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 第16章 墨子之非命論(1)
《墨子》一書不可盡據,今本自《親士》至《三辯》七篇宋人題作經者,雖《所染》與呂子合,《三辯》為《非樂》余義,《法儀》為《天志》余義,《七患》《辭過》為《節用》余義(皆孫仲容說),大體實甚駁難。《修身》一篇全是儒家語,《親士》下半為老子作註解,蓋漢人之書也。《經》上下《經說》上下,自為一種學問,不關上說下教之義。《大取》至《公輸》七篇,可稱墨家雜篇,其多精義一如《莊子·雜篇》之於《莊子》全書。若其教義大綱之所在,皆含於尚賢至非儒二十四篇中,據此可識墨義之宗宰矣。
讀《墨子》書者,總覺其宗教彩色甚濃,此自是極確定之事實,然其辯證之口氣有時轉比儒家更近於功利主義。《墨子》辯證之方式有所謂三表者,其詞曰:
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三表也。」(非命上)
「本之」即荀子所謂「持之有故」,「原之」即荀子所謂「言之成理」,前者舉傳訓以為證,後者舉事理以為說。至於「用之」,則純是功利論之口氣,謂如此如此乃是國家百姓萬人之大利也。孔子以為自古皆有死,孟子以為捨生而取義,皆有宗教家行其所是之風度,墨子乃沾沾言利,言之不已,雖其所謂利非私利,而為萬民之公利,然固不似孟子之譬頭痛絕此一名詞也。其尤甚者,墨子以為鬼縱無有,亦必須假定其有,然後萬民得利焉。
雖使鬼神請(誠)無,此猶可以合歡聚眾,取親於鄉里。
此則儼然服而德氏之說,雖使上帝誠無,亦須假設一個上帝。此雖設辯之詞,然嚴肅之宗教家不許如此也。甚矣中國人思想中功利主義之深固,雖墨家亦如此也。然此中亦有故,當時墨家務反孔子,而儒家自始標榜「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喻猶曉也」。故墨子乃立小人之喻以為(第三表,且於三表中辭說最多焉,墨子固以儒家此等言辭為偽善者也。孟子又務反墨說,乃並此一名詞亦排斥之。此節雖小,足征晚周諸子務求相勝,甲曰日自東出,乙必曰日自西出,而為東西者作一新界說,或為方位作一新解,以成其論。識此則晚周諸子說如何相反相生,有時可得其隱微,而墨子之非命論與儒如何關係,亦可知焉。
又有一事,墨子極與孔子相反者,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無可無不可」,墨子則為晚周子籍中最有明白系統者。蓋孔子依違調和於春秋之時代性中,墨子非儒,乃為斷然的主張,積極的系統製作,其亦孔子後學激之使然耶?
墨子教義以宗教為主宰,其論人事雖以禍福利害為言,仍悉溯之於天,此與半取宗教之孔子固不同,與全舍宗教之荀子尤極端相反也。今試將墨子教義圖以明之:
《墨子·魯問篇》云:
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喜音耽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則語之兼愛,非攻。(魯問)
此雖若對症下藥,各自成方,而尋繹其義理,實一完固之系統,如上圖所形容也。墨孟荀三氏之思想皆成系統,在此點上,三家與孔子不同,而墨子之系統為最嚴整矣。墨義之發達全在務反儒學之道路上。當時儒家對鬼之觀念,立於信不信之半途,而作不信如信之姿勢,且儒家本是相對的信命定論者,墨家對此乃根本修正之。今引其說:
儒以人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問褅,答曰不知,性與天道不可得聞,皆孔子不說或罕說天鬼之證也。說讀如字)。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公孟)
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祀」(畢沅曰,祀當為禮)。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公孟)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非儒)
此皆難儒斥儒之詞,既足以見墨義之宗旨,更足以證墨學之立場。儒家已漸將人倫與宗教離開,其天人說已漸入自然論,墨者乃一反其說,復以宗教為大本,而以其人事說為其宗教論之引申。墨家在甚多事上最富於革命性,與儒家不同,獨其最本原之教義轉似走上復古之道路,比之儒家,表面上為後於時代也。
然墨子之宗教的上天,雖拋棄儒家漸就自然論漸成全神論之趨勢,而返於有意志有喜怒之人格化的上天,究非無所修正之復古與徒信帝力之大者,所可比也。墨子之天實是善惡論之天神化,其上天乃一超於人力之聖人,非世俗之怪力亂神也。如許我以以色列教統相比擬,《舊約》中尚少此等完全道德化之帝天,四福音中始見此義耳。是則墨子雖以宗教意識之重,較儒家為復古,亦以其上天之充分人格化道德化,轉比儒家之天道說富於創造性。蓋墨子澈底檢討人倫與宗教之一切義,為之樹立上下貫徹之新解,雖彼之環境使以宗教為大本,而彼之時代亦使彼為一革新的宗教家,將道德理智納之於宗教範疇之下,其宗教之本身遂與傳統者有別。
墨子立論至明切,非含胡接受古昔者也。《天志》三篇為彼教義之中心,其所反覆陳言者:一則以為天有志,天志為義,義白天出。二則以為天兼有天下之人,故兼愛天下之人。三則以為從天之意者必得賞,背天之意者必得罰,人為天之所欲,則天為人之所欲,人為天之所惡,則天為人之所惡。四則以為天為貴,天為智,自庶人至於天子,皆不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據此,可知墨子之天,乃人格化道德化之極致,是聖人之有廣大權能在蒼蒼上者,故與怪力亂神不可同日語也。
茲將墨義系統如前圖所示者再解說之,以明其條貫。墨子以為天非不言而運行四時者,乃有明明赫赫之意志者,人非義不生,而義「自天出」。天意者,「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行如此則天降之福,行不如此則天降之禍。墨子又就此義之背面以立論,設為非命之辨,以為三代之興亡,個人之禍福,皆由自身之行事,天無固定之愛憎,即無前定之命焉,果存命定之說,萬人皆怠其所務,「是覆天下之義」,而「滅天下之人矣」。今知《天志》《非命》為墨義系統中之主宰者,可取下引為證: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如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讀去聲,下同)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天志上)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狁務黑白也。(天志中)
今又知墨子論人事諸義為《天志》《非命》之引申者,可取下引為證:
子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也。又欲上之強聽治也,下之強從事也。」(天志中)
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兼之為道也義正,別之為道也力正。曰,義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強不侮弱也,眾不賊寡也,詐不欺愚也,貴不傲賤也,富不驕貧也,壯不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莫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害也。……曰,力正者何若?曰,大則攻小也,強則侮弱也,眾則賊寡也,詐則欺愚也,貴則傲賤也,富則驕貧也,壯則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方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賊害也。(天志下)
據此,則兼愛非攻皆天之意向,墨子奉天以申其說。尚同則一天下人之行事以從天志,雖尚賢亦稱為天之意焉。其言曰:
故古聖王以審以尚賢便能為政,而取法於天。雖天亦不辯貧富、貴賤、遠邇、親疏、賢者舉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廢之。(尚賢中)
故天志非命為墨義系統之主宰,無可疑也。
墨子之天道觀對儒家為反動者,已如上文所論,其對《周誥》中之天道論,則大體相同,雖口氣有輕重,旨命則無殊也。此語驟看似不可通,蓋周誥中歷言天不可信,而墨子以天之昭昭為言,《周誥》以為修短由人,墨子以為志之在天。然疏解古籍者,應識其大義,不可墨守其名詞。墨子所非之命,指命定之論而言,以禍福有前定而不可損益者也,此說亦周誥中所力排者也。
墨子所主張之天志,乃作善天降祥,作不善天降殃之說,謂天明明昭昭,賞罰可必,皆因人之行事而定,而非於人之行事以外別有所愛憎,此說正周誥所力持者也。非命篇全是周誥中殷紂喪命湯武受命說之註腳,而《天志篇》雖口氣有輕重,注意點有不同,其謂天賞勞動善行,罰荒佚暴政,則無異矣。周誥為政治論,墨義為宗教論,其作用原非一事,故詞氣不同,若其謂天命之禍福皆決之於人事,乃無異矣。(參看本篇(第二章)
墨子之天道論固為周初以來(或不止於周初)正統天道論一脈中在東周時造成之極峰,其辭彩煥發,引喻明切,又為東周諸子所不及。(希臘羅馬之散文體以演說為正宗,中國之古演說體僅存於墨子。其陳義明切,辨證嚴明,大而不遺細,守而能攻擊,固非循循訥訥之孔子,強辭奪理之孟子所能比,即整嚴之荀子,深刻之韓子,亦非其匹,蓋立義既高,而文詞又勝也。)然亦有其缺陷,易為人攻陷者,即彼之福善禍淫論在證據上有時不能自完其說,其說乃「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也。請證吾說。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神為明知(智),能為禍福(據王孫二氏校),為善者富之,為暴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乎?我何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子亦聞乎匿徒有刑乎?」(從俞校)對曰,「未之得聞也。」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什子,子能什譽之而一自譽乎?」對曰,「不能」。「有人於此,百子,子能終身譽其善而子無一乎?」對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猶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其多,將有厚罪者也,何福之求?」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智)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公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