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標點本] · 春秋傳卷第五

桓公中 五年春正月甲戍,已丑,陳侯鮑卒。夏,齊侯、鄭伯如紀。 按左氏,齊、鄭朝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夫如者,朝詞也,尊不朝乎卑,大不朝乎小。紀之為紀,微乎微者也。齊在東州,尊則方伯。鄭亦大國也,並驅而朝紀,乃懷詐諼之謀,欲以襲之,而不虞紀人之覺也,其志憯矣。此外相如爾,何以書?紀人主魯,故來告其事。魯史承告,故備書於策。夫子修經,存而不削者,以小國恃大國之安靖,已而乃包藏禍心以圖之,亦異於興滅國、繼絕世之義矣。故存而不削,以著齊人滅紀之罪,明紀侯去國之由,劉敞意林所謂聖人誅意之效是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 仍叔之子云者,譏世官非公選也。帝王不以私愛害公選,故仕者世祿而不世官,任之不以其賢也,使之不以其能也。卿大夫子弟以父兄故而見使,則非公選,而政由是敗矣。上世有自野耕釣渭,擢居輔相,而人莫不以為宜。伊陟象賢,復相大戊,丁公世美,入掌兵權,不以世故疑之也。崇伯殛死,禹作司空。蔡叔既囚,仲為卿士,亦不以其父故廢之也。惟其公而巳矣。及周之衰,小人得政,視朝廷官爵為已私,援引親黨,分據要途,施及童稚,賢者退處於蓽門,老身而不用,公道不行,然後夷狄侵陵,國家傾覆。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春秋書武氏仍叔之子云者,戒後世人主徇大臣私意,而用其子弟之弱者,居公選之地,以敗亂其國家,欲其深省之也。葬陳桓公。城祝丘。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按左氏,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戰於?葛,王卒大敗。春秋書王必稱天者,所章則天命也,所用則天討也。王奪鄭政而怒其不朝,以諸侯伐焉,非天討也,故不稱天。或曰:鄭伯不朝,惡得為無罪?曰:桓公弒君而自立,宋督弒君而得政,天下大惡,人理所不容也,則遣使來聘而莫之討,鄭伯不朝,貶其爵可也,何為憤怒自將以攻之也?移此師以加宋、魯,誰曰非天討乎?春秋天子之事,述天理而時措之也。既譏天王以端本矣。三國以兵會伐,則言從王者,又以明君臣之義也。君行而臣從,正也。戰於?葛而不書戰,王卒大敗而不書敗者,又以存天下之防也。三綱,軍政之本,聖人寓軍政於春秋,而書法若此,皆裁自聖心,非國史所能與也。大雩, 大雩者,雩於上帝,用盛樂也。諸侯雩於境內之山川爾。魯諸侯而郊禘大雩,欲悉書於策,則有不勝書,故雩祭則因旱以書,而特謂之大,郊禘亦因事以書,而義自見。此皆國史所不能與,君子以謂性命之文是也。諸侯不得祭天地,大夫不得祭山川,士庶人不敢以他人祖禰祭於巳之寢,禮也。故季氏旅於泰山。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明乎春秋所書郊禘、大雩之義,則知聖人治國如指諸掌之說矣。螽冬,州公如曹。 按左氏,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州公,諸侯而稱公者。昔畢高以父師而保厘東土,衛武以列國而入相於周,蓋與後世出入均勞之意同,此其所以稱公也。外相如不書,此何以書?將有其末,故先錄其本。六年春正月,寔來。 按左氏自曹來朝,書曰寔來,不復其國也。寔者,州公名也。 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失地,滅同姓,則名正名,經世之本名正而天下定矣。或曰諸侯失國而後托於諸侯,孟子以為禮也。今州公來朝,將以諸侯之禮接之乎?則春秋乃書其名,將以匹夫之賤畜之乎?孟子乃以托國為禮,將何處而可?曰:世衰道微,諸侯放恣,強陵弱,眾暴寡,天子不能正,方伯不能治,其有壤地?小,迫乎大國之間而失國,是不幸焉,非其罪也。則以諸侯之禮接之可也。若譚子在莒,弦子在黃,溫子在衛,雖失國出奔,而春秋不名,義可見矣。若夫不能修道以正其國,或棄賢保佞,或驕奢淫縱,或用兵暴亂,自砥滅亡,如蔡獻舞、邾益、曹陽州寔之徒,皆其自取焉耳。則待之以初,乃禮之過也。觀春秋名與不名,則知所以處寓公之禮,與強為善、自暴棄者之勸戒矣。 夏,四月,公會紀侯於郕。秋,八月,壬午,大閱。 大閱,簡車馬也。周制,大司馬中冬大閱,教眾庶,修戰法。獨詳於三時者,為農隙故也。書八月,不時矣。以鼓,則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以旗,則王載太常,諸侯載旗;以殺,則王下大綏,諸侯下小綏。其禮固亦不同也。書大閱,非禮矣。先王寓軍政於四時之田,訓民御暴,其備豫也,懼鄭忽,畏齊人,不因田狩而閱兵車,厲農失政甚矣,何以保其國乎?春秋非特以不時非禮書也,乃天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之意。蔡人殺陳佗, 佗弒大子而代其位,至是逾年不成之為君者,以賊討也。書蔡人以善蔡,書陳佗以善陳。善蔡者,以蔡人知佗之為賊。善陳者,以陳國不以佗為君。知其為賊,故稱人。稱人,討賊之詞也。不以為君,故稱名。稱名,當討之賊也。魯桓弒君而鄭伯與之盟,宋督弒君而四國納其賂,則不知其為賊矣。齊商人弒君者,及其見殺則稱位,蔡般殺父者,及其見殺則稱爵,是齊、蔡國人皆以為君矣。聖人於此,抑揚與奪,遏人慾於橫流,存天理於既滅,見諸行事,可謂深切著明矣。篡弒之賊,外則異國皆欲致討而不赦,內則國人不以為君而莫之與,誰敢勸於為惡?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九月丁卯,子同生 適冢,始生即書於策,與子之法也。唐、虞禪夏後,殷、周繼春秋,兼帝王之道,賢可禪,則以天下為公,而不拘於世及之禮;子可繼,則以天下為家,而不必於讓國之義,萬世之通道也。與賢者貴於得人,與子者定於立嫡,傳子以嫡,天下之達禮也。故有君薨而世子未生之禮。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者,以名分素明而民志定也。經書子同生,所以明與子之法,正國家之本,防後世配嫡奪正之事,垂訓之義大矣。此世子也,其不曰世子何也?天下無生而貴者。誓於天子,然後為世子。冬,紀侯來朝。 按左氏:會於郕,咨謀齊難也。冬,來朝,請王命以求成於齊也。公告不能。孟子曰: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主者,成敗之機,榮辱之本也。昭公棄晉主齊,至於客死;鄭伯逃齊主楚,終以乞盟。觀其所主,而榮辱成敗見矣。魯桓者,弒君之賊,人人之所同惡,夫人得而討之也,而主之以求援,其能國乎?然則何以免於貶?志不在於朝桓也。七年春二月已亥,焚咸丘。 咸丘,地名也。易稱王用三驅,在禮,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夫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皆愛物之意也。推此心以及物,至於鳥獸若草木,裕無淫獵之過矣。書焚咸丘,所謂焚林而田也。夏,榖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榖伯、鄧侯何以名?桓天下之大惡也,執之者無禁,殺之者無罪。榖伯、鄧侯越國逾境,相繼而來朝,即大惡之黨也,故特貶而書名,與失地滅同姓者比焉。經於朝桓者,或貶爵,或書名,或稱人,以深絕其黨,撥亂之法嚴矣。誅止其身而黨之者無罪,則人之類不相賊殺為禽獸也幾希。四時具然後成歲,故雖無事,必書首時。今此獨於秋冬闕焉,何也?立天之道曰陰陽。陽居春夏,以養育為事,所以生物也。王者繼天而為之子,則有賞。陰居秋冬,以肅殺為事,所以成物也。王者繼天而為之子,則有刑。賞以勸善,非私與也,故五服五章謂之天命。刑以懲惡,非私怒也,故五刑五用謂之天討。古者賞以春夏,刑以秋冬,象天道也。桓弟弒兄,臣弒君,而天討不加焉,是陽而無陰,歲功不能成矣。故特去秋冬二時,以志當世之失刑也。獨於四年、七年闕焉,何也?按周制,大司馬,諸侯而有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桓弒隱公而立大司馬,九伐之法,雖未之舉,猶有望也。及使冢宰下聘,恩禮加焉,則天下之望絕矣。故四年宰糾書名,而去秋冬二時,以見天王之不復能用刑也。田常弒其君,孔子請討之,以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桓弒隱公而立,雖方伯連帥環視而未之恤,猶有望也。及榖、鄧二國自遠來朝,則天下諸侯莫有可望者矣。故七年榖伯、鄧侯各書其名,而去秋、冬二時,以見諸侯之不復能修其職也。然則見之行事,不亦深切著明矣乎?故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八年春正月,已卯,烝。 按周官大司馬烝以中冬,今魯烝以春正月,其不同何也?周書有周月以紀政,而其言曰夏數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沿。至於敬授民時,巡狩承享,猶自夏焉。然則司馬中冬教大閱,獻禽以享丞,所謂自夏。而魯之烝祭在春正月,見春秋用周正紀魯事也。而榖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興之,志不時也。是以閉蟄而烝為是與周制異矣。春秋非以不時志也,為再烝見瀆書也。天王使家父來聘, 下聘弒逆之人,而不加貶,何也?既名冢宰於前,其餘無責焉,乃同則書重之義,以此見春秋任宰相之專而責之備也。虞史以人主大臣為一體,春秋以天王、宰相為一心,以為一體,故帝庸作歌,則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皋陶賡歌,則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而垂、益九官之徒不與也。以為一心,故歸賵仲子,會葬成風,則宰咺書名於前,而王不稱天於後;來聘桓公,錫桓公命,則宰糾書名以正其始。王不稱天以正其終,而榮叔、家父之徒不與也。故人主之職在論相,而止矣。夏,五月,丁丑,烝。 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數義者,有再書而一貶者。 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之類,一句而包數義。春正月,已卯,烝。夏五月,丁丑,烝。再書而一貶。秋,伐邾。冬十月,雨雪。 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劉敞曰:祭公,王之三公也,曷為不稱使?不與王之使祭公也。師傅之官,坐而論道,其任重矣。今其來魯,乃命魯侯以婚姻之事者也。若是,則大夫可矣,何必三公?任之重,使之輕?故祭公緣此義得專命不報,遂行如紀。而王以輕使為失,祭公以遂行為罪矣。此說是也。為之節者,宜使卿往逆,公監之,則於禮得矣。使祭公命魯主婚姻之事,則曰不可。卿往而公監之,何以可乎?命魯輕矣,卿往公監之,重矣。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於齊,劉夏非卿而書,靖公合禮則不書,故先儒以為使卿逆公監之,禮也。九年, 春,紀季姜歸於京師。 往逆則稱王后。既歸何以書?季姜自逆者而言,則當尊崇其四內,主六宮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僭,故從天王所命而稱王后,示天下之母儀也。自歸者而言,則當樛屈逮下,使夫人嬪婦皆得進御於君,而無嫉妒之心,故從父母所子而稱季姜,化天下以婦道也。其詞之抑掦、上下、進退、先後,各有所當而不相悖,皆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春秋之所謹也。京師者,眾大之稱。夏四月,私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按周官典命,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而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世子固有出會朝聘之儀矣,然攝其君繼子男者,謂諸侯朝於天子,有時而不敢後,故老疾者使世子攝已事,以見天子急述職也。諸侯閒於王事則相朝,其禮本無時。曹伯既有疾,何急於朝桓而使世子攝哉?大位,奸之窺也;危病,邪之伺也。世子,君之貳也。君疾而儲副出,啟窺伺之心,危道也。當享而射姑嘆,逾月而終生卒,其有疾明矣,而使世子來,終生之過也。世子將欲巳乎?則方命矣。曰:孝子,盡道以事其親者也。不盡道而苟焉以從命為孝,又焉得為孝?故尸子曰:夫已多乎道,十年春王正月。 桓無王,今復書王,何也?十者,盈數也。天道十年,則亦周矣,人事十年,則亦變矣。故易稱守貞者十年而必反,傳論遠惡者,十年而必棄。桓公至是,其數巳盈,宜見誅於天人矣。十年書王,紀常理也。有習於榖梁子而不得其傳者,見二年書王,以為正與夷之卒,此年書王而曹伯適薨,遂附益之,以為正終生之卒,誤矣。果正諸侯之卒不緣篡弒者,陳侯鮑在五年之正月,曷不書王以正其卒乎?庚申,曹伯終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會衛侯於桃丘,弗遇。 弗者,遷詞,惡失信也。衛初約魯會於桃丘,至是中變而從齊、鄭於是乎有郎之師。其戰於郎,直書曰來盟於惡、曹,俱奪其爵。則桃丘之弗遇也,蓋惡衛侯之失信矣。桃丘,衛地。 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於郎。春秋加兵於魯眾矣,未有書來戰者,此獨不稱侵伐,而以來戰為丈,何也?兵,兇器,戰,危事,聖人之所重也。誅暴禁亂,敵加於已,蓋有不得巳而應之者矣。末有悖道縱慾,得巳不巳而先之者也。魯桓弒立,天下大惡,人人之所得討也。鄭伯則首盟于越,以定其位,齊侯則繼會幹稷以濟其奸。曾不能修方伯之職,駐師境上,聲罪致討,伸天下之大義也。今特以私忿小怨,親帥其師,戰於魯境,尚為知類也哉?此春秋之所必誅而不以聽也。故以三國為主,而書來戰於郎。鄭人主兵而首齊,猶衛州吁主兵而先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