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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學術之淵源有二:《呂氏春秋·所染篇》云:「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魯,墨子學焉。」此其一也。《淮南·要略篇》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此其二也。 《漢書·藝文志》謂:「墨家出於清廟之守。」近世學者頗非之,不知古者學任天官、史卜、宗祝,為文物之權輿,證之本書尊天明鬼之教,蓋可信矣。況呂氏之言,又先班氏而發之與?孔子稱禹之功曰:「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服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與墨子之言夏道,大略相同。喪祭之禮,儒者之所稱述,亦前質後文,墨子之言禮,可征非誣。惟儒者生文勝之世,不欲舉鄙朴之制而強人行之耳。墨子之學,以天志為本,不言天志,則兼愛無根,尚同無據。 東周以前,吾國學術,以天為教者也,《詩》《書》所記,厥明彰矣。民智日啟,神道設教,其用不神,孔、老有作,則反求本心,以為道德倫理根據,而納民於斯軌之中。墨子見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盛,敬事天地,而以周末敝亂歸於天教不明。故孔、老雖前,新教也;墨子雖晚,舊教也。《淮南》所謂「背周用夏」者,專就改文從質而談,至其學術思想之本源,實出於清廟之守,史角則其先師。 吾國學術,古掌於巫史,陰陽家是其正傳,儒家取其禮文,而去其怪妄,益以性天之學,以名其家。墨家出於清廟,與陰陽家最為近。《史記》謂鄒衍之學「歸本於仁義、節儉、君臣、上下、六親之施」,與墨子大同。惟陰陽家之蔽,流於祥小數;墨家以實利為歸,不信禁忌,所以異矣。故墨子之學術淵源本於儒與史角,以天志為本,以利用為歸。 天 志 《魯問篇》曰:「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熹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即語之兼愛、非攻。」斯十義者,墨子之所立也。雖然,此皆就救敝而言。若夫墨子之學術系統,故有輕重,如人之一身五官百骸,皆有所用,而心實為之官。天志則墨子學術之心也。 墨子學術思想,莫重於兼愛、尚同。以不相愛為亂之所起,故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為歸。國與國之相攻,家與家之相篡,人與人之相賊,皆由不相愛而來。人能相愛也,而無以一之,一人一義,十人十義,亦大亂之道,故尚同者,所以齊一之。非攻,由兼愛之義而非之也。節用、節葬、非樂,由於無利而非愛人也。尚賢,尚同之實也。非命,為其妨於賢也。明鬼,所以督之使賢也。故非攻、尚賢、非樂、明鬼、非命、節用、節葬七義,可以兼愛、尚同統之。兼愛、尚同又以天志為之根據,不可不察矣。 《天志上》曰:「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兼愛下》曰:「今天兼天下而食焉,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是非兼愛之說本於天志乎?《天志上》曰:「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尚同中》曰:「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則天災將猶未止也。」是非尚同之說本於天志乎?《天志上》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員,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是天志為墨學根本,墨子固自言之,不可誣也。 吾國道德倫理根據,在孔、老以前,皆本於天志。天秩天討,皆是也。自孔、老以來,始反求本心。惟道家以遮為顯,與儒家異。墨子之學,一本於古,其所謂義,皆以天為根。茫茫天意,何從而知之,以禍福察之也。《天志上》曰:「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者。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故天意曰:此我之所愛,兼而愛之;我之所利,兼而利之。然則桀、紂、幽、厲得其罰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詬天,中誣鬼,下賊人。故天意曰:此我之所愛,別而惡之;我之所利,交而賊之。」兼愛交利,墨教之主旨也,而其本則在於天,其所以得賞罰者,以順天逆天為判。愛與利,墨子所謂義也;惡與賊,墨子之所謂不義也。《天志上》曰:「天欲義而惡不義。」故墨家所謂義,非自心出者也。墨子所謂天,與初民無異,謂有意志。《天志中》曰:「若毫之末,非天之所為也。」俞樾云:「非上脫無字。」此以天為造物之主也。又曰:「然則孰為貴,孰為知?曰:天為貴,天為知。」此以天為貴且知也。又曰:「天子為善,天能賞之。天子為暴,天能罰之。天子有疾病禍祟,必齋戒沐浴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則天能除去之。」此以天為威權而公平也。《魯問篇》曰:「夫天之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此以天為天下之主也。 然而墨子雖尊天,其所徵驗,亦在於人,故每以天鬼百姓對稱。《春秋》以天統君,禮莫隆於郊祀,天子以下,則不得父天母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惟儒家僅藉天以統君而已,斯其別焉。 兼 愛 墨子見天下之亂,起於不相愛,故矯之以兼愛。孔、老皆曰泛愛,仁心充塞,於物無不愛也。愛者心之理,其起有待。儒家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其歸亦兼愛,其始則有差等,所以異也。故墨子兼愛之不可通者,非在其徧與不徧,非在其難與易,乃在其無緣耳。孟子曰:「墨子兼愛,是無父也。」古今善論墨學者,無過斯言。此亦儒、墨兩家根本不同之點,其餘雖同,無益其為異矣。 儒家所謂倫理道德,以祖為本,墨家則以天為本。儒家之學,自周公以來,已啟其端,自孔子以後而大明,喪服為嫡長子三年,昏禮冕而親迎,一則以傳重為說,一則以求助為說,至於立身行道,皆以不忘親為歸。雖然,此非太古之說也。《戴記》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穀梁》曰:「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故曰母之也可,天之子也可。」荀卿曰:「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於儒家學說中,尚可以考見舊來人出於天之遺蹟。《天志上》曰:「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食焉。」此墨子兼愛之根據也。自事實言之,人從有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教養之恩,昊天罔極,自天而視之,則視人之父若其父,無不可也;自人而視之,則視人之父若其父,何緣而起此心哉?墨子之短喪節葬,謂其害事也,謂其靡財也,非盡心之義也。制為喪葬之禮,所以副情,非直為觀美,然後快於人心,墨子之心安乎?使兼愛之情發於性中,則必不安於薄其親;使出於事之利害而兼愛,則兼愛不出於至誠,偽必不可久,此墨學之蔽也。至詆儒家之慕父母為至愚,尤非仁者之言,無惑乎孟子斥之為禽獸。故儒、墨之異,在此不在彼。苟徒在事上校量得失,雖兜滔天之詞,復何益矣。 《兼愛下》曰:「使其一士者執別,使其一士者執兼。是故別士之言曰:『吾豈能為吾友之身若為吾身,為吾友之親若為吾親?』是故退睹其友,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高士於天下者,必為其友之身若為其身,為其友之親若為其親,然後可以當高士於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飢則食之,寒則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墨子所謂別士者,直禽獸也,儒家固不如此。儒家推恩,愛有厚薄,無不愛也,而由親始。墨家誠如此,則無以異於儒;不如此,則愛心何自起?墨子徒欲矯天下之敝,而為過激之言,其說無根。惠施言天地萬物一體,所以為兼愛立根據也。夷之言「愛無差等,施由親始」,此則用儒家「施由親始」之說,以調和墨家「愛無差等」之說也。即以一體而論,愛元首與愛毛髮亦不無輕重先後,養其小而失其大,豈非狂惑之人哉? 墨子嘗以愛利志功對舉,愛者志也,利者功也,而愛利志功,往往不能相應。儒家偏於愛志,墨家偏於利功。《大取篇》曰:「天之愛人也,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人也,厚於小人之愛大人也。」此薄愛志而重利功之證。以墨子之說推之,則貧子之愛其親也,厚於富者之愛其奴也,其利親也,不若富人之利奴也。此種計算,未敢苟同。故墨子之計愛利志功,合志功而觀,利之中取大,與百家同,惟當志功不相從時,志小而功大,志大而功小,墨子尚功而不貴志,與儒家異。墨子薄葬短喪之理論所由起也。兼愛之目的,在於餘力相勞,余財相分,良道相教,化國家人我之分界,而入於兼愛交利之域,與儒家所謂仁民愛物、民胞物與究不能無分,蓋儒家始終皆有差等也。若進而至於大同,則社會組織,一切變更,則道德亦從之而變。使墨子之學說可通,則必以天志為本,變更社會之組織。 吾之所以批評墨子者,就現世之社會與儒家之觀點而言之耳。吾之所以最欽乎墨子者,在其能損己利人,足以藥今損人利己之病,雖其持論或有不根,亦矯枉不嫌過正之道與?《大取篇》曰:「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也。」此心此志,吾嘗以此自勉,亦願世人三復斯言。 尚 同 墨子極端主張民主政體者也,極端主張賢人政治者也。尚同、尚賢實相為表里,舍尚賢而言尚同,是無異於率虎狼而食人也。 《尚同上》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此言無政長之害也。又曰:「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辯,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諸侯國君既已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其國之賢者,置立之以為政長。政長既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下有善則傍薦之。』」此言政體之組織也。孟子之言,與此全同,曰:「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又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其歸則曰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而已。雖同以天統君,而所徵驗則在於民,謂之天主政制可也,謂民主政治亦可也。惟孟子雖言天子以得民為本,而未公言選舉,與墨子少異。 綜觀墨子之說,約有數義,天子之所守者,曰尊天,曰愛民,曰率民於義,曰納諫,曰傍薦;民之所守者,曰從上之是非,曰選舉賢良,曰規諫。數義果行,是大同之世也。當時是否能行,雖不可知,其學術之可貴,固不以此加損,故尚同者為政之極則也。然賢人用之,不能禁暴人不用之也,是以尚賢、尚同不可離矣。 尚 賢 周末封建世卿之敝,不可掩飾,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之說興,儒、墨其最顯著者矣。 尚同明百姓選賢之義,尚賢明人君用賢之義,亦如近世有選任、特任、簡任之別也。國家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此定理也。《尚賢上》曰:「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賢而已。」又曰:「況又有賢良之士,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者乎?此固國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後國之良士亦將可得而眾也。」此言從賢之道也。 又曰:「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是又去富貴親近之害政而使之出於義也。古者富貴、知識、道德合而為一,久之則富且貴者徒倚階級而富貴,而德知亡焉。小民有德慧術知者,格於階級而不得申,故親貴為諸子政治之公敵,無不欲去之。墨子之言用人,惟在以賢,不以階級。《尚賢上》曰:「故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則民弗敬,蓄祿不厚則民不信,政令不斷則民不畏。』舉三者授之賢者,非以賜賢也,欲其事之成。」蓋祿、爵、令三者,事之具也,三者缺一,則雖有賢者,無所施才。見賢不能舉,舉而不能用,用而不能專,此賢才之所以多抑鬱而不申也。《尚賢下》曰:「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財不能制,必索良工。」此言用人當知其才能之異同也。 《尚賢中》曰:「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處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處若官者爵高而祿厚,故愛其色而使之焉。』」此言用人當知其才能之大小也。 用人者患不知此,而責人不賢,苟能知人善任,則朝無倖進之人,野無抑鬱之士,事有不舉,功有不就者哉? 非 攻 《兼愛上》曰:「盜賊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愛。雖至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大夫各愛其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其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亂異國以利其國。」天下之亂物具此而已矣。天下之禍,莫烈於攻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患亂無窮,皆由不相愛,兼愛即所以止戰也。地有餘而財不勝用,侵略無已,此誠何心哉?墨子直名之曰「有竊疾矣」。戰爭者,非受禍之國不利,於己亦無利焉。奪民時,費民財,寡人妻,孤人子,以求無益之虛名,假義而為利者也。此墨子之所痛詆矣。 墨子既倡兼愛之教,以救好戰者之心;又為守戰之備,以待好戰者之國。《公輸篇》云:「墨子見王,曰:『聞大王舉兵將攻宋,計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其不得宋且不義猶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且有不義,則曷為攻之?』墨子曰:『甚善。臣以為王必不可得。』王曰:『公輸般天下之巧工也,已為攻宋之械矣。』墨子曰:『令公輸般設攻,臣請守之。』於是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墨子九距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械有餘。」《備城門》以下諸篇,悉守械之術。難攻則好戰者怯。 然而墨子固非攻而不非誅也,誅者義戰,此與孟子之非戰而稱湯、武放伐為誅一夫,同一轍也。 明 鬼 鬼有人鬼、天鬼之分,神權時代之所信奉以為教者也。儒家敬鬼神而遠之,於鬼之有無,初未明言,隆於祭祀,所以使民追遠報本,以生其恭敬之心焉,以為文之矣。墨子以儒者為不信鬼神,墨子之私言也。儒者於鬼神之有無,故未嘗言之,恐人之忘其親也。墨子之所厚者,天鬼也;儒家之所隆者,人鬼也。 墨家明鬼而薄葬短喪,非以人鬼不能為禍福耶?墨子所謂鬼者,有靈驗、能為禍福者也。《公孟篇》:「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明耳目之與聾瞽也。』」又曰:「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神為明智,能為禍福,為善者富之,為暴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墨子見當時之人以天為不明、鬼為不神,既不能以義教之,故假於鬼神以威之,所謂「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者矣。《明鬼篇》曰:「逮至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正,是以存夫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兄弟之不慈孝弟長貞良也,正長之不強於聽治,賤人之不強於從事也。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率徑,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亂。此其故何以然也?則皆以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然則墨子之用心所在可知。 幽明之事,其理難言,故不可以非官感所接而隨意非之耳。 非 命 天命之說,由來已舊,至儒、道而其義一變。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耳目四肢之欲,孟子曰:「性也,有命焉。」聖人之於天道,孟子曰:「命也,有性焉。」莊子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儒、道兩家之於命也,對性而言,於外物則謂之命,於仁義則謂之性,故孟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又曰:「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命為儒道兩家最高之學說。 墨子之所非者,與儒道兩家之命,判然不同。墨子之所謂義者,則儒道兩家所謂性也。《非命篇》曰:「今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上以說王公大人,下以阻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又曰:「王公大人蕢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則必怠乎聽獄治政矣,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農夫必怠夫耕稼樹藝矣,婦人必怠乎紡織紝矣。」是則墨子之所非者,儒道兩家亦且非之,況儒道兩家天命之說,固有至理,聖人之於天道謂之性,夫何至於害事,外物不可得而歸之於命,故能樂天知命而安於道,夫何有怠惰之患? 節 用 天下之患,生於不足,故孟子曰:「使有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荀卿亦曰:「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節用以禮,裕民以政。」惟周人以禮為重,儉不中禮,君子無取焉。「有其禮無其財,君子不行」,「國奢則示之以儉」,皆儒者之言。而禮有常制,不可踰越,不能備禮,是之謂變。墨子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樂,其言不無太過,荀、莊二子之所以掊擊墨家者,即在於此。 墨子常憂天下不足,故昌為節用之教,人之不相愛,而損人以利己,實則由於己之不足,故父不愛其子,兄不愛其弟,如能節用,即可以防止諸多悖理之事,此墨子之意也。《節用上》曰:「聖人為政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外非取地也,因其國家去無用之費,足以倍之。聖王為政,其發令興事,使民用財也,無不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而民德不勞,其興利多也。」儒家於此與墨家無弗同,其不同即在墨家所認為無用之費,儒家或以為有用耳。 《節用上》曰:「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為衣食之道,冬加溫,夏加清者,芊不加者去之。」此墨子對於衣服之節也。又曰:「其為宮室何?以為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有盜賊加固者,芊不加者去之。」此墨子對於宮室之節也。又曰:「其為甲盾五兵何?以為以圉寇亂盜賊,若有寇亂盜賊,有甲盾五兵者勝,無者不勝,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堅而難折者,芊不加者去之。」此墨子對於甲盾之節也。又曰:「其為舟車何?以為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芊不加者去之。」此墨子對於舟車之節也。《節用中》曰:「是故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輪車匏陶冶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人弗為。」此墨子對於器用之節也。又曰:「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器,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怪異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阯,北降幽都,東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逮至其厚愛,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飯於土塯,啜於土形,斗以酌。俯仰周旋威儀之禮,聖王弗為。」此墨子對於飲食之節也。《節用上》曰:「昔者聖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聖王之法也。聖王既歿,於民次也。其欲早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以其早與其晚相踐,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十二年矣。此不惟使民早處家,而可以倍且不然也。」此墨子對於男女之節也。凡此數者,除甲盾而外,皆人生日用之事。人慾無窮,物力有限,苟無節制,其害大也。 惟儒家言節用與墨同,而所節則異。儒家雖主張節用,但必節之以禮。孔子曰:「管敬仲賢大夫也,難為上也;晏平仲賢大夫也,難為下也。」意在以禮為節,使上不偪上,下不偪下。荀卿《禮論》曰:「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芻豢稻粱,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几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睪芷,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所以養耳也;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寢兕持虎,蛟韅、絲末、彌龍,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苟生之為見,若者必死;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苟怠惰偷懦之為安,若者必危;苟情說之為樂,若者必滅。故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喪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與墨子之言比觀,則知儒者雖節用,與墨者固不同也。 節 葬 墨子之節葬,憂不足也。故生則節用,死則節葬,死生一也。其義在於實利,故墨子之權衡仁義,以利為程。 《節葬下》曰:「天下失義,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則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於此乎後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二子者言,然則姑嘗傳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計厚葬久喪,奚當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興之天下,誰賈而使民譽,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理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終身勿為。」此以實利為判之證也。 又曰:「然則姑嘗稽之。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以為事乎國,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曰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存乎匹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諸侯死者,虛車府,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綸組節約,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鼎鼓、幾梴、壺濫、戈劍、羽旄、齒革,寢而埋之,滿意。若送從,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處喪之法將奈何哉,曰:哭泣不秩聲翁,縗絰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凷。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此言厚葬久喪之害也。 姑嘗以儒者之論,與墨者之言比觀,則儒者起於心之不忍,墨者起於事之不可,其較大明。孟子曰:「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此言葬埋之禮所由起也。孔子答宰予問三年之喪,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此言喪服之禮所由起也。孟子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儒者葬埋不敢薄其親,事死如事生也。不以天下儉其親,對墨者而言耳。儒家主於盡心,故孔子曰:「斂手足形還葬而無封,稱其材,斯謂之禮。」是並拘於器用之厚薄。天子諸侯之禮,厚於士庶人者,所以別尊卑明貴賤也。至於喪服之制,所以崇厚反本,三日而食,不以死傷生,以滅性為非禮,禮有釋服之制,必不致廢事。 墨子之所譏者,衰世之失禮耳,竭家室,虛車府,殺人以殉,雖儒者亦將非之。墨子恐人心之不安於節葬短喪,乃為之說曰:「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說中國之君子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哉?』子墨子曰:『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東有沭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之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 其言雖辯,實無當於理。蠻夷之俗,蠻夷之人安之;中國之俗,中國之人安之。無論其為仁義否也,若以為非義,必有以破其故俗而代之以新制,使之心安者。今墨子無此也,惟以利為本,是逆於人心,而不達喪葬之禮所由起矣。 非 樂 莊子之論墨子曰:「作為非樂,命之曰節用。」墨子之非樂,亦節用而生也,實用者固不可非,而不知調和人之性情者是又用之大者也。 人之生活,最初不過衣食住行。苟此四者皆已具足,則必更求美滿之生活。飽食終日,而行為無法,必至於禽獸。有法以節其行為,而無樂以和易其性情、發舒其精神,久之亦必有河決防踰之險,其為害烈矣。故儒家重禮樂,禮以節之,樂以和之。墨子不知也,徒見儉之利,因以非樂。 《非樂上》曰:「仁之事者,必務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此墨子非樂之意也。 墨子非樂之義,約有數端:一曰樂器廢財。《非樂上》曰:「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為之也,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已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齎而予之,不敢以為慼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聖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民有三患,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二曰聽樂廢事。《非樂上》曰:「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台厚榭之上而視之,鍾猶是延鼎也,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調和,眉之轉朴。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紝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然奏而獨聽之,將何樂得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是墨子之非樂,亦有為而發。墨子非樂,包含一切奢侈之事。動曰虧奪民衣食之財,奪民衣食以為淫樂,雖儒家亦非之。墨子之所非者,其在此不在彼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