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雅致過生活 · PART 02 每一件事,都可以是雅致的

畫展 附庸風雅也無妨 我參觀畫展,常常感覺悲哀。大抵一個人不到山窮水盡的時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誼一下子透支淨盡,所以也就不會輕易開畫展。門口橫掛著一條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畫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會疑心是追悼會。進得門去「一片縞素」,仔細一看,是一幅幅的畫,三三兩兩的來賓在那裡指指點點,嘰嘰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臉,有的擠眉弄眼,大概總是面帶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著一個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畫家。好像這不是欣賞藝術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濤,幅幅後面都隱現著一個面黃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覺得慘。 任憑你參觀的時候是多麼早,總有幾十幅已經標上了紅簽,表示已被人賞鑒而訂購了。可能是真的。因為現在世界上是有一種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樓閣,有力量設備天棚魚缸石榴樹肥狗胖丫頭,偏偏白汪汪的牆上缺少幾幅畫。這種人很聰明,他的品位是相當高的,他不肯在大廳上掛起福祿壽三星,也不肯掛劉海戲金蟾,因為這是他心裡早已有的,一閉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著再掛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吳惲甚至元四大家之類的貨色。這一類貨色是任何畫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說那些紅簽可能是真的,雖然是在開幕以前即已成交。不過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個紅簽,如果生意興隆,有些紅簽是要趕快取下的,免得耽誤了真的顧主,所以第二天就許只剩二十個紅簽,千萬不要以為有十個懸崖勒馬的人又退了貨。 一幅畫如何標價,這雖不見於六法,確是一種藝術。估價要根據成本,此乃不易之論。紙張的質料與尺寸,一也;顏料的種類與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與工料,三也;繪製所用之時間與工力,四也;題識者之身份與官階,五也——這是全要顧慮到的,至於畫的本身之優劣,可不具論。於成本之外應再加多少贏利,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與臉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兩個學說:一個是高抬物價,一幅枯樹牛山,硬標上驚人的高價,觀者也許咋舌,但是誰也不願對於風雅顯著外行,他至少也要讚嘆兩聲,認為是神來之筆,如果一時糊塗就許訂購而去;一個是廉價多賣,在求人訂購的時候比較地易於啟齒而不太傷感情。 畫展閉幕之後,畫家的苦難並未終止。他把畫一軸軸地畢恭畢敬地送到顧主府上,而貨價的交割是遙遙無期的。他需要踵門乞討。如果遇到「內有惡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強叩門而入,門房的顏色更可怕,先要受盤查,通報之後主人也許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見,或是推託改日再來,這時節他不能忘,他要隱忍,要有藝術家的修養。幾曾看見過油鹽店的夥計討賬敢於發急? 畫展結束之後,檢視行篋,賣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結論:著色者易賣,山水中有人物者易賣,花卉中有翎毛者易賣,工細而繁複者易賣,霸悍粗獷嚇人驚俗者易賣,章法奇特而狂態可掬者易賣,有大人先生品題者易賣。總而言之,有賣相者易於脫手,無賣相者便「只供自怡悅」了。繪畫藝術的水準就在這買賣之間無形中被規定了。下次開畫展的時候,多點石綠,多潑胭脂,山水裡不要忘了畫小人兒,「空亭不見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別忘了畫只鳥兒,至少也要是一隻螳螂知了,要細皴細點,要迴環曲折,要有層巒疊嶂,要有亭台樓閣,用大筆,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畫得天地頭不留餘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儘是空白。在畫法上是之謂畫蠹,在畫展里是之謂成功。 有人以為畫展之事是附庸風雅,無補時艱。我倒不這樣想。寫字、刻印,以及詞章考證,哪一樣又有補時艱?畫展只是一種市場,有無相易,買賣自由,不愧於心,無傷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圖》里畫上一輛卡車,《寒林圖》里畫上一架飛機。 看報 我看報也有癮 早晨起來,盥洗完畢,就想攤開報紙看看。或是斜靠在沙發上,蹺起一條腿,仰著脖子,舉著報紙看;或是鋪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鏡,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攜進廁所,細吹細打翻來過去地看。各極其態,無往不宜。假使沒有報看,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亂,渾身不自在,像是硬斷毒癮所謂「冷火雞」。翻翻舊報紙看看,那不對勁,一定要熱烘烘的剛從報館出爐的當天的報紙看了才過癮。報紙上有什麼東西這樣攝人魂魄令人傾倒?驚天動地的新聞、迴腸盪氣的韻事,不是天天有的。不過,大大小小的貪贓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會新聞,以及五花八門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開胃醒脾,耳目一新。拋下報紙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個人一天該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報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顢頇糊塗的事、泄氣的事、腌臢的事,不免吹鬍瞪眼,破口大罵。這也好,讓他發泄一下免得積鬱成疾。也有些人專門識小,何處失火、何人跳樓、何家遭竊、何人被綁,乃至於哪家的豬有五條腿、哪家的孩子有兩個頭,都覺得趣味橫生,可資談助。報紙的誘惑力實在太大了,怎可一日無此君? 我看報也有癮。每天四五份報紙,幸虧大部分雷同,獨家報道並不多,只有副刊爭奇競秀各有千秋,然而瀏覽一過擇要細看,差不多也要個把鐘頭。有時候某一報紙缺席,心裡輒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報的人長年地櫛風沐雨,也許有個頭痛腦熱,偶爾歇工,也就罷了。過陰曆年最難堪,報館休假好幾天,一張半張地湊和,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報館做一點事,才體會到報人也需要逢年輕鬆幾天,這才能設身處地不忍深責。 報紙以每日三張為限,廣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這也有好處,記者先生省卻不少編撰之勞,廣告客戶大收招徠生意之效,讀者亦可節省一點寶貴時間。就是廣告有時也很有趣。近年來結婚啟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為紅色炸彈直接投寄收效較宏。可是訃聞還是相當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監事,則一排訃聞分別並列,蔚為壯觀。不知是誰曾經說過:「你要知道誰是走方郎中江湖庸醫麼,打開報紙一索便得。」可是醫師的廣告漸漸少了,藥物廣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類廣告,其中藏龍臥虎,有時頗有妙文,常於無意中得之。 報紙以三張為限,也很好。看完報紙如何打發,是一個問題,沿街叫喊「酒干倘賣無」的人好像現已不常見。外國的報紙動輒一百多頁,星期天的報紙多到五百頁不算稀奇。報童送報無論是背負還是小車拉曳,都有不勝負荷之狀。看完報紙之後通常是積有成數往垃圾桶里一丟,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駕車送到指定地點做打紙漿之用。我們報紙張數少,也夠麻煩,一個月積攢下來也夠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間如何裝得下?不知有人想到過沒有,舊報紙可以拿去做紙漿,收物資循環之效。 從前老一輩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紙,也許是愛惜物資,看完報紙細心摺疊,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結果是拿去賣給小販,小販拿去賣給某些店鋪,作為包裝商品之用。舊報紙如何打發固是問題,我較更關心的是,看報似乎也有看報的道德,無論在什麼場合,看完報紙應該想到還有別人要看,所以應該稍加整理、稍加摺疊。我不期望任誰看過報紙還能摺疊得見稜見角,如軍事管理之疊床被要疊得像一塊豆腐乾,那是陳義過高近於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報紙凌亂地拋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經過一場洗劫。 有一陣電視上映出兩句標語:飯前洗手,飯後漱口。實在很好,功德無量。我發現看完報紙之後也要洗手。看完報紙之後十根手指像是剛搓完煤球。外國報紙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們用的油墨是什麼牌子的。 看報也常誤事。我一年之內有過因為看報,而燒黑了三個煮菜鍋的紀錄。這是我對於報紙的功能之最高的稱頌:報紙能令人忘記鍋里煮著東西。 對聯 點綴湖山勝跡,裝潢寓邸門庭 我們中國字不是拼音的,一個字一個音,沒有詞類形式的變化,所以特宜於製作對聯,長聯也好,短聯也好,上下聯字字對仗,而且平仄諧調,讀起來自有節奏,看上去整整齊齊。外國的拼音文字便不可能有這種方便。我服務過的一個學校,禮堂門口有一副對聯:「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寫作俱佳。有人問我如何譯成英文,我說,只可譯出大意,無法譯成聯語。外文修辭也有所謂對仗(antithesis),也只是在句法上做駢列的安排,談不到對仗之工與音調之美。我們的對聯可以點綴湖山勝跡,可以裝潢寓邸門庭,是我們獨有的一種藝術品。 楹聯佳制,所在多有。但是給人印象深刻者,各人所遇不同。北平人文薈萃之區,好的門聯並不多覯。宮闕官衙照例沒有門聯,因為已有一番氣象,容不得文字點綴。天安門前只可矗立華表或是擎露盤之類,不可以配製門聯,也不可以懸掛任何文字的牌語。平民老百姓的家宅才講究門聯,越是小門小戶的人家越不會缺少一副門聯。王公貝子的府邸門前只列有打死人不償命的紅漆木頭棍子。 我的北平故居大門上一聯是最平凡的一副:「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可是我近年來越想越覺得其意義並不平凡,而且是甚為崇高。這不是誇耀門楣,以忠厚詩書自許,而是表示一種期望,在人品上有什麼比忠厚更為高尚?在修養上有什麼比詩書更為優美?有人把「久」「長」二字刪去,成為「忠厚傳家,詩書繼世」的四言聯,這意思更好,只求忠厚宅心,儒雅為業,至於是否澤遠流長就不必問。常看到另一副門聯:「國恩家慶,人壽年豐。」是善頌善禱的意思,不過有時候想想流離喪亂四海困窮的樣子,這又像是一種諷刺了。有一人家門口一副對聯:「敢雲大隱藏人海,且耐清貧讀我書。」有一點酸溜溜的,但是很有味,不知裡面住的是怎樣的一位高人。 春聯最沒有意思,據說春聯始自明太祖。「帝都金陵,除夕傳旨:公卿士庶門上,須加春聯一副」。倉促之間,奉命制聯,還能有好的作品?晚近只有蓬戶瓮牖之家,才熱衷於貼春聯。給頹垣堊室平添一些春色,也未嘗不可。曾見歲寒之日,北風凜冽,有一些縮頭縮腦的人在路邊當眾揮毫,甚至有髫齡卯齒的小朋友也蹲在凳子上呵凍做書,引得路人聚觀,無非是為博得一些筆墨之資,稍裕年景而已。春聯的詞句,不外一些吉祥頌禱之語,即使搬出杜甫的句子如「樓閣煙雲里,山河錦繡中」,或孟浩然的句子如「咸歌太平日,共樂建寅春」,仍然不免於俗。如果懷有才氣,當然可以自制春聯,不過對仗要工、平仄要調,並不是上下聯語字數相同即可充數。 幼時,檢家中舊笥,得墨拓書對聯一副:「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楊繼盛,字椒山,明嘉靖進士,官吏部員外郎,是一位耿直的正人君子,曾劾嚴嵩五奸十大罪,被構陷下獄,終棄市。我看了那副對聯,字如其人,風骨凜然,令人肅然起敬,遂付裝池,懸我壁上。聽說椒山先生寓邸在北平西城某胡同(豐盛胡同?),改為祠堂,此聯石刻即藏祠堂內,可惜我沒有去瞻仰。「擔道義」即是不計利害地主持正義,殺身成仁捨生取義,椒山先生當之無愧。所謂「辣手著文章」,我想不是指紹興師爺式的刀筆,沒有正義感而一味地尖酸刻薄是不足為訓的。所謂「辣手」應是指犀利而扼要的文筆。這一副對聯現在已不知去向,但是無形中長是我的座右銘。 稍長,在一本珂羅版影印的楹聯集裡,看到一副聯語「平生感意氣,少小愛文辭」。是什麼人寫的,記不得了。這兩句詩是杜甫《移居公安敬贈衛大郎鈞》里的句子,我十分喜愛。這兩句是稱讚衛大郎的話,仇注「感其平時意氣,如江海之流易合,又愛其少而能文,知風雲之會有期」。衛大郎能當得起這樣的誇讚,真是「不易得」的人物了。我一時心喜,仿其筆意寫成五尺對聯,筆弱墨濁,一無是處,不料墨沉未乾,有最相知的好友掩至,謬加讚賞,攜之而去。經付裝池,好像略有起色,竟懸諸伊之客室,我見之不勝愧汗,如今灰飛雲散人琴俱渺矣! 民國二十年夏(編者註:1931年),與楊今甫、趙太侔、聞一多、黃任初諸君子公出濟南,偷閒遊大明湖。泛小舟,穿行芰荷菱芡間,至歷下亭舍舟登陸。仰首一看,小亭翼然,榜書一聯「海右此亭古,濟南名士多」。這是杜甫於天寶四年陪李北海宴歷下亭詩里的兩句,亭為勝跡,座有嘉賓,故云。大凡名勝之地必有可觀,若有前賢履跡點綴其間,則尤足為湖山生色。當時我的感觸很深,「雲山發興」「玉佩當歌」的情景如在目前,此一聯語乃永不能忘。 西湖的楹聯太多了,我印象深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岳墳的一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自古忠奸之辨,一向嚴明。墳前一對跪著的鐵像,一個是秦檜,一個是裸著上身的其妻王氏,遊人至此照例是對秦檜以小便澆淋,否則便是吐痰一口,臭氣熏天,對王氏則爭捫其乳,捫得白鐵乳頭髮光。我每謁岳墳,輒掩鼻而過,真有「白鐵無辜」之嘆。白鐵鑄成佞臣,倒也罷了,鑄成佞臣之後所受的侮辱,未免冤枉。西湖另一副難忘的對聯是:「萬頃湖平長似鏡,四時月好最宜秋。」聯在平湖秋月,把平湖秋月四個字嵌入聯中,雖然位置參差,但是十分自然。我因為特別喜歡西湖的這一景,遂連帶著也忘不了這副對聯。 圖章 學古人,讀書樂 印章篆刻是我們中國特有的一種藝術。從春秋戰國時起,到如今有二千多年的歷史。最初只是一種憑信的記號,後來則於做憑信記號之外兼為一種藝術。 外國不是沒有圖章。英國不是也有所謂掌璽大臣麼?他們的國王有御璽,有大印,和我們從前帝王之有玉璽沒有兩樣。秦始皇就有螭虎紐六璽。不過外國沒有我們一套嚴明的制度,我們舊制是帝王用者曰璽曰寶,官吏曰印,秩卑者曰鈐記,非永久性的機關曰關防,秩序井然。講到私人印信,則純然是我們的國粹。外國人只憑簽字,沒有圖章。我們則幾乎沒有一個人沒有圖章。簽支票、立合同、掣收據、報戶口、填結婚證書、申報所得稅,以至於收受掛號信件包裹,無一不需蓋章。在許多情況中,憑身份證驗明正身都不濟事,非蓋圖章不可。刻一個圖章,還不容易?到處有刻字匠,隨時可以刻一個。從前我在北平,見過郵局門口常有一個刻字攤,專刻急就章,用硬豆腐乾一塊,奏刀刻畫,頃刻而成,鈐蓋上去也是朱色爛然,完全符合郵局簽字蓋章的要求。 我有一位朋友,他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一顆圖章早晚有失落之虞,或是收藏太好而忘記收藏之所,所以他堅決不肯使用圖章,尤其在銀行開戶,他簽發支票但憑簽字。他的簽字也真別致,很難讓人模仿得像。但是天有不測風雲,他突然患了帕金森症,渾身到處打哆嗦,尤其是人生最常使用的手指頭,拿不住筷子,捧不穩飯碗,摸不著電鈴,看不准插頭,如何能夠執筆在支票上簽字?勉強簽字如鬼畫符,銀行核對下來不承認。後來幾經交涉,經過好多保證才算把款提了出來,這時候才知道有時候簽字不如蓋章。有些外國人頗為羨慕我們中國人的私章,覺得小小的一塊石頭刻上自己的名姓,或陰或陽,或篆或籀,或鐵線或九疊,都怪有趣的。抗戰時期,聞一多在昆明,以篆刻圖章為副業,當時過境的美軍不少,常有人登門造訪,請求他的鐵筆。他照例先給他起一個中國姓名,講給他聽,那幾個中國字既是諧音,又有吉祥高雅的含義,他已經樂不可支,然後約期取件,當然是按潤例計酬。雕蟲小技,卻也不輕鬆,視石之大小軟硬而用指力、腕力,或臂力,積年累月地捏著一把小刀,伏在案上於方寸之地縱橫捭闔,勢必至於兩眼昏花,肩聳背駝,手指磨損。對於他,篆刻已不復是文人雅事,而是謀生苦事了。 在字畫上蓋章,能使得一幅以墨色或青綠為主的作品,由於朱色印泥的襯托,而格外生動,有畫龍點睛之妙。據說這種做法以酷愛文畫的唐太宗為始,他有自書「貞觀」二字的聯珠印,嗣後唐代內府所藏的精品就常有「開元」「集賢」等的鈐記。元趙孟頫是篆刻的大家,開創了文人篆刻的先河,至元代而達到全盛時期。收藏家或鑑賞家在字畫名跡上蓋個圖章原不是什麼壞事,不過一幅完美的作品若是被別人在空白處蓋上了密密麻麻的大小印章,卻是大殺風景。最討厭的是清朝的皇帝,動輒於御題之外加蓋什麼「御覽之寶」的大章,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占有欲的滿足。最迂闊的是一些藏書印,如「子孫益之守勿失」「子孫永以為好」「子子孫孫永無鬻」之類,我們只能說其情可憫,其愚不可及。 明清以降,文人雅士篆刻之風大行,流落於市面的所謂閒章常有奇趣,或摘取詩句,或引用典實,或直寫胸臆。有時候還可於無意中遇到石質特佳的印章,近似舊坑田黃之類。先君嗜愛金石篆刻,積有印章很多,我僅攜出數方,除「飽蠹樓藏書印」之外盡屬閒章。有一塊長方形壽山石,刻詩一聯「鷺拳沙岸雪,蟬翼柳塘風」,不知是誰的句子,也不知何人所鐫,我覺得對仗工,意境雅,書法是陽文玉筋小篆,尤為佳妙,我就喜歡它,有一角微缺,更增其古樸之趣。還有一塊白文「春韭秋菘」,我曾蓋在一幅畫上,後來這幅畫被一外國人收購,要我解釋這印章文字的意義,我當時很為難,照字面翻譯當然容易,說明典故卻費周折。南齊的周家清貧,「文惠太子問顒:『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春韭秋菘代表的是清貧之士的人品之清高。早韭嫩,晚菘肥,菜蔬之美豈是吃牛排吃漢堡麵包的人所能領略?安貧樂道的精神之可貴更難於用三言兩語向唯功利是圖的人解釋清楚的了。我還有兩顆小圖章,一個是「讀書樂」,一個是「學古人」。生而知之的人,不必讀書。英國復辟時代戲劇作家萬布魯(Vanbrugh)有一部喜劇《舊病復發》(The Relapse),其中的一位花花公子說過一句翻案的名言:「讀書即是拿別人絞出的腦汁來自娛。我覺得有身份的人應該以自己的思想為樂。」不讀他人的書,自己的見解又將安附?恐怕最知道讀書樂的人是困而後學的人。學古人,也不是因為他們苦,是因為從古人那裡可以看到人性之尊嚴的寫照,恰如波普(Pope)在他的《批評論》所說: Learn hence for ancient rules a just esteem: To copy Nature is to copy them. 所以對古人的規律要有一份尊敬, 揣摹古人的規律即是揣摹人性。 這兩顆小圖章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教我讀書,教我做人。最近一位朋友送我兩顆印章,一是仿漢印,龜紐,文曰:「東陽太守。」令我想起杜詩所謂「除道哂要章」,太守的要章(佩在身上的腰章)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了。另一是陽文圓印,文曰:「深心托豪素。」這是顏延之的詩。「向秀甘淡薄,深心托豪素」,向秀是晉人,清悟有遠識,好老莊之學,與山濤、嵇康等善,一代高人。這一顆印,與春韭秋菘有同樣淡遠的趣味。 一出版家與人詬誶,對方曰:「汝何人,一書賈耳!」這位出版家大恚,言於余。我告訴他,可玩味者唯一「耳」字,我並且對他說辭官一身輕的鄭板橋當初有一顆圖章「七品官耳」,那個「耳」字非常傳神。我建議他不必生氣,大可刻一個圖章「一書賈耳」。當即自告奮勇,為他寫好印文,自以為分朱布白,大致尚可,唯不知他有無鄭板橋那樣的灑脫肯鐫刻這樣的一個圖章,我沒敢追問。 書 開卷總是有益 從前的人喜歡誇耀門第,縱不必家世貴顯,至少也要是書香人家才能算是相當的門望。書而日香,蓋亦有說。從前的書,所用紙張不外毛邊、連史之類,加上松煙油墨,天長日久密不通風自然生出一股氣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蘭熏,並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別觸鼻,無以名之,名之曰書香。書齋門窗緊閉,乍一進去,書香特別濃,以後也就不大覺得。現代的西裝書,紙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說是書香了。 不管香不香,開卷總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麼多有書癖的人,讀書種子是不會斷絕的。買書就是一樂,舊日北平琉璃廠、隆福寺街的書肆最是誘人,你邁進門去向櫃檯上的夥計點點頭便直趨後堂,掌柜的出門迎客,分賓主落座,慢慢地談生意。不要小覷那位書賈,關於目錄版本之學他可能比你精。搜訪圖書的任務,他代你負擔,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數,一有所獲立刻專人把樣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氣氣。書價麼,過節再說。在這樣情形之下,一個讀書人很難不染上「書淫」的毛病,等到四面捲軸盈滿,連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勻讓出來,那時候便可以顧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嘆:「丈夫擁書萬卷,何假南面百城?」現代我們買書比較方便,但是搜訪的樂趣,搜訪而偶有所獲的快感,都相當地減少了。擠在書肆里瀏覽圖書,本來應該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緊盯著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賊,你也就不會怎樣地從容,還是早些離開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書不裁毛邊,乾脆拒絕翻閱。 「郝隆七月七日日中仰臥,人問其故,曰:『我曬書。』」(見《世說新語》)郝先生滿腹詩書,曬書和日光浴不妨同時舉行。恐怕那時候的書在數量上也比較少,可以裝進肚裡去。司馬溫公也是很愛惜書的,他告誡兒子說:「吾每歲以上伏及重陽間視天氣晴明日,即淨几案於當日,所側群書其上以曝其腦。所以年月雖深,從不損動。」書腦即是書的裝訂之處,翻頁之處則曰書口。司馬溫公看書也有考究,他說:「至於啟卷,必先視几案潔淨,藉以茵褥,然後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漬及,亦慮觸動其腦。每至看竟一版,即側右手大指,面襯其沿,而覆以次指,拈而挾過,故得不至揉熟其紙。每見汝輩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見《宋稗類鈔》)我們如今的圖書不這樣名貴,並且裝訂技術進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裝」那樣嬌嫩,但是讀書人通常還是愛惜他的書,新書到手先裹上一個包皮,要曬,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見過名副其實的收藏家,愛書愛到根本不去讀它的程度,中國書則錦函牙籤,外國書則皮面金字,庋置櫃櫥,滿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書變成了陳設,古董。 有人說「借書一痴,還書一痴」。有人分得更細:「借書一痴,惜書二痴,索書三痴,還書四痴。」大概都是有感於書之有借無還。書也應該深藏若虛,不可慢藏誨盜。最可惱的是全書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歸,全書成了殘本。明人謝肇淛編《五雜俎》,記載一位:「虞參政藏書數萬卷,貯之一樓,在池中央,小木為徇,夜則去之。榜其門曰:『樓不延客,書不借人。』」這倒是好辦法,可惜一般人難得有此設備。 讀書樂,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廢寢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見書就哈欠連連,以看書為最好的治療失眠的方法。黃庭堅說:「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這也要看所讀的是些什麼書。如果讀的儘是一些猥褻的東西,其人如何能有書卷氣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勸學文,實在令人難以入耳:「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不過是把書當作敲門磚以遂平生之志,勤讀六經,考場求售而已。十載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盡苦中苦,未必就能進入佳境。倒是英國十九世紀的羅斯金,在他的《芝麻與白百合》第一講里,勸人讀書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聖先賢,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隊來立在書架上面等候你來點喚,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行吟澤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飯顆山頭的李白、杜甫也會聯袂而來;想看外國戲,環球劇院的拿手好戲都隨時承接堂會;亞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遙廊下的講詞對你重述一遍。這真是讀書樂。 我們國內某一處的人最好賭博,所以諱言書,因為書與輸同音,讀書曰讀勝。基於同一理由,許多地方的賭桌旁邊忌人在身後讀書。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應付,還未必能操勝算。如果沾染書癖,勢必呆頭呆腦,變成書呆,這樣的人在人生的戰場之上怎能不大敗虧輸?所以我們要鑽書窟,也還要從書窟鑽出來。朱晦庵有句:「書冊埋頭何日了,不如拋卻去尋春。」是見道語,也是老實話。 衣裳 衣裳是文化中很燦爛的一部分 莎士比亞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顯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們沉默不語,我們的衣裳與體態也會泄露我們過去的經歷。」可是我不記得是誰了,他曾說過更徹底的話:我們平常以為英雄豪傑之士,其儀表堂堂確是與眾不同,其實,那多半是衣裳裝扮起來的,我們在畫像中見到的華盛頓和拿破崙,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們在澡堂里遇見二公,赤條條一絲不掛,我們會要有異樣的感覺,會感覺到脫光了大家全是一樣。這話雖然有點玩世不恭,確有至理。 中國舊式士子出而問世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團和氣,兩句歪詩,三斤黃酒,四季衣裳。可見衣裳是要緊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羅」一些,曾隨著一伙人在上海最華貴的飯店裡開了一個房間,後來走出飯店,便再也不得進去,司閽的巡捕不准他進去,理由是此處不施捨。無論怎樣解釋也不得要領,結果是巡捕引他從後門進去,穿過廚房,到賬房內去理論。這不能怪那巡捕,我們幾曾看見過看家的狗咬過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適,煞費周章,所以內政部禮俗司雖然繪定了各種服裝的式樣,也並不曾推行,幸而沒有推行。自從我們剪了小辮兒以來,衣裳就沒有了體制,絕對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裝也不算違禁,這時候若再推行「國裝」,只是於錯雜分歧之中更加重些紛擾罷了。 李鴻章出使外國的時候,袍褂頂戴,完全是「滿大人」的服裝。我雖無愛於清朝章制,但對於他的不穿西裝,確實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裝的勢力畢竟太大了,到如今理髮匠都是穿西裝的居多。我憶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裝的一幕。那時候西裝還是一件比較新奇的事物,總覺得有點「機械化」,其構成必相當複雜。一班幾十人要出洋,於是西裝逼人而來,試穿之日,適值嚴冬,或缺皮帶,或無領結,或襯衣未備,或外套未成,但零件雖然不齊,吉期不可延誤,所以一陣騷動,胡亂穿起,有的寬衣博帶如稻草人,有的細腰窄袖如馬戲丑,大體是赤著身體穿一層薄薄的西裝褲,凍得涕泗交流,雙膝打戰,那時的情景足當得起「沐猴而冠」四個字。當然後來技術漸漸精進,有的把褲腳管燙得筆直,視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裡插一塊和領結花色相同的手絹,儼然像是一個紳士,猛然一看,國籍都要發生問題。 西裝是有一定的標準的。譬如,做褲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見過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裝褲,光線透穿,真是駭人!衣服的顏色要樸素沉重,可是我見過著名自詡講究穿衣裳的男子們,他們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寬格大條的材料,顏色驚人的襯衣,如火如荼的領結,那樣子只有在外國雜耍場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見。大概西裝破爛,固然不雅,但若嶄新而俗惡則更不可當。所謂洋場惡少,其氣味最下。 中國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裝更麻煩些。固然西裝講究起來也是不得了的,歷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一世的朋友白金漢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裝比較的花樣要多些,雖然終年一兩件長袍也能度日。中裝有一件好處,舒適。中裝像是變形蟲,沒有一定的形式,隨著穿的人身體變。不像西裝,肩膀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寬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褲子裡面有得是「生存空間」,而且冷暖平均,不像西裝咽喉下面一塊只是一層薄襯衣,容易著涼,褲子兩邊插手袋處卻又厚至三層,特別鬱熱!中國長袍還有一點妙處,馬彬和先生(英國人,入我國籍)曾為文論之。他說這鐘形長袍是沒有差別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貧富賢愚。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藍長袍,他簡直崇拜長袍。據他看,長袍不勢利,沒有階級性,可是在中國,長袍同志也自成階級,雖然四川有些抬轎的也穿長袍。中裝固然比較隨便,但亦不可太隨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紐扣,在西裝可以不扣,長袍便非扣不可,否則便不合於「新生活」。再例如雖然在蚊蟲甚多的地方,褲腳管亦不可放進襪筒里去,作紹興師爺狀。 男女服裝之最大不同處,便是男裝之遮蓋身體無微不至,僅僅露出一張臉和兩隻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線,女裝的趨勢,則求遮蓋愈少愈好。現在所謂旗袍,實際上只是大坎肩,因為兩臂已經齊根劃出。兩腿儘管細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雙雙地擺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從前在某處都曾懸為厲禁,在某一種意義上,我們並不惋惜。還有一點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經若干年的演化,已達到一個固定的階段,式樣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種人一定穿某一種衣服,身體丑也好,美也好,總是要罩上那麼一套。女子的衣裳則頗多個人的差異,仍保留大量的裝飾的動機,其間大有自由創造的餘地。既是創造,便有失敗,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體的優點表彰出來,把劣點遮蓋起來;失敗者便是把劣點顯示出來,優點根本沒有。我每次從街上走回來,就感覺到我們除了優生學外,還缺乏婦女服裝雜誌。不要以為婦女服裝是瑣細小事,法朗士說得好:「如果我死後還能在無數出版書籍當中有所選擇,你想我將選什麼呢?……在這未來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選小說,亦不選歷史,歷史若有興味亦無非小說。我的朋友,我僅要選一本時裝雜誌,看我死後一世紀中婦女如何裝束。婦女裝束之能告訴我未來的人文,勝過於一切哲學家、小說家、預言家及學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燦爛的一部分。所以,裸體運動除了在必要的時候之外(如洗澡等),我總不大讚成。 領帶 衣裝花哨則領帶要素,衣裝樸素則領帶不妨鮮明 林語堂先生長南洋大學,雖為時甚短,有兩事卻為某些人津津樂道。一是他不贊成打領結,並且身體力行,經常敞著領子,一副瀟灑的樣子;另一是主張教室里不妨吸菸,教授可以嘴裡叼著菸斗,學生也可以噴雲吐霧,在煙霧瀰漫之中傳道授業。 有些國家的大學裡,學生的服裝甚不整齊,有件襯衫,加件夾克,就可以躋身黌舍,堂皇地出入。但是教授一定要維持相當的體面,他的一套服裝可以破舊邋遢,他頸間繫著的領帶絕不可少,那是教授的標誌。你看見一位中年以上的夾著書包而繫著領帶的人施施然直趨教室,不必問即可知道他八成是個教授。也有些偷懶的教師,尤其是夏季,嫌打領結太麻煩,用一根繩子似的東西往頸上一套,上面繫著一塊石頭什麼的東西,權且充為領結了,即所謂bolo tie。 在國外,打領帶西裝筆挺的傳統,大概由兩種人在維持。銀行行員與大公司行號應對顧客的職員,他們永遠是渾身上下一套西服,光光溜溜一塵不染,繫著一條顏色深沉並不耀眼的領帶。如果他不修邊幅,蓬著頭髮敞著胸口,誰願意和他做交易?打上領結就可以增幾分令人愉快而且可以令人信賴的感覺。殯儀館的執事們,為了配合肅穆的氣氛,也沒有不打領帶的。 自從我們這裡發生一件兒子勒死爸爸的案子之後,即有人一見領帶就發毛。大家都梳辮子的時候,和人打架動手過招,最忌被對方揪住小辮兒,因為辮子被人揪住,就不能自由轉動腦袋,勢必被人扯得前仰後合,終於落敗。那兒子勒死爸爸,只為了討五十元零用錢未遂,未必蓄意置人於死,可是領結是個活套,越拉越緊,老人家的細細脖子怎麼禁得起,一時缺氧,遂成千古。領帶比辮子危險能致人命。如果不系領帶,可能逃過一厄。 系領帶也沒有什麼大不好,只是麻煩些。每天早起盥洗刮臉固定的一套儀式已經夠煩,還要在許多條五顏六色的領帶中間選擇一條出來,打在頸上可能一端長一端短,還須重新再打,打好之後,披上衣服,對鏡一照,可能顏色圖案與內衣外服都不調和,還須拆了再打。往復折騰兩次,不由得人要冒火。其實這個問題容易解決,曾聽高人指點:衣裝花哨則領帶要素,衣裝樸素則領帶不妨鮮明。懂得這個原則,自由斟酌,無往不利。當然,領帶的色彩圖案,千奇百怪,總之是要和人的身份相稱,也要顧到時地是否相宜。二十多年前有人自海外來,送我一條領帶,黃色的,純黃色的,黃到不能再黃,我一直找不到適當時機佩戴它,爛在箱底,也許過馬路斑馬線的時候系這領帶格外醒目。 人的服裝,於禦寒之外,本來有求美觀的因素在內。男人的西裝在色彩方面總嫌單調,系上一條悅目而不駭人的領帶也不能算是過分。雄獅有一頭蓬散的鬣毛,老虎豹有滿身的斑紋斑點,人呢?一臉絡腮鬍子是非常惹人厭的。無可奈何,在脖子上系一條色彩分明的領帶,雖說幾近招搖,但是用心良苦。至於說領帶系頸,使胸口免受風寒,預防感冒,也許是實情,也許是遁詞吧。 領帶的起源,其說不一。或謂起源於法國皇帝路易十四時代克羅埃西亞傭兵之頸上的裝飾性的領結,即所謂Cravat,貴族群起仿效,大革命之後消失了一陣子,但是十九世紀初期又復盛行,拜倫的飛揚瀟灑的領巾是有名的。一八一八年出版過一本書《領帶大全》(Neckclothiana),歷數二十多種領帶之不同的打法。領帶的考證沒有什麼重要,但是領帶之不時地變換式樣卻是很討厭的。時而細細長長,時而寬寬大大,造成所謂的時髦。情願被時髦牽著鼻子走的人實在很多,真正從中獲益的是製造領帶的廠商。 洗澡 人的身與心應該都保持清潔 誰沒有洗過澡!生下來第三天,就有「洗兒會」,熱騰騰的一盆香湯,還有果子彩錢,親朋圍繞著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沒有人能夠記得。被楊貴妃用錦繡大襁褓裹起來的安祿山也許能體會一點點「洗三」的滋味,不過我想當時祿兒必定別有心事在。 稍為長大一點,被母親按在盆里洗澡永遠是終身不忘的經驗。越怕肥皂水流進眼裡,肥皂水越愛往眼角里鑽。胳肢窩怕癢,兩肋也怕癢,脖子底下尤其怕癢,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會順手一巴掌沒頭沒臉地拍了下來,有時候還真有一點痛。 成年之後,應該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樂,但亦不盡然。我讀中學的時候,學校有洗澡的設備,雖是因陋就簡,冷熱水卻甚充分。但是學校仍須嚴格規定,至少每三天必須洗澡一次。這規定比起漢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義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還不是在你自己。學校規定三日一洗澡是強迫性的,而且還有懲罰的辦法,洗澡室備有簽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單,仍不悛悔者則指定時間派員監視強制執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簽名者大有人在,儼如偽造文書。從未見有名單公布,更未見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裎,法令徒成具文。 我們中國人一向是把洗澡當作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說法。曾點的生平快事是「浴於沂」。唯因其為大事,似乎未能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還有人「居喪毀慕,三年不澡沐」。晉朝的王猛捫虱而談,更是經常不洗澡的明證。白居易詩「今朝一澡濯,衰瘦頗有餘」,洗一回澡居然有詩以記之的價值。 舊式人家,儘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隻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湯潑濺滿地,便可以稱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雞未唱湯先熱,紅日東升客滿堂」的澡堂,也有所謂高級一些的如「西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問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潔成癖至不與人同巾器」,也不是怕進去被人偷走了褲子,實在是因為醫藥費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僅包皮,還可能有點什麼東西進入皮裡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裡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腳、理髮、吃東西、高枕而眠,甚而至於不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膽小的人還是望望然去之,寧可回到家裡去蹲踞在那一隻大木盆里將就將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間當然是令人稱便,可惜頗有「西化」之嫌,非我國之所固有。不過我們也無須過於自餒,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涊洗兩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羅馬皇帝喀拉凱拉之廣造宏麗的公共浴室容納一萬六千人同時入浴,那只是歷史上的美談。那些浴室早已由於蠻人入侵而淪為廢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慾趨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壞無遺。在中古期間的僧侶是不大注意他們的肉體上的清潔的。「與其澡於水,寧澡於德」(傅玄《澡盤銘》)大概是他們所信奉的道理。 歐洲近代的修女學校還留有一些中古遺風,女生們隔兩個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時候還要攜帶一件長達膝部以下的長袍作為浴衣,脫衣服的時候還有一套特殊技術,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體。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經常有的生活項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國的佛教僧侶也有關於沐浴的規定,請看《百丈清規·六》:「展浴袱取出浴具於一邊,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脫下面裙裳,以腳布圍身,方可系浴裙,將裩禱卷摺納袱內。」雖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脫衣層次規定之嚴,其用心與中古基督教會殆異曲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體運動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時間內,在一個適當的地方,即使於洗濯之餘觀賞一下原來屬於自己的肉體,亦無傷大雅。若說赤身裸體便是邪惡,那麼衣冠禽獸又好在哪裡? 《禮記·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與心應該都保持清潔,而且並行不悖。 婚禮 婚禮,讓小兩口子自己瞧著辦 一般人形容一般的婚禮為「簡單隆重」。又簡單又隆重,再好不過。但是細想,簡單與隆重頗不容易合在一起。隆是隆盛的意思,重是鄭重的意思,與簡單一義常常似有出入。燙金紅帖漫天飛,席開十桌八桌乃至二三十桌,杯盤狼藉,嘈雜喧豗。新娘三換服裝,做時裝表演,正好違反了蔡邕「一朝之晏,再三易衣,私居移坐,不因故服」的「女誡」;新郎西服筆挺,呆若木雞;證婚人語言無味;介紹人嬉皮笑臉;主婚人形如木偶。隆則隆矣,重則未必,更不能算簡單。 我國婚禮,自古就不簡單。《禮記·昏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傳宗接代的事,所以要隆重。「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隨後就是新郎親迎,女家「筵几於廟」,婿揖讓升堂,再拜奠雁。最後是迎婦以歸,「共牢而食,合卺而醑」,大事告成。這一套儀式,若干年來,當然有不少的修改,但是基本的精神大致未變,仍是鋪張揚厲,仍是以父母為主體,以當事人為主要工具。男娶婦曰授室,女嫁夫曰于歸。 民初以來所謂文明結婚的儀式,一直沿用到現在,其實不見得怎樣文明。最令人不解的是儀式之中冒出來一個證婚人——多半是一個機關首長什麼的,再不就是一位年高確實有徵而德劭尚待稽考的人,他的任務是宣讀結婚證書,然後說幾句空空洞洞的廢話。從前有「新娘攙上床,媒人扔過牆」之說,如今則是證婚人等到大家用過印,就被人挾持扶下台。如果他運氣好,會有人領他到鋪紅桌布的主要席次,在新郎新娘高據首席之下敬陪末座。否則下得台來,沒有人理,在擁擠的席次之間彷徨逡巡一陣,臊不搭的只好溜走了事。若是婚後數日,男家家長帶著兒子媳婦和一籃水果什麼的到證婚人家中拜謝,那是難得一見的殊榮。 新娘由兩個伴娘左右扶持也就夠排場的了,但是近來還經常有人採用西俗,由女方男性家長(或代理家長)挾持著新娘,把她「送給」男方。而且還要按著一架破鋼琴(或錄音機)奏出的進行曲的節奏,緩緩地以蝸步走到台前。也有人不知受了什麼高人導演,一步一停,像玩偶中的機器人一樣地動作有節。為什麼新娘要由男性家長「送給」人,而不由女性家長把她送出去?為什麼新郎老早地就站在那裡,等候接收新娘,而不是由家長挾持著把他「送給」新娘?究竟有無道理? 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是泛指一般的禮而言,當然也包括婚禮在內。在這裡儉也就是簡單的意思。西俗婚禮較為簡單,但是他們有人還嫌不夠簡單。從前,蘇格蘭敦福利縣春田鄉附近有一個小村落格萊特納(Gretna),離英格蘭西北部的卡利爾只有八里,那個地方的結婚典禮既不需牧師主持,亦不必請領什麼證書,更不要預告的那種手續,只要雙方當事人對一位證人宣稱同意結婚就行了。而那位證人通常是當地的鐵匠。一時的私奔的男女趨之若鶩,號稱為「格萊特納草原結婚」(Gretna Greenmarriages)。這風俗延至一八五六年才告終止。這方式簡單之至,實在也沒有什麼不好,不曉得何以終於廢棄。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何需牧師參與其間。男女相悅,欲結秦晉之好,也沒有絕對必要徵求家長同意。必須要個證人,表示其非私奔,則鄉村鐵匠最為便當。從前一個鄉村鐵匠是當地盡人皆知的一個響噹噹的人物。在鐵匠面前,三言兩語把終身大事解決了,豈非簡單之至? 聽說美國近年來有所謂「快速結婚」。南卡羅來納州迪朗市政府公證處設立了一個結婚禮堂,除聖誕節休息一日外,全年開放,周末還特別延長服務時間。凡年滿十六歲男子與年滿十四歲女子,無論來自何處,不需體檢,不必驗血,一律歡迎。只需家長同意,於二十四小時前申請,繳註冊費四十元,公證處即派員主持結婚典禮,費時不超過五分鐘。結婚人不必穿禮服,任何服裝均可,牛仔褲、襯衫、工作服任聽尊便。簡單迅速,皆大歡喜。五分鐘完成婚禮不一定就是不隆重,婚禮本不是表演給人觀賞的。我國法院的公證結婚相當簡單,不過也還要有一位法官行禮如儀,似嫌多事。那位法官所披的法衣,白領往往黎黑,和新娘的白紗禮服不大相稱。公證結婚之後,也曾有人再行大宴賓客,借用學校禮堂操場席開一二百桌,好像是十分風光,實則幾近荒唐,人人為之側目。當然這種荒唐鬧劇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有人估計,像這樣的敬治喜宴可以收回為數可觀的喜敬,用以開銷尚有餘羨。此種行徑,名曰「撒網」。距離隆重之義何止十萬八千里。 聽說有人結婚不在教堂行禮,也不在家裡或是餐廳里,而是在運動場裡、滑冰場上、遊覽車中,甚至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天空的飛機裡面。地點的選擇是人人有自由的,製造噱頭也不犯法,成為新聞有人還很得意。 然則婚禮如何才能簡單隆重?初步的建議是,做父母的退出主辦的地位,別亂髮請帖,因為令郎令愛的婚事別人並不感覺興趣。在家裡靜靜地等著抱孫子就可以了。至於婚禮,讓小兩口子自己瞧著辦。 高爾夫 高爾夫應譯為高爾富,不無道理 高爾夫是洋玩意兒,哪一種球戲不是洋玩意兒?半個世紀前,我看到洋人打高爾夫。好像只有豪門巨賈才玩那種球戲,政壇顯要不大參與其間。知識分子還不時地加以嘲笑,稱之為TBM的消閒之道。TBM是「倦了的商界人士」之簡稱,多少帶有貶義。商業大亨在豪華的辦公室內精打細算,很費腦筋,一個星期下來頭昏腦漲,頗想到郊外走走,換換空氣,高爾夫恰好適合這種要求。 一片片的綠草如茵,一重重的岡巒起伏,白雪朵朵,暖風習習,置身在這樣的環境中,能不目曠神怡?在發球區的球座上放一隻小小的坑坑麻麻的白色小球,然後挺直身子,高高舉起杆子,扭腰,轉身,嗖的一下子揮桿打擊出去,由於技術高或是運氣好,這一下子打著了,球飛躍在半天空。這時節還不忙著把身體恢復原狀,不妨歪著腦袋欣賞那隻球的遠遠的飛騰,自己驚訝自己怎有此等腕力。過幾秒鐘,開步向前走,自有球童跟著為你背那一袋大大小小的球棒,快步慢步由你,沒人催沒人趕,一桿一桿地把那小白球打進洞裡。打完九個洞或十八個洞,腿也酸了,人也乏了,打道回家,洗澡吃飯。這就是標準的TBM周末生活方式。 高爾夫源自蘇格蘭。起初並無光榮歷史。大約是在十五世紀初期,在離愛丁堡之北約五十里處的聖安德魯斯,才有人開始打高爾夫,但是也有人說是起源於荷蘭,因為高爾夫是荷蘭語,意為杆。更有人說較早的球桿不過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擊石為戲。這一說也沒有什麼稀奇,我們台灣的紅葉少棒隊當初也是一群窮孩子用樹枝木棒打石子苦練成功的。一四五七年,蘇格蘭王哲姆斯二世時代,議會通過法案:「足球與高爾夫應嚴行取締。」主要原因是球戲無益,浪費時間,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士大夫正當活動應該是練習射箭,我們古代六藝中之所謂「射」,射是保衛國家的技能。哲姆斯四世本人愛打高爾夫,可是他也承認高爾夫耗時無益。人民不聽這一套,愛打高爾夫的越來越多。十六世紀中,蘇格蘭女王瑪麗成為歷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爾夫女將。她呼球童為Caddie,這是一個法文詞,因為是在法國受教育的。 高爾夫盛行於美國,是有道理的,那裡的TBM特別多。據說如今美國有一萬二千五百個高爾夫球場(公私合計),打高爾夫的有一千六百萬人之多,每年總共投資進去在三億五千萬美元以上。腦滿腸肥的人,四體不勤的人,出去活動活動筋骨,總比在燈紅酒綠的俱樂部里鬼混,或是在一擲萬金的賭窟里消磨時光,要好得多。打高爾夫的不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蹤而進。本來開雜貨店的賣花生的搖身一變可以成為總統,做大官的搖身一變也可以成為什麼董事長總經理之類,其間沒有太大的區別,打高爾夫,有錢就行。有人說,高爾夫應該譯為高爾富,不無道理。 日本是戰敗國,但也是暴發戶,而且傳統地善於東施效顰。據說高爾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爾夫運動的人口已經突破一千萬人大關。全國每十二個人當中便有一個打高爾夫。全國大大小小的高爾夫球場有三百四十幾個。要想打高爾夫需要先行入會,入會費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幣二三十萬元,高的達到二千萬至三千萬元之數,而以小金井高爾夫球場為最高,高到九千萬。會員證可以買賣轉讓,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所以高爾夫不僅是消閒運動,還是一種投資,虧得日本人想得出這種鬼主意。 不要說台灣地窄人稠,試看我們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處沒有一兩個規模不小的高爾夫球場?其中頗有幾個人影幢幢在那裡揮桿走動。我是沒有資格打高爾夫的,但是「同學少年多不賤」,很有幾位是有資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訪一位老同學,他正在束裝待發,要去北投揮桿。好說歹說,把我拉上車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並告訴我北投球場的擔擔麵很有名,他要請我吃麵。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後想想,我付了代價。在草地上走了好幾個鐘頭,只為了看著那個小白球進洞,直走得兩腿清酸。一洞又一洞,只好一路向前,義無反顧。吸進的新鮮空氣固然不少,噴出去的喘氣也很多。好不容易地繞了一個大圈子,繞回出發的地方,朋友沒食言,真箇請了我吃擔擔麵,當時飢腸轆轆,三口兩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低頭看著自己的兩隻腳,鞋子上沾滿雨露濕泥,歸去費了好大勁才刷洗乾淨,以後還想再去參觀別人打高爾夫麼?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勸我加入高爾夫的行列。他們說除了消閒運動之外,還有奧妙無窮。我想起了兩個故事,一個是晉惠帝九歲時,天下糜沸,民多飢死,帝曰:「何不食肉糜?」一個是法國路易十六之後瑪麗安朵奈聞人民叫囂,後問左右,曰:「人民無麵包吃,故聚眾鼓譟。」後曰:「何不食蛋糕?」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為形役,何不驅車上草原,打個十洞八洞,一吐胸中悶氣?我無以為對。我寧可黎明即起,在馬路邊獨自曳杖溜達溜達。 照相 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機,不,應該說照相機略似人的眼睛。人的眼睛,眨巴眨巴地自動啟閉,自動調整焦距,自動縮放光圈,自動分辨色光,一瞬間把眼前景物盡收眼底,而且不需計算曝光時間,不需沖洗,不需曬印,不需更換底片,印象長久保存在腦海里,隨時可以在想像中湧現。照相機哪有這樣方便? 但是照相機仍是一項了不起的發明。照相術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紙上,可以留待回憶,可以廣為流傳,實在是相當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認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術,照相機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機底版上的人的映像是頭朝下腳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霉一次。 從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誰家裡大概都保有幾張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輩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從前的喜神是請畫師手繪的,多半是人咽了氣之後就請畫師來,揭開殮布著著實實地看幾眼,把臉上特徵牢記於心,回去慢慢細描,八九不離十。有了照相之後,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貓畫虎,畫出來神情畢肖。人老了,總要照幾張相。照相之前必定盛裝起來,袍襯齊整如見大賓,手裡拿著半啟的摺扇,或是揉著兩隻鐵球。如果夫人合照,則男左女右,各據太師椅一張,正襟危坐,一個是雙腿八字開,一個是兩腳齊併攏,中間小茶几一個,上置水菸袋、蓋碗茶,前面一定有一隻高大瓷痰桶,這是照相時必須擺出的標準架勢。如果家裡人丁旺,祖孫三代濟濟一堂,一幅合家歡是少不了的,二老坐當中,兒子、媳婦、孫男女按照輩分、年秩分列兩旁,或是像兔兒爺攤子似的站在後排。有人忌諱照合家歡,說是照了之後該進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進了祠堂。其實不照合家歡,結果也是一樣,還是及時照了好。早先照相好像只是照相館的事。杭州二我軒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覽的橫幅,有許多人家掛在壁上作為臥遊的對象,以為平添了什麼「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花港觀魚」「平湖秋月」之類的點綴便增加幾分風雅。北平廊房頭條的容光照相館門口,永遠有兩幅當今顯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裝,肩頭兩大撮絲穗,胸前掛滿各色勳章。照相館不僅技術高,能把一幅叱吒風雲躊躇滿志的神情拍攝出來,而且手腳快,能於一夕之間隨著政潮起落更換門前時勢英雄的玉照。 我父執輩有一位內蒙古王公,因為雄於資,以照相為消遣,開風氣之先。風景人物一齊來。常是背著照相機拎著三腳架奔馳於玉泉山頤和園之間。意猶未足,在家裡乘天氣晴朗,關起屏門,呼妻喚妾,小院裡春光蕩漾,一一收入鏡頭,甚至召來男女演員裸體徵逐,拍攝所得細膩處,勝過仇十洲的春宮秘戲。後來這位先生患了丹毒,渾身浮腫,頭大如斗,化為一攤膿血而亡,有人說他照相傷了陰德。 我在二十二歲開始玩照相。第一架柯達克,長方形厚厚的一個匣子,打開匣子就自動拉出打褶的箱身,軟片一搭子十二張,用一張抽一張,雖然簡陋,比照相師把頭蒙在黑布下裝玻璃板要方便多了。後來添置了三腳架、自動計時器,調整好光圈、距離,按下快門之後,三步並作兩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聲,把自己照進去了,好得意。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曬,究竟不能十分滿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廁所里遮上窗戶用自製的一盞紅燈埋頭沖洗,悶出一頭大汗,洗出來未必像樣,那份洋罪我不想受。照相機日新月異,看樣子永遠趕不上潮流,新器材的發明永無終止,誰願意投資於無底洞,於是我把照相這一樁嗜好剛要形成的時候就戒掉了。如今視力茫茫,兩手微顫,想再重拾舊趣亦不可得。若是有人要給我照相,只要不嫌老丑,我是來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別要求,不需請我說一聲Squeeze,我會不吝報以微笑。印出來送我一張,多謝盛情,不送也無妨,可能是根本沒洗出來。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鍾愛他們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給他照相留念,然後每隔周歲再照一張,說是給孩子生長過程留下一點痕跡,以為他日追憶過去之資,實則是父母滿足他們自己鍾愛之情。看著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種不可言說的快感。孩子長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個單位,對於過去並不怎樣眷戀,關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兒女,感興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我曾親見一個孩子長大,授室前夕,他的母親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給他,他說:「你留著自己觀賞吧,我不想要。」他的母親好傷心。 結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裝、美容、做發,然後經照相師的左擺布右擺布,非把觀禮的親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慢工出細活,結婚照相當然是俊俏美觀,當事人看了揚揚得意,樂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頭、懸在壁上——「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樂還要與別人分享,才能大樂特樂,於是加印多張,到處投贈,希望別人惠存留念。但是據我所知,凡是以結婚照片贈人者,那些美麗的照片之短期內的歸宿大概是——字紙簍。 旅行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寧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殍,失掉最後的權益——壽終正寢。至於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掛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臥遊」,所謂「一動不如一靜」。說穿了,「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號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著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做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旅行一次是如此地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內,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著幾兩屐?」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著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捲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稜見角,與稀鬆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開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復原。「乘興而來,興盡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鋪蓋捲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在某些國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隨時洗換的被單——旅客可以無牽無掛,不必像蝸牛似的頂著安身的傢伙走路。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著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設備的。我很懷疑一個人於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著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只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只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恐怖組織3K黨),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嚇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並不足為旅客之苦。我覺得「滑竿」「架子車」都比飛機有趣。「御風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著地為原則。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並不想在雲隙里鑽出鑽進;我們要「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但並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我惋惜彌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掛帆之車」尚不曾坐過。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於舟車之不易得,車夫舟子之不易纏,「衣帽自看」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劉伶「死便埋我」,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著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旅行是一種逃避——逃避人間的醜惡。「大隱藏人海」,我們不是大隱,在人海里藏不住。豈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跡。成年地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嘆;成年地看著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只有那麼一大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風箏需要舉著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髮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著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如果你指著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著嫌悶。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著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只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到美國落基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大概只有在曠野里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於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別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里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地陪著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 相聲記 人生難得開口笑 我要記的不是聽相聲,而是我自己說相聲。 在抗戰期間有一次為了籌什麼款開遊藝大會,有皮黃,有洋歌,有雜耍。少不了要一段相聲。後台老板瞧中了老舍和我,因為我們兩個平素就有點兒貧嘴刮舌,談話就有一點像相聲,而且焦德海、草上飛也都瞻仰過。別的玩意兒不會,相聲總還可以湊和。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話真是地道,又乾脆又圓潤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語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話稍差一點兒,真正的北平人以為我還行,外省人而自以為會說官話的人就認為我說得不大純粹。老舍的那一張臉,不用開口就夠引人發笑,老是繃著臉,如果齜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斂起,像有開關似的。頭頂上亂蓬蓬的一撮毛,沒梳過,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臉龐上。衣領大約是太大了一點兒,扣上紐扣還是有點兒松,把那個又尖又高的「頦里嗉」(北平土話,謂喉結)露在外面。背又有點兒駝,邁著八字步。真是個相聲的角色。我比較起來,就只好去(當)那個挨打的。我們以為這事關抗戰,義不容辭,於是就把這份差事答應了下來。老舍挺客氣,決定頭一天他逗我捧,第二天我逗他捧。不管誰逗誰捧,事實上我總是那個挨打的。 本想編一套新詞兒,要與抗戰有關,那時候有這麼一股風氣,什麼都講究抗戰,在藝壇上而不捎帶上一點兒抗戰,有被驅逐出境的危險。老舍說:「不,這玩意兒可不是容易的,老詞兒都是千錘百鍊的,所謂雅俗共賞,您要是自己編,不夠味兒。咱們還是挑兩段舊的,只要說得好,陳舊也無妨。」於是我們選中了《新洪洋洞》《一家六口》。老舍的詞兒背得爛熟,前面的帽子也一點兒不含糊,真像是在天橋長大的。他口授,我筆記。我回家練了好幾天,醒來睜開眼就嚷:「你是誰的兒子……我是我爸爸的兒子……」家裡人聽得真膩煩,我也覺得一點兒都不好笑。 練習熟了,我和老舍試著預演一次。我說爸爸兒子的亂扯,實在不大雅,並且我剛說爸爸二字,他就「啊」一聲,也怪彆扭的。他說:「不,咱們中國群眾就愛聽這個,相聲裡面沒有人叫爸爸就不是相聲。這一節可千萬刪不得。」對,中國人是覺得當爸爸是便宜事。這就如同做人家的丈夫也是便宜事一樣。我記得抬滑竿的前後二人喜歡一唱一答,如果他們看見迎面走來一位摩登女郎,前面的就喊:「遠看一朵花。」後面的接聲說:「叫我的兒子喊他媽!」我們中國人喜歡在口頭上討這種阿Q式的便宜,所謂「夜壺掉了把兒」,就剩了一個嘴了。其實做了爸爸或丈夫,是否就是便宜,這筆賬只有天知道。 照規矩說相聲得有一把大摺扇,到了緊要關頭,敲在頭上,「啪」的一聲,響而不疼,我說:「這可以免了。」老舍說:「行,虛晃一下好了,別真打。可不能不有那麼一手兒,否則煞不住。」 一切準備停當,遊藝大會開幕了,我心裡直撲通。我先坐在池子裡聽戲,身旁一位江蘇模樣的人說了:「你說什麼叫相聲?」旁邊另一位高明的人說:「相聲,就是崑曲。」我心想真糟。 鑼鼓歇了,輪到相聲登場。我們哥兒倆大搖大擺地踱到台前,深深地向觀眾鞠了一躬,然後一邊一塊,面部無表情,直挺挺地一站,兩件破紡綢大褂,一人一把大扇子。台下已經笑不可抑。老舍開言道:「剛才那個小姑娘的洋歌唱得不錯。」我說:「不錯!」一陣笑。「現在咱們兩個小小子兒伺候一段相聲。」又是一陣笑。台下的注意力已經被抓住了。後台剛勾上半個臉的張飛也蹭到台上聽來了。 老舍預先囑咐我,說相聲講究「皮兒薄」,一戳就破。什麼叫「皮兒薄」,就是說相聲的一開口,底下就得立刻嘩的一陣笑,一點兒不費事。這一回老舍可真是「皮兒薄」,他一句話,底下是一陣笑,我連捧的話都沒法說了,有時候我們需要等半天笑的浪潮消下去之後才能繼續說。台下越笑,老舍的臉越繃,冷冰冰的像是誰欠他二百兩銀子似的。 最令觀眾發笑的一點是我們所未曾預料到的。老舍一時興起,忘了他的諾言,他抽冷子惡狠狠地拿扇子往我頭上敲來,我看他來勢不善往旁一躲,扇子不偏不倚地正好打中我的眼鏡框上,眼鏡本來很鬆,平常就往往出溜到鼻尖上,這一擊可不得了,嘩啦一聲,眼鏡掉下來了,我本能地兩手一捧,把眼鏡接住了。台下鼓掌喝彩大笑,都說這一手兒有功夫。 我們的兩場相聲,給後方的幾百個觀眾以不少的放肆的大笑,可是我很慚愧,內容與抗戰無關。人生難得開口笑。我們使許多愁眉苦臉的人開口笑了。事後我在街上行走,常有人指指點點地說:「看,那就是那個說相聲的!」 演戲記 人生一齣戲,世界一舞台 人生一齣戲,世界一舞台,這是我們所熟知的,但是「戲中戲」還不曾扮演過,不無遺憾。有一天,機緣來了,說是要籌什麼款,數目很大,義不容辭,於是我和幾個朋友便開始籌劃。其實我們都沒有舞台經驗,平素我們幾個人愛管閒事,有的是嗓門大,有的是愛指手畫腳吹鬍瞪眼的,竟被人誤認為有表演天才。我們自己也有此種誤會,所以毅然決定演戲。 演戲的目的是為籌款,所以我們最注意的是不要賠錢。因此我們做了幾項重要決定:第一是借用不花錢的會場,場主說照章不能不收費,不過可以把照收之費如數地再捐出來,公私兩便;第二是請求免稅,也照上述公私兩便的辦法解決了;第三是借幕,借道具,借服裝,借景片,借導演,凡能借的全借,說破了嘴跑斷了腿,全借到了;第四是同人公議,結賬賺錢之後才可以「打牙祭」,結賬以前只有開水恭候。這樣,我們的基本保障算是有了。 選擇劇本也很費心思,結果選中了一部翻譯的劇本,其優點是五幕只要一個布景,內中一幕稍稍挪動一下就行,省事,再一優點是角色不多,四男三女就行了。是一齣悲劇,廣告上寫的是「恐怖,緊張……」,其實並不,裡面還有一點警世的意味,頗近於所謂「社會教育」。 分配角色更困難了,誰也不肯做主角,怕背戲詞。一位山西朋友自告奮勇,他小時候上過台,後來一試,一大半聲音都是從鼻子裡面拐彎抹角而出,像是腦後音,招得大家鬨堂。最後這差事落在我的頭上。 排演足足有一個月的時間,每天公餘大家便集合在小院裡,怪聲怪氣地亂嚷嚷一陣,多半的時間消耗在笑里,有一個人撲哧一聲,立刻傳染給大家,全都前仰後合了,導演也忍俊不禁,勉強按著嘴,假裝正經,小臉憋得通紅。四鄰的孩子們是熱心的觀眾,爬上山頭,翻過籬笆,來看這一群小瘋子。一幕一幕地排,一景一景地抽,戲詞部位姿式忘了一樣也不行,排到大家昏頭漲腦心煩意亂的時候,導演宣布可以上演了。先預演一次。 一輩子沒演過戲,演一回戲總得請請客。有些幫忙的機關代表不能不請,有些地頭蛇不能不請,有些私人的至親好友七姑八姨也不能不請,全都趁這次預演的機會一總做個人情。我們借的劇場是露天的,不,有個大席棚。戲台是真正磚瓦砌蓋的。劇場可容千把人。預演那一晚,請的客袞袞而來,一霎間就坐滿了。三聲鑼響,連拉帶扯地把幕打開了。 我是近視眼,去了眼鏡只見一片模糊。將近冬天,我借的一身單薄西裝,凍出一身雞皮疙瘩。我一上台,一點兒也不冷,只覺得熱,因為我的對手把台詞忘了,我接不上去,我的台詞也忘了,有幾秒鐘的工夫兩個人乾瞪眼,雖然不久我們刪去了幾節對話仍舊能應付下去,但是我覺得我的汗攻到頭上來,臉上全是油彩,汗不得出,一著急,毛孔眼一張,汗竟出來了:在光滑的油彩上一條條地往下流。不能揩,一揩變成花臉了。排演時沒有大聲吼過,到了露天劇場裡不由自主地把喉嚨提高了,一幕演下來,我的喉嚨啞了。導演急忙到後台關照我:「你的聲音太大了,用不著那樣使勁。」第二幕我根本嚷不出聲了。更急,更出汗,更渴,更啞,更急。 天無絕人之路,這一場預演把我累得不可開交之際,天空隱隱起了雷聲,越來越近,俄而大雨傾盆。觀眾一個都沒走,並不是我們的戲吸引力太大,是因為雨太驟他們來不及走。席棚開始漏水,觀眾哄然而散,有一部分人照直跳上了舞台避雨,戲算是得了救。我趟著一尺深的水回家,泡了一大碗的「胖大海」,據說可以潤喉。我的精神已經總崩潰了,但是明天正式上演,還得精神總動員。 票房是由一位細心而可靠的朋友擔任的。他把握著票就如同把握著現鈔一樣地緊。一包一包的票,一包一包的錢,上面標著姓名標著錢數,一小時結一回賬。我們擔心的是怕票銷不出去,他擔心的是怕票預先推銷淨盡而臨時門口沒票可賣,所以不敢放膽推票。 第二天正式上演了,門口添了一盞雪亮的水電燈,門口擠滿了一圈子的人,可是很少人到窗口買票。時間快到了,我扒開幕縫偷偷一看,疏疏落落幾十個人,我們都冷了半截。劇場裡來回奔跑的,客少,招待員多。有些客疑心是來得太早,又出去買橘柑去了,又不好強留。頂著急的是那位票房先生。好容易拖了半點鐘算是上滿了六成座。原來訂票的不一定來,真想看戲的大半都在預演時來領教過了。 我的喉嚨更啞了,從來沒有這樣啞過。幾幕的布景是一樣的,我一著急,把第二幕誤會成第三幕了,把對話的對手方嚇得張口結舌,蹲在幕後提詞的人急得直嚷:「這是第二幕!這是第二幕!」我這才如夢初醒,鎮定了一下,勉強找到了台詞,一身大汗如水洗的。第三幕上場,導演親自在台口叮囑我說:「這是第三幕了。」我這一回倒是沒有弄錯,可是精神過於集中在這是第幾幕,另外又出了差池。我應該在口袋裡帶幾張鈔票,做賞錢用,臨時一換褲子,把鈔票忘了,伸手掏錢的時候,左一摸沒有,右一摸沒有,情急而智並未生,心想台下也許看不清,握著拳頭伸出去,作給錢狀,偏偏第一排有個眼快口快的人大聲說:「他的手裡是空的!」我好窘。 最窘的還不是這個。這是一齣悲劇,我是這悲劇的主角,我表演的時候並沒有忘記這一點,我動員了我所有的精神上的力量,設身處地地想我即是這劇里的人物,我激動了真的情感,我覺得我說話的時候,手都抖了,聲音都顫了,我料想觀眾一定也要受感動的,但是,不。我演到最重要的關頭,我覺得緊張得無以復加了,忽然聽得第一排上一位小朋友指著我大聲地說:「你看!他像賈波林!」緊接著是到處撲哧撲哧的笑聲,悲劇的氛圍完全消逝了。我注意看,前幾排觀眾大多數都張著口帶著笑容地在欣賞這齣可笑的悲劇。我好生慚愧。事後對鏡照看,是有一點像賈波林,尤其是化裝沒借到鬍子,現做嫌費事,只在上唇用墨筆抹了一下,襯上塗了白灰的臉,加上黑黑的兩道眉,深深的眼眶,舉止動作又是那樣僵硬,不像賈波林像誰?我把這情形報告了導演,他笑了,但是他給了我一個很傷心的勸慰:「你演得很好,我勸你下次演戲挑一齣喜劇。」 還有一場呢。我又喝了一天「胖大海」。嗓音還是沙愣愣的。這一場上座更少了,離開場不到二十分鐘,性急的演員扒著幕縫向外看,回來報告說:「我數過了,一、二、三,一共三個人。」等一下又回來報告,還是一、二、三,一共三個人。我急了,找前台主任,前台主任慌作一團,對著一排排的空椅發怔。旁邊有人出主意,鄰近的××學校的學生可以約來白看戲。好,就這麼辦。一聲呼嘯,不大的工夫,調來了二百多。開戲了。又有人出主意,把大門打開,歡迎來賓,不大的工夫座無隙地。我們打破了一切話劇上座的紀錄。 戲演完了,我的喉嚨也好了。遇到許多人,誰也不批評戲的好壞,見了面只是道辛苦。辛苦確實是辛苦了,此後我大概也不會再演戲。就是喜劇也不敢演,怕把喜劇又演成悲劇。 事後結賬,把原擬的照相一項取消,到「三六九」打了一次牙祭。淨餘二千一百二十八元,這是籌款的結果。 謙讓 以禮治天下,實在有理 謙讓仿佛是一種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實際生活里尋一個具體的例證,卻不容易。類似謙讓的事情近來似很難得發生一次。就我個人的經驗說,在一般宴會裡,客人入席之際,我們最容易看見類似謙讓的事情。 一群客人擠在客廳里,誰也不肯先坐,誰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漸漸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於是你推我讓,人聲鼎沸。輩分小的,官職低的,垂著手遠遠地立在屋角,聽候調遣。自以為有占首座或次座資格的人,無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過他們表現謙讓的美德的機會。有的說:「我們敘齒,你年長!」有的說:「我常來,你是稀客!」有的說:「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實固然是為讓座,但是當時的聲浪和唾沫星子卻都表示像在爭座。主人覥著一張笑臉,偶爾插一兩句嘴,作鷺鷥笑。這場紛擾,要直到大家的興致均已低落,該說的話差不多都已說完,然後急轉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該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並無苦惱之相,而往往是顯著躊躇滿志顧盼自雄的樣子。 我每次遇到這樣謙讓的場合,便首先想起《聊齋》上的一個故事:一伙人在熱烈地讓座,有一位扯著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後躲,雙方勢均力敵,突然間拉著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隻胳臂猛然向後一縮,胳臂肘尖正撞在後面站著的一位駝背朋友的兩隻特別凸出的大門牙上,咔嚓一聲,雙牙落地!我每憶起這個樂極生悲的故事,為明哲保身起見,在讓座時我總躲得遠遠的。等風波過後,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並不頭暈,末座亦無妨,我也並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謙讓。 考讓座之風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讓來讓去,每人總有一個位置,所以一面謙讓,一面穩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個,客人卻有十四位,那便沒有讓座之事了。第二,所讓者是個虛榮,本來無關宏旨,凡是半徑都是一般長,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圓桌)都可以享受同樣的利益。假如明文規定,凡坐過首席若干次者,在銓敘上特別有利,我想讓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從不曾看見,在長途公共汽車車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沒有木製的長柵欄,而還能夠保留一點謙讓之風!因此我發現了一般人處世的一條道理,那便是:可以無須讓的時候,則無妨謙讓一番,於人無利,於己無損;在該讓的時候,則不謙讓,以免損己;在應該不讓的時候,則必定謙讓,於己有利,於人無損。 小時候讀到孔融讓梨的故事,覺得實在難能可貴,自愧弗如。一隻梨的大小,雖然是微不足道,但對於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其重要或者並不下於一個公務員之心裡盤算簡、薦、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幾天也許肚皮不好,怕吃生冷,樂得謙讓一番。我不敢這樣妄加揣測。不過我們要承認,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謙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讓梨的故事,發揚光大起來,確有教育價值,可惜並未發生多少實際的效果:今之孔融,並不多見。 謙讓作為一種儀式,並不是壞事,像天主教會選任主教時所舉行的儀式就蠻有趣。就職的主教照例地當眾謙遜三回,口說「No 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當主教」,然後照例地敦促三回終於勉為其難了。我覺得這樣的儀式比宣誓就職之後再打通電聲明固辭不獲要好得多。謙讓的儀式行久了之後,也許對於人心有潛移默化之功,使人在爭權奪利奮不顧身之際,不知不覺地也舉行起謙讓的儀式。可惜我們人類的文明史尚短,潛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猙獰面目的時候要比雍雍穆穆地舉行謙讓儀式的時候多些。我每次從公共汽車售票處殺進殺出,心裡就想先王以禮治天下,實在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