會的「劉子」。案名例,諸侯入為天子大夫,以畿內封地為氏,稱子。此處「卷」為劉子之名。
[31]我主之也:實際應作「主我」,即上文「公會劉子以下於召陵」,劉子是主會者。劉子主會,而言「我主之」者,因《春秋》托魯國為王者,故變文。劉子主會,則對魯國有恩禮,故書其卒。值得注意的是,天子大夫對魯國有恩禮,而書其卒者,有幾種情況:天子大夫有主會之恩者,在會後一年內去世,書其卒。魯君奔喪天子,天子大夫主儐贊諸侯者,在葬後三年內去世,書其卒。魯君薨沒,天子大夫來會葬者,在葬後三年內去世,書其葬。
【譯文】
【經】秋,七月,公從召陵之會歸國。
【經】劉捲去世了。
【傳】劉卷是什麼人?是天子的大夫。魯國之外的大夫,例不書卒,此處為何書劉卷之卒?因為他對魯國有主會之恩。
【經】葬杞悼公。
【譯文】
【經】安葬杞悼公。
【經】楚人圍蔡[32]。
【注釋】
[32]楚人圍蔡:楚人,實為楚國大夫囊瓦。此處圍蔡者,因蔡昭公被楚國拘禁數年,歸去時云:「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囊瓦而稱楚人者,是貶抑他。詳參下伯莒之戰條。
【譯文】
【經】楚人包圍了蔡國都城。
【經】晉士鞅、衛孔圄帥師伐鮮虞。
【譯文】
【經】晉士鞅、衛孔圄帥師伐擊鮮虞。
【經】葬劉文公[33]。
【傳】外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錄我主也。
【注釋】
[33]葬劉文公:劉文公,即上文之劉卷。
【譯文】
【經】安葬劉文公。
【傳】魯國之外的大夫,例不書葬,此處書劉文公之葬,是為何?因他對魯國有主會之恩,故詳錄之。
【經】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伯莒,楚師敗績。
【傳】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乎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34]。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讎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35],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36],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於是興師而救蔡。曰事君猶事父也,此其為可以復讎奈何[37]?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38]。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39]。復讎不除害[40]。朋友相衛,而不相迿[41]。古之道也。
【注釋】
[34]以干闔廬:何休云:「不待禮見曰干,欲因闔廬以復讎。」
[35]用事乎河:河,黃河。用事,祭祀。蔡昭公前往晉國請求討伐楚國,故經過黃河,因祭祀而發誓。上文召陵之會,即是晉侯應蔡昭公之請,侵責楚國。
[36]楚人聞之怒:諸侯侵責楚國之後,楚國方聽聞蔡昭公之誓言,怒而發兵,即上文之「楚人圍蔡」。
[37]曰事君猶事父也,此其為可以復讎奈何:以下就伍子胥復讎之事,廣論復讎的義理。事君猶事父,古人以事父之敬推及事君,故父為子之至尊,君為臣之至尊。此處問,君、父都是至尊,為何可以向君王報殺父之仇?
[38]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不受誅,罪不當誅也。父親無罪,而被國君誅殺,則君臣之義已絕,故可以向國君復讎。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國君指諸侯,因當時可以出仕他國,故君臣之義可絕;若是天子,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臣之義不可絕,不可向天子復讎。
[39]推刃之道也:何休云:「子復讎非,當復討其子,一往一來曰推刃。」
[40]復讎不除害:除害,即斬草除根,將仇人的子女等人一併殺害。《春秋》以為,復讎只能針對本人,否則無道義可言。
[41]朋友相衛,而不相迿(xùn):何休云:「同門曰朋,同志曰友。相衛,不使為讎所勝。」迿,先也。即不得先於朋友出手,所以伸孝子之恩。
【譯文】
【經】冬,十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在伯莒與楚人合戰,楚師敗績。
【傳】吳為何稱「子」?吳是夷狄,但有擔憂中國之心。吳國擔憂中國是怎麼回事?伍子胥的父親被楚王誅殺,伍子胥挾著弓箭離開了楚國,直接求見闔閭。闔閭說:「士之大賢!勇敢至極!」將要興師為他向楚國報仇。伍子胥回答說:「諸侯不為匹夫興師。況且微臣聽聞,侍奉國君如同侍奉父親。虧損國君的道義,以報父親之仇,微臣不幹這種事。」於是作罷。蔡昭公去楚國朝見,有一件美裘,囊瓦向昭公索求,昭公不給。為此將昭公拘禁在南郢,幾年之後才釋放他。蔡昭公回去(向晉請兵),在黃河邊祭祀,發誓道:「天下諸侯如有能討伐楚國的,我願為先鋒。」楚人聽聞此語,大怒,為此興師,使囊瓦為將,而討伐蔡國。蔡國向吳國求救,伍子胥說:「蔡國沒有罪過,楚人為無道之行,國君如果有擔憂中國之心,那麼此時可以出兵了。」於是興師救援蔡國。說侍奉國君猶如侍奉父親,此處為何可以向國君復仇?說,父無罪而被誅殺,兒子可以向國君復仇。父親有罪被誅殺,兒子復仇,則往來相殺不止。復仇不能斬草除根。朋友幫忙復仇時,互相護衛,不能率先刺殺仇家。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義。
【經】楚囊瓦出奔鄭。
【譯文】
【經】楚囊瓦出奔去了鄭國。
【經】庚辰,吳入楚。
【傳】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於君室[42],大夫舍於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
【注釋】
[42]君舍於君室:何休云:「舍其室,因其婦人為妻。」此為吳國集體的一次禽獸之行,故由稱子貶至稱國。
【譯文】
【經】庚辰,吳國攻入楚國都城。
【傳】吳為何不稱為「子」?因為返回了夷狄。吳國返回夷狄是怎麼回事?國君住進楚君之室,大夫住進楚國大夫之室,大概是姦淫了楚王的母親。
【經】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譯文】
【經】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發生了日食。
【經】夏,歸粟於蔡[43]。
【傳】孰歸之?諸侯歸之。曷為不言諸侯歸之?離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44]。
【注釋】
[43]歸粟於蔡:歸,饋也。何休云:「時為蔡新被強楚之兵,故歸之粟。」
[44]離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參見襄公五年「冬,戍陳」條。
【譯文】
【經】夏,贈送粟米給蔡國。
【傳】誰贈送的?是諸侯贈送的。為何不說是諸侯贈送?因為諸侯先後離散到來,沒辦法序列,所以姑且按魯國的書法記錄此事。
【經】於越入吳[45]。
【傳】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
【注釋】
[45]於越入吳:於越,即越國。依何休之意,越人自稱其國為「於越」,中國稱之為「越」。案《春秋》對於夷狄,有七等進退之法,即「州、國、氏、人、名、字、子」。此處越為夷狄,又在吳國新憂中國之時,攻入吳國都城,有大惡,故貶出七等之外,稱其為「於越」。
【譯文】
【經】於越攻入了吳國都城。
【傳】於越是什麼?越是什麼?書「於越」,表明越國未能以其名通於中國。書「越」,表明越國能以其名通於中國。
【經】六月,丙申,季孫隱如卒。
【譯文】
【經】六月,丙申,季孫隱如去世了。
【經】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
【譯文】
【經】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去世了。
【經】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譯文】
【經】冬,晉士鞅帥師包圍了鮮虞都城。
【經】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游遫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
【譯文】
【經】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游遫帥師滅亡了許國,將許男斯俘虜了回去。
【經】二月[46],公侵鄭。
【經】公至自侵鄭。
【注釋】
[46]二月:案時月日例,侵例時,此處書月者,何休云:「月者,內有強臣之讎不能討,而外結怨,故危之。」
【譯文】
【經】二月,公侵責鄭國。
【經】公從侵鄭之役歸國。
【經】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
【譯文】
【經】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出使去了晉國。
【經】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犂。
【譯文】
【經】秋,晉人拘捕了宋國的使者樂祁犂。
【經】冬,城中城。
【譯文】
【經】冬,修築中城。
【經】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運。
【傳】此仲孫何忌也,曷為謂之仲孫忌?譏二名[47]。二名,非禮也。
【注釋】
[47]譏二名:二名,二字為名。仲孫何忌,即是二字為名。古代臣子需要避諱君父之名,若君父一字為名,則容易避諱,若二字為名,則不易避諱。譏二名是《春秋》獨有的制度,依照三世理論,至太平世,已經沒有大的罪惡,故只能譏刺二字為名這種小惡。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僅是「文致太平」,實則未能太平,《春秋》譏二名,是為太平世張法而已。
【譯文】
【經】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包圍運邑。
【傳】這裡是仲孫何忌,為何稱之為仲孫忌?是譏刺二字為名。二字為名,是非禮的。
【經】七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七年,春,王正月。
【經】夏,四月。
【譯文】
【經】夏,四月。
【經】秋,齊侯、鄭伯盟於咸。
【譯文】
【經】秋,齊侯、鄭伯在咸地結盟。
【經】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
【譯文】
【經】齊人拘捕了衛國的使者北宮結,繼而侵責衛國。
【經】齊侯、衛侯盟於沙澤。
【譯文】
【經】齊侯、衛侯在沙澤結盟。
【經】大雩。
【譯文】
【經】舉行大雩祭。
【經】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譯文】
【經】齊國夏帥師伐擊我國西部邊境。
【經】九月,大雩。
【譯文】
【經】九月,舉行大雩祭。
【經】冬,十月。
【譯文】
【經】冬,十月。
【經】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公至自侵齊。
【經】二月,公侵齊。三月,公至自侵齊。
【譯文】
【經】八年,春,王正月,公侵責齊國。公從侵齊之役歸國。
【經】二月,公侵責齊國。三月,公從侵齊之役歸國。
【經】曹伯露卒。
【譯文】
【經】曹伯露去世了。
【經】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譯文】
【經】夏,齊國夏帥師伐擊我國西部邊境。
【經】公會晉師於瓦。公至自瓦。
【譯文】
【經】公與晉師在瓦地相會。公從瓦地歸來。
【經】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
【譯文】
【經】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去世了。
【經】晉趙鞅帥師侵鄭,遂侵衛。
【譯文】
【經】晉趙鞅帥師侵責鄭國,於是侵責衛國。
【經】葬曹靖公。
【譯文】
【經】安葬曹靖公。
【經】九月,葬陳懷公。
【譯文】
【經】九月,安葬陳懷公。
【經】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
【譯文】
【經】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責衛國。
【經】冬,衛侯、鄭伯盟於曲濮。
【譯文】
【經】冬,衛侯、鄭伯在曲濮結盟。
【經】從祀先公[48]。
【傳】從祀者何?順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49]。定公順祀,叛者五人[50]。
【注釋】
[48]從祀先公:從祀,順祀也。先公,指魯閔公、魯僖公。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於大廟,躋僖公」,將僖公神主置於閔公之前,此為逆祀。此處則糾正過來,故云「從祀先公」。
[49]去者三人:何休云:「諫不從而去之。」
[50]叛者五人:何休云:「諫不以禮而去,曰叛。」根據《左傳》所載,此處實為陽虎借著從祀先公,想要除去三家。孔廣森云:「季氏專魯國,然後舍中軍,陽虎專季氏,然後從祀先公,而《春秋》書之,壹若國之典制者,稱其美不稱其惡,臣子之義;重其禮不重其事,製作之意也。察於此,可以治《公羊》之學矣。」
【譯文】
【經】從祀先公。
【傳】從祀是什麼意思?是在祭祀中捋順先公的次序。文公在祭祀中顛倒閔公、僖公的次序,以禮勸諫而離去的有三人。定公在祭祀中捋順閔公、僖公的次序,不以禮勸諫而離去的有五人。
【經】盜竊寶玉大弓。
【傳】盜者孰謂?謂陽虎也。陽虎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宰也[51]。季氏之宰,則微者也,惡乎得國寶而竊之?陽虎專季氏,季氏專魯國。陽虎拘季孫[52],孟氏與叔孫氏迭而食之。睋而鋟其板[53],曰:「某月某日,將殺我於蒲圃。力能救我,則於是。」至乎日,若時而出。臨南者,陽虎之出也[54],御之。於其乘焉,季孫謂臨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55],子可以不免我死乎?」臨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陽越者,陽虎之從弟也,為右[56]。諸陽之從者,車數十乘。至於孟衢[57],臨南投策而墜之[58],陽越下取策,臨南駷馬[59],而由乎孟氏。陽虎從而射之,矢著於莊門[60]。然而甲起於琴如[61]。弒不成,卻反舍於郊,皆說然息[62]。或曰:「弒千乘之主而不克,舍此可乎?」陽虎曰:「夫孺子得國而已,如丈夫何?」睋而曰:「彼哉!彼哉!趣駕[63]!」既駕,公斂處父帥師而至,慬然後得免[64],自是走之晉。寶者何?璋判白[65]。弓繡質[66]。龜青純[67]。
【注釋】
[51]季氏之宰也:陽虎為季氏的家宰。
[52]陽虎拘季孫:何休云:「季氏逐昭公之後,取其寶玉,藏於其家。陽虎拘季孫,奪其寶玉。」
[53]睋而鋟(qīn)其板:「睋」,阮校以為當作「俄」。俄,須臾之間。鋟其板,用指甲在食器板上刻字。
[54]陽虎之出也:姊妹之子曰出。臨南為陽虎姊妹之子。
[55]以季氏之世世有子:何休云:「言我季氏累世有女以為臣。」
[56]為右:車右。此處陽虎的堂弟陽越作為車右,實為看管季孫。
[57]孟衢:孟孫氏莊園前四通八達的大道。
[58]策:馬鞭。
[59]駷(sǒnɡ)馬:摯動馬爵子使馬快跑。
[60]矢著於莊門:莊門,孟氏所入門名。即剛閉門,箭就射到門上,幾乎射中了季氏。
[61]然而甲起於琴如:甲,甲士,此指下文公斂處父率領的軍隊,即孟孫氏、叔孫氏之救兵。
[62]說然:猶「脫然」,舒遲之意。
[63]趣駕:趣,因促。即趕緊駕馭馬車速行。
[64]慬(jǐn):同「僅」,僅僅,只是。
[65]璋判白:判,半也。璋為玉器,半珪曰璋。案禮制,將珪分為兩半,白色的部分藏於天子,青色的部分藏於諸侯。璋判白,即指白色的半珪。魯國得用白璋者,因魯國得用王禮,可以郊天,故天子賜以白璋。陽虎實竊取五玉(珪、璧、琮、璜、璋),此處獨舉璋者,因璋是郊天所用,最為尊貴。
[66]弓繡質:繡,五彩繪畫。質,弓弣,即中央握手處。
[67]龜青純:純,邊緣也。龜青純,即裙邊是青色的龜,古人認為千歲之龜,裙邊是青色的,明于吉凶。
【譯文】
【經】盜偷去了寶玉、大弓。
【傳】盜指的是誰?是陽虎。陽虎是什麼人?是季氏的家宰。季氏的家宰,則是地位卑賤的人,為何能夠偷竊國寶?陽虎專季氏之政,季氏專魯國之政。陽虎拘禁了季孫,孟孫、叔孫兩家輪流給季孫送飯,不久,季孫在食器的板上刻道:「某月某日,將在蒲圃殺我,如有能力救我,當在那時。」到了那天那個時辰,他們出來了。臨南,是陽虎姊妹之子,為季孫駕車。在上車的時候,季孫對臨南說:「看在我季氏累世以你為家臣的恩情上,你可以不免我於死乎?」臨南說:「力雖然不足,臣何敢不勉力為之?」陽越,是陽虎的堂弟,作為季氏的車右。諸多陽氏的隨從們,車有十乘。行至孟衢,臨南故意將馬鞭掉在地上,陽越下車取馬鞭。臨南掣動馬爵子,馬飛馳而走,向孟孫家奔去。陽虎從後面追著射他,莊門剛關閉,箭便射到了門上。然而孟孫、叔孫的救兵,正從琴如殺來。陽虎弒殺季孫未成,退卻舍止在郊外,軍隊都休息下來。有人說:「弒殺千乘之主而未能成功,在此地舍止無所依傍,這樣可以嗎?」陽虎說:「季孫小兒僅能把持國政,能把大丈夫怎樣?」不一會兒,說:「那邊!那邊!趕快駕車!」剛剛起駕,公斂處父帥師趕到,陽虎僅僅身免於難,自此逃亡晉國。國寶是什麼?是白色的璋玉,弣上繪有五色花紋的大弓,青色裙邊的龜。
【經】九年,春,王正月。
【譯文】
【經】九年,春,王正月。
【經】夏,四月,戊申,鄭伯囆卒。
【譯文】
【經】夏,四月,戊申,鄭伯囆去世了。
【經】得寶玉、大弓。
【傳】何以書?國寶也,喪之書,得之書[68]。
【注釋】
[68]喪之書,得之書:此處是微辭,表面意思是,因為貴重的緣故,所以喪失國寶要記錄,得到國寶要記錄。實際意思是,國寶是周公初封時,天子賞賜之物,子孫當永保,遺失國寶是失信於天子,為大罪,當被誅絕;而得到國寶,則罪行可免。
【譯文】
【經】得到寶玉、大弓。
【傳】為何記錄此事?因為這些是國寶。喪失國寶要記錄,得到國寶要記錄。
【經】六月,葬鄭獻公。
【譯文】
【經】六月,安葬鄭獻公。
【經】秋,齊侯、衛侯次於五氏[69]。
【注釋】
[69]齊侯、衛侯次於五氏:五氏,為魯國之地。齊侯、衛侯欲伐擊魯國,駐紮在五氏,未能真正伐擊魯國,便被擊退。《春秋》善魯國能早退強敵,故書齊侯、衛侯之止次。可參莊公十年「夏,齊師、宋師次於郎。公敗宋師於乘丘」條。
【譯文】
【經】秋,齊侯、衛侯止次在五氏。
【經】秦伯卒。
【經】冬,葬秦哀公。
【譯文】
【經】秦伯去世了。
【經】冬,安葬秦哀公。
【經】十年,春,王三月,及齊平。
【譯文】
【經】十年,春,王三月,與齊國和解。
【經】夏,公會齊侯於頰谷。公至自頰谷[70]。
【注釋】
[70]公至自頰谷:何休云:「頰谷之會,齊侯作侏儒之樂,欲以執定公。孔子曰:『匹夫而熒惑於諸侯者,誅。』於是誅侏儒,侏儒首足異處。齊侯大懼,曲節從教。得意,故致也。」
【譯文】
【經】夏,公於齊侯在頰谷相會。公從頰谷歸國。
【經】晉趙鞅帥師圍衛。
【譯文】
【經】晉趙鞅帥師包圍了衛國都城。
【經】齊人來歸運、讙、龜、陰田[71]。
【傳】齊人曷為來歸運、讙、龜、陰田?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72],齊人為是來歸之[73]。
【注釋】
[71]運、讙、龜、陰田:桓公元年傳云:「邑多田少稱邑,田多邑少稱田。」據何休之意,運田、讙田、龜田、陰田,本為魯國之地,後被齊國侵奪,此處前來歸還。
[72]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何休云:「孔子仕魯,政事行乎季孫,三月之中,不見違,過是違之也。」此處魯國失守先祖之封地,此四邑已與魯國斷絕,孔子不欲受,而定公貪利受之。此即三月之外有違之事。劉逢祿云:「反侵地者,正齊人慾沮撓魯政,即歸女樂之幾,受女樂為大惡,不可言也。」
[73]齊人為是來歸之:何休云:「齊侯自頰谷會歸,謂晏子曰:『寡人獲過於魯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謝過以質,小人謝過以文。齊嘗侵魯四邑,請皆還之。』」
【譯文】
【經】齊人來歸還運田、讙田、龜田、陰田。
【傳】齊人為何來歸還運田、讙田、龜田、陰田?孔子在季孫政權下任職,三月沒有違背孔子的政見,因此齊人來歸還田地。
【經】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74]。
【經】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75]。
【注釋】
[74]郈:郈為叔孫氏私邑。
[75]費:費為季孫氏私邑。此處圍郈、圍費者,因叔孫、季孫的家臣,據邑反叛。
【譯文】
【經】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包圍郈邑。
【經】秋,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包圍費邑。
【經】宋樂世心出奔曹。
【譯文】
【經】宋樂世心出奔到了曹國。
【經】宋公子池出奔陳。
【譯文】
【經】宋公子池出奔到了陳國。
【經】冬,齊侯、衛侯、鄭游遬會於鞌。
【譯文】
【經】冬,齊侯、衛侯、鄭游遬在鞌地相會。
【經】叔孫州仇如齊。
【譯文】
【經】叔孫州仇出使去了齊國。
【經】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出奔陳[76]。
【注釋】
[76]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kōu)出奔陳:宋公之弟辰,為宋公的同母弟。此處仲佗欲帥國人離去,而上文之樂世心、公子池及此處的石皆從之,危及國家,故言「宋仲佗」。又案《春秋》之例,書「暨」表示被動,則此處是仲佗脅迫辰出奔。
【譯文】
【經】宋公同母弟臣暨宋仲佗、石出奔去了陳國。
【經】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公子池自陳入於蕭以叛[77]。
【注釋】
[77]宋公之弟辰及仲佗:案《春秋》之例,書「及」表示主動的意思。之前辰出奔,是受仲佗脅迫,此處盤據蕭邑叛國,則是主動為之。母弟為至親,至親之人,汲汲於叛國,則辰有大惡。
【譯文】
【經】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公子池從陳進入蕭邑,反叛宋國。
【經】夏,四月。
【譯文】
【經】夏,四月。
【經】秋,宋樂世心自曹入於蕭。
【譯文】
【經】秋,宋樂世心從曹國進入蕭邑。
【經】冬,及鄭平。
【譯文】
【經】冬,與鄭國和解。
【經】叔還如鄭蒞盟。
【譯文】
【經】叔還去鄭國結盟。
【經】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經】夏,葬薛襄公。
【譯文】
【經】十二年,春,薛伯定去世了。
【經】夏,安葬薛襄公。
【經】叔孫州仇帥師墮郈。
【經】衛公孟帥師伐曹。
【經】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
【傳】曷為帥師墮郈,帥師墮費?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78]。」於是帥師墮郈,帥師墮費。雉者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
【注釋】
[78]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家,指大夫之家。邑,指大夫私邑。甲,兵甲。雉,計算城牆規模的單位,案下文,八尺曰板,五板曰堵,五堵曰雉,百雉之城,則有兩萬尺。何休云:「禮,天子千雉,蓋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此處叔孫、季孫兩家的私邑卻有百雉,又藏有兵甲,故郈、費兩邑經常出現邑宰反叛的情況,如定公十年「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郈。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費」。孔子因勢利導,提出恢復古制的主張,說服叔孫、季孫兩家墮郈、費。
【譯文】
【經】叔孫州仇帥師毀壞了郈邑城牆。
【經】衛公孟帥師伐擊曹國。
【經】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毀壞了費邑城牆。
【傳】為何帥師毀壞郈邑城牆?為何帥師毀壞費邑城牆?孔子在季孫政權下任職,三月沒有違背孔子的政見,孔子說:「大夫之家不藏兵甲,不能有百雉規模的私邑。」於是帥師毀壞了郈邑城牆,帥師毀壞了費邑城牆。雉是什麼?五板為一堵,五堵為一雉,百雉築就一城。
【經】秋,大雩。
【譯文】
【經】秋,舉行大雩祭。
【經】冬,十月,癸亥,公會晉侯盟於黃。
【譯文】
【經】冬,十月,癸亥,公與齊侯在黃地結盟。
【經】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譯文】
【經】十一月,丙寅,朔日,發生了日食。
【經】公至自黃。
【譯文】
【經】公從黃地歸國。
【經】十有二月,公圍成[79]。公至自圍成[80]。
【注釋】
[79]公圍成:成為仲孫氏私邑。據《左傳》,定公墮郈、費之後,欲墮成而仲孫氏不肯,故公率軍圍成。
[80]公至自圍成:案公致之例,用於公出國會盟或用兵,言公從某地歸國。包圍成邑,是在境內用兵,本不應有致文。何休云:「天子不親征下士,諸侯不親征叛邑,公親圍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國為家,甚危,若從他國來,故危錄之。」
【譯文】
【經】十二月,公包圍成邑。公從圍成之役歸國。
【經】十有三年,春,齊侯、衛侯次於垂瑕。
【譯文】
【經】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止次在垂瑕。
【經】夏,築蛇淵囿。
【譯文】
【經】夏,築造蛇淵囿。
【經】大蒐於比蒲。
【譯文】
【經】在比蒲行大蒐之禮。
【經】衛公孟帥師伐曹。
【譯文】
【經】衛公孟帥師伐擊曹國。
【經】秋,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81]。
【經】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於朝歌以叛[82]。
【經】晉趙鞅歸於晉。
【傳】此叛也,其言歸何[83]?以地正國也[84]。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85]。
【注釋】
[81]晉陽:趙鞅的私邑。
[82]朝歌:荀寅、士吉射的私邑。
[83]此叛也,其言歸何:案《春秋》之例,書「歸」表明出入無惡。而上文言趙鞅叛國,則出入皆惡。兩者矛盾,故而發問。
[84]以地正國也:地,指趙鞅的封地。國,晉國都城。此處指趙鞅用封地井田之兵,誅討君側的惡人。
[85]無君命也:何休云:「無君命者,操兵鄉國,故初謂之叛;後知其意,欲逐君側之惡人,故錄其釋兵,書歸赦之,君子誅意不誅事。」之所以先書叛,是正君臣之大防。
【譯文】
【經】秋,晉趙鞅進入晉陽反叛。
【經】冬,晉荀寅及士吉射進入朝歌反叛。
【經】晉趙鞅回歸晉國。
【傳】上文言趙鞅叛國,此處書「歸」是為何?因為趙鞅是以地正國。趙鞅以地正國是怎麼回事?晉趙鞅調集晉陽邑的甲士,來驅逐荀寅、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是什麼人?是國君身邊的惡人。這裡是驅逐國君身邊的惡人,為先用叛國之辭言之?因為趙鞅未得君命。
【經】薛弒其君比。
【譯文】
【經】薛國弒殺了他們的國君比。
【經】十有四年,春,衛公叔戍來奔。
【譯文】
【經】十四年,春,衛公叔戍來投奔魯國。
【經】晉趙陽出奔宋[86]。
【注釋】
[86]晉趙陽:「晉」字,《穀梁》與《公羊》同,《左傳》作「衛」。
【譯文】
【經】晉趙陽出奔去了宋國。
【經】三月[87],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子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牄歸[88]。
【注釋】
[87]三月:「三」,阮本誤作「二」,今據余仁仲本《春秋公羊解詁》改正。
[88]以頓子牄(qiānɡ)歸:此處未明言帶回楚國還是陳國。之所以如此,是以滅國為重,以責頓子不死位為重。若言歸楚,不足以輕陳國滅人之罪;若言歸陳,亦不足以輕楚國之罪。
【譯文】
【經】三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子佗人帥師滅亡了頓國,將頓子牄俘虜了回去。
【經】夏,衛北宮結來奔。
【譯文】
【經】夏,衛北宮結來投奔魯國。
【經】五月[89],於越敗吳於醉李。
【經】吳子光卒[90]。
【注釋】
[89]五月:何休云:「月者,為下(吳子光)卒出。」
[90]吳子光:即吳王闔閭。
【譯文】
【經】五月,於越在醉李擊敗了吳國。
【經】吳子光去世了。
【經】公會齊侯、衛侯于堅。公至自會。
【譯文】
【經】公與齊侯、衛侯在堅地相會。公從堅之會歸國。
【經】秋,齊侯、宋公會於洮。
【譯文】
【經】秋,齊侯、宋公在洮地相會。
【經】天王使石尚來歸脤。
【傳】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91]。脤者何?俎實也[92]。腥曰脤,熟曰燔。
【注釋】
[91]天子之士也:案名例,天子上士稱名氏,故知石尚是天子之士。
[92]俎實也:俎,載牲體之器,形似幾。實,俎肉。生肉稱脤,熟肉稱燔。案禮制,諸侯朝見天子,在天子宗廟中助祭,然後天子饋贈俎實。此處魯定公並未助祭,天子卻遣石尚饋贈俎實,失禮,故書而譏之。
【譯文】
【經】天王派遣石尚來饋贈脤。
【傳】石尚是什麼人?是天子的士。脤是什麼?是用俎承載的祭肉。生肉稱為脤,熟肉稱為燔。
【經】衛世子蒯聵出奔宋[93]。
【注釋】
[93]衛世子蒯聵出奔宋:此處衛世子蒯聵,因小小無道之事,被衛靈公驅逐,出奔宋國。何休以為:「子雖見逐,無去父之義。」徐彥以為,此處衛靈公與蒯聵都不對。衛靈公逐子,是無恩;蒯聵去國,失為子之義。
【譯文】
【經】衛世子蒯聵出奔去了宋國。
【經】衛公孟出奔鄭。
【譯文】
【經】衛公孟出奔去了鄭國。
【經】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譯文】
【經】宋公同母弟辰從蕭邑前來投奔魯國。
【經】大蒐於比蒲[94]。
【注釋】
[94]大蒐於比蒲:案禮制,大蒐禮五年舉行一次,上次行大蒐禮在定公十一年,至此未滿五年,過於頻繁,故《春秋》書而譏之。
【譯文】
【經】在比蒲行大蒐禮。
【經】邾婁子來會公[95]。
【注釋】
[95]邾婁子來會公:此處是邾婁子在魯國都城會見魯定公,這是失禮的行為。案禮制,會禮是兩國國君將要朝見天子,先在間隙之地相會。若在都城相見,當行朝禮,朝禮當受於廟。
【譯文】
【經】邾婁子來會見公。
【經】城莒父及霄[96]。
【注釋】
[96]城莒父及霄:案《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若一時無事,當書首時。此年未書「冬」。何休以為,是年冬,齊國見魯國任用孔子,政化大行,故以女樂饋贈魯國。魯定公聽從季桓子之言,接受了女樂,三日不朝,孔子便離開了魯國。此處去「冬」,是為魯國避諱受女樂之事。
【譯文】
【經】修築莒父邑以及霄邑。
【經】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婁子來朝。
【譯文】
【經】十五年,春,王正月,邾婁子來魯國朝見。
【經】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97]。
【傳】曷為不言其所食?漫也[98]。
【注釋】
[97]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鼷鼠,鼠名,小而有劇毒。郊牛、卜牛,參見宣公「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條注釋。
[98]漫也:漫,遍食其身。譏刺魯國養牲不謹敬。
【譯文】
【經】鼷鼠咬了郊牛,牛死了,改用卜牛(作為郊牛)。
【傳】為何不說鼷鼠咬了哪個部位?因為郊牛被咬得遍體鱗傷。
【經】二月,辛丑,楚子滅胡,以鬍子豹歸。
【譯文】
【經】二月,辛丑,楚子滅亡了胡國,將鬍子豹俘虜了回去。
【經】夏,五月,辛亥,郊。
【傳】曷為以夏五月郊[99]?三卜之運也[100]。
【注釋】
[99]曷為以夏五月郊:案禮制,魯國之郊祭當占卜周曆的一月、二月、三月,此處在五月行郊祭,不合禮制,故而發問。
[100]三卜之運也:三卜,即案禮制占卜一、二、三月,是否可行郊祭。運,轉也。即春季三個月份,占卜均不吉,轉而占卜夏季三個月份。《春秋》書之者,因屢次占卜,是對神靈的褻瀆。
【譯文】
【經】夏,五月,辛亥,舉行郊天之祭。
【傳】為何在五月行郊祭?是因春三月占卜不吉,轉而占卜夏三月。
【經】壬申,公薨於高寢。
【譯文】
【經】壬申,公在高寢薨沒。
【經】鄭軒達帥師伐宋。
【譯文】
【經】正軒達帥師伐擊宋國。
【經】齊侯、衛侯次於籧篨[101]。
【注釋】
[101]齊侯、衛侯次於籧篨(qú chú):籧篨,為魯國之地。齊侯、衛侯欲伐擊魯國,駐紮在籧篨,未能真正伐擊魯國,便被擊退。《春秋》善魯國能早退強敵,故書齊侯、衛侯之止次。可參莊公十年「夏,齊師、宋師次於郎。公敗宋師於乘丘」條。
【譯文】
【經】齊侯、衛侯止次在籧篨。
【經】邾婁子來奔喪。
【傳】其言來奔喪何?奔喪,非禮也[102]。
【注釋】
[102]奔喪,非禮也:何休云:「禮:天子崩,諸侯奔喪會葬;諸侯薨,有服者奔喪,無服者會葬。邾婁與魯無服,故以非禮書。」
【譯文】
【經】邾婁子來奔喪。
【傳】經言「來奔喪」是為何?邾婁子於魯無服而來奔喪,是非禮的。
【經】秋,七月,壬申,姒氏卒[103]。
【傳】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何以不稱夫人?哀未君也[104]。
【注釋】
[103]姒(sì)氏:魯定公之妾,杞女,魯哀公之生母。
[104]哀未君也:案「一年不二君」之義,嗣君逾年即位。哀公未君,則姒氏不得援引「母以子貴」之例,卒不得書「夫人姒氏卒」,葬不得書「葬我小君定姒」。
【譯文】
【經】秋,七月,壬申,姒氏去世了。
【傳】姒氏是什麼人?是魯哀公的母親。為何不稱之為「夫人」?因為哀公此時未即君位。
【經】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譯文】
【經】八月,庚辰,朔日,發生了日食。
【經】九月,滕子來會葬。
【譯文】
【經】九月,滕子前來會葬。
【經】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105],乃克葬。
【注釋】
[105]昃:日西也。
【譯文】
【經】丁巳,安葬我們的國君定公,下雨,不能下葬。戊午,日落西斜時,才能下葬。
【經】辛巳,葬定姒。
【傳】定姒何以書葬?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則廟,廟則書葬[106]。
【注釋】
[106]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則廟,廟則書葬:參見莊公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條。此處定姒之書葬,比照未逾年君書葬之例。因魯哀公逾年便即位為君,能以子恩錄之,故此時定姒雖未為夫人,仍舊書其葬,只是不用「小君」之稱號。
【譯文】
【經】辛巳,安葬定姒。
【傳】定姒為何書葬?比照未逾年之君,有子則立廟,立廟則書葬。
【經】冬,城漆。
【譯文】
【經】冬,修築漆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