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注釋 · 卷 三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 1 ],於一切位恆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故[ 2 ]。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 3 ],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舉此攝余。《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4 ],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有說令心回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定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二種: 一 、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余相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舍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余相,領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余故。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舍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 5 ]。 任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舍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恆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舍受相應。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舍受,此亦應然!舍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 6 ],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 7 ],此識任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 8 ],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 9 ],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那別緣;慧唯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 10 ],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 11 ]、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無薰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無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性故。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又若觸等亦能受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薰習同時勢力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 12 ]。誰言觸等亦能受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種?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頌有重言失。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咸相例者,定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等相應。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謂一切!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恆轉故。恆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恆相續。又如暴流,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舍;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恆相隨轉。如是法喻,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始時來#那#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 13 ],故說此識恆轉如流。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過去、未來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緣起正理。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若不摧邪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方成非斷?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離斷常?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離斷常?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預我宗!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本有故。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 14 ],諸有智者應順修學!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恆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難,誰有智者舍此信余?彼有虛言都無實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同依 一體,理必不成!經部師等因果相續[ 15 ],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此識無始恆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舍?阿羅漢位方究竟舍。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粗重永遠離故[ 16 ],說之為舍。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17 ],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云何知然?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抉擇分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乘無學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又不動地以上菩薩, 一 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那#那轉增進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舍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有義:初地以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所有分別我見愛等[ 18 ],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亦舍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阿羅漢。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舍阿賴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舍,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舍阿賴耶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 19 ],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粗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舍,非舍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薰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 20 ],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所知依[ 21 ],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 22 ],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23 ]。或名無垢識[ 24 ],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 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如契經說: 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 25 ], 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舍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舍,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 時舍[ 26 ]。無垢識體無有舍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 27 ]。心等通故,隨義應說。然第八識總有二位: 一 、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 一 ,與一切心恆相應故,常樂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恆印持故,於曾受境恆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 28 ],無染污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舍受相應,任運恆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遍緣一切法故。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有《大乘阿毗達磨契經》中說: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是緣義,即執持識[ 29 ],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依止故名為緣。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 30 ],眼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 31 ],第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依俱有根[ 32 ];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七為俱有依[ 33 ]:是謂此識為因緣用。由此有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有情流轉生死。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亦得趣名。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作依持用。及涅槃 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涅槃 證得。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此中但說能證得道,涅槃 不依此識有故。或此但說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涅槃 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能所斷證皆依此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又此頌中初句顯示此識自性無始恆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二法總別為所依止。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能證涅槃 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識等理不成故。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 34 ]:謂依他起、遍計所執[ 35 ]、圓成實性如次應知[ 36 ]。今此頌中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 37 ],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說此識名阿賴耶。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 38 ],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 39 ],故亦為說。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密經》亦作是說[ 40 ]: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41 ],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 42 ],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 43 ],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恆無間斷猶如暴流。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唯第八識有如是相。《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 恆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恆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識性。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說有此第八識。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 44 ];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贊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一》等至教量攝[ 45 ]。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一 、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先預記別?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經非非佛說。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余佛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 46 ],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佛所說。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是故大乘真是佛說。如《莊嚴論》頌此義言[ 47 ]: 先不記俱行,非余所行境, 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故。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謂大眾部「阿笈摩」中[ 48 ],密意說此名根本識[ 49 ],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 50 ]。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恆遍為三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 51 ],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余心等滅[ 52 ],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唯此識名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增一》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為真自內我,乃至未斷恒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受處者[ 53 ],於余取蘊不生愛著,彼恆厭逆餘五取蘊,念我何時當舍此命,此眾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五欲亦非真愛著處[ 54 ]:謂離欲者於五妙,欲雖不貪著而愛我故。樂受亦非真愛著處[ 55 ],謂離第三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身見亦非真愛著處[ 56 ],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於身見不生貪著,而於內我猶生愛故。轉識等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轉識等而愛我故。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異生有學起我愛時,雖於余蘊有愛非愛,而於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由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 57 ],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如電光等不堅住故[ 58 ],非可薰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恆無間斷,如苣$ 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義。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理。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種,應同外道執自然生。色、不相應非心性故,如聲光等,理非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種?又彼離識無實自性,寧可執為內種依止?轉識相應諸心所法,如識間斷易脫起故,不自在故,非心性故,不能持種,亦不受熏。故持種心理應別有。 有說六識無始時來,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而類無別,是所薰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果皆成,何要執有第八識性?彼言無義!所以者何?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無勝用,應不能持內法實種。又執識類何性所攝?若是善、惡應不受熏,許有記故猶如擇滅;若是無記善、噁心時無無記心,此類應斷,非事善、惡類可無記,別類必同別事性故。又無心位此類定無,既有間斷性非堅住,如何可執持種受熏?又阿羅漢或異生心識類同故,應為諸染無漏法熏,許便有失!又眼等根或所余法,與眼等識根法類同,應互相熏,然汝不許!不應執識類受熏。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執唯六識俱時轉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彼亦無能持種義。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彼執非理!無薰習故。謂彼自類既無薰習,如何可執前為後種?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亦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所薰習前已說故。有說三世諸法皆有,因果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說心為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彼說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花等非實有故。又無作用,不可執為因緣性故。若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 59 ],彼特違害前所引經,知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恆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恆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復依何法恆立有情?又在定中或不在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起[ 60 ]。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損,若不恆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受?非佛起余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是恆有真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 61 ]、四生[ 62 ],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實有、恆、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非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余趣、生法故。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 63 ]、生,起無雜亂而不恆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不可立正實趣、生。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恆、遍、無雜,是正實趣、生。此心若無,生無色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唯異熟法是正實趣、生。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舍苦集諦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正實趣、生既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 64 ],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此言意顯眼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無執受故[ 65 ]。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故作是說。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滅。異熟生者,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壽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恆持用不可立為持壽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暖,有恆持用,故可立為持壽暖識。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雖說三法更互依持,而許唯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間轉?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三法無間轉者可恆相持,不爾,便無恆相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轉識,舉暖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極成。又三法中壽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識如壽與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由此故知有異熟識一類恆遍能持壽暖,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謂生死時身心 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 66 ],明了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余時故。真異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果,一期相續,恆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心不違正理!有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若爾!有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無由起故。若謂彼定由串習力,後時率爾能現在前,彼初生時寧不現起?又欲色界初受生時,串習意識亦應現起!若由昧初未現前,此即前因何勞別說?有餘部執:生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恆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恆遍相續執受身分,舍執受處冷觸便生,壽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67 ],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俱時而轉,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謂非色四蘊[ 68 ],色謂羯邏藍[ 69 ]等。此二與識相依而住,如二束蘆更互為緣,恆俱時轉不相舍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為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有間轉故,無力恆時執持名色,寧說恆與名色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注 釋 [1]阿賴耶識 :梵語 Alaya 之音譯 。唯識宗立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末那 、阿賴耶八識 ,此即八識之一 。又作阿黎耶識 、阿梨耶識 。略稱賴耶 。舊譯作無沒識 ,新譯作藏識 。或作第八識 、本識 、宅識 、無沒識 。意謂執持諸法種子而不失不壞 。此識為宇宙萬有之本 ,含藏萬有 ,故稱藏識 。又因其能含藏生起萬法的種子 ,故亦稱種子識 。在 「三能變 」中 ,此稱為 「初能變識」。《大乘廣五蘊論》稱:「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攝藏我慢相故,又能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如論文所言,阿賴耶識攝藏一切種子,生起萬法,故稱之為宇宙人生本源。阿賴耶識義譯為藏識。藏有三義,曰能藏、所藏、執藏。能藏者,此識貯藏萬法種子,此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所藏者,種子起現行,受七轉識薰習,受熏的新種子再藏入此識,此時新種子是能藏,此識是所藏;執藏者,第七識妄執第八識見分為「我」,就第七識執持此識來說,稱為執藏,亦稱我愛執藏。阿賴耶識攝持萬法種子,生起萬法,此稱之為「賴耶緣起」。事實上,所謂識者,只是一種功能。此功能在潛伏狀態時,不稱識而稱種子,當種子發生作用,生起「現行 」時,不稱種子而稱識。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此潛在功能發生作用的名稱。種子生現行,生出阿賴耶識的識體,這在識變中稱為「因能變」;因能變的同時,阿賴耶識生出前七識,同時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這在識變中稱為「果能變」。相分是宇宙萬法的差別相狀,見分是主觀的認識作用。由主觀的認識作用的見分,去認識客觀的萬法相狀的相分,此時始有所謂宇宙人生。這種阿賴耶識中的萬法種子、仗因托緣生起現象世界的作用,就是阿賴耶緣起。 [2]遍行心所 :此為心所有法中六位心所的第一位 ,計有五種 ,即觸 、作意 、受 、想 、思 。遍行 ,遍乃周遍 ,所謂無處不至 ;行是心行 ,即能緣之心 ,游履於所緣之境 。合而言之 ,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 。心若生時 ,此五心所相應俱起 。它通於一切識 ———八識心王 ;一切性 ———善 、惡 、無記 ;一切時 ———過去 、未來 、現在 ;一切地 ———三界九地 ,故有遍行之名 。 [3]《集論 》:《阿毗達磨集論 》之略稱 。阿毗達磨 ,漢譯為對法 。故此書別稱 《對法論 》,印度安慧著 ,益西德藏譯 ,玄奘漢譯 。一說為印度無著論師所著 ,印度佛學家燃燈智與西藏譯師戒勝共同由梵譯藏 。 [4]六六法 :即六識 、六觸 、六受 、六想 、六思 、六愛 。 [5]引業 :又名引因 、牽引業 、總報業 ,即牽引眾生到五趣四生中去的業因 。 [6]別境 :心所名 ,乃面對某種特殊對象才出現的心所 ,與遍行心所的性質恰好相反,亦可說是一些特殊的心理狀態,故名「別境」。有五種:一、欲,是欲求、願望的心理;二、勝解,是殊勝的見解,是心接觸外境,經過印證之後予以肯定的心理;三、念,是憶念,對過去的事情憶念不忘;四、定,是三昧,是禪定中平等持心的狀態;五、慧,是智慧,是對道理的是非善惡有分別抉擇的能力,可以化解懷疑。 [7]欲 :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 。欲是希望 ,《成唯識論 》曰 :「於所緣境 ,希望為性 ,勤依為業 。」故欲的自性就是希望 ,於所愛境希望必合 ,於所惡境希望必離 。「勤依為業 」者 ,因為希望 ,方勤劬精進 ,故欲為勤之所依 ,能為勤所依 ,即是其業用 。唯所謂精進 ,系指對善欲而言 ,若不善欲 ,就不是精進了 。 [8]勝解 :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 。勝者殊勝 ,解者見解 ,即是殊勝的見解 。《成唯識論 》曰 :「於決定境 ,印持為性 ,不可引轉為業 。」所謂決定境 ,即於所緣實境 、或義理境 ,無所猶豫 。如緣青色 ,計此為青 ,不疑為紅為藍 ;如受某種學說影響 ,對其義理承受無疑 ,均名決定境 。心識於緣慮決定境時 ,有審決印持的作用 ,此即勝解的自性 。既經審決印可 ,即不可引轉 ,即其業用 。於猶豫境 ,則不起勝解 。 [9]念 :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 。念是記憶 ,於所經歷過的事物記憶不忘 ,就稱為念 。《成唯識論 》曰 :「於曾習境 ,令心明記 ,不忘為性 ,定依為業 。」凡是感官接觸過的境界 ,或思維過的義理 ,都是曾習境 ,於曾習境的記憶作用 ,就是念的自性 ;定依為業者 ,由憶念曾習正理 ,念茲在茲 ,而生正定 ,即是其業用 。但於未曾經歷的境是 ,則不起憶念 。 [10]惡作 :作惡事後之追悔 ,懺悔之心也 。《俱舍論 》四曰 :「惡作者 ,謂緣惡作心追悔性 。」《唯識論 》七曰 :「悔謂惡作 ,惡所作事 ,追悔為性 。」又惡作法也 。七聚之一 。突吉羅罪也 。 [11]有覆無記 :為無記之一種 。無記分兩種 ,一為有覆無記 ,二為無覆無記 。覆有二義 ,一是覆障 ,謂染法覆障聖道 ;二是覆蔽 ,謂染法能覆蔽心識令不淨故 。合此二義 ,稱為有覆 。有覆無記其性染污 ,覆障聖道 ,又能蔽心 ,使心不淨 ;然因其勢用弱 ,不能引生異熟果 ,故稱為有覆無記 。至於不善等法,雖亦能障蔽聖道,然以其勢用強,可招感異熟果,故不稱為有覆無記。見《大毗婆沙論》卷十二。 [12]眼識 :謂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 ,眼識依根而生 ,眼根因識能見 ,是能見者 ,名為眼識 。 [13]緣起 :梵語 Pratityasamutpady ,意思是 「由彼此關涉而生起 」。這是佛教的基本理論 ,是佛陀對於生命 、存在的基本看法 。佛陀認為 ,現象界中 ,沒有永恆存在的事物 ,也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 ,一切都是關涉對待的生起 、存在 ,故 《雜阿含經 》二九三解釋緣起謂 :「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 ,此滅故彼滅 。」也就是一切的生起 、存在 ,都是彼此關涉對待而有的 。這種關涉對待的關係有兩種 ,一種是由空間所現的同時依存關係 ,一種是由時間所現的異時因果關係 。異時的因果關係 ,即所謂是 「此生故彼生 ,此滅故彼滅 。」此為因而彼為果 ;同時的依存關係 ,即所謂 「此有故彼有 ,此無故彼無 。」此為主而彼為從 。而此因果主從 ,並不是絕對的 ,換一個觀點來看 ,因果主從又可以倒置過來 。所以經文中說 :「佛說 :譬如有兩根束蘆 ,互相依倚才能植立 ,朋友們 ,緣名色而有識 ,緣識而有名色 ,此生則彼生 ,此滅則彼滅 ,正復如是 。」朋友們 ,兩根束蘆 ,拿去這根 ,那根便豎不起來 ;拿去那根 ,這根也豎不起來 。名色滅則識滅 ,識滅則名色滅 ,正復如是 。」有謂緣起 (舊譯為因緣 )、緣生可以互為通用 ,事實上仍有其區別之處 ,緣起是以因邊立名 ,緣生是以果邊立名 。《良賁疏 》曰 :「言緣生者 ,緣為眾緣 ,生者起也 ,諸有為法 ,皆從緣生 。」 [14]遠離二邊 ,中道 :即脫離兩邊 (兩個極端 )的不偏不倚的道路 、觀點和方法 。大小乘對中道的解釋不盡相同 ,但皆認為它是佛教最高的真理 ,有時與真如 、法性 、實相 、佛性同義 。 [15]經部 :小乘二大派之一 。此派主張過未無體 ,現在實有說 。過去諸法 ,體用已滅 ,未來諸法 ,體用未生 ,都無實體 ,僅現在諸法 ,體用尚在 ,可以認為實有 。是批判的實在論 。色心之中 ,特重心法 ,是佛教中唯物主義向唯心主義發展的一個流派 。《土觀宗派源流 》亦譯作經量部 ,為佛教小乘十八部之一 。釋迦入滅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分出 。此部對說一切有部專重 《阿毗達磨論 》一事不滿 ,而以 《阿含經 》為量 (準則 、標準 ),建立自己的學說 ,故名經量部 。 [16]煩惱粗重 :《雜集論 》卷十雲 :「煩惱粗重者 ,謂煩惱隨眠 。」 [17]無學果 :即聲聞四果中的阿羅漢果 。以其學道圓滿 ,不更修學 ,故稱無學果 。 [18]有分別 :有分別作用之意 。對於無分別而言 。六識中眼等五識 ,唯有尋伺相應之自性分別 ,故 《俱舍論 》二 ,名之為無分別 ,第六意識 ,並具散慧相應之計度分別及定散諸念之隨念分別 ,能分別所緣之境 ,故名之為有分別 。《成唯識論 》七亦曰 :「於彼所緣能明了取 ,異於眼等識 ,故非無用 ,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 。」又對於無分別正體智而名其餘後得等智為有分別 。即緣境分別種種之差別智也 。 [19]正知 :於自身心時時觀察 。 [20]阿陀那 :梵語 ,譯為執持識 ,此有二解 ,一 、為第八識的別名 。因阿陀那識為執持感官 、身體 ,令不壞的根本識 ;且執持諸法之種子 ,令不失 ;復因其執持自身 ,令結生相續 ,故稱執持識 。玄奘 、窺基等法相宗新譯家 ,認為阿陀那識執持善惡業之勢力及有情之身體 ,令之不壞 ,故以其為第八阿賴耶識的別名 。二 、舊譯家譯作無解 ,而以之為第七識的別名 。因阿陀那識執持種子及有情的身體 ;而末那識恆與我痴 、我見 、我慢 、我愛等四煩惱相應 ,並恆審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 「我 、我所 」而執著 ;二者所代表之意義實系相同 ,故地論宗 、攝論宗的舊譯家 ,以阿陀那識系執持阿賴耶識為自我的末那識之別名 。又 ,阿賴耶識異名之一 。義譯執持 ,此識能攝持種子及執受根身 ,故曰阿陀那識 。見 《解深密經 》卷一 。 [21]所知依 :為阿賴耶識的異名之一 。唯識宗立遍計所執性 、依他起性 、圓成實性等三性為所知法 ,三性所依止者即阿賴耶識 ,故稱此識為所知依 。見 《成唯識論述記 》卷三 。 [22]種子識 :乃執持諸法的種子不失不壞之識 ,為阿賴耶識異名之一 。此識含藏萬法種子 ,能生起一切法 ,故稱種子識 。《攝大乘論釋 》卷二載 :「謂有能生雜染品法 ,功能差別相應道理 ,由與生彼功能相應 ,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 。」 [23]如來地 :佛之位也 。《楞伽經 》二曰 :「如來禪者 ,入如來地 ,得自覺聖智相三種樂住 。」《起信論 》曰 :「一切菩薩 ,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 [24]無垢識 :阿賴耶識異名之一 。此識有染淨二分 ,從有漏種而生者 ,是染第八識 ;從無漏種而生者 ,是淨第八識 ,阿賴耶識轉染成淨 ,體性無垢 ,名無垢識 。 [25]無漏界 :清淨無煩惱的境界 ,即涅槃 。 [26]無餘依涅槃 :為四種涅槃之一 ,略稱無餘涅槃 。謂出離生死苦所顯現之真理 。即煩惱斷盡 ,所餘五陰之身亦滅 ,失去一切有為法之所依 ,自然歸於滅盡 ,眾苦永寂 。 [27]利樂有情 :使眾生獲得利益和安樂 。 [28]淨信 :清淨之信心也 。《仁王經 》中曰 :「一念淨信 。」 [29]執持識 :依於法相大乘之意 。阿賴耶識 ,一名阿陀那識 ,此譯執持識 。《了義燈 》四本曰 :「七名執持識 ,謂阿陀那識 。」 [30]五色根 :謂眼等之五根 。以此色蘊中之五根 ,別於信等之五根也 。 [31]末那 :梵語 Manas ,意譯為意 ,思量之義 。唯識宗所立 「八識心王 」的第七種 。《大乘廣五蘊論 》曰 :「最勝意者 ,謂緣藏識為境之識 ,恆與我痴 、我見 、我慢 、我愛相應 ,前後一類相續隨轉 。除阿羅漢聖道 ,滅定現在前位 。」末那識恆執第八阿賴耶識的 「見分 」為 「我 」,而 「恆審思量 」之 。末那為第六意識所依之根 ,恆與我痴 、我見 、我慢 、我愛等四煩惱相應 ,其性質為 「有覆無記 」。又此識為我執的根本 ,若執著迷妄則造諸惡業 ,反之 ,則斷滅煩惱惡業 ,徹悟人法二空之真理 ,故稱染淨識 ,又稱思量識 、思量能變識 。 [32]俱有根 :心心所在同時而為所依之眼 、耳 、鼻等六根也 。 [33]俱有依 :又作俱有所依 、增上緣依 。指與心 、心所同時具有 ,而為其所依之法 。《成唯識論 》卷四載 ,五識之俱有所依有四種 ,即五色根與第六、七、八等三識。論中舉出護法、難陀、安慧、淨月等四師之異說,以廣釋「所依 」之義,而以護法之說為正義,辨「依 」與「所依 」之區別,說明「依 」之義廣通於一切法,而「所依 」唯限於內六處,其理由有四義:一、決定之義,二、有境之義,三、為主之義,四、令心、心所取自所緣。具足以上四義者,唯五根與第六、七、八等三識,故為心、心所法之俱有依。若以能依之心來分別,前五識之俱有依有四種,第六識有兩種,第七、第八識各有一種俱有依。前五識四種俱有依為:一、同境依,又作順取依,即五根;根與識乃同取現在之境而生,故稱同境依。二、分別依,即第六識;前五識生起時意識亦必生起,前五識無分別,而意識有分別,故稱分別依。蓋五同緣之識無分別,第六識原為尋伺相應之識能取境故,又能令五識明了取境,故稱明了依。三、染淨依,即第七識;前諸識無染淨之別,染淨分位依第七識而成,故又稱分位依。四、根本依,即第八識;為諸識所依以生起之根本,故稱根本依。以上四依中,唯前五識之不共依為同境依,即五色根,其餘三者為諸識之共依。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七。 [34]三種自性 :唯識宗把宇宙萬法分為三種性質 ,即遍計所執性 、依他起性 、圓成實性 。普遍計度一切法 ,然後顛倒迷執 ,認為或有或無者 ,名遍計所執性 ;萬法皆無自性 ,不能單獨生起 ,須靠眾緣具備 ,然後乃生 ,名依他起性 ;諸法的本體 ,名為法性 ,亦叫真如 ,湛然常住 ,遍滿十方 ,具有圓滿成就真實之性 ,名圓成實性 。此中遍計為妄有 ,依他為假有 ,圓成為實有 。 [35]遍計所執 :又稱遍計所執性 (相 ),為唯識宗所立的三自性之一 。凡夫之妄情 ,周遍計度種種因緣生起之諸法 ,執取為實有 ,曰遍計所執性 。《解深密經 ·一切法相品 》曰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 ,謂一切法 ,名假安立 ,自性差別 ,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唯識三十頌 》稱 :「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成唯識論 》卷八解釋此頌曰 :「周遍計度 ,故名遍計 ,品類眾多 ,故名彼彼 。謂能遍計 ,虛妄分別 。即由彼彼虛妄分別 ,遍計種種所遍計物 ,謂所妄執蘊 、處 、界等 ,若我 、若法自性差別 ,總名遍計所執性 。如是自性 ,都無所有 ,理 、教推征不可得故 。」釋文意謂 :一般人把世間事事物物 ,都認為是實有 ,妄執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為實我 、實法 ,因而周遍計度。實則這一切都是「唯識所變」,是有情虛妄分別所造成的,此謂之遍計所執性。十大論師對以上一頌的解說並不一致,難陀分遍計所執性為能遍計與所遍計兩門;而護法、安慧則分為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三門。難陀以上頌的首句是明能遍計,其餘三句是明所遍計。所謂「遍計種種物 」者,就是實我實法;而護法、安慧則以上頌首句是名能遍計,次句是明遍計所執之境,而三四句是說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都是無體性之法。 [36]圓成實性 :一切事物的存在只是一種假相 ,依他而起 ,一旦徹悟這種道理 ,便能把握到真實 ,謂之 「圓成 」。三性之一 。 [37]勝性 :古印度數論派虛構說 ,有一種在微塵 、冥暗和思維三者平衡時期的根本自性 ,作為果位萬物之因 ,最極不得現見的諦 ,名為勝性 。 [38]真現觀 :真現觀者 ,謂已得見道十六心剎那位所有聖道 ,又於見道中得現觀邊安立諦世俗智 ,由出世智增上緣力長養彼種子故 ,名得此智而不現前 。以見道十六心剎那無有間斷 ,不容現起世間心故 ,於修道位此世俗智方現在前 。 [39]轉依 :是 「轉其所依 」的意思 。轉為轉舍 、轉得之義 ;依 ,指使染淨迷悟等諸法得以成立之所依 。轉依 ,即轉舍劣法之所依 ,而證得勝淨法之所依 。如唯識宗所說 ,由修聖道 ,斷滅煩惱障 、所知障 ,而證得涅槃 、菩提之果 ,此二果即稱為二轉依果 ,或二轉依妙果 ,此乃修習之最殊勝境界 。又上記之中 ,所斷除之煩惱 、所知二障 ,即是所轉舍之法 ;所證得之涅槃 、菩提二果 ,即是所轉得之法 。《成唯識論 》卷九 ,對 「轉依 」的解釋有二說 :一 、依 ,乃染淨法的所依 ,即指 「依他起性 」;轉 ,乃轉舍 「依他起性 」上的 「遍計所執性 」,而轉得 「依他起性 」中的 「圓成實性 」。此系從三性上說明人之思想應如何自世間轉向出世間 ,對於緣起現象不應執為實我 、實法 ,而應見到唯識真性 。二 、依 ,指生死與涅槃所依之唯識真如 ;轉 ,乃滅除依於唯識真如之生死 ,而證得依於唯識真如之涅槃 。此系直接從對唯識真如之迷悟之認識上 ,說明如何自生死苦而達涅槃樂 。此種轉依 ,均通過阿賴耶識中種子之消長生滅來實現 ,轉舍煩惱障種子即轉得涅槃果 ,轉舍所知障種子即轉得菩提果 。 [40]《解深密經 》: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基本經典之一 。唐玄奘譯 。五卷 。相傳此經有梵文廣本十萬頌 ,漢譯為其略本 ,一千五百頌 。異譯本有三種 :一 、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 《相續解脫經 》一卷 ;二 、北魏菩提流支譯 《深密解脫經 》五卷 ;三 、南朝陳真諦譯 《解節經 》一卷 。此經以闡述大乘境行果為中心 ,分序 、勝義諦相 、心意識相 、一切法相 、無自性相 、分別瑜伽 、地波羅蜜 ,如來成所作事等八品 。序品 ,即序分 。其餘七品為正宗分 。正宗分前四品講所觀境 ,次二品明能觀行 ,後一品顯所得果 。此經傳來中國後 ,法相宗依 《無自性相品 》判釋迦一代教法為有 、空 、中道三時教 ,並依心意識相品和一切法相品等 ,以三性說及唯識說 ,阿賴耶識和緣起說 ,為一宗根本教義 。主要註疏有 :圓測 《解深密經疏 》十卷 (現存前九卷 ),道倫 《解深密經注 》五卷 ,令因 《解深密經疏 》十一卷 ,玄范 《解深密經疏 》十卷 。真諦有 《解節經義疏 》之作 ,現已不傳 ;但圓測在其所撰疏文中曾有部分引文 ,經支那內學院輯成 《解節經真諦義 》一卷 。藏譯有無著撰 、勝友等譯的 《解深密經略釋 》二百二十頌 ,龍幢撰 、譯者不詳的 《解深密經廣釋 》四十卷 ,圓測撰 、法成譯的 《解深密經大疏 》七十五卷等 。新羅元曉 、憬興所作註疏 ,現已失傳 。 [41]凡愚 :凡夫愚痴之人也 。《大日經疏 》二十曰 :「以不知心實相故而生妄執 ,名為凡愚 ,若了知者即名諸佛也 。」 [42]結生相續 :《瑜伽論 》卷一雲 :爾時父母貪愛俱極 ,最後決定各出一滴濃厚精血 ;二滴和合 、住母胎中 ,合為一段 ;猶如熟乳凝結之時 。當於此處 、一切種子異熟所攝執受所依阿賴耶識 、和合依託 。云何和合依託 ?謂此所出濃厚精血 、合成一段 ,與顛倒緣中有俱滅 ;與滅同時 ,即由一切種子識功能力故 ;有餘微細根及大種和合而生 ;及余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摶生 。於此時中 ,說識已住 ,結生相續 。即此名為羯羅藍位 。二解 《瑜伽論 》卷五十九雲 :問 :於彼彼界結生相續彼彼身中 ,當言全界一切煩惱皆結生耶 ?為不全耶 ?答 :當言全 ;非不全 。何以故 ?若未離欲 ,於自生處 ,方得受生 。非離欲故 。又未離欲者 、諸煩惱品所有粗重 、隨縛自身 ,亦能為彼異身生因 。由是因緣 ,當知一切煩惱 、皆結生相續 。又將受生時 ,於自體上 ,貪愛現行 。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亦互現行。又疑現行。彼作是思:此男、此女、今為與我共行事不?又於內外我我所見、及我慢等、皆亦現行。由此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得結生相續。三解《世親釋》卷三云:結生相續者,謂攝受自體。 [43]趣寂 :二乘人趣向寂滅之涅槃 ,謂之趣寂 。五性中之聲聞定性獨覺定性也 。《唯識述記 》八本曰 :「彼趣寂者 ,心樂趣寂 ,為此心拘馳流無相 ,不趣無上正等菩提 。」 [44]數取趣 :梵語 Pudgala ,音譯為補特伽羅 ,有情流轉 ,數數取諸趣者 。舊譯曰人 。《玄應音義 》一曰 :「補特伽羅 ,此雲數取趣也 ,言數數往來諸趣也 。」 [45]至教量 :因明用語 ,三量之一 ,又曰聖教量 ,正教量 ,聲量 。以聖教之至言量邪正也 。《俱舍光記 》五曰 :「至極之教 ,故名至教 ,亦名聖教量 。 [46]無分別智 :遠離主觀 、客觀的相對分別而直觀空理的智慧 。這種智慧是超越心識的相對分別而顯 ,它的作用是直契絕對的真理 。此又稱為無分別心 ,這是佛教中認識真如的智慧 ,因為真如離一切相而不可分別 ,認識真如的智慧必須與真如之體相應 ,《攝大乘論釋 》十二曰 :「若智與所取不異平等起 ,是名無分別智 。」是故無分別智 ,即證得能 、所二取皆空 ,而正體會真如之智 。真如離一切相 ,不可分別 ,故以分別之心 ,不能稱其體性 。無分別智離一切情念分別 ,故冥符於真如 。 [47]《莊嚴論 》:有二部 :一 、無著造 ,波羅頗迦羅蜜多羅譯之 《大乘莊嚴經論 》,十三卷 ;二 、馬鳴造 ,羅什譯之 《大莊嚴論 》,十五卷 。 [48]大眾部 :佛滅後眾弟子在王舍城靈鷲山七葉窟內外結集經典 ,在窟內結集的 ,名 「上座部 」,在窟外結集的 ,名 「大眾部 」。阿笈摩 :(術語 )阿含之新稱 。 [49]根本識 :阿賴耶識十八名之一 。《唯識述記 》三末曰 :「小乘名根本識 。」《了義燈 》四本曰 :「十六名根識者 ,大眾部立為根本識 。」 [50]有分識 :有指三有 ,即欲界 、色界 、無色界三界 。分是因義 。作為三界中生死輪迴之因的心識 ,稱有分識 。這是部派佛教上座部所指的輪迴主體,唯識宗則視之為相當於第八阿賴耶識,窺基據此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中提出「九心輪 」的主張,這九心是有分心、轉向心、見心、受持心、分別心、令起心、速行心、果報心,最後復回歸到有分心。有分識可以通達生死,這和外道的「神我 」有類似之處。 [51]化地部 :(流派 )梵語 Mahisasaka ,小乘二十部之一 。佛滅後三百年由說一切有部而別立者 。此部之主 ,本是國王 ,為領有土地之人 ,故名化地部也 。《宗輪論述記 》曰 :「此部之主 ,本是國王 ,王所統領國界地也 。化地上人庶 ,故言化地 。舍國出家 ,弘宣佛法 ,從本為名 ,名化地部 。真諦法師雲 :正地部本是王師 ,匡正本境 ,舍而弘法 ,故言正地 ,亦稍相近 。文殊問經言大不可棄 (是部主之名 ),非也 。」《玄應音義 》二十三曰 :「化地部 ,第三百年中從一切有部出也 ,梵言磨醯奢娑迦 ,亦名彌喜舍 。娑迦此雲地 ,亦教地 ,或言正地 ,人名也 。舊名彌沙塞 ,訛也 。」該部雖為上座部系統 ,然其所說頗近大眾部 。即稱現在有體 ,過未無體者 ,於見道主張以空無我之行相而現觀一時 ,亦否定無有中有 ,許五識有雜染之力 ,立九無為說 ,立預流果有退羅漢果無退之說 。所謂法無去來宗也 。窮生死蘊 :謂至生死窮極之金剛喻定 ,相續隨轉之根本蘊 ,即六識以上之細意識 。《攝大乘論 》本卷上所云 :「化地部中 ,亦以異門密意 ,說此名窮生死蘊 。」是也 。小乘中雖唯說六識 ,而六識時有斷絕不起者 ,故至有別計恆轉不斷之一種識者 。即大眾部之根本識 ,說假部之有分識 ,及此窮生死蘊等是也 。唯識大乘謂此為以異門密意說阿賴耶識者 。 [52]無想天 :為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 。亦稱無想報 ,是修無想定所得的果報 。《百法直解 》曰 :「無想報者 ,外道修無想定既得成就 ,舍此身後 ,生在第四禪天 ,五百劫中 ,前六識及彼心所一切不行 ,惟第七識俱生我執 ,與第八識仍在 ,攬彼第四禪中微細色質為身 ,彼微細色 ,即是第八識所變相分 。」在 《百法纂釋 》中則謂 :「言無想報者 ,由在欲界修彼無想定 ,故感彼無想天果 ,名無想報 。」生無想天 ,是心識處於無想的狀態 。 [53]苦受 :三受之一 ,五受之一 。受者 ,領納外境之義 。境有順 、違 、俱非三境 ,故受有苦 、樂 、舍三受 。逼迫身心 ,領納違情之境而起苦惱之感者,稱為苦受。其為三受之一者,系指於身心所領納的逼迫不悅之感受;其為五受之一者,僅指於身所領納的逼迫不悅之感受。 [54]五欲 :五欲有二說 ,一者指染著色 、聲 、香 、味 、觸等五境所起之五種情慾 。即 :一 、色慾 ,謂男女的形貌端莊 ,及世間寶物玄 、黃 、朱 、紫等的妙色 ,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二 、聲欲 ,謂絲竹與環佩之聲 ,及男女歌詠之聲 ,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三 、香欲 ,謂男女身體之香及世間一切諸香 ,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四 、味欲 ,謂各種飲食菜餚等美味 ,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五 、觸欲 ,謂男女之身有柔軟細滑 、寒時體溫 、熱時體涼 ,及衣服寢具等種種好觸 ,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見 《大智度論 》卷十七所載 。再者 ,又指財欲 、色慾 、名欲 、飲食慾 、睡眠欲 。即 :一 、財欲 ,財即世間一切之財寶 。謂人以財物為養身之資 ,故求戀著而不舍 。二 、色慾 ,色即世間之青 、黃 、赤 、白之色 ,及男女之色 。謂人以色悅情適意 ,故貪求戀著 ,不能出離三界 。三 、名欲 ,名即世間之聲名 。謂人由聲名而能顯親榮己 ,故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息 。四 、飲食慾 ,飲食即世間之飲食眾味 。謂人必借飲食以資身活命 ,故貪求戀著而無厭 。五 、睡眠欲 ,謂人不知時節 ,怠惰放縱 ,樂著睡眠而無厭 。見 《大明三藏法數 》卷二十四所載 。 [55]樂受 :為三受之一 ,五受之一 。受 ,為領納對境而覺苦樂之精神作用 。樂受 ,即領受順情之境 ,而覺身心適悅之精神作用 。在三受中 ,謂於身 、心有適悅感受 。在五受中 ,於身之適悅感受 ,稱樂受 ;於心則稱喜受 。然 《俱舍論 》卷三謂 ,第三靜慮無身受 ,只有心受 ,安靜而無分別 ,其適悅之受最重 ,故稱樂受 ,不稱喜受 。 [56]身見 :音譯作薩迦耶見 ,意譯作身見 ,為五見之一 ,十隨眠之一 。即認為身為五蘊和合 ,而五蘊之法體實有 ,故緣五取蘊 ,而執著於我及我所為實有等之妄見 ,又稱為有身見 ,此系說一切有部所立 。 [57]集起 :梵語 Citta ,音譯為質多 ,舊譯曰心 ,阿賴耶識之名也 。一切現行法於此識熏其種子之義為集 ,由此識生一切現行法之義為起 。 [58]電光 :(喻 )倏忽消失 。 [59]似比量 :為證成自宗而列舉之句義有過 ,從而生起違理之心識 。 [60]受生 :《增一阿含經 》雲 :「若男女共集 ,識未來投 ;或識既外投 ,男女不集 ,則不成胎 。若女人無欲 ,男子欲盛 ;或男子無欲 ,女人慾盛 ,亦不受胎 。又男子無病 ,女人有病 ;或女人無病 ,男子有病 ,亦不受胎 。」《法苑珠林 》雲 :「若父母福重子福輕 ,亦不得入胎 。若父母福輕子福重 ,亦不得入胎 。必父母子三福業等 ,方得入胎 。」 [61]五趣 :又名五惡道 ,或五道 ,即地獄 、餓鬼 、畜生 、人 、天 。 [62]四生 :指三界六道有情出生的四種方式 。《俱舍論 》卷八載 ,四生為 :一 、胎生 ,從母胎而出生者 ,稱為胎生 。如人 、象 、牛 、馬 ,豬 、羊 、狗 、貓等 。二 、卵生 ,由卵殼出生者 ,稱為卵生 。如雞 、鴨 、孔雀 、蛇 、魚 、蟻等 。三 、濕生 ,又作因緣生 、寒熱和合生 。即由糞聚 、注道 、穢廁 、腐肉 、叢草等潤濕地之濕氣所產生者 ,稱為濕生 ,如飛蛾 、蚊蚰 、蠓蚋 、麻生蟲等 。四 、化生 ,無所託而忽有 ,稱為化生 。如諸天 、地獄 、中有之有情 ,皆由其過去之業力而化生 。 [63]生得善 :由於前生反覆串習 ,生已即能任運自在行諸善行 。 [64]有色根 :有形色的感覺器官 。作為能生自果根識的不共增上緣中存在的內淨色 。有執受 :即是有感覺的意思 。亦即被心 、心所法所執持的眾生之身體 。反之 ,則稱無執受 、非執受 。俱舍宗認為有生命即有執受 ,因眾生之眼 、耳 、鼻 、舌 、身五根 ,與色 、香 、味 、觸等四境 ,合之為九界 ,共為心與心所法所執持 ,且亦為心與心所法之依處 ,故稱為有執受 。此五根 、四境即有情眾生的 「有根身 」,亦即有執受的依身 ,為眾生現在世的身體 。有執受之 「受 」,意謂有根身能產生覺受 「痛 、癢等之感覺 、感受 」。然唯識宗則除俱舍宗所說的覺受外 ,認為 「執受 」另有 「安危共同 」的意義 ,即除 「有根身外 ,含藏於阿賴耶識中的種子亦為有執受 ,而與阿賴耶識同安共危 。安 ,指善趣 ;危 ,指惡趣 。種子及有根身的安危 ,即是阿賴耶識之安危 。相互之間 ,命運等同而休戚與共 ,故稱安危共同 。《成唯識論述記 》卷三本載 ,執為攝 、持之義 ;受為領 、覺之義 。若就覺受之義而言 ,則有根身為執受 ,種子及器界為非執受 ;此即上記 《俱舍論 》之觀點 。然若就安危共同之義而言 ,則有根身及種子為執受 ,器界為非執受 ;此即唯識宗之主張 。 [65]無執受 :又作非執受 。為 「有執受 」的對稱 。執受 ,感覺之意 。無執受 ,即對外境無有執著覺受者 。如眼等五根及色 、香 、味 、觸四境 ,於現在位墮有情處是有執受 ;於過去未來為無執受 。總之 ,無感覺者即無執受 。 [66]悶絕 :謂諸眾生 ,驚倒悶絕 ,六識昏昧 ,見聞覺知 ,一時頓息 ,是名悶絕無心 。 [67]名色 :十二因緣的第四支 ,所謂 「識緣名色 」。這是 「納識成胎 」後 ,精神的主體和物質相結合 ,成為受精卵 ,此稱為名色 ,名色也就是五蘊 。《緣起經 》曰 :「云何為名 ,謂四無色蘊 ,一者受蘊 ,二者想蘊 ,三者行蘊 ,四者識蘊 ;云何為色 ,謂諸所有色 ,一切四大種 ,及四大種所造 。」業識投胎後 ,六根未具 ,形體未成 ,不能稱身 ,故稱為色 ;合受 、想 、行 、識四蘊稱為名色 。而名 ,是 「心從銓目 ,故號為名 。」識緣名色 ,事實上就是五蘊 ,所以 《雜阿舍經 》中屢說 :「識緣名色 、名色緣識 ,此有則彼有 ,此生則彼生 。……」其故在此 。若以現代觀念詮釋名色 ,名色是肉體與精神的統一體 ,即是有意識活動的生命體 ———人 。色是有情的肉體 ,名是四無色陰 ———受 、想 、行 、識四蘊 。其中 ,識是認知的主體 ,色 、受 、想 、行是識所認知的對像 。而主觀的能認識的識 ,與客觀的所認識的境相對待 ,始有所謂人生 、世界 。 [68]非色四蘊 :五蘊中受想行識之四者 ,為心法之差別 ,而非色法 ,故云非色之四蘊 。《仁王經 》上曰 :「色名色蘊 ,心名四蘊 。」 [69]羯邏藍 :(物名 )梵語 Kalala ,又作羯羅藍 ,歌羅邏 ,羯剌藍 ,羯邏羅等 。譯曰凝滑 ,雜穢等 。父母之兩精 ,初和合凝結者 。自受生之初至七日間之位 。胎內五位之一 。《玄應音義 》二十三曰 :「羯邏藍 ,舊言歌羅邏 ,此雲和合 ,又雲凝滑 。父母不淨和合 ,如蜜和酪 ,泯然成一 。於受生七日中 ,凝滑如酪上凝膏 ,漸結有肥滑也 。」同上二十四曰 :「羯剌藍 。」《慧琳音義 》十三曰 :「羯邏羅初受胎時 ,父之遺泄也 。」《俱舍光記 》九曰 :「翻雲雜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