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法律與政府 · 第十二章 致民主人士
——評莫蒂默特爾諾克斯修正案 [1]
不,我並沒有弄錯;我覺得我的心,一顆民主的心,正在嘭嘭地跳動著。那麼,為什麼,我總是時不時地發現,我跟那些宣稱自己才是民主之代言人的人士正好唱反調?
不過,我們必須彼此理解。民主這個詞難道真有兩種相反的含義?
我來談談吧,在我看來,促使人們改進其物質、精神和道德環境的那種期望,與上帝賦予他們實現這些期望的能力之間,是有某種聯繫的。
因此,我希望每個人都自己對自己負責,可以自由地處置、安排和管理自己的人身、自己的行動、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意、自己的社團、自己的理智、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勞動和自己的財產。
在美國,人們就是這樣理解自由和民主的。在那裡,每個公民都時刻警惕著保持自己的獨立自主性。而正是拜這種自由之賜,窮人有望擺脫貧窮,而富人也有望保有他的財富。
事實上,我們看到,正是這套制度,使美國人在很短時間內就達到了相當高水平的成就、安全、富裕和平等,創造了人類歷史上獨一無二的偉業。
當然,美國跟所有其他地方一樣,也有人總會毫不猶豫地侵害他們的同胞的自由和財產權,以此為自己謀取私利。
因此,就出現了法律,法律就是藉助公共警察暴力的手段,來防止和鎮制這種侵略傾向。
在維護這種暴力時,每個人彼此合作,都出自己的一份力。法律並不像有些人所說的,是犧牲一部分人的自由以維繫其他人的生存。恰恰相反,法律乃是保障所有人之自由的最簡單、最公正、最有效、也最經濟的手段。
政治中最難的一件事就是防範受託使用這種公共警察暴力的人,去做那些本來該由他們來阻止的事。
然而,法國的民主人士卻似乎從完全不同的角度看待這些問題。
毫無疑問,他們跟美國民主人士一樣,也譴責、反對、蔑視人們可能受誘惑運用自己的力量侵害他人的掠奪行徑——即一個人侵害另一個人的財產權、勞動、自由的一切行徑。
然而,儘管他們反對個人之間的掠奪行徑,卻將其視為實現財產平等的手段,因而,他們就把進行掠奪的權力授予法律,授予公共警察部隊,而我認為:我們搞出法律和警察本來是要防範掠奪行徑的。
於是,一方面是美國的民主人士,他們把懲罰個人之間的掠奪行徑的權力授予公共警察,他們也非常小心不讓這種力量本身蛻變為掠奪性力量;另一方面,法國的民主人士卻恰恰利用這種力量作為掠奪的工具,這一點恰恰成了他們所設計的制度的基礎和本質。
對這種制度,他們賦予了種種冠冕堂皇的名號,組織呀,合作呀,友愛呀,團結呀。由此,他們對最殘忍的欲望也無所顧忌了。
「彼得比較窮,蒙多爾比較富裕,他們不是親兄弟嗎?那他們不應該互相幫助嗎?他們不應該互相合作,不應該組織起來嗎?那麼,就讓他們分享財富,這樣對大家都好。當然,彼得是不能自己去拿蒙多爾的東西,這沒錯。但我們會制定法律,創造出某種力量,由它們來負責完成這個過程。於是,蒙多爾的反抗就可以被當作是叛亂,彼得就心安理得了。」
在這類立法的歷史上,有的時候,掠奪行徑表現得尤其地駭人聽聞。這種情形一般都發生在法律被用來劫貧濟富時。
然而,面對這種情形,激進的山嶽派人也拍手叫好。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難道不是因為他們把已經穩固建立的通過法律進行掠奪的原則,看作是自己以後也可以效法的先例?假如多數人曾經支持將劫貧濟富的行徑合法化,那麼,你如何拒絕劫富濟貧的法律?
如果在一個國家,本來是用來保障每個人權利的神聖的法律力量,被扭曲為侵害自己權利的力量,這個國家可太不幸了!
昨天,在立法大會上,我們就看到了這樣的一幕,看到了一幅令人憎惡的可悲圖景,我們也許可以將其稱為一出愚弄人的鬧劇。
我們來談談這裡面的問題吧。
每年有30萬孩子年滿12歲。他們中,只有l萬人能進國立大學和高中。他們的父母是不是全都是富人?我對此一無所知。不過,我們當然基本上可以肯定,他們是這個國家最富裕的人。
很自然地,他們必須承擔自己孩子的吃喝、教育和培養的費用。然而,他們發現這筆費用太高了。於是,他們就訴諸法律手段,並且真的搞到了一部法律,對酒、鹽徵稅,然後把從29萬個孩子的父母那裡搞到的錢,通過贈送、獎勵、補償、補貼等途徑,分配給父母更為富裕的孩子。
莫蒂默-特爾諾克斯先生提出,這種稀奇古怪的局面該結束了,然而,他的努力卻失敗了。極右人士覺得,讓窮人為富人的孩子上學掏錢是最便利的辦法;而極左人士則發現,抓住這樣難得的機會,把通過法律進行掠奪的制度牢牢地建立起來,是最合適的策略,於是也支持這種法律。
我問我自己:我們這是要往什麼方向發展?立法公會必須直接受某些原則指導;它必須致力於公正地對待所有地方的所有人。然而,事實上,它卻一頭扎向大家彼此通過法律掠奪的制度,在致力於建立實現所有階級完全平等的制度,也即共產主義。
昨天,立法公會等於宣布:窮人必須納稅以救濟富人。那麼,它還能有什麼臉面拒絕其他人提出的「榨取富人」以救濟窮人的法律?
就我自己而言,當我站在選民面前時,我不能忘記這一點,我曾對他們說過:
「你們是否支持建立在下面這種安排之基礎上的政治制度:你們自己將為自己的生存承擔全部責任;你們將通過付出你們自己的勞動、努力、勤奮,以換取你們自己所需要的食品、衣服、住房和教育,並實現富裕、幸福,也許還有興旺發達。政府跟你唯一有關的事,就是確保你不受任何干擾和侵犯。至於政府方面,為了完成這一任務,它只要求你們交納最低限度的賦稅。你們是否想要這樣的政府?」
所有人都大喊:「我們只要這樣的政府。」
現在,如果我能重新站在那些貧窮的農民、那些誠實的工匠、那些善良的工人面前闡述我的看法,那我會對他們說:
「你們將要交納更多的賦稅,比你們原來想的要高;你們只能獲得比原來想望的更少的自由;在某種程度上,這是我的錯,因為我拋棄了你們當初選我時我所持有的關於政府制度的想法。4月1日,我投票支持增加鹽酒稅,為的是幫助那些把自己的孩子送進國立學校的極少數國人。」
不管聽眾們會有何反應,反正我自己是不願意對那些曾經信任我的人發表這麼一番講話,從而把自己置於那種可悲而又可笑的境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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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ouis Mortimer-Ternaux(1808—1871),法國政客、歷史學家,政治上比較反動,1830年到1871年間斷斷續續地擔任過政府公職、當選過國民公會議員和國會議員。其Histoiredela Terreur最集中地體現了他的觀點。——英譯者注
在立法公會於1850年4月1日召開的會議討論公共教育預算案時,議員莫蒂默特爾諾克斯提出一份修正案,將為中等階層子女開辦的大學預科、學院和研究機構的支出減少30萬法郎。極左派議員和極右派議員在這一問題上倒是立場一致,最後該修正案因在投票表決時遭到微弱多數的反對而夭折。就在次日,巴斯夏在一家日報上發表了本文,對這次投票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法文版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