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 十
卡薩旅館坐落在懸崖邊上,環繞著大約七英畝大小的草地和花園,草地一邊是遮陽篷,中心是個平台,透過玻璃牆能看到旅館內的桌椅,棚架搭好的走廊穿過草地中間直達入口處。一邊是酒吧,另一邊是咖啡廳,兩邊盡頭各有一個黑色車棚,隱在六英尺高的灌木叢中。車棚中有很多車,許多人嫌麻煩,不願使用地下車庫,明知濕潤鹽分高的海邊空氣對車不好,也把車停在這裡。
我把車停在靠近車庫入口的坡道旁邊,海浪的聲音就在耳邊,甚至能感受到濺出的水星,聞到大海的氣息,嘗到海水的味道。我們下了車,走到車庫入口處。坡道旁邊有一條狹窄的上升通道。一塊指示牌懸在入口中間:下坡請掛低速擋。請先鳴喇叭。女孩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要從大廳進去。我太累了,爬不動樓梯了。」
「好啊,沒有哪條法律禁止你這麼做。哪個房間?」
「十二層二十四號。如果我們被逮到怎麼辦?」
「逮到什麼?」
「別裝蒜。把他放……放在陽台的牆上或者什麼地方。」
「我會被放在一個螞蟻丘上處以火刑。至於你嘛,就不知道了。這要取決於他們掌握了多少罪證。」
「馬上要吃早餐了,你怎麼能形容得這麼噁心。」
她轉身快步走開。我沿著坡道下去。這個坡道和別的坡道一樣彎彎曲曲,接著我看到一座玻璃亭,裡面懸掛著一頂吊燈,除此之外別無他物。我凝神細聽,看是否有什麼人弄車的動靜,或是洗車的聲音,腳步聲,口哨聲或者任何輕微的響聲,來判斷值夜班的人在哪兒,在幹什麼。在地下車庫,你能聽見十分細微的聲音,但我什麼都沒有聽到。
我繼續下行,幾乎到了和辦公室天花板平行的位置。這時我蹲下來,可以看到通往電梯間的台階。有一扇門,上面標註著:通往電梯。門上有塊玻璃,能看到電梯間的燈亮著,但看不到其他東西。
我上了三層台階,然後就停下一動不動。值夜班的人正在盯著我看。他坐在一輛派卡轎車的后座里,燈光映在他的臉上,因為他戴著眼鏡,從鏡片反射出來的光十分刺眼。他舒服地靠在車子的角落裡。我站在那兒,等著他過來。而他卻一動不動,頭枕著椅背,嘴巴大張著。我必須得弄明白他為什麼不動。他可能只是假裝睡著直到我走遠,然後衝去給服務台打電話。
不過我馬上就意識到這個想法太蠢了。他應該是傍晚才接的班,不可能知道所有客人的長相。何況停車場旁邊的狹窄坡道本來就是供人行走的。已經差不多凌晨四點鐘了,還有一個小時左右天就亮了,想混進旅館的人不會挑這個時間。
我直接向那輛車走去,湊近往裡看去。車門緊關,窗戶緊閉。這個人還是一動不動。我抓住把手試圖悄悄打開車門。他還是不動。這個人看起來膚色很淺,仿佛睡著了,但我都快打開車門了,還是聽不見他的鼾聲。車門打開,一股氣味撲面而來——一股混著蜂蜜的濃濃煙味——那是一支卷得很好的大麻。這傢伙已經不省人事了,他正處於安靜的極樂世界,那兒歲月靜好,瀰漫著各種色彩和音樂。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即使沒被警察抓住或者扔到外面寒冷的空氣中,他也什麼工作都做不了了。
我又關上車門,穿過電梯門,徑直穿過那扇鑲著玻璃的門,進入一間狹小的空蕩蕩的電梯間。裡面是水泥地面,有兩扇方方正正的電梯門,近旁一扇厚重的門微微敞開,裡面是防火梯。我拉開門,開始慢慢向上爬。從地下室上到十二層樓要爬很多階梯。我一邊爬一邊數防火逃生門,因為門上面沒有數字標示。
這些門沉重、堅實、灰白色,就像腳下這些水泥階梯。等到我終於拉開通往十二樓走廊的門時,已經汗流浹背,氣喘吁吁了。我一路東張西望,走到1224房門前,轉動了一下門把手。門反鎖著,但幾乎同時它就打開了,好像她一直就在門後等著。我從她身邊閃身進去,就癱在了一把椅子上,好讓自己喘口氣。這個房間寬敞通風,有落地玻璃窗,窗外就是陽台。這張床似乎剛剛有人睡過,也可能故意擺放得像有人睡過。衣服七零八落地搭在椅子上,化妝用品隨便扔在梳妝檯上、行李箱上。這房間一晚大概要二十美金,單人間。
她插上門閂,「沒遇到麻煩吧?」
「值夜班的吸大麻,不省人事,像貓咪一樣絕對無害。」我從椅子上起身,想去陽台。
「等一下,」她突然尖聲說,我回頭看她。「沒用的,」她說,「沒有人能做得到。」
我站在那兒不動。
「我還是報警吧,」她說,「管它什麼後果。」
「這是個明智的想法,」我說,「但為什麼不早點這麼想呢?」
「你最好快走,」她說,「沒必要讓你卷進來。」
我一言不發,看著她的眼睛。她雙眼幾乎睜不開,看起來像延遲休克,又像是太困,我不清楚。
「我吞了兩片安眠藥,」她說,看來看穿了我的心思,「今天晚上我不想再惹任何麻煩了。請從這兒出去吧。我醒後會叫房間服務生,等他來了再想辦法讓他走到陽台,然後就能發現——管他發現什麼,而我就假裝什麼也不知道。」她咬字越來越含糊,搖搖晃晃,使勁揉著太陽穴。「錢的事我很抱歉,你得還給我,對吧?」
我走到她身邊,「因為如果我不這麼做,你會把我供出去?」
「我不得不這麼做,」她睡意矇矓地說,「不然我怎麼辦?他們一定會套我話。我——我太累了根本招架不住。」
我抓住她的胳膊搖晃她,她的腦袋晃來盪去,「你確定只吃了兩片嗎?」
她努力睜開眼睛,「是的,我從來沒有多吃過。」
「那你聽著,我現在出去看看他。然後我就回朗齊奧。我先拿著你的錢和槍,可能他們查不到我這兒,但是——醒醒!聽我說!」她的腦袋再次晃向一邊,她努力站直,瞪大眼睛,但看起來眼神呆滯、畏縮。「聽著,如果他們查不到你,當然就查不到我。我受僱於一個律師,而你才是我的目標。支票和槍原來是誰的還會是誰的,你編的故事對於警察來說一文不值,只會讓你自己越描越黑。明白嗎?」
「明,明白,」她說,「但是我不……不怕。」
「這不是你的真實想法,你吃了藥說胡話呢。」
她朝前跌去,我抓住她把她扶到床上。她幾乎跌到床上。我替她脫下鞋子,拿一塊毯子給她裹上。她馬上沉睡過去,發出濃重的鼻息聲。我進了浴室,摸了半天,終於在架子上找到一瓶安眠藥,裡面幾乎是滿的。瓶子上寫著處方號碼和日期,這是一個月前巴爾的摩的一家藥店開的方子。我把裡面的黃色膠囊倒在掌心裡數了數,有四十七顆,幾乎滿瓶。服安眠藥自殺的人會把一整瓶藥都吞下去——掉落的除外,總會有一些掉落下來。我把藥倒回瓶中,把藥瓶放到我兜里。
我回來再次看著她。房間裡很冷,我打開暖氣,開到適溫。最後我終於能有時間打開落地窗,走到陽台上。陽台冰窖一般,大約十二乘十四英尺見方,前面有堵三十英寸高的牆,一排低矮鐵欄杆伸出去,要從那兒跨出去很容易,但是要說從那地方失足掉下去,可就太牽強了。
陽台上有兩把白鐵庭院長椅,上面蓋著幾個軟墊,這是兩把一模一樣的扶手椅。與左鄰相隔的那道牆向前延伸,通往她提到的那條路。看起來即使是修煙囪的人如果沒有梯子也爬不上來,另一邊是盛開的玫瑰叢,沿著台階蜿蜒而上,那地方以前一定是梯田。
躺椅上根本沒有什麼屍體,地板上也沒有,整個陽台根本沒有什麼人。我仔細檢查地面有沒有血跡——沒有,連血漬都沒有。我再檢查安全牆,沒有血跡,也沒有被什麼東西拖過的痕跡。我靠牆站好,扶著鐵欄杆,盡力把身體向外探出,沿著牆看到地面,下面緊挨牆壁的是一叢灌木,再遠一些是一塊狹窄的草坪,更遠一點是石板鋪砌的小道,然後又是一個草坪帶,之後是密密的籬笆,上面攀附著濃密的灌木。我估算了一下從這兒到院子盡頭的距離,在我處的這個高度要估算距離真不容易,不過我還是估算出大約至少三十五英尺。籬笆之外,海水泛著白沫,這些泡沫覆蓋著礁石,使之半隱半露。
拉瑞·米切爾大約比我高半英尺,但比我輕十五英磅。這個人天生不是那種能拖著自己重達一百七十五英磅的身軀,跨過那些欄杆,然後再走到海邊自殺的人。顯然這個女孩不可能明白這一點。
我穿過落地窗回到屋內,走到床邊,她還在沉睡,打著鼾。我用手背碰碰她的臉頰,臉蛋微微潤濕。她微微動了一下,嘴裡咕噥了一陣,接著一聲嘆息後,又把頭埋進了枕頭。沒有鼾聲大作,沒有深度昏迷,更沒有不省人事,因此當然也沒有過量服藥。
她說的是真的,儘管只有他媽的這一件事——她確實沒服藥過量。
我在梳妝檯最頂層的抽屜里找到了她的包,裡面有一個拉鏈皮夾,我把旅行支票放進去,繼續在裡面尋找有沒有什麼線索。皮夾中有一疊捆好的鈔票,一張到聖塔菲的列車時刻表。原來放支票的夾子,現在塞著火車票和臥車包廂的訂票單據。
她從華盛頓特區到加州聖地亞哥就是乘坐的十九號車廂,在E號臥鋪。沒有信件,無法確認她的身份,不過就算有也應該鎖在行李箱中。包里主要是女人用品:唇膏、粉盒、零錢包、一些銀飾和一串鑰匙,掛在裝飾著小銅虎的鑰匙圈上。裡面還有一包打開的煙,但是似乎並沒有抽過。除了這些,還有一盒火柴,上面只有一道劃痕。三條沒有繡姓氏的手帕,一包指甲砂銼,一把指甲刀,一些修眉的物件。一個小皮包里放著一把梳子,一小瓶指甲油。有一本小型通訊簿,我急忙打開——空的,根本沒用。包里還有一副太陽鏡,裝在鑲著金邊的眼鏡盒中,盒上也沒有姓名;一支自來水筆,一支金色鉛筆,再沒有別的了。我把包放回原處,走到桌邊,找到旅館的筆和信封。
我用旅館的筆寫道:「親愛的貝蒂:很抱歉,我沒死成,明天再跟你解釋,拉瑞。」
我把字條放進信封,在上面寫上「貝蒂·梅菲爾德收」,然後把信封放在地上,做成從門縫裡塞進來的樣子。
我打開門,走出去,關好門回到防火梯。但是我禁不住喊出「去他媽的,接著按了電梯。電梯並沒有上來,我又按了一下,然後一直按,最後它終於上來了,一個睡眼矇矓的墨西哥年輕人打開電梯門,對著我打了個呵欠,然後抱歉地笑了一下。我報以微笑,沒再說什麼。
一樓正對電梯的服務台旁空無一人。這個墨西哥小子坐回椅子,我還沒走出幾步,他就又睡著了。這個時候,所有人都在睡覺,除了可憐的馬洛。他二十四小時連軸轉,甚至還不收費。
我回到朗齊奧·德斯坎薩德旅館,這兒所有人也都在睡覺,我困得要死,但是還得收拾行李箱——把貝蒂的槍放在底層——在一個信封里放了十二塊錢,等出去時把它連同我房間的鑰匙丟進服務台的郵箱內。
我驅車回到聖地亞哥,把租來的車還掉,在車站拐角找個地方吃了早餐。七點十五分,我趕上一輛直達洛杉磯的兩節柴油火車,一路狂奔,十點整到站。
我乘出租車回到家,颳了鬍子,洗了澡,吃了第二頓早餐,然後瀏覽當天的報紙。差不多十一點鐘,我給烏姆納先生——那個律師的辦公室打了電話。
他親自接的電話,可能弗米利耶小姐還沒有起來。
「我是馬洛。我在家中,方便拜訪您嗎?」
「你找到她了嗎?」
「是的,您給華盛頓打電話了嗎?」
「她人在哪兒?」
「我想當面談。您給華盛頓打電話了嗎?」
「我希望先聽你的消息,我今天很忙。」他的聲音聽起來火氣很大,一點也不動聽。
「我半小時後到。」我迅速掛了電話,再給我那部奧斯車所在的地方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