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譯文 · 成唯識論卷第三
第八識與幾心所相應呢?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至未成佛以前,在一切位永遠與這五位心所法相應,因為這五位心所法由遍行心所法所攝。
「觸」是根、境、識三法和合分別變異,使心法和心所法與外境接觸為它的性用,並引生受、想、思等心所法。使根、境、識三法更相隨順,故稱三和。觸依根、境、識而生,使這三法和合,故稱三和。在根、境、識三和合位,都有順生一切心所功能的作用,這就稱為「變異」。觸好像是領似根、境、識三和合法,所以稱為分別。在根、境、識三和位使觸生起的時候,根的變異力優勝於識和境,所以《集論》和《雜集論》只說分別是根的變異。觸能和合一切心法和心所法,使它們不致於離散,各別行相同趣一境,這是觸的自性。既然是好像三法和合,具有產生相應心所法的作用,就能引生受等心所法。
《起盡經》說:一切受、想、行蘊都以觸為其條件。由此而說識依根、境二法和合而生,觸依根、境、識三法和合而生,受等依根、境、識、觸四法和合而生。
《瑜伽師地論》只說:觸能夠引生受、想、思,思在行蘊上居主要地位,只要舉出思即可包括其他。
《集論》等說:觸為受的所依,因為觸能生受,二者互相鄰近,引發殊勝。意思是說,觸所取可意、不可意、俱相違之相與受所取順益、不順益、俱相違之相,極相鄰近,引發之力殊勝。然而,觸的自性是真實的,並非虛假,因為在六六法中是心所之性,由食攝取,觸可以成為產生其它心所法的條件,如受等性,就不是三位和合。
「作意」以能警心為其屬性,其作用是引導心趣向外境。這種警覺應當生起心的種子,因為它能夠引心;並使之趣境,所以稱為作意。這種作意雖然也能夠引起心所法,因為以心為主,所以只說引心。正理師說它令心回趣異境,雜集論師說它於一境持心令住,所以稱為作意。這兩種意見都不合道理,作意不應當像正理師所說的那樣令心回趣異境」,如果是那樣的話,作意就不應當是遍行。也不應當像雜集論師所說的那樣「於一境持心令住」,如果是那樣的話,作意與禪定就沒有區別了。
「受」以領納順境、違境及俱非境為其屬性,能引起眾生的愛欲。對於沒有得到的樂受,希望得到,如果已經得到這種樂受,則希望不再分離。對於苦受,如末得到,希望不要得到,如果已經得到,則希望儘快分離。對於不苦不樂的感受,則無所謂希望與之相合或相離。
正理師認為受有兩種:一境界受,即領納所緣的境;二自性受,領納同時觸,名領自性。觸有苦、樂、舍,受都能領納。正理師認為,只有自性受是受的自相,因為境界受通其餘的心所法,它們都能夠領納境界相。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受肯定不能緣俱生之觸,怎能說受能「領俱觸」呢?如果認為受領納觸,意思是說,好像是同時產生的觸稱為領,並不是緣稱為領。那麼,似因之果應當都是受的屬性。
又,既然是觸能生受,觸就是受的原因,受應當稱為因受,為什麼稱為自性受呢?如果認為就像國王食用其國土所生產的各種物品一樣,受能領納觸所產生的受體而稱為自性受,這在道理上也講不通,因為這種觀點違背正理師本派的主張(正理師認為心不能自緣),自己不能證明。如若救言,不舍受的自相而稱為自性受,那麼,思、想等都應當是受的自性。所以,正理師的主張只能哄小孩。而境界受是只能感受自相,並非共於其餘的心相,領納順、違、俱非等相肯定屬於自己,此稱境界受,因為它不共於其他的心相。
「想」以對外境取像為其屬性,對外境安立種種名稱和言詞。對外境安立界限,才能夠隨順而起各種名言。
「思」能引起心理活動,使心生善、惡、無記之行相,是邪、正、俱相違行為的原因,使自己的心造作善、惡、無記之業。
既然觸、作意、受、想、思五位心所法屬於遍行,所以肯定與第八識藏識相應,遍行義和心所等將於本書第五卷詳細解釋。觸等五位心所法與第八識異熟識雖然不同,而時間相同,所依相同,所緣相同,事相同,所以稱為相應。
第八異熟識的行相很不明了,不能分別違境和順境之相,此識行相微細,始終一類,相續而轉,所以只能與舍受相應。而且,這種相應受只能是異熟,隨順前世引業而轉,不需要今世的條件,任憑善、惡業勢力而轉,所以只能是舍受。苦受和樂受唯是前六識異熟生而有,不是真異熟,因為它們需要現在的條件,才有苦、樂感受,是故不與異熟相應。而且,第八識異熟識永遠沒有變化,常被有情眾生的第七識末那識妄執為自我,如果與苦、樂二受相應,就會有轉變,還怎麼能執為我呢?所以異熟識只能與舍受相應。
說一切有部難問說:如果是這樣的話,異熟識怎麼又是惡業異熟呢?
論主回答說:既然允許善業能招舍受,惡業也應當能招舍受,因為舍受與苦、樂皆不相違,如無記法,善、惡業都可以招感。
第八識異熟識為何不與別境等心所法相應呢?因為二者互相違背的緣故。
有希求隨同樂境而轉,就是別境心所法的欲。異熟識是任運之識,不隨所樂之境而轉,所以沒有欲。
勝解印持(自信認受)曾為猶豫之境,今得決定。異熟識闇昧微劣,無所印持,所以沒有勝解。
念只是清楚記憶曾經經過的事情,異熟識闇昧微劣,不能清楚記憶。
定能使心專注一境,異熟識隨業而轉,剎那之間即緣別境。
慧只能簡擇分別事物的屬性等,異熟識微弱闇昧,不能起分別作用,所以異熟識不能與別境心所法相應。因為此識只是異熟性,異熟識與善、煩惱等心所法也不相應。悔、睡、尋、伺四位不定心所法是無記性,因為有間斷,所以肯定不能與異熟識相應。
事物分為四類:善、不善、有覆無記和無覆無記。阿賴耶識屬於哪一類呢?此識只能是無覆無記,因為是異熟性的緣故。異熟如果是善性或染污(惡)之性,流轉還滅都應當是不得成立。而且,阿賴耶識為善、染法所依止,如果永遠是善,就不能夠被染法所依止。如果是染,就不能夠為善所依止。因為善、染二性互相違逆,不應使二者俱作所依。而且,因為阿賴耶識是所熏性,如果其性是善或染,就如極香或極臭一樣,不應當受熏。因為阿賴耶識不能被薰習,染、淨因果都不能成立,所以阿賴耶識只能是無覆無記。
「覆」是染法,能夠障礙成佛之道,又能覆蔽其心,使之不淨。阿賴耶識不是染,所以稱為無覆。「記」是善性或惡性,含有可愛、非可愛之果和殊勝自體,可以記別。阿賴耶識不是善性,也不是惡性,所以稱為無記。
有人認為:頌文中的「觸等亦如是」,意思是說如前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觸、作意、受、想、思也是這樣,因為各種相應法的性質必須相同。
又有人認為:觸等五位心所法就像阿賴耶識那樣也是異熟性,因為它們的所緣和行相都不可知。阿賴耶識緣根身、器界、種子三種境,與五位心所法相應,是無覆無記性,所以說觸等五位心所法也是這樣。
又有人認為:觸等五位心所法就像阿賴耶識那樣稱為異熟和一切種,乃至於也是無覆無記性,「亦如是」沒有簡別。
護法認為: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為什麼呢?因為觸等五位心所法依阿賴耶識而存在,它們並非自在,如貪等染法、信等善法都不能接受薰習,怎能像阿賴耶識那樣儲藏種子呢?又,如果觸等五位心所法也能夠受熏,一個有情眾生就應當有六個持種之體(五位心所法和一個阿賴耶識)。如果是這樣的話,結果從何種而生呢?從道理上來講,不應當說是從六種生起,因為從來沒有見過很多種子共同生一個芽。如果說結果從一類種子生,則其餘的五類種子就沒有用途了。也不能說心種先生,五位心所法後生,因為重習是同時的,勢力是相等的。也不能說六種結果是頓時而生,因為不能說一個有情眾生一剎那間六眼識等同時而生。
外人救說:誰說過觸等五位心所法也能夠受熏,也能夠儲藏各種種子呢?
論主反問說:如果不是這樣的話,觸等五位心所法怎能和阿賴耶識一樣也稱為「一切種」呢?
外人回答說:因為觸等五位心所法有似種相(阿賴耶識是真種相),所以觸等五位心所法稱為「一切種」。因為觸等五位心所法和阿賴耶識的所緣是相同的,至無色界,觸等五位心所法雖然已經不能緣色,但仍有所緣,緣本識相分的親所緣緣,肯定是應當存在的。這種「似種」之相不能作為因緣,而生現識的各種根、境等,如觸等心所法上,所變似眼根等不能作為所依直接產生五識,就如「似火」沒有燃燒的作用一樣。
論主反駁說:這種救不合道理,觸等五位心所法的所緣、似種等相,名一切種,要到後面的執受處中才能與識相例。所以,前面所說「一切種」一定視為受熏並能持種之義。不然的話,本頌就犯重複的過失。頌文所說的「亦如是」沒有簡別,如說一切皆可「相例」則肯定不能成為證明。不能說觸等五位心所法也能了別,也不能說觸等與觸等相應。由此可知,頌文中的「亦如是」只是隨順相應者而說,並不是說在一切情況下都是這樣。
阿賴耶識是斷呢,還是常呢?既不是斷,也不是常,正如《唯識三十頌》所說的,是「恆轉」。「恆」意謂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總是一類無記性,常是相續,永無間斷,是安立三界、五趣(或六趣)、四生的根本。阿賴耶識的本性堅固,能夠儲藏種子,令不喪失。「轉」意謂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念念皆有生有滅,前後變化無常,原因消滅時,結果產生,阿賴耶識並非常恆不變,亦非同一,能夠被前七轉識薰習形成種子。「恆」是為了否定斷見,「轉」表示阿賴耶識不是常恆不變,就如瀑流一般,因果也是這樣。就像瀑流那樣,既不是斷滅不起,也不是常恆不變,長時相續,使一些東西漂浮在上面,使另一些東西沉溺水底。阿賴耶識也是這樣,從無始以來,有生有滅,相續不絕,既不是永恆不變,也不是斷滅不起,使有的眾生生於善趣,使有的眾生生於惡趣,使他們逃不出生死輪迴。
又如瀑流那樣,雖然受到風等的吹擊,生起各種波浪,而水流並不斷絕。阿賴耶識也是這樣,雖然遇到各種條件而起眼識等,但永遠相續不斷。如瀑流漂水,水上漂草等物,水下有魚等,魚、草等物隨水流而不舍除。阿賴耶識也是這樣,內有習氣,外有觸等,它們永遠隨從阿賴耶識而轉。用這些東西進行譬喻,是為了說明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因滅果生,非斷非常。意思是說,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剎那剎那果生,剎那剎那因滅。因為果生,所以非斷,因為因滅,所以非常。既不是斷滅不起,又不是永恆不變,這就是緣起之理,所以頌文說阿賴耶識「恆轉如瀑流」。
小乘佛教說一切有部、正量部等難問說:既然是過去、未來並非實有,說「非常」還是可以的,「非斷」怎麼講呢?斷見怎能成立緣起正理呢?
論主反問說:過去、未來如果是實有的話,可以說是「非斷」,「非常」怎麼講呢?「常」也不能成立緣起正理。
外人反駁說:怎能用駁斥他人的過失來成立自己的主張呢?
論主回答說:如果不摧毀錯誤的見解,難以說明正確的主張。前因滅,後果生,就像一桿稱一樣,一頭高一頭低,其時相同。這樣的因果相續如瀑流一般,哪裡用得著假借過去、未來才能成立「非斷」呢?現在有因,後果還沒有產生,因是誰的因呢?現在有果,前面的因已經消失,果是誰的果呢?既然沒有因果,誰離斷和常呢?如果有因的時候已經有後來的果,果既然是本有,哪裡還需要前邊的因呢?因的意思既然是沒有,果的意思哪裡還存在呢?沒有因又沒有果,怎能脫離「斷」和「常」呢?
外人回答說:成立因果的意思是依據事物的作用,所以前所詰難與我宗無關。
論主難問說:事物之體既然是本來就有,其作用也應當是這樣,因為所需的內因和外部條件也是本來就存在的。按照你們的意思,因果肯定是不存在的,應當相信大乘佛教的緣起正理。這種正理深奧玄妙,不能用語言進行表達,因、果等說法都是虛假施設。看現在的事物有引生後來事物的作用,虛假設立未來之果,是為了說明現在的因。看現時現地的事物,需要想到這是為酬答從前的因相而有,虛假設立曾經有過的因,是為了說明現在的果。「假」意謂依於現在的識,緣於現在法的時候,好像是有其因果之相在顯現,但決不是心外實有因果。這樣,因果之理趣就很明白了,遠離斷、常二邊見,認識中道之理,各位有智之人應當隨順修行和學習。
小乘佛教上座部說:雖然沒有過去和未來,但有因果永恆相續之義,意謂現在的事物變化極其迅速,仍有最初產生和後來毀滅二時,生的時候需要因,滅的時候引生果。時間雖然有兩種,而本體卻是一個。前邊的因正在毀滅的時候,後邊的果正在產生,雖然法體與生滅二相是有差別的,然而都是現時而有。這樣,因果並非虛假施設,卻離斷和常,又沒有以前諸難。哪位有智之人能舍此勝義而信其他的不了義呢?
論主破斥說:這些都是虛假言詞,沒有實在內容,怎能容許一念(剎那)而有二種時間呢?生、滅互相違逆,怎能同在現在呢?滅如果是在現在,生應當是在未來。因為有而稱為生,既然是在現在,無所以稱為滅,怎能不是過去呢?滅如果不是無的話,生應當不是有。生既然是現在有,滅應當是現在無。而且,生和滅互相違逆,其體怎能同一呢?如苦、樂等不同一體,這是世間現見的事實。生、滅之體如果同一,時間應當是沒有初、後二時。生、滅如果是不同的話,其體怎能是同一呢?所以,生與滅同在現在,同依一體,在道理上肯定不能成立。經量部等所說的因果相續,在道理上也不能成立,因為他們不承認有阿賴耶識能夠儲藏種子。因此,應當相信大乘佛教所說的因果相續的緣起正理。
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恆轉如瀑流,到什麼位才能究竟舍除呢?到阿羅漢位才能究竟舍除。意謂諸佛教「聖人」把煩惱障斷除究竟盡時,稱為阿羅漢。到那時候,阿賴耶識中的粗重煩惱永遠滅離,所以稱之為舍。
這裡所說的阿羅漢,包括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的無學果位。因為這三乘的無學果位都已經永遠消滅了煩惱之賊,應當受到世間的絕妙供養,永遠不再有塵世的分段之生。
外人問:怎麼知道呢?
論主回答說:《瑜伽師地論》的說,諸阿羅漢、緣覺和如來都不成就阿賴耶識。《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又說:如果諸菩薩得到覺悟時,就會頓斷煩惱障和所知障,成為阿羅漢和如來。
外人問:如果是這樣的話,菩薩得到菩提時,才能究竟斷盡俱生煩惱,才能捨棄阿賴耶名,而阿羅漢並未永遠斷盡俱生煩惱,自應仍皆成就具有我愛執藏的阿賴耶識。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為什麼《瑜伽師地論》卷二說,到不退地菩薩也不成就阿賴耶識呢?
論主回答說:說不退菩薩也不成就阿賴耶識,是指修學二乘的學者,證得無學果位以後,遇到一種特殊的因緣,發回小向大之心,要求成為趣向大菩提的漸悟菩薩,肯定不會再退起煩惱障。由於他們此時趣向大菩提,於是即由二乘無學又稱為不退菩薩,他們不成就阿賴耶識,即包括在這裡所說的阿羅漢當中。所以所說的並不違背此論所說的意義。
護法認為:第八地不動地以上的菩薩,一切煩惱永不再行,因為他們掌握了真、俗二諦,可以在無相海中任運而轉,八、九、十地菩薩能於六度萬行的諸行中起修一切諸行,每一剎那都展轉有所增進,這時候才能稱為不退菩薩。此位菩薩雖然還沒有斷盡異熟識中的煩惱種子,而第七識的見分緣此第八識的見分時,不再生起我見、我愛等的煩惱,當然也就不被妄執為我。從此以後,永遠舍除阿賴耶識之名,所以說不成就阿賴耶識,這也被稱為阿羅漢。
難陀等認為:初地以上的菩薩已經證得我、法二空所顯示的真理,已得根本智和後得智,已經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可以於一行當中生起各種行為。雖然因為某些利益而起各種煩惱,但不算作煩惱過失,所以,這也稱為不退菩薩。然而,這種菩薩雖然還沒有斷盡俱生而來的煩惱,而緣阿賴耶識所有的分別我見、我愛等,不再被妄執為「我」,因此也已舍除阿賴耶識之名,所以說不成就阿賴耶識,這也被稱為阿羅漢。所以《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中說,十地菩薩雖然還沒有永遠斷除一切煩惱,然而這種煩惱就如咒藥所折伏的各種毒一樣,不再生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就如阿羅漢已斷煩惱一樣,所以這也稱為阿羅漢。
論主批駁說:難陀等人的觀點都是錯誤的,七地以前還有與生俱來的我見、我愛等,妄執阿賴耶識為「我」,怎能說是已經舍除阿賴耶識之名呢?如果那種分別我見、我愛等不再執藏而說為「舍」,則預流等各有學位也應當已舍阿賴耶識之名。如果同意這種意見,就會違害各論所說內容。
難陀等人救說: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所生起的煩惱,都是由於正知(為救眾生),而不是由於過失,並不等於預流所作所為,怎能以此與菩薩相比呢?
論主又批駁說:他們在六識中所生起的煩惱,雖然由於正知而不成為過失,而第七識末那識的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阿賴耶識,怎能不與預流等相同呢?由此而知,難陀等人的意見是錯誤的。然而,阿羅漢已經把阿賴耶識中的粗重煩惱斷除乾淨,所以不再妄執阿賴耶識為「我」。因此,永遠喪失阿賴耶識之名,這就稱為「舍」,並不是舍除一切第八識阿賴耶識之體。不能說阿羅漢已無識持種,此時便入無餘涅槃。
第八識各有情眾生雖然都有,但隨其意義之別立種種名稱。或者稱為心,因為由各種事物薰習形成的種子積集其中。或者稱為阿陀那識,因為第八識能夠執持種子和各種色根,使之不壞。或者稱為所知依,因為它被染、淨所知的諸法做所依止。或者稱為種子識,因為它能夠普遍任持各種世間法和出世間法的種子。這種種名稱可通有漏位、無漏位,亦通凡位和聖位,即相續執持位。
或者稱為阿賴耶識,因為它能夠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使之不失。又可以執藏我見、我愛等,被妄執為「我」。阿賴耶識之名只在凡夫和聲聞、緣覺二乘有學位,不在無學位和不退菩薩,因為無學位和不退菩薩沒有執藏雜染法的意思。
或者稱為異熟識,因為它能導至生和死,能夠引生善業或不善業的異熟果報。此名只是在凡夫、二乘有學和諸菩薩位有,因為至如來地已無異熟和無記法。
或者稱為無垢識,因為它最清淨而無污垢,被各種無漏法所依止。此名只在如來佛地有,因為菩薩和小乘的聲聞、緣覺二乘及凡夫位,都持有漏種子,可以接受薰習,還沒有獲得善淨第八識。如《如來功德經》的頌說:「如來的無垢識,是清淨的無漏界,它解脫了一切煩惱障和所知障,與大圓鏡智相應。」因為阿賴耶識執藏雜染,過失極重,首先舍除,所以頌文中偏說阿羅漢位舍。
至於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覺悟時才能舍除,聲聞、緣覺入無餘涅槃時舍除。無垢識體,任何時候都不舍除,因為它給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永無盡期。心、所知依、執持識等,遍通各位,何時而舍?應各隨其義預以說明。
然而第八識總共有二位:一有漏位,屬無記性,只與觸、作意、受、想、思五位遍行心所法相應,只緣前述執受根身、種子及器界一境;二無漏位,只屬善性,與二十一位心所法相應,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為什麼知道與遍行心所法相應呢?因為第八識的無漏位與一切心法永恆相應。因為別境心所法中的欲,使佛永緣樂境。因為別境心所法的勝解,佛於所觀境永恆印持理解無礙。因為別境心所法中的念,使佛對於經歷過的事情都能明記不忘。因為別境心所法中的定,使佛永恆入定,沒有不定散心。因為別境心所法的慧,佛對於一切事物永遠都能決擇。第八識的無漏位永遠與極清淨的「信」等善心所法相應,沒有根本煩惱和隨煩惱的染污,沒有惡作、睡眠、尋、伺等散動之心。第八識的無漏位也只能與舍受相應,因為它永遠任運平等而轉。因為一切有為法和無為法都是它所緣的境,所以大圓鏡智可以普遍緣一切事物。
怎麼知道這第八識離眼識等別有自體呢?
以如來的聖教及推理而知,如《大乘阿里達磨經》中這樣說:「第八識是自無始以來之界,一切有為法和無為法都依止它,由於第八識而有六趣,及證得涅槃。」因為這第八識自性微細,所以要以其作用進行顯示。頌文的前半頌說明第八識作因緣用,後半頌說明第八識可以作流轉還滅的依持。
「界」是因的意思,也就是種子識,自無始以來,展轉相續,是直接產生各種事物的內因,所以稱為因。「依」是緣(外部條件)的意思,即執持識,自無始以來被一切事物所依止,所以稱為緣。意謂第八識能夠執持各種種子,這些種子可以變為現行諸法,又被現行諸法所依止。「變為彼」意謂第八識的種子變為器世間和有根身。「為彼依」意謂第八識被前七轉識所依止。因為第八識能夠執受眼、耳、鼻、舌、身五色根,所以眼、耳、鼻、舌、身五識依之而轉。又因為第八識被第七識末那識所依止,第六意識依第七識而轉。因為第七識末那識和第六意識都是轉識,如眼、耳、鼻、舌、身識那樣依俱有根。從道理上來講,第八識應當具有識的性質,所以它以第七末那識為俱有依。所以第八識可以作因緣用。
頌文中的「由此有」意謂由於有第八識。頌文中的「有諸趣」意謂有人、天等善趣和餓鬼、地獄等惡趣。意謂由於有這第八識執持的一切雜染法種子,使各類有情眾生生死流轉不息。雖然惑業生有漏集苦都是流轉生死法,但六趣是流轉的生死苦果,因其殊勝而偏說。或者說,「諸趣」通業、惑之能趣和六趣之所趣,趣之資具器世間也可以稱為趣。各種惑和業都依賴第八識,所以第八識可以成為輪迴流轉的依持。
頌文中的「及涅槃證得」意謂由於有第八識而可證得涅槃。意思是說,由於有這第八識,能夠執持一切順應滅、道之法,使修行的人們證得涅槃。此中只說能證得道諦,不是說所證得的涅槃,因為涅槃並不依這第八識而有。或者此中只說所證得的涅槃,因為涅槃是修行者所追求的最終結果。或者此中包含涅槃及證得涅槃的道諦,因為二者都是還滅類所攝。頌文中的「涅槃」說明所證得的「滅」,頌文後邊的「證得」說明達到涅槃的聖道。由能斷之道斷除所斷之惑,將惑斷除乾淨以後,就可以證得涅槃。能斷道、所斷惑、能證道、所證滅都依第八識,所以第八識作還滅之依持用。
又,在此頌文之中,第一句「無始時來界」說明第八識的自性,自無始以來永遠具有,後邊三句說明第八識是雜染、清淨二法的總依和別依。雜染法意謂苦、集二諦,所趣是苦諦,即生。能趣是集諦,即業和惑。清淨法意謂滅、道二諦,所證是滅諦,能證是道諦,所證是涅槃?能證是八正道。滅諦和道諦都依第八識而有。因為若依前七轉識,從道理上來講不能成立。
或者說:頌文的第一句說明第八識自無始以來相續不斷,後邊三句說明第八識被三種自性所依止,即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如其次第,應當明了。在此頌文當中所說的各種意思,離開第八識都不會有。
《大乘阿毗達磨經》中又有頌文這樣說:「由於第八識是攝藏各種事物的一切種子識,所以稱為阿賴耶識,我(釋迦牟尼佛),只向勝者菩薩們說明這個道理。」
論說:因為第八識含有各類種子,所以能夠攝藏各種雜染法,依此建立阿賴耶名。並不像數論所說的那樣,由自性轉為「大」等二十三諦,因為種子和果體並非同一,能依諸法和所依之識都是有生滅變化的。第八識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也被有情眾生妄執為「我」,所以第八識稱為阿賴耶識。已入見道的菩薩們得到真實現觀後,稱為勝者,他們能夠契合唯識之理,能夠證解阿賴耶識,所以我們的世尊佛陀要為他們說明這個道理。或者說,各種菩薩都稱為勝者,雖然在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但能信解,不生誹謗,希求此識轉依之果,我們的世尊也要為他們講評。前七轉識沒有這樣的意思。
《解深密經》也這樣說:「阿陀那識非常深,也很細,它攝藏的種子就像瀑流那樣持續不斷。我(釋迦牟尼佛)所以對凡人和愚者不講這個道理,就是害怕他們虛妄分別執著為我。」
因為阿賴耶識能夠執持雜染現行薰習形成的各種事物的種子,並能執持淨色根和根依處扶塵根,也能夠執取新生命體的形成和前後生命的連接相續,所以第八識阿賴耶識又稱為阿陀那識。因為無姓有情不能窮解阿賴耶識的原底,所以說「甚深」,這只限於凡夫。趣於寂靜涅槃的聲聞、緣覺二乘人不能證知第八識阿賴耶識的隱微行相,所以說「甚細」。阿賴耶識中攝藏一切事物的真實種子,受到外部條件的擊發,就產生前七轉識的波浪,永遠沒有間斷,就如瀑流一般。「凡」是無姓有情,「愚」是聲聞種姓和緣覺種姓。因為害怕他們對阿賴耶識起虛妄分別執著,使凡夫墮惡趣,愚者障礙成佛之道,所以我們的釋迦牟尼佛不為他們講說,只有第八識才有這種相狀。
《入楞伽經》也這樣說:「如海水遇到風這種條件,就會生起各種波浪,其功能作用出現在面前而轉變,永無間斷。藏識之海也是這樣,由於七識境等之風所擊發,永恒生起七識波浪,其功能作用出現在面前而轉變。」
眼識等前七識不能像大海那樣永恆相續,生起各種識的波浪,由此可見,另有第八識。如《顯揚聖教論》所引各大乘經中都說另有這第八識。各大乘經都順應「無我」,違逆數取趣,背棄苦、集,趣向滅、道,讚揚佛、法、僧三寶,摧毀各種外道有五蘊等事物的主張,並摧毀他們對勝性的否定。樂行大乘佛教的人們一致許可這是顯示沒有顛倒錯誤的道理,是佛經所攝取,如《增一阿含經》那樣,屬於至教量。
聖彌勒用七種理由證明大乘經真正是佛所說:一、因為佛沒有預言過,如果大乘經是佛涅槃以後,有人為破壞佛教正法而說,為什麼釋迦牟尼佛不像預言十八部等可怕事那樣事先預言呢?二、因為大乘和小乘本來同時而行。大乘教和小乘教本來同時而有,怎麼知道唯獨大乘非佛說呢?三、因為大乘境界並非其它派別所能達到。大乘所說境界既廣大又深奧,並非外道、小乘的思量境界。外道和小乘的經論中沒有講到,假設為他們講說,他們也不會相信接受,所以大乘經並不是非佛所說。四、因為辯論雙方都承認大乘是佛說。如果認為大乘是其它佛所說,並不是釋迦牟尼佛所說,則大乘是佛說,辯論雙方都承認這個道理。五、關於有體和無體的問題。如果你們承認有大乘,就應當相信各種大乘教都是佛所說,因除此之外,另外去找一種能詮大乘妙理的教法,根本是不可得。如果沒有大乘佛教,聲聞乘佛教也應當是沒有。因為如果沒有大乘,肯定沒有成佛之義,世界上誰說聲聞乘呢?所以認為聲聞乘是佛說,大乘非佛說,此說不合道理。六、因為大乘教義能夠對治煩惱。依據大乘經的教誨勤加修行的人們,都能獲得無分別智,都能夠正確對治一切煩惱,所以應當相信大乘是佛所說。七、因為大乘教義與經文有別。大乘佛教的意趣非常深奧,不能隨順經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認為大乘非佛說。所以實際上大乘是佛說。如《大乘莊嚴經論》的偈頌這樣說:「佛事先沒有預言過大乘非佛說,大、小二乘同時而行。外道和小乘都達不到大乘佛教的境界。辯論雙方都承認大乘是佛說。不管是有體還是無體,都證明大乘是佛說。大乘教義與經文有別。」
其它部派的經典中也暗示說阿賴耶識另有自性。大眾部的《阿含經》中暗示說,阿賴耶識稱為根本識,因受眼識等所依止,如樹根是莖等之本,眼識等沒有這樣的意思。
上座部的經和分別說部的論都暗示說阿賴耶識稱為有分識。「有」即三有,「分」是因的意思。只有有分識永恆周遍,為三有之因。
化地部稱阿賴耶識為窮生死蘊,除阿賴耶識之外,沒有另外的東西能夠隨順生死,永無間斷。在無色界各種色法已經間斷,無想天等的有情,其餘的六識心等已滅,心不相應行法離色、心等法並非另有自體,辯論雙方都承認這種觀點,只有阿賴耶識稱為窮生死蘊。
說一切有部的《增一阿含經》中也暗示說此識稱為阿賴耶識,即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阿賴耶識是貪三世總別之境,故立這「愛阿賴耶」等四名。有情眾生妄執阿賴耶為真實的自內我,在未斷這種妄執之前永生愛著,所以阿賴耶識是真正的愛著之處。不應當妄執其餘的五蘊等為真愛著處,在三惡趣受苦的眾生們,對於五蘊不生愛著,他們往往厭惡五取蘊,總想我什麼時候應當舍除這種命運,舍除這種眾同分,舍除這種受苦的身心,使我自由自在地享受快樂。
五欲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離欲者雖然對於五欲已不貪著,但仍然愛「我」。樂受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離第三靜慮染者,雖然厭離樂受,但仍然愛「我」。身見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末證無我的非是無學,於正法中已能信解無我者,雖然對於身見不生貪著,但對於內我仍生愛著。轉識等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修無想定、滅盡定等非無學求滅心者,雖然厭離轉識等,但仍然愛「我」。色身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生於無色界離色染者,雖然厭離色身,但仍然愛「我」。心不相應行法離色、心等法,沒有另外的自體,所以也不是真正的愛著處。
凡夫及二乘有學生起我愛的時候,雖然對於五蘊有愛和非愛兩種情況,但肯定產生對於阿賴耶識「我」的愛,所以只有阿賴耶識是真正的愛著處。因此,前述真正的阿賴耶之名肯定只能夠顯示這種阿賴耶識。
已引經中佛的教誨,佛教的正確道理應當是清楚的。如佛經所說,由於各種雜染、清淨事物的種子之所集起,所以稱為心。如果沒有第八阿賴耶識,那種執持種子之心就不應當有,因為前七轉識在滅盡定等時會有間斷,根、境、作意三種肯定有別,善等類別容易脫漏。如電光、聲等,性不堅住,不能接受薰習,不能執持種子。由此可見,轉識並非染淨諸法種子所集起的持種之心。第八識前後一類,永無間斷,如胡麻等,性堅住,可以接受薰習,契合佛經所說的「心」義。如果不允許有能持種子的心,不僅違背佛經,也違背佛教的正確理論。如果所生起的各種染、淨品法,沒有它們的所熏之義,不能薰習形成種子,就不能生起當前的染淨品法。染淨之法生起時既然是沒有因緣種子,就應當同外道所主張的那樣是自然而生。色法和不相應行法,並非心性,如聲、光等那樣,從道理上來講並非染淨內法所熏,怎能執持種子昵?而且,這種色法和不相應行法離識之外沒有真實的自性,怎能認為是內種依止呢?與轉識相應的各種心所法,如果識間斷的話,容易脫漏,因其性質不自在,也不是心性,不能執持種子,也不能夠接受薰習。所以,從道理上來講,執持種子之心應當另有。
經量部認為:眼、耳、鼻、舌、身、意六識,自無始以來依根、境等而有,前後分位,現象雖有轉變,而類並無區別,是所薰習的對象,能夠執持種子,因此染淨因果都能成立,為什麼還主張另有第八識呢?
論主回答說:這種說法是沒有道理的,為什麼呢?主張類別實有,就同外道一樣。如果認為類別是虛假的,就沒有殊勝功用,應當是不能執持真實的內法種子。又,主張識類是什麼性質呢?如果是善或惡的話,應當是不受薰習,因為承認有善、惡之記別,就如擇滅無為一樣,不可能接受薰習。如果是無記的話,善噁心生起的時候,沒有無記心,無記類應當斷滅。也不能說識的自體事是善惡之性,類成無記,因為識體之性與類一定要相同。而且,當五位無心時,識類肯定沒有,既然是有間斷,其性並非堅住,怎麼能認為是執持種子接受薰習呢?
而且,阿羅漢或凡夫之心,因為識類相同,阿羅漢應當受各種染污的薰習而成凡夫,凡夫受無漏法的薰習而成羅漢,承認這種理論就會產生過失。而且,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或信等余法,與眼等六識根法類同,應當是互相薰習,然而你們並不允許,所以不應當認為識類接受薰習。而且,六識身不管是事還是類,前念與後念既然不是同時而有,如相隔之念不能互相薰習,因為能熏和所熏必須同時。如果認為只有六識同時而生的話,由於前述道理,既然不是所熏,所以它也沒有執持種子的意思。
上座部認為:色法和心法各自成類而無間斷,前者為後者種子,以此成立因果之義,所以前述第八識的意思不能成立。
論主反駁說:這種主張是不合道理的,因為沒有薰習的緣故。既然是自類不能薰習,怎麼能認為前念有後念的種子呢?而且,生無色界時色法已斷,修滅盡定時心法間斷。既然是有間斷,應當是不能再生。根據聲聞、緣覺二乘無學的理論,應當是沒有死後的色、受、想、行、識五蘊,你們既然不以第八識儲藏種子,而以死位色法和心法是後者種子,死位色法和心法既然已經永斷,還以什麼為種子呢?也不能認為色法有心法種子、心法有色法種子、色心二法展轉互為種子所生,因為轉識和色等都不是所薰習、轉識不能受熏,因有間斷,色根也不能受熏,因為它並不是心法,這些道理前面已經講過了。
說一切有部認為: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諸法都是實有,因能感果,果能赴因,沒有不能成立的,哪裡還用得著另立執持種子的第八識呢?
論主反駁說:然而佛經所說的阿賴耶識之心能夠攝藏種子,因為它生起染淨之法的勢力強盛。說一切有部的理論是錯誤的,過去、未來並非永恆,亦非現有,如空中華等那樣,並非實有。過去、未來沒有生果的作用,不能認為是因緣性,如果沒有執持染淨諸法種子的第八識阿賴耶識,一切因果都不能成立。
清辯系的無相大乘以無相之空理為究竟,依據似比量否定阿賴耶識和一切事物的存在。這種理論特別違害前邊所引的《染淨集起心經》,如果認為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染苦集、淨滅道都非實有的話,即成極大的錯誤見解。這種理論與外道沒什麼不同,因為外道毀謗說,染淨因果也不能說全沒有,但認為並非實存。如果一切事物都非實有,菩薩就不應當起大悲捨生死,精進勤懇修集菩提資糧。哪位智者為除虛幻之敵而以石女之兒作為軍旅呢?所以,應當相信有能夠執持種子的心,依此心建立染淨因果,這種心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
佛經又說:有異熟心,使善業招感善果,惡業招感惡果,如果沒有第八識的話,就不應當有異熟心。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因為有間斷,並非永遠接受業果,如電光等那樣,所以不是異熟心。異熟不應當間斷後再繼續,命根及眼、耳、鼻、舌、身五根沒有這種情況。眼等六識,由業所感,就如聲等一樣,並非永恆相續,是異熟所生,並不是真正的異熟。所以一定要承認有真正的異熟心,酬牽引業,周遍三界而有,但無間斷,變化為根身和器世間,作為有情眾生的所依。因為從道理上來講,根身和器世間離開心以外是沒有的。與心不相應的事物是沒有實體的,六轉識並非永恆而有,如果沒有這心的話,誰變為根身和器世間呢?又依據什麼永恆安立有情之體呢?
又,在禪定之中或不在禪定之中,或有別思慮時,或無思慮時,從道理上來講應當有很多身受生起,如果沒有第八識的話,出定時其身就不會有怡適或勞損之感。如果不是永恆具有真正的異熟心,定出等位怎能有此身受呢?大乘佛教的菩薩和小乘佛教的聲聞、緣覺二乘及凡夫眾生等,肯定應當現起真正的異熟心,如果允許起彼六識中的業所感是真異熟,這不是佛,而是有情眾生。由此可見,永恆具有真正的異熟心,那種異熟心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
佛經又說:有情眾生流轉於五趣、四生,如果沒有第八識阿賴耶識,五趣、四生之體不應當有。具備實有、恆續、周遍、無雜四個條件,才能成為正確的真實趣和生。假定以非具足四義真異熟法為趣生體,趣生體就會雜亂,因為它住此趣此生而起余趣餘生。各種異熟色和眼、耳、鼻、舌、身五識中業所招感的結果,不遍五趣、四生,因為無色界中完全沒有各種異熟色和五識中業所招感的結果。各種生得善和意識中所招感的結果,雖然周遍於五趣、四生而起,也無雜亂,然而不是永恆具有。不相應行沒有真實的自體,都不能立為正確的真實趣和生。只有異熟心及其心所實有、恆續、周遍、無雜,是正確的真實趣和生。如果沒有第八識阿賴耶識,生無色界的有情,在生起善心等位時,應當是非趣非生,如佛一樣。如果認為趣、生攝諸有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時,應當是非趣非生,這就違背佛教的正確理論。為了避免前述和現在所說的這種過失,只能認為異熟法是正確真實的趣和生。
由此可見,如來並非趣、生所攝,因為佛沒有異熟無記之法。也不屬於「界」,因為不是有漏,因為佛已經舍除苦、集二諦,各類戲論種子已經永遠斷滅。既然是正確真實的趣和生,只有異熟心及其心所,從道理上來講,這種心法和心所法離開第八識阿賴耶識不能成立。由此可見,另有這第八識。
而且,佛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的,如果沒有第八識,那種執受就不應當有。意謂眼、耳、鼻、舌、身五色根和它們的依處,只有現在世是有執受,這肯定是由於有能執受之心。只有異熟心有先業所引,而不是善、染等的無覆無記性,因為異熟心始終一類能夠周遍,永恆相續執受有色根身,眼等六轉識沒有這樣的意思。這些話表明:眼等六轉識都沒有始終一類,不能周遍,不能永恆相續執受有色根身,並不說明能執受的只是異熟心,不能認為諸佛的無漏色身沒有執受,然而能執受有漏色身的只是異熟心,所以要這樣說。意謂各種轉識顯現緣起,如聲、風等那樣,那種善、染等,並不是行為所引的總報,就如非擇滅無為那樣。因為異熟生並非異熟性,因為並非周遍依持,不是相續,如電光等那樣,不能執受有漏色身。所說的各種心法也包括心所法,因為心法和心所法肯定相應,如唯識所說。並非各種色根不相應行,可以執受有色根身,因為沒有所緣,如虛空等那樣。因此,應當另有能執受之心,那種心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
而且,《三法契經》說:壽、暖、識三種更互相依持而得相續穩定,如果沒有第八識執持壽和暖,令其久住之識就不應當有。六轉識有間斷有變易,如聲音、風等那樣,沒有永恆執持的作用,不能成為執持壽和暖的識。只有第八識阿賴耶識沒有間斷,沒有變易,猶如壽、暖那樣,在一期生命中有永恆執持的作用,所以能夠立為執持壽和暖的識。佛經說,壽、暖、識三種,更是互相依靠維持,假如壽與暖始終一類,永恆相續,只有識不是這樣,這怎麼能符合三法更互依持的正確道理呢?
外人詰雖說:雖然壽、暖、識三種更互相依靠和維持,只有暖不周遍於欲、色、無色三界,為什麼不承認只有識有間斷,有變易呢?
論主回答說:由於前述的道理,所以這種詰難不能成立。佛經說壽、暖、識三法互相依持,這裡一定要承認這三法在欲界和色界沒有間斷,沒有變易,可以永恆相持。不然的話,就沒有永恆相持的作用。由於前述道理,上述壽、暖、識三法中的識,不是講轉識,你舉出暖不遍無色界來反駁我,這怎能批倒我前邊所講的道理呢?所以前述道理大家都是承認的。而且,三法之中既然壽、暖二種僅是有漏,由此可知,識與壽、暖一樣,肯定不是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之心,此時什麼識能執持哪種壽命呢?由此可知,肯定有第八識異熟識始終一類,永恆周遍,能夠執持壽和暖,那種識就是這第八識。
佛經又說:各類有情眾生受生和命終之時,必住散位,非住無心,亦非住定位。如果沒有第八識,生死時不應當有心識。意謂生死時身體軟弱無力,心識闇劣,猶如熟睡無夢和悶絕時一樣,明了轉識肯定不能生起。而且生死時六種識的行相和所緣是不可知的,就如無心位一樣,肯定不能生起現行。六種轉識的行相和所緣如果是有的話,肯定可知,就如其他的散有心位一樣。真異熟識極其微細,行相和所緣都是不可知的,是引業之果,於一期相續之中永無轉變,是散位有心,稱之為生死心,並不違背佛教的正確理論。
某些大乘佛教徒說:眼、耳、鼻、舌、身五識於生死位肯定沒有,第六意識緣取外境,或者由於前五識,或者由於他人的說教而另生別解,或以禪定為因。既然是生位這些原因都不存在,所以受生位沒有第六意識。
論主反駁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有情眾生生無色界後,第六意識應當是永遠不生,因為定心由散意識所引,五識、他教在無色界肯定是不存在的,因為加行引定心和由他教引散心是沒有理由產生的。
大乘異師又救說:如果認為那種禪定是由於串習力,以後的率爾心能現在前,這有什麼過失呢?
論主詰難說:彼界定心即初生位,怎能不生起呢?而且,欲界、色界初受生時,串習意識也應當生起,即生得善。如果你們救說:無色界中最初產生的定心,及下界中初生位散心,由於惛昧,最初受生時意識沒有出現在面前,此即前述之因,何必再用其他解釋呢?上座部主張,生死等位另有一種微細意識,行相和所緣都不可知。應當知道,這就是第八識,因為大家都承認第六意識不是這種情況。
又,眾生將要死時,行善者從下向上冷,行惡者從上向下冷,冷觸逐漸生起,最後至心。如果沒有第八識,這種情況就不能成立。因為前六轉識不能執受身體。因為眼、耳、鼻、舌、身五識所依不同,或不行。逐漸命終時有的先舍五識,因為第六意識不住於身,緣境不定。因為第六意識恆常起時,逢境即緣,隨依即止,永恆相續,冷觸不應當由它逐漸產生。只有第八識真異熟心,由於以前業力永恆不斷,周遍相續執於身,舍執受處便生冷觸,因為壽、暖、識三種不相脫離。冷觸起處就是非生命,非生命體雖然是第八識所變和所緣,但不執受。由此可見,肯定有這第八識。
佛經又說:識是產生名色的緣(條件),名色是產生識的緣,識與名色展轉相依,如二束蘆葦同時而立。如果像小乘佛教所說的那樣沒有第八識,就不應當有那種識的自體。佛經中是這樣解釋的,名是五蘊中除色蘊之外的四蘊:受、想、行、識,色為羯邏蘭等胎內五位,名色與識互相依存,如二束蘆葦那樣互為安立的條件,永遠同時而立,互不相離。眼等六轉識屬於名中,如果沒有第八識,十二因緣中「識緣名色」的識是什麼呢?也不能說名中的識蘊是前五識,「識緣名色」的識是第六意識,因為在羯邏蘭位沒有前五識。而且,因為六轉識有間斷,有轉易,其性不堅,沒有能力永遠執持名色,怎能說永遠與名色為緣呢?所以,經中說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那種識是指第八識阿賴耶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