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譯註 ·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題解】 本篇論述了天道運行的規律。天道的運行,終而復始,陰陽兩氣互為消長,陰盛則陽衰,陽盛則陰衰。陰陽之氣,陰出則陽入,陽出則陰入,它們互濟、互補,保持著一定的平衡。性質相類之氣,如春季少陽之氣和木氣、冬季太陰之氣和水氣,各自呼應而趨向於和自己相類的事物,並各自擔負起自己所主掌的職能,如春生、夏長之類,由此而形成了天道運行的四時更迭、循環不已的變化。董仲舒還從神學目的論的觀點出發,提出了「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的說法。 天之道,終而復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1)。冬至之後,陰俛而西入,陽仰而東出(2),出入之處常相反也(3)。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4)。有多而無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5),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6),以多少相溉濟也(7)。多勝少者倍入(8),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二(9)。天所起,一動而再倍(10),常乘反衡再登之勢(11),以就同類,與之相報(12)。故其氣相俠(13),而以變化相輸也(14)。春秋之中,陰陽之氣俱相併也(15)。中春以生,中秋以殺(16)。由此見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隨(17)。故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18)?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木相稱(19),各就其正(20),此非正其倫與(21)?至於秋時,少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22),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東方,俛其處而適其事(23),以成歲功,此非權與(24)?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空虛(25),太陰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26)。是故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 【注釋】 (1) 合別:會合與分別。蘇輿註:「陰陽以中冬相遇於北方,旋復別行,故云『合別』。」 (2) 「陰俛(fǔ)而西入」二句:陰氣居西,運行東轉遇到陽氣,俯而下行,轉入西方;陽氣居東,北轉遇到陰氣,仰而上行,上行之陽氣,本由東方所出。俛,同「俯」,向下。仰,向上。俛、仰對文而言。 (3) 出入之處常相反:陽氣居於東而陰氣居於西,二者居處的位置正相反。 (4) 「多少調和之適」:陰陽之氣的運行,在開始比例多少的調配上卻常常是相互適應的。《淮南子·詮言訓》:「陽氣起於東北,盡於西南;陰氣起於西南,盡於東北。陰陽之始,皆調適相似。」 (5) 無常:不固定而多變動。 (6) 損益:增減,改動。 (7) 溉(ɡài)濟:灌通調劑,即互濟互補之意。 (8) 倍入:陶鴻慶云:「『倍入』上當有『出』字,文義始明。損一益一,則出倍於入。」陶說可從。陰陽之氣運行時,一方損一而一方益一,則所出倍於所入。倍,一倍、加倍。 (9) 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二:陶鴻慶曰:「『益二』,當作『益一』。《天道無二篇》云:『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即其義也。蓋春、秋二分,陰、陽相半,損一益一,則出倍於入,故曰『入者損一而出者益一』也。後人見上有『倍入』之文,臆改為『益二』,則不可通也。」陶說可從。 (10) 「天所起」二句:蘇輿註:「凡天之所起,一動而再倍其氣,以助發生。」天道運行之時,陰陽二氣中的一方減一,另一方則加倍。 (11) 反衡再登之勢:從反方向而來的不斷上升的力量。橫,古代馬車前面的橫木。反衡,即指與馬車前面的橫木相反的方向。 (12) 相報:相互呼應。報,呼應。 (13) 相俠:相互和洽。俠,通「浹(jiā)」,和洽、通透。 (14) 輸:流轉貫通。 (15) 並:合併。 (16) 「中春以生」二句:中春、中秋,即指仲春、仲秋。 (17) 隨:陶鴻慶云:「『隨』讀為『墮』。」其說可從。墮,委頓散逸之意。 (18) 相起:共同興起。起,興起、生起。董仲舒有「同類相動」之說。 (19) 相稱(chèn):相互配稱。 (20) 各就其正:各自發揮本身所主掌的職能。 (21) 正其倫:使陰陽之氣各歸其類。倫,倫類。 (22) 「至於秋時」四句:五行學說以四季配五行,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土王四季,置於夏秋之交,所以農曆七月初雖為秋季,少陰之氣興起,但不能將此少陰之氣趨從於金,因為金氣主肅殺,金氣早至就會損傷夏季之火的溫暖長養之功。 (23) 俛其處而適其事:居於下位而成就自己應該成就的事業。張之純《春秋繁露評註》曰:「秋氣本出於西方,而秋三月太白星則先日出於東方,既昏而西,西而墜,故曰『俛其處』也。」 (24) 權:權變。這裡以五行配四時,將土置於夏秋之交,以此成歲,這正是權變的表現。 (25) 至於冬而止空虛: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虛之位。陽實陰虛,夏陽冬陰,因此說「至於冬而止空虛」。 (26) 「太陰乃得北就其類」二句:太陰之氣才能往北運行而趨向於和它同類的事物,與水一起興起寒冷。太陰,舊本均作「太陽」,蘇輿註:「太陽,當為『太陰』。《白虎通義·五行篇》:『火者盛陽,水者盛陰。』又云:『水,太陰也。』」蘇說是,今據改。 【譯文】 天道的運行,終結之後又開始。因此北方是天道運行的終結和開始之處,也是陰陽二氣會合與分別之處。冬至以後,陰氣運行東轉遇到陽氣,俯而下行,轉入西方,陽氣運行北轉遇到陰氣,仰而上行,上行的陽氣本來由東方所出,陰陽之氣出入的位置常常是相反的。陰陽之氣的運行,在開始比例多少的調配上卻常常是相互適應的。勢力增長之氣不至於盈滿過度,勢力消減之氣也不會滅絕殆盡。春夏兩季陽氣勢力大而陰氣勢力小,秋冬兩季陽氣勢力小而陰氣勢力大。陰陽之氣勢力的大小並不固定而是經常變動,它們不會長久地混處在一起而是會相互分散開。它們此出彼入而互相損益,在比例多少的調配上互濟互補。當勢力大的一方勝過勢力小的一方時,所出一方的勢力相對於所入一方的勢力來說則增益一倍,所入一方的勢力減損一分,則所出一方的勢力就會增益一倍。天道運行之時,陰陽二氣一方發動而另一方則加倍回應,常常是乘著從反方向而來的不斷上升的力量,以趨向於同類的事物,並與之相互呼應。因此陰陽之氣是相互和洽的,它們在變化中相互流轉貫通。春秋兩季所包含的月份中,陰陽二氣相互合併在一起。仲春的時候生長,仲秋的時候退藏。由此可見,天道運行至某氣應該強盛時,這種氣就積聚起來;天道運行至某氣應該消減時,這種氣就委頓散逸了。所以到了春季,少陽之氣出現在東方而趨向於木,與木一起生長萬物;到了夏季,太陽之氣出現在南方而趨向於火,與火一起溫暖萬物。這難道不是同類之氣相互吸引而又共同生起嗎?少陽之氣趨向於木,太陽之氣趨向於火,火與木各自互相配稱,各自發揮著本身所主掌的職能。這難道不是使陰陽之氣各歸其類嗎?到了秋季,少陰之氣興起,但是它不能在秋季趨從於金,如果它趨從於金則會損傷火的溫暖長養之功。雖然它不能趨從於金,卻也仍然在秋季出現在東方,居於下位而成就自己應該成就的事業,以完成天道一年的運行之功,這難道不是權變嗎?陰氣的運行,本來應當是常處於虛位而不居於實位,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虛之位,這樣太陰之氣才能往北運行而趨向於和它同類的事物,與水一起興起寒冷。因此天道的運行有倫類、有常道、有權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