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義述 · 卷 一
榮復仇第一
《春秋》榮復仇。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惡詐擊而善偏戰,〔注一〕恥伐喪而榮復仇。〔注二〕」
復國讎者賢之。
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襄公?復仇也。何仇爾?遠祖也。哀公亨乎周,〔注三〕紀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盡矣。盡者何?襄公將復仇乎紀,卜之,曰:『師喪分焉。』〔注四〕『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注五〕」
國讎不可並立於天下,雖百世可復也。
莊四年《公羊傳》續曰:「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國何以可?國君一體也。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國君何以為一體?國君以國為體,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注六〕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注七〕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則紀侯必誅,必無紀者。紀侯之不誅,至今有紀者,猶無明天子也。〔注八〕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然則齊紀無說焉,〔注九〕不可以並立乎天下。故將去紀侯者,不得不去紀也。」《春秋繁露·滅國下》篇曰:「紀侯之所以滅者,乃九世之讎也。」《漢書·匈奴傳》曰:「漢既誅大宛,威震外國,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后時單于書絕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後漢書·袁紹傳》:「劉表以書諫袁譚曰: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士匄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復仇而戰,雖敗猶可伐。故內不言敗,復仇敗則特書。
莊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公羊傳》曰:「內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伐敗也。曷為伐敗?復仇也。」孔氏廣森《公羊通義》曰:「伐,夸也。雖敗猶可夸,不若常敗有恥當諱。」
仇者無時可與通,故與仇狩則譏。
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於郜。」《公羊傳》曰:「公曷為與微者狩?齊侯也。齊侯則其稱人何?諱與仇狩也。(按:魯桓公為齊所弒。)前此者有事矣,後此者有事矣,則曷為獨於此焉譏?於仇者將壹譏而已?故擇其重者而譏焉,莫重乎其與仇狩也。於仇者則曷為將壹譏而已?仇者無時焉可與通,通則為大譏。不可勝譏,故將壹譏而已。」何《注》云:「禮: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同國,九族之仇不同鄉黨,朋友之仇不同市朝。」《穀梁傳》曰:「齊人者,齊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敵,所以卑公也。何為卑公也?不復仇而怨不釋,刺釋怨也。」
與仇會則譏。
莊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穀梁傳》曰:「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稱公子,何也?惡其會仇讎而伐同姓,故貶而名之也。〔注一○〕」
與仇為禮則譏。
莊元年:「夏,單伯逆王姬。」《穀梁傳》曰:「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注一一〕其義不可受於京師也。其義不可受於京師,何也?曰:躬君弒於齊,〔注一二〕使之主婚姻,與齊為禮,其義固不可受也。」「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穀梁傳》曰:「築,禮也。於外,非禮也。築之為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於廟則已尊,於寢則已卑,〔注一三〕為之築,節矣。〔注一四〕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為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為禮也。」
娶仇女則譏。
莊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穀梁傳》曰:「親迎,恆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親迎於齊也。」「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穀梁傳》曰:「入者,內弗受也。〔注一五〕日入,惡入者也。〔注一六〕何用不受也?以宗廟弗受也。其以宗廟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薦舍於前,〔注一七〕其義不可受也。」
事復仇,而無復仇之誠者,譏。
莊九年《公羊傳》續曰:「此復仇乎大國,曷為使微者?〔注一八〕公也。公則曷為不言公?不與公復仇也。〔注一九〕曷為不與公復仇?復仇者在下也。〔注二○〕」何《注》云:「時實為不能納子糾伐齊,諸大夫以為不如以復仇伐之。於是以復仇伐之。非誠心至意,故不與也。」
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臣不討賊,非臣;子不復仇,非子。
隱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羊傳》曰:「何以不書葬?隱之也。〔注二一〕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書葬?《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弒,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仇,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不擊乎臣子也。」《穀梁傳》曰:「公薨不地,故也。〔注二二〕隱之,不忍地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罪下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之義,臣不討賊,非臣;子不復仇,非子也。故誅趙盾。賊不討者不書葬,臣子之誅也。」又《玉杯》篇曰:「是故君弒賊討,則善而書其誅。莫之討,則君不書葬而賊不復見矣。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賊不復見,以其宜滅絕也。」《白虎通·誅伐》篇曰:「子得為父報仇者,臣子之於君父,其義一也。忠臣季子所以不能已,以恩義不可奪也。故曰:父之仇,不與共天下;兄弟之仇,不與共國;朋友之仇,不與同朝;族人之仇,不共鄰。故《春秋傳》曰:子不復仇,非子。」《後漢書·張敏傳》:「敏議曰:《春秋》之義,子不復仇,非子也。」
仇在外不能討則書葬。
桓十八年:「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公羊傳》曰:「賊未討,何以書葬?仇在外也。〔注二三〕仇在外何以書葬?君子辭也。」《穀梁傳》曰:「君弒,賊不討,不書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逾國而討於是也。」
無賊可討則書葬。
宣十年:「五月癸巳,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十有二年:「春,葬陳靈公。」《公羊傳》曰:「討此賊者非臣子也,何以書葬?君子辭也。楚已討之矣,臣子雖欲討之而無所討也。」
復仇者,滅其可滅,葬其可葬。
莊四年:「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公羊傳》曰:「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其國亡矣,徒葬於齊爾。此復仇也,曷為葬之?滅其可滅,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復仇者,非將殺之、逐之也。以為雖遇紀侯之殯,亦將葬之也。」
家仇不可復。
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家亦可(復仇)乎?曰:不可!」
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注二四〕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莒,楚師敗績。」《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於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仇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注二五〕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注二六〕於是興師而救蔡。曰:事君猶事父也。此其為可以復仇奈何?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矣。父受誅,子復仇,推刃之道也。」《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注二七〕蔡侯之以之,則其舉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於楚也,挾弓持矢干闔廬。闔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諫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弗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得歸。歸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白虎通·誅伐》篇曰:『父母以義見殺,子不復仇者,為往來不止也。《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禮記·曲禮疏》引《五經異義》曰:「凡君非禮殺臣,《公羊》說子可復仇。故子胥伐楚,《春秋》善之。《左氏》說:君命,天也,是不可復仇。鄭駁之云:子思云:今之君子,退人若將隊諸淵。毋為戎首,不亦善乎?子胥父兄之誅,隊淵不足喻,伐楚使吳首兵,合於子思之言。」(按:鄭從《公羊》義。)
朋友復仇,相衛而不相迿,〔注二八〕古之道也。
定四年《公羊傳》曰:「復仇不除害,朋友相衛而不相迿,古之道也。」
攘夷第二
《春秋》嚴夷夏之防。〔注二九〕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
成十五年《公羊傳》文見下。《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親近以來遠,故未有不先近而致遠者也。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漢書·匈奴傳》贊曰:「故先王度土,中立封畿,分九州,列五服,物土貢,制外內,或修刑政,或昭文德,遠近之勢異也。是以《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
故鍾離之會外吳。
成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衛孫林父、鄭公子、邾婁人會吳於鍾離。」《公羊傳》曰:「曷為殊會吳?〔注三○〕外吳也。曷為外也?《春秋》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穀梁傳》曰:「會,又會,外之也。」《春秋繁露·觀德》篇曰:「是故吳魯同姓也。鍾離之會,不得序而稱君,殊魯而會之,為其夷狄之行也。」
相之會外吳。
襄十年:「春,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於柤。」《穀梁傳》曰:「會,又會,外之也。」《春秋繁露·觀德》篇曰:「吳俱夷狄也,柤之會,獨先外之,為其與我同姓也。」
向之會外吳。
襄十四年:「春王正月,季孫宿、叔老會晉士匄、齊人、宋人、衛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於向。」(按:殊會吳,與鍾離柤二會文同。)
新城之盟外楚。
文十四年:「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於新城。」《穀梁傳》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斷道之盟外楚。
宣十七年:「六月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於斷道。」《穀梁傳》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雞澤之盟外楚。
襄三年:「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於雞澤。」《穀梁傳》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平丘之盟外楚。
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穀梁傳》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函之會外狄。
宣十一年「:秋,晉侯會狄於函。」《穀梁傳》曰「:不言及,外狄也。」
中國之於夷狄,不言戰而言伐。
莊三十年:「齊人伐山戎。」《公羊傳》曰:「此蓋戰也。何以不言戰?《春秋》敵者言戰。桓公之於戎狄,驅之爾。」達按:《傳》言桓公于山戎但驅逐使去而已,不足言戰也。以山戎不足與齊抗等也。何《注》謂去戰貶為惡不仁,非是。《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不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是故大小不逾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或言敗。
成十二年:「秋,晉人敗狄於交剛。」《穀梁傳》曰:「中國與夷狄不言戰,皆曰敗之。」昭十七年:「楚人及吳戰於長岸。」《穀梁傳》曰:「兩夷狄曰敗,中國與夷狄亦曰敗。」
夷狄相誘,則君子不疾。
昭十六年:「楚子誘戎曼子,殺之。」《公羊傳》曰:「楚子何以不名?〔注三一〕夷狄相誘,君子不疾也。曷為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白虎通·王者不臣》篇曰:「夷狄者,與中國絕域異俗,非中和氣所生,非禮所能化,故不臣也。《春秋傳》曰:夷狄相誘,君子不疾。」
而魯追戎則大之。」〔注三二〕
莊十八年:「夏,公追戎於濟西。」《公羊傳》曰:「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為中國追也。此未有伐中國者,則其言為中國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於濟西,何?大之也。」《穀梁傳》曰:「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以公之追之,不使戎邇於我也。於濟西者,大之也。何大焉?為公之追之也。」《漢書·辛慶忌傳》:「何武上封事曰:夫將不豫設,則亡以應卒;士不素厲,則難使死敵。光祿勛慶忌謀慮深遠,前在邊郡,數破敵獲虜,外夷莫不聞;加以兵革久寢,《春秋》大災未至而豫御之,慶忌宜在爪牙官以備不虞。」
敗狄則大之。
文十一年:「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於咸。」《公羊傳》曰:「狄者,何?長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齊,一者之魯,一者之晉。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其之魯者,叔孫得臣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注三三〕其言敗,何?大之也。其日,何?〔注三四〕大之也。其地,何?〔注三五〕大之也。
齊服楚則喜之。
僖四年:「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公羊傳》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稱使?尊屈完也。曷為尊屈完?以當桓公也。其言盟於師、盟於召陵,何?師在召陵也。師在召陵,則曷為再言盟?喜服楚也。何言乎喜服楚?楚有王者則後服,無王者則先叛。夷狄也,而亟病中國。南夷與北夷交,中國不絕若線。桓公救中國而攘夷狄,卒怗荊。〔注三六〕以此為王者之事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桓公救中國,攘夷狄,卒服楚,至為王者事,《春秋》予之為伯、誅意不誅辭之謂也。」〔注三七〕《漢書·韋玄成傳》:「王舜、劉歆議曰:自是之後,南夷與北夷交侵,中國不絕如線。《春秋》紀齊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是故棄桓之過而錄其功,以為伯首。」
洮之盟,鄭伯不慕中國而乞盟,則抑之。
僖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於洮。鄭伯乞盟。」《公羊傳》曰:「乞盟者,何?處其所而請與也。其處其所而請與奈何?蓋酌之也。」何《注》云:「酌,挹也。時鄭伯欲與楚,不肯自來盟,處其國。遣使挹取其血而請與之約束,無汲汲慕中國之心,故抑之。」《穀梁傳》曰:「乞者,處其所而請與也,蓋汋之也。」《春秋繁露·觀德》篇曰:「洮之會,鄭處而不來,謂之乞盟。」
雞澤之會,陳侯慕中國而與會,則喜之。
襄三年:「六月,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婁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於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注三八〕戊寅,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公羊傳》曰:「曷為殊及陳袁僑?〔注三九〕為其與袁僑盟也。」何《注》云:「陳鄭,楚之與國。陳侯有慕中國之心,有疾,使大夫會諸侯,欲附疏,不復備責,遂與之盟,共結和親,故殊之。起主為與袁僑盟也。復出陳者,喜得陳國也。」
之會,鄭僖公欲從中國而見弒,則諱之。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於。鄭伯髡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於操。」《公羊傳》曰:「操者,何?鄭之邑也。諸侯卒其封內不地,此何以地?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孰弒之?其大夫弒之。曷為不言其大夫弒之?為中國諱也。曷為為中國諱?鄭伯將會諸侯於,其大夫諫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楚。』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義,則伐我喪。以中國為強,則不若楚。』於是弒之。鄭伯髡原何以名?傷而反,未至乎舍而卒也。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致其意也。」《穀梁傳》曰:「未見諸侯,其曰如會,何?致其意也。《禮》:諸侯不生名。〔注四○〕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則何為加之如會之上?見以如會卒也。其見以如會卒,何也?鄭伯將會中國,其臣欲從楚,不勝,其臣弒而死。其不言弒,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國之君也。」八年:「夏,葬鄭僖公。」《公羊傳》曰:「賊未討,何以書葬?為中國諱也。」
蕭魚之會,鄭服中國則喜之。
襄十一年:「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婁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代鄭。會於蕭魚。」《公羊傳》曰:「此伐鄭也。其言會於蕭魚,何?蓋鄭與會爾。」何《注》云:「中國以鄭故,三年之中五起兵,至是乃服。其後無干戈之患二十餘年,故喜而詳錄其會,起得鄭為重。」〔注四一〕「公至自會。」《穀梁傳》曰:「伐而後會,不以伐鄭致,〔注四二〕得鄭伯之辭也。」范《注》云:「鄭與會而服中國,喜之,故以會致。」《春秋繁露·觀德》篇曰:「先楚子審卒之三年,鄭服蕭魚。」
魯襄公逾年在楚,則危而特書之。
襄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公羊傳》曰:「何言乎公在楚?正月以存君也。」何《注》云:「成十一年正月,公在晉不書,在楚書者,惡襄公久在夷狄,為臣子危錄之。」《穀梁傳》曰:「閔公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正月,公在楚,臣子思君,無一日無君之義也。觀乎在楚,知臣子之思。」《鹽鐵論·和親》篇曰:「《春秋》存君在楚。」
魯以楚師伐齊,則惡之。
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師。公以楚師伐齊,取谷。公至自伐齊。」《公羊傳》曰:「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谷也。曷為未得乎取谷?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穀梁傳》曰:「公至自伐齊,惡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范《注》云:「以蠻夷之師伐鄰近大國,招禍深怨,危亡之道。」《春秋繁露·俞序》篇曰:「愛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豫防之。故蔡得意於吳,魯得意於齊,《春秋》皆不告。故次以言怨人不可邇,敵國不可狎,攘竊之國不可使久親,皆防患為民除害之意。」《鹽鐵論·刑德》篇曰:「魯以楚師伐齊,而《春秋》惡之。」《說苑·尊賢》篇曰:「季子卒後,邾擊其南,齊伐其北,魯不勝其患,將乞師於楚以取全身,故《傳》曰:患之起必自此也。」
諸侯從楚伐宋,則非之。
僖二十七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穀梁傳》曰:「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諸侯也。其人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國也。」
從吳滅偪陽,則非之。
襄十年:「春,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於柤。夏五月甲午,遂滅偪陽。公至自會。」《公羊傳》何《注》云:「滅日者,甚惡諸侯不崇禮義以相安,反遂為不仁,開道強夷滅中國。中國之禍連蔓日及,故疾錄之。」《穀梁傳》曰:「其曰遂,何?不以中國從夷狄也。」范《注》云:「時實吳會諸侯滅傳陽(按:偪陽,《穀梁經》作傳陽),恥以中國之君從夷狄之主,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諸侯自滅傅陽。」
夷狄主中國則不與。〔注四三〕
昭二十三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鬍子髡、沈子楹滅。獲陳夏齧。」《公羊傳》曰:「此偏戰也,曷為以詐戰之辭言之?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哀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吳主會也。吳主會,則曷為先言晉侯?不與夷狄之主中國也。」
執中國則不與。
隱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公羊傳》曰:「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執之也。執之,則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注四四〕曷為大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於霍,執宋公以伐宋。」《公羊傳》曰:「孰執之?楚子執之。曷為不言楚子執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二十七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公羊傳》曰:「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為執宋公貶,故終僖之篇貶也。」
獲中國則不與。
莊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公羊傳》曰:「蔡侯獻舞何以名?絕。曷為絕之?獲也。曷為不言其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是故大小不逾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捷中國則不與。
僖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來獻捷。」《穀梁傳》曰:「捷,軍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不與楚捷於宋也。」
滅中國則不與。
昭八年:「葬陳哀公。」《穀梁傳》曰:「不與楚滅,閔之也。」范《注》:「滅國不葬,閔楚夷狄以無道滅之,故書葬以存陳。」十三年:「蔡侯廬歸於蔡,陳侯吳歸於陳。」《穀梁傳》曰:「此未嘗有國也。使如失國辭然者,不與楚滅也。」「冬,十月,葬蔡哀公。」《穀梁傳》曰:「變之不葬有三:〔注四五〕失德不葬,弒君不葬,滅國不葬。然且葬之,不與楚滅,且成諸侯之事也。」莊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公羊傳》曰:「何以不名?眾也。曷為眾殺之?不死於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滅。曷為不言其滅?為曹羈諱也。」何《注》云:「曹諸大夫與君皆敵戎戰,曹伯為戎所殺,諸大夫不仗節死義,獨退求生。後嗣子立而誅之,《春秋》以為得其罪。故眾略之不名。」孔氏廣森《通義》云:「戎殺曹君,狄滅邢、衛,經皆無文,明是不與戎狄得滅中國。」
為中國則不使。
宣十一年:「十月,丁亥,楚子入陳。」《穀梁傳》曰:「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為中國也。」
誘殺中國之君則惡之。
昭十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於申。」《穀梁傳》曰:「何為名之也?夷狄之君誘中國之君而殺之,故謹而名之也。」
雖許夷狄,不一而足。〔注四六〕
故稱其大夫,名而不氏。
文九年:「冬,楚子使椒來聘。」《公羊傳》曰:「椒者,何?楚大夫也。楚無大夫,此何以書?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則何以不氏,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穀梁傳》曰:「楚無大夫,其曰萩(《公羊》作椒,《穀梁》作萩),何也?以其來我褒之也。」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來聘。」《公羊傳》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札者,何?吳季子之名也。《春秋》賢者不名,此何以名?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賢也。曷為不足乎季子?許人臣者必使臣,許人子者必使子也。」《春秋繁露·觀德》篇曰:「吳楚國先聘我者見賢。」《漢書·陳湯傳》曰:「御史大夫貢禹、博士匡衡以為《春秋》之義,許夷狄者不一而足。」
行事進於中國,則進之。
故楚少進則卒君。
宣十八年:「七月甲戌,楚子呂卒。」《穀梁傳》曰:「夷狄不卒,〔注四七〕卒,少進也。卒而不日,日,少進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簡之也。」《公羊傳》何《注》云:「至此卒者,因其有賢行。」《疏》云:「正以已前未有書楚子卒處故也。」
吳少進則書獲。
昭二十三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獲陳夏齒。」《公羊傳》曰:「不與夷狄之主中國,則其言獲陳夏齧,何?吳少進也。」
進楚子,故書戰。
昭十七年:「楚人及吳戰於長岸。」《穀梁傳》曰:「兩夷狄曰敗,中國與夷狄亦曰敗。楚人及吳戰於長岸,進楚子,故曰戰。」
荊能聘則稱人。
莊二十三年:「荊人來聘。」《公羊傳》曰:「荊何以稱人?始能聘也。」《穀梁傳》曰:「善累而後進之。其曰人,何也?舉道不待再。」
吳使賢者則稱子。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來聘。」《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善使延陵季子,故進之也。身賢,賢也;使賢,亦賢也。延陵季子之賢,尊君也。其名,成尊於上也。」
憂中國則稱子。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莒,楚師敗績。」《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於楚,挾弓而去楚以干闔廬。闔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將為之興師而復仇於楚。伍子胥復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不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蔡侯之以之,則舉其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於楚也,挾弓持矢干闔廬,闔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諫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仇,臣弗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得歸,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白虎通·號》篇曰:「蔡侯無罪而拘於楚,吳有憂中國心,興師伐楚,諸侯莫敢不至,知吳之霸也。」
尊天王則稱子。
哀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穀梁傳》曰:「黃池之會,吳子進乎哉!遂子矣。吳,夷狄之國也,祝髮文身,欲因魯之禮,因晉之權,而請冠端而襲,其借於成周,以尊天王。吳進矣。吳,東方之大國也,累累致小國以合諸侯,以合乎中國。吳能為之,則不臣乎!吳進矣。王,尊稱也。子,卑稱也。辭尊稱而居卑稱,以會乎諸侯,以尊天王。吳王夫差曰:『好冠來。』孔子曰:『大矣哉夫差,未能言冠而欲冠也。』」《春秋繁露·觀德》篇曰:「雞父之戰,吳不得與中國為禮。至於伯莒、黃池之行,變而反道,乃爵而不殊。」
潞子為善則記之。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公羊傳》曰:「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離於夷狄而未能合於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穀梁傳》曰:「其曰潞子嬰兒,賢也。」《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潞子之於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又《觀德》篇曰「:潞子離夷狄而歸黨以得亡,《春秋》謂之子以領其意。」《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曰「:《春秋》列潞子之爵,許其慕諸夏也。」
楚子為禮則與之。
宣十二年:「楚子圍鄭。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公羊傳》曰:「大夫不敵君,此其稱名氏以敵楚子,何?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曷為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莊王伐鄭,勝乎皇門,放乎路衢。鄭伯肉袒,左執茅旌,右執鸞刀,以逆莊王,〔注四八〕曰:『寡人無良邊垂之臣,以干天禍,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喪人,錫之不毛之地,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請唯君王之命。』莊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為言,是以使寡人得見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莊王親自手旌,左右軍,退舍七里。將軍子重諫曰:『南郢之與鄭,相去數千里。諸大夫死者數人,廝役扈養死者數百人。今君勝鄭而不有,無乃失民臣之力乎!』莊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乎四方。〔注四九〕是以君子篤於禮而薄於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詳。〔注五○〕吾以不詳導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晉師之救者至,曰:『請戰。』莊王許諾。將軍子重諫曰:『晉,大國也。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莊王曰:『弱者吾威之,強者吾辟之,〔注五一〕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令之還師而逆晉寇。莊王鼓之,晉師大敗。晉眾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還師而佚晉寇。」〔注五二〕《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之常辭也,不與夷狄而與中國為禮。至邲之戰,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夫莊王之舍鄭,有何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注五三〕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而不得使與賢者為禮。」又《觀德》篇曰:「《春秋》常辭,夷狄不得與中國為禮。至邲之戰,夷狄反道,〔注五四〕中國不得與夷狄為禮,避楚莊也。」
行乎夷狄,〔注五五〕則仍反之於夷狄。
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吳入楚。」《公羊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於君室,大夫舍於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穀梁傳》曰:「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注五六〕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道也。」《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闔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越絕書·敘外傳記》曰:「子胥妻楚王母,無罪而死於吳。其行如是,何義乎?曰:孔子固貶之矣。賢其復仇,惡其妻楚王母也。」
中國行乎夷狄,則亦夷狄之。
昭二十三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公羊傳》曰:「然則曷為不使中國主之?中國亦新夷狄也。」何《注》云:「中國所以異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亂,莫肯救,君臣上下壞敗,亦新有夷狄之行,故不使主之。」
故秦襲鄭,則夷狄之。
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公羊傳》曰:「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曷為夷狄之?秦伯將襲鄭,百里子與蹇叔子諫曰:『千里而襲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爾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注五七〕爾曷知?』師出,百里子與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爾即死,必於殽之嶔岩,是文王之所辟風雨者也,吾將屍爾焉。〔注五八〕子揖師而行,百里子與蹇叔子從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爾曷為哭吾師?』對曰:『臣非敢哭君師,哭臣之子也。』弦高者,鄭商也。遇之殽,矯以鄭伯之命而犒師焉。或曰:往矣;或曰:反矣。然而晉人與姜戎要之殽而擊之,匹馬只輪無反者。」《穀梁傳》曰:「不言戰而言敗,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別,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白虎通·誅伐》篇曰:「襲者,何謂也?行不假途,掩人不備也。《春秋傳》曰: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曷為夷狄之?秦伯將襲鄭,入國,掩人不備,行不假途,人銜枚,馬韁勒,晝伏夜行為襲也。」
邾婁、牟、葛朝魯,則夷狄之。
桓十五年:「邾婁人、牟人、葛人來朝。」《公羊傳》曰:「皆何以稱人?夷狄之也。」何《注》云:「桓公行惡,而三人俱朝事之。三人為眾,眾足責,故夷狄之。」《春秋繁露·王道》篇曰:「夷狄邾婁人、牟人、葛人,為其天王崩而相朝聘也,此其誅也。」(按:董、何二義不同。)
晉伐鮮虞,則夷狄之。
昭十二年:「晉伐鮮虞。」《穀梁傳》曰:「其曰晉,狄之也。其狄之,何也?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公羊》無傳。何《注》云:「謂之晉者,中國以無義,故為夷狄所強。今楚行詐滅陳蔡,諸夏懼然,去而與晉會於屈銀;不因以大綏諸侯,先之以博愛,而先伐同姓,從親親起。欲以威行霸,故狄之。」《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注五九〕《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今我君臣同姓遇女,女無良心,禮已不答,又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於彼無親,尚來憂我。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注六○〕我心望焉。〔注六一〕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辭也。」
鄭伐許則夷狄之。
成三年:「鄭伐許。」《公羊》無傳。何《注》云:「謂之鄭者,惡鄭襄公與楚同心,數侵伐諸侯。自此之後,中國會盟無已,兵革數起,夷狄比周為黨,故夷狄之。」《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曰:鄭伐許。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曰:衛侯遫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鄭與諸侯盟於蜀,已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穀梁》無傳。范《注》云:「鄭從楚而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
蔡世子般奪父政,則夷狄之。
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弒其君固。」《穀梁傳》曰:「其不日,子奪父政,是謂夷之。」
鄭棄其師則夷狄之。
閔二年:「鄭棄其師。」《公羊傳》曰:「鄭棄其師者,何也?惡其將也。鄭伯惡高克,使之將,逐而不納,棄師之道也。」《穀梁傳》曰:「惡其長也,兼不反其眾,則是棄其師也。」《說苑·君道》篇曰:「天之生人也,蓋非以為君也。天之立君也,蓋非以為位也。夫為人君行其私慾而不顧其人,是不承天意,忘其位之所以宜也。如此者,《春秋》不予能君而夷狄之,鄭伯惡一人而兼棄其師,故有夷狄不君之辭。人主不以此自省,惟既以失實,心奚由知之!故曰:有國者不可以不學《春秋》,此之謂也。」陳立《義疏》云:「鄭棄其師,與晉伐鮮虞、鄭伐許同辭,明為狄鄭之義。《說苑》此言,可補三《傳》之闕。」
衛伐凡伯,則直稱為戎。
隱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穀梁傳》曰:「凡伯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國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何也?大天子之命也。戎者,衛也。戎衛者,為其伐天子之使,貶而戎之也。」
鄭大夫欲從楚,則視為夷狄之民。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於,鄭伯髡原如會。丙戌,卒於操。」《穀梁傳》曰:「鄭伯將會中國,其臣欲從楚,不勝其臣,弒而死。其不言弒,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國之君也。」
嗚乎,可不戒哉!
貴死義第三
《春秋》貴死義。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春秋》賢死義。」
國君之死者:萊君死國則正之。
襄六年:「十有二月,齊侯滅萊。」《公羊傳》曰:「曷為不言萊君出奔?國滅,君死之,正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禮記·曲禮下》篇曰:「國君死社稷。」鄭《注》云:「死其所受於天子也,謂見侵伐也。《春秋傳》曰:國滅,君死之,正也。」《疏》引《五經異義》曰:「《公羊》說,國滅,君死,正也。故《禮運》曰:君死社稷,無去國之義。《左氏》說:昔太王居邠,狄人攻之,乃逾梁山,邑於岐山,故知是有去國之義也。許慎謹案:《易》曰: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知諸侯無去國之義。」(按:鄭無駁,亦從許君用《公羊》義。)
紀侯死國則賢之。
莊三年:「秋,紀季以酅入於齊。」《公羊傳》曰:「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注六二〕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穀梁傳》曰:「酅,紀之邑也。入於齊者,以酅事齊也。」四年:「紀侯大去其國。」《穀梁傳》曰:「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春秋繁露·玉英》篇曰:「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專地。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又曰:君子不避外難。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者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辟難乎?曰:賢者不為是。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狩,諱避致王也;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然則說《春秋》者隨其委曲而後得之。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之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貶其美。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故告糴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紀季。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慾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曰:齊將復仇,紀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史記·秦始皇本紀贊》曰:「紀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嬰死生之義備矣。」樹達按:紀侯大去其國,《公羊》謂賢齊襄,《穀梁》董生謂賢紀侯,義若相反。然齊襄滅紀以復先祖之仇,紀侯死國以盡人君之道,義各有所歸,固可並存而不悖也。
人臣之死者:孔父義形於色而死,則賢之。
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其義形於色奈何?督將弒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弒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殤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穀梁傳》曰:「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弒君而恐不立,於是乎先殺孔父。孔父閒也。〔注六三〕何以知先殺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孔,氏;父,字諡也。或曰:其不稱名,蓋為祖諱也,孔子故宋也。〔注六四〕」《春秋繁露·服制象》篇曰:「孔父義形於色,而奸臣不敢容邪!」《後漢書·孔融傳論》曰:「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弒虐之謀。」
仇牧不畏強御而死,則賢之。
莊十二年:「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仇牧?仇牧可謂不畏強御矣。其不畏強御奈何?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歸反為大夫於宋。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也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閔公,絕其脰。仇牧聞君弒,趨而至,遇之於門,手劍而叱之。萬臂摋仇牧,碎其首,齒著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強御矣。」
荀息不食其言而死,則賢之。
僖十年:「晉里克弒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荀息?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齊卓子著,驪姬之子也,荀息傅焉。〔注六五〕驪姬者,國色也,獻公愛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殺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獻公病將死,謂荀息曰:『士何如則可謂之信矣?』荀息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獻公死,奚齊立,里克謂荀息曰:『君殺正而立不正,廢長而立幼,如之何?願與子慮之。』荀息曰:『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里克知其不可與謀,退弒奚齊。荀息立卓子,里克弒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注六六〕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事雖相反,所為同,俱貴先君之命耳。難者曰:荀息、曼姑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大夫立則書。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以得為義也。」又《王道》篇曰:「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皆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義氣焉,故皆見之,復正之謂也。」
女子之死者:宋伯姬守禮而死,則賢之。
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公羊傳》曰:「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隱之也。何隱爾?宋災,伯姬卒焉。其稱諡,何?賢也。何賢爾?宋災,伯姬存焉。有司復曰:『火至矣,〔注六七〕請出。』伯姬曰:『不可。吾聞之也,婦人夜出,不見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注六八〕《穀梁傳》曰:「取卒之日加之災上者,見以災卒也。其見以災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注六九〕』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詳其事,賢伯姬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淮南子·泰族訓》曰:「宋伯姬坐燒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禮而行也。」《新序·雜事一》篇曰:「禹之興也以塗山,桀之亡也以末喜,湯之興也以有莘,紂之亡也以妲己,文武之興也以任姒,幽王之亡也以褒姒。是以《詩》正《關雎》,而《春秋》褒伯姬也。」
貴死義,故賤苟生。
國君見獲不能死位,則絕之。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推天地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加於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
故蔡侯獻舞名。〔注七○〕
莊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於莘,以蔡侯獻舞歸。」《公羊傳》曰:「蔡侯獻舞何以名?絕。曷為絕之?獲也。曷為不言其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穀梁傳》曰:「蔡侯何以名也?絕之也。何為絕也?獲也。中國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也?中國不敗,蔡侯其見獲乎?其言敗,何也?釋蔡侯之獲也。以歸,猶愈乎執也。」
沈子嘉名。
定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公羊》無傳。何《注》云:「不舉滅為重,書以歸殺之者,責不死位也。」樹達按:沈子嘉名,亦絕也。
邾婁子益名。
哀七年:「秋,公伐邾婁。八月,己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公羊傳》曰:「邾婁子益何以名?絕。曷為絕之?獲也。曷為不言其獲?內大惡諱也。〔注七一〕」《疏》云:「諸侯之禮當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見獲,書其名,起其絕也。」《穀梁傳》曰:「益之名,惡也。」范《注》云:「惡其不能死社稷。」
曹伯陽名。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公羊傳》曰:「曹伯陽何以名?絕。曷為絕之?滅也。曷為不言其滅?諱同姓之滅也。」樹達按:此亦以見獲絕。
隗子之不名,以小國故不詳耳。
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隗,以隗子歸。」《公羊》無傳。何《注》云:「不言獲者,舉滅為重。書以歸者,惡不死位。」
國君失國不能死位,亦絕之。
故穀伯綏、鄧侯吾離名。
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公羊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穀梁傳》曰:「其名,何也?失國也。」《春秋繁露·滅國上》篇曰:「鄧穀失地而朝魯桓,鄧穀失地,不亦宜乎?」《禮記·曲禮下》篇曰:「諸侯不生名,諸侯失地,名。」
鄭忽名。
桓十一年:「鄭忽出奔衛。」《穀梁傳》曰:「鄭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國也。」
邾子益名。
哀八年:「歸邾子益於邾。」《穀梁傳》曰:「益之名,失國也。」范《注》云:「於王法當絕故。」樹達按:此與前邾婁子益為一人,《穀梁》止作邾耳。《公羊傳》就其見獲言,《穀梁》就其失國言,故分列之耳。
郜子盛伯之不名,以魯同姓故耳。
僖二十年:「夏,郜子來朝。」《公羊傳》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何《注》云:「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明當尊遇之,異於鄧穀也。」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公羊傳》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何《注》云:「與郜子同義。」《春秋繁露·觀德》篇曰:「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此國君之見賤者也。
鄭祭仲不能死難,故見惡於《春秋》。
桓十一年:「宋人執鄭祭仲,突歸於鄭。」《穀梁傳》曰:「曰突,賤之也。曰歸,易辭也。祭仲易其事,權在祭仲也。死君難,臣道也。今立惡而黜正,惡祭仲也。」樹達按:《公羊》謂祭仲知權,《穀梁》責祭仲不能死難,各明一義,並存之可也。
曹大夫不能死義,故眾殺而不名。
莊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公羊傳》曰:「何以不名?眾也。曷為眾殺之?不死於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滅,曷為不言其滅?為曹羈諱也。」何《注》云:「曹諸大夫與君俱敵戎戰,曹伯為戎所殺,諸大夫不仗節死義,獨退求生,後嗣子立而誅之,《春秋》以為得其罪,故眾略之不名。」
楚公子比不能死義,故加以弒君之罪。
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於楚,弒其君虔於干溪。」《公羊傳》曰:「此弒其君,其言歸,何?歸無惡於弒立也。歸無惡於弒立者,何?靈王為無道,作干溪之台,三年不成。楚公子棄疾肋比而立之,然後令於干溪之役曰:『比已立矣,後歸者不得復其田裡。』眾罷而去之,靈王經而死。」「楚公子棄疾弒公子比。」《公羊傳》曰:「比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其意不當,則曷為加弒焉爾?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
凡伯不能死義,故書以歸以見其辱命。
隱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公羊傳》曰:「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執之也。執之,則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曷為大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注》云:「錄以歸者,惡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
此人臣之見賤者也。
逢丑父代齊頃公之死,可謂能捨身矣,而《春秋》非之者,以其使頃公苟生,置其君於人之所甚賤故也。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於袁婁。」《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注七二〕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逢丑父者,頃公之車右也。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注七三〕』頃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於是斫逢丑父。」何《注》云:「佚獲者,已獲而逃亡也。當絕賤,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丑父死君,不賢之者,於王法頃公當絕,如賢丑父,是賞人臣之絕其君也。若以丑父故不絕頃公,是開諸侯戰不能死難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逢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其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別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正君榮之與使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立,《春秋》不愛,齊頃公、逢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生於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獲重罪。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當此之時,死賢於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者不生大辱。大辱莫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謂如頃公者也。」
誅叛盜第四
宋魚石受楚封,則系彭城於宋以正其叛國之罪。
成十五年:「宋魚石出奔楚。」十八年:「夏,楚子、鄭伯伐宋。宋魚石復入於彭城。」襄元年:「仲孫蔑會晉樂黶、宋華元、衛寧殖、曹人、莒子、邾婁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公羊傳》曰:「宋華元曷為與諸侯圍宋彭城?為宋誅也。其為宋誅奈何?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魚石之罪奈何?以入是為罪也。楚已取之矣,曷為系之宋?不與諸侯專封也。」《穀梁傳》曰:「系彭城於宋者,不與魚石正也。」范《注》:「彭城已屬魚石,今猶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左氏傳》曰:「圍宋彭城。非宋地,追書也。於是為宋討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人也。」杜《注》:「登,成也。不與其專邑叛君,故使彭城還系宋。」
齊慶封受吳封,則書楚子執齊慶封以正其脅國之罪。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鬍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公羊傳》曰:「此伐吳也,其言執齊慶封,何?為齊誅也。其為齊誅奈何?慶封走之吳,吳封之於防。然則曷為不言伐防?不與諸侯專封也。慶封之罪何?脅齊君而亂齊國也。」《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鍾離,其不言伐鍾離,何也?不與吳封也。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討也。」《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復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
人臣挾他國之威以陵脅己國,其罪已大矣,況楚與吳,春秋時之蠻夷也。魚石、慶封以中國之人受蠻夷之封,憑藉其力以脅中原,故《春秋》謂其罪宜死也。
衛孫林父據戚則書叛。
襄十四年:「衛侯衎出奔齊。」《公羊》無傳。何《注》:「為孫氏、寧氏所逐。」十九年:「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二十五年:「衛侯入於陳儀。」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寧喜弒其君剽。」《公羊》無傳。何《注》:「寧喜為衛侯衎弒剽。」「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公羊》無傳。何《注》:「林父本逐衎,衎入,故叛。」《左氏傳》曰:「書曰入於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宋華亥、向寧、華定據南里則書叛。
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二十一年:「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於宋南里,以叛。」《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入者,內弗受也。其曰宋南里,宋之南鄙也。」
宋公子辰、仲佗、石、公子池據蕭則書叛。
定十年:「秋,宋公子地出奔陳。冬,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出奔陳。」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公子地自陳入於蕭,以叛。」《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入於蕭以叛,入者,內弗受也。」
晉荀寅、范吉射據朝歌則書叛。
定十三年:「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於朝歌,以叛。」
晉趙鞅之入晉陽而興兵也,以討君側之惡人也。然以無君命故亦書叛。
定十三年:「秋,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冬,晉趙鞅歸於晉。」《公羊傳》曰:「此叛也,其言歸,何?以地正國也。〔注七四〕其以地正國奈何?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穀梁傳》曰:「此叛也,其以歸言之,何也?貴其以地反也。貴其以地反,則是大利也?非大利也,許悔過也。許悔過,則何以言叛也?以地正國也。以地正國,則何以言叛?其入無君命也。」《春秋繁露·順命》篇曰:「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言。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是也。」《史記·趙世家》曰:「晉定公之十四年,范、中行作亂。明年春,簡子即鞅謂邯鄲大夫午曰:『歸我衛士五百家,吾將置之晉陽。』午許諾,歸而其父兄不聽,倍言。趙鞅捕午,囚之晉陽。遂殺午。荀寅、范吉射與午善,謀作亂。十月,范、中行氏伐趙鞅,鞅奔晉陽。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趙鞅以晉陽畔。」
《春秋》於竊地叛國之臣,又何其嚴也!
至邾婁庶其之以漆、閭邱來奔。
襄二十一年:「邾婁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公羊傳》曰:「邾婁庶其者何?邾婁大夫也。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重地也。」〔注七五〕何《注》:「惡受叛臣邑,故重而書之。」《左氏傳》曰:「庶其非卿也,以地來,雖賤必書,重地也。」杜《注》:「重地,故書其人。其人書,則惡名彰以懲不義。」
莒牟夷之以牟婁及防茲來奔。
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公羊傳》曰:「莒牟婁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重地也。」《穀梁傳》曰:「莒無大夫,其曰牟夷,何也?以地來也。以地來則何以書也?重地也。」
邾黑肱之以濫來奔。
昭三十一年:「黑肱以濫來奔。」《穀梁傳》曰:「其不言邾黑肱,何也?別乎邾也。其不言濫子,何也?非天子所封也。來奔,內不言叛也。」《左氏傳》曰:「邾黑肱以濫來奔,賤而書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雖賤,必書地,以名其人,終為不義,弗可滅已。是故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懲不義也。齊豹為衛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義,其書為盜。邾庶其、莒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賤而必書。此二物者,所以懲肆而去貪也。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若竊邑叛君,以徼大利而無名,貪冒之民,將寘力焉。是以春秋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數惡無禮,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是以君子貴之。」
此以納竊地叛國之臣者為魯國,《春秋》為魯諱,故不以叛書耳,實則與書叛者罪無二也。若紀季以酅入於齊,《春秋》賢之者,以季奉紀侯之命為之,以存宗廟之祀,非叛者所得藉口也。
莊三年:「秋,紀季以酅入於齊。」《公羊傳》曰:「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春秋繁露·玉英》篇曰:「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專地。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又曰:君子不避外難。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者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辟難乎?曰:賢者不為是。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狩,諱避致王也。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然則說《春秋》者隨其委曲而後得之。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之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故告糴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紀季。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慾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曰:齊將復仇,紀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貴仁義第五
《春秋》貴仁義。
楚莊仁而佚晉寇。
宣十二年:「楚子圍鄭。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公羊傳》曰:「大夫不敵君,此其稱名氏以敵楚子,何?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曷為不與晉而與楚子為禮也?莊王伐鄭,勝乎皇門,放乎路衢。鄭伯肉袒,左執茅旌,右執鸞刀,以逆莊王,曰:『寡人無良邊垂之臣,以干天禍,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喪人,錫之不毛之地,使帥一二耋老而綏焉,請唯君王之命。』莊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為言,是以使寡人得見君王之玉面,而微至乎此。』莊王親自手旌,左右軍,退舍七里。將軍子重諫曰:『南郢之與鄭,相去數千里。諸大夫死者數人,廝役扈養死者數百人,今君勝鄭而不有,無乃失民臣之力乎!』莊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乎四方。是以君子篤於禮而薄於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從不赦,不詳。吾以不詳導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晉師之救鄭者至,曰:『請戰。』莊王許諾。將軍子重諫曰:『晉,大國也。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莊王曰:『弱者吾威之,強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無以立於天下。』令之還師而逆晉寇。莊王鼓之,晉師大敗。晉眾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還師而佚晉寇。」《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善而欲擊之。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如與而同。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白虎通·號》篇曰:「楚勝鄭而不有,告從而赦之。又令還師而佚晉寇。圍宋,宋因而與之平,引師而去。知楚莊之霸也。」
子反仁而矜宋民。
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公羊傳》曰:「外平不書,此何以書?大其平乎己也。何大乎其平乎己?莊王圍宋,軍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於是使司馬子反乘陸而窺宋城,宋華元亦乘陸而見之。司馬子反曰:『子之國何如?』華元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馬子反曰:『嘻,甚矣憊!雖然,吾聞之也,圍者拑馬而秣之,〔注七六〕使肥者應客,是何子之情也!』〔注七七〕華元曰:『吾聞之:君子見人之厄則矜之,小人見人之厄則幸之。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馬子反曰:『諾,勉之矣。吾軍亦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揖而去之,反於莊王。莊王曰:『何如?』司馬子反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莊王曰:『嘻,甚矣憊!雖然,吾今取此然後而歸爾。』司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軍有七日之糧爾。』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之,子曷為告之?』司馬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也。』莊王曰:『諾,舍而止。雖然,吾猶取此然後歸爾。』司馬子反曰:『然則君請處於此,臣請歸爾。』莊王曰:『子去我而歸,吾孰與處於此?吾亦從子而歸爾。』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春秋繁露·竹林》篇曰:「司馬子反為其君使,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遠之而大,為仁者自然而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不復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湨梁之盟,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為其奪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閒也。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義,故忠臣不顯諫,欲其為君出也。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此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復,莊王可見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奈其奪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雷同之義也。子反之行,一曲之變,獨修之意也。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此之謂也。今子反往視宋,聞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至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方救其質,奚恤其文?故曰當仁不讓。此之謂也。今讓者,《春秋》之所貴。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論矣。」《後漢書·王望傳》曰:「昔華元、子反,楚、宋之良臣。不稟君命,擅平二國,《春秋》之義,以為美談。」
曹公子喜時仁而免其君之罪。
成十六年:「曹伯歸自京師。」《公羊傳》曰:「執而歸者名,曹伯何以不名?而不言復歸於曹,何?易也。其易奈何?公子喜時在內也。公子喜時在內,則何以易?公子喜時者,仁人也。內平其國而待之,外治諸京師而免之。其言自京師,何?言甚易也,舍是無難矣。」何《注》云:「執歸書者,賢喜時為兄所篡,終無怨心。而復深推精誠,憂免其難,非至仁莫能行之,故書,起其功也。」樹達按:負芻篡,喜時讓,詳《貴讓》篇。
魯季孫行父仁而代其君之執。
成十六年:「九月,晉人執季孫行父,舍之於招丘。」《公羊傳》曰:「執未有言舍之者,此其言舍之,何?仁之也。曰:在招丘,悕矣。〔注七八〕執未有言仁之者,此其言仁之,何?代公執也。其代公執奈何?前此者,晉人來乞師而不與。公會晉侯,將執公。季孫行父曰:『此臣之罪也。』於是執季孫行父。成公將會厲公,會不當期,將執會。季孫行父曰:『臣有罪,執其君;子有罪,執其父,此聽失之大者也。今此臣之罪也,舍臣之身而執臣之君,吾恐聽失之為宗廟羞也。』於是執季孫行父。」
晉士匄不伐齊喪。
襄十九年:「秋七月辛卯,齊侯環卒。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公羊傳》曰:「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大其不伐喪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齊,則何大乎其不伐喪?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穀梁傳》曰:「受命而誅生,死無所加其怒,不伐喪,善之也。」《左氏傳》曰:「晉士匄侵齊,及穀,聞喪而還,禮也。」《漢書·蕭望之傳》曰:「五鳳中,匈奴大亂。議者多曰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問望之計策,望之對曰:『《春秋》晉士匄帥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于慕化鄉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聞;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上從其議。後竟遣兵護輔呼韓邪單于定其國。」《白虎通·誅伐》篇曰:「諸侯有三年之喪,有罪且不誅,何?君子恕己,哀孝子之思慕,不忍加刑罰。《春秋傳》曰: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傳曰:大其不伐喪也。」
魯季友不納慶父。
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獲莒挐。」《公羊傳》曰:「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季子之獲也。何大乎季子之獲?季子治內難以正,御外難以正。其御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舍於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則殺矣。』奚斯不忍反命於慶父,自南涘北面而哭。慶父聞之,曰:『嘻,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注七九〕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輈經而死。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
吳季札不入吳國。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札來聘。」《公羊傳》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何賢乎季子?讓國也。其讓國奈何?謁也,余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謁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注八○〕季子猶不受也。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迭為君,而致國乎季子。』皆曰:『諾。』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於予身。〔注八一〕』故謁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注八二〕僚者,庶長也,即之。〔注八三〕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闔廬曰:『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惡得為君乎!』於是使專諸刺僚,而致國乎季子。季子不受,曰:『爾弒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賢季子則吳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為臣,則宜有君者也。」《說苑·至公》篇曰:「君子以其不殺為仁,以其不取國為義。夫不以國私身,捐千乘而不恨,棄尊位而無忿,可以庶幾矣。」
魯叔肸不食宣公之食。
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穀梁傳》曰:「其曰公弟叔肸,賢之也。其賢之,何也?宣弒而非之也。〔注八四〕非之則胡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與之財,則曰:我足矣。織屨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為通恩也,以取貴乎《春秋》。」《公羊》無傳。何《注》云:「稱字者,賢之。宣公篡位,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祿,終身於貧賤。故孔子曰:『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此之謂也。《禮》:盛德之士不名。」〔注八五〕《鹽鐵論·論儒》篇曰:「闔廬殺僚,公子札去而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魯公殺子赤,叔肸退而隱之。士食其祿,虧義得尊,枉道取容,效死不為也。」《新序·節士》篇曰:「宣公殺子赤而肸非之。宣公與之祿,則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為食?織屨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其仁恩厚矣,其守節固矣,故《春秋》美而貴之。」《白虎通·王者不臣》篇曰:「盛德之士不名,尊賢也。《春秋》曰:公弟叔肸。」
衛公子鱄不履衛地。
襄二十七年:「衛殺其大夫寧喜。衛侯之弟鱄出奔晉。」《公羊傳》曰:「衛殺其大夫寧喜,則衛侯之弟鱄曷為出奔晉?為殺寧喜出奔也。曷為為殺寧喜出奔?衛寧殖與孫林父逐衛侯而立公孫剽。寧殖病將死,謂喜曰:『黜公者,非吾意也,孫氏為之。我即死,女能固納公乎?』喜曰:『諾。』寧殖死,喜立為大夫。使人謂獻公曰:『黜公者,非寧氏也,孫氏為之。吾欲納公,何如?』獻公曰:『子苟納我,吾請與子盟。』喜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注八六〕』獻公謂公子鱄曰:『寧氏將納我,吾欲與之盟。其言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子固為我與之約矣。』公子鱄辭曰:『夫負羈縶,執鈇鑕,從君東西南北,則是臣僕庶孽之事也。若夫約言為信,則非臣僕庶孽之所敢與也。』獻公怒,曰:『黜我者,非寧氏與孫氏,凡在爾。』公子鱄不得已而與之約。已約,歸,至,殺寧喜。公子鱄挈其妻子而去之。將濟於河,攜其妻子而與之盟,曰:『苟有履衛地食衛粟者,昧雉彼視。』」《穀梁傳》曰:「專,其曰弟,何也?專有是信者。君賂不入乎喜而殺喜,是君不直乎喜也,故出奔晉,織絇邯鄲,終身不言衛。專之去,合乎《春秋》。」(按:鱄《穀梁》作專。)何休《穀梁廢疾》曰:「寧喜本弒君之家,獻公過而殺之,小負也。專以君之小負自絕,非大義也,何以合乎《春秋》?」鄭玄《起廢疾》曰:「寧喜雖弒君之家,本專與約納獻公爾。公由喜得入,已與喜以君臣從事矣。《春秋》撥亂,重盟約,今獻公背之而殺忠於己者,是獻公惡而難親也。獻公既惡而難親,專又與喜為黨,懼禍將及。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微子去紂,孔子以為三仁。專之去衛,其心若此。合於《春秋》,亦不宜乎?」
此皆《春秋》所貴者也。
貴仁則惡暴。
邾婁人用鄫子以血社。
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婁人執鄫子,用之。」《公羊傳》曰:「惡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蓋叩其鼻以血社也。」何《注》云:「惡無道也。」《穀梁傳》曰:「小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之,惡之,故謹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
楚人用蔡世子有以築防。
昭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公羊傳》曰:「惡乎用之?用之防也。其用之防奈何?蓋以築防也。」何《注》云:「持其足,以頭築防,惡不以道。」
邾婁人之戕鄫子。
宣十八年:「秋七月,邾婁人戕鄫子於鄫。」《公羊傳》曰:「戕鄫子於鄫者,何?殘賊而殺之也。」何《注》云:「支解而節斷之,故變殺言戕。戕則殘賊,惡無道也。」《穀梁傳》曰:「戕猶殘也,梲殺之。〔注八七〕」
晉靈公之殺膳宰。
宣六年:「晉趙盾、衛孫免侵陳。」《公羊傳》曰:「靈公為無道,使諸大夫皆內朝,然後處乎台上,引彈而彈之,己趨而辟丸,是樂而已矣。趙盾已朝而出,與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自閨而出者,趙盾曰:『彼何也?夫畚曷為出乎閨?』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視之,則就而視之。』趙盾就而視之,則赫然死人也。趙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能蹯不熟,公怒,以斗擎而殺之,支解,將使我棄之。』趙盾曰:『嘻!』」
皆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也。
昭元年《公羊傳》曰:「《春秋》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不貶絕以見罪惡也。」
貴義則賤利。
無駭入極則貶之。
隱二年:「無駭帥師入極。」《公羊傳》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始滅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則曷為始乎此?托始焉爾。曷為托始焉爾?《春秋》之始也。此滅也,其言入,何?內大惡,諱也。」《穀梁傳》曰:「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公羊傳》曰:「此展無駭也。何以不氏?疾始滅也。故終其身不氏。」《春秋繁露·王道》篇曰:「無駭滅極不能誅,諸侯得以大亂,篡弒無已。」又曰:「誅犯始者,省刑絕惡疾始也。」《後漢書·李固傳》:「固奏記梁商曰:《春秋》褒儀父以開義路,貶無駭以閉利門。」
取郜取防,則甚之。
隱十年:「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公羊傳》曰:「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何《注》云:「甚魯因戰見利生事,利心數動。」《穀梁傳》曰:「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乘敗人而深為利,故謹而日之也。」
伐莒取向,則譏之。
宣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穀梁傳》曰:「及者,內為志焉爾。平者,成也。不肯者,可以肯也。公伐莒取向,伐猶可,取向甚矣。莒人辭不受治也,伐莒,義兵也;取向,非也,乘義而為利也。」
周桓王求車則譏。
桓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王者無求,求車,非禮也。」《穀梁傳》曰:「古者諸侯時獻於天子以其國之所有,故有辭讓而無徵求。求車,非禮也;求金甚矣。」《左氏傳》曰:「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求賻則譏。
隱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賻。」《公羊傳》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武氏子來求賻,何以書?譏。何譏爾?喪事無求,求賻,非禮也。」《穀梁傳》曰:「歸死者曰賵,歸生者曰賻。曰歸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周雖不求,魯不可以不歸。魯雖不歸,周不可以求之。求之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辭也。交譏之。」
頃王求金則譏。
文九年:「春,毛伯來求金。」《公羊傳》曰:「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毛伯來求金,何以書?譏。何譏爾?王者無求,求金,非禮也。然則是王者與?曰:非也。非王者則曷為謂之王者?王者無求,曰:是子也,繼文王之體,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無求,而求,故譏之也。」《穀梁傳》曰:「求車猶可,求金甚矣。」《左氏傳》曰:「毛伯衛來求金,非禮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又《王道》篇曰:「刺家父求車,武氏、毛伯求賻金。」《說苑·貴德》篇曰:「周天子使家父、毛伯求金於諸侯,《春秋》譏之。故天子好利則諸侯貪,諸侯貪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庶人盜。上之變下,猶風之靡草也。」
魯隱公張魚則諱。
隱五年:「春,公觀魚於棠。」《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遠也。公曷為遠而觀魚?登來之也。百金之魚公張之,登來之者何?美大之之辭也。」何《注》云:「實譏張魚,而言觀譏遠者,恥公去南面之位,下與百姓爭利,匹夫無異,故諱若使以遠觀為譏也。」《春秋繁露·玉英》篇曰:「公觀魚於棠,何惡也?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矣。愧之,以塞其源也。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今非直使人也,親自求之,是為甚惡。譏,何故言觀魚?猶言觀社也。皆諱大惡之辭也。」《說苑·貴德》篇曰:「故人君者,明貴德而賤利以道下。下之為惡,尚不可止,今隱公貪利,而身自漁濟上而行八佾,以此化於國人,國人安得不解於義?解於義而縱於欲,則災害起而臣下僻矣。」
虞公受賂,則疾為首惡。
僖二年:「虞師、晉師滅夏陽。」《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為序乎大國之上?使虞首惡也。曷為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賂奈何?獻公朝諸大夫問焉,曰:『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其意也何?』諸大夫有進對者,曰:『寢不安與?其諸侍御有不在側者與?』獻公不應。荀息進曰:『虞、郭見與?』獻公揖而進之,遂與之入而謀曰:『吾欲攻郭,則虞救之,攻虞則郭救之,如之何?願與子慮之。』荀息對曰:『君若用臣之謀,則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爾。君何憂焉!』獻公曰:『然則奈何?』荀息曰:『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白璧往,必可得也;則寶出內藏藏之外府,馬出內廄系之外廄爾,君何喪焉!』獻公曰:『諾。雖然,宮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宮之奇知則知矣,雖然,虞公貪而好寶。見寶,必不從其言。請終以往。』於是終以往。虞公見寶,許諾。宮之奇果諫:『《記》曰:唇亡則齒寒。虞、郭之相救,非相為賜,則晉今日取郭,〔注八八〕而明日虞從而亡爾。君請勿許也。』虞公不從其言,終假之道以取郭。還四年,反取虞。虞公抱寶牽馬而至。荀息見曰:『臣之謀何如?』獻公曰:『子之謀則已行矣。寶則吾寶也,雖然,吾馬之齒則已長矣。』蓋戲之也。」《穀梁傳》曰:「非國而曰滅,重複陽也。虞無師,其曰師,何也?以其先晉,不可以不言師也。其先晉,何也?為主乎滅夏陽也。夏陽者,虞、虢之塞邑也。滅夏陽而虞、虢舉矣。虞之為主乎滅夏陽,何也?晉獻公欲伐虢,荀息曰:『君何不以屈產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公曰:『此晉國之寶也。如受吾幣而不借吾道,則如之何?』荀息曰:『此小國之所以事大國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吾幣。如受吾幣而借吾道,則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廄而藏之外廄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必不使受之也。』荀息曰:『宮之奇之為人也,達心而懦,又少長於君。達心則其言略,懦則不能強諫。少長於君,則君輕之。且夫玩好在耳目之前,而患在一國之後,此中知以上乃能慮之,臣料虞君中知以下也。』公遂借道而伐虢。宮之奇諫曰:『晉國之使者其辭卑而幣重,必不便於虞。』虞公弗聽,遂受其幣而借之道。宮之奇諫曰:『《語》曰:唇亡則齒寒。其斯之謂與!』挈其妻子以奔曹。獻公亡虢,五年而後舉虞。荀息牽馬操璧而前曰:『璧則猶是也,而馬齒加長矣。』」《左氏傳》曰:「先書虞,賄故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虞公貪財不顧其難,快耳悅目,受晉之璧、屈產之乘,假晉師道,還以自滅。宗廟破毀,社稷不祀,身死不葬,貪財之所致也。故《春秋》以此見物不空來,寶不虛出,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此其應也。」《漢書·孫寶傳》曰:「寶自劾矯制,奏扈商為亂首。《春秋》之義,誅首惡而已。」《後漢書·梁商傳》:「商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
魯桓受賂,則譏其非禮。
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公羊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遂亂受賂,納於大廟,非禮也。」《穀梁傳》曰:「桓內弒其君,外成人之亂,受賂而退,以事其祖,非禮也。其道以周公弗受也。」《左氏傳》曰:「以郜大鼎賂公。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大廟,非禮也。」
齊人受賂,則惡其取邑。
宣元年:「六月,齊人取濟西田。」《公羊傳》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所以賂齊也。曷為賂齊?為弒子赤之賂也。」何《注》云:「子赤,齊外孫。宣公篡弒之,恐為齊所誅,為是賂之。故諱使若齊自取之者,亦因惡齊取篡者賂,當坐取邑。」《穀梁傳》曰:「內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為賂齊也。」
若梁以求財不足而自亡。
僖十九年:「梁亡。」《公羊傳》曰:「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穀梁傳》曰:「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無正長之治,大臣背叛,民為寇盜。梁亡,自亡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梁內役民無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為伍,一家亡,五家殺刑。其民曰:先亡者封,後亡者刑。君者,將使民以孝於父母,順於長老,守丘墓,承宗廟,世世祀其先;今求財不足,行罰如將不勝,殺戮如屠,仇讎其民,魚爛而亡,國中盡空。《春秋》曰:梁亡。亡者,自亡也,非人亡之也。觀乎梁亡,知枉法之窮。」又《仁義法》篇曰:「故王者愛及四夷,伯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危者愛及旁側,亡者愛及獨身。《春秋》不言伐梁而言梁亡,蓋愛獨及其身者也。」
楚以欲得美裘而喪國。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伯莒,楚師敗績。」《公羊傳》曰:「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歸之。於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將而伐蔡。蔡請救於吳。伍子胥復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於是興師而救蔡。」《穀梁傳》曰:「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於南郢,數年然後得歸。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蔡請救於吳。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為是興師而伐楚。」「庚辰,吳入楚。」《公羊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於君室,大夫舍於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穀梁傳》曰:「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楚平王行無度,殺伍子胥父兄。蔡昭公朝之,因請其裘。昭公不與。吳王非之,舉兵加楚,大敗之。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貪暴之所致也。」
固《春秋》之大戒也。
〔注一〕惡詐擊而善偏戰。約結期日而後戰,謂之偏戰,詐戰則反是,詐擊即詐戰也。倭奴之犯我遼寧,侵我盧溝,襲擊美國之珍珠港,皆詐戰也。若先宣戰而後戰者,則庶乎偏戰矣。倭奴之詐,世界正義之國無不惡之。而《春秋》則早已標惡詐戰之義。世人或以《春秋》為迂遠不切事情之學,觀此可恍然大悟矣。
〔注二〕恥伐喪而榮復仇。他國有喪而伐之,為不義之事,《春秋》所恥。復仇之師,則《春秋》以為榮。
〔注三〕哀公亨乎周。亨與今烹字同。
〔注四〕卜之,曰:師喪分焉。此卜者之辭。分,半也。
〔注五〕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此襄公答卜者之辭。師喪其半,國君死,猶為吉者,以能復仇故也。此見襄公復仇之決心。
〔注六〕諸侯世,故國君為一體也。世謂世世相傳。
〔注七〕今紀無罪,此非怒與!怒,遷怒也。
〔注八〕猶無明天子也。猶與由同。
〔注九〕然則齊紀無說焉。無說謂無辭可以相接。
〔注一〇〕惡其會仇讎而伐同姓,故貶而名之也。名之,謂直稱溺之名。
〔注一一〕其不言如,何也。如,往也。
〔注一二〕躬君弒於齊。躬謂魯莊公本身。君弒於齊,謂桓公為齊所弒。
〔注一三〕於廟則已尊,於寢則已卑。已尊已卑,謂太尊太卑。
〔注一四〕為之築,節矣。節,謂適宜。
〔注一五〕入者,內弗受也。弗受,猶今言不接受。凡不合義之事言之。
〔注一六〕日入,惡入者也。說《春秋》者,有日月例。以《春秋》所書月日,皆有褒貶之意存乎其間。此說不甚可信。然傳文屢言之。此文日入,謂夫人姜氏入上記有丁丑日子也。
〔注一七〕娶仇人子弟以薦舍於前。范《注》云:薦,進也。舍,置也。
〔注一八〕此復仇乎大國,曷為使微者。微者謂士,以非卿大夫故為微也。此經書及齊師戰於乾時。及上無主名。不書誰及之,有似乎微者,故傳發問也。
〔注一九〕不與公復仇也。不與猶今言不許,不許者謂其無誠意也。
〔注二〇〕復仇者在下也。下指諸大夫。
〔注二一〕何以不書葬?隱之也。隱,痛也。
〔注二二〕公薨不地,故也。他公之薨皆記其地,如言公薨於路寢是也。不地謂不記地,故謂變故。
〔注二三〕仇在外也。桓公為齊所弒,故云仇在外。
〔注二四〕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何《注》云:不受誅,罪不當誅也。
〔注二五〕用事乎河。用事謂祭。
〔注二六〕則若時可矣。若,此也。
〔注二七〕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舉貴謂稱子。
〔注二八〕相衛而不相迿。迿與徇同。《史記·韓世家》注云:徇,從死也。言朋友復仇,義當保衛之,而不得以己身從之死也。何休訓迿為先,非是。
〔注二九〕《春秋》嚴夷夏之防。夷謂夷狄,夏謂中國。
〔注三〇〕曷為殊會吳?叔孫僑如……會吳於鍾離,將吳特別提出,故云殊。
〔注三一〕楚子何以不名?不名,不稱其名。《春秋》以稱名為貶,此問其何以不貶稱名。
〔注三二〕而魯追戎則大之。大猶言褒美。
〔注三三〕則未知其之晉者也。言不知之晉者誰殺之。
〔注三四〕其日,何?日謂書其日子,甲午是也。下凡雲日者,義同。
〔注三五〕其地,何?地謂書其地,咸是也。下凡雲地者,同。
〔注三六〕卒怗荊。怗,服也。
〔注三七〕誅意不誅辭之謂也。誅意猶言誅心,不誅辭,謂於文辭不誅之。
〔注三八〕陳侯使袁僑如會。如,往也。
〔注三九〕曷為殊及陳袁僑。殊及謂特別單獨提出及陳袁僑盟。與上言殊會意同也。
〔注四〇〕禮:諸侯不生名。諸侯生時不稱名,故云不生名。
〔注四一〕起得鄭為重。起猶今言表示或暗示。
〔注四二〕不以伐鄭致。凡書公至自某者為致。不以伐鄭致,謂不以公至自伐鄭書於經也。
〔注四三〕夷狄主中國則不與。不與,不許也。猶今言不承認。
〔注四四〕執之則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此大之謂張大其辭,與褒美之意不同。
〔注四五〕變之不葬有三。不葬謂不書葬。
〔注四六〕雖許夷狄,不一而足。不一而足,謂不一次完全充足許之。
〔注四七〕夷狄不卒。不卒謂不書卒。
〔注四八〕以逆莊王。逆,迎也。下文逆晉寇,同。
〔注四九〕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則不出乎四方。言儲積不充足萬分,則不向外發展也。
〔注五〇〕告從不赦,不詳。詳與祥同。人告服從而不赦其過,不善也。
〔注五一〕強者吾辟之。辟與避同。
〔注五二〕今還師而佚晉寇。佚謂使之逸去。
〔注五三〕如挑與之戰。如與而同。
〔注五四〕夷狄反道。反猶言歸,謂歸於道。次條反夷狄也,反字義同。
〔注五五〕行乎夷狄。謂為夷狄之行為。
〔注五六〕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狄之謂當作夷狄看。
〔注五七〕宰上之木拱矣。宰謂墳冢。拱謂用手對抱。
〔注五八〕吾將屍爾焉。屍謂收其屍骸。
〔注五九〕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疑禮疑信謂恐或失禮失信。
〔注六〇〕而強大厭我,厭與壓同。
〔注六一〕我心望焉。望,怨也。
〔注六二〕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不名,謂不書其名。季是字,故曰不名。
〔注六三〕孔父閒也。閒,今雲抵抗。
〔注六四〕孔子故宋也。謂孔子原來是宋國人。
〔注六五〕荀息傅焉。傅謂為奚齊卓子之師傅。下文裡克傅之,義同。
〔注六六〕衛曼姑拒而弗內。內與納同。此事詳《大受命》及《親親》二篇。
〔注六七〕有司復曰:火至矣。復,今雲報告。
〔注六八〕逮乎火而死。逮,及也。言為火所及。
〔注六九〕夫人少辟火乎。辟與避同。
〔注七〇〕故蔡侯獻舞名。名謂直書其名。
〔注七一〕內大惡諱也。內謂魯國,諱謂避諱不言。
〔注七二〕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君不使乎大夫,謂君不當見驅使於大夫。逢丑父使公取飲,是君使乎大夫也。何休不明此義,故注說不明。佚獲謂使見獲者逃去。
〔注七三〕革取清者。革,改也。此故意使之逃去也。
〔注七四〕以地正國也。謂借地方之力以匡正中央。
〔注七五〕重地也。以地來奔,其事重大,故云重地也。
〔注七六〕圍者拑馬而秣之。圍者謂被圍者,拑馬之口而以芻草秣之,表示尚有芻糧也。實則芻糧不足,故拑馬口,不使之食也。
〔注七七〕是何子之情也。情,實也。今言實在。
〔注七八〕在招丘,悕矣。悕,悲也。
〔注七九〕諾,已。諾謂允許,已謂拒不許。
〔注八〇〕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迮,迫也。
〔注八一〕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於予身。有吳國,謂愛吳國也。悔,咎也。此求速死以便傳國於季子也。
〔注八二〕季子使而亡焉。使謂出使,亡謂不在國。
〔注八三〕即之。即君位。
〔注八四〕宣弒而非之也。宣公弒君,叔肸心非其事。
〔注八五〕禮: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字非名,故何《注》云爾。
〔注八六〕請使公子鱄約之。約謂以言相要約。
〔注八七〕梲殺之。梲,杖也。
〔注八八〕則晉今日取郭。則猶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