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譯註 ·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題解】 五行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本篇以此來比附政事和官職,認為司農(木)、司馬(火)、司空(土)、司徒(金)、司寇(水)這幾個官職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平衡促進。此乃是天人感應的重要內容。又,此篇舊本作第五十九,列在《五行相勝》之後。盧文弨《抱經堂叢書》本根據文義將此篇改列於前,蘇輿注本從之。本書篇次暫依盧、蘇二本,但從歷史上加以考察可知,五行學說先有相勝之說,如《孫子兵法》、《墨子》中皆有「五行無常勝」的記載,鄒衍的五德終始說也以相勝為說,秦始皇也相信水勝火。後來才有五行相勝之說。由此觀之,盧、蘇二本之校改似有不妥之處而留有可以進一步商榷的空間。特此一併說明。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1),列為五行。行者,行也(2),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3),比相生而間相勝也(4)。故為治,逆之則亂,順之則治。 【注釋】 (1) 判:剖判,區分。 (2) 行:德行。 (3) 「五行者」二句:五官,五種官職,即司農、司馬、司空、司徒、司寇。以五行比附五官,是從五行各有其職責的角度來進行說明的。五行與官職相聯繫,說明了官職之間相互制約。 (4) 比相生而間相勝:五行順序為木、火、土、金、水,「比相生」是指按此順序而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間相勝」是按此順序而中間間隔一個,即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這個概括是董仲舒作出的,是對五行學說的重大發展。 【譯文】 天與地的氣,相合而成一體,分而為陰氣和陽氣,剖判為四季,排列成五行。所謂行,是德行的意思,德行各有不同之處,所以叫做五行。五行,指的是五種官職。它們之間相鄰近的就相生,相間隔的就相勝。因此治理天下,違背這個法則就會導致天下混亂,遵守、順從這個法則就能使天下安定。 東方者木,農之本(1)。司農尚仁,進經術之士(2),道之以帝王之路(3),將順其美,匡捄其惡(4),執規而生(5),至溫潤下,知地形肥磽美惡(6),立事生財(7),因地之宜,召公是也(8)。親入南畝之中,觀民墾草發淄(9),耕種五穀。積蓄有餘,家給人足(10)。倉庫充實,司馬實谷(11)。司馬,本朝也(12)。本朝者,火也,故曰木生火。 【注釋】 (1) 「東方者木」二句:五行有時空界定。從空間而言,木居東方,所以說「東方者木」;從時間而言,木主春氣,而春季是農耕的季節,所以說「農之本」。 (2) 經術:猶經學,在這裡引申為經世致用之學、治國安邦之術。 (3) 道(dǎo):通「導」,引導。 (4) 匡捄(jiù)其惡:扶正補救君主的惡習。匡捄,扶正補救。匡,糾正。捄,通「救」,拯救。 (5) 執規而生:執持規矩治理百姓而使百姓各遂其生。規,圓規,畫圖的工具,引申為規矩、準則的意思。 (6) 磽(qiāo):土地堅硬而貧瘠。 (7) 財:舊本皆作「則」,惠棟、鍾肇鵬均校作「財」,是。今據正。 (8) 召(shào)公:姓姬,名奭(shì),周文王庶子,周武王之臣,因封地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故稱召公或召伯。 (9) 墾(kěn)草發淄(zī):開發荒地、砍除草木。墾草,開發荒地。墾,翻耕。發淄,砍除草木。發,開掘、砍伐。淄,通「菑」,茂盛的草叢。 (10) 給(jǐ):豐足。 (11) 司馬實谷:司馬主管的軍隊有充足的糧食可以食用。 (12) 本朝:朝廷,這裡是指朝廷中的高官要職。 【譯文】 東方屬木,是農耕的根本。司農崇尚仁愛,推薦飽學經國安邦之術的人才,引導君主走聖王之路,順從於君主喜好的美德,扶正補救君主的惡習,執持規矩治理百姓而使百姓各得其生路,極其溫和地給百姓布施恩德,通曉地力的肥沃或貧瘠、好或壞,使農事正常地進行而生產出財富,根據土地的情況來制訂與之相宜的配套措施,召公就是這樣的人。他親自進入田地之間,觀看百姓開發荒地、砍除草木,播種五穀。百姓積蓄的糧食有富餘,家家戶戶都生活富足。國家的倉庫中都裝滿了糧食,司馬主管的軍隊也都有充足的糧食可以食用。司馬,是朝中的官職。朝中的官職,五行屬火,所以說木生火。 南方者火,本朝也(1)。司馬尚智,進賢聖之士,上知天文(2),其形兆未見(3),其萌芽未生,昭然獨見存亡之機(4)、得失之要(5)、治亂之源,豫禁未然之前(6),執矩而長(7),至忠厚仁,輔翼其君,周公是也。成王幼弱,周公相,誅管叔、蔡叔以定天下(8)。天下既寧,以安君。官者,司營也(9)。司營者,土也,故曰火生土。 【注釋】 (1) 「南方者火」二句:舊本作「南方者火也,本朝」,蘇輿註:「『也』字,疑當在『本朝』下。」惠棟校作「本朝也」。蘇說、惠校是,今據改。 (2) 天文:天空中日月星辰等自然現象,泛指一切關於天的道理。 (3) 形兆:跡象,徵兆。 (4) 機:關鍵,要點,先兆。 (5) 要:要領,關鍵。 (6) 豫:同「預」,事先準備、預先。 (7) 執矩而長:執持規矩治理百姓而使百姓得以長養。矩,畫直角或方形用的曲尺,引申為規矩、準則的意思。 (8) 「成王幼弱」三句:周武王去世後,他的兒子成王年幼,由周公攝政。周武王的弟弟管叔與蔡叔聯合商紂之子武庚發動叛亂,周公東征,將管叔與武庚二人殺死並流放了蔡叔。 (9) 司營:即司空。 【譯文】 南方屬火,在朝中是司馬的官職。司馬崇尚智慧,推薦賢良聖明的人才,精通天時變化的道理,在事物的徵兆還沒有出現、事物的萌芽還沒有產生時,他卻能獨自明智地預見到國家存亡的先兆、事情得失的關鍵所在以及國家治亂的根本,預先禁止壞事的發生,執持規矩治理百姓而使百姓得以長養,非常忠實、厚道、仁德,輔助他的君主,周公就是這樣的人。當成王幼小的時候,周公擔任宰相,誅殺管叔、放逐蔡叔來安定天下。天下平定之後,君王的統治也得到保障和安定。司營,是五官之一。司營,五行屬土,所以說火生土。 中央者土,君官也。司營尚信,卑身賤體,夙興夜寐,稱述往古,以厲主意(1),明見成敗,微諫納善(2),防滅其惡,絕源塞隟(3),執繩而制四方(4),至忠厚信,以事其君,據義割恩(5),太公是也(6)。應天因時之化,威武強御以成(7)。大理者(8),司徒也。司徒者,金也,故曰土生金。 【注釋】 (1) 厲:同「勵」,激勵、勉勵。 (2) 微諫:用隱微的言辭來糾正君主的過失。 (3) 隟(xì):「隙」的古字,縫隙的意思。 (4) 執繩而制四方:執掌規則來駕馭四方。繩,規則、準繩。《淮南子·天文訓》:「規生矩殺,衡長權藏,繩居中央,為四時根。」 (5) 據義割恩:根據「義」而不計較個人的恩怨來行事。割,割去。 (6) 太公:即姜太公、呂尚。 (7) 強御:橫暴有勢力的人。 (8) 大理:主掌刑法之官。夏代叫做大理,周代為大司寇,秦漢時改為廷尉,隋朝時復置大理寺卿、少卿,北齊為大理卿,九寺之一。歷代沿用。此處說法,與周制不符。 【譯文】 中央屬土,君官是司營。司營崇尚誠信,謙恭有禮,早起晚睡,用讚美的口吻講述古代聖賢的所作所為,以此來激勵君主,明智地看出事物成功和失敗的所在,用隱微的言辭來糾正君主的過失並進呈好的建議,預防和制止君主的過失,斷絕其根源、堵塞其縫隙,執掌規則來駕馭四方,非常忠誠、厚道、信實地侍奉自己的君主,根據「義」而不計較個人的恩怨來行事,姜太公就是這樣的人。他順應天道並根據時機的變化,用威武來制服橫暴有勢力的人。大理,指的是司徒。司徒,五行屬金,所以說土生金。 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義,臣死君而眾人死父(1)。親有尊卑,位有上下,各死其事,事不逾矩,執權而伐(2)。兵不苟克(3),取不苟得,義而後行,至廉而威,質直剛毅,子胥是也(4)。伐有罪,討不義,是以百姓附親,邊境安寧,寇賊不發,邑無獄訟(5),則親安。執法者,司寇也。司寇者,水也,故曰金生水。 【注釋】 (1) 死:效死,盡職盡責。 (2) 權:權職,權責。 (3) 兵不苟克:軍隊不苟且地去獲得某種勝利。苟,苟且、不守道義。克,取勝、戰勝。 (4) 子胥:即伍子胥,春秋時楚國人。子胥父兄被楚王所殺,於是投奔吳國,幫助吳國伐楚,為父兄復仇。胥,舊本作「咠」,蘇輿註:「天啟本作『咠』,注云:『疑是胥字。』」作「胥」是,今據改。 (5) 邑:國都,引申為國家。 【譯文】 西方屬金,大理,指的是司徒。司徒崇尚「義」,臣下對君主盡職而一般人對父親盡職。親情有尊卑之分,地位有高下之分,各儘自己的職責,做事不能超出自己的範圍,依據自己的職權範圍來討伐敵人和罪犯。軍隊不苟且地去獲得某種勝利,不苟且地去獲得某種東西,而是遵從「義」來行事,非常廉潔、威嚴,性格質樸且正直剛毅,伍子胥就是這樣的人。他討伐有罪之人和不義之徒,所以百姓都依附和親近他,邊境地區安寧,盜賊不興起,國家沒有獄訟之事,這樣社會就會親和、安寧。執法的人,指的是司寇。司寇,五行屬水,所以說金生水。 北方者水,執法,司寇也。司寇尚禮,君臣有位,長幼有序,朝廷有爵(1),鄉黨以齒(2),升降揖讓,般伏拜謁(3),折旋中矩,立而罄折(4),拱則抱鼓,執衡而藏(5),至清廉平,賂遺不受(6),請謁不聽,據法聽訟(7),無有所阿,孔子是也。為魯司寇,斷獄屯屯(8),與眾共之,不敢自專。是死者不恨,生者不怨,百工維時,以成器械(9)。器械既成,以給司農(10)。司農者,田官也。田官者木,故曰水生木。 【注釋】 (1) 有爵:蘇輿註:「有爵,疑當作『以爵』。」鍾肇鵬曰:「蘇說是。下句『鄉黨以齒』,作『以』不誤。此『有』字涉上『有位』、『有序』而誤。」蘇、鍾之說可從。 (2) 鄉黨以齒:鄉里以年齡的大小排列。鄉黨,鄉里。齒,歲數、年齡。 (3) 般(pán)伏拜謁(yè):彎腰伏身鞠躬拜見。般伏,猶「盤伏」,屈身向下,一種行禮的動作。拜謁,拜見。 (4) 罄(qìnɡ)折:曲躬如罄,表示謙恭。罄,通「磬」,樂器,以玉、石或金屬為材,形狀如矩。 (5) 衡:秤桿,即指秤上的刻度。 (6) 賂遺(lù wèi):賄(huì)賂的財物。賂,贈送財物。遺,給予、贈送。 (7) 聽訟:聽理訴訟。 (8) 斷獄屯屯(zhūn):審理和判決案件時表現得嚴謹忠厚。斷獄,審理和判決案件。屯屯,嚴謹忠厚的樣子。 (9) 「百工維時」二句:各種工匠很及時地製作好各種器械。百工,各種工匠。維時,及時。 (10) 給(jǐ):供給,供應。 【譯文】 北方屬水,執法的人,指的是司寇。司寇崇尚禮節,君臣之間有高下之位,長輩和晚輩之間有一定的次序,朝廷中按照爵位的高下排定次序,鄉里以年齡的大小排定次序,登堂或下堂都拱手揖讓,彎腰伏身鞠躬拜見,行走時曲折迂迴而合於規矩,站立時就像磬一般彎曲身體,拱手行禮時就如同手中抱著鼓一般,執持法度權衡而收藏百物,非常的清正、廉明、公平,不接受賄賂的財物,也不接受別人的拜謁,根據法律來聽理訴訟,沒有什麼偏私,孔子就是這樣的人。他擔任魯國的司寇,審理和判決案件時表現得嚴謹忠厚,與大眾一起審理案件,不敢獨斷專行。因此被處死的人沒有怨恨,活著的人也不會埋怨,各種工匠很及時地製作好各種器械。器械製成以後,用來供給司農。司農,就是指的負責農耕的官。負責農耕的官,五行屬木,所以說水生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