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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之世,孟、荀為儒家鉅子,服膺孔子,以重其言;校以孔氏之學,雖不離宗,要因時為制,各有所偏勝,可謂善學已矣。《論》《孟》二書,後世語錄之類,語焉弗詳,可以見大綱,而不足以盡委曲,蓋其體制使之然矣。 荀卿明王道,述禮樂,因世所需,大暢厥辭,儒家之用,於是乎咸在,舉而措諸天下不難。惟孟氏所詳,在於禮樂之源;荀卿所尚,在於禮樂之跡,一性於禮,一取於禮。性則有本,取則有用。根於心與利於事,偏其反矣,而又有相輔之效焉。告子昌仁內義外之教,且見訾於孟氏,考荀子之言,抑又加甚,其殆有為而發者耶?荀卿隆禮,資於外形,不務內心,論心不如擇術,荀卿之旨也。以為天下之物,苟納之於禮而合,足矣。禮本人情,荀卿非不知之,蓋當功利盛行之世,人務近功,不皇隆高。孟子之論,根本之言;饑渴之害,不知正味。故荀卿截斷上源,以禮為律令,而為富強之原,以當世皆務於富強,難卒以仁義動之,此其方便之術矣。是以二子之道雖一,而所以行道之徑則殊,不可不審矣。 百家爭鳴,各思以其學易天下,孟子徒辟之而已,荀卿則資之以建其術,還以其術攻人之術,故言儒效,當以荀卿為閎遠;然其流弊亦稱是,斯其底矣。 禮 禮者,仁心之發於事之節文。禮者,仁之用;仁者,禮之本。《記》曰:「褅嘗之禮,所以仁昭穆。郊社之禮,所以仁鬼神。」謂此也。孟子論葬禮之起曰:「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蘽梩而掩之。」此謂禮由中出,非自外作。 荀氏言禮,則曰:「起於聖王,生於君子。」而性惡之論,由是以起。《性惡篇》曰:「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又曰:「凡禮義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為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此極端之外作說也。其立此說者,《性惡篇》曰:「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其所以立此說者,《性惡篇》曰:「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也;性惡則與聖王,貴禮義也。」綜上諸說,可知荀卿立言之旨,在於隆禮,然其弊也,則戕賊人以為仁義,無以釋道家仁義非性之難。 《性惡篇》辨性偽之界曰:「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禮義者,聖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學而能,所事而成也。」其說之不通可見也。既生於聖人,非生於聖人之性乎?故凡同類相似,是以立性善之說,荀卿非不知之也,《大略篇》曰:「禮以順人心為本。」又曰:「凡事生飾歡也,送死飾哀也,軍旅飾威也。」《禮論篇》曰:「稱情而立文。」又曰:「兩情者,人生固有端焉。」由是言之,禮義之文,雖聖人為之,豈得謂非出於性情哉?荀卿有為而言之也。 荀卿所重,在於教化,故曰「起禮義以化性」。孟子雖言性善,而必資於擇術存養,以盡其性,其歸又未或不同也。孔、孟詳於禮之原,而未暢言其用,仁義虛而禮制實,故荀卿隆禮義而殺《詩》《書》。《勸學篇》曰:「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又曰:「將原先王,本仁義,則禮正其經緯蹊徑也。」《禮論篇》曰:「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此亦以性惡為根據而起之說也。自性善言之,則禮起於人性之所不能自已,故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由仁義行者也。荀卿之所謂禮者,行仁義者也。一出於自然,一出於強制。自然者,仁之熟也。強制者,使之歸於自然。孟子曰:「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烏知其非有也。」荀卿專就此言之耳。《禮論篇》曰:「故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失之矣。」是荀子非不知性情,恐性情之不可恃也。 禮起於聖王,隆禮即所以法先王也。戰國之世,不由禮久矣,侵奪之害,刑政之苛,人倫之廢,胥由無禮,故荀卿論政,一反之古。《王制篇》曰:「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器械皆有等宜。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夫是之謂復古,是王者之制也。」復古者,所以反今,其器則禮制是也。 論 政 荀卿論政,《王制》其總匯也。尚法而以人救法之窮,與執於一端者異,此儒家之所同也。後世以為儒家尚人治而廢法治者,欺德也。《中庸》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法者死物,待人而舉,孟子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之意耳,非廢法也。而荀卿闡明其義,《王制篇》曰:「故法而不議,則法之不至者必廢;職而不通,則職之所不及者必隊。故法而議,職而通,無隱謀,無遺善,而百事無過,非君子莫能。」法家一斷於法,此法而不議也;越職而有功則罰,此職而不通也。儒家者,欲求其至善者也,非廢法之謂。 荀卿論立君之道,以分為歸。《富國篇》曰:「無君以制臣,無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縱慾。」《君道篇》曰:「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孔、孟言立君,皆本於天,而荀卿則本於人,此荀卿之進於孔、孟者也。若其所以立君之道,則無不同。為君之要,莫先於正身,而以身率下。《君道篇》曰:「請問為國?曰聞修身,未嘗聞為國也。君者,儀也,儀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槃圓而水圓;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儒家言政,必自上始,與法家之詳於馭下而無以正君者殊也。《君道篇》曰:「隆禮至法,則國有常;尚賢使能,則民知方;纂論公察,則民不疑;賞克罰偷,則民不怠;兼聽齊明,則天下歸之。然後明分職,序事業,材技官能,莫不治理。」此言治國之大經也,而其所執則禮而已。 為君之道,莫難於任人,南面之術,孔、孟所不詳,荀子亦有資於道家。《王制篇》曰:「威嚴猛厲而不好假道人,則下畏恐而不親,周閉而不竭,若是則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和解調通,好假道人,而無所凝止之,則奸言並至,嘗試之說鋒起,若是則聽大事煩,是又傷之也。」儒家以身率下,臣下則勉而為之,而又恐無以別誠偽,故於道家南面之術亦有所取。而《正論篇》之非「主道利周」,則又反道家之說也。於此之間,莫之所從,則惟有取信於便嬖。《君道篇》曰:「故人主必將有便嬖左右足信者。」其智與後世人主之親幸宦官無異,蓋知人則哲,惟帝其難。南面之術,亦不過示人規矩,不必能使人巧。 富國強兵,當世之所務也,而其富強之道則非,故孔、孟罕言,防其原也。荀卿知此不足以救其弊,而思有以易之。《富國篇》曰:「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節用以禮,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餘,裕民則民富,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禮節用之。」又曰:「量地而立國,計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大略篇》曰:「故家五畝宅、百畝田,務其業而勿奪其時,所以富之也。」《王霸篇》曰:「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此荀卿富國之大綱也。其富國之道,與孔、孟同,曰均、曰分、曰節而已。彼當世所謂富者,則異乎是。《富國篇》曰:「今之世而不然,厚刀布之斂以奪之財,重田野之稅以奪之食,苛關市之徵以難其事。」《王制篇》曰:「王者富民,霸者富士。僅存之國富大夫,亡國富筐篋。」儒家之富,以富民也。民富則交利,反則俱傷,富同而所以富者異也。《王制》曰:「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強奪之地。奪之人者臣諸侯,奪之與者友諸侯,奪之地者敵諸侯。臣諸侯者王,友諸侯者霸,敵諸侯者危。」荀卿之所強者,利而不利之,而使之自服,所以為凝聚之道也。《議兵篇》曰:「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斯儒家強兵之道,所以異於法家也。荀卿明富強之效,出於禮義,而當時言富強者之敝,顯然可見,微荀卿之言,以明王道之可行,孔、孟之言幾於畫餅而不可啖矣。 荀卿論政,有與法家相似而實不同者,一曰統制思想。《王制篇》曰:「故奸言奸說,奸事奸能,遁逃反側之民,職而教之,須而待之。」又曰:「才行反時者,死無赦。」夫群言淆亂,則政令不行,故凡言政者,未有不一之者也。彼法家者,非徒統制而已,且絕學愚民,以便其私,此其所以異也。二曰信賞必罰。荀子雖嘗以慶賞刑罰為言,然非所以先也。《議兵篇》曰:「故慶賞刑罰執詐之為道者,傭徒鬻賣之道也,不足以合大眾、美國家,故古之人羞而不道也。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尚賢使能以次之,爵服慶賞以申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長養之,如保赤子,政令以定,風俗以一。有離俗不順其上,則百姓莫不敦惡,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後刑於是起矣。」彼法家者專恃刑賞以為治者也,故見斥於儒者,不知儒者之言,有對而發也。或者以李斯、韓非出於荀卿,而謂荀卿近於法家,異於孔、孟,則又過矣。 禮主明,分使群,故懸階級,異上下,然而階級之起,起於智愚,而非起於貴賤。賢能不待須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君子之德待小人而養,小人之力待君子而功,相須為用也。《富國篇》所謂「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兩利之道也。君子以禮,小人以法。「禮不下庶人」,不責之以文也。「刑不上大夫」,恥以不肖居上也。王公子孫不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庶人子孫屬於禮義,歸之卿相士大夫。德稱而後爵,能稱而後官,無幸位也。然而大夫失職則幽,又非無刑,所以養其恥而稱所舉也。 論 學 荀卿論學,亦本於禮,重外形之學習,而不務內心之存養,與孔、孟小異。蓋性善則性為主因,而學養為增上之因;性惡則師法禮義為主因,性從而化之,其歸同而途殊焉。《勸學篇》曰:「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又曰:「君子身非異也,善假於物也。」故其學以禮為歸,禮如繩墨,所以律己。《勸學篇》曰:「將原先王,本仁義,則禮正其經緯蹊徑也;若契裘領,詘五指而頓之,順之不可勝數也。」又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真積力久則入,學至乎歿而後止也。」又曰:「全之盡之,然後學者也。」此其底也。 荀子論修身之要,亦以禮為律。《修身篇》曰:「宜於時通,利以處窮,禮信是也。凡用血氣、志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違,庸眾而野。」其於治氣養心,亦由禮以強制之。《修身篇》曰:「治氣養心之術,血氣剛強,則柔之以調和;知慮漸深,則一之以易良;勇膽猛戾,則輔之以道順;齊給便利,則節之以動止;狹隘褊小,則廓之以廣大;卑涇重遲貪利,則抗之以高志。」胥由禮義之強制而然。 孟子雖重外來之培養,而歸於內心之自化,曰:「君子所性仁義禮知。」又曰:「禮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禮義與性,合而為一。蓋荀子以性為天成,禮為人偽,故離而為二。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慾,其為人也寡慾,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欲謂聲色臭味之欲,求不必得,即所謂命者也。求之無厭,則性不存焉。所謂性者,仁義禮知也。欲逐外而性反內。孟子修養之術,在反求諸己而收外之放心。荀卿則由禮義以為權衡,《大略篇》曰:「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雖桀、紂亦不能去民之好義,然而能使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荀子重於外之習染,故云然耳。《正名篇》曰:「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慾者,無以節慾而困於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生死也,非治亂也;欲之多寡,異類也,情之數也,非治亂也。」荀卿之意,欲之多寡,無關於治亂,要有以禮節之而已。故《正名篇》又曰:「心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於治;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於亂。」又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荀卿以性情慾為得於天而所以止之之心,天乎人乎,將以為人耶,非學而能也。荀卿以性惡而起禮義,而不知禮義根於心,與孔、孟之異,即在於此。 孔、孟言天,有形象之天,有主宰之天,有自然之天。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也。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此謂天人合一,自然之天也。性者,人之理;天者,天之理;故盡性則知天。荀子《天論》之所反者,主宰之天也。《天論篇》曰:「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荀卿之言,對陰陽小數者流而發,故曰:「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其意在與天地參,以人濟天功。孟子所謂天者,玄學之天,天人合一,故孟子之學,以盡性知天為極致。荀子之學,以人代天功為極致。一就性言,一就事言,區以別矣。 論心性 荀子之於心性,與孟子極相反者,在其離心而言性也。故言心則同,言性則異。 《解蔽篇》曰:「夫何以知,曰心知道然後可道。」又曰:「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一而靜。」又曰:「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正名篇》曰:「心有徵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又曰:「求者從所可受乎心也。」此以知覺處為心,與孟子同。孟子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又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向,惟心之謂與。」皆以知覺為心也。 《正名篇》曰:「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又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性惡篇》曰:「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禮論篇》曰:「性者,本始材朴也。」荀卿以欲為情之應,情為性之質,欲惡則性惡。孟子言盡心知性,心性雖異,故不可離,性者不慮而得,心者緣官而知,知有是非,非性之善耶?心之知也,豈待學待事耶?孟子所謂性,欲之正也,故曰:「可欲之謂善。」而其所謂欲者,則就無節之欲言也,故曰:「其為人也寡慾,雖有不存焉者寡矣。」盡其心者,思則得之也,故曰:「知其性也。」荀子離心性為二,而以欲之過節為性,故曰性惡。 荀卿亦未嘗不知性為善也。《禮論篇》曰:「兩情者,人生固有端焉。」此與孟子之言四端何以異矣。惟以隆禮義,重外忽內,故為性惡之說。《非相篇》曰:「論心莫如擇術。」《正名篇》曰:「故知者論道而已矣。」此其立說之根本也。荀子雖言「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虛一而靜,謂之大清明」,而其於內心之涵養,故不若外形之重,其弊滋多,不亦宜乎。