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殘夢之十一:上帝無靈 · 第八回 項莊舞劍 雷震被判十年刑 文公動筆 胡適返台起風波

書接上回。話說蔣介石機構中的「窩裡反」,已令老小二蔣萬分惱怒,而當年那些落水之人,瞅這個機會也一窩蜂對蔣罵戰,蔣介石看在眼裡,好不氣惱!有人這樣說:「民國三年正月初七下午,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下令北京軍政執法處長陸建章,緹騎系共和黨副領袖餘杭章炳麟於龍泉寺。四十六年後的九月四日,『行憲總統』蔣介石,又下令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檻車囚中國民主黨發起人長興雷震於台北。書生報國,以文字賈禍,以黨錮系獄,千古以來固不僅太炎儆寰兩人而已!但建國五十年來,因擁護『共和』提倡『民主』,仍不能逃避特權者魔掌,則我國民實堪同聲一哭也!」 老蔣皺眉道:「把雷震比章太炎,已經不倫不類,把袁世凱比我,這算是捧場還是挖苦?袁世凱見過像我那樣的大場面嗎?」言下之意,蔣以超過袁世凱的「成就」而沾沾自喜。而事實上,就出賣中國而言,袁遜蔣多多。 那個曾經落水者又為宋英叫冤枉,說是「宋英女士字亞英,安徽省舒城縣人,今年五十九歲,中國公學政治經濟系畢業,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研究員。歷任南京植產農場場長,南京小朋友圖書公司董事長,南京市婦女常務委員。勝利後在上海狄思威路創辦幼幼託兒所,被推為董事長。」 至於宋英隨蔣遁台之後,「出任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委員。她不但是婦女運動的健將,並且是敢言的『女御史』,現任監察委員,此番為了乃夫冤獄事,四出奔走呼籲,不遺餘力。一群監察委員,亦曾於五日聯名具呈最高保安當局人士,要求將雷震交保釋出,未見下文。七日,非國民黨籍監委,又向監院提議調查雷震案。相信拘捕雷震既經最高當局『批准』,用情不起手,起手不用情,要想宣判無罪,看來恐無多大希望。」 蔣家父子對於這些反對,認為不能任由發展,要經辦人想辦法,乃至派人到香港作說客。可是在台灣「監察院」中的暗鬥那就無法避免的了。按照小朝廷的法律,該院有權調查雷案,但蔣不希望有此調查,幾經會議,該院中的「國民黨黨部」派出「監委」陶百川、吳大宇、酆景福等三人,向「非國民黨籍監委」醞釀「查案」者進行勸阻與疏解,但是陶百川推辭了這項差使。餘下二人分頭拜訪,同樣沒有下文,最後出動「拖」字訣,在「監院」中永遠不去辦理這個「查案」工作,任何人力催無效,把宋英氣壞了。 這邊廂老蔣「打雷」,那邊廂美帝踢蔣,一份由所謂「民主自由人士」主持的《聯合評論》來了個「援雷專號」,刊登了十幾篇援雷反蔣的東西,把蔣介石氣得直拍桌子。另方面,台北英文《中國日報》指摘蔣方「打雷」不當,而「立法委員」胡秋原與成舍我等人,也在指摘蔣方「打雷」,都要求把雷震從軍事法庭轉移到民事法庭審訊。而高玉樹與李萬居的活動雖已減少,卻未停止。高玉樹更乘機以「籌組反對黨活動」掩蔽他在台北市長位內的瀆職之罪,一再拒絕檢察官的召喚作供。蔣家父子本以為祭起這個法寶可以使高就範,沒料到對方還敢蔑視蔣方法律,按例可以對他進行拘留,藉口「保持法律尊嚴」想來也可順理成章,但又擔心設若檢察官申請法院出傳票予以拘捕歸案候審的話,蔣幫又會受到普遍的「打擊反對黨活動」的指摘,而高玉樹必然又將以「民主烈士」姿態出現,對他有利,對蔣不利,於是只得忍痛作罷。 幾乎同一時間,胡適又在紐約通過美國通訊社之口,批評雷案,「荒謬的反叛罪」,揚言就要回到台灣,並且強調《自由中國》封不得,因為這是「新聞自由的象徵」,他不希望蔣家父子毀了這個「象徵」。 蔣家父子必須抵擋一陣,於是拋出一頂又大又紅的紅帽子,在報上廣發消息,說是「共產黨正在利用野心政客來瓦解台灣的防禦。」而且這是使用四十年代在中國大陸對國民黨所用的同一武器,當警察抓到一名蔣介石的政敵而控以反叛罪時,出現了這麼一個局面,意味到這是一次新的政治危機。 在台北美國大使館中,「中央情報局」人等正在那裡交換有關救雷的意見,那職權凌駕於駐台大使之上的頭子苦笑道:「你們瞧,我們從白宮裡的總統先生開始,已經全部變成共產黨了!我們的民主黨和共和黨,也幾乎要改名為共產黨了!」 笑聲中那頭子道:「蔣的報紙說,我們這些『共產黨』,通過《自由中國》雜誌,用這種戰術反蔣,比軍事進攻更為危險!他們一口咬定,是我們這些『共產黨』,在活動搞一個反對黨,以便在明年一月間的地方選舉中,以在野黨的力量,反對蔣的國民黨,他們甚至說,我們這些『共產黨』,用反對黨名義便可以擊退國民黨,那國民黨不是筆無分量了嗎?」 駐台「大使」莊萊德道:「我們在這裡,聽得可是多了。蔣的一貫看法是:一旦台灣有了個反對黨,那就像美國的兩黨選舉一樣,就會很容易地把國民黨的那頂執政黨帽子摘了下來,他們就得捲鋪蓋。」又道:「因此,實在沒有辦法,就她出一頂紅帽子,他知道在這方面,我們和他的步伐完全一致。」又說:「就在昨天,蔣在他的機關報評論中說:共產黨已認識到他們不可能用武力占取台灣,所以他們要利用野心的政客,經由似是而非的合法政治活動,以瓦解台灣的防禦。這種戰術比公開的軍事進攻還要危險,他們用這舊戰術顛覆政府,他們使用的手段幾乎是他們在大陸使用的翻版。」莊萊德低聲道: 「有一個他們的人說,這些話的真正矛頭所指,不是指共產黨,而是指我們。我們在一九四八年、一九四九年時,司徒雷登大使和吉塞普巡迴大使,曾經指導國民黨中少數人士以及他們黨外的民主人士,企圖成立第三勢力,蔣對這件事到今天還沒忘記,還在怨恨不已!因此雷案發生之前,他們已經研究了好長一個時候,由於反對黨的成立日期已經公布,他們就沒有辦法再拖得下去,於是一方面給我寫信,作為解釋,打個招呼,一方面也就採取了行動。」 那中央情報局的小頭子道:「那麼,據說四個被捕者之中,真正有問題的不是雷震而是劉子英,我看過劉子英的資料,如果他也算是共產黨的間諜,那每一個國民黨人統統有資格關進去了,包括蔣家父子自己。」 人們沒法笑得出聲,有人說。「看來,這一仗,我們只能吃個啞巴虧了,他在對付共產黨,我們如想插進一隻手去,那就很不雅觀。」又道:「好在雷震不是唯一的辦事人,除了他,還多得很,可是那本《自由中國》雜誌和那個反對黨,可是不容易再找到合適的。」 那小頭子揉了揉鼻子道:「據我所知,蔣的健康情況很差,看來,時間會給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罷?因此,那些表面的東西可以不再進行一一我的意思是不再在台灣出版反蔣刊物和成立反對黨,但是可以在東京、在香港、在美國,以及看來合適的其它地方繼續進行,你們以為對麼?但是,我們也可以和蔣的那個問題正式提到桌面上來,看看有什麼妙計,可以替代他去世之後的這個角色,當然這必須是中國人,我們不行的,否則我們太笨,我們會陷入人家民族主義的泥淖而拔不出腳來。」 話題又落到胡適頭上,而當天的台灣報上,恰巧又有一名「立委」黃玉明的「答讀者函」。原來黃某曾在非官方報上發表「質詢雷震案」一文,引起了蔣介石的憤怒,於是百多封信寄給黃某,要他公開答覆兩點,一為不應該替反對黨鼓吹,一為不應該替胡適飾辯,措辭嚴厲,黃某既不便答覆,又不敢不答覆。於是在公開答覆中對第一點的指責作如下辯詞:「按本人質詢書中所提有關新黨問題,本意並非鼓吹組織新黨,更未作多黨政治之主張,只因見新黨組織為既成事實,而犯罪被捕之雷震為新黨籌備人之一,誠恐新黨與政府不辨事體而引起誤會,未共國難而先結黨仇,豈不大失吾民之所望?故不得不於質詢書中提明彼此當守之道,免被『共諜』拉來挑撥。至函謂在此風雨同舟之時局,不當步多黨亂政之覆轍,豈惟最忠『國家』,抑亦最識時務,無任感佩之至。」 至於提到胡適那一點,黃某的公開答覆有道:「所責不應為胡適飾辯者,來函大意謂:天下皆知胡適為《自由中國》半月刊和雷震之掩護人,雷震現已被證為劉子英『共諜』掩護人,對雷既認為有罪嫌,則對胡焉能為其飾辯?默察胡適為雷案所發表拉美國官員與渠同一意見的話,不但有失國家官吏的立場,且有失我國國民的風格。貴立委謂事出於胡與雷夫人在電話中的安慰語,非同發表意見,有何證實?又胡的倡教要打倒所謂『孔家店』,早為民族道統所不能相容,『政府反重用為中央研究院長,想或別有用心,而貴立委為其強詞飾辯,究何用意,』云云」。 黃某答道:「首先聲明本人與胡先生確未有一面之緣,亦非慕其所學,只念其為政府高官,當為『國家』以示尊重。所責其曾反孔學,乃又另一問題,此處不必置論。至於報載胡先生為雷案發表拉美國官員意見的話,本人確有聞系渠與雷夫人電話中的安慰語,若要證實可請問雷夫人為清楚。又胡先生審定事理,向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之論,故本人謂難怪其對雷案先作大膽的假設,只觀其有無向『政府』索此資料小心求證,方可斷定其對雷案之真實態度,此亦似非過當之言。總之私衷所在,正如諸君所謂今日要大家同舟共濟,自不願胡先生為愛護雷震一人而誤會政府,亦不願國人為厭惡雷震而誤會胡先生,區區非僅為雷案一小事,尚祈諒察。」顯得力求四平八穩的樣子。 於是美國佬更加明白:國民黨人雖然不滿蔣介石,但是要在這個時候公開援雷反蔣,事實上也辦不到。然而其中主要原因卻不是為了怕蔣,而是為了對美國並沒有寄與希望。他們知道美國對驅蔣如探囊取物,但對美國的吞台並不欣賞,內情複雜,矛盾眾多,想利用雷案而對蔣一舉而擊倒之,非不能也,是不便也! 莊萊德便道:「對於這件事,我和大家有共同的感覺,由它發展!由它發展反而不可能鬧出什麼亂子來,但是一旦受到我們官方正式干涉的話,問題就不簡單。」眾人皆曰:「然!」於是又扯到了宋英,那小頭子問宋英的奔走有些什麼收穫?莊道:「說她沒收穫罷?不確,說她有收穫罷?也不確。」有道:「她的目的在於爭取把丈夫移送民事法庭,沒有做到,因此說她沒有收穫。但是蔣的方面,也真的在設法使她滿足,例如到拘留所探視她的丈夫,送點吃的去等等。宋英有幾點是可以說說的,首先是她在長途電話中聽到了胡適博士激動的聲音與鼓勵;其次是她否認劉子英是《自由中國》的職員,也即是驅斥了本案『主犯』和她丈夫的關係。她說劉子英是做過《自由中國》的會計,但那是七年前的事,從一九五三年七月起,他就離開了,因此今天還說劉是雷的職員的話,簡直是胡扯!」 莊又道:「宋英只承認一件事,就是劉子英和她丈夫的私人感情很不錯。因此劉雖離去,但有時還幫她丈夫處理一些私人函件,但是,這不能說劉還是她丈夫的職員。何況大名鼎鼎的王雪艇先生,他有不少東西也出之於劉子英的代筆,試問又怎能說他是王博士的什麼什麼人呢?」 那「中央情報局」的小頭子問道:「聽說雷震曾經絕食,可有此事?」莊笑道:「是有此事,但不是絕食,而是有關他絕食的傳說,雷震剛到拘留所三天,當然心情緊張,胃納甚差,除了蘋果與木瓜,也就吃不下其它東西。第四天,他在中午吃了兩碗豆漿,下午蒸了一個蛋,晚上吃了兩碗稀飯,一隻香蕉,體力也就逐漸恢復。看守所那個張姓所長和賀姓指導員,奉命對他另眼看待,每天有醫官給他量幾次血壓,檢查胸部和給他吃幾順多種維他命丸。」說得大伙兒都笑。那小頭子道:「這樣說起來,蔣的目的但求把他關起,此外就儘量優待了,這一手實在真不錯,」可又把臉一沉道:「也就是說,這頭老狐狸很什麼,對他不能太小看了。」 一名「華籍美人」的秘書,報告和宋英見面的經過說:「慰問宋英女士,我是以她丈夫的好朋友身份找她的,否則不大方便。我看了雷震從獄裡寫給她的信,那是被捕後的第五天吧?信上使勁寫那個張姓所長和賀姓指導員對他的百般關切,就像剛才我們所聽到的一些,而可能是為了表示他的反共態度,就在這些事情後面,雷震有這一句,說是獄方對他這樣好法,『深感他們的溫暖,人性的流露,而共黨之必須失敗也』。」大伙兒聞言皆笑,聽那秘書說下去道: 「他給他妻子的信上說:來此四晚,合共睡眠不過五小時。第一晚整夜未睡,未吃安眠藥。第二晚眼安眠藥兩粒,睡了二、三小時。第三晚服了一粒,睡了一小時,大概腹空之故。第四晚服安眠藥一位,同時服多種維他命一粒,服後一小時精神反好,可能維他命刺激了胃,睡了一小時不能睡。起來又坐,又吃蘋果一個,又睡了一下。今晨吃豆漿、燒餅、油條,開始大便……我的精神尚可克服一切,希您忽念。 「我數日來的經驗,不能睡眠之原因,除了上述外,還有室內有燈,室外有燈,這一點無法改善。芭蕉扇可遮臉用處甚大,可惜一翻身,扇即落地。監內到處火燈光亮,以防逃走等事,可以改善者即床板太硬,下面僅墊一條被絮,睡了半小時必須翻身,老骨頭實在無法和它對抗。因此請您送兩條厚被來作墊被。如有鴨絨被,放一條在裡頭。我用的枕頭兩個,我喜用高枕,這四晚把所有的衣服堆在枕頭上頭,但究竟不適。又因床短,我四晚都是彎曲著睡,這也是最大痛苦,張所長已允改善,他已為我室做紗門(前只有紗窗),殊可感也。 「『閒話漢堡』一書,上周六下午送來,我答應他下期發表,內容講德國對於森林的重視,對台灣目前甚有必要。請關照傅、聶二先生髮排。小孩學費,恐需款,盼預籌,……社內人及親友均此問好,請帶自來水筆一支。』」那秘書念道這裡,笑道:「他這封信,用鋼筆寫在兩張單頁十行紙上,字跡很小,並不潦草。在第一張十行紙的上端,他用鋼筆眉批了幾行字,大意是他身邊有三百元,水果可以在所里買,如有來路梳打餅乾,請送一盒等等,大體上沒什麼。」 那小頭子點頭道:「瞧模樣,蔣的意思只敢做到這個地步,不會再什麼的了,蔣的監獄,從沒有這樣『舒服』的。」 那秘書道:「可不假,別提台灣的監獄,就是拿臨時拘留所來說,也夠瞧的了,那種黑暗,簡直很難使人置信,何況是監獄?何況是專關政治犯的監獄?因此可以斷定,蔣對本案的目的,就在於不許雷震活動,不許反對黨出規,其它方面他不敢。」一頓之後又道:「可是根據他的情況來說,把他逼得太緊了,他很能出亂子。」 可那小頭子作思考狀道,「我想弄清楚幾個問題,譬如有兩名立法委員發表有關雷案意見,那是這裡的所謂中央級民意代表,一定有他們的影響,究竟這兩個人是什麼來頭?」那秘書道:「這是兩個耍筆桿兒的立法委員,成舍我有點小名氣,曾經辦過一份《世界日報》,是日本投降後在北方出版的,大家到了台灣之後,他很想把這份報紙就在台灣出版,但是蔣方沒有批准,蔣方不批准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對他很不友善,另方面是極力維持蔣方自己的報紙,以免報紙越出越多,分薄了他們官方報紙在廣告和發行方面的收入,因此不開放新報發刊。成舍我見是不准,也只能忍住了這口氣。一直到了抓雷震之前一個多月,有家英文《中國日報》獲准破例創刊,成舍我見是機會來了,也就舊事重提,要求復刊《世界日報》,極力爭取。」 秘書又道;「成舍我是個老國民黨,按理說他的復刊要求已經提了十年左右,應該可以,蔣方也準備批准,可是臨時又出了岔子。國民黨中的派系衝突是個老問題,當成舍我的要求快要變成事實的時候,給他們查出了一件事,就是雷震他們『中國民主黨』的前身一一『台灣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有一次開會時,曾經邀請成舍我參加。這個座談會是由雷、李、高三人再加一個吳三連主持的,成舍我雖然聲明以賓客身份參加,並未加入反對黨,一個多月來也沒有參加反對黨的活動,可是蔣方已經恨透了他,因此把那個批准重新擱起,他的報再也出不成了,於是他和另一個立委胡秋原聯名發表有關雷案意見,表示不贊成。至於胡,他是蔣方蘇俄問題專家之一,也是老國民黨,但年來他在立法院中,凡是碰到重大問題時,他的意見往往和蔣的做法站在相反的立場,因此也就變成了事實上的反對黨,雖然他是個老國民黨。」 那小頭子笑道:「我明白了,這兩個立法委員,從無條件擁護蔣的做法到開始不同意蔣的做法,因此鬧出了這件事情,他們是支持反對黨的。可是另外有個問題:高玉樹為什麼被控?」 高玉樹在雷案中忽地吃了官司,任何人都知道這是因為他變成了反對黨領導人之一的關係。雷震被捕之後沒幾天,他就被控在三年前合北市長任內涉嫌侵吞公款及演職之罪,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三次傳票應訊,高玉樹來一個抗傳不到,鬧得蔣介石下不了台。一般輿論也都相信高玉樹被控之罪屬實,國民黨的大官兒怎能不貪污瀆職?問題是三年之後才打官司,那就未免滑稽。難怪被控者反而在外國記者前振振有詞地訴說蔣方無理:「這件案早不開庭,遲不開庭,偏偏在我籌組反對黨的時候開庭偵查,何其巧合若是?我決不出庭應訊,而在家等候拘捕。」 那麼這是件什麼案呢?原來據說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將歷年所收捐稅處與水電補助費台幣二十三萬元隱匿不報,私設帳冊挪用二十二萬三千七百元,但經審核開支者不過八萬七千餘元,其餘十三萬元均不合規定,此外又有一筆福利社款項十六萬元,也都不合規定。高玉樹無論如何怎樣辯白,但他對法院的三次票傳置之不理,也就是使蔣無從下台,李萬居等人認為不妥,這比反對黨更加「內部化」,在雷震頭上戴上頂紅帽子之後,美方就難以插手,在高玉樹頭上戴上頂貪污帽子之後,其他的人更加難以援手了。 就在施展「拖」字訣當兒,法院托人找到高玉樹,要他自己選擇:「抗傳不到者依法拘提到案」,或者「無論何人均應尊重司法,以崇法治」。並且暗示只要到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處作象徵性應訊,官方有了面子,也就算了。因為反對黨已經胎死腹中,蔣家小朝廷不怕他們這幾個沒腳蟹亂喊亂爬了。而有家半官方報紙,且以「奉勸高玉樹先生尊重國家法律」為題作社評,說是「在高氏籌組新黨聲中,高氏如此做法,很容易使人誤會高氏是在挾新黨以自重」,暗示只要到一到,事情就沒有了。 於是高玉樹終在李萬居和一名記者陪同之下到台北市地檢處「應訊」了一下,所謂「貪污」等等也就一筆勾銷。 美方人員當然明白,因此那個中央情報局的小頭子聽人敘述高案始末之後笑道:「這樣看起來,高玉樹是不可能再給關閉,但是反對黨也不可能再組織成立了,這是美國有力無處使的事例,我們幫忙的話,越幫越麻煩,不如暫時不理。」 那秘書已把香港蔣報某些評論搜集起來,選出一篇道:「這是蔣方在香港出版、正面向美國開火的一篇文章,光看題目,就知道蔣介石對雷案的態度了,是針對美國的。」那小頭子皺眉道:「有些什麼?」秘書道:「題目叫做『美國人,多管你家裡的事吧!』內容說:雷案是台灣純粹的『內政』,可是有一些美國人表現出『令人注意的異乎尋常的態度。這些美國人對中國內政表示了這樣濃厚的興趣,甚至加以干涉,這就不能不引起中國人的警覺……就是在『自由世界』內部,美國有許多地方也實在不配做一個主角。在亞洲,美國曾到處惹人討厭,並被稱為『醜陋的美國人』,為什麼呢?因為有一些美國人有一種愛好干涉別人內政的習慣。一些美國人總以為他們自己那一套抽象的『民主自由』可以原封不動套在別人的頭上。其實那一套『民主自由』,以及美國所想到的一切什麼玩意兒,都要因時而施,因地而施,硬要套在人家的頭上,除了惹得一片噓聲之外,是毫無作用的。」 那「中央情報局」的小頭子笑道:「聽開頭一段,儼然是來自北京的口吻,但後面的就百分之百是蔣的心聲,他們實在恨透了我們一一可又不敢明說。好吧,在這篇指著鼻子罵的東西里,還有可以聽聽的嗎?」 那秘書道:「當然還有一些,太長,我不念了,總的說來,他們一方面肯定我們是世界上唯一強國,另方面又說我們不濟事。特別是指出我們有好幾個人,在雷案中對他們的『內政』採取了干涉和偏袒雷震的態度,特別是就在本月十三,美聯社報道了一個消息,說美國有個『資本家建議用台灣獨立作為交換中共參加聯合國為條件。這個資本家認為中共可以加入聯合國,而使國民黨之主權限乾颱灣,並且在一定時期內在台灣舉行公民投票,以決定台灣是獨立還是歸併到中共那裡去。』」秘書道: 「文章作者代表蔣的口吻,痛罵這是荒唐之極的建議。這方面,蔣和中共的立場倒是『一致』的,雙方都反對台灣獨立。整篇文章里,我以為這句話值得我們玩味,那個作者問:『難道我們還好意思讓這些美國人來干涉我們的內政,做我們的靠山嗎?』」又道:「此外,就是罵我們『自己家裡的事多得很』,自顧不暇了。」那小頭子沉思良久,忽地笑道:「讓他們去罵吧,今天我們和他們的關係,就像一對同床異夢的夫婦,在反共的床上,各打各的主意。」 而在「床」那一邊的蔣介石,聞道胡適已經定期回台,可是雷案尚未判決,頗為緊張,召集幾名主要「打雷」的打手,不安地說:「胡適為什麼還沒有回來,為的是奔走援雷;現在他就要回來,暗示援雷已經有了辦法,你們不在他回來之前判案,那就夜長夢多!如果放他出去,更是得不償失,因此你們今天回去之後,一定要儘快判決,那份判決書一定要做得仁至義盡,無懈可擊,而他的刑期,」蔣介石冷冷地背著身子厲聲說:「十年!」 大伙兒一怔,明知雷震這番過不了關,但無論如何沒料到會判十年之久。雷震被捕時已經老態畢露,十年後能不能活著出來,卻是一個問題。可是問題不在子雷的生死,而是此事影響美方「邦交」,因此無人發言,表示對蔣的決定,並非百分之百的沒有異議。 老蔣明白,扭過身來道:「你們想,雷震這下子,比孫立人的花樣要厲害得多,我們不在這個時候重重辦他一辦,以後怎麼辦?至於他受不受得了十年監牢,我說別管!一方面,我們並不要他的命,讓監牢里對他特別優待,也就行了。你們要知道,萬一姓胡的趕回來了,三下兩下,迫使我們不能不放他,那開什麼玩笑?」 眾「打手」透了口氣,這種場合也只有他一個人說話的份兒,誰敢插半句嘴?老蔣又道:「這件事情,你們不是也看到了嗎?他們從國務院到駐台記者,都明明暗暗表示了態度,指責我們的不是,什麼屁也放出來了,都說是我不民主什麼的。可是共產黨呢?我們對雷案,是在紅帽子下面進行的,但是共產黨並沒有說我們不該抓雷震,他們當然並沒有由官方出面表示態度,可是他們在海外的報紙,並沒有替雷震叫冤,這就是態度鮮明;你們想想,連共產黨都這樣,美國又憑什麼向我們要人?豈不是個旁證嗎?你們快去判案!」 小蔣不能不開口了,說:「這件事,是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了,不過昨天有個美方的人來,提到了聯合國的席位問題,他說美國當然支持我們,但是希望我們留心一下,最近聯合國大會討論這個中國席位問題時,正反相差只有八票,而且在表決中,本來支持我們的巴基斯坦態度已變,正反相差票數只有六票了,而且,美國正在忙於大選,可是從兩黨競選主張來看,關於支持我們席位的問題,還沒有誰表示過態度。」 蔣經國字斟句酌地說下去道:「第三勢力對於我們的攻擊,是非常勉強的,它一方面要拿美國作盾牌,一方面又要拿民族觀念作盾牌,這就使他們自己都很難措辭。比如香港的《聯合評論》替雷震幫忙,就說聯合國席位代表等等問題,『台北當局在雷案喧騰的尷尬情形之下是無力爭取挽回的。唯一的指望,是美國能給以更大的支持,可是美國大選在即,就近日兩黨競選主張來看,關於中國在聯合國的地位,都沒有積極支持中國的跡象,而選情較佳的民主黨,已經對雷案表示好幾次惋惜的意見了。任何一個有自尊心中國人,都該痛恨外國人過問中國的內政,但是今天台北當局,自己造成了完全依靠美國的情勢,對美國朝野的有關主張,不得不為之一憂一喜;美國縱無干政之意,而台北當局則不能不有被干涉的感受。』」蔣經國強笑道:「第三勢力翻來覆去,轉彎抹角,就是這副樣子。」 蔣介石冷冷地說道:「那是老一套,沒什麼了不起的,第三勢力那批人,只會哇啦哇啦吵,此外就沒什麼了。他們抬出什麼中國人來,我們照雷震可以抬出什麼中國人去,他們是毫無辦法的,根本不理!總有一天他們會像叫化子一樣到這裡來討飯!」 接著又道:「你們或許不懂,其實道理簡單,左舜生、李璜這一批人,一直和我們一起反共,幾十年了!到今天他們在『反共』上面加個『反蔣』,還不是為了賺幾個?他們憑什麼這樣做?我們有幾十萬軍隊,但是十年來還不是在這裡並沒動過?我們尚且如此,他們算什麼?美國那裡有這麼多功夫哄他們幾個?看看沒什麼用了,也就算了,到那時候,他們又來敲我們的門了!」蔣介石聞得遠處有飛機聲,就反手指指天空道:「好吧,你們在胡適還沒回來之前,先把雷震判案再說吧,遲則有變,到那時你們花了好大的氣力,可是毫無所獲,豈不冤枉?」眾人唯唯,下得草山,就為提審雷震加緊準備。在獄中的雷震卻並無察覺,以為在軍事法庭與民事法庭之間,他還有希望可以選擇。但是度日似年,那一日又向看守所所長打聽道:「我來到這裡,已經多日,按照法例,早已超過了羈押時間,為什麼還不到台北地院開庭?」那所長一個勁兒「勸慰」,說是這件案子情形不同,他自己也一無所知,「無可奉告」。 事實上,看守所長「無可奉告」倒是真的,他不可能知道這麼多事情,例如胡適在美國聞道雷案已於十月十四日在台北軍事法庭判入監牢十年之久,給予他們以極大的震撼!而在判決書到達美國之後,胡適等人忙不迭逐字逐句研究,更是緊張極了。 「這份『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雷案判決書』,」胡適雙手微抖,「分為主文、事實、理由三部分,主文說:『雷震明知為共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七年,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 『劉子英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馬之驌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四年。』」胡適道:「下面是十八本書的書名,都是在雷家拿出來的左派書籍,都判沒收了。」 美國國務院和中央情報局幾個官兒聞言個個搖頭,沒法開口,胡適愴然道:「十年,對他和我們來說,這不是一個短時光!如果真要坐夠十年,他出獄時已是一九七零年十月十四左右,蔣家父子欺人太甚了!」 一個美國佬道:「主文大概就是這麼一些了,請胡博士先翻譯一下『事實』部分吧。對於蔣介石父子那一套,我們不是初次較量,好在來日方長,這幾個人是跑不掉的!」於是胡適翻譯雷案的「事實」部分,意思是說:雷震乃「國大代表」,《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曾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劉子英是「國史館」秘書,中日文化經濟協會千事,曾任國民參政會會計,事務科長等職,說都是邵力子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時候的僚屬,和邵力子夫婦常相過從。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南京緊急,雷震離去前與邵同進晚餐,共商行止。同年四月間,南京撤守,劉子英以監察院秘書充任該院南京留守辦事處主任,負責保管該院在南京的財產。解放後,劉子英繼續為保管員,同時學習「新民主主義」書刊改造思想。六、七月為舊同事即現在台北監察院秘書丁正升向南京市軍管會政務委員會行政司法都聲請領得還鄉路費兩千五百元。…… 有個美國佬忍不住了,說:「這算什麼間諜?他做的正是他應該做的!」 胡適強笑道:「就是這麼一回事。」翻譯下去的內容是:劉子英又在同年十一月間,又為舊同事而此刻在台北充當監察院科員的李方盛簽署證明,向人民政府的行政司法部換領還鄉轉業證明書。同年底又把該院在南京的全部財產,交給人民解放軍的野戰醫院。從這裡開始,編造了一套劉子英勸雷震「為人民立功」的故事,並且牽涉到邵力子夫人傅學文,說這是她主持的,此外又把一名王續曾拉扯在內,說王的任務乃為雙方的聯繫人,等等,總之是雷震不但沒有告密,並且畀予《自由中國》社會計職務,到一九五二年七月,再由雷震推介,任「中日文化經濟協會幹事」,並仍交繕密件。 代表「中央情報局」的美國佬搖頭微笑道:「這個故事,簡直哄小孩子都不相信。論時間,差不多有十年了吧?怎麼可能允許人家的間諜,在自己的地區活動十年之久?那不能想像,論人物,邵力子夫婦怎麼可能派出間諜?縱使真有其事,這三個充當間諜的人,所作所為全部是反共的!而且就是指他們暗中有什麼危害『政府』的活動,那還是這句話,怎麼可能由他們『危害』了十年之久?再論事件,《自由中國》被控的一大堆理由,條條都是我們『美國之音』,哈,他們父子倆耍這一套,簡直沒有常識!」 胡適嘆道;「他們雖然沒常識,卻有紅帽子,這件事情實在麻煩透頂。」又譯下去的內容是:《自由中國》半月刊指蔣介石政權大叫「反攻大陸」是自欺欺人、自誤誤人,散布悲觀無望論調,意圖瓦解蔣軍的「鬥志」。一九五人年台灣海峽風雲驟緊,解放軍炮打金門,蔣介石小朝廷緊張萬狀之際,《自由中國》雜誌對這形勢表示悲觀,認為對蔣不利,更且引用美方各式人等的談話,暗示蔣政府沒有前途。而且假冒陸軍士兵器材基地勤務處製造廠中校行政課長陳懷琪名義,刊登讀者投書,渲染反攻無望。此外又「捏造」蔣軍三民主義講習班第三十二分班訓導組長陸伯琅說的話,說「革命軍人要以走狗自居」,打擊了蔣軍的士氣。 不但此也,近來又變本加厲,蔣指雷在罵他的「民主政治」已經絕望,只有等待革命,再流血。總而言之,雷把蔣視為半文不值,因此蔣半點希望也沒有了。 代表美國國務院的美國佬舒了一口氣道:「平心而論,雷震的言論非常符合事實,而且我們在美國出版的書報雜誌也曾登過,毫不稀奇。」 蔣介石列舉雷震犯罪的事實之中,還有《自由中國》的這些言論,例如什麼「蘇俄有強力火箭、地球衛星、原子武器,連美國也不敢貿然言戰,台灣什麼也沒有,如何『反共抗俄』?」又有這個:「共產黨在江西時,只有八百支槍,尚且沒有『剿』掉,現在共產黨占據中國大陸,手握世界第三強大的武裝力量,這證明台灣自衛尚成問題,怎麼能夠反攻大陸?」指雷震「有利於叛徒之宣傳」。那個代表「中央情報局」的美國佬笑道:「我們一下子變成了蔣介石的叛徒了,可是蔣自己應該明白,他所背叛的人物和政黨,他所背叛的宗教信仰以及政治信仰,超過了任何人,他自己是一個少有的叛徒。」又對胡適道:「請你說下去。」 胡適道:「關於馬之驌部分,他們說一九四九年二月間北京撤退時,馬在華北文法學院肄業,據說他參加過南下工作團,但因身體關係,很快離開,在同年五月一日到台灣找他的老朋友,蔣方說他負有什麼什麼責任,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在六月十八日把他逮捕之後,他曾坦白供述在北方兩個月的情形,他是反共的,要不怎麼可能在共軍進入北京之後,只有兩個月時間,而且還到青島、上海等地打了一個轉就馬上到台灣來?」胡適苦笑道:「他們還給馬按上了一些『潛入台灣』的情節。」 美國佬順:「那十年前馬某第一次被捕,又是誰把他保出來的?」胡適道:「是雷震。」又指指那份判決書道:「在這『事實』部分的最後一段,他們又把在雷家找到的十八本左派出版的書名開列一遍,暗示雷震親共,孰不知反共的人,對共方的出版物特別重視,沒有這些書報雜誌也就沒有了研究的材料,這是個常識問題,但是他們把雷家的十幾本一再強調,教人反感。」 美國佬笑道:「如果讓蔣介石先生跑到我們研究中共的圖書館去,他準會大叫救命,以為到了北京或者廣州了。」笑聲中胡適道:「最後一部分是判罪的理由,分三部分說明。第一部分是雷震,說他對於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後任《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主持編委會,負最後審定權。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在他南京住宅中,邵為子勸他不妨留在南京。一九五○年四月二十日,雷為共同被告劉子英申請來台,等劉到台之後,就給予『自由中國社』的會計職務,以及其它事項,業據供認不諱,並經內政部一九六○年九月十五日公函查明雷震確有上述各種職務及犯罪事實,但否認劉子英有向其表示系傅某派來為共方工作情事。」 胡適繼續翻譯道:「雷震不但否認劉子英的罪行,還自辯為政府工作多年,反共立場極為堅定。至於《自由中國》半月刊的言論,也是在台灣憲法所許可的範圍之內。他說他宣傳的是自由民主的真諦,督促政府改革政治,於叛徒誠屬無利可言。至於陳懷琪『革命軍人為何要以狗自居』一文,確係讀者投書,與另一個陳懷琪並非一人,而內容也無毀謗情事。他的辯護意志在於㈠被告雷履無犯罪故意;㈡《自由中國》半月刊言論無叛亂之意,應不構成犯罪;㈢劉子英之自白系片面之詞,不足採信;㈣被告犯罪缺乏積極具體證據及偽造文書,誹謗部分,不屬軍法審判範圍各等語為辯解。」 那美國佬道:「對呀,雷震的辯護很有道理,蔣他們應該沒什麼說的了吧?」胡適苦笑道:「他們還是一口咬定劉子英有罪,說劉的來台、被捕後的保釋等等,乃至在台灣十年來的工作和生活,無一不是雷震為他安排的,因此蔣方認為劉子英不可能對雷誣攀。因此把邵力子太太傅學文硬插進去,說雷奉命為傅工作,中間聯繫人就是劉子英,但十年以來,雷震和傅學文之間根本連個訊兒都沒有。」 美國佬道:「還是我們所估計的,這是蔣方買通了劉子英一不,把劉子英屈打成招之後的花招,這一手並不新鮮,但用來對付雷震,使我們有口難言,蔣某人就真是狗娘養的了。」問,「還說些什麼?」胡適道: 「他們特別對《自由中國》強調共方強大,蔣方無能這一點恨之入骨,尤其是台灣海峽炮戰時間,共方幾次聲明,使蔣方心驚膽戰的時候,雷震說要和共方講和、說反攻無望,無一不是為對方大張聲勢,因此證明他們幾個人是共諜。」 美國佬以手覆額,大搖其頭道:「如此說來,也只能讓他們幾個當共產黨去了,雷震這些立論基礎,無一不是我們的意思,只有把台灣孤立起來,讓他們不許亂動,『兩個中國』才能變成事實,而避免我們美國像高麗戰爭那樣,落下水去幾乎出不來,那多危險?何況越南問題嚴重,法國人一旦離開越南,我們美國怎能坐視越共成長起來?此所以蔣介石無論如何不能亂動,他只能充當『小中國』,可是這些話我們又怎能為雷辯說!」 而有關陳懷琪的「讀者投書」,蔣方更是惱火,說是雷震假借名義以投書方式渲染反攻無望,及誹謗「三民主義講習班」第卅二分班訓導組長陸伯琨講述革命軍人要以蔣介石的狗自居部分,「查陸海空軍軍籍條例第九條所訂同姓名軍人改名之規定,因不可能同一姓名,又經傳據陳懷琪供認從軍廿餘年資歷,與《自由中國》半月孫所載該投書關於陳懷琪年資受訓班次相符合,而被告雷震雖在該刊刊登投書署名之陳某並非告訴人陳某,但不能指出另有陳懷琪其人,或住址,職位,受訓班次,以資調查,就其前記各項足以推知投書署名之陳某,除告訴人陳某外,軍人中並另無其人,從而該投書所指之訓導組長,亦可據以推知即為陸伯琨,均無疑問。經據陳懷琪供稱,未投書該刊。陸伯琨供稱,未講述革命軍人要以狗自居各等語。而各有關機構所作筆跡定書,鑑定筆跡並非出自陳懷琪手筆,且該投書刊文數處較原稿增多。如原稿為『我們的反攻大陸就完全無希望了』,刊文則為『我們的反攻大陸就真要完全無望了。』原稿為『無怪乎當貴刊前年祝壽專號出來以後,各方面都朝向你們亂咬一氣,原來他們認你那是攻擊了總統』,刊文可又不同。」胡適譯後,眾人皆笑。 原來刊出後成為這樣:「無怪乎當貴刊前年祝壽專號出來以後,各方面都朝向你們亂咬一氣,原來他們自認是狗啊!」胡適道:「有人告訴我,不但陳某確有其人,而且確有其事,可是他不會寫文章,因此雷震就找人為他筆錄,用他的名義發表,否則任何人都可以想到,不但真名真姓,連歷年來在軍隊中的職務變化,受訓班次都說了個清清楚楚,那怎麼能假借?何況投書人在《自由中國》辦公室里慷慨激昂,乃至大哭,顯然不可能假借,無奈他受了壓力,由於這封信並非他的筆跡,因此倒過來咬了他一口。」 美國佬搖手道:「我們知道的又有不同,說是他們故意讓陳某出面來這一手,誘雷犯罪。」卻苦道:「還有什麼可以聽聽的?」胡適道:「他們環繞著陳懷琪這宗案子,說他犯了什麼什麼罪,不必再提了。關於判決劉子英犯罪的部分,他們強調幾點,一是共軍進入南京後,他這個留用人員曾經學習過「新民主主義」,而且還曾代人領取還鄉費,而且還是一口咬定,劉由傅學文派到台灣,」胡適道:「實在不可思議。」 那美國佬道:「關於劉子英部分,聽了半天,還是莫名其妙。假定傅學文真的派他到台灣,那劉子英究竟做了些什麼具體的間諜工作呢?」胡適苦笑道:「就是一張嘴,一本雜誌。蔣方的判決,說凡是《自由中國》上一切不利蔣方的言論,全部出之於劉某的一張嘴,由他當面代傅轉告雷震。」憤然道:「更『妙』的地方在於劉某赴台十年,也就『轉告』了十年,傅學文給他的什麼指示,就像中國舊小說中的錦囊妙計似的,過一些時候他就拿出一個,過一些時候他就拿出一個,永遠拿不完,你們想,這不是可笑之極?」 又道:「但是他們明白,這樣做難以使人信服,也就加了一個花樣,說是他在共軍進入南京之後,曾代兩個監察院舊同事向共方分別領得還鄉轉業證明和還鄉費兩千五百元,而這兩個其實並未還鄉,早已跑到台灣來了,一個叫做丁正升,一個叫做李方盛,而兩人也就出庭作證,說是經過劉子英的手拿到了錢和證書,以為這樣就可以一口咬定劉某是共諜。孰不知劉某在監察院撤退時,就是南京留守處主任,負責保管財產,而事實也明顯,監察院就是派他把財產交給共方的,否則他這個留守處主任的任務何在?其它機關的類似留守人員的任務又何在?蔣方愚蠢到如此地步,還沒了結,居然還把丁、方二人的還鄉情形一一供出,請問這個除了無形中替共軍作宣傳,證明他們並不像蔣方所宣傳的那樣,什麼亂殺亂抓,反而是真正願留者留,願去者去的實行者,那共產黨有什麼不好?難怪于右任為了雷案,還找蔣某人吵了一頓,說他本來無意到台灣,一把老骨頭要回陝西三原,可是蔣把他綁票似的綁到台灣去了,在雷案中居然還說劉子英到台灣的活動目標之一便是於老頭,於老頭問蔣,警備總司令部如此胡說八道,是抬高他的身價呢還是抬高共產黨的身價?共產黨派人到台灣找他,究竟在哪一方面起作用?他說他什麼權也沒有,既無一兵一卒,又無實際職權,他說他那個監察院只是一座破廟,連買一台電風扇都沒經費,他這個院長行將就木還有什麼影響可言?鬧得蔣某人無法下台,可又不敢開罪於他,把警備總司令部結結實實罵了一頓,從此雷案中,再也不提于右任了。」 美國佬道:「這樣說起來,那個姓馬的,更加談不上什麼罪名了,可也判了五年,究竟怎麼搞的?」胡適把那份「判決書」一揚道:「一點不錯,姓馬的部分更是笑料。」 原來蔣方對於馬之驌罪狀部分,雖然千方百計入之以罪,無奈這個小腳色不但沒有大力反蔣的紀錄,甚至小小地反一下子蔣的紀錄也都沒有。有之,卻是大力反共的紀錄,而如此這般也判了他五年的牢。蔣方公布他在一九四九年二月間解放軍解放北平時,馬某為了企圖逃往台灣,假裝進步,報名參加南丁工作團,又到青島、上海等地打了個轉,五月一日已經回到了台灣。胡適認為像這種「機智」的人應該獎勵,然而結果相反,馬某抵台後第四十八天,已給台灣警備司令部抓了,理由是「涉嫌共諜」,最後以毫無證據而擱淺,復因雷震的擔保而釋出。雷何以保馬?因為馬為投奔雷震而去,因此雷才膽敢擔保。馬出獄後還給印尼一家蔣報《青光日報》寫了「宣揚台灣進步」的大量通訊稿,等到吃官司時,已經貼有厚厚一本了,但蔣方對他十年間的「向華僑宣傳政府德政」並不領情,照關如儀。 美國佬詫道:「那無論如何應該有些什麼具體的罪狀罷?否則這算什麼犯罪?」胡道:「他們有公布,說馬某自從抵達台灣後,既沒有自動向治安機關自首,或接受政府在一九五○年、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五年號召什麼自首和什麼登記,而且就在那次被捕之後,一直沒有承認犯罪。」 美國佬皺眉道:「馬某分明不是什麼間諜,有什麼可以自首或者登記的?」胡適道;「可是他這次被捕乃至判罪的原因,就是為了這個,判決書上說:馬某否認負有間謀任務,目的就是為了便利隱匿他的間諜身份,潛伏待機活動,因此他的罪行十年來並未中斷,所以有罪。至於他為印尼華文報寫稿捧場,也只能作量刑方面的參考,不能解免叛亂罪責。」 美國佬再問:「那他到台灣十年,其實並無活動,當然也找不到什麼罪證,縱然他對蔣不滿,但這是他肚子裡的事,那這幾年監牢,又怎樣判得下去呢?」胡適道:「這就是笑料之所以為笑料了,判決書中分明也說過;『惟其來台後,始終蟄伏未動,尚屬預備階段,應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論科。』這不是大笑話嗎?還有更可笑的,說馬某在冒充進步參加南下工作團時,『系在求學時代,見識不深,意志不堅,致易動搖,衡情可憫,愛予減處,以啟自新』,更加不知所云了。」可又嘆道:「一個青年,去找雷震,那是『投奔自由』,想不到失卻了自由,這就是全部過程,一點新鮮的地方也沒有。」言下唏噓不已。 那個代表中央情報局的美國佬忽地問道:「就是這三個嗎?好像還有一個。」胡適苦笑道:「不錯,還有一個傅中梅,或許他是個小腳色,因此根本沒定罪,也沒公布過什麼罪行罪嫌,可是抓去之後,一直沒有下文。」美國佬道:「那麼,現在也用不著再觀望了,我們只能歡送胡博士到台灣去,看看還有什麼辦法補救。」眾人曰然,於是繼續商談了一天,胡適也就硬著頭皮,繃著面孔,經過長途飛行,回到了他的南港老窩。 飛機場上已經沒有蔣方虛假的「歡迎」,代之以使胡感到難堪的緊張氣氛。回到南港研究院,才發覺某些「院士」也因為「避免嫌疑」,不但沒有接他,而且也不到院裡找他,而且那一番「院長歸來」的熱鬧景象也沒有了,人人都有心事似的,顯然蔣介石對胡適的監視正在發生作用。 在這情形下,錢思亮就在胡適臥室,故意把門窗開了,扯了幾句,胡適就問雷案近況,說是「美國不少朋友在關心這件事」。 錢思亮道:「關於這件事,的確很受人注意。不過由正常的法律程序來說,本案已經正式終結。雖然在軍事審判法和刑事訴訟法上還有若干補救程序,當事人及其家屬,或許不會不盡力設法補救,但是根據實際情形來說,也不過是盡人事的成分居多。」胡適聞言,咬咬牙齒。 錢思亮又道:「因為這件案子的審判,已經到此為止,不論將來有無特赦或者減刑的可能,至少在現階段來說,雷震的十年徒刑,已經沒有商量餘地。」這當兒電話響,宋英找胡適道:「很對不起,我因為精神太差,因此沒有到機場接你。」寒暄幾句,胡適道:「一個反共反了幾十年的人,忽然給戴了這麼一頂帽子,實在少見,你請的律師是哪一位?」宋道:「梁肅戎。」可又透了口氣道:「梁律師因為接受了我的委託,引起了很大的麻煩,恐嚇信和恐嚇電話已經好幾次,他也有點頂不住了。」 胡適沒有料到,連雷震的辯護律師都受到恐嚇,氣得發抖,電話里宋英的聲音道:「雷震從監牢里托人帶話出來說,這件事一定要辯護到底,爭取復判免刑,最低限度減刑。可是誰去奔走呢?胡先生自己又不方便……」胡適憤然道:「我知道了,電話里不便多說,改天我們當面談吧。」放下電話,問錢道:「據你看,復判的希望有沒有?錢道:「看來,這道手續是會有的,但是能不能減刑免刑,就很難說。找人斡旋,看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找誰出面,就是一個好難的問題。」 而在蔣方,則嚴密注視胡適回台之後的發展。第二天,十月廿四日,《公論報》以迎胡為題發表社論道:「十年以來,胡先生自海外歸國,松山機場歡迎行列中必然參加的、胡先生曾經說應該替他造銅像以酬其爭取言論自由之功的雷震先生已經成為階下囚了。胡先生參加創辦並認為是自由中國有言論自由唯一象徵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已經無法繼續與國人見面了。這件事胡先生在海外固然感到意外,就是在台灣,所有愛國反共的人們又有誰不感到意外呢?他們都懇切地希望唯一有言論自由的胡先生回國來重整旗鼓。」 蔣介石聽了,冷笑道:「要胡適代雷震辦《自由中國》,我才不相信他會這麼傻!我倒希望他把那本破雜誌,那個反對黨一起接了過去,那才熱鬧哩!」 胡適當然著急卻也不露聲色,凡是有人問他願不願把雷震的兩件法寶接過來,他就一個勁兒苦笑搖頭,裝作什麼事兒也沒有似的。但反對黨還不甘休,在《公論報》上又登出一篇「捫心看雷案」的文字,副題十分滑稽,叫做「讓我們跪在歷史之前作證」,蔣胡雙方都讀了,見全篇根據蔣幫「法理」及官方文件,把那份「判決書」駁了個體無完膚,斥之為妄法和歪理。 那作者表示他是個「無黨無派有良知有眼睛的國民」,又是個逃出大陸的「反共恨共」者,堅決不相信雷案中人是什麼「諜」,他說他所以膽敢在這當兒發表這篇東西,「是基於下面的勇氣:當有人指白為黑,而我看見它確實是白的時候,我一定要把我所看到的說出來。如有人因此殺我,則我是為了『真理』而死,無畏也!」一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樣子。 那人根據台警部所加於雷震等的犯罪事項,提出了幾個問題;㈠劉子英是「諜」嗎?㈡雷震是否知劉為「諜」而不報?㈢雷震在《自由中國》半月刊所刊言論,能構成文字叛亂嗎?㈣雷震是否偽造軍人投書?㈤在雷宅抄獲的共黨書籍可以視為叛亂證據嗎?然後就軍法官的起訴書,判決書及劉子英等口供逐一駁議,認為全屬誣陷,結論是:「警備司令部此次控訴雷震之全部犯罪事實,乍看之下,長達萬餘言之判決書似乎若有其事,一經分析,竟莫須有若此!」蔣方認為這是胡適授意發表,甚至對這篇東西曾經修改。蔣家父子便緊張地研究起對付胡適的辦法來。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