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升起的地方 · 白色長筒襪 (一九一四年)

1 「我要起床嘍,泰迪林克。」惠斯頓太太說,說完迅速地爬起來。 「你今天有什麼事情要做嗎?」惠斯頓問道。 「沒事。」她回答。 那是四十年前的一個寒冷且灰濛濛的早晨,時間大約是七點。 惠斯頓生性不喜歡追根究底,所以只能躺在床上盯著妻子看。她是個漂亮的尤物,一頭略短蓬鬆的黑色頭髮。她迅速穿上衣服,一件件隨便地往身上套。她全身上下不修邊幅,但這卻讓惠斯頓覺得莞爾和溫暖,即使他還看到她隨手撕下裙擺上的一條鬆了線的蕾絲,扔到梳妝檯上。她站在鏡子前,衣衫不整,草草地梳了梳蓬亂的短髮。他多麼愛她幼嫩肩膀的柔軟和利落。 「起床吧!」她笑著對他說,「發出光來![1]」 他們結婚已有兩年了!但每當她一離開房間,他依舊覺得似乎生命力、溫暖和趣味也一併離開,他強烈意識到早晨的陰冷。 「她今天是哪裡不對勁?」他疑惑著。往常,她不到九點絕不起床。但既然床鋪已經沒有什麼值得他留戀,他也爬了起來。 他們住的是那種月租七先令六便士的小住宅。穿上襯衫褲子和系好皮帶之後,他走下又陡又窄的樓梯。他聽到她斷斷續續地唱著歌——她唱歌都是這調調。穿過狹窄的廳堂,他往廚房方向走去。他身材壯碩,大約二十八歲。他聽見她往燒水壺裡注水的聲音,又聽見她開始吹起口哨。他愛她利落地點燃一根火柴往瓦斯爐的噴嘴裡送時閃躲的模樣。然後,她以一個得意的小動作把燒水壺擱往火焰圈上。 當她轉身看見丈夫的時候,她驚呼了一句:「泰迪林克!」然後她走入陰暗的廚房。她穿著一件繡有紫藤圖案的黑絲綢和服式罩衫,兩片衣襟用別針別在胸前。有隻袖子鬆了線,裂開一個口,露出可愛的小手臂。 「為什麼不把袖子縫起來?」他問,一想到她外露的手臂會冷到便覺心疼。 「哪裡?」她問,左右打量,「啊,可惡!」當她看到裂口之後驚呼。然後,她開始利落而輕盈地把餐具鋪排在桌子上。 他們住的是一棟老房子。廚房中等大小,但頗為陰暗。裡面陳設簡單,給人一種冷冰冰的感覺。突然,大門的郵箱蓋傳來聲音。 「我去。」她大喊,一溜煙地跑過走廊。惠斯頓開始準備柴枝和引火物。 惠斯頓太太打開大門。郵差有張通紅的臉,曾經當過兵。他此刻正笑得開懷。 「有幾封你的信。」他說,聲音充滿討好的味道。她用一隻手整理頭髮,向郵差點了點頭。 「真是謝謝你。」她說。 「不用謝我,沒有一件是我寄的。」他笑著說,站在門檻上,沒有打算離開。 「但如果不是好消息的話,你不會替我送來。」她說,開始檢視郵件,立即忘記那郵差的存在。他站著觀望她,等了一會兒,希望她會再跟他說說話。然而,她卻渾然未覺地轉過身。 「再見。」郵差說,有點沮喪。 「再見。」她大聲地回答,但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對誰說話。 關上門後,她撕開一封薄薄的信封。裡面是一張長形情人節卡片[2],漫畫裡畫著一個男人悲哀地回首,卻看到一個咧齒而笑的年輕女鬼。圖說寫著:「她的燦爛笑容仍然縈魘著我。」 她感到不悅,把信封和情人卡扔到地板上。第二個信封裡面裝著一方白色絲質手絹,她像鑑別似的聞了聞手絹的香氣,又用手絹摩挲臉頰,然後撕開第三個信封。裡面裝的東西看似是條摺疊整齊的白色西裝胸襟袋。她使勁把它抖開,卻發現那是一隻白色棉布長筒襪,質地非常細緻。隨即,她便意識到襪頭裡面藏著東西。 她打開背後的門,走進起居室。裡面的陳設相當雅致,壁爐架上放置著鎏光的玻璃器皿,牆壁上掛著水彩畫。她把白手絹扔在圓桌上,然後伸手到長襪襪筒里。她習慣性地咬住下唇,努力去拿藏在最深處的東西。最後,帶著一點點勝利的喜悅,她把東西拿了出來,用靈巧的手指打開這個小盒子,裡面是一對珍珠耳環。她因為高興而臉色緋紅。然後,她匆匆走到鏡子前面,試著將耳環戴到穿了耳洞的耳朵上。因為做這事需要費一點小氣力,她再次咬住下唇。她把頭歪向一邊,手指摸索耳垂,神情充滿好奇,又顯得無比專注。終於,珍珠耳環戴好了,珍珠在她玫瑰色的小巧玲瓏耳朵下方懸盪。她滿意地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搖晃著頭,想看看耳環搖盪的模樣。耳環輕輕摩擦她的脖子,帶給她一絲絲寒意。她對著自己傻笑起來。然後,她突然轉過身,拿起本來包裹在耳環上的小紙條,閱讀上面的詩句: 珍珠誠美麗,佳人更美麗。 為我戴上它,我愛佩戴人。 她不喜歡這詩,嗤之以鼻地「哼」了一聲,但隨即快樂地走回鏡子前,耳墜閃爍。 正在生火的惠斯頓見太太遲遲不回來,意識到她可能收到噩耗,於是一躍而起,快步走過走廊。聽到腳步聲,她嚇了一跳,迅速轉身,雙頰緋紅,藍色的眸子警惕地觀望。他站在門口,身材顯得益發高大,他蓄著濃密的鬍鬚,一雙藍眼睛顯得非常寬厚。 「什麼事?」他問,走進了起居室。 「情人節禮物。」她輕快地說,但又問心有愧地轉身,走向圓桌。她抓過絲手絹,遞到丈夫的鼻子下。 「聞聞看,多香。」她說。 「唔,」他說,「誰寄來的?」 「既然是情人節禮物的話,我怎麼知道!」她說。 「怎麼?我以為你不會有情人節禮物,現在,竟然從你不知道的人那裡收到?」 「為什麼不可以?我就是不知道是誰寄來的!」她說,故意逗他。她搖頭,但又突然停住——她記起自己耳朵上戴著耳環。 他默默地站著一會兒,表情慢慢凝重。 「他們現在無權送你情人節禮物。」他說。 「為什麼?為什麼我不能收別人的情人節禮物?反正你也沒送我任何情人節禮物。」 「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是情人節。你真的不曉得東西是誰送的?」 「不知道,一絲絲概念也沒有!看看,這手絹用淡紫色絲線繡著我的姓名縮寫。E代表『埃爾茜』。」她說,說著把手帕繡著字母的一角遞給丈夫看。 「說實話吧!」他說,「你一定知道是誰寄來的。」 「我說過了,我不知道。」她說,又問,「你看到那幅漫畫了嗎?」 「沒有。」他咕噥著說,然後看到了那隻躺在桌上的白色長筒襪。「這也是情人節禮物?」他問,拿起襪子。她的臉變得通紅,身體一動也不動。 「是從山姆·亞當斯[3]寄來的……」她回答,「他去年也送了我一隻白色長筒襪。我是怕你氣炸才沒告訴你。」 惠斯頓撿起那張紙條,另一隻手繼續懸垂著長筒襪。 珍珠誠美麗,佳人更美麗。 為我戴上它,我愛佩戴人。 「該死的蠢貨!」他生氣地說,「白色長筒襪應該留給他自己穿,最適合他了!你去年幹嗎不告訴我?」 「因為我不想你生氣。」 「我才要讓那蠢蛋生氣!」他說,慍怒地轉過身。他並不英俊,粗糙的皮膚像得過天花似的滿是坑疤。不過,他的脖子光滑,而且身體壯碩。另外,他還有雙真誠而寬厚的藍眼睛,當初就是這雙眼睛讓她一見鍾情。他的其他優點還包括好脾氣和易相處。 她害怕他會看到耳環,便不聲不響地從他身邊走過,回到走廊,然後再一次高聲問他: 「你有看過那幅漫畫嗎?」 「沒有。」他說,尾隨她走出起居室。看到她赤裸的手臂仍然從罩衫撕裂的袖口外露,他便用大手輕柔地抓緊,滿是疼惜。這動作讓她意識到他有多愛她,有一剎那,她只覺得天地都靜止了。 「好恐怖的漫畫。」她指著走廊地板上的情人節卡片說,接著她飛快跑上樓,站到鏡子前面,一面喘氣,一面摘下耳環。 惠斯頓彎腰撿起那幅漫畫。 「她明亮的眼睛仍然縈魘著我。」他低聲默念漫畫圖說,「垃圾!」但這幅漫畫並沒有引起他太大激動。 「很恐怖吧!」她高聲說,再次出現在樓梯頂端。 「一群白痴。」他說。 他站著看那漫畫。她從樓梯輕快地往下走,走到最後幾級時一躍而下,伸開雙手,摟住他脖子,身體垂掛在他身上。因為喉嚨被她的手腕擠壓,他呼吸略感困難。他低下頭,而她則繼續垂掛著,並輕輕晃動身體。他喜歡被她摟住脖子的感覺,喜歡她全身重量加在他身上。接著,他雙手把她抱起,帶她走入廚房裡。她臥在他臂彎里環顧了四周一眼。 「爐火又熄了。」她說,兩手各抓住他一把頭髮,往下拉扯,讓他點了點頭。他把她放了下來。 她忙著準備早餐,而他則跪在壁爐前面,企圖使它回復生氣。彎著腰吹煤時,他脖子上青筋突現,顯示出他的襯衫領口有點太緊。她喜歡他,但心思此時卻不在他身上。想著那雙耳環讓她更感興奮。她把它們藏在抽屜的一個小盒子裡,那白色的精巧物件讓她快樂無比。她一點也不在乎山姆·亞當斯。有一天在電車上,那個蠢蛋恰巧坐在她鄰座,又邀她喝咖啡——有何不可呢?再說她挺樂意到餐廳喝杯咖啡的。不管怎樣,那雙耳環都是她心中的喜樂。等愛德華上班後,她便把耳環戴起來,再好好打扮打扮,享受一段歡樂時光。她有種獲得了珍寶的美妙感覺。 他用食指搓搓一塊微紅的煤炭,然後起身,褲子的膝蓋部位鼓脹。 「火還要多久會生好,泰迪林克?」她從洗碗槽那問他,聲音響亮而愉快。他去看她。她轉過身,把頭靠在他肩膀上,對著他笑,樣子嫵媚,有點像羅姆尼畫作中那個女孩[4]。 「你的情人節禮物讓你心情大好喔。」他說,眉頭間有一抹焦慮,但仍然面帶微笑。 「才沒有呢!」她高聲說。 他捲起衣袖,把衣領往後翻,準備盥洗一番。她喜歡他的穩健,也因為他的穩健,讓她自己無事一身輕,可以盡情享受戴耳環的樂趣。他使盡全力往臉上和脖子擦肥皂的樣子讓她莞爾。洗好之後,他開始把臉和胸膛擦乾。他的頭髮在前額豎起,臉因為冷水刺激而發紅,雙眸清亮而湛藍。 「你最近沒有見過山姆·亞當斯吧?」透過毛巾的皺褶縫隙,他粗聲粗氣問她。 「有。有一天早上我在電車上遇到他。」 「你跟他說話了嗎?」 「是他先跟我說話的。」 「我以為你不會跟他說話的。」 「我總不能一看到他上車便大喊:『你不許跟我說話。』我能嗎?」 他沒有回答,直接走進廚房,一面走一面跟領口奮戰。她沒有注意他,但他的一舉一動,甚至是扣袖扣的聲音,都讓她有一種輕鬆自在的感覺。他的存在是為了照顧她,讓她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他早餐吃得很匆促,幾乎有點狼吞虎咽。她並沒有因此不快——他從沒有什麼舉止會讓她不悅。只不過,他的態度有時會讓她惱怒。 「我打賭你一定像只喜鵲似的跟他聊天。」他說,放下剛剛長飲了一口的杯子。 「沒有,才不是這樣。」 「你們聊了些什麼?」 「我不記得了。但他問我想不想參加聖派翠克節[5]晚上的舞會,我說沒有人陪我去。」 「你想參加的話大可以參加。」 「我不想拖著一個老是注意著我一舉一動的人參加。」 兩人的談話已經觸及了一個痛處。 「我覺得奇怪,你怎麼沒有請他陪你去?」 「他說他會寄一張票給我。」 「你這該死、一無是處的女人!竟然跟他說話!」他生氣地說,狠狠瞪著她,眼神充滿敵意。他這種態度總是讓她恨得牙痒痒,因為他的瞪視似乎帶點鄙視意味。他的大嘴巴慍怒地嘟著,低著頭。此時,他輪廓分明的五官和穩定的雙眼似乎都因為被下半邊的臉如野獸般的怒火醜化了。 「唉,親愛的,如果我一整天都非得緊閉嘴巴,我一定會悶死。」她說。 他也知道,每當他去上班後,她都相當寂寞且無事可做,這讓他的心情更加鬱悶。 兩人都帶著怒意。就在他出門前的最後一刻,他因為覺得無法不去與她道別,所以還是親了親她。 「我晚上七點回家。」他說,「出門時小心點。」然而,他的吻對她殊少意義。他吻她僅僅是因為若不這麼做,接下來的一整天他都會渾身不自在。換言之,他吻她是為自己,而不是為她。 過了一會兒,她走上樓,再次戴上那雙她心愛的耳環。它們讓她感到快樂——至於為什麼,她既不明白也不想知道。每一次感受到耳環的重量,每一次搖晃脖子,每一次在鏡子裡看到它們在耳垂下躍動的模樣,一陣歡愉都會湧上她的心頭。 整個上午她都戴著耳環做家事。戴著它們去開門也讓她興奮不已。不知麵包師傅會不會注意到她有什麼不同呢?那天,她到過的每家店家都稱讚她變得分外漂亮和迷人。 惠斯頓是一家小蕾絲公司的推銷員,在周邊地區推銷。他一整天都忙不停,想著工作,想著怎樣獲得訂單:他提著手提包匆忙趕火車,去找不同的零售商;中午在商務旅館匆匆用餐,在火車廂里跟人談論政治和最新穎的機器。他幾乎沒有意識到,他讓自己這麼忙碌、鞭策自己完成一樁樁大交易,是因為內心深處有某種東西啃咬著他,刺激著他:跟太太的齟齬讓他焦慮,想用別的事情加以掩蓋。 至於他太太,一想到丈夫便覺得生氣,所以乾脆把他忘掉。只要有他在,她便會覺得不快樂。他總是要介入她和她的快樂之間,切斷她和快樂的聯繫。 2 婚前,她是個貨倉女工,在亞當斯開的蕾絲工廠工作。她的僱主山姆·亞當斯擁有一家規模不大的工廠。他單身,大約四十三歲,因為養尊處優的生活而日漸發福,亮色紅潤,但身體健康。他蓄著一把軍人樣式的棕色八字鬍,頭髮稀疏。因為生活安逸,他的眼神有點呆滯,但個性活潑且脾氣溫和。他愛喝酒,所以常常有驚人之舉。 在所有女工里,他特別注意她。他常常造訪貨倉,身穿淺黃褐色的雙排扣海軍外套[6],黑白相間的格子褲,頭戴一頂帥氣帽子,上衣扣孔里還會插上一朵猩紅色康乃馨。然後他會站著與她聊天。他在騎兵隊當過軍官,迄今仍然胸膛外挺。他總是戴著帽子,唯有如此才不至於損及他好看的外表。因為禿頭和他的紅潤臉孔不太相稱。 跟他聊天總讓她覺得不太自在。她固然喜歡他的高雅發音和紳士腔調,但他說的話有點輕浮,特別是當他喝過酒後。 與此同時,惠斯頓也正在追求她。她也喜歡他。惠斯頓為人正派,讓人覺得可靠。她也喜歡他的嗓音,這嗓音誠懇,予人溫暖,所以,她覺得自己可以委身於他。 每年聖誕節,亞當斯都會在家裡舉辦舞會,招待員工。第一晚招待的是內勤人員、監工和貨倉女工,第二晚是招待工廠的工人。惠斯頓答應了陪埃爾茜·斯溫出席舞會。當時他們還沒有訂婚,也尚未私訂終身。但他問她是不是可以去接她,而她說可以。這是兩年前的事。 那個晚上天氣寒冷但乾燥,天空上的月亮不斷有縷縷雲絲飄過。因為從她家到亞當斯的公館只有大約一英里的路,所以埃爾茜決定步行前往。再者,對他們來說,出租馬車也是負擔不起的奢侈花費。她為自己那件樸素但剪裁合身的藍絲綢晚禮服自豪,因為這衣服讓她的好身材展露無遺。她身上披著一件大披肩,快樂地走過幽暗的街道;惠斯頓走在她旁邊,口袋裡放著她的舞鞋。經過公園的鐵門時,她的心開始狂跳。城堡山岩聳立在他們旁邊,又高又幽暗。她匆匆走過一棵棵光禿禿的樹木,在黑暗中,路燈投射出黃色的光暈。墨黑色山岩伸向月影流動的天空,而方正的城堡,輪廓格外分明。 她到達得稍晚。在衣帽間裡,她用顫抖的手指解下披肩,站在鏡子前端詳自己。兩束鬆散的鬈髮垂在臉頰兩側,長鬈髮灑落後背。望著鏡中人的藍色雙眸,她告訴自己,她一定辦得到。 在大廳入口,她猶豫了一下,不敢進去。大廳里金碧輝煌,燈光閃耀,人影綽綽,許多人如魚得水地玩樂著。然後,她聽見了山姆·亞當斯銀鈴般的笑聲。這笑聲讓她感到微微不舒服。他明顯是喝了一些酒。 但她還是走了進去。同一時間,她看到山姆·亞當斯朝她走來。他身上的晚禮服很稱頭,但他的臉很紅,泛著油光,禿頭也閃閃發亮。儘管如此,他仍然長得高大和好看。有一會兒,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溫暖的手掌里,而且沒來由地放聲大笑,表示歡迎她。她看到他頭頂上冒著小汗珠,小樹叢似的鬍鬚後面露著兩排大白牙,目光遲緩,蒙上一層歡鬧的潮氣。她納悶他幹嗎直對著她笑。 「你終於來啦!」他說,朝她伸出一隻手,「你就像王室成員一樣姍姍來遲。」走向大廳時,她感到腳步虛浮,就像是身體浮在了半空中。不管你對山姆·亞當斯有什麼批評,他都是個相當討喜的人。 他對她比對誰都殷勤。這時她已幾乎忘記惠斯頓的存在。一路下來,她感覺自己仿佛輕飄飄地懸浮在半空中。山姆·亞當斯的舞卡一直保持空白,為的是把自己第一支舞保留給她。 「但你跳舞跳得那麼棒,我……」她說,心裡感到害怕。 「不是這樣的話,我又怎敢請你俯尊屈就呢!」他微笑著說。 她因為這話而臉紅起來,但卻沒有取悅她。她答應跟他跳一支蘇格蘭漫步舞[7]和一支方塊舞。 「但你可不能有所保留!」他說,顯然語帶真誠。這話讓她高興起來。 「就跳接下來第一支舞,好嗎?」他看了看舞卡之後問她。 她紅著臉答應了。於是他在五六支舞后填上自己的名字。 這時音樂響起,大廳里又鬧哄哄了起來。他們一起共舞。 「地板還好跳嗎?」他語帶焦慮地問她。 「很棒。」她說。 「真的都沒問題嗎?」他反覆問她。 她一直擔心自己會跳得不好。但在他的協助下,她完全沒有出錯,舞步如行雲流水。她感到滿心歡喜。他的手牢牢摟著她腰際,仿佛在跟她說話似的,忽而將她拋出,忽而將她拉回懷中,隨時提醒她需要注意的事情,提醒她該往哪個位置挪步。他是個真正的行家。 結束時,她激動得臉蛋泛紅,直視著他,快快說了一句:「好美妙。」 他的嘴角泛起古怪的笑容,對自己的完美表現很得意。接下來他都在陪伴她。 她沒看見惠斯頓。既然他沒跳舞,那八成是去了打牌。她並不牽掛他。一切都顯得朦朧,而她的血液似乎產生了某種微妙變化。很多男人都找她聊天,而她也跟他們寒暄。在場的女人都嫉妒她。她是眾所矚目的焦點。主人單挑她一個。她知道,除了她,山姆·亞當斯幾乎沒理會大廳里其他人,而她也只在乎他一人。 又一支舞跳罷,當她獨自坐著休息時,哈利·亞當斯一跛一拐地向她走來。他是山姆·亞當斯的侄子,因為滑雪時扭傷腳踝,無法跳舞。他跟惠斯頓是好朋友。 哈利·亞當斯身材瘦削,一頭黃棕色頭髮,滿臉雀斑,年紀約三十歲。事實上,工廠里的事大都由他處理。 「我是狩獵場上的跛狗。」他說,在她身邊坐了下來。 「真是可惜!」她回答。 「那些女生不是常常說,好男人都是不跳舞的?」他笑著說。 「我可沒說過這樣的話。」她說。 「你是沒機會說罷了!玩得開心嗎?」 「唔,開心極了。」 「我想也是,叔叔是個跳舞高手。陪我到牌室走走好嗎?即便沒有榮幸跟你跳舞,我也希望有榮幸被你挽著臂彎散步。」 她不太知道該如何接話。對她來說,他太彬彬有禮了,讓她感到不自在。被他邀請陪他散步比山姆·亞當斯獻的殷勤還要讓她受寵若驚——卻無法讓她滿足。 她陪著這個跛腳男人走過大廳。牌室里人人都在抽菸。 「你可以把這裡喊作『太虛幻境』。」他對她說。 「你都打哪種牌?是惠斯特牌嗎?」她問。 「我打幾便士輸贏的撲克。」 她左右環顧,四周煙霧瀰漫。有些人在打多米諾骨牌。骨牌的啪噠聲和人語聲此起彼落。然後她看到惠斯頓和一名男子在打克里比奇牌[8]。 「你是白色還是紅色?」她問他,說著往計分板望去。 「紅色。」惠斯頓沮喪地回答。他沒有穿晚禮服,頭髮蓬亂,看來心情欠佳。 「哎喲,你處於下風呢!」 「你最好代他切牌,幫他轉轉運。」哈利·亞當斯笑著說。 「我可以嗎?」她尖聲說,為自己的重任感到興奮不已。惠斯頓向椅背靠去。她探身到他前面,把牌切好。他拿到的牌一共是十點。 「你看!」她尖聲說。 惠斯頓輕聲地笑了一下,心裡感到安慰。 就在這時候,山姆·亞當斯走了進來,一臉紅通通。他已經更換過圈領。 「大家在這裡玩得開心嗎?」他喜洋洋地問道。 「開心得不得了。」有人這樣回答。 「需要的東西都有嗎?」他又問了一句,說完走到埃爾茜和侄子身旁。對惠斯頓來說,眼前老闆龐大的身軀蘊含著某種壓迫感。亞當斯這粗魯的舉止似乎有些唐突,他永遠都是親切和說話大聲。 「啊,埃爾茜小姐,原來你跑來這裡!」 「是來帶些好運給惠斯頓的。」他侄兒語帶諷刺地說。 「哈,真高興聽到這。斯溫小姐確實會為人帶來好運。你的牌局進行得怎樣,惠斯頓?」 「還好。」惠斯頓回答,臉上湧起一片紅潮。 「牌局還好?那就好。那麼,埃爾茜小姐,tu me feras le bonheur(我有這份榮幸嗎)?」說著臂彎朝向她。 「你要的是什麼樣的bonheur(榮幸),叔叔?」他侄兒明知故問。山姆·亞當斯放聲大笑。 「別問蠢問題,孩子!」他說,一副樂不可支的樣子。 埃爾茜不由自主地把手搭在他衣袖上。她隱約感覺自己做著不想做的事。然而,她確實喜歡挽著山姆·亞當斯的臂彎走到大廳。她只是討厭他大聲笑的樣子。她有時也不喜歡他的聲音。不過,當他沉默時,挽住這個筆挺男人的手臂在眾人面前走過,還是讓她感到非常驕傲,有鶴立雞群之感。 期間,他帶她到餐點桌拿了一些點心。餐點桌四周擠滿人,僕人們忙得頭暈眼花。看著山姆·亞當斯按照她的意思吩咐用人時,她感到非常得意。她甚至興奮得吃不下。她拿了一杯香檳,但因為怕嗆到,只敢小口啜飲。 她沒注意到惠斯頓已經走進大廳。一如往常,他都是找些樸素、不愛交際和年齡莫測的小姐搭訕,這些人都非常愛他,他替她們效勞,因為他不忍她們受到冷落或輕視。但他卻心不在焉:他只知道山姆·亞當斯正向埃爾茜大獻殷勤,而埃爾茜的長鬈髮掩映著酒杯,正小口地喝香檳,她注視著那個紅臉男人說話,眼睛睜得大大的,就像是受到催眠。 惠斯頓從餐點桌為布菲特小姐奮力奪得一杯咖啡。他仍然可以聽見山姆·亞當斯的說話聲:受到酒精和面前漂亮女孩的影響,他越來越口沫橫飛。他又說又笑,聲音幾乎就像馬嘶聲。惠斯頓猶如受這聲音魅惑似的,朝他們走去,兩隻手各端著一杯咖啡。 這時,山姆·亞當斯正眉飛色舞地談到自己在上一次巴黎革命期間那段激動人心的時光[9]。他從椅子上站起來,站在埃爾茜前面,抬頭挺胸,假裝自己受到某人的挑釁。然後他手一揮,比出揮劍的動作。 沒想到他這一揮,卻撞翻了惠斯頓端著的其中一杯咖啡。 「老天,燙死我了!」山姆·亞當斯喊道,姿勢誇張地跳上跳下,一手拉開那被咖啡澆到的褲管。惠斯頓木然站著,上下打量他。埃爾茜忍不住咯咯笑了起來。整個大廳一時鴉雀無聲。 山姆·亞當斯臉色紫脹,抬頭望著惠斯頓,竭力壓抑自己的怒火。 「你走路不看路?」他說,聲音裡帶著怒意。 「是你把我手中咖啡撞翻的。」惠斯頓說。 一個僕人拿著一塊抹布匆匆趕過來。 「燙死了,真要命。」山姆·亞當斯說,然後推開那個想幫他擦乾褲子的僕人。「別擦!別擦!你愈擦我愈燙。請恕我失陪,埃爾茜小姐,我得去處理一下這事。」 他情緒激動地離去,瞬間消失得無蹤無影,在場賓客的笑意凝固在臉上,但很快又開始高聲交頭接耳。山姆·亞當斯剛才叫得那麼大聲,拉起褲管的姿勢又是那麼滑稽,讓大家難以忍俊。 埃爾茜匆匆吃完手上的食物。哈利·亞當斯走過來幫助她化解尷尬。 「你覺得亞當斯先生真的很痛嗎?」她問哈利,但語氣中明顯帶著一點幸災樂禍意味。 「但願不會,」他回答,「他打翻的是caf au lait(牛奶咖啡)還是黑咖啡?」 「加了牛奶的。」 「就我所知,加了牛奶的咖啡溫度會遠低於沸點。所以,我想我們不用為他掛心。」 「那就好,」埃爾茜說,「如果是黑咖啡就糟了。」 「如果是那樣就很可怕。」哈利·亞當斯說,「惠斯頓有沒有被這嚇了一跳?」 「我不知道。」她說。 「我們去看看他。」 說完便一跛一拐,帶著埃爾茜,來到惠斯頓跟前。他旁邊坐著布菲特小姐。 「剛才的意外真是要命!」布菲特小姐高聲說,「但如果說這件事該怪誰的話,那應該是亞當斯先生自己的錯。不過那真的純粹是意外。我也很惶恐,因為畢竟是我那杯咖啡造成的。」 「沒關係,」哈利·亞當斯說,「我叫女傭再端一杯給你。惠斯頓,看來你心情低落。」 「我是個笨蛋。」惠斯頓說。 「誰不會犯錯?」哈利·亞當斯說,然後吩咐一個女傭去拿咖啡。 「你不是在怪自己吧?」埃爾茜問,因為看到他鬱鬱不樂的樣子而心生憐惜。他突然望向她,兩人眼神交會。他的眼神仿佛能穿透她那個跟山姆·亞當斯打情罵俏的潛層自我,直達她最裡面的真我。這目光讓她感到刺痛,於是她轉頭,因羞愧而臉紅。然而她似乎無法抵擋那雙真誠藍色眼眸的影響力,它們似乎在向她索求什麼。 「為了打翻一杯咖啡而自責?」他高聲說,「才不會!」 「為打翻的牛奶而哭是無濟於事的[10]。」布菲特小姐說。 「那要視乎你濺到的是誰。」那個侄子說。 「被濺到的是亞當斯先生的腿!」埃爾茜說,「但我卻無法不笑。」 「可不是,」那侄子說,「那一跳活像只活潑淘氣的小鹿[11]。」 「老天,燙死我了!」埃爾茜模仿山姆·亞當斯的口吻笑著說。不過,這時山姆·亞當斯已回到大廳。聽到被她取笑,他不禁火冒三丈。他不能忍受別人奚落他,所以他刻意避開她。 當舞曲再度響起時,惠斯頓的情緒漸漸緩和下來。山姆·亞當斯試圖恢復泰然自若的樣子,卻無法釋懷自己剛才出醜的模樣,對一切感到很不自在。他儘可能迴避埃爾茜。她鬱悶地坐在那裡,只希望舞會快點結束。一度,惠斯頓曾經走過來——宣示主權的象徵——跟她聊了聊天。 最後,輪到她和山姆·亞當斯一起跳這支方塊舞了。他向她走過去,動作非常僵硬,先前那種歡愉的態度已經消失。因為神經緊張,他不時用指尖搓搓鬍鬚。他也不再流汗。他與她交談時,目光越過她的肩膀後方,沒有正眼看她。她備感羞辱,卻又無法拒絕與他共舞。她困惑而羞愧地挽住他手臂,往舞池走去,感覺得到惠斯頓的眼睛盯著她看。她整個晚上都在賣弄風騷,現在不禁後悔起來,也因此恨極了山姆·亞當斯。 在最後一分鐘,當所有人都就緒,準備起舞之際,她忽然想要拿出手絹擦擦嘴巴。她慌慌張張地從口袋掏出手絹,匆匆抖開,感覺到亞當斯正在等她。然後,她驚恐萬分地發現,她手上抖著的不是手絹而是一隻白色長筒襪!她尷尬萬分,一面把長襪塞回口袋,一面偷瞧四周,看看別人是否看到這糗事。 這時,山姆·亞當斯在她身旁爆出響亮笑聲。因為心情緊張,她手忙腳亂,無法把襪子完全塞回口袋裡。襪頭還露在外面。最後,她乾脆把襪子扔到地上。一下子,整個大廳在她眼中變成了紅色,變得模模糊糊。人人都在竊笑。 山姆·亞當斯更是放聲大笑,又把長襪從地上撿起,保持在如手臂一樣的長度。整個大廳響起鬨堂大笑。埃爾茜牙齒咬著下唇,窘得臉色紫脹。 幾乎同一時間,惠斯頓從椅子躍起,衝上前,把長襪從山姆·亞當斯手中奪過。後者吃了一驚,向後退出兩步。但惠斯頓沒再理會他。 「走!」他對埃爾茜說,頭朝著大廳入口方向點了點頭。 她無地自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大廳。 「哪些是你的東西?」他在衣帽間裡粗聲粗氣問她,而沒多久,兩人便快步走到了公園。她緊緊摟住他手臂,心想剛才要不是有他保護,她將不知如何是好。 沒多久後他們便結婚,而惠斯頓也換了一份工作。兩人曾有過一個孩子,但已夭折。 3 以上這些都是兩年前的舊事了。如今,埃爾茜已經習慣跟丈夫生活在一起,把他當成呼吸的空氣一樣天經地義。她在婚姻里找到真正的自由,不用再害怕什麼。而這種無憂無慮的生活讓她想要冒險。她有大把的精力,卻無任何重要的事情可做。惠斯頓每天都要工作十小時,回家後又不喜歡說話。所以,當山姆·亞當斯重拾向她獻殷勤的老把戲時,她深感刺激。她在街上碰到過他一兩次,跟他聊過幾句。她感覺自己比以前更了解男人,但她早已結婚。山姆·亞當斯確實是個討喜的人,對她又極為恭敬。她雖然沒有把這些恭維話照單全收,仍然芳心竊喜。 現在,他又送禮一副耳環給她。他們讓她感到快活,所以她決定收下——為什麼不可以呢! 那天下午,純粹出於淘氣心理,也是因為無事可做,她戴上耳環,在山姆·亞當斯通常會離開貨倉的時間跑到市中心。閒晃一陣子之後,她看見他們叔侄二人從貨倉走出來。看見她,兩人脫帽致意。山姆·亞當斯朝她走來。 「最近可好?」他問,「今年收到幾份情人節禮物啊?」 「一兩份。」她回答。 「我猜,都是喜歡的東西吧?」 「有喜歡,也有討厭的。」 「這樣啊。我想,你扔掉討厭的,留著喜歡的。」 「就是這樣。」 「你留著禮物是因為送禮的人嗎?」 「我不知道是誰送的。」 「一點概念都沒有?」 「一丁點都沒有。」 他向她使了個眼色,為自己擅於看穿女人的口是心非而得意。 「不管怎樣,你應該喜歡那禮物吧?」 「非常喜歡。」她說,又出於調皮心態,輕輕搖頭甩動耳環。 「那就好——戴著耳環以表示謝意,對不對?」 「也許。」 他站得離她很近,臉色紅潤而口齒流利,顯得居高臨下。突然間,她對他產生了強烈反感。她也害怕起來,感到自己仿佛已落入他的股掌之中。她匆匆離開,但仍然感到他的控制力如影隨形。回到家後,她心情越發沉重,非常沮喪。她覺得似乎她的生命一無是處。一切都不對勁。她摘下耳環,穿上圍裙,開始準備晚餐。然而,她卻無心工作。 惠斯頓回到家的時候臉色蒼白,樣子相當疲倦。他似乎也情緒沮喪。兩個人都沒心情哄對方開心。她吃飯時仍然穿著圍裙,默默地吃著飯。 「你看來不是很開心。」她說。 「對。」他回答,但沒有再多說什麼。每當丈夫用三言兩語打發她的時候,總是讓她生氣。出於惱怒,她開始斷斷續續地哼歌。然後她站起來,動手收拾桌子,而他甚至還沒有吃完飯。他瞧了她一眼,但繼續沉默。她開始洗碗。通常她都是把碗留到隔天清晨清洗,這樣就能和丈夫一起享受晚上的時光。吃完飯後,他走到廚房的壁爐邊,坐下來抽菸,默默瞪視著前方。她氣炸了,因為他這種態度讓她覺得自己犯了什麼過錯。最後,她也走到壁爐邊坐下。 她知道他壓抑著怒火。他手背上的青筋突現。他的襯衫袖口相當骯髒。 「你怎樣處置那隻白色長筒襪?」 「收到抽屜里。」 他默默而緩慢地吐著煙霧,顯得很有男人味,樣子若有所思。 「你留著它幹什麼?」 「拿來穿。連同去年收到的一隻,剛好湊成一雙。我現在就要去試試合不合穿。」 說罷,她便上樓了。憤怒的火苗穿過她丈夫全身,如同一團鬱悶、滯重的火焰行將從他體內爆發為烈火。他坐著,設法壓抑這火焰,默默抽菸,一動不動。 幾分鐘後,她回到廚房。 「好漂亮!」她說,故意要刺激他。 然後,她走到他面前,拉起裙邊。她穿著一雙灰色鞋子。他迅速瞄了一眼,接著斷然地別過臉去。 「你說是不是很適合我?」她問。 但他不打算回答。於是,她繞著廚房跳起舞來,高高地踢起穿著白色長筒襪的腳踝。 「坐下,別像個傻瓜。」他厲聲說,語帶鄙夷。 「你就只會說這種話嗎?」她回嘴。他的語氣已經刺傷她,也將她的活力全部帶走。她在他對面坐下,拉起裙邊,露出白色的長筒襪。襪子多麼漂亮啊!而他也很喜歡。但是,此刻他在生她的氣,看到她的腳踝讓他感到難受。 「你是存心告訴我,你打算穿著山姆·亞當斯送你的這雙襪子?」 「為什麼不可以?」她回答。 這個反問讓他怒火中燒,幾乎不能呼吸。過了好一會兒,他才說得出話來。 「它們是他自己的襪子嗎?」他問。 「它們是我收到的情人節禮物。我不知道是誰送的。」 「真的?你最近見過他嗎?」 「今天見過。」 接著,她聽到他吃力地說出一句話,就像是從滯悶的胸膛里把字句逼出來似的: 「你跟他說話了嗎?」 「是他先跟我說話的。」 現在她逐漸害怕起來,內心開始顫抖著。 「他說了什麼?」 「他問我,有沒有人送我情人節禮物。」 他的臉一下子陰雲密布。他狠狠地盯著她,瞳孔放得大大,充滿恨意。她心裡害怕,卻裝作無所謂的樣子。 「他還說了些什麼?」 她覺得他的聲音像是在審判她,卻反而興奮起來。她此時的心情已經完全錯置。 「沒有。他只問我,是不是因為送禮人而故意穿上襪子。」 他的臉慢慢變得猙獰。這時她真的害怕了,覺得自己並不認識眼前這個獰笑的人。 「哦——他真是這樣說!」他的聲音似乎並非發自他本身,毫無起伏、充滿諷刺。 接著鴉雀無聲。她寧可他動一動或說說話。只有他可以讓兩人脫離目前的僵局。但他卻僵坐不動。她越來越疲憊。她應該撒個謊或挖苦他一下嗎?她也已陷入困局。但一轉念,她又覺得滿不在乎:這一切都是他的錯,難道他不是應該把她捧在手心嗎? 「那你現在為什麼要穿上它呢?只是為了惹我生氣嗎?」 這問題問得直接且傷感。她無法回答,在椅子上坐立難安。 「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山姆·亞當斯……」他說,語氣帶著自信。他說的是事實,但她卻不想承認。她討厭他用道理而不是用愛來逼她就範。 「你明明討厭他。難道你被他的錢打動了?還是被他入時的穿著迷昏了頭?還是……」 這番話讓她非常憤怒,也許這也是她鄙視自己的原因。 「我不覺得他很壞。」她反駁。 他靜靜看著她一下子。 「你看不出來?拜託!那禿頭公豬從不放過任何女工,差只差在他是否逮到機會——」 「你又怎麼知道!他沒你說那麼壞。」 「他不是壞,是壞透了。」 「你怎麼知道?」她問 這話讓他生氣。火焰再次從他胸中竄起,差點讓他完全失去自制力。他覺得自己快瘋了。 「你是說你打算繼續跟他往來?」他問。 這話讓她生氣。為什麼他要用這些問題拷問她呢?他應該知道她不想跟山姆·亞當斯有任何瓜葛,而他應該好好對待她。她不願意回答。 「你不回答是默認嗎?」他繼續追問,聲音帶有奇特的警覺。他眼睛狠狠地盯著她,就像兩道強光,讓她不敢直視。 「你所謂的『繼續往來』是什麼意思?」她問,不甘示弱地仰著頭。他滿懷恨意,態度變得冷冰冰,嘴唇扭曲成一個奇怪的形狀。 她感覺自己身體僵硬,心如槁木。 一會兒後,他因為怕自己失去理智,出手打她,便緩緩起身,走出屋外,踏上幾級樓梯,來到小花園裡,融入夜色中。遠方低洼處,市鎮上燈火通明。但他的心卻因為憤怒和恨意,一片漆黑,再也沒有東西可以感動他。他靠在花園的籬笆上,感受著漆黑的籠罩,充滿殺意的狂怒。 她覺得生氣和受到侮辱。他為什麼選擇這種方式處理問題呢? 如果他有多愛她一點點,她就會把事實告訴他,然後兩人便可快快樂樂地將此事拋諸腦後。但他不讓她有選擇的餘地,直接用羞辱和鄙夷來對待她。她怒不可遏,她恨他。然而,在心底深處,她又對自己的淘氣行徑感到恐懼。萬一…… 最後,她站起來,到屋外找他。他看見她從屋裡走出來,站在花園下方的小院子裡,環顧四周。因為四周一片黑暗,她沒看到站在上面的他。接著,她繞到大門。他看到她白色長筒襪反射出微光。然後她消失了。一會兒後,她再度回到院子,到處張望。 「泰德!」她非常輕柔地喊道,「泰德!」 他無法回應,因為他的心變得無比倔強。她失魂落魄地走回屋內。這時,他開始後悔。然而,他仍然覺得自己身體麻木,動彈不得。他回想起她失魂落魄的樣子,回想起她頻頻移動的白色腳踝。 最後,他慢慢往下走,回到屋裡去。當他一進門那瞬間,她抬起頭,感到害怕和畏縮。他的臉色煞白,一雙眼睛黑沉沉。這震懾了她。她害怕他的情緒。這種害怕甚至摧毀她的憐憫之心,讓她變得漠然。 但他卻用懇求的姿態走向她。他受不了她因為他而瑟縮的模樣。她也鼓起勇氣,向他走去。他緊緊把她抱在懷裡,那動作快得讓她無法動彈,並感到害怕。他沒說話,只是僵直地站立著,身體微微顫抖。她不太明白他的態度,感到恐懼和猶豫。她不敢信任這種劇烈起伏的情緒。 不過,她還是再次鼓起勇氣,雙手摟住丈夫脖子,把他的頭拉近,吻他嘴唇。 「吾愛,吾愛!」她囁嚅著說。 這隻讓他抖得更甚,摟她摟得更緊,但還是一語不發。她突然得到一個體悟:「他多麼依戀我啊,仿佛他無比需要我!」但一種新的恐懼又降臨,恐懼自己向丈夫吐露真心。 「吾愛!」她低語,內心帶點狂喜,「吾愛!」 她摟住他,身體震顫著。 「我愛你。」她向他低語說。 被他緊緊摟住的時候,她感覺到丈夫的身體在激烈震動。他依舊沒有說話。她非常震撼,非常困惑,相當害怕這種強烈的情緒。為什麼他不說些什麼,好讓她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好讓她以後可以執為憑據?她又該如何看待他這種讓她恐懼的情緒呢?現在,他什麼也沒做,只管把頭埋進她身體裡,把她抱得緊緊的,這樣她就永遠不能逃離。 但她愛他。說到底,在她的骨髓深處,她是愛著他的。在此之前,她的愛從未紮根得如此之深。她很高興。這愛讓她覺得自己變得巨大。 第二天,她把白色長筒襪和耳環寄還原主,但自始至終沒向丈夫提及耳環一事。 [1] 這句話出自《新約·馬可福音》十四章四二節「起床,我們走吧!」和《新約·馬太福音》八章三四節「那時人將會發出光來」。 [2] 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早期的維多利亞時代,情人節卡片通常都是些裝飾精緻的紙捲軸,有時還會以蕾絲鑲邊,卡片上面畫著潘趣風格(punch)漫畫或是前拉斐爾派油畫,而且會附有詩歌。 [3]諾丁漢的第二商業廣場(2 Commerce Square)有一家生產蕾絲的山姆·亞當斯公司(Samuel Adams and Sons)。 [4] 這幅羅姆尼(George Romney,1734—1802)的畫作大概是「算命時的漢密爾頓女士」(Lady Hamilton in Fortune Telling)。 [5] 聖派翠克(St Patrick)是愛爾蘭的守護聖徒。聖巴特里克節是每年的三月十七日。 [6] 一種雙排扣的厚布短外套,原是供海軍水手穿著,讓他們在惡劣氣候時可以保暖。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這種上衣在平民之間蔚為時尚。 [7] 蘇格蘭漫步舞(Schottisch):也稱蕭蒂什舞,源自波希米亞的一種民族舞蹈,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跳舞場非常流行。跳這舞的過程中有許多跑、單腳跳和踏步的動作。 [8] 克里比奇牌(Cribbage):一種可溯源至十七世紀的紙牌遊戲,通常由兩個人對打,以兩種顏色木栓在計分板上標示雙方得分。 [9]由於這故事的時代背景是一八七三年,那麼,「巴黎上一次革命期間」指的應該是一八七一年三月爆發的那場革命,當時,巴黎公社(the Commune)因不滿政府在普法戰爭戰敗後簽訂喪權辱國的和約,號召市民革命,占領了巴黎。 [10] 這是起源自十七世紀的諺語,意指「覆水難收」「為無法挽回的事情悲痛是不智的」。 [11] 「活潑淘氣的小鹿」一語典出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的《她在陽光和雨露中生長了三年》(Three Years She Grew in Sun and Shower)一詩:「她將如小鹿般活潑淘氣/有時興沖沖躍過草地/有時又奔上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