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殘夢之十:日暮途窮 · 第四回 風風雨雨 殷台一案鬧了五六年 熱熱鬧鬧 行立二院折騰兩三場

書接上回。話說過得一日,那個經濟部長愁眉苦臉繼續前往立院列席,立委黃煥如發炮道:「殷台案的質詢,來來去去,已經好多次,好多個題目了,今天我想請問楊部長,殷台案究竟解不解決?想不想解決?外面對這件事的傳說紛紜,冤氣沖天,都說人家過分精明,而我們過分愚蠢!蠢到跌落騙局陷阱之後,還在把編子當作救命恩人!有人問:為什麼不能對殷台作破產的宣布?楊部長能否告訴我們?」 楊繼曾苦笑道:「我來到這裡,當然無話不談。關於殷台公司案的解決,美國方面也曾表示意見,他們將派員來台灣實地調查,然後才能決定解決辦法。而我們這方面,當然也希望能早點解決,這樣拖下去,老實說我已經膩了,一次一次答覆質詢的滋味,任何人可以明白,那太不是昧兒了。」眾人皆笑,楊又道:「作為一個行政首長,有時候說起話來,不能和各位立法委員一樣,因為立法委員的發言有法律保障,無論怎樣說,不會出亂子。可是我就不同。各位可以說殷台公司案是個騙局,是個什麼什麼,但是我不能這樣說,因為如果我這樣說,人家要問騙局的證據在哪裡?」眾人聞言大嘩,說楊某在故意反駁,弦外有音,吵了一陣,楊繼曾道: 「剛才有人對我誤解,也有人問我殷台借了一屁股的債,又把錢匯到美國,這就是證據,但是我可以告訴大家的,這一點我們也曾查過,我們如能發現他們把錢轉移到別處去,就可以說是個騙局,但是根據會計調查報告,他們並沒有把錢轉移到別處去,於是乎,我們就不能說他們是個騙局。」又道:「至於殷台美方的人一一走掉,那是不能反對的,我們並無不讓他們離開的法令根據。而關於本案的處理,如果不根據法律和國際上的慣例,那就更會引起外國的批評,進而影響外人來台投資。大家或許不知道,自從國防特捐開徵之後,外人投資情形更加不如過去了。過去多多少少有幾宗,現在的情形不妙!我今天如此坦白相告,無非是告訴大家,如果殷台案再不根據法律和國際憤例去處理,那對盟邦的投資,等於關上大門,影響就更加不好!」又道: 「至於為什麼不能對殷台公司作破產的宣布,今天各位或許還不清楚,這不是我們所能做的。殷台欠美方的債較多,欠自由中國的債只有三、四十萬美元,因此如果宣布殷台破產,必須由美方來做,我們並沒有這種權力。」又道:「因此,我對黃委員所提的三個階段以及其他問題,只能作上述答覆,完全真話,並無虛言。」眾皆失笑。 到得十七日,立法院收到了經濟部分發的三份資料,第一份名為「經濟部處理殷台公司經過節略」,有道:「一、概述:殷台公司自四十六年(一九五七)二月租賃台灣造船公司船廠,雖經完成三萬六千頓油輪兩艘,但因修船制機業務不能配合,益以經營不善虧蝕甚巨。因其在美國所欠債務多系美國開發貸款基金擔保者(已改組為國際開發署),我方應美方之要求迭經中美雙方共同商討扶持辦法,於五十年(一九六一)三月改組該公司董事會增加董事名額,我方指定童事四人參加監視管理,惟一年來仍無起色,本年(一九六二)二月間該公司應付美國銀行到期欠款無力支持,美國際開發署以擔保關係,先予墊付,因此該署乃重新提出由我政府會同處理解決問題,由中美雙方選派五人小組徹查帳目並提出宣告破產及繼續扶持兩項辦法。美方仍有不即令破產之意見,我方認為如予繼續扶持,美方必須共同參加,經共同擬定辦法,一面於七月廿七日由美駐華分署轉送華盛頓並希望美開發署於十日內答覆,一面會同交通、財政兩部及美援會於七月廿八日呈報行政院,旋據我駐美王公使電稱:『美政府不願參加共同監理殷台公司,該公司總經理可決定應采之步驟』,對我方所提意見,無具體答覆。」 又道:「殷台公司於本年八月十四日,工薪無法發給,情形嚴重、乃以無力清償積欠台船公司租金,請收回所租船廠設備,所有債務由該公司自行清理,本部鑒於如聽命拖延更難收拾,且正在建造中之一二五○○噸貨輪兩艘,系屬我航輪汰舊換新案內為招商局及台灣航業公司所有,倘延不完成,損失更大,權衡利害,當經決定準如所請予以收回,即於九月一日由台灣造船公司所增設備及餘存各項材料代為管理。據台灣造船公司收回後於九月廿日初步報告,截至本年八月卅一日止,殷台公司除在美國所欠債務約美金一百九十三萬元外,其餘在台灣所欠債務包括台灣銀行借款,台船公司租金及其他各項應付款項,共約為新台幣六千六百五十五萬元。在台資產包括設備器材及各項應收款項,約共新台幣六千四百六十九萬元,相抵後尚欠新台幣一百八十六萬元。此項初步核計數字須待查核全盤帳目後方能有準確數字,茲將處理殷台公司情形分述如次。」 眾人對該案胃口已倒,己無新鮮感,惟此乃官方的「第一手材料」,也就振作精神,逐字逐句,逐段推敲,估計內中荒唐之處,一定不少。 只見那文件寫道:「二、虧蝕起因:該公司承造三萬六千噸油輪兩艘,先後於四十八年(一九五九)十一月十二日及翌年九月一日正式交船後,所有台灣銀行借款美金九百萬元及利息美金八十九萬餘元,已經悉數還清。據美國開發署委託之普拉斯會計師於一九六○年九月廿日查帳報告:『關於兩艘油輪建造成本,第一艘信仰號為美金八百九十六萬八干八百廿三元,第二艘自由號為美金八百一十九萬六千元。查帳時系按六月底帳目,此輪系八月底完成。實際兩輪共為美金一千七百一十六萬四千八百廿三元,每艘售價為美金七百七十萬元,兩艘共美金一千五百四十萬元』,按該會計師報告,僅此兩油輪,應已虧蝕美金一百七十六萬四千八百廿三元,其他虧損尚不在內。 「三、美開發貸款基金擔保貸款發生債務關係及提議改組辦法:殷台公司建造前述兩艘油輪之財源,為美奇異養老基金貸款一千五百四十萬美元,惟須在油輪完成時方可撥付,如在美建造,銀行方面可憑此貸款之保證全數撥借;因系在台灣建造,經商定由米德蘭信託公司開一千二百萬美元信用證與台灣銀行,再由台銀憑以借給九百萬美元。實際上此數不敷建造兩輪周轉之需;殷台復向美國銀行及米德蘭信託公司借三百一十五萬美元,並洽西屋電氣公司及內燃工程公司分期付款借給油輪上機器價值五十六萬餘美元。上述美國銀行之借款三百一十五萬美元,應於油輪完成時還清,系由美開發貸款基金擔保。殷台公司既已虧損,交船後取到美奇異養老基金一千五百四十萬美元時償還各項借領不敷約一百廿萬美元,此項不數之數即為欠美國銀行者,此時該公司如被迫宣告破產,則美開發貸款基金應予賠償。因此,美國開發基金認為如有挽救辦法不宜宣告破產,且因該公司為美國人來台投資之第一家,如此結果將影響美國人來台投資之信念,對於自由中國造船工業之發展亦屬不利,故有意再由『開發貸款基金』與『卡萊法案貸款』續予貸款以謀重整;經該基金委託會計師查帳,及美國殷格斯造船公司組織考察團前來實地察看,就會計及技術兩方面詳加研究,其結論以我自由中國政府對於航業更新已訂有長期計劃,造船修船措施應有適當配合之需要,基隆船廠已具規模,應予擴充。惟有維持殷台公司方能獲得美援貸款以達到擴展目的,照殷台公司現次,如有足夠之業務,即自由中國將更新計劃之貨船交該公司建造,同時改善管理制度,節省不必要開支……」 在那種情況下,官方認為「該公司非屬不可為,並建議擴展計劃與改進方案。開發貸款基金得此報告後,要求自由中國政府同意共同促使改組方案之實現,並由開發貸款基金遠東區主管斐列浦來台會商。其結果依照建議改組該公司董事會,聘請我政府指定之我國人參加為董事,使管理中心自紐約移至台灣。公司雇用之美籍人員,減少至五人以節省開支;美方已與殷台公司訂約貸借開發貸款基金二百萬美元,准該公司在最低需要範圍內動用,卡萊法案貸款新台幣六千萬元,用為擴建船台船廠設備及周轉金,我方由台灣銀行貸予美金三十萬元,用以償還美國銀行欠款之一部分,由殷台公司提供機器設備作抵押;並由台灣銀行以承兌票據或業務合約擔保方式,借給短期周轉金新台幣二千萬元;在業務方面,交通部速交造一二五○○噸貨輪兩艘。以上改組辦法,殷台公司可以獲得美援貸款,而我方貸款亦尚有實質之保障,故予以同意。改組工作自一九六○年三月開始。 「四、改組後一年半之經過情形:改組董事會原意公司興革事宜可多予策劃,迅速實施,經指定柳鶴圖、陳振銑,曹省之、王世沂為董事;柳員兼任副總經理併兼管廠務;陳員兼任副總經理併兼管制長從事策劃,並由各有關董事就所發現問題,事先交換意見,編擬改進方案。惟依照該公司章程規定,即董事會事務亦以總經理為中心。而總經理柯克時常離台,董事會已少召集,若干重要問題如涉及美籍人員之解聘,廠方組織之改革等,因總經理不在致遷延不決,至五十年(一九六一)十二月始獲得結論,本年一月間方開始逐漸付諸實施。本年八個月,營業情形雖略見好轉,惟在此過去近一年期中,該公司仰賴殷切之卡萊貸款,因美方核撥及要求我方擔保手續未獲解決,尚不能動用;財務情形乃益見惡劣。改組之初,該公司結欠美國銀行借款尚有美金約九十萬元,曾經重訂分期償還辦法,其中六十五萬元仍由美國開發貸款基金擔保,其條件為殷台公司『到期不能支付時,擔保人即須將六十五萬美元全數付清』。本年初有一筆到期殷台公司無力償付,結果國際開發署(開發貸款基金此時已改此名稱)只得先予墊付,因此美國國際開發署乃重新提出殷台公司今後應如何經營、抑宜宣告破產之問題。」 接下去,便是第五項以美國國際開發署提出解決辦法處理經過,說的是雙方如何「打圓場」的情形。 那經過道:「關於該公司今後應如何經營抑宣告破產,曾由駐美經濟參事王蓬公使與美國際開發署洽商,准美援會一九六二年四月廿日台美密字○○六二號函,依據王公使同年四月十一日函略稱:『國際開發署基於政治上及經濟上之顧慮,不主張宣告破產,並擬再予以更多貸款,俾該公司能獲改進。但該署認為此次貸款應由我政府負保證償還之責,如我方同意保證,並須就下列各項與美方達成協議:一、殷台一切借款及延期償付款之分期攤還辦法。二、延長與台船公司所訂之租約。三、中美兩國政府共同監督或控制該公司之管理部門,並儘量解僱無必要之美籍人員。四、按該公司最宜從事之業務,決定新美援貸款金額。』 「美援會於接獲上述王公使來函後,經會同本部與美駐華開發分署郝樂遜署長磋商,一致認為殷台公司目前情形確實危殆,惟郝樂遜認為目前使殷台破產尚非其時,不如予以全面改組仍以殷台名義繼續經營,為徹底檢討此問題,俾據以決定解決途徑起見,乃選由中美專家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代表美開發分署者為分署之范根、馬丁代、及懷德公司之基德利等三員;代表我方者為陳振銳及利汝尚二員,」 又道;「調查小組以該公司五月底之經營狀況及帳目為依據,於本年五月廿八日開始調查,六月卅日調查完畢,七月十日提出調查報告書,經駐華開發分署將報告書副本分送本部及有關機關,該報告書所提供之意見摘要如下: 「一、宣告破產:如宣告破產,則清算後之資產變現價值為新台幣二千七百七十九萬九千元,除以二千二百七十六萬八千元償付優先債務外,尚余資產五百○三萬一千元,須以之償付無擔保之債務新台幣一億○八百四十四萬一千元,如平均攤償,則每一元無擔保債務,僅能獲償約四分六厘。 「二、繼續經營並予以改組及縮減開支:如維持殷台必須大規模經營,保持最大生產能量,並須舉借新債,再將舊債延期償還本金免除延期內利息。下列措施為繼續經營所必要:①延長租約十年(原約於一九六七年二月滿期);②恢復美援修船貸款;③增添基本設備,俾能在最高生產能量下經營;④改組該公司並撙節開支;⑤二二五○○噸貨輪兩艘仍應繼續建造以至完工,以免政府受損失。 「上述中美協商及成立調查小組經過,經美援會五月廿八日以CC·六二·○○二四號英文函復王蓬洽詢華府有關人員意見。」 那經濟部的文件道:「本部於七月廿五日邀集交通部、財政部及美援會各首長暨有關主管人員,就調查小組報告書,及有關分析資料交換意見後,即由美援會擬訂『殷台公司處理方案』,於七月廿六日中美會報時,向郝樂遜署長提詢意見,郝樂遜即席表示須轉送華盛頓開發署請示後決定,該方案之要點如下: 「甲、如果維持殷台繼續經營,則首應辦到下列各項:一、殷台公司方面同意:①由債權方面全權處理公司業務,直至以往虧損全部彌補時為止。②保留原有股份,並將國外美金債權一部分轉作優先股,在已往虧損未全部彌補以前,不得發放股息。③立即解退不必要之人員。 「二、美國政府方面同意:①暫時凍結開發基金債權。②繼續貸予新資金,俾充實設備及供業務周轉。 「三、自由中國方面同意:①暫時凍結台灣銀行貸款美金卅萬及新台幣兩千萬元之債權,並凍結舊欠台灣造船公司租金新台幣一千三百○五萬元,俟新債償清後再行償付。②殷台公司此後所借美方貸款,由自由中國政府擔保。③向該公司訂造船隻,支持其業務。 「乙、以上各項如獲協議,即由中美雙方組織監理小組,執行本方案,並立即辦理下列各點:①聘任主持人員負責經營。②裁減員工,調整待遇,及嚴格控制費用預算。③墊撥流動資金,維持營運。上項處理方案,經於七月廿八日會同財政部、交通部及美援會簽呈報行政院。 「八月十三日接獲王蓬公使八月十日二一八號電抄本(正本致美援會),略以准美國際開發署通知,對於我方所提中美雙方共同監理不願接受,可由殷台總經理柯克自擇途徑,如殷台清算該署,將請自由中國政府及開發分署,就此後應采步驟,提出建議等語。」 爛帳顯示了蔣介石任人擺布的醜態和窘態,這還不夠,又道:「殷台公司自願交回租賃權及台船公司接收經過」,事情距離眾人開會之時愈近,也就分外受到注意,只見上面寫道: 「一、八月十六日,據台船公司呈以接獲殷台公司總經理柯克八月十四日函略稱:『①茲以結欠租金,無法如期撥付,自願將承租設備,即行交還。②惟如本公司日後能改組,並於清償租金後願恢復租約時,仍請悉予允諾。③現正建造中之一二五○○噸級貨輪兩艘,及其他尚未完成工程,請繼續代為完成。④本公司現有債務當自行負責清理』等語。」 又道:「美國開發署對於我方所提方案,雖向王公使表示不能參加管理,但對於原提各項尚無正式答覆,惟表示可由該公司總經理自擇途徑已如前述,現該公司既自願退租,我方鑒於美方既無具體表示,而殷台公司本身已無能振作,同時正在建造之兩艘一二五○○噸貨輪必須完成,否則損失更大。爰即指示台船公司函復殷台公司,同意其請求即派台船公司王世沂董事代表該公司主持接收,於九月一日接收完畢。 「二、台船公司接收後,即經該公司董事會推選王世沂為董事長,聘陳浬為總經理。據該公司九月廿日報告殷台公司財務情形,除所欠美國方面約美金一百九十三萬元外,在台資產連同應收帳款約七一一九萬元。惟其中資產內有美國開發貸款基金貸款所購之機器,在貸款未償清前,其產權屬於開發貸款基金者,計有新台幣六五○萬元,我方不能持有,應減除後實余資產價值為約共新台幣六四六九萬元,在台債務包括台銀借款,台船租金及應付帳款,約共新台幣六六五五萬元,相抵後約尚負債新台幣一八六萬元。此項數字系初步核計,尚待全盤帳目核算後,方能獲得準確數字。」 各方對這官方報告,除了指責為「官樣文章」,也無可奈何!但過得幾天,那個所謂「中美專家」聯合組成的「殷格斯台灣造船公司考察團」所提報告,卻更是引人注意,蔣介石聞道那份報告分為前言、考察結果、結論、建議等四大部分、附件十四件,忙不迭搖手道:「你們摘要給我看看結論與建議吧!」結果連「結論」都不想看了,見那「建議」寫道: 「甲、在今後是否繼續經營未決以前,應立即籌措資金以供發放薪金及其他緊急業務之用,估計每月需要新台幣五百萬元。 「乙、應儘量設法使船廠可以繼續經營全部業務,尤以下列各項為最要:①現行租賃船塢合約限期屆滿後,應再展期十年。②舊貸款應延期償付,在延期償付期間內應停止付息。③應保證船廠今後能按照全部能力獲得新造船業務。約等於每年承造一二五○○噸級貨輪一艘半及二五○○噸級貨輪一艘。④應添建新設備,俾可發揮基本船塢設備之最高生產能力,並改進一切業務之效能。新貸款應由中國政府保證,並以新設備作抵押。新貸款本息應在舊貸款本息清償以前償付。⑤應改組公司,包括董事會及職員在內,並緊縮開支。 「丙、在船業蕭條期間,應恢復修船貸款,以促進船隻之修理。」 蔣介石皺眉道:「這個算盤真是精得出奇!」又看那建議,只見上面寫道:「丁、上面結論已經說明:①船廠必須繼續經營完成建造一二五○○噸級貨輪兩艘之工程,②必須按照設備能力經營業務,舊貸款本息始有清償之望。因此本考察團建議,儘速實施改革,俾早日完成增進效率撙節開支之目的。 「最迫切之改革為董事會及公司職員之改組。台北辦事處應暫予保留,惟經費應儘量減少。上文已經說明,雇用美籍職員一人可增加美國軍方之業務。據殷台報告,短期內琉球美軍運輸隊將交辦一項工程,包價在十萬美金以上。此項工程即系美籍人員計劃接洽,並以工程性能屬於軍事,合約之簽訂將附有條件,須由美籍人員監督施工。如果成為事實,則美籍人員應予留用至該項工程竣工之後為止。 「在上項措施採取以後,應由自由中國政府設立小組,研究船廠之情況,並提供有關裁減員工之其他改革及實施改革之日期等項建議。該小組應就下列事項加以研究: 「①船廠員工之平均薪津與工資。②船廠之組織。③職員及間接工人之人數。④一切管理費用。⑤工作班次。⑥船廠機器設備及存貨。該小組至少應以下列各方面之代表組成:①美援會。②船業。③大型公營工業。④大型民營工業。⑤基隆港務局。⑥一家銀行。」 蔣介石對於這些「專家」的建議,照例不置一詞,交還經辦機構了事。至於是否喪權?是否辱國?是否賺錢?是否上當?除非事關他自己利益,他才懶得插嘴,弄來弄去都是美國老闆的,必要時可以作為其他事項討價還價的籌碼,如果連這種「必要」都沒有時,也就算了。 但這磨擦太大,牽涉更廣,幾名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為此交換意見,準備另行開炮。甲道:「台灣造船公司在周茂柏的領導以及出身於同濟或交大的機械造船的專家協助之下,從民國三十七年(一九四八)開始慘澹經營,差不多過了近十年。在當時台船公司的一切設備,其最大的負荷力,只能製造兩干五百噸級的小船,但是公司人員的工作能力,據說遠遠超過此數,因此周茂柏想積極擴充,第一步便是求美援,但美援的目標並不包括重工業,造船是重工業,美援就援不到這回事了。」 乙道:「難怪共產黨說『美元援美』,瞧這模樣一點不假。」又道:「但是周茂柏可以自求發展,條條大路通羅馬,難道說此事除了美援,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甲未開言,先嘆氣道:「他想自求發展,當無不可,或由經濟部繼續投資,或向各銀行貸款以增加設備,都是辦法。但是要增加造船廠的設備,所需資金不在少數,經濟部或者各銀行的負擔力有限,因此周茂柏的計劃,始終是一張藍圖。到了民國四十五年,正是國際航業最最興盛的時候,很多航業公司紛紛訂造新船。各國造船廠所接的訂貨量,甚至於超過了他們的工作能力,台船公司在那時候不甘落伍,正好美國殷格斯造船公司也有意到遠東發展,於是通過魏重慶這些人從中作介,雙方簽訂了租借協定,第二年二月七日,殷台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事後有人告訴我,政府所以准許合作,不外乎三點,第一是利用他們的資金;第二是學一點造船技術,特別是造大船的技術;第三是利用他們的聲望,以引起世界航業對於台灣造船技術的重視。」眾人聞言大笑,丙道:「現在如願以償了,全世界都知道台灣造船技術的妙不可言,不可言妙了。」眾人又笑。 笑了一陣,丙道:「此所以大家反對激烈,最後終於吹吹打打開門營業,也是為了這三點理由。如果是真的,殷台對我們真是有百利而無一弊,無奈時隔五年又半,事實證明這不過是張空頭支票!」丁道:「對,我們來替他算算,究竟這他媽的是一筆什麼生意?據我知道的是:殷台成立之初,美國殷格斯公司派來一個名叫白萊爾的來打先鋒,此人大概有六十多歲,據說是個造船專家,他帶了他的學識與計劃,以及極少數的同伴,一份承造兩艘三萬六干噸油輪的合約,和號稱兩百萬美元的資金來到台灣,開始改組台船公司。當時所決定的一個計劃是:除了利用台船公司原有的兩個船塢之外,另外再建一個造船台。因為新式的造船技術,一條船不必全在船塢中進行,它可以逐段製造,然後在船塢中一一裝配,這個造船台就是作為逐段製造之用。台船公司本有兩個船塢,如果再多個船台,不但承造那兩艘三萬六千噸油輪的時間可以縮短得很多,而且還可利用那兩個船塢的空間時間去承接另外業務。但是,這個造船台的建造經費,並不是在美方所攜帶來的投資中開支,而是希望向台銀貸款新台幣三千五百萬元。可是當此之時,這項中美合作已在立法院引起熱烈的質詢和反對,而且拖延近半年之久,等到獲得立法院的通過,國際航運的黃金時期已成過去,什麼也不必提了。有時候他們還為此事大發牢騷。」眾人又笑。 甲道:「有人是在這樣說,台船公司租給殷台公司的時候,有兩個船塢,到今天恢復台船公司面目的時候,依然故我,還是這兩個船塢,你們說,我們這方面落得個什麼?」乙道:「非也非也,多少也落得些油水,記得白萊爾來台不久,殷台公司也曾添購了一些造船工具,計有六十噸起重機一架,四十噸起重機一架,卷板機一架,電焊機幾十部。但是你們可別高興,這些東西全部是美國運來的舊貨,舊得等於廢鐵,把台灣看成了破銅爛鐵的大垃圾捅!」眾人聞言默然,喝了幾口酒,聽他繼續說道: 「我們曾經打聽過,據說這些東西由殷台公司的紐約辦事處,用比廢鐵稍為高那麼一些的價錢標購得來,用以嚇唬我們沒有工業的自由中國。可嘆這批舊貨運到和平島之後,沒有一架可以當時啟用,經過台船工人逐一檢查,重行另加配件和整修以後,算是勉強可以使用了,但是,所花於整修的費用,可不下於當時購入這批舊傢伙時的一半價格!」 眾人聞言搖頭,沒有說的,甲續道:「但是,就是這批形同廢鐵的舊傢伙,也已經是殷格斯公司所投資於殷台公司的唯一所看見過的東西,此外一無所『援』,一無所有!至於原稱要拿來投資的兩百萬美元,到底花了多少了花在什麼地方?就變成死無對證,沒人知道了。」乙道:「你們或許記得,當白萊爾來台不久,美方又派來一位總經理麥克理,這個傢伙還不到五十,可年輕哩,但是他的手面又奇大無比!花起錢來,真像流水似的,至於造起船來,卻又一竅不通。他有一天喝了酒,在和人慪氣,說他是業務人員,不懂得造船沒關係,他懂得坐船!」眾人大笑。 乙繼續道:「這麼著,他和白萊爾註定合不來的了,兩人時常吵架,白萊爾有一天大怒之下,辭職回美,真成了『白來耳』一一白來一趟。」眾人又笑,乙續道:「從此以後,殷台公司中再也沒有美籍造船專家,麥克理手下雖然還有幾名美籍高級職員,但是他們的經歷,以前最多做過造船工頭,對於造船技術的了解,十分淺薄,只懂得一點點局部性的手藝,於是這個以觀摩和汲取外國造船技術為目的的殷台公司,實際上的造船事務,還得依靠當時的華籍總工程師齊熙和他的同事去主持。」丙道:「那也很好,我們當了冤大頭,美國反而派出『專家』前來學造船,我們不是『抖』起來了嗎?」眾人聞言無法笑得,心情沉重,感到在台灣做一個中國人,實在太受欺侮。 丁嘆道:「此時無聲勝有聲,不如喝酒!」待眾人喝了,又道:「說真的,如果不是共產黨鬧出個局面來,別說我們自己,就是普天之下,恐怕都會說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賤的,什麼都不如人家!」他低聲問:「真是那回事麼?」搖頭道:「大陸今天有這個局面,不管怎麼說,這是咱們中國人自己的事,你反它也罷,不反也罷,反正咱們中國人可以揚眉吐氣!他媽的別在台灣趾高氣揚,搖頭擺尾,那條鴨綠江反正你過不去!」甲忙道:「喂喂,你有幾個腦袋?」丁愴然道:「這裡沒旁人,可以說我這幾天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共產黨總是把一切問題擱在『社會制度』上,我們當然反對,可是拿這回造船來說,我真的相信共產黨那個說法。你們聽著:美國人瞧不起我們,這不算新聞,可是咱們造船公司的華籍工程師,究竟有沒有本事?我可看見這裡有個故事:當殷台承造的兩艘三萬六千噸油輪中第一艘業已交貨時,另一艘由美國殷格斯公司所造的也是三萬六千噸級的新油輪,剛好載貨駛到了高雄。麥克理總經理和幾位美籍高級職員,率領了公司中幾位華籍人員,趕到高雄去參觀和觀摩,共產黨叫做學習,哈!大家發現那艘油輪的焊工,簡直是一塌糊塗,不上是一塌糊塗了!正好同去的美籍職員中,有一個是懂得焊工的,立刻指著一些地方對華籍工程人員說:『這些地方可以不必看它,我們的工作比他們做得好得多!』而且,那條油輪航行時震得非常厲害,甚至連船尾都已震裂,你們想一想,這他媽的叫做什麼技術?我沒見過共產黨在上海造的一萬噸級大船,但是我願意拿腦袋打賭,他們的技術一定好過美國!」他心中氣憤,喝了幾口,吃了點菜,又道: 「還有缺德的事,那條新船泊在高雄時還在趕修!這下子,使美國佬黯然無光,和我們中國工程師造的那艘比起來,他們差得太遠!但是那次『觀摩』,他們還是擺足了架子,真教人又氣又好笑,把肚子也氣破了!你們想,共產黨說的社會制度,或者是政治制度如何如何的論點,不是沒錯嗎?大陸上的中國人不受美國的氣,不是什麼都可以自己動手了嗎?」 悶在一邊的乙,這當兒嘆口氣道:「這些話,少談為妙,當心吃不了兜著走,來個滿門抄斬,那又該怎麼辦!聽我說說殷台的待遇問題。他們剛剛成立時,內部的最大特色,就是提高了所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成一格,好傢夥!」 眾問怎麼個好法?乙道:「台船公司是公營事業,必須按照公營事業的一般待遇。殷台公司可不受這一套的限制,於是一個原來每月支取一千四五百元的一級主管,立刻就可以增加到四千多到五千元!一個熟練工原來只有幾百元一個月,如今也可以增加到兩千,這種改變,裡面的華籍職工自然雙手贊成,但和美籍職員的待遇比較起來,那又是小巫與大巫的局面。據估計,美籍職員的待遇,每人每月平均在新台幣六萬元到八萬元之間;總經理更是超過了這個數目。」眾人一齊搖頭嘆氣,聽乙續道: 「他們美國人的月薪分為兩種,一種是美金部分,有一千多到兩千多的,而總經理則是三千美元;一種是新台幣部分,稱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一律按照美金四百元的外匯官價,折合新台幣。而總經理除了薪津之外,他的一切都可以報公帳。麥克理初來時,住在圓山飯店,那裡的帳單就是由公司支付的,他的任何應酬,也都可列為公司開支。據說最多的一個月,殷台公司為了這位總經理所付的錢,他媽的高達新台幣八十萬元!」眾人聞言皆驚,心中不知是何滋味,又聽乙在說道: 「這還不算,他們的開支還多著哩!美國人還有每年休假的規定,休假期間,薪水當然照支,還有休假津貼,如果全家在這時候回美國老家走一趟,旅費等等津貼就有多達兩萬美金之數!你們說,殷台的華籍職工固然是加了薪,但怎能和他們比呢?」又道:「因此,殷台的華籍職工氣憤得不得了,他們對美國佬的高薪高待遇當然眼紅,但主要的倒不是為了這個,他們越來越發覺,美國人太享樂太浪費,而花的又是中國人的血汗,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一股不平之氣。如果你們有機會聽他們談到共產黨,就可以聽到他們在發牢騷:人家共產黨就不買這種美國人的帳!人家有沒有骨氣,這一點不便講,但是人家真的重視國家的利益,特別是重視一個『人』的尊嚴,這就沒有話說,你怎麼反共都可以,但只要你對美國人還這樣奴顏婢膝,鬼才理你!」 眾人聞言默然。半晌,丁道:「我到殷台查過帳,知道美國人的浪費,不但出乎意料,甚至浪費得可笑,譬如說,造遊艇應該不算稀奇,但他們可造得太離奇。當時,他們的總經理麥克理,有一個住在香港朋友想造一艘私人遊艇,就和麥商量,麥克理不要他的錢,但是要他付出兩套引擎,然後由殷台公司『代』他造兩艘遊艇。」甲道:「我不懂,怎麼叫做『代』他造呢?這不是接生意是什麼?」 丁嘆道:「是這麼回事,這兩艘遊艇,在殷台公司的帳上,只有人工的工資收入,所有要用的材料,全部由殷台負擔,算在那兩艘大油輪的帳上。在領取材料時,主管材料收發的華籍職員,知道不是真正用在油輪身上,他就拒絕在單子上簽字,麥克理一怒之下,拿回單子由他自己簽字,這還不算,居然還加批『油輪用』幾個字,明知故犯,當面撒謊。之後,他就交會計處出帳,據估計,殷台公司在這兩條遊艇上的損失,就在新台幣五百萬元左右。而造成之後,一條遊艇駛往香港交貨,另一條就留下來供麥克理自己享用。」丙問:「此人已經離開台灣,那條遊艇下文如何?」丁搖頭道:「妙就妙在這裡,麥克理在動身之前,又把這條遊艇駛到香港,不知道在誰手裡。可是早就駛到香港的那一艘遊艇,卻反而開回台灣,轉售給住在台北的一個美國顧問,你們如果到基隆和平島走走,可以發現這艘船身裸成黑白兩色相間的私人遊艇,仍舊停在和平島通往基隆的橋瑰旁,殷台公司的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經過那裡,一天見兩遍,心裡頭那個疙瘩,越來越大,越來越沒法解開,你們說,他媽的什麼『中美合作』,不是活見鬼嗎?」 眾人照例無言,悶聲喝酒,長噓短嘆,此起彼落,丙道:「我也來談談,他們有個紐約辦事處,權力之大,大到可怕的地步!」眾人聽他說道:「殷台的紐約辦事處,任務是接洽業務和購買材料。造船用的若干材料必須向國外購買,但紐約辦事處所經手購入的材料,常常沒有任何發票,僅僅以經手人的簽字去報帳的。沒有人能知道這些材料何以不可能有原始發票?更無法確知這些由經手人簽字的帳單,和原始發票上在金額上是否完全相符?因為紐約辦事處的權力太大,而且總經理對他們表示深信不疑,因此誰也沒有辦法要求了解。但是華籍職員可是心頭雪亮,那些帳單上的金額,都比市價高出一成到兩成以上,但是誰也沒有憑據,誰也不便公開嚷嚷。」 又道:「還有一個例子,說明那個辦事處權力之大!有一次,殷台公司修理一艘軍艦,修理費達美金五十一萬。因為這是美援項下開支,所以這筆生意是紐約辦事處兜攬來的,五十一萬美元也由辦事處代收,但是,這筆錢一直沒見他們匯來,這邊殷台公司的帳上,也沒有這筆收入,有人說或許已經變成了紐約辦事處的例外開支。」眾人聽罷,又喝了一陣悶酒。乙道:「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由柯克繼任總經理之後,也很少有改觀的現象。柯克在台灣的費用,可能會較麥克理少那麼一點,或許差不離。」 眾人問:「究竟如何?」乙苦笑道:「還不是一路貨?柯克曾經周遊列國,理由是考察業務,不不,是接洽業務,到全世界去接洽業務,好大的題目!這一趟的旅途費用,包括他到非洲狩獵的一切開支,合成台幣又是好幾十萬元!可是妙就妙在這裡,一筆生意也沒接到,這筆旅費當然又是公司帳上一筆有去無回的數字了。」慨嘆聲中,甲開口道: 「中美合作,中美合作,嚷了這樣久,究竟合作了什麼?不必提了。可是殷台公司在支出方面是這樣亂來,自必影響成本的提高,我們的造船事業,因為自己不能製造輪機以及其他重要部分,必須向外國採購,而美國、日本等為了保護自己的造船事業,把這些造船必需材料的出口價提得很高,因此我們的成本,在先天上已經高於其他各國,其所以能在價格上和其他國家抗衡的地方,也只有『人工低廉』四個大字。但是人工低廉也有個限制,如果在高價的進口材料以外,再加上驚人的不斷浪費,人工再低也沒用了!殷台公司到今夭還沒造好的兩艘一萬二千五百噸貨輪,一艘屬招商局,一艘屬台航,都是由我們政府另給船主補貼。你們想正常的造船事業,怎能依賴政府的補貼維持?因此殷台這種不顧成本的作風,實在把人嚇壞!」 丙道:「這那兒是合作?這分明存心欺侮人!我來說說這個問題,他們虧損美金三百萬,造兩條油輪較時價便低四百六十萬,便宜了誰?他們這五年半的亂搞,要說虧損原因,浪費當然是其中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原因,而且與其他的原因比較起來,浪費的因素反而顯得並不突出了。據我看,最主要的原因怕是在於當初承建那兩艘三萬六千噸油輪時,其造價為每艘美金七百七十萬元,而同時在美國殷格斯公司所承造的同等級油輪,就是剛才說到的開到高雄給中國人觀摩的就是內中的一艘,他們的造價卻是一千萬美金!於是,殷台承造的這兩條油輪,每艘較國際的合理價格便宜了兩百三十萬美元,兩艘就是四百六十萬美元,如果當時也能每艘照一千萬元的造價計算,那今天的殷台公司,即使經過如此浪費,仍然不會虧損,反而還可盈餘一百六十萬美元哩!」 眾人照例搖頭,丙又道:「再說那兩條大油輪造成之時,殷台公司結算帳目,包括實際花在遊艇上的假帳在內,一共虧了新台幣六千萬元,依照當時的外匯價格,約合美金兩百萬元,當時就有人認為如果油輪造價不是那樣便宜,就不會有虧損,可是,何以造價這樣便宜?」 眾人不約而同道:「廢話!」丙失笑道:「真是廢話!當時很多人心裡都在想:這是誰的主意?可是誰也不敢間。即使問,也問不出個結果來的。後來大家知道,這兩艘油輪的貨主是美國通用油輪公司,魏某便是那家公司的重要人員之一,而與殷台的合作,他又是個重要的牽線人。或許他拿這一點便利抵了一次便宜債。不過,到現在為止,誰也不敢一口咬定,當時決定拿這個過低的價格接受這筆生意的人是哪一個!」 甲道:「反正是這麼回事了,何必去苦苦思索?他們告訴我,殷台始終虧蝕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的業務方針。據內行人說,造船廠的業務分為三類,造船、修船和機械製造。這三者利潤,造船最少,修船最大,機械次之。因此,一家造船公司的正常業務情形,約為造船占百分之三十左右,修船占百分之三十六七,機械占百分之三十三四。當台灣造船公司時代,由於造船設備不足,造船業務僅約占百分之二十,而修船業務可占百分之五十。所以那時的利潤並不薄,只因當時修船的欠款太多,最多時會達新台幣一千七百萬元左右,以致經濟情況未能寬裕。殷台公司成立以後,把全部業務都放在造船上,有人來修船的話,就把修價開得老高,而且要先付現款,這麼一來,嚇得船主們裹足不前。這麼著,他們的修船業務就沒有了,也就是沒有了一項收入。殷台的實際利潤,當然也就大大減少,等到後來明白了其中道理,再想去找修船生意時,已經太遲,人家即使交給日本修,也不理你殷台了。那時候的修船業務,除了偶因種種關係獲得一兩宗之外,例如剛才提到的那艘軍艦,簡直變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玩意。統計五年半中,他們的修船生意,也許達不總業務的百之十,那還成什麼話呢?」甲於是大聲嘆氣,大口喝酒,又道: 「我們再來看看,『中美合作』究竟使我們得到多少利益?剛才談到過我們和他們合作有三項理由,第一項所謂利用他們的資金,實際上僅僅拿到那幾架破破爛爛的起重機、卷板機和電焊機,這些寶貝買進時無人知道實際價格。但據內行人說,即使經過殷台華籍職工替他換配件整新之後,其最高價值也不會超過十萬美金,也許殷格斯實際付出的投資額不止這個數目,但以殷台公司來說,它聽得到的,也不過這麼一點東西而已!這是一項重工業,以重工業而只拿到這麼個數字,是太少而非太多了。」 甲又道:「何況我們政府在台船公司投的資,總數遠遠超過了這個數目,何必為了區區十萬美元而要仰求殷格斯公司的合作?何況事實上遠值不了這麼多?所以,這一項理由,已給事實否定了!」又道:「第二項理由,說的是為了多得一點造船技術,結果如何?所得的是個『○』!除了那個白萊爾,由美國殷格斯公司所派來的『專家』們,沒有一個是內行!殷台公司的華籍職工非但無所借鑑,實際上從三萬六千噸油輪到目前的一萬二千五百噸貨輪,從設計到工作,沒有一項不是出於華籍職員之手,因此在這一項來說,我們真是一無所得了。」又道: 「第三項,好像占了光,由於這次『合作』,證明我們不是廢物,還可以做點事,而且若干工程還勝過了外國人,他媽的倒是共產黨的話對,中國人真的不是什麼『劣等民族』。」眾人聞言喝了好大一口酒,聽他說:「現在,我們並不因為沒有了美國合作就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樣子,殷台拆了伙,台船公司看來勉強可以撐下去,這就是我們和殷格斯『合作』的唯一收穫了。可是,就憑這一點,現在也已打了折扣,因為在殷台末期,公司內部的人事變動太大,很多華籍高級工程人員,深感公司已無前途。尤其是以多數人的辛勞工作,去供少數美國人的特殊享受,更使他們感到難堪!於是乎紛紛求去,有的出國,有的轉業,雖然多少還留下了幾個,究竟是個很大的損失。」 眾人又扯了一陣,聽丁大聲說道:「殷台已經結束,台船算是一恢復,可是殷台公司所留下的一大堆爛帳,從錢到人,從規章到亂七八糟,一定會給公司帶來不少麻煩。譬如那個殷台的債務問題,到底欠了多少債,那是殷台的事而不是台船的事。可是,那兩艘還沒完成的一萬二千五百噸貨輪,如今卻變成了台船的責任,兩艘之中,有一艘原可在今年年底交貨,但是從外國買回來的船尾架,在裝置的時候發現不合規格,必須去調換,這下子,把這條船的完成日期拖後了好幾個月,這艘貨輪延期,另一艘的完工自然更慢了,像這些未完成的工作,台船公司怎樣去完成它?據估計,這兩艘船的已經完成部分,約值新台幣二千萬元,可是已經收去的款子,又遠遠超過了兩千萬元,這筆帳又該怎麼算?而且,這個工程可以預見將來一定又要貼本,那麼這筆貼本的錢,是不是又要台船公司負責?此外,按照合約,殷台公司每月應付給台船公司租金一萬美元,可又積欠三年之久,為數三十六萬美元,這筆帳又向誰去要?有人說這些欠債,殷台願以留在這裡的資產變賣償還,這又是怎麼回事?」 丁的聲音更大,說道:「這根本是個笑話,他們還有什麼資產留在這裡呢?如果有,也不過是那幾架破爛東西,而且即使值錢,和殷台公司的負債根本不成比例。再說這批破爛已經向台銀抵押借款美金三十萬元,在理論上說,已經是台銀的東西而非殷台的財產了。依照當初的合約,殷台公司的一切設備,應在租用台船公司十年之後,無條件贈送給台船公司,現在殷台借用期雖然只有五年半,但他們是自動放棄,這些工具是否仍可算是他們的資產,實在是個疑問。今後台船公司如何去向殷台索還這筆欠租?如何替殷台結束那兩艘貨輪,如何處理這些僅有的工具,必是台船公司復業之後面臨最麻煩的問題了。」 眾人默然。甲問:「那個待遇問題又怎麼了?那些華籍職工的待遇既已調整,如今豈不是又垮了下來?絢爛歸於平淡,當事人未免太受不了吧?」丁嘆道:「那當然,分明是在折磨人了。現在第一件事,自然又要把待遇恢復到公營事業的規定標準。由少加多易,由多減少難,真是怎麼辦呢?譬如說,一個熟練的工人,以殷台公司的待遇,多的可拿三千多,但如依照公營事業待遇來算,至多也不會超過一千元,這些工人過慣了三干多元的生活,忽然減了這麼多,當然非常不慣。工人如此,職員還不是一樣?今後如何安定他們的工作情緒,這可能比處理殷台的債務更棘手!剛才有人對我說,這件事有了個復案,工人待遇不變,職員的薪水以一千五百元為基數,不打折扣,一千五百元以弄到三千元的一千五百元打六折,三千元以上之數打四折。可是這樣一來,多數職員的待遇都不及一個工人,而且超出公營事業的待遇很多,能不能行得通還是個問題。總而言之,這是件駝背跌筋斗,兩頭不著實的事情,實在不成樣子。」 眾人相顧無言,乙道:「所謂三千元,合港幣也不過三百上下,匯兌一跌,可能還不到三百,但在這裡已經是個使人眼紅的數字了,這個待遇的問題且不談它,那家公司今後究竟幹什麼?我們都知道中美合作就是這麼回事,可是台船公司的吃專更大,他們在和殷格斯合作之前,已經和國際間幾家著名的公司合作過了,不過是技術合作。例如美國米漢納的冶金、日本石小島的重工業、美國維金斯的貯氣槽等,因為有了這些合作,台船在前幾年中也有些進步。可是和殷格斯合作之後,由於殷格斯的獨占性和排他性,把以前那些合作的經驗一一摒棄,大家都說非常可惜,以五年半的時間,原有成就沒有了,新的又沒學到!」 卻說此事一拖再拖,又拖到了一九六三年二月中旬,一份厚厚的「監察院調查殷台公司案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又擱在蔣介石的辦公桌上,只見洋洋灑灑,「目不忍睹」,隨便翻翻,只見那「三誤」異常觸目,「始誤於引入以人人公司人員為背景之殷台公司,租以船廠,貸以巨金,致成厲階。再誤於既知殷台公司辦理不善,虧負甚巨,乃又貸以巨款,並交建船隻,以致陷溺益深,更難自拔。三誤於我政府當局在殷台公司撤退時無條件接受其無理之要求,以致加重損失,遺留後患。」蔣介石無心再看,暗忖這和其他報告大同小異,不必再花這份精神了。可是對那「殷台公司撤退後所遺留之困難問題」,可又不能不理,見上面寫道: 「一、據經濟部查報,殷台公司對我政府欠款共計台幣六千六百五十五萬餘元,再加由我台船公司代為繼續完成兩艘貨輪之預估虧損新台幣一千八百三十二萬元,合計共達新台幣八千四百八十七萬元。又該公司國外欠款合計美金一百九十三萬元,折計新台幣七千七百二十萬元,兩者總計新台幣一億六千二百餘萬元。」老蔣皺眉,暗忖:「這數字好像永遠不能一致起來,大概永遠是筆爛帳了。」再看下面續寫道:「至該公司所遺財產,雖號稱新台幣六千四百六十九萬元,但若干呆帳並未剔除,大量呆料,仍照帳面價格抄列。故中美五人小組考察報告書第八頁載『全部資料可以變價之總值,據殷台公司估計共為新台幣二千七百九十萬九千元』,與其負債之一億六千二百餘萬元,相差過巨。縱將該公司全部資產抵償我方債權,則八千四百八十七萬元,減除二千七百九十萬九千元,及新增資產帳面價格七百餘萬元,我方仍有五千餘萬元之債權尚無著落。故經濟部楊部長所稱『我方可能遭致之損失,僅為新台幣一百八十六萬元』云云自不可信。」 老蔣用紅鉛筆在那段話旁邊劃了一道記號再看:「二、關於殷台公司未完成兩艘貨輪之責任問題,殷台公司致台船公司函中僅稱:『請代為繼續完成』,彼時兩輪工程平均僅完成百分之二十七,而所收之造價已達百分之五十,估計已虧新台幣一千零七十六萬元,加上台船公司估計繼續完成所遭致之虧損,共計約為新台幣一千八百三十二萬元。此項虧損,殷台公司如何補償,有何保證,來函則隻字未提,而經濟部及台船公司竟不提出異議,貿然接受,自屬不合。」老蔣至此失笑道:「這官腔打得正是地方。」 只見上面又道:「三、殷台公司不能履行契約,以致自願交還租賃設備,其根據合約而生之權利,自己自動消減,而該公司竟要求日後如能改組,並於清償欠租後,請予同意予以恢復租約之機會,此項要求,自不合理。當時台船公司曾簽請經濟部對此予以拒絕,並將英文函稿呈請核示。乃該部竟拒不採納,令飭台船公司接受該項不合理之要求,殊屬不解。本委員對日前調查時,面請經濟部長務須設法補救,頃准經濟部楊部長五十二(一九六三)年一月十二日來函,謂已飭令台船公司通知殷台公司,如不能於下月底以前清償欠租後改組,則該公司前函請『台船公司同意,如該公司日後能改組並清償欠租後,予以恢復租約機會』一節,應即取消,不再保留。然因我方無條件同意在先,前項措施能否收效,尚難逆睹。但即此亦足證明當時無條件同意殷台公司要求之不當矣! 「四、我政府當局前為救濟殷台公司,曾將兩艘一萬二千五百噸級貨輪不照決標價格成交,而以高價交與殷台公司建造,現據調查,政府所遭受之損失已不止標價差額之美金一百一十餘萬元。據向招商局調查加上馬克差額,運費差額,及利息差額,每艘造價超過民營航運公司向日本訂造之同型貨輪共計美金一百一十二萬九干一百八十元!兩艘合計美金二百二十五萬八千三百六十元,折計新台幣為九千零三十三萬四千四百七十元。以此損失與殷台公司欠我淨數合併計算,我政府因支持殷台公司遭受之損失,合計新台幣一億四千餘萬元,可謂巨矣!」 蔣介石又用紅鉛筆在那幾句邊上劃了一道,心中暗笑,「多乎哉?不多也!」再看,但見最末一項寫道:「五、殘破之殷台公司,只有兩途可循,一為增資改組,一為破產清算,但殷台公司雖欲繼續維持,惟絕對不能增資,而只希望中美兩國政府繼續貸以巨款。並為其擔保,以及由自由中國保證,在合約有效期間內,至少訂造一萬二千五百噸級大船四艘,及二干五百噸級小船六艘,而以中美政府共同監理為交換條件,此項辦法,我國當局雖竭力促其實現,但已為美國政府所拒絕,此處請參閱王蓬公使來電。於是僅有破產清算之一途,此自非殷台公司當局所願為,至美國政府在王公使電文中業已明白表示並不反對其破產的清算,但我國當局則因循拖延,迄今不肯依照公司法申請我國法院將其宣告破產,任憑租賃合約繼續有效,對方隨時可以捲土重來,而其欠我之巨款,我方迄未採取追償之步驟。」 於是,「任令殷台公司各大股東置身事外,我當局此種態度,謂其有意包庇殷台公司,也不為過!」監察院和立法院一樣,對殷台案已經有相當程度的「不留餘地」了,蔣介石只是笑笑,他反正「心中有數」。 但是這把火既已燒起,一時也難熄滅,立法院又一次「質詢殷台案」鑼鼓喧天,以示「非如此不足以說明台灣有的是民主」,至於有了這種「民主」又如何?那就沒人敢查根究底。那楊繼曾對於所謂「質詢」,已能「適應」,一不臉紅,二不氣喘,在亂嘈嘈會場中坐定,見主席宣布開會,右邊人叢中有人起立,旁人就指點道:「此人是陳桂清委員。」只見他大聲說道:「本會期施政質詢,這是最後一次了,結束之前,本人想問楊部長一個問題:殷台公司釀成目前模樣,政府究竟有無追究責任的決心?」 楊繼曾乾咳一聲道:「關於殷台公司變成今天的局面,政府有關人員,沒有一個可以放棄責任,政府也不會不去追究責任,不過,有關殷台公司的前前後後,確乎是內情錯綜複雜,一言難盡。但是有兩個調查報告,的確是很負責任的,一個是一九六○年由會計師實地調查之後的報告,另一個是由中美雙方共同組成的五人小組調查報告,在這兩個報告中,對於殷台的負債情形,有詳細的敘述。」又道:「至於整個案子,監察院已進行專案調查,已有結論,我個人對此沒什麼意見。」 另一名立委儲家昌發問道:「最近,楊部長對殷台案的答覆,有過幾句非常什麼的措詞,例如『不要落井下石』、『以免妨礙外人投資』、『事後有先見之明』、『政府宮員不敢負責做事』、『監察院已作調查』、『我方損失不大,不過三、四十萬美元』、『正與美國政府交涉』等等,」眾人見他嗓子很大,語調憤懣,知道「好戲上台」了,吱吱喳喳的會場當下寧靜起來,只聽見儲家昌在大聲放炮說: 「對於殷台公司的失敗,自由中國所受損失以及教訓,我以為政府應該誠懇檢討,坦白承認,以防同類事件的重演,如果今日之下,還要文過飾非,欺矇國人,那恐怕我們就要死無葬身之地!」眾人聞言哄然,又聽他說道:「美國殷格斯公司,根本沒有介入殷台投資,經濟部何以任令殷台長期冒充?又使我政府陷入泥淖?這使我們大惑不解!我現在提出兩點,第一:經濟部迭次以公文函複本院,說殷台公司總資本額為美金二百一十萬元,殷格斯公司及其主持人占百分之五十四,中國基金會所屬聯合油船公司占百分之三十六,中國航業界占百分之十。但是,情形又有不同!」 儲家昌道:「情形有何不同?那是根據楊部長最近的報告說,殷格斯與殷台的關係,似乎僅僅維繫於殷台贈送殷格斯的兩萬五千乾股而已!殷格斯根本未投資分文!可是連殷格斯本身的大部分股份,也早在兩年前出售。」 又道:「外國人投資,屬於經濟部主管,而經濟部前函所云:『殷格斯公司及其主持人占百分之五十四』,那個主持人究竟指誰?經濟部在什麼時候才知道殷台股份之中,殷格斯只有乾股而無實股?如果早已明知,何不早向國人宣布?而任令殷台公司在台灣長期冒牌,欺騙大家?乃使殷台在爭取特惠、謀取貸款、高價強攬造船的時候,則擴大宣稱殷格斯的股權與背景;等到殷台垮台,面臨清理或者破產的時候,卻又說殷格斯在殷台只有乾股而無實股,他們居然並未投資!大家都看到、都聽到,殷格斯這個投資問題,忽有忽無,忽實忽虛,究竟是怎麼回事?國人受欺矇,國庫受損失,殷台何以能夠如此的微妙運用?經濟當局有無責任?」眾人聞言譁然,楊繼曾強自鎮靜,聽儲家昌說下去道: 「還有,殷台既然是外國人的投資事業,又沒有我政府官股參加,經濟部為什麼在兩年之前,貿然指派董事和高級官員介入殷台?這有什麼必要?陷入泥淖,增加了今後在處理上的糾紛,這責任究應誰負?經濟部長在殷台案批准之初,曾經函告本院,說是殷台公司乃是百分之百的美國人資本,而且在三年前已經虧負甚巨,員工薪給都無力發給,經濟當局為了助長它的聲勢,幫助它以高價爭攬兩艘萬噸貨輪的建造,乃以加強殷台陣容的做法,指派若干官員為殷台董事以及高級職員。大家想,當時面臨破產的殷台,只要有實惠,巴不得把我們政府拖下水,作為日後混淆責任的張本。」儲家昌大聲喊道: 「請教楊部長,對於並無官股的外國人投資事業而指派董事,於法有何依據?在政策和事實上有何必要?此後責任混淆,這個後果當時有否考慮?」說罷坐下。一片「嗡嗡」聲中,楊繼曾好生為難,臉上一陣青,一陣白,怔了一陣,強笑道:「休息之後,當再回答。」於是主席宣布休息,那二十分鐘之中,只聽得一片吱吱喳喳,咳嗽吐痰,冷言冷語,慷慨激昂,幾乎把會場掀翻。 終於,楊繼曾作答覆道:「對於剛才儲委員的質詢,本人這樣答覆:那殷台公司的實際股本共為一百一十萬美元,其中包括公司債一百萬元,另外有實股一百一十萬美金。關於殷格斯公司的二萬五千美元的事,這數字很久很久沒人知道。」 台下有人問:「那是為什麼?」楊繼曾道:「總之是不知道,後來由中美雙方五人小組查出來,原來是在一百一十萬實股之中,那是最近的事情了。至於這個兩萬五千美元有無出售,在公司法中,並未規定要求股東出售。」又道:「政府並未參加殷台公司,當時參加進去的是航業界而非政府。當時立法院九項決議的第二項,曾明列自由中國航業界的股份應該設法參加,其後,財政部長嚴家淦到美國與葛里格生洽商,經葛里格生同意之後,交通部就向自由中國航業界徵求意見,但航業界認為本身力量不夠,但是為了爭取一名董事的身份,就設法把航業界的股份增加為十五萬美元,整個經過就是如此。」 儲家昌於是又問:「經濟部既然知道這些過門,又為什麼貿然接管殷台公司?而且還要替他們辦理善後?大家想知道的是:內中責任問題究應如何劃分?還有,殷台美方人員相繼離去,經濟部又何以輕輕地放走他們?事前有無徵求中信局、交通部等有關單位的同意?」眾人皆曰:「對頭!」幫腔過後,儲某又問道:「那個殷台公司的設立,固然不是楊部長任內的事,但是指派殷台董事、促成兩艘貨輪交給殷台承建,那就有賴楊部長大力,此事盡人皆知,無須客氣。」鬨笑聲中儲某又道: 「殷台積欠租金,已達三年之久,何以如此之多,非外人所得而知,但是過去又何故不向他們追討?想當年政府決策諸公,決定將那兩艘輪船交殷台承造之時,經濟部曾否將殷台欠租以及巨額負債情形提出報告過?五年以前,立法院討論殷台案時,本席曾就殷台案失策失算的理由向行政院進言,為政之道,不誠無物,希望殷台案前後應負主要責任的官員,應內疚神明,向行政院長坦白引咎,好對國人作一交代!並且應有勇氣自請處分!」眾人聞言鼓掌喝采,有如戲場一般。 楊繼曾面不變色,強自鎮靜,冷場一陣,又答覆道:「關於這些問題,本人只要知道的,自當奉告。去年聞,殷台公司已虧大本,國際開發基金協會,派出費律浦先生到台灣來,要求政府借予美金三十萬元,以及幫助殷台公司造船。當時政府同意借給他們美金三十萬元,以及把兩艘貨輪交給殷台承造。但是,我方也提出了對等條件,所需機器材料,應該由我政府代購,殷台僅負裝配責任。同時我方派員加入殷台監督,於是由殷台董事會通過聘請了三位國人加入。之後,可又有了新的發現,新的麻煩。」眾人忙問這又是些什麼東西。 楊繼曾道:「原來又發現他們的財務既不合理,經營又不合理,這兩樣事情不合理,就沒什麼可以說的,因此停止了一切保證,並且停止了貸款。」楊繼曾喝了口水,說下去道:「自此之後,乃由中美雙方聯合組成五人小組的調查,以及提出了調查報告。為了防止我方損失的擴大,以及使我方工人能夠繼續工作起見,我方曾向殷台索付租金,可是殷台還不出,曾經有函件給我方聲明這件事,而我方之接管殷台,也即以這封信作為藍本,就在這封信里,他們說明欠下台船租金三十四萬美金,一時無法還出。」眾人就問:「那預計何時還清?」楊繼曾攤攤手道:「他們沒說。」眾人譁然。 發問者已經不能按照次序,群起而問之,間為什麼放走殷台那批洋人回去?楊繼曾急道:「我沒有放走殷台的意思,我們也沒有放走殷台的意思,我們可是已經收回了原有的設備,這是在現狀下取得最有利的辦法。」說罷坐下,眾人哄然。有的說:「怎麼個有利法?」有的說:「對我們有利,這可是新聞,蔣總統應該對楊部長傳令嘉獎哪!」吱吱喳喳亂成了一團,楊繼曾準備拂袖而去,儲家昌起立再問道:「關於有關殷台案的高級官員,應該坦白辭職一點,未蒙部長答覆!」楊憤然道:「這一點,本人無從答覆,國有國法、黨有黨規,任何一位政府大員如果犯了事,應該如何處理,各位一定明白,用不著本人作任何答覆!」說完就走。 眾立委名為「立」委,實則坐在那兒,至此個個大聲叫罵,把一肚子爭權奪利、鼻青臉腫的「委屈」全都吐了出來,指桑罵槐,好不熱鬧,罵了一陣,也就散了。 有幾名立委就到川菜館小敘,三杯下肚,牢騷「上升」,連女人的事都懶得說,人人為殷台案的莫名其妙而氣憤。甲道:「他媽的他們開口國法、閉口黨規,可是做起事來,就沒有一樣像樣的。想當年在大陸,咱們無論如何混賬,還給國法什麼的留點面子,如今,」乙制住道:「別罵到咱們自己頭上來,他們今天在台灣得勢,就為的是抱著美國人的粗腿,殷台案真正討便宜的,正好是美國人,這不就完了嗎?千爹乾媽順手拿走一些什麼,這不是順理成章的事嗎?那像我們沒辦法!」 丙道:「咱不用說風涼話,也不用說泄氣話,這件事情,反正鬧得已經夠大,這次質詢算是告一段落,可是真正問出了一些什麼東西?咱們自己肚裡明白。這麼著,咱們散了之後,也該到幾家報館串個門兒,問問他們怎麼搞法,如果全部按照他們的意思,那咱們一番辛苦豈非白搭?」 丁道:「算了吧,如果真想做好事情,又何必弄成這般模樣?分明是合了一句廣東話,叫做『做戲咐做』,我看我們也犯不著白費心思了,弄不好給他們知道我們幾個在落井下石,說不定誤會到其他地方,那我們就吃不了兜著走,不如不去。」眾人聞言,也無反對意見,只是說:「這口氣還難以平得下去!」丁道:「笑話,今天做人,還有不受氣的嗎?」於是相對苦笑,正在這時,電燈滅了,一片吵鬧,早已準備在那兒的汽燈於是亮了起來,甲道:「有一天,老張從香港來,當晚就碰到停電,他說香港靠天用水,台灣靠天用電,無獨有偶,實在有趣。他說香港的水荒之嚴重,嚴重到難以形容。有一天他參加一個宴會,大家也談到了水,一個外國客人說,如果能從大陸接條大水管來,香港的用水問題,也就解決了。但是他自己也說這不過是夢想,沒有可能成為事實。如今他回到台灣,台灣的水荒也相當嚴重,但比香港要好一些,可是台灣的用電,難道沒有辦法改善嗎?他說這樣子可不是佳兆,因為從這個問題上,說明了其他的一些問題,可是不妙得很哩!」 乙放下酒杯,嘆道:「現在,這個問題更加什麼了。首先是加價問題,電力加價,早成常年舊規,由於成本提高,以及分期償還美援貸款,必須加價,這一點是行政院通過之後,送到我們立法院來審議的,我們這些『立委諸公』為了讓大家過一個『光明而愉快的年』,特別把案子延擱到這個會期才予審議,平均加到百分之一一點一,每度自現行二角九分一厘一,增加到三角二分三厘四,通過加價很容易,但是反應壞透了!第一,這一來勢必影響其他物價。第二,這個數目能夠維持多久?誰也沒把握。第三,台灣人把我們可罵慘了,說日本無論怎樣不好,物價波動就不像我們這樣凶!還有更使人擔心的是,他們說,從其他地方轉來的消息,說大陸的物價,」他的聲音如蚊蟲:「自從我們走了以後,直線下降,一直沒有什麼波動。你們瞧,幾度電,幾毛錢,他媽的可有這麼多『學問』在裡面哩!」 丙道:「這還不算,限制用電的問題,也真不少,這幾個月中部缺雨,日月潭水位下降,大用戶像肥料公司、鹼業公司等等已經受到第一度限制,明天開始變成第二度限制,限制他們用電更少,也就是說要他們減產,這怎麼得了?而且照天氣來說,這場雨什麼時候才來還在不可知之中,這不是砸了?」 乙道:「據說中部的雨季,要到四、五月才來,如果再乾旱一兩個月,那第三度限制用電與第四度限制用電也都施展出來,好多工廠不是等於關門了嗎?而且我們那些家庭用戶,不是也要和四五年前那樣,每天只能用電幾小時,變成了香港的水荒嗎?但是,我擔心的還有這麼一個問題:他們派人到香港拉股,說什麼華僑投資設廠,結果連電力都不能解決,你要他們怎樣投資呢?」 丙道:「問題是存在的,誠然,這幾年的台灣人口己經由七八百萬增加到一千萬,同時工商業多少也有發展,否則怎麼得了?這一來,電力供應自然大大增加了。可是供求之間的情形相差太大,誰都知道。到哪一年,日月潭水位漲落的威脅才能解除?換句話說,就是日月潭酌盈濟虛的重要性,何時才能降低?靠天用電,已經夠人麻煩的了,而現在,電力公司卻要一面加價,一面又要限制用電,『刀子兩面利』,這引起社會的不能見諒,是可以想像的。既沒有電,又要加價,世界上哪有這樣傷腦筋的事呢?」 眾人悶聲不響,悶酒下肚,卻不復耐,甲道:「說起來,立法院真正的工作還差得遠!你們想,四五年來,報紙上只看見這裡水力發電的建設成果如何如何,哪裡火力發電又增加了多少基羅瓦特,『四年計劃』又完成了多少,美援計劃又如伺實施,哈,宣傳得可真熱鬧!但是到得今天,經濟部、電力公司、建設廳以及有關機構,還是眼巴巴的在看日月潭,似乎其他各地的電源開發,並未發生什麼作用。」甲憤然道:「我們不談門戶之見,派系之爭,我們談談那位經濟部的部長先生,答覆起質詢來,頭頭是道,面不改容,事實如何?令人作嘔!當然,我們也曾搞過類似的行當,知道經濟建設像長距離賽跑,自非一獄可就,可是建設了這麼多年,電力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天天在吵電力不足,這又是什麼道理?因素如何?真相如何?關鍵如何?責任如何?瞧,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你要人家怎麼『服』?說不出個所以然也算了,眼睛不要長在額角上,他媽的人家又不是你的兒子,怎麼可以這祥對付?」 眾人仍皆默然,丁忽地苦笑道:「問題是在一天一天增加,不是一天一天減少。我們都知道森林盜伐案的厲害,厲害到日月潭貯水池都出了問題,因為樹木盜伐太多,泥沙滾滾而下,甚至滲入了發電機器,」他抓抓頭皮道:「聽林場裡的人對我說,我真恨不得馬上走開,不能呆了。」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