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 卷第四

董仲舒 《春秋繁露》
王道第六 【題解】 本篇論述了君王行王道的問題。君王行為端正,就會出現一系列吉祥的現象;反之,則會災害並現,國無寧日。這實際上是董仲舒天人感應理論在君王之道問題上的反映,它以「人正天順」、「人不正天不順」說明了君王行王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許多內容強調王道社會的等級關係,在用詞上都很有講究,是必須知道的《春秋》筆法。 《春秋》何貴乎元而言之(1)?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2)。王正,則元氣和順(3),風雨時,景星見(4),黃龍下(5);王不正,則上變天,賊氣並見(6)。五帝三王之治天下(7),不敢有君民之心(8),什一而稅(9),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不奪民時,使民不過歲三日(10)。民家給人足,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11),無讒賊妒疾之人(12)。民修德而美好,被發銜哺而游(13),不慕富貴,恥惡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14)。毒蟲不螫,猛獸不搏,抵蟲不觸(15),故天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風雨時,嘉禾興,鳳凰麒麟遊於郊(16)。囹圄空虛(17),畫衣裳而民不犯(18)。四夷傳譯而朝(19),民情至朴而不文。郊天祀地(20),秩山川(21),以時至封於泰山,禪於梁父(22)。立明堂(23),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祭。貢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廟,端冕盛服(24),而後見先。德恩之報,奉先之應也。 【注釋】 (1) 元:開始,起端。 (2) 王者,人之始也:王者是眾人的開始,所謂「為人師表」、「頭頭帶頭」即此。 (3) 元氣和順:元氣,天地之間的陰陽之氣。和順,和諧平衡。 (4) 景星:大星,德星,瑞星。古人認為它出現在有道之國。 (5) 黃龍下:黃龍,黃色的龍,古代傳說中的動物名。下,出現。漢代人認為黃龍出現是帝王祥瑞的徵兆。 (6) 賊氣:妖氣,在國家政治腐敗時就出現的一種有害之氣。 (7) 五帝三王:五帝一般是指黃帝、顓頊(zhuān xū)、帝嚳(kù)、唐堯、虞舜;三王指夏禹、商湯和周文王。 (8) 君民之心:君為動詞,意為凌駕於民眾之上。 (9) 什(shí)一而稅:土地所產的十分之一作為稅賦上交。即薄賦。 (10) 使民不過歲三日:徭役,政府使用民工勞役,一年不超過三天。即輕徭。 (11) 無怨望忿怒之患、強弱之難:沒有埋怨和憤怒這樣的憂患,沒有以強凌弱的災難。怨望,怨恨。強弱,以強凌弱。 (12) 讒賊妒疾:用言語詆毀別人,忌妒別人的成就。 (13) 被發銜哺:被發,披散著頭髮。被,同「披」。銜哺,口中含著食物。 (14) 「父不」二句:意思是說:沒有父親為兒子先於自己死去而哭泣的情況,也沒有兄長為弟弟先於自己死去而哭泣的情況。 (15) 「毒蟲」三句:抵,同「鷙」。抵蟲,即兇猛的鳥獸。觸,冒犯,侵犯。三句說的就是沒有自然災害。 (16) 「故天」六句:甘露,甜味的露水。朱草,赤色的草。醴(lǐ)泉,甘美的泉水。嘉禾,長出兩穗的禾稻。鳳凰,神鳥名,雄的叫鳳,雌的叫凰。麒麟,神獸名,像鹿,有鱗,頭上有角。這些是漢代人說的瑞物,認為是上天降下的太平瑞徵。 (17) 囹圄(línɡ yǔ):監獄。 (18) 畫衣裳:人違反了法律,並不給予實際的處罰,只是在衣服上做一些標記。 (19) 四夷傳譯而朝:四方的人通過翻譯來朝見君王。四夷,即指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傳譯,通過翻譯。 (20) 郊天祀地:郊祭上天,祭祀土地。 (21) 秩:排定次序。古時天子在一年中排定祭祀四方的山神和川神的次序。 (22) 「封於」二句:這是帝王祭祀天地的典禮。泰山,五嶽之一。封於泰山就是在泰山上築土為壇祭天。梁父,又名梁甫,是泰山下面的小山。禪於梁父就是在梁父山上辟場祭地。秦漢以後,歷代帝王都將封禪當作國家大典,國家穩定後向天地報功。 (23) 明堂:天子布政之宮,有的說是祭祀祖先的太廟。北京國子監有遺址。 (24) 端冕盛服:端冕,禮帽。盛服,華美的衣服。 【譯文】 《春秋》為什麼重視「元」並因而述說它呢?因為元就是開始的意思,說的是根本性的東西要端正;道就是王道;王道,是人道的開始。君王行為端正,那麼天地之間的陰陽之氣就會和諧順暢,風雨就會按時到來,景星出現,黃龍降下;君王行為不端正,就會使上天出現變化,妖氣到處都會出現。五帝三王治理天下的時候,不敢懷有君臨民眾的想法,只收取土地所產十分之一的稅,憑著愛心去教化他們,以忠誠之心去役使他們,尊敬長輩和老年人,關懷親人,尊敬地位尊貴的人。不強占老百姓的生產時間,役使老百姓一年不超過三天。老百姓家裡衣食富足,因此就沒有埋怨和憤怒這樣的憂患,沒有以強凌弱的災難,沒有說人壞話嫉妒別人的人。老百姓修養品德,達到美好的境界,披散著頭髮,銜著食物四處遊蕩,而不羨慕富貴,不去做那些讓人覺得羞恥和罪惡的事。父親不為兒子的死去而哭泣,兄長也不因為弟弟的死去而哭泣。毒蟲不叮咬人,猛獸不搏殺人,凶鳥也不冒犯人,於是天為此降下甜味的雨露,赤色的草長出來,甘美的泉水流出來,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鳳凰麒麟在四郊閒遊。監獄裡面空蕩蕩的,處罰輕微而老百姓卻不違犯法律。四方的人通過翻譯來朝見君王,民風極其淳樸,不花言巧語。祭祀天地,排列山川的次序,按時到泰山和梁父山上去祭祀天地。修建明堂,祭祀先帝,以祖先配祭,天下諸侯各自依照自己的職位來祭祀。貢獻出土地上所出產的東西,首先把它拿到宗廟裡去,戴上禮帽,穿上華美莊重的衣服,然後才去拜見祖先。上天回報給他們以恩德,這是對他們奉祭祖先的回應。 桀、紂皆聖王之後,驕溢妄行。侈宮室,廣苑囿(1),窮五采之變(2),極飭材之工(3),困野獸之足,竭山澤之利,食類惡之獸(4)。奪民財食,高雕文刻鏤之觀(5),盡金玉骨象之工(6),盛羽旄之飾(7),窮白黑之變。深刑妄殺以陵下(8),聽鄭、衛之音(9),充傾宮之志(10),靈虎兕文采之獸(11)。以希見之意(12),賞佞賜讒。以糟為丘,以酒為池。孤貧不養,殺聖賢而剖其心,生燔人聞其臭(13),剔孕婦見其化(14),斮朝涉之足察其拇(15),殺梅伯以為醢(16),刑鬼侯之女取其環(17)。誅求無已(18),天下空虛,群臣畏恐,莫敢盡忠,紂愈自賢。周發兵,不期會於孟津者八百諸侯(19),共誅紂,大亡天下。《春秋》以為戒,曰:「蒲社災(20)。」周衰,天子微弱,諸侯力政(21),大夫專國,士專邑,不能行度製法文之禮(22),諸侯背叛,莫修貢聘,奉獻天子。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孽殺其宗(23),不能統理,更相伐銼以廣地(24),以強相脅,不能制屬。強奄弱(25),眾暴寡,富使貧,併兼無已。臣下上僭(26),不能禁止。日為之食,星霣如雨(27),雨螽,沙鹿崩(28);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霣石於宋五,六鷁退飛(29);霣霜不殺草,李梅冬實(30);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地震,梁山崩(31),壅河三日不流;晝晦(32),彗星見於東方,孛於大辰(33);鸛鵒來巢(34),《春秋》異之,以此見悖亂之徵。孔子明得失,差貴賤,反王道之本,譏天王以致太平,刺惡譏微,不遺小大,善無細而不舉,惡無細而不去,進善誅惡,絕諸本而已矣。 【注釋】 (1) 苑囿:蓄養禽獸的園地。 (2) 五采:即五色,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 (3) 飭(chì):通「飾」,裝飾加工。 (4) 類惡:兇惡。盧文弨曰:「『類』,戾也。」 (5) 觀(ɡuàn):台榭樓觀之屬。 (6) 工:精巧。 (7) 羽旄(máo):用雉羽、氂牛尾裝飾的旌旗。 (8) 深刑:重刑。 (9) 鄭、衛之音:一般被認為是淫靡的樂歌。 (10) 傾宮:占地一頃的宮殿。傾,通「頃」。 (11) 靈虎兕(sì)文采之獸:把虎兕這些有文采的野獸關押起來。靈,通「欞」,木格欄,引申為用木格欄圍繞關押。兕,雌性的犀牛。 (12) 以希見之意:用罕見的珍貴物品作為恩惠。意,疑為「惠」之形誤。 (13) 生燔(fán)人聞其臭(xiù):燔,燒、烤。臭,氣味。 (14) 化:腹中胎兒的發育變化。 (15) 朝涉:早上渡河的人。 (16) 殺梅伯以為醢(hǎi):梅伯,商紂王時的諸侯。醢,肉醬。 (17) 鬼侯:商紂王時的諸侯。《史記·殷本紀》作「九侯」。 (18) 誅求:徵求,需索。 (19) 孟津:亦作「盟津」,「孟」、「盟」古音同。《史記·殷本紀》:「西伯既卒,周武王之東伐,至盟津,諸侯叛殷會周者八百。」 (20) 蒲社災:《春秋》哀公四年:「六月辛丑,亳(bó)社災。」亳社,又作「薄社」,《公羊傳》作「蒲社」,乃「薄」字轉寫脫下「寸」字所致,「薄」、「亳」音同,古通。古代建國必先立社,殷都於亳,故殷社曰亳社。 (21) 力政:猶力征,指諸侯之間互相征伐。 (22) 法文:效法文王。文,周文王。 (23) 孽殺其宗:孽,即庶子,非嫡妻所生之子。宗,即宗子,嫡妻所生之子。 (24) 伐銼(cuò):攻伐。銼,通「剉」。 (25) 奄(yǎn):壓迫。 (26) 僭(jiàn):指超越本分,過分。 (27) 霣(yǔn):同「隕」,墜落。 (28) 沙鹿:城邑名,在今河北大名東。《春秋》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29) 鷁(yì):一種能高飛的水鳥。《春秋》僖公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鷁退飛,過宋都。」鷁鳥不前飛而退飛,被視為怪異。 (30) 「霜」二句:事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李梅實。」李梅冬實,《春秋繁露》舊本均脫「冬」字,蓋後人據《春秋》妄刪,惠棟校作「李梅冬實」,今從惠校補「冬」字。李子和梅子在冬天結果,被視為怪異。 (31) 梁山:山名,在今陝西韓城。《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 (32) 晦:昏暗。 (33) 孛(bèi)於大辰:孛星在心宿中出現。孛,彗星。大辰,星名,即心宿,又稱大火。 (34) 鸛鵒(ɡuàn yù):鳥名,即鴝鵒。《春秋》昭公二十五年:「有鸛鵒來巢。」《公羊傳》認為這是在記災異。此種鳥非中原之禽,應該穴居而今來巢居,是變其性。何休詁:「非中國之禽而來居北國,國將危亡之象。鸛鵒猶權欲,宜穴又巢,此權臣欲國,自下居上之徵也。其後卒為季氏所逐。」 【譯文】 夏桀和商紂都是聖王的後代,可是他們驕傲自滿、恣意妄為。大興土木、修建宮室,擴大蓄養鳥獸的園地,宮室粉刷得色彩繽紛,裝飾得精巧極致,把野獸關在牢籠里,搜刮盡山林川澤所出產的東西,把兇猛的野獸吃掉。掠奪老百姓的財產和食物,修建高大而又雕刻著各種花紋的台榭樓觀,極盡黃金美玉獸骨象牙來製造精巧的飾物,用雉羽和氂牛尾來裝飾華麗的旌旗,盡力講求顏色的配置變化。嚴刑峻法、隨意殺人以欺凌臣下,聽鄭國、衛國的淫靡樂歌,用衣著華麗的女子充斥偌大的宮室,把虎兕這些有文采的野獸關押起來。用罕見的珍貴物品作為恩惠,賞賜給那些花言巧語和誹謗別人的人。用酒糟堆成山丘,把酒充滿池子。不供養孤苦貧窮的人,殺了聖賢的人把他的心剖取出來,把人活活燒死來聞他的氣味,剖開孕婦的肚子來觀看胎兒的發育變化,砍下早上渡河之人的腳來觀看他的大腳趾,殺死梅伯並把他剁成肉醬,殺死鬼侯的女兒並拿走她的玉環。欲求沒有止境,搞得天下財盡物絕,各位大臣都很恐懼,不敢忠心盡上,商紂王更加自以為了不起了。周武王發兵討伐,沒想到在孟津會盟的有八百諸侯,大家共同誅討商紂,紂王把天下全弄丟了。《春秋》引以為戒,說:「亳社發生了火災。」周王朝衰落以後,天子的力量十分微弱,諸侯之間互相征伐,大夫把持了諸侯國的權力,士把持了邑的權力,不能執行法度和效法周文王的禮制,諸侯背叛了天子,不來進貢和聘問,向天子奉獻禮物。大臣弒殺了君主,兒子弒殺了父親,庶子殺了宗子,不能統治管理,又互相攻伐以擴大土地,憑著自己的強大去脅迫別人,不能管制下屬。強大的壓迫弱小的,人多的欺凌人少的,富有的役使貧窮的,相互兼併沒有盡頭。臣下的作為超出了他們的本分,君主卻不能加以禁止。於是太陽為之出現了日食,星星像雨一樣地墜落,蝗蟲像雨一樣地降下,沙鹿城也崩塌了;夏天降起大雨,冬天降起大雪;有五塊隕石在宋國從天而降,六隻水鳥退著飛行;冬天降下來的霜不能傷害青草,李子和梅子在冬天結了果實;正月不下雨,一直到七月的秋天才下;地震,梁山崩塌,河水阻塞,三天流不動;白天昏暗,彗星在東方出現,孛星在心宿中出現;鸛鵒到魯國來築巢,《春秋》認為這些現象很怪異,用它們來表現悖亂的徵兆。孔子闡明得失,區別貴賤,返歸王道的根本,譏刺天王以達致太平,批評惡行和隱微的事,不論小的大的都不遺漏,對於善事不因為它小就不舉出,對於惡事不因為它小就不摒除,獎善懲惡,使它從根本上杜絕。 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1),刺不及事也(2);天王伐鄭,譏親也(3);會王世子(4),譏微也;祭公來逆王后(5),譏失禮也。刺家父求車(6),武氏、毛伯求賻金(7)。王人救衛,王師敗於貿戎(8)。天王不養(10),出居於鄭,殺母弟(11),王室亂,不能及外,分為東西周(12),無以先天下。召衛侯,不能致(13);遣子突征衛,不能絕(14);伐鄭,不能從(15);無駭滅極(16),不能誅。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臣下上逼,僭擬天子;諸侯強者行威,小國破滅;晉至三侵周,與天王戰於貿戎而大敗之;戎執凡伯於楚丘以歸(17);諸侯本怨隨惡(18),發兵相破,夷人宗廟社稷(19),不能統理。臣子強,至弒其君父,法度廢而不復用,威武絕而不復行。故鄭、魯易地(20),晉文再致天子(21)。齊桓會王世子,擅封邢、衛、杞,橫行中國,意欲王天下。魯舞八佾(22),北祭泰山,郊天祀地,如天子之為。以此之故,弒君三十二,亡國五十二,細惡不絕之所致也。 【注釋】 (1) 天王使宰咺(xuǎn)來歸惠公、仲子之賵(fènɡ):天王指派宰咺來饋贈給惠公、仲子辦喪事的財物。天王,周平王。宰咺,名咺,「宰」是官名。歸,同「饋」,饋贈。惠公,魯惠公,此時已死。仲子,魯惠公嫡妻,姓子,字仲,婦人以姓配字,故稱仲子。賵,助喪用的如車馬束帛等財物。周平王饋賵之事,載《春秋》隱公元年。 (2) 不及事:指喪事已經結束而贈送喪禮的車馬晚至,不及時。 (3) 譏親:譏刺周桓王親自率兵征伐。桓王伐鄭,見《春秋》桓公五年。 (4) 王世子:指周惠王的兒子姬鄭。《春秋》僖公五年:「公及齊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於首止。」 (5) 祭公:周桓王的大臣。《春秋》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古人很重視婚禮,天子的地位雖然崇高,但是在結婚時,仍然要親自迎接王后。天王派祭公去迎接王后,是失禮的行為。 (6) 家父:周桓王的大夫。《春秋》桓公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春秋》譏其貪利。 (7) 武氏、毛伯求賻金:隱公三年,周室大夫武氏為葬周平王,曾赴魯國求賻;文公九年,周室大夫毛伯為葬周襄王,曾來魯國求金。《春秋》譏刺求賻求金非禮。 (8) 貿戎:亦作「茅戎」,地名,在今河南陝縣北。《春秋》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於貿戎。」 (10) 天王不養:指周襄王不贍養自己的母親。事載《春秋》僖公二十四年。 (11) 母弟:指周景王同母之弟年夫。《春秋》襄公三十年:「天王殺其弟年夫。」 (12) 東西周:周景王死後,王子猛作亂,昭公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於王城(在今洛陽西北),稱為西周;昭公二十六年,周敬王進入成周(在今洛陽東二十里),稱為東周。 (13) 「召衛侯」二句:《春秋》桓公十六年:「衛侯朔出奔齊。」衛宣公卒,子朔(即衛惠公)立。周莊王召衛國民眾服役,衛侯朔不從命,後逃至齊國。致,招致。 (14) 「遣子突」二句:《春秋》莊公六年:「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周莊王派「王人」子突救衛國,但不能阻止衛侯朔回國。 (15) 「伐鄭」二句:周桓王討伐鄭國,蔡、衛、陳三國的國君不親自隨從征伐,只派遣大夫出擊。 (16) 無駭滅極:無駭,魯國公子展無駭,展禽(柳下惠)之父。極,魯國邊境的附庸小國,與魯同姓,在今山東金鄉縣南。《春秋》隱公二年:「無駭率師入極。」 (17) 戎執凡伯於楚丘以歸:凡伯,周桓王的大夫。楚丘,地名,在今山東曹縣東南。隱公七年,戎人在楚丘活捉凡伯。 (18) 本怨隨惡:因為怨恨而產生憎惡。 (19) 夷:剷平,毀滅。 (20) 鄭、魯易地:指鄭莊公用玉璧交換魯侯上朝時住宿的地方。 (21) 晉文再致天子:《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前632),晉文公兩次召周襄王前往盟地。再,兩次。 (22) 八佾(yì):古代天子專用的舞樂,每佾用八人,八佾共六十四人舞。佾,舞列。八佾是天子之禮,魯國季氏舞八佾,是僭越的行為。《論語·八佾》孔子說:「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譯文】 天王指派宰咺來饋贈給惠公、仲子辦喪事的財物,譏刺他沒有趕在出葬的時候來;天王征伐鄭國,譏刺他親自出征;諸侯和天王的嫡子相會,譏刺天王勢力的衰微;祭公來迎接王后,譏刺天王失禮。譏刺家父來求車,武氏、毛伯來求取辦喪事的錢財。周天子的臣子去救衛國,天王的軍隊被貿戎打敗。天王不贍養母親,到鄭國去居住,又殺死同母的兄弟,王室混亂,內部互相爭權,天下分為東周和西周,不能作為天下的榜樣。下召衛侯,卻沒能使他來;派子突去救衛國,卻不能阻止衛侯朔返國;征伐鄭國,諸侯國的國君不隨從征戰;無駭把極國滅了,卻不能誅討他。諸侯國因此大亂,篡位弒殺沒有休止,臣子威逼君主,僭越自己的本分去做天子才能做的事;諸侯國中強大的施行威力,小的國家被滅亡了;晉國三次侵犯周天子,跟天子在貿戎作戰並大敗王師;戎人在楚丘活捉了凡伯並帶了回去;諸侯間因為怨恨而產生憎惡,出動兵力相互征伐,把別人的宗廟社稷都毀了,以致國家不能統治管理。臣下和兒子強大,以至於殺了他們的國君和父親,法律制度也被廢除而不再用了,威武也滅絕而不再施行了。因此鄭國拿玉璧交換魯國的地方,晉文公兩次召天子前往會盟之地。齊桓公會見天子的嫡子,擅自分封邢、衛、杞,在中原恣意妄為,想要稱王天下。魯國舉行八佾的舞樂,到北邊泰山去祭祀,郊祭天地,如同天子的行為。因為這些緣故,諸侯國的國君被弒殺的有三十二人,國家被滅亡的有五十二個,這是由於沒有阻絕小惡而導致的。 《春秋》立義,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諸山川不在封內不祭(1)。有天子在,諸侯不得專地(2),不得專封,不得專執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樂,不得致天子之賦(3),不得適天子之貴(4)。君親無將(5),將而誅。大夫不得世(6),大夫不得廢置君命。立適以長不以賢(7),立子以貴不以長,立夫人以適不以妾。天子不臣母后之黨(8),親近以來遠,未有不先近而致遠者也。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9),言自近者始也。 【注釋】 (1) 封內:所封的疆域之內。 (2) 專地:專有土地。專,擅自掌握或占有,也不能以土地相互贈予。 (3) 致:收取。 (4) 適:同「敵」,同……相匹配。 (5) 君親無將:不能策劃弒殺國君和父母親。將,將要,指策劃弒殺或者有弒殺的念頭。 (6) 世:世襲。 (7) 適:同「嫡」。 (8) 黨:親族。 (9) 「故內」二句:內外是相對的,對於魯國來說,魯國是內,諸夏即華夏各諸侯就是外;對於諸夏來說,華夏各國就是內,而夷狄才是外。內外關係就有親疏之別。內,親近。外,疏遠。 【譯文】 《春秋》訂立規則,天子祭祀天地,諸侯祭祀社稷,凡是不在所封的疆域之內的山川都不祭祀。有天子在位,諸侯不得專有土地,不得擅自分封土地,不得擅自拘捕天子的大夫,不得使用天子的舞樂,不得收取天子的賦稅,不得和天子的尊貴相匹敵。不能策劃弒殺國君和父母親,如果有弒殺的念頭就要受到誅滅。大夫不能世襲,大夫不能不聽從君主的命令。立嫡子繼承君位,要立年齡大的,不立賢明的;立兒子要立出身高貴的,不立年齡大的;立夫人要立嫡妻,不要立妃妾。天子不把母親和王后的親族作為臣下,對身邊的人要親善以吸引遠方的人,沒有不首先親善身邊的人而能夠把遠方的人吸引來的。因此,首先要親近魯國內的人,其次才是華夏各諸侯國的人,親近中原的諸侯國,最後才到更加遙遠的夷狄,說的是要從近處開始。 諸侯來朝者得褒,邾婁儀父稱字(1),滕、薛稱侯(2),荊得人(3),介葛盧得名(4);內出言如,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王道之意也(5)。誅惡而不得遺細大,諸侯不得為匹夫興師(6),不得執天子之大夫,執天子之大夫,與伐國同罪,執凡伯言伐(7);獻八佾,諱八言六(8);鄭、魯易地,諱易言假(9);晉文再致天子,諱致言狩(10);桓公存邢、衛、杞,不見《春秋》(11),內心予之,行法絕而不予(12),止亂之道也,非諸侯所當為也。《春秋》之義,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仇,非子也(13)。故誅趙盾(14),賊不討者,不書葬,臣子之誅也(15);許世子止不嘗藥,而誅為弒父(16);楚公子比脅而立,而不免於死(17);齊桓、晉文擅封致天子,誅亂,繼絕存亡,侵伐會同,常為本主(18),曰:桓公救中國,攘夷狄(19),卒服楚,至為王者事;晉文再致天子,皆止不誅,善其牧諸侯(20),奉獻天子,而服周室,《春秋》予之為伯(21),誅意不誅辭之謂也(22)。 【注釋】 (1) 「諸侯」二句:《春秋》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於昧。」《公羊傳》:「曷為稱字?褒之也。曷為褒之?為其與公盟也。」邾婁是小國,合音為鄒,今山東鄒城。國君來魯國結盟,得到褒獎,所以稱他的字(儀父)。 (2) 滕(ténɡ)、薛稱侯:《春秋》隱公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公羊傳》:「其言朝何?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滕乃子國稱滕子,薛乃伯國稱薛伯,今來朝並稱侯。 (3) 荊(jīnɡ)得人:《春秋》莊公二十三年:「荊人來聘。」《公羊傳》:「荊何以稱人?始能聘也。」何詁:「《春秋》王魯,因其始來聘,明夷狄能慕王化,修聘禮,受正朔者,當進之,故稱人也。」關於稱呼的等級,《公羊傳》莊公十年曰:「州不若國,國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分為七等,於荊稱人,即是褒獎之意。 (4) 介葛盧得名:《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春,介葛盧來。」《公羊傳》:「介葛盧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不能乎朝也。」何詁:「介者國也,葛盧者名也。進稱名者,能慕中國,朝賢君,明當扶勉以禮義。」介,國名,在今山東膠州西南。葛盧,介國君王的名。他因為不會朝禮,所以不稱朝;由於向善,所以稱名以示褒獎之意。 (5) 「內出」四句:《公羊傳》隱公十一年:「諸侯來曰朝,大夫來曰聘。」何詁:「《春秋》王魯,王者無朝諸侯之義。故內適外言如,外適內言朝聘。所以別外、尊內也。」《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莊公到齊國迎娶。這裡用「如」。 (6) 諸侯不得為匹夫興師:楚平王殺伍子胥之父伍奢,伍子胥去楚入吳。吳王闔閭將為之興師復仇。《公羊傳》定公四年:「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 (7) 執凡伯言伐:《公羊傳》隱公七年:「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執天子之大夫與伐國同罪,因此執凡伯言伐。 (8) 「獻八佾」二句:《春秋》隱公五年:「初獻六羽。」《公羊傳》:「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獻六羽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僭諸公也。」康有為《春秋董氏學》曰:「《說苑·貴德篇》:『今隱公貪利而身自漁,濟上而行八佾,以此化於國人,國人安得不解於義,解於義而縱其欲,則災害起,而臣下僻矣。』《經》言六羽耳,董子何以知為八佾?蓋口說相傳也。不然,何《說苑》亦同之耶?」魯舞八佾,諱言六羽。 (9) 「鄭、魯易地」二句:《春秋》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公羊傳》:「其言以璧假之何?易之也。易之,則其言假之何?為恭也。曷為為恭?有天子存,則諸侯不得專地也。許田者何?魯朝宿之邑也。諸侯時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穀梁傳》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諱易地也。禮,天子在上,諸侯不得以地相與也。無田則無許可知矣。不言許,不與許也。許田者,魯朝宿之邑也。」這是諸侯不得專地之意。諸侯朝天子,就在郊區有一住宿的地方,叫朝宿地。許田就是魯國的朝宿地。因為魯國不去朝見天子,鄭國就用璧來換這塊地。 (10) 「晉文」二句:《春秋》僖公二十八年五月:「公朝於王所。」《公羊傳》:「曷為不言公如京師?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曷為不言天子在是?不與致天子也。」《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冬:「天王狩於河陽。」《公羊傳》:「狩不書,此何以書?不與再致天子也。」致,即召。致天子,是對天子的不尊重,也說明天子的權威性下降。 (11) 「桓公」二句:《春秋》莊公三十二年:「齊師、宋師、曹師城邢。」三國軍隊駐在邢國,保護邢國。邢,在今河北邢台。《春秋》僖公二年:「城楚丘。」楚丘是衛國地。魯閔公二年狄人滅衛,齊桓公攘夷狄,徙衛文公於楚丘城之。《春秋》僖公十四年:「諸侯城緣陵。」《公羊傳》:「孰城之?城杞也。」這就是齊桓公「存邢、衛、杞」。為什麼沒有明確說救存?《公羊傳》云:「為桓公諱也。曷為為桓公諱?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能救,則桓公恥之也。然則孰城之?桓公城之。曷為不言桓公城之?不與諸侯專封也。」《春秋》經文沒有記載,只見於《傳》。 (12) 「內心」二句:《春秋》僖公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從心裡表示贊成,法律上沒有這類內容,因此不在文辭上贊同此事。《公羊傳》曰:「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蘇輿註:「以聖心言之,當與;以王法言之,則不當與,故不見於《經》。」 (13) 「《春秋》」五句:《公羊傳》隱公十一年:「子沈子曰:『弒君,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仇,非子也。』」何詁:「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師也。」沈子,魯國人,為公羊先師。《公羊傳》的先師並非都是公羊氏。公羊氏父子五代相傳的說法,於此得到反證。 (14) 故誅趙盾:《春秋》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獋(ɡāo)。」《穀梁傳》:「史狐曰:『子為正卿,入諫不聽,出亡不遠,君弒,反不討賊,則志同,志同則書重,非子而誰?』」《公羊傳》宣公六年:「親弒君者趙穿,則曷為加之趙盾?不討賊也。何以謂之不討賊?晉史書賊曰:『晉趙盾弒其君夷獋。』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弒君,誰謂吾弒君者乎?』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弒爾君而復國不討賊,此非弒君如何?』」晉史即史狐,夷獋即晉靈公。 (15) 「賊不討者」三句:《公羊傳》隱公十一年:「《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臣子之誅」,誅即責備,不書葬就是對臣子的責備。 (16) 「許世子」二句:《春秋》昭公十九年:「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冬,葬許悼公。」《公羊傳》:「止進藥而藥殺,則曷為加弒為爾?譏子道之不盡也。」許止給病父進藥,自己沒有先嘗,沒有盡孝心,所以將弒父的罪名加在他的頭上。 (17) 「楚公子」二句:《春秋》昭公十三年:「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楚靈王暴虐無道,公子棄疾殺靈王所立的太子祿而脅迫公子比為楚王,靈王自縊。公子棄疾又殺公子比而自立,是為楚平王。 (18) 常為本主:齊桓公、晉文公常為會盟的本主,即主持者,或為盟主。 (19) 攘(rǎnɡ):排斥,排除。 (20) 牧:率領,統治。 (21) 《春秋》予之為伯:齊桓公、晉文公「牧諸侯」,「為王者事」,《春秋》承認他們為「伯」,伯就是霸主,常為之諱。 (22) 誅意不誅辭:在心裡批評他們,不在文辭上斥責。 【譯文】 來朝見魯國的諸侯得到褒揚,對邾婁的國君儀父稱字,對滕國和薛國的國君都稱為侯,荊被稱作人,介國的國君葛盧被稱名;從魯國到別國去叫如,諸侯到來叫朝,大夫來叫聘,這是推行王道的意思。誅討罪惡的事,不論大小都不遺漏,諸侯不能夠因為個人的事而興師動眾,不能拘捕天子的大夫,拘捕天子的大夫,就與討伐別國的罪惡一樣,所以拘捕天子大夫凡伯叫伐;魯國在祭祀的時候奉獻八佾,《春秋》不說是八佾而稱六佾;鄭國用玉璧換取魯國的土地,不說是交換而說是借用;晉文公兩次招來天子,不說是招來而說成是巡狩;齊桓公保存邢、衛、杞三國,這些事在《春秋》中不見記載,在內心裡贊同這些行為,但是這不符合王法,因此不在文字上表示贊同,制止天下的混亂,這不是諸侯所應該做的。《春秋》的規則是,大臣不討伐弒君的賊子,就不是合格的臣子;兒子不為被害的父親復仇,就不能算是兒子。因此責備趙盾不討伐弒君的賊子,不記載國君的葬事,這實際上是在誅討臣子;許世子止不為生病的父親嘗藥,使父親吃了藥就死了,因此誅討他是弒父;楚公子比受脅迫而被立為君,但最終還是不免於死難;齊桓公和晉文公擅自分封土地、招來天子,誅討暴亂,使即將滅絕的世族繼續保存,使即將滅亡的國家繼續存在,攻伐會盟,經常擔任盟主,說:齊桓公挽救中國,攘斥夷狄,最終使楚國來服,做了君王的事;晉文公兩次招來天子,都不誅討齊桓公和晉文公,是為了褒揚他們率領諸侯,尊奉天子,臣服周室,因此《春秋》稱他們為伯,對他們有批評的意思卻沒有批評的語言。 魯隱之代桓立(1),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公子目夷不與楚國,此皆執權存國,行正世之義,守惓惓之心(2),《春秋》嘉氣義焉(3),故皆見之,復正之謂也。夷狄邾婁人、牟人、葛人,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此其誅也。殺世子、母弟,直稱君,明失親親也。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閽殺吳子余祭,見刑人之不可近(4)。鄭伯髡原卒於會,諱弒(5),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衛人殺州吁(6),齊人殺無知(7),明君臣之義,守國之正也。衛人立晉,美得眾也(8)。君將不言率師,重君之義也(9)。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無一日無君之意也。誅受令(10),恩衛葆(11),以正囹圉之平也(12)。言圍成,甲午祠兵,以別迫脅之罪,誅意之法也(13)。作南門,刻桷(14),丹楹(15),作雉門及兩觀(16),築三台,新延廄(17),譏驕溢不恤下也。故臧孫辰請糴於齊,孔子曰(18):「君子為國,必有三年之積。一年不熟乃請糴,失君之職也。」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始也。大夫盟於澶淵(19),刺大夫之專政也。諸侯會同,賢為主,賢賢也。 【注釋】 (1) 魯隱之代桓立:魯隱公名息姑,魯桓公名軌,他們都是魯惠公的兒子。隱公長而賢,桓公幼而貴,故惠公死時立隱公為國君而沒有按禮制立年幼的桓公。隱公將平國而讓位於桓公,因此《公羊傳》隱公元年云:「凡隱之立,為桓立也。」 (2) 惓惓(quán):誠懇的樣子。 (3) 氣:蘇輿註:「『氣』疑『其』之誤。」其說可從。 (4) 「閽(hūn)殺」二句:事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公羊傳》:「閽者何?門人也,刑人也。刑人則曷為謂之閽?刑人非其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則輕死之道也。」何詁:「刑人不自賴,而用作閽,由之出入,卒為所殺,故以為戒。」閽,守門的人。余祭,吳王壽夢之次子。 (5) 「鄭伯」二句:《春秋》襄公七年:「鄭伯髡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於操。」《公羊傳》:「操者何?鄭之邑也。諸侯卒其封內不地,此何以地?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孰弒之?其大夫弒之。」鄭伯,名髡(kūn)原,即鄭僖公。 (6) 州吁:衛莊公的庶子。衛莊公卒,桓公立,州吁弒殺桓公而自立為國君。衛國人又把他給殺了。 (7) 齊人殺無知:《春秋》莊公八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諸兒,即齊僖公之子齊襄公。無知,齊僖公弟弟夷仲年之子,齊襄公從弟。無知弒殺了諸兒,自立為國君。魯莊公九年春,齊國人殺掉了無知。 (8) 「衛人」二句:《春秋》隱公四年九月衛人殺州吁,冬十二月衛人立公子晉,是為衛宣公。《公羊傳》:「其稱人何?眾立之之辭也。然則孰立之?石碏(què)立之。石碏立之,則其稱人何?眾之所欲立也。」何詁:「晉得眾,國中人慾立之。」 (9) 「君將」二句:《春秋》隱公五年:「秋,衛師入盛。」《公羊傳》:「將卑師眾稱師,將卑師少稱人。君將不言率師,書其重者也。」衛師入盛,因為將卑師眾,所以不舉其名,而只稱「衛師」。王者親征,不言「率師」,只突出統帥之名,這是表示尊重王者的意思。 (10) 誅受令:蘇輿註:「疑當作『誅不受令』。」其說可從。 (11) 恩衛葆:施恩惠於衛國的俘虜。葆,通「寶」,義當為「俘」。俞樾《諸子平議》於此釋說甚精,可資參詳。 (12) 囹圉(yǔ):同「囹圄」,牢獄。 (13) 「言圍成」四句:魯國想要消滅成國,但是不願意明目張胆地暴露,所以於甲午祠兵,夏始圍成,以示非脅迫之意,實際上確實想要消滅成國。《春秋》這樣寫是為了表明不誅辭而誅意之法。祠兵,古代出兵作戰前的一種禮儀。誅意,責備人的動機不善。《公羊傳》莊公八年:「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禮一也,皆習戰也。」何詁:「禮,兵不徒使,故將出兵,必祠於近郊,陳兵習戰,殺牲饗(xiǎnɡ)士卒。」 (14) 刻桷(jué):雕刻屋椽(chuán)。桷,方形的椽子。 (15) 丹楹:把柱子漆成紅色。楹,柱子。 (16) 作雉門及兩觀:雉門,諸侯宮三門之中門。兩觀,宮殿門外左右兩旁的高大樓台。 (17) 延廄:馬廄。 (18) 孔子曰:下文董仲舒所引孔子之言與《公羊傳》文義並同,可知《傳》文原出孔子口說。《公羊傳》莊公二十八年:「君子之為國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糴,譏也。」 (19) 澶(chán)淵:地名,在今河南濮陽西南。 【譯文】 魯隱公代替桓公被立為君主,祭仲驅逐公子忽而擁立公子突為國君,仇牧、孔父、荀息為節操而死,公子目夷不把國家讓給楚國,這些都是執行權變保存了國家,奉行糾正世俗的正道,堅守拳拳誠懇之心,《春秋》褒揚這種正義,因此把它們都表現出來,說的是要恢復正道的意思。把邾婁人、牟人、葛人視為夷狄,是因為它們在天王駕崩的時候相互朝聘,這是對他們的誅討。殺了世子和同母的弟弟,直接稱呼他們為君,是以此表明他們沒有做到善待親人。魯季子赦免了慶父的罪過,吳季子把國家讓給闔閭,是以此表明他們有愛護親人的恩情。看門人殺了吳王壽夢的兒子余祭,以此表明被處刑的人不可以親近。鄭伯髡原死在與諸侯會盟的地方,諱言弒殺,是因為痛恨勢力強大的臣子把持住了君王,使君王不能行善。衛國人殺了州吁,齊國人殺了公子無知,是以此表明君臣之間的節義,堅守國家的正道。衛人擁立公子晉為國君,褒揚他得到了大眾的支持。君王帶領軍隊不說是「率師」,這是尊重國君的意思。正月間,魯公在楚國,臣子們思念君主,說的是不能夠一天沒有國君的意思。誅討那些不聽從君主命令的人,恩惠衛國的俘虜,以此來使刑罰牢獄之事公平。說包圍成國,在甲午這一天整習軍隊,以此來區別這與脅迫罪名之間的不同,這是責備人動機不善的筆法。修建南門,雕刻屋椽,把柱子漆成紅色,修建宮門和兩側的台觀,建築三座樓台,修繕馬房,這是譏刺他們驕奢放縱、不體恤下民。因此,臧孫辰到齊國請求買米,孔子說:「君子治理國家,必須要有三年的積累。一年收成不好就請求去買米,這是沒有負起君王的職責。」誅討那些初次犯錯的人,可以減省刑罰、杜絕罪惡,這是表明痛恨起始作惡之人。大夫在澶淵會盟,這是譏刺大夫把持國政。諸侯相互會盟,賢者作為盟主,這是包含了獎掖賢才的意思。 《春秋》紀纖芥之失(1),反之王道,追古貴信,結言而已(2),不至用牲盟而後成約,故曰:「齊侯、衛侯胥命於蒲(3)。」《傳》曰(4):「古者不盟,結言而退。」宋伯姬曰(5):「婦人夜出,傅母不在,不下堂。」曰(6):「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桓公曰(7):「無貯粟,無鄣谷,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宋襄公曰(8):「不鼓不成列,不阨人。」莊王曰(9):「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君子篤於禮,薄於利;要其人,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祥;強不凌弱。」齊頃公吊死視疾(10),孔父正色而立於朝,人莫過而致難乎其君;齊國佐不辱君命而尊齊侯(11),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12)。救文以質,見天下諸侯所以失其國者亦有焉。潞子欲合中國之禮義,離乎夷狄,未合乎中國,所以亡也(13)。吳王夫差行強於越,臣人之主,妾人之妻,卒以自亡,宗廟夷,社稷滅,其可痛也(14)!長王投死(15),於戲(16),豈不哀哉?晉靈行無禮,處台上,彈群臣,枝解宰人而棄之(17),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18),及患趙盾之諫,欲殺之,卒為趙盾所弒。晉獻公行逆理,殺世子申生,以驪姬立奚齊、卓子,皆殺死,國大亂,四世乃定,幾為秦所滅,從驪姬起也。楚平王行無度,殺伍子胥父兄(19)。蔡昭公朝之,因請其裘,昭公不與。吳王非之,舉兵加楚,大敗之(20),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貪暴之所致也。晉厲公行暴道,殺無罪人,一朝而殺大臣三人(21)。明年,臣下畏恐,晉國殺之(22)。陳侯佗淫乎蔡,蔡人殺之(23)。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左右(24),備一師,以備不虞(25)。今陳侯恣以身出入民間,至死閭里之庸(26),甚非人君之行也! 【注釋】 (1) 纖芥:亦作「纖介」,細微。 (2) 結言:口頭結盟或訂約。古世純樸,結言為信。 (3) 齊侯、衛侯胥(xū)命於蒲:《春秋》桓公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於蒲。」《公羊傳》:「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何詁:「胥,相也。時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以不言盟也。」這是指齊僖公、衛宣公相約結言為信而不盟。胥命,以命相誓。蒲,地名,春秋時衛地,在今河南長垣境內。 (4) 《傳》曰:下引文見《公羊傳》桓公三年。 (5) 宋伯姬曰:下引文可參見《公羊傳》襄公三十年。 (6) 曰:下引文見《公羊傳》僖公四年。凌曙《春秋繁露注》云:「『曰』上當有『《傳》』字。」其說可從。 (7) 桓公曰:下引文見《公羊傳》僖公三年。貯(zhù)粟(sù):囤聚糧食。鄣(zhànɡ)谷:阻塞川谷以斷水流。鄣,「障」之本字,阻塞。樹子,古代諸侯已經立為世子的嫡長子。 (8) 宋襄公曰:下引文可參見《公羊傳》僖公二十二年。阨(è)人,乘人困厄之中而攻之。阨,同「厄」,困苦、危難。 (9) 莊王曰:下引文可參見《公羊傳》宣公十二年。蘇輿註:「『莊王』上當有『楚』字。」據上文「宋襄公」之例,有「楚」自則相類,蘇說可從。杅(yú),通「盂」,盛湯漿或食物的器皿。穿,破敗。蠹(dù),蛀蝕,損害,敗壞。 (10) 齊頃公吊死視疾:《公羊傳》成公八年:「鞍之戰,齊師大敗。齊侯歸,吊死視疾,七年不飲酒,不食肉。」吊死視疾,指慰問作戰兵士們的傷亡情況。 (11) 齊國佐不辱君命而尊齊侯:事載《春秋》成公二年。國佐,齊國的大夫。 (12) 救文以質:用質樸來矯正文采之過。文,華美、有文采。質,質樸。蘇輿註:「案:文質有以禮言者,有以政言者。孔子筮《賁》而不樂,林放問本而深贊,以禮言也;史公酷刑之說,此篇亡亂之鑑,以政言也。強暴之過謂之文敝,則知寬柔之過謂之質敝,可以得相救之用矣。」蘇注以政、禮各有文質,其說可資參備。 (13) 「潞(lù)子」四句:《春秋》宣公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潞氏,春秋時國名,即潞子國,乃赤狄別族,被晉所滅。嬰兒,潞子之名。《公羊傳》:「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離於夷狄而未能合於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何詁:「疾夷狄之俗而去離之,故稱子。未能與中國合同禮義,相親比也,故猶系赤狄。以去俗歸義,亡,故君子閔傷進之。」 (14) 其:楊樹達《春秋繁露札記》云:「案:『其』通『綦』。」楊說可從。綦(qí),極,甚。 (15) 長:猶「老」。 (16) 於(wū)戲:感嘆詞,同「於乎」、「嗚呼」。 (17) 枝解宰人:枝,通「肢」。宰人,即膳宰,掌管君主膳食之官。 (18) 「漏陽處父」二句:《春秋》文公六年:「晉殺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公羊傳》:「射姑殺,則其稱國以殺何?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將使射姑將,陽處父諫曰:『射姑民眾不說,不可使將。』於是廢將。陽處父出,射姑入,君謂射姑曰:『陽處父言曰:射姑民眾不說,不可使將。』射姑怒,出刺陽處父於朝而走。」何詁:「自上言泄,下曰漏。」謀,據《公羊傳》及凌曙注本,應作「諫」為是。茲備一說。 (19) 「楚平王」二句:事詳《左傳》昭公二十年及《史記·伍子胥傳》。 (20) 「蔡昭公」六句:事詳《公羊傳》定公四年。 (21) 「晉厲公」三句:《春秋》成公十七年:「晉殺其大夫郤錡(yǐ)、郤犨(chōu)、郤至。」《左傳》云:「晉厲公侈,多外嬖(bì),反自鄢(yān)陵,欲盡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一朝而殺三大夫。」晉厲公,晉景公之子,名州蒲。 (22) 「明年」三句:《春秋》成公十八年:「庚申,晉弒其君州蒲。」何詁:「二月庚申日。」《穀梁傳》:「稱國以弒其君,君惡甚矣。」 (23) 「陳侯佗(tuó)」二句:《春秋》桓公六年:「蔡人殺陳佗。」《公羊傳》:「陳佗者何?陳君也。陳君則曷為謂之陳佗?絕也。曷為絕之?賤也。其賤奈何?外淫也。惡乎淫?淫於蔡,蔡人殺之。」陳侯佗,陳文公之子,名佗。 (24) 左右:即指左右司馬。 (25) 不虞(yú):沒有意料到的事。虞,意料。 (26) 「今陳侯」二句:《穀梁傳》桓公六年:「陳侯熹獵,淫獵於蔡,與蔡人爭禽,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恣(zì),放縱、無約束。閭(lǘ)里,鄉里,泛指民間。庸,通「傭(yōnɡ)」,謂傭作之人。 【譯文】 《春秋》記載著很細微的過失,回復王道,追慕古代、看重信用,只是在口頭上訂立條約就可以了,不必用犧牲歃血為盟以後訂立條約,因此它說:「齊侯和衛侯在蒲地相互在口頭上訂立了條約。」《傳》說:「古代不結盟,只是口頭上訂立條約就各自退兵。」宋伯姬說:「婦人夜晚出去,如果傅父和保姆不在,就不能走下廳堂。」《傳》說:「古代周公向東征伐時,西邊的人就會埋怨,為什麼不早些來解救他們呢?」桓公說:「不要囤聚糧食,不要阻斷川谷中的水流,不要更換繼承人,不要把妃妾當作嫡妻一樣。」宋襄公說:「不擊鼓進攻那些沒有排列好陣形的軍隊,不乘人之危而加以攻擊。」楚莊王說:「古時候,盛水的器皿不破裂,皮衣不被蛀蝕,就不出去。君子篤守禮義,淡泊名利;只要敵人降服,就不會占領他們的土地;宣告服從你了而你還不饒恕別人,這樣就不吉祥;強大的不欺凌弱小的。」齊頃公弔慰死傷的戰士;孔父態度嚴肅地站在朝廷上,別人沒有經過他身邊而給他君主難堪的情況;齊國的國佐沒有辜負君王的使命而使齊侯的地位尊貴,這是《春秋》用質樸來矯正文采之過。用質樸來矯正文采之過,也可以從這裡看到天下諸侯之所以失去國家的原因。潞國國君想要學習中原的禮義,摒除夷狄的陋習,但最終還是沒有學會中原的禮義,所以敗亡了。吳王夫差欺凌越國,把別人的君主作為臣下,把別人的嫡妻作為妃妾,最終自取滅亡,宗廟也毀了,社稷也滅了,多麼讓人傷痛啊!年老的吳王自殺而死,嗚呼,難道不悲哀嗎?晉靈公行為不講禮義,在高台上,用丸彈射群臣,把管理君王膳食的官員肢解並拋屍,泄露陽處父的謀諫,使陽處父被刺死,害怕趙盾的勸諫,想殺了他,最後卻被趙盾弒殺了。晉獻公行為違背正理,殺了世子申生,因為驪姬而立奚齊和卓子為君,他們都被殺死,國家非常混亂,經過了四代才安定下來,又差點被秦國滅亡了,這些都是由驪姬引起的。楚平王行為不合法度,殺了伍子胥的父親和兄長。蔡昭公來朝見他,楚平王就想要人家的皮衣,蔡昭公不給他。吳王認為楚平王這樣做不對,就舉兵攻打楚國,把楚國打得大敗,吳王住在楚王的房子裡,吳國大夫住在楚國大夫的房子裡,把楚王的母親作為妻子,這些都是由於楚平王貪婪暴虐所導致的。晉厲公施行殘暴之道,殺死沒有犯罪的人,一天殺掉了三位大臣。第二年,大臣們害怕恐懼,晉國人把厲公給殺了。陳國侯佗到蔡國去淫獵,蔡國人把他給殺了。古時候,諸侯出國,一定會帶上左右司馬,配備一隊人馬,以防備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現在陳侯放縱得一個人在民間行走出入,以致於死在民間傭作之人的手裡,這很不像君王的行為啊! 宋閔公矜婦人而心妒,與大夫萬博(1),萬譽魯莊公曰:「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妒其言,曰(2):「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3),搏閔公,絕脰(4),此以與臣博之過也。古者,人君立於陰(5),大夫立於陽(6),所以別位,明貴賤。今與臣相對而博,置婦人在側,此君臣無別也。故使萬稱他國,卑閔公之意,閔公藉萬而身與之博(7),下君自置(8),有辱之婦人之房(9),俱而矜婦人,獨得殺死之道也(10)。《春秋傳》曰(11):「大夫不適君。」遠此逼也(12)。梁內役民無已(13),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14),一家亡,五家殺刑。其民曰:「先亡者封(15),後亡者刑。」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讎其民,魚爛而亡(16),國中盡空。《春秋》曰(17):「梁亡。」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 【注釋】 (1) 與大夫萬博:與大夫萬一起博戲。萬,南宮萬,宋臣,以力大聞名。博,博戲。 (2) 曰:下引文可參見《公羊傳》莊公十二年。爾虜焉故,俞樾《群經平議》認為:「《公羊》之『故』,蓋『知』之訛。」其說可從。 (3) 至:通「致」。 (4) 絕脰(dòu):折斷脖子。絕,斷。脰,脖子。 (5) 陰:北面。君王坐北朝南。 (6) 陽:南面。 (7) 藉:侮辱,欺凌。 (8) 下君自置:君王降低自己的身份。 (9) 房:董天工《春秋繁露箋注》校作「旁」,云:「原作『房』,非。」「旁」、「房」形近而誤,董說可從。 (10) 獨:乃,於是。 (11) 《春秋傳》曰:下引文見《公羊傳》宣公十二年。適,同「敵」,相當、等同。 (12) 逼:臣下逼迫其君,指弒君之類。 (13) 梁:國名,故地在今陝西韓城南。亡於魯僖公十九年(前641)。 (14) 使民比地為伍:讓老百姓地方相鄰的編成一伍。伍,古代的一種居民組織,五家為一伍。 (15) 封:富足,富厚。 (16) 魚爛而亡:《公羊傳》僖公十九年:「魚爛而亡也。」何詁:「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從內發,故云爾。」 (17) 《春秋》曰:下引文見《春秋》僖公十九年。《公羊傳》:「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何詁:「一國之中,無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 【譯文】 宋閔公在婦人面前自誇而心懷妒忌,與大夫南宮萬在一起博戲,南宮萬稱讚魯莊公說:「天下這些諸侯中適宜做君王的,只有魯侯一個人。」閔公妒忌他說的話,對身旁的婦女說:「這個人是俘虜。」又回過頭來對南宮萬說:「你這個俘虜怎麼知道魯侯的好壞呢?」這使南宮萬很生氣,就和閔公搏鬥起來,折斷了閔公的脖子,這是因為跟大臣搏鬥的過失。古時候,君主站立在北面,大夫站立在南面,以此來區別位次,表明貴與賤的差別。現在宋閔公與大臣面對面地博戲,把婦人安排在旁邊,這就使君臣之間沒有了分別。因此使南宮萬稱讚別的國君,表現出了輕視閔公的意思,而閔公侮辱南宮萬,又親自與他博戲,降低自己君王的身份,又在婦人的旁邊侮辱他,同時在婦人面前自誇,於是遭到了殺身之禍。《春秋傳》說:「大夫不能與君主等同。」就是說明要遠離臣對君的這種逼迫。梁王在國內沒有休止地役使百姓,百姓們實在是不能忍受了,他就讓相鄰的百姓五家結為一伍,一家之中只要有一個人逃了,五家之人全都要遭到連坐屠殺。他的老百姓說:「先逃的富足了,後逃的遭到殺戮。」君王應該使老百姓孝敬父母,遵從長輩和老人的話,看守墳墓,承續宗廟,世世代代祭祀他們的祖先。現在他貪求財貨而不知滿足,只是執行刑罰好像還不夠,還要恣意屠戮,仇視他的老百姓,國家搞得像魚從腹中壞爛而滅亡一樣,國家完全空虛了。《春秋》說:「梁國滅亡了。」它的滅亡是自己滅亡的,而不是別人把它滅亡的。 虞公貪財(1),不顧其難,快耳悅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2),假晉師道,還以自滅,宗廟破毀,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3),此其應也。楚靈王行強乎陳、蔡(4),意廣以武,不顧其行,慮所美,內罷其眾(5)。乾溪有物女(6),水盡則女見,水滿則不見。靈王舉發其國而役,三年不罷,楚國大怨;有行暴意,殺無罪臣成然(7),楚國大懣(8)。公子棄疾卒令靈王父子自殺而取其國。虞不離津澤(9),農不去疇土(10),而民相愛也,此非盈意之過耶(11)?魯莊公好宮室,一年三起台(12)。夫人內淫兩弟(13),弟兄子父相殺(14),國絕莫繼,為齊所存(15),夫人淫之過也。妃匹貴妾,可不慎邪? 【注釋】 (1) 虞公:虞國的國君。虞,在今山西平陸東。《公羊傳》僖公二年:「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 (2) 屈產之乘:北屈所產之馬。北屈,晉地,在今山西吉縣。魯僖公二年,晉以玉璧和北屈之馬向虞國借道伐虢(ɡuó)。事詳《公羊傳》僖公二年。 (3) 「自內」四句:此四句見於《公羊傳》宣公三年,又並見《白虎通·郊祀篇》。關於此處之註解可參閱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其說甚精。 (4) 楚靈王行強乎陳、蔡:《春秋》昭公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5) 罷:通「疲」,疲睏。 (6) 乾溪有物女:乾溪,楚地,在今安徽亳縣東南。物女,鬼神之女。 (7) 成然:春秋時楚國大夫。 (8) 懣(mèn):憤慨,憤恨。 (9) 虞不離津澤:虞,古代掌管山澤苑囿、田獵的官員。津澤,渡口和川澤。 (10) 疇(chóu):田地。 (11) 盈意:縱慾滿志。 (12) 「魯莊公」二句:事見《春秋》莊公三十一年。魯莊公喜好修治宮室,一年而起三台,所以《春秋》譏之。 (13) 夫人內淫兩弟:《公羊傳》莊公二十七年:「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夫人,指魯莊公之妻哀姜。兩弟,指魯莊公的兩個弟弟公子慶父和公子牙。 (14) 弟兄子父相殺:《公羊傳》閔公二年:「莊公死,子般弒,閔公弒,比三君死,曠年無君。」蘇輿註:「莊公殺公子牙,是兄弟相殺。慶父殺子般、閔公,是子父相殺。古者從父與兄弟之子,通稱父子。」 (15) 為齊所存:魯國仰賴齊國之力而得以保存。《公羊傳》閔公二年:「設以齊取魯,曾不興師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 【譯文】 虞公貪圖財貨,不顧慮自己的災難,只追求耳目的快感,收受晉國的玉璧和北屈所產的名馬,借給晉國軍隊征伐虢國的道路,晉軍回來時就把它滅亡了,宗廟被毀壞,社稷得不到祭祀,自己死了也得不到安葬,這都是貪圖財貨導致的結果。因此《春秋》以此表明財物不會憑空到來,寶物不會無故拿出。從內心產生的貪慾,如果沒有外物誘惑與之相配合則不能顯現出來;外物的誘惑,如果沒有內心定力主宰則不會停止,內與外是相應的。楚靈王欺凌陳國和蔡國,想要用武力來滿足他的擴張野心,不顧慮自己行為的後果,追求他所喜愛的東西,結果在國內使得人民疲憊不堪。乾溪有神怪之女,水乾的時候她就出現,水滿的時候她就消失。楚靈王就發動全國的民眾服勞役來修建乾溪台,三年都沒結束,楚國人對此十分怨恨;楚靈王又行暴道,殺死無罪的大臣成然,楚國人非常憤恨。公子棄疾於是脅使靈王父子自殺而攻取了楚國。掌管山澤苑囿、田獵的官員不離開渡口和川澤,農夫不離開田地,人民互相愛護,楚國的滅亡不就是靈王縱慾滿志的過失嗎?魯莊公喜好修治宮室,一年之內三次修建高台。他的夫人和兩個弟弟淫亂,兄弟父子之間相互殺戮,國家將要滅絕無人繼承,被齊國保存了下來,這是魯莊公夫人淫亂的過失。那些貴妃妾婦們,可以不謹慎嗎? 此皆內自強(1),從心之敗己(2),見自強之敗,尚有正諫而不用(3),卒皆取亡。曹羈諫其君曰(4):「戎眾以無義,君無自適。」君不聽,果死戎寇。伍子胥諫吳王,以為越不可不取,吳王不聽,至死伍子胥,還九年,越果大滅吳國。秦穆公將襲鄭,百里、蹇叔諫曰(5):「千里而襲人者,未有不亡者也。」穆公不聽,師果大敗殽中,匹馬只輪無反者(6)。晉假道虞,虞公許之,宮之奇諫曰(7):「唇亡齒寒,虞、虢之相救,非相賜也,君請勿許。」虞公不聽,後虞果亡於晉。 【注釋】 (1) 內自強:內心自信太過。 (2) 從心之敗己:師心自用而導致自己失敗。 (3) 尚:通「倘」,倘若。 (4) 曹羈諫其君曰:下引文見《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曹羈,春秋時曹國的大夫。以,而。適,通「敵」,抵抗,《公羊傳》「適」正作「敵」。 (5) 百里、蹇叔諫曰:下引文見《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百里、蹇叔,指百里奚和蹇叔,二人皆為秦國的大夫。 (6) 「穆公」三句:《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四月:「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公羊傳》:「晉人與姜戎要之殽而擊之,匹馬只輪無反者。」殽,通「崤」,山名,在今陝西潼關至河南新安一帶,形勢險要。 (7) 宮之奇諫曰:下引文可參見《公羊傳》僖公二年。宮之奇,虞國的大夫。賜,施予恩惠。 【譯文】 這些都是內心自信太過,師心自用而導致了自己的失敗,看見剛愎自用、自信太過而導致的失敗,倘若還有別人勸諫卻不聽從的,最後都滅亡了。曹羈勸諫他的君王說:「戎人眾多而且不講禮義,君王您就不要親自去抵抗他們了。」君王不聽從,果然死於戎寇之手。伍子胥勸諫吳王,認為不可以不攻取越國,吳王不聽從,還把伍子胥置於死地,過了九年,越國果然把吳國滅亡了。秦穆公將要偷襲鄭國,百里奚、蹇叔勸諫說:「奔波千里去偷襲別人,沒有不失敗的。」穆公不聽從,軍隊果然在殽山中大敗,連一匹馬、一隻車輪都沒能回來。晉國向虞公借道,虞公答應了,宮之奇勸諫說:「嘴唇沒有了,牙齒就會感到寒冷,虞國和虢國應該是互相救助,不是互相施予恩惠,請君王不要答應晉國的要求。」虞公不聽從,後來虞國果然被晉國滅亡了。 《春秋》明此,存亡道可觀也(1):觀乎蒲社,知驕溢之罰;觀乎許田(2),知諸侯不得專封(3);觀乎齊桓、晉文、宋襄、楚莊,知任賢奉上之功;觀乎魯隱、祭仲、叔武(4)、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公子目夷,知忠臣之效;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觀乎潞子,知無輔自詛之敗(5);觀乎公在楚,知臣子之恩;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觀乎獻六羽,知上下之差;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觀乎吳王夫差,知強凌弱(6);觀乎晉獻公,知逆理近色之過;觀乎楚昭王之伐蔡,知無義之反;觀乎晉厲之妄殺無罪,知行暴之報;觀乎陳佗、宋閔,知妒淫之禍;觀乎虞公、梁亡,知貪財枉法之窮;觀乎楚靈,知苦民之壤(7);觀乎魯莊之起台,知驕奢淫泆之失(8);觀乎衛侯朔,知不即召之罪;觀乎執凡伯,知犯上之法;觀乎晉郤缺之伐邾婁,知臣下作福之誅(9);觀乎公子翬,知臣窺君之意;觀乎世卿,知移權之敗(10)。故明王視於冥冥,聽於無聲,天覆地載,天下萬國莫敢不悉靖共職受命者(11),不示臣下以知之至也。故道同則不能相先(12),情同則不能相使,此其教也。由此觀之,未有去人君之權,能制其勢者也;未有貴賤無差,能全其位者也,故君子慎之。 【注釋】 (1) 存亡道:凌曙註:「『道』上當有『之』字。」其說可從。 (2) 觀乎許田:《春秋》桓公元年:「鄭伯以璧假許田。」詳見本篇上文「鄭、魯易地」條注。 (3) 專封:董天工《春秋繁露箋注》改作「易地」,云:「『專封』恐誤。」冒廣生校作「專地」,是。 (4) 叔武:衛成公的弟弟。晉文公征伐衛國,衛國人逐其君,成公出逃到陳國。晉人使叔武攝政,叔武告訴晉文公,他想要歸政於鄭侯。衛成公返回晉國後說「叔武篡我」,於是殺了叔武。《公羊傳》僖公二十八年:「《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讓國反而被殺害,所以《春秋》認為叔武是「忠臣」。 (5) 自詛:獨斷專行。俞樾云:「『詛』當讀為『作』,言無輔而自作也。《詩·盪篇》:『侯作侯祝。』《釋文》曰:『作本作詛。』蓋『作』、『詛』雙聲,古得通用耳。」其說可從。 (6) 知強凌弱:鍾肇鵬主編《春秋繁露校釋(校補本)》曰:「『知強凌弱之報』,舊本並脫『之報』二字,與上下文例不合,今案文例補。」其說當是。 (7) 壤:盧文弨校註:「『壤』,猶『傷』也。」其說可從。 (8) 泆(yì):通「佚」、「逸」,放恣、放縱。 (9) 「觀乎晉」二句:《公羊傳》文公十四年:「晉郤缺率師,革車八百乘,以納接災於邾婁,邾婁人距之。弗克納。」並曰:「大夫之義,不得專廢置君也。」何休註:「明亂義也。」郤缺,晉國的大夫。作福,恃強弄權,即「專廢置君」之意。 (10) 「觀乎世卿」二句:《春秋》隱公三年:「尹氏卒。」《公羊傳》:「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稱尹氏何?貶。曷為貶?譏世卿。」何詁:「禮:公卿、大夫、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大,不當世。為其秉政久,恩德廣大,小人居之,必奪君之權威。故尹氏立王子朝,齊崔氏世,弒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則正其本。」 (11) 靖共:恭謹。《詩經·小雅·小明》:「靖共爾位,正直是與。」共,蘇本誤作「其」,他本皆作「共」。 (12) 相先:居於領導地位。 【譯文】 《春秋》表明這種存亡的道理是可以看見的:觀察亳社,知道驕傲自滿所受的懲罰;觀察鄭國用玉璧交換魯國的許田,知道諸侯不能擅自交換土地;觀察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楚莊王,知道任用賢能事奉君上的功效;觀察魯隱公、祭仲、叔武、孔父、荀息、仇牧、吳季子和公子目夷,知道忠臣的效忠;觀察楚公子比,知道做臣子的正道和為國效命的道義;觀察潞國國君,知道沒有賢臣輔佐而獨斷專行的敗亡;觀察魯襄公在楚國,知道臣子對國君的情義;觀察晉靈公泄露陽處父的話,知道臣子對君王盡忠道路的斷絕;觀察魯國獻演六羽之舞樂,可以知道地位高低的差別;觀察宋伯姬,知道貞潔烈婦的誠信;觀察吳王夫差,知道恃強凌弱的報應;觀察晉獻公,知道違背正理、親近女色的過失;觀察楚昭王攻伐蔡國,知道不行正義的結果;觀察晉厲公隨意殺害沒有犯罪的人,知道施行暴政的報應;觀察陳佗、宋閔公,知道淫獵和妒忌的禍患;觀察虞公和梁國滅亡,知道貪圖財貨、歪曲法度的行不通;觀察楚靈王,知道使人民勞苦的傷害惡果;觀察魯莊公修建樓台,知道驕縱奢侈、淫靡放蕩的過失;觀察衛侯朔,知道不服從天子徵召的罪過;觀察拘捕凡伯,知道冒犯君王的做法;觀察晉國郤缺攻伐邾婁,知道臣下恃強弄權、專廢置君所應受到的責備;觀察公子翬,知道大臣心懷叵測、探聽君王的意圖;觀察世襲的卿相,知道轉移權力的敗亡。因此明智的君王能在昏暗之中明察是非,能在寂靜之中諦聽動靜,天所覆蓋、地所承載之處,天下各個國家沒有敢不恭謹地盡其職責並接受君命的,明智的君王不把自己的意圖示以臣下,這是最大的智慧。因此君王所遵行之道如果與臣子相同則不能居於領導地位,君王的情感跟臣子相同則不能役使他們,這是作為君王的教法。由此看來,沒有丟棄君王的權力而能控制住形勢的;沒有貴賤之間不區別而能夠保全其位置的,因此君子應該謹慎地對待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