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本記 · 十四、陰霾中之華北
民國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日本駐華大使川越從東京出發,發表談話:「中國必須認清日本生存與發展的權利以及『滿洲國』的生存與華北間的必然聯繫,華北係為適應『滿洲國』生存與發展之必然的命運而存在。」這幾句話,把日本人所欲使「華北特殊化」的陰謀說出來了。
如一個英國的新聞記者所說:「日本幾乎在華北建築了它自己的鐵道,樹立了它自己的採礦事業。日人所冠冕堂皇稱為中日合作者,實則為日本對於中國之統治,將其勢力範圍之華北變為日本之殖民地。日本所一再宣稱『對於中國沒有領土野心』,不過是表示它明白它自身絕不能僅以武力來統治中國幾萬萬大眾,所以很希望找一個傀儡組織為日本的利益而管理全國行政。此即日本自攫取東北及熱河以後對於華北的一貫目的。日本的希望是根據於這一事實,即華北從未真正隸於中央政府統治之下,各省主席仍擁有私人軍隊,外表上與過去軍閥之軍隊無異;而過去軍閥在國民黨執政以前,均為帝國主義列強,尤其是日本之工具。河北、察哈爾、山西、綏遠及山東省政府主席亦均系不得已而承認中央政府,他們之服從是形式多於實際。事實上他們仍各自為政,抗拒統一全國的中央勢力。日本以為可借『自治運動』之策動,阻止北方軍閥之崩潰及中央勢力之伸展;又以為替華北各省主席將中央勢力趕走後,即可以自己勢力代之,而成為華北之統治力量。日本極願各該省主席憑藉其私人軍隊以發號施令,而日本自身則掌握華北經濟大權,壟斷華北富源之開發。」
民國二十二年(一九三三年)以後,到二十六年盧溝橋戰事爆發,這四年之中,日本侵略華北,可分三個時期。即長城戰役到河北事件為第一時期,從河北事件到二十五年增兵平津為第二時期,從增兵平津以後到盧溝橋事變前夕為第三時期。第一時期,接在《塘沽協定》以後,日方不斷阻止中國武裝保安隊開入戰區,同時加緊戰區的匪化,以戰區為偽「滿」的第一道防線;一面又繼續在察東察北推進軍事行動,直到一九三五年春,炮擊獨石口為止,日方無時不以武裝侵略政策為威脅中國屈服的手段。到所謂河北事件發生,中國中央軍隊及東北軍盡數南調,平津及河北省黨部也自動撤銷,軍分會等於虛設,於是中央在河北省的控制力頓時縮退,冀察兩省就真正淪為「偽滿」的外府;這樣就完成了日本侵略華北的第一時期。
日方利用河北事件控制了華北政權以後,又開始進行華北五省獨立的陰謀,企圖以政治侵略方式,無形的改變華北五省的顏色。土肥原導演所謂華北自治運動,是想不費一兵,不費一彈,從容替日本帝國拓展比「滿洲國」面積還大的新領土,這是一種偷天換日的政治手段。但是意外的,二十四年冬天,平津學生的「一二·九」、「一二·一六」兩次反偽自治的示威運動,掀起了救亡的高潮,喚醒了最警覺的民族靈魂;這革命的愛國情緒,對於人民甚至士兵之影響,亦日趨擴大,凡此種種均使軍閥統治之恢復,以及利用軍閥政權來對抗中央政府的政策成為不可能。即在華北,亦因民族思想之高漲,使日本無法成立傀儡組織,以行使其政權。北方各省之兵士,如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事實之表現,已非普通之僱傭兵,而為民族意識覺醒之人民,若將領欲與日本妥協,則軍隊士兵立刻可以叛變,這一點,那些將領們是認識清楚的。因此,土肥原的企圖只成功了一部分,晉綏的閻錫山和山東的韓復榘,都不願與「自治」運動發生關係。結果,產生了一為不駐軍區域以內以殷逆汝耕為主席的冀察自治委員會,一為以宋哲元將軍為主席的冀察政務委員會,二者均受日軍之「保護」。冀東已成為第二東北,一切均唯日本之命是聽,而冀察政務委員會則從未使日本完全滿足,且時日演變之結果,更與中央政府日趨接近。二十五年冬天,我軍抵抗「日偽」進攻綏遠,事後復堅拒日本之要求,於是一般人相信,假令中國膽量放大,抗日非不可能,而冀察政務委員會亦因此明白表示,寧願服從中央,不願聽命日本。這便是第二期的情形。
於是進入第三期,中國之民族思想與自信心與日俱增,日方已經明白,以華制華之時代已成過去,只能放棄政治侵略的方式,復歸於武力侵略的舊途。伴著武力進攻的刀尖,其經濟侵略的步驟,尤為激進,這是「七·七」事變前夜日人在華北的態勢。
說到日本侵略華北的作風,由今思之,還使人不寒而慄。二十三年,日本即逼迫中國海關緝私隊自長城區域撤退,而此後或以利誘,或以武力之威脅,阻止海關巡弋小艇在長城南岸行使職權。日人經理之洋行,如四合運輸公司之類,公開輸入無稅日貨,傾銷於華北各處。在日人保護下冀東自治政府之成立,使走私情形更趨惡化。由於關東軍及日本憲兵之協助,凡經過冀東之貨物,偽組織得徵收其稅率僅及中國關稅四分之一的入口稅。同時各鐵路在日本壓迫之下,不得不協助走私貨物之向西南運輸。起初,走私活動尚僅限於白糖、人造絲及香菸等,日後汽油、麵粉、棉織品以及大批其他物品,也像洪水似的沖了進來。如此大規模地毫不掩飾之走私,日人稱之為「特殊貿易」,而且公開宣稱他們的目的欲以此強迫中國減低關稅到日貨可以自由運銷之程度;這樣的走私,日人不僅獲有大量利潤,而且以全力來摧毀中國之財政機構。二十五年一年間,因冀東一地走私,損失了關稅收入達法幣五千萬元之巨(占關稅總收入六分之一弱)。(日人還利用在冀察的特殊勢力,阻止中國幣制改革之成功。)
「走私」以外,日人最狠毒的手段,莫如「販毒」,「日旗所至,鴉片隨之」。誠如鐵爾曼(H.Tiltman)所說的,「日人用種種方法鼓勵中國人吸毒,然日人對此公開毒害中國人民以消滅中國抵抗力之手段猶嫌不足,更於藥中摻雜毒品,如腹痛藥、小兒藥及療肺藥種種藥品,均由嗎啡或海洛因製成,而其銷售方法更為毒辣,即拒絕毒販兜售者,亦可於無意中沾染毒癮。」美國出席第二十二屆禁菸會議代表富勒(Fuller)及埃及代表巴沙(R.Pasha)也說:「在遠東,凡有日本勢力伸張的地方,什麼東西就會伴著而來呢?就是販毒。過去一年間,察哈爾一省之情形即為最明顯之例。當偽滿軍隊占領察北時,種煙面積及產量即強迫隨之增加,而同時嗎啡製造廠亦由日人開始設立。有一所嗎啡廠先設於張家口,後因張北比較掩蔽,遂移至該地。」「北平、天津及所謂不駐軍區域之河北省,已成為世界非法大量製造海洛因之場所。平津及冀東之可怕情形,不可言狀。河北之販毒業,由日人及韓人所操縱指使。在世界各地,僅東北與熱河政府當局,不獨對濫用毒品不圖設法制止,且反而因吸毒者之增加而從事漁利。東北人民因鴉片及毒品使用之增加,而日趨墮落,此種情形,甚至引起當地日本報紙之反對。」日本之鼓勵販毒,乃為其因征服而迅速獲利的途徑之一。日本因缺乏資金與財貨以遂行經濟侵略政策,乃不得不採用過去軍事征服國家之方法,以榨取其所征服之人民,於是隨軍隊之後而來的不是財政家、工程師與僑民,而是商人、收稅人與高利貸者。
日本軍在冀東,像在東北一樣,實行絕對的統制。高利貸在日本與華北各處固屬常見,惟冀東之情形更屬不堪,即當鋪利息有高至每日每元一角者。農民既被迫繳納其不能負擔之重稅,則結果須傾其僅有之薄產以付之。所謂「維持會」者,名義上為維持治安,實際上則為劫奪人民之機關,常常為勒索起見,竟將農民捆綁,即在室內自由搜查,見有錢財,即攜之而去。「冀東自治政府」,可謂為中國最無秩序之一隅。美國有一觀察家,他看了這些情形,曾作如次的批評:
「日本在經濟、社會、政治各方面已將一國政府所賴以繼續生存及繁榮之基礎,破壞無餘。政治方面,日本不許中國官吏在冀東施行些許法治,該地人民,實無足當『政府』二字之組織可言。經濟方面,走私活動破壞中國合法商業,劫奪中國大宗稅款,而對於鹽稅徵收與鹽業之干涉,亦使中央政府減少不少必需之稅收,增加中央政府管理鹽業之困難,同時,對於中央法幣與金融政策所採取之破壞手段,亦已陷中國金融地位於危境。社會方面,販毒浪人對於毀滅中國民族之工作亦有其助力。日本欲消滅中國人之民族意識,故作種種超民族之宣傳,務使中國不能達到『國家』之地位。至於在中國各地投擲炸彈,一再屠殺無辜人民,則不過以上所述活動之較惡的一面,而由瘋狂之軍人所表現之。即今日本對中國獲得直接統治之後,政治方面能稍有改良,但根據上述政策,所能產生之中國民族、道德、體質與經濟各方面,均已破產,絕不能對於中國之幸福有若何之貢獻。」
這一切都可說是後來日本人侵占中國的行動的張本,也正是十餘年來之華北民眾所親嘗的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