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與回應 · 第17章 張之洞的改革計劃
對研究中國近代史的人來說,「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口號可謂再熟悉不過了。它成為數十年間中國文化政策討論的焦點。1898年,張之洞讓這句話一夜成名。張氏既是推動改革的開明大員,又是反對憲政的保守士大夫。他在工業建設方面的作為已經見於第13章。由於他在中國近代史上的地位太過重要,我們在這裡姑且拋開時間順序,簡要地對他的生平和思想做一整體的介紹。
張之洞出身於官宦之家,自幼受儒家教育,為同治二年(1863)進士。他登科不久就上書皇帝,並以此得名。他先後做過兩廣總督(1884—1889)和湖廣總督(1889—1907),其間曾短暫署理兩江總督。這些履歷使他成為晚清政府在一切重大問題上不可或缺的諮詢對象。晚清政治的一大特色就是,許多內外政策的制定首先由地方督撫提議。李鴻章、劉坤一、榮祿相繼去世後①,張之洞就成為首屈一指的元老重臣,入京出任大學士、軍機大臣,兼管學部②事務。這是他最後的職位,實權甚少,對這個搖搖欲墜的朝廷難有什麼助益。這個朝廷的壽命只比他多了兩年。
張之洞的基本改革思想見於那部廣為傳誦的《勸學篇》。此書作於1898年,比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晚出38年。③ 上文已指出,「中體西用」的口號正是來源於馮氏。二人思路一致,而張氏晚馮氏一代,不僅在「西藝」上更富見聞,而且對於「西政」也了解更多。「西政」包括學制、財政、稅務、軍備、法制、獎勵實業等方面。但是,張之洞並不欣賞西方的哲學和政治學說,其思想大致可概括為以下三條:
(一)振名教以保社稷。張之洞與曾國藩持守著同樣的義理,對朝廷忠心耿耿。作為三朝元老,他對朝廷感恩戴德,對於清廷的輕徭薄賦、寬柔養民尤其讚嘆不置。他還論證滿漢同種,保滿即保漢。
張之洞強調,孔孟之道是中華文明的核心。他批評將儒經譯成英文的做法,因為他覺得這些譯文都出自陋儒之手。他極為看重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智、信),曾說:「故知君臣之綱,則民權之說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綱,則父子同罪、免喪廢祀之說不可行也;知夫婦之綱,則男女平權之說不可行也。」④ 為保皇帝免遭革命之禍,民主制度、君主立憲和個人自由都在他抨擊之列。1900年,他在漢口鎮壓了一次起事,處決與事者20餘人。
張之洞對外國侵略切齒痛恨,是個十足的「鷹派」:他於1879年至1880年間主張對俄開戰,1882年至1885年間主張對法開戰,1894年至1895年間主張對日開戰,1901年中外議和期間又主張在東北對俄開戰—此次事件中,他對李鴻章的激烈批評驚動了朝廷。
在京師,張之洞被視為北派領袖,而翁同龢(1830—1904)則被奉為南派魁首。據張氏《年譜》,他頗為後悔自己沒有培養嫡系人馬。與翁氏相比,張氏更為開明,也更富遠見。他提倡以教育為根本入手處,漸進地改良,而不是像光緒帝和康有為那樣希圖急遽的變革。他尖銳地抨擊康有為的學說,他希望的是將孔孟之道與西方的技術、治理手段(而非政治體制)相結合:「中學為內學,西學為外學,中學治身心,西學應世事」⑤—這句話又是那句著名口號的變體。
(二)教育救國。「教育救國」的口號在20世紀20年代風靡一時,而讀完張之洞的文章,你定會驚訝數十年前張之洞已經將這句話踐行到了何種程度。他在成都和廣州建立書院,資助書籍刊刻。在幕友的協助下,他撰成《軒語》與《書目答問》兩書,前者論治學與作文,後者則是一部中國基本典籍的書目,至今仍嘉惠學林。
後來張之洞認識到,教育是一國富強的晴雨表:「竊惟古來世運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學」⑥;「西國之強,強以學校」⑦。他自問自答:「種何以存?有智則存。」又說:「故救時必自變法始,變法必自變科舉始。」⑧
張之洞建議在京師和各省會建立大學堂,在各府建立中學堂,在各縣建立小學堂;辦小學的經費由行會和宗族組織供給;寺觀應改作校舍(在當時是激進的手段)。1893年,張氏奏請設立自強學堂。1896年,該學堂在南京成立。學堂延請外國教習,開設外交、農學、實業、商業等課程。1895年12月,他又計劃編練一支「自強軍」。自強學堂和自強軍的成立,將自強運動推向了高潮。1896年,張氏仿照曾國藩1872年的先例,派遣40名學生分赴英、法、德諸國留學。20世紀初,他又派遣許多學生留學日本。這些留學生歸國後,張氏就向他們詳詢外國情形。他擔任管學大臣⑨時,以歸國留日學生提供的信息為基礎,以日本學制為樣板,制定了中國學制。張氏認識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卻忽視了受教育者的心理。他設置的課程依然重視讀經與忠君。
(三)實業救國。在中國的經濟領域,張之洞是一位開路人。1889年,他在廣州開辦了中國第一家新式鑄幣廠。1895年,他的自強軍移駐上海郊外的吳淞,配以德國教官和近代化裝備,成為中國新式陸軍的骨幹。張氏名氣最大的手筆要屬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他在武漢開辦了織布局、繅絲局、製革局;他為武漢帶來了自行車、起重機和其他機械,為這座城市贏得了「中國芝加哥」的名號。他還積極推動鐵路建設,親自督建蘆漢鐵路。他鼓勵商會和絲、茶等產業的發展。他一生握重權,掌巨財,卻清貧以終。
1898年,他的《勸學篇》進呈御覽之後頗受嘉許,欽命下發40冊給各省督撫,命其「廣為刊布」。下面是其中重要篇目的節選。
選文45 張之洞《勸學篇》節選
正權⑩
今日憤世疾俗之士,恨外人之欺凌也,將士之不能戰也,大臣之不變法也,官師之不興學也,百司之不講求工商也,於是倡為民權之議,以求合群而自振。嗟乎!安得此召亂之言哉!
民權之說,無一益而有百害。將立議院歟?中國士民至今安於固陋者尚多,環球之大勢不知,國家之經制不曉,外國興學立政、練兵制器之要不聞,即聚膠膠擾擾之人於一室,明者一,暗者百,游談囈語,將焉用之?
且外國籌款等事重在下議院,立法等事重在上議院,故必家有中資者,乃得舉議員。今華商素鮮巨資,華民又無遠志,議及大舉籌餉,必皆推諉默息,議與不議等耳。此無益者一……【編者按:張之洞隨後又列舉了「無益者」三條,此處從略。】
方今中華誠非雄強,然百姓尚能自安其業者,由朝廷之法維繫之也。使民權之說一倡,愚民必喜,亂民必作,紀綱不行,大亂四起……
且必將劫掠市鎮,焚毀教堂,吾恐外洋各國必藉保護為名,兵船、陸軍深入占踞,全局拱手而屬之他人,是民權之說,固敵人所願聞者矣……
昔法國承暴君虐政之後,舉國怨憤,上下相攻,始改為民主之國。我朝深仁厚澤,朝無苛政,何苦倡此亂階,以禍其身而並禍天下哉?此所謂有百害者也。
考外洋民權之說所由來,其意不過曰國有議院,民間可以發公論、達眾情而已,但欲民申其情,非欲民攬其權。譯者變其文曰「民權」,誤矣。【註:美國人來華者,自言其國議院公舉之弊,下抉私,上偏徇,深以為患。華人之稱羨者,皆不加深考之談耳。】
近日摭拾西說者甚至謂人人有自主之權,益為怪妄。此語出於彼教之書,其意言上帝予人以性靈,人人各有智慮聰明,皆可有為耳。譯者竟釋為人人有自主之權,尤大誤矣。泰西諸國,無論君主、民主、君民共主,國必有政,政必有法,官有官律,兵有兵律,工有工律,商有商律,律師習之,法官掌之,君民皆不得違其法。政府所令,議員得而駁之;議院所定,朝廷得而散之。謂之人人無自主之權則可,安得曰人人自主哉?
夫一哄之市必有平,群盜之中必有長,若人皆自主,家私其家,鄉私其鄉,士願坐食,農願蠲租,商願專利,工願高價,無業貧民願劫奪,子不從父,弟不尊師,婦不從夫,賤不服貴,弱肉強食,不盡滅人類不止,環球萬國必無此政,生番蠻獠亦必無此俗。
至外國今有自由黨,西語實曰「里勃而特」,猶言事事公道,於眾有益,譯為「公論黨」可也,譯為「自由」非也。
若強中御外之策,惟有以忠義號召合天下之心,以朝廷威靈合九州之力,乃天經地義之道,古今中外不易之理……
循序⑪
今欲強中國,存中學,則不得不講西學。然不先以中學固其根柢,端其識趣,強者為亂首,弱者為人奴,其禍更烈於不通西學者矣……
今日學者,必先通經以明我中國先聖先師立教之旨,考史以識我中國歷代之治亂、九州之風土,涉獵子集以通我中國之學術文章,然後擇西學之可以補吾闕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斯有其益而無其害。如養生者,先有谷氣而後可飫庶饈;療病者,先審藏府而後可施藥石。西學必先由中學,亦猶是矣。
華文不深者不能譯西書。外國各學堂,每日必誦耶穌經,示宗教也。小學堂先習蠟丁文,示存古也。先熟本國地圖,再覽全球圖,示有序也。學堂之書,多陳述本國先君之德政,其公私樂章,多讚揚本國之強盛,示愛國也。如中士而不通中學,此猶不知其姓之人,無轡之騎、無舵之舟,其西學愈深,其疾視中國亦愈甚,雖有博物多能之士,國家亦安得而用之哉!
去毒⑫
悲哉洋菸之為害,乃今日之洪水猛獸也,然而殆有甚焉。洪水之害不過九載,猛獸之害不出殷都,洋菸之害流毒百餘年,蔓延二十二省,受其害者數十萬萬人,以後浸淫尚未有艾。廢人才,弱兵氣,耗財力……
《論語》曰:「齊之以刑,免而無恥;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是法所不能治者,名得而治之。顧亭林曰:「以法治人,不若以名治人。」《學記》曰:「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是政所不能化者,學得而化之。何也?
中國吸菸之始,由於懶惰,懶惰由於無事,無事由於無所知,無所知由於無見聞。士之學取辦於講章墨卷,官之學取辦於例案,兵之學取辦於鈍器老陣,如是已足……大率皆可以不勤動、不深思、不廣交、不遠行而得之。陋生拙,拙生緩,緩生暇,暇生廢,於是嗜好中之,此皆不學之故也。
若學會廣興,文武道藝;城鄉貴賤,無有不學。弱者學之於閱報,強者學之於遊歷,其君子胸羅五洲,其小人思窮百藝,方且欲上測行星,下窮地隔,旁探南北極,豈尚有俾晝作夜,終老於一燈一榻者?導之且不為,況禁之哉?
故曰興學者,戒菸之藥也……
變法⑬
變法者,朝廷之事也,何為而與士民言?曰:不然。法之變與不變,操於國家之權,而實成於士民之心志議論。
試觀曾文正為侍郎時,嘗上疏言翰林考小楷、詩賦之弊矣,及成功作相以後,若力持此議,當可成就近今三十年館閣之人材,然而無聞焉。何也?大亂既平,恐為時賢所詬病也。
文文忠嘗開同文館,刊公法格致各書矣,以次推行,宜可得無數使絕國、識時務之才,然而曲謹自好者相戒不入同文館,不考總署章京,京朝官講新學者闃然無聞。何也?劫於迂陋群儒之謬說也。夫以勛臣元老,名德重權,尚不免為習非勝是之談所撓,而不睹其效,是亦可痛、可惜者矣。
又如左文襄在閩創設船政,在甘創設機器織呢羽局。沈文肅成船政,設學堂,與北洋合議設招商局。丁文誠在山東、四川皆設製造洋槍槍彈局。此皆當世所謂廉正守道之名臣也,然所經營者皆是此等事,其時皆在同治中年、光緒初年國家閒暇之時。惜時論多加吹求,繼者又復無識,或廢閣,或滅削,無能恢張之者,其效遂以不廣。
夫不可變者倫紀也,非法制也;聖道也,非器械也;心術也,非工藝也。請征之經。窮則變,變通盡利,變通趣時,損益之道與時偕行,《易》義也。器非求舊惟新,《尚書》義也。學在四夷,《春秋》傳義也。五帝不沿樂,三王不襲禮,禮時為大,《禮》義也。溫故知新,三人必有我師,擇善而從,《論語》義也。時措之宜,《中庸》義也。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孟子》義也。
請征之史……歷代變法最著者四事,趙武靈王變法習騎射,趙邊以安;北魏孝文帝變法尚文明,魏國以治,此變而得者也。若武靈之不終以嬖倖,魏之不永以子孫不肖,與變法無涉。商鞅變法,廢孝弟仁義,秦先強而後促;王安石變法,專務剝民,宋因以致亂,此變而失者也。商王之失在殘酷剝民,非不可變也,法非其法也。【註:西法以省刑、養民兩事為先務。】請征之本朝……即如輪船、電線創設之始,訾議繁興,此時若欲廢之,有不攘臂而爭者乎?
今之排斥變法者大率三等:一為泥古之迂儒,泥古之弊易知也。一為苟安之俗吏,蓋以變法必勞思,必集費,必擇人,必任事,其餘昏惰偷安、徇情取巧之私計,皆有不便,故藉書生泥古之談,以文其猾吏苟安之智,此其隱情也。至問以中法之學術治理,則皆廢弛欺飾而一無所為,所謂守舊,豈足信哉?又一為苛求之談士。
夫近年仿行西法而無效者亦誠有之,然其故有四:一、人顧其私,故止為身謀而無進境,製造各局、出洋各員是也。此人之病,非法之病也。一、愛惜經費,故左支右絀而不能精,船政是也。此時之病,非法之病也。一、朝無定論,故旋作旋輟而無成效,學生出洋、京員遊歷是也。此浮言之病,非法之病也。一、有器無人,未學工師而購機,未學艦將而購艦,海軍、各製造局是也。此先後失序之病,非法之病也。乃局外游談,不推原於國是之不定,用人之不精,責任之不專,經費之不充,講求之不力,而吹求責效,較之見彈求鶚炙、見卵求時夜,殆有甚焉。
學堂甫造而責其成材,礦山未開而責其獲利,事無定衡,人無定志,事急則無事不舉,事緩則無事不廢,一埋一搰,豈有成功哉?
非攻教⑭
異教相攻,自周秦之間已然。儒墨相攻……唐則儒釋相攻,後魏、北宋則老釋相攻……至今日而是非大明。我孔孟相傳大中至正之聖教,炳然如日月之中天,天理之純、人倫之至,即遠方殊俗,亦無有譏議之者。然則此時為聖人之徒者,恐聖道之陵夷,思欲扶翼而張大之,要在修政,不在爭教,此古今時勢之不同者也。
中外大通以來,西教堂布滿中國,傳教既為條約所准行,而焚毀教堂又為明旨所申禁。比因山東盜殺教士一案,德國藉口,遂踞膠州,各國乘機要求,而中國事變日亟。有志之士但當砥厲學問,激發忠義,明我中國尊親之大義,講我中國富強之要術,國勢日強,儒效日章,彼教不過如佛寺道觀,聽其自然可也,何能為害?如仍頹廢自甘,於孔孟之學術、政術不能實踐力行,學識不足以濟世用,才略不足以張國威,而徒詬厲以求勝,則何益矣。豈惟無益,學士倡之,愚民和之,莠民乘之,會匪、遊民藉端攘奪,無故肇釁……
不特此也,海上見聞漸狎,中西之町畦漸化,若遊歷內地,愚夫小兒見西國衣冠者則呼噪以隨之,擲石毆擊以逐之,一哄而起,莫知其端,並不問其為教士、非教士,歐洲人、美洲人也。夫無故而詬擊則無禮,西人非一,或稅關所用,或官局所募,或遊歷,或傳教,茫然不辨,一概憤疾則不明,詔旨不奉則不法,以數百人擊一二人則不武,怯於公戰、勇於私鬥則不知恥。於是外國動謂中國無教化,如此狂夫,亦何以自解哉?
至於俗傳教堂每有荒誕殘忍之事,謂取人目睛以合藥物,以造鏹水,以點鉛而成銀,此皆訛謬相沿,決不可信……若有此事,則西國之人早已盡為教堂殘毀,無完膚、無遺種矣。若謂不戕西人,惟殘華民,則未通中華以前,此千餘年中之藥物、鏹水、銀條,安所取之?且方今外洋各國所需之藥物、鏹水,所來之銀條,一日之內即已無算,中國各省雖有教堂,又安得日斃數千萬之教民,日抉數千萬之眸子,以供其取求耶?語云:「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薦紳先生、縫掖儒者,皆有啟導愚蒙之責,慎勿以不智為海外之人所竊笑也。
①李鴻章卒於1901年,劉坤一卒於1902年,榮祿卒於1903年。
②關於學部,見第20章。
③關於《校邠廬抗議》,見第5章(二)。
④《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13—15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第12頁。
⑤《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48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71頁。
⑥張之洞:《勸學篇·序》,第1頁。
⑦張之洞:《勸學篇·序》,第2頁。
⑧《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24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53頁。
⑨譯者按:原文為「minister of education」,當時學部尚未成立,教育事務由管學大臣掌管。時任管學大臣的是張百熙,張之洞只是會同張百熙、榮慶厘定學制。
⑩《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23—26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19—21頁。
⑪《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27—28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22—23頁。
⑫《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二,第38—40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31—34頁。
⑬《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19—22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49—51頁。
⑭《張文襄公全集》卷二〇三,第51—53頁;又見張之洞:《勸學篇》,第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