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譯註 · 奉本第三十四
【題解】
本篇所謂「本」,即指天地,「奉本」即奉天地。董仲舒通過引述孔子的話「唯天為大」,強調申述天地為至尊。同時董仲舒指出「三代聖人不則天地,不能至王」而「禮者,繼天地,體陰陽」,這些都是意在闡明天地、陰陽為禮制王政之本的觀點。康有為在《春秋董氏學》中對董仲舒論「禮」進行評論說:「董子非禮學專家,而說禮極精。」
禮者,繼天地,體陰陽,而慎主客(1),序尊卑、貴賤、大小之位,而差外內、遠近、新故之級者也(2),以德多為象(3)。萬物以廣博眾多、歷年久者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莫大日月,繼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於大辰,北斗常星(4),部星三百,衛星三千(5),大火十六星(6),伐十三星(7),北斗七星,常星九辭二十八宿(8),多者宿二十八九(9)。其猶蓍百莖而共一本(10)、龜千歲而人寶,是以三代傳決疑焉。其得地體者,莫如山阜(11)。
【注釋】
(1) 慎:謹慎。
(2) 故:舊。
(3) 以德多為象:以德行多的人作為效法的典範。即指人以德為尊。蘇輿註:「禮之制不專尚德,然古者官以德序,位不相凌,故云『以德多為象』。」
(4) 北斗常星:北斗是恆常不變的星宿。北斗,即北斗七星,包括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玉衡、開陽和瑤光。常星,即恆星,為避漢文帝諱,而改「恆」為「常」。
(5) 「部星三百」二句:孫詒讓云:「《史記》部星,蓋通指五官恆星,此部星別於衛星,則當專指中官主星(古用蓋天說,凡蓋以部為中,與張守節說異)。衛星謂東、南、西、北外四官之星也。」蘇輿註:「三百、三千蓋約舉之數,非實測也。」孫、蘇之說可從。
(6) 十六:舊本作「二十六」,蘇輿註:「大火二十六星者,《爾雅·釋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謂之大辰。』今考房四星,心三星,尾九星,共十有六星,此衍『二』字。」蘇說是,今據刪「二」字。
(7) 伐十三星:蘇輿註:「此雲十三星者,蓋通參三星、外四星、罰三星及觜蠵(zī xī)三星計之。」蘇說是。
(8) 常星九辭二十八宿:恆常不變的九星各有所主而一共是二十八宿。九辭,劉師培認為「辭」疑為古「司」字之訛,「《御覽》一引《尚書考靈耀》云:『中鈞天,其星角元;東方皋天,其星房心;東北變天,其星斗箕(jī);北方玄天,其星須女;西北幽天,其星奎(kuí)婁;西方成天,其星胃昴;西南朱天,其星參狼;南方赤天,其星輿鬼柳;東南陽天,其星張翼軫(zhěn)。』以九星分配九天,本於《呂氏春秋·有始覽》,蓋以今文家分野別誼。董子所云,或即彼說。《楚辭·九辨序》云:『故天有九星,以正機衡;地有九州,以成萬邦。』亦其證。『九司』者,謂九者各有所主也。」劉說可從。二十八宿,包括東方蒼龍七宿,即角、亢、氐(d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即斗、牛、女、虛、危、寶、壁;西方白虎七星,即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鳥七宿,即井、鬼、柳、星、張、翼、軫。
(9) 多者宿二十八九:蘇輿註:「句疑有誤。」蘇說是,此句疑有脫文或衍文。
(10) 蓍(shī)百莖而共一本:蓍草有百莖而都是從同一根部生長出來的。
(11) 山阜(fù):高山與丘陵。阜,丘陵。
【譯文】
禮繼承天地,取法陰陽為本體,而謹慎處理主客關係,排列尊卑、貴賤、大小的地位,而區別內外、遠近、新舊的等級,以德行多的人作為效法的典範。萬物以廣博、眾多、經歷年代久遠的事物作為效法的典範。在天上而效法天的,沒有比太陽、月亮更偉大的,太陽和月亮承續天地的光明,沒有照耀不到的地方。星宿當中沒有比大辰星更偉大的,北斗是恆常不變的星宿,部星有三百顆,衛星有三千顆,大火星有十六顆,伐星有十三個,北斗星有七個,恆常不變的九星各有所主而一共是二十八宿,多的星宿有二十八九顆。這就像蓍草有百莖而都是從同一根部生長出來的、烏龜生長了一千年而被人們視為珍寶一樣,所以夏、商、周三代相傳用蓍草和龜殼來決斷心中的疑惑。得到地的本體的,沒有什麼能比得上高山與丘陵。
人之得天、得眾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內之心,懸於天子;疆內之民,統於諸侯。日月食,並告凶,不以其行(1)。有星茀於東方(2),於大辰(3),入北斗(4),常星不見(5),地震(6),梁山、沙鹿崩(7),宋、衛、陳、鄭災(8),王公大夫篡弒者,《春秋》皆書以為大異。不言眾星之茀入、霣雨(9),原隰之襲崩(10),一國之小民死亡,不決疑於眾草木也。唯田邑之稱,多著主名(11)。君將不言臣,臣不言師(12)。王夷、君獲,不言師敗(13)。孔子曰(14):「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則之者,天也(15)。「巍巍乎其有成功也(16)!」言其尊天以成功也(17)。齊桓、晉文不尊周室,不能霸;三代聖人不則天地,不能至王。階此而觀之(18),可以知天地之貴矣。
【注釋】
(1) 「日月食」三句:語源於《詩經·小雅·十月之交》:「日月告凶,不用其行。」《白虎通義·災變篇》曰:「天所以有災變何?所以譴告人君,覺悟其行,欲令悔過修德,深思慮也。」日食和月食皆為災異之象,以此來譴責告誡君王,這就叫做「告凶」。
(2) 有星茀(fú)於東方:有彗星出現在東方。茀,通「孛」,彗星。《春秋》哀公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東方。」
(3) 於大辰:《春秋》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公羊傳》:「孛者何?彗星也。其言於大辰何?在大辰也。何以書?記異也。」
(4) 入北斗:《春秋》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公羊傳》:「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於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書?記異也。」
(5) 常星不見:《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
(6) 地震:《春秋》所記錄的地震共有五次,分別見於文公九年、襄公十六年、昭公十九年、昭公二十三年以及哀公三年。
(7) 梁山、沙鹿崩:《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公羊傳》:「梁山者何?河上之山也。梁山崩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大也。何大爾?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春秋》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公羊傳》:「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襲邑也。沙鹿崩,何以書?記異也。」梁山,山名,在今陝西韓城。沙鹿,城邑名,在今河北大名東。
(8) 宋、衛、陳、鄭災:《春秋》魯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異其同日而俱災也。」
(9) 不言眾星之茀入、霣雨:《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霣如雨。」不言,這裡是指《春秋》不記載「眾星之茀入」而只記載「星孛入於北斗」,不記載一般的「霣雨」而只記載「星霣如雨」。霣,通「隕」,墜落。
(10) 原隰(xí)之襲崩:平原和窪地的合併或崩潰。原,寬闊平坦的地方。隰,低濕的地方。襲,合、合併。
(11) 「唯田邑之稱」二句:只有田地、城邑的稱呼,多註明主人所用的名稱。蘇輿註:「桓元年,諱周田稱許田,是田著主名之例。」
(12) 「君將不言臣」二句:《公羊傳》隱公五年:「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陳立《公羊義疏》:「案:疑衍一『臣』字。謂君自將,不舉其臣,事統於尊也。亦不言師,即謂不言率師,君為重故。」陳說可從。將,率領軍隊。師,二千五百人為一師,泛指軍隊。
(13) 「王夷、君獲」二句:《左傳》成公十六年:「子反命軍吏察夷傷。」《公羊傳》成公十六年:「敗者稱師,楚何以不稱師?王痍(yí)也。王痍者何?傷乎矢也。然則何以不言師敗?末言爾。」何休註:「凡舉師敗績為重眾,今視傷人君,當舉傷君為重。」夷,通「痍」,創傷、受傷。《春秋》僖公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公羊傳》:「君獲,不言師敗績也。」何休註:「舉君獲為重也。」獲,指被俘虜。
(14) 孔子曰:下引文見《論語·泰伯篇》。則,效法。
(15) 天:舊本作「大」,蘇輿註:「大,疑作『天』。」譚獻校定本作「天」,是,今據改。
(16)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此引文見《論語·泰伯篇》。巍巍,崇高、高大的樣子。
(17) 尊天:舊本作「尊大」,蘇輿註:「尊大,疑作『尊天』。」蘇說是,今據改。
(18) 階:按照,憑藉。
【譯文】
人之中能夠得到上天和大眾擁戴的,沒有誰能夠比得上接受天命的天子,天子之下依次為公、侯、伯、子、男。四海之內的民心,維繫在天子的身上;國境之內的人民,被諸侯所統治。日食和月食的發生,都是上天譴告的凶兆,這是因為人類不遵循法度的緣故。有彗星出現在東方,進入大辰星座,進入北斗星,而恆星不出現,地震,梁山和沙鹿崩摧,宋、衛、陳、鄭四個國家同時發生火災,王公大夫篡奪君位、弒殺國君,《春秋》都把這些記載下來而認為是非常怪異的事。不說彗星進入其他眾星宿和隕石墜落,不說平原和窪地的合併或崩潰,不說一個國家中百姓死亡的事,不用一般的草木來決斷心中的疑惑。只有田地、城邑的稱呼,多註明主人所用的名稱。國君率領軍隊而不提臣子的名字,也不提軍隊的名字。君王受傷、國君被俘虜,而不說軍隊被打敗了。孔子說:「只有上天是偉大的,只有唐堯才能效法上天。」唐堯所效法的是上天。孔子還說:「崇高呀!只看見他偉大事業的成功。」這是說他尊敬上天而取得成功的。齊桓公和晉文公不尊敬周王室,就不能夠稱霸於諸侯;三代聖人不效法天地,就不能夠統一天下。由此看來,可以知道天地的尊貴了。
夫流深者其水不測,尊至者其敬無窮。是故天之所加,雖為災害,猶承而大之,其欽無窮(1),震夷伯之廟是也(2)。天無錯舛之災(3),地有震動之異。天子所誅絕,所敗師,雖不中道,而《春秋》者不敢闕(4),謹之也。故師出者眾矣,莫言還。至師及齊師圍成,成降於齊師,獨言還(5)。其君劫外(6),不得已,故可直言也。至於他師,皆其君之過也,而曰非師之罪(7),是臣子之不為君父受罪,罪不臣子莫大焉(8)。
【注釋】
(1) 欽(qīn):恭敬,敬重。
(2) 震夷伯之廟:雷電震擊了夷伯的宗廟。震,雷電震擊。夷伯,指春秋時魯國卿大夫季孫氏信任的家臣。《春秋》僖公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廟。」《公羊傳》:「晦者何?冥也。震之者何?雷電擊夷伯之廟者也。夷伯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孚則微者。其稱夷伯何?大之也。曷為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也。何以書?記異也。」
(3) 錯舛(chuǎn):差錯。舛,錯亂、違背。
(4) 闕(quē):通「缺」,缺少、空缺。
(5) 「至師及齊師圍成」三句:事見《春秋》莊公八年。《公羊傳》:「還者何?善辭也。此滅同姓,何善爾?病之也。曰師病矣,曷為病之?非師之罪也。」何休註:「明君之使重在君,非師自汲汲。」
(6) 其君劫外:魯國國君受到齊國的脅迫而包圍盛國。其君,指魯莊公。劫,受到脅迫。外,指齊國。
(7) 「至於他師」三句:蘇輿註:「言他師未嘗非君之過,而師固皆為之受罪。若夫圍成非師罪者,以其久於外,上已有師次於郎及祠兵之文,君意顯然著明,故直言之。」蘇說可從。
(8) 罪不臣子莫大焉:犯了不臣、不子的罪而沒有比這個更嚴重的了。罪,犯罪。不臣子,即不臣、不子,指做臣下的不像臣下,做兒子的不像兒子。蘇輿註:「臣子不肯為君父受罪,是即不臣子之罪大。」蘇說是。
【譯文】
河流深的則它的水量不可測度,地位極高的則他受到的恭敬無窮無盡。因此上天所給予的,即使是災害,《春秋》也還是承受它並加以讚美,《春秋》的恭敬是無窮盡的,雷電震擊了夷伯的宗廟就說明了這一點。上天沒有發生差錯的災害,大地有震動的怪異現象。天子所責備並與之斷絕關係的人,所打敗的軍隊,即使不完全合乎道理,但是作《春秋》的人不敢遺漏,態度上十分謹慎。因此《春秋》所記載的出兵事件很多,但都沒有記載軍隊回來的事。至於魯國軍隊和齊國軍隊包圍盛國,盛國向齊國軍隊投降,《春秋》卻單獨記載魯國軍隊回來。魯國國君受到齊國的脅迫而包圍盛國,是出於不得已,因此可以直接說出來。至於其他的出兵事件,都是他們國君的過錯,而不說是軍隊的過錯,這是臣、子不替君、父承擔罪過,因此犯了不臣、不子的罪而沒有比這個更嚴重的了。
夫至明者,其照無疆;至晦者,其闇無疆。今《春秋》緣魯以言王義(1),殺隱、桓以為遠祖(2),宗定、哀以為考妣(3),至尊且高,至顯且明,其基壤之所加(4)、潤澤之所被(5),條條無疆(6)。前是常數十年,鄰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7)。大國齊、宋離,言會(8);微國之君,卒葬之禮,錄而辭繁(9);遠夷之君,內而不外(10)。當此之時,魯無鄙疆(11),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婁奔我(12),邾婁大夫,其於我無以親(13),以近之故,乃得顯明;隱、桓,親《春秋》之先人也(14),益師卒而不日(15);於稷之會,言其成宋亂,以遠外也(16);黃池之會,以兩伯之辭(17),言不以為外,以近內也(18)。
【注釋】
(1) 《春秋》緣魯以言王義:《春秋》依據魯國的歷史來表明王道的意義。蘇輿註:「緣魯言王義者,正不敢自居創作之意。孔子曰:『其義竊取。』謂竊王者之義以為義也。托魯明義,猶之論史者借往事以立義耳。」康有為《春秋董氏學》:「緣魯以言王義,孔子之意,專明王者之義,不過緣托於魯,以立文字。」
(2) 殺(shài):降低等級,減少。
(3) 考妣(bǐ):指已故的父母。亡父曰「考」,亡母曰「妣」。
(4) 基壤:土壤。
(5) 被:施及,覆蓋。
(6) 條條無疆:暢達而沒有窮盡。條條,通達的樣子。
(7) 「前是常數十年」二句:盧文弨云:「文訛不可曉。」劉逢祿曰:「語當有脫誤。」盧、劉之說是,此二句文意不明,故暫不強解出譯。
(8) 「大國齊、宋離」二句:齊國和宋國兩個大國會盟,《春秋》把這叫做相會。離,同「儷(lì)」,成對、成雙。《公羊傳》桓公二年何休註:「二國會曰離。」故知兩國相會叫做「離會」。「離」下,舊本有「不」字,凌曙注曰:「無『不』字者是。」盧說是,今據刪「不」字。
(9) 「微國之君」三句:《公羊傳》以魯昭公、魯定公、魯哀公三世為所見之世,托於太平,因此對於像邾婁國、杞國、滕國、薛國等小國君主的「卒葬之禮」皆詳盡記錄。
(10) 「遠夷之君」二句:《公羊傳》以魯昭公、魯定公、魯哀公三世為所見之世,托於太平,因此對於夷狄諸君皆加以親近而不疏遠,遠近大小若一。內而不外,親近而不疏遠。
(11) 魯無鄙疆:魯國沒有疆界。這裡是說,「《春秋》緣魯以言王義」,表明魯國的王道教化廣布流行而沒有疆界。
(12) 邾婁奔我:舊本作「邾婁庶其、鼻我」。盧文弨云:「疑『庶其』衍文。」惠棟校「鼻」作「奔」。鍾肇鵬案:「《春秋》哀公二十一年:『邾婁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公羊傳》:『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重地也。』襄公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公羊傳》:『邾婁鼻我者何?邾婁大夫也。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以近也。』何詁:『以奔無他義,知以治近昇平世也。所傳聞世,見治始起,外諸夏,錄大略小,大國有大夫,小國略稱人。所聞之世,內諸夏,治小如大,廩廩邁昇平,故小國有大夫,治之漸也。見於邾婁者,自近始也。』蘇註:『董以哀、定、昭為所見世,顏安樂斷自孔子生後,以襄二十三年鼻我與昭二十七年同傳為證,此文引鼻我蓋參用顏說。庶其又在孔子未生之前,盧以為有衍脫是也。』襄公為所聞世,漸近昇平,小國有大夫,故書邾婁鼻我自近始。今據盧、蘇校刪『庶其』,據惠校訂為『邾婁奔我』。『奔』、『鼻』形近而訛。『邾婁奔我』即包括鼻我與快來奔之事,文從字順。」鍾說於義為長,今從鍾說校改為「邾婁奔我」。
(13) 無以親:盧文弨校曰:「無以親,疑當作『無親』。」盧校可從,今據刪「以」字。
(14) 「隱、桓」二句:按照親近的關係來說,魯隱公和魯桓公是《春秋》所記載的魯國的先人。
(15) 益師卒而不日:魯隱公元年魯國公子益師死亡了而《春秋》卻不記載具體日期。事載《春秋》隱公元年。《公羊傳》:「何以不日?遠也。」何休註:「孔子所不見……於所傳聞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淺,大夫卒,有罪無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師無駭卒是也。」
(16) 「於稷之會」三句:事見《春秋》桓公二年。鍾肇鵬《春秋繁露校釋》:「《春秋》有親近遠外之例。宋華督弒殤公,又殺孔父而取其妻,稷之會不能懲治華督反而以華督為相,以成就宋國之亂,故《公羊傳》曰:『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目言』,即明斥之意。桓公在所傳聞世,距孔子遠,故明書其惡以斥之。」鍾說是,可從。稷,春秋時楚地,在今河南桐柏。成,促成、導致。
(17) 「黃池之會」二句:《春秋》哀公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公羊傳》:「其言及吳子何?會兩伯之辭也。不與夷狄之主中國,則曷為以會兩伯之辭言之?重吳也。曷為重吳?吳在是,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兩伯(bà),兩個霸主。伯,通「霸」,春秋時期諸侯的盟主。
(18) 「言不以為外」二句:這表明不疏遠吳國國君,由於時代近而親近他。鍾肇鵬《春秋繁露校釋》云:「此言不以吳為外,因在所見世,時代很近,故親之,內外如一。」鍾說是。
【譯文】
極光明的東西,它的光照是沒有窮盡的;極幽冥的東西,它的昏暗是沒有窮盡的。現在《春秋》依據魯國的歷史來表明王道的意義,降低隱公和桓公的親近等級而以他們為遠代祖先,尊奉定公和哀公而以他們為已故的父母,他們極為尊貴和崇高,極為顯明,他們所增加培育的土壤和施及的恩澤,暢達而沒有窮盡。齊國和宋國兩個大國會盟,《春秋》把這叫做相會;小國的君主,死亡喪葬的禮節,《春秋》會把它們文辭詳盡地記錄下來;對於遠方夷狄的君主,親近而不疏遠他們。當這個時候,魯國沒有疆界,凡是諸侯討伐哀公的,都說是討伐我們魯國。邾婁國的大夫來逃奔我們魯國,邾婁國的大夫跟魯國沒有什麼親近關係,因為時代較近的緣故,他們逃奔魯國的事情才變得明顯;按照親近的關係來說,隱公和桓公是《春秋》所記載的魯國的先人,但是魯隱公元年魯國公子益師死亡了而《春秋》卻不記載具體日期;桓公二年魯桓公跟齊侯在稷這個地方相會,《春秋》說這促成了宋國的內亂,因為時代久遠而顯得疏遠;哀公十三年魯哀公在黃池與晉侯及吳子會盟,《春秋》在文辭上說是哀公與兩個霸主相會,這表明不疏遠吳國國君,是由於時代較近而親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