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淡定的中國人 · 第三部分

女人: 說謊、膽小、聰明 有人說女人喜歡說謊。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稅,便很容易致富。這問題在什麼叫做說謊。若是運用小小的機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獲取精神上小小的勝利,因而犧牲一點點真理,這也可以算是說謊,那麼,女人確是比較富於說謊的天才。有具體的例證。你沒有陪過女人買東西嗎?尤其是買衣料,她從不乾乾脆脆地說要做什麼衣,要買什麼料,準備出多少錢。她必定要東挑西揀,翻天覆地,同時口中念念有詞,不是嫌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樣太舊,這個不禁洗,那個不禁曬,這個縮頭大,那個門面窄,批評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實,滿不是這麼一回事,她只是嫌價碼太貴而已!如果價錢便宜,其他的缺點全都不成問題,而且本來不要買的也要購儲起來。一個女人若是因為炭貴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對人解釋說:「冬天生炭盆最不衛生,到春天容易喉嚨痛!」屋頂滲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補之前,女人便會向人這樣解釋:「我預備在這地方安裝電燈。」自己上街買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認散步和呼吸新鮮空氣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艷羨汽車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厭惡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戲的女人常常說前排的頭等座位最不舒適。一個女人饋贈別人,必說:「實在買不到什麼好的……」其實這東西根本不是她買的,是別人送給她的。一個女人表示願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實是她順便要買東西。總之,女人總歡喜拐彎抹角的,放一個小小的煙幕,無傷大雅,頗占體面。這也是藝術,王爾德不是說過「藝術即是說謊」麼?這些例證還只是一些並無版權的謊話而已。 女人善變,多少總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問題大者如離婚結婚,問題小者如換衣換鞋,都往往在心中經過一讀二讀三讀,決議之後再複議,複議之後再否決,女人決定一件事之後,還能隨時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做出那與決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無法追隨。因為變得急速所以容易給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亞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這脆弱,並不永遠使女人吃虧。越是柔韌的東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僅在決斷上善變,即便是一個小小的別針位置也常變,午前在領扣上,午後也許移到了頭髮上。三張沙發,能擺出若干陣勢;幾根頭髮,能梳出無數花頭。講到服裝,其變化之多,常達到荒謬的程度。外國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雞毛,可以是半隻鐵鍋,或是一個畚箕。中國女人的袍子,變化也就夠多,領子高的時候可以使她像一隻長頸鹿,袖子短的時候恨不得使兩腋生風,至於紐扣盤花,滾邊鑲繡,則更加是變幻莫測。「上帝給她一張臉,她能另造一張出來」,「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從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這淚的洗禮。俗語說「一哭二鬧三上吊」,這一哭確實其勢難擋。但從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內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偉大的,她為了男人,為了小孩,能忍受難堪的委屈。女人對於自己的享受方面,總是屬於「斯多亞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時,她能立刻變成為素食主義者,火爐里能爬出老鼠,開電燈怕費電,再關上又怕費開關。平素既已極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無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淚,從「安全瓣」中汩汩而出,騰出空虛的心房,再來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罵人(罵街便成潑婦,其實甚少),很少揎袖揮拳,但淚腺就比較發達。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駐在女人臉上的,這笑臉常常成為最有效的護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為了一個滑稽的姿態而笑得前仰後合,肚皮痛,淌眼淚,以至於翻斤斗!哀與樂都像是常川有備,一觸即發。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說話方面的時候多。女孩子從小就往往口齒伶俐,就是學外國語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裡含著一個大舌頭。等到長大之後,三五成群,說長道短,聲音脆,嗓門高,如蟬噪,如蛙鳴,真當得好幾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長,萬一墮入「長舌」型,則東家長,西家短,飛短流長,搬弄多少是非,惹出無數口舌;萬一墮入「噴壺嘴」型,則瑣碎繁雜,絮聒嘮叨,一件事要說多少回,一句話要說多少遍,如噴壺下注,萬流齊發,當者披靡,不可嚮邇!一個人給他的妻子買一件皮大衣,朋友問他「你是為使她舒適嗎?」那人回答說:「不是,為使她少說些話!」 女人膽小,看見一隻老鼠而當場昏厥,在外國不算是奇聞。中國女人膽小不至如此,但是一聲霹雷使得她拉緊兩個老媽子的手而仍戰慄不止,倒是確有其事。這並不是做作,並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態,使他有機會挺起胸脯說:「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處,沒有人,她怕;萬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殺雞宰魚,也不是不費手腳。膽小的緣故,大概主要的是體力不濟。女人的體溫似乎較低一些,有許多女人怕發胖而食無求飽,營養不足,再加上怕臃腫而衣裳單薄,到冬天瑟瑟打戰,襪薄如蟬翼,把小腿凍得作「漿米藕」色,兩隻腳放在被裡一夜也暖不過來,雙手捧熱水袋,從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還不忍釋手。抵抗饑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膽大。 女人的聰明,有許多不可及處,一根棉線,一下子就能穿入針孔,然後一下子就能在線的盡頭處打上一個結子,然後扯直了線在牙齒上砰砰兩聲,針尖在頭髮上擦抹兩下,便能開始解決許多在人生中並不算小的苦惱,例如縫上襯衣的扣子,補上襪子的破洞之類。至於幾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編出多少樣物事,更是令人叫絕。有學問的女人,創辟「沙龍」,對任何問題能繼續談論至半小時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內行。 男人: 髒、懶、自私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髒!當然,男人當中亦不乏刷洗乾淨潔身自好的,甚至還有油頭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體講來,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數量要比較少些。某一男校,對於學生洗澡是強迫的,入浴簽名,每周計核,對於不曾入浴的初步懲罰是宣布姓名,最後的斷然處置是定期強迫入浴,並派員監視,然而日久玩生,簽名簿中尚不無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裝褲儘管挺直,他的耳後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於種麥!襪子手絹不知隨時洗滌,常常日積月累,到處塞藏,等到無可使用時,再從那一堆污垢存貨當中揀選比較乾淨的去應急。有些男人的手絹,拿出來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團,而且內容豐富。男人的一雙腳,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乾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謂「濯足萬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確是無濟於事,然而多少男人卻連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傷元氣。兩腳既然如此之髒,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於腳上藏垢納污之處往復挖掘,然後嗅其手指,引以為樂!多少男人洗臉都是專洗本部,邊疆一概不理,洗臉完畢,手背可以不濕,有的男人是在結婚後才開始刷牙。「捫虱而談」的是男人。還有更甚於此者,曾有人當眾搔背,結果是從袖口裡面摔出一隻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髒相之外,男人的髒大概是由於懶。 對了!男人懶。他可以懶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連同他的腦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動,像呆鳥一般;「不聞夫博弈者乎……」那段話是專對男人說的,他若是上街買東西,很少時候能令他的妻子滿意,他總是不肯多問幾家,怕跑腿,怕費話,怕講價錢。什麼事他都嫌麻煩,除了指使別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殘廢人一樣,對於什麼事都願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樂」。他提前養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緊毗連著「懶」的是「饞」。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時候多,他吃飯時總要在菜碟里發現至少一英寸見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沒有吃素。幾天不見肉,他就喊「嘴裡要淡出鳥兒來!」若真箇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獸來!有一個人半年沒有吃雞,看見了雞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饌之後,他的人生觀都能改變,對於什麼都樂觀起來。一個男人在吃一頓好飯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謝上天待人不薄;他飯後銜著一根牙籤,紅光滿面,硬是覺得可以驕人。主中饋的是女人,修食譜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觀中有一基本認識,即宇宙一切均是為了他的舒適而安排下來的。除了在做事賺錢的時候不得不忍氣吞聲地向人奴膝婢顏外,他總是要做出一副老爺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國度,他在家裡稱王。他除了為賺錢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個「伊比鳩魯派」,他要享受。他高興的時候,孩子可以騎在他的頸上,他引頸受騎,他可以像狗似的滿地爬;他不高興時,他看著誰都不順眼,在外面受了悶氣,回到家裡來加倍地發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處。女人對於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來,就如同犬守戶雞司晨一樣的稀鬆平常,都是自然現象。他說他愛女人,其實他不愛,是享受女人。他不問他給了別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別人身上儘量榨取。他覺得他對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賺來的錢全部或一部拿回家來,但是當他把一卷卷的鈔票從衣袋裡掏出來的時候,他的臉上的表情是驕傲的成分多,親愛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說:「看我!你行麼?我這樣待你,你多幸運!」他若是感覺到這家不復是他的樂園,他便有多樣的藉口不回到家裡來。他到處雲遊,他另闢樂園。他有聚餐會,他有酒會,他有橋會,他有書會、畫會、棋會,他有夜會,最不濟的還有個茶館。他的享樂的方法太多。假如輪迴之說不假,下世僥倖依然投胎為人,很少男人情願下世做女人的。他總覺得這一世生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繼續努力。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談的內容,卻男女有別。女人談的往往是「我們家的小妹又病了!」「你們家每月開銷多少?」之類。男人談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談話,最後不談到女人身上便不會散場。這一個題目對男人最有興味。如果有一個桃色案他們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們好議論人家的隱私,好批評別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長舌男」是到處有的,不知為什麼這名詞尚不甚流行。 洋罪: 外國人的習俗在我國似乎不合國情 有些人,大概是覺得生活還不夠豐富,於頑固的禮教、愚昧陋俗、野蠻的禁忌之外,還介紹許多外國的風俗習慣,甘心情願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會之類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數,原是稀鬆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態擴大,認為情形嚴重,好像人數一到十三,其中必將有誰雖欲「壽終正寢」而不可得的樣子。在這種場合,必定有先知先覺者託故逃席,或臨時加添一位,打破這個凶數,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壽終正寢」的樣子。對於十三的恐怖,在某種人中間近已頗為流行。據說,它的來源是外國的。耶穌基督被他的使徒猶大所賣,最後晚餐時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為不吉利的數目。在外國,聽說不但宴集之類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館的號數也常以12A來代替十三。這種近於迷信而且無聊的風俗,移到中國來,則於迷信與無聊之外,還應該加上一個可嗤! 再例如,劃火柴給人點紙菸,點到第三人的紙菸時,則必有熱心者迫不及待地從旁噓一口大氣,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準點三支紙菸。據博聞者說,這風俗也是外國的。好像這風俗還不怎樣古,就在上次大戰的時候,夜晚戰壕里的士兵抽菸,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續到能點燃三支紙菸那麼久,則敵人的槍彈炮彈必定一齊飛來。這風俗雖「與抗戰有關」,但在敵人槍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釋,則仍容易被人目為近於庸人自擾。 又例如,朋輩對飲,常見有碰杯之舉,把酒杯碰得咣一聲響,然後同時仰著脖子往下灌,咕嚕咕嚕地灌下去,點頭咂嘴,躊躇滿志。為什麼要碰那一下子呢?這又是外國規矩。據說相當古的時候,而人心即已不古,於揖讓酬應之間,就許在酒杯里下毒藥,所以主人為表明心跡起見,不得不與客人喝個「交杯酒」,交杯之際,咣的一聲是難免的。到後來,去古日遠,而人心反倒古起來了,酒杯里下毒藥的事情漸不多見,主客對飲只須做交杯狀,聽那哨然一響,便可以放心大膽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們警惕戒懼,不致忘記了以酒肉相餉的人同時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時酒杯質料相當堅牢不致磕裂碰碎,那麼,碰杯的風俗卻也不能說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風俗習慣,總是慢慢養成,所以能在社會通行。如果生吞活剝地把外國的風俗習慣移植到我們的社會裡來,則必窒礙難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講到這裡我也有一個具體的而且極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開報紙一看,皇皇啟事一則如下:「某某某與某某某今得某某某與某某某先生之介紹及雙方家長之同意,訂於四月一日在某某處行結婚禮,國難期間一切從簡,特此敬告諸親友。」結婚只是男女兩人的事,對別人無關,而別人偏偏最感興趣。啟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議論紛紛,尤好事者拍電致賀。 四月二日報紙上有更皇皇的啟事一則如下:「某某某啟事,昨為西俗萬愚節,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義,代登結婚啟事一則以資戲弄,此事概屬烏有,誠恐淆亂聽聞,特此鄭重聲明。」好事者嗒然若喪,更好事者引為談助,尤好事者則去翻查百科全書,尋找萬愚節之源起。 四月一日為萬愚節,西人相紿以為樂;其是否為陋俗,我們管不著,其是否把終身大事也劃在相紿的範圍以內,我們亦不得知。我只覺得這種風俗習慣,在我們這國度里,似嫌不合國情。我覺得我們幾乎是天天在過萬愚節。舞文弄墨之輩,專作欺人之談,且按下不表,單說市井習見之事,即可見我們平日頗不缺乏相紿之樂。有些店鋪高高懸起「言無二價」、「童叟無欺」的招牌,這就是反映著一般的誑價欺騙的現象。凡是約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館之類,因爽約而使我們徒勞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對外國人則不然,與外國人約甚少爽約之事。我想這原因大概就是外國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紿為樂,而在我們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隨便哪一天都無妨定為萬愚節。 萬愚節的風俗,在我個人,並不覺得生疏,我不幸從小就進洋習甚深的學校,到四月一日總有人偽造文書詐欺取樂,而受愚者亦不為忤。現在年事稍長,看破騙局甚多,更覺謔浪取笑無傷大雅。不過一定要仿西人所為,在四月一日這一天把說謊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時在其餘的三百六十多天又並不仿西人所為,仍然隨時隨地地言而無信互相欺詐,我終覺得大可不必。 外國的風俗習慣永遠是有趣的,因為異國情調總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過若把異國情調生吞活剝地搬到自己家裡來,身體力行,則新奇往往變成為桎梏,有趣往往變成為肉麻。基於這種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並不加白糖與牛奶。 過年: 壓歲錢不是白拿 我小時候並不特別喜歡過年,除夕要守歲,不過十二點不能睡覺,這對於一個習於早睡的孩子是一種煎熬。前庭後院掛滿了燈籠,又是宮燈,又是紗燈,燭光輝煌,地上鋪了芝麻秸兒,踩上去咯咯吱吱響,這一切當然有趣,可是寒風凜冽,吹得小臉兒通紅,也就很不舒服。炕桌上呼盧喝雉,沒有孩子的份。壓歲錢不是白拿,要叩頭如搗蒜。大廳上供著祖先的影像,長輩指點曰:「這是你的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雖然都是岸然道貌微露慈祥,我尚不能領略慎終追遠的意義。「姑娘愛花,小子要炮……」我卻怕那大麻雷子、二踢腳子。別人放鞭炮,我躲在屋裡捂著耳朵。每人分一包雜拌兒,哼,看那桃脯、蜜棗沾上的一層灰塵,怎好往嘴裡送?年夜飯照例是特別豐盛的。大年初幾不動刀,大家歇工,所以年菜事實上即是大鍋菜。大鍋的燉肉,加上粉絲是一味,加上蘑菇又是一味;大鍋的燉雞,加上冬筍是一味,加上番薯又是一味,都放在特大號的鍋、罐子、盆子裡,此後隨取隨吃,大概歷十餘日不得罄,事實上是天天打掃剩菜。滿缸的饅頭,滿缸的醃白菜,滿缸的咸疙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見底。芥末堆兒、素麵筋、十香菜比較地受歡迎。除夕夜,一交子時,煮餑餑端上來了。我困得低枝倒掛,哪有胃口去吃?胡亂吃兩個,倒頭便睡,不知東方之既白。 初一特別起得早,梳小辮兒,換新衣裳,大棉襖加上一件新藍布罩袍、黑馬褂、灰鼠絨綠鼻臉兒的靴子。見人就得請安,口說:「新喜。」日上三竿,騾子轎車已經套好,跟班的捧著拜匣,奉命到幾家最親近的人家拜年去也。如果運氣好,人家「擋駕」,最好不過,遞進一張帖子,掉頭就走。否則一聲「請」,便得升堂入室,至少要朝上磕三個頭,才算禮成。這個差事我當過好幾次,從心坎兒覺得窩囊。 民國前一兩年,我的祖父母相繼去世,由我父親領導在家庭生活方式上作維新運動,革除了許多舊習,包括過年的儀式在內。我不再奉派出去挨門磕頭拜年。我從此不再是磕頭蟲兒。過年不再做年菜,而向致美齋定做八道大菜及若干小菜,分裝四個圓籠,除日挑到家中,自己家裡也購備一些新鮮菜蔬以為輔佐。一連若干天頓頓吃煮餑餑的怪事,也不再在我家出現。我父親說:「我願在哪一天過年就在哪一天過年,何必跟著大家起鬨?」逛廠甸,我們是一定要去的,不是為了喝豆汁兒、吃煮豌豆,或是那大糖葫蘆,是為了要到海王村和火神廟去買舊書。白雲觀我們也去過一次,一路上吃塵土,廟裡面人擠人,哪裡有神仙可會,我再也不作第二次想。過年時,我最難忘的娛樂之一是放風箏,風和日麗的時候,獨自在院子裡挑起一根長竹竿,一手扶竿,一手持線桄子,看著風箏冉冉上升,御風而起,一霎時遇到罡風,穩穩地停在半天空,這時候雖然凍得涕泗橫流,而我心滋樂。 民國元年初,大總統袁世凱唆使曹錕駐祿米倉部隊兵變,大掠平津,那一天正是陰曆正月十二,給萬民歡騰的新年假期做了一個悲慘而荒謬的結束,從此每個新年我心裡就有一個驅不散的陰影。大家都說恭賀新喜,我不知喜從何來。 一條野狗: 一條無家可歸慘遭捕殺的野狗 野狗當道,有司捕殺之,吾無間然。 夜深人靜,常聽到犬吠之聲盈耳,哀而且厲,隨即寂然。我初以為是狗屠出來獵狩,收集香肉,供人大嚼。後來聽說是市府派出來的專人收捕野狗。他們的獵具簡單,一根棍子,頂端系上一個鉛鐵絲圈的活套,瞄準了套在狗頸上面,越拉愈緊,狗便無法掙脫。提起狗來往停在路邊的車子裡一甩,湊足了十個八個,送往拘留場所,三日無人認領,則聚而殲之,無稍貸。對市民而言,這是德政。 從前我的居處樓上有人養狗,我從未見過這狗,不知其為雌雄、妍媸、胖瘦。但是狗準時狂吠,准在黎明的時候以極不悅耳的短促而連續的聲音嗥叫,驚醒上下左右鄰人的清睡。熟睡中被驚醒是很難受的。古人形容人民之安居樂業的現象之一是「狗不夜吠」(見《後漢書·循吏傳》),有一天菁清在電梯中遇到狗主人,說起這條狗,委婉地請求她能不能「無使龍也吠」。狗主人反問:「你搬來多久了?」菁清說:「將近一月。」狗主人說:「我在此地養這條狗將近三年了。」言外之意是,她和她的狗已經是資深的住戶,一切早已定型,傳統不容置疑。我聞之不禁嘆息,有其人必有其狗。可是睦鄰要緊,何況這狗不是野狗,所以這樁事只好列為百忍的項目之一。忍了兩年,忽不聞犬吠,人犬俱杳,大概是搬走了。 歷史重演,我現在住的地方又有一條狗半夜裡汪汪地叫,不是在樓上,是在街上,原是一家店鋪豢養的一隻母狗,店鋪關門,狗被遺棄,變成了野狗。它在附近餐館偶然拾些殘羹剩炙,苟全性命,但是瘦骨嶙峋,棕黑色的毛脫落了一半,同時還長滿了虱。別看它這副腌臢相,在一群落魄的公狗的眼裡,它還是眉清目秀的。果然,有一夜晚,一群野狗狺狺然騷動起來,爭相追逐這只可憐的母狗。結果是不免。群狗哄散,不久這條狗就大腹膨亨了。大概狗在懷胎期間格外容易感覺到餓,所以它叫得格外悽厲。菁清和我時常外出就餐,偶然剩餘的菜餚便大包小包地攜帶回家,菁清沒有浪費的習慣,歸途遇見這隻母狗,菁清順手打開包裹,投以肉骨之類。一隻狗真正飢餓的時候,飢火中燒,忽然看見肉骨,飢火會從眼裡直冒出來。它急急忙忙地大口吞嚼。咔嚓咔嚓之聲可聞,還不時地左顧右盼,唯恐誰來奪食。吃完之後,還要舔地,好像是意猶未足。菁清索興以全部剩食投贈,它如風捲殘雲一般吃得一乾二淨。餓狗得食,那份滿足的樣子給人印象至深。此後我們就時常餵它,它好像認識我們了,見到我們就搖它的尾巴,這是它的禮貌。我們只是「隨所見物,發慈悲心」(蓮池大師語),並不是對這隻野狗有所偏愛。 有一天,樓下餐館主人說,那隻野狗利用他後門外的一角空地產下了五隻小狗。菁清就勸店主餵養它們,店主也答應了,只是把三隻小狗送人,留下兩隻。我們看見了這兩隻,肥肥胖胖,滿地打滾,一白色一棕色。天地之大德曰生,狗也在一切有情之內。現在母狗長得豐滿了,皮毛也顯著悅澤,母性煥發,怡然自得,再也不黎明狂吠擾人清夢了。我們為它慶幸:「得其所哉!」尤其是看它餵奶給小狗吃的那副舒坦的樣子,令人興起愉愉之感。 忽然有一天餐館主人告訴我們,那條狗被抓走了!我們立刻就想到捕狗人員用鐵圈套狗的樣子,不免戚然。問店主要不要去認領,他搖搖頭。「那兩隻小狗怎麼辦呢?」他說:「我們會餵它。」說著說著那兩隻小狗跑過來了,依然歡蹦亂跳,滿地打滾,不曉得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我知道那條狗還可以苟延殘喘三天,這三天中,我不時地想到了它。三天過後,萬事皆空,它的影子仍然不時地浮現在我心裡。這條狗並不美丰姿,比起什麼獅子狗、狐狸狗、哈巴狗、牧羊犬、大丹狗、香腸狗、牛頭狗……都差得遠。我沒有撫摸過它,只是偶有一飯之恩。奈何三日已過而仍縈繞我的心懷?我的心懷已經是滿滿的,不能再容納一隻無家可歸慘遭捕殺的野狗。我想唯一的釋懷的方法是把這一樁事寫出來,也許寫出來之後心裡就會覺得釋然。試試看。 厭惡女性者: 指女人為禍水,是厭惡女性者的口頭禪 不要以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也有厭惡女性者。 《周書·列傳》第四十,蕭統三子蕭詧,曾在江陵稱帝八載,據說他「少有大志,不拘小節……性不飲酒,安於儉素……尤惡見婦人,雖相去數步,遙聞其臭。經御婦人之衣,不復更著」。 一個曾臨九五的人,無論在位如何短暫,疆土如何狹小,我們可以想像內宮粉黛,必極其妍。而蕭詧惡見婦人,事屬不經,似難索解。女人離他數步之遙,他就聞到她的臭味,更是離奇,難道他遇到的婦人個個都患狐臭?因思古時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最歡暢的時候是「州閭之會,男女雜坐……前有墮珥,後有遺簪」、「男女同席,履舄交錯……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薌澤就是指女人身上散發出來的一股特殊的香氣。淳于髡說的大概是實話。這種香氣須在相當親近肌膚的時候才能聞到。《紅樓夢》里寶玉不是就曾一再勉強地要聞黛玉的袖口麼?只因袖口裡有薌澤。這種香氣,蕭詧大概是無緣消受。不過蕭詧雅好佛理,曾有「內典華嚴般若法華金光明義疏四十六卷」的著作行世,也許因潛心佛理而厭惡女色,亦未可知。可是事實上他生了八個兒子,死時才四十四歲,這又怎麼說? 厭惡女性者,英文叫做misogynist,在文學作品中有時也有很率直的描述。例如,十六世紀作家約翰·黎利(John Lyly)所作《優浮綺斯》(Euphues),其中有一封長信,是優浮綺斯在離開那不勒斯返回雅典時寫給他的一位朋友及一般痴情男子的。這封信號稱為「戒色指南」(The Cooling Card)。其言曰: 她如果貞潔,必定拘謹;如果輕佻,必定淫蕩;如是嚴肅的婆娘,誰肯愛她?如是放浪的潑婦,誰願娶她?如是侍奉灶神的處女,她們是誓不嫁人的;如是追隨愛神的信徒,她們是勢必荒淫的。如果我愛一個美貌的,勢必引起嫉妒;如果我愛一個貌寢的,會要使我瘋狂。如果生育頻繁,則負擔有增無已;如果不能生育,則我的罪孽愈發深重;如果賢淑,我會擔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會厭惡她長壽。 把女人說得一無是處,其結論是「避免接近女人」。優浮綺斯的私行並不謹飭,被蛇咬過一回,以後見了繩子也怕。所以他的厭惡女性的論調實是有感而發。 異性相吸,男女相悅,乃是常情。至於溺於女色者,如紂王之寵妲己,幽王之寵褒姒,以至於亡國,則罪不全在妲己與褒姒,紂王、幽王須負更大之責任。只因佳人難再得,遂任其傾城傾國,昏君本人之罪責豈容推諉?趙飛燕的女弟剛接進宮,就有人在背後議論:「此禍水也,必將滅火。」漢得火德而興,是否因此一女子而澌滅,且不去管它,「禍水」一詞從此成了某些女性的代名詞。西諺有云:「任何事故,追根問底,必定有個女人。」話並不錯,不過要看怎樣解釋。一個人在事業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為家有賢妻,一個人一生中不闖大禍,也很大部分是因為家有賢妻。「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是女性崇拜的說法,指女人為禍水,是厭惡女性者的口頭禪。 好漢: 我們現在心目中好漢的標準不太高 從前北平每逢囚犯執行死刑之前,照例遊街示眾,囚犯五花大綁,端坐大敞車上,背上插著紙標,左右前後都有士兵簇擁,或捧大令,或持大刀,招搖過市,直赴刑場。刑場早先在珠市口,到了民國改在天橋。沿途有遊手好閒的人一大群,尾隨著囚車到天橋去看熱鬧。押著死囚去就戮,這一行叫做「出大差」,又稱「出紅差」。 我從未去過天橋,可是在路上遇見過出大差的場面。囚犯面色如土,一副股慄心悸的樣子,委實令人看了心傷,不過我們也只能報以一聲嘆息。有些囚犯,犯了滔天大罪,而猶強項到底,至死不悔,對著群眾大吼大叫:「這算不了什麼,過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大家給我捧個場吧!」於是群眾就轟然地齊聲報以「好!」囚犯臉上微微露出一抹苦笑。他以好漢自命,還想下一輩子投生為人,再度做違法亂紀的勾當,再充好漢。群眾報以一聲好,隱隱含著一點同情的意思。好像是頗近於匪徒殺人伏法之後還有人致送「寧死不屈」、「天妒英才」之類的挽幛一般。 一般的說法,仗義任俠的人才算是好漢。《水滸傳》二十一回:「江湖上久聞他是個及時雨宋公明——是個天下聞名的好漢。」宋江算不算得好漢,似乎值得研討。說他及其一夥是江湖上的好漢,大致是不錯的。他在潯陽樓上醉後題反詩,有什麼「他年若遂凌雲志,恥笑黃巢不丈夫」之句,口氣好大,就不僅是仗義任俠,他想造反,並且想要和黃巢較量一下殺人的紀錄。造反不一定就是錯,「官逼民反」的時候多半錯在官。造反而能有宗旨,有計劃,有氣度,若是成功便是王侯,敗就是賊。如果僅是激於義憤,殺人放火,不擇手段,不計後果,雖然打著「替天行道」的幌子,最多只能算是江湖上的好漢。然而江湖好漢亦不易為,盜亦有道,好漢也有他一套的規律。宋江自有他不可及處。至少他個人不大貪財。弄到大筆財物之後大家分,他並不獨吞,所以不發生分贓不均或黑吃黑的情事。大塊肉、大碗酒,大家平起平坐,誰也沒有貴賓卡。 英國有一套傳統的有關羅賓漢的歌謠。據說羅賓漢是個亡命徒,精於射箭,藏身在森林之中,神出鬼沒,玩弄警長於股掌之上,但是他有義氣,他劫富濟貧,他保護婦孺,有些像是我們所熟悉的江湖好漢。但是這一夥強人並無大志,一味地樂天放肆,和官府豪富作對,吐一口胸中悶氣而已。有人說羅賓漢根本無其人,是好事者謅出來的故事,但是也有人說確有其人,本來是亨丁頓伯爵,化名為羅賓漢,據說他被人陷害之後,墓地還有一塊石碑,寫明死期是一二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無論如何,羅賓漢算是好漢。 我國古時有較為高級而且正派的好漢。《舊唐書》卷八十九「狄仁傑傳」,有這樣一段: 則天嘗問仁傑曰:「朕要一好漢任使,有乎?」 仁傑曰:「陛下作何任使?」 則天曰:「朕欲待以將相。」 對曰:「臣料陛下若求文章資歷,則今之宰臣李嶠蘇味道亦足為文吏矣。豈非文士齷齪,思得奇才,用之以成天下之務者乎?」 則天悅曰:「此朕心也。」 仁傑曰:「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真宰相才也。且久不遇。若用之,必盡節於國家矣。」 則天……後竟召為相。柬之果能復興中宗…… 武則天雖然有些地方不理於人口,但是她知人善任,她想求一好漢任使,使為將相,而且她肯聽狄仁傑的話!能「成天下之務」的奇才,才算是好漢。這種好漢不但志節高超,遠在任俠使氣的好漢之上,亦非器量局狹拘於小節的「齷齪」文士所能望其項背。但是這種好漢也要風雲際會才能有所作為。 我們現在心目中的好漢,其標準不太高。俗語說:「好漢不怕出身低。」這句話有多方面的暗示,其中之一是挑筐賣菜者流只要勤儉奮發,有朝一日,也可能會躋身於豪富之列。如果他長袖善舞,廣為結納,也可成為翻雲覆雨炙手可熱的好漢。凡是能屈能伸、欺軟怕硬、順風轉舵、蠅營狗苟的人,此人也常目之為好漢,因為「好漢不吃眼前虧」。時來運轉,好漢也有慘遭挫敗的時候,他就該閉關卻掃,往日的榮華不必再提,因為「好漢不提當年勇」,如果覺得筋斗栽得冤枉,也不必推諉抱怨,因為「好漢打落牙,和血吞」。好漢固當如是。無論就哪一個層面上講,好漢應該是特立獨行敢做敢當的頂天立地的一條漢子,「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虐待動物: 防止虐待動物,卻不防止人類自相殘殺 一八二四年英國人成立了一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四十二年後美國也成立了這樣的一個協會,目前美國約有六百個這樣的組織。全世界現在都有類似的會社。其宗旨是防止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動物身上。靄然仁者之所用心,澤及禽獸。香港禁止雞鴨販子把幾隻雞鴨系在一起倒掛在腳踏車的把手上,或是把過多的雞鴨塞在小小的籠子裡,那意思是要那些扁毛畜牲在那最後血光之災以前能活得舒適一點,不能不說是菩薩心腸。我看見過廣州的菜市裡的魚販,指著盆里二尺來長的一條活魚問你要買哪一塊,你說要背上那一塊,他便嗖地抽出一把牛耳尖刀,在魚背上血淋淋地切下一塊給你,那條缺了半個背的魚依舊還放到水盆里去,等到別的主顧來再零刀碎剮。許多地方的市場裡,賣魚的都是不先開膛就生批逆鱗,只見鱗片亂飛,魚不住地打挺。賣田雞的更絕,刷地一下子把整張的皮剝下來,剝出白生生的田雞亂蹦亂跳。站在旁邊看著都心驚膽戰。 我小時候,家裡有兩輛轎車,其中一輛交由小張駕馭,騾子的草料及一應給養都由他包辦。小張深諳官場習慣,經手三分肥,剋扣草料。騾子吃不飽,就跑不動,瘦骨嶙峋的,真正的是駑蹇之乘,但是到了通衢大道之上又非騰驤一陣不可,小張就從袖裡取出一把錐子,仿照蘇秦引錐刺股的故事,在騾子的臀部上猛攮一下,騾子一驚,飛馳而前,鮮血順著大腿滴流而下。這事不久就被發現,小張當然也立即另尋高就去了。我從小就很詫異一個人心腸何以硬得這樣可怕,但是當時以為世界上僅有小張一個人是這樣的狠。 一個人不可以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動物身上,想來「必要的」痛苦則不在此限。北平烤鴨是中外馳名的美味,它的製法特殊——這是瀕臨運河的通州人的拿手,用特備的拌好的食糧搓成一根根的橛子,比香腸還要粗長一些,劈開鴨子的嘴巴硬往裡塞,然後用手順著鴨脖往下一捋,再塞一根,再捋一下。接連七八根塞下去了,鴨子連叫喚的力氣都沒有了,只剩下奄奄一息。這時候不能放它回到河裡去,要丟到特建的一間小屋裡,百八十隻擠在裡面絕對沒有動彈的餘地,只喝水,只准養尊處優地在裡面安息,慢慢地蹲膘。每天這樣飽餐兩次,過個把月便可出而問世,在悶爐里一吊,香、肥、脆、嫩,此之謂「填鴨」。這過程頗為痛苦,可是有此必要,否則饕餮之士便無法大快朵頤。現在回想起來,小張椎攮騾臀,也不是沒有必要,因為不如此他無法一面剋扣糧食一面交代差事。為了自私的享受而不惜製造痛苦,這只是顯示人性之惡的一面,「必要」云乎哉。 最殘酷的事莫過於屠殺。所以說:「仁者不殺。」真要不使動物不受不必要的痛苦,則人曷不蔬食,在植物方面尋求蛋白質。半世紀前我參觀過芝加哥的屠宰場,千百頭的牛豬羊,不是頭上捶一釘,便是胸口挨一刀,不大工夫而拔毛剝皮去骨切塊之事畢,如今技術當更進步。那麼多的生命毀於一旦,實在驚心動魄。我最不能了解的是:人類文明演進,何以如今還有人自命紳士而返回到漁獵時代?兔、狐、鹿、鳧雁、野豬、魚鱉,無害於人,而如蓮池大師所謂:「網于山,罟於淵,多方掩取,曲而鉤,直而矢,百計搜羅?」可笑的是:槍殺禽獸,電斃鱗魚,挾科學利器屠害生靈,恃強凌弱,而得意揚揚。禽獸放在動物園裡,等於是無期徒刑,比死刑稍次一等。有些動物學家說,不要以為欄里的動物如處囹圄,實際是它在欄後饒有安全之感,覺得你在欄外不會騷擾到它。我看見過巨熊在欄里晃來晃去,它還是想出來。又有人說,狩獵是必需的,因為動物沒有家庭計劃,繁殖得太快,食物供給不足,將有餓死之虞。假使你的鄰人一家食指浩繁,無以為生,你是不是也可以走過去殺掉他的三男兩女以減少他的負擔? 動物含義甚廣,應該把人類也包括進去。防止虐待動物,曷不親親而仁仁,先從防止虐待人類始?有時候人虐待人,無所不用其極,我們古時刑法就有許多是不必要的令人痛苦。《周禮·秋官·五刑之法》:「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究竟還是明文規定的法則,像紂所作的炮烙之刑,是以酷刑兼為取樂之資。肥胖的董卓死後,守屍的人在他肚臍裡面插上燈捻,點燃起來,光照數日,幸而這是死後,生前若是落在人手裡必定有更難堪的處置。外國人的殘虐,也不讓人。加爾各答的威廉堡有一間小室,十八尺寬,十四尺長,僅有兩個小窗,東印度公司的守軍一百四十六人被叛軍禁閉在裡面,一夜之間渴熱難當,僅有二十三人倖免於死,時在一七五六年六月,是歷史上有名的所謂「黑洞」事件。 沒有什麼事情比戰爭更殘酷更不必要,偏偏有那麼許多人好戰,所求不遂,便揮動干戈,使得愛和平的也不能不起來自衛。約翰孫博士有一篇文章(《閒遊者》第二十二期)借兀鷹的對話寫人類的愚蠢,人類是唯一的一種動物大規模地互相殘殺並不把對方的肉吃下去,只是拋在戰場上白白地餵兀鷹,不知那是所為何來。防止虐待動物,而不防止人類的互相廝殺,不曉得為什麼要這樣地厚於彼而薄於此! 狗: 狗的眼力總是跟它的主人差不多 我初到重慶,住在一間湫隘的小室里,窗外還三兩棵碩的芭蕉,屋裡益發顯得陰森森的,每逢夜雨,悽慘欲絕。但淒涼中畢竟有些詩意,旅中得此,尚復何求?我所最感苦惱的乃是房門外的那一隻狗。 我的房門外是一間穿堂,亦即房東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遠臥著一條腦滿腸肥的大狗。主人從來沒有掃過地,每餐的殘羹剩飯,骨屑稀粥,以及小兒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羅棋布著,由那隻大狗來舐得一乾二淨。如果有生人走近,狗便不免有所誤會,以為是要和它爭食,於是聲色俱厲地猛撲過去。在這一家裡,狗完全擔負了「灑掃應對」的責任。 「君子有三畏」,畏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並無危險,但是每次出來進去總要經過它的防次,言語不通,思想亦異,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釀成衝突,日久之後真覺厭煩之至。其間曾經謀求種種對策,一度投以餌餅,期收綏靖之覿,不料餌餅尚未啖完,乘我返身開鎖之際,無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襲過來,又一度改取「進取乃最好之防禦」的方法,轉取主動,見頭打頭,見尾打尾,雖無挫衄,然積小勝終不能成大勝,且轉戰之餘,血脈賁張,亦大失體統。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裡又不敢多飲茶。不過使我最難堪的還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態度。 狗從桌底下向我撲過來的時候,如果主人在場,我心裡是存著一種奢望的,我覺得狗雖然也是高等動物,脊椎動物哺乳類,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屬於較近似的一類,我希望他給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錯了,主客異勢,親疏有別,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場。我並不是說主人也幫著狗狺狺然來對付我,他們尚不至於這樣的合群。我是說主人對我並不解救,看著我的狼狽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種得意之色,面帶著笑容對狗嗔罵幾聲:「小花!你昏了?連×先生你都不認識了!」罵的是狗,用的是讓我所能聽懂的語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盡了管束之責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語說,「打狗看主人」,我覺得不看主人還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幾棍。 後來我疏散下鄉,遂脫離了這惡犬之家,聽說繼續住那間房的是一位軍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樣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樣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辦法,他拔出槍來把狗當場格斃了,我於稱快之餘,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愴,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別是,殘茶剩飯丟在地下無人舐,主人勢必躬親灑掃,其淒涼是可想而知的。 在鄉下不是沒有犬厄。沒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應付的,除了菜花黃時的瘋犬不計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邊幅的夾尾巴的可憐的東西,就是汪汪地叫起來也是有氣無力的,不像人家豢養的狗那樣振振有詞自成系統。有些人家在門口掛著牌示「內有惡犬」,我覺得這比門裡埋伏惡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見過埋伏,往往猝不及防,驚惶大呼,主人聞聲搴簾而出,嫣然而笑,肅客入座。從容相告狗在最近咬傷了多少人。這是一種有效的安慰,因為我之未及於難是比較可慶幸的事了。但是我終不明白,他為什麼不索性養一隻虎?來一個吃一個,來兩個吃一雙,豈不是更為體面麼? 這道理我終於明白了。雅舍無圍牆,而盜風熾,於是添置了一隻狗。一日郵差貿貿然來,狗大聲咆哮,郵差且戰且走,蹣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頓有所悟。別人的狼狽永遠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樣的可笑。養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做吃人狀。這就是等於養雞是為要它生蛋一樣,假如一隻狗像一隻貓一樣,整天曬太陽睡覺,客人來便咪咪叫兩聲,然後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慚愧,客人也要驚訝。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認為狗是克盡厥職,表面上儘管對客抱歉,內心裡是有一種愉快,覺得我的這隻狗並非是掛名差事,它守在崗位上發揮了作用。所以對狗一面苛責,一面也還要嘉勉。因此臉上才泛出那一層得意之色。還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護我心」之感。所可遺憾者,有些主人並不以衣裳取人,亦並不以衣裳廢人,而這種道理無法通知門上,有時不免要慢待嘉賓,不過就大體論,狗的眼力總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這樣多的人家都養狗。 醫生: 有什麼樣的病人,就有什麼樣的醫生 醫生是一種神聖的職業,因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著手成春。有一個人,有點老毛病,常常發作,鬧得死去活來,只要一聽說延醫,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醫生來到,霍然而愈,試脈搏聽心跳完全正常,醫生只好愕然而退,延醫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長些時。這是未著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醫生一不小心,或是雖已小心而仍然錯誤,他隨時也有機會減短人的壽命。據說庸醫的藥方可以辟鬼,比鍾馗的像還靈,膽小的夜行人舉著一張藥方就可以通行無阻,因為鬼中有不少生前吃過那樣藥方的虧的,死後還是望而生畏。醫生以濟世活人為職志,事實上是掌握著生殺的大權的。 說也奇怪,在舞台上醫生大概總是由丑角扮演的。看過「老黃請醫」的人總還記得那個醫生的臉上是塗著一塊粉的。在外國也是一樣,在莫里哀或是拉畢施的筆下,醫生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物。為什麼醫生這樣的不受人尊敬呢?我常常納悶。 大概人在健康的時候,總把醫藥看做不祥之物,就是有點頭昏腦熱,也並不慌,保國粹者喝午時茶,通洋務者服阿斯匹林,然後蒙頭大睡,一汗而愈。誰也不願常和醫生交買賣。一旦病勢轉劇,伏枕哀鳴,深為造物小兒所苦,這時候就不能再忘記醫生了。記得小時候家裡延醫,大駕一到,家人真是倒屣相迎,請入上座,奉茶獻煙,環列伺候,畢恭畢敬,醫生高踞上座並不謙讓,吸過幾十筒水煙,品過幾盞茶,談過了天氣,敘過了家常,抱怨過了病家之多,此後才能開始他那一套望聞問切君臣佐使。再倒茶,再裝煙,再扯幾句淡話(這時節可別忘了偷偷地把「馬錢」送交給車夫),然後恭送如儀。我覺得那威風不小。可是奉若神明也只限於這一短短的時期,一俟病人霍然,醫生也就被丟在一旁。至於登報鳴謝懸牌掛匾的事,我總懷疑究竟是何方主使,我想事前總有一個協定。有一個病人住醫院,一隻腳已經伸進了棺木,在病人看來這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在醫生看來這是常見的事,老實說醫生心裡也是很著急的,他不能露出著急的樣子,病人的著急是不能隱藏的,於是許願說如果病瘳要捐贈醫院若干若干,等到病癒出院早把願心拋到九霄雲外,醫生追問他時,他說:「我真說過這樣的話嗎?你看,我當時病得多厲害!」大概病人對醫生沒有多少好感,不病時以醫生為不祥,既病則不能不委曲逢迎他,病好了,就把他一腳踢開,人是這樣忘恩負義的一種動物,有幾個人能像Androclus遇見的那隻獅子?所以醫生以丑角的姿態在舞台上出現,正好替觀眾發泄那平時不便表示的積憤。 可是醫生那一方面也有許多彆扭的地方。他若是登廣告,和顏悅色地招徠主顧,立刻有人要挖苦他:「你們要找庸醫麼,打開報紙一看便是。」所以他被迫採取一種防禦姿勢,要相當地傲岸。儘管門口鬼多人少,也得做出忙的樣子。請他去看病,他不能去得太早,要等你三催六請,像大旱後之雲霓一般而出現。沒法子,忙。你若是登門求治,掛號的號碼總是第九十幾號,雖然不至於拉上自己的太太小姐,坐在候診室里來壯聲勢,總得擺出一種排場,令你覺得他忙,忙得不能和你多說一句話。好像是算命先生如果要細批流年須要卦金另議一般。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醫生也有健談的,病人儘管愁眉苦臉,他能談笑風生。我還知道一些工於應酬的醫生,在行醫之前,先實行一套相法,把病人的身份打量一番,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明明是西醫,他對一位老太婆也會說一套陰陽五行的傷寒論,對於願留全屍的人他不堅持打針,對於怕傷元氣的人他不用瀉藥。明明地不知病原所在,他也得撰出一篇相當的脈案的說明,不能說不知道,「你不知道就是你沒有本事」,說錯了病原總比說不出病原令出診費的人覺得不冤枉些。大概發燒即是火,咳嗽就是風寒,有痰就是肺熱,腰疼即是腎虧,大致總沒有錯。摸不清病原也要下藥,醫生不開方就不是醫生,好在符籙一般的藥方也不容易被病人辨認出來。因為這種種情形的逼迫,醫生不能不有一本生意經。 生意經最精的是兼營藥業,診所附設藥房,開了方子立刻配藥,幾十個瓶子配來配去變化無窮,最大的成本是那盛藥水的小瓶,收費言無二價。出診的醫生隨身帶著百寶箱,靈丹妙藥一應俱全,更方便,連藥劑師都自兼了。 天下是有不講理的人,「醫生治病不治命」,但是打醫生摘匾的事卻也常有。所以話要說在前頭,芝麻大的病也要說得如火如荼不可輕視,病好了是他的功勞,病死了怪不得人。如果真的疑難大症撞上門來,第一步先得說明來治太晚,第二步要模稜地說如果不生變化可保無虞。第三步是姑投以某某藥劑以觀後果,第四步是敬謝不敏另請高明,或是更漂亮地給介紹到某某醫院,其訣曰:「推。」 我並不責難醫生。我覺得醫生裡面固然庸醫不少,可是病人裡面渾蟲也很多。有什麼樣子的病人就有什麼樣的醫生,天造地設。 房東與房客: 房東與房客總是在互相慪氣 狗見了貓,貓見了耗子,全沒有好氣,總不免怒目相視,齜牙咧嘴,一場格鬥了事。上天生物就是這樣,生生相剋,總得斗。房東與房客,或房客與房東,其間的關係也是同樣的不祥。在房東眼裡,房客很少有好東西;在房客眼裡,房東根本就沒有一個好東西。利害衝突,彼此很難維持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常態。 房東的哲學往往是這樣的:「來看房的那個人,看樣子就面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隨便租給人?租給他開白面房子怎麼辦?將來非找個妥保不可。你看他那個神兒!房子的間架矮哩,院子窄哩,地點偏哩,房租貴哩,褒貶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誰請他來住似的!你不合適不會不住?我說得清清楚楚,你沒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說他有。我問他是幹什麼的,他死不張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後來我還是租給他了。他往裡一搬,哎呀,怎那麼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幾家子?癟嘴的老太太有好幾位,孩子一大串,兔兒爺似的一個比一個高。住了沒有幾個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樣子,雪白的牆角上他堆煤,披麻綠油的影壁上畫了粉筆的飛機與烏龜,磚縫裡的草長了一人多高,溝眼也堵死了,水龍頭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燻黑了,玻璃窗也用高麗紙給補了,門環子也掉了……唉,簡直是遭劫!房租到期還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過幾天取也常要碰釘子,『過兩天再來吧』、『下月一起付罷』、『太太不在家』、『先付半個月的罷』、『我們還沒有發薪哪,發了薪給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還得白跑道。腿杆兒都跑細了。他不給租錢,還挺橫,你去取租的時候,他就叫你蹲在門口兒,『砰』的一聲把大門關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錢!也有到時候把房租送上門來的,這主兒更難纏,說不定他早做了二房東,他怕我去調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幾個是有良心的?……」 房客的哲學又是一套:「這房東的房子多得很,『吃瓦片兒的』,任事不做。靠房錢吃飯。這房子一點兒也不合局,我要是有錢絕不租這樣的房子。我是湊合著住。一進門就是三份兒,一房一茶一打掃。比閻王還凶。沒法子,給你。還要打鋪保?我人地生疏,哪裡找保去?難道我還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你問我家裡人口多不多?你管得著麼?難道房東還帶查戶口?『不准轉租』,我自己還不夠住的呢!可是我要把南房騰空轉租,你也管不了,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不准拖欠』,噫,我要是有錢我絕不拖欠。這個月我遲領了幾天薪,房東就三天兩頭兒地找上門來,好像是有幾年沒付房錢似的,攪得我一家不安。誰沒有個手頭兒發窘?何苦!房錢錯了一天也不行,急如星火,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打了八次電話,他也不派人來修,把我的被褥都濕髒了,陰溝堵住了,院裡積了一汪子水,也不來修。門環掉了,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他還腆著臉催房錢!無恥!我住了這樣久,沒糟蹋你一間房子,牆、柱子都好好的,沒摘過你一扇門一扇窗子,還要怎樣?這樣的房客你哪裡找去?……」 房東房客如此之不相容,租賃的關係不是很容易決裂的嗎?啊不。比離婚還難。房東雖然不好,房子還是要住的;房客雖然不好,房子不能不由他住。主客之間永遠是緊張的,誰也不把誰當做君子看。 這還是承平時代的情形。在通貨膨脹的時代,雙方的無名火都提高了好幾十丈,提起了對方的時候恐怕牙都要發癢。 房東的哲學要追加這樣一部分:「你這幾個房錢夠幹什麼的?你以後不必給房錢了,每個月給我幾個燒餅好了。一開口就是『老房客』,老房客就該白住房?你也打聽打聽現在的市價,頂費要幾條幾條的,房租要一袋一袋的,我的房租不到市價的十分之一,人不可沒有良心。你嫌貴,你別處租租試試看。你說年頭不好,你沒有錢,你可以住小房呀!誰叫你住這麼大的一所?沒有錢,就該找三間房忍著去,你還要場面?你要是一個錢都沒有,就該白住房麼?我一家子指著房錢吃飯哪!您也不是我的兒子,我為什麼讓你白住?……」 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我這麼多年沒欠過租,我們的友誼要緊。房錢不是沒有漲過,我自動地還給你漲過一次呢,要說是市價一間一袋的話,那不合法,那是高抬物價,市儈作風,說到哪裡也是你沒理。人不可不知足。你要漲到多少才叫夠?我的薪水也並沒有跟著物價漲。才幾個月的工夫,又囉唆著要漲房租,虧你說得出口!你是房東,資產階級,你不知沒房住的苦,何必在窮人身上打算盤?不用廢話了,等我的薪水下次調整,也給你加一點兒,多少總得加你一點兒,這個月還是這麼多,你愛拿不拿!你不拿,我放在提存處去,不是我欠租……」 鬧到這個地步,關係該斷絕了罷?啊不,房客賭氣搬家,不,這個氣賭不得,賭財不賭氣。房東攆房客搬家,更不行,攆人搬家是最傷天害理的事,誰也不同情,而且事實上也攆不動,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打官司麼?房東心裡明白:請律師遞狀,開庭,試行和解,開庭辯論,宣判,二審,三審,執行,這一套程序不要兩年也得一年半,不合算。沒法子,慪吧。房東和房客就這樣地在慪著。 世界上就沒有人懂得一點兒賓主之誼,客客氣氣,好來好散的麼?有。不過那是在「君子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