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龍及其時代 · 第三章 明朝走向崩潰的第一步

天啟六年(1626),子龍的文學天才終於為夏允彝等所發現,他們的推崇和陳所聞的讚賞都給了子龍一定的自信。這一年他在府縣考試中都有所表現,補博士弟子。用通俗語言說,他是秀才了。 天啟二年(1622),陳所聞因為治喪回到松江,按照當時的禮制,在喪服二十七月之內,應當在家守孝,這是朝廷的制度。違反了這條禮制的人常常要受到當時的譴責。張居正受到劉台的彈劾,最主要的是這一條。這樣的規定,有它有利的一面,國家大權不至於長期集中於個人,以致造成專權跋扈、作威作福的形勢。從另外一面看,就是不能繼續維持一貫的政治形勢,以致發生畸輕畸重、忽左忽右的局面。唐代的李德裕,倘使得到一個長期執政的機會,唐王朝的崩潰,必然可以推到更後若干年。 從另外一面看,從最高當局看,可能這是比較好的制度,因為政治上的波動,經常對於政治會發生一種推動的作用。在正常情況下,這是對於國家的一件好事,當然,我們也不能把正常的情況認為是經常的情況。 陳所聞回到松江,名義上是治喪守禮,其實主要的還是教子。子龍這一年已經十五歲了。在現代社會裡,十五歲的孩子,對於國家大事必然是有所認識的。但是在那時這就完全不同了。就以子龍自己所編的《年譜》為例吧。八歲時就開始學做對子。這是完全必要的。因為考試的第一步是考秀才,一篇八股文主要是靠作對子撐起來的。還要作詩,那時的詩,號稱五言八韻,就是五個字的詩句要做十六句,押八個韻腳,其中除首尾二聯不須對偶外,其餘十二句全要按照平仄聲逐句配對,所以入學不久,就要學作對聯。 陳子龍十二歲那一年是萬曆四十七年,按照當時的情況,那一年正是明朝和建州奴隸主決戰的一年。楊鎬的四路大敗,正表現著封建主的沒落,社會體制很可能來一個大倒退。但是這個十二歲的孩子正在那裡讀《周禮》《儀禮》《禮記》,這是他的經學。同年他還要讀《史記》《漢書》,這是他的史學。更特殊的是在這一年他父親從北京回來,替他定下一門親事,這是子龍日後的妻子。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這時只是17世紀的20年代的前一年。 陳所聞因為父喪回到松江,他對於子龍的督課更加緊了。天啟三年(1623)子龍到青浦縣應試。為什麼到青浦?當然這是由於陳家的田產在青浦,所以在青浦應考。青浦縣縣知事徐未孩很賞識他的作品,決定把他安排在第一名,可是因為所聞久已出仕了,為了避嫌,這才放在第二。從青浦縣送到松江府,松江府知府張石林氣魄大一些,把子龍放在第一。事情就算定了嗎?不然,上邊還有專管考試的學政,這位是孫六吉。從六吉看來,子龍的文章是有才氣的,但是才氣不是八股文需要的。八股文講究的是代聖立言。什麼是代聖立言?就是要按照孔子、孟子的語氣說話。孔子、孟子說話的時候,有什麼才氣嗎?講才氣那就不成為聖賢了。其實這也是一偏之見。原壤不遵守禮節,孔子以杖叩其脛。王朝暮見,孟子不與之言。即使真算是聖賢了,他們也有發脾氣的時候,或者見面不交一言,或者簡直用拐棍敲對方的小腿。聖賢也是人,是人就不免有個發生氣惱的時候。可是宋、元、明、清以來,尤其在八股文盛行的時候,他們的聖賢定型了,成為一種沒有意氣、沒有感情而只會說大道理的人物。不說大道理就不成為八股。這是八股對於中國文壇犯下的最大的罪過。孫六吉既然是以學政入場,當然陳子龍是沒有入選的希望了。 青年人總會有幻想的,這些幻想可能和他後來的事業有關,但是更多的是和他的事業無關。既然是幻想,便不能憑著一定的條條,認定這裡有什麼理由。在子龍十六歲的時候,他忽然想要做神仙。做神仙也不壞,朝游東海,夕游閬圃,有時可以看到滄海變為桑田,桑田又變為滄海。事實上,這種想法也不能說是完全想入非非。從現在我們的認識看,喜馬拉雅山雖然很高,其實千萬年以前,這裡只是大海,因為地殼的變化,南方的大陸從大海中漂浮,向北靠攏。最初是近一些,更近一些,以後靠攏了,更要相擠,一擠勢必至於有一部分是擠高了,越擠必然越高,所以喜馬拉雅山每年總要高一些,更高一些。這是遠的。就以近代而論,江蘇南通縣的狼山諸峰在五代時候,南唐和吳越作戰,兩國的兵船可以在長江之中,環著狼山作戰,現在狼山已經到了長江北岸,江中的沙灘也在二三十里之外了。稍遠一點說,現在的泰興、靖江諸縣,在兩千年以前只是一片大海,所以枚乘《七發》里說到「將以八月之望,與諸侯遠方交遊兄弟並往觀濤乎廣陵之曲江」。可是從現在看,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在20世紀初期,我過江到上海求學的時候,那時輪船停泊的所在,本來就在江邊,現在這一大片土地,又都沉入江中了。所以滄海桑田,說起來固然可怪,其實這是事實,一無可怪。所苦的是人生比較短促,好多變遷的事,我們因為沒有親身體驗,因此覺得是不盡可信而已。 當然,在天啟三年的時候,陳子龍有許多思想,從他父親看來,甚至認為是發狂。這確實是發狂,因為無情的現實正在醞釀之中,大風暴就要出現了。一個金錢狂的皇帝死了,來一個色情狂;色情狂的皇帝死了,再來一個文盲。敵人正在山海關外不遠的地方,朝廷之中又來了十萬太監。在這個情況之下,是沒有人能把國家安定下來的。何況連這個要把國家安定下來的思想也沒有。壞人遍地皆是,好人也不能安定。到這個時候,不能使人不想起張居正,在居正當國之初,上邊是一位十歲的皇帝,他的年齡還小,提不出什麼主張,但是五六年以後,他便是成年了,而且酒色財氣,一應俱全,不是輕易可以對付的。所好上邊還有一個慈聖皇太后呢,這是從人民中產生的,懂得民間疾苦,雖然有時不免要修橋建廟,只要好好應付,道理不是說不通的。但是張居正輕易見不到太后一面,一切全仗司禮太監馮保。所以張居正不得不以全力應付馮保。這在當時便有兩種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這是權宜之計,不如此便不能打通李太后,也就無法應付逐年成長的神宗。有的人則認為這是串通宮闈,是大臣們不應當做的。後面這一說,道理完全正確,但是在這個道理指導下面,便無從辦事,一種泄泄沓沓、苟且應付的辦法久已成風,沒有居正的考成法,用不到1644年多爾袞破北京城,明代早已瓦解了。 現在回到17世紀20年代,當時的熹宗皇帝是一個文盲,但是他比神宗好應付得多了,因為他沒有一定的主張,沒有一定的嗜好,只要不妨害他的木工生活,他可以把一切交給魏公公——這一位後世唾罵的魏忠賢。是不是有一個什麼皇太后?沒有。上面有一個李選侍,是光宗的遺妃,做不得什麼主,也用不到為她去修橋建廟。因此在熹宗的時候,只要能應付魏忠賢,要做到萬曆前十年那樣的政績,是完全可能的。那麼問題就在於如何應付魏忠賢。 要應付魏忠賢,這實在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因為到了最後的一個階段,他已經被稱為九千歲,比皇帝的萬歲爺只差了十分之一。而且為他建生祠的地方幾乎遍於全國,同一個大城裡竟會建上三座、四座。不為他建祠的長官,有時還得免職家居,甚至還要冒抄家的危險。這就是說魏忠賢的凶焰要超過馮保十倍、百倍,那就不是一個,甚至不是十個張居正應付得了的。可是事實也不一定如此。 一切的災禍,初起的時候,和到了成災的時候是完全不同的。大火的漫延可以把數百里內的深山老林一起化為枯木斷槎,但是初起的時候只是星星之火,能把這個星星之火撲滅了,一切可以保證安全無事。即使火勢已經出現,只要我們應付得法,同樣也可以不成問題。《漢書·李陵傳》不曾說過嗎?陵「引兵東南循故龍城道,行四五日,抵大澤葭葦中,虜從上風縱火,陵亦令軍中縱火以自救」。顏師古註:「預自燒其旁草木,令虜火不得延及也。」這實在是在一個荒原中自救的辦法。所以對付災禍不是沒有辦法的。最可怕的是和它硬頂,於是硬擊硬撞,終於兩敗俱盡,人完了,國家也完了。這是張居正所不為,卻是熹宗的時候楊漣等所走的道路。 熹宗即位以後,魏忠賢的地位正在逐步上升,但是在最初的時候,他還不能沒有顧忌。大學士葉向高、韓輔政,趙南星、高攀龍等居大位,左光斗、魏大中、黃尊素等在言路,忠賢之勢,尚未得逞。熹宗三年(1623)忠賢引魏廣微為大學士,從此他的爪牙進入政治中心,魏忠賢的毒螫遂一發不可收拾。 六月,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數年以前是以楊漣為首,擁戴熹宗入居乾清宮,讓李選侍退出,當時熹宗稱他為鬍子大臣的。現在還是這一位鬍子大臣疏劾魏忠賢的大罪。在這二十四條之中,我們可以錄取幾條。 ……旨意多出傳奉,公然三五成群,勒逼喧褻,政事之堂幾成鬧市,大罪一。交通孫杰,論去閣臣劉一燥、冢臣周嘉謨,急於剪己之忌,不容皇上不改父之臣,大罪二。執春秋討賊之義者,禮臣孫慎行也;明萬古綱常之重者,憲臣鄒元標也;忠賢一則逼之引疾,一則嗾言官劾去。顧於護黨氣毆聖母之人曲意綢繆,終加蟒玉以贈其行,是何親於亂賊,何仇於忠義,大罪三。王紀為司寇,執法如山;鍾羽正為司空,清修如鏡。忠賢一則使人喧辱之去,一則與沈構陷之削籍,顧於側媚善侮者破格點用,驟加一品以歸,大罪四。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力阻孫慎行、盛以弘,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同奸輔沈創立內操,安知無大盜刺客寄名家丁?儻或伺隙,可為寒心,大罪二十二。近日忠賢進香涿州,鐵騎簇擁,蟒玉追隨,警蹕傳呼,歸則駕四馬,羽幢青蓋,夾擁環遮,入幕密謀,叩馬獻策者,實繁有徒,大罪二十三。忠賢今春走馬御前,皇上射其馬,貸以不死,進有傲色,退有怨言,大罪二十四…… 在這個情形之下,黨禍的形勢已經完成。一邊是魏忠賢和他的黨羽,一邊是在朝的忠正。這樣兩黨的對立,壁壘森嚴,但是和漢、唐的形勢有所不同。漢、唐的黨禍,一邊是大臣,一邊是宦官,這個對立是清楚的,可是明朝卻完全不同了。一邊是守正的大小臣工,一邊是宦官和宦官手下的文武親信。這種形勢一經成立,再加上一個文盲的皇帝,除了與宦官接觸以外,更無與群臣接觸的機會,並且也沒有與群臣接觸的語言。不要說沒有一個張居正,即使有十個張居正,也無救於朝廷的危亡。明朝的亡國,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敵國,也有內擾;有民憤,也有士憤。危亡的形勢,日積月累,終於鑄成鐵的結果:明朝的覆滅。 覆滅的形勢是鑄定了,是不是由於敵國的強大?不見得。建州奴隸主既不強,也不大,而且內部也不團結。是不是由於人民力量的壯大,其實也不見得。明末的陝西,包括現代的寧夏、甘肅在內,人民的生活已經被逼到死亡的邊緣,倘使他們還有一線的生路,他們會去自覓生路的。正因為他們的生路已斷,由於種種的原因:戰爭的綿延,敗潰的混亂,自然界的威脅,出路的截斷,他們這才採取了萬死一生的計劃,終於起來造反。待到造反已經成為唯一的生路以後,當然就鑄成了四個顛撲不破的大字——造反有理。所謂造反有理者其實就是求生有理。在統治者逼得人民求生無路的時候,這四個字必然出現在天空,照亮了整個的國家。 建州既然並不強大,那麼明朝為什麼遭到覆亡之災呢?那就更證明了孟子所說的「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這句顛撲不破的道理。也證明了《春秋·公羊傳》記「梁亡」,「魚爛而亡也」這一事實。 熹宗當然不是治理國家的材料,他自己也知道,這應當說是他的優點,因為中國自古的帝王,認清楚自己不是治理國家的材料的人並不多,所以實際上說,他還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不幸的他自知不是治國的材料,卻把這個工作交給魏忠賢,魏忠賢再交給一些更不如魏忠賢的人物,這就造成「魚爛而亡」的必然形勢。 當時的敵國外患是建州,儘管建州自知遠遠不如明朝強大,同時也承認明朝是他們的宗主國,但是努爾哈赤和他的部下已經躍躍欲試,準備隨時取而代之,所差的是這個機會還沒有送上來。不過他們是懂得策略的,在機會未到之前,他們決不搶先一步,以免遭到失敗;在機會一到之後,他們立刻撲上去,決不放鬆一個可趁的機會。從這裡我們又可以認識到一個真理,即使是在所謂文化落後的國家裡,他們對於如何保衛自己、擴大影響這一套本領,決不讓於任何先進的國家。本來爭取生存是一切生物天賦的本能,任何一個集體都不能自詡有它的特長。 楊漣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在當時確實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事。經過這一次的彈劾,左光斗、魏大中等人聯翩響應,整個的朝廷轟動了。當時明朝本來有兩個都城,成祖以後,北京是首都,南京是陪都。這不是說南京不重要了,而是說南京更高超了,一切端居養望,或是資歷已高的大臣,都在南京,他們的言論和主張,有時比北京還更重要,更能符合人民的要求。七月間南京兵部尚書陳道亨、右侍郎岳元聲等合言:「忠賢惡貫既滿,必不可容;楊漣疏詞逼真,必不可棄。此豈盡仇於忠賢而比呢於楊漣哉?凡以公聽並觀,見忠賢假心小勞,恣其大逆。邇來朝政參差,國勢搶攘,物力凋耗,豈無召致而然,乞將忠賢罪狀,即賜處分。」這是代表南京方面的言論,當然是不會見聽的。 明代後期,大學士的地位,實際已處於國家最高權力機構。這時的首輔大學士葉向高,看到魏忠賢以內侍的位置與朝廷大臣對立,決非國家之福。他提出「皇上誠念魏忠賢,當求所以保全之,莫若聽其所請,且歸私第,遠勢避賢,以安中外之心,中外之心安則忠賢亦安」。葉向高的地位不容過於偏激,但在大臣與忠賢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解決的時候,主張由忠賢暫時且歸私第以安中外之心,不失為合情合理的主張,對於自己的地位,已經盡了責任,保全了身份。這一個主張是合適的,但是大權不在熹宗而在忠賢,忠賢絕沒有退歸私第的決心,因此向高的主張也就不起作用。不久以後,工部員外郎萬燝因為得罪了魏忠賢,熹宗吩咐把他拖到午門外面,賜予廷杖一百。 廷杖是明朝的一項發明,是以往任何朝代沒有的。朱元璋起自民間,又承蒙古王朝統治的末期,因此唐、宋時代比較文明的傳統沒有流傳下來,野蠻行為到這時反而變本加厲。自古以來,本來有五刑,這裡已經有許多野蠻的成分了。到朱元璋手裡,第一是滾釘板。板是一塊長長的木板,板上插上幾十個數寸長的鐵釘,凡是真正受到委屈的人,必須赤身露體,在釘板上滾一道。滾過了准予申冤。釘板是無情的,無論有冤無冤,在上面一經滾過,必然會把他刺得血流遍體,常常是板未滾完,人已身亡,更談不到申冤訴屈了。 第二便是廷杖,凡是對於皇帝的言論,有所譏評,或是不能使皇帝滿意的,當時即用特旨賜予廷杖。關於這個制度,清人姜宸英《刑法志》曾說: 刑法有創之自明而為前代所未有者,廷杖與東西廠鎮撫司獄是已。是二者殺人最慘而不麗於法。舉朝野之命,一聽於武夫宦豎之手,可嘆也。故事:凡杖者以繩縛兩腕,囚服逮系午門外,每入一門,門扇輒合。至杖所,列校百人,衣襞衣,執木棍林立。司禮監宣駕帖訖,坐午門西墀下左,錦衣衛使坐右。其下緋而趨左者數十人。須臾,縛囚定,左右厲聲喝。喝「閣棍」則一人持棍出,閣於囚股上,喝「打」則行杖,杖之一則喝令「著實打」。或伺上意不測,曰:「用心打」,則囚無生理矣。五杖而易一人,喝如前。每喝,環列者群和之。喊聲動地,聞者股慄。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畢,舉布擲諸地,幾絕者十恆八九。 這真是一種極端野蠻的刑法,但是在明代是經常使用的。人類固然有不斷走向文明的傾向,但是同樣地也會朝相反的方向進行,文明和野蠻,正在不斷地交替著。所幸的是向文明的傾向畢竟比向野蠻的傾向強一些,這樣地逐步推演,人類社會也就逐步好轉。 萬燝是葉向高的同列之臣,向高雖然出力救護,萬燝終於死在杖下。不久向高的同鄉御史林汝翥也因為廷劾魏忠賢,受到賜予廷杖的處分。向高繼續向皇上請求開恩。還好,林汝翥的消息靈通,他逃了,一逃逃到遵化巡撫那裡,這一次的廷杖被他躲開了。熹宗皇帝也許顧不了許多,把這事情忘了,可是太監們沒有忘。有人說林汝翥是葉向高的同鄉,十之八九是逃到葉相府去了。這一來大家把相府圍住,叫喊連天,不過汝翥既然不在那裡,叫喊也沒有用。 但是究竟是有用的。葉向高是首輔,現在搞得太監封門,成群結隊地喊捉拿,這個首輔的位置還有什麼意義?自己年齡也大了,相府的工作也實在太重,他切切實實向熹宗請求告老還鄉,皇帝也照例予以慰留。從此一而再,再而三,直至天啟四年(1624)七月為止。葉向高離開北京,從此以後,北京的政局更加混亂。大學士中雖然還是有一些正派的人物,但是實權逐步地為魏廣微所掌握。廣微一邊是內閣大學士,一邊卻又是魏忠賢的親信。魏忠賢更是為所欲為,和以前不一樣了。 當時的明朝正在熱烈地爭辯兩個問題。一是建州奴隸主不斷向關內進窺,二是魏忠賢的逐步掌握政權。天啟五年(1625)以後魏忠賢和魏廣微這才定下了一石二鳥的毒計。 關外的失敗,主要由於經撫的不和。經略熊廷弼自視甚高,儘管他的才具和忠貞,足以勝任而有餘,但是氣焰之高,實在也難與共事。王化貞是一位肯擔當國事的大臣,但不是邊疆之才。這兩位負責的當局,事實上難於共同負責。遼東的失敗,其根本原因在此。廣寧失守以後,王化貞收拾殘局,和熊廷弼入關,這才有孫承宗巡視關門的委任。但是當時的眾矢之的,一直集中在熊廷弼。 北京城內的爭執,一切圍繞著魏忠賢的地位。一邊有不計成敗,直接攻擊忠賢的楊漣,和他的若干共鳴的士大夫;一邊也有不以魏忠賢閹黨為恥的魏廣微和大批冒進的官僚集團。 這兩種矛盾糾纏著,最後魏忠賢和他的黨羽定下了一石二鳥的毒計。這是說他們認定凡是進攻魏忠賢的都是收到了熊廷弼的賄賂。凡是收到賄賂的一律送入東廠,由國家追贓,贓額的大小一律由東廠估計,凡是不能繳足贓額的,一律要經過刑訊,這是說贓額永久沒有滿足的日期,刑訊也就永久沒有停止的日期,最後以受刑不勝而死。至於熊廷弼,他是以布置邊防冒著大風雪而開始,以兵權被奪而失敗,以引頸受戮、傳首九邊而告終,至於失陷遼地的王化貞則因為他是謙遜緩和,雖然失陷邊疆,只得一個永久革職的處分。在王化貞,這是僥倖,不一定由於他和魏忠賢有什麼私人關係。在熊廷弼,這是由於他的氣概高岸,不以生死繫念而致死。至於因廷參魏忠賢的楊漣以下諸人,根本與遼東的失陷無關,他們的死,完全是死於魏忠賢的仇視,而以受贓致死,則更是加以無辜的陷害,這裡正看到明朝的加緊迫近崩潰了。 楊漣最初擁護熹宗入乾清宮,那時熹宗還是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呢!他並不認識楊漣,只記得有這麼一個鬍子大臣。熹宗對楊漣當然有一些好感,但是慢慢地變了,以後認為他在移宮這一個大案中,不但沒有功,而且有離間宮廷之罪,對於一個文盲的孩子,這樣的顛倒是非,也許原在意料之中,可是這是一位皇帝,這種言論,真不成其為言論了。楊漣在廠獄中臨死之前,留下了一百八十字的血書,血書是被燒了,所幸同獄的一位商人曾經看到,也還記得書中的字句: 漣今死杖下矣。痴心報主,愚直仇人,不為張儉逃亡,亦不為楊震飲藥,欲以性命歸之朝廷,不圖妻子一環泣耳。訊問之餘,枉坐贓私,殺人獻媚,五日一比,家傾路遠,交絕窮途,身非鐵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義一生,死於詔獄,難言不得其所。唯我身受顧命,託孤寄命,臨大節而不可奪,持此一念,可以見先帝,對二祖十宗與天下萬世矣。 楊漣死後,還得到他的原籍德安追贓,贓本來是架空的,追又從哪裡追起,但是追還得追。當地的地方官只得就地募捐,把這件贓案結束。 一個月以後,前左僉都御史左光斗因為追贓的事,在廠衛監獄中死了。光斗也是魏忠賢要殺的一個目標。清代文人方苞有一篇《左忠毅公逸事》,把他憂國憂民的心事記下,是一篇極不易得的文字,他提到左光斗的學生史可法探望左光斗的情形: ……及左公下獄,史朝夕獄門外,逆閹防伺甚嚴;雖家僕不得近。久之,聞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謀於獄卒。卒感焉,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屨,背筐,手長鑱,為除不潔者引入獄,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此!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不速去,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 從這一篇文字里,很可以看到當時確實有不少以身許國的人才,為魏忠賢所陷,終於不得其死。在這一群人斬盡殺絕以後,明朝也就隨之而盡。從我們今天看來,明朝只是一個落後的地主階級王朝,明朝的存在與否,與人民政權沒有必然的聯繫。但是明朝一經結束,來一個建州的奴隸主王朝,其實是走向落後的一面,及至這個奴隸主政權和漢族的地主政權聯合執政,其間的若干年,整個的政治走向反動。可是奴隸主與地主,仍然不能完全等同起來,奴隸主在某些方面,始終沒有擺脫奴隸主的思想意識,直到清王朝的覆沒。在我們重溫歷史故事的時候,實在不能不為之痛心。 在逮捕周順昌的時候,還曾激起一次江南的民憤。本來明代的地主階級必然保存某些地主意識。特別是長江以南地主階級和人民中間存在著一定的階級仇恨,也是無可諱言的,但是在魏忠賢的爪牙逮捕周順昌的時候,激起了江南人民的義憤。這件事發生在天啟五年魏忠賢的爪牙東廠緹騎逮捕周順昌時。順昌,吳縣人,官至文選司員外郎,這時正在家居。在周順昌被逮時,蘇州的老百姓憤怒了,激起極大的騷動,後來張溥曾記錄下來: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 ——《五人墓碑記》 魏忠賢這個太監,當熹宗在位的七年中,竟成為一個赫赫有名的權威。地位一直封為上公,明代自太祖以後,異姓不得封王,最多只能封到公,封上公就是封王。他的侄兒封公封侯的便多了。對他的嵩呼,稱為九千歲,甚至九千九百歲,只要再進一步就是萬歲了。國子監生陸萬齡甚至提出「孔子作《春秋》,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忠賢誅東林」,應當給魏忠賢建祠國子監,與孔子並尊。魏忠賢由於這些人的推崇,他的地位,直到與孔子並尊,與熹宗比肩。在群臣上奏的時候,他們有的甚至不敢提到他的姓名,把他和熹宗並列起來,稱為「皇上與上公」。總之,在這段時期里,只要他再進一步,不難稱為皇帝。 但是明朝還是有一些人才的。由於孫承宗的扼守山海關,袁崇煥的死保寧遠,他們又把前線推向錦州。這時錦州成為明朝和建州、蒙古三方力量爭奪的場所。蒙古的實力差一些,可是建州正在準備奪取山海關,孫承宗、袁崇煥則在準備收復瀋陽和遼陽,這裡正看到明朝還是有生氣的,沒有走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可笑的是在關外的鬥爭中,經過每一次的戰爭,不但作戰的人員受到褒獎,而魏忠賢和他的侄兒等也都因此受到重賞,甚而加官晉爵,這實在是一件令人無從索解,啼笑俱非的事件。 天啟時代,出現了一部官書,稱為《三朝要典》,這是明朝解體時的一部重要文獻。所謂三朝,指神宗、光宗、熹宗。第一件是梃擊案,實際上是在光宗為太子時的一件奇案,一名鄉農因為出賣柴火,闖進東宮太子所在的宮殿,倘使就事論事,加以輕微的處分,逐令出宮,可以了事。但是當時的群臣認為這是鄭貴妃的策劃,意在謀害太子,以便樹立自己的兒子福王,其結果是議論紛紛,總算神宗是一個昏而不庸的君主,他立即召見群臣,由太子自己把原委說清,但是這個案子始終引起不少的猜疑。第二件是紅丸案,太子即位以後,由於無知,恰巧鄭貴妃給他三十名宮女,他縱慾無度,由御醫李可灼進以紅丸,在第一粒藥丸下去以後,他自覺精神大振,高呼「忠臣、忠臣」,隨命再進一丸,這一次的結果是隨即身死。當時,有人認為李可灼是弒君,甚至首輔方從哲也免不了責任。議論紛紛,久而不定。第三件是移宮案。光宗逝世以後,李選侍尚在乾清宮,一時未及搬出,事情本來不難解決。可是以楊漣為首的一些名臣堅請立即移宮,以致造出選侍自盡未遂、皇八妹墜井等意想不到的謠言。這三個案子本來可以從容處理,但是當時的朝廷充滿了虛驕之氣,不但小人如此,連所謂君子的也在所不免。 天啟六年(1626)在熹宗的名義下,發表了《三朝要典》。上諭說: 皇祖早定元良,式端國本,父慈子孝,本無間然,而奸人王之宷、翟鳳翀、何士晉、魏光緒、魏大中、張鵬雲等乃借梃擊以要首功。我皇考因哀得疾,純孝彌彰。奸人孫慎行、張問達、薛文周、張慎言、周希令、沈惟炳乃借紅丸以快私意。迨朕纘緒,正統相傳,奸人楊漣、左光斗、惠世揚、周朝瑞、周嘉謨、高攀龍等又借移宮以貪定策之勛而希非望之福,將憑几之遺言委諸草莽,以待封之宮眷視若寇讎。臣子之分謂何?敬忠之義安在?幸天牖朕衷,仰承先志,康妃皇妹,恩禮有加。凡三案被誣者,皆次第賜環,布列有位,嘉言罔伏,朝政肅清,特允部院科道之請,命史臣編輯成書,仿《明倫大典》故事,擇庚午開館,名《三朝要典》。 這部《三朝要典》,在明朝崩潰的時候,曾經起過重要的作用,關於這件事,以後還有發展。 是不是這部書完全錯誤呢?不一定,特別是關於前面的兩個案子。可是關於移宮一案,完全歸罪於楊漣、左光斗、高攀龍等,是最不得人心的,因為當時要求移宮的是熹宗本人。這一次案子,雖然不免操之過急,但是楊漣等一批人是當時公認的正人,徒以不甘心為魏忠賢的爪牙,遂至目為奸人,甚至以移宮一案作為他們的罪狀,這就必然要使《三朝要典》成為明朝崩潰前夕的重要文件。 大崩潰已在目前了,但是在崩潰的前夕,還有一場鬧劇,這就是所謂「建祠」。 魏忠賢本來是一個無賴,由於他本人生活上的困頓和明朝內監的泛濫,他被收入宮內,作為一名平凡的太監。熹宗皇帝雖然在光宗之後接位了,可他還是一個無知的青年,凡事都離不開他幼年時的保姆客氏。客氏是寡婦,她不免要和內監接近,是兩名姓魏的,一名是魏朝,一名便是忠賢。魏忠賢除去魏朝之後,他的地位上升,和客氏幾乎是夫婦了,從此他的頭銜便不斷地更換。由於他掌管東廠,稱為廠臣;由於他進封勳爵,稱為上公。此後群臣上奏,固然不敢徑稱忠賢之名,內閣為熹宗撰定詔書,必稱「朕與廠臣」。監生陸萬齡甚至請以忠賢配孔子,以忠賢父配啟聖公。 這一出鬧劇的最後一場是為忠賢建生祠,天啟六年(1626),浙江巡撫潘汝禎為忠賢建祠西湖,六月上奏,賜名「普德」。自此而後,宣府、大同、虎丘、密雲、昌平、通州、房山、寧前、五台山、盧溝橋、延綏、登州、河間、天津、開封、淮安、濟寧、武昌、均州、固原、河東,處處都為他建生祠,有時同地建立三祠、四祠,一祠之費,多者數十萬,少者數萬,剝民財,侵公帑,伐森林,毀民房,無所不為。在開封建祠的時候,甚至拆毀民居二千餘家,監生陸萬齡至謂「孔子作《春秋》,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忠賢誅東林;宜建祠國學西,與先聖並尊」。在山海關以東,明朝和建州奴隸主正在作生死存亡的鬥爭;在山海關以西,舉國上下則在作瘋狂地努力為魏忠賢建生祠。全國人民處在民族大災難的前夕,統治階級則在表現垂死前的瘋狂。 在高攀龍等和魏忠賢鬥爭中,由於攀龍曾在東林書院講學,因此稱攀龍等為東林黨。其實這個東林還沒有構成政黨的條件,即是在這裡講學的人,思想上也沒有什麼政黨的觀念。東林黨的名稱,應當說是名詞上的一種不確切的稱呼。但是不久以後,復社出現了,開始具有政黨的意義,而入社的人士號稱上萬,普及到當時的全國領域。復社的活動中,甚至具有政治的意義,周延儒的第二次入閣,事實上出於復社的活動,不過因為延儒的聲名狼藉,其後復社中人也儘量地隱諱其事。 在天啟之初,陳子龍只是一個孩子,雖然他後來把生命獻給國家,但是少年時期,孩子究竟只是一個孩子,他的生活和整個的政治活動是沒有什麼聯繫的。天啟三年(1623),他有時還要談些神仙之道,陳所聞把這作為癲狂,極力禁止。所聞的教導,當然是要他由八股出身,在當時這是一條通向仕途的大道。子龍也曾作過《春思賦》《蟹賦》,科舉時代稱為古學,要是在這方面有些成就,也會得到一般人士的欣賞的。 天啟四年(1624),陳所聞的健康情況開始好轉,但是魏忠賢的毒焰正在煽動。陳所聞在閱讀邸報中看到當時的正人君子受到排斥,每每咨嗟嘆息。子龍和他的朋友們也在不斷地關心國事。 到了天啟五年(1625),逮捕周順昌的事件發生了,這是一個信號,人民發動起來了,他們同情正直的士大夫,反對魏忠賢的爪牙,甚至不惜犧牲,終於以顏佩韋等五人的生命照耀了這一次的鬥爭。這是一個號角,全國都響應了。子龍也在這次運動中有所表現,他甚至縛草為人,寫上了魏忠賢的姓名,發動了青年朋友,對草靶人射箭。這當然是一種幼稚的行動,但是對於一位十七八歲的青年,你無從要求他提出什麼積極活動的。 在這一年,他和夏允彝、周立勛、顧開顏、宋存標、宋徵璧、朱灝、周鍾等結為朋友。當然這些人都是地主階級出身的知識分子。在日後建州奴隸主入侵以後,必然會分化。有些人因為要保全地主階級的生活和立場,很自然地會向入侵的建州人靠攏,甚至屈服。但是也必然有些人為了保存民族氣節,不向入侵的建州人屈服,終於殺身成仁,維護了民族的尊嚴。 天啟六年(1626),子龍的文學天才終於為夏允彝等所發現,他們的推崇和陳所聞的讚賞都給了子龍一定的自信。這一年他在府縣考試中都有所表現,補博士弟子。用通俗語言說,他是秀才了。 在這一年的秋天,陳所聞死了。在他臨死的時候,一再囑咐子龍要好好孝順祖母。這件事對於子龍的最後一段生活起了決定的作用。在南京失守,杭州、紹興相繼陷落以後,他始終隱忍著。在奴隸主的建州兵士蹂躪東南的時候,他沒有走上前線,直到祖母逝世以後,他才不恤以一生之存沒,爭取民族的自由。天啟六年,他結識了東南兩位老名士陳繼儒、董其昌,同時也和嘉定侯峒曾,嘉興錢旃、錢棻結交。陳子龍年十九歲,在舊社會,他已經成熟了。 天啟七年(1627)八月,熹宗皇帝死了。從神宗到熹宗,明朝的統治,除去張居正當國的十年不計,神宗三十八年,光宗一月,熹宗七年,經過四十五年的琢削,政治和國勢正在逐步地走向崩潰,但是還沒有崩潰;建州奴隸主政權從最初的十幾副兵甲擴展到遼陽、瀋陽,正在和明政權爭奪錦州一帶的統治,但是還沒有成功,也還沒有擴展到整個中原的野心。明王朝西北部的人民生活已經到了窮途末路,但是還沒有決心發動革命。文盲無知的二十三歲皇帝死了,一切的重任落到一位十六歲的繼承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