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齋日記 · 味腴室讀書日記 光緒十三年丁亥

惲毓鼎 《澄齋日記》
閏四月初十日晴。今年雖將《資治通鑑》看畢,其餘則東翻西獵,坐廢光陰,忽忽悠悠,一無心得。愛博而情不專,正是余之惡習,今將痛戒此弊,定一簡約易守之程,每日讀《明史》一二卷,寫大字六十個,讀韓文五六篇,先高聲朗誦以取其氣機音節,繼沉心密詠以玩其意致條理。傍晚抄詩六七首,用曾文正公注。五古專取陶、謝,七古專取韓、蘇,五律專取少陵,七律專取山谷,七絕專取放翁,庶幾用志不紛,可期恆久。本日照程辦訖。傍晚元直來。重光同年以余前為其封翁撰壽文,備禮來謝,再三卻之不可,只得照收。然文甚不佳,當之殊有愧也。 十一日晴,燠熱殊甚。做書院文,不看書。 十二日陰雨,略爽。晨將文謄畢。看史讀韓如課。燈下閱《說文釋例》,略有會。 十三日晴。做書院文,不看書。 十四日晴。功課照常。寫字時,想余字結構太劣,或上重下輕,或左小右大,橫豎尤不平直,今後當於體段上用功夫。因執此意作數十字,而手不從心,仍無一筆是處。 十五日晴。正看《明史》,叔畲叔祖及季申兄來,談及將以安邱王氏《說文釋例》付石印,因攜寫本來,囑為校對。其寫本長約二尺半,寬約三尺,每張三十四行,每行二十七字,字甚端好。客去,因先校第六卷同部重文一條,至晚對四張餘。按許書重文有二義:一可得同中見異之義,如蔦之重文樢,則以蔦系草本故從草,寄生於木,故又從木。遬之重文遬,則遬為行疾,警為言疾也。一可得古合今分之音,如逶之重文偽,知委從未聲,在歌韻,為字亦在歌韻也。遷之重文棲,知西字古讀在先韻也。此類甚多,細看極有益。燈下抄陶詩十餘首。 十六日早陰雨。接少甫信,看《明史》一卷。校《釋例》四頁,魚豕之多,上方幾滿。 此書系照四川本寫,原書板式極精,而中多誤字(篆字尤佳,而筆畫亦多不合)。余所有系山東刻本,字體頗惡,然訛誤不多,非此次之兩相核對,不知其善也。傍晚雨,至園中小立,一片清聲,千林爽氣,何止撲去俗塵數斗。燈下抄陶詩數首。 十七日陰,微雨。看《明史》一卷半。寫字時悟信本筆意均從魏碑化出。又《曾文正公日記》雲,褚書取橫勢,歐書取直勢。細玩良然。校《釋例》四頁。燈下抄陶詩十餘首。 光緒十三年丁亥十八日晨起偕大兄至青果巷拜翁寅臣妹倩並送行,少坐,復至叔畲叔祖處,值其亦校《說文釋例》,因助考訂數字。在彼午飯,借張皋文先生手批《文選》一套而歸。寅臣復來答拜。客去,校《釋例》五頁。或體不特取疊韻,亦有取雙聲者,如頻之或體鯧,撇之或體繫,皆同聲,由此類推,可兼盡假借之法。燈下抄陶詩數首。 十九日晴。剃頭。看《釋例》卷五,有一段云:「《說文》:『劈,治也。』引《周書》:『我之不劈。』竊謂許君所言乃《尚書》正解也。劈,治也,推究流言所自起而治其罪也。 若雲避位,則不應居東。《詩》『駕言徂東』,《毛傳》:『東,洛邑也。』則周公居東,亦是洛邑。既居陪京,何言避位?且果系避位,則流言自東來,公反居東,並無尺柄以當餒虎之蹊,亦不智矣。業已避位,則王疑當釋,何待風雷之警乎?『罪人斯得』,斯者遲之也。以公之 智而須二年乃得,公之仁也,其事彰著而後雲得也。此正嬖治之明驗矣。故以居東為東征者誤,罪人未得,無可征也。以為避位尤誤。周公乃為流言所撼,忍置王室於不問,此後世不足者避嫌之伎倆耳。」余按此說甚確。《史記•魯世家》周公曰:我之所以弗避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見太王、王季、文王。與此說略同,蓋西漢古文師說也。又按《金縢》一篇,眾說紛紜,迄無定論。愚意孝昭十四能辨燕旦之誣,成王一代聖君,豈明智不及孝昭乎?況霍光疏遠之臣,周公親則叔父,德為聖人,宜為王所親信,孝昭不疑霍光而謂成王疑周公,無是理也。竊謂管蔡流言,周公以武王新崩,嗣王年幼,己身實系天下安危,若避嫌而去,恐奸計遂行,天下離畔,無以對三王在天之靈,故仍留輔成王攝行政事。成王亦知流言為誣,專任周公而不疑。管叔間無所施,遂挾武庚以畔。周公奉王命東征,勤勞二年,罪人斯得。 觀於《大誥》,一則曰「王若曰」,再則曰「王若曰」,其為奉命出師無疑。迨三監既夷,周公恐王狃於太平,漸耽安逸,故作《鴟鴞》之詩。其詞危,其情迫,冀以警動成王(《無逸》篇亦當作於此時)。而王以天下既平,公詩憂危過切,意謂過慮,心不以為然,亦未敢誚公者。「誚」當作「信」,《說文》:信,古文作「計」,與「誚」字省文相同,以形近而誤。未敢信公者,未敢信公言為必然也。至「秋大熟」以下,西漢今古文說皆指為周公既沒,成王葬公之事闕如,孫氏《尚書註疏》斷此下為《亳姑》之逸文,傳者以有「金縢」字樣與前相同,乃併合為一篇,亦無不可。「王亦未敢誚公」以上,禱疾討亂正文已畢,此下殆史因周公之事而並及見終。此篇蓋統言生平,猶後世世家之體,其他《大誥》、《多方》等乃分事詳言之耳。何以見其然也?國君十二而冠,王亦宜然。弁乃冠者之服,當武王崩時,成王年方十歲,次年救亂,又次年克殷(見《尚書大傳•洛誥》,成王年才十二耳。若如馬、鄭諸家之說,因天變而迎公,迎公而後討叛,則此一節尚在克殷之前,王年十一,其時未冠,安得爵弁以臨事乎?況詢史注書,亦非幼沖所解。《漢書》梅福傳及儒林傳皆雲,昔成王以諸侯禮葬周公,而皇天動威,雷風著天。王充《論衡•感類篇》亦云,王狐疑於葬周公之間,天火雷雨動怒示變,以彰聖功。又曰開匱得書,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出郊觀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史記•魯世家》、《後漢書•周舉傳》、《漢紀》張奐疏、《白虎通•喪葬篇》、蔡邕《琴操》,雖有小異,而其旨皆同。此必師師相傳之說,《金縢》後半篇之確解也。 親迎者,「親」當作「新」(《大學》「在新民」亦作「在親民」),「迎」讀平聲,自新其意以上迎天意也。後人泥「親迎」之語,謂成王親迎周公。無論周公既在洛邑,道里遼遠,非可朝發而夕至,詩之所詠,史之所書,皆無車駕徂東之事;即下文「國家禮亦宜之」之「禮」 字,亦無著落矣。鄙意如此,附錄之,以俟通經之君子焉。又按《史記》「王亦未敢誚公」,「誚」作「訓」,恐亦是「計」字之誤。即作「訓」字,訓,順也。王未能順公之意,說亦可通。校《釋例》七頁。燈下抄陶詩數首。 二十日陰雨。發禮叔、質甫信各一封。看《明史》一卷,摘《職官志序》人雜錄中。 校《釋例》四頁,第六卷畢。燈下抄陶詩十餘首。 二十一日晴。看《明史》二卷。寫大字,讀韓,均如課。陶詩抄畢。先將謝集點勘一過,以便選錄。 二十二日晴。看《明史》一卷。巳刻偕大兄應雪師之召,座間劉彬孫說及《俞民叢書》中有《六書說》一篇,講音義最精晰,囑余代覓此書,當為留心借閱。未刻歸。叔畲叔祖、季申兄來,暢談至晚。燈下抄謝詩數首。 二十三日晴,熱甚。互校《說文釋例》第十一卷。有「鄦」字一段云:「鄦讀若許,第謂其音同耳,而經典無不借用。惟《史記•鄭世家》尚有「鄦」字,且說解曰:炎帝太岳之胤甫侯所封。敘中溯其得姓之由曰:太岳佐夏,呂侯作藩,俾侯於許。許不作鄦者,以『五經無雙』之許君,而於其姓尚且從眾,不敢擅改。可知考古義當嚴,適時用當通,譬諸草木區以別矣。世之好用古字者,良由所識本少也夫。」此最說得好,洞中今人癥結。余因思不特作字宜然,凡署地名、官名皆宜直用今名,方合遵王之道。今人好奇炫博,地名、 官名必取秦漢唐宋。若以非是,則不免於俗者。人為本朝之人,而所處之地所居之官者皆前朝之地與官,名實相違,大不可也。且今之所謂雅者,皆前人恆稱之辭,其時上自士大夫,下至農工商賈,悉以為口頭言語,了不為奇。今乃取其口頭語襲用之以為雅,不特為有識所嗤,古人有知,亦當笑其愚陋耳。黃昏校畢。燈下過熱,未抄詩。 二十四日晴,稍有風。一日散漫殊甚,僅校得《釋例》三頁。是即肆之機也,求放心之難如此,可畏哉!發積山書局信,將校就《釋例》兩卷寄去。又發岳父信。 二十五日晴。看《明史》一卷。選《文選》五十六篇,以備朝夕諷誦。燈下抄謝詩數首。 二十六日晴。看《明史》兩卷。寫字,讀《文選》。燈下抄謝詩數首。 二十七日晴。剃頭。看《明史》兩卷。寫字,稍有得於瘦挺之致。校《釋例》第十四卷四頁。燈下讀文。 二十八日陰雨。作窗課一篇。發叔來曾叔祖信。 二十九日一夜大雨,達旦乃止。看《明史》一卷《高皇后傳》。「一日,問女史:『黃老何教也,而竇太后好之?』女史曰:『清淨無為為本,若絕仁棄義,民復孝慈,是其教矣。』後曰:『孝慈即仁義也,詎有絕仁義而為孝慈者哉!』」吳興富民沈秀助築都城三之一,又請犒軍。帝怒,將誅之。後諫曰:「法者誅不法也,非以誅不祥。民富敵國,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焉?」帝或告以賑恤,後曰:「賑恤不如蓄積之先備也。」克元都俘寶至,後曰:「元有是而不能守,意者帝王自有寶歟?」帝曰:「朕知後謂得賢為寶耳。」後拜謝曰:「誠如陛下言。妾與陛下起貧賤,至今日,恆恐驕縱生於奢侈,危亡起於細微,故願得賢人共理天下。」又曰:「法屢更必弊,法弊則奸生;民數擾必困,民困則亂生。」皆名言也。寫字如數。飯後段新畲來,久坐乃去。燈下抄謝詩數首。 五月初一日陰雨。看《明史》一卷半,孝穆紀,太后、莊烈愍後二傳,敘次最佳,讀之三過。興宗、睿宗傳另作一卷,列諸王前,體例最正。前史亦有此例,但此則兼以後附,尤為得體也。大禮之議,張璁說是稱本生加諡,亦人子之情。必欲其考孝宗而稱興獻為叔父,顛倒倫紀,乖剌天性,殊非所安。特稱宗祔廟,則蹈於豐昵之失而不合禮經矣。寫字讀文如課。夜甚熱,不抄詩。 初二日夏至。陰雨。謁宗祠,午後歸,讀《文選》。 初三日陰雨。叔畲叔祖、季申兄曾將其所校《釋例》二卷送來,囑校義文。因與大兄細校一過,錯誤極多。校畢交局寄去。傍晚雨稍霽,至北岸一行。 初四日陰雨。一日功課無曠。 初五日陰雨。拜節祀先。 初六日小晴。看《明史》二卷。飯後韞碩兄來,述及迪舅病勢,殊深懸慮。久談始去。 寫字讀文如課。《申報》浙江蕭臬司謝恩折有云:「峻急不足與更新,當以弼教為明刑之本;粉飾尤易於滋弊,當以察吏為致治之原。」四語甚好。 初七日晴,稍熱。功課無曠。薄暮至北岸一行。接鄂信,湘中難民二千餘人竄至湖北荊州府屬石首縣,陷據其城,知縣不知去向。其地距省垣五百里,門戶洞開,無險可守,星星之火,亦不無可慮也。接岳父信。 初八日陰雨。作窗課。 初九日陰雨。燈下看《日知錄》第十卷。明代賦稅之制,取民無藝,蘇松等府錢糧尤重,一府所納抵湖廣一省,財盡力殫,逃亡相繼。而官田一項更為秕政。卒之民力既竭,國勢亦顛,流寇乘之,竟傾寶祚。亭林剴切論列,不啻痛哭流涕之談矣。 初十日陰雨。一日功課無曠。發岳父信,內附欣舅一函,托其代覓孫子昌雲騎尉執照。 此事由余經手寄京托迪舅代辦,此照若有遺失,何以對孫君哉!燈下看《日知錄》第十卷畢。 論驛遞漕運行鹽,確實可行,深有得於余心,反覆諷誦者久之。 十一日陰雨。池中水勢平橋,荷花俱經浸沒。一日功課無曠。燈下看《日知錄》第十一卷。 十二日晴。校《說文釋例》第五卷十頁。元直來。傍晚訪仲光,談及郡城盜賊之多,白晝公行搶劫,殊屬不成事體。余謂欲弭盜賊,莫如辦保甲。欲辦保甲,莫如責成紳士,每一大紳各管一段,挨戶稽查。如長生巷及化龍巷北頭均歸餘家經理,他處類是。或十日,或半月,府縣一出考核,則事不繁而法易行,又不假吏胥之手,紳士各顧家室,無不竭力盡心。 至於內河,亦仿此法,碼頭歇船必全船行認保,遇有面生可疑及行蹤詭秘者,驅逐出關(水關)。如此則賊無所容,自然遠颺而去矣。仲光深以為然,並雲太尊如訪及此事,當以余言應對。又言龍舟競渡,男女錯雜,最敗風俗、壞人心,今歲阻止不行,計亦良得。久談始歸。 十三日晴。做窗課。發少甫信。晚,仲光來,在園中步月。談及有浙人慾從余兄弟批文,余從師不暇,何敢為師哉!因固卻之。 十四日晴。一日功課無曠。《曾文正文集》有《與朱太學孔陽書》,論六書轉注,其略云:老者會意字也,考字轉注字也,部首之可指數者,如犛部、爨部、畫部、眉部、冓部、筋部、稽部、橐部、寢部、重老部、履部、飲部、鹽部、弦部、酉部,皆轉注之部也。凡形聲之字,大抵以左體為母,以右體之得聲者為子,而母字從無省畫者。凡轉注之字大抵以會意之字為母,亦以得聲者為子,而母字從無不省畫者。省畫則母字之形不全,何以知子之所自來?唯好學深思,精心研究,則形雖不全,意可相受。如老字雖省去匕字,而可知考、耋等字之意從老而來,履字雖省去舟文而可知屨、屐等字之意從履而來,橐字雖省去豕字而可知囊、橐等字之意從橐而來,寢字雖省去夢字而亦可知寤、寐等字之意從寢而來。推之犛、爨、畫、眉等部莫不皆然。其曰建類一首者,母字之形模尚具也。其曰同意相受者,母字之畫省而意存也。抑又有進者,轉注之字其部首固多會意者矣,亦有不盡然者,如鹽從鹵,監聲,形聲字也,而所屬鹽鹼等字仍不害其為轉注之字。歙從欠,裔聲,形聲字也,而所屬之歡仍不害其為轉注之字。至於酉者象形字也,本不得目為轉注之部,特以酉字之才不足以統所屬之字,似應別立酒部,而於醞釀酶醋醇醃等字,增曰:從酒省見聲,從酒省襄聲,從酒省壽聲、昔聲、享聲、離聲云云,乃與全書義例相合。蓋此等字本不僅胚胎於酉字,實由酒字貫注而來。斯又許君所未指為轉注而不害其為轉注者也。愚按,東原先生有云:「守一說之確者,終身不易乃是。」余於轉注一門,始治小學時,惟戴、段互訓之說是從,後乃遷其解於《說文》同意之字。丙戌春曾著《轉註疏證》二卷,暢發其旨,質諸同人,或疑或信,而余意固不搖也。久而稍有未安,以為古人制字以利民用,當簡而易明。余之所說過費穿穴,人於艱深,殊乏自然之致,求諸古人之心,當不如是。今閱文正此論,反覆玩索,覺與造字之原合,與許君考老之例合,與建類一首同意相受之旨亦無不合,而仍簡而易明,無強探力索附會支離之弊,信乎說之至確者也。繼自今當盡毀舊稿,守以終身,不復游移兩可矣。因備載之。傍晚偕大兄至小浮橋,預祝朱太師母明日八十七歲壽辰。 十五日晴。伯母生日,來客甚多。今日適值烈帝聖誕,有輪叉之舉(考烈帝姓陳,諱呆仁,隋司徒也。某朝〔不記是元是明〕有賊兵攻常,城已瀕危殆,賊見城上有神燈數百,守埤兵士皆以人負人羅列城堞,大驚而遁。邑人感神恩威,因仿為輪叉之舉,扎採為高架,上坐兩小兒,扮為各戲,以一人負之而行。歲時報賽,以答神惠。至烈帝封號不知始於何時,俟考)。俟其賽神既畢,招之來寓,供諸客同觀,共十一部(吾鄉呼車一輛為一部,輪叉聲近於車,因訛為車,亦以部呼之)。往來穿插,亦頗可觀。與同人談及現在名器之濫,虛銜花翎本朝廷酬庸之大典,今則劣紳大賈人人有之,且有偽造以飾觀瞻,儼然廁學士大夫之列者,深可一嘆。 十六日陰雨。看《明史》第一百二十四、二十五兩卷。《陳友定傳》末附元末忠義諸臣事跡,不具《元史》而見於《明實錄》者共二十餘人。此等皆元代故臣,不便人為之傳,而其大節卓卓,又不忍湮沒不傳。擴廓帖木兒、陳友定、把匝剌瓦爾密皆完守一方與明師相 抗,大兵屢出而後定之,與明事交涉最多,故特為之立傳,而以諸公附列於中。用意之深,體例之苦,皆前史所無也。寫字讀文如課,以日長添看《經義述聞》五六條。本朝小學之深,段氏之外推王氏父子為最,曾文正公極為服膺,謂其於實理虛神面面俱到。余記性平常,段書太繁,苦難卒業,擬專就此求通借聲音之法,為讀群經之關鍵焉。 十七日陰雨。發叔來太叔祖信。 十八日晴。為徐子展先生補祝昨日四十正慶,莒生弟、伯誠侄(俱今年入泮)適來,因留共飯。飯畢暢遊園中。看《經義述聞》四則。 十九日晴。補做窗課,數有客來,未能告竣。 二十日晴,甚熱。將窗課做畢。齒痛殊甚,以鹽青果、竹葉湯治之。 二十一日晴,尤熱。齒尚不愈,並連咽喉作痛,因靜坐看《述聞》二十餘條。王氏深斥虞仲翔旁通之說,以為舍本卦而取於旁通,剛爻而從柔義,消卦而以息解,適以滋天下之惑。 二十二日燠熱尤甚,汗流不止,兼以齒痛不減,殊覺意亂心煩。攜《日知錄》第一卷至隱花小榭靜坐,四圍竹影蕉蔭,炎陽盡隔,披書細讀,稍解煩蒸。傍晚,黑雲如峰,豐隆大作,斜風急雨,相繼而來,土腥襲人,一洗沉悶之氣。惜不久即霽,夜間苦如前。 二十三日齒痛小愈,作窗課。 二十四日晴,甚熱。將窗課謄清。飯後至園中,看《日知錄》卷一十餘頁。慈谿黃氏震《日鈔》曰,心者吾身之主宰,所以治事而非治於事,唯隨事謹省則心自存,不待治之而後齊一也。孔子之教人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不待言心而自貫通於動靜之間者也。孟子不幸當人慾橫流之時,始單出而為求放心之說,然其言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則心有所主,非虛空以治之也。至於齋心服安之老莊,一變而為坐脫立忘之禪學,乃始瞑目靜坐,日夜仇視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亂,則曰「易伏猛獸,難降寸心」。嗚呼!人之有心,猶家之有主也,反禁切之使不得有為,其不能無撫者,勢也,而患心之難降歟(省齋記)?又曰,古今之所謂存心者,存此心於當用之地也。後世之所謂存心者,攝此心於空寂之境也(山陰縣主簿所壁記)。愚按此言切中講心學者之弊。宋儒張子言禮,朱子言敬,皆最無弊。至慈湖、象山及明之陽明,天分雖高,皆未免涉於禪學。劉念台以靜坐說慎獨,亦誤。 二十五日晴,甚熱。至園中看《日知錄》第一卷。亭林極斥希夷、康節之《易》學,識見卓然。 二十六日晴,尤熱。三嫂生日,衣冠拜壽。看《日知錄》第一卷畢,接看第二卷。「七八九六」一條不甚瞭然。愚按孔氏《周易疏》謂陽爻稱九,陰爻稱六,其說有二:一者乾體有三畫,坤體有六畫,陽得兼陰,故其數九,陰不得兼陽,故其數六;二者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老陰老陽皆變,《周易》以變者為占。按《左傳》、《國語》有艮之八泰之八,如第一說則不可通,其義非也。第二說鄭康成、杜元凱皆同之。蓋少陽稱七,老陽稱九,少陰稱八,老陰稱六。《周易》生於變動,陽動進而稱九,是息之義也;陰動退而稱六,是消之義也。 老足以包少,故但言九六而七八備焉矣。其稱八者,以爻之不變言,抑或《連山》、《歸藏》數用七八,與《周易》異,未可知也。 二十七日晴,甚熱。晨起至北岸,又至向三舅處探劍農夫人之喪。看《日知錄》第二卷。《顧命》及《康王之誥》,蔡傳引蘇氏之說,誣聖昧禮,甚屬妄談。亭林疑篇中有闕文,謂「狄設黼扆」以上為成王顧命,「登遐」以下為康王,逾年即位,援證甚備(《戴東原集•書顧命後》,其旨與亭林同)。家子居先生著論極非之(邵陽魏氏采人《書古微》),謂作諡而葬,葬而祔禮也。成王三十七年四月崩,葬則當在十一月。葬則舉諡,而曰新陟王,何歟?曰「命作冊度」,曰「御王冊命」,冊命者,冊康王為天子之命,自「皇后憑玉幾」至「用答揚文武之光訓」是也,書之冊而史臣宣之之辭也。成王崩,即為此冊,遲至一年宣之,何歟?逾年 即位,見於祖廟,承先王先公而止,陳皇后之命,何歟?「三宿三祭三咤」,說者以為奠於殯禮之哀而教也,見於祖廟而行之何歟?然則顧命之書非逾年即位之書也,非逾年即位之書則為柩前即位之書無疑矣,而何所謂闕文耶?蓋古者,始死,東方正嗣子,所以別其尊。既殯,柩前立嗣君,所以傳其統。逾年朝廟改元,所以慎其初。三年諸侯朝於天子,天子見於諸侯,所以明其治。蓋至是而親政矣。三年之禮,於「高宗諒陰」明之,逾年之禮於《春秋》書即位明之,柩前之禮於《顧命》明之,皆折衷於孔子云雲。其義較顧氏為長。按《日知錄集釋》中,黃氏汝成曰《公羊傳》「正棺於兩楹之間然後即位」,此語必有所本。「天子七日而殯」,此書云:「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供攢塗也,所以殯也。自此以下變冊命於大行柩前,即出見諸侯於治朝,然後反而成服,皆癸酉日事,於事於情於禮意無不協者。既殯而後衰麻,殯時尚服無端,但髻發腰絰耳,無脫衰襲吉之嫌也。」其意亦不以顧說為然,與子居先生說合,而指次情事尤詳明。 二十八日晴。看《日知錄》第二卷畢。亭林信梅賾書而疑書序,故此卷所論頗有不愜人意處。接看第三卷,注引全氏曰,古未有詩而不入樂者,特宗廟朝廷祭祀燕享不用,而其屬於樂府,則奏之以觀民風,是亦樂也。是以吳札請觀於周樂,而列國之風並奏,不謂之樂而何?古者四夷之樂尚陳於天子之廷,況列國之風乎?亭林於是乎失言(亭林謂《詩》有入樂不入樂之分,二《南》、《豳》之《七月》,《小雅正》十六篇,《大雅正》十八篇,《頌》詩之入樂者也。十二國風《鴟鴞》以下六篇,《六月》以下五十八篇,《民勞》以下十三篇,詩之不入樂者也),況變風亦概而言之。《衛風》之《淇澳》,《鄭風》之《緇衣》,《齊風》之《雞鳴》,《秦風》之「同袍同澤」,其中未嘗無正聲,是又不可不知也。又引陳氏曰,詩篇皆樂章也。然詩與樂實分二教。經解雲,詩之教,溫柔敦厚;樂之教,廣博易良。是教詩教樂,其旨不同也。王制曰,樂正立四教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是教詩教樂其時不同也。故敘詩者止言作詩之意,其用為何,樂則弗及焉,即鹿鳴燕群臣、清廟祀文王之類,亦指作詩之意,而言其奏之為樂,偶與作詩之意同耳。敘自言詩不言樂也,意歌詩之法自載於《樂經》,元無煩敘詩者之贅及。《樂經》今已不存,則亦無可考矣。古人用詩於樂,不必與作詩之本意相謀,《文獻通考》論之甚悉,如射鄉之奏二南,兩君相見之奏文王清廟,何嘗以其詞哉!況舍詩而征樂,亦異乎古人之詩教矣。朱子嘗答陳體仁書,言詩之作,本以言意,非為樂而作。斯語甚當。及傳詩則傅會樂章以立義,與己說相違,不可解也。剖析甚精。 二十九日晴。看《日知錄》第三卷畢。太原、韓城二段考據最精確。實始剪商注引徐璈曰:習鑿齒曰,昔周人詠祖宗之德,追述剪商之功。惠棟曰,《爾雅》剪,勤也。《詩》言太王自邠遷岐,始能光復祖宗修朝貢之職,勤勞王事也。璈按習氏之義,證以雅訓及惠氏之解,則知文王三分有二,猶合六州之眾,奉勤於商。當太王之初基,值殷宗之繼軌,雖天佑岐周,亦不得遽雲剪斷矣。 六月初七日連日校《釋例》,未觀書。 初八日晴。做書院文一篇。傍晚,至北岸一行。閱《申報》,禮叔選授長洲縣教諭,可喜之至。 初九日晴。發禮叔信。 十五日晴。連日送禮者絡繹不絕,無暇觀書。晚,月食。 十六日晴,甚熱。伯父六十正誕。黎明即起,一日賀客甚多。接麻陽信。 十七日晴。接禮叔信並詩八首。 十八日晴。作書院文一篇。 十九日晴。立秋。又作書院文一篇。 二十日晴,連日蒸熱殊甚,且寫各謝壽信,不觀書。 二十二日晴。晨邀徐、方兩先生、屠敬山、王重光、趙士瀛至協興小飲。散後至書肆一行,買《四六注海》(蔣評本)、《國朝畫識》而歸。 二十三日晴。書院課期,熱甚,未作。半夜雷電交作,大雨如注。 二十四日侵晨雨止,餘潤猶存,涼意襲人,始有秋意矣。看《日知錄》卷四,顧氏說《春秋》最正大直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