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注釋 · 卷 七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何?頌曰: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眠謂睡眠,令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暗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如余蓋纏心相應故。有義:此二唯痴為體,說隨煩惱及痴分故。有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說此二染痴為體,淨即無痴,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痴分攝。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無記非痴無痴性故。應說惡作思慧為體,明了思擇所作業故。睡眠合用思想為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污者是痴等流,如不信等說為痴分。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纏彼性故。應說此二各別有體,與余心所行相別故。隨痴相說名世俗有。尋謂尋求,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粗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有染、淨二故。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纏及隨眠。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說此言,有亦說為隨煩惱故。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悔、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說為世俗有故。有義: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說假有故。世俗有言隨他相說,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內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說世俗有故。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粗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論說五識有尋、伺故,又說尋、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 1 ],《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論說尋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說尋、伺憂、喜相應,曾不說與苦、樂俱故。舍受遍故可不待說。何緣不說與苦、樂俱?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說喜名,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說為憂。又說尋、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彼與《瑜伽》所說分別義各有異:彼說任運即是五識,《瑜伽》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為證不成,由此五識定無尋、伺。有義:惡作、憂舍相應,唯戚行轉通無記故。睡眠喜、憂、舍受俱起,行通歡、戚、中庸轉故。尋、伺憂、喜、舍、樂相應,初靜慮中意樂俱故。有義:此四亦苦受俱,純苦趣中意苦俱故。四皆容與五別境俱[ 2 ],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粗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此彼展轉不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粗鄙及昧略故;後二亦通加行善攝[ 3 ],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粗猛故。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行相粗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尋、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惡作、睡眠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余界地法皆妙靜故。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下上尋、伺能緣上下。有義:悔、眠不能緣上,行相粗近極昧略故。有義:此二亦緣上境,有邪見者悔修定故,夢能普緣所更事故。悔非無學,離欲舍故;睡眠、尋伺、皆通三種。求解脫者有為善法皆名學故,學究竟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悔、眠唯通見、修所斷,亦邪見等勢力起故,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亦非如憂深求解脫故。若已斷故名非所斷,則無學眠非所斷攝。尋、伺雖非真無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斷攝。有義:尋、伺非所斷者,於五法中唯分別攝,《瑜伽》說彼是分別故。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說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等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未究竟位於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 4 ]、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說,故此二種亦通無漏。雖說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後得正智中亦有分別故。余門准上,如理應思。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說唯有識?又如何說心遠獨行,染、淨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說復云何通?如彼頌言:
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
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說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說復云何通?彼說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應說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說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恆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隨緣現言顯非常起,緣謂作意、根、境等緣,謂五識身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如水濤波隨緣多少,此等法喻廣說如經。
由五轉識行相粗動,所藉眾緣時多不具,故起時少不起時多。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由違緣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藉眾緣一切時有,故無緣礙令總不行。又五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藉多緣,故斷時多現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藉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
五位者何?生無想等。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粗想力,生彼天中違不恆行心及心所,想滅為首名無想天,故六轉識於彼皆斷。有義:彼天常無六識,聖教說彼無轉識故,說彼唯有有色支故,又說彼為無心地故。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生愛故,《瑜伽論》說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沒故。然說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說,非謂全無。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如余本有初必有轉識故。《瑜伽論》說:若生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從彼沒故,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先有後無乃名入故。抉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滅名無想故,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暫起,宿因緣力後不復生,由斯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故彼初位轉識暫起。彼天唯在第四靜慮,下想粗動難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處故。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伏遍淨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心心所滅,想滅為首立無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不甚光淨形色廣大,定當中夭。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雖甚光淨形色廣大而不最極,雖有中夭而不決定。上品修者現必不退,後生彼天最極光淨形色廣大,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又唯是善,彼所引故。下上地無,由前說故。四業通三,除順現受。有義:此定唯欲界起,由諸外道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有義:欲界先修習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至究竟故。此由厭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聖所起。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游觀無漏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 5 ],雖屬有頂而無漏攝。若修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得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 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 6 ]。於藏識教未信受者,若生無色不起此定,恐無色心成斷滅故;已信生彼亦得現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余,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說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余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卻斷下惑?斷亦無失!如生上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卻斷下失!若諸菩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回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定。若不爾者,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伏一切煩惱,雖未永斷欲界修惑而如已斷能起此定,論說已入遠地菩薩方能現起滅盡定故。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無心睡眠與悶絕者:謂有極重睡眠、悶絕,令前六識皆不現行。疲極等緣所引身位違前六識故名極重睡眠,此睡眠時雖無彼體,而由彼似彼故假說彼名。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絕,或此俱是觸處少分。除斯五位,意識恆起。正死生時亦無意識,何故但說五位不行?有義:死生及與言顯。彼說非理!所以者何?但說六時名無心故,謂前五位及無餘依。應說死生即悶絕攝,彼是最極悶絕位故,說及與言顯五無雜。此顯六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種還起,由此不說入無餘依。此五位中異生有四除在滅定,聖唯後三,於中如來自在菩薩唯得有一,無睡悶故。是故八識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恆俱轉,若起第六則三俱轉,余隨緣合起一至五?則四俱轉乃至八俱,是謂略說識俱轉義。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識多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又他分心現在前位,如何可說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數或異熟識俱不違理,彼俱恆時唯有一故。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寧不許心異類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了,如散意識緣久滅故。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見俱有種種相故。何故諸識同類不俱?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無用故。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五俱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為了五識所緣。又於彼所緣能明了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五識不爾。多識俱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余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他說:
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
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7 ]。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 8 ],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 9 ],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 10 ]。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11 ]。 一 、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三智轉智:(1)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2 )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真寧隨心轉?(3 )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此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
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
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余,不親緣離自色等。余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說二頌言: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寧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何緣世尊說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為入我空說六二法[ 12 ],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為入法空復說唯識,令知外法亦非有故。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非所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說為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說為法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諦[ 13 ],俗諦無故真諦亦無[ 14 ],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諦是惡取空[ 15 ],諸佛說為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若諸色處亦識為體,何緣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名言薰習勢力起故[ 16 ],與染淨法為依處故。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淨法,是故諸識亦似色現。如有頌言:
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為無?現量證時不執為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故現量境是自相分識所變故亦說為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說彼為無。又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夢所緣,不可執為是實外色。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爾,未真覺位不能自知,至真覺時亦能追覺。未得真覺恆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長夜[ 17 ],由斯未了色境唯識。
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謂識生時無實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故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余法,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如緣他心,色等亦爾。
既有異境,何名唯識?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識?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故唯識言有深意趣。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若如是知唯識教意,便能無倒善備資糧速入法空證無上覺[ 18 ],救拔含識生死輪迴,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背教理能成是事[ 19 ],故定應信一切唯識。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
由一切種識[ 20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種[ 21 ]。除離系者,非種生故,彼雖可證而非種果,要現起道斷結得故,有展轉義非此所說,此說能生分別種故。此識為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二言簡非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言顯識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說故。此識中種余緣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至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謂一切種攝三薰習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彼皆互有相助力故。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說雖無外緣,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假外緣方起分別?諸淨法起應知亦然,淨種現行為緣生故。
所說種現緣生分別,云何應知此緣生相?緣且有四: 一 、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 一 )種子,(二)現行。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余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熏故,極微圓故,不熏成種。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不親生故。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應知假說或隨轉門。有唯說種是因緣性,彼依顯勝非盡理說,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緣攝,由斯八識非互為緣。心所與心雖恆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緣。云何知然?論有誠說: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即依此義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 22 ],下上死生相開導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 23 ]。二乘回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回趣留身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回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居無回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系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決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
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 一 )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 24 ]。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托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第八心品:有義:唯有親所緣緣,隨業因力任運變故。有義:亦定有疏所緣緣,要杖他變質自方變故。有義:二說俱不應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為自質故,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為此不應理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應說此品疏所緣緣,一切位中有無不定。第七心品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杖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等無外質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於一切位能自在轉,所杖外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前五心品未轉依位,粗鈍劣故必杖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過未等無外質故。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余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余,為顯諸緣差別相故。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住成、得四事別故。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 25 ]。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 一 、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暖、頂、忍[ 26 ]、世第一法[ 27 ],近能引發根本位故。三、資糧位[ 28 ],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 29 ],乃至未得順抉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舍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戚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回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 30 ],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戚亦有憂根[ 31 ],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 32 ]。有頂雖有游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餘門義如論應知。
注 釋
[1]七分別 :唯識家將心識的認知作用 ,分為有相 、無相 、任運 、尋求 、伺察 、染污 、不染污等七種分別 。《瑜伽師地論 》卷一載 :一 、有相分別 ,謂於過去所受之義 ,諸根成熟而善於名言者所起的分別 。二 、無相分別 ,謂隨過去所引者 ,及嬰兒等 ,不善於名言者所起的分別 。三 、任運分別 ,謂於現前之境界 ,隨境之勢力 ,任運而轉者所起的分別 。四 、尋求分別 ,謂觀察尋求諸法所起的分別 。五 、伺察分別 ,謂於已所尋求 、已所觀察者 ,復加以伺察安立所起的分別。六、染污分別,謂因顧戀過去,希樂未來,執著現在所起的分別。例如恚分別、害分別,或與煩惱、隨煩惱中任何一法相應所起的分別,皆屬染污分別。七、不染污分別,例如善、無記等法即屬之。謂出離分別、無恚分別、無害分別,或與信等任何一善法相應所起的分別。見《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
[2]五別境 :為五位百法中欲 、勝解 、念 、定 、慧之五心所 ,緣各別之對境緣而起 ,故名別境 。
[3]加行善 :對於生得善而言 ,與所謂方便善及修得善同義 ,即加行方便所得之善心也 。《俱舍論 》七曰 :「三界善心 ,各分二種 ,謂加行得生得別故 。」又 《法苑義林章 》六末曰 :「若於三藏 ,要用功力 ,所生明勝覺慧之善心 ,名加行善 。由功力起 ,性極明了 。讀解文義 ,加行而起 ,名為聞慧 。」又次下曰 :「此三類慧 ,皆非生得 ,非暗味故 。並為加行得加行善故 。」皆是也 。
[4]後得智 :依根本智而契悟真理 ,悟後所得的濟度眾生的智慧 ,稱後得智 。根本智是離分別之念的智慧 ,由證得根本智後 ,再起分別一切差別之相的智慧 ,稱為分別智 ,又稱後得智 。見道位的菩薩 ,就是以此根本 、後得二智 ,緣真俗二境 。《攝大乘論釋 》曰 :「如來本識永離一切解脫障及智障 ,此識或名無分別智 ,或名無分別後智 。若於眾生起利益事一分名俗智 ,若緣一切無性起一分名真如智 ,此二合名應身 。」
[5]次第定 :次第經由四禪八定趨入各自道位的三摩缽底 。
[6]意成天 :天名 。離色界無色界飲食 ,只以意思存在之天人也 。《唯識論 》七曰 :「無色亦名意成天 。」
[7]一切唯識 :諸識及彼心所 ,皆能變似見相二分 。立轉變名 ,所變見分 ,說名分別 ,能取相故 。所變相分 ,名所分別 ,見所取故 。由此正理 ,彼實我法 ,離識所變 ,皆定非有 ,離能所取 ,無別物故 。非有實物 ,離二相故 。是故一切有為無為 ,若實若假 ,皆不離識 。唯言為遮 ,離識實物 ,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或轉變者 ,謂諸內識 ,轉似我法外境相現 ,此能轉變 ,即名分別 。虛妄分別 ,為自性故 。謂即三界心及心所 ,此所執境 ,名所分別 ,即所妄執實我法性 。由此分別 ,變似外境 ,假我法相 ,彼所分別實我法性 ,決定皆無 ,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
[8]虛妄分別 :不確實的分別事理 。
[9]分別變 :謂由心 、心所的作意分別力所產生之對境 。這是 「因緣變 」的對稱 。八識之中 ,前五識及五俱意識等所緣之境 ,都是由因緣任運而生 ,皆有實用 ,故稱因緣變 。相對於此 ,第七及第六識獨頭意識所緣之境 ,由分別作意力而生 ,非由實種子所生 ,如鏡中之火 ,無有實用 ,僅為影像而已 ,故稱分別變 。又與第八識相應的觸等心所之境 ,雖任運而起 ,但系假種所生 ,無有勝力 ,故亦攝於分別變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卷上載 ,三類境中 ,獨影境與帶質境的一分 ,為分別變 ;性境由因緣而生 ,具有實用 ,故為因緣變 。
[10]真空 :一 、超出一切色相意識的境界 ,亦即小乘的涅槃 。二 、非空之空 ,空而不空 ,謂之 「真空 」,這是大乘至極的真空 。
[11]四智 :四種如來的智慧 ,即 :成所作智 、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 、大圓境智 。成所作智是轉有漏的前五識所成 ,為佛成功所作一切普利眾生的智慧 :妙觀察智是轉有漏的第六識所成 ,為佛觀察諸法及一切眾生根器而應病予藥與轉凡成聖的智慧 ;平等性智是轉有漏的第七識所成 ,為佛通達無我平等的道理 ,而對一切眾生起無緣大慈的智慧 ;大圓境智是轉有漏的第八識所成 ,為佛觀照一切事相理性無不明白的智慧 ,此智慧清淨圓明 ,徹見內外 ,如大圓境 ,洞照萬物 。唯識無境 :此為唯識宗的基本立場 ,指萬法唯識所現 ,識外無真實之境 。《唯識二十論記 》以 「唯 」即是否定外境 ,故 「唯識 」一語意謂無境 。蓋識之顯現 ,乃阿賴耶識由無始以來分別薰習所致 ,由此顯現所取的外境與能取之我 ,故 《大乘莊嚴經 ·論法品 》述及唯心者有二種顯現 ,即所取與能取之顯現 。又 《攝大乘論 》本所知相分說依他起相為十一識 ,然皆不過是阿賴耶識所顯現 ,並無實在之外境與認識外境之主觀 。是故 ,三界諸法皆唯識 ,離識並無實在之外境 。即世界一切現象皆為內心所變現 ,心外無獨立之客觀存在 。《成唯識論 》卷一載 ,外境隨緣而施設 ,故非有如識 ,內識必依因緣生 ,故非無如境 ,即指諸法隨人之情識設置而非實有 ,所緣之境 ,唯識所現 ,諸法皆不離心 。故所謂 :「識所緣 ,唯識所現 。」此外 ,唯識學派歸納 「有外境論 」為三種 ,而加以批判 ,據玄奘譯的 《觀所緣緣論 》載,第一宗說諸極微為境;對此,極微為實體,故為生識之因,然識無極微之形相,故極微非境。第二宗說諸極微之和合為境;對此,識上雖有極微和合之形相,然和合者並無實體,不能成為識之生因,因此和合為境不成立。第三宗說諸極微之和集為實體且有粗大相,可成為識之境;對此,若和集有實體,則一一折除其構成部分,應現同一相狀,但如瓶則非然,故和集非實體。以上批判三宗,否定有外境論,而確立唯識無境之理。
[12]我空 :又名生空 ,或人空 ,眾生雖然都有一個心身 ,但那是五蘊假合而成的 ,沒有實在常一的我體 ,叫做 「我空 」。
[13]俗諦 :俗即世俗立一切法之謂也 。諸法雖即本空 ,皆不可得 ,若以假觀照之 ,則能諦了性具諸法 ,歷歷宛然 ,故名俗諦 。
[14]真諦 :二諦之一 ,又名勝義諦 、第一義諦 ,即聖智所知所見的真實理性 ,亦即內證的離言法性 。聖智所知見的真實理性 ,離諸虛妄 ,故云 「真 」,其理永恆不變 ,故云 「諦 」。
[15]惡取空 :撥無因果的道理而說彼此皆空 。《止觀 》說 :「寧起我見如須彌山 ,不惡取空 。」
[16]名言薰習 :名即名字 ,言即言說 。此分別名字言說之識 ,即是第六意識 。由第七識傳送薰習第八種子之識 ,而能成就染分之相 ,故云名言薰習 。
[17]生死長夜 :謂眾生惛沉溺於生死之苦 ,如長暗之夜 。生死如夢 ,於夢中未能覺知為夢 ,須至覺醒時 ,始能追憶夢中之境為虛幻 ;眾生輪迴於生死亦如夢境一般 ,故以長夜譬喻之 。
[18]無上覺 :無上之正覺也 。佛覺悟一切法之真智也 。梵語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漢譯曰無上正等正覺 。《七佛經 》曰 :「如是出家時 ,速成無上覺 。」
[19]惡取空者 :《瑜伽論 》卷三十六雲 :云何名為惡取空者 ?謂有沙門 、或婆羅門 、由彼故空 、亦不信受 ;於此而空 、亦不信受 。如是名為惡取空者 。何以故 ?由彼故空 ,彼實是無 。於此而空 ,此實是有 。由此道理 ,可說為空 。若說一切都無所有 ;何處 、何者 、何故 、名空 。亦不應言由此於此即說為空 。是故名為惡取空者 。
[20]一切種識 :阿賴耶識的別名 ,因阿賴耶識能攝藏一切法的種子 。
[21]增上果 :增上者 ,謂根身有增上勝力也 。如眼根雖有見性 ,若無眼識緣境 ,則無照用之力 。是故根識和合而成一切事果 。耳 、鼻 、舌 、身 、意諸根識 ,亦由和合照境而成諸事 ,是故諸根各有增上勝力 ,是名增上果 。
[22]三界 、九地 :三界 ,指眾生賴以生存的欲界 、色界 、無色界 。此乃迷妄有情在生死流轉中依其境界所分的三階級 ;系迷於生死輪迴等生存界 (即有 )的分類 ,故稱作三有生死 ,或單稱三有 。此三界或三有 ,為 :一 、欲界 ,即具有淫慾 、情慾 、色慾 、食慾等有情所居之世界 。上自第六他化自在天 ,中包括人界之四大洲 ,下至無間地獄等二十處 ;因男女參居 ,多諸染欲 ,故稱欲界 。二 、色界 ,色為變礙之義或示現之義 ,乃遠離欲界淫 、食二欲而仍具有清淨色質等有情所居之世界 。此界在欲界之上 ,無有欲染 ,亦無女形 ,其眾生皆由化生 ;其宮殿高大 ,系由色之化生 ,一切均殊妙精好 。以其尚有色質 ,故稱色界 。此界依禪定之深淺粗妙而分四級 ,從初禪梵天 ,終至阿迦膩吒天 ,凡有十八天 。三 、無色界 ,唯有受 、想 、行 、識四心而無物質之有情所住之世界 。此界無一物質之物 ,亦無身體 、宮殿 、國土 ,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 ,故稱無色界 。此界在色界之上 ,共有四天 (空無邊處天 、識無邊處天 、無所有處天 、非想非非想處天 ),又稱四無色 、四空處 。九地是有情九種生存的處所 。九地為 :一 、五趣雜居地 ,為欲界的地獄 、餓鬼 、畜生 、人 、天 (六欲天 )等有情雜居之所 。二 、離生喜樂地 ,為色界的初禪天 。三 、定生喜樂地 ,為色界第二禪天 。四 、離喜妙樂地 ,為色界第三禪天 。五 。舍念清淨地 ,為色界的第四禪天 。六 、空無邊處地 ,為無色界第一天 。七 、識無邊處地 ,為無色界的第二天 。八 、無所有處地 ,為無色界的第三天 。九 、非想非非想處地 ,為無色界第四天 ———即有頂天 。
[23]淨居天 :在色界四禪之最高處 ,有五重天 ,為證得不還果的聖者所生之處 ,因無外道雜居 ,故名 「淨居 」。這五重天就是無煩天 、無熱天 、善現天 、善見天 、色究竟天 。大自在宮 :梵語摩醯首羅宮 。大自在天之宮殿也 ,在色界之頂 ,外道所祭祀之大自在天住於此 。又第十地之菩薩將成佛時 ,於此處變現淨土 ,自十方諸佛施成佛之灌頂 。《唯識論 》七曰 :「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後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自在故。」《成唯識論述記》七末曰:「大自在宮者,淨居上有實淨土,即自受用身初於彼起證,是第十地菩薩宮,舊言摩醯首羅,今應言莫醯伊濕伐羅,即大自在也。」《天台觀音義疏》下曰:「大自在,即色界,頂摩醯首羅也。樓炭稱為阿迦尼吒,華嚴稱為色究竟,或有人以第六天,而諸經論多稱大自在是色界頂。」《釋論》云:「過淨居天有十住菩薩號大自在,大千界主 。」
[24]疏所緣緣 :唯識宗所立所緣緣之一 ,以名間接所緣之境 ,即對於相分之本質也 。
[25]信等五根 :即 :信根 、精進根 、念根 、定根和慧根 。
[26]忍 :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 ,《成唯識論 》曰 :「依印順定 ,發下如實智 ,於無所取決定印持 ,無能取 ,亦順樂忍 。」印順定的印 ,是印可決定 。印順 ,是印前順後 ,就是印持前面四種尋思智觀 ,觀所取名 、義 、自性 、差別四種所取之境 ,皆空無自體 ,即能取之心識亦不可得 ,所取既無 ,能取亦空 。印前所取無 ,印後能取無 ,稱為印順定 。
[27]世第一法 :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 ,《成唯識論 》曰 :「依無間定 ,發上品如實智 ,印持二空 ,立世第一位 。」在前面忍位中 ,唯印可能取空 ;在此世第一位中 ,印可能取 、所取二空 ,此於異生法中 ,最為殊勝 ,曰世第一法 。
[28]資糧位 :修集資糧之位 ,為唯識宗所立五種修行階位中之第一階位 。這是修行的初步準備階段 ,於此位中修十住 、十行 、十回向之三十心 ,以儲修道的資糧 。資糧位 ,在修道五位中只是方便道 。稱資糧者 ,譬如有人遠行 ,必先籌集資財糧食 ,以備途中所需 。修唯識行 ,亦要先積聚下相當的福德智慧 。福德智慧如何積聚 ,即是發菩提心 ,行菩薩道 。修唯識行菩薩 ,以四種因緣力聞知唯識道理 ,但以定慧力量不夠 ,尚不能了達唯識性相 ,而仍執取外境名言差別 ,故其所修之行 ,非禪定 、觀念等觀行 ,而是客觀的散心事相 ———六波羅蜜 、三十七菩提分 、四攝 、四無量心等福智資糧 。
[29]善法欲 :《瑜伽論 》卷二十一雲 :「云何善法欲 ?謂如有一 、或從佛所 ,或弟子所 ,聞正法已 ;獲得淨信 。得淨信已 ;應如是學 。在家煩擾 ,若居塵宇;出家閒曠,猶處虛空。是故我今應舍一切妻子眷屬財谷珍寶,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圓滿。於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 。」
[30]已知根 :三無漏根之一 ,意即已經知道了四諦的道理之後所發的意根 、樂根 、喜根 、舍根 、信根 、勤根 、念根 、定根 、慧根等之九根 。
[31]未離欲 :謂已斷三界之見惑 ,尚未斷欲界之修惑也 。預流一來之二果 ,未離欲之聖者也 。
[32]具知根 :三無漏根之一 。無學位中所有九根 ,已全斷除見修所斷一切煩惱 ,具足永盡無生智 ,故名具知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