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與回應 · 第12章 外交使團

費正清 《衝擊與回應》
如果你見識過20世紀中國外交官的能力和手腕,就會驚訝於清朝竟然這麼晚才開始對外遣使。1866年,清廷派出了第一個半官方使團,由赫德陪同。使團以「年衰位卑的滿族官員」斌椿為首,另有三名同文館學生。該使團以考察為目的,遊歷了歐洲九國,然而所獲甚微。1868年至1870年間,著名的蒲安臣使團訪問歐美。從西方的角度來看,此事似乎由美國前駐華公使蒲安臣一手包辦。而從中方的材料看,使團中志剛和孫家谷這兩位中國官員與蒲安臣是平起平坐的。1870年的天津教案之後,清廷不得不派出以滿人崇厚為首的特別使團,前往法國謝罪。但這並不等同於常駐使節。1877年,經過一系列會談和挫敗之後,清廷終於向英國派出了常駐使節。但是,這次遣使的直接目的是為1875年英國外交人員馬嘉理(A. R. Margary)在中緬邊境被殺一案致歉。清廷首任駐美公使是陳蘭彬,首任副使容閎兼任留學監督。此後,清廷在德國(1877)、法國(1878)、俄國和西班牙(1879)、秘魯(1880)相繼建立了使館。 選文26是總理衙門的奏摺,奕訢等人初識了國際法的作用,認為國際法是一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利器。選文27是首任駐英公使郭嵩燾(1818—1891)所寫。郭氏能力出眾,很受尊重。他稟性耿直嚴正,將旅英見聞據實直陳,對於清廷對法關係的措置失宜也直言不諱。選文28是曾紀澤與慈禧太后的談話記錄,是當時最像記者招待會記錄的一篇文獻。 選文26 恭親王初識國際法(1864年)① 竊查中國語言文字,外國人無不留心學習。其中之尤為狡黠者,更於中國書籍,潛心探索。往往辯論事件,援據中國典制律例相難。臣等每欲借彼國事例以破其說,無如外國條例,俱系洋字,苦不能識;而同文館學生,通曉尚需時日…… 臣等因於各該國彼此互相非毀之際,乘間探訪,知有《萬國律例》一書。然欲徑向索取,並托翻譯,又恐秘而不宣。適美國公使蒲安臣來言,各國有將《大清律例》翻出洋字一書;並言外國有通行律例,近日經文士丁韙良譯出漢文,可以觀覽。旋於上年九月間,帶同來見,呈出《萬國律例》四本,聲稱此書凡屬有約之國,皆宜寓目,遇有事件,亦可參酌援引。惟文義不甚通順,求為改刪,以便刊刻。臣等防其以書嘗試,要求照行,即經告以中國自有體制,未便參閱外國之書。據丁韙良告稱:《大清律例》現經外國翻譯,中國並未強外國以必行,豈有外國之書,轉強中國以必行之理?因而再三懇請。 臣等窺其意,一則誇耀外國亦有政令,一則該文士欲效從前利瑪竇等,在中國立名。檢閱其書,大約俱論會盟、戰法諸事。其於啟釁之間,彼此控制鉗束,尤各有法。第字句拉雜,非面為講解,不能明晰。正可藉此如其所請,因派出臣衙門章京陳欽、李常華、方濬師、毛鴻圖等四員,與之悉心商酌刪潤;但易其字,不改其意,半載以來,草稿已具。丁韙良以無貲刊刻為可惜,並稱如得五百金,即可集事。 臣等查該外國律例一書,衡以中國制度,原不盡合;但其中亦間有可采之處。即如本年布國(普魯士)在天津海口扣留丹國(丹麥)船隻一事,臣等暗采該律例中之言,與之辯論,布國公使即行認錯,俯首無詞,似亦一證。臣等公同商酌,照給銀五百兩。言明印成後,呈送三百部到臣衙門,將來通商口岸,各給一部。其中頗有制伏領事官之法,未始不有裨益。此項銀兩,即由臣衙門酌提三成船鈔項下發給。 【朱批】依議。 下一篇選文是郭嵩燾任駐英公使期間寄給李鴻章的信札。他在信中談了自己的所見所思,並大段論述了英國政治和社會的發展,這一部分我們刪減較多。他還將中國的故步自封和西方的日新月異做了尖銳的對比。 選文27 郭嵩燾的倫敦來信(1877年)② 此間政教風俗,氣象日新。推求其立國本末,其始君民爭政,交相屠戮,大亂數十百年,至若爾日③而後定,初非有至德善教累積之久也……計其富強之業,實始自乾隆以後。火輪船創始乾隆,初未甚以為利也。至嘉慶六年,始用以行海內。又因其法創為火輪車,起自嘉慶十八年。其後益講求電氣之學,由吸鐵機器轉遞書信,至道光十八年始設電報於其國都,漸推而遠,同治四年乃達印度。自道光二十年與中國構兵,火輪船遂至粵東。咸豐十年再構兵,而電報徑由印度至上海矣……其開創才數十年,乘巾圍之衰敝,七萬里一瞬而至,然亦足見天地之氣機,一發不可遏。中國士大夫自怙其私,以求遏抑天地之機,未有能勝者也。 來此數月,實見火輪車之便利,三四百里往返僅及半日。其地士紳力以中國宜修造火輪車相就勸勉,且謂英國富強實基於此。其始亦相與疑阻,即以初抵倫敦蘇士阿摩登(南安普頓)海口言之:往來車運,用馬三萬餘匹,慮妨其生計也,迨車路開通,用馬乃至六七萬匹,蓋以道途便利,貿易日繁,火輪車止出一道,相距數十里以下來就火輪車者,用馬逾多也。 去冬道上海,見格致書院藏一火輪車道圖,由印度直通雲南……東趨廣州。見之怪咋,謂雲南甫通商,即籌及火輪車路也…… 日本公使見語云:「天地自然之利,西人能發出之。彼為其難,吾為其易,豈宜更自坐廢!中國土地之廣,人民之眾,各國所心羨也。聞至今一無振作,極為可惜!」嵩燾赧然,無以為答…… 自隋唐之世與西洋通商,已歷千數百年,因鴉片煙之禁而構難,以次增加各海口,內達長江,其勢日逼,其患日深。宜究明其本末,條具其所以致富強之實,而發明其用心……謀勒為一書,上之總署,頒行天下學校……及至京師,折於喧囂之議論,噤不得發。 竊謂中國人心有萬不可解者。西洋為害之烈,莫甚於鴉片煙。英國士紳亦自恥其以害人者為構釁中國之具也,力謀所以禁絕之。中國士大夫甘心陷溺,恬不為悔。數十年國家之恥,耗竭財力,毒害生民,無一人引為疚心。鐘錶玩具,家皆有之,呢絨洋布之屬,遍及窮荒僻壤;江浙風俗,至於舍國家錢幣而專行使洋錢,且昂其價,漠然無知其非者。一聞修造鐵路、電報,痛心疾首,群起阻難,至有以見洋人機器為公憤者。曾劼剛以家諱乘坐南京小輪船至長沙,官紳起而大嘩,數年不息。是甘心承人之害以使朘吾之脂膏,而挾全力自塞其利源。蒙不知其何心也!辦理洋務三十年,疆吏全無知曉,而以挾持朝廷曰公論,朝廷亦因而獎飾之曰公論…… 日本在英國學習技藝二百餘人,各海口皆有之,而在倫敦者九十人。嵩燾所見二十餘人,皆能英語。有名長岡良芝助者,故諸侯也。自治一國,今降為世爵,亦在此學習律法……所立電報信局,亦在倫敦學習有成,即設局辦理。而學兵法者甚少。蓋兵者,末也。各種創製,皆立國之本也。中堂方主兵,故專意考求兵法。愚見所及,各省營制萬無可整頓之理,募勇又非能常也。西洋此數十年中無憂構兵,直可以理勢決者…… 此間有斯諦文森者,亦言各國鐵路多所創造,尤勤勤焉勸中國之急為之。謹將所擬節略上呈。 抑嵩燾之意,以為事事須洋人為之,必不可常也,當先令中國人通曉其法。埃及國隸阿非利加,其修造鐵路,先遣人赴英國練習,而後依仿行之。此最可法…… 竊以為方今治國之要,其應行者多端,而莫切於急圖內治,以立富強之基……中國幅員逾萬里,郵傳遠者數十日乃達,聲氣常苦隔絕,二者(火車、電報)行,萬里猶庭戶也。驟有水旱盜賊,朝發夕聞,則無慮有奸民竊發稱亂者,此一利也。中國官民之勢懸隔太甚,又益相與掩蔽朝廷耳目,以便其私,是以民氣常鬱結不得上達。二者行……則無慮有貪吏遏抑民氣為奸利者,此又一利也…… 論者徒謂洋人機器所至,有害地方風水。其說大謬。修造鐵路、電報必於驛道,皆平地面為之,無所鑿毀。至於機器開煤,吸水以求深也,煤質愈深愈佳。中國開煤務旁通,洋人開煤務深入。同一開採,淺深一也,有何妨礙?即以湖南地產言之,鐵礦多在寶慶,煤礦多在衡州,而科名人物以此二郡為獨盛…… 數十年後,洋人所至逐漸興修,其勢足以相制,其利又足以啖奸豪滋事者,役使之以為用,則使權利一歸於洋人,而中國無以自立。《傳》曰:「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先知先覺之任,必朝廷大臣任之…… 曾國藩的次子曾紀澤(1839—1890)同樣才能出眾、直言敢諫,且略通西學與英語,西人以「曾侯」(Marquis Tseng)稱之。曾紀澤被時人視為出色的使才,並不是因為他曾於1878年至1886年間擔任駐英法公使,而是因為他從沙俄處虎口奪食的功績。1879年,崇厚糊裡糊塗地簽訂了《里瓦幾亞條約》,將伊犁的幾處戰略要地讓與俄國。曾紀澤於1881年2月24日簽訂了經修改的《聖彼得堡條約》,收回了這些要地。這一勝利固然得力於左宗棠在新疆的捷報和主戰派的支持,曾紀澤本人在談判中的機敏也功不可沒。 曾紀澤到過歐洲之後,不但成為西化的熱情鼓吹者,還身體力行地穿西裝、用西器、服西藥,頗受保守主義者詬病。 1878年,曾紀澤接替郭嵩燾出任駐英法公使。11月22日從上海啟航之前,他在北京覲見了慈禧太后。他在日記中記錄了這次幼稚而有趣的談話(太后說的陳述句一律記作「旨」)。 選文28 曾紀澤覲見慈禧太后的記錄(1878年)④ 丑初入朝……卯初入乾清門,在內朝房坐極久。辰初軍機下,召見紀澤於養心殿東間。掀簾入,跪謝天恩,免冠碰頭,著冠起立,進至墊前,跪聆聖訓。 西太后問:「你打算那日起身?」東太后亦同問。 對:「臣因公私諸事,須在上海料理齊備,勢須早些出都。現擬於九月初四日即啟程。」 問:「走天津不走?」 對:「須從天津經過,且須耽閣十來日,與李鴻章商量諸事。」 旨:「李鴻章熟悉洋務,你可與他將諸事細細討論。」 對:「是。」 問:「上海有耽閣否?」 對:「出洋路程甚遠,應辦諸事,應帶諸物,均應在上海料理清楚,又臣攜帶隨行員弁,亦須到上海乃能派定。所以上海耽閣較久,大約須住一個多月。」 問:「你攜帶人員,繫到上海再奏否?」 對:「臣攜帶人員,有從京城同行者,有從外省調派者。其外省調派之員能去不能去,未可預定。擬俟分派定局,再行匯案奏聞請旨。」 問:「天津到上海要走多少日子?」 對:「招商局輪船快慢不一,其快者,從天津至上海不過三天半。」 問:「你先到英國?先到法國?」 對:「臣擬於十月廿八日從上海動身,賃法國公司輪船,行至馬賽兒登岸,再賃火輪車行至巴黎。巴黎即法國都城,法國人見中國使臣至彼,必有迎接款陪之禮,臣若徑行不顧,頗有未便。擬從上海發一電報致郭嵩燾,請其至巴黎交印。臣在巴黎接印,即可先將寄法國之國書交給,然後再赴倫敦,交遞致英國之國書。倫敦系英國都城。」 問:「國書已辦齊交與你否?」 對:「已接收。」 問:「你去住房如何定局?」 對:「郭嵩燾早經賃定房屋,臣去悉當照舊。近與總理衙門王大臣商量,將來經費充足時,宜於各國各買房屋一所,作為使館。外國公使在中國,其房屋皆系自買自造。中國使臣賃屋居住,殊非長局。且賃價甚貴,久後亦不合算。」 旨:「你有事要辦的,當與王大臣隨時討論。」 對:「是。」 問:「你出洋後,奏報如何遞來?」 對:「郭嵩燾於緊要事件須奏陳者,系寄交總理衙門代遞。其尋常事件咨商總理衙門,或用公牘,或用信函,均由上海之文報局遞寄,臣擬照舊辦理。其文報局委員,曾經郭嵩燾派游擊黃惠和經理,尚無貽誤,臣亦擬照舊用之。」 旨:「你隨行員弁,均須留意管束,不可在外國多事,令外洋人輕視。」 對:「臣恪遵聖訓,於隨帶人員一事格外謹慎。現在能通洋務而深可信任之人,未易找尋。臣意中竟無其選,只好擇臣素識之讀書人中,擇其心中明白、遇事皆留心者用之……現在攜帶之二等參贊官陳遠濟,系臣妹婿,臣敢援古人內舉不避親之例,帶之出洋。緣事任較重,非臣親信友朋素日深知底蘊者,不敢將就派之……」 問:「你這個親戚多大年紀?」 對:「三十六歲。」 問:「你能懂外國語言文字?」 對:「臣略識英文,略通英語,系從書上看的,所以看文字較易,聽語言較難,因口耳不熟之故。」 問:「通行語言,系英國的,法國的?」 對:「英語為買賣話。外洋以通商為重,故各國人多能說英國話。至於法國語言,系相傳文話,所以各國於文札往來常用法文,如各國修約、換約等事,即每用法文開列。」 問:「你既能通語言文字,自然便當多了,可不倚仗通事、翻譯了?」 對:「臣雖能通識,究竟總不熟練,仍須倚仗翻譯。且朝廷遣使外洋,將來將成常局,士大夫讀書出身後,再學洋文洋語,有性相近、性不相近、口齒易轉、口齒難轉之別。若遣使必通洋文洋譯,則日後擇才更難。且通洋文、洋語、洋學,與辦洋務系截然兩事。辦洋務以熟於條約、熟於公事為要,不必侵占翻譯之職。臣將來於外國人談議公事之際,即使語言已懂,亦候翻譯傳述。一則朝廷體制應該如此,一則翻譯傳述之問,亦可藉以停頓時候,想算應答之語言。英國公使威妥瑪,能通中華語言文字,其談論公事之時,必用翻譯官傳話,即是此意。」 問:「聞威妥瑪快來了,你聽見說沒有?」 對:「夏間見新聞紙,言威妥瑪秋後動身,其後未聞的確信。」 旨:「威妥瑪人甚狡猾。」 對:「威酋能通華文華言,人極狡猾,抑且性情暴躁,外國人也說他性情不好。」 旨:「辦洋務甚不容易。聞福建又有焚毀教堂房屋之案,將來必又淘氣。」 對:「辦洋務,難處在外國人不講理,中國人不明事勢。中國臣民當恨洋人,不消說了,但須徐圖自強,乃能為濟。斷非毀一教堂、殺一洋人,便算報仇雪恥。現在中國人多不明此理,所以有雲南馬嘉理一事,致太后、皇上宵旰勤勞。」 旨:「可不是麼。我們此仇何能一日忘記,但是要慢慢自強起來。你方才的話說得很明白,斷非殺一人、燒一屋就算報了仇的。」 對:「是。」 旨:「這些人明白這理的少。你替國家辦這等事,將來這些人必有罵你的時候,你卻要任勞任怨。」 對:「臣從前讀書到『事君能致其身』一語,以為人臣忠則盡命,是到了極處了。觀近來時勢,見得中外交涉事件,有時須看得性命尚在第二層,竟須拼得將聲名看得不要緊,方能替國家保全大局。即如前天津一案,臣的父親先臣曾國藩,在保定動身,正是臥病之時,即寫了遺囑,分付家裡人,安排將性命不要了。及至到了天津,又見事務重大,非一死所能了事,於是委曲求全,以保和局。其時京城士大夫罵者頗多,臣父親引咎自責,寄朋友的信,常寫『外慚清議,內疚神明』八字,正是拚卻聲名,以顧大局。其實當時事勢,舍曾國藩之所辦,更無辦法。」 旨:「曾國藩真是公忠體國之人。」 免冠碰頭,未對。 旨:「也是國家氣運不好,曾國藩就去世了。現在各處大吏,總是瞻徇的多。」 對:「李鴻章、沈葆楨、丁寶楨、左宗棠均系忠貞之臣。」 旨:「他們都是好的,但都是老班子,新的都趕不上。」 對:「郭嵩燾總是正直之人,只是不甚知人,又性情褊急,是其短處。此次亦是拚卻聲名,替國家辦事,將來仍求太后、皇上恩典,始終保全。」 旨:「上頭也深知道郭嵩燾是個好人。其出使之後,所辦之事不少,但他挨這些人的罵也挨夠了。」 對:「郭嵩燾恨不得中國即刻自強起來,常常與人爭論,所以挨罵,總之系一個忠臣。好在太后、皇上知道他,他就拼了聲名,也還值得。」 旨:「我們都知道他,王大臣等也都知道。」 對:「是。」 問:「你現在在總理衙門居住?」 對:「總理衙門事務,勢不能不秘密,臣等從前未敢與聞。現因奉旨出使,須將英國、法國前後案件查考一番,並須摘要抄錄一點。其全案雖在郭嵩燾處,然臣在路上,必有外國人交接應酬,若言談之際,全然不知原委,未免不便。」 旨:「你辦事倒很細心。」 肅然未對。 問:「你帶同文館學生去否?」 對:「臣帶英翻譯一名,法翻譯一名,供事一名,均俟到上海匯奏。」 問:「他們都好否?」 對:「臣略懂英文,英翻譯左秉隆,臣知其可用。法翻譯聯興,臣未能深加考究,因臣不懂法文之故。然聯興在同文館已派充副教習,想其法文尚可。至於供事,不過鈔謄公文,只要字跡乾淨,就可用了。」 問:「遞國書日子,系由你定?系由他們外國人定?」 對:「須到彼國之後,彼此商量辦理。」 問:「外國也有總理衙門?」 對:「外國稱『外部』,所辦之事,即與中國總理衙門公事相同,聞英國近亦改稱總理衙門。其實外國話都不同,也不喚外部,也不喚總理衙門,只是所辦之事相同就是。」 問:「你甚麼時候可到?」 對:「只要托賴太后、皇上洪福,一路平安,路上沒有耽閣,年底總可到法國都城。」 問:「你沒到過外國,這些路徑事勢想是聽得的?」 對:「也有翻看書籍、地圖查考得的,也有問得的。」 問:「香港安船不安船?」 對:「臣賃法國公司輪船,輪船總有載貨卸貨、載人下人等事,一路口岸必有耽閣,但皆由該船作主。」 良久,旨:「你就跪安罷。」 退至原位,跪稱:「臣曾紀澤跪請聖安。」掀簾退出,已辰正二刻矣。 ①原題《奕訢等又奏美士丁韙良譯出萬國律例呈閱已助款刊行折》(同治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見《籌辦夷務始末》卷二十七,第25—26頁;又見蔣廷黻編:《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上卷),第328頁。 ②郭嵩燾:《倫敦致李伯相》,見《養知書屋文集》卷十一,第1—11頁;又見熊月之編:《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郭嵩燾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19頁。 ③即英王喬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 ④《曾惠敏公使西日記》卷一,第1—7頁;又見曾紀澤:《曾紀澤日記》(中冊),長沙:嶽麓書社,1998年,第773—7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