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與回應 · 第11章 派遣留學生
(一)留美幼童
傳統儒家強調任人唯賢,這也是科舉考試的理論基礎。從這一基礎出發,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派人出國留學的設想。上文提到,廣東通事不學無術,已為馮桂芬所詬病;而洋務關係重大,尤其在船炮方面更是重要。於是,清廷於1862年在總理衙門之下設立同文館,1863年又在上海設立廣方言館,1869年又將廣方言館合併於江南製造局。許多外國顧問受聘而來,卻遭到保守主義者的猜忌,倭仁就是其中之一。① 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道理變得愈發清楚:如果中國真想掌握西方科技的要領,非派年輕人出洋學習不可。
中國人到達美國的最早記錄是在1785年。在早期中美交流中,美國一方的情況還有待研究。而對中國一方的研究,關注點集中在一件事上,即容閎策劃的120名中國幼童赴美留學(1872—1881)。容閎(1828—1912)1854年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是第一個畢業於美國大學的華人。1876年,清廷還派遣了30名學生赴英、法兩國留學,此事受到的關注較少。而私人出洋闖蕩,無論是靠著傳教士的幫助,還是海外華人全憑自己,其影響可能比以往人們認為的還要重要—孫中山就是一個例子。在容閎之後,赴美留學的中國學生絡繹不絕,他們每個人都是史上最龐大的文化交流的一分子。
下面選錄的文章,一篇是李鴻章、曾國藩寫給總理衙門的信,這封信使1872年學童留美最終成行;還有三封信是關於終止留學事宜的。最後一篇是馬建忠的書信,頗有啟發性。馬氏是李鴻章的部下,年輕有為。關於斌椿和其他官員出洋的情況,將在下一章中介紹。
選文23 曾國藩和李鴻章的建議(1871年)②
去秋國藩在津門,丁雨生中丞屢來商榷,擬選聰穎幼童送赴泰西各國書院,學習軍政、船政、步算、製造諸學,約計十年,業成而歸,使西人擅長之基,中國皆能諳悉,然後可以徐圖自強。且謂攜帶幼童前赴外國者,如四品銜刑部主事陳蘭彬、江蘇同知容閎皆可勝任等語……竊謂自斌君椿及志、孫兩君奉命遊歷各國,于海外情形亦已窺其要領,如輿圖、算法、步天、測海、造船、制器等事,無一不與用兵相表里。凡遊學他國,得有長技歸者,即延入書院,分科傳授,精益求精……
查美國新定和約第七條內,載「嗣後中國人慾入美國大小官學學習各等文藝,須照相待最優國人民一體優待,又美國可以在中國指准外國人居住地方設立學堂,中國人亦可在美國一體照辦」等語。國藩等思外國所長,既肯聽人共習,志、孫諸君又已導之先路,計由太平洋乘輪船徑達美國,月余可至,而非甚難之事。
或謂天津、上海、福州等處已設局仿造輪船、槍炮,京師設同文館,選滿漢子弟,延西人教授,又上海開廣方言館,選文童肄業,似中國已有基緒,無須遠涉重洋。不知設局製造,開館教習,所以圖振奮之基也;遠涉肄業,集思廣益,所以收遠大之效也。西人學求實際,無論為士、為工、為兵,無不入塾讀書,共明其理,習見其器,躬親其事,各致其心思巧力,遞相師授,期於月異而歲不同。我中國欲取其長,使一旦盡購其器,不惟力有不逮,且此中奧窔,苟非遍覽久習,則本原無由洞澈,而曲折無以自明。古人謂學齊語者,須引而置之莊岳之間,又曰百聞不如一見,比物此志也……
惟是試辦之難有二:一曰選材,二曰籌費……國藩、鴻章亦深知其難。第以成山始於一簣,蓄艾期以三年,及今以圖,庶他日繼長增高稍易為力……擬派在滬設局,訪選沿海各省聰穎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率,四年計一百二十名,分年搭船赴洋,在外國肄習十五年後,按年分起,挨次回華。計回華之日,幼童不過三十上下,年方力強,正可及時報效。
聞前此閩粵寧波子弟亦時有赴洋學習者,但只圖識粗淺洋文洋話,以便與洋人交易,為衣食計。此則人選之初,慎之又慎,至帶赴外國,悉歸委員管束,分門別類,務求學術精到。又有翻譯教習隨時課以中國文藝,俾識立身大節,可冀成有用之材。雖未必皆為偉器,而人才既眾,當有瑰異者出乎其中,此拔十得五之說也……
如貴衙門以為可行,一俟接到覆信,敝處即會銜具奏。其需用經費,亦即奏明飭下江海關於洋稅項下指撥,勿使缺乏。
這一留學計劃之前經容閎鼓吹了十年,後來多少也按設想執行了十年(1872—1881),結果一朝中斷,遂成絕響。這一事實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留美幼童為什麼被召回?容閎在《西學東漸記》(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第18章中談了一些原因。他將此歸咎於吳子登。吳子登,咸豐二年(1852)進士,翰林院編修,在數學方面頗有造詣,曾供職於中國駐巴黎公使館,其後赴美任留學監督,歸駐美使館領導。吳氏喜愛作威作福,比他的老學究前任更加專斷。履新不久,他就將所有留美學生召至華盛頓聽訓。學生謁見時無人叩頭,吳氏的僚屬金某大怒,說:「各生適異忘本,目無師長,固無論其學難期成材,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金某後來成為某位親貴面前的紅人,1881年草擬奏摺,直接導致留學生被突然召回。③ 留學事務所諸人都不以為然,卻無人敢言。只有容閎向李鴻章力爭,但也無濟於事。黃遵憲時任舊金山總領事,聽聞此事後有感而發,作長詩《罷美國留學生感賦》哀之。
雖然容閎說管理留學事務的保守主義者多次上書詆毀留學生,但是相關原始材料很難找到。或許是因為他們地位不高,其文字因此被忽略了。下文選自幾封李鴻章的信札,記錄了反對容閎的觀點。
選文24 李鴻章關於終止幼童留美的信札(1880—1881)
【致陳蘭彬,1879年8月6日】幼童出洋一事,糜費滋弊,終鮮實效,中國士夫議者紛紛。近接劼剛(曾紀澤)來信,既以船政學生赴英、法無大益處,即赴美生徒亦未必大有成就,自必確有見聞。若任事諸君再各存私見,未能認真撙節經理,固負曾文正創辦之初衷,而鄙人與執事亦必大幹物議。④
【致陳蘭彬,1880年3月10日】頃容元甫來謁,言學徒拋荒中學,系屬實情。由於純甫(容閎)意見偏執,不欲生徒多習中學,即夏令學館放假後,正可溫習,純甫獨不謂然……尚祈執事便中勸勉,令其不必多管,應由子登(吳嘉善)太史設法整頓,以一事權,庶他日該童等學成回華,尚有可以驅遣之處,無負出洋學習初意也……⑤
【致總理衙門,1881年3月29日】邇年以來,頗有議蓴甫偏重西學致幼童中學荒疏者,鴻章嘗寓書誡勉,不啻至再至三……往歲荔秋(陳蘭彬)出洋,曾與面商,請其照料局務,荔秋亦慨然允許。而前年子登到局後,迭函稱局務流弊孔多,亟宜裁撤……
鴻章平心察之,學生大半粵產,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繩之過嚴,致滋鑿枘,遂以為悉數可撤,未免近於固執。後次來信,則謂學生之習氣過深與資性頑鈍者可撤回華,其已入大書院者,滿期已近,成材較速,可交使署兼管,其總辦、教習、翻譯等員一概可裁,尚系審時度勢之言。
蓴甫久管此局,以謂體面攸關,其不願裁撤自在意中……⑥
1881年6月8日,總理衙門上奏撤回留美幼童,酌才使用。折上獲准。
(二)留歐學生
中國派遣留歐學生與留美幼童是齊頭並進的,然而學界研究較少。下文是李鴻章的幕僚馬建忠所寫的留歐見聞。1882年,馬氏被派往朝鮮。
選文25 馬建忠匯報留法學業(1877年)⑦
五月下旬,乃政治學院考期,對策八條……第三問為各國商例,論商會匯票之所以持信,於以知近今百年西人之富,不專在機器之創興,而其要領,專在保護商會……是以鐵路、電線、汽機、礦務,成本至鉅,要之以信,不患其眾擎不舉也;金銀有限,而用款無窮,以楮代幣,約之以信,而一錢可得數百錢之用也……
第五問為英、美、法三國政術治化之異同,上下相維之道,利弊何如?英能持久而不變,美則不變而多蔽,法則屢變而屢壞,其故何在?……
第七問為各國吏治異同,或為君主,或為君民共主之國,其定法、執法、審法之權,分而任之,不責於一身;權不相侵,故其政事綱舉目張,粲然可觀;催科不由長官,墨吏無所逞其欲;罪名定於鄉老,酷吏無所舞其文;人人有自立之權,即人人有自愛之意。
第八問為賦稅之科則,國債之多少,西國賦稅十倍於中華,而民無怨者;國債貸之於民,而民不疑,其故安在?
此八條者,考試對策凡三日,其書策不下二十本。策問之條目,蓋百許計,忠逐一詳對,俱得學師優獎,刊之新報,謂能洞隱燭微,提綱挈領,非徒鑽故紙者可比。此亦西人與我華人交涉日淺,往往存藐視之心,故有一知半解,輒許為奇,則其奇之正所以輕之也。忠唯有銳意考求,詎敢以一得自矜哉?……
竊念忠此次來歐,一載有餘。初到之時,以為歐洲各國富強,專在製造之精,兵紀之嚴。及披其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講富者,以護商會為本;求強者,以得民心為要。護商會而賦稅可加,則蓋藏自足;得民心則忠愛倍切,而敵愾可期。他如學校建而智士日多,議院立而下情可達。其製造、軍旅、水師諸大端,皆其末焉者也。
於是以為各國之政,盡善盡美矣。及入政治院聽講,又與其士大夫反覆質證,而後知「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之論為不謬也。英之有君主,又有上下議院,似乎政皆出此矣。不知君主徒事籤押,上下議院徒托空談,而政柄操之首相與二三樞密大臣,遇有難事,則以議院為藉口。美之監國,由民自舉,似乎公而無私矣;乃每逢選舉之時,賄賂公行,更一監國則更一番人物;凡所官者皆其黨羽,欲望其治,得乎?法為民主之國,似乎入官者不由世族矣;不知互為朋比,除智能傑出之士,如點耶⑧諸君,苟非族類,而欲得一優差,補一美缺,戛戛乎其難之。
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忠自維於各國政事,雖未能窺其底蘊,而已得其梗概,思匯為一編,名曰「聞政」,取其不徒得之口誦,兼資耳聞,以為進益也。西人以利為先,首曰開財源;二曰厚民生;三曰裕國用;四曰端吏治;五曰廣言路;六曰嚴考試;七曰講軍政;而終之以聯邦交焉。現已稍有所集,但自恨少無所學,涉獵不廣,每有辭不達意之苦。然忠唯自錄其所聞,以上無負中堂栽培之意,下無忘西學根本之論,敢雲立說也哉!
①見選文19。
②《李文忠公譯署函稿》卷一,第19—22頁;又見蔣廷黻編:《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上卷),第339—341頁。
③譯者按:起草奏摺的是陳蘭彬,而非金某。該段內容出自《留美中國學生會小史》,載《東方雜誌》第14卷12號。關於金某,原文寫道:「聞陳蘭彬系金某之門生,且金某又為某親貴之紅員,而有勢力者;故陳仰其鼻息,又欲獻媚以博其歡心,是以具奏請將留學生裁撤……」本書作者誤以為金某起草了詆毀留學生的奏摺,大概是因為其所據並非《留美中國學生會小史》原文,而是柳詒徵《中國文化史》的引文。柳書對該段引文頗有刪節:「……監督僚友金某大怒,謂各生適異忘本,目無師長,固無論其學難期成材,即成亦不能為中國用。具奏請將留學生裁撤……」見柳詒徵著:《中國文化史》(下),北京:中國和平出版社,2014年,第1336頁。
④《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十八,第31—32頁;又見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32),第458頁。
⑤《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十九,第21頁;又見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32),第542頁。
⑥《李文忠公譯署函稿》卷十二,第7—9頁;又見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33),第15—16頁。
⑦馬建忠:《適可齋記言》卷二,第1—3頁;又見陳學恂、田正平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匯編·留學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3—46頁。
⑧即梯也爾(Adolphe Thiers,1797—1877),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總統,1871—1873年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