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義述 · 卷 三

楊樹達 《春秋大義述》
明權第十三 《春秋》明權。 鄭祭仲知權則賢之。 桓十一年:「九月,宋人執鄭祭仲。」《公羊傳》曰:「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古者鄭國處於留,先鄭伯有善於鄶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注一〕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省於留,途出於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之人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權之所設,舍死亡無所設。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為也。」何《注》云:「權者稱也,所以別輕重。喻祭仲知國重君輕。君子以存國除逐君之罪。」《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漢書·鄒陽傳》:「公孫玃說梁孝王曰:昔者鄭祭仲許宋人立公子突以活其君,非義也。《春秋》記之,為其以生易死,以存易亡也。」《鹽鐵論·論儒》篇曰:「祭仲自貶損以行權,時也。」《後漢書·馮衍傳》:「衍說廉丹曰:衍聞:順而成者,道之所大也;逆而功者,權之所貴也。是故期於有成,不問所由;論於大業,不守小節。昔逢丑父伏軾而使其君取食,稱於諸侯;鄭祭仲立突而出忽,終得復位,美於《春秋》。蓋以死易生,以亡易存,君子之道也。詭於眾意,寧國存身,賢者之慮也。」孔氏廣森《通義》云:「《春秋》之於祭仲,取其詭詞從宋以生忽存鄭為近於知權耳。仲後逡巡畏懼,不終其志,《經》於忽之弒、子亹子儀之立,一切沒而不書,所以醇順其文,成仲之權,使可為後法。故假祭仲以見行權之道,猶齊襄公未必非利紀也,而假以立復讎之准。所謂《春秋》非記事之書,明義之書也。苟明其義,其事可略也。俗儒責仲當守死不聰。仲既被執,終無能為,仲死而突故入,忽故亡。匹夫之諒,何所取之!外大夫例恆書名,獨祭仲書字,灼然見賢。必不信《傳》,將不信《經》乎!仲惟得於本事不名,季友沒仍稱字,又可以明仲一時之權,固未若季子之盡善矣。伯莒之戰,《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下吳入楚,《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由是言之,一簡之中,隨宜褒貶。仲時所行,暫得合權。校其後事,仍自無取。正猶不保其往,不與其退。苟達於此,了無閡義矣。」 魯隱公權立則賢之。 隱元年:「春王正月。」《公羊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隱長而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隱於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穀梁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 宋目夷權立則賢之。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來獻捷。」《公羊傳》曰:「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為執宋公貶。曷為為執宋公貶?宋公與楚子期以乘車之會。公子目夷諫曰:『楚,夷國也,強而無義。請君以兵車之會往。』宋公曰:『不可!吾與之約以乘車之會。自我為之,自我墮之。』曰:『不可!終以乘車之會往。楚人果伏兵車,執宋公以伐宋。宋公謂公子目夷曰:『子歸守國矣。國,子之國也,吾不從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復曰:『君雖不言國,國固臣之國也。』於是歸,設守械而守國。楚人謂宋人曰:『子不與我國,吾將殺子君矣。』宋人應之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國已有君矣。」楚人知雖殺宋公猶不得宋國,於是釋宋公。宋公釋乎執,走之衛。公子目夷復曰:『國為君守之,君曷為不入?』然後逆襄公歸。惡乎捷?捷乎宋。曷為不言捷乎宋?為襄公諱也。此圍辭也,曷為不言其圍?為公子目夷諱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魯隱之代桓立,祭仲之出忽立突,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公子目夷不與楚國,此皆執權存國,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加氣義焉,故皆見之,復正之謂也。』又《玉英》篇曰:『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不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公子目夷復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此四臣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目夷之弗與,重宗廟。祭仲與之,亦重宗廟。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君之命耳。」 衛叔武權立則賢之。 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公羊傳》曰:「歸之於者何?歸於者何?歸之於者,罪已定矣。歸於者,罪未定也。衛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何以不書?為叔武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其讓國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恐衛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己立。然後為踐土之會,治反衛侯。衛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罪。』終殺叔武,元咺走而出。」 若弦高矯君命以存鄭。 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公羊傳》曰:『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曷為夷狄之?秦伯將襲鄭,百里子與蹇叔子諫曰:「千里而襲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爾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爾曷知?」師出,百里子與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爾即死,必於殽之風嶔岩,是文王之所避風雨者也,吾將屍爾焉。」子揖師而行,百里子與蹇叔子從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爾曷為哭吾師?」對曰:「臣非敢哭君師,哭臣之子也。」弦高者,鄭商也。遇之殽,矯以鄭伯之命而犒師焉。或曰:往矣;或曰:反矣。〔注二〕然而晉人與姜戎要之殽而擊之,匹馬只輸無反者。」 季子辟內難而如陳。 莊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公羊傳》曰:「原仲者何?陳大夫也。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內難也。君子辟內難而不辟外難。內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之母弟也。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起而治之,則不得與於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因不忍見也。故於是復請至於陳而葬原仲也。」 皆《春秋》所許也。 至於逢丑父措其君於可賤之域,雖殺身以生君,固不得謂為知權矣。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於袁妻。」《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逢丑父者,頃公之車右也。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頃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於是斫逢丑父。」何《注》云:「佚獲者,已獲而逃亡也。丑父死君,不賢之者,經有使乎大夫,於王法頃公當絕。如賢丑父,是賞人臣之絕其君也。若以丑父故不絕頃公,是開諸侯戰不能死難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逢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別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知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逢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加於至辱大羞,故獲者絕之;以至辱為不可以加於至尊大位,故雖失位,弗君也。已反國,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溷然方獲而虜邪?其於義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則丑父何權矣!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春秋》不愛。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復重罪。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當此之時,死賢於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由法論之,則丑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 謹始第十四 《春秋》謹始。 故無事必書正月。 隱元年:「春王正月。」《穀梁傳》曰:「雖無事,必舉正月,謹始也。」 齊師遷紀郱、鄑、郚,滅紀之始也。 莊元年:「齊師遷紀郱、鄑、郚。」《公羊傳》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大之也。〔注三〕何大爾?自是始滅也。」何《注》云:「將大滅紀,從此始,故重而書之。」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 蕭同侄子笑客,齊患之始也。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於袁婁。」《公羊傳》曰:「前此者,晉郤克與臧孫許同時而聘於齊。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踴於踣而窺客,則客或跛或眇。於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二大夫出,相與踦閭而語,移日然後相去。齊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二大夫歸,相與率師為鞍之戰,齊師大敗。」成元年《穀梁傳》曰:「冬十月,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了手僂,同時而聘於齊。齊使禿者御禿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僂者御僂者。蕭同侄子處台上而笑之,聞於客,客不說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移日不解。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 晉三郤之殺,晉禍之始也。 成十七年:「晉殺其大夫郤錡、郤犨、郤至。」《穀梁傳》曰:「自禍於是起矣。」范《注》云:「厲公見殺之禍。」十八年:「晉弒其君州蒲。」 魯僖公以楚師伐齊,有致禍之道。其得免者,幸爾。 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公至自伐齊。」《公羊傳》曰:「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曷為未得乎取穀?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何《注》云:「魯內虛而外乞師以犯強齊,會齊侯昭卒,晉文行霸,幸而得免。故雖得意猶致伐也。」《春秋繁露·俞序》篇曰:「愛人之大者,莫大乎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於吳,魯得意於齊,而《春秋》皆不善,故次以言。怨人不可邇,敵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皆防患為民除害之意。」《說苑·尊賢》篇曰:「季子卒後,邾擊其南,齊伐其北。魯不勝其患,乞師於楚以取全身。故《傳》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 惟謹始也,故為惡始見於《春秋》者疾之,所謂疾始也。 僖十七年:「夏,滅頃。」《公羊傳》曰:「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始也。」 故始參盟則志之。〔注四〕 隱八年:「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穀梁傳》曰:「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諸侯之參盟於是始,故謹而日之也。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二伯。」 始滅國則疾之。 隱二年:「無駭帥師入極。」《公羊傳》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始滅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托始焉爾。曷為托始焉爾?《春秋》之始也。此滅也,其言入,何?內大惡諱也。」何《注》云:「言疾始滅者,諸滅復見不復貶,皆從此取法,所以省文也。」樹達按:莊四年《公羊傳》曰:「不可勝譏,故將一譏而已。」疾始滅者,滅不可勝貶,於其始見者一貶之,而以下之滅為貶可知也。他疾始皆同此。《穀梁傳》曰:「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公羊傳》曰:「此展無駭也。何以不氏?疾始滅也。故終其身不氏。」《春秋繁露·王道》篇曰:「無駭滅極,不能誅,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後漢書·李固傳》:「固奏記商曰:《春秋》褒儀父以開義路,貶無駭以閉利門。」 始取邑則疾之。 隱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公羊傳》曰:「牟婁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疾始取邑也。」《穀梁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始以火攻則疾之。 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公羊傳》曰:「焚之者何?樵之也。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疾始以火攻也。咸丘者何?邾婁之邑也。」《穀梁傳》曰:「其不言邾咸丘,何也?疾其以火攻也。」 初稅畝則譏之。 宣十五年:「初稅畝。」《公羊傳》曰:「初者何?始也。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初稅畝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何譏乎始履畝而稅?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穀梁傳》曰:「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稅。初稅畝,非正也。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初稅畝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古者公田為居,井灶蔥韭盡取焉。」《左氏傳》曰:「初稅畝,非禮也。穀出不過藉,以豐財也。」《鹽鐵論·取下》篇曰:「德惠塞而嗜欲眾,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於下,怠於公事,是以有履畝之稅,《碩鼠》之詩作也。」 始用田賦則譏之。 哀十二年:「春,用田賦。」《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用田賦也。」《穀梁傳》曰:「古者公田什一,用田賦,非正也。」 始丘使則譏之。 成元年:「三月,作丘甲。」《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丘使也。」《穀梁傳》曰:「作,為也。丘為甲也。丘甲,國之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為非正,何也?古者立國家,百官具,農工皆有職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也,丘作甲,非正也。」 始僭諸公則譏之。 隱五年:「初獻六羽。」《公羊傳》曰:「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獻六羽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僭諸公也。六羽之為僭奈何?天子八佾,諸公六,諸侯四。始僭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僭諸公猶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穀梁傳》曰:「始僭樂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諸侯皆用八佾。初獻六羽,始萬樂矣。」《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魯舞八佾,如天子之為。又曰:獻八佾。諱八言六。」 始不親迎則譏之。 隱二年:「九月,紀履來迎女。」《公羊傳》曰:「紀履者何?紀大夫也。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始不親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些則曷為始乎此?托始焉爾。曷為托始焉爾?《春秋》之始也。」《穀梁傳》曰:「逆女,親者也。使大夫,非正也。」《漢書·外戚傳》曰:「故《易》基《乾坤》,《詩》首《關雎》,《書》美厘降,《春秋》譏不親迎。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 始不三年喪則譏之。 閔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公羊傳》曰:「其言吉,何?吉者,未可以吉也。曷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曷為謂之未三年?三年之喪,實以二十五月。吉禘於莊公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不三年也。」《穀梁傳》曰:「吉禘者,不吉者也。喪事未畢而舉吉祭,故非之也。」 始忌省則譏之。 莊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公羊傳》曰:「肆者何?跌也。大省者何?災省也。肆大省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忌省也。」 此皆《春秋》謹始之事也。 重意第十五 《春秋》之論事也重意。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志,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注五〕志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故曰:非虛加之,重志之謂也。志為質,物為文。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盧來是也。有文無質,非直不予,乃少惡之。謂州公實來是也。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雲朝雲,辭令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引而後之,亦宜曰:喪雲喪雲,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又曰:「《春秋》之好微與其貴志也。」又《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漢書·薛宣傳》曰:「《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於誅。」又曰:「《春秋》之義,原心定罪。」《鹽鐵論·刑德》篇:「《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 意善者,著之以成其美:魯隱之將讓位於桓也,於不書即位見之。 隱元年:「春,王正月。」《公羊傳》曰:「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穀梁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 於書天王歸仲子之賵見之。 隱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公羊傳》曰:「惠公者何?隱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稱夫人?桓未君也。桓未君,則諸侯曷為來賵之?隱為桓立,故以桓母之喪告於諸侯。然則何言爾?成公意也。」何《注》云:「尊貴桓母,以赴告天子諸侯,彰桓當立,得事之宜。故善而書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賢。」 於子氏不書葬見之。 隱二年:「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公羊傳》曰:「夫人子氏者,何?隱公之母也。何以不書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將不終為君,故母亦不終為夫人也。」何《注》云:「時隱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禮葬之,以妾禮葬之,以卑下桓母,無終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書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賢。」《左氏傳》以子氏為桓公之母,而以三年君氏卒為隱公母。《傳》曰:「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袝於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與《公羊》說異而義仍同。 於考仲子之宮見之。 隱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宮。」《公羊傳》曰:「考宮者何?考猶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則曷為祭仲子?隱為桓立,故為桓祭其母也。然則何言爾?成公意也。」何《注》云:「尊桓之母,為立廟,所以彰桓當立,得事之宜。故善而書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賢也。」 魯季子不忍暴其兄之罪,故為之諱殺公子牙。 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傳》曰:「何以不稱弟?殺也。殺則曷為不言刺?為季子諱殺也。曷為為季子諱殺?季子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陳立《義疏》云:「推季子親親之心,不忍顯揚其罪之故,為之諱刺言卒,使若非以罪見殺然。」 又為之諱慶父出奔。 莊三十二年:「公子慶父如齊。」何《注》云:「如齊者,奔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 曹羈正諫,故諱曹不言滅。 莊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羈出奔陳。」《公羊傳》曰:「曹羈者何?曹大夫也。曹無大夫,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曹羈?戎將侵曹,曹羈諫曰:『戎眾以無義,君請勿自敵也。』曹伯曰:『不可!』三諫,不從,遂去之。故君子以為得君臣之義也。」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公羊傳》曰:「何以不名?眾也。曷為眾殺之?不死於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滅,曷為不言其滅?為曹羈諱也。此蓋戰也,何以不言戰?為曹羈諱也。」何《注》云:「所諫者,戰也。故為去戰滅之文,所以致其意也。」 宋襄公憂中國而見執,故為諱不言楚捷。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來獻捷。」《公羊傳》曰:「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為執宋公貶。宋公與楚子期以乘車之會。公子目夷諫曰:『楚,夷國也。強而無義,請君以兵車之會往。』宋公曰:『不可,吾與之約以乘車之會。』自我為之,自我墮之,曰『不可』。終以乘車之會往。楚人果伏兵車,執宋公以伐宋。宋公謂公子目夷曰:『子歸守國矣。國,子之國也。吾不從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復曰:『君雖不言國,國固臣之國也。』於是歸,設守械而守國。楚人謂宋人曰:『子不與我國,吾將殺子君矣。』宋人應之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國已有君矣。』楚人知雖殺宋公猶不得宋國,於是釋宋公。宋公釋乎執,走之衛。公子目夷復曰:『國為君守之,君曷為不入?』然後逆襄公歸。惡乎捷?捷乎宋。曷為不言捷乎宋?為襄公諱也。」何《注》云:「襄公本會楚,欲行霸憂中國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見詐執伐宋,幾亡其國,故為諱滅國文,所以申善志。」 公子目夷欲存其國免其君,故為諱不言楚圍。 前《傳》續曰:「此圍辭也,曷為不言其圍?為公子目夷諱也。」何《注》云:「目夷遭難,設權救君,有解圍存國免主之功,故為諱圍,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賢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不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公子目夷復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目夷之弗與,重宗廟。祭仲與之,亦重宗廟。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耳。」孔氏廣森《通義》云:「目夷之事,欲彰其賢而反諱之,此聖經之高義,賢傳之達言;蓋以鳴其孝者非令子,矝其忠者非令臣。原臣子之道,莫不欲尊榮君父。故讓則歸美,過則稱己。曹羈以義去,公子目夷以仁守。目夷有成勞矣,羈雖不克濟君於難,而並有愛國之心,悃悃忱忱,殊武安倖敗之意,鮮慶鄭愎諫之懟。《春秋》緣羈與目夷之心,而君死國辱,為不忍言焉。斯二臣之風氣,千載可想矣。」 衛叔武欲其兄饗國,故為之諱見殺。 僖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公羊傳》曰:「歸之於者何?歸於者何?歸之於者,罪已定矣。歸於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則何以得為伯討?歸之於者,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歸於者,非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衛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何以不書?為叔武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其讓國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恐衛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己立,然後為踐土之會,治反衛侯。衛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罪。』終殺叔武,元咺走而出。」何《注》云:「叔武讓國見殺,而為叔武諱殺者,叔武治反衛侯,欲兄饗國。故為去殺己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衛侯之無道。」 吳季子不欲父子兄弟相殺,故弒僚諱不書闔廬。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來聘。」《公羊傳》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何賢乎季子?讓國也。其讓國奈何?謁也、余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謁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季子猶不受也,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迭為君,而致國乎季子。』皆曰:『諾。』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於予身。』故謁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庶長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闔廬曰:『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惡得為君乎!』於是使專諸刺僚,而致國乎季子。季子不受,曰:『爾弒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吳弒其君僚。」何《注》云:「不書闔廬弒其君者,為季子諱。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殺,讓國闔廬,欲其享之,故為沒其罪也。」 其意不善者,亦顯示之著其惡,魯桓、宣篡君,皆書即位。 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傳》曰:「繼弒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何《注》云:「弒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惡。」《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其志欲立,故書即位。書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不書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隱不言立,桓不言王者,從其志以見其事也。從賢之志以達其志,從不肖之志以著其惡。由此觀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兩省也。」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傳》曰:「繼弒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魯文公終喪娶夫人,特書納幣以譏其喪娶。 文二年:「公子遂如齊納幣。」《公羊傳》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喪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則何譏乎喪娶?三年之內不圖婚。吉禘於莊公譏,然則曷為不於祭焉譏?三年之恩疾矣,非虛加之也,以人心為皆有之。以人心為皆有之,則曷為獨於娶焉譏?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為吉者主於己。以為有人心焉者則宜於此焉變矣。」《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春秋》譏文公以喪取。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謂之喪取?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志。今取必納幣,皆失於太蚤。《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之情也,雖從速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所甚疾也。不別先後,賤其無人心也。」 鄭悼公以喪伐許,書曰鄭伯。 成四年:「三月壬申,鄭伯堅卒。冬,鄭伯伐許。」何《注》云:「未逾年君稱伯者,時樂成君位,親自伐許,故如其意以著其惡。」《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志之不在事也。《書》曰:高宗諒暗,三年不言。居喪之義也。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喪舉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復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既無子恩,又不熟計,一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通典》引《五經異義》曰:「諸侯未逾年出朝會與不朝會,何稱?《春秋公羊》說云:『諸侯未逾年不出境,在國內稱子。以王事出,亦稱子。非王事,出會同,安父位,不稱子。鄭伯伐許是也。未逾年以本爵,譏不子也。』左氏說:『諸侯未逾年,在國內稱子。以王事出,則稱爵。詘於王事,不得申其私恩,鄭伯伐許是也。』鄭玄駁曰:『昔武王卒父業,已除喪,出至孟津之上猶稱太子者,是為孝也。今未除喪而出,稱爵,是與武王義反矣。』」(按:鄭用《公羊》說。) 此託事以見其意者也。至於事與意反,《春秋》亦舍其事而書其意,故公子買不卒戍而書戍衛,魯僖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公羊傳》曰:「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遂公意也。」何《注》云:「使臣子,不可使。恥深,故諱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鹽鐵論·備胡》篇曰:「《春秋》貶諸侯之後,刺不卒戍。」 公孫敖不至而書如京師,魯文公之意也。 文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公羊傳》曰:「不至復者何?不至復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則其言如京師,何?遂公意也。」何《注》云:「正其義不使君命壅塞。」 非救邢而書救邢,齊桓公之意也。 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次於聶北,救邢。」《穀梁傳》曰:「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齊侯之意也。」 未侵曹而書侵曹,晉文公之意也。 僖二十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公羊傳》曰:「曷為再言晉侯?非兩之也。然則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則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則曷為伐衛?晉侯將侵曹,假塗於衛,衛曰:『不可得。』則固將伐之也。」何《注》云:「曹有罪,晉文行霸征之,衛壅遏不得使義兵以時進,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賢者之心,不使壅塞也。」 未見諸侯而言如會,鄭僖公之意也。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侯、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於,鄭伯髡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於操。」《公羊傳》曰:「操者何?鄭之邑也。諸侯卒其封內不地,此何以地?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孰弒之?其大夫弒之。曷為不言其大夫弒之?為中國諱也。曷為為中國諱?鄭伯將會諸侯於,其大夫諫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楚。』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義,則伐我喪;以中國為強,則不若楚。』於是弒之。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致其意也。」何《注》云:「鄭伯欲與中國,意未達而見弒,故養遂而致之,所以達賢者之心。」《穀梁傳》曰:「未見諸侯,其曰如會,何也?致其志也。禮: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也。卒之名則曷為加之如會之上?見以如會卒也。其見以如會卒,何也?鄭伯將會中國,其臣欲從楚,不勝,其臣弒而死。」《春秋繁露·觀德》篇曰:「鄭僖公方來會我而道弒,《春秋》致其意,謂之如會。」 已立為君而書公子,楚比之意也。 昭十三年:「楚公子棄疾弒公子比。」《公羊傳》曰:「比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 然則意安可不慎也哉! 重民第十六 《春秋》重民。 《春秋繁露·俞序》篇曰:「子夏言:《春秋》重民。諸譏皆本此。」 故齊桓愛民則稱之。 莊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於幽。」《穀梁傳》曰:「齊侯兵車之會四,未嘗有大戰也,愛民也。」 楚莊恤百姓則與之。 宣十二年:「楚子圍鄭。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公羊傳》曰:「大夫不敵君,此其稱名以敵楚子,何?不與晉而與楚了為禮也。(中略)晉師之救鄭者至。曰:『請戰。』莊王許諾,令之還師而逆晉寇。莊王鼓之,晉師大敗。晉眾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還師而佚晉寇。」 魯僖有志乎民則稱之。 僖三年:「夏,四月,不雨。」《穀梁傳》曰:「一時言不雨者,閔雨也。〔注六〕閔雨者,有志乎民者也。」「六月雨。」《穀梁傳》曰:「雨雲者,喜雨也。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 魯文無志乎民則譏之。 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穀梁傳》曰:「歷時而言不雨,文不憂雨也。不憂雨者,無志乎民者也。」文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穀梁傳》曰:「歷時而言不雨,文不閔雨也。文不閔雨,無志乎民也。」 重民力則譏築作。 《鹽鐵論·備胡》篇曰:「《春秋》動眾則書,重民也。」 城中丘,譏。 隱七年:「夏,城中丘。」《穀梁傳》曰:「城,為保民為之也。民眾城小則益城,益城無極,凡城之志皆譏也。」 新延廄,譏。 莊二十九年:「春,新延廄。」《公羊傳》曰:「新延廄者何?修舊也。修舊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凶年不修。」《穀梁傳》曰:「延廄者,法廄也。其言新,有故也。有故則何為書也?古之君人者,必時視民之所勸:民勤於力,則功築罕;民勤於財,則貢賦少;民勤於食,則百事廢矣。冬築微,春新延廄,以其用民力為已悉矣。」《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故曰:凶年修舊則譏,造邑則諱。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 作南門,譏。 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門。」《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門有古常也。」《穀梁傳》曰:「作,為也,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也,非作也。」《左氏傳》曰:「新作南門,書不時也。」 作雉門及兩觀,譏。 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公羊傳》曰:「其言新作之,何?修大也。修舊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穀梁傳》曰:「言新,有舊也。作,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親之,何也?雖不正也,於美猶可也。」 築鹿囿,譏。 成十八年:「築鹿囿。」《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有囿也,又為也。」何《注》云:「刺奢泰妨民。」 築台,譏。 莊三十一年:「春,築台於郎。」《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臨民之所漱浣也。」「夏四月,築台於薛。」《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遠也。」「秋,築台於秦。」《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臨國也。」《穀梁傳》曰:「不正罷民三時,虞山林藪澤之利。且財盡則怨,力盡則懟,君子危之,故謹而志之也。或曰:倚諸桓也,桓外無諸侯之變,內無國事,越千里之險,北伐山戎,為燕闢地。魯外無諸侯之變,內無國事,一年罷民三時,虞山林藪澤之利,惡內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魯莊好宮室,一年三起台。觀乎魯之起台,知驕奢淫佚之失。」又曰:「作南門,刻桷,丹楹,作雉門及兩觀,築三台,新延廄,譏驕溢不恤下也。」 毀台,譏。 文十六年:「毀泉台。」《公羊傳》曰:「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則曷為謂之泉台?未成為郎台,既成為泉台。毀泉台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譏,毀之譏。先祖為之,己毀之,不如無居而已矣。」《穀梁傳》曰:「自古為之,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後漢書·楊終傳》:「終上書曰:魯文公毀泉台,《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 久役,譏。 隱五年:「冬,宋人伐鄭,圍長葛。」六年:「冬,宋人取長葛。」《公羊傳》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久也。」《穀梁傳》曰:「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久之也。伐之逾時。」〔注七〕《鹽鐵論·備胡》篇曰:「《春秋》動眾則書,重民也。宋人圍長葛,譏久役也。」《白虎通·三軍》篇曰:「古者師出不逾時者,為怨思也。天道一時生,一時養。人者,天之貴物也。逾時則內有怨女,外有曠夫。《詩》云:『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春秋》曰:『宋人取長葛。』《傳》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久也。』」莊八年:「正月甲午,祠兵。」《公羊傳》曰:「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禮一也,皆習戰也。何言乎祠兵?為久也。曷為為久?吾將以甲午之日然後祠兵如是。」僖十五年:「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牡丘。遂次於匡。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九月,公至自會。」《公羊傳》曰:「桓公之會不致,此何以致?久也。」《注》云:「久暴師眾過三時。」 亟伐,譏。 襄十五年:「夏,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十六年:「齊侯伐我北鄙。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十七年:「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洮。齊高厚帥師伐我北鄙,圍防。」十八年:「秋,齊侯伐我北鄙。」十九年:「春王正月,諸侯盟於祝阿。晉人執邾婁子。公至自伐齊。」《公羊傳》曰:「此同圍齊也,何以致伐?未圍齊也。未圍齊,則其言圍齊,何?抑齊也。曷為抑齊?為其亟伐也。」 亟大搜,譏。 定十三年:「大蒐於比蒲。」十四年:「大蒐於比蒲。」何《注》云:「譏亟也。」樹達按:桓六年《傳注》云:「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今連年為之,故譏亟也。 重民食,故有年則書。 桓三年:「有年。」《公羊傳》曰:「有年何以書?以喜書也。大有年何以書?亦以喜書也。」 告糴則譏。 莊二十八年:「臧孫辰告糴於齊。」《公羊傳》曰:「告糴者何?請糴也。何以不稱使?以為臧孫辰之私行也。曷為以臧孫辰之私行?君子之為國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糴,譏也。」《穀梁傳》曰:「國無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一年不升,告糴諸侯。告,請也。糴,糴也。不正,故舉臧孫辰以為私行也。國無九年之畜,曰不足;無六年之畜,曰急;無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古者稅什一,豐年補敗,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雖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姓飢,君子非之。不言如,為內諱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臧孫辰請糴於齊,孔子曰:君子為國,必有三年之積,一年不熟,乃請糴,失君之職也。」又《玉英》篇曰:「《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故告糴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 重民命,故公子遂乞師則譏。 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師。」《穀梁傳》曰:「乞,重辭也。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師出不必反,戰不必勝,故重之也。」 魯僖以楚師伐齊則譏。 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師伐齊,取穀。」《穀梁傳》曰:「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 鄭棄其師則譏。 閔二年:「鄭棄其師。」《公羊傳》曰:「鄭棄其師者何?惡其將也。鄭伯惡高克,使之將,遂而不納,棄師之道也。」《穀梁傳》曰:「惡其長也,兼不反其眾,則是棄其師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秦穆侮蹇叔而大敗,鄭文輕眾而喪師,《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說苑·君道》篇曰:「夫天之生人也,蓋非以為君也。天之立君也,蓋非以為位也。夫為人君,行其私慾而不顧其人,是不承天意,忘其位之所以宜事也。如此者,《春秋》不予能君而夷狄之。鄭伯惡一人而兼棄其師,故有夷狄不君之辭。人主不以此自省,惟既以失實,心奚由知之?故曰:有國者不可以不學《春秋》,此之謂也。」 重民財,故稅畝則譏。 宣十五年:「初稅畝。」《公羊傳》曰:「初者何?始也。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初稅畝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何譏乎始履畝而稅?古者什一而藉。曷為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穀梁傳》曰:「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稅。初稅畝,非正也。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初稅畝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古者公田為居,井灶蔥韭盡取焉。」《鹽鐵論·取下》篇曰:「德惠塞而嗜欲眾,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於下,怠於公事,是以有履畝之稅,《碩鼠》之詩作也。」《潛夫論·班祿》篇曰:「履畝稅而《碩鼠》作。」 虞山林藪澤則譏。〔注八〕 莊二十八年:「冬,築微。」《穀梁傳》曰:「山林藪澤之便,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成十八年:「築鹿囿。」《穀梁傳》曰:「築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藪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 聖人之意亦大可見矣。 惡戰伐第十七 《春秋》惟重民也,故惡戰伐。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秦穆侮蹇叔而大敗,鄭文輕眾而喪師,《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傷其害所重也。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其惡戰伐無辭,何也?曰:會同之事,大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惡戰伐之辭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苦民尚惡之,況傷民乎!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故曰:凶年修舊則譏,造邑則諱。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其所好者,設而弗用。仁義以服之也。《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惡詐擊而善偏戰,恥伐喪而榮復仇。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畝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伐不可勝數,而復仇者有二焉,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春秋》之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夷狄則謂之內。比之詐戰,則謂之義。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謂善盟;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辭不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 滅國者疾之。 隱二年:「無駭帥師入極。」《公羊傳》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始滅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或曷為始乎此?托始焉爾。曷為托始焉爾?《春秋》之始也。此滅也,共言入,何?內大惡諱也。」何《注》云:「言疾始滅者,諸滅復見,不復貶,皆從此取法,所以省文也。」《穀梁傳》曰:「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 取邑者疾之。 隱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公羊傳》曰:「牟婁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疾始取邑也。」《穀梁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火攻者疾之。 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公羊傳》曰:「焚之者何?樵之也。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疾始以火攻也。咸丘者何?邾婁之邑也。」《穀梁傳》曰:「其不言邾咸丘,何也?疾其以火攻也。」 伐喪則尤惡之。 故鄭襄公伐衛喪,目鄭為夷狄。 成二年:「八月庚寅,衛侯遫卒。冬,楚師、鄭師侵衛。」三年:「鄭伐許。」《穀梁》無傳。范《注》云:「鄭從楚而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曰:鄭伐許。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曰:衛侯遫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鄭與諸侯盟於蜀,已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 諸侯取鄭邑,諱之曰城虎牢。 襄二年:「六月庚辰,鄭伯卒。晉師、宋師、衛甯殖侵鄭。秋七月,仲孫蔑會晉荀罃、宋華元、衛孫林父、曹人、邾婁人於戚。冬,仲孫蔑會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衛孫林父、曹人、邾婁人、滕人、薛人、小邾婁人於戚,遂城虎牢。」《公羊傳》曰:「虎牢者何?鄭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則曷為不言取之?為中國諱也。曷為為中國諱?諱伐喪也。曷為不擊乎鄭?為中國諱也。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歸惡乎大夫也。」 而晉士匄不伐齊喪,則善之。 襄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齊侯瑗卒。晉士匄帥師侵齊,聞齊侯卒,乃還。」《公羊傳》曰:「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大其不伐喪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齊,則何大乎其不伐喪?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穀梁傳》曰:「受命而誅生,死無所加其怒。不伐喪,善之也。」《左氏傳》曰:「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漢書·蕭望之傳》曰:「五鳳中,匈奴大亂。議者多曰:『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問望之計策,望之對曰:『《春秋》晉士匄帥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于慕化鄉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聞;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上從其議,後竟遣兵護輔呼韓邪單于定其國。」《白虎通·誅伐》篇曰:「諸侯有三年之喪,有罪且不誅,何?君子恕己,哀孝子之思慕,不忍加刑罰。《春秋傳》曰: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傳》曰:大其不伐喪也。」 然宋襄公以豎刁、易牙爭權而征齊,則與之。 僖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會曹伯、衛人、邾婁人伐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於甗,齊師敗績。」《公羊傳》曰:「戰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與伐而不與戰,故言伐。《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注九〕曷為不使齊主之?與襄公之徵齊也。曷為與襄公之徵齊?桓公死,豎刁,易牙爭權不葬,為是故伐之也。」樹達按:《穀梁傳》曰:「非伐喪也。」不如《公羊》義長。 楚靈王以齊慶封亂齊而伐防,則與之。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鬍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公羊傳》曰:「此伐吳也,其言執齊慶封,何?為齊誅也。其為齊誅奈何?慶封走之吳,吳封之於防。然則曷為不言伐防?不與諸侯專封也。慶封之罪何?協齊君而亂齊國也。」何《注》云:「道為齊誅意也。稱侯而執者,伯討也。月者,善錄義兵。」《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與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侯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復見於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樹達按:《公羊》以慶封罪大,予楚靈王為伯討。《穀梁》以楚靈王己身不正,非可討慶封之人。《春秋》不以亂治亂,故不與楚討。兩傳各明一義,不相妨也。 為復仇而興師者,則榮之。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惡詐擊而善偏戰,恥伐喪而榮復仇。」 故齊襄滅紀,為之諱而書大去。 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仇也。何仇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仇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不可以並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漢書·匈奴傳》:「漢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后時,單于書絕悖逆。昔齊襄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後漢書·袁紹傳》:「劉表書諫袁譚曰: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士匄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魯與齊戰於乾時,雖敗績而不諱。 莊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公羊傳》曰:「內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伐敗也。曷為伐敗?復仇也。」何《注》云:「復仇以死敗為榮,故錄之。」孔氏廣森《通義》云:「伐,夸也,雖敗猶可夸。不若常敗有恥當諱。」 此國君之復仇者也。 伍子胥假吳師以伐楚,則善而不誅。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莒,楚師敗績。」《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於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仇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之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於是興師而救蔡。曰:事君猶事父也,此其為可以復仇奈何?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推刃之道也。」《白虎通·誅伐》篇曰:「父母以義見殺,子不復仇者,為往來不止也。《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禮記·曲禮》疏引《五經異議》曰:「凡君非禮殺臣,公羊說子可復仇。故子胥伐楚,《春秋》善之。《左氏》說:君命,天也,是不可復仇。鄭駁之云:子思云:今之君子,退人若將隊諸淵,毋為戎首,不亦善乎?子胥父兄之誅,隊淵不足諭,伐楚使吳首兵,合於子思之言。」(按:鄭從《公羊》義。)《後漢書·張敏傳》:「《春秋》之義,子不報仇,非子也。」 此臣子之復仇者也。 至魯季子忿不加暴,則大其獲莒挐。 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獲莒挐。」《公羊傳》曰:「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季子之獲也。何大乎季子之獲?季子治內難以正,御外難以正。其御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郤反,舍於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則殺矣。』奚斯不忍反命於慶父,自南涘北面而哭。慶父聞之,曰:『嘻,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輈經而死。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何《注》云:「傳云爾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惡詐擊而善偏戰。」 宋襄公不忘大禮,則譽為文王之戰。 僖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公羊傳》曰:「偏戰者日爾,此其言朔,何?《春秋》辭繁而不殺者,正也。何正爾?宋公與楚人期戰於泓之陽,楚人濟泓而來,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濟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厄人。吾雖喪國之餘,寡人不忍行也。』既濟,示畢陳,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陳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鼓不陳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過此也。」《春秋繁露·俞序》篇曰:「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春秋》貴之,將以變習俗而成王化也。」又《王道》篇曰:「宋襄公曰:不鼓不成列,不厄人,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史記·宋微子世家》贊曰:「太史公曰:襄公既敗於泓,而君子或以為多。傷中國缺禮義,褒之也,宋襄之有禮讓也。」《淮南子·泰族訓》曰:「泓之戰,軍敗君獲,而《春秋》大之,取其不鼓不成列也。」 此戰而能禮見稱者也。 重守備第十八 《春秋》重守備。 大閱以罕書。 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閱。」《公羊傳》曰:「大閱者何?簡車徒也。何以書?蓋以罕書也。」何《注》云:「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比年簡徒謂之蒐,三年簡車謂之大閱,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蒐例時,此日者,桓既無文德,又忽忘武備,故尤危錄。」樹達按:以罕書者,以此次之特書,見平素之不舉,故為忽忘武備也。下同。 蒐紅以罕書。 昭八年:「秋,蒐於紅。」《公羊傳》曰:「蒐者何?簡車徒也。何以書?蓋以罕書也。」《漢書·刑法志》曰:「至魯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賦,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書而譏之,以存王道。」樹達按:搜與蒐同。 蒐比蒲以罕書。 昭十一年:「大蒐於比蒲。」《公羊傳》曰:「大蒐者何?簡車徒也。何以書?蓋以罕書也。」《穀梁傳》范《注》云:「時有小君之喪,不譏喪蒐者,重守國之衛,安不忘危。」樹達按:《公羊》謂書此為譏,《穀梁》反之。二義相反,其為重守備之義則一也。 頰谷之會,魯君以有武備而掩齊。 定十年:「夏,公會齊侯於頰谷,公至自頰谷。」《穀梁傳》曰:「離會不致,〔注一○〕何為致也?危之也。危之則以地致,何也?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頰谷之會,孔子相焉。兩君就壇,兩相兩揖。齊人鼓譟而起,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而視歸乎齊侯,曰:『兩君合好,夷狄之民保為來為?』令司馬止之。齊侯逡巡而謝曰:『寡人之過也。』退而屬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獨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為?』罷會,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齊人來歸鄆、、龜陰之田者,蓋為此也。因是以見雖有文事,必有武備,孔子於頰谷之會見之矣。 巢之役,吳子以無武備而見弒。 襄二十五年:「十有二月,吳子謁伐楚,門於巢,卒。」《穀梁傳》曰:「以伐楚之事門於巢卒也。於巢者,外乎楚也。門於巢,乃伐楚也。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見以伐楚卒也。其見以伐楚卒,何也?古者大國過小邑,小邑必飾城而請罪,禮也。吳子謁伐楚,至巢,入其門,門人射吳子,有矢創,反舍而卒。古者雖有文事,必有武備。非巢之不飾城而請罪,非吳子之自輕也。」〔注一一〕 舒無守御之備,故徐人滅之,而書取。 僖三年:「徐人取舒。」《公羊傳》曰:「其言取之,何?易也。」何《注》云:「易者,猶無守御之備。」《鹽鐵論·險固》篇曰:「關梁者,邦國之固,而山川社稷之寶也。徐人取舒,《春秋》謂之取,惡其無備,得物之易也。故君子為國,必有不可犯之難。《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言備之素修也。」 鄫無守御之備,故邾婁戕之而書地。 宣十八年:「秋七月,邾婁人戕鄫子於鄫。」《公羊傳》曰:「戕鄫子於鄫者何?殘賊而殺之也。」何《注》云:「言於鄫者,刺鄫無守備。」 為國者可不戒哉! 貴得眾第十九 《春秋》貴得眾。 人者,眾辭也。 眾所欲立也,立晉書曰衛人。 隱四年:「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公羊傳》曰:「晉者何?公子晉也。其稱人,何?眾立之之辭也。然則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則其稱人,何?眾之所欲立也。」《穀梁傳》曰:「衛人者,眾辭也。其稱人以立之,何也?得眾也。」《左氏傳》曰:「書曰衛人立晉,眾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衛人立晉,美得眾也。」又《玉英》篇曰:「非其位而即之,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穆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即之,《春秋》危之,吳王僚是也。苟能行善得眾,《春秋》弗危,衛侯晉以立書葬是也。俱不宜立,而宋穆公受之先君而危,衛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見得眾心之為大安也。」 眾所欲授也,會北杏書曰齊人、宋人、陳人、蔡人、邾人。 莊十三年:「春,齊人、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穀梁傳》曰:「是齊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始疑之。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將以事授之者也。曰:可矣乎?未乎?舉人,眾之辭也。」 眾所欲為也,宋、楚平書曰宋人、楚人。 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曰:「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人者,眾辭也。平稱眾,上下欲之也。」(按:此與《公羊》稱人貶平者在下之說,各明一義。) 眾所欲執也,執鄭詹書曰齊人。 莊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穀梁傳》曰:「人者,眾辭也。以人執,與之辭也。鄭詹,鄭之卑者。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來志之也。逃來則何志焉?將有其末,不得不錄其本也。鄭詹,鄭之佞人也。」 眾所欲殺也,殺州吁書曰衛人。 隱四年:「九月,衛人殺州吁於濮。」《公羊傳》曰:「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穀梁傳》曰:「稱人以殺,殺有罪也。」《白虎通·誅伐》篇曰:「討者,何謂也?討者除也,欲言臣當掃除弒君之賊也。《春秋》曰:衛人殺州吁於濮。《傳》曰: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 殺無知書曰齊人。 莊九年:「春,齊人殺無知。」《穀梁傳》曰:「稱人以殺大夫,殺有罪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衛人殺州吁,齊人殺無知,明君臣之義,守國之正也。」 殺士縠、箕鄭父書曰晉人。 文九年:「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穀梁傳曰:「稱人以殺,誅有罪也。」 殺大夫書曰宋人。 文七年:「宋人殺其大夫。」《穀梁傳》曰:「稱人以殺,誅有罪也。」 齊桓得眾,則見授以諸侯。 莊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於幽。」《穀梁傳》曰:「同者,有同也,同尊周也。於是而後授之諸侯也。其授之諸侯,何也?齊侯得眾也。」 紀侯得眾,則賢而諱其滅。 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穀梁傳》曰:「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春秋繁露·玉英》篇曰:「何賢乎紀侯?曰:齊將復仇,紀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不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此以得眾見稱者也。 晉惠失民,故未敗而先獲。 僖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穀梁傳》曰:「韓之戰,晉侯失民矣。以其民未敗而君獲也。」 晉靈失眾,故無道而見弒。 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嗥。」六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公羊傳》曰:「趙盾弒君,此其復見,何?親弒君者趙穿也。親弒君者趙穿,則曷為加之趙盾?不討賊也。何以謂之不討賊?晉史書賊曰:『晉趙盾弒其君夷嗥。』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弒君。誰謂吾弒君者乎!』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弒爾君,而復國不討賊,此非弒君如何?』趙盾之復國奈何?靈公為無道,使諸大夫皆內朝,然後處乎台上,引彈而彈之,己趨而辟丸,是樂而已矣。趙盾已朝而出,與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自閨而出者,趙盾曰:『彼何也?夫畚曷為出乎閨?』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視之,則就而視之。』趙盾就而視之,則赫然死人也。趙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蟠不熟,公怒,以斗摮而殺之。支解,將使我棄之。』趙盾曰:『嘻!』趨而入。靈公望見趙盾,愬而再拜。趙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趨而出。靈公心怍焉,欲殺之。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勇士入其大門,則無人門焉者;入其閨,則無人閨焉者;上其堂,則無人焉。俯而窺其戶,方食魚飧。勇士曰:『嘻,子誠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門,則無人焉;入子之閨,則無人焉;上子之堂,則無人焉,是子之易也。子為晉國重卿而食魚飧,是子之儉了。君將使我殺子,吾不忍殺子也。雖然,吾亦不可復見吾君矣。』遂刎頸而死。靈公聞之,怒,滋欲殺之甚。眾莫可使往者,於是伏甲於宮中,召趙盾而食之。趙盾之車右祈彌明者,國之力士也。仡然後乎趙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趙盾已食,靈公謂盾曰:『吾聞子之劍,蓋利劍也,子以示我,吾將觀焉。』趙盾起,將進劍。祈彌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飽則出,何故拔劍於君所?』趙盾知之,躇階而走。靈公有周狗,謂之獒。呼獒而屬之。獒亦躇階而從之。祈彌明逆而踆之,絕其頷。趙盾顧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然而宮中甲鼓而起,有起於甲中者,抱趙盾而乘之。趙盾顧曰:『吾何以得此於子?』曰:『子某時食活我於暴桑下者也。』趙盾曰:『子名為誰?』曰:『吾君孰為介?子之乘矣。何問吾名?』趙穿緣民眾不說,起弒靈公,然後迎趙盾而入,與之立於朝,而立成公黑臀。」《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晉靈行無禮,處台上,彈群臣,枝解宰人而棄之。及患趙盾之諫,欲殺之,卒為趙穿所弒。」 莒庶其失眾,故見弒而民喜。 文十八年:「莒弒其君庶其。」《公羊傳》曰:「稱國以弒,何?稱國以弒者,眾弒君之辭。」何《注》云:「一人弒君,國中人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眾,當坐絕也。」 狐射姑,晉之大夫也,以民眾不說而不得為將。 文六年:「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公羊傳》曰:「晉殺其大夫陽處父,則狐射姑曷為出奔?射姑殺也。射姑殺,則其稱國以殺,何?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將使射姑將,陽處父諫曰:『射姑,民眾不說,不可使將。』於是廢將。陽處父出,射姑入,君謂射姑曰:『陽處父言曰:射姑,民眾不說,不可使將。』射姑怒,出,刺陽處父於朝而走。」 季氏,魯之大夫也,以得民眾而昭公致敗。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於野井。」《公羊傳》曰:「昭公將弒季氏,告子家駒曰:『季氏為無道,僭於公室久矣。吾欲弒之,何如?』子家駒曰:『且夫牛馬維婁委己者也而柔焉,季氏得民眾久矣,君無多辱焉。』昭公不從其言,終弒之而敗焉,走之齊。」 然則國家之於民眾也,可不慎哉!可不慎哉! 〔注一〕而野留。以留為邊野之地。 〔注二〕或曰往矣,或曰反矣。或主前進,或主回師也。 〔注三〕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大之也。大之,謂視其事為重大。 〔注四〕故始參盟則志之。三國為盟,故曰參盟。 〔注五〕志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予與與同,予之猶言許之。 〔注六〕一時言不雨者,閔雨也。閔,憂也。憂雨,以雨不雨之事為憂也。 〔注七〕伐不逾時。一時謂三個月,今言一季。 〔注八〕虞山林藪澤則譏。虞謂置官守之,禁民往取其利。 〔注九〕《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伐者為客,謂伐人者。伐者為主,謂見伐者。 〔注一〇〕離會不致。二國會曰離會。 〔注一一〕非巢之不飾城而請罪,非吳子之自輕也。非,不以為是,與譏貶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