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譯註 ·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
【題解】
本篇繼承發展了孔子關於「正名」的思想,除了考察論述關於「天子、諸侯、大夫、士、民」這五種稱號的含義,還從哲學上探討了人性的名實問題,最後歸結到重視聖王教化的政治思想。這裡著重闡釋了董仲舒的人性論:一方面,他從如下三個層面批駁了孟子的性善論:第一,從正名的角度駁孟子性善論(包括關於性、心、民的命名)。第二,用聖人的言論駁孟子性善論,董仲舒認為聖人的言論從未有關於性善的說法,以此證明性善論不符合聖人的思想。第三,以天道的權威駁孟子性善論,董仲舒認為天有陰陽,因而人性就有仁、貪兩個方面的因素,對此必須分別對待,仁性經教化而成善,貪性則需要加以限制。另一方面,董仲舒又批判繼承了荀子的性惡論,主要是從「自然之質」來定義「性」,但董仲舒認為這種「自然之質」不是「惡」的,而是含有「善質」,從而修正了荀子的性惡論。董仲舒認為「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更簡單地說,即「性有善質而未能善」,因此董子的人性論可以概括為「性未善」論。另外,董子論性還有「聖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的說法,並且認為「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從而開了「性三品說」的先河。
治天下之端(1),在審辨大(2);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3)。名者,大理之首章也(4)。錄其首章之意(5),以窺其中之事,則是非可知,逆順自著,其幾通於天地矣(6)。是非之正(7),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名號;名號之正,取之天地,天地為名號之大義也。
【注釋】
(1) 端:開頭,第一步。
(2) 審辨大:審查清楚事物的類別和大綱。審,審察、弄明白。辨,辨別、辨其類別。大,大綱、大要。《荀子·非相》:「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蘇輿註:「事能辨則治,故辨亦可訓『治』……蓋辨者治之條理,大者治之要綱。」
(3) 名號:《釋名·釋言語》:「名,明也,名實使分明也。號,呼也,以其善惡呼名之也。」亦可參看《荀子·正名篇》。
(4) 大理:大道,即大道理。
(5) 錄:總領,把握。
(6) 幾(jī):細微,隱微,即事物的萌芽狀態。
(7) 正:辨正。
【譯文】
治理天下的第一步,在於審查清楚事物的類別和大綱;審查清楚事物的類別和大綱的第一步,在於深於考察名號的本義。名號是大道理的第一章,把握第一章的意義,深入了解它的內容,那麼是非就可以知道,逆順也就可以明白,它的微妙所在就和天地相通了。是非的辨正,取決於逆順;逆順的辨正,取決於名號;名號的辨正,取決於天地,天地是名號的大義。
古之聖人,謞而效天地謂之號(1),鳴而施命謂之名(2)。名之為言鳴與命也,號之為言謞而效也(3)。謞而效天地者為號,鳴而命者為名。名號異聲而同本,皆鳴號而達天意者也(4)。天不言,使人發其意;弗為,使人行其中(5)。名則聖人所發天意,不可不深觀也(6)。
【注釋】
(1) 謞(hè)而效天地謂之號:大聲呼叫而效法天地叫做「號」。謞,飛箭聲,這裡指大聲呼叫。效,效法。
(2) 鳴而施命謂之名:發出聲音而給事物命名叫做「名」。施命,給事物命名。《中論·貴驗篇》引子思曰:「事自名也,聲自呼也。」
(3) 「名之為言鳴與命也」二句:蘇輿註:「此以聲為訓。」
(4) 號:盧文弨校曰:「『鳴號』之『號』平生,亦疑本是『謞』字。」盧校可從。
(5) 中:中道。《論語·堯曰》:「允執其中。」朱熹註:「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6) 觀:觀察,體察。
【譯文】
古代的聖人,把大聲呼叫而效法天地叫做「號」,把發出聲音而給事物命名叫做「名」。「名」就是「鳴」和「命」的意思,「號」就是「謞」和「效」的意思。大聲呼叫而效法天地叫做「號」,發出聲音而給事物命名叫做「名」。「名」和「號」雖然聲音不同而根本涵義卻是一樣的,都是用「鳴」和「謞」來表達天意的。天並不說話,而是讓人用言語來體現它的意志;天並不行動,而是讓人在行事上合乎中道。「名」就是聖人所表達的天意,這一點不可以不去深刻體察。
受命之君(1),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候奉之天子也(2);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3);士者,事也(4);民者,瞑也(5);士不及化,可使守事從上而已。
【注釋】
(1) 受命之君:古代帝王托於神權,自稱受天命而當君王。
(2) 候奉:伺候事奉。
(3) 「號為大夫者」五句:忠信、禮義之類的善比普通人強,在社會上作為示範,有化成民俗的作用。《白虎通義·爵篇》:「大夫之為言大扶,扶進人者也。故《傳》曰:『進賢達能,謂之卿大夫。』」大夫,大於匹夫。夫為匹夫,此夫為扶,扶持。敦,注重、推崇。匹夫,庶人、平民。化,感化、教化。
(4) 「士者」二句:《白虎通義·爵篇》:「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說文解字》:「士,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從一從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
(5) 瞑(mínɡ):目力昏花,引申為懵懂、愚昧。賈誼《新書·大政下》:「夫民之為言也,瞑也。萌之為言也,盲也。故惟上之所扶而以之,民無不化也。故曰民萌。」
【譯文】
開國君主的地位,是上天所授予的。因此「號」為天子的,應該把天當作父親一樣看待,用孝道來事奉天;「號」為諸侯的,應該謹慎對待他所伺候侍奉的天子;「號」為大夫的,應該格外看重忠誠,努力推崇禮義,使自己的品行超過平民的標準,達到足以感化人民;士是「事」的意思;民是「暝」的意思;士還不夠教化的資格,只需謹守自己的職分,服從上面的命令就夠了。
五號自贊(1),各有分(2),分中委曲(3),各有名(4)。名眾於號,號其大全(5)。名也者,名其別離分散也(6)。號凡而略(7),名詳而目(8)。目者,遍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9):春曰祠,夏曰礿(10),秋曰嘗,冬曰烝(11)。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12),冬狩,夏獮(13)。無有不皆中天意者。物莫不有凡號,號莫不有散名,如是。是故事各順於名,名各順於天,天人之際(14),合而為一。同而通理,動而相益,順而相受,謂之德道(15)。《詩》曰(16):「維號斯言,有倫有跡。」此之謂也。
【注釋】
(1) 五號自贊:從天子到民這五種稱號自身表明……五號,指天子、諸侯、大夫、士、民五種稱號。贊,指明、表明。
(2) 分(fèn):職分,名分。
(3) 委曲:細微之處,這裡指職分下面所列的每一部分細則。
(4) 各:舊本作「曲」,蘇輿註:「『曲』字疑『各』之誤。」蘇說可從,今據正。
(5) 「名眾於號」二句:名與號的分別,名是具體事物、個別與特殊事物的名稱,號為一類事物的名稱。大全,指事物的全體,相當於大概念,荀子稱為「共名」。凡號,如下文所說的祭、田。散名如「春曰祠」、「春苗」等。《荀子·正名》:「散名之加於萬物者。」
(6) 別離分散:指分別各種具體的事物。
(7) 凡:大凡,大概。
(8) 目:條目,這裡引申為具體的意思。
(9) 散(sǎn)名:雜名,各個具體事物的名稱。荀子亦稱為「別名」。
(10) 礿(yào):古代宗廟祭祀的名稱,周稱夏祭為礿。
(11) 烝(zhēnɡ):古代宗廟祭祀的名稱,特指冬祭。
(12) 蒐(sōu):本指春天打獵。董仲舒為公羊大師,在這裡遵奉公羊之說作「秋蒐」,與古文之說有異。
(13) 夏獮(xiǎn):盧文弨云:「案此從《公羊》說,故與《周禮》、《左氏傳》、《爾雅》異。然《公羊》桓四年《傳》並無『夏獮』之文。何休云:『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為飛鳥未去於巢,走獸未離於穴,恐傷害於幼穉(zhì),故於苑囿中取之。』則此『夏獮』二字,當時後人妄加,以為衍文可也。」皮錫瑞說同此。盧、皮之說可從。獮,秋天打獵。
(14) 天人之際:天和人之間的相互關係。際,彼此之間。
(15) 「同而通理」四句:天和人相合同而通達於道,行動時而相互補充,彼此順從而互相承受,這就叫做道德。德道,猶「道德」。
(16) 《詩》曰:下引文見《詩經·小雅·正月》。倫、跡,皆為條理之意。
【譯文】
從天子到民這五種「號」,表明了他們各有自己的職分,職分下面所列的每一部分細則,又各有其「名」。「名」比「號」多得很,「號」是事物的全體,「名」是事物的各個分散部分。號是概括的、大略的,名是詳細的、具體的。具體事物,是千差萬別的;概括的事物,只是舉出一個大綱。就拿供享鬼神這件事來說,它的「號」只是一個,叫做「祭」;「祭」有具體的不同名稱:春天祭祀叫「祠」,夏天祭祀叫「礿」,秋天祭祀叫「嘗」,冬天祭祀叫「烝」。再拿打獵這件事來說,它的號只是一個,叫做「田」;「田」有具體的不同名稱:春天打獵叫「苗」,秋天打獵叫「蒐」,冬天打獵叫「狩」,夏天打獵叫「獮」。這些都完全符合天意。一切事物都有它們概括性的「號」,每個「號」又各有它所包括的「散名」,就像剛才所舉的兩個例子一樣。由此可見,一切事物都各自順著「名」,一切「名」都各自順著天意,天和人之間的相互關係就這樣統一起來了。天和人相合同而通達於道,行動時而相互補充,彼此順從而互相承受,這就叫做道德。《詩經》說:「依照名號而發言,這是多麼有條理啊!」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深察王號之大意,其中有五科(1):皇科、方科、匡科、黃科、往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謂之王。王者,皇也(2);王者,方也(3);王者,匡也(4);王者,黃也(5);王者,往也(6)。是故王意不普大而皇,則道不能正直而方;道不能正直而方,則德不能匡運周遍;德不能匡運周遍,則美不能黃;美不能黃,則四方不能往;四方不能往,則不全於王(7)。故曰:天覆無外,地載兼受(8),風行令而一其威(9),雨布施而均其德,王術之謂也(10)。
【注釋】
(1) 五科:五條。科,品類。
(2) 皇:大。
(3) 方:正直,端方。
(4) 匡:端正,方正。
(5) 黃:指黃色。黃色在五行中屬於土的顏色,因而是五色中最美麗、最尊貴的顏色。土居中央,象徵君主的地位,故用黃色來比喻君德。在五德終始說中,以五行相剋來解釋朝代更替。商為金德,周代商,火克金,周為火德。秦代周,水克火,秦為水德。漢代秦,土克水,漢為土德。董仲舒是漢代人,強調土的特殊地位,與土相聯繫的甘為美味、黃為貴色,位於中央。四靈(東為蒼龍,西為白虎,南為赤烏,北為玄武)對應四方,中央是聖人。明代又值土運,尚黃色,於是明黃色成為皇家專用色。
(6) 往:歸往。天下老百姓所歸往的,便是王。《荀子·王霸》:「用國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強,得百姓之譽者榮。三得者具而天下歸之……天下歸之之謂王……湯、武者,修其道,行其義,興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歸之。」《呂氏春秋·下賢》:「王也者,天下之往也。」《韓詩外傳》五:「王者何也?曰往也,天下往之謂之王。」得天下人心為王。
(7) 不全:指有欠缺。
(8) 「天覆無外」二句:天籠罩一切而無例外,地承載一切而無不包容。覆,覆蓋,籠罩。受,舊本多作「愛」,盧文弨校曰:「兼愛,本亦作『兼受』。」盧說是,今據改。
(9) 一:統一,一致。
(10) 王術:即王道。
【譯文】
深入研究「王」這個「號」的主要意思,其中共有五條:「皇」、「方」、「匡」、「黃」和「往」。綜合這五條而用一個字表達出來,就是「王」。王,就是「皇」的意思;王,就是「方」的意思;王,就是「匡」的意思;王,就是「黃」的意思;王,就是「往」的意思。因此帝王的仁心若不能普遍廣大地發揚,那麼行事就不能正直端方;行事不能正直端方,德澤就不能正確運轉和普遍流行;德澤不能普遍流行,就不能達到君主最高的美德;不能達到君主最高的美德,天下四方的百姓就不會歸往;天下四方的百姓不歸往,王道就有欠缺了。所以說:天籠罩一切而無例外,地承載一切而無不包容,風行使號令的威力是一致的,雨所布施的德澤是均勻的,王道就應當是這樣的。
深察君號之大意,其中亦有五科:元科、原科、權科、溫科、群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謂之君。君者,元也(1);君者,原也;君者,權也;君者,溫也(2);君者,群也(3)。是故君意不比於元(4),則動而失本;動而失本,則所為不立;所為不立,則不效於原(5);不效於原,則自委舍(6);自委舍,則化不行;化不行,則用權於變(7);用權於變,則失中適之宜(8);失中適之宜,則道不平、德不溫(9);道不平、德不溫,則眾不親安;眾不親安,則離散不群;離散不群,則不全於君。
【注釋】
(1) 元:首,本。本書《立元神篇》:「君者,國之元。」
(2) 溫:溫和。
(3) 群:聚合人群。《白虎通義·三綱六紀篇》:「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也。」
(4) 比:符合,靠近,依附。
(5) 原:蘇輿註:「本書《玉英篇》:『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案:『原』、『元』一義,而分別言之者,『元』是正本之義,『原』是不息之義,故下雲『自委舍』。」蘇說可從。
(6) 委舍:盧文弨曰:「委舍,即『委卸』也。」委卸,推卸責任。
(7) 「化不行」二句:舊本皆脫,劉師培曰:「『化不行』三字下當有『化不行,則用權於變』一語,今脫。」依上下文例合觀,劉說是,今據補。用權於變,指用權術來加以應變、補救。
(8) 失中適之宜:有失中道而發生偏差。
(9) 德不溫:德行不能澤及百姓而溫暖人心。
【譯文】
深入研究「君」這個「號」的主要意思,其中也有五條:「元」、「原」、「權」、「溫」和「群」。綜合這五條而用一個字表達出來,就是「君」。君,就是「元」的意思;君,就是「原」的意思;君,就是「權」的意思;君,就是「溫」的意思;君,就是「群」的意思。因此君主的心志如果不符合正本的原則,那麼行動就會喪失根本;行動喪失根本,那麼做事就不會成功;做事不成功,就不能有始有終;不能有始有終,就會放棄自己的責任;放棄自己的責任,教化就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推行,就會用權術來加以應變、補救;用權術來加以應變、補救,就會有失中道而發生偏差;有失中道而發生偏差,道理就不會平正、德行也不能澤及百姓而溫暖人心;道理不公正、德行不能澤及百姓而溫暖人心,群眾就不會親附安定;群眾不親附安定,就會分散而不團結;群眾分散而不團結,君道就有欠缺了。
名生於真(1),非其真,弗以為名。名者,聖人之所以真物也,名之為言真也(2)。故凡百物有黮黮者(3),各反其真,則黮黮者還昭昭耳(4)。欲審曲直,莫如引繩(5);欲審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審於是非也,猶繩之審於曲直也。詰其名實(6),觀其離合,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7)。
【注釋】
(1) 真:真實。
(2) 名之為言真:「名」是為了言說「真實」的。蘇輿註:「先有物而後有名。象形而為字,辨聲以紀物。及其繁也,多所假借,原其始,皆以其真。」
(3) 凡百物有黮黮(dàn)者:凡是暗昧不明的事物。物,舊本作「譏」,董天工箋註:「物,原作『譏』,錯。」董箋可從,今據校改。黮黮,黑的,這裡指暗昧不明。
(4) 昭昭:清朗,明亮。
(5) 引繩:用繩墨來做標準。繩,繩墨,木工用來校正曲直的器具。
(6) 詰(jié):追問,深究。
(7) 相讕(lán):相誣,相欺。讕,欺騙。
【譯文】
「名」產生於真實,不真實的話,就不能用來命名。「名」,就是聖人用來表現事物的真實情況的,「名」是為了言說「真實」的。因此凡是暗昧不明的事物,只要各自返歸本來的真實,暗昧不明的也就會清朗明亮起來了。我們想要辨別一個東西的曲或直,只有用繩墨來做標準;我們要辨別一件事情的是或非,只有用「名」來做標準。「名」對於辨別是非的作用,就好比繩墨對於辨別曲直的作用是一樣的。從「名」和「實」上加以深究,並觀察它與實際的分合情況,那麼對於是非對錯的真實情況就不能夠隨意曲解了。
今世闇於性(1),言之者不同,胡不試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與?如其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2)。性者,質也。詰性之質於善之名,能中之與(3)?既不能中矣,而尚謂之質善,何哉?性之名不得離質,離質如毛(4),則非性已,不可不察也。
【注釋】
(1) 闇:暗昧不明。
(2) 「如其生之自然之資」二句:康有為《春秋董氏學》:「《莊子》、《孝經緯》皆以性為生質,於文亦然,當是性之本義。」
(3) 中:切中,符合。
(4) 離質如毛:指論「性」而離開本質一絲一毫,就不是「性」了。如毛,言其微小。
【譯文】
現在大家不明白什麼叫「性」,講「性」的各不相同,為什麼不試著返歸到「性」的名稱上去探討呢?「性」的名稱不就是從「生」字來的嗎?像天生的自然本質,就叫做「性」。「性」,就是本質的意思。從「善」的名稱中去尋求「性」的本質,能夠找到嗎?既然找不到,還要說本質是善的,這是為什麼呢?「性」的名稱不能離開本質,只要離開本質一絲一毫,就不算是「性」了,這是不能不明察的。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1)。故名霣石,則後其五;言退鷁,則先其六(2),聖人之謹於正名如此。「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3)」,五石、六鷁之辭是也。
【注釋】
(1) 秋毫之末:鳥獸在秋天所生長的毫毛末端,細微而難以見到,這裡用來比喻細微的事物。
(2) 「故名霣石」四句:事見《春秋》僖公十六年。董仲舒列舉此二事,意在表明聖人記事嚴謹而不苟且,也就是表明了聖人對於「名」的嚴謹態度。
(3) 「君子於其言」二句:語出《論語·子路篇》。苟,苟且、不嚴肅。
【譯文】
《春秋》通過辨別事理來正確地命名,使名稱能夠正確地反映真實情況,而不致有一分一毫的差錯。因此說「隕石」,便把「五」字放在後邊;說「退鷁」,便把「六」字放在前面,聖人為了使名稱精確而嚴謹到了這樣的程度。「君子對於自己的言論,是不能有一點馬虎的」,「五石」和「六鷁」的說法就是這樣的例子。
栣眾惡於內(1),弗使得發於外者,心也,故心之為名栣也。人之受氣苟無惡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誠(2)。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3),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4),身亦兩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5),身有情慾栣(6),與天道一也。是以陰之行不得干春、夏,而月之魄常厭於日光(7),乍全乍傷(8)。天之禁陰如此,安得不損其欲而輟其情以應天(9)?天所禁,而身禁之,故曰身猶天也。禁天之所禁,非禁天也(10)。必知天性不乘於教(11),終不能栣。察實以為名,無教之時,性何遽若是(12)?
【注釋】
(1) 栣(rèn):禁制。
(2) 誠:真實情況。
(3) 氣:氣質。
(4) 施:施行,散布。
(5) 天有陰陽禁:天道中的陰需要加以禁制。蘇輿註:「天道好陽而惡陰。此雲『陰陽禁』,蓋謂禁陰不使干陽,文便耳。」蘇說是。此處「陰陽」為偏義副詞,「陰陽禁」實為禁陰之意。
(6) 身有情慾栣:人身上的情慾也需要加以節制。蘇輿註:「栣情慾之惡,不使傷善,斯善勝矣。治己之所以貴克也。」
(7) 月之魄常厭(yā)於日光:月亮的虧缺陰影總是由於太陽的遮蔽。魄,月亮虧缺部分形成的陰影。厭,損抑、壓抑、遮蔽。張衡《靈憲》曰:「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也。」
(8) 乍(zhà)全乍傷:月亮時圓時缺。乍,忽然。
(9) 輟(chuò):停止。
(10) 「禁天之所禁」二句:蘇輿註:「天禁陰而身禁貪,是禁天之所當禁,非自禁其身使其束縛也。故曰『非禁天』。」
(11) 乘:憑藉,依靠。
(12) 何遽(jù):怎麼,如何。
【譯文】
從內部禁制一切惡,使它不能向外發展,這是心的作用,所以「心」的得名是由「栣」而來的。人所稟受的氣質如果不包含惡的成分,心還禁制什麼呢?我由心的名稱可以知道人的真實情況。人的真實情況,是有貪性和仁性。仁和貪兩種氣質,在人的身上都存在著。「身」的名稱,是從「天」而得來的。天兼有陰、陽二氣的施行,人身也兼有仁、貪兩種本性。天道中的陰氣需要加以禁制,人身上的情慾也需要加以節制,這和天道是一致的。因此陰氣不得干犯春、夏兩個季節,月亮的虧缺陰影總是由於太陽的遮蔽,而時圓時缺。天道對於陰氣是這樣的禁制,人又怎麼能不節制自己的情慾從而與天道相適應呢?天道所要禁制的,人身也要加以禁制,所以說人身和天道是一致的。禁制天道所要禁制的,而不是禁制天道本身。必須要知道的是,天性如果不依憑教化,那麼應該禁制的最終將不能得到禁制。從實際情況來考察名稱的由來,在未受教化之前,「性」怎麼會像是受過教化的那個樣子呢?
故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1)。善與米,人之所繼天而成於外,非在天所為之內也。天之所為,有所至而止,止之內謂之天性,止之外謂之人事(2),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民之號,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則何故以瞑為號?以瞑者言(3),弗扶將(4),則顛陷猖狂(5),安能善?性有似目,目臥幽而瞑,待覺而後見。當其未覺,可謂有見質,而不可謂見。今萬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然後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不可謂善,與目之瞑而覺,一概之比也(6)。靜心徐察之,其言可見矣。性而瞑之未覺,天所為也。效天所為,為之起號,故謂之民。民之為言,固猶瞑也,隨其名號,以入其理(7),則得之矣。
【注釋】
(1) 「故性比於禾」六句:以禾、米比喻性與善的關係,性中有善,不全善,需要教化才能成為善。說不全善,糾正孟子的說法;說有善,糾正性惡的觀點。
(2) 「止之內謂之天性」二句:天人之分,「止」是一分界,自然是止之內,人事加工是在止之外。此處「人事」謂政教。
(3) 瞑:舊本作「霣」,惠棟校作「瞑」。惠校是,今據正。
(4) 扶將:扶持。
(5) 顛陷:顛倒陷溺。
(6) 一概之比:同一情形的類比。
(7) 以入其理:深入研究它的道理,即循名察理。入,深究。
【譯文】
所以說,「性」好比禾苗,「善」好比大米:大米是從禾苗來的,但禾苗並不完全是大米;「善」是從「性」來的,但「性」並不完全就是「善」。「善」和米都是人們秉承著天的創造,又另外加工而成的,不是在天所創造的範圍以內的。天的創造,是有一定限度的,限制在天所創造的範圍以內的叫做天性,超出這個範圍之外的叫做人事,就是因為人事是在天性之外的,因而使得天性不能不成長為道德。「民」這個「號」是從「瞑」來的,假使人民的天性已經「善」了,為什麼還要以「瞑」為「號」呢?所以叫做「瞑」,是因為如果不用教化加以扶持,便會顛倒陷溺而舉止猖狂,還怎麼能夠成「善」呢?「性」就好像人的眼睛,當人在幽暗之處睡著,閉著眼睛,一定要等到睡醒之後,才能看見東西。在他未醒以前,只能說有能見的資質,而不能說已看見東西。現在普通民眾的「性」,雖有「善」的資質而未能覺悟,正好像睡著了的人要在醒後才能看得見東西一樣,人也是受了教化之後才能夠成「善」。當人性還未覺悟時,只能說有「善」的資質而不能說是「善」,這和眼睛從閉著到覺醒睜著是同一情形的類比。只要心平氣和地慢慢體察一下,這個道理就很明白了。「性」好像睡著了還未醒來的眼睛,這是天所賦予的。依據天所賦予的來給人起「號」,所以叫做「民」。「民」實際上就相當於「瞑」的意思,依據這個名號深入地研究它的道理,就能了解了。
是正名號者於天地(1),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為一瞑(2)。情亦性也,謂性已善,奈其情何?故聖人莫謂性善(3),累其名也。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窮論者,無時受也(4)。
【注釋】
(1) 是正名號者於天地:因此名號的標準應當取決於天地。是,因此。於,取決於。
(2) 相與:相合。
(3) 聖人:指孔子。性善之說始於孟子。
(4) 「窮論者」二句:如果窮究下去的話,這種說法永遠也不能讓人接受。無時受,沒有能讓人接受的時候。
【譯文】
因此名號的標準應當取決於天地,天地所賦予人的,叫做「性、情」。「性」與「情」合起來叫做「瞑」。「情」也是「性」的一部分,如果說人的「性」已經「善」了,對於「情」又將怎麼解釋呢?所以聖人就沒有說過「性善」,就怕違背「正名」的原則。一個人身上兼有「性」和「情」,好像天道兼有陰和陽一樣。論人的本質而不把「情」包括在內,等於說天道只有陽而沒有陰。如果窮究下去,這種說法永遠也不能讓人接受。
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性如繭、如卵,卵待覆而成雛(1),繭待繅而為絲(2),性待教而為善,此之謂真天(3)。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4),於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而退受成性之教於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5)。今案其真質而謂民性已善者,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萬民之性苟信已善(6),則王者受命尚何任也?其設名不正,故棄重任而違天命(7),非法言也(8)。《春秋》之辭,內事之待外者,從外言之(9)。今萬民之性,待外教然後能善,善當與教,不當與性。與性,則多累而不精(10),自成功而無賢聖,此世長者之所誤出也(11),非《春秋》為辭之術也。不法之言,無驗之說,君子之所外(12),何以為哉?
【注釋】
(1) 覆:覆育,孵化。
(2) 繅(sāo):把蠶繭放在滾水裡抽絲。
(3) 真天:指純正的天性。或曰「天」為衍文,或曰「天」為「夫」之誤,均可備一說。
(4) 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這是董仲舒人性論的典型表述。性有善質,是天生的;未能善,故需要王者的教化才成善。
(5) 「民受未能善之性於天」四句:《漢書·董仲舒傳》引董仲舒《對策》三:「天令之謂命,命非聖人不行;質樸之謂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慾之謂情,情非度制不節。是故王者上謹承於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舉矣。」
(6) 信:相信。殿本「信」誤作「性」,蘇輿本以此「性」字為衍文而作「苟已善」,宋本作「信」。今案宋本作「信」是。
(7) 天:舊本皆作「大」,蘇輿註:「大,疑作『天』。」蘇說是,今據正。
(8) 法言:符合法度的說法。《孝經》:「先王之法言。」
(9) 「內事之待外者」二句:內在事情需要外因的,要從外因方面加以解釋。如魯桓公因其夫人與齊襄公私通,魯桓公被齊彭生殺死,《春秋》桓公十八年:「公薨(hōnɡ)於齊。」一個人內在的「性」需要外部的「教」才會成「善」,所以這「善」與外在的「教」是有關係的。這也必須「從外言之」。
(10) 多累而不精:性待教而後善,勉強說性善,複雜累贅,不精緻。
(11) 此世長者:指孟子主張性善說。
(12) 外:排斥。
【譯文】
「性」所得「名」,既不是依據最高的標準,也不是依據最低的標準,而是按照一般人的標準來確定的。「性」好比是繭和卵,卵要經過孵化後才能成為幼禽,繭要經過繅絲後才能成為絲,「性」也要經過教化後才能成為「善」,這就是真正的天道。天賦予人民的性中有「善」的資質而不能說就算「善」了,因此就為人民設立帝王,使人民通過教化而達到「善」的境界,這是天意。人民從天那裡接受了還不能算是「善」的「性」,然後再從帝王那裡接受使「性」得以健康成長的教化,帝王是以秉承天意來促成人民的「性」為責任的。現在考察了人的真實的本質,但還說人性已經是「善」的,那就不合天意,而取消了帝王的責任了。如果人民的「性」已經是「善」的,那麼帝王在接受天命之後,還有什麼責任呢?由於定名的不正確,因而導致放棄重大的責任而違背天意,這就不是正確的言論。在《春秋》的文辭上,如果國內的事情有待外部因素的作用來完成,就依據外部的因素來說明。既然人民的「性」有待於外加的教化才能夠成「善」,那麼「善」就應該屬於教化,而不應當屬於「性」。如果歸屬於「性」,那麼在命名上,就會產生很多毛病而不精確了,自己就能成功而不需要聖賢的教化,這是老先生們錯誤的說法,是不合乎《春秋》撰寫的原則的。不正確的言論,經不起驗證的說法,都是君子所要排拒的,怎麼會去那樣說、那樣做呢?
或曰:「性有善端,心有善質,尚安非善?」應之曰:「非也。繭有絲,而繭非絲也;卵有雛,而卵非雛也。比類率然(1),有何疑焉?」天生民有大經(2),言性者不當異。然其或曰性也善,或曰性未善,則所謂善者,各異意也。性有善端,童之愛父母(3),善於禽獸,則謂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綱五紀(4),通八端之理(5),忠信而博愛,敦厚而好禮,乃可謂善,此聖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6):「善人,吾不得而見之,得見有常者,斯可矣。」由是觀之,聖人之所謂善,未易當也,非善於禽獸則謂之善也。使動其端善於禽獸則可謂之善,善奚為弗見也?夫善於禽獸之未得為善也,猶知於草木而不得名知。萬民之性善於禽獸而不得名善,知之名乃取之聖。聖人之所命,天下以為正。正朝夕者視北辰,正嫌疑者視聖人。聖人以為無王之世,不教之民,莫能當善。善之難當如此,而謂萬民之性皆能當之,過矣。質於禽獸之性(7),則民之性善矣;質於人道之善,則民性弗及也。萬民之性善於禽獸者許之,聖人之所謂善者弗許。吾質之命性者(8),異孟子。孟子下質於禽獸之所為,故曰性已善;吾上質於聖人之所為,故謂性未善。善過性,聖人過善(9)。《春秋》大元,故謹於正名。名非所始,如之何謂未善、已善也?
【注釋】
(1) 比類率然:同類事物都是這樣的。率,一律、一概,全稱判斷。
(2) 大經:舊本皆作「六經」,劉師培曰:「『六經』疑『大經』之訛,『大經』猶言『大常』。」劉說是,今據正。王充《論衡·本性篇》:「董仲舒覽孫(荀子)、孟(孟子)之書,作情性之說,曰:『天之大經,一陰一陽。人之大經,一情一性。性生於陽,情生於陰。陰氣鄙,陽氣仁。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也。』」正相印證。
(3) 童:舊本作「動」,蘇輿註:「『動』疑作『童』。」蘇說可從,今據校改。《孟子·盡心上》:「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正相印證。
(4) 三綱五紀:《白虎通義·三綱六紀篇》:「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者,謂諸父、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何謂綱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大者為綱,小者為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三綱六紀就是為了「整齊人道」,是處理人際關係的原則。董仲舒講「三綱五常」,這裡的「五紀」,或是指「五常」:仁、義、禮、智、信。
(5) 八端:三綱五常,合起來就是八。八端可能就是指此八項。
(6) 是故孔子曰:下引文見《論語·述而篇》,文稍異,《論語·述而篇》「常」作「恆」。
(7) 質:根據,對質、評判。
(8) 質之命性者:研究、評判定義性的標準。
(9) 「善過性」二句:「善」的標準高於「性」,「聖」的標準高於「善」。
【譯文】
有人說:「『性』中有了『善』的因素,心裡有了『善』的性質,為什麼還不是『善』呢?」回答說:「不是的。繭裡面有絲,但繭並不就是絲;卵裡面有幼禽,但卵並不就是幼禽。類似的道理都是這樣,又有什麼可疑的呢?」天生養人類,有一個根本的原則,即討論「性」的人不應當各持異說。但是有人說「性已善」,有人說「性未善」,那麼他們所說的「善」,含義是各不相同的。因為「性」裡面有「善」的因素,就像兒童知道愛自己的父母,比禽獸「善」一點,就把它叫做「善」,這是孟子所說的「善」。至於能夠遵循三綱五紀的原則,通曉八端的道理,忠信而又博愛,敦厚而又懂禮,然後才算「善」,這就是聖人所說的「善」。所以孔子說:「善人,我還沒有看見過,能遇見持之以恆的人,就很滿足了。」由此可見,聖人所說的「善」,是很難做到的,並不是比禽獸「善」一些就叫做「善」了。如果只有一點「善」的因素比禽獸「善」一些就可以叫做「善」,為什麼善人不可得見呢?比禽獸「善」一些不能叫做「善」,就好像知覺比草木高一些,不能叫做智慧。人民的「性」比起禽獸來是「善」了,但不能把它叫做「善」。「善」的得名是應該取決於聖人的。聖人所確定的「名」,天下人都拿它作為標準。要確定早晚的時刻,比北極星為標準;要辨別事情的疑惑,以聖人為標準。聖人認為,在沒有聖王的時代,沒有受過教化的人民,誰也稱不上「善」。「善」的境界是如此難以達到,卻說一切人的「性」都能稱得上「善」,這就錯了。同禽獸的「性」相比較,人的「性」可以說是「善」了;如果以人道的「善」作為標準來加以比較,那麼一般人的「性」是沒有達到「善」的。說人的「性」比禽獸要「善」,可以同意;說能夠相當於聖人所說的「善」,那就不能贊同了。我研究、評判了定義「性」的標準,不同於孟子的說法。孟子降低標準去和禽獸的行為比較,所以說人性已經「善」了;我提高到聖人所謂「善」的標準來衡量,所以說人性還算不上「善」。「善」超過了「性」的標準,聖人又超過了「善」的標準。《春秋》所最看重的是「元」,因而對於正名這件事非常慎重。還沒有追溯到「名」的起源,怎麼就能下「性未善」或「性已善」的結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